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乡镇公墓建设范文(15篇)

时间:2023-10-21 13:04:16 作者:翰墨 党团范文 实用乡镇公墓建设范文(15篇)

民族团结是指不同民族之间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合作的状态和精神。实现民族团结需要加强各民族共同的意识形态引领。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民族团结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借鉴。

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方案

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市人民政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通知》和绥江县委相关精神等,公墓的建设,对于推动我镇殡葬事业改革,转变人们的丧葬习俗,有效地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两个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镇坚持以《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为指导,按照《殡葬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要求和全省殡葬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将建设公益性公墓纳入为民办实事基本建设计划项目来抓好落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加强殡葬改革与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结合起来,加快完善惠民政策和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丧葬权益,充分发挥殡葬改革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一是统筹兼顾,服务大局。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要兼顾经济发展水平、丧葬习俗和城镇发展实际,切实服务于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按照城乡总体规划和公益性公墓建设要求,科学规划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做到合理布局,节约用地。

三是以人为本,为民服务。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愿望出发,突出生态建设,保护环境,不断提高殡葬服务和管理水平,保障广大农村群众丧葬需求。

四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农村公益性公墓监督和中的主导作用,注重发挥失常调节作用,积极发动农民群众参与。

(一)。

合理制定公墓发展规划。

在公益性公墓规划设计上,与本镇农村建设规划相吻合;对现有公益性公墓进行全面调查核实,以满足本镇死亡人员骨灰安葬和安放的需求为原则,力求统一规划,布局合理,分期分批实施。对人口聚集,离乡镇较近的村,鼓励搞镇级公益性公墓,便于节省投资,形成规模,避免村村建公墓,浪费用地;偏僻的村,可以联合建立村级公墓,便于村民就近就地祭祀。在用地规模上,建设公益性公墓一般可按人口年死亡率6.2‰和30年一个周期计算和安排总用地量,并对材料房、管理房适当留有余地。在具体选址上,尽量利用荒山瘠地,严禁占用耕地或在沿公路主干道、水库、河流、堤坝两侧和水源等区域和集中住宅区建设公墓。

(二)搞好绿化美化。

(三)治理乱埋乱葬。

加大对建墓用地的监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制止和处罚非法建墓行为;对非法超标公墓、孤坟、无主坟和耕地、林区的散坟,采取迁移、平毁、恢复地貌等办法处理。积极组织开展“绿色殡葬”活动,大力推进生态葬法。

(一)成立领导工作组。

为加快推进我镇公益性公墓的规划建设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我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长:**(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

镇政法书记)。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员:**(?镇民政所所长)。

**(镇国土所所长)。

**(镇城建所所长)。

**(镇水管站站长)。

**(镇林业站站长)。

**(镇公路所所长)。

**(镇社保办主任)。

**(镇安监站站长)。

**(镇政府办副主任)。

**(**村委会书记)。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民政所,**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

公墓建设主要内容。

**镇镇级公益性公墓选址在**村21组(小地名龙拖湾),根据实地情况,实施进园道路、山石门及园门、墓园平整、墓园台阶通道、墓穴石碑、焚香房、绿化等的建设。预算经费如下:

测绘:4.5万元。

征地:5.19亩×20480元=106291.2元。

绿化:160棵百香树×200元=32800元。

合计:449871.20元。

(三)。

公墓建设的模式。

采用绥江县**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牵头,村总支监督,由邓志全具体负责建设和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建设要求,保质量、保安全、保工期顺利完成。

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殡葬改革成效,保护生态环境,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提升殡葬公共服务能力,推进移风易俗和乡风文明建设,规范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促进全区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殡葬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殡葬改革和公墓建设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推进全区乡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关于殡葬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节约土地和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以提升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主线,立足殡葬难点痛点堵点,加快推进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保障群众殡葬公共服务基本民生需求,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新风尚,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

(一)坚持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建设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应当选用荒山、荒坡、瘠地,禁止使用耕地和林地,不得在公路、铁路、航道沿线和住宅区、开发区、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旅游区建设公墓。

(二)坚持节约土地资源的原则。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要按照节约用地的要求,严格按照埋葬骨灰的规定标准建设,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墓利用率。新建墓穴一律使用卧碑。

(三)坚持突出公益惠民的原则。公益性公墓(骨灰堂)选址应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公墓运营应充分体现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安葬墓穴应按照“先来后到”的顺序进行安排。

2020年新建老洲镇、周潭镇、铜山镇和安铜办事处4座乡镇级公益性公墓,扩建灰河乡、陈瑶湖镇公益性公墓,实现乡镇(办)公益性公墓全覆盖。

(一)规划设计。根据辖区人口和公墓使用年限,合理确定乡镇公益性公墓的建设规模,可采用一次规划、分批建设的方式滚动发展。按照省、市公墓建设规划要求,乡镇公益性公墓规划面积不超过50亩,圩区、平原原则上以建设骨灰堂为主,山区、丘陵地区在尊重当地群众意见和风俗习惯的基础上建设公墓或骨灰堂。

(二)土地使用。乡镇公益性公墓用地应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公益事业属性无偿划拨。尽量利用荒山坡地或贫瘠地,禁止占用耕地,涉及林地的,要依法办理审批手续。通过扩建方式建设乡镇公益性公墓的,若用地面积超出原有公墓规划面积,需重新履行土地审批手续。

(三)建设标准。乡镇公墓性公墓要有名称标识和界线标志,墓地应保持整洁、清静、肃穆。墓区划分合理,建有骨灰安葬区、祭祀区、办公区、绿地、公厕、消防、停车场、给排水、道路等设施,墓区绿化率要达到40%以上。积极推行花葬、树葬、草坪葬等生态安葬方式,新建或扩建公益性公墓应全部实行节地生态安葬。墓位占地面积单穴不超过0.5平方米、双穴不超过0.8平方米,减少硬化面积。骨灰格位应防火、防潮、通风,单个格位占用面积原则上不大于0.25平方米,有统一编号、有祭祀台等。骨灰寄存架之间通道宽度不小于1.2米,保持良好的通风换气。

(四)审批管理。乡镇公益性公墓由区民政部门负责审批,报市民政部门备案。申请建设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建设单位申请书(或请示文件);

2.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等部门的审查意见;

3.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

4.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时间安排。改扩建公墓应于2020年3月份动工;新建公墓应于2020年4月份前完成公墓选址、土地征用和相关报批手续,2020年5月份启动公墓建设。新建、改扩建均在2020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未按时间进度要求建成的,市、区财政原则上不予奖补。

(一)资金投入。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由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统筹安排,市、区财政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适当补助。扣除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外,区级财政给予适当奖补(新建乡镇级公益性公墓不超过30万元、改扩建不超过25万元)。项目竣工后,由市、区民政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对乡镇公益性公墓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由市、区财政一次性拨付到位。乡镇公益性公墓管护经费区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不足部分可从墓穴销售款中列支。公墓要单独建帐,帐目要清楚,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监督检查。

(二)政策保障。乡镇公益性公墓由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建设管理,用于安葬本辖区内居民去世后的骨灰,不得对外经营。乡镇公益性公墓应凭迁坟或死亡等有效证明为居民提供骨灰安葬服务,不得预售“活人墓”。公墓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由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收费标准应向社会公示。乡镇公益性公墓要强化财务管理,收入实行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公墓建设、维护和管理,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收费。乡镇公益性公墓要加强规范管理,建立墓穴出售登记、档案管理等制度,按规定参加年检。

(一)提高思想认识。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殡葬需求,乡镇(办)要高度重视,加快推进公墓选址、规划、设计等各项工作,确保公墓建设稳步有序推进。

(二)加强组织领导。区成立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领导小组,负责乡镇公益公墓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有关乡镇(办)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落实负责人,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定期调度工作进度,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切实抓好任务落实。

(三)强化部门协同。乡镇(办)要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工作。协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部门做好公墓规划编制工作,做好公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工作,完善土地使用手续。协调区发展改革部门做好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工作。协调区财政部门做好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保障工作。协调区生态环境部门做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公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四)坚持统筹推进。要采取有效措施统筹推进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在进行建设的同时,切实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进一步加大违法违规殡葬设施整治力度,依法打击乱埋乱葬和违规建设殡葬设施行为,确保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取得预期成效。

(五)加强监督考核。将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纳入区政府对乡镇(办)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健全完善督查考核机制,组织专项督查组,定期组织开展督查。对进度缓慢的进行约谈、督办、通报批评,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年度有关乡镇(办)年度工作任务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按期完成乡镇公墓性公墓(骨灰堂)建设任务。

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方案

《方案》对农村修建公墓或骨灰堂(楼、塔)提出了明确的建设要求:

按60个穴位为一个标准公墓区,骨灰入土安葬的"单人墓或双人合葬的墓地硬基面积不超过1平方米。农村公益性墓地平台按2.5米统一规划,墓碑高度不超过80公分、宽不超过60公分,墓穴间距0.5米,不准建围栏,墓穴周边必须进行植树绿化。公墓绿化面积不得低于总面积的40%,达到见树不见墓的要求。

