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心得体会(专业17篇)

时间:2023-11-05 03:55:06 作者:雁落霞 心得体会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心得体会(专业17篇)

总结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经验,找到问题的根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一些精选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

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心得体会

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数呈明显上升的趋势,未成年人犯罪中的男性占绝大多数。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一)个体素质低下,是非善恶不分,法制观念淡薄,自我控制力差。

(二)问题家庭和家教方法不当的影响。家庭教育的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个性的基础,潜伏着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危机。父母素质差,形象不佳,父母离异,父母一方或双方死亡,父母虽未离婚,但感情长期不和,经常吵架,由于父母离异、早亡、判刑、下岗等原因,对孩子无力管教、疏于管教,缺乏温情交流或自身形象不佳,容易使未成年子女身心遭受创伤,形成自私、自卑、孤僻、乖戾、冷酷等不良人格,其内在人格缺陷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诱惑或刺激,易产生偏激行为而导致犯罪。特别是父母双方外出务工,爷爷奶奶等对留守孩过于溺爱,百般袒护,或过于严厉,经常打骂,疏于管理教育,放任自流等。当孩子在家感受不到“幸福”时,极易到社会上去寻找“同情和温暖”,被坏人拉拢和引诱,步入歧途。

(三)学校教育的失误。

学习成绩差,认为学校生活枯燥无味,没意思,受冷落歧视与老师的关系紧张,迷恋上网等贪玩而无心学习等。法制教育欠缺。有的学校对法制教育不重视,很少开设法制课,或者流于形式,致使学生缺少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四)社会不良环境的影响。

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一些传统的道德观、价值观受到极大冲击,尤其是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对世界观尚未定型的未成年人造成了很坏的消极影响,网吧、游戏厅、台球厅管理不严,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建立长效的工作机制。

构建以预防工作责任制为龙头,以家庭、学校和社区为主体的教育、管理网络为核心,以未成年人素质教育和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优化为抓手的预防违法犯罪工作体系。一是健全机构。成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党委副书记高星辰为组长,以宣传统战委员林庆福为副组长,以综治、司法、团委、派出所、中学、小学、各村居负责人为成员。进一步推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设,落实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人员。二是高度重视。确实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纳入学校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作为硬任务、硬指标及时作出相应的工作部署,检查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双责、双岗,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实绩与教师工作考核挂钩,计入总成绩。

(二)坚持不懈地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

一是大力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切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精神教育,大力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切实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道德实践活动,帮助未成年人从小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行为规范,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二是深入开展法制、纪律教育和自我保护教育。要从小抓起、从早抓起,对学生开展系统的法制教育,切实做到“计划、课时、教材、教师”四落实。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法制教育活动。大力推动学校、家庭和社会相结合的教育体系建设,指导和推进社区教育。学校与家长携手做好落差生的教育转化工作,帮助他们克服学习生活中的困难,培养学习兴趣,使他们感受到学校的温暖,避免发生逃学辍学现象。

(三)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根据县综治委的统一安排,今年5月份开始,我镇重点组织公安派出所、交警、工商、食品卫生、城管、司法及中学、小学等单位力量,全面开展校园周边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在整治过程中,将中小学校周边的无证经营、阻塞交通、乱搭乱建影响市容及安全、民房租住学生以及饮食摊点进行了取缔或整改。据统计,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拆除违章建筑5处,动员在外租房居住“留守孩”学生入校寄学21人,关停不卫生摊点3家,对2家网吧、1家游戏室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制止“拐的”拉客12辆,以及排查其它公共安全隐患6处,教育督导无证幼儿园23家,通过整治,全面提高全镇广大师生的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意识,消除了一系列安全隐患,尤其是中学、中心小学、交通要道,已经落实了“天网”工程,实现了监控全覆盖,对校园内外、交通要道情况做到一目了然。中心小学在全镇各村小学都建立了门卫制度、食品卫生制度、放学接送制度,制定了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面实现了照章办事,制度管人。我镇的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专项行动,得到了县督查组的高度评价。

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心得体会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未成年人犯罪现象日益突出,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后果。作为社会的一员和家长,我们有责任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犯罪,并采取措施预防其发生。通过长期的观察和思考,我总结出一些心得体会,希望对广大师生和家长们有所帮助。

首先,教育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最有效的手段。教育是青少年形成正确价值观和认知能力的重要途径,所以我们必须重视青少年的教育工作。学校应该加强德育教育,通过开设各种课程和活动,培养学生的道德素质和社会责任感。同时,家长也要加强对孩子的家庭教育,营造温馨的家庭环境,给予孩子爱和关怀,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其次,引导未成年人正确利用网络和社交平台。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犯罪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未成年人容易受到各种不良信息的诱惑和影响,进而对网络犯罪产生兴趣。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我们要引导未成年人正确地使用网络和社交平台。学校和家庭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的教育,告诉他们遵守网络规则,不轻信陌生人,不散播不良信息,不参与网络欺凌等行为。同时,社会也应该加强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制定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再次,加强法律意识教育。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石,每个公民都有义务遵守法律。未成年人正处于价值观形成和人生观建立的关键时期,他们对法律意识的形成十分重要。学校和家庭应该加强法律教育,让未成年人了解法律的基本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同时,社会也应该鼓励青少年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让他们深刻体验到法律的公平与公正,培养他们遵守法律的自觉性和自律性。只有建立起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才能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此外,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服务。未成年人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的心理发展和成长问题必须引起重视。一些犯罪行为往往是由于未成年人心理的问题和困扰而产生的,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服务。学校和家庭要注重培养未成年人的情绪管理能力和适应能力,帮助他们树立积极的心态,克服困难和挫折。同时,社会和学校要提供心理咨询服务,让未成年人有机会倾诉和咨询心理问题,帮助他们找到适合的解决办法,防止不良情绪和心理问题导致犯罪行为。

最后,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存在,与社会的不平等和不公正问题有一定的关系。一些贫困家庭和弱势群体的孩子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和社会资源匮乏,容易陷入犯罪的泥潭。因此,我们需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贫困家庭和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和教育需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同时,社会也要引导富裕家庭和资源丰富的机构加大慈善和社会捐助力度,给予贫困家庭和弱势群体更多的关爱和帮助。

总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努力,而教育是最为重要的一环。加强教育,引导正确使用网络,加强法律意识教育,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服务,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这些都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措施。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关注并付诸实践,共同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贡献力量。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心得体会

_街道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紧紧围绕“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这条主线,成立了“预防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并充分发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的职能,切实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并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组织优势,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和活动,为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确保社会的稳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健全机构、完善机制,深入探索新形势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规律。

进一步健全机构,充分发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_上半年组织召开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组会议,研究新形势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新特点,对全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加强了各单位的联系,形成有效的联动机制。同时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组织优势,从街道团委到各基层团支部都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针对各社区、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计划措施,深入细致,实事求是的开展工作。

二、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

青少年正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阶段,正确辨别事物的能力不够,非常容易受到各种错误思想的侵蚀。街道团委曾次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从小树立正确的思想道德和法制观念非常重要。_年,我们通过各级团支部,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充分利用学校报刊、社区广播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广大青少年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努力从根本上消除青少年违法犯罪滋生的因素。

三、以学校为重点,加大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

学校是青少年接受教育的主渠道,在校学生是青少年的主体。为此,我们特别重视对在校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观念教育。今年,我们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依托学校,积极推进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根据青少年自身的特点,营造符合他们认知规律的学习环境。继续大力推行中小学聘请法制副校长的做法,把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贯穿在日常的教学活动中。都根据自身的特点,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街道内七十五中学在今年上半年邀请镇派出所民警到学校给学生进行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青少年自我防护知识及交通知识讲座,本校600多名学生受到了教育。促进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有效地预防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

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心得体会

xxxx中学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不断加强基础建设,优化学校育人环境,精心规划和实施青少年的教育保护工作,把青保工作纳入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学校周边环境建设,进一步完善学校及周边环境建设的长效机制。积极开展有关青保法规的学习与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适龄青少年入学率达100%,在校学生的刑案率一直保持零,为合兴社区治安稳定作出了显著的贡献。

