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保障方案(汇总5篇)

时间:2023-09-27 20:46:41 作者:雨中梧 方案 供热保障方案(汇总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方案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方案。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供热保障方案篇一

(一)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全市统筹、部门联动、县市主责、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明晰扶持政策,鼓励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广泛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建设。

(二)安全保障,清洁为先。统筹全市优势资源,优化设施布局,加快建设完备的管网设施保障体系,提高煤层气、电力和其他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比重。

(三)因地制宜,统筹兼顾。按照“集中供热为主、以气代煤为先、以电代煤为辅”的思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统筹实施。在供热管网已覆盖的区域,居民取暖必须接入集中供热;在热源充足但还未实现集中供热的区域加快集中供热管网延伸,优先发展集中供热;在供热管网无法覆盖的其他区域,加快燃气管道延伸,积极推广以气代煤改造方式;在供热、供气管网均无法到达的区域,可考虑采用电采暖技术进行补充。

(四)先易后难,有序推进。综合考量区域优势条件,对于已开展清洁取暖且具备优势热源、气源的地区要先行启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实施难度大的要抓紧完善基础条件,按时完成任务。

20xx年10月底前,全市完成10万户居民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其中泽州县完成3万户,高平市、阳城县各完成2万户,城区、陵川县、沁水县各完成1万户,全市年减少生活燃煤42万吨。全面加快城市“禁煤区”建设,到20xx年底,市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100%,各县城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0%以上。

(一)清洁集中供热

清洁集中供热是指以热电联供、工业余热、燃气锅炉、空气源(地源)热泵、可再生能源锅炉为热源进行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单纯实施集中供热的方式不属于清洁集中供热。

在市区和县城建成区、重点乡镇等供热基础条件较好的区域,拥有清洁热源的工业聚集区,以及有工业余热的地区,优先发展集中供热。

(二)“以气代煤”供热改造

依托我市煤层气优势资源,进一步发挥自20xx年以来开展的煤层气利用普及工程(气化晋城)效益,鼓励对煤层气抽采地、输气管道沿线、输气站周边和已实现炊事用气的居民实施“以气代煤”供热改造。

(三)“以电代煤”供热改造

20xx年拟对泽州县、高平市、阳城县、沁水县、陵川县共12个乡(镇)19个村实施“以电代煤”供热改造。

(一)市财政设立晋城市清洁取暖改造工作专项资金,用于推进全市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对按期完成清洁集中供热、“以气代煤”供热、“以电代煤”供热改造的县(市、区),市政府按照每户6500元的标准进行配套,配套资金可用于管网建设、设备采购、配套设施建设以及设施运行等,由各县(市、区)政府统筹使用。

对取暖运行费,各县(市、区)要尽可能对接市场,控制在居民可接受的范围内。确需补贴运行费用的,县(市、区)政府可提出补贴意见,由市、县两级政府按照1:1的比例分担,补贴年份暂定为20xx、20xx两年。

(二)对于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公益单位集体用户设施改造费用由市、县两级政府按照1:1的比例分担。

(三)市政府对“以电代煤”供热改造中配套电网工程给予30%的补贴,其余费用由国网晋城供电公司承担。

各县(市、区)政府是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推动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积极筹措改造资金,除企业和居民承担的费用外,不足部分要全额补齐,同时还要负责清洁取暖改造中青赔、占地、拆迁等工作及相关费用。为保证取暖效果,要鼓励引导居民对保温效果较差的房屋实施门窗、外墙保温节能改造。所有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农村严禁各种形式的煤炭散烧,打造“无燃煤村”,并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逐步划入“禁煤区”范围,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有效改善。

市环保局负责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的综合协调、政策指导、信息联络、督促落实等;负责清洁取暖替代区域内的燃煤小锅炉淘汰;负责城市(县城)“禁煤区”建设。

