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管理制度(模板15篇)

时间:2023-12-25 11:20:44 作者:笔舞 工作计划

规章制度不仅仅是简单的规定和禁令,更应该是一种引导和规范行为的指南。小编精选了一些规章制度范文,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启发和帮助。

企业员工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工伤员工切身利益,分散公司的工伤风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和《职工花名册》(一式二份)。填写时,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并注明施工期限。

工程中标后,应将建设工程项目应缴的工伤保险费一次性缴纳。

原则上在本市范围内接受治疗,确因医院条件限制需转往外地治疗的,必须在3日内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待治疗终结后,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凭《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出院结论(病历)报告、住院门诊收费收据、医疗费明细清单、医疗费用单据和处方等材料,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结报医疗费用。

1、职工因工遭受事故伤害的,自受伤之日起一月内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工伤认定申请表》,经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按规定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职工因工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因工死亡补助金。

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可与公司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公司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职工享受《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待遇。

对不符合定期领取相关工伤待遇或职工本人自愿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可以在与公司签订协议、解除劳动关系,终止工伤保险关系后,参照《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的规定执行。

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按照《条例》和《省实施办法》的规定一次性享受待遇。

5、职工的缴费工资统一按年定额缴费基数执行(今后随社平工资适时调整),其工伤相关待遇按此基数赔偿。

公司在施工期间如有人员变动的,需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变更备案。

企业试用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保证新员工顺利度过试用期,进入相应工作岗位,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  新录用员工的试用期限为3个月,试用期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结束后,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企业为之缴纳三险一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住房公积金)。

第三条  员工试用期的薪酬与福利待遇如下:

(1)专科生800元/月,本科生1000元/月,硕士研究生1500元/月。

(2)工作满1个月后享有住房补助,300元/月

第四条  员工试用期间的工作内容安排:

(1)入职后2周内,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员工入职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有:企业的概况、组织机构及主要管理层人员,企业的经营方针、目标和企业精神,企业的规章制度、品质管理和信息管理内容。培训的方式以人力资源部及相关专业人员宣讲为主。

(2)入职人员培训合格后,由用人部门安排上岗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岗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岗位职责、人员配置及设备、设施分布等)、岗位工作操作流程和工作程序、相关管理知识和服务意识,特殊情况的处理程序等。

第五条  考核方面:

(1)入职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考核。考试的.范围为入职培训内容,考试的方式为闭卷,满分100分,7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进行再培训,仍不合格者,企业将不予录用。

(2)岗前培训结束后,用人部门组织相关考核。考核的范围为岗前培训内容,考试方式采用闭卷和实际操作相结合,满分为100分,7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进行再培训,仍不合格者,将不得上岗。

第六条  员工转正工作流程:

(1)每月1日,人力资源部提供转正名单给相关人员及其部门经理。

(2)被考核人填写《员工转正考核表》并自评,填完后交给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根据员工表现填写评语和考核结果,并同时填写《员工人事变动表》,在每月8日前交给人力资源部。

(3)每月18日前,人力资源部根据企业领导意见,给被考核人出具《转正通知单》,同时在全厂范围内通告。

第七条  附则。

(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本制度具体操作细则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对于需修改的部分,人力资源部负责修改,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一、试用期员工档案管理

(一)档案内容:

1、员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归还;

2、员工学历、职称、资格、奖励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归还;

3、员工个人简历;

4、员工近期2寸相片2张;

5、员工体检表

8、录用审批表。

(二)以上1-5项由员工本人提供,并保证真实无误,若发现虚假,即刻辞退。

(三)档案管理:员工档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

二、试用期限

1、有过本岗经验的,试用期为      ;无本岗实际经验的,试用期为     。

2、表现突出、能很好完成本岗位工作的,经本人申请,公司批准,可酌情提前结束试用期,试用期满不完全胜任者,辞退。

二、试用期工资标准及待遇

1、试用期人员的工资标准及相关待遇

三     、考核转正

1、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负责试用员工的试用期考核。

2、考核转正程序:                  

3、能胜任本岗工作,经考核合格,将转为正式员工;

四、辞退条件规定如下:

1、违反职业道德、有损公司形象和集体利益的;

2、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3、身体状况不符合公司岗位要求的;

4、无法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

5、不胜任本岗工作的;

7、不符合岗位素质要求的;

8、业务发展所必须的。

9、考核不合格的

五、试用期员工考核

1、目的:建立公平公正的评价体系,调动试用期员工积极性。

2、对营销人员看业绩,量化   业绩评价标准

3、对管理人员看效果;量化   团队融合程度、对岗位的适应状况等综合考察 (岗位说明)

4、对普工看能否正确使用工具,和对工作的熟练程度(老员工速度的   %)

企业员工管理制度

对于公司而言,若想做好员工管理工作,应当制订一套完善的员工管理制度。小编下面为大家整理关于员工管理制度的范本,欢迎阅读参考: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 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1、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十、员工因违纪的扣款,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作为员工集体活动的补充费用。

十一、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二、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企业员工的管理制度

1.1为了确保出勤的准确统计,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

2、考勤方式及对象。

2.1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均使用卡钟进行打卡考勤。

2.2集团总部副总级以下员工、下属公司副总经理级以下员工为考勤对象。集团及下属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集团及下属公司经理级以下员工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

2.3市场业务人员在公司上班应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员凭《因公出差申报单》记录考勤。

3、工作时间。

集团总部实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集团的某些特殊岗位及下属公司可依据营业特点、工作岗位性质调整上班时间和休息时间,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批并备案。

4、打卡管理。

4.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经发现即予以记大过处分,再次发现即予以开除。

4.2人事部门负责考勤制度的执行与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结果直接与工资挂勾。

4.3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违者扣薪50元/次。

4.4员工在打卡时,应自觉遵守秩序,打卡完毕将卡依位插入本部门区域,不得乱放。

4.5因卡钟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门登记上下班时间。

4.6因公出差若预计会影响正常打卡者,须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经规定的审批人审批后,由本部门文员于每周六下午交至人力资源中心,作为考勤的依据。如因特急事而无法预先填单者,可事先电话知会人事部门,待出差返回后及时补卡。补卡时间为每周六下午。

4.7每月25日,各部门文员到人力资源中心领取考勤卡,按员工工号填写下月考勤卡,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门区域。每月于1号将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资源中心,并附考勤原始报表。

4.8在市内办理公务不能按时打卡或已按时上、下班但忘记打卡者,须在次日填写《出勤解释单》,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下属公司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作缺勤处理。

4.9因公外出当天不能往返的为出差。出差人员须提前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一式两份,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集团总部副总级(含)以上员工及下属公司总经理由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初核,集团总经理审核,集团董事长批准。下属公司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作缺勤处理。

4.10需到国外出差的,出差人员须提前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一式两份,并附申请报告(说明内容、目的、地点、时间、费用预算等),由集团总经理审核,集团董事长批准。

5、请假流程。

5.1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并在批准后交人事部门备案,未在人事部门备案的请假无效,强行请假作旷工处理。

5.2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复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复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并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5.3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请假三天(含)以下由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并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5.4集团总部副总级(含)以上员工及下属公司总经理请假报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复核,集团董事长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

5.5下属公司员工请假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5.6员工请产假必须提前三十天向人事部门申请,并附医院或当地政府相关证明。

5.7.凡请假员工,假期未满上班或超假必须到人事部门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未办理销假手续者假期内上班不计工资,超假但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以旷工论。

6、缺勤处理。

6.1迟到、早退者,5分钟以内每次扣薪5元,15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30元。每个季度考勤有迟到、早退记录,将不能获得年度的晋职、晋级资格。

6.2当月忘记打卡超过一次(含)以上,没有合理理由的;迟到或早退30分钟(含)以上的;没有事先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以旷工论。

6.3无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旷工处理,当日旷工0.5-2小时以内的计半天旷工,2-4小时以内的计全天旷工。旷工扣当天工资总数并进行相关的行政处罚,旷工一天扣薪100元,旷工二天扣薪200元,依此类推。连续旷工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达四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计发当月工资,不做任何经济补偿。

7.1公司提倡高效运作,员工的本职工作应于正常上班时间内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7.2实际加班时间应与考勤纪录相符,加班工资计算以考勤纪录为准。如有加班考勤纪录而实际并未加班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扣薪50—100元的处罚。

7.3员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请,详细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总监批准后交人事部门备案,未经批准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计算加班费。如加班时间与所填报时间不符的,部门经理需在次日上午补填《加班申请单》,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交人事部门备案。

7.4如确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并经过相关领导审批的,可计为加班:

小企业员工管理制度

应该管理制度是每一个公司的必备条件,小编下面为你整理了关于小企业员工管理制度,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建立正常工作秩序,合理的组织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情,特制定本制度。

考勤工作是加强员工的劳动纪律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领导要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和企业文化教育,引导、督促员工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1、公司采用指纹验证方式记录考勤。所有员工必须在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后进行指纹打卡(每天两次)。

2、员工必须按操作规程使用打卡机。将输入指纹的手指平压轻放于感应器上,听到"谢谢"的提示音,表明打卡成功方可离开,严禁验证通过后反复操作。听到"请重按手指"的提示音后请重新验证指纹。严禁使用代码打卡,一经发现,将视同迟到并通报批评。

3、以后凡未按规定打卡的员工,第一次未打卡公司将给予5元/次的罚款,第二次将给予10元/次的罚款,依次类推;员工迟到后必须打卡,如果迟到后在两小时内未打卡的公司将按旷工处理。

4、公司组织的开会、培训或其他活动视同正常工作,按日常考勤制度对待。

5、迟到、早退的处理

未按规定的作息时间上班和下班即为迟到和早退;迟到、早退者按以下标准扣罚:

1-10分钟(含)以内扣5元/次;

超过1小时的视同旷工半天。

月累计迟到5次,除按制度罚款外,另追加处罚,按旷工1天处理。

5、旷工的处理

无故缺勤即为旷工;

月累计旷工3天(含)以上予以辞退;

年累计旷工5天(含)以上扣发年终奖并予以辞退。

(一)病 假

1、员工一个月内允许有1天带薪病假;

4、上班时,非急症不允许请病假。

(二)事 假

2、一般情况月度内只允许请一次事假,一次请事假不得超过3天;

3、事假为无薪假,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超过时为旷工。

(三)婚 假

本人结婚享受5天有薪假,晚婚7天(须出具结婚证明);

子女结婚享受2天有薪假;

婚假期间享受全额工资,超过以上天数,按事假处理。

(四)丧 假

3、丧假必须于办理时一次使用,不得保留或以其它方式代替。

(五)工伤假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向所属部门负责人及综合管理部报告,工伤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学习假

