计划生育时期生二胎的条件 以人为本构建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新机制(通用5篇)

时间:2023-09-23 22:55:53 作者:MJ笔神 合同范本 计划生育时期生二胎的条件 以人为本构建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新机制(通用5篇)

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前方等待着我们的是新的机遇和挑战,是时候开始写计划了。计划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清晰的方向,帮助我们更好地组织和管理时间、资源和任务。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计划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计划生育时期生二胎的条件篇一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全面建设“四宜新区”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加强依法行政、深化优质服务、实行综合治理,不断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全力推进全区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加快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重点工作意见:

1、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大力构建“区指导、乡负责、村为主”工作机制,坚持指导到村、服务到村;加大计生工作责任制落实力度,坚决落实“一票否决权”,强化各级党政计生责任人计生工作意识,加大对领导层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各级领导计生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进程,发动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逐步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实行自我管理和服务,加强和规范合同化管理;建立起新婚、孕情、生育、节育、流动人口等五项信息季度清理的长效机制,使清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2、加强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浓郁的工作氛围。以“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工程和建设新型生育文化”等活动为载体,围绕群众多元化要求,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加快建立有利于计划生育,有利于女孩成长的利益导向机制,认真做好孕前型管理为主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全程服务。今年的宣传工作重点是:继续在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奖扶制度、计划外有奖举报制度上下功夫;继续在深化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的宣传服务上加力度,努力做好“三同”服务(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继续在深化进村(居)入户宣传上花力气,采取多种多样的宣传方式,如标语、折页、挂图、橱窗、广播电视、实物、谈心、会议等,形成“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图像、路边(街道)有标语(灯箱广告)、室内有服务、街头有活动”的宣传氛围。

3、狠抓生育、节育计划生育主指标的有效落实。严格执行现行的生育政策,以两检为先导,切实加强孕前型管理。进一步加大服务和跟踪力度,严格控制外一、外二孩怀孕和生育,杜绝多孩生育,推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狠抓长效节育手术落实,提高长效手术“三率”。同时,加强二女户绝育手术落实,按照要求对历年手术未到位的全面开展清理和补缺补差。确保以生育、节育为核心的计划生育各项量化考核指标得到控制和落实。

4、继续抓好性别比的综合治理工作。计生部门积极主动组织、协调公安、卫生、民政、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广泛开展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的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和加强孕情检查和访视制度,对在孕对象实行月跟踪制度,对符合再生育对象实施全程管理和服务,对连续9个月不参加孕检的,坚决取消再生育指标。对孕情消失的坚决一查到底,对涉嫌“两非”案件的及时立案,严肃查处。积极开展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知识的宣传和服务,积极落实奖励优惠政策等,解除计划生育户特别是一女户、二女户家庭的后顾之忧。继续实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有奖举报制度,进一步引导和调动广大人民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不断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较严重的乡村,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调查组将组织重点治理工作。通过综合治理,有效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现象,全面提升我区人口和计生工作水平。

5、建立流动人口、属地管理综合服务新机制。全面实行计生属地管理体制,切实抓好属地人口的摸底登记工作,对属地人口全部建立档案,并按要求纳入现居住地管理,抓好重点人群计生信息管理工作。建立起“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统一管理、综合服务、资源共享、责任共担”的流动人口综合管理与服务机制。全面建立起信息通报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通报的内容,充分发挥公安、卫生、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全面启动大桥开发区及辖区内在建工程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切实开展好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工作。

6、进一步推进计生规范服务。加强区站乡所村室规范化建设工作。在市计生委对区站乡所验收换证的基础上,强化区站乡所的规范化管理,积极争取省级对区计生服务站基础设施配套经费,加强区站硬件建设,改善站容站貌,为育龄妇女提供优质服务。自10月份起,全面启用区计生委统一印制的计生文书,实行责任追究,严格实行终止妊娠以及取环行政审批制,并要求计生办主任签以示负责。定期开展区站、乡所专题技术培训。加大计生系列随访服务工作,规范随访记录。区站乡所按既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职责,实行差错责任逆向追查制度。

