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小学疫情防控方案及预案 小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实用5篇)

时间:2023-09-25 20:06:11 作者:纸韵 方案 最新小学疫情防控方案及预案 小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实用5篇)

方案是指为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步骤和措施。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小学疫情防控方案及预案篇一

根据县教育局要求,继续深入做好我校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广大师生能度过一个健康、快乐、安全的`暑假,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我校寒假疫情防控工作预案。

镇中心小学20xx年寒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一)加强信息上报制度,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寒假期间学校继续做好“日报告”、“零报告”工作,自放暑假之日起,教师每天8点前通过工作群,上报个人身体健康情况和外出情况,如有异常及时上报学校。学生每天8点前通过班级群接龙上报个人身体健康情况及外出情况,班主任及时掌握学生动态,有异常情况及时通过工作群上报情况。

(二)严格落实师生请假制度。

因春节期间人口流动性强,考虑到校园疫情防控的特殊性,学校按县教育局要求严格管控师生外出。寒假期间师生无极特殊情况不得出行至xx市域外,原则上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域长途旅行。确需出行xx市域外的师生要及时并提前3天上报学校备案,学校上报到教育局,经教育局同意方可出行。

出行前师生要将出行时间、车次、目的地等信息如实上报学校,师生返回后,要第一时间到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报备,按照社区(村屯)要求做好隔离和核酸检测,并按照县教育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文件执行。如未按规定出行,隐瞒不报,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三)外出师生返校前注意事项。

因特殊原因需出行xx市外的师生,要提前规划好返程时间,确保提前14天返回,返校工作或上课时要超过当地政府、社区要求的隔离期限,以免影响春季正常开学。凡因不及时返回,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参加工作和学习的一切后果自负。

(四)对教师家属及学生家长的防控要求

教师家属及学生家长自xx市域外返回,教师和学生按以下要求落实。

1、在寒假期间,教师家属及学生家长从境外及国内高、中风险地区返回,要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和社区,并按社区要求进行居家或集中隔离,核酸检测合格后,方可自行活动。禁止在隔离期间与教师本人或学生接触。

2、对于教师家属及学生家长从低风险地区返回,需要向学校和社区报告、扫码、测温,按当地乡镇政府、社区要求,不需要隔离情况下,方可自行活动。

(五)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度。

寒假期间,学生健康情况每日要按要求上报班主任,班主任上报政教处。教师健康情况通过学校工作群上报,由各包保领导负责统计。如有师生有外出xx市外的,每日需将体温情况早、晚上报包保领导和班主任,以使学校随时掌握师生健康情况。

(六)严格校园出入管理。

寒假期间,一律严禁校外人员私自进入校园。任何人员需要进入校园,需经带班领导同意,并登记测温后,方可进入。

(七)严禁聚会,做好个人防护

在疫情防控期间,严禁参加人员比较密集的活动,严禁与xx市域外人员接触。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戴好口罩,保持好社交距离,做好个人卫生。

1、全体师生要本着顾全大局、服从大局的角度出发,认真落实好寒假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松懈,全力以赴做好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2、在寒假期间,凡不按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不良影响及后果,责任自负

小学疫情防控方案及预案篇二

“当一方陷入困境时,各方都支持”,来自全国各地医疗机构的专家、医务人员和各行各业的精英纷纷涌向武汉和湖北“武汉,加油”“湖北加油”“来吧,中国”每一句话都回荡在中国大地上。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第一篇:小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最新

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高校、中小学校、托幼机构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要求,逐一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在继续落实“错时、错峰”返校原则基础上,按照“一校一案”的要求,科学制定秋季开学方案,周密安排学生返校报到,安全有序推进秋季开学工作。要提前做好消毒剂、口罩、手套、洗手液等防疫物资储备。严格防范境外疫情输入,目前尚在境外的外籍师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返校、新生不报到。

各地各校要督促指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开学前14天和开学后14天每日连续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并如实上报学校,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逐级上报。教职员工和学生入校时严格进行体温检测,查看行程码、健康码,确保入校人员身体状况健康。各地各校要精准做好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来(返)赣州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健康管理服务,返校前须向学校出示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返校时要在学校所在地进行7天(从入赣开始计算)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者方可入校工作学习;对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人员,到达赣州后立即开展核酸检测,等候期间实施相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检测结果阴性者,可转为学校所在地居家医学隔离观察14天(从入赣开始计算),并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者,方可入校工作学习。

要督促教职员工和学生做好返校途中的个人健康管理,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避免聚集,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如返校途中身体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状应当及时就近就医排查。要重点做好毕业年级学生健康管理的对接工作,毕业年级学生录取前由原所在学校负责监管,录取后由对应的录取学校负责监管,确保所有学生健康管理无盲区、全覆盖。

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赣州市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科学普及健康知识,将新冠肺炎及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等纳入开学第一课内容,持续组织开展“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活动,增强师生的健康意识和健康行为,掌握相应知识和技能,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要重点关注学生视力、心理等问题,为师生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

各地各校要深入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校园内教室、食堂、宿舍等学生重要聚集场所和洗手间、洗漱间的保洁和消毒,室内保持通风换气,对校园内使用的空调系统和公共区域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要开展校园环境卫生大扫除,彻底清除积存杂物、废弃物、卫生死角。落实《赣州市学校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工作实施方案》,做好生活垃圾清理、分类和投放,保持校园整体环境干净、整洁。