学校成立了由党支部书记为组长,德育分管副校长和校外法制辅导员(派出所民警)为副组长、德育主任、总务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及心理辅导老师为组员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严厉打击学校周边地区的流动不良社会青年;整治学校周边乱停车等问题,保证校园周边良好的交通秩序;解决学校门口的“游商”问题。积极协调公安、工商、文化稽查等部门突击检查网吧,共同做好违反国家规定,进入经营性互联网、电子游戏厅等场所活动的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目前,学校周边环境良好,得到了各位家长的认可。

充分利用家长学校,指导家长重视家庭教育,引导他们用健康向上的家庭生活方式行为影响子女,并对家长进行法制教育,避免家庭暴力的发生,有效保护了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在重视家庭教育的同时,学校也十分重视师德建设,每学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教育活动,加强对教师的法制培训。

发挥教学阵地优势,学校将开发的校本法制课程纳入了学校的课程计划,利用政治课上好法制课程。平时加强常规管理,严格督促检查,对师生出勤、出操、卫生、课堂纪律、礼仪教育、行为规范等进行管理考核评估,并与星级班集体和行为规范示范班挂钩,使学校教育管理环环紧扣。建立行为偏差生和党员教师的“一对一”帮教制度,使每个偏差生与党员教师之间建立联系,实施跟踪调查。规定偏差生每周一次向帮教老师汇报纪律和学习情况,帮教教师通过多种途径了解来的情况实施有针对性教育。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也有计划、有步骤对全校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对部分有心理障碍的学生主动关心,及时给予心理咨询。对进入青春期的学生通过讲座、看录像、个别指导等形式进行教育,效果显著。重视校园文化建设,优化育人环境。学校通过画廊、专题黑板报、校园广播、法制展览等形成了多元化的校园文化网络,拓宽了德育教育的途径。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大力组织法制教育宣传活动,让学生在法制宣传中自我教育;定期召开法制讲座,邀请派出所和检察院同志来校以案释法、以案明法,有针对性地举办法制报告会等。

学校各级干部和全体教工本着对国家、社会、青少年一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学校各项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克服麻痹思想和饶幸心理,认真细致地做好学校安全教育和各种事故防范工作。学校每学期有计划地对全体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校内利用黑板报、橱窗进行宣传,组织有关安全知识竞赛,使青少年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掌握基本的交通、防水、防电、游泳等方面知识和技能,对校内体育设施和器械的维修保养落实专人负责,有效地控制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建立以学校为中心的社区教育网络,形成社区、学校、家庭联动,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寒、暑假期通常是青少年教育保护工作的一个薄弱环节,我们学校主动以社区联系,针对青少年的特点,组织丰富多彩的假期活动。电脑房、图书馆、体育场向学生开放;学生组织各种“社务服务队”也深入社区。使学生每学年度都度过了安全、健康、愉快、有益的假期,每个假期无发生一例学生伤亡事故。

xxxx中学在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的教育工作中,从成长氛围、合法权益、教育途径、队伍建设等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但为了一切的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一切为了学生,我校将一路既往作好青保工作,我们将积极策划、开展各项活动,使青保工作真正做到育其心、引其道、鼓其志,引领学生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心得体会

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关乎社会稳定与人才培养的重要问题。为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各级政府、学校和社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长期的工作中,我有幸参与了一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在下面的文章中,我将分享自己对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思考和认识。

首先,我认为家庭教育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基础。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良好的家庭教育可以培养孩子的道德观念和价值观,使他们自觉遵守法律,尊重他人。父母应该给予孩子足够的关爱与温暖,并为他们树立正确的行为模范。另外,父母还应该与孩子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关心孩子的学习与生活,并关注他们的心理成长。只有如此,才能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其次,学校教育也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环节。学校作为未成年人的第二个成长环境,承担着传授知识与教育学生的责任。在课堂教育中,教师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创新精神,引导他们正确对待课业压力和竞争。此外,学校还应该加强对青少年法律知识的教育,让学生明白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通过一系列的课程和活动,学校可以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培养他们的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社区也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阵地。社区是未成年人活动的重要场所,也是他们接触社会的第一个平台。社区应该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机会,让未成年人参与有意义的活动,培养他们的兴趣爱好和社交能力。社区还可以组织一些法律讲座和活动,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同时,社区也应该加强对高危青少年的关注和帮助,积极开展心理辅导和社会关爱工作。

此外,媒体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有着重要作用。媒体是社会倡导和宣传的重要窗口,能够对未成年人产生积极影响。媒体应该推广正能量的内容,宣传正面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同时,媒体还应该加强对淫秽暴力等有害信息的过滤和管控,减少未成年人接触不良信息的机会。媒体的引导和正面影响将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最后,社会各界也应该共同参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政府、学校、家庭、社区、媒体等各个方面都应该形成合力,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共同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和措施。只有通过合作与合力,才能更加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培养一支健康有为的新一代。

综上所述,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是一个复杂而长期的工作。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区建设、媒体引导和社会参与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环节。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关注和努力,才能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障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心得体会

第一段:引言(200字)。

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严重而复杂的社会问题,近年来呈现出日益严重的趋势。作为社会的一份子,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经过深入思考和亲身实践,我总结出了一些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心得体会。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这些心得,以期唤起更多人的关注和参与。

第二段:加强家庭教育(200字)。

家庭教育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第一道防线。家长应该保持与孩子的良好沟通,经常和他们交流,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惑。此外,家长还应该树立正确的行为榜样,通过自身的言行潜移默化地影响孩子。同时,为了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家长可以引导他们参加一些有益的活动,如志愿者工作、体育运动等。只有建立起和谐、温暖的家庭氛围,并引导孩子健康成长,才能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

第三段:加强学校教育(200字)。

学校是未成年人的第二个家,教育机构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学校应该加强师生之间的互动沟通,了解学生的心理需求和困惑。同时,学校还应该开展多样化的教育活动,包括性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此外,学校还应该加强对学生的心理辅导,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和压力。只有通过全面的学校教育,我们才能更好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

第四段:加强社会的关爱与帮助(200字)。

社会资源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保障。社会应该加强对贫困家庭和单亲家庭的关注和帮助,提供经济和心理的支持。此外,社会各界可以开展一些公益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多的机会和平台,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关爱。同时,社会也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律教育,让他们明白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危害。通过社会的关爱和帮助,我们可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为他们创造更好的成长环境。

第五段:个人责任与社会合力(200字)。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不仅仅是家庭、学校和社会的责任,更是每个人的责任。作为青少年本身,我们应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规范自己的行为,不被不良信息和影响所诱导。我们应该积极参与到社会建设和公益事业中,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实践,影响身边的人,传递正能量。同时,我们还应该积极向身边的同学、朋友和家人宣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性,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只有每个个体都履行自己的责任,才能形成全社会的力量,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结尾(100字)。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过程,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多方面的努力。通过加强家庭教育、学校教育,提供社会帮助和关爱,同时个人也要积极参与,我们可以共同努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为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力量。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健康、有爱的社会环境。未来,将是更加美好和希望的。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介绍

预防未成年犯罪法。6月28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了。他由从下三次基本原则。从小抓起,矫治坏的习惯。实行综合治理。有关社会团体等各方面各职其职。应当综合未成年的健康心里。规定了九种不良行为。严重违背了社会公德行为。旷课、夜不归宿、打架斗殴侮辱他人、故意毁坏财物、收听色情影片等。

因为预防未成年犯罪,应从不良行为抓起。一个是不良行为,另一个是严重不良行为。两者怎么区别呢?一个构成刑事处罚的,一个不构成刑事处罚的。

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者。多次拦截或殴打他人强行略夺他人财产,有可能触犯抢劫他人罪。吸食毒品,不良行为是违法行为。不构成刑事处罚的。因此我们对刑事行为不能掉以轻心的。如果走上了犯罪的行为,预防未成年犯罪。

对九年义务教育同时,他要做法治观念。有并行政府部门义务。并将预防未成年犯罪义务做一项考核学校的义务。学校应当经常醉预防法治教育的活动。未成年人监护人,父母与学校应配合抓好未成年人的教育活动。同于已满16岁不满18岁的违法犯罪做教育的活动。法治宣传活动。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学校的责任。教育未成年不得吸毒和酗酒。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学校的责任。教育未成年不良行为应及时制止。父母离婚了仍然有抚养的义务。这个小孩由哪一方抚养。