7、强化依法行政,加强来信来访工作。严格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一步优化执法环境,文明执法,坚决落实“七不准”,杜绝行政侵权案件发生。加强来信来访工作,群众的来信来访反映出人口与计生方面的问题及与之相关的各种社会关系和社会问题,是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和监督人口与计生工作的有效方式。下年度,将加强计生信访工作的“三项管理”即程序化管理、责任制管理和目标管理,根据《信访条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做好信访事项的办理和督办工作。

8、落实保障措施,夯实“稳定低生育水平”工作基础。建立和健全计生工作投入保障机制。加强乡镇计生干部队伍建设,稳步推进村专干“乡聘村用,区管档案,财政供给”机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加大计划生育奖罚兑现力度,加强社会抚养费征管用。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建立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社会救助机制和保障制度,积极争取落实专项资金,加强术后并发症和后遗症管理和服务,以防止计生突发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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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时期生二胎的条件篇二

与时俱进真抓实干努力构建新时期化解矛盾纠纷新机制大麻镇党委、政府(3月26日)近年来,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结构的调整,使我镇的面貌发生了重大变化,群众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去年,我镇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3亿元,利税3.74亿元,财政总收入1.3亿元,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良好的态势。随之而来的是,群众的来信来访、社会矛盾纠纷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特点,特别是一些涉及法律问题、干群关系和群众利益的纠纷已成为社会矛盾的主要方面,成为阻碍经济发展、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减少群众信访,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摆在大家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对此,我们按照与时俱进,真抓实干的要求,积极探索矛盾纠纷调处新路子,于去年9月建立了镇综治司法信访联动服务机制,今年又在完善机制、有序运作、发挥作用上下功夫,进一步规范镇综治司法信访联动服务中心工作,使全镇的矛盾纠纷受理、分流、调处工作得到良性循环,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的社会稳定。一、具体做法1、领导精力到位。这次联动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镇党委、政府书记、镇长亲自过问,并为联动服务中心解决了不少实际困难,追加了装修经费,调剂了办公用房,配备了精干力量。分管领导更是用相当多的精力倾注联动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2、人员配备到位。任何事情都需要人去办,人手太少忙不过来办不好事。近年来,我镇机关工作人员一减再减,但综治办、司法所、信访办人员却在增加,而且越配越强。去年我镇建立综治司法信访联动服务中心,鉴于其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根据“联动服务中心人员不少于4人”的规定,联系本镇实际,抽调镇里骨干,配足配强联动服务中心人员。半年来,我们不断充入调整联动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充入调整时,不但注重在数量上配足,更注重在素质上配强,使联动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都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个个都能独挡一面开展工作,从而保障了联动服务中心有人办事、有能办事。现在,我镇联动服务中心配有5名专职人员,且都是国家公务员、中共党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4名,占80%;平均年龄41岁。3、经费投入到位。因联动服务中心工作具有无偿服务性的特点,只有支出,没有收入,它是为民办事的无偿服务机构,要搞好联动服务中心建设就必须由镇政府投入一定的资金。这几年,我镇财政虽增幅较大,但我镇大事多,需要用钱的地方特别多。对此,我们遵守中央领导“舍得花钱买平安”的指示,几年来,镇政府投入了不少资金用于综治办、司法所、信访办和联动服务中心的建设。今年,列入镇财政预算的综治司法办公专项经费达38万元,使联动服务中心的建设又上了一个台阶。4、硬件设施到位。较好的办公场所和工作设施,是联动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方面,也是联动服务中心形象建设的需要。在这次联动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中,我镇下大决心、化大力气,把租期未到贴款3万多元提前收回的12间街面房中的8间给了联动服务中心,为此镇里不但减少了租金收入,而且倒贴了承租方的损失。目前,镇联动服务中心群众候访室、来访纠纷受理室、纠纷调解室、信访办公室、综治办公室、司法办公室、主任所长室、档案资料室、会议室一应俱全。内部设施配备齐全,购置了新的办公桌椅、书柜、沙发、计算机、打印机、电话机、空调器等各7台(套),还配备了数码相机、扫描仪。5、队伍管理到位。联动服务中心是镇政府的内设机构,切实加强对联动服务中心的领导和队伍管理,是发挥中心作用的关键所在。为此镇党委、政府采取了四条措施:一是建立规章制度,用制度来规范联动服务中心每个工作人员的行为。联动服务中心建立了值班、学习、例会、司法信访联动排查等10多个制度,使每项工作有章可循,做到有“规矩”,成“方圆”。二是公开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向社会作出承诺,增强联动服务中心工作的透明度,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将联动服务中心的工作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三实行集中办公,方便管理。将原来综治办、司法所、信访办分散办公,改为集中办公,这不仅加大了对联动服务中心人员的管理力度,也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更有利于联动服务中心人员集中学习、互相交流、疑案会诊和突发性事件的有效处置。四是镇领导经常听取汇报,检查指导工作。