凡新建骨灰堂(楼、塔)必须达100个穴位以上。

为确保全面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鼓励各村建造骨灰楼(塔),县镇财政自2017年1月1日起给予补助,即:凡每村新建农村公益性公墓,完成60个以上墓穴的,经验收合格,县财政一次性给予补助3000元,镇财政给予补助2000元;凡每村改造农村公益性公墓,完成60个以上墓穴的,经验收合格,县财政一次性给予补助1500元,镇财政给予补助1000元;凡每村新建骨灰堂(楼、塔)的,经验收合格,县财政一次性给予补助6000元,镇财政给予补助4000元。

为使生态墓地建设得以顺利推行,《方案》制定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验收启用、全面启用四个实施步骤,要求各村(居)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确保殡葬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自2017年1月1日起,农村丧户的骨灰和迁移坟墓一律在公益性公墓安葬,彻底杜绝乱埋乱葬现象。届时,镇政府将组成镇殡葬联合检查小组,负责殡葬改革管理执法协调工作,严肃处理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行为。

公益性公墓建设和殡葬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凡出现乱埋乱葬现象,由所在村负责制止并整改。要将殡葬管理工作纳入各村(居)精神文明创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考核内容,各村(居)主要负责人为殡葬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镇殡改领导小组定期对各村的公益性公墓建设和清坟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对宣传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或执行不力、进展缓慢的村,要责令其限期整改;第二次督查仍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要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方案范文

该计划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周密、可操作性强的计划方案”,也就是说,在案例之前获得的方法。如果在案例之前介绍该方法,则为“ldquo方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各乡、镇、办事处:。

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乡风文明”要求,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我市殡葬改革步伐,树立健康、节俭、文明的殡葬新风尚,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殡葬改革的一系列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对我区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提出如下方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缆,以《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和《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高等级公路沿线新(扩)建公(坟)墓清理整顿的意见》为依据,结合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立足我区实际,全面推进我区殡葬改革,推动全区村级公益性公墓的规划建设,实现管理规范、节约土地、美化环境的目的,树立健康、文明、节俭的殡葬新风尚。

二、选点原则。

村级公墓选点要本着实事求是、为民办事、村民满意、不违背殡葬管理有关规定的原则,原则上一个村只选一个公墓点,没有条件的村可以与其他村实行合建,公墓选址要避开交通主干道、远离水源和风景名胜区。各乡、镇、办事处协调处理好村民组与村民组之间或村与村之间的土地权属以及利益问题,确保不影响骨灰的安葬。

(一)加强领导。

区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村级公墓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督促,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工作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指定专人负责,确保规划、建设在12月份完成,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加大管理力度,确保我市骨灰入墓率达到100%。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12月份前完成工作任务。各责任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区民政局负责督促、指导乡、镇、办事处进行村级公墓的选点、规划和建设,检查骨灰入墓情况和安葬情况。

乡、镇、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选点规划,协调处理土地权属利益等问题,避免因土地问题而影响规划建设和骨灰安葬纠纷等问题,完善公墓报批手续。负责规范化公墓的施工建设。

区林业局负责进行绿化指导,提供树苗和技术指导,协助乡、镇、办事处进行公墓选点等有关工作。

区国土资源局协助乡、镇、办事处进行公墓选点等有关工作。

(二)建设规划。

村级公益性公墓的规范建设列入西秀区发展规划,今年全区完成55个规范化公益性公墓建设,在2011年、2012年、2013年每年完成20个规范化公益性公墓建设。

公墓规划建设完工后,该村死亡人员火化后必须按照规定集中安葬在公墓内,不得随意乱葬,规划建设过程中可边建边使用。每个公墓的墓区规划和建设分期分批进行。今后凡涉及到各种原因的迁坟,必须按照现行规定的标准(即:骨灰入公墓的标准)迁入村级公益性公墓。

(三)公墓规划内容。

1、边界线。公墓的边界线按占地面积栽桩界定,画红线明确公墓范围,在规划图上标明边界线。规范建设的公墓墓区修围墙遮拦。

2、等高线。可根据具体地形而定,等高线之间水平距离为2.8-3.6m。

3、墓穴位置、墓穴间距、墓穴占地面积。墓穴位置集中在等高线内,墓穴之间距离为1m,墓穴占地面积为1平方米。

4、绿化区域。墓穴四周,等高线上均为绿化区域,树木采用塔柏、常青树,树高1m左右。

5、墓区通道。墓区设置通道,宽度为1m。

1、墓穴平台高度为1-1.2m,宽度为2.8-3.6m,平台墙体厚为0.5m,可用空心水泥砖砌,也可就地取石材而建,以节约为主,平台墙面平整。

2、墓穴占地面积为1平方米,墓体高度为0.8m,墓碑高度为1m,宽度0.6m。墓位可用红砖堆造,表面贴白色磁砖,也可用符合规格的墓坟石。

3、墓穴间距为1m,墓穴与后壁墙壁距离为0.5m。

4、墓区通道宽度为1m,视具体情况建成平路或梯道,可用空心砖或就地取石材而建。

5、墓区绿化以塔柏或常青树为主,树高为1m左右,辅以种草进行绿化,每层台阶里墙靠墙植树绿化,株距为1m,也可在台阶墙上种植藤蔓植物绿化,墓穴之间植树1株,墓穴前面可配以种花草绿化。

6、墓区边界围墙高度1.5m,厚度0.3m。

7、有条件的乡镇或村可以把墓型统一建好,没有条件的至少将放置骨灰盒的位置按墓穴占地面积、墓穴间距建好,或者将墓穴安葬位置植树标示固定好。

以村级投入为主,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安排落实公墓建设专项资金。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动员群众投工投劳、出钱出力。将发改、林业、民政等部门与项目建设方面的资金和公墓建设结合起来,充分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和骨灰流向管理,杜绝乱埋乱葬现象发生,进一步推动全乡殡葬改革工作,根据市、县有关规定,经研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清理整治乱埋乱葬,大力倡导科学、文明、节俭、生态的丧葬方式,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按照每个村(居)原则上修建一个公益性公墓的要求,大力推行“绿色殡葬,生态殡葬”,全面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

1、科学选址。公益性公墓原则上在荒山瘠地和不宜耕种的土地建设,由各村(居)负责选址,乡政府安排林业、土地部门现场论证。相邻村(居)也可以共同选址、共建公益性公墓。

2、统一报批。选址确定后,由村(居)向乡政府书面提出建设公益性公墓的报告,乡政府审核后报县有关部门统一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3、统一规划。村(居)公益性公墓规划面积不超过5亩;一次性规划、分步实施。起步区应控制在2亩以内,第一批三千以下人口村(居)应建设墓穴50个以上,三千以上人口村(居)应建设墓穴100个以上。

4、规范建设。墓穴占地面积单穴不得超过0.7平方米,双穴不得超过1平方米;下面水泥浇制或大理石镶嵌盒子,上面统一使用小型黑色卧碑,前薄后厚。墓穴间距0.3米,墓道宽0.7米。墓穴周边不准建围栏,严禁建设豪华墓穴。

5、墓区要求。墓区要做到“四有一道”即:有标示牌、有区域界限、有墓穴标准、有树木花卉,实现道路畅通。墓穴周边必须进行植树绿化,公墓绿化面积不得低于总面积的40%,要在视野可见范围内形成绿色屏障,达到见树不见墓的要求。

村(居)公益性公墓按每个5万元进行补助,根据公墓建设进度分批拨付,不足部分自行筹集。相邻村(居)共建的,按每村(居)5万元标准补助。

村(居)公益性公墓由村(居)委会负责管理,按照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收入应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公墓建设、维护和管理。

公益性公墓应在醒目位置和收费场所设立价格公示牌,公开墓穴价格和价格投诉电话。

公益性公墓应建立严格的墓穴出售档案登记管理制度。

公益性公墓未经批准,不得改变使用性质,不得转让或承包给任何单位、个人经营。

乡党委、政府将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20xx年度各村(居)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年终将根据各村(居)公墓建设及管理使用情况予以考评,对工作先进的予以奖励;对工作落后的予以适当惩戒。

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市人民政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通知》和绥江县委相关精神等,公墓的建设,对于推动我镇殡葬事业改革,转变人们的丧葬习俗,有效地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两个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镇坚持以《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为指导,按照《殡葬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要求和全省殡葬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将建设公益性公墓纳入为民办实事基本建设计划项目来抓好落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加强殡葬改革与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结合起来,加快完善惠民政策和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丧葬权益,充分发挥殡葬改革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一是统筹兼顾,服务大局。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要兼顾经济发展水平、丧葬习俗和城镇发展实际,切实服务于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按照城乡总体规划和公益性公墓建设要求,科学规划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做到合理布局,节约用地。