继父母和养父母不得不履行做父母的责任,应当履行养子女的教育义务和责任。继父母和养父母仍有亲生父母一样的权利与父务。不适应在校行政的职工,其它行政部门。

公安机关应加紧中小学生的治安管理,未成年人教学与教育工作,预防未成年人的设施不良行为的便利条件。不得含有渲染暴力、色情、淫秽、赌博等不良行为。网络、电视、书刊等涉及危害心理健康的行为。

预防未成年犯罪应小时候抓起,从不良的坏习惯抓起,改正我们的不良行为习惯。

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心得体会

近年来,随着社会风气的变化和家庭教育的不足,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日益突出,给社会治安带来了巨大的威胁和影响。为了有效地防范和打击未成年人犯罪行为,我国制定了《未成年人犯罪条例》,通过规范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加强社会关爱和教育,全面保障未成年人的切身利益。在我阅读并研究该条例后,产生了深刻的心得体会。

首先,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的出台是对未成年人人权的尊重和保护。法律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年龄,以此明确了未成年人在行为上的不成熟性和不完善性。不同于成年人,未成年人拥有明确的法定代理人和特殊的法律地位,法律将不再将他们视为完全的犯罪主体,而是将更多的关注放在保护他们的健康成长和教育上。这一点体现了我国法制建设的先进性和人文关怀,彰显了对未来的希望。

其次,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的确立有助于社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该条例突出了预防为主的原则,从源头上遏制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发生,减少了社会因犯罪行为带来的负面影响。条例规定了相关机构和部门应当加大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宣传和预防力度,积极引导未成年人健康、阳光的成长。通过加强教育宣传、加强校园安全管控、提供社会关爱等手段,条例为防范未成年人犯罪提供了有力支持。

第三,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在刑事追责方面体现了以教育为主的原则。条例明确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行为,除了采取惩罚措施外,还应加大教育和改造的力度。这种以教育为主的刑事追责政策,充分考虑了未成年人的心智发育和成长特点,旨在通过引导和教育促使他们认识错误、改正错误,重新融入社会。这种将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处理方式,有助于挽救和救助未成年人,防止其再次犯罪,保障其权益的同时也保障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第四,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的出台对加强家庭教育有着重要意义。尽管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并不直接涉及家庭教育,但该条例对家庭教育的作用不可忽视。无论是条例的宣传还是教育机构的设立,都对家庭教育起到了很好的补充和引导作用。家庭作为未成年人最早接受教育的地方,承担着不可替代的重要职责。条例的出台提醒了广大家长要重视家庭教育,注重培养未成年人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标准,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从而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综上所述,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的出台对于我国社会治理和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该条例的实施有助于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挽救犯罪未成年人,并通过加强家庭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的有效执行和广泛宣传对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也为未成年人的未来发展提供了更加美好的前景。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总结

我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在中央、省市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中发【2022】8号),5年来,按照“立足实际、发挥优势、与时俱进、创造特色”的思路,注重开拓创新,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纳入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狠抓任务落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有序推进、顺利开展,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形成了党政群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取得了显著成效。现结合我区贯彻中央8号文件的情况,将我区近5年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全区各中小学大力开展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把文化建设作为重要任务,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以“四大建设”为主线,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始终常抓不懈。

以“师德师能建设”为主线,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将师德教育融入到师资培养和培训工作中,开展德育工作教师论坛如“班主任工作论坛”、“德育工作漫谈”等,促进和提高了老师们的德育交流和工作水平。

以“养成教育建设”为主线,不断强化学生的行为习惯及养成教育。以“五小”、“四进”活动为契机,引导学生从小、从实、从真入手,积淀良好行为。建立“少先队”大队活动制度、“值周制度”和“班级管理制度”,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良好氛围;各中小学按照“事事是德育资源,处处是德育阵地”的思路,布置校园教育设施。培养学生在家做个好孩子,在社区做个好少年,在学校做个好学生的教育目标。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各中小学坚持开展“大课间”活动,实行每天检查、每周评比,每学期竞赛制度。

以“艺术教育建设”为主线,创建以艺术为特色的现代化校园。充分发挥艺术教育资源,培养良好艺术教育师资,以“快乐艺术,艺术精彩”等为主题,举办校园艺术节,开展学生个人才艺比赛、音乐、舞蹈、书画、表演等文艺汇演,丰富了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

以“安全法制建设”为主线,切实加强学生的安全法制教育。各中小学本着“安全首位”的原则,广泛开展安全知识、法律知识普及课,建立“一校一警”的制度,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活动;举办交通安全图片展,长期开展“安全绿色通道”活动,护送学生过马路,保障学生人身安全。注重校本课的开发,以校本课程“我与法”、“模拟法庭”、“举案说法”为途径,分年级段开展系统的法制教育,增强了学生学法、懂法、用法的法制意识。

此外,各校普遍建立了“心理咨询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咨询教师,解决青少年在成长中遇到的一些障碍和阻挠。

我区多次召开全区全区学校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了《兰州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实施了“建设工程”、“净化工程”和“监察工程”,集中清理整顿校园周边环境,开展了“扫黄打非”、“网吧暨非法出版物”等整治工作。

成立了城关区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协调小组,针对校园周边娱乐场所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实施意见》、《校园周边娱乐场所、网吧等经营场所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任务分工的通知》。对各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的娱乐场所、网吧、影吧等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整治,共检查网吧122多家,查扣cd光盘2700张(盘),hdvd4500张(盘),口袋本300册,盗版教材500余册。在学校周边及主要地段设置文化市场举报电话公示牌,发动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参与市场监督。开展了“陇剑除患行动”,对城关辖区的146家娱乐场所进行了检查,对部分存在消防隐患的娱乐场所由消防部门下发了整改通知书。我区各工商所定期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经营户456家(其中娱乐场所13家,文化用品113家,食杂店86家,音响制品5家,其他239家),查扣游戏机6台,游戏币4盒,没收“三无”产品84袋,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0份,下发询问通知书1份,取缔无照经营6户,罚没款元。印制了《关于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的通告》600余份,向校园周边各经营户,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定,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动员一批“五老”参与到净化工作中来,有网吧的社区均配备若干名“五老”义务监督员,成立了“五老”志愿者网吧监督小组,起到了宣传员、信息员、巡查员、监督员的作用。为青少年营造了一个健康优良、奋发向上的上网环境和社会氛围。

注重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充分发挥邓园、八路军办事处、雁滩公园、少年军校等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示范基地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的宣传和教育作用。利用“清明节”、“六一”儿童节、“七一”建党节、“8.26”兰州纪念日等节日组织广大青少年祭扫烈士墓、凭吊解放兰州战场遗址、参观“八路军办事处”抗日英雄图片展,教育青少年了解党的历史,激发少年志气,使民族精神代代相传。

落实公益性文化设施开放政策。广泛整合社会教育资源,加大辖区各类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少年宫、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向未成年人免费、优惠开放力度,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未成年人活动场所,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广阔的活动空间,保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

创新活动载体,工作实效和社会影响力不断增强。在兰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先后有近万名中小学生参加了兰州市规范行为大汇战启动仪式、公民道德实践月活动和“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城关市民祝福2022奥运活动。开展“书香社区”、“书香校园”、“书香家庭”读书创建活动,在全社会掀起爱读书、读好书、比读书的热潮。确立了兰州市第七中学等9所学校为我区未成年人道德实践活动联系点,从而探索总结和推广活动组织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使实践活动深入发展。积极开展“四点半”工程活动,各社区专门开辟场地,建立图书室、活动室、购置一批用于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工作的器材和设施,聘请校外教育辅导员及“五老”队伍,对社区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课程辅导,组织开展美术、书法、手工制作等活动。解决了家长在孩子四点半放学后无人看管的问题,也培养了未成年人的道德情操和兴趣爱好。5.12特大地震后,积极组织全区中小学生向陇南武都区地震重灾区“给灾区同学写一封信”及对口帮扶捐衣物活动,共向陇南市武都区539所学校的中小学生发去了他们的“一封信”。有的学生还用画画等形式安慰并鼓励陇南灾区的小朋友要振作精神,不畏困难,努力学习,重振家园。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组织开展了“道德百分百-城关区未成年人‘四个一百’主题活动”(传讲百个道德故事、举办百题知识竞赛、举办“画说文明”百幅绘画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组织评选百名道德实践小明星)。

