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春季防火安排部署 春季森林防火工作计划方案(大全5篇)

时间:2023-10-07 09:12:34 作者:文锋 方案 2023年春季防火安排部署 春季森林防火工作计划方案(大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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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防火安排部署篇一

为进一步巩固冬春防火百日会战工作成果,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切实做好__年全区春季防火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和《__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深入开展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劳动节”等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春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__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副组长:__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__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__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员: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全区春防期间的日常工作。

三、时间安排

春防工作从__年4月1日开始至__年5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至4月10日)。做好思想发动,制定春季防火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工作会议,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对春防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全面实施阶段(4月10日至5月20日)。区政府组织公安、安监、民政、教育、卫生、住建等相关行业部门依法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联合街道、乡镇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排查;各行业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按照户籍化管理要求落实消防安全巡查和自我评估制度,全面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全力以赴做好春季的各项安全防火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5月21日至5月31日)。对春防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开展验收评比活动,考评结果纳入年终评先评优范围。

四、工作内容

(一)组织开展春季消防安全检查。各街镇、行业部门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按照《__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网格化管理模式,针对春季易引发火灾的场所和部位,认真开展春季火灾隐患检查。要突出对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商圈、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高层地下建筑、弃管楼等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要指导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重点单位、要害部位、重要环节实施监督抽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查重处,并实施跟踪督办。

(二)督促社会单位开展自检自查。社会各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全面开展防火检查和巡查工作。要切实做到消防工作责任到位、日常监督管理到位、宣传教育培训到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到位。

(三)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春防期间,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将根据春季火灾特点,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和统一行动。公安、消防等部门,要针对“劳动节”旅游景点、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重点检查,确保节日安全。

(四)深入开展春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活动,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宣传模式,注重实际效果。宣传、教育、文化、公安等相关部门要协同配合,结合春季火灾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针对大风天特点,要发动广大社区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和消防志愿者,组织开展“上门式”、“面对面”的宣传教育服务活动,规范管理用火行为,预防和减少违章用火引发的火灾事故。

(五)做好春季灭火救援准备工作。消防部门要深入研究春季火灾的特点、规律和灭火救援技战术,努力提高灭火指挥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要深入辖区开展“六熟悉”和器材装备实战应用方面的训练,切实掌握辖区消防水源,交通道路,重点单位的位置、使用性质及内部结构、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等情况,熟练掌握各类器材装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不断提升器材装备在实战中的应用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镇、各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要加强对春防工作的领导,将春防工作的责任和任务层层分解,逐级落实,研究刚性措施,强化跟踪检查指导,全力确保春防期间全区火灾形势稳定。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街镇、行业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研判春季火灾特点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要逐一分类,逐一制定整改推进措施,明确解决时限。春防期间,区政府将组成由纪检监察、督查、公安等部门参加的督察组,对春防工作进行重点督查。

春季防火安排部署篇二

1、一旦发生车辆交通事故,跟车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疏散车内学生,安抚学生情绪,并立即对伤者进行施救或拨打120,同时报告校长或主管领导。

2、校长或主管领导接获肇事通知后,迅速启动应急方案,通知应急小组成员赶往事故地点查勘处理。勘查现场时应注意观察事发地周围环境,详细询问调查肇事原因以及造成的损害情形(包括对方车及乘客财产的损失)等,做好现场保护。

3、应急小组成员应分工协作,向交通主管部门报警或报告当地*及教育局,尽量寻觅目睹事故的第三者作证。

4、做好学生和家长的安抚工作,尽量消除事故带来的影响,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1、在接送学生途中,无论何种原因造成车辆晚点十五分钟以上应通知前方家长。为避免家长情绪紧张,对原因应区别对待告知家长。

(1)因本车之外的原因造成晚点,如交通堵塞,前方车祸等,应如实告知家长原因。

(2)因交通违章,应告知家长属于难以避免之原因,

避免家长对司机的业务熟练程度等产生怀疑。

(3)因本车发生交通意外以及火灾等情况,应优先将学生转移到安全地点或送医院治疗,同时与学校取得联系,由学校领导作出如何处理的指示。

2、发生交通堵塞、意外,延迟半小时仍无法预期到达时,除与家长保持联系外,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请求解决。主管领导接到报告后,在五分钟内安排好应急措施。

