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应急供电保障方案 供热保障应急预案模板

时间:2023-06-01 20:37:09 作者:曹czj 方案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供热保障应急预案篇一

1.1现状及风险分析

我县主城区共有集中供热企业4家,集中供热热源4个,总供热能力700万㎡。热电联产热源1个,是涿鹿华达热力有限公司。区域锅炉房热源三个,分别是张家口荣庆热力股份有限公司、涿鹿县轩辕城市供热有限公司、涿鹿县金鸿燃气有限公司。截至目前,集中供热面积达到650万㎡,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8%以上,覆盖居民5.2万户。

目前,主城区集中供热由张家口荣庆热力股份有限公司、涿鹿县轩辕城市供热有限公司、涿鹿华达热力有限公司、涿鹿县金鸿燃气有限公司4家企业共同承担。

1.2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具体指挥下,各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供热突发事件的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善后恢复等。

(2)属地管理。各乡(镇)政府组织制定本级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辖区内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对受影响区域内热用户的政策宣传、解释和安抚工作。

(3)分工负责。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以主管部门为主,各部门、各单位依据职责积极配合,确保快速反应,迅速开展应急处置、紧急救援、善后处理工作。

(4)资源共享。供热突发事件抢险救援工作需要调动抢险队伍、材料、车辆、工器具等相关物资和人员时,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可以按照程序调用供热应急抢险队伍、相关物资设备和人员。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张家口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及《河北省供热行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冬季供热生产、运行实际,编制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因供热设备、供热管网及附件故障,水电供应中断影响供热生产运行、供热弃供弃管以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对供热生产运行造成影响,对城市居民生活用热和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等供热事件的应急处置。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涿鹿县冬季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县长李建富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赵小宝担任。

2.2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指挥、处置冬季发生的供热突发事件;对发生的较大以上供热突发事件,及时决策、下达应急指令,指挥、调用社会资源,责成各部门及时开展供热应急处置工作;督促、指导成员单位和供热管理部门及供热单位做好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主持、指导供热主管部门和供热单位开展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工作;协调相关单位,做好驻军及武警部队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3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第一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担任;第二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担任。供热管理办公室负责供热应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工开展供热应急的准备工作;检查各供热单位对供热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具体负责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4成员单位及职责

办公室成员单位包括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供电公司和供热企业等有关部门。

县住建局:负责《涿鹿县冬季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具体组织、指挥及事后分析、总结全县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开展全县供热应急演练、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对农村清洁取暖的供热应急突发事件进行综合协调。

县发改局:负责协调本县供热燃料应急调运,农村清洁煤的保供、配送及政策落实、会议组织、信息处理、应急处置和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处理因发生供热突发事件而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交警部门负责抢修抢险车辆的通行保障以及处置供热突发事件时的交通维护、疏导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做好城市低保户的应急求助工作。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做好重点优抚对象的应急求助工作。

县财政局:今年煤价、气价均高于历史同期价格,供热企业资金缺口大,财政部门负责本采暖季供热资金保障工作,确保供热能够平稳运行。

县市场管理局:负责协调检验检测机构对供热突发事件中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进行鉴定。

县应急管理局:对供热企业生产安全及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县交运局:负责协调供热燃料运输车辆交通保障工作。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协助解决因煤改清洁能源及供热锅炉拆除所引发的供热问题,监管供热锅炉按时完成深度治理,并监管供热企业供热过程中污染物达标排放。

县供电公司:负责供热电力保障,协助处置因供热用电引发的供热问题及电力供应的实物救助。

各乡(镇)政府:负责督导本辖区正常供热;协调解决供、用热纠纷;制定本辖区相应的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进行供热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理、应急救助和善后处理。

2.5供热单位职责

各供热单位应在保障正常供热基础上,结合本企业供热能力和区域供热需求等实际情况,建立应急供热燃料储备,制定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专业的应急抢修抢险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器材;对供热突发事件做到及时报告、快速抢修、尽早恢复。

3.1监测和风险分析

3.1.1信息监测

县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建立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监测预测体系,通过日常巡查、基层单位上报、社会公众投诉等多种渠道收集供热信息。供热主管部门要与各供热企业保持联络畅通,随时了解掌握供热情况和动态。

3.1.2风险分析

出现下列情况时,供热企业(单位)应立即分析判断影响正常供热的可能性,并决定是否需要上报。如需上报,要立即将发生事件时间、地点、性质、可能影响的程度、影响时间以及应对措施报县供热应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置办公室。