把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纳入新农村建设任务,对全区农村留守儿童进行了调查摸底,建立了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帮助解决留守儿童家庭实际困难,开展了形式多样、贴近留守儿童的宣传教育活动。

进一步做好孤残、流浪儿童的救助工作。认真贯彻15部委《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的有关精神,完善孤残、流浪儿童救助制度,规范救助程序,做好弃婴救助的登记工作,向福利院转送弃婴51名,残疾“三无”对象2名,向区医院转送接受治疗的弃儿5名,拨付弃婴救助费用13万元。

进一步做好弱势群体的帮扶工作。启动了社区“道德协会”机制,为流浪儿童提供生活困难援助保障,据统计,得到救助的未成年人达150多人,救助物资折合人民币达2.5万元。开展“关爱女童,奉献真情,救助万名贫困失学女童”活动,救助贫困儿童5名。组织了送文化下乡活动,为伏龙坪和青白石街道的孩子们赠送了学习用品和2000余册书籍。在助残日活动中向城关区辅读学校110名学生送去了书包,并给学校送去了5万元钱,为残疾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加强学校龙头作用。区教育部门健全了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德育全程管理工作体系,实行德育课程体制改革。开发了城关区教育局文化资源包-校本课《生命、生活、社会》及《经典启蒙诵读》,在各中小学校德育教材和课堂中广泛增加德育容量和内涵,增设法制课、心理健康课以及环保、科学等实践活动。各中小学校利用各种法定节日、重要人物和重大事件纪念日,抓住“四入两式一渗透”(入学、入队、入团、入党以及升旗仪式、18岁成人仪式,在学科教学中有机渗透)等,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道德教育活动,使德育工作渗透到教学过程的方方面面。在我区“万众一心创建文明城,全民动员绿化家园”主题活动中,开展了以“保护好母亲河,创建绿色家园”为主题的清理河边垃圾活动。开展了“拒吸第一支烟,做不吸烟的新一代”拒吸烟草签名活动。举办了四届城关区“我身边的科学”(“水”、“环保”、“鸟”、“文明家园”)主题青少年科普征文大赛和摄影展,培养了学生们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热情。

注重家庭教育,奠定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基础。一是在全区152个社区,18个村全部成立了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成立了城关区家庭教育协调领导小组、区家庭教育讲师团,建立家长学校86所,家长示范学校11所,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区的3级家庭教育网络。二是推进家长学校建设与发展,开展了评选“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的优秀家长活动,宣传他们“为国教子”的先进事迹。加强“无毒家庭”创建工作,被全国妇联、国家禁毒办确定为“无毒家庭”创建示范点。开展了“家教培训”、“青少年维权岗”等宣教和创建活动,使以青少年为主体的“基础工程”和以家庭教育为主体的“细胞工程”的建设得到深入和落实,开展了“十个十”实践活动,即成立10名专家家教讲师团,在10所家教示范学校建立10个父母亲课堂,对10万名父母进行家教知识传播与培训,在10个社区设立家教宣传栏,向未成年人推出10个文明习惯,组织10所学校开展缅怀革命先烈,清明祭扫活动,在区属中小学开展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10项主题活动,救助10名春蕾女童,每年向母亲和孩子推荐10本爱国主义图书。

发挥社区职能,努力拓展未成年人社会实践的空间。

注重以重要节假日、重要纪念日为契机,积极开展各类相关主题活动。3月9日保护母亲河日,组织开展以“保护母亲河――绿色和谐你我同行”为主题的宣传实践活动,倡导绿色环保理念。6月1日儿童节,组织开展以“庆六一”为主题的各类文体表演活动。举办了《阳光和谐亲子健康环保》进校园庆“六一”亲子科教益智活动。6月9日“世界文化遗产日”,各街道社区广泛组织未成年人参观了八路军办事处兰州纪念馆举办的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主题展览。在“6.26”国际禁毒日、综合宣传日等,积极开展了“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黄、赌、毒”的危害性,开展了“我是小小禁毒员”、“不让毒品进我家”、“校园拒绝毒品”等宣传教育活动。重视寒暑假未成年人活动的开展,填补青少年在假期的“知识空白期”,开展了寒暑假托管班”、“兴趣活动班”、“爱国主义教育主题实践活动”、“青少年志愿者”活动、“读好文章、写好心得、说一口普通话”为主题的“三个一”系列活动等。

注重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和行为养成教育,开展各类道德实践宣传活动。举办了“除陋习、讲文明、树新风”宣传周启动仪式;组织“文明小使者队伍”,开展校外文明礼仪宣传活动,打扫楼院卫生,清除绿地杂物活动,同时号召青少年们行动起来认领一片楼院绿地,建一片自己的“爱心”绿地,并对“爱心”绿地长期进行环境保护;开展了争当“十佳文明少年”活动,落实建设“五小”行动目标。以“我为团旗添光彩”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团组织先进性教育活动。

注重培养未成年人文体艺术兴趣,形成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开展了“春风伴我飞起来”少年儿童风筝比赛、“我爱我家”家庭亲子迎奥运手工艺美术书法竞赛;举办了“未来之星”儿童才艺大赛、“和谐健康迎奥运”为主题的书画摄影展览和“保护环境爱我家园”为主题的青少年书画大赛,为孩子们搭建了一个展现自我的大舞台。

我区高度重视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将其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实施社会管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范畴。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下发了《兰州市城关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意见》和《重点专项工作方案》等。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落实18万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项经费。每年召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验交流会,表彰先进、总结通报、促进工作,保障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科学管理考核到位,建立了科学的管理机制和考核机制。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纳入全年精神文明工作主要内容,纳入文明委成员单位年底述职报告,纳入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责任体系,纳入基层领导班子成员平时考核内容,纳入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小区、文明楼院创建考核验收的主要内容和指标之一。

虽然我区近几年来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中央、省、市的要求相比,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需求相比,仍然存在着差距,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存在的问题:

一是随着高新科技的广泛运用,给未成年人学习和娱乐开辟了新途径,但同时,腐朽落后的文化和有害信息借机传播,腐蚀未成年人的心灵,青少年犯罪、吸毒、辍学逐年增多,网络淫秽、暴力、黑恶势力也正在向未成年人渗透,所以我们必须处理好社会大环境与未成年人成长的小环境之间的关系,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二是软件硬件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硬件方面阵地资源缺乏,一些影剧院、俱乐部、图书馆、会馆等场所开放力度还不够,仅靠区一级政府协调整合公共文体设施还力不从心,需要通过中央、省市下文,将这些资源有效利用起来,加大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和使用的力度。

三是学校德育教育改革还需深化,有流于形式的现象;科任教师只管教学,缺乏通过课堂主渠道对学生渗透思想道德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师资队伍力量还有待加强,工作机制还有待完善和提高。

四是由于受客观因素的影响,一些暂住人口、农民工子女,流浪儿童及农村留守儿童缺乏必要的文体教育活动。此外,贫困家庭儿童因辍学影响了这些未成年人身心道德的健康成长。希望这些问题能够引起中央省市的高度重视。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针对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环境,我们将继续扩大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进一步唤起全社会对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的关注和重视。建立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做到这项工作始终有人抓、有人管,使这项工作长期开展下去。二是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力度,健全工作机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捐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事业。确保未成年人活动有阵地、有措施、有落实。确保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切实为未成年人实行免费开放。促进进一步建立责任机制、监督机制和信息反馈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三是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丰富教学内容和形式,切实将德育工作贯穿到教学的全过程。四是建立完善关爱农村留守、流浪儿童机制,利用社区及家长学校,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形成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局面。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总结

按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长效机制要求,成立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调整和补充小组成人员,保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有序正常开展,对热衷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老同志要继续鼓励他们发挥带头作用,认真履行教育、关爱、服务青少年的职责,同时通过多渠道吸纳的“五老”人员投身到关心下一步工作中来,发挥他们的余热,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一份力量。