三是以人为本,为民服务。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愿望出发,突出生态建设,保护环境,不断提高殡葬服务和管理水平,保障广大农村群众丧葬需求。

四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农村公益性公墓监督和中的主导作用,注重发挥失常调节作用,积极发动农民群众参与。

(一)。

合理制定公墓发展规划。

在公益性公墓规划设计上,与本镇农村建设规划相吻合;对现有公益性公墓进行全面调查核实,以满足本镇死亡人员骨灰安葬和安放的需求为原则,力求统一规划,布局合理,分期分批实施。对人口聚集,离乡镇较近的村,鼓励搞镇级公益性公墓,便于节省投资,形成规模,避免村村建公墓,浪费用地;偏僻的村,可以联合建立村级公墓,便于村民就近就地祭祀。在用地规模上,建设公益性公墓一般可按人口年死亡率6.2‰和30年一个周期计算和安排总用地量,并对材料房、管理房适当留有余地。在具体选址上,尽量利用荒山瘠地,严禁占用耕地或在沿公路主干道、水库、河流、堤坝两侧和水源等区域和集中住宅区建设公墓。

(二)搞好绿化美化。

(三)治理乱埋乱葬。

加大对建墓用地的监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制止和处罚非法建墓行为;对非法超标公墓、孤坟、无主坟和耕地、林区的散坟,采取迁移、平毁、恢复地貌等办法处理。积极组织开展“绿色殡葬”活动,大力推进生态葬法。

(一)成立领导工作组。

为加快推进我镇公益性公墓的规划建设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我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长:**(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

镇政法书记)。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员:**(?镇民政所所长)。

**(镇国土所所长)。

**(镇城建所所长)。

**(镇水管站站长)。

**(镇林业站站长)。

**(镇公路所所长)。

**(镇社保办主任)。

**(镇安监站站长)。

**(镇政府办副主任)。

**(**村委会书记)。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民政所,**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

公墓建设主要内容。

**镇镇级公益性公墓选址在**村21组(小地名龙拖湾),根据实地情况,实施进园道路、山石门及园门、墓园平整、墓园台阶通道、墓穴石碑、焚香房、绿化等的建设。预算经费如下:

测绘:4.5万元。

征地:5.19亩×20480元=106291.2元。

新建公路:1.2公里×12万元=12万元,公路苗木补偿(半边红李子以挂果),8亩×5000元=4万元,小计16万元。

新建公墓平台:4个平台、160个墓位(挖机50小时×380元=19000元、红砖35000块×1.00元=36000元、水泥15吨×680元=10800元、沙子70方×214元=14980元、人工250×100元=25000元)小计105780元。

绿化:160棵百香树×200元=32800元。

合计:449871.20元。

(三)。

公墓建设的模式。

采用绥江县**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牵头,村总支监督,由邓志全具体负责建设和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建设要求,保质量、保安全、保工期顺利完成。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和骨灰流向管理,杜绝乱埋乱葬现象发生,进一步推动全乡殡葬改革工作,根据市、县有关规定,经研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清理整治乱埋乱葬,大力倡导科学、文明、节俭、生态的丧葬方式,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按照每个村(居)原则上修建一个公益性公墓的要求,大力推行“绿色殡葬,生态殡葬”,全面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

1、科学选址。公益性公墓原则上在荒山瘠地和不宜耕种的土地建设,由各村(居)负责选址,乡政府安排林业、土地部门现场论证。相邻村(居)也可以共同选址、共建公益性公墓。

2、统一报批。选址确定后,由村(居)向乡政府书面提出建设公益性公墓的`报告,乡政府审核后报县有关部门统一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3、统一规划。村(居)公益性公墓规划面积不超过5亩;一次性规划、分步实施。起步区应控制在2亩以内,第一批三千以下人口村(居)应建设墓穴50个以上,三千以上人口村(居)应建设墓穴100个以上。

4、规范建设。墓穴占地面积单穴不得超过0.7平方米,双穴不得超过1平方米;下面水泥浇制或大理石镶嵌盒子,上面统一使用小型黑色卧碑,前薄后厚。墓穴间距0.3米,墓道宽0.7米。墓穴周边不准建围栏,严禁建设豪华墓穴。

5、墓区要求。墓区要做到“四有一道”即:有标示牌、有区域界限、有墓穴标准、有树木花卉,实现道路畅通。墓穴周边必须进行植树绿化,公墓绿化面积不得低于总面积的40%,要在视野可见范围内形成绿色屏障,达到见树不见墓的要求。

村(居)公益性公墓按每个5万元进行补助,根据公墓建设进度分批拨付,不足部分自行筹集。相邻村(居)共建的,按每村(居)5万元标准补助。

村(居)公益性公墓由村(居)委会负责管理,按照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收入应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公墓建设、维护和管理。

公益性公墓应在醒目位置和收费场所设立价格公示牌,公开墓穴价格和价格投诉电话。

公益性公墓应建立严格的墓穴出售档案登记管理制度。

公益性公墓未经批准,不得改变使用性质,不得转让或承包给任何单位、个人经营。

乡党委、政府将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20xx年度各村(居)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年终将根据各村(居)公墓建设及管理使用情况予以考评,对工作先进的予以奖励;对工作落后的予以适当惩戒。

为进一步巩固殡葬改革成效,保护生态环境,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提升殡葬公共服务能力,推进移风易俗和乡风文明建设,规范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促进全区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殡葬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殡葬改革和公墓建设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推进全区乡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关于殡葬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节约土地和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以提升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主线,立足殡葬难点痛点堵点,加快推进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保障群众殡葬公共服务基本民生需求,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新风尚,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

(一)坚持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建设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应当选用荒山、荒坡、瘠地,禁止使用耕地和林地,不得在公路、铁路、航道沿线和住宅区、开发区、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旅游区建设公墓。

(二)坚持节约土地资源的原则。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要按照节约用地的要求,严格按照埋葬骨灰的规定标准建设,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墓利用率。新建墓穴一律使用卧碑。

(三)坚持突出公益惠民的原则。公益性公墓(骨灰堂)选址应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公墓运营应充分体现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安葬墓穴应按照“先来后到”的顺序进行安排。

2020年新建老洲镇、周潭镇、铜山镇和安铜办事处4座乡镇级公益性公墓,扩建灰河乡、陈瑶湖镇公益性公墓,实现乡镇(办)公益性公墓全覆盖。

(一)规划设计。根据辖区人口和公墓使用年限,合理确定乡镇公益性公墓的建设规模,可采用一次规划、分批建设的方式滚动发展。按照省、市公墓建设规划要求,乡镇公益性公墓规划面积不超过50亩,圩区、平原原则上以建设骨灰堂为主,山区、丘陵地区在尊重当地群众意见和风俗习惯的基础上建设公墓或骨灰堂。

(二)土地使用。乡镇公益性公墓用地应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公益事业属性无偿划拨。尽量利用荒山坡地或贫瘠地,禁止占用耕地,涉及林地的,要依法办理审批手续。通过扩建方式建设乡镇公益性公墓的,若用地面积超出原有公墓规划面积,需重新履行土地审批手续。

(三)建设标准。乡镇公墓性公墓要有名称标识和界线标志,墓地应保持整洁、清静、肃穆。墓区划分合理,建有骨灰安葬区、祭祀区、办公区、绿地、公厕、消防、停车场、给排水、道路等设施,墓区绿化率要达到40%以上。积极推行花葬、树葬、草坪葬等生态安葬方式,新建或扩建公益性公墓应全部实行节地生态安葬。墓位占地面积单穴不超过0.5平方米、双穴不超过0.8平方米,减少硬化面积。骨灰格位应防火、防潮、通风,单个格位占用面积原则上不大于0.25平方米,有统一编号、有祭祀台等。骨灰寄存架之间通道宽度不小于1.2米,保持良好的通风换气。

(四)审批管理。乡镇公益性公墓由区民政部门负责审批,报市民政部门备案。申请建设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建设单位申请书(或请示文件);

2.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等部门的审查意见;

3.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

4.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时间安排。改扩建公墓应于2020年3月份动工;新建公墓应于2020年4月份前完成公墓选址、土地征用和相关报批手续,2020年5月份启动公墓建设。新建、改扩建均在2020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未按时间进度要求建成的,市、区财政原则上不予奖补。

(一)资金投入。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由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统筹安排,市、区财政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适当补助。扣除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外,区级财政给予适当奖补(新建乡镇级公益性公墓不超过30万元、改扩建不超过25万元)。项目竣工后,由市、区民政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对乡镇公益性公墓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由市、区财政一次性拨付到位。乡镇公益性公墓管护经费区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不足部分可从墓穴销售款中列支。公墓要单独建帐,帐目要清楚,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监督检查。

