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禁管理规定通知(通用18篇)

时间:2024-01-06 22:33:45 作者:书香墨 文秘知识

通知是一种组织内部或外部传达信息,提醒人们注意事项的一种书面形式。通过阅读这些通知范文,我们可以了解到不同通知的写作风格和内容设置,对我们自己的通知写作也会有所帮助。

门禁系统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了有效地管理门禁卡,杜绝由于门禁卡丢失等原因造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办法。本办法对门禁卡的办理、使用、报失、补办、注销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阐述和规定。

二、门禁卡的办理:

1、门禁卡只限主楼上班员工办理,非主楼上班员工一般不予办理;

3、首次办理门禁卡交纳押金10元,由于丢失或损坏第二次办理需交工本费20元,交回旧卡;如属卡丢失再次办理需交工本费50元,并由于丢失造成别人冒用而造成的后果、损失由本人负责。

三、门禁卡的使用:

1、门禁卡使用时必须要保持整洁卫生,需粘贴个人信息(如:姓名),以进行区分;

2、门禁卡人手一卡,使用过程中严禁转借。若因转借造成事故时时,管理中心将追究门禁卡持有人的相关责任。

四、门禁卡的报失:

2、若门禁卡在丢失数日后找回,由于该卡已注销,员工须将卡尽快交回中心如不交回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五、门禁卡的补办:

2、如果门禁卡丢失后又找回,并已报失,员工需将门禁卡返给管理中心,

六、门禁卡的注销:

2、员工离职时,若未将门禁卡上交,私自带离或丢弃,中心将对门禁卡持有人罚款100元,并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如遇请长假也预先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以此造成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七、门禁卡管理:

1、门禁卡仅限申请者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因门禁卡转借他人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转借者承担一切责任。

2、 持卡人必须随身佩戴门禁卡和工作卡以备相关人员查验(如保安、主管部门、安全部门),未佩戴门禁卡管理人员有权禁止其进入。门禁卡要注意保护,不要随意弯折,不得与其他卡片(如银行卡、公交卡、饭卡等)或香烟等锡箔纸包装物以及手机、收音机等屏蔽干扰物放在一起。

3、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维护安全,禁止将本人的门禁卡借给其他人使用,同时应及时劝阻其他人借卡进门或破坏门禁设施等有损安全的行为。

4、 门禁系统为一进一出管制, 即刷卡进入按键出门, 持卡人刷卡出入时应避免让陌生人跟随出入,否则刷卡人须为此引发的安全事故负责。

5、 门禁卡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立即向管理中心申请挂失。因挂失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该持卡人承担相关责任。

八、本管理办法从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

九、本管理规定解释权在管理中心。

门禁系统管理规定

1、宿舍门禁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外借他人。

2、店面员工宿舍门禁卡领用由所在店面店长负责

3、部门职员宿舍门禁卡领用由培训部赵静负责

4、已领取宿舍门禁卡的员工,培训部根据宿舍管理员领用记录将宿舍门禁卡调拨至领用员工所在店面,做为店面低耗资产管理,每家店面放置一个备用门禁卡,如店面员工领用,则店长上报培训部赵静,培训部根据领用记录进行补发。

5、店面员工离职或搬离宿舍时须交回宿舍门禁卡,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如在三天内不能交回宿舍门禁卡,则需要交纳成本费(20元/张),具体从工资中体现,店长需要及时将门禁卡卡号上报培训部赵静,培训部将该卡做挂失处理,否则视该卡为正常使用状态。

6、宿舍门禁卡在使用期间如丢失或者折损无法继续使用,需重新补办并支付新卡的成本费(20元/张)

7、宿舍门禁卡在使用期间不慎遗失,请及时到培训部赵静处办理挂失手续,否则,如他人冒用该卡片而造成损失,卡片领用者应承担全部责任,店面店长承担连带责任。

8、宿舍门禁卡在使用期间若出现无故消磁或者不能使用者,培训部在核实情况后,将予以免费更换。

1、保证住宿在广饶路宿舍的员工的正常休息,请大家下班后回到宿舍不要大声喧哗,不要打扰他人休息。

2、其他不明事项请联系培训部赵静

门禁系统管理规定

为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维护公司财物和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公司事业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门禁管理制度。

(一)济南园区行政管理中心集团办、东营园区行政集团办: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导。门禁感应卡为ic卡,以下无特殊说明的,均以门禁感应卡统称。

(二)门禁感应卡由综合服务中心管理,统一发放给每一位具有相应权限的员工,每张门禁感应卡只能由本人使用,不得转让给其他人使用或者几人共用一张卡。

(三)行政管理中心集团办每月对门禁系统的使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如感应机的感应功能是否完好,门禁感应卡的使用、发放情况是否正常等,如发现故障,需立即通知物业部进行维修。

1、凡出入集团西大门、生产中门、生产南门公司人员,进出者必须持有门禁感应卡,按规定刷卡记录后方可出入,不刷卡者一律不得进出工业园区,保安人员有权制止,新入职人员须经门卫电话确认,登记并检查有效证件后方可出入。