市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市区及周边居民集中供热,消除供热盲区;负责改造现有热电联产、大型集中供热站等设施,优化供热管网布局,持续提高全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负责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步放开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权;负责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居民房屋保温节能改造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全市冬季清洁取暖“煤改气”工程,制定全市“煤改气”总体方案,并协调供气企业保障气源。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优惠气价。

市经信委负责全市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工程,制定全市“煤改电”总体方案,协调电力部门做好电网扩容改造工作。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优惠电价。

市财政局负责及时筹措和拨付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专项资金,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并监督使用。

市国土局负责协调落实变电站、储气设施等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市质监局负责指导做好各类采暖设备的质量监督工作。

市审计局负责对清洁取暖改造工程投入资金进行跟踪审计。

(一)摸底调研,落实政策(6月xx日—6月30日)

各县(市、区)要结合辖区管网建设、气源供应、电网配套等情况,进一步明确改造用户数量、改造面积,完成管网建设和居民改造费用等前期调研和投资测算工作;确定煤改气、煤改电实施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市政府出台全市清洁取暖改造工作财政支持政策及实施办法。

(二)制定方案,认真实施(7月1日—10月xx日)

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市政府下达的改造任务计划,制定本地区具体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启动清洁取暖改造工程,按照时间进度表要求,合理安排进度,科学组织施工,按期完成改造任务。

(三)全面完成,综合评估(10月xx日—10月31日)

各县(市、区)要在20xx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市政府将对各县(市、区)冬季清洁取暖改造情况进行抽查,综合评估改造效果,并进行全面总结。积极推广典型改造经验,通报表彰和奖励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为下一步实施全市散煤供暖全部“销号”和清洁替代提供良好示范。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武宏文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杨勤荣、副市长张利锋、王宏微为副组长,市发改、经信、财政、环保、住建、国土、质监、审计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晋城市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担当,主动作为,全力推动清洁取暖工作有序进行。各县(市、区)政府作为清洁取暖改造的责任主体,要结合本地实际,成立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清洁取暖工作领导组,迅速制定具体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各项工作。

(二)加快工作进度。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定详细的落实方案,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市直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抓紧制定具体推进方案,协调配合各县(市、区)政府推进工程建设,确保如期完成改造任务。

(三)加强协调调度。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要定期盘点总结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向市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领导组进行报告。市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领导组将建立周例会制度,每周调度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的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清洁取暖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四)强化考核监督。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持续加强对清洁取暖改造工程实施及运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措施不力、进度迟缓、不能按期完成任务且实现清洁取暖区域内仍然存在燃煤供暖行为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将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对各级各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行“一票否决”。

供热保障方案篇二

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及我市《关于规范供热建设管理提高供热服务质量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今冬我市城区供热工作,提高供热服务质量,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2、燃煤储备充足,供热保障能力强;

3、稳妥推进热源企业直供到户,集中供热普及率显著提升;

4、凡是安装热计量表并具备运行条件的小区,全部实施供热计量并按计量收费;

5、逐步推行取暖费由银行代收代缴制度;

6、各供热企业缴纳供热质量保证金,并实行末位淘汰制。

7、各供热企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供热企业运行事故率控制在2‰以下,故障报修处理及时率100%。供热效果能够满足居民需求,居民投诉率力争控制在3%以内,用户投诉处结率100%。

(一)及早谋划,做好供热前的准备工作。

1、贯彻落实好《山东省供热条例》及我市《关于规范供热建设管理提高供热服务质量的暂行办法》。各供热企业要组织好对《山东省供热条例》、《关于规范供热建设管理提高供热服务质量的暂行办法》的深入学习,使相关人员全面掌握《条例》、《办法》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切实落实执行《条例》、《办法》的相关要求。