(1)因供热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2)因供热燃料出现短缺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3)因供电、供水系统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4)因天气持续低温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5)因其它自然灾害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发生供热突发事件后,供热企业、知情单位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将供热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影响范围等信息即时向供热管理部门或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送。

5.1响应程序

5.1.1发生供热突发事件后,供热单位及事发地乡(镇)政府负责人,应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了解情况、调解矛盾、控制局面,及时向县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同时向有关采暖用户通报供热突发事件情况。

5.1.2乡(镇)政府及相关单位应根据供热突发事件现场情况,启动本区域、本系统的应急预案,指挥协调本区域、本系统的抢修抢险队伍实施抢修抢险和应急救助,尽快恢复供热。

5.1.3现场指挥部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受报单位或部门进行果断处置,需调动有关人员和县级抢修抢险队伍参与处置时,应立即调动。

5.1.4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发生供热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热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热、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热的,实施必要的供热应急救助。

5.2应急结束

供热突发事件处置完毕,供热恢复,次生、衍生灾害和事件影响基本消除后,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特别重大和重大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经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由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较大和一般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县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宣布应急结束。

6.1善后处置

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组织开展供热事故损害核定工作,对事故情况、人员补偿、紧急救助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尽快实施。

6.2事件调查

由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牵头组成供热突发事件调查小组,对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

6.3评估和总结

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冬季供热期结束后,对采暖季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报县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

7.1两级联动协调保障

建立县、乡(镇)两级联动协调机制,对供热隐患进行排查并协调相关工作,确保正常供热。

7.2抢修抢险队伍、物资、器材保障

各供热单位必须组建供热突发事件抢修抢险队伍,建立并完善相关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抢险机动车、安全防护用品、各类抢修设备、监测仪器、移动电源、警示标志以及各种规格的管材、阀门和水暖件等抢修抢险物资器材,具备一定的供热事故自救能力。

建立应急供热燃料政府储备。各供热单位建立供热燃料应急储备。其中供热煤炭应急储备不少于15天用量;遇有恶劣或极端天气预警时,应提前加大应急储备量;加快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建设,逐步提高调峰和应急能力。

7.3.1县发改局积极协调、多方联系洁净煤生产企业,拓宽洁净煤煤源供应渠道。

7.3.2县财政局筹备应急资金,应对极端气候需求量增加、市场价格非正常上涨等情况。

7.3.3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配合政府做好向农户供应兰炭、型煤等洁净煤工作。

7.3.4启动生物质燃料替代清洁煤供应,保障应急需求。

7.3.5考虑电力资源、电网支撑能力等因素,在部分区域应急发放液化气取暖器、电取暖器等分散式采暖器具。

农村气代煤工作要建立三个责任主体,一是中燃公司要全面承担燃气经营过程的安全主体责任;二是乡镇、村两级要承担原地管理的主体责任;三是县住建部门要承担行业督查指导的监管主体责任,以确保用户在安全的前提下温暖过冬。由于气源、气价的市场波动较大,县住建局要协调中燃公司进行气源保障,县财政部门要重新核定政府预算,保障补贴资金。各乡镇要成立农村气代煤安全管理工作专班,加强宣传,保证用户安全使用意识,防范各类问题发生,公安部门要对恶意损害燃气管网行为进行罚戒,应急、消防、公安部门要针对农村气代煤进行安全监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7.4应急救助保障

县政府建立供热应急救助保障体系,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热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热,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热的,实施必要的供热应急救助。

7.5通信联络保障

供热期内,供热单位、县政府及其供热管理部门、县供热应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各成员单位必须保证供热应急体系中有关人员的通信联络畅通。

7.6紧急接管保障

供热单位因客观原因停供弃供的,经协调无效,县政府须对供热单位采取紧急接管措施,以保证正常供热。

县级财政应安排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准备资金,明确应急救助政策,确保本县供热应急措施顺利实施,保障全县正常供热,缓解供、用热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8.1宣教培训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利用新闻媒体、网络、报刊、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供热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

8.2应急演练

县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围绕情景模拟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供热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处置流程演练,提高并保持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应急抢险能力。

9.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涿鹿县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根据本预案,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制定各自的应急预案。

9.2预案更新

根据情况变化和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

9.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供热保障应急预案篇二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减小事故造成的危害,通常会被要求事先编制应急预案。怎样写应急预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供电所的保电应急预案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1编制目的

为了正确、有效地确保供电所供电营业区域内安全可靠供电,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活、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地方电力公司关于加强电网安全运行检修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并结合集团公司其它有关规定制度。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供电所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安全可靠的供电,防止配电网突发事件,处理事故抢修和解决因用电紧张而引起的供需矛盾。