2、外来人员因公需进入公司,应先登记,门卫询问事由,必要时应查验证件,电话通知接洽部门,经接洽部门或相关人员同意后,值班保安给来访者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签发《来访条》、保安给来访者指出接洽部门位置和车辆停放位置。如接洽部门或相关人员不在或有其他原因不愿接见的,保安应委婉拒绝,请其外出。

3、公司员工须从公司西/南大门出入,西/南大门放行时间:6:00-22:00,晚上外出人员于23:30前回公司、节假日00:00前回公司。其他时间保安有权不予通行(加班、倒班可视情延长出入西/南大门的时间)。员工严禁爬越围墙进出,违者每次罚款50元,多次发生将予以通报。进出生产中门参观者一律携带参观证。(行政管理中心集团办备案登记领取参观证)。

4、被公司除名及离职人员,保安应凭行政管理中心集团办核准后的《离职人员出门条》给予放行,并严格检查其行李物品,严禁携带任何具有本公司标志的公司物品出公司。

5、公司各种物资均需凭出门条放行,成品销售、次品、生产劳动工具、加工零件、样板、模具或生产物料废品凭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发的出门条;办公、生活用具凭行政管理中心集团办开具出门条;物资供应公司采购的物品需退换货时,凭物资供应负责人签发的出门条放行。保卫人员对出门条分类夹放,禁止丢失和损坏出门条。

6、公司订购的货物,应先在保安室登记,由保安通知收货部门或人员接洽。

7、提交的小件物品、信函、文件等应由总机前台代收发,总机前台应及时准备做好收、发工作,并例行登记。

8、对人员、车辆所携带物件有疑问时,应及时询问相关人员加以确认。

9、业务往来车辆一律经生产南门进出,任何车辆不得进出生产中门,特殊情况需备案登记方可出入生产中门。摩托车出公司时保安应要求其本人打开后座箱进行检查。

10、来访者办事完毕,需持由接洽部门、接待人员签字确认的《来访条,经保安审核后离开公司,如有特殊情况未签字者,外出时保安应打电话询问接洽部门情况是否属实后可放行。

门禁系统管理规定

1、感应门体两侧一米范围内严禁带卡人员行走。

2、员工需携带本人的门禁卡从通道出入,保持正常速度,出入时禁止并排行走。

3、出入门禁时如果出现报警或读卡信息和读卡状态与实际不符时必须立即退出门禁通道40厘米外重新通过,否则罚款500元每人次(以前后摄像头抓拍照片为依据)。

4、门禁卡需与感应区保持同一水平线,员工要根据个人身高佩戴将卡片调整于感应区位置(感应区域为右下侧和左上侧)。

5、门禁卡要注意保护,不要随意弯折,不得与其他卡片(如银行卡、公交卡、饭卡等)或香烟等锡箔纸包装物以及手机、收音机等屏蔽干扰物放在一起。

6、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维护安全,禁止将本人的门禁卡借给其他人使用,同时应及时劝阻其他人借卡进门或破坏门禁设施等有损安全的行为。工程标准法规7、门禁卡丢失或损坏应及时到安质部办理挂失登记并及时补卡按规定需缴纳补卡费用20元。

8、员工办理辞退前,须将门禁卡交回安质部后方可办理辞退手续。

9、门禁系统24小时运行,须保证设备清洁,线路不受损坏,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门禁卡使用管理规定

为加强办公室安全管理,保证公司及个人的财产安全和人员货物出入的正常秩序,提高办公室的安全性,规范门禁卡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规定。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门禁卡使用管理规定,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一、用途

1、考勤:公司考勤以刷卡记录为准。

2、出入各区域:公司各区域门旁均装有刷卡机,进出各门者需凭门禁卡在刷卡机上刷卡后方可进出。

二、发卡对象

1、员工卡: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2、临时卡:忘记带卡的员工、供货商及维修人员等。

三、发卡流程

2、临时卡:前台文员制作各类权限员工临时卡—申请员工上班时填写《临时卡使用申请表》交前台文员登记发放—下班时还卡。临时卡单次借用时间不超过8小时。

四、门禁卡使用须知

1、门禁卡仅限申请者本人使用,不得外借他人;

2、持卡人必须随身佩带门禁卡;

5、必须是因为工作原因方能进入研发区域,不得将研发区域作为便捷通道;

7、门禁卡在使用期间不慎遗失,请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办理挂失手续;否则,如他人冒用该卡而造成的损失,持卡者应承担全部责任。

五、补卡费用及流程

2、如丢失或折损无法继续使用,需初次补办者应支付新卡制卡手续费(20元)后重新补发;二次补办者应支付新卡制作手续费(20元)并处以100元罚款,补发的门禁卡权限与原卡一致。

4、办理离职手续时,必须向前台文员交回门禁卡,未上交者处以50元罚款。注:以上补卡流程涉及到员工考勤请如有丢失请及时办理。

六、门禁卡进入权限的开通与取消

1、权限的开通

1)新入职员工门禁卡权限以人事专员通知前台为依据,岗位性质统一设置;