凡员工因报考学历考试或职称考试,凭准考证或该学校所开学习证明,可以请学习假,学习假为有薪假;但每年累计不得超过20天,超过天数按事假处理。自己的本职工作必须在其余工作日加班完成。

(七)产 假

1、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产假期间工资按《湖南省长沙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核发。

如有下列情形,可增加产假:

(1)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2)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增加产假15天;

(3)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

2、男员工妻子生育,可休陪产假3天;晚育可休陪产假7天;陪产期间工资照发;

3、员工休产假、陪产假或增加产假,须出示市立医院证明。

(八)、带薪年休假: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九)请假审批程序、权限及其它规定

1、请假审批权限:

b、部门主管请假:半天(含)以上的,须由管理处主任、总经理批准。

2、请假证明材料的提供

a、员工请假1天(含)以上的,必须在休假前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方可休假,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在休假前提供证明材料的必须报部门负责人同意,部门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报管理处主任,待休假结束后2日内提供证明材料,如在规定时限内未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公司将做旷工处理。

b、员工请假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c、员工在批准假期内提前上班者,应及时报综合管理部作销假处理。

d、经批准后的请假条一律须在休假前交综合管理部备案,作为考勤依据,休假后交综合管理部视为未履行请假手续,做旷工处理。

1、员工在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上级指定事项必须加班工作,称为加班;

3、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须事先填写加班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及公司领导签字批准,月底由部门填写员工加班申报表报综合管理部,原则上加班以补休为补偿。

企业员工管理制度

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

b合格的'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和创新精神。

实行轮班制的部门作息时间经人事部门审查后实施。

1、所有专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迟到、早退、旷工。

(1)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20元。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3、请假。

(1)病假。

a、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即8:30-9:00致电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

b、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

(2)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4、出差。

(1)员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请单》呈权责领导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

(2)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事由,经权责领导签字按出差考勤。

5、请假出差批准权限:三天以内由直接上级审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内由隔级上级审批,十天以上集团总部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审查、总裁审批,子公司员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门审查、总经理审批。

6、加班(1)加班应填写《加班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不计加班费。加班工时以考勤打卡时间为准,统一以《劳动合同》约定标准为基数,以天为单位计算。

工作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150%。

休息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200%。

法定节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300%。

(3)人事部门负责审查加班的合理性及效率。

(4)公司内临时工、兼职人员、部门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不计算加班费。

(5)公司实行轮班制的员工及驾驶员加班费计算办法将另行规定。

7、考勤记录及检查。

(1)考勤负责人需对公司员工出勤情况于每月五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考勤予以上报,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报人事部门汇总,并对考勤准确性负责。

(2)人事部门对公司考勤行使检查权,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行使检查权。检查分例行检查(每月至少两次)和随机检查。

(3)对于在考勤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给予1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小企业员工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箭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1、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负责编制公司年度预算计划,并实施;

3、负责制定公司总体战略目标和年度经营计划,以实现公司的远景目标;

4、协助董事长制定公司的总体战略规划与发展目标;

5、负责公司组织结构的设置或建立健全公司管理体系;

6、审定、批准公司管理制度或相关规定;

7、审核、签发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各类文件;

8、检查、督促和协调公司各部门的工作进展;

9、参与社会活动,处理各种事件或对外关系;

10、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或向董事会提出企业持续发展规划方案;

11、提升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水平,提高企业知名度、信誉度和信任度。

小企业员工管理制度第一条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本公司员工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着装。

第二条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第三条男职员的着装要求:夏天着衬衣、系领带;着衬衣时,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着西装时,要佩戴公司徽。不准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包括皮凉鞋)。

第四条女职员上班不得穿牛仔服、运动服、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并一律穿肉色丝袜。

第五条女职员上班必须佩戴公司徽;男职员穿西装时要求戴公司徽。公司徽应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上。

第六条部门副经理以上的员工,办公室一定要备有西服,以便有外出活动或重要业务洽谈时穿用。

第七条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员发不过耳,并一般不准留胡子;女职员上班提倡化淡妆,金银或其他饰物的佩戴应得当。

第八条员工违反本规定的,除通报批评外,每次罚款50元;一个月连续违反三次以上的,扣发当月奖金。

第九条各部门、各线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一月累计员工违反本规定人次超过三人次或该部室员工总数20%的,该负责人亦应罚100元。

关于公司制服、工作服和其它劳保用品发放的规定。

(一)公司制服的发放,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调入职工和已正式办理了招工手续的合同制职工。借调人员、聘用人员和临时工(含试用)的制服发放,先公司垫付,然后以在本公司服务的实际工作年限折旧报销。

(二)各类人员工作服装。

1.公司的干部、职工(含借调、聘用和临时工)按其所从事的工种发放工作服装。

2.凡是从事工种工作的职工,按工作时间最长的工种发给工作服装。

(三)制服、工作服和其它劳保用品的制作(购买)和管理。

1.公司制服、工作服和其它劳保用品由公司总务部统一加工制作(购买)和发放。

2.对于公司制服和工作服装,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

4.制服要按公司要求统一着装,妥善保管,遗失自费补做。

(四)本规定从下文之日起执行,具体有关细则由公司人培部负责解释。

(五)员工制服、劳保用品使用年限表附后。

企业员工管理制度模板

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四个主要管理对象分别是:人、财、物、信息,其中人企业运行的主体。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有关企业员工管理制度模板,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1、要提前30分钟到岗,做好上班前的准备工作(穿工衣、戴工牌、检查衣作是否干净整洁得体大方,头发是否梳理)。

2、打卡后开始上班,上班时要先检查机子是否正常,不正常的记录下来让上一班的同处理。上一班的员工要处理完才能下班,遇到不处理的问题做好交班记录,让技术好的同事或交给技术主管处理。

3、检查完机子后检查所看区域卫生,有没有做好的地方要让其处理,否则有权不接班,一直等到上一班的同事处理完了再接班。上一班的员工则要处理完所有事情方可下班。注意:一定要等到接班的员工确实无误签字后才可以下班离岗。

4、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做好记录,写在交班本上,便于以后查询。

5、网管在自己不忙的情况下要帮服务员做卫生和服务工作。服务员和网吧要互相配合把工作做好。

6、上班时及时完成上司交待的任务,若未完成要做好记录,交与下一班的同事,如果上司交待的是单人完成的任务,那么自己明天接着处理。

7、下班时写好交班记录,让下一班的同事签字确认后方可打卡下班。

8、早班工作人员要做好全场的台面清洁,包括台面、键盘、鼠标、显示器并要按标准摆放。桌椅和显示器屏幕要一个星期全部清洁一次。

9、中班工作人员主要是巡场,并保持台面、地面的清洁。洗手间和楼梯道要2小时打扫一次,有明显污渍时要用拖把拖掉。地面上有烟头、纸屑等垃圾要及时清理。

10、晚班要多注意安全防盗问题,多巡场,负责把全场地面打扫一遍,打扫时注意把椅子移出来,打扫完再放回去。

一、工作时间。

(二)凡属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公休日,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午休时间办公室须安排人员值班。

二、考勤制度。

(一)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并将名单交办公室备案。

(二)考勤员负责逐日如实记录本部门员工的出、缺勤、月底将考勤表(各种假条附后)交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后于每月2日前报办公室,员工工资将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

(三)考勤统计是公司对员工考核及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办公室有权对各部门考勤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四)员工要严格遵守劳动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

(五)员工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在工作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随意串岗、聊天等。如有违反,即作违纪处理。

三、请销假制度。

(一)员工请事假、病假及其它各类假,均应事先请假,事后销假。具体要求按《关于员工各种假期的管理规定》执行。

(二)员工因业务需要外出工作,要由部门经理统一安排,部门经理外出工作,应及时通告主管领导。

四、着装、礼仪、礼节规定。

(一)员工在工作时不得着运动装、牛仔装、紧身裤等休闲服装(工作服除外),做到服装整洁、举止端庄、精神饱满。

(二)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互相帮助,要用自身言行树立公司形象。

(三)员工在接待来电、来访时要用礼貌用语,不得在办公场所大声喧哗,吵闹或使用粗鲁语言。

五、环境卫生、安全保卫制度。

(一)各部门应负责各自办公室的清洁卫生。所有的文件、资料、报纸要摆放整齐,桌面、地面等要保持清洁,每日工作结束时应将个人桌面拾干净。

(二)各部门均设专人负责办公地点的安全、保卫、消防工作,定期检查,及时消除存在的隐患。同时,每一位员工对公司的安全、保卫、消防中存在的问题均要及时汇报、协助处理的义务。

六、各种办公设备的使用制度。

(一)电脑、复印机、传真机、长途电话、车辆均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维护。

(二)因工作需要使用电脑、传真机、复印机、长途电话的,必须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后,由办公室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并安排专人管理。

(三)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各部门经理因公外出,原则上派车,在公司车辆调派不出的情况下,部门经理外出可乘坐出租车。员工有急事因公外出用车,要填写"用车申请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后由办公室安排,在公司车辆调派不出,而办事地点超过3公里以上或者1公里以内没有公交车辆的情况下,部门经理可以批准员工乘坐出租汽车,并凭"用车申请单"报销。

(四)任何人不得因私使用各种办公设备,若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者,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并填写使用单,费用自理。

各级员工不得向外人泄露公司的经营策略、财务收支、经营成果、领个资料、员工经济收入及其他有关商业秘密和内部情况。各部门经理要经常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讲的不讲。如有违者,公司有权追究责任。

一、工作纪律。

1、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2、各部门实行总经理领导下的部门经理负责制。

3、公司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的分级管理方式,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的总原则。

4、为公司的健康成长,超常规发展,向社会提供安全、高效、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为公司赢得最佳经济利益是公司全体员工的行为准则,即公司最高利益原则。

5、各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职工,必须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和权限处理各项工作。处理超越职权范围事项,须经上级授权或征得上级同意。特殊情况下,无法请示,则应以公司的最高利益原则为标准,恰当处置,事后尽快报告。重大事项,以先口头,后文字报告方式处理。

6、公司对全体职工的基本要求:听从指挥;工作严谨、高效;信息传递渠道畅通;团结协作,工作不许推诿;勇于负责;开拓进取。

7、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和调动。

8、公司推行“唯贤、唯才是举”的用人标准,按能绩升降职级,全面测评,每年考核。

二、劳动纪律。

1、严格遵守劳动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劳动中,认真负责,不脱岗,不串岗,不做与本职无关的事。严禁在工作场所打闹喧哗。