街道秦宓社区的图书阅览室已面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同时我们还积极指导社会团体、社会力量举办美术、书法、舞蹈、乒乓球等活动,以文体活动为载体,寓教于乐,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内涵。不仅丰富了未成年人校外文体生活,而且以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等特点,使未成年人在自觉参与中思想感情得到熏陶,精神生活得到充实,道德境界得到升华,远离不良文化的侵蚀。

街道关工委继续通过多种渠道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5月19日,街道关工委组织开展街道志愿者服务启动仪式,联系志愿者结对帮扶9名青少年,现场为他们送上了学习用品。通过志愿者帮扶,让关爱青少延伸到学习中去。

对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子女等重点关爱对象进行关爱。2月,街道关工委为辖区6名贫困青少年送上了慰问金2400元;“六一“期间,街道关工委组织工会、团委、妇联对辖区的福利院、幼儿园的小朋友进行了慰问;7-8月,街道关工委与街道团工委、工会一道对辖区考上大学的贫困学生进行了摸底,并通过多种渠道联系资助,确保辖区无因贫困上不起学的现象,最终共23名贫困大学生获得了资助。

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人员具有丰富的人生阅历和深刻的人生感悟,是党和人民的宝贵财富。他们与青少年有着天然紧密的情感联系,在深入细致地对青少年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独特优势。在青少年德育工作中,我们紧紧围绕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这一主题,充分发挥“五老”作用,突出爱国主义主线、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积极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经常邀请“五老”为社区行为出现偏差的青少年进行矫正,通过法律的宣讲和谈心,使这些青少年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努力改正。根据“五老”各自的.特长,组织其深入学校专题讲座、参加社区书画比赛、文艺表演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促进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和社会效应。

一是开展读好书活动。社区图书室节假日向青少年开放,由社区工作人员或一村一大带领青少年多读书、读好书。

按照街道关工委要求,我办所有社区的图书室均向青少年免费开放。特别是我办秦宓社区的青年阅览室有专人管理,极大的方便了社区青少年借阅图书。

二是开展校外文体活动。利用社区乒乓球室、排练室、棋牌室等文体设施,组织青少年开展体育比赛,文艺表演等文体活动。

6月,街道关工委组织辖区少年在秦宓社区开展作文比赛;6月5日,街道关工委组织青少年在淮河街社区开展以“低碳减排绿色生活”为主题的演讲比赛;8月关工委与街道科协一同组织青少年夏令营活动,思想道德教育。

文档为doc格式。

《天津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

(20xx年11月28日天津市第xx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了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养成良好品行,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当坚持家庭、学校、社会相结合,一般预防和重点预防相结合,根据未成年人的特点,开展道德品行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犯罪预防、行为矫治等工作。

第三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在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组织领导下,实行综合治理。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规划,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督查、考核体系。

第四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共青团组织等组成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协助本级政府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综合治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五)组织开展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和养成良好道德品行的教育、培训等活动;。

议事协调机构的具体办事机构,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确定。

全社会应当积极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增强辨别是非和对违法犯罪自我预防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侵害。

第六条教育、公安、司法行政、文化广播影视、市场监管、民政等政府有关部门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共青团组织、妇女联合会、工会等人民团体应当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家庭、学校应当承担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责任,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发挥优势,共同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第七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对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八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责任,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相互尊重、和谐友爱,为未成年人创造健康成长的良好家庭环境。

第九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有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相关法律等方面的知识,以自身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教育影响未成年人,支持未成年人参加有组织的公益活动,帮助未成年人提高自我预防违法犯罪的能力。

(六)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收听收看阅读健康向上的影视节目、音像制品、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和网络信息,抵制不良信息的侵害。

第十一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强迫、放任未成年人辍学、卖艺、乞讨,或者从事违法活动。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外出务工的,或者未成年人离开父母、其他监护人到异地上学、生活、工作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生活做出妥善安排,不得放任不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异的,双方对未成年人应当继续履行抚养教育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因离异不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义务。

未成年人的继父母、养父母对其抚养的未成年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履行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和管理责任。

第十二条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委托教育和管理未成年人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履行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和管理责任,保持与委托人的联系,沟通未成年人有关情况。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未成年学生思想、道德和法制等方面的教育,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作为每学期法制教育课的重要内容;每学期期末集中开展一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活动。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主动加强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在学校的学习和品行情况。

学校应当指导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学习家庭教育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知识。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教师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法律知识和心理学知识的培训;配备经过心理专业培训的教师,为未成年学生提供心理教育和辅导。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充分利用校内资源,组织未成年学生开展各种文化、娱乐、体育、科技等课外兴趣活动,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加强与周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联系,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组织未成年学生开展校外和假期活动。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对落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教学计划的监督检查。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学校落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教学计划,作为学校教育教学考核内容。

第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第二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设适合未成年人活动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向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居民住宅区配套建设文化体育设施,应当有适合未成年人活动的设施。

文化、体育和教育等单位的文化体育设施应当向未成年人开放,有条件的可以对未成年人的业余文化、体育活动提供辅导。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协调本辖区内的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纪念馆和其他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单位,开展有益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活动。

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兴建的文化体育设施向未成年人开放。

第二十一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利用本区域资源组织开展适合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校外和假期活动。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对困难家庭中的未成年人或者其他需要帮助的未成年人,应当通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及时提供必要的帮助。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对失学、辍学等闲散未成年人,应当督促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送未成年人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对符合就业条件的未成年人,提供就业帮助。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对不履行监护义务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履行监护义务。

第二十二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学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社会组织应当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给予必要关心,帮助解决生活、就学、就业等方面的困难,不得歧视。

第二十三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利用典型案例,通过法制教育基地、模拟法庭等形式,加强对未成年人预防犯罪的警示教育。

第二十四条新闻出版、文化广播影视、通信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加强对以未成年人为主要对象的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和网络信息等内容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旅馆、洗浴场所的经营者或者房屋出租者,接纳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住宿,应当及时与其父母、其他监护人或者所在学校联系;无法取得联系的,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十六条学校、图书馆、书店、旅馆等公共场所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应当采取技术手段屏蔽色情、暴力等有害信息。

通信、网络运营单位应当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发挥宣传、教育和引导作用,防止诱导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的传播。

第二十七条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企业、律师事务所、心理咨询机构等单位和个人以志愿服务的方式,对未成年人开展道德品行教育、法制教育、心理疏导、就业培训、行为矫治等活动。

第二十八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发挥其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作用。

共青团组织通过志愿服务队伍和帮扶联系机制,对未成年人开展思想教育、法制宣传、心理疏导和特殊帮扶。

第二十九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共青团等社会组织对家庭教育缺失的未成年人群体,应当根据其特点和需要,在生活、就学、就业等方面给予重点关注,提供必要的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对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或者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重点加强法制教育和有针对性的社会矫治,预防犯罪和避免重新犯罪。

第三十条公安机关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发现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应当及时将其送交民政部门给予救助。

第三十一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有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确实缺乏管教能力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到指定的专门学校接受教育和矫治。

第三十二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判处刑罚的未成年人,应当配合刑罚执行机关对其进行教育和矫正;对不配合帮教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探视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批评教育。

第三十三条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应当加强有针对性的教育和指导,帮助其纠正不良行为。

第三十四条教育行政部门设立的专门学校,负责对有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不适宜在普通学校学习的未成年学生,进行教育和矫治。

原学校应当为到专门学校接受教育和矫治的未成年学生保留学籍。未成年学生完成教育和矫治后,应当接收其继续学习。

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配备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专门人员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办案人员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教育和心理疏导;对有严重心理问题的未成年人,可以由专业心理咨询人员进行心理干预。

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结合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研究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形势、特点和规律,向政府和有关单位提出预防建议。

第三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根据实际需要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社会调查结果作为案件处理和司法行政部门刑罚执行的参考。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形成的相关犯罪记录,应当在案件终结后予以封存。

第三十八条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对被判处刑罚的未成年人建立矫正档案。刑罚执行完毕后,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做出矫正效果评估报告,并封存矫正档案。

第三十九条鼓励心理咨询机构和专业心理咨询师志愿为涉罪的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干预服务。

第四十条鼓励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对涉罪的未成年人进行帮教。

第四十一条全社会积极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认识毒品危害,远离毒品,提高未成年人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强迫、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为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条件。