3、发生交通事故后,校长或主管领导应在第一时间赶往事故现场处理和指挥。

4、如遇恶劣天气或自然灾害等原因,应把车停在安全的地点并妥善安置学生。

5、车上应张贴常用电话号码(包括校长、主管领导、各班班主任以及跟车接送老师和司机的`电话),便于工作衔接和与家长联系。

司机和接送人员应时刻提高警惕,把学生生命安全作为重中之重,尽量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当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立即启动该应急预案,保证各项应急措施的实施。

春季防火安排部署篇三

为切实做好我区20xx年森林防火工作,有效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杜绝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将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1‰,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强化责任分工,落实防火责任

(一)落实政府行政领导责任制。进一步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划区包干,层层落实责任。乡镇(街道)、村(社区)、组、户要逐级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及承诺书,各乡镇(街道)要与承担防火责任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单位或个人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并报送区防火办备案,确保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到位。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后,相关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组织扑救工作,切实担负起一线扑救森林火灾的重任,真正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二)落实部门分工责任制。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抓好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督促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有森林防火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做好森林火灾的防范工作,特别要加强森林旅游景区、林区加油站、花炮厂、酒厂、油库、炸药库、燃(煤)气站等重点区域的防火责任制的落实,确保责任明确,预防措施到位。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严格按部门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加强联络沟通,联合联系乡镇(街道)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工作。

(三)建立基层联防联保责任制。各乡镇(街道)要建立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工作机制。相邻乡镇(街道)之间、村(社区)与村(社区)之间必须签订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协议,确定重点联防区域,建立联防会议制度,落实联防互援措施,形成严密的防范网络。要坚持“林火有界,扑火无界”的原则,对发生在行政交界处的森林火灾,谁先发现,谁先扑救,必要时共同扑救,不得推卸责任。

二、突出灾前防范,强化火管控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要积极主动深入基层一线,采取上防火、张贴宣传标语、播公益广告、定乡规民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森林防火的认识,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自觉行动。1月1日至月1日,区电视台要每日滚动播放森林防火警示标语和有关防火规定,及时播报森林火险等级。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在林区主要路口、公路沿线、风景区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警示牌(对字迹不清的要刷新),悬挂森林防火横幅。特别在元旦、春节、元宵、清明、五一、国庆等节假日期间,要提前做好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宣传,并对森林火灾典型案的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报道,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

(二)强化火管理,严防火灾发生。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严把野外火和居民生活用火管理关。在1月1日至月1日期间,乡镇(街道)、村(社区)、林场要组织人员在林农交错区、坟墓集中区、风景区、封育林区等重点区域的主要路口设立固定或临时的检查站(点),实行实名登记,加强对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的检查,严禁火种入。区民政局要对在公墓区烧纸、燃放鞭炮等祭祀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区公安分局要依法查处、取缔非法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行为;区旅游局要加强景区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劝导并制止群众在风景区等场所燃放孔明灯;区委区政府督查目标办要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常态化督查。

(三)加强预警巡查,防患于未然。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限期全面清理防火隔离带和林地边缘杂草。对设在林区或林缘的炸药库、加油站、花炮厂、酒厂、燃(煤)气站、重要物资储备库等,区森林防火部门要责令并督促责任单位对周边0米内的可燃物进行彻底清理,涉及林木采伐的,区林业局要给予支持,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做到排查不留死角,尽早尽快消除火险隐患。进入森林防火期后,要将巡设卡、护林员上巡逻工作落到实处,实行全天候、立体式监测。特别是森林高火险时段,乡镇(街道)、村(社)要建立村(社)干部、村民组长、护林员为主体的野外火监测络,做到早发现、早报警、早处置。区气象局要及时发布天气预报和相关信息,并根据天气条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区电视台要及时发布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做好森林火灾预警工作。

三、夯实防火基础,提高扑救能力

(一)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要切实做好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等工作,要有针对重大节假日的专门的预案。要做到早修订、早培训、早演练、早准备、早启动,全面落实扑火的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全年组织预案演练不得少于2次。

