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春季防火工作方案内容 春季森林防火工作计划方案(实用5篇)

时间:2023-10-07 10:40:29 作者:雅蕊 方案 2023年春季防火工作方案内容 春季森林防火工作计划方案(实用5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方案能够帮助到我们很多,所以方案到底该怎么写才好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春季防火工作方案内容篇一

为切实做好全市20xx年春季防火安全工作,大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着力解决全市春季防火期间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消防工作发展全局,下大力气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火灾预防工作,继续保持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整治火灾隐患力度,确保火灾形势的稳定,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1、控制全市火灾发生数,遏制大风天连营火灾事故,减少亡人火灾事故,杜绝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发生。

2、按照《尚志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推动各乡镇政府、部门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实现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显著加强。

3、总结推广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经验,启动新一轮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排查、挂牌督办工作,以人员密集场所、物资集中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多合一”建筑、“六小”单位、木材加工企业和城镇、农村易燃建筑密集区以及农村柴草垛为重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清剿火灾隐患。

4、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努力实现控制亡人火灾事故,坚决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及大风天连营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时间及步骤

春季防火期从3月20日开始至5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3月20日至31日)。组织部署发动工作由各乡镇政府、各单位统一负责。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监察、教育、建设、商务、文化、卫生、工商、房产、旅游和广电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指导和检查本地春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消防大队。

(二)检查治理阶段(4月1日至5月20日)。各乡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村屯要认真开展自检自查。要以住宿、餐饮、旅游、公共娱乐、“多合一”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商场、会堂(含影剧院)、医院(含敬老院)、物资仓库(含粮库)等人员物资集中场所及石油化工企业、加油站、石油库、液化气站(含充装点)、烟花爆竹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为重点,春防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加强大风天动火用电管理,认真落实夜间值班值宿、重点部位看护、火电源管理、消防设施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等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加强对棚户区、筒子楼等易燃建筑密集区和农村地区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证棚户区搬迁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火电源管理符合规定。要加大农村柴草垛治理力度,将“柴草垛搬迁”等工作要求落实到农户。在检查治理阶段,重点治理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对未建立大风天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制度,在禁火地点或高火险等级以上天气违规动用明火、吸烟的;二是未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不力及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的;三是重要单位(场所)不具备使用或者开业条件,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四是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火灾施救的;五是消防水源不足,建筑消防设施不完备的;六是建筑消防设施未达到标准的。对以上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能保证消防安全的单位,要坚决责令其停业整改直至彻底消除。

(三)总结验收阶段(5月21日至31日)。检查治理阶段结束后,各乡镇政府、各单位要及时进行总结。市政府将组织检查组对各乡镇、各单位春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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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防火工作方案内容篇二

依据《森林防火条例》、《xx市森林防火办法》等行政审批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本市森林防火行政审批工作实际,全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着行政审批“分级实施、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原则;以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更好的服务于首都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任务

(一)具体事项

取消审批事项:对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林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证明核发事项;

由市园林绿化局审批事项:森林防火期内在防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活动的行政审批由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承担。

由市园林绿化局、区园林绿化局分条件办理审批事项:对因扑救森林火灾需要征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的补偿。

由各区园林绿化局审批事项:森林防火期内因特殊情况防火区内野外用火许可;森林防火期内在一、二级防火区内举办大型群众活动批准;对参加森林火灾扑救人员的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三项行政审批事项。

(二)监管措施

1、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指导各区人民政府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加强对进入林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人员的宣传教育和森林防火检查。

各区及其相关部门应充分发挥生态林管护员、护林员、巡查员、瞭望员的作用,检查和制止违章用火行为,严密监控林区火情。加强重点部位防控,清除林边、地边、矿边、坟边、隔离带内的各类可燃物,降低森林火险等级。

2、对由市园林绿化局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由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负责申报事项的受理、审核、审定和告知工作。对审定事项,按照森林防火审定方案,事中有检查、事后有验收。

3、对市、区两级分条件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由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各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分别承担对应市、区两级申报事项。市级申报事项由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负责申报事项的受理、审核、审定和告知工作。区级申报事项由各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承担,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参考区级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4、对各区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各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对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制订详细的事中事后监管方案,加强事前审核,并按照森林防火审定方案,强化事中监督、严格事后验收工作,同时,应在批准后3个工作日内报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备案。

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积极开展督导工作,采取“双随机”检查等方式,对审批工作是否按法定程序执行情况负责监督检查,检查比例不低于全市年审批量的30%。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将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明确专人负责。