2)因工作需要需开通其他门的权限者,填写《门禁卡权限开通申请》,部门经理核准、行政人事部审批后,交由前台文员开通门禁卡权限。

3)工作岗位变动,人事专员需填写《丢失/调换门禁申请表》后签字并交由前台重新设置权限。

2、权限的取消

1)遗失或离职未上交的门禁卡,前台文员需立即取消该卡的开通权限和挂失;

2)折损严重或消磁而无法使用的门禁卡,前台回收后即取消其开通权限并予以销毁处理;

4)离职上交的门禁卡,由前台文员取消权限并予以保管。

七、本规定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所有。

刷卡门禁系统,即控制人员的出入,掌握出入信息的系统,下面小编将为大家介绍刷卡门禁系统的功能原理与三大特点。

刷卡门禁系统的功能原理

设计一个刷卡门禁系统,首先要考虑的是系统安全性,即能否有效地控制人员的出入,并掌握其出入信息。因为刷卡门禁系统是一种智能化的电子控制系统,可以充分利用计算机的“智能”,同时采用多种手段进行控制,以确保系统的安全可靠。硬件的可靠性,除了电控锁等机械部件之外,主要考虑子控模块的制作和选用,因为它要全天24小时不停地工作,所以对其性能要求较高,应能满足环境的温度、湿度的变化,以及抗电磁干扰能力强等。如果选用模块有很强的自适应功能,能够自动调节不同波特率的信号,还有各种保护电路等等,足可以保证低层管理工作的需要。

软件设计的可靠性,主要考虑各种状态信息的获取和维护,通信协议的设计是否规范,各种特殊情况的处理是否合理等等。比如,为了确保主控计算机与子控模块之间的通信准确无误,可以采用自动重发纠错机制,有效地消除门禁子系统和管理计算机同时在网络中工作时可能出现的信号冲突。刷卡门禁系统是需要刷卡进行权限管理的门禁系统,门禁卡在发放最终用户使用前,经由系统管理员设置,确定可使用区域及用户权限,用户使用门禁卡刷卡进入管理区域,无门禁卡或权限未开通用户,不能进入管理区域。

读卡器以固定频率向外发出电磁波,频率一般是13.56mhz,当感应卡进入读卡器电磁波辐射范围内时,会触发感应卡上的线圈,产生电流并触发感应卡上的天线向读卡器发射一个信号,该信号带有卡片信息,读卡器将电平信号转换成数字序号,以通讯协议传送给就地控制器,就地控制器将信息上传给上层控制器,最终上传给门禁服务器,门禁服务器将卡号与数据库内的信息进行比对,从而得到全部的卡片信息。

刷卡门禁系统的三大特点

由于刷卡门禁系统中所有数据信息的设置和管理都是通过主控计算机与子控模块之间的通信完成的。管理者便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自由地设置密码、用户权限、门锁延迟时间等。同时主控计算机和子控模块平时各自独立工作,仅在设置子控模块中的初始数据,修改子控模块中的数据,获取子控模块中所记录的信息等情况下,二者才需要相互通信,进行信息交流。这种设计方法给系统带来很大的灵活性。

为了降低硬件成本,可以将一个子控模块设计成同时控制多个门,比如,一个子控模块可以同时控制三个门,实际上,这样配置相当于一种宏观上的并行处理机制。

用户的需求是不断变化的,在设计系统时应留有一定的.余地,保证用户的动态需求。比如,系统中的每个子控模块都有唯一的地址,需要增加受控门数时,只要增加相应数量的子控模块和门禁子系统,并给子控模块分配唯一的地址即可。

以上便是刷卡门禁系统的功能原理与三大特点介绍,希望大家在理解的基础上能够将之运用于实际中,这样也能更好地提高门禁系统的安全与可靠性。

一、门禁卡的领用:门禁卡由办公室统一制作、管理,发放给工作需要领用的员工。员工在办公室领取门禁卡时,办理相关确认领用手续。

二、门禁卡的补办:使用不当损坏或遗失,须办理相关补办手续,损坏卡由办公室收回。

三、门禁卡的注销:

1、门禁卡属于智能ic卡,卡内存储了小区楼宇的相关信息。如遗失,请速到办公室办理注销手续。

2、因门禁卡遗失未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引起的后果,由领用人全部承担。

3、领用人因离职等原因不再使用时,需上交所领用门禁卡,办公室需加以核对编号无误后,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四、门禁卡的使用:

1、本小区采用的门禁卡具有逐步实现人、车进出小区的身份识别功能;

2、进出小区时,需持卡靠近读卡器,经身份识别后,门禁可自动开启;

3、门禁卡仅限领用人工作时间内使用,实行早领用晚交回制度;

4、禁止将本人所使用的门禁卡转借他人使用,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安全隐患;

5、门禁卡请勿弯折、水浸或接近磁场,因此造成的门禁卡损坏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以上内容根据不同物业企业适度调整。

门禁系统管理规定

维护公司物品的安全,保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加强公司管理,确保公司财产达到有效管理。