(二)政策保障。乡镇公益性公墓由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建设管理,用于安葬本辖区内居民去世后的骨灰,不得对外经营。乡镇公益性公墓应凭迁坟或死亡等有效证明为居民提供骨灰安葬服务,不得预售“活人墓”。公墓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由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收费标准应向社会公示。乡镇公益性公墓要强化财务管理,收入实行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公墓建设、维护和管理,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收费。乡镇公益性公墓要加强规范管理,建立墓穴出售登记、档案管理等制度,按规定参加年检。

(一)提高思想认识。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殡葬需求,乡镇(办)要高度重视,加快推进公墓选址、规划、设计等各项工作,确保公墓建设稳步有序推进。

(二)加强组织领导。区成立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领导小组,负责乡镇公益公墓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有关乡镇(办)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落实负责人,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定期调度工作进度,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切实抓好任务落实。

(三)强化部门协同。乡镇(办)要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工作。协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部门做好公墓规划编制工作,做好公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工作,完善土地使用手续。协调区发展改革部门做好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工作。协调区财政部门做好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保障工作。协调区生态环境部门做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公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四)坚持统筹推进。要采取有效措施统筹推进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在进行建设的同时,切实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进一步加大违法违规殡葬设施整治力度,依法打击乱埋乱葬和违规建设殡葬设施行为,确保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取得预期成效。

(五)加强监督考核。将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纳入区政府对乡镇(办)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健全完善督查考核机制,组织专项督查组,定期组织开展督查。对进度缓慢的进行约谈、督办、通报批评,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年度有关乡镇(办)年度工作任务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按期完成乡镇公墓性公墓(骨灰堂)建设任务。

根据“昆倘办通〔2011〕81号”文件精神,为解决我乡农村群众集中安葬的问题,绿化美化荒山,改善生态环境,顺利完成该项目实施,参照《昆明倘甸产业园区、昆明轿子山旅游开发区2011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实施方案》,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下列建设方案。

选址注重双重兼顾,一是结合当地传统民俗风水中的科学成分和交通、生态等条件进行选址,并进行论证确定;。

二是结合**乡人口实际,以节约化、标准化、生态化建设为基准,实行一次性规划,分期建设,确定远期规模50--100亩,2011年实施一期工程10亩,建设400个墓穴,完善必须的基础设施。

公墓建设地址确定在落水洞村委会撒机嘎村往西1公里处,可用占地为100亩,墓园位居**乡有名的大黑山南麓,山脉源自轿子山,缓冲有势、视野开阔、出向范围宽,墓碑隐于青松绿草中,安宁生态。

公墓名称:**乡福宝山公益性公墓(简称福宝山公墓)。

根据实地情况,公墓建设主要内容有:进园道路、山门石及园门、墓园平整、墓园台阶通道、墓穴石碑、焚香房建设。

(一)道路及墓区建设。

1.进入墓区道路为砂石铺垫路面,有效路宽3.5米,含道路两旁绿化带总宽6米,其中新修610米,砂石铺垫总长1000米,2011年实施一期墓区中轴总长为115米,宽60米,墓区内道路宽2米,为空心砖铺垫。

2.墓园平整、墓园台阶通道:墓园平整依山造势而建,保护现有高大乔木,尽量不破坏现有的绿化植被,规划种植相应乔木、灌木,墓园台阶宽为2米,依地形设立平台,每组台阶数为奇数。

3.停车场的大小根据安葬量进行规划,路面和场地暂用现有草坪。

(二)山门石及园门。

1.在进山主道入口处左侧设标示性山门石,可视高度不低于1.6米,为一形佳整石,上刻“福宝山公墓”。

2.园门设计为钊砼结构,古朴风格三开门牌,门柱规格为0.8米×0.8米,横梁规格为0.4米×0.8米,主门空高6米,侧门空高4米,总宽13.2米。

(三)墓穴建设。

1.骨灰单双墓占地面积(硬基面积)每穴为0.91平方米(横1米,纵深0.91米),骨灰穴为0.4米×0.3米,四方硬化,底面及地;。

墓碑高80厘米、宽60厘米,不建石围栏。

2.第一期工程为400个墓位(一个单元),每个墓位前道路宽120厘米,后宽60厘米作为绿化区,种植乔木;。

墓与墓之间及两侧宽40公分,栽种灌木或花草隔离,公共道路两侧和公共区域种乔木。

3.在大门左侧建18平方米砖混特色房(共三间,每间6平方米)作为祭祀等公共设施。

7月份:制定建设方案,完成选址、征地,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单位:党政办、民政办、国土所、林业科、规划中心、落水洞村委会。

8月至10月:完善墓区道路、墓穴、绿化等工程。

办理单位:党政办、民政办、国土所、林业科、规划中心、落水洞村委会。

公墓建设一期总投资概算需28.1万元,“两区”管委会补助10万元,乡人民政府多方筹集18.1万元。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乡党委政府统筹,分管民政领导负责协调,民政办、国土、林业、规划密切配合及时做好各项工作,确保10月底全面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

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和骨灰流向管理,杜绝乱埋乱葬现象发生,进一步推动全乡殡葬改革工作,根据市、县有关规定,经研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清理整治乱埋乱葬,大力倡导科学、文明、节俭、生态的丧葬方式,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按照每个村(居)原则上修建一个公益性公墓的要求,大力推行“绿色殡葬,生态殡葬”,全面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

1、科学选址。公益性公墓原则上在荒山瘠地和不宜耕种的土地建设,由各村(居)负责选址,乡政府安排林业、土地部门现场论证。相邻村(居)也可以共同选址、共建公益性公墓。

2、统一报批。选址确定后,由村(居)向乡政府书面提出建设公益性公墓的报告,乡政府审核后报县有关部门统一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3、统一规划。村(居)公益性公墓规划面积不超过5亩;一次性规划、分步实施。起步区应控制在2亩以内,第一批三千以下人口村(居)应建设墓穴50个以上,三千以上人口村(居)应建设墓穴100个以上。

4、规范建设。墓穴占地面积单穴不得超过0.7平方米,双穴不得超过1平方米;下面水泥浇制或大理石镶嵌盒子,上面统一使用小型黑色卧碑,前薄后厚。墓穴间距0.3米,墓道宽0.7米。墓穴周边不准建围栏,严禁建设豪华墓穴。

5、墓区要求。墓区要做到“四有一道”即:有标示牌、有区域界限、有墓穴标准、有树木花卉,实现道路畅通。墓穴周边必须进行植树绿化,公墓绿化面积不得低于总面积的40%,要在视野可见范围内形成绿色屏障,达到见树不见墓的要求。

村(居)公益性公墓按每个5万元进行补助,根据公墓建设进度分批拨付,不足部分自行筹集。相邻村(居)共建的,按每村(居)5万元标准补助。

村(居)公益性公墓由村(居)委会负责管理,按照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收入应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公墓建设、维护和管理。

公益性公墓应在醒目位置和收费场所设立价格公示牌,公开墓穴价格和价格投诉电话。

公益性公墓应建立严格的墓穴出售档案登记管理制度。

公益性公墓未经批准,不得改变使用性质,不得转让或承包给任何单位、个人经营。

乡党委、政府将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20xx年度各村(居)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年终将根据各村(居)公墓建设及管理使用情况予以考评,对工作先进的予以奖励;对工作落后的予以适当惩戒。

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方案范文

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市人民政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通知》和绥江县委相关精神等,公墓的建设,对于推动我镇殡葬事业改革,转变人们的丧葬习俗,有效地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两个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镇坚持以《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为指导,按照《殡葬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要求和全省殡葬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将建设公益性公墓纳入为民办实事基本建设计划项目来抓好落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加强殡葬改革与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结合起来,加快完善惠民政策和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丧葬权益,充分发挥殡葬改革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一是统筹兼顾,服务大局。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要兼顾经济发展水平、丧葬习俗和城镇发展实际,切实服务于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按照城乡总体规划和公益性公墓建设要求,科学规划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做到合理布局,节约用地。

三是以人为本,为民服务。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愿望出发,突出生态建设,保护环境,不断提高殡葬服务和管理水平,保障广大农村群众丧葬需求。

四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农村公益性公墓监督和中的主导作用,注重发挥失常调节作用,积极发动农民群众参与。

(一)。

合理制定公墓发展规划。

在公益性公墓规划设计上,与本镇农村建设规划相吻合;对现有公益性公墓进行全面调查核实,以满足本镇死亡人员骨灰安葬和安放的需求为原则,力求统一规划,布局合理,分期分批实施。对人口聚集,离乡镇较近的村,鼓励搞镇级公益性公墓,便于节省投资,形成规模,避免村村建公墓,浪费用地;偏僻的村,可以联合建立村级公墓,便于村民就近就地祭祀。在用地规模上,建设公益性公墓一般可按人口年死亡率6.2‰和30年一个周期计算和安排总用地量,并对材料房、管理房适当留有余地。在具体选址上,尽量利用荒山瘠地,严禁占用耕地或在沿公路主干道、水库、河流、堤坝两侧和水源等区域和集中住宅区建设公墓。