3、在工作场所,不准穿拖鞋、短裤衩和背心。需统一着装岗位必须按要求着装。

4、严格遵守本岗位的操作规程,按岗位要求完成任务,做好各种原始记录。真实、准确填报各种数据。反馈、传递各种信息。

5、严格按规定使用生产设备,爱护各类财产、专用设备设施及其他劳动工具。保证公司资产完整,使生产设备等处于良好状态。

6、学徒工,见习、实习及处于培训阶段的职工,未经本部门领导考核批准,不得擅自顶岗、上岗。

7、严格上下班打卡制度,不得替他人代打出勤卡。出勤卡由各部门按月统计后送行政人事部审核。

三、财务纪律。

1、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厉行节约,不浪费公司资财。

2、严禁以各种形式侵吞公共财产,不许私自动用公款。

3、严格遵守财务报销和审批制度,以及各种(项)财务开支标准。

4、不得冒名多报、谎报业务招待、差旅费、各种生活补贴和工作补贴等。

5、在与他人交谈中,不准涉及国家和公司的一切未经公布的经济情报和其他需保密事项。

6、不准在无保密措施的地方,存放需保密的文件资料。

7、不准携带机密文件资料外出访友、回家和出入非工作需要的场所。

8、不准在普通电话、电报、传真、邮件中传送机密事项。

9、工作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保密文件、资料的移交。

四、外联纪律。

1、严格执行公司的外联制度,发扬爱司爱岗的精神,维护公司的利益。

2、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真实反映情况。

3、与外单位人员交往,必须谦虚谨慎,不卑不亢,讲究文明礼貌。

4、严禁酗酒。在外联活动中,饮酒不得超过本人酒量的一半,一般不饮烈性酒。

5、在外联期间,不许同厂外机构或个人私自交易,不许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营私牟利或私自收受礼品。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就职时,除应办理员工保证书投保信用保险外,另应依本办法缴存身份保证金。

第二条、员工应缴存的身份保证金,其金额如下:

(一)总经理、副总经理:10万元整。

(二)第一、二阶职员:6万元整。

(三)第三阶职员:4万元整。

(四)第四阶职员:3万元整。

(五)其余正式任用职员:2万元整。

(六)服务员:1万元整。

第三条、身份保证金一时难以缴足者,依下列的规定,由其每月薪津扣存(扣存金额至10元单位,四舍五入),累积至前条规定金额为止。

(一)第四职阶以上员工,每月按其固定薪金总额扣存4%。

(二)第五职阶以下员工,每月按其固定薪金总额扣存3%。

第四条、员工身份保证金的利息,按国家银行核定的储蓄部放款利息计算。其计息日订为每年12月20日统一办理。未满100元的零数不予计息。

第五条、员工在职期间,其身份保证金不得发还。但为购买本公司股票经董事会批准者,得于等值金额发还购买,惟其所购股票应寄存总公司,充为身份保证金。

第六条、身份保证金及前条规定所购股票,不得赠与、转让、或抵押。

第七条、员工如有违反法令或本公司规章或其他弊情,致本公司蒙受损害时,除依法追诉外,其身份保证金及依第五条提存的股票,悉数充为赔偿金。

第八条、员工离职时,其身份保证金及提存的股票,须自离职日起逾满六个月,经本公司查明确无未了事情或亏短公款后始得发还。

第九条、员工身份保证金不能一时缴足者,按月于发薪日扣存,其保管及运用,均由本公司负责办理。

第十条、本办法经董事长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企业员工跳槽管理制度

辞职是指员工要求脱离现任职位,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退出企业工作的人事调整活动;辞退是免去员工职务和职位,是对员工严重过错行为的一种惩罚,同时辞退还要解除员工与企业的劳动合同关系。因此,企业对员工做出辞退处分决定时应当慎重。人力资源部门要根据员工业绩、态度、能力等多方面的因素综合考虑是否辞退不称职的员工。该办法的目的就是要使员工辞职、辞退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进行。随着用人制度的改革,员工辞职、辞退也会越来越普遍,为保证这项工作有序开展,维护企业和员工双方的权益,避免纠纷的发生,需要有相应的管理办法,指导这项工作的开展。

(二)主要内容

该规章的主要内容包括:员工辞职或者辞退的条件、程序、工资清算、工作交接等。

(三)制作要求

制定该办法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要明确制定该规章的意义和目的;

2.确定规章的适用范围;

3.辞退或者辞职的审批程序;

4.在办理辞退、辞职手续时应当注意的问题。

(四)范本

__公司员工辞退与辞职管理办法

年月日发布()人字第号

第一章总则

1.为加强本公司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增强公司活力、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2.公司对违纪员工,经劝告、教育、警告仍不改的,有辞退的权利。

3.公司员工如因工作不适、工作不满意等原因有辞职的权利。

第二章辞 退 管 理

4.公司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

4.1一年内记过三次者;

4.2连续旷工3日或全年累计超过6日者;

4.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4.3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

4.5违抗命令或擅离职守,情节严重者;

4.6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与生产秩序者;

4.7仿效领导签字、盗用印信或涂改公司文件者;

4.9品行不端、行为不检,屡劝不改者;

4.10擅自离职为其他单位工作者;

4.11违背国家法令或公司规章,情节严重者;

4.12泄露业务上的秘密,情节严重者;

4.13办事不力、玩忽职守,且有具体事实,情节严重者;

4.15为个人利益伪造证件,冒领各项费用者;

4.16年终考核成绩不及格,经考察试用仍不合格者;

4.17因公司业务紧缩须减少一部分员工时;

4.18工作期间因受刑事处分而经法院判刑确定者;

4.19员工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4.20由于其他类似原因或业务上之必要者。

5.本公司按第四条规定辞退员工时,必须事前通告其本人,并由其直属主管向员工出具《员工辞退通知书》(格式见附件一),其预告期依据下列规定:

5.1连续工作3个月以上未满1年者,10日前告之;

5.2连续工作1年以上未满3年者,20日前告之;

5.3连续工作3年以上者,30日前告之。

6.辞退员工时,必须由其直属主管向公司人力资源部索取《员工辞退证明书》(格式见附件二),并按规定填妥后,持证明书向公司有关部门办理签证,再送人力资源部审核。

7.被辞退员工要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

8.被辞退的员工对辞退处理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辞退证明书》之日起的15日之内,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出申诉;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上诉。

9.被辞退员工如果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10.人力资源部在辞退员工后,应及时登记《人员调整登记表》。

11.本公司下属各分部、发展部辞退员工,必须经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总裁审核批准方可执行。

第三章辞 职 管 理

12.本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应首先向人力资源部索取《辞职申请书》(格式见附件三),填写后交上级主管签发意见,再送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13.公司员工无论经何种理由提出辞职申请,自提出之日起,仍需在原工作岗位继续工作一个月。

14.员工辞职申请被核准后,在离开公司前应向人力资源部索要《移交清单》(格式见附件五),办理移交手续。

15.员工辞职申请被核准后,人力资源部应向其发出《辞职通知书》(格式见附件四)并及时填写《人员调整登记表》。

第四章审 批 程 序

16.辞退员工,由员工所在部门提出意见,并说明辞退理由。

17.人力资源部根据部门的意见,对该员工进行考查,认为确实不能胜任工作,具有本办法规定的辞退条件之一的,应当填写《员工辞退辞职审批表》(附件六),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相应的辞退手续。

18.员工辞职,由员工所在部门提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意见,如果不同意则要说明理由。部门同意申请人辞职的,可以由人力资源部直接办理辞职手续。除非认为该员工的工作直接关系到本公司的利益的,可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领导审定。

第五章附则

19.公司员工辞退、辞职手续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的,公司相关部门将视其情况按有关规定作适当处理。

20.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增强公司活力、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对违纪员工,经劝告、教育、警告仍不改的,有辞退的权利。

第三条、公司员工如因工作不适、工作不满意等原因有辞职的权利。

辞退管理

第四条、公司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

(1) 一年内记过三次者;

(2)连续旷工十五日或全年累记超过十六日者(旷工每日罚款50元);

(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

(4)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至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

(5) 违抗命令或擅离职守,情节重大者;

(6)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秩序者;

(7)仿效领导签字、盗用印信或涂改公司文件者;

(9) 品行不端、行为不简,屡劝不改者;

(10) 擅自离职为其他单位工作者;

(11) 违背国家法令或公司规章情节严重者;

(12)泄漏业务上的秘密情节严重者; 

(13)办事不力、疏忽职守,且有具体事实情节重大者;

(15)为个人利益伪造证件,冒领各项费用者 ;

(16)年终考核成绩不合格,经考察试用不合格者;

(17)因公司业务紧缩须减少一部分员工时;

(18)工作期间因受刑事处分而经法院判刑确定者;

(19)员工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20)由于其他类似原因或业务上之必要者。

第五条、被辞退员工如果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运营的,本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第五条  本公司按第四条规定辞退员工时,必须事前通告其本人,并由其直属主管向员工出具《员工辞退通知书》,其预告期依据下列规定:

1. 连续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十日前告之;

2. 连续工作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二十日前告之;

3. 连续工作三年以上者,三十日前告之。

第六条、 辞退员工时,必须由其直属主管向人事部门索取《员工辞退证明书》,并按规定填妥后,持证明书向公司有关部门办理签证,再送人事部门审核。

第七条、被辞退员工要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

第八条、被辞退的员工对辞退处理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辞退证明书》之日起的十五日之内,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出申诉,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上诉。

第九条、被辞退员工如果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人事部门在辞退员工后,应及时登记《人员调整登记表》。

第十一条、本公司下属各分部、发展部辞退员工,必须经由公司人事处,人事副总载审核批准方可执行。

辞职管理

第十二条、本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应首先向人事部门索取《辞职申请书》,填写后交上级主管签发意见,再送交人事部门审核。

第十三条、公司员工无论经何种理由提出辞职申请,自提出之日起,仍需在原工作岗位继续工作一个月。

第十四条、员工辞职申请被核准后,在离开公司前应向人事部门索要《移交清单》,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五条、员工辞职申请被核准后,人事部门应向其发出《辞职通知书》并及时填写《人员调整登记表》。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辞退、辞职手续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的,公司相关部门将视其情况按有关规定作适当处理。第十七条、本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应首先向办公室索取《辞职申请书》填写后交上级主管部门签发意见,再送交人事部门审核。

第十八条、公司员工无论经何种理由提出辞职申请,必须提前15天提交办公室,报总经理批准;待各项工作交接完毕,方可离开公司。

第十九条、员工辞职申请被核准后,经总经理、执行经理签字,办公室应向其发出《辞职通知书》,在离开公司之前办理完移交手续,同时返还员工入职时所交保证金。

第二十条、公司员工辞职手续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的(自动辞职),员工入职时所交保证金及该月工资将不予发放。