(二)确保全面落实

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勇于担当、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对“放管服”改革工作确保全面落实到位。

(三)注重工作实效

要用改革的办法推进改革,用创新的思维增强效果,着眼为人民服务高效的原则,打破常规、敢闯敢试,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让组织认同,让群众满意。

春季防火工作方案内容篇三

清明节扫墓是我国传统民俗,我区群众上山扫墓多集中在清明节假期和节后周末,是野外用火最集中、森林火灾最容易发生的时段,此期间防火形势严竣,任务更重,为了更好地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损失,确保清明节期间我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和督察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成立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副区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程学晋任组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区林业和园林局局长徐文胜,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区人武部部长刘军,区委区府办副主任卢焰平任常务副组长,区林业和园林局分管领导、各镇(街)分管领导及相关单位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各镇(街)森林防火工作的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设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区林业和园林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林业和园林局总工程师冯庆良同志兼任。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以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中心,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大力度地开展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为维护生态安全和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3月15日—3月25日)

主要任务:制定工作方案,下发通知,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布置工作任务,准备各种宣传装备物资器材和资料。

(二)实施阶段(3月25日—4月30日)

主要任务:组织区、镇(街)、村、社各级力量全面开展工作。

(三)总结阶段(5月1日—5月10日)

主要任务:总结并上报市森林防火部门。

四、工作重点

(一)落实防火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的有关规定,切实抓好镇(街)、村、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落实,完善镇级森林防火预案,采取班子成员分片包干等办法,将森林防火责任分解落实到村社,落实到山头地块。各单位要把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要事来抓,对清明和春耕生产季节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和再落实。特别是镇(街)、村在抓好当前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同时,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切勿麻痹大意,引发大的森林火灾。要严格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对山火多发的地方,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森林火灾案件要从重、从严、从快查处,必要时挂牌督办。

(二)加大宣传力度。按《xx区2014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宣传标语、宣传车等,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切实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

(三)严控火源上山。清明节期间,各镇(街)、相关单位及林地面积较大的村要在林区要道设立检查站,登记入山人员身份、车牌和手机号码,加强对入山人员的检查教育,坚决把火种堵在山下林外。

(四)组织队伍巡山。各镇(街)、相关单位要根据墓地分布情况组织巡逻队(扑火队),佩戴红袖臂、携带扑火工具,在坟墓比较集中的地方巡逻,制止并及时扑灭火源。

(五)开展隐患排查。各镇(街)、有关单位对本区域森林防火重点地段进行隐患排查。

(六)队伍集合待命。区森林消防护林大队、镇(街)森林消防半专业中队要靠前驻防,进入高度战备状态,接到火情快速出击,重兵扑救,把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扑救山火时,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科学扑灭森林火灾的原则,把扑火安全放在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严禁组织未经过扑火训练的干部群众直接扑火。山火扑灭后,要认真清理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七)落实防火物资。做好扑火装备、车辆、机具的检修和维护保养,补充扑火物资,加强通信设备管理,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

(八)落实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等制度,做好值班调度,做到在岗在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报告火情。

(九)加强巡查督办。区林业和园林局派出督察检查工作组,到各镇(街)、相关单位进行巡查督办。各镇(街)、有关单位对督察检查工作组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请各镇(街)、相关单位于3月25日前将本单位相应工作方案上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春季防火工作方案内容篇四

随着清明节的到来,祭祀扫墓和春耕生产将形成新一轮的野外用火高峰。为切实加强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xx镇20xx年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

为确保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建立起上有领导管,下有专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森林防火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

第一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其他镇班子成员,镇武装部、党政办、防火办、半专业消防队负责人。

二、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森防安全

(一)镇级

1、防火办:做好防火宣传工作。要印制森林防火宣传材料,分发到村进行宣传;在各主要路口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或固定宣传牌。

2、党政办:做好组织人员、调度车辆、后勤保障。

3、驻村干部:各驻村干部做好驻村的森林防火宣传及扑救。

4、武装部:组织基干民兵扑救火灾。

5、其他干部:镇干部要根据安排,在清明节前后严阵以待,确保在岗在位;期间发生火警时由带班领导负责处理,组织力量,带领镇干部赶赴火场扑救,同时通知镇森林消防队前往扑火,并向书记、镇长报告。