适用公司所有使用门锁钥匙的部门(含行政楼、开发中心、各生产部门、仓库、宿舍,及各重要文档存放的钥匙)。

行政部保管公司备用钥匙一套(财务重要部位钥匙由财务室负责人保管),各部门钥匙由其部门第一负责人保管使用,特殊重点部门房间钥匙经总经理批准后可安排专人保管。

1.行政楼、消控室、大门钥匙由监控保安负责管理;

3.特殊部门(含门禁)需经总经理批准,由人事部给予开通;

4.办公家具(含存档案橱柜之钥匙)由使用人保管,不得外借

5.厂区生产部门、各仓库钥匙由该部门第一负责人管理、签发。

1.任何保管、合理使用,高度负责、严肃认真;

2.不得将钥匙随处乱放,以防止被盗或仿制;

3.不得随意借用他人使用;

4.如钥匙遗失,应立即向主管领导及行政部报告,并采取补救保护措施;

6.项目部负责公司所有门锁的维修保养;

7.公司宿舍橱柜请员工切勿放入贵重物品,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

1.离职时应将钥匙交行政部负责人;

2.钥匙遗失是,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备,个人不得私自配制;

3.公共区域钥匙(门禁)由总经理批准,报备行政部,由人事部负责开启;

5.不得任意借予外人使用。

1.如发现钥匙丢失,该员工需按价赔偿其直接损失;

2.如遇该员工利用钥匙做违规违法之事,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3.连续发生3次丢失钥匙情况,将取消其对钥匙的保管权利。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通知

为加强和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劳动部颁发了关于《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的通知,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通知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996年4月23日,劳动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各有关部门,各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

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质量,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现颁布《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的问题及时告我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劳动防护用品研制、生产、经营、发放、使用和质量检验单位必须按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

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全国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查中心负责申报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进口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检验。

省级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日常质量监督检验,对尚未具备检验条件的劳动防护用品,可委托国家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

各级检验机构对自己的检验结果负责。

第五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防护用品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督检查职责。

第二章研制和生产。

第六条劳动防护用品的研制应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研制的产品须经劳动部或国家技术监督局认可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能投入市场。

第七条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应具有必备的生产条件和相应的产品质量检验手段,并按照产品所依据的标准进行生产。

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应申办相应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的立项、申报、取证按《特种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办理。

第八条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应对产品质量负责,按照产品所依据的标准对产品进行自检,并出具产品合格证。

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应接受劳动行政部门、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

第九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在出厂前应按批量接受省级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或国家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抽检。检验合格后,检验机构按批量配给安全鉴定证。

第三章经营。

第十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定点经营,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可以直接销售本企业产品。销售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第十一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单位,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定。审查合格的发给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证书。

定点经营的申报和审批办法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劳动部备案。

第十二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与经销产品相适应的经营场地、资金和贮存条件;。

第十三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单位可经营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经营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不得经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不得销售伪劣或不合格产品。

第十四条进口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许可证制度。安全许可证由全国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颁发。

进口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我国劳动防护用品国家标准。尚没有国家标准的产品可按我国认可的标准进行检验。

第四章发放和使用。

第十五条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应为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使用单位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六条使用单位应教育本单位劳动者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七条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并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第十八条使用单位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的安全技术部门验收。

第五章罚则。

第十九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或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其不合格产品,并予以销毁。

第二十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未办理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或技术监督部门提请当地人民政府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可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经营单位销售没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或技术监督部门没收其产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证书;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使用单位没有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按劳动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劳部发【1994】532号)有关条款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各级检验机构检验的结果如与事实不符,由同级劳动行政部门或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更正;给受检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检验机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取消该检验机构资格;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党员干部出国管理规定的通知

第三条领导干部申请办理因私出国(境)手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审批。

(1)受到党纪政纪撤职以上处分未满5年的;。

(2)违反外事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已被有关机关立案调查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准出国(境)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退(离)休领导干部申请因私出国(境)可酌情审批,在外期限最长不超过半年。在职领导干部申请因私出国(境)须从严掌握,一般不予批准,有特殊情况经批准的,在外期限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第五条全旗科级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符合下列特殊情形的,可申请办理因私出国(境)手续或领取因私出国境证件。

(1)本人的直系亲属病重病危或去逝,需探望或处理后事的;。

(2)本人是港、澳、台侨胞或者党外干部需探亲的;。

(3)专家需以私人身份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的;。

(5)因病确需到国(境)外治疗的(需提供主治医师的诊断证明);。

(6)其他在职领导干部申请办理因私出国(境)手续或领取因私出国(境)证照,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明确可申请办理因私出国(境)手续或领取因私出国(境)证照的特殊情形。

党员干部出国管理规定的通知

第六条正科级实职领导干部申请办理因私出国(境)手续或领取因私出国(境)证照,事前报盟委组织部备案同意后,由旗委组织部审核,报旗委审批,由旗委主要领导在因私出国(境)意见上签署“同意”意见并署名后,加盖“中共额济纳旗委员会”公章。

第七条其他科级干部(含退休)和退(离)休处级领导干部申请因私出国(境)由旗委组织部审批,一般工作人员(含退休)申请因私出国(境)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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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禁管理规定【】