(二)强化森林火灾扑火队伍建设。要加强各级森林消防扑火队伍建设,区防火办要组建0人以上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成立20—0人的森林火灾半专业扑救队伍,村(社区)要成立10—20人的群众扑火队伍,并对所有的扑救队员组织1次以上的森林防火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在1月1日至月1日期间,区、乡镇(街道)两级队伍必须24小时待命,保证随叫随到,快速集结,有火扑火,无火巡查。

(三)做好扑火安全工作。要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扑火观念,坚决把安全保障放在首位,推行“半小时扑救机制”和“以水灭火”扑救方式,科学高效处置森林火灾。在扑救火中,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老人和儿童及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扑火,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四)夯实基层基础。深化“三进六有”,即进学校,进林区(景点)、进村组(社区)、有队伍、有经费、有制度、有预案、有装备、有措施,规范乡镇(街道)防火基础建设。建立与森林防火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物资储备管理体系,确保物资储备充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整合项目资金加大森林防火通道、隔离带、消防水池等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注重配足适用有效的多级水泵和水带。完善森林防火无线电通信网络建设,提高火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确保指挥调度畅通。

四、加大查处力度,有效震慑犯罪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区森林公安和乡镇(街道)派出所要及时介入,从严从快查处森林火灾及违规用火案,特别是森林公安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在案的侦破查处上,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特别是对纵火者、无视防火法律、法规人员,要依法严加惩处;对重大和影响恶劣的森林火灾案,要成立专案组,挂牌督办,快侦快破。

五、完善值班制度,严格信息报送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并保持通讯畅通,杜绝漏岗、脱岗现象的发生。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乡镇(街道)、林业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各岗位值班人员要各司其职,恪尽职守。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按照《火情报告制度》规定及时上报,在报告森林火灾时,要严格执行归口管理和报告制度,特别是发生在风景区、重要区域等重点部位的森林火灾,实行即时报告制度,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区防火办,不得迟报、隐报、瞒报。区防火办在知悉火情后,在10分钟内核实后向区政府报告。

六、加强督办督查,严格奖惩制度

各乡镇(街道)及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森林防火监督和管理职责,加大对森林防火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办督查力度,特别要加强对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和火管理薄弱单位、火灾多发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督查力度,对执行力不强、落实措施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力等原因造成较大以上森林火灾事故的失职渎职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防火值班人员、护林员等擅自脱离岗位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失职、渎职、瞒报、迟报、责任不明、组织不力等造成灾害后果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责任落实到位、业绩突出、保障有力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

春季防火安排部署篇四

落实全国、全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做好20xx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定于3月25日至4月25日在全县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活动自20xx年3月25日开始至4月25日结束,在全县开展为期1个月的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各乡镇(开发区)要结合疫情防控和防灭火工作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本辖区具体落实。

(一)农事用火。重点治理高火险天气林田交错地带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农事用火失管失控问题。治理源头管控不到位,对违规农事用火不阻止、不报告。治理脱离群众路线,对林牧农不宣传、不发动治理,对违规用火使其听之任之、放任自流等问题。

(二)祭祀用火。重点治理推动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工作不力,存在林内、林缘烧纸钱、点香烛等违法用火问题。治理墓区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火灾隐患突出问题。治理宣传引导、综合管控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疏堵结合问题治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以身作则,带头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问题。

(三)林业生产用火。重点治理违规烧山造田、点烧隔离带等隐患问题。治理落实法律法规不到位,未实施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或用火审批制度不严格问题。治理生产性用火未开设隔离带、未组织足够人员看守等不按规程操作问题。治理有关部门对违规生产性用火监管缺位、处罚不严问题。

(四)非生产性用火。加强对穿越林区输配电线路断线、短路、绝缘子脱落等引发森林火灾隐患问题的治理。加强对野外吸烟人群教育不到位、不监管问题的治理。加强对智力障碍、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玩火弄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问题的治理。加强对林区民居、村庄和重要设施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造成家火上山、山火进家问题的治理。

(一)强化宣传教育,倡导主动防火。创新工作方法,坚持群防群治,线上线下教育并重,推进宣传教育进林区、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营造浓厚防火氛围,构筑全民思想防线。注重普法宣传,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释法,让知法、懂法、守法成为日常习惯,提升群众法治观念。积极推动火警“119”和森林火警“12119”合并应用。