2、做好供热工作的全面检查、检修等工作。各供热企业必须在10月31日前将供热设备保养维护情况以及安全、消防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上个采暖期的低温区、故障频发区以及群众投诉较多的换热站、老旧小区集中供热管道锈蚀、渗漏等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回访和检查,进行彻底排查整改,消除故障,以进一步提高供热质量;对人员到岗、值班安排、通讯联络、运行记录、安全防范等工作进行再检查;要通过召开冬季供热动员会议、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开展服务承诺等方式,进行供热工作全面动员,营造一切为了冬季供热的浓厚氛围,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要落实供热值班制度,严格岗位纪律,确保安全、稳定供热。

3、做好燃料储备工作。各热源企业要尽早动手,统筹安排资金,尽早落实煤源,合理制定购储煤计划,做好燃煤储备工作,确保煤炭储备量不得少于30天的日最大耗煤量,并及时填报《全省城市供热用煤购储情况调度表》。各供热企业要按照上个采暖期月最大用汽量,预付蒸汽费,以保障煤炭储备。

4、健全完善应急机制和预警机制。各热源企业、供热企业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故障处置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抢险队伍并组织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做到反应迅速、处理及时;要认真制定和落实应对极端性天气的供热应急预案,出现极端寒冷天气,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要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统一调度技术力量、物资储备等,提高整体保障能力;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完善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

1、健全完善供热日报制度。正式供热一周内,各供热企业要将所管辖小区每小时的蒸汽或热水流量、压力、温度、已供小区、未供小区等信息于每天9时和17时,报市政局供热管理办公室。对供热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协调处理。遇有重要事件和突发情况,要按规定及时上报。要组织好维修人员和供热人员及时、高效解决发生的供热问题,处理好群众投诉,尽快稳定所辖小区的供热秩序,同时注意适当提高居民室内温度,使供热有一个好的.开端。

2、各供热企业要与用户签订《供用热合同书》,保证供热温度达标,并严格信诺践行。要强化服务意识,完善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供热企业应当实行标准化管理和规范化服务,向社会公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办事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和服务电话;要坚持24小时值班服务,主动接受用户和社会监督,接到用户诉求后2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处置,工作人员上门服务时,应佩戴统一标志,文明服务;要继续落实用户投诉专人办理制,居民投诉按时处结率要达到100%;要加强用热知识宣传,引导用户科学合理用热,增强节约意识;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化解排除涉热矛盾纠纷,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若供热小区发生群体上访事件,供热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及时到达现场,确保问题快速解决,对处置涉热问题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企业、单位,将按照《山东省供热条例》和诸城市《关于规范供热建设管理提高供热服务质量的暂行办法》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三)多措并举,强化对供热企业的监管

1、实行取暖费统一收缴。取暖费的缴纳由银行代收,专户存储。所有供暖企业需到诸城农商银行开设取暖费收缴专用账户,居民就近到诸城农商行各分支营业网点缴纳取暖费,各供热企业不得私自收取用户的取暖费。若发现热力公司未给用户出具统一凭证或有住户反映热力公司私自收取居民取暖费,将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2、缴纳供热服务质量保证金。供热企业于11月xx日前,将收取的取暖费按总额10%的比例交纳供热服务质量保证金。未足额交纳供热服务质量保证金的供热企业,热源企业不予开闸。供热服务质量保证金在财政部门专户存储,分户立账,市政与财政部门共同管理,主要用于供热质量监管、居户室内温度不达标退费等事宜,采暖期结束后xx日内将剩余资金退还供热企业。

(四)全力推进供热计量工作。

具备供热计量条件的居住小区必须实现按用热量收费。各供热企业做好供热计量设施的检修、维护工作,做好供热期间热计量设施巡查、检查工作,在11月xx日及3月16日各抄表一次,在采暖期内每周抄表一次,并将抄表记录按规定报市政局供热管理办公室。今冬继续实行局领导班子包靠,科室人员分片包干,确保供热计量工作稳步推进。对分户计量的用户未按照用热量收费的,供热企业要按本年度城区平均退费额的1.1倍对热用户进行退费;对拒不实行热计量的供热企业,将按《山东省供热条例》规定予以吊销供热经营许可证。