1.宿舍门禁设置:1号门(员工正常出入大门),2号、3号门(消防安全门)。

2.本公司所有住宿人员,不分职务与职等,无论什么原因进出宿舍1号大门时,都必须打卡进出。

3.厂区内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者,凭凭《退宿申请单》、《离职物品移交单》、《人员放行条》由保安检查后给予放行厂区外(安井之家宿舍)由宿舍管理员工检查后给予放行;因病请假时,一星期内可留宿厂内,超一星期则不可留宿厂内(工伤除外)。

5、门禁卡发生无法使用时,联系宿管解决。门禁卡发生损坏或丢失时,因我公司是采用的一卡通,需到接待室重新办卡后,再到宿管处开启门禁卡。

6、外来客人入住宿舍时,必须由管理部主管同意后,宿管登记并安排住宿,发放来宾卡,进出宿舍时需佩戴来宾证。

门禁卡使用管理规定

刷卡门禁系统,即控制人员的出入,掌握出入信息的系统,下面小编将为大家介绍刷卡门禁系统的功能原理与三大特点。

刷卡门禁系统的功能原理。

设计一个刷卡门禁系统,首先要考虑的是系统安全性,即能否有效地控制人员的出入,并掌握其出入信息。因为刷卡门禁系统是一种智能化的电子控制系统,可以充分利用计算机的“智能”,同时采用多种手段进行控制,以确保系统的安全可靠。硬件的可靠性,除了电控锁等机械部件之外,主要考虑子控模块的制作和选用,因为它要全天24小时不停地工作,所以对其性能要求较高,应能满足环境的温度、湿度的变化,以及抗电磁干扰能力强等。如果选用模块有很强的自适应功能,能够自动调节不同波特率的信号,还有各种保护电路等等,足可以保证低层管理工作的需要。

软件设计的可靠性,主要考虑各种状态信息的获取和维护,通信协议的设计是否规范,各种特殊情况的处理是否合理等等。比如,为了确保主控计算机与子控模块之间的通信准确无误,可以采用自动重发纠错机制,有效地消除门禁子系统和管理计算机同时在网络中工作时可能出现的信号冲突。刷卡门禁系统是需要刷卡进行权限管理的门禁系统,门禁卡在发放最终用户使用前,经由系统管理员设置,确定可使用区域及用户权限,用户使用门禁卡刷卡进入管理区域,无门禁卡或权限未开通用户,不能进入管理区域。

读卡器以固定频率向外发出电磁波,频率一般是13.56mhz,当感应卡进入读卡器电磁波辐射范围内时,会触发感应卡上的线圈,产生电流并触发感应卡上的天线向读卡器发射一个信号,该信号带有卡片信息,读卡器将电平信号转换成数字序号,以通讯协议传送给就地控制器,就地控制器将信息上传给上层控制器,最终上传给门禁服务器,门禁服务器将卡号与数据库内的信息进行比对,从而得到全部的卡片信息。

刷卡门禁系统的三大特点。

由于刷卡门禁系统中所有数据信息的设置和管理都是通过主控计算机与子控模块之间的通信完成的。管理者便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自由地设置密码、用户权限、门锁延迟时间等。同时主控计算机和子控模块平时各自独立工作,仅在设置子控模块中的初始数据,修改子控模块中的数据,获取子控模块中所记录的信息等情况下,二者才需要相互通信,进行信息交流。这种设计方法给系统带来很大的灵活性。

为了降低硬件成本,可以将一个子控模块设计成同时控制多个门,比如,一个子控模块可以同时控制三个门,实际上,这样配置相当于一种宏观上的并行处理机制。

用户的需求是不断变化的,在设计系统时应留有一定的。余地,保证用户的动态需求。比如,系统中的每个子控模块都有唯一的地址,需要增加受控门数时,只要增加相应数量的子控模块和门禁子系统,并给子控模块分配唯一的地址即可。

以上便是刷卡门禁系统的功能原理与三大特点介绍,希望大家在理解的基础上能够将之运用于实际中,这样也能更好地提高门禁系统的安全与可靠性。

党员干部出国管理规定的通知

(中纪发[]6号)。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纪委、组织部、外事办公室、公安厅(局)、国家安全厅(局)、监察厅(局)、人事厅(局)、商务主管部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外事部门、监察局、人事(干部)部门,中央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监察部各派驻监察局、监察专员办公室,中央直属机关工委、纪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纪工委:

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下发一系列文件,对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规定,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但是,随着国际交往日益增多,人员和资金跨境流动日益频繁,近年来一些党员干部出国境私自不归的情况屡有发生,甚至少数党员干部携赃款外逃,给党和国家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在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严重危害我国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为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人员的管理。

(一)加强教育,防范在先。要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针对性地对出国(境)党员干部进行理想信念、爱国主义、民族精神、外事纪律、安全保密等方面的教育。要把教育与管理结合起来,坚持和完善出国(境)人员行前集中培训、谈话提醒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和制度。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出国(境)人员的思想动态,发现苗头性问题,提前采取措施,防止问题的发生。

(二)强化管理,从严把关。党员干部因公出国(境),必须严格按照《关于因公出国人员审查的规定》(中办发[1991]8号)和《关于因公出国人员审查的补充规定》(中办发[1993]23号)规定的批准权限进行审批。县(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因公出国(境)的审批,要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3号)的有关规定。