(二)坚持疏堵结合,推动规范用火。健全生产性用火审批、监烧制度。鼓励将防火写进“村规民约”,促进村民规范用火养成。移风易俗,推行绿色祭扫、生态祭祀。结合退耕还林、移民搬迁和扶贫攻坚,转变传统农耕方式。高火险时段及时发布禁火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三)加强重点管控,严防意外跑火。对重点区城、重点部位的农作物秸杆,组织人力、物力或采取奖补措施集中清理。对零散坟墓建立台账,确定坟主和责任人,清明节等重点时段加强检查看守。落实国有林区、旅游景区和公墓区等经营主体责任,严格履行火源防控、可燃物清理以及林内施工单位和流动人员监管等责任。

(四)依法快速查处,严惩故意纵火。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格管控野外用火,严厉打击人为纵火。火灾发生后,同步侦办火案,迅速查明原因,依法严怎壁事者。公开违规野外用火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建立奖励制度。

(五)抓好监测预警,先期准确识火。加强形势研判,完善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高火险信息,做到因险设防、因险施策加强火灾监测,强化日常巡护,细化应急响应措施,确保火灾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六)加强应对准备,早期快速灭火。完善应急预案,备足物资装备,科学前置力量,确保闻令而动、有火即出,在火灾萌发阶段快速到位,坚决“打早、打小、打了”树立安全扑打、科学施救理念,火情不明先侦察,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乡镇(开发区)要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一是书记为森林草原防火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采取超常措施层层落实防火责任制。要调动所有乡村干部全力以赴抓防火,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村,护林员包区域的责任机制,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二是落实好宣传发动责任,将禁火令、通告等内容既要利用乡村大喇叭等传统方式,还要借助微信公众号、微信和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让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宣传到每一个家庭和每一位群众当中,形成全民防火的良好氛围。同时要使每个村民都要了解和掌握火灾处置程序和措施,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及时自救。三是压实护林员的管护责任。将每个护林员的管护责任落实到田间地头,签订管护协议,实行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对护林员的监管责任,村干部对护林员的领导责任,护林员对区域的值守管护责任,形成护林员管护网格化管理的责任体系。

(二)盯住重点环节。一是在交通要道、进山路口等入口处要设置醒目的森林草原防火警示牌,书写防火标语,进一步提醒和警示进入的林区的人员提高森林防火意识。二是在重点区域设立临时防火检查站。严禁一切人员和火种进入护。三是要注重点面统筹,突出重点地区、重点方向、重点部位,要盯住重点人群,落实监护责任,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三)把握特点规律。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分析,全面理清火情、火源、火种等森林草原火灾情况,坚决破解“管不住”的症结。要注重长短结合,探索建立隐患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常抓不懈。

(四)依法治火管火。县公安局要积极协同县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开展森林草原宣传、火灾隐患问题排查、巡查巡护和打击违规用火等行为。

(五)务求治理实效。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狠抓过程控制,做到治理整改、执法查处、督促指导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要切实改进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对隐患问题盯住不放,坚决杜绝火源边治理、火灾边爆发。要组织力量深入一线加强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春季防火安排部署篇五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按照“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工作方针,认真落实“严防死守管控火种进山”和“一旦有火情确保能够打早打小打了”各项措施,加强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化解风险、消除隐患,接长短板、提升能力,解决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实现“确保核心区域森林不冒烟、确保全市不发生有影响的森林火灾、确保扑救火灾过程中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目标。

即日起至5月5日。

以3处国有林场、12个重点防火镇街为重点,全市统一组织,各镇街、国有林场具体实施。各相关单位要统筹当地疫情防控和防灭火工作实际,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一)森林防火责任落实情况。是否按照国家《森林防火条例》要求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并逐级签订责任状。相应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是否落实部门分工责任制,及时调整充实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优化人员组成,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协同,确保工作形成合力。是否落实分包责任制,将林区责任区域分块划分,实现“定岗、定人、定责”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并建立完善网格化管理台账。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是否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并配备森林防火设施和设备。