(一)严格落实供热工作责任制。将冬季集中供热确定为“一把手”工程,局里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调度协调相关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人员包靠热力公司,并对该包靠范围供热负责到底;各供热公司经理要全力靠上,并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做到任务具体,责任明确。

(二)做好工作人员的岗前培训。凡供热设备设施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岗前培训,无合格职业资格及培训不合格人员严禁上岗操作;各换热站点要按操作规范要求配足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从人员素质上保障服务质量和水平。要对全体员工进行服务意识、服务观念、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教育,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三)加强监管考核,建立供热企业末位淘汰机制。供热办不定期开展供暖检查,密切监控城区内的供热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处理存在的供热安全隐患,确保供热安全运行。严格按照《诸城市供热企业监管考核办法》对各供热企业进行考核量化,考核结果通过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实行供热企业末位淘汰,依据规定取消其供热经营许可,清除出供热市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确保我市供暖事业的有序、良性健康发展。

供热保障方案篇三

为解决供热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问题,着力提升全市供热能力和水平,根据《石家庄市20xx-2015年供热提质升级实施方案》要求,20xx年重点实施“三大提升”工程,继续推进“两大改革”,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是提升热源保障能力。按照“调整供热能源结构,禁止原煤热源、控制燃气热源,充分利用废热资源,使用其他清洁能源作为补充”的原则,全面加快热源建设,大力推进废热利用和其他清洁能源开发,力争用三年时间构建起市区及周边县(市)废热利用集中供暖管网体系,形成6个主力热源(西柏坡电厂、上安电厂、裕华电厂、鹿华电厂、大良村电厂、循环经济化工基地),1个市内互联管网,n个热力公司的6+1+n的供热格局。

今年,重点完成西郊供热燃气调峰备用锅炉、裕华热电厂高背压改造;新增供热需求优先考虑采用裕华热电技改增能、污水源热泵项目、诺奇水煤浆、天燃气、电采暖等清洁能源供热;在三环附近建设调峰炉,确保新增供热能力20xx万平方米,保证实现市区供热应供尽供。同时,检修热电二厂、热电三厂等所有热源点老旧设施,消除故障隐患,保障安全运行。

二是提升热网输送效能。完成鹿华、裕华供热管网联网工程;对老旧一次管网检修或更新;一次热网安装智能设施,初步实现全市热网管理智能化。对100个老旧居民小区进行二次网、户内串改并改造,提高老旧小区供热效果。

三是提升供热管理水平。落实供热企业一管到户,推进热计量改革,理顺供热价格体系,完善《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配套管理办法,理顺市、区、部门、企业以及基层组织之间的管理职能,初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企业负责、层级明晰、分工明确、调度科学、管理有力的管理体制。

(一)供热管理体制改革

一是明确政府管理职责。按照属地管理、辖区负责的原则,实行市、区、街道(乡)三级网格化管理。市级供热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供热规划、政策的制定、供热价格的调整、热源热网建设的协调以及各供热企业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等。市内各区供热办负责区域热源建设初步审批、老旧小区改造、监督管理协调等工作。街道、乡镇明确专职供热管理负责人,主要负责交换站、二级网运行情况的管理与监督、协助热费收缴以及供热纠纷的协调等。

二是规范供热企业行为和服务标准,强力推进一管到户管理模式。按照住建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规定,市供热办同所有供热企业签订供热特许经营合同,以合同的形式规范供热行为和供热服务标准。对老旧小区二次网、交换站进行改造升级,落实一管到户(两种方式:优先考虑由现有供热企业接管、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责任分工:市建设局和各区政府负责,各供热企业配合)

(二)供热运行机制改革

一是调整供热价格体系。新参加集中供热小区的二次管网、热交换站、楼内公共供热管道建设,由有资质的供热企业来做,并且一管到户,实行计量收费。研究调整供热价格,同时解决热交换站运行费用、二次管网维修资金不足问题。