第二十一条、本条例的修改、解释权归公司人事处所有。

第二十二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一、离职的种类

1、辞职

2、辞退

3、合同终止不再续约

4、职务调动离职

5、退休离职

6、其他原因离职

二、离职原因分析

三个因素:

(一)外部因素:社会价值观、经济、法律、交通以及人才市场的竞争者。

(二)企业内部因素:薪酬福利不佳、不满领导风格、缺乏升迁机会、工作负荷过重、压力大、不受重视无法发挥才能等。

(三)个人因素:家庭、性格特质、职业属性、个人成就动机等因素。

离职的根本原因:对薪酬的不满

1、低于期望值

2、内外比较,高低他人薪酬,低值他人绩效。

三、正确认识离职

分析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员工离职率并非越低越好,员工离职无法回避

员工的辞退成本

1、遣散成本。

按照规定,辞退员工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他。

辞退高层次的员工需要一个准备期,因为如果你辞掉这位员工,那就意味着需要新进员工替补他的工作岗位,否则无准备地突然辞退某个高层次的员工容易造成工作断层。

(1)面谈成本与补偿费。

面谈成本主要涉及到心理成本,最再棘手的`是补偿费的问题,主要指经济补偿金。

(2)安全风险。

员工被辞退时,心理上总会发生或大或小的变化,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者一定要充分重视被辞员工的心理变化,如果处理不当,很可能会造成很大的矛盾冲突,有时甚至会危及个人以及公司的安危。

(4)心理风险。

心理风险主要是指被辞员工是否会给公司其他员工带来负面影响。如果处理不好被辞员工的心理问题,让被辞员工带着怨恨离开公司,很可能会给公司的安全带来隐患。因为一定的心理风险就会带来相当的谣言、恐惧,还很有可能带来一定的暴-力冲突。

(5)劳动争议风险

劳动争议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员工只要去仲裁部门上诉,仲裁部门只要确认他是你公司的员工就会接受申诉。在劳动争议过程中,积极咨询相关的人力资源专家和劳动仲裁部门的官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2、替换成本。

一位被辞退员工的替换成本的代价很大,根据《fortune》杂志2000年的报道,一位员工离职之后,从找新人到顺利上岗,仅替换成本就高达离职员工薪水的1.5倍。

3、怠工成本

一般来说,当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经理形成了一个共同的决定要解雇一名员工时,虽然正式行动会在三个月之后,其实三个月之前你的面部表情已经告诉这名员工,当员工感觉到自己即将被解雇时,首先的反应就是怠工。

员工怠工的原因是开始寻找新工作。于是他就会经常打电话说“哎,我路上堵车了,我要一小时之后才能赶到公司”,或者说“我头痛发烧,今天不能来了。”其实,在这些时候,他很可能正在参加面试。

同时,公司还要付出管理成本。如果一位员工要离开公司,在他怠工的情况下,管理他的难度也相应地就会增加。怠工期间,他的职位责任就需要别人帮他替补;如果怠工者所在的企业是操作性比较强的生产性的企业,可能还要支付事故成本。因为在这类企业中很容易发生事故,当员工处于怠工期,心不在焉很容易造成事故,这样会给他个人以及公司将带来不应有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员工怠工了,质量自然会下降,数量也会自然下降。

员工在公司发展的最根本动力是他的职业发展,一位敬业的员工的工作效率是普通员工的4倍,所以,每个公司都要尽力地为员工提供一个广阔的发展空间,使员工对自已工作和企业忠诚,这样不仅可以为企业带来不菲的利益,更可以有效地避免怠工现象。

4、机会成本。

当你有了一定的资产进行投资时,可能会投资a,也可能会投资b,还可能会投资c,简单来说,机会成本就是你投资a从而放弃投资b、c的收益。

a、业绩成本。

员工被辞退之后,首先带来的机会成本就是业绩成本。例如被辞退的员工是一位软件工程师,他可能会带走软件,甚至带走项目。一旦一个项目被带走,那么公司为这个项目付出的前期投入都会化成泡影,代价相当之大。

b、保密成本。

高科技企业或一般性生产企业都会有一个保密成本,例如可口可乐的配方、百事可乐的配方等等,一旦掌握这些技术的员工被辞退之后,很可能会泄露公司的秘密,给公司造成巨大的保密成本方面的经济损失。

c、竞争成本。

一位核心员工被辞以后,如果他去了你的竞争对手的公司上班,把目标指向原来的公司,很可能会因此事而搞垮原来的公司。

四、离职管理

“笑着离开惠普,哭着离开联想”

“心胸有多大,生意就有多大”

1、善待离职员工

(1)反应迅速:任何一丝拖延和怠慢都会使原本犹豫的员工变成无比坚决。

(2)诚恳的进门离职面谈。

不可直奔主题。

(3)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及时结算工资及给付补偿,不要过于计较——人性化是最实质的一条。

(4)建立旧雇员数据库。

潜在的合作合伙人、客户、人才。

2、著名企业对待离职员工的方法

(1)惠普公司:握手话别,和睦放人。

进入惠普,说明公司有吸引力。

离开惠普,留也留不住。

(2)麦肯锡公司:建立档案,一网打尽,

麦肯锡校友录,--视员工离职为“毕业离校”

(3)bain公司:人走心连

设立由雇员关系主管,负责跟踪好旧雇主职业生活变化,建立旧雇员关系数据库定期聚会。

天狮集团:离职面谈,请提意见。

摩托罗拉:建立回聘制度、不计前嫌。

五、规避离职风险

(一)订立规范的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可以对劳动内容和法律未尽事宜,做出详细、具体的规定,使双方明确权利和义务。

2、可促双方全面履行权利和义务,防止因违约而导致法律责任发生。

3、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依据。

4、降低解决争议的成本和社会耗损费用。

5、有利于仲裁及司法机构查明事实、公正裁判。

6、高层管理者和关键岗位员工的劳动合同。

(1)、分清高层管理者及关键员工与一般员工劳动合同的差异。

(2)、特别注意工作内容、报酬、保密内容、竞业禁止条款等。

(3)、格式合同的利弊。

(二)形成专档管理、掌握客户资源。

(三)签订保密协议。

(四)完善离职管理程序和机制。

(五)掌握员工动态。

(六)应对员工违约备案。

(七)核心员工离职的风险防范。

(八)错误的案例。

六、防范辞退纠纷

(一)辞退不同于一般的劳动争议,如工作内容、工资、福利、保险待遇等。

辞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或聘用协议,由公司决定终止与员工的聘用关系的行为。

辞退纠纷是指企业辞退、解雇员工发生的纠纷。如开除、除名及经济性裁员引发的劳动争议,也包括对辞退补偿金而发生纠纷及重复纠纷等。辞退纠纷不同于其他劳动纠纷,如工作内容、工资、福利、保险待遇等方面的劳动争议。

(二)辞退员工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部门主管提出辞退建议:

(1)试用期未满,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而不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贪污腐化或有其它严重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

(4)对公司有严重的欺骗行为的。

(5)因触犯法律而被拘留、劳教、逮捕或判刑的。

(6)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证实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三)无效劳动合同引起的辞退纠纷

有效的劳动合同必须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因此签订劳动合同必须注意以下两个关键环节:

1、合同当事人须签字盖章

劳动合同当事人必须亲自签名,否则无效,如果由别人代签,必须有书面的合法的委托代理证明,有效代理的签字才会生效;用人单位必须加盖单位的公章或劳动合同专用章。

2、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且要具备相关条款。

因此,企业与劳动者如果漏签应该签订的劳动合同条款,或者劳动合同条款过于笼统简单、含混不清,权利义务关系不明确,缺少必要的细节约束,都会造成员工辞退纠纷;企业如果与劳动者签订要求劳动者自己“工伤自理”等“自私”合同,也会导致员工辞退纠纷,因为即使企业与劳动者漏签或回避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发生纠纷也不能推卸法律责任。

(四)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当引起的员工辞退纠纷

任何与劳动合同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规章制度条款都属无效。

(1)企业如果依据无效的内部制度、规章、办法,实施对员工的处分或辞退,其行为是无效的。

(2)企业不得因员工受行政处分而辞退,企业制定的劳动纪律不得与《企业员工奖惩条例》相抵触。

(3)符合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企业规章制度对劳动者和企业双方都具有约束力,企业执行这种内部规章制度的实体性规定和程序性规定,程序不合法的处理决定本身也是不合法的。

比如,员工守则规定对违纪员工的解雇须经三次书面警告,而某公司却以万某“旷工”的违纪事实,未作警告而将其解雇,引起辞退纠纷而败诉。

(五)辞退女员工引起的纠纷

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哺乳等为由,辞退女员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辞退女员工引起的辞退纠纷有以下几种情况:

(1)在劳动合同中与女员工约定“合同期内不得结婚”或“合同期内不得生育”,从而侵犯女员工受法律保护的公民结婚权、生育自主权。

(2)企业安排女员工从事有毒有害的工作,当女员工提出合理要求时,企业以不服从工作安排等原因辞退女员工,也会引起员工辞退纠纷。

(3)企业不按规定执行女员工产假休假时间,如女员工生育难产可增加休假天数。而企业以女员工旷工为由予以辞退从而引起的员工辞退纠纷。

(4)女员工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被企业引起的企业人员辞退纠纷。

1)要看企业与女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女员工是否获得法律保护的合法婚姻,女员工“三期”劳动保护条款是以合法婚姻、合法计划生育过程为条件的,而不能理解为女员工在所有条件下都享受这一待遇。

2)要看女员工生育有没有生育指标,还是既无生育指标又超胎生育,违反独生子女的一般政策。

(六)“试用期”条款引起的员工辞退纠纷

所谓试用期,是指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在企业进行试用工作的期限。

试用期内依法辞退的,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发生“试用期条款”辞退纠纷的情况有:

(1)将试用期排除在劳动合同之外,未签订劳动合同就试用。

??一些企业以压低工资报酬及不缴纳试用期必须支付的劳动保险费用等,或者通过试用期满就重新招聘的手法达到短期用工的目的。

(2)企业在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发现问题而未及时辞退,过了试用期辞退引起辞退纠纷。

(3)录用条件的不合法和不可操作性。

因此,为了预防纠纷,企业在制定招聘录用条件时要注意以下四点:

(1)必须做到合法。即合乎国家法律规章制度,不得和法律法规抵触、冲突。如不得有性别歧视、民族歧视、生理歧视等。

(2)必须具有可操作性,避免弹性条款。比如,应避免“身体健康,无严重疾病和缺陷”等并不科学的文字,以免引起纠纷时有关部门无法裁定。

(3)不得违反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即录用条件要求与签订劳动合同时的要求要前后一致。

(4)体现本行业对劳动者的特殊要求。对于性别、年龄、生理上的特殊要求,必须有工作岗位所需要的科学依据。

企业把试用期当作免除法律责任的条件。如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患病或因工伤,企业以“试用期”为名,按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拒付医疗费。必然发生辞退纠纷。

因为根据《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劳动合同制工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长短,给予三个月至一年的医疗期。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也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七)因经济补偿金、医疗期和医疗费引起的辞退纠纷

当企业单方面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虽然法律规定应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但是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或劳动者认识有误,会因经济补偿金而发生纠纷。

产生争议的原因有三个:一是被辞退的劳动者有权还是无权享受经济补偿,企业该不该支付经济补偿金;二是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是否合理,数额是否合理,计算是否正确;三是经济补偿金支付的形式、时间上发生分歧。

1、企业对劳动合同期满而医疗期未满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引起的员工辞退纠纷

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有关程序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部1994年12月发布的《企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劳动人事部办公厅(劳办)(1999)4号文件《关于执行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中几个问题的复函》指出:“工人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虽满,但医疗期未满的,企业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医疗期满”。“在医疗期内,其医疗待遇和病假工资所在企业原固定工人同等对待”。

但在医疗期满后,患病劳动者要求企业不解除劳动合同,继续支付医疗费用也是缺乏根据的。

2、医疗期满劳动合同期未满解除劳动合同引起的员工辞退纠纷

当医疗期满后,企业可依《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不再承担医疗费用。

(八)过失性辞退引起的纠纷。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第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但若超过试用期,则用人单位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第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第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第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案例:第一,20号试用期满,22号考核不及格,可否解除合同?第二,如何发挥试用期的作用?第三,要有证据表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招聘简章和规章制度中有明确的录用人员的条件,经考核、考试能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文字记载,以及用人单位考核方面的规章制度。第四,什么情况算“严重违反劳动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章制度应如何制定?第五,中外文化引起的官司。

操作指引:法律是经过抽象总结的,一般规定得比较原则、比较宏观,要使其落实到具体的劳动关系中,还必须通过企业的规章制度将其细化、具体化。因此,企业在组织、管理生产活动中,常常会依据国家的法律,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制定出比较系统、规范的供全体职工共同遵守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制度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规章制度非常重要,有无规章制度将影响案件审理。如《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明确规定:“关于职工被强制戒毒或自愿戒毒,戒毒期间是否算旷工事假,以及能否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或《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予以除名或辞退的问题。此问题由用人单位按照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办理。”

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操作程序和要点:第一,弄清违纪事实,掌握有关证据,尤其是在错不犯、小错不断的证据;第二,准确适用法律规定;第三,具体适用企业规章、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第四,征求工会的意见;第五、就事实和依据起草简明扼要的解除合同通知书。

违纪职工的处理:第一、经济处罚,罚款、经济赔偿、违约金;第二、书面警告;第三、调岗降薪,应在内部规章制度中规定,或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否则缺乏依据可能给用人单位带来法律风险;第四、辞退。

(九)非过失性辞退。正常辞退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第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第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末位淘汰不合法);第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员工的,应当支付该员工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正常辞退解除合同的程序和要点:第一,依法确认员工是否符合被辞退的条件;第二,着重认定是否履行了相关的程序;第三,具体适用企业规章、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第四,征求工会的意见;第五、就事实和依据起草简明扼要的解除合同通知书;第六、依法、依约承担违约责任。

(3)经济性裁减员工。

用人单位频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经济性裁员的,6各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从被裁减的人员中招用,前后工作年限连续计算为本单位工作年限。

(4)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非过失性辞退,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第一、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第二,非过失性辞退及经济性裁员。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合同的终止。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以及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消失,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时结束劳动关系的行为。

案例:1、终止是否要提前通知?2、是否要书面通知?3、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强调政策法规前后不一致的原因。(《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对在本单位转为合同制职工的1986年9月30日(含本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原固定工,其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不愿以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作为最低标准续签劳动合同的,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一次性发给生活补助费。)4、用3种颜色的灯代表劳动合同的3种状态。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劳部发[1996]354号文件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劳办发[1997]18号)规定:第22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是指合同期满的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被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5-10级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鉴定为1-4级的,应当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三)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

1、赔偿金;2、违约金;3、经济补偿金。

(四)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的手续。

1、将辞退通知书或辞职报告送达对方当事人。送达的方式:第一,直接送达,由其签收,本人不在,交其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第二,留置送达;第三,邮寄送达,须向邮局索要信件签收回单;第四,公告送达。总之,一定要有送达凭证。

2、劳动者按用人单位的要求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如办理《离职会签单》,向用人单位指定的人员交接财、物和工作,应有书面交接单据。

3、违法、违约一方履行违法、违约责任。

4、用人单位按劳动者的要求为其办理档案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按照《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劳动者不予提供转移方向的,用人单位应自劳动者离职一个月之内,按国家规定将其档案转移至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5、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解除日期、所担任工作和终止解除原因等。

六、非全日制员工的劳动合同(劳社部发[2003]12号《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

非全日制员工: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

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期间在一个月以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

双方未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提前通知期的,任何一方均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合同。

企业员工纪律管理制度

为加强企业管理,严肃企业劳动纪律,规范职工自律习惯,保障企业正常工作环境,树立企业内外形象,建立企业理念文化,根据企业未来发展的思路建设要求,特制定企业劳动纪律,行为指导规定的管理大纲,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管理层次,为今后的内部管理打下有利的良性基础。

说明:本企业实行夏时、冬时两种作息时间

夏时制: 7:30-11:30 13:30-17:30

冬时制: 8:00-12:00 13:00-17:00

1、  严格遵守企业内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服从企业管理,作息时间、严格职工遵纪守法,维护企业个人合法利益,严格倡导职工讲文明、爱企业、重自律。

2、  企业内各办公室是生产行政管理的重要场地,非管理者,无论是谁,无事者,严禁入内,职工反映,解决问题,要逐级上报,任何越级上报者,其被访部门有权拒绝,以保证办公室正常良好的工作秩序和环境,确保职责功能的权力责任。

3、  工作期间严禁从事非工作范围外的各种事情,各本职岗位,应尽职尽责,严禁脱岗、串岗、睡岗,无理由离岗10分钟以上者,均按旷工处理。

4、  员工因病、事假不能正常上班,必须按“病、事假管理规定”,提前申请报告,并履行病、事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5、  严禁喝酒上岗(工作接待除外)如发现必须劝其离岗,并按旷工处理,酗酒闹-事给企业和他人造成经济损失者,除肇事人赔偿外,还要给予不定额的经济处罚。

6、  维护企业、个人的形象,行为礼貌、语言文明、工作场地严禁大声喧哗、吵闹、争执、有事说理、协助协商,以企业为大局,提高个人行为素质,加强个人文化修养。

7、  企业员工应相互尊重、友善团结、严禁拉帮结派、搬弄是非、造谣中伤、损人利己、聚众斗殴、偷鸡摸狗、目无法纪,凡上述不服管理者,无论何人,坚决除名。

8、  保持、维护厂区、工作场地的环境卫生,各生产区域必须按公司统一部署规定,按其分工,进行必要的修正和整顿,各车间班前、班后必须按要求进行现场打扫和清理,并且没有任何理由保质、保量的予以完成,由总经办检查、考核和处罚。

9、  爱惜公司财产,维护企业内的一切设施,物品的运行安全,各生产车间班组内的机械、设备、电器、工具、生产辅助器械、模具、容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须有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发现损坏、故障及时上报,如有人故意破坏,严惩不怠。

10、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各车间主管、班组长均是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有不可推卸的职责义务,任何达不到质量、技术、尺寸、性能的产品,各制作工序责任者,必须照价赔偿,能再生利用的可按比例赔偿,属违规操作引起质量事故,责任人必须全额赔偿一切损失,质量第一责任人也要接受相关经济处罚。

11、  工作时间内严禁会客(工作需要除外)如迫不得已,必须经本部主管同意,会客时间,应按事假时间来计算,并及时上报办公室,履行事假手续。

12、  安全生产、安全操作、安全使用机械设备是职工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的基本保障,任何违规违章操作造成人身、设备、产品的伤害,责任自负,造成设备、产品、物料损害的,原则上企业还要追究责任人的经济赔偿。

13、  员工有义务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司呈报合理化建议,有责任对企业工作和业务发展提出个人的看法、见解,有权对企业生产管理、行政管理提出建设性的思路,更有权力和义务来维护企业的声誉和利益。

14、  必须严格遵守企业的技术、工艺、图纸、产权的保密制度,如个人原因造成公司的利益损害,将受到严厉的处罚。(公司的保密制度另行文执行)

15、  搞好企业的“防火、防盗”工作,是企业各部门、员工必须常备不懈的预防大事,任何有损企业里通外联、串通勾结的破坏行为,并给企业造成损害者,按其责任大小,追究法律、经济责任。

16、  以上劳动纪律管理规定,望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并从下达之日起予以执行,对本文没明确处罚的章节,本公司有权规定处罚的额度。

17、  本文的解释权在厂部。

1.公司内部实行下级服从上级,层层负责的原则。在此原则下,要求全体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听从安排。

2.各级负责人应秉公处事,在权限范围内处理发生的问题。不得滥用职权假公济私,打击报复职工。

3.职工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一般情况下应按管理程序逐级反映。所有职工不得因对某些问题有不同看法而停工、怠工或聚众闹-事。

4.本公司的所有员工应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制度,做社会的文明公民。

5.所有员工不得参与社会不良分子的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盗窃等种种不良活动或违犯社会治安活动,一旦发生上述行为,肇事者除自行承担相应的刑事、治安责任外,公司将视其肇事性质及情节严重程度,给以相应的罚款处理或行政处理,直至开除出公司。

6 、公司员工要自觉遵守公司的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 , 凡无故迟到早退者每分钟罚款 2 元,超过30 分钟取消当日考勤并加罚 50 元。

7 、公司员工有事、有病不能上班的,必须以请假条的形式亲自向部门领导或主管领导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开。未经批准或未请假不来者,按旷工对待。旷工一天罚款 100 元,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予以除名。

8 、公司员工在工作期间若有事需要离开,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不得擅自离开,否则取消本日工资,并加罚 30 元。