(三)健全制度,规范党员干部在因公出国(境)期间的行为。对派驻国(境)外工作的党员干部,派出单位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规定。临时出国(境)的团组,应建立临时党支部(党小组);团组成员未经团组领导同意,不得单独活动;不得擅自变更出访路线;不得擅自延长在国(境)外的期限;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派出单位和外交部等有关部门。

二、对因私出国(境)党员干部进行严格审查。

(一)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县(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的审批,要严格执行中办发[1999]2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各地区、各部门不得擅自或变相下放审批权限。对党员领导干部和涉及管理人、财、物、机要档案以及其他重要岗位的党员干部,要严格审查,着重审查近期政治表现和廉政情况。对法律规定不准出境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不得批准其出国(境)。

(二)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安部、人事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公通字[]13号),进一步完善国家机关在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离(退)休厅(局)级以上干部和涉及国家安全、国有资产安全、行业机密等人员因私出国(境)的登记备案工作。

(三)加强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后的管理。因私出国(境)的党员干部,在国(境)外不得以党员身份参加公开活动,每季度要把在国(境)外的情况向所在单位和单位党组织汇报一次,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党员组织关系的处理,要严格执行《中央组织部关于共产党员因私事出国或去港澳地区的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组发[1981]19号)。回国后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

三、切实做好出国(境)证件的管理工作。

(一)因公出国(境)的党员干部,应在回国(境)后15天内,将所持因公出国(境)证件交由发证机关指定的部门统一保管或注销。对拒不执行规定的,吊销其所持证件。

(二)党员干部申领因私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后,以及每次因私出国(境)前,要向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并登记;各单位的领导干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并登记。本通知下发后,各部门要对党员干部申领上述证照的情况进行清理,对未报告登记的,要组织补报和登记。

(三)因私出国(境)的国家机关登记备案人员,应在回国(境)后10天内,将所持因私出国(境)证件交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保管。

(四)各单位要建立出国(境)证照专人负责制和护照使用登记保管制度。

(五)党员干部办理外国长期居留证、前往港澳通行证、香港和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县(处)级以上党员干部的配偶出国定居或办理上述证件的,要严格执行中办发[1999]2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四、明确责任,加强监督检查。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要高度重视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明确一名领导同志负责这项工作,组织人事部门要建立健全具体的工作程序和制度。各业务主管部门特别是外交、商务、金融等部门及负责出国(境)审批、出入境证件颁发部门,要分别负起责任。

(二)加强对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管理权限和程序做好日常监督工作,定期逐级上报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情况。下级组织人事部门每年第一季度将上年度党员干部出国(境)情况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作书面报告,重大情况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对党员干部出国(境)私自不归的,要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或采取组织处理措施。对给国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要从严惩处;对涉嫌犯罪的,公安、国家安全等部门要加大缉捕力度。对党员干部在出国(境)或办理出国(境)审批手续中弄虚作假,甚至伪造、变造或者买卖、使用伪造的出国(境)证件的,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对驻国(境)外机构或临时出国(境)团组发生人员擅自脱离组织出走、叛逃,或者有其他严重违纪(境)行为的,除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外,还应当依照规定追究该机构或团组领导人以及派出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对违反出国(境)证件管理规定,拒不交出所持出国(境)证件的党员干部,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在出国(境)管理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失职渎职导致党员干部出国(境)私自不归,或发生问题后不报告、不处理的,要依纪依法追究主管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对一些出国(境)后私自不归和外逃后被引渡或遣送回国的党员干部受到党纪国法惩处的典型案例,要及时通过内部通报或公开报道,警示广大党员干部。

(四)纪检监察、组织、外交、公安、国家安全、人事、商务等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负其责,严格管理,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要加强联系,及时沟通情况,形成有效预防和处理党员干部出国(境)私自不归问题的工作协调机制。要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和完善出国(境)登记备案人员证照审批、资料管理和出国(境)情况信息数据库,并实现出国(境)相关管理部门间联网,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各地外事部门要定期通报因公护照收缴保管情况,及时准确上传颁照数据。财政、金融部门要对巨额资金和外汇使用流动等情况进行汇集和分析,并加强监管。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党员干部持有和使用出入境证件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及时掌握涉嫌违纪违法且有出国(境)动向人员的情况,并向公安机关提出依法采取措施、控制他们出国(境)的建议,公安机关要积极予以协助。外交、公安、国家安全、监察等部门,要进一步研究如何加强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和加强国际警务合作问题,完善有关政策,并提出相应措施。教育、科技、国家安全、人事、商务等部门,要研究防范科技骨干、高级管理和技术人才出国(境)私自不归问题,提出防范措施。

六、本通知自12月31日起执行,原有规定中凡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门禁管理规定【】

一、目的: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1、宿舍门禁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外借他人。

2、店面员工宿舍门禁卡领用由所在店面店长负责。

3、部门职员宿舍门禁卡领用由培训部赵静负责。

4、已领取宿舍门禁卡的员工,培训部根据宿舍管理员领用记录将宿舍门禁卡调拨至领用员工所在店面,做为店面低耗资产管理,每家店面放置一个备用门禁卡,如店面员工领用,则店长上报培训部赵静,培训部根据领用记录进行补发。

