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党支部党费收缴报告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大全5篇)

时间:2023-09-01 18:09:23 作者:琉璃 工作报告 最新党支部党费收缴报告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大全5篇)

在现在社会,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写报告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党支部党费收缴报告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篇一

一、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增强党性和组织纪律观念的具体体现。每个共产党员必须按时按照标准交纳党费。

二、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应按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党支部每年不少于两次对党员交纳党费标准进行审核。党员在缴纳党费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按照应交纳党费基数计算党费,做到准确无误。

三、根据上级党组织规定,村支部两委干部规定每月缴纳党费1元,每季3元,农村党员每月缴纳党费0.5元,每季度1.5元。

四、所有党员应自觉地向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党员的正式组织关系在哪里,就向哪里的党组织交纳党费。

五、党员因外出统计、生病或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交纳党费有困难的,经支部批准,可以提前集中交纳党费,也可以请他人或家属转交。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不允许少交或不交。对于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七、预备党员应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以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

八、加强对党费的管理。支部书记收缴的党费,应建帐管理,及时造册,统计清楚,按季度上缴,并妥善保管好资料。机关党委每年年底前,向全体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任何人不准借支和侵占党费,不准滥用党费。

八、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一年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党支部党费收缴报告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篇二

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党费收缴

(一)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二)党员工资收入变动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三)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的当月起交纳党费。

(四)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外出期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五)遇有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

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七)对在党费收缴过程中出现挪用、贪污等违规情况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

二、党费管理

(二)党费收缴执行月缴季存制度。做到及时登记,并按季度将所收党费上交县府直属机关党委,并开具缴款凭证(收款票据)。

(三)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四)认真做好交款凭证(收款票据)、党费收缴情况公示资料的归档工作。

(五)每半年对本支部的党费收缴登记、公示和资料归档工作进行一次自查,党费缴纳不足的要抓紧补齐、补足。

党支部党费收缴报告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篇三

时常飞逝,紧张而又繁忙的一学期即将结束,回首这一学期的工作,忙中有乐,忙中有得。本学期我主要承担八年级六个班的地理教学工作。在这里我要感谢各位领导一学期来给我的帮助和关怀,感谢各位班主任老师和各位同仁给我工作上的支持和鼓励。下面,我就从以下三个方面总结这一学期我的工作情况。

一、认认真真付出,踏踏实实工作

对于我们一线教师来说,教学工作是本学期工作中的重点,因此我本学期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教学工作这一中心工作服务的。

首先,我作到认真备好每一节课,认真钻研新教材的体系、知识结构,针对学生的特点,备课时便想好每一个环节用什么方法去创设情境,如何利用多媒体课件去激发学生兴趣。因此我本学期的一个重要工作就是制作课件,我力求每一节课的课件都能用flash制作成动态,这样会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虽然在进行课件的思路创作和具体制作时,花费了我大量的课后时间,有时很累,但是当我在课堂上看到因为我的课件而使课堂气氛活跃,学生学习情绪空前高涨时,我觉得我的付出得到了回报,再苦再累都值得。我的课件不但得到了学生的喜爱,也得到了教研员和区内同行的认可,本学期我参加了市优质课特等奖的评选,最终获得了市第二名的好成绩。其实我在运用多媒体教学方面才刚刚起步,今后我会在这方面继续努力钻研,为了提升自己的能力,我积极参加了校课题《自主发展,人文见长》课题的研究。

其次,本学期在自己备好课,上好课的同时,为了取长补短,共同进步,我经常听课,比如这学期我去45中听了x市优质课评选选手的地理课,还积极参加了学校组织的“四杯赛”听评课活动。这些课对我来说都是受益非浅,共计这学期我听了30节课,从中学到了许多东西。

再次,为了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和业务技能,本学期坚持认真学习,把学习当作自己的一种责任,在学习过程中我一直坚持这样的学习策略:基本理论笃学;本职业务深学;修身知识勤学;急需知识先学。我常读的刊物是《中学地理教学参考》、《地理教育》、《人民教育》及一些相关的教辅材料及自己构买的有关新课程的书。我在今后也要坚持让读书成为自己的一种习惯。