9 、无部门主管人员批准,员工不得私自换岗、顶岗、调班,发现一次取消双方当天 ( 班 ) 考勤,并对每人罚款 30 元 ; 若发生人身、设备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者负全部责任。

10 、在工作中,员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串岗、脱岗、睡岗,不准玩耍疯闹,不准高声喧哗,不准聚众闲谈,不准把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东西带进工作场所,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凡违反者每次罚款 50 元。

11 、员工上班期间严禁在工作场地会客,如确有急事,必须向本部门领导请假后,在非工作区域进行,否则每次罚款 30 元。

12 、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一律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违者一次罚款 30 元,并责令其立即更正。进入果汁车间工作的员工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帽、雨靴,从鞋靴消毒池内走过。违者每次罚款 30 元。

13 、公司员工不得带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公司或生产岗位,违者对当事人及门卫人员每次罚款 30元。

14 、严禁在公司区域内吸烟、吐痰、乱扔杂物,违者罚款 20 元,员工不准吃公司的苹果和饮用产品。凡发现有偷吃原料果的一次罚款 50 元,发现有偷拿成品的一次罚款 100 元,数量较大的予以辞退。

15 、员工擅自动用不属于自己分管使用的设备、车辆,一次罚款 20 元。若发生人身、设备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者负全部责任。

17 、各部门 ( 各工序 ) 划分的.卫生区域必须每天打扫,并保持清洁,检查时发现不合格的,每次罚款 30 元 ( 责任落实的直接罚责任人,未落实的罚部门领导 ) 并令其立即改正,不改者加倍处罚。

18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透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员工不得进入车间。违者罚款 30 元。

20 、员工必须经常洗澡、洗头、理发、剪指甲保持个人卫生。进入车间的员工须穿戴整齐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和水靴,头发不得外漏,不得戴有首饰等可能掉进产品、设备、包装容器中的物品,严禁染指甲和化妆。凡违反者每次罚款 30 元。

21 、员工在进入车间之前,必须在盛有 200ppm 的次氯酸钠消毒液 ( 或 4% 高锰酸钾消毒液 ) 的洗靴池中对其靴子进行消毒。凡违反者每次罚款 30 元。

22 、车间员工离开车间工作区必须换下工作服、工作鞋、摘下工作帽,严禁穿戴工作服、帽、鞋上厕所。违者罚款 30 元。

23 、员工在生产车间严禁吃饭、吃零食、嚼口香糖、喝饮料等。凡违反者每次罚款 30 元。

24 、各工序操作人员对本工序记录必须按要求填写清楚、记录真实,不许在记录表上乱写乱画,若达不到标准的每张罚款 10 元。

25 、各生产车间交接-班时,必须一对一交-班,若发现提前离岗、脱岗的一次罚款 50 元,若因交接不详而出现严重后果的,根据情节轻重处以 100 元以上罚款。

26 、各生产车间在交接-班时,设备出现故障没有排除,员工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并要积极配合维修人员,否则罚款 100 元。

27 、生产过程中,车间各工序员工要不定期的对运行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因此出现设备故障的罚款 50 元,操作人员通知维修人员而维修工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出现问题的,罚款维修工 100 元。

28 、对各工序的运行设备操作工、保全工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如因缺少润滑油或齿轮油而出现故障的视情节轻重处以 50 元以上罚款。严重者按设备事故处理制度处罚。

32 、员工要爱护公司财物,凡无故损坏公司财物的,要照价赔偿。并根据情节处以 50-100 元罚款。对故意损坏公司设备、设施的,除包赔全部损失外,并处以 1000 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33 、公司职工凡被国家公安机关收审的,公司立即予以辞退。

企业员工健康管理制度

1.1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2  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1.3  凡在公司区域内的部门以及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职业健康管理制度适用于某有限公司。

三、术语及定义

3.1  职业健康:是预防因工作导致的疾病,防止原有疾病的恶化。主要表现为工作中因环境及接触有害因素引起人体生理机能的变化。

3.2  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3.3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劳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属于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四、 职责和管理要求

4.1  职业病防治委员会

公司成立职业病防治委员会,总经理任主任,公司 常务 副总为副主任,各部门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安全 环保办公室 为职业健康的日常管理机构。

4.1.1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健康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4.1.2 审定职业健康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4.2 安全环保办公室职责

4.2.1 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4.2.2 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卫生部门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4.2.3 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申报的主要内容有 : 用人部门的基本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 职业 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4.2.4 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4.2.5 负责公司员工职业健康档案的建立及归档工作。

4.2.6 会同 行政人事 部联合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4.2.7 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以及在岗期间定期的职业健康检查,并负责对其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告知本人。

4.2.8 开展职业病防治卫生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提高劳动者自我防护能力。并按规定发给劳动者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督促、指导其正确使用。

4.2.9 负责对在工作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治措施和待遇告知员工,员工岗位变动时,及时向员工依照前款规定,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

4.2.10 对有害作业场所应采取隔离等防护措施,设置警示标识,配备必要的卫生防护设施。

4.2.12 被诊断为患有职业病的劳动者,积极与 行政人事部 协调,按规定安排治疗或调换工作岗位。职业病患者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3  各职能部室职责

4.3.1 宣传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 职业病防治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卫生标准,并认真执行。

4.3.2 监督有害作业并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 部门 目标管理。

4.3.3 参与本公司重大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4.3.4 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按规定进行监测。

4.3.5 组织员工对职业病防治情况实施监督。

4.3.6 教育督促员工遵守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4.3.7 对有害作业场所进行监督,并向 公司 提出职业病防治建议。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主要负责人责任制

1、设立职业危害管理机构,并提供人力资源;

2、定期召开职业健康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3、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

5、保证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投入的有效实施;

6、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二)主管职业危害负责人责任制 

1、明确对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的具体职责和任务;

2、组织职业危害防治检查及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要求;

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4、明确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的组织、实施责任。 

(三)专职职业危害管理人员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1、贯彻执行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规、制度和标准;

(四)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责任制 

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劳保用品、器具和防护;

(五)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3、对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措施计划和工程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 

二、职业危害监测、检测和评价管理制度 

(一)日常监测 

1、明确日常监测人员,并对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2、明确尘、毒、噪声的合理布点(布置图)按时监测,并做好记录(记录表);

3、规定监测办法。 

(二)检测和评价 

三、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一)岗前告知 

(二)作业场所告知 

1、作业场所设置规范、醒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2、高毒物品告知卡;

3、监测、检测和评价结果公示。 

四、职业危害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1、明确职业危害检查的任务和要求;

4、检查记录保存完好;

5、明确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规定;

6、明确对事故隐患整改限期要求及复查要求。 

五、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1、申报工作负责人;

2、每年申报时间;

3、申报程序;

4、申报存档资料。

六、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3、明确培训应达到的目的及资格要求;

4、明确教育方式、培训时间、考核方式;

5、明确必须持证上岗的人员,依法接受有关培训、考核(包括复审)管理规定的要求。 

七、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1、制定职业危害维护检修规定;

2、明确维护检修单位的职责范围;

3、明确检修的种类;

4、各类检修作业应当遵循的规程或规定;

5、检修的程序和要求;

6、检修的记录要求;

7、检修的验收要求。 

八、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明确配备标准;

2、明确采购及特种劳保用品供应方的资质审验办法;

3、明确劳保用品的发放、使用、报废管理办法。 

九、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一)职业健康体检制度

1、建立上岗前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2、建立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将体检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向所在地安全监管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3、建立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体检的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建立职业危害事故后参加应急救援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 

(二)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从业人员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等员工健康资料 。

(三)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

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

3、职业病报告卡;

十、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建立健全各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并张贴在操作岗位。

主要包括内容:

1、生产操作方法和要求;

2、重点操作的复核、操作过程的职业危害要求和劳动保护;

3、异常情况处理和报告;

4、工艺卫生和环境卫生。 

十一、职业危害事故管理制度 

1、明确职业危害事故报告程序和内容,调查、处理程序及要求;

3、事故档案管理和事故台帐。 

十二、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1、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资质要求;

2、对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教育和检查办法;

3、职业危害协议签订要求。

十三、职业危害应急救援管理 

1、明确各级人员应急责任;

2、明确应急方式;

3、明确应急程序。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主要负责人责任制

1、设立职业危害管理机构,并提供人力资源;

2、定期召开职业健康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3、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

5、保证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投入的有效实施;

6、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二)主管职业危害负责人责任制 

1、明确对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的具体职责和任务;

2、组织职业危害防治检查及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要求;

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4、明确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的组织、实施责任。 

(三)专职职业危害管理人员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1、贯彻执行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规、制度和标准;

(四)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责任制 

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劳保用品、器具和防护;

(五)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3、对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措施计划和工程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 

二、职业危害监测、检测和评价管理制度 

(一)日常监测 

1、明确日常监测人员,并对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2、明确尘、毒、噪声的合理布点(布置图)按时监测,并做好记录(记录表);

3、规定监测办法。 

(二)检测和评价 

三、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一)岗前告知 

(二)作业场所告知 

1、作业场所设置规范、醒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2、高毒物品告知卡;

3、监测、检测和评价结果公示。 

四、职业危害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1、明确职业危害检查的任务和要求;

4、检查记录保存完好;

5、明确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规定;

6、明确对事故隐患整改限期要求及复查要求。 

五、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1、申报工作负责人;

2、每年申报时间;

3、申报程序;

4、申报存档资料。

六、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3、明确培训应达到的目的及资格要求;

4、明确教育方式、培训时间、考核方式;

5、明确必须持证上岗的人员,依法接受有关培训、考核(包括复审)管理规定的要求。 

七、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1、制定职业危害维护检修规定;

2、明确维护检修单位的职责范围;

3、明确检修的种类;

4、各类检修作业应当遵循的规程或规定;

5、检修的程序和要求;

6、检修的记录要求;

7、检修的验收要求。 

八、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明确配备标准;

2、明确采购及特种劳保用品供应方的资质审验办法;

3、明确劳保用品的发放、使用、报废管理办法。 

九、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一)职业健康体检制度

1、建立上岗前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2、建立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将体检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向所在地安全监管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3、建立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体检的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建立职业危害事故后参加应急救援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 

(二)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从业人员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等员工健康资料 。

(三)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

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

3、职业病报告卡;

十、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建立健全各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并张贴在操作岗位。

主要包括内容:

1、生产操作方法和要求;

2、重点操作的复核、操作过程的职业危害要求和劳动保护;

3、异常情况处理和报告;

4、工艺卫生和环境卫生。 

十一、职业危害事故管理制度 

1、明确职业危害事故报告程序和内容,调查、处理程序及要求;

