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财政局自查报告(优秀5篇)

时间:2023-09-24 01:14:22 作者:碧墨 工作报告 2023年财政局自查报告(优秀5篇)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掌握报告的写作技巧和方法对于个人和组织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财政局自查报告篇一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收费负担,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皖价检〔20xx〕98号)和池州市物价局《关于开展全市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池价检〔20xx〕121号)文件精神,我局于近期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

我局对本次专项检查高度重视,精心部署,针对性安排检查重点,并确定以国土、环保、住建、市场监管、气象等职能部门为主要检查对象。同时结合实际,对以往检查中存在问题的部门及行业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自定标准收费的;擅自将行政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设立为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并收费的;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取消及免征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强制企业加入社团、接受指定服务的;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利用行政资源强制收取费用的等几个方面。检查之前,我局以通知的形式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争取各单位积极配合,保证了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从检查结果来看,我县涉企收费情况整体良好,各主要涉企收费部门普遍重视收费环节的管理,以往检查中问题较突出的部门收费行为有了很大的改善。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票据填写不够规范。个别单位收费项目不按规范名称填写或收费标准栏空缺等。

(二)收费项目过于笼统。少数单位为了方便,将多个服务项目合并在一起开票,票据上只能看到总的收费金额,导致被收费企业对该项收费的具体项目和标准不清。

(三)减免政策执行不到位。按照池州市相关涉企收费减免政策,对小微企业缓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在检查中发现个别部门未对小微企业执行此项缓收政策,通过调查,在实际操作中小微企业的认定程序比较繁琐,企业普遍选择放弃享受该项政策。

(四)协议签订不规范。按照规定,部分服务性收费应当本着自愿原则,双方要签订协议书。检查中发现个别部门没有和被服务企业签订协议书,或者协议书内容过于笼统。

我局已向存在问题的部门分别提出整改要求,要求相关部门规范票据填写,清晰反映各项收费的项目名称和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涉企收费减免政策;规范签订服务协议书,详细列出服务项目以及收费标准。同时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管和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畅通企业投诉渠道,切实优化涉企收费环境,减轻企业负担。

财政局自查报告篇二

自以来,我局依照县五五普法相关规定,结合《云南省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计划》和(昭财法3号)《市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精神和相关要求,我局切合部门实际开展了普法工作,情况如下:

普法工作从适应大局、适应我县经济角度出发建立健全机构和有相关办事人员。并能够时间推移和相关人员变动随时调整充实。五五普法领导工作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局长,有监督检查、综合、预算、会计等股室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此项工作。

在此五五普法期间,我局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规划和一实施方案。通过具体部署和周密安排,结合县级普法教育和市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在做好日常普法教育工作同时,我们适时开展了有800多人针对全县财会人员和相关领导参加的会计法规知识大赛。

五年来,结合部门实际开展了常规性普法教育和反腐倡廉形势教育学习活动。通过广泛深入的财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县财政干部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了全县财政干部的法律意识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增强了财政干部自觉履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

财政局自查报告篇三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认真扎实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根据《xx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标准》(三政办发〔20xx〕47号)文件的内容,我局就20xx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自查自评,现总结如下:

二是建立机制,规范操作。制定了《xx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xx县财政局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xx县财政局地税局政务公开年度报告制度》、《xx县财政局地税局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xx县财政局地税局保密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此外,工作中紧紧围绕财税工作,按照公开、透明、准确的原则,规范信息和采集,审核和发布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

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和要求,我局主动公开了政府信息和需要发布或更新的信息,并尽最大限度地把财税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对外公布。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本局均未收到及产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但是,对群众任何形式的提问或反馈意见,本局通过设立咨询、监督电话和举报的信箱等形式都认真给予答复。

20xx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正常开展,但与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阶段,本局将继续按照县政府的工作安排,及时梳理信息公开项目,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及时更新公开内容,做好信息维护工作,更好地满足公众的需求,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得到完善,促进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财政局自查报告篇四

我局党组始终把行政执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财政法制建设。一是进一步调整充实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xx市财政局推行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税政条法科。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休抓、层层落实责任、级级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二是拟定年度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并将行政执法工作纳入财政工作目标责任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三是完善目标责任制和管理制度,严格分工负责制。坚持对执法人员资格、行政处罚法律法规依据进行审查,确保执法主体、范围、权限、程序、标准、责任明确规范,做到权到位、责到人。