(责任分工:市物价局、财政局负责,市建设局配合)

二是实施成本监审。对所有供热企业进行成本监审,每个采暖季结束后2个月内完成成本监审,3个月内供热补贴落实到位。

(责任分工:市财政局牵头,市发改委、审计局、物价局、建设局配合)

三是完善考核机制。20xx年5月底前制定供热服务考核办法,供热服务质量与财政补贴挂钩,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

(责任分工:市建设局、各区政府负责)

四是统筹全市各县市供热情况,掌握指导各县(市)供热工作。

(责任分工:市建设局负责)

(三)供热工程方面

一是锅炉置换工程。全部完成锅炉置换工作。5月底前将市区剩余的9台分散燃采暖煤锅炉拆除置换,并完成锅炉置换工程的决算工作。

(责任分工:锅炉拆除由市建设局牵头,各区负责;锅炉置换由各区政府和产权单位负责;纯居民锅炉决算由市财政局、建设局负责)

二是热源建设工程。加快部署上安电厂、西柏坡电厂废热入市工程各项前期工作,尽早开工建设。推进裕华热电厂技改项目,增加其供热能力。20xx年新增供热需求通过鹿华、裕华电厂技改扩能、三友污水供热管网扩建、电供热、天然气、煤粉锅炉等供热方式解决。

(责任分工:市建设局各区政府牵头,市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土地局、财政局等单位配合,各供热企业配合)

三是检修供热设施。所有热源、热网设备冬病夏治,确保供热设备检修保养到位。

(责任分工:各供热企业负责)

四是二次管网和户内串改并改造。20xx年9月底前完成100个老旧小区的户内供热管网串改并、供热二次管网、换热站更新改造,解决老旧小区供热不达标问题。户内改造费用由居民承担;热交换站、二次管网、楼内公共部分由市财政、区财政、供热企业按照4∶3∶3比例承担。由供热企业负责实施其供热区域内的改造任务,改造完成后由供热企业一管到户。

(责任分工:市建设局牵头,各区政府负责,各供热企业具体实施)

五是实施管网联通。20xx年10月底前完成鹿华与裕华的管网联通。

(责任分工:石家庄华电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六是推进计量改革。20xx年9月底前完成64万平方米的既有建筑热计量改造任务,并确保按计量进行收费。推进新建建筑热计量设施安装和实行热计量收费,20xx年底前,住宅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达到市区住宅集中供热面积的40%以上。

(责任分工:市建设局牵头,各供热公司负责)

七是建设管控平台。20xx年10月底前建成市、区供热智能管理指挥中心,完成供热企业一次管网智能设施安装,进一步完善户内温度监测采集远程传输体系安装,实现热源、热网及换热站运行状态和户内温度的实时监测和科学调度。

(责任分工:指挥中心建设由市、区政府负责;一次网智能设施和温度采集体系安装由各供热公司负责)

八是热二南厂区、热三替代。推动废热替代热二南厂区、热三改造工程及其相应“汽改水”工程。

(责任分工:市建设局牵头,各区政府和市规划局配合,供热公司负责)

九是在热源厂新建燃煤、石灰石、粉煤灰等物料存放场地,存储量应满足在实施大气应急预警时不低于3天的用量。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牵头,建设局配合,热源厂负责)

一是锅炉置换工程。已在20xx年锅炉拆改中列支。

二是热源建设工程。上安电厂废热入市工程、裕华电厂高背压改造及三友管网完善工程投资由企业自筹。市内区域调峰供热站投资由企业自筹。

三是检修供热设施。所有热源、热网设备“冬病夏治”,确保供热设备检修保养到位。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政府适当财政补贴。

四是改造二次管网。20xx年9月底前完成100个老旧小区户内供热管网串改并及供热二次管网和换热站更新改造,解决老旧小区供热不达标问题。市财政、区财政、企业按4∶3∶3比例出资建设。