3、事故档案管理和事故台帐。 

十二、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1、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资质要求;

2、对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教育和检查办法;

3、职业危害协议签订要求。

十三、职业危害应急救援管理 

1、明确各级人员应急责任;

2、明确应急方式;

3、明确应急程序。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主要负责人责任制

1、设立职业危害管理机构,并提供人力资源;

2、定期召开职业健康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3、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

5、保证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投入的有效实施;

6、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二)主管职业危害负责人责任制 

1、明确对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的具体职责和任务;

2、组织职业危害防治检查及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要求;

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4、明确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的组织、实施责任。 

(三)专职职业危害管理人员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1、贯彻执行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规、制度和标准;

(四)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责任制 

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劳保用品、器具和防护;

(五)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3、对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措施计划和工程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 

二、职业危害监测、检测和评价管理制度 

(一)日常监测 

1、明确日常监测人员,并对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2、明确尘、毒、噪声的合理布点(布置图)按时监测,并做好记录(记录表);

3、规定监测办法。 

(二)检测和评价 

三、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一)岗前告知 

(二)作业场所告知 

1、作业场所设置规范、醒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2、高毒物品告知卡;

3、监测、检测和评价结果公示。 

四、职业危害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1、明确职业危害检查的任务和要求;

4、检查记录保存完好;

5、明确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规定;

6、明确对事故隐患整改限期要求及复查要求。 

五、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1、申报工作负责人;

2、每年申报时间;

3、申报程序;

4、申报存档资料。

六、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3、明确培训应达到的目的及资格要求;

4、明确教育方式、培训时间、考核方式;

5、明确必须持证上岗的人员,依法接受有关培训、考核(包括复审)管理规定的要求。 

七、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1、制定职业危害维护检修规定;

2、明确维护检修单位的职责范围;

3、明确检修的种类;

4、各类检修作业应当遵循的规程或规定;

5、检修的程序和要求;

6、检修的记录要求;

7、检修的验收要求。 

八、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明确配备标准;

2、明确采购及特种劳保用品供应方的资质审验办法;

3、明确劳保用品的发放、使用、报废管理办法。 

九、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一)职业健康体检制度

1、建立上岗前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2、建立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将体检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向所在地安全监管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3、建立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体检的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建立职业危害事故后参加应急救援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制度。 

(二)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从业人员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等员工健康资料 。

(三)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

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

3、职业病报告卡;

十、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建立健全各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并张贴在操作岗位。

主要包括内容:

1、生产操作方法和要求;

2、重点操作的复核、操作过程的职业危害要求和劳动保护;

3、异常情况处理和报告;

4、工艺卫生和环境卫生。 

十一、职业危害事故管理制度 

1、明确职业危害事故报告程序和内容,调查、处理程序及要求;

3、事故档案管理和事故台帐。 

十二、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1、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资质要求;

2、对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教育和检查办法;

3、职业危害协议签订要求。

十三、职业危害应急救援管理 

1、明确各级人员应急责任;

2、明确应急方式;

3、明确应急程序。

企业员工自罚管理制度

“三违”行为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大敌,是导致煤矿安全事故的主要因素,为严格杜绝我矿井下安全生产作业中,各类人员的“三违”行为,同时在管理中体现以人为本,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目的,现制定我矿“三违”人员处罚暂行管理办法:

一、对一般性 “三违”人员的处罚规定:

1 、所有一般性“三违”人员必须过五关

2 、一关“检查保证关”既所有一般性的“三违”人员必须向安监科部门写出书面检查,同时要同安监部门签定“安全承诺保证书”其书面检查和保证书要在“三违”亮相台上进行公示,接受广大职工的监督。

3 、二关“经济处罚关”既所有一般性的“三违”人员必须向矿方交纳不少于“300 元”的安全保障金,和安全绩效分数不少于1 分的扣分。其保障金以记账式的形式,由安监科开具罚款单,其处罚时效期为半年,既如本人在半年内不再有“三违”行为,则此保障金和安全绩效考核扣分自动取消,如本人半年内再有“三违”行为,则两次处罚一并加重进行处罚,第二次处罚金额和扣分将在第一次的加倍,两次处罚金额和扣分即时生效。

4 、三关“教育培训关”既所有一般性的“三违”人员必须到安监科违章学习班,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学习,采用边上班边培训的学习方式。

5 、四关“义务劳动关” 既所有一般性的“三违”人员必须到安监科报道,由安监科或所属科室安排本人参加矿上义务劳动,同教育培训学习一同执行,采用边上班、边学习培训、边参加义务劳动”。时间不少于5天。

6 、五关“现身说法关”既所有一般性的“三违”人员,利用上班时间,到各科室、队组班前会上进行现身说法,充当反面教材教育广大职工认真吸取自己的教训,严格遵守矿规矿纪。

二、对严重“三违”人员的处罚规定:

1 、所有严重“三违” 人员必须过六关

2 、一关“检查保证关”既所有严重“三违”人员必须向安监科部门写出书面检查,同时要同安监部门签定“安全承诺保证书”其书面检查和保证书要在“三违”亮相台上进行公示,接受广大职工的监督。

3 、二关“经济处罚关”既所有严重“三违”人员必须向矿方交纳不少于“500 元”的安全保障金,和安全绩效分数不少于2 分的扣分。其保障金以记账式的形式,由安监科开具罚款单,其处罚时效期为半年,既如本人在半年内不再有“三违”行为,则此保障金和安全绩效考核扣分自动取消,如本人半年内再有“三违”行为,则两次处罚一并加重进行处罚,第二次处罚金额和扣分将在第一次的加倍,两次处罚金额和扣分即时生效。

4 、三关“教育培训关”既所有严重“三违”人员必须到安监科违章学习班,离岗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其培训期间只记出勤,不记工资。培训时间不少于7 天。

5 、四关“担保关”既所有严重“三违”人员,培训完毕上岗前必须有本班队长或班组长做担保人,无担保人的不得上岗作业,同时担保人要签定担保协议,对于被担保人在处罚期内,再次出现“三违”行为的,担保人同被担保人承担同样的处罚。

6 、五关“家庭教育关” 既所有严重“三违”人员,在上交书面检查和签定“安全承诺保证书”时必须有家属到场并有家属签字,并由安监科组织本人和家属观看“事故案例教育”录像,配合安监科做好安全协管工作。(队组职工由本队组直接负责人签字)

7 、六关“井口喊话关” 既所有严重“三违”人员,在培训学习期间利用职工上下班期间,在井口配合检身工检身同时向出入井职工进行现场喊话,充当反面教材教育广大职工认真吸取自己的教训,严格遵守矿规矿纪。

第一章 总则

1. 目的:为进一步规范生产、管理行为,明确各级员工的劳动义务;维护公司正常的管理次序和生产次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2. 范围:公司任何职级的正式合同工、试用合同工及临时工的违规处罚适用本办法。

3. 原则及定义:

3.1公司本着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为原则,纠正违纪违规行为。应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引导员工自觉遵守厂规厂纪。

3.2.公司对员工的任何处理决定应当公开进行,但涉及到个人隐私及公司商业秘密的除外。

3.3.公司对员工违纪处罚应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情节,依据本办法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给予处罚。

3.4员工对公司的处罚决定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对处理决定不服的有权申请上级部门复查。

3.5公司员工对管理人员的.违规管理,享有向上级部门检举、投诉的权利。

4. 职责

4.1厂务部可依据员工的违规情况并在有关证据证明充分的前提下书面向上级部门提出处罚建议。

4.2部门主管可依据本部门员工的违规情节在有充分证据证明的前提下书面向上级部门提出处罚本部门员工的建议。

4.3人事部负责公司员工违规处罚申请的受理和审核并根据申请内容进行跟踪调查。负责员工处罚材料的处理和执行处罚决定。

4.4.行政部负责员工处罚的核准及员工复查申请的受理和跟踪调查。

第二章 处罚的种类及适用

5.本办法适用的处罚有:

5.1.口头警告

5.2.书面警告

5.3.记过

5.4.记大过

5.5.降职、降薪

5.6.留职查看

5.7.解雇、开除

7.公司员工因重大过失或故意违规操作,致使工伤事故发生的,应依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8.一人有两种以上违规、违纪行为的分别裁决,合并执行。

9.二人以上共同违反公司规定的,根据情节分别处罚;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规违纪的,按其所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10.部门违反本条例的,处罚直接责任人;由部门主管指使的,同时处罚该部门主管。

11.员工违纪有下列情形可从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11.1.情节特别轻微的;

11.2.主动承认错误、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并及时改正;

11.3.因他人协迫或诱骗的;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重处罚:

12.1有严重后果的

12.2. 协迫、诱骗或教唆他人违反本条例的

12.3.对投诉人打击报复的;

12.3屡反不改的

第三章 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和处罚

13.员工有下列违反国家法律,在受到国家政权机关处罚的同时公司可视其情节予以解雇。

13.1因犯罪被判决承担刑事责任的。

13.2因违法被决定劳动教养的。

13.3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理》被决定治安拘留七天以上的

13.4违反《宪法》及法律规定组织、策划、参与非法游-行示威或参加非法社团组织的。

13.5其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可以解雇的情形;

14:员工有下列侵犯公司商业秘密、破坏商业信誉的情形之一的,予以开除;

14.1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窃取本公司的货版、客户资料、生产资料、人事档案、技术(设计)图纸及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电子文件的。

14.2违背公司利益、利用公司商业信息搞同业竟争。

14.3违背公司利益在公司内、外散布谣传、恶意中伤、破坏客户形象,使公司商业信誉遭受重大损失的。

14.4因自身过错,违反诚信原则导致客户投诉达二次以上的。

14.5因管理失职导致货期延误或因质量原因被客户退货,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15.员工有下列侵犯公司财产权利的行为之一的,可视其情节解雇或留职察看二至三个月并依据成本赔偿公司损失。

15.1偷盗公司货品或因管理失职造成货品大量丢失,经查证属实的。

15.2恶意破坏公司生产设施或办公设施的

15.3违规操作或基于报复,恶意造成货品报废的(个人货品报废率在10%以上的;年内综合报废率在15%以上的)。

16.员工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或财产权利的情形之一的,可视其情节予以解雇或留职察看一至而个月。

第一章. 目的

为控制生产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发生,督促员工在生产过程中自觉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达到“预防为主”的目的。进而杜绝或减少事故发生,使生产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三章. 违章管理范围及对象

违章及事故处罚范围:本公司范围内所有员工。

违章及事故处罚对象:生产过程中,不注意安全、冒险作业、违章操作行为以及违章指挥行为。

第四章. 安全生产违章管理原则

1 、采取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违章性质采取制止、纠正、教育、警告、罚款手段。