1.4工作原则

1.4.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供电、事故预防和抢修措施,有效地确保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依靠当地政府和各部门之间紧密配合,加强安全用电及电力设施保护的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安全用电意识及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1.4.2统一指挥。供电所保障供电抢修小组统一指挥营业区范围内安全供电、事故抢修和恢复供电工作。

1.4.3保证重点。按照“保证重点区域、重点客户和居民生活用电”的原则,保证人民生活用电及辖区内党政机关、部队、电台、交通枢纽及有重大社会活动场所的可靠用电,避免因停电造成社会不安定现象。因电力供需矛盾,确需拉路限电时,应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拉路”的原则,按照《超电网供电能力限电序位表》和《紧急情况拉路序位表》实施。

2.1保障供电抢修小组

2.1.1供电所成立保障供电抢修小组,组长由所长担任。小组负责组织、安排各项保障供电应急工作,成员包括供电所全体员工。

2.1.2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3)线路专责人:负责区域内高低压设备的运行维护、巡视检查;

4)库管员:按照规范化供电所的`要求及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抢修物资、备品备件,并确保数量满足抢修及应急供电方案的需要。

2.2保障供电抢修小组主要职责

2.2.1贯彻落实县电力局关于保障供电的各项措施,接受电力局保障供电领导小组的领导。

2.2.2及时向电力局汇报营业区域内用电安全情况。

2.2.3负责营业区范围内10kv及0.4线路安全运行、维护和检修管理。

2.2.4负责配电设备的巡视、维护、预防性试验和缺陷管理。

2.2.5负责检查和处理配网事故隐患,处理紧急事件。

2.2.6负责协调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搞好用电检查,指导客户安全用电、节约用电、依法用电,维护正常供电秩序。

2.2.7做好本营业区域内负荷预测工作。

3.1安全供电责任

3.1.1各馈路巡视及安全供电责任落实到人、各台区巡视及安全供电责任按片或行政村落实到人。

3.1.2按照有关规程要求进行设备的巡视、检查、试验、维护和检修,对设备缺陷做好记录,按缺陷等级分类处理。

3.1.3临时停电检修及事故抢修时,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宗旨,严格执行抢修报批制度,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加强间接带作业管理,加强违章作业的处罚力度。

3.1.4负荷预测中发现过负荷的线路或台区应采取措施提前解决。(比如:有条件的可转移负荷等)

3.2电力紧急服务工作内容

3.2.1供电所对外公布电力紧急服务电话,受理供电营业区域内紧急电话报修,24小时为客户提供服务,并及时将报修信息传送给配电抢修人员。加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严禁他人代岗,并做好值班记录。

3.2.2组织抢修队伍、抢修车辆以及抢修工器具,确保及时处理各类供电故障。

3.2.3供电所与县电力局的电力调度通过电话、传真等保护联系,确保通信畅通。

3.2.4配电抢修人员要做到文明服务,方便客户,不得拖延抢修时间。

3.2.5配电抢修人员工作中要做好事故预想,对可能发生的洪水、地震、水灾、风雾灾害等提前准备,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3.3物资和人员保障

3.3.1按照规范化供电所的要求及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抢修物资、备品备件,并确保数量满足抢修及应急供电方案的需要。

3.3.2供电所结合实际情况,调动技术骨干力量,以便保障安全供电和事故抢修时,能及时解决现场技术问题,尽快恢复供电。

4.110kv线路发生停电故障。

4.1.1.馈路发生跳闸、单相接地故障;

4.1.2.馈路发生倒杆、断线事故;

4.1.3配变事故;

4.1.4馈路、支线断路器、隔离开关及避雷器毁坏事故;

4.2低压线路及配电柜发生停电事故;

4.2.1低压线路发生停电事故;

4.2.2配电柜发生事故;

4.2.3低压用户发生停电事故;

5、事件响应及应急保障。

凡发生停电事故、配电设备损坏事故及时向电力局汇报,不得拖延和隐瞒。

5.2事件响应

5.2.1馈路发生跳闸、单相接地停电事故

5)经县电力局主管领导批准,所长统一指挥,专责人、技安员等组成工作班进行抢修。

8)所长向主管领导和调度汇报,组织恢复供电;

5.2.2馈路发生倒杆、断线停电事故

2)供电所所长及值班人员迅速赶往事故地点查看,如发现导线、电缆断

3);经县电力局主管领导批准,所长统一指挥,专责人、技安员等组成工作班成员。

6)所长向主管领导和调度报告工作全部结束,经确认后组织恢复供电;