镇里无论主要领导,还是分管领导,经常去联动服务中心走走、看看、听听,切实解决联动服务中心人员的困难和问题,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调动每个人的工作积极性。6、工作要求到位。对联动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镇党委、政府既要求他(她)们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又要求他(她)们在工作中自觉增强工作事业心和责任心,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严格依法办事。明确联动服务中心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的主要职能部门之一,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真正做到服务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在平时工作中,党政领导自觉做到加强领导但不越位,支持工作但不包办代替,注意充分发挥联动服务中心自身的职能作用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镇党委、政府集体听取联动服务中心工作汇报每季不少于1次,支持他们大胆独立地开展工作,重大事件镇党政领导亲自到场指挥,具体工作放手支持他们。二、工作成效我镇联动服务中心建立后,由于加强了规范化建设,其职能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通过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协调、统一督办,成功调处了大量的民间纠纷,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平息了许多突发性矛盾纠纷,化解了较多的信访案件。去年9月中旬开展综治司法信访联动服务以来,“联动中心”已受理群众来访43批、187人次。共涉及民间纠纷28起,调处成功28起,调处成功率100%,其中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17份,涉及金额32.8万元,全部履行完毕。信访的案件有44起,人数185人,办结44起,办结率达100%。。有效地预防了矛盾纠纷的激化,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为我镇的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对一些不宜调解或调解不成的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走诉讼之路。如比较有影响的普林寺箱包厂和时代服装公司的.劳资纠纷案,经联动服务中心正确引导后,都得到了很好的解决。联动服务中心建立后,我镇的整个来信来访、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实现了“5个转变”,即信访、调解工作由过去各自孤军作战变为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来信来访、矛盾纠纷受理的部门更加明确;来信来访、矛盾纠纷调处由被动变为主动;调处时间由长变短;调处效果越来越好。基层和群众比较满意,也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三、几点体会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深刻体会到,加强综治司法信访联动服务中心建设,并非多此一举,而是构筑调处新格局,基层党委、政府化解矛盾纠纷、处理来信来访职能的全面到位;并非增设机构,而是对来信来访、矛盾纠纷受理、调处力量的真正强化;并非包办一切,而是在矛盾纠纷、来信来访特定的对象上,有关部门联动处置的有效落实。1、设立联动服务中心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依法维护人民利益的实际行动。实践证明,这一模式符合当前农村的客观实际,顺应人民群众的实际要求,深受人民群众的欢迎和拥护,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发展方向。2、设立联动服务中心是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改革和发展需要一个良好的环境,特别需要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如果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矛盾纠纷、来信来访不能及时得到妥善处理,就有可能激化,甚至演变成社会治安问题,这样势必牵扯群众乃至各级领导大量的精力,从而影响新一轮农村创业的进程。联动服务中心在受理信访案件、排查矛盾纠纷中,通过热心、耐心、细心地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督促办理,为民排忧解难,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增进内部团结,把群众用于信访的精力解脱出来,把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调动起来,投身到生产建设中去,推动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3、联动服务中心是强化普法教育,推进依法治镇的有效载体。镇联动服务中心在督促有关部门办理信访案件时,要求有关部门必须恪守“依法”两字,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一切依法办事。在受理信访案件中以案释法,加强普法,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农村的普法宣传由单纯的说教式宣传变为以案释法、寓普法于接访、调处之中,为农村普法工作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4、联动服务中心是积极为民排忧解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窗口。过去群众一遇到矛盾纠纷,如果得不到及时解决,就直接到镇党委、政府上访,现在有了联动服务中心,群众有了直接对话和求助的窗口,有问题会自觉找联动服务中心,且大部分矛盾纠纷由联动服务中心受理、分流后,得到妥善解决,群众满意,这就进一步密切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总之,我镇在联动服务中心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应该做的工作。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努力,进一步在完善机制、规范运作上下功夫,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把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降到最低限度,为我镇的经济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谢谢大家!