2 、安全科根据《安全生产检察制度》规定,对生产现场进行巡查。发现违章行为安全管理人员将对违章人员进行相应处理,并作日常安全检查记录,以备日后查阅,相关人员必须配合。

3 、违章罚款单开出后,须告知行为人,由行为人签名确认,并交行政人事部执行。如行为人无故拒不签名,可按不服从管理论处。

4 、对违章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及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根据事实为依据,公正处理。

5 、受处罚人认为处罚不当,可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工业安全小组进行申述,由工业安全小组进行最终裁定。

第五章. 违章处罚

1. 有下列行为之一,未造成不良后果,安全管理人员、班长及以上管理人员、有义务制止、教育、纠正,有权进行教育、警告。

(1 )施工现场穿拖鞋,进入场地要不穿上工作服。

(2 )在施工现场,相互嬉戏、打闹而影响安全生产。

(3 )将手动叉车当滑板车用。

(4 )作业时,注意力不集中,左顾右盼。

(5 )产生颗粒物飞溅作业,而未戴防护眼镜。

(6 )有毒有害作业未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7 )一般违反所从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行为。

2. 有以上行为,对警告、教育敷衍了事,不积极改正,安全管理人员、班长及以上管理人员皆获授权对行为人罚款人民币10 元。

3. 有下列行为之一,发现一次,安全管理人员、班长及以上管理人员皆获授权直接对行为人罚款人民币10元。

(1 )操作可导致重大伤害事故的大功率旋转机床时,戴手套、未扣袖口、衣襟敞开、戴围巾、戴领带、长发披肩外露。

(2 )操作特种设备(设施)超速、超温、超负荷运行。

(3 )厂内机动车辆(电动、柴油叉车)行驶时违反规定载人或超载货物。

(4 )未经直接上司同意私自开动非本工种、本岗位设备。

(5 )调整、检修、清扫设备时未切开电源或测量工件时未停止设备运作。

(6 )操作冲、剪、压设备,用脚踏开关控制时,手进入危险区域作业时,脚没离开脚踏开关。

(7 )攀登吊运中的物体或在吊运物体下行走。

(8 )检修电器设备(设施)时未停电、验电、接地及挂警示牌操作。

(9 )发现隐患未及时排除或上报,冒险作业。

(10 )危险作业未设置警戒区或未挂警示牌等安全措施不落实。

(11 )高空作业时未系安全带,随意向下抛掷对象、工具,使用高空作业平台时,未将支撑脚打开支撑牢,设置安全警示牌。

(12 )在易有坠落物体下方作业时,未戴安全帽。

(13 )在情况不明时,开启或关闭动力源(电、气、油等)。

(14 )机械运行时,不停机私自离开工作岗位。

(15 )将危险物品随意摆放或危险化学品不做任何标示和警示。

(16 )违反吊机安全操作规程及“十不吊”。

(17 )进行通天吊作业时,不及时关好护栏,冒险靠近平台边缘。

(18 )身为管理人员,发现违章作业不制止、不采取措施。

4. 有下列行为之一,尚未造成不良后果,发现一次,根据性质,安全管理人员、班长及以上管理人员皆获授权建议公司对其最低罚款人民币20 元。

(1 )不服从上司或安全管理人员之管理或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

(2 )严重违反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

(3 )在禁火区域未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证》、违章明火作业、吸烟。

(4 )违章指挥或强令他人冒险作业。

(5 )故意拆除或破坏设备的安全照明、信号、仪器、仪表、防火防爆装置和各种警示装置。

(6 )在接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后,指定整改负责人无故不按时整改。

5. 对屡犯不改,抗拒安全管理者,安全科将建议车间将该人调离原岗位,情节严重者将建议公司予以无偿解雇。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小企业员工管理制度

第二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7时40分至12时,下午1时30分至6时,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办公室另行。

通知。

第三条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员工上班前应做好上班准备工作,应检查机器各部位是否能正常运转并做好卫生清理工作,下班后应把所有的工具各就各位,把物品整理归类。

第四条公司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

报告。

领导,由领导报至财务部,据此核发工资及奖金。

第五条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领导签字批准,没经领导批准的,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六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至30分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七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八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九条员工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次扣半天工资,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旷工一天扣二天工资,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以上者公司给予辞退。

第十一条全体员工每月需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生产员工有生产任务,销售人员有销售任务,办公人员有办公公务,若完不成任务者,扣发10%至50%的工资,三个月无业绩者,给予辞退。

第十二条员工(含试用期员工)凡有以下一条或多条功绩者,公司给予不低于100元的奖励。

1、超额完成任务或在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突出成绩者;

5、工作态度端正,主动为公司分忧解难,为公司节省开支,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公司采用者。

6、全月生产无次品者。

7、其它有重大成绩者。

第十三条全勤奖金每月50元。

1、按操作规范工作,服从工作分配,若违犯者轻者罚款重者辞退。

2、车间内操作工作使用工具、模具、产品、材料应整齐放在一定的位置。

3、机器工作时,保证在岗在位,不得离岗串岗。

4、工作疏忽造成产品不合格,外发人员货物数量发错,产品、配件不合格将负责重复工作的加工费、差旅费、物流费、毁坏的材料费。并处以50—100元的罚款。

5、车间内垃圾放入垃圾桶内,如车间内随意丢垃圾、工具,找到当事人的罚款10元。找不到当事人,在岗工人每人处罚5元。

6、在车间内的工作衣、手套挂好,放在一定的位置。

7、在车间内禁止吸烟,人走电断,各种机器灯停止工作;由工作失误造成事故者,轻者后果自负,重者上交。

8、人为损坏的工具、机器、模具,造成的经济损失自负。

9、对违规操作,工作马虎造成个人身体伤害后果自负。(注意:操作规范由技术人员指导学习,不懂不能操作任何机器,违者处罚50元。)。

10、上班期间,生产一线员工不准接打私人电话,电话工作时间关机或交给办公人员保管。

11、每月生产一线员工产品次品率超过正常范围的,多生产一张次品,罚款10元。

12、车间主任不能按职责要求内容工条款工作失职造成公司损失的一次50----100元。技术员不能按职责要求内容工作造成工人待工,窝工或模具,机械损坏一次50元,2次100元,3次辞退。

第十五条所有员工在工作中应遵守以下规定,若违犯下述规定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对承办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3、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4、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5、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

6、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7、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不准在上班期间嬉戏打闹,更不准在上班期间吵架打架。

企业员工管理制度

一、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劳动纪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工作氛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集团公司所有员工(董事长、集团总经理和指定人员除外)。

三、考勤规定。

1、作息时间:冬季为8:10--12:00,13:30--17:30夏季为8:10--12:00,14:00--18:00公司执行单休制度,每周日为固定休息日。

加班及值班情况按照各部门工作安排商定,法定节假日休息以公司具体通知为准。

上班期间,集团公司各部门员工考勤以指纹考勤机记录为主,部门记录为辅。

2、指纹考勤机使用及注意事项。将已经存档的手指平放于刷指纹镜面上,指纹机提示“谢谢”即操作成功,如果不成功,就需要再次放入指纹;刷指纹成功后,不得重复、随意乱刷。

四、指纹考勤时间及规定。

1、指纹考勤机采取刷指纹或密码打卡方式进行签到、签退,每日四次。不得代替他人签到、签退,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2、员工外出办理业务时,应到集团公司办公室填写《集团公司员工外出签退签到表》,作为出勤记录,月底统一交到考勤员存档。

3、工作时间内,正常出勤,忘记打卡者,情况属实,需要本人补签《考勤打卡补签审批表》,由各部门上级领导签字,月底统一上交考勤员存档。

补签没有通过者,视为迟到。

每位员工月超过三次忘记打卡,每超过一次按迟到或早退处理,部门经理酌定。

4、各部门领导及集团办要加强对考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考勤员需对公司员工出勤情况进行统计,于每月十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考勤报各部门领导进行核实,并报工资核算员。

五、考勤类别及处罚。

1、迟到:超过规定时间15分钟以上视为迟到;迟到60分钟及以上,未跟上级领导请示,非工作原因,视为缺勤半天。

2、早退:无故提前离开工作岗位时间超过30分钟视为早退;早退60分钟及以上,非工作原因,视为缺勤半天;3、旷工:没有刷指纹记录、未写请假条,无故不到岗视为旷工;4、月迟到3次以下(含3次),警告;超过3次,每超过一次,扣10元。

月早退1次,警告;早退2次及以上,每超过一次扣30元。

旷工半天,扣当日工资;旷工1天,扣3天工资;旷工3天及以上者,属重大违纪,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并自行解除劳动关系。

六、请销假制度。

1、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等五种。

公司执行逐级请销假制度,员工请假必须执行请假条制度,特殊情况必须先打电话告知部门领导,回到岗位后要及时补交请假条。

2、审批权限:请事、病假1天,部门经理审批;3天以内(含3天),集团总经理审批;超过3天,董事长审批。

企业员工管理制度

1、法定节假日。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全体员工每年享有以下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全体员工20xx年享受的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22日(星期日)上班、

(2)在上述法定节日中休假薪资照付、

加班薪资=日工资基数×法定休假日加班天数×3日工资基数=正常月工资总额/30。

2、工伤假。

3、病假。

4、产假。

(2)女员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产后休假75天;

(3)在女员工按规定享受产假期间,按月基本工资100%发放;

5、年休假。

员工在公司每年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员工在年休假期间月工资100%发放、规定如下:

(1)员工不满1年,年休假5天;

(2)员工累计工作一年以上2年以下,年休假10天;

(3)员工累计工作满2年的,年休假15天、

(4)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跨年度安排、

6、超出年休假外的特殊事假。

(1)员工请休特殊事假,可以年休假代替特殊事假,超出天数按特殊事假计算、

(2)员工特殊事假的工资扣减数额:月工资总额/30×特殊事假天数、

1、员工请假假期在1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事前书面批准;

2、员工请假假期在1日以上的,由部门负责人及副总经理、总经理事前书面批准、

1、请假天数最短为0、5天、

2、事后补办请假者,每1个自然年内,不得超过2次,违者视为旷工、

6、未经事前书面批准私自休假者,除病假、工伤假及特殊情况外,一律视为旷工、

7、旷工按全额日工资的300%处罚、

2、员工休(请)假上午在12:00前回场,晚上在10:00前回场、

1、本制度自20xx年1月发布之日起生效;

2、原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与本制度内有关内容发生冲突的,自动失效;

3、本制度解释权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