5、店面员工离职或搬离宿舍时须交回宿舍门禁卡,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如在三天内不能交回宿舍门禁卡,则需要交纳成本费(20元/张),具体从工资中体现,店长需要及时将门禁卡卡号上报培训部赵静,培训部将该卡做挂失处理,否则视该卡为正常使用状态。

6、宿舍门禁卡在使用期间如丢失或者折损无法继续使用,需重新补办并支付新卡的成本费(20元/张)。

7、宿舍门禁卡在使用期间不慎遗失,请及时到培训部赵静处办理挂失手续,否则,如他人冒用该卡片而造成损失,卡片领用者应承担全部责任,店面店长承担连带责任。

8、宿舍门禁卡在使用期间若出现无故消磁或者不能使用者,培训部在核实情况后,将予以免费更换。

四、其他:

1、保证住宿在广饶路宿舍的员工的正常休息,请大家下班后回到宿舍不要大声喧哗,不要打扰他人休息。

2、其他不明事项请联系培训部赵静。

天拓网苑。

20xx-9-28。

门禁卡使用管理规定

1、考勤:公司考勤以刷卡记录为准。

2、出入各区域:公司各区域门旁均装有刷卡机,进出各门者需凭门禁卡在刷卡机上刷卡后方可进出。

二、发卡对象。

1、员工卡: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2、临时卡:忘记带卡的员工、供货商及维修人员等。

三、发卡流程。

2、临时卡:前台文员制作各类权限员工临时卡—申请员工上班时填写《临时卡使用申请表》交前台文员登记发放—下班时还卡。临时卡单次借用时间不超过8小时。

1、门禁卡仅限申请者本人使用,不得外借他人;

2、持卡人必须随身佩带门禁卡;

5、必须是因为工作原因方能进入研发区域,不得将研发区域作为便捷通道;

7、门禁卡在使用期间不慎遗失,请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办理挂失手续;否则,如他人冒用该卡而造成的损失,持卡者应承担全部责任。

五、补卡费用及流程。

2、如丢失或折损无法继续使用,需初次补办者应支付新卡制卡手续费(20元)后重新补发;二次补办者应支付新卡制作手续费(20元)并处以100元罚款,补发的门禁卡权限与原卡一致。

4、办理离职手续时,必须向前台文员交回门禁卡,未上交者处以50元罚款。注:以上补卡流程涉及到员工考勤请如有丢失请及时办理。

六、门禁卡进入权限的开通与取消。

1、权限的开通。

1)新入职员工门禁卡权限以人事专员通知前台为依据,岗位性质统一设置;

2)因工作需要需开通其他门的权限者,填写《门禁卡权限开通申请》,部门经理核准、行政人事部审批后,交由前台文员开通门禁卡权限。

3)工作岗位变动,人事专员需填写《丢失/调换门禁申请表》后签字并交由前台重新设置权限。

2、权限的取消。

1)遗失或离职未上交的门禁卡,前台文员需立即取消该卡的开通权限和挂失;

2)折损严重或消磁而无法使用的门禁卡,前台回收后即取消其开通权限并予以销毁处理;

4)离职上交的门禁卡,由前台文员取消权限并予以保管。

七、本规定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所有。

物业公司会议管理规定的通知

1.1管理人员值班:节假日及每天晚上,管理处须安排一名管理人员值班。

2.1节假日管理人员值班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2.2晚上管理人员值班时间:晚上:17:30—20:00。

3.0管理处值班安排。

3.1管理处每月底须安排好次月值班表,上墙公布,公司相关部门随时抽查。

3.2值班人员因故请假、调班,须经主任同意,安排好代班人员。

3.3当值人员因故需离岗,须安排好代班人员。

4.0管理处值班纪律及要求。

4.1当值人员须穿着工作服,佩戴工作牌。

4.2当值人员不能迟到、早退、脱岗。

4.3当值人员不得擅自调班,否则按脱岗论处。

4.4当值人员值班地点为管理处办公室。

4.5当值人员遇到不能处理的事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

4.6当值人员违犯值班纪律,按《员工奖惩条例》与《考勤细则》规定处理。

4.7当值人员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表》。

5.0管理处值班人员权限。

5.1值班管理人员有权调动本处的所有员工,有权纠正本处员工违纪行为。对违纪人员,有权建议管理处按《员工奖惩条例》予以处罚。

5.2管理人员值班人员对本处的突发事件有临机处置权。

5.3财务值班人员只负责本处的费用收缴工作,不办理退款手续,特殊情况须由主任签字方可办理。

5.4财务值班人员对未结清费用而需搬离本小区的业户,有权要求管理人员值班人员采取相应措施。

6.0补休。

6.1管理处值班不计加班工资。

6.1.1节假日管理人员值班可安排补休。

6.1.2只有一个财务人员在晚上值班的管理处,财务人员工作日的上班时间由原八点调至九点。

6.1.3管理人员值班人员补休须经主任同意。

7.0遇强台风、暴雨、洪水及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等特殊情况,管理处全体人员均须留守管理处。