二、坚持教学策略,向45分钟要质量。

本学期我们组主要研究的问题是如何提高课堂达成率,在这方面,我们曾经在组里讨论过,听了同行的做法,有很大启示,可以说每一节课我都在注重这个问题的研究与落实。比如:课前提问,有时以大屏幕的方式出题让学生口答,有时让学生拿出小条来答。上课时注重分层次教学和多媒体的使用,激发学生兴趣,第一节新课下课前5分钟左右都要对本节课进行复习巩固和测查。尤其是尖子学生做到课前提问,巩固练习时还要提问。在上课过程中还注意兼顾中等学生和较差的学生,有一些比较简单的问题,就让那些学习较差的学生来回答,增强他们的自信心,从而提高他们的学习兴趣。我教的班级分为两种,普通班和实验班,这就给我的教学带来一个问题,如果同样备课快班学生觉得吃不饱,而普班学生又觉得吃不了,因此我发现这个问题后从开学初第一周的第二课时开始便作调整,同样的课我要备两套教案,快班学生注重知识的扩展和加深,普班学生注重基础知识的夯实。在普班,有一部分学生不爱学习,我就将学习好的学生与学习差的学生结成对子,尤其是在期中期末复习时,让学生好的学生对自己结对的伙伴实行监督、考核,然后我在上课时抽查。这种方法很适用,并取得了可喜成绩,通过一学期的教学实践,我感觉到我所教的班级课堂达成率有所提高。但还需要继续学习与研究,因为还有很多不足之处。比如说,有时新课内容较多时,便没有时间检测课堂达成率。

党支部党费收缴报告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篇四

第一条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五条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第六条 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第七条 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困难的党员可以少交或者免交。

第八条 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九条 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第十条 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十一条 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第十二条 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三条 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十四条 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第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每年按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5%上缴中央。上缴中央的党费应当于次年4月底前汇入中央组织部党费账户,不得少缴或拖延。

第十六条 铁路、民航系统党的关系在地方的党委,每年按照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中国人民银行的地市级分支机构和中央其他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党委,每年按本地本系统党员全年实交党费总数的5%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其他派出机构和下属单位党委不再向地方党委上缴党费。

党费使用

第十七条 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十八条 使用党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第十九条 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第二十条 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第二十一条 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党支部党费收缴报告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篇五

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党员增强党性观念的基本体现。做好党费工作,是党组织的一项经常性任务,也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一名党员应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

一、政策依据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

中共稷山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

二、党费收缴标准

1、基层党组织年初核定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填写《党费摸底表》,报党委备案,年内一般不变动。(补充:党费一般情况下只多交不可少交,每名党员月交党费数额一般不差过1000元,那么,对于多交党费的人员、数额、是否自愿等情况,基层党组织在上报党委时要进行详细地说明。)

2、计算基数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党费计算基数不包括以下项目: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含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补贴、通讯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取暖费、防暑降温费、物业费等改革性补贴,以及针对少数地区、部分单位、特殊岗位、部分人员发放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党员的绩效工资中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应列入党费计算基数,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

交纳比例: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举例:管村中心校党支部的李××同志

交纳党费计算基数:4053.37-347-13-400-30=3263.37 交纳比例:1% 月交党费数:3263.37×1%=32.6337→32.7(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点后第二位全部进位)

3、离退休党员、生活困难党员

(含5000元)的按0.5%交纳,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

对家庭贫困和身患严重疾病,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本人申请,党支部研究,报局党委批准,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三、党费收缴程序

1、党员应于每月的1-5日自觉向党支部交纳党费。(一般交给党支部组织委员,没有设立支委会的交给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对党员交纳的党费要随交随收,并填写《党费证》。同时,填写《党费收缴登记表》,这个表是一式二联,第一联是存根,第二联为上缴凭证,一月一汇总,盖章,由党费收缴人签字。

2、党支部应于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3、6、9、12月)的6-10日向局党委交纳本支部一季度的党费。(补充:咱们第四季度的党费大家收齐后统一发到银行账户,不收取现金,注意保存好汇款凭条或手机转账截屏打印件)

携带资料:转账凭证;《党费收缴登记表》第二联,大家沿着本子撕下来,撕整齐,三个月共三张,加盖党支部章。

局党委会根据年初报送的《党费摸底表》核对数额,在这个过程中有党员增减的、补交党费的应及时向局党委说明情况。核对无误后,开具《上缴党费报告表存根》,要注意保存,把它粘到《党费收缴登记表》本季度的首页(1、4、7、10月)。

四、党费收缴情况要按规进行公开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局党委每季度对各党支部党费工作逐一进行督促检查,定期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上,报告党费工作情况。各基层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民办学校党支部收缴的党费在上缴县委组织部后会被如数返还,用于支部建设,不得退还给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