第四十二条司法机关、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社会组织和个人,不得泄露未成年人在专门学校学习、受到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理的个人信息,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委托教育和管理未成年人的组织或者个人,未按照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履行责任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训诫,责令改正。

第四十四条学校未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教育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五条旅馆、洗浴场所的经营者或者房屋出租者未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联系或者报告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学校、图书馆、书店、旅馆等公共场所未按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屏蔽色情、暴力等有害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两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本条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犯罪预防心得体会

犯罪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犯罪行为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许多不安全感,所以犯罪预防也成了每个人都努力追求的目标。通过多年的探索和努力,我总结出一些犯罪预防的心得体会。

二、增强安全意识。

犯罪问题时刻提醒我们必须增强安全意识,将个人安全放在首位。我们要时刻提醒自己,在公共场所如车站、商场等地要保管好个人物品,像手机、钱包等不要放在明显的地方,以免引诱不法分子作案。此外,我们还应该及时了解本地的治安信息,在不安全的地区尽量不要单独行走。

三、加强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是犯罪预防的重要环节。家长要注重培养孩子的正确价值观和人生观,教育他们分辨是非,明辨是非。我们可以从小引导孩子正确对待财富,培养他们通过正当途径取得物质上的满足。此外,还应对孩子进行基本的法律教育,让他们意识到犯罪行为的后果及法律的威严,从而远离犯罪。

四、加强社区防范。

社区防范是犯罪预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加强社区安保人员的巡逻和管理,可以有效预防入室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此外,社区居民之间要形成紧密的联系,互相关心、照应,共同维护社区的安全。举办各类安全知识讲座,提高居民的安全技能,也是社区防范的重要举措。

五、建设和谐社会。

建设和谐社会是预防犯罪的长远之策。社会的矛盾和不公平现象是犯罪滋生的温床,只有消除社会不公并提供公平正义的环境,才能真正减少犯罪的发生。政府和各部门应加强执法力度,加大打击和预防犯罪的力度,提高司法公正的透明度,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同时,我们每个人也要从自身做起,坚守法律底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总结。

通过以上几点,我深刻了解到犯罪预防是一项需要每个人共同努力的事业。只有每个人都意识到自己的责任,采取行动,才能真正建立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家庭教育,加强社区防范,同时也要从建设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共同努力,为犯罪预防贡献自己的力量。

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心得体会

近年来,社会上不乏发生一些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这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担忧。为应对这一问题,我国颁布了《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促进其健康成长。对于我来说,通过学习和了解这一条例,我深刻体会到了它的重要性和实施的必要性。以下将从未成年人心理特点的考量、预防和教育的力度、刑事责任的界定、法律援助与救助的保障以及社会关怀的引导等五个方面展开讨论。

首先,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充分考虑到了未成年人特有的心理和心态。年轻人在面对犯罪诱惑时往往容易缺乏理性思考和正确判断。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明确规定了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调适和心理疏导的措施。特别是鼓励社会各方面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服务,以帮助他们走出困境,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这种人性化的考虑使得未成年人在犯罪之后得到更好的帮助和引导,有助于他们重返正常的发展轨道。

其次,未成年人犯罪条例重视预防和教育的力度。在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学校、家庭和社会的责任,确保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通过培养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和道德意识,通过加强警示教育和校园教育等形式,提高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知和预防能力。同时,加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未成年人的关怀和帮助,确保他们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

第三,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明确了刑事责任的界定。在对待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问题上,该条例既强调了保护的原则,又注重对犯罪行为的规制和制约。根据未成年人的不同年龄段,划分了不同的刑事责任年龄。对于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对于14岁以上但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尽量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情节恶劣或法定刑未满的除外;对于16岁以上但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但对于无法完全辨认错误的行为,不追究刑事责任。这样的划定能够更准确地评估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合理提出应对措施。

第四,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规定了法律援助与救助的保障。条例明确规定,未成年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享受法律援助的权利,这不仅包括合法抗辩和接受法律帮助的权利,还包括法律援助机构对其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义务。同时,条例还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个案管理委员会的设立和未成年人犯罪救助基金的设立,以确保未成年人在犯罪后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和救助。

最后,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在社会关怀的引导方面具有积极意义。条例规定了加强社会对未成年人犯罪防控工作的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氛围。这种引导作用有助于使全社会形成监护意识和共同责任感,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总之,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的出台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一步。通过对该条例的学习和了解,我深刻认识到保护和关爱未成年人的重要性,也明白了制定这样一部法律的必要性。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不容忽视,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从而为未成年人提供一个更为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未成年人犯罪新法心得体会

最近,中国发布了新的未成年人犯罪法,这是对先前的法律的更新和完善。这个新的法律重点关注的是保护未成年人本身,而不只是他们的法律地位。在这次法律更新中,未成年犯罪者的定罪和处罚标准得到了修订、完善、严格化。该法律的实施将对保护未成年人和整个社会的福祉产生积极的影响。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的心得体会,对这个新的法律进行评价和反思。

第二段:立法理念的转变。

新未成年人犯罪法是立足于以往保护未成年人的立法基础上,形成的一项重要立法成果。与过去不同的是,该法律更注重源头治理、以预防为主、以教育为辅的治安方针,优先强化预防和心理疏导,暴力、刑事等惩罚措施仅作为最后的手段使用。这种理念的转变表明,未成年人的罪行不再仅仅被视为单纯的法律问题,而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需要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治理和解决。

第三段:犯罪责任的界定。

在新未成年人犯罪法中,犯罪责任的界定更加明确。新法明确规定了年龄划分线,对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犯罪者采取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原则,对14周岁至16周岁的未成年犯罪者适用刑事责任豁免原则和罚款等轻微处罚。在定罪量刑方面,新法规定量刑应当比成年人轻,同时,给予未成年犯罪者一定的教育尝试与社区服务机会,从而防止未成年犯罪者的再次犯罪。这些措施将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不必要的刑事追究和惩罚。

第四段:加强司法保护。

新未成年人犯罪法还加强了司法保护措施。法律规定,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必须明确未成年人的身份,并尽量避免其受到惊吓或伤害。刑事诉讼过程中,必须尊重未成年人的权利,保护其人身自由、思想、身心健康等方面的权益。同时,法律还规定,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必须进行庭前调查,以深入了解案件的相关情况和未成年人的心理状态,为判决提供更为全面的资料,更加符合公正公平的审判原则。

第五段:结束语。

在社会变迁、价值观变更的当下,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经成为挑战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问题。新未成年人犯罪法作为一项重要立法成果,不仅给出了明确的法律框架和治理思路,而且在立法理念和具体措施上也进行了一定的创新和改革。当然,这个新法律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实施难度、处罚标准不尽完善等。但总的来说,新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出台体现了中国政府对这个问题的重视和处理的决心,是一项进步和积极的措施,相信在未来的实践中,它会继续发挥重要的作用。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总结

我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在中央、省市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中发【2022】8号),5年来,按照“立足实际、发挥优势、与时俱进、创造特色”的思路,注重开拓创新,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纳入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狠抓任务落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有序推进、顺利开展,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形成了党政群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取得了显著成效。现结合我区贯彻中央8号文件的情况,将我区近5年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全区各中小学大力开展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把文化建设作为重要任务,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以“四大建设”为主线,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始终常抓不懈。

以“师德师能建设”为主线,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将师德教育融入到师资培养和培训工作中,开展德育工作教师论坛如“班主任工作论坛”、“德育工作漫谈”等,促进和提高了老师们的德育交流和工作水平。

以“养成教育建设”为主线,不断强化学生的行为习惯及养成教育。以“五小”、“四进”活动为契机,引导学生从小、从实、从真入手,积淀良好行为。建立“少先队”大队活动制度、“值周制度”和“班级管理制度”,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良好氛围;各中小学按照“事事是德育资源,处处是德育阵地”的思路,布置校园教育设施。培养学生在家做个好孩子,在社区做个好少年,在学校做个好学生的教育目标。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各中小学坚持开展“大课间”活动,实行每天检查、每周评比,每学期竞赛制度。