(一) 行政处罚实施情况

我局把规范行政处罚实施工作与财政监督检查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规范程序,依法检查,从源头上防止滥用行政处罚,促进我局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先后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三公”经费、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政府非税收入票据使用、银行账户清理等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在检查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安徽省财政监督暂行办法》等,按照财政部印发的《财政检查工作规则》,统一使用财政局制订的文书样本,统一下达财政检查通知书,做到财政监督检查有送达回执时间、有收件人签名、检查工作底稿等填写内容记载齐全,并按照一事一稿,整理归档。由于行政处罚程序规范,裁量适度,20xx年以来我局共发生处罚案件34 起,无一起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二) 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

我局在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的同时,切实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先后完善了《xx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xx市财政局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执法制度》、《xx市财政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xx市财政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报告制度》、《xx市财政局行政处罚事前告知制度》、《xx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听证制度》、《xx市财政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等规范行政执法配套制度。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执法行为,保证执法质量。各项制度的贯彻实施,有力地推动了我局行政执法体系的内部建设,提高了财政行政处罚的决策科学化程度和透明度。

(三) 规范处罚裁量权情况

为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根据市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编制职权目录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通知》(铜政办[20xx]83号)文件及会议精神,我局坚持“合法合理、公平公正、具体可行、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原则, 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分别从实施原则和执行标准两个方面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规范。细化不予处罚、从轻处罚、适中处罚、从重处罚及特殊情形,对自由裁量程序进行严格规定。经过细致梳理,圆满完成了市财政局编制职权目录工作,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与其他权力共计90条,并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切实规范我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我局坚持按照“服务—教育—整改—处罚”四步工作法实施行政处罚,确保行政处罚合理合法、过罚相当。

(四) 行政执法队伍情况

为确保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执法队伍。我们始终把提高队伍素质放在首要位置,每年均组织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学习。特别是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定后,我们将重点放在增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上,要求执法人员准确掌握细化的执法标准内容、程序规范和制度要求,确保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求各科室对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制定学习计划,并通过集中学习、个案分析等形式,进一步统一对自由裁量的把握尺度。坚持新录用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考证上岗制度,认真落实《xx市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xx市不良行政执法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记分管理。为全局每位执法人员建立记分档案库,每季度统计通报一次,年终统一汇总并组织内部考评,并将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任务中,加强行政执法考核评议,把执法行为、执法效果和奖惩措施统一起来,促进执法任务的落实和目标的实现。按时完成我局财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培训、申报和换证工作,保证了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均持行政执法证,坚持持证执法,按照规定程序立案、办案和作出行政处罚处理。


通过自查,按照高标准要求,我们也发现自身存在着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二个方面:一是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在自身学习宣传方面,偏重于本部门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对《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学习不够深入。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并根据形势的发展要求和自身工作需要,认真组织开展各类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活动,将《行政处罚法》和部门的法律法规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同步学习、同步宣传、同步培训、同步考核,使执法人员全面准确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

财政局自查报告篇五

20xx年,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在县政府法制办和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县财政工作任务,进一步增强全县财政干部的法律意识,积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理财、依法行政水平,全局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现将一年来行政执法情况总结如下:

完善财政监督检查、处罚的查、审分离和集体研究制度,实行了严格的分工负责制,财政监督股统一制定检查计划,负责下达检查通知,严防重复检查,在执法过程中,实行严格的行政执法责任制。为切实增强财政工作的透明度,在全局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在行政执法处理处罚前,实行告知制度,先行下达告知书,在处理处罚决定书中明确告之复议申请时限和复议机关。

我局切实加强了财政执法的基础工作,在执法中严格遵守《会计法》、《河北省财政处罚处分条例》、《河北省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河北省财政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河北省财政行政执法违法和错案追究制度》。按时完成了财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培训、申报和换证工作,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均持有经县政府法制办年检的行政执法证,坚持持证执法,按照规定程序立案、办案和作出行政处罚处理。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执法行为,保证执法质量。

我局在加强财政执法、维护财经秩序的同时,坚持强化监督机制,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在行政执法中,我们虚心听取财政检查对象单位的意见,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提案及建议,认真执行上级机关的有关决定、决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及建议均在限期内圆满完成。并切实强化内部监督,每年由局纪检组、财政监督股对局机关内部财务单位进行内部审计,对查出的问题不护短,属制度方面的问题,及时完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