5.2.3配变事故

2)甘泉县电力局主管领导批准,所长统一指挥,专责人、技安员等组成工作班成员。

4)在变压器台架下设置安全围栏,防止行人靠近;

8)工作负责人向主管领导、科室汇报并组织恢复供电;

5.2.4馈路、支线断路器、隔离开关及避雷器毁坏事故

1)值班人员接到馈路、支线断路器发生故障信息后,应立即报告所长;

6)所长向主管领导和调度汇报,经确认后组织恢复供电;

5.2.5低压线路发生停电事故。

5)工作负责人向主管科室报告工作全部结束,经确认后组织恢复供电;

5.2.6配电柜发生事故

5)工作负责人向主管科

室报告工作全部结束,经确认后恢复供电;

5.2.7低压用户发生停电事故

6.1事故调查

出现停电故障后,应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事故责任等,提出防范措施和事故责任处理意见。

6.2改进措施

事故发生之后,供电所及时分析事故发生、发展的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安全可靠供电的管理水平。

7.1宣传

7.1.1加强安全、可靠供电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各级人员对安全、可靠供电预案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岗位之间的配合,落实各自的责任和任务,保证预案有效实施。

7.1.2加强电力生产、线路安全运行和电力安全知识的科普宣传教育,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7.2培训

7.2.1有针对性地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操作技能的培训和技术比武,对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通过培训真正做到按规程工作。

8.1预案的管理与修订

随着相关法规的修订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供电所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供热保障应急预案篇三

公司在矿区内有1座35kv/6kv变电所,35kv电源来自市供电公司变电所(专线金冶线、备用线金四线),所内安装有1台3150kva的变压器、2台4000kva的变压器,现运行2#3150kva和1#4000kva各1台,在6kv侧并联运行,也可单列运行。该变电所担负公司生活和生产用电。

另外1台4000kva的变压器作为备用。各矿区下井均为6kv双回路,电源一用一备,分别来自该变电所6kv的ⅱ段母线。

(1)矿变电所1#、2#主变及35kv、6kv主供电设备出现故障,金冶线(专供线35kv),出现断线、倒杆、供电设备故障等,可能造成变电所全所失电,致全矿供电中断,影响全公司生产和居民生活,最严重的是不但造成井下一片漆黑,提升系统失效,而且矿井要面临被淹没的危险。

(2)矿区各供电支线6kv侧雷击跳闸、断线、倒杆、设备故障,造成矿各线路停电24小时以上,严重影响社会安定、居民生活及有关单位的生产经营。

(3)重大自然灾害,造成供电专线停电、变电所停电全矿无供电24小时以上,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各单位生产经营,造成社会不安定的。

(1)科学预警:包括“群策群防”和“科学预测”,充分发挥全体职工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把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责任落实到各相关职能部门、个人。各相关职能部门(个人)应定期收集、分析供电综合信息,建立灵敏的预警机制,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预防和化解,争取把供电突发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紧急处置:按照就地就近、及时处置的要求,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时,有义务在第一时间报告相关主管部门,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不得延误。责任部门按应急预案采取紧急处置措施,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按规定上报。

(3)统一指挥:对发生各类突发事件,由指挥部统一指挥和处置,各职能部门、单位的专业小组按照职能范围负责处置突发事件,各相关部门和个人应积极协调配合。

(4)分级负责:在突发事件中,各部门、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及时报告和行动,听从指挥,对分工负责的工作不得推诿回避。

3.1应急组织体系

为应对供电突发事件的决策指挥,成立应急领导指挥部。

总指挥:xxx

副总指挥:xxx

成员:矿业公司安全保卫部、综合部(物资)、调度中心;矿山公司水电公司、医院等组成。

3.2指挥机构职责

3.2.1指挥部职责

⑴接受地方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及集团公司的领导,并落实应急指令。负责对供电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决策指挥和处置。

⑵检查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身及社会财产安全的法律、政策和规定。

⑶督促检查各相关职能部门制订现场处置突发事件方案及有关的应急准备工作。

⑷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应急处置的组织,配备相关的工具装备。

⑸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⑹检查监督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正常生活、生产秩序的工作。

⑺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突发事件的信息。

总指挥职责:

⑴负责指挥应急救援行动。

⑵启动和终止救援抢险命令。

⑶负责组织制定好公司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方案,并督促检查指挥部成员应急救援责任的落实和任务的完成情况。

⑷对应急救援工作出现的重大问题行使决策权。

⑸负责落实上级部门对应急处置的要求。

副总指挥职责:

⑴协助总指挥开展应急工作。

⑵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应急救援工作的落实。

⑶总指挥外出时,按排名先后顺序接替总指挥领导应急救援工作。

3.2.2安装维修队和机电抢修队职责

由水电公司变电所所长任负责人,水电公司安装队、维修队等有关人员组成。

⑴负责供电线路和设备日常的检测和检查,消除隐患;

⑵服从指挥部的命令,执行应急抢险指令;

⑶负责供电系统突发事故后的检测和修复工作,保障供电系统尽快恢复正常。

3.2.3水电公司变电所职责

⑴履行好岗位工作职责,发现突发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

⑵学习贯彻落实好本预案;

⑶组织开展自救;

⑷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和传达执行指挥部的指令。

4.1危险源监控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电力法》和《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等的有关规定,确保供电系统运行稳定。

⑴加强供电系统安全稳定控制装置的技术管理和日常维护、检查工作,确保其整定正确、正常投用,运行可靠。

⑵加强运行人员的专业培训,电工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作业,并做好应对事故预案的完善、学习和演练工作。

⑶高度重视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工作,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发现缺陷和隐患及时处理,异常天气要增加检查次数。

⑷各类安全自动装置能正确动作。

⑸导线各铜铝接头采用铜铝过渡措施。

⑹按规定周期检查配电线路导线连接及线夹。

⑺线路杆塔标志统一规定,做到齐全、正确和醒目。

⑻变压器要有名称和编号标志。装有醒目的“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标志牌;柱上油断路器名称和编号齐全。

⑼变压器油温、油色、油面正常。

⑽变压器、柱上油断路器不得有严重油污或滴油现象,柱上油断路器栓漏周期符合厂家规定。

⑾按照电缆正常运行时的最高允许负荷,允许过负荷电流和过负荷时间控制标准进行允许管理。

⑿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票和操作规程。

⒀建立电缆和预防性试验制度,按规定进行预防性试验,并加强电缆的试验记录管理。

4.2预警行动

指挥部根据接报和预测结果,应进行以下预警:

⑴符合本预案启动条件时,立即发出启动本预案的指令。并通知各相关部门进入预警状态。

⑵指令相关人员采取防范措施,并连续跟踪事态发展。

⑴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一旦获悉供电突发事件警报,应立即向水电公司报告,联系电话:575705、57576、矿内(74、05、716)。

⑵应急处置预案启动后,在指挥部的指挥下,各专业应急小组和相关部门以最快的速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扩大(散),各有关部门、单位应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把影响降到最小。

⑶突发事件处置程序可简单概括为“定性质、早报告、快处置、保安全”四句简语。

6.1相应分级

按事故灾害的危害情况、影响范围和可控性,将应急响应分为三级:

等级描述

ⅰ变电所全所失电,造成全公司供电中断,或造成10万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ⅱ变电所分段失电,或线路出现断杆或倒杆等,造成公司部分地区供电中断,或造成2万-10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

ⅲ供电线路变压器等设备出现故障,造成局部停电,或造成2万元以下的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发生后,单位工段响应ⅲ级,水电公司响应ⅱ级,公司指挥部响应ⅰ级,当事态达到ⅰ级时,如公司应急救援能力不足,短时间内无法修护和恢复,指挥部应向社会求助。

6.2响应程序

⑴突发事故发生后,指挥部根据事故影响范围、可控性和损失情况决定响应级别,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⑵在应急处理的同时,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向集团公司报告。

6.3处置措施

⑴由六合供电公司向矿变电所通报,并通知做好35kv供电电源倒入备用线(35kv金四线)上。

⑵水电公司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并通知矿调做好负荷控制工作。

⑶矿调通知相关单位做好负荷控制和调度。

⑷水电公司组织人员负责对矿各支线负荷的监管。

6.3.2重大自然灾害

因雷击、洪水、地震等造成外部供电系统发生问题,由水电公司组织力量抢修,指挥部根据情况,做好井下备用源启用命令,待自然灾害后自动恢复。

6.3.3矿区各供电支线(6kv)停电故障

⑴由水电公司向矿调通报,并通知单位做好6kv供电电源倒入备用线上。

⑵由水电公司组织力量抢修,矿调做好通知和负荷控制工作。

6.3.4变电所所内35kv、6kv主供电设备出现故障

水电公司组织抢修,矿调做好通知和负荷控制工作。

公司建立科学规划、统一建设、平时分开管理、用时统一调度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各部门要用好救急物资,且及时退库保管,各种应急设备要确保在完好随时可用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