(二)野外火源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是否采取严防死守措施,严格管控火种进山。是否综合利用视频监控、高山了望、空中巡查、地面巡逻等手段,全方位、全时段监控火情。是否借力卫星火点遥感监测终端,加大对火情监测力度。是否在重点林区进山路口增设固定或临时检查站(点),增派管护人员,严格对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实施检查,严格火种收缴。是否及时发布禁火通告。是否推广文明祭祀、无火祭祀,采取以鲜花换烧纸等方式实现林区全域无火无烟。

(三)森林火灾隐患整治情况。是否制定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在重点节气、重要节点和高火险天气,是否制定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并深入各防火镇街、国有林场,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是否在以下重点部位进行风险隐患排查:一是深入排查林区、居民点的森林火灾隐患,严防“家火上山、山火进城”;二是深入排查风景名胜区、重要目标周边的森林火灾隐患,严防重要设施受到火灾威胁;三是深入排查林区输配电、通信等设施森林火灾隐患,严防线路老化、脱落等原因引发火灾事故;四是深入排查公墓、坟场以及林农、果农的森林火灾隐患,严防祭祀用火、农事用火引发森林火灾。是否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

(四)应急管理机制完善情况。是否修订和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制定森林火灾应急操作手册,进一步明确各相关单位任务和职责。防火年度内,是否组织不少于1次应急演练。是否加强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在位、24小时观测了望、24小时监控巡视和24小时专业队备战。12119火警电话或值班电话、卫星火点监测平台、远程视频监控平台是否安排专人不间断盯守。是否储备足够数量的物资。是否检修和维护保养扑火装备、车辆、机具,确保装备完好率达到100%。

(五)森林防火宣传开展情况。是否制定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宣传方式和内容。在进山主要路口、林区检查站、护林房是否设立宣传标牌,张贴禁火通告,在林缘和林内主要道路两侧是否张贴、悬挂、粉刷大型宣传标语。是否采用宣传车或协调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电信部门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六)火灾防扑体系建设情况。是否推进森林防灭火指挥中心和远程视频监控、路口监控的建设,尽快实现三级联网,解决信息孤岛问题,确保各级指挥中心能看得见,联得上,能指挥。护林房数量是否满足日常管护需要,是否通水通电,满足遮风避雨保暖的基本需求。专业队伍是否经过培训,靠前驻防,加大动态巡护力度。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镇街、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制定本级方案,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分片实施的“网格化”排查工作机制,抽调精干力量开展好本行政区域内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明确排查任务,落实排查责任,确保全市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各镇街、相关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深入一线进行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不留盲区、不留空白。市森防指按照重点部门包保分工,由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带队组成督查组(分组情况见附件1),自1月20日至1月31日对重点防火镇街、国有林场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具体督导内容见附件2、3),发现问题汇总形成清单并于2月1日填写全市森林防火百日攻坚行动发现问题统计表(附件4)上报市森防指办;2月1日至4月30日止,包保导组对重点镇街、国有林场每月至少进行两次督导,“春节”“清明”等关键时间节点加大督导检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市森防指办。市森防指将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反馈所在镇街和相关部门,跟踪督促限期整改。

(三)驻守调研,确保平安。市森防指成立国有林场调研组,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抽调业务骨干组织实施,到3处国有林场开展驻场式调研。驻场时间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实际确定,驻场人员必须吃住在林场,每日通过微信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每日上报排查发现问题,1月25日前撰写林场森林防灭火方面基本情况调研报告,电子版报送森防指办。驻场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疫情防控规定,确保不给林场增加负担,驻守期间由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标准给予保障。

(四)建立台账、闭环管理。工作中对能现场解决的问题要当场整改完毕。对当场无法解决的问题或隐患,要制定可行的措施,限期整改完毕。检查人员要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复查,坚决做到“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各镇街、国有林场要对排查出的森林火灾隐患和市森防指通报反馈的问题隐患登记造册,明确记载隐患的种类、地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存档整改报告。所有整改材料要订卷成册,实现隐患登记、整改、消号的全过程管理。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全程跟踪督导,直至问题完成销号。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镇街、国有林场要在重点林区、进山路口、重点村居张帖《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的通告》,在森林高火险区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要用好广播、横幅标语、手机短信、明白纸等传统宣传形式,同时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抖音小视频、微博等新媒体信息,大力宣传森林防灭火知识,加强对返乡务工人员及学生的宣传和教育,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切实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