8.0本规定由公司管理人员部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

小区门禁系统管理规定

为规范小区人员及物品进出管理,制定了门禁系统管理的规定,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小区门禁系统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门禁系统的设置,旨在维护业主的安全,因此,需要业主的积极配合,在出入时请注意随身携带小区门禁卡。

2、随着小区业主入住不断增多,当值保安对业主和外来闲人的辨别有一定难度,从整体安全利益出发,请各位业主进出小区时,自觉刷卡。

3、如果有业主或住户确实忘记携带小区门禁卡,请配合我们小区入口工作人员做好核实登记后再进入小区。

1.0业主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居住本大厦,免费卡二房送二张,三房送三张。如需申领的ic卡数量超出以上的部分,每张收50元工本费。公司购房、业主购房用作办公或员工居住的,申领ic卡按本条例规定办理。

2.0人员如有业主书面证明其为业主亲属的(非直系亲属)申领ic卡免收押金,每张只收取50元工本费。

3.0业户租住本小区用于自住(本人或员工)或办公,申领ic卡时,每张应收取50元押金及50元工本费。

4.0业户来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时,管理处办公室应当促请业户及时办理门禁ic卡。

5.0大堂值班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门禁系统;发现系统有故障,应及时向管理处报告。

6.0原则上由业户自己刷卡开门,对未成年人及业户手提重物不便刷卡、忘记带卡时,值班人员应当为业户提供方便,开启门禁系统。

7.0对新近入住的业户,大堂值班人员应当及时促请业户在到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时办理ic卡。

8.0值班人员发现刷卡人使用同住的其他人员的卡时,应当提请业户使用自己的卡;刷卡人若使用本栋其他人员(包括在住或迁出后)的卡时,值班人员应当予以没收,并报告管理处进行处理。

9.0对大堂门禁系统的管理,大堂值班员既要坚持原则,具体操作时,又要有一定的灵活性,不能因此和业户产生争执,影响与业户的关系。

10.0对于已经办理了ic卡而后又迁出或不再居住本小区的人员,大堂值班人员应当及时向管理处报告注销登记的ic卡。

11.0遗失ic卡需要补办ic卡时,每张需收取50元工本费。

小区门禁卡管理规定

1、员工门禁卡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发放、管理及日常检查工作。

2、员工在职期间,行政人事部给予发放门禁卡。

3、员工进出公司大门,必须自行使用门禁卡开启,并随手关门。无按规定使用门禁卡出入者,首次给予警告,第二次起每次罚款20元。

4、门禁卡应自行妥善保管并保持其整洁干净,避免折断或入水损坏,不得在门禁卡上粘贴、涂改。

5、员工门禁卡不得擅自外借,如经发现将给扣除其当月工资100元;情节严重者,扣除当月工资。

6、员工门禁卡如丢失、损坏,须及时到行政人事部报失,办理补办手续。

7、员工离职应交还门禁卡,如不归还,处以50元罚款。

第七条门禁卡补发手续。

1、申请人申请补办手续时应先说明补办原因,报行政人事办理。

2、行政人事核实通过后,申请人须交纳工本费20元,补发后申请人须在《门禁卡领取登记本》上签字后方可领取。

门禁管理规定【】

维护公司物品的安全,保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加强公司管理,确保公司财产达到有效管理。

二、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所有使用门锁钥匙的部门(含行政楼、开发中心、各生产部门、仓库、宿舍,及各重要文档存放的钥匙)。

三、保管原则。

行政部保管公司备用钥匙一套(财务重要部位钥匙由财务室负责人保管),各部门钥匙由其部门第一负责人保管使用,特殊重点部门房间钥匙经总经理批准后可安排专人保管。

四、具体保管内容。

1.行政楼、消控室、大门钥匙由监控保安负责管理;

3.特殊部门(含门禁)需经总经理批准,由人事部给予开通;

4.办公家具(含存档案橱柜之钥匙)由使用人保管,不得外借。

5.5.厂区生产部门、各仓库钥匙由该部门第一负责人管理、签发。

五、钥匙保管人应遵守下列规定。

6.任何保管、合理使用,高度负责、严肃认真;

7.不得将钥匙随处乱放,以防止被盗或仿制;

8.不得随意借用他人使用;

9.如钥匙遗失,应立即向主管领导及行政部报告,并采取补救保护措施;

11.项目部负责公司所有门锁的维修保养;

12.公司宿舍橱柜请员工切勿放入贵重物品,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

六、钥匙保管人员应遵守下列条例。

1.离职时应将钥匙交行政部负责人;

2.钥匙遗失是,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备,个人不得私自配制;

3.公共区域钥匙(门禁)由总经理批准,报备行政部,由人事部负责开启;

5.不得任意借予外人使用。

七、奖惩措施。

1.如发现钥匙丢失,该员工需按价赔偿其直接损失;

2.如遇该员工利用钥匙做违规违法之事,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3.连续发生3次丢失钥匙情况,将取消其对钥匙的保管权利。

嘉兴恒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