计划生育时期生二胎的条件篇三

一、责任范围:

责任人对新疆配送公司的计划生育工作负主要责任。

二、责任目标:

计划生育率100%,晚婚率95%,晚育率100%,领证率100%,计划生育节育率100%,杜绝一切计划外生育。

三、责任内容:

(二)向上级计划生育部门汇报单位中的育龄夫妇定期检查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情况;接受对计划生育情况的检查、督促。

(三)做好流动人口登记,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及时通报信息,并办理人口计划生育相关手续。

(四)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认真履行职责。

(五)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和职能特点,制定有利于计生工作的工作制度与方案,并检查、督促落实计生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的具体措施。

四、责任追究

如违反计划生育规定,造成计划外怀孕或生育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制实施办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分公司负责人责任书签订人

签字: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计划生育时期生二胎的条件篇四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以全身心地为育龄群众服务为宗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寓管理于服务,使广大育龄群众婚育观念进一步转变,人口出生素质不断提高。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圆满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促进了全镇人口与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健康发展,为构建和谐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基本情况

xx年(xx年10月1日至xx年9月30日)全镇期末总人口为46164人,共上报出生人口为149人,出生率为3.23‰,其中:政策内生育141人,违法生育8人(均为二孩),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4.63%;出生婴儿中男婴79人,女婴70人,婴儿出生性别比为113;当年共上报死亡人口243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04‰;期内共落实各类避孕节育措施364例,节育及时率为89.72%,综合节育率为91.99%。

二、领导重视,组织健全,责任明确

一是健全组织,加强了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领导十分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落实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责任制度。年初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计生、公安、工商、司法、民政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了重要的议事日程。xx年,镇计生领导小组就60周岁以上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关爱女孩、“三结合”基地建设、“六清理六落实”等工作,先后召开六次计划生育专题会议,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及时解决。二是完善了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制。年初,镇出台了《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的决定》(发[]3号)的文件,对xx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并进一步明确了党政一把手及相关责任人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同时与各村(居)委会签订了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各村按照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切实形成了纵向到底的良好目标管理体系。镇计生领导小组采取平时抽查与半年、年终检查相结合的考核方法,对各村全年的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估、考核,对未完成计划生育指标的村,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凡被“一票否决”的村将被取消当年评选先进集体的资格,其主要责任人将被免职或被罢免,所在村的驻村干部在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称职及以上。

三、认真落实生育政策,狠抓计生基础工作

一是严格生育程序。生育一孩的必须合法取得《结婚证》后,出具男女双方所在单位证明,方可办理《生育服务证》;再生育二孩或多孩的必须按法律规定,申请、报批、公示,经县人口计生局批准办理《生育证》后方可生育。严格按程序办理,严禁弄虚作假。凡不符合《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再生育的,按相关条款对号入座,予以处理。