以“艺术教育建设”为主线,创建以艺术为特色的现代化校园。充分发挥艺术教育资源,培养良好艺术教育师资,以“快乐艺术,艺术精彩”等为主题,举办校园艺术节,开展学生个人才艺比赛、音乐、舞蹈、书画、表演等文艺汇演,丰富了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

以“安全法制建设”为主线,切实加强学生的安全法制教育。各中小学本着“安全首位”的原则,广泛开展安全知识、法律知识普及课,建立“一校一警”的制度,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活动;举办交通安全图片展,长期开展“安全绿色通道”活动,护送学生过马路,保障学生人身安全。注重校本课的开发,以校本课程“我与法”、“模拟法庭”、“举案说法”为途径,分年级段开展系统的法制教育,增强了学生学法、懂法、用法的法制意识。

此外,各校普遍建立了“心理咨询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咨询教师,解决青少年在成长中遇到的一些障碍和阻挠。

我区多次召开全区全区学校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了《兰州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实施了“建设工程”、“净化工程”和“监察工程”,集中清理整顿校园周边环境,开展了“扫黄打非”、“网吧暨非法出版物”等整治工作。

成立了城关区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协调小组,针对校园周边娱乐场所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实施意见》、《校园周边娱乐场所、网吧等经营场所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任务分工的通知》。对各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的娱乐场所、网吧、影吧等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整治,共检查网吧122多家,查扣cd光盘2700张(盘),hdvd4500张(盘),口袋本300册,盗版教材500余册。在学校周边及主要地段设置文化市场举报电话公示牌,发动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参与市场监督。开展了“陇剑除患行动”,对城关辖区的146家娱乐场所进行了检查,对部分存在消防隐患的娱乐场所由消防部门下发了整改通知书。我区各工商所定期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经营户456家(其中娱乐场所13家,文化用品113家,食杂店86家,音响制品5家,其他239家),查扣游戏机6台,游戏币4盒,没收“三无”产品84袋,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0份,下发询问通知书1份,取缔无照经营6户,罚没款2000元。印制了《关于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的通告》600余份,向校园周边各经营户,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定,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动员一批“五老”参与到净化工作中来,有网吧的社区均配备若干名“五老”义务监督员,成立了“五老”志愿者网吧监督小组,起到了宣传员、信息员、巡查员、监督员的作用。为青少年营造了一个健康优良、奋发向上的上网环境和社会氛围。

注重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充分发挥邓园、八路军办事处、雁滩公园、少年军校等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示范基地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的宣传和教育作用。利用“清明节”、“六一”儿童节、“七一”建党节、“8.26”兰州纪念日等节日组织广大青少年祭扫烈士墓、凭吊解放兰州战场遗址、参观“八路军办事处”抗日英雄图片展,教育青少年了解党的历史,激发少年志气,使民族精神代代相传。

落实公益性文化设施开放政策。广泛整合社会教育资源,加大辖区各类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少年宫、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向未成年人免费、优惠开放力度,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未成年人活动场所,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广阔的活动空间,保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

创新活动载体,工作实效和社会影响力不断增强。在兰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先后有近万名中小学生参加了兰州市规范行为大汇战启动仪式、公民道德实践月活动和“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城关市民祝福2022奥运活动。开展“书香社区”、“书香校园”、“书香家庭”读书创建活动,在全社会掀起爱读书、读好书、比读书的热潮。确立了兰州市第七中学等9所学校为我区未成年人道德实践活动联系点,从而探索总结和推广活动组织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使实践活动深入发展。积极开展“四点半”工程活动,各社区专门开辟场地,建立图书室、活动室、购置一批用于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工作的器材和设施,聘请校外教育辅导员及“五老”队伍,对社区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课程辅导,组织开展美术、书法、手工制作等活动。解决了家长在孩子四点半放学后无人看管的问题,也培养了未成年人的道德情操和兴趣爱好。5.12特大地震后,积极组织全区中小学生向陇南武都区地震重灾区“给灾区同学写一封信”及对口帮扶捐衣物活动,共向陇南市武都区539所学校的中小学生发去了他们的“一封信”。有的学生还用画画等形式安慰并鼓励陇南灾区的小朋友要振作精神,不畏困难,努力学习,重振家园。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组织开展了“道德百分百-城关区未成年人‘四个一百’主题活动”(传讲百个道德故事、举办百题知识竞赛、举办“画说文明”百幅绘画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组织评选百名道德实践小明星)。

把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纳入新农村建设任务,对全区农村留守儿童进行了调查摸底,建立了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帮助解决留守儿童家庭实际困难,开展了形式多样、贴近留守儿童的宣传教育活动。

进一步做好孤残、流浪儿童的救助工作。认真贯彻15部委《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的有关精神,完善孤残、流浪儿童救助制度,规范救助程序,做好弃婴救助的登记工作,向福利院转送弃婴51名,残疾“三无”对象2名,向区医院转送接受治疗的弃儿5名,拨付弃婴救助费用13万元。

进一步做好弱势群体的帮扶工作。启动了社区“道德协会”机制,为流浪儿童提供生活困难援助保障,据统计,得到救助的未成年人达150多人,救助物资折合人民币达2.5万元。开展“关爱女童,奉献真情,救助万名贫困失学女童”活动,救助贫困儿童5名。组织了送文化下乡活动,为伏龙坪和青白石街道的孩子们赠送了学习用品和2000余册书籍。在助残日活动中向城关区辅读学校110名学生送去了书包,并给学校送去了5万元钱,为残疾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加强学校龙头作用。区教育部门健全了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德育全程管理工作体系,实行德育课程体制改革。开发了城关区教育局文化资源包-校本课《生命、生活、社会》及《经典启蒙诵读》,在各中小学校德育教材和课堂中广泛增加德育容量和内涵,增设法制课、心理健康课以及环保、科学等实践活动。各中小学校利用各种法定节日、重要人物和重大事件纪念日,抓住“四入两式一渗透”(入学、入队、入团、入党以及升旗仪式、18岁成人仪式,在学科教学中有机渗透)等,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道德教育活动,使德育工作渗透到教学过程的方方面面。在我区“万众一心创建文明城,全民动员绿化家园”主题活动中,开展了以“保护好母亲河,创建绿色家园”为主题的清理河边垃圾活动。开展了“拒吸第一支烟,做不吸烟的新一代”拒吸烟草签名活动。举办了四届城关区“我身边的科学”(“水”、“环保”、“鸟”、“文明家园”)主题青少年科普征文大赛和摄影展,培养了学生们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热情。

注重家庭教育,奠定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基础。一是在全区152个社区,18个村全部成立了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成立了城关区家庭教育协调领导小组、区家庭教育讲师团,建立家长学校86所,家长示范学校11所,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区的3级家庭教育网络。二是推进家长学校建设与发展,开展了评选“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的优秀家长活动,宣传他们“为国教子”的先进事迹。加强“无毒家庭”创建工作,被全国妇联、国家禁毒办确定为“无毒家庭”创建示范点。开展了“家教培训”、“青少年维权岗”等宣教和创建活动,使以青少年为主体的“基础工程”和以家庭教育为主体的“细胞工程”的建设得到深入和落实,开展了“十个十”实践活动,即成立10名专家家教讲师团,在10所家教示范学校建立10个父母亲课堂,对10万名父母进行家教知识传播与培训,在10个社区设立家教宣传栏,向未成年人推出10个文明习惯,组织10所学校开展缅怀革命先烈,清明祭扫活动,在区属中小学开展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10项主题活动,救助10名春蕾女童,每年向母亲和孩子推荐10本爱国主义图书。

发挥社区职能,努力拓展未成年人社会实践的空间。

注重以重要节假日、重要纪念日为契机,积极开展各类相关主题活动。3月9日保护母亲河日,组织开展以“保护母亲河――绿色和谐你我同行”为主题的宣传实践活动,倡导绿色环保理念。6月1日儿童节,组织开展以“庆六一”为主题的各类文体表演活动。举办了《阳光和谐亲子健康环保》进校园庆“六一”亲子科教益智活动。6月9日“世界文化遗产日”,各街道社区广泛组织未成年人参观了八路军办事处兰州纪念馆举办的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主题展览。在“6.26”国际禁毒日、综合宣传日等,积极开展了“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黄、赌、毒”的危害性,开展了“我是小小禁毒员”、“不让毒品进我家”、“校园拒绝毒品”等宣传教育活动。重视寒暑假未成年人活动的开展,填补青少年在假期的“知识空白期”,开展了寒暑假托管班”、“兴趣活动班”、“爱国主义教育主题实践活动”、“青少年志愿者”活动、“读好文章、写好心得、说一口普通话”为主题的“三个一”系列活动等。