五是实施管网联通。20xx年10月底前完成鹿华与裕华的管网联通。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六是推进计量改革。20xx年9月底前完成64万平方米的既有建筑热计量改造任务,并确保按计量进行收费。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

七是建设管控平台。20xx年10月底前建成市、区供热智能管理指挥中心,完成市内供热一次管网智能设施安装,进一步完善户内温度监测采集远程传输体系安装,实现热源、热网及换热站运行状态和户内温度的实时监测和科学调度。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政府适当补贴。

(一)强化工作责任。市内五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正定新区管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各供热企业要将各自承担的任务进行细化梳理,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市政府督查室和供热提质升级指挥部要定期对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评比考核,对工作进展快、效果好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拖沓、进展缓慢的给予通报批评。

(二)健全保障机制。建立供热应急资金,用于供热应急工程。建立应急处理机制,落实供热事故抢修抢险人员、设备和物资,加强事故应急演练,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故。

(三)加强协调联动。供热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需要各级、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市规划、城管、园林、发改、环保、土地、电力等部门在办理规划、破路和绿化移植等手续时,要本着特事特办、全力支持原的则,从速审批、尽快办理。

供热保障方案篇四

20xx年冬季,为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预防和杜绝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冬季正常供暖,特制定冬季取暖应急预案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教学楼燃气锅炉取暖

1、根据本校情况,提前做好冬季取暖计划,并准备好充足的资金。

2、认真做好供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检修好取暖设备。

3、各班要认真执行冬季防火取暖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带班领导和当值教师对所有教室和取暖锅炉定期进行防火、防电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天放学时要做好班级取暖安全检查。

5、值人员要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责,每天要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巡视制度,做好当天的防火、防盗和用电、用水安全工作。

6、值日人员发现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并报告带班领导或主要领导。

7、供暖期间要加强管理,增强责任意识,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理,确保冬季取暖安全和不发生安全事故。

8、加强值班制度,加强巡视和检查,排除事故的隐患,确保师生安全,确保师生温暖过冬。

9、要通过校务会、校会、班会对师生进行安全防火、安全用电、预防煤气中毒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10、当取暖锅炉出现问题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及时修复,以保证正常供暖。

供热保障方案篇五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保障百姓温暖过冬、减少大气污染为立足点,加大燃煤小锅炉取缔力度,采取"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并则并"的原则,尽可能的利用清洁能源。以"保民生、保稳定"为工作目标,牢固树立"民生政府、民本政府"理念,为了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的具体体现,按照供热企业为主、政府推动,通过供热企业、居民用户、行政管理部门和社会各界互动,全面提高供热质量和服务水平,将温暖送到百姓家中、送到百姓心里。

(一)确保用户室温24小时达到18摄氏度以上,力争达到舒适温度,不让一户居民挨冻。

(二)及时受理、解决各类供热故障和问题,力争群众满意率达100%。

20xx年12月中旬至20xx年4月15日。

(一)以民生为本,稳妥推进燃煤小锅炉取缔工作。

坚持清洁替代、安全发展,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并则并"的原则快速推进燃煤小锅炉取缔任务的完成。抓紧处理好并网燃煤小锅炉的收尾工作,要以民生为本,稳妥处理好管网对接,利用更合理的技术手段连接好管网,严禁出现停热、停供现象发生。各相关"煤改气、改电"单位,清洁能源储备要充足、要有足够的电力负荷,切实保障改造区域的正常供热,确保不让一户居民挨冻。

(二)严格供热质量和服务质量标准。

供热企业要保证供水、回水温度,热电联产、区域锅炉要采取连续供热方式,利用清洁能源"煤改气、改电"的要延长供热时间,供热期内热用户室内温度必须达到法定标准,并不断提高舒适温度覆盖比例。科学调配区域热能,杜绝冷热不均问题。进一步完善供热投诉受理值班、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投诉受理服务机制,公布投诉受理电话,强化企业内部服务质量管理检查和配套奖惩机制落实,确保供热质量、服务质量达标。