(二)村级

1、清明节期间村两委成员要全部值班,在岗在位,不得请假。各村要把清明节期间的值班人员、巡逻队成员、包山头包路口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上报镇政府办公室,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2、4月1日前各村将村两委成员包坟山头、路口的名单固定下来,在清明节期间,各主要进山路口、山头都要有村领导、值班人员进行站岗放哨,发放宣传材料,做好宣传工作,禁止火源进山。各村护林防火员要统一戴森林防火标志进山巡逻,对重点地段进行监护,各村应在清明节前后增加护林防火宣传人员,做到晴天各自然村鸣锣警示,有条件的村开放广播进行宣传,加强宣传力度和防范措施,做到“守责、尽责、负责”三落实。

3、4月1日至10日各村组织进行巡逻,巡逻队由村干部、镇驻村工作组等组成,对野外违章用火人员管严、管实。加强村内“五类人员”的监管。

(三)工作组职能

1、清明节期间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直接指挥,安排人员进行巡山,出现火情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扑火。

2、从4月1日至10日,分5个组(具体名单附后),在竹山底路口、团黄路口等路口进行设卡,做好对上山人员的森林防火宣传及上山用火情况检查。4月5日做到全员上岗。

3、镇森林防火办督促护林防火员的工作到位及巡山情况,对部分违规用火顽固人员要进行依法处理。

4、镇环卫所、城管队成员在镇级集中待命。

三、落实工作督查,信息及时反馈

1、各村护林防火员每天必须在下午5点前向所属村支书汇报当天巡查情况。

2、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每天必须到各村了解森林防火巡查情况,并向领导汇报。

3、各下村干部必须在每天下午5:30前向办公室汇报各村巡查情况。

4、一遇火灾,镇、村巡山员必须立即向办公室汇报,办公室必须立即向值班领导、分管领导报告。

春季防火工作方案内容篇五

为了切实做好20xx年的春季森林防火工作,按照《省人民政府20xx年森林防火命令》和《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20xx年森林防火通告》的要求,我街将从3月15日全面进入春季森林防火期。为保证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全面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和领导分片包保责任制,按照“谁管辖、谁负责”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自上而下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细化工作目标,提高对森林防火工作的认识,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做到思想不麻癖,工作早安排,切实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重要日程,继续坚持“全民抓防火,政府负全责”的原则。各村委会、街直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森林防火责任落实,确保全年各项森林防火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森林防火警示氛围

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关键在领导,重点在基层、在群众,要把宣传教育好群众作为预防森林火灾的重要措施。切实做好“12119”火情报警电话公示、防灾减灾知识,林区用火规章制度和“十户联防”公约等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标语等各种宣传方式,切实把《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20xx年《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和通告等有关法律法规作为20xx年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牢固树立“林区大事,防火第一”的思想。

三、加强火源管理,完善防火区监管措施,坚决堵塞漏洞

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50米范围内的农田地块划为森林防火区。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各村委会、街直单位要切实做好火源管理工作,从源头做起,防患于未然。要结合林情、社情,采取更严密、细致的措施,坚决把住火源入山关,制止野外农事用火。严禁野炊、野外吸烟等行为,对重点部位,要实行重点盯防,责成专人负责,死看死守,严禁入山人员将火种带进山;强化“清明节”、“五一节”等重点时段和高火险时期的管控,加强对进入林区祭祀、旅游、生产采摘等人群的管理,清除火灾隐患;要加强对老人、儿童及痴呆傻等特殊人群的监护,防止过失酿成火灾。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在森林防火期内开展隐患排查整改活动,做到讲实效,不走过场,直至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四、健全防范机制,提高预警应急处置能力

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修订完善森林火险预警响应预案和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使其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更强。要健全组织指挥体系,全面落实火灾扑救的组织指挥人员调配、通讯联络、机具装备、和后勤保障等工作。严格森林火灾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坚决杜绝有火不报、迟报、瞒报,更不许“关门打火”贻误扑火时机;遇有火情,要严格按应急预案、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快速出击、联动支援、重兵扑救;森林法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按规定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通过全街各个部门和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齐抓共管,更好的完成今年的防火工作。

五、强化隐患排查整改,严肃责任追究制度

全街各防火责任单位要在“清明节”前,集中开展一次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活动,排查的重点是森林防火制度,野外火源管理措施,火灾预警及扑救应急预案、防火设施及队伍建设等内容,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紧盯不放,务必抓好整改,不留隐患。对于因失职、渎职、管理措施不当等引发森林火灾的,将依据《森林防火条例》、《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形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