(二)搞好绿化美化。

(三)治理乱埋乱葬。

加大对建墓用地的监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制止和处罚非法建墓行为;对非法超标公墓、孤坟、无主坟和耕地、林区的散坟,采取迁移、平毁、恢复地貌等办法处理。积极组织开展“绿色殡葬”活动,大力推进生态葬法。

(一)成立领导工作组。

为加快推进我镇公益性公墓的规划建设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我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长:**(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

镇政法书记)。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员:**(?镇民政所所长)。

**(镇国土所所长)。

**(镇城建所所长)。

**(镇水管站站长)。

**(镇林业站站长)。

**(镇公路所所长)。

**(镇社保办主任)。

**(镇安监站站长)。

**(镇政府办副主任)。

**(**村委会书记)。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民政所,**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

公墓建设主要内容。

**镇镇级公益性公墓选址在**村21组(小地名龙拖湾),根据实地情况,实施进园道路、山石门及园门、墓园平整、墓园台阶通道、墓穴石碑、焚香房、绿化等的建设。预算经费如下:

测绘:4.5万元。

征地:5.19亩×20480元=106291.2元。

新建公路:1.2公里×12万元=12万元,公路苗木补偿(半边红李子以挂果),8亩×5000元=4万元,小计16万元。

新建公墓平台:4个平台、160个墓位(挖机50小时×380元=19000元、红砖35000块×1.00元=36000元、水泥15吨×680元=10800元、沙子70方×214元=14980元、人工250×100元=25000元)小计105780元。

绿化:160棵百香树×200元=32800元。

合计:449871.20元。

(三)。

公墓建设的模式。

采用绥江县**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牵头,村总支监督,由邓志全具体负责建设和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建设要求,保质量、保安全、保工期顺利完成。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和骨灰流向管理,杜绝乱埋乱葬现象发生,进一步推动全乡殡葬改革工作,根据市、县有关规定,经研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清理整治乱埋乱葬,大力倡导科学、文明、节俭、生态的丧葬方式,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按照每个村(居)原则上修建一个公益性公墓的要求,大力推行“绿色殡葬,生态殡葬”,全面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

1、科学选址。公益性公墓原则上在荒山瘠地和不宜耕种的土地建设,由各村(居)负责选址,乡政府安排林业、土地部门现场论证。相邻村(居)也可以共同选址、共建公益性公墓。

2、统一报批。选址确定后,由村(居)向乡政府书面提出建设公益性公墓的`报告,乡政府审核后报县有关部门统一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3、统一规划。村(居)公益性公墓规划面积不超过5亩;一次性规划、分步实施。起步区应控制在2亩以内,第一批三千以下人口村(居)应建设墓穴50个以上,三千以上人口村(居)应建设墓穴100个以上。

4、规范建设。墓穴占地面积单穴不得超过0.7平方米,双穴不得超过1平方米;下面水泥浇制或大理石镶嵌盒子,上面统一使用小型黑色卧碑,前薄后厚。墓穴间距0.3米,墓道宽0.7米。墓穴周边不准建围栏,严禁建设豪华墓穴。

5、墓区要求。墓区要做到“四有一道”即:有标示牌、有区域界限、有墓穴标准、有树木花卉,实现道路畅通。墓穴周边必须进行植树绿化,公墓绿化面积不得低于总面积的40%,要在视野可见范围内形成绿色屏障,达到见树不见墓的要求。

村(居)公益性公墓按每个5万元进行补助,根据公墓建设进度分批拨付,不足部分自行筹集。相邻村(居)共建的,按每村(居)5万元标准补助。

村(居)公益性公墓由村(居)委会负责管理,按照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收入应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公墓建设、维护和管理。

公益性公墓应在醒目位置和收费场所设立价格公示牌,公开墓穴价格和价格投诉电话。

公益性公墓应建立严格的墓穴出售档案登记管理制度。

公益性公墓未经批准,不得改变使用性质,不得转让或承包给任何单位、个人经营。

乡党委、政府将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20xx年度各村(居)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年终将根据各村(居)公墓建设及管理使用情况予以考评,对工作先进的予以奖励;对工作落后的予以适当惩戒。

根据“昆倘办通〔2011〕81号”文件精神,为解决我乡农村群众集中安葬的问题,绿化美化荒山,改善生态环境,顺利完成该项目实施,参照《昆明倘甸产业园区、昆明轿子山旅游开发区2011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实施方案》,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下列建设方案。

选址注重双重兼顾,一是结合当地传统民俗风水中的科学成分和交通、生态等条件进行选址,并进行论证确定;。

二是结合**乡人口实际,以节约化、标准化、生态化建设为基准,实行一次性规划,分期建设,确定远期规模50--100亩,2011年实施一期工程10亩,建设400个墓穴,完善必须的基础设施。

公墓建设地址确定在落水洞村委会撒机嘎村往西1公里处,可用占地为100亩,墓园位居**乡有名的大黑山南麓,山脉源自轿子山,缓冲有势、视野开阔、出向范围宽,墓碑隐于青松绿草中,安宁生态。

公墓名称:**乡福宝山公益性公墓(简称福宝山公墓)。

根据实地情况,公墓建设主要内容有:进园道路、山门石及园门、墓园平整、墓园台阶通道、墓穴石碑、焚香房建设。

(一)道路及墓区建设。

1.进入墓区道路为砂石铺垫路面,有效路宽3.5米,含道路两旁绿化带总宽6米,其中新修610米,砂石铺垫总长1000米,2011年实施一期墓区中轴总长为115米,宽60米,墓区内道路宽2米,为空心砖铺垫。

2.墓园平整、墓园台阶通道:墓园平整依山造势而建,保护现有高大乔木,尽量不破坏现有的绿化植被,规划种植相应乔木、灌木,墓园台阶宽为2米,依地形设立平台,每组台阶数为奇数。

3.停车场的大小根据安葬量进行规划,路面和场地暂用现有草坪。

(二)山门石及园门。

1.在进山主道入口处左侧设标示性山门石,可视高度不低于1.6米,为一形佳整石,上刻“福宝山公墓”。

2.园门设计为钊砼结构,古朴风格三开门牌,门柱规格为0.8米×0.8米,横梁规格为0.4米×0.8米,主门空高6米,侧门空高4米,总宽13.2米。

(三)墓穴建设。

1.骨灰单双墓占地面积(硬基面积)每穴为0.91平方米(横1米,纵深0.91米),骨灰穴为0.4米×0.3米,四方硬化,底面及地;。

墓碑高80厘米、宽60厘米,不建石围栏。

2.第一期工程为400个墓位(一个单元),每个墓位前道路宽120厘米,后宽60厘米作为绿化区,种植乔木;。

墓与墓之间及两侧宽40公分,栽种灌木或花草隔离,公共道路两侧和公共区域种乔木。

3.在大门左侧建18平方米砖混特色房(共三间,每间6平方米)作为祭祀等公共设施。

7月份:制定建设方案,完成选址、征地,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单位:党政办、民政办、国土所、林业科、规划中心、落水洞村委会。

8月至10月:完善墓区道路、墓穴、绿化等工程。

办理单位:党政办、民政办、国土所、林业科、规划中心、落水洞村委会。

公墓建设一期总投资概算需28.1万元,“两区”管委会补助10万元,乡人民政府多方筹集18.1万元。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乡党委政府统筹,分管民政领导负责协调,民政办、国土、林业、规划密切配合及时做好各项工作,确保10月底全面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

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方案

各乡、镇、办事处:。

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乡风文明”要求,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我市殡葬改革步伐,树立健康、节俭、文明的殡葬新风尚,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殡葬改革的一系列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对我区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提出如下方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缆,以《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和《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高等级公路沿线新(扩)建公(坟)墓清理整顿的意见》为依据,结合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立足我区实际,全面推进我区殡葬改革,推动全区村级公益性公墓的规划建设,实现管理规范、节约土地、美化环境的目的,树立健康、文明、节俭的殡葬新风尚。

二、选点原则。

村级公墓选点要本着实事求是、为民办事、村民满意、不违背殡葬管理有关规定的原则,原则上一个村只选一个公墓点,没有条件的村可以与其他村实行合建,公墓选址要避开交通主干道、远离水源和风景名胜区。各乡、镇、办事处协调处理好村民组与村民组之间或村与村之间的土地权属以及利益问题,确保不影响骨灰的安葬。

(一)加强领导。

区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村级公墓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督促,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工作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指定专人负责,确保规划、建设在12月份完成,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加大管理力度,确保我市骨灰入墓率达到100%。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12月份前完成工作任务。各责任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区民政局负责督促、指导乡、镇、办事处进行村级公墓的选点、规划和建设,检查骨灰入墓情况和安葬情况。

乡、镇、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选点规划,协调处理土地权属利益等问题,避免因土地问题而影响规划建设和骨灰安葬纠纷等问题,完善公墓报批手续。负责规范化公墓的施工建设。