二是认真做好出生人口统计工作。每月下旬最后一天,定为月报例会时间,各村计生干部对本村的人口出生信息进行统计、上报,联系各村的镇计生专干对所辖村的报表负责逐一清理、核实,并及时把相应情况报镇计生办统计汇总,镇计生办经确认无误后,上卡、上册,并集中录入微机上报;凡人户分离的,均由镇计生办统一出具统计便函,与外地计生部门协调处理人口统计管理工作。此举最大限度地控制了出生人口漏报、错报现象,减小了统计误差。

三是认真落实人口规划工作。xx年以来,我镇加大了对各村出生情况的调查和人口形势的分析工作,半年和年终均以书面形式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上报人口出生统计分析。全年共调查重点村12次,重点户360余户,基本掌握了全镇婚育现状,做到了家底清、情况明。

四是狠抓期间出生人口清理工作。今年六月,在县委、县府的统一布署下,我镇对xx年10月至xx年3月的出生人口进行了全面清理,做到了村不漏社、社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对清理出的漏报人口分别归位到各年度,完善了各类台帐资料,对清理出的违法生育对象,做到了及时处理,并完善执法文书,征收社会抚养费。

四、大力开展宣传教育,转变婚育观念,营造良好氛围

我镇结合工作实际,用科学的知识、丰富的内容、热情的服务,以转变群众婚育观念为出发点,采取经常性宣传、节假日宣传和重大计生运动宣传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渗透力。今年以来,我镇重点结合“关爱女孩”、独生子女父母奖励、60周岁以上计生人群奖励扶助和“六清理六落实”等工作,有针对性地在场镇、通公路的村社和重点人群中加大了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刷写标语、流动宣传车、板报以及已婚育龄人群与计生干部面对面咨询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育龄人群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转变观念。今年,共发放各类计生宣传资料30000余份,与网络电视站联办专栏4期,办板报6期,刷写标语80余条,营造了良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氛围。

五、依法治育,整顿生育秩序、治理生育环境,强化社会抚养费征收

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认真查处违法生育对象,并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是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计划生育工作严肃性和公正性的重要体现。今年6至8月,我镇以“计生‘六清理六落实’工作”为契机,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了整顿生育秩序、治理生育环境的依法治育工作,及时对清理出的违法生育对象进行了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切实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对违法生育对象定性准确,处理标准统一、程序合法。

一是在清理落实期间动员各方力量,行动迅速,做到了整体联动,齐抓共管。建立了以镇党委、镇政府领导牵头,镇村干部为主、部门事业干部配合、计生干部服务、群众参与、协会会员监督的全员动员、立体运作的工作体系,大力宣传贯彻生育政策,做到家喻户晓、童叟皆知,对违法生育对象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

二是对违法生育对象依法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对具有履行能力拒不缴纳的,申请了乐至县人民法院强制征收;对一次性缴纳确有困难的,坚持并规范了分期缴纳制度。在整个征收社会抚养费活动中,严禁随意降低征收标准,严禁征收人情款,同时杜绝了以罚代生等不良现象。由于宣传到位、措施得当,全年共征收社会抚养费110余万元。增强了干部和群众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巩固了人口计生工作的清理成果。

三是严格执行“七不准”和“十禁止”的规定。在执法过程中坚持做到了以人为本,文明执法,杜绝了因执法不当而引发的复议、诉讼或恶性案件的发生。

六、全面推进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工程

一是加大投入,优化服务站建设。镇党委、政府继续把完善、加强计生服务站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不断改善镇服务站、部分村服务室设施条件,不断满足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的需要,以此助推我镇优质服务工程再上新的台阶。今年共投入资金2万余元,新购计算机、b超扫描仪等先进设备,并与全县计生服务站联网;对部分村级服务室进行装修,购置了桌凳等办公设备。

二是建章立制,把对育龄群众的管理变对育龄群众的服务,作育龄群众的贴心人。(1)是建立健全了安全责任制度。对手术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对器械严格消毒,严格按规定开展手术项目,确保手术万无一失;(2)是建立了知情选择制度。对落实手术的育龄群众,结合本人意愿,根据各自身体状况选择长效、安全、适宜的避孕措施;(3)是建立了定期普查制度和不定期上门服务制度。全年共四次免费开展以“环情、孕情、病情”监测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普查普治活动,共普查已婚育龄妇女5600余例,发现疾病63例,治疗25例。同时不定期地对育龄妇女做到了术后随访、上门服务,协助解决她们生活中的困难。