(三)保证供热生产安全稳定运行。

认真汲取各类事故教训,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严肃落实责任,防微堵漏,将生产经营隐患和运营风险降至最低。结合实际调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建、充实应急抢险队伍,检修应急抢险设备,落实应急措施,保证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及时、得当、有效。供热设施发生故障的,供热企业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各县(市)供热管理部门。

(四)依法规范市场经营行为。

供热企业结合实际,及时与热用户签订供用热合同,明确供热、用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结合收费工作,及时发现、处理窃热、损害供热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开展正面宣传报道,引导各类用户依法、规范用热,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一)落实供热企业运行及储煤周报告制度。

各县(市)供热管理部门、市直各供热企业每周上报企业运行及存储煤情况,各县(市)政府每周对各供热企业上报数据进行分析,及时查找处理存在问题,将隐患遏制在萌芽状态。

(二)建立弃供锅炉接管机制。

各县(市)政府建立供热弃供接管机制,委托具备实力的供热企业依法接管弃供分散小锅炉供热运行,对擅自停业、歇业、弃管的,组织其他供热单位临时接管,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人代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政府主导搭建应急抢修平台。

在全面建立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定期组织各供热企业应急抢险实战演练的基础上,各县(市)政府要依托供热企业实力雄厚的.技术、人员和设备,实行政府直接指挥,1小时内可集结抢险队伍、抢险机械设备,保证应对各类供热突发事件需要。对发生事故未能及时处理,导致居民用户发生冻害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做好清洁能源供热热源应急储备。

各县(市)政府根据供热季供热保障工作实际需要,多渠道多方位做好本地区清洁能源供热能力的储备;对存在供热缺口的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电供热等供热方式,不能满足清洁取暖需求的,要储备应急热源确保民生供热需求。

(五)开展"温暖之冬"保障活动。

各县(市)政府要开展保供热、保稳定"温暖之冬"保障活动,主导加大对各供热企业的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让问题过夜;元旦前集中开展一次"访民问暖"专项活动,通过供热管理部门、供热企业进社区、入户走访、开展宣传咨询等方式,认真听取意见,重点解决好"供不上"和"供不好"等突出问题。

为加强此项工作领导,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郑君桥副市长

副组长:谢北寒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员单位:各县(市)政府、市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信访局、新闻传媒集团、市供热协会。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局供热燃气管理办公室

主任:谢北寒(兼)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主任:周伟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各县(市)政府要建立组织机构直接领导、综合协调,组织专人负责对各供热企业的供热质量和服务质量检查监测。对当前这项事关人民群众冷暖和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工程,各成员单位必须切实加强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实现百分之百达标。

(二)提倡奉献,保障民生。供热企业作为行业主体,要站在保民生、保稳定和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的高度,勇于奉献,切实承担起公益事业企业责任,积极履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义务,严格按方案要求,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切实提高供热质量和服务质量。深入挖潜增效,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克服燃煤价格上涨、气温低等不利因素,做好供热保障工作。

(三)强化管理,严肃追责。各县(市)供热管理部门要加大巡查、督查力度,防止供热工作出现供热不达标、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出问题,要及时迅速严肃查处,认真跟踪督办,对违法违规供热企业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对相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并进行公开通报。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加大活动宣传力度,树立供热工作先进典型;对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解决不及时等问题,供热企业主要领导要在媒体上说明情况,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批评监督。

(五)做好上报工作,认真抓好落实。各县(市)供热管理部门针对各项工作安排落实情况,按照时间结点及时上报市供热燃气管理办公室。周报告制度务于每周五11时前上报、"访民问暖"活动务于12月27日前上报。届时市供热燃气管理办公室组织检查组对各县(市)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将按照规定给予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