区林业局负责进行绿化指导,提供树苗和技术指导,协助乡、镇、办事处进行公墓选点等有关工作。

区国土资源局协助乡、镇、办事处进行公墓选点等有关工作。

(二)建设规划。

公墓规划建设完工后,该村死亡人员火化后必须按照规定集中安葬在公墓内,不得随意乱葬,规划建设过程中可边建边使用。每个公墓的墓区规划和建设分期分批进行。今后凡涉及到各种原因的迁坟,必须按照现行规定的标准(即:骨灰入公墓的标准)迁入村级公益性公墓。

(三)公墓规划内容。

1、边界线。公墓的边界线按占地面积栽桩界定,画红线明确公墓范围,在规划图上标明边界线。规范建设的公墓墓区修围墙遮拦。

2、等高线。可根据具体地形而定,等高线之间水平距离为2.8-3.6m。

3、墓穴位置、墓穴间距、墓穴占地面积。墓穴位置集中在等高线内,墓穴之间距离为1m,墓穴占地面积为1平方米。

4、绿化区域。墓穴四周,等高线上均为绿化区域,树木采用塔柏、常青树,树高1m左右。

5、墓区通道。墓区设置通道,宽度为1m。

1、墓穴平台高度为1-1.2m,宽度为2.8-3.6m,平台墙体厚为0.5m,可用空心水泥砖砌,也可就地取石材而建,以节约为主,平台墙面平整。

2、墓穴占地面积为1平方米,墓体高度为0.8m,墓碑高度为1m,宽度0.6m。墓位可用红砖堆造,表面贴白色磁砖,也可用符合规格的墓坟石。

3、墓穴间距为1m,墓穴与后壁墙壁距离为0.5m。

4、墓区通道宽度为1m,视具体情况建成平路或梯道,可用空心砖或就地取石材而建。

5、墓区绿化以塔柏或常青树为主,树高为1m左右,辅以种草进行绿化,每层台阶里墙靠墙植树绿化,株距为1m,也可在台阶墙上种植藤蔓植物绿化,墓穴之间植树1株,墓穴前面可配以种花草绿化。

6、墓区边界围墙高度1.5m,厚度0.3m。

7、有条件的乡镇或村可以把墓型统一建好,没有条件的至少将放置骨灰盒的位置按墓穴占地面积、墓穴间距建好,或者将墓穴安葬位置植树标示固定好。

以村级投入为主,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安排落实公墓建设专项资金。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动员群众投工投劳、出钱出力。将发改、林业、民政等部门与项目建设方面的资金和公墓建设结合起来,充分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乡镇建设的口号

龙华东道建设工程对开平区发展意义重大,是区重点项目、开平区城市建设的“一号工程”,更是我镇当前征收搬迁工作的重中之重。该项目西起缸窑路,过我镇上村、马路村、四街村,至东外环线,道路全长3.2公里,开平境内全长2.6公里,涉及征收搬迁我镇(上村、四街、马路村)民宅和厂院99户(其中民宅72户,厂院27户)。

截至今日,我镇涉及的99户征收搬迁任务(含27个厂院),已完成协议签订94户,占总任务的95%,剩余5户。目前,我镇已完成住宅腾空80户,并已积极协调供水、供电部门,对已腾空房屋进行断水、断电,已完成拆迁清墟招投标工作。下一步我镇会针对剩余拆迁分别研究工作方案,力争尽快达成补偿协议.

截至目前,我镇共需发放各项补偿款5069万元(民宅:2757万元,大院:2312万元)。

2、西八里总部基地一期建设:

总部基地一期项目评估调查范围主要是规划西十路以西,规划南八道以南、规划西八路以东、南九道以北部分区域,总占地面积约381亩,土地权属为西八里村占地约380亩。总部基地西八里片,前期评估大院108户,自20xx年6月26日入户做工作至今已有92户大院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剩余16处大院现正积极做工作。今年春进行二次打点定位,签订协议养殖院的清墟工作现已接近尾声。

3、四街小区及周边区域危旧房屋改造项目:四街平改项目共涉及四街村住宅648户,先期平改125户。已完成入户调查摸底统计和民意调查工作,民意调查支持率为98.1%。目前,已初步制定补偿安置方案,下一步将积极协商开发商、城建局、四街村委会相关负责人,做好相关工作,加快平改进程。20xx年涉及四街医院北18户,已经有16户签订的协议。其中一户等待法院判决结果签订协议。下半年将对剩余医院东片及南片涉及的94户展开工作。

4、五六街城中村、政府周边改造及几条主要道路拆迁扫尾工作:

五六街城中村改造共涉及551户,其中五、六街的协议签订工作已全部完成。今年计划开槽建设返迁楼18栋、1210套,其中3栋已开工建设(返迁楼9号楼已开槽动工,29、37号楼正在外装)。政府周边改造工程返迁楼正在进行地基浇筑,下步准备做防水。荣盛道底商分房工作已经进入分房准备阶段。东城路南延已完成协议签订工作并拆除完毕。中兴道东通已经顺利完成,现已经通车,为老百姓出行提供方便。

5、北环路北移:

该工程涉及我镇马家沟、二街及赵庄3个村。其中占马家沟村土地17.6亩(国有土地5.4亩),共有四块林地,均已签订协议且补偿款发放到位。二街共占地29亩,8家均已签订土地流转协议。赵庄村占地65亩,包括1个大院(另有1个地石井,手续不全已填平),1座灰窑已签订协议,193具尸首已完成迁坟。目前,马家沟、二街段均已将地表清理完毕;赵庄剩余韩瑞忠矾土矿井,未达成协议。

6、东湖野生动物园:

北至规划中的北环西道,南达建华东道,东至环城路(东环),西至缸窑路。共占用我镇三街等5个行政村土地1185.6793亩(含前期已征国有土地329.3582亩)拆迁工作已经全部结束,待9月10日开园迎客.

7、五街二次平改、三街、西工房平改及东山片区平改。

五街二次平改涉及中街及北街民宅138户,三街48户。西工房38户,以上住户已经完成了摸底调查工作及平面图的绘制。下一步工作主要是研究制定相应的补偿方案,加快此项工作的进程。东山片区平改涉及我镇马路村52户,三街东新房38户,已完成摸底调查工作。

8、二期路及东城路南延:。

二期路及东城路南延建设工程已基本完成。近期准备发放以上两个工程涉及到的.各村的租地款。

9、一街棚户区二期工程。

一街棚户区二期工程已经开始入户做工作,签订协议户补偿款已发放到位。

10、南五道。

南五道工作共涉及我镇土地91.412亩,涉及到我镇中八里村11.306亩,丰山村23.37亩,东八里村17.772亩,大岔道村16.196亩,石家庄村19.176亩.拆迁补偿工作已全部结束,现已通车.

11、住友西路北延。

住友西路北延工作共涉及我镇土地134.351亩,沿线有大岔道村39.537亩,东八里村68.325亩,聂各庄1.581亩,石榴河3.317亩(国有)。拆迁工作已经全部结束,现已通车。

12、二环路及唐古快速路。

二环路工作共涉及我镇土地275.3145亩,其中涉及东帅甲村78.3315亩,西帅甲村0.201亩,欢套村25.6395亩,后屯村171.1425亩。共286户。东帅甲村共涉及农户170户,涉及大院3户,已全部签订协议;西帅甲涉及大院1户0.201亩,已签订协议;欢套村共涉及农户9户,口粮田面积0.5802亩,承包地面积16.7626亩,已签订协议,加油站1户,9.62亩(国有土地,未签订协议),土地部分经宏大房地产评估公司进行市场评估。每亩价格为85万,共计8168500元,现正积极与被拆迁户接触,预计本底前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屯村共涉及农户106户,口粮田面积81.38亩,承包地面积4.13亩,已全部签订协议。后屯段厂企大院7户,已经全部签订协议。目前吴利顺、吴利海、吴利河大院已签订补偿协议。中拓爆破公司拆迁工作已基本达成一致,已签订补偿协议。赵祥林地已完成两次评估,已经签订补偿协议。后屯段7户民宅,我镇工作人员结合村两委成员对其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进行深入摸底,准备利用各种社会关系,尽快突破工作,瓦解被拆迁户的堡垒思想,争取尽快全部签订协议。后屯段迁坟工作已全面开展,迁坟公告已大面积张贴并组织召开了迁坟动员会,对搬迁户所提出的提供土地用于安置等问题与村两委会结合并拿出了相应方案,截至目前所涉及的48座坟已完成迁坟工作。欢套段瑞达加油站已经签订协议。

存在的问题:

二环路工作截至到目前,突出存在的问题基本集中在后屯段。其中,后屯村涉及到7户民宅,问题比较突出。具体情况如下:户主们统一口径,拒绝让我镇工作人员进门入户,并提出三条主要条件,一是要求重新评估不能接受20xx年的评估报告,二是补偿价格要求参考龙华道拆迁补偿标准,三是对重置房屋选址不满,认为重置地点是老河套边,土质松软,不适合进行房屋建筑。综上是近期在二环路开展工作的总结,希望各位领导给予支持和帮助,特别是在补偿款落实上,希望有关领导能尽快协调补偿款落实到位,以便我们给已经签订协议的群众发放资金,更加有利的开展后续工作。