三是围绕“三大工程”开展优质服务。今年,为有效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镇计生服务站依托中心卫生院开展了优生监测服务,全年共监测婴儿出生23例。

七、加大流动人口管理力度

一是加强了验证、办证工作。免费为流动人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全年共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800本,验证85本。二是每季度由计生办牵头,协同公安、工商部门,对外来流入人口进行登记、造册,与常住人口一样同管理、同服务、同宣传,对计划生育重点户实行单独建档,跟踪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推动了人口计生政策的落实。三是每月由村(居)计生专干采集流出、流入人口基本信息,定期上报镇计生办,并实现微机管理。四是做好全国流动人口信息网上交换工作,按时定期回复、提交流出、流入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确保信息畅通。

八、逐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落实惠民政策

我镇坚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惠民政策,把党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关爱真正落到实处。

一是认真落实计生“三结合”工作。xx年新建了1个“三结合”帮扶基地村(x村),由县发改局与镇政府共同帮扶。全年共落实“三结合”帮扶户102户,制订了多条优惠政策,免费发放种植、养殖技术资料及生产物资,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问题。全年共兑现物资折合现金约10000余元。

二是认真落实60周岁以上计划生育家庭奖扶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工作,切实做到了不重报、不错报、不漏报。xx年,通过对象申报、村级初审评议、镇计生干部深入村社调查核实,以及镇复审、公示后,我镇可享受奖扶的对象共为135人。其中继续享受对象110人,新进入对象25人(补报对象6人),共兑现奖扶资金81000元。

三是全面启动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工作。根据《资阳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实施细则》的规定,通过申请、村级初审公示、乡镇复审公示等程序,今年我镇可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对象为3021名,其中新进入对象为586名,xx年新进入、今年继续享受的对象为2435名。

九、加强计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工作能力

一是加强了计生办、服务站的内部管理。定期召开计生干部会议,加强对计生专干和服务站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并明确细化了分工,在工作中做到团结协作,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业务工作。

二是加强了对村计生专干的业务培训。在每月的报表例会上,以以会代训的形式进行培训,提高了村专干的整体素质,确保了村级计生工作的落实。

十、存在的问题

1、由于群众生育观念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违法生育现象仍比较突出,各村计划生育形势依然严峻。

2、人口与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开展差,基础工作不够扎实。

3、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尚不能满足育龄群众的需求,生殖健康监测工作须进一步加强。

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困难,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进一步增大。

计划生育时期生二胎的条件篇五

洪山殿镇计生办王永清

近年来,双峰县洪山殿镇党委、政府努力适应和积极探索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发展需要,大胆开拓新思路,积极创新新机制,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实现工作重心下移,不断创建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长效机制,计生工作整体水平逐年显著提高,连续被市、县授予“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其主要做法是:

一、以制度管理人,强化干部的责任意识

二、以荣誉鼓励人,激发干部的奋进意识

为充分调动广大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奋进意识,洪山殿镇在不断完善镇村干部管理制度的过程中,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践行‘三个代表’,争当‘十佳’村干部”的竞赛评先活动,在村干部中逐步建立起“凭绩效论英雄,凭贡献论报酬,凭口碑论好坏”的长效激励机制,在全镇在职村干部中一年评选一次“十佳”。对获得“十佳”村干部称号的,当年一次性给予500元奖励;对连续获得“十佳”殊荣的村干部,从第4年起,每月享受定补300元的待遇,对间断性获得“十佳”称号的村干部,从累计4年的下年度开始享受定补300元的待遇。而在“十佳”村干部评选中,他们坚持了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制,对村干部进行了严格的约束,活动开展以来,广大村干部抓计划生育工作的热情空前高涨,群众落实计划生育的自觉性日益提高。,有26个村要求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20,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在全镇全面铺开。到8月底止,共有39个村按程序通过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80%以上的农户与村民委员会签订了村民自治协议书,村民自治工作正在步入良性发展轨道。村干部激励机制的推行,得到了市县领导的充分肯定,201月,市委书记蔡力峰将洪山的这一经验批转到全市予以借鉴。