注重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和行为养成教育,开展各类道德实践宣传活动。举办了“除陋习、讲文明、树新风”宣传周启动仪式;组织“文明小使者队伍”,开展校外文明礼仪宣传活动,打扫楼院卫生,清除绿地杂物活动,同时号召青少年们行动起来认领一片楼院绿地,建一片自己的“爱心”绿地,并对“爱心”绿地长期进行环境保护;开展了争当“十佳文明少年”活动,落实建设“五小”行动目标。以“我为团旗添光彩”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团组织先进性教育活动。

注重培养未成年人文体艺术兴趣,形成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开展了“春风伴我飞起来”少年儿童风筝比赛、“我爱我家”家庭亲子迎奥运手工艺美术书法竞赛;举办了“未来之星”儿童才艺大赛、“和谐健康迎奥运”为主题的书画摄影展览和“保护环境爱我家园”为主题的青少年书画大赛,为孩子们搭建了一个展现自我的大舞台。

我区高度重视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将其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实施社会管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范畴。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下发了《兰州市城关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意见》和《重点专项工作方案》等。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落实18万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项经费。每年召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验交流会,表彰先进、总结通报、促进工作,保障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科学管理考核到位,建立了科学的管理机制和考核机制。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纳入全年精神文明工作主要内容,纳入文明委成员单位年底述职报告,纳入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责任体系,纳入基层领导班子成员平时考核内容,纳入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小区、文明楼院创建考核验收的主要内容和指标之一。

虽然我区近几年来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中央、省、市的要求相比,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需求相比,仍然存在着差距,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存在的问题:

一是随着高新科技的广泛运用,给未成年人学习和娱乐开辟了新途径,但同时,腐朽落后的文化和有害信息借机传播,腐蚀未成年人的心灵,青少年犯罪、吸毒、辍学逐年增多,网络淫秽、暴力、黑恶势力也正在向未成年人渗透,所以我们必须处理好社会大环境与未成年人成长的小环境之间的关系,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二是软件硬件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硬件方面阵地资源缺乏,一些影剧院、俱乐部、图书馆、会馆等场所开放力度还不够,仅靠区一级政府协调整合公共文体设施还力不从心,需要通过中央、省市下文,将这些资源有效利用起来,加大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和使用的力度。

三是学校德育教育改革还需深化,有流于形式的现象;科任教师只管教学,缺乏通过课堂主渠道对学生渗透思想道德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师资队伍力量还有待加强,工作机制还有待完善和提高。

四是由于受客观因素的影响,一些暂住人口、农民工子女,流浪儿童及农村留守儿童缺乏必要的文体教育活动。此外,贫困家庭儿童因辍学影响了这些未成年人身心道德的健康成长。希望这些问题能够引起中央省市的高度重视。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针对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环境,我们将继续扩大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进一步唤起全社会对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的关注和重视。建立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做到这项工作始终有人抓、有人管,使这项工作长期开展下去。二是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力度,健全工作机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捐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事业。确保未成年人活动有阵地、有措施、有落实。确保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切实为未成年人实行免费开放。促进进一步建立责任机制、监督机制和信息反馈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三是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丰富教学内容和形式,切实将德育工作贯穿到教学的全过程。四是建立完善关爱农村留守、流浪儿童机制,利用社区及家长学校,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形成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局面。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总结

按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长效机制要求,成立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调整和补充小组成人员,保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有序正常开展,对热衷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老同志要继续鼓励他们发挥带头作用,认真履行教育、关爱、服务青少年的职责,同时通过多渠道吸纳的“五老”人员投身到关心下一步工作中来,发挥他们的余热,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一份力量。

街道秦宓社区的图书阅览室已面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同时我们还积极指导社会团体、社会力量举办美术、书法、舞蹈、乒乓球等活动,以文体活动为载体,寓教于乐,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内涵。不仅丰富了未成年人校外文体生活,而且以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等特点,使未成年人在自觉参与中思想感情得到熏陶,精神生活得到充实,道德境界得到升华,远离不良文化的侵蚀。

街道关工委继续通过多种渠道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5月19日,街道关工委组织开展街道志愿者服务启动仪式,联系志愿者结对帮扶9名青少年,现场为他们送上了学习用品。通过志愿者帮扶,让关爱青少延伸到学习中去。

对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子女等重点关爱对象进行关爱。2月,街道关工委为辖区6名贫困青少年送上了慰问金2400元;“六一“期间,街道关工委组织工会、团委、妇联对辖区的福利院、幼儿园的小朋友进行了慰问;7-8月,街道关工委与街道团工委、工会一道对辖区考上大学的贫困学生进行了摸底,并通过多种渠道联系资助,确保辖区无因贫困上不起学的现象,最终共23名贫困大学生获得了资助。

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人员具有丰富的人生阅历和深刻的人生感悟,是党和人民的宝贵财富。他们与青少年有着天然紧密的情感联系,在深入细致地对青少年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独特优势。在青少年德育工作中,我们紧紧围绕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这一主题,充分发挥“五老”作用,突出爱国主义主线、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积极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经常邀请“五老”为社区行为出现偏差的青少年进行矫正,通过法律的宣讲和谈心,使这些青少年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努力改正。根据“五老”各自的.特长,组织其深入学校专题讲座、参加社区书画比赛、文艺表演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促进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和社会效应。

一是开展读好书活动。社区图书室节假日向青少年开放,由社区工作人员或一村一大带领青少年多读书、读好书。

按照街道关工委要求,我办所有社区的图书室均向青少年免费开放。特别是我办秦宓社区的青年阅览室有专人管理,极大的方便了社区青少年借阅图书。

二是开展校外文体活动。利用社区乒乓球室、排练室、棋牌室等文体设施,组织青少年开展体育比赛,文艺表演等文体活动。

6月,街道关工委组织辖区少年在秦宓社区开展作文比赛;6月5日,街道关工委组织青少年在淮河街社区开展以“低碳减排绿色生活”为主题的演讲比赛;8月关工委与街道科协一同组织青少年夏令营活动,思想道德教育。

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法制安全教育与自2010年8月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以来,我校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

未成年人犯罪新法心得体会

2019年10月1日,未成年人犯罪新法正式施行。这个新法在很多方面给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提供了更加人性化、精准化的手段。在我看来,这个新法带来的最大变化就是重视未成年人的心理状况,并在惩罚措施上设置了更多的细节,以期更好地矫正未成年人的行为和心态。

立法上的改变必然伴随着立意的升华,即法律精神的提炼。未成年人犯罪新法的出台,旨在为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创造更多可能。法律重视未成年人的成长和发展,以及未成年人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行为,法律试图采取所有可能的矫正措施,以便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和人生发展。

新法在确定未成年人犯罪的行为和情节时,增加了对其智力水平、认知能力、心理情况等方面的考虑,以识别其是否具有犯罪责任能力,特别是对处于成长发育期的未成年人,单一处罚方式往往不能达到矫治的效果,因此,新法明确规定以矫治为主的原则,要求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要适用教育、矫正、保护、辅导等措施,对未成年人实施严厉制裁的同时,更要采取措施进行引导和辅导,帮助其回归正常生活。

第四段:新法对家庭、学校的教育宣传。

新法还特别强调家庭、学校的教育作用,提出“家庭应当对未成年人实施关爱和教育,防止未成年人犯罪;学校应当将德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结合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这种从教育入手的理念,才是长久的、可持续的,能够让更多的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法律观,使他们摆脱犯罪的念头和行为,真正健康地成长起来。

第五段:结语。

未成年人犯罪新法的出台,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有力地保障了未成年人的权益、促进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作为未来国家的栋梁之才,未成年人的成长和发展关乎国家的稳定和繁荣,而未成年人的成长和发展加上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和保障打好了基础,这也让我们对未来充满了信心和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