唐古快速路共涉及我镇土地62.9985亩,其中口粮田29.227亩,承包地28.37亩,已签署协议土地面积29.227亩。所有工作已经全部结束。

20xx年下年主要是围绕龙华道、总部基地一期项目、四街平改、五街二次平改、北环路北移、一街棚户区二期工程、东山片区平改等工作继续展开。争取尽快取得突破。

公墓建设申请书

在暑假里,我读了《查理九世》吸血鬼公墓这本书,书中写的是dodo冒险队去冒险的故事。贾士、墨多多、查理九世、尧婷婷、虎鲨还有扶幽一起去看望艾斯,来到艾斯家,只见到管家和名叫苏菲的小女孩,没有见到艾斯,他们决定把艾斯找回来。

在路上,他们遇到重重难关,但都没有难倒dodo冒险队,最终找到了艾斯。贾士说:艾斯。卡玛利拉有七个哥哥姐姐,每一个长得都异常俊美,见过他们的少男少女无不着迷。可是,这几个哥哥姐姐从来不和其他人打交道,也从来没人见过他们吃过任何东西,他们总是喜欢在夜晚出现,只喜欢阴暗的角落。对其他人来讲他们是一个谜,一个令人无法自拔、想要解开的谜!曾经有男生女生向他们家族表白,但是很快的,那些男生女生就变得越来越消瘦,越来越苍白,越来越痴狂。更奇怪的是,他们的脖子上都围着一条血红色的围巾,就算上游泳课也不肯脱下来。直到有一天,老师强行解开那些红围巾,这才发现下面有两个细小的洞――就像是被动物要过一样,大家这才知道,原来艾斯家族是吸血鬼,所以在学校里大家离艾斯都很远。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什么事都要有始有终,坚持到底。

乡镇建设的口号

我市乡镇卫生院17所,卫生系统现有医疗机构总共27个,在职人员557人,其中卫技人员441人。固定资产3555万元,业务用房面积32424平方米,专用设备总值978万元,其中万元以上设备154万元。年诊疗人次34万人次,收治病人15673万人次,业务总收入4398万元,约占全市的21.7%。

二、主要存在问题及困难。

(一)基础设施差:主要体现在医疗用房严重不足和医疗设备陈旧简陋。由于历年来卫生事业经费投入不足,卫生院底子薄,无法投入更多的资金搞基础设施建设和及时更新医疗设备,致使部份卫生院业务用房严重不足,医疗设备陈旧简陋,乡镇卫生院平均专业设备总值不足60万元,其中万元以上专业设备不足10万元。河?、石望、马水等卫生院至今仍未能配备如b超、心电图、血球计数仪、尿十项分析仪、洗胃机等最基本的医疗设备。陂面、河口、永宁卫生院的检验室只能开展三大常规检验,大部分医疗设备都已陈旧过期。全市17所卫生院中仍有5所未配备救护车。医疗用房严重不足,河?卫生院、马水卫生院只有750平方米,石望卫生院只有800平方米,双滘卫生院1300平方米,永宁卫生院1342平方米,松柏卫生院1480平方米,已不能适应医疗业务发展的需求。更需指出的是全市卫生院至今仍有1万多平方米危房,约占业务用房30。

(二)队伍人员结构不合理,整体素质低。据统计,441名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中,本科学历5人,占1.1;大专85人,占19.27;中专179人,占40.5;高中及高中以下人员172人,占39。从职称上看,高级职称5人,中级职称71人,初级职称361人,分别占卫技人员人数的1.1,15.8和79.5,边远山区及镇域经济较差的卫生院情况更令人堪忧,河口、马水、永宁、双滘、石望、河?等卫生院卫技队伍中最高职称只有医师(初级职称),放射、检验科目大部分人员都是无学历的“半路出家人”。中高级卫医技人员缺乏,医疗质量难以保证,很难吸引更多的病人就诊。

(三)业务发展不平衡,由于卫生院卫技队伍结构差别很大,卫生院之间业务发展极不平衡。目前,春湾、合水、潭水、八甲、三甲、双滘、圭岗、岗美、松柏等9所卫生院可靠本院技术力量独立开展普外、骨科、剖腹产手术及内科危重症病人诊治,永宁、河口卫生院只能开展简单的普外手术(如疝气、阑尾炎、胃穿孔修补手术),其余6所卫生院仅靠本院医疗技术力量不能独立开展普外手术。另外,由于近年来忽略了卫生院中医药队伍建设,目前本市只有春湾、合水、潭水三间卫生院能开展中医医疗业务。xx年全市乡镇卫生院业务收入超过300万元的有春湾、合水、潭水、岗美、八甲等5所卫生院,200-299万元有圭岗、松柏、三甲等3所卫生院,100-199万元有附城、双滘、河口、永宁等4所卫生院。年收入低于100万元的有陂面、石望、马水、春城等5所卫生院。各卫生院年业务收入的`不平衡加重了卫技人才队伍的结构差异,进一步加大了不同卫生院之间的医务人员的收入和待遇差异,造成“恶性循环”。

(四)部分卫生院管理水平不高,管理机制滞后,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据调查,我市卫生院院长都是从临床医务人员选拔出来,未接受管理知识培训,不熟悉管理工作,缺乏经营理念和办法,难以调动职工积极性,导致部份卫生院管理紊乱,甚至有跨执业范围的现象,存在很大的医疗安全隐患。

三、几点建议:

(一)采取各种办法,稳定农村卫技人员队伍,提高队伍素质。

1、采取倾斜政策,政府每年拨出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的业务培训,培养技术带头人。

2、严格卫技人员准入制度,临床医生进入镇级卫生院原则上要大专以上学历,可采取考试考核办法招聘大专以上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3、加强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培训,立足本市二级医疗机构,充分发挥市人民医院、中医院的龙头作用,实行定向多层次培训,切实提高农村卫技人员业务水平,推进整体素质提高。

(二)强化政府责任,加大对乡镇卫生院建设的投入。乡镇卫生院建设,应适应现在农村经济的发展,适应农民医疗卫生的需求,不应该是医院每所齐头并进的建设,而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农民医疗卫生需求和承受能力,并顾及周边医疗卫生资源状况,分别重点地区和一般地区,确定侧重项目,配套项目,或完善其功能,或调整其功能,或侧重强化其某方面功能,以提高乡镇卫生院乃至整个农村卫生工作的功能。

1、把握“两基”方向。卫生院的功能是基本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不能把卫生院办成医院。

2、适应小城镇发展,办好中心卫生院(一个地区的医疗、防保、卫生管理的枢纽)。

3、规范化建设一般乡镇卫生院(功能相对完善,能满足本乡基本医疗需求)。

市财政应量力而行,每年拨出专项资金用于1至2个中心卫生院重点建设和1至2个落后卫生院的危房改造和基本医疗设施配套。保证其开展基本卫生工作、卫生执法监督和农村基本医疗服务所需的基本设施和条件,形成今后农民就医的层次格局:小伤小病在乡村,较大伤痛在中心城镇,重伤大病到县城(市)。(三)进一步推进中医药强市工作,巩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试点先进市的成果。乡镇卫生院尽快建立、恢复、健全中医药服务功能,让简、验、便、廉的中医适宜技术进农村。

(四)积极推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增强卫生院活力。

1、认真选聘好卫生院院长,重视对其岗前、岗位培训,落实其人事、分配、业务等管理自主权。2、加强对卫生院长的管理和监督,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不称职者予以解聘。

3、采取激励机制,使卫生院人员收入与技术水平、服务态度、劳动贡献挂钩,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机制。

公墓建设申请书

区人民政府:。

随着城南新区开发和东山观音寺建设速度加快,位于我镇戴家和东山公益性公墓周边大量土地已被征用,目前戴家公墓占地面积35亩,建有中高低档墓穴5544座,已使用4996座;东山公墓占地面积30亩,建有中高低档墓穴800座,已使用710座。根据区域规划和城市发展,戴家和东山两处不宜扩大公墓建设规模,今后还可能拆迁遗址建设,且现有公益性公墓接近饱和。

参照我镇每年新增死亡人数600人左右,再加上未来城市人口不断扩增,按照规划建设需要,急需建设占地500亩左右公益性公墓,才能解决日渐突出的无处安葬的矛盾。为维护社会稳定,加快殡葬改革步伐,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本着合理规划、优化布局、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的原则,恳请区政府重新选址建设我镇公益性公墓。

妥否,请批示。

公墓建设申请书

县委、县政府:

近年来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乡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但公墓建设仍然是个空白,公墓应该是城市建设的组成部分,在一定意义上象征着现代城市的文明程度,它的缺失会带来一些不和谐影响,特别是在我县全民招商、大上项目的环境下,由于公墓建设的.滞后带来的问题日益显现。首先,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墓地零散地分布在县城规划区内的各个区域,致使项目建设无法避开墓地,受可葬土地资源紧缺的影响,有的墓地需重复搬迁,浪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增加了城市及项目建设的成本。甚至有的坟地无地可搬迁,造成坟主漫天要价,延期了工程,更有甚者使项目搁臵。第二,由于县城区不断向外延伸拓展,城区土地已被大量征用,并且有扩展趋势,城区居民将面临失去自有土地的事实,出现逝者无地可葬的尴尬局面。

为此,我县建设公墓势在必行,本着合理规划、优化布局、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的原则,项目拟选址以北xxx米、以西xxx米,占地1000亩(南北长1000米、东西宽660米)。

妥否,请批示。

县民政局。

二〇xx年二月二十五日。

公墓建设申请书

莆田市民政局:。

仙游县游洋镇桥光村位于游洋镇北部,距集镇6.8公里,人口1368人,由于地处偏僻,交通不便,殡改工作难度较大,为了做好殡改工作管理,加强堵疏结合,经镇村多方筹资,投入资金60多万元,在游洋镇桥光村牛藤埯征地20亩,拟建设公墓100个,至目前已建设50个,已投入资金40多万元,由于镇村财力困难,自筹资金只有28万元,尚缺资金12万元,特请求贵局给予拨款补助资金10万元。

乡镇建设的口号

加强法治镇教育的形式多样性,以党委、政府各阶段中心工作为核心,适时开展法治镇创建活动宣传,并注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使法治镇创建工作有所突破和创新。在法治镇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使得灾后重建工作顺利开展。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法治镇创建活动落到实处。

两年来,全镇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加强党委对法治镇创建活动工作的领导。党委、政府成立了开展法治镇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讨论通过了xx年开展法治镇创建活动工作目标任务,并以什委发[xx]6号《关于开展法治镇创建活动的意见》以及什委发[xx]7号《什地镇开展法制镇创建活动方案》下发全镇各单位、各部门贯彻实施。镇法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查职能作用,各村(居)、各部门按照法治创建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加强领导,把法治镇创建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实行领导负责制和绩效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具体工作人员,确保法治镇创建活动工作在村(居)、各部门真正落到实处。普法和创建工作经费保障落实到位。

二、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推进六进”为载体,全面推进法治镇创建活动进程。

(一)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我镇围绕灾后重建各项工作,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以及涉灾政策的学习宣传,举办“建设平安什地,构建和谐社会,加快什地灾后重建”、“3.15”消费者权益法宣传活动、“6.26”禁毒宣传日、《国土资源法》法律知识咨询等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法治镇创建活动。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镇司法所牵头在场镇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充分利用场镇广播、村(居)广播作为普法宣传阵地,司法所提供法律法规、规章、法律咨询,拓展了法律宣传的社会覆盖面,增强了时效性。

(二)党政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我们重点在机关干部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将领导干部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对象,坚持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不断创新学法形式,增强学法用法的效果。

(三)公务员学法主题明确,重点突出。树立法治镇观念,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认真抓好公务员学业法用法工作,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公共执法能力。通过法制讲座、集中培训、年度普法考试、年终考核等加强公务员行政许可法、廉政建设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培养公务员有权必有责、有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法纪观念。

(四)抓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强化辖区学校法制教育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抓好在校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并将法律基本知识列入政治课、思想品种课考试内容。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继续充分发挥兼职法制副校长、青少年社会事务工作者和志愿者、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工作格局。同时由法律工作煮在校中小学生上法律课,使广大青少年受到生动法制教育,收到良好效果,从而逐步建立健全“校园、家庭、社会、政法”四位一体的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网络。

(五)社区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充分借助各社区中的可利用资源,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在社区中开展法制宣传栏,开设“为您服务”、“法律快讯”、“以案释法”等各种专题的法律专栏,向社区居民、青少年宣传一般性的法律常识,定期到社区开展法律咨询,通过一系列的法制宣传使他们能懂得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社区居民的法制观念,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加强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灾后重建大量外来民工前来我镇务工,由于外来民工文化程度普遍偏低,法律素质较低,,流动性大又分散,因此对流动人口普法教育难度较大。我镇积极与各相关部门配合,司法所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与他们生活、工作相关联的法律、法规,联合派出所、劳动保障所、各村(居)治保会等相关单位举办流动人口、出租户专场法制宣传活动,努力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把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的普法教育工作列为综合治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长效管理。近两年共为民工调解各类纠纷达700余起,帮助讨回300余万元。

三、深化依法治理,推进法治镇建设。

(一)加强法治镇建设,努力提升全镇法治化管理水平。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镇主题,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按照“条块结合、适当分权、便于执法、讲求实效”的原则,理顺行政管理体制,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严格制裁违法行为,保护合法行为,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促进行政权利规范运行。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受理、审查工作,促进复议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复议办案保护,努力提高办案质量。进一步严格依法行政考核,重点把是否依法决策、是否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是否依法实施行政管理、是否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职责、是否依法处理社会矛盾和纠纷等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二)坚持以人为本,满足民生法律需求。政府行政机关进一步转变职能,创新管理方式,增强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与良性互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司法所要准确把握和了解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努力建设符合司法实际和司法规律、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的司法制度、工作机制,继续实行并不断完善司法为民措施。确保最大限度地保证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解决。

(三)进一步推进法治镇建设,全面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积极开展依法行政、依法执业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依法规范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行政机关、公共事业部门的行政行为和经营服务行为,切实推进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加强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建设,完善村民自治,加强村级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建设和村(居)工作队伍建设,依法保障村(居)民的民主权益,增强村(居)民委员会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方面的作用。广泛开展“平安什地”创建活动,健全群防群治组织,维护村(居)治安秩序。继续稳步推进“民主法治村(居)”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居)”创建活动。按照“社区自治组织健全、自治制度完善、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民主决策制度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民主监督机制运行良好、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深入、村(居)法律服务体系健全、村(居)基层社会安定稳定、村(居)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标准,逐步把村(居)委会建设成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司法所在加强人民调解、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启动工作,成立什地镇社区矫正领导小组,社区矫正人员培训以及全镇社区矫正对象摸排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推进矫正试点工作顺利启动开展;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开展大调解,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四、扎实开展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一)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全镇广大公民通过认真学习宪法等基本法律以及与自身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越来越多的人能够依靠法律解决各类矛盾,形成了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行使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良好习惯,也推动了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同时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增强了依法纳税、依法尽社会义务的自觉性,也增强了民主意识和监督意识。

(二)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理论水平明显提高,国家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得到加强,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能力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坚持带头学法用法,积极参加各类法制讲座、普法考试,并做到依法决策。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主动征询各方面意见。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政务公开等一系列监督制约机制,推动了行政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三)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稳步推进。继续稳步推进“民主法治村(居)”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居)”创建活动。按照“村(居)自治组织健全、自治制度完善、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民主决策制度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民主监督机制运行良好、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深入、村(居)法律服务体系健全、村(居)基层社会安定稳定、村(居)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标准,逐步把村(居)委会建设成村(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五、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今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项工作任务得到深入全面贯彻落实,全民的法律素质不断加强,依法行政的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安定稳定,经济持续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

1、普法工作发展不够平衡,个别单位对普法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普法教育工作抓得不够紧,致使普法工作措施不够到位,一定程度上存在走过场的现象。

2、少数单位在学法用法、法治实践上下功夫不够,虽然工作也在做,但是没有与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不配套,有脱节现象,影响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

3、普法工作点多面广,工作量大,普法工作人员少、任务重,难免有时候顾此失彼,特别是对于如何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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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建设的口号

1、打造美好乡村,共建幸福家园!

2、大力倡导文明新风尚,构筑和谐美好新农村!

3、全党动员,全民参与,共建美好乡村!

4、建设美好乡村,打造和谐建设!

5、村村优美、家家富裕、处处和谐、人人幸福!

6、村庄有规划、环境美如画、产业特色化、生活传佳话!

7、人人出力,户户参与,打造整洁秀丽美好乡村!

8、改善农村环境,提升农民素质,促进农业发展!

9、美丽村落是我家,农村不比城里差!

10、培育新农民,发展新产业,建设新村镇,构建新机制,树立新风尚!

11、热爱美好家园,创造美好生活,建设美好乡村!

12、着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塑造农村新风貌!

13、用自己的双手把世代居住生活的家园建设得更加美丽富饶!

14、同心同德建设美好乡村,群策群力共创秀美建设!

15、热爱美好家园,创造美好生活,建设美好乡村!

16、心要净化,屋要亮化,路要硬化,山要绿化,村要美化。

17、培育新人才,建设新农村。

18、招商引资引智,利国利民利己。

19、共建诚信保和,营造投资福地。

20、优化投资环境,打造城镇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