三、以利益引导人,增强群众的自觉意识

落实对计划生育家庭的法定社会经济政策,使其在政治上感到光荣,经济上得到实惠,可不断增强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这也是该镇最得民心,最富成效的措施之一。

一是启动“关爱女孩行动”,落实奖学金优待政策。从年开始,该镇对全镇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两女户发给《计划生育优待证》,持证家庭的小孩考取了大学本科以上的,由镇财政发给一次性奖学金。其中考取清华大学或北京大学奖励5000元;考取其他重点本科大学的奖励元;考取一般本科的奖励1000元。目前已累计发放《优待证》346本,腊树村康双喜、栗新村朱隆香等同学先后获得政府颁发的“女孩成才奖学金”。

二是全面落实两女养老保险优待政策。该镇现有农村两女户498户,由镇财政拨款1.83万元,对其中投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183户进行了补助,每户补助100元。从2004年开始该镇根据县委政府的要求和群众呼声,提高了两女户的.保费补助标准,凡对象本人愿意投保并缴纳100元以上保费的,镇财政补助保费200元,由镇计生协负责办理投保手续。2004年,镇财政对20投保的183户每户续保100元,又对新增的64户两女户每户补助保费200元,共投入资金3.11万元,保证了政策的延续性。

三是逐步落实独生子女家庭的优待政策。对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月发给1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由镇人民政府在计划生育事业费中支付。政策推行以后,育龄群众纷纷响应,仅年前8个月,就有68对农村育龄夫妇主动申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四是发动部门落实扶贫帮困优待政策。该镇在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充分考虑到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的社会经济困难,在资金扶持和社会救济时,发动各部门积极向计划生育家庭倾斜。2004年,落实最低生活保障390户21.1万元;在“献爱心、送温暖”活动中,社会捐助415户6.5万元;社会救济160户2.8万元;机关工委扶持680户5.7万元。共救助和扶持1654户36.1万元,其中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1263万元,占76.4%,帮扶资金29.8万元,占82.5%。2005年9月,镇计生协会组织会员募集资金8800元,开展扶贫助学活动,为54个两女计生家庭解决了小孩上学的燃眉之急。

与此同时,该镇在开展“好婆婆、好媳妇、计划生育模范户”评比竞赛,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等工作中,大张旗鼓地进行计划生育宣传,为计划生育家庭披红挂绿,营造计划生育光荣的良好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以服务关爱人,发挥群众的主人翁意识

以人为本,深化开展优质服务是对过去行政强制式计划生育管理模式的革新,也是赢得群众支持和理解,充分发挥群众实行计划生育自觉性的重要途径。该镇大力推广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减少非意愿妊娠;大力开展生殖健康检查,实行免费检查,低费治疗;大力开展“七个一”优生优育优质服务,把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涵盖到育龄群众从结婚到怀孕、生育、子女成长的全过程,提供全程服务,并积极开展救助贫困母亲、关爱弱势群体的送温暖活动等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2004年7月,该镇邀请县计生技术专家进村入户开展妇科病查治,共接诊育龄妇女551人,查出妇科病患者216人,其中子宫肌瘤3人,内分泌紊乱21人,各种妇科炎症患者192人,使这些对象及时得到合理治疗,有效地改善了生活质量。在硬件建设方面,该镇投资35万元,对计划生育服务所进行改造和更新,创建省级“示范服务所”,要求技术人员不断加强学习,强化内功,提高业务素质,在工作中建立了孕检责任制和手术事故责任追究制,确保了孕检和四术质量。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的开展,为全镇计划生育工作上水平和育龄群众的身心健康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从而有效地发挥了群众在计生工作中的主人翁作用。

《[推荐]以人为本,构建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