各地各校要加强食材采购、存储、加工和销售等环节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要重点排查食堂储存的进口食品和冷链食品,在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阴性且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制作、食用以上食品,食堂在采购、加工食品原料时原则上尽量减少进口及国内有疫情地区的冷冻肉类及海水产品等冷链食品。要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知识培训、健康管理、个人防护等工作。

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做好秋季开学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市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地各校开学准备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疫情防控和学校开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有效整改;对在校园疫情防控和秋季开学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弄虚作假等问题,严肃查处并问责。

各地各校开学后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按照省、市有关要求,严格属地管理原则,适时调整疫情防控措施,既要避免麻痹大意,又要防止过度防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

第二篇:小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最新

第三篇:小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最新

为确保学生身体健康,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现就我校2017年度加强学校卫生及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意见制定了一些措施及方案。

一、工作目标:

1、明确卫生防病的任务和应采取的措施。

2、全面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提高广大师生的疾病预防知识水平和自我保健技能,增强传染病和突发事件报告意识。

3、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长效运行机制。

4、学校应遵循“预防为主,严堵源头为重”的原则,成立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建立防控传染病应急预案,使学校对艾滋病等各类传染病的预防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切实有效地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

二、传染病的防治措施:

1、疫情报告:

一旦发现师生患有传染病或发现有传染病流行时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为及早发现和及时报告疫情做到:(1)切实落实非常期间的晨检制度;(2)班主任每天进行巡视;(3)专人负责学校疫情报告;(4)建立专门的传染病登记本。

2、疫情控制:

一旦发现疫情,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1)协助开展个案和爆发疫情的流行病的调查和采样工作。根据病人的流行病学史、症状、体征和实验室检查结果,找出共同特征。分析病人的分布特征,查找可能引起疾病流行的因素。采集病人的呕吐物、排泄物、血液和水、食物等标本。

(2)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配合医疗卫生部门做好对传染病患者进行隔离医疗,对病人的呕吐物、排泄物及被污染的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处理;开展对传染病接触者的医学观察。

(3)根据控制疫情需要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预防性服药或疫苗应急接种。

(4)发生疫情重大流行时,执行政府依法做出的停课决定。

3、预防措施:

(1)把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计划,有专人负责,并列入工作考核。

(2)开展对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的防病知识教育,开设健康教育课,使学生掌握有关预防传染病的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3)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改善卫生设施,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和饮水卫生,防止病从口入。

(4)根据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预防接种程序,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4、艾滋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1)运用多形式、多渠道开展防控艾滋病教育。通过专题讲座、播放多媒体教学片;通过课堂教育如在体育与健康教育等各学科教育中有机渗透相关知识,使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工作做到经常化、多样化,并始终贯穿整个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反复强化,深入人心,确保遏止与防治艾滋病计划贯彻、落实,并得到有效防控。

(2)利用年内各个世界卫生日、卫生宣传日等活动,开展丰富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如开展板块展览、知识竞赛、社区服务等活动,广泛开展预防艾滋病的有益健康教育活动,寓教于乐。

(3)学校图书馆、阅览室等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健康知识教育丛书,供学生阅读。

(4)要将学校教育与家庭、社区教育有机结合,通过学生参与社区综合实践活动,把相关知识传递给家庭以及社区其他成员,从而带动社区预防传染病健康教育工作的蓬勃开展。

第四篇:小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最新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疫情向校园蔓延,确保全院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海南省委省政府、海南省教育厅等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要求,学院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护好“一校人”,特制定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工作预案。随海南防控疫情状况变化,学院将适时提前两周更新该预案。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根据我院具体情况,学院暂定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由2020年2月17日延迟至2020年3月2日,学生返校报到时间为2020年2月29日-3月1日。非湖北籍教师返校报到时间为2020年2月24日,湖北籍教师返校报到时间为2020年2月28日,按照海南省教育厅琼字[2020]4号文件要求,学院设置好校园防护隔离区,除大部分在教师家中及宿舍自我隔离外,学院按上级要求做好相关返校师生专门隔离的准备工作。

为保证延期开学时段学院行政与党团工学等“组织系统”及“教学系统”有序运行,各部门、各系部应充分利用“线上办公”,保证随时随地“干部不断线”、“师生有联系”、“干群有联络”、“工作有着落”,通过各类网络平台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开学延期但教学不延期”,“停课但不停教、不停学”;确保春季学期教学质量不因延期开学而缩水,并切实做好延期开学期间全院学生(特别是湖北武汉籍学生)的学业安排工作;确保延期开学期间,师生虽“不进校园但学校就在我身边”,学院各项组织系统运行通畅。

(一)理论教学部分,围绕课程大纲,充分利用教育部推荐的全国和地方在线教育平台和学习资源,开展线上教学、辅导及答疑,次数及时间不低于学院原既定课表次数及时间;
(二)实践教学部分适当推迟或调整。2018、2019级各专业开设课程的实践学时调整至学院正式开学后再予以执行。暂停其他所有实验、实习、实训、实践等教学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三)各系部暂停顶岗实习和跟岗实习等活动,对目前已在外实习、暂时无法撤回的学生,要协调实习单位切实做好学生安全防护工作,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和防护教育。
(四)任课教师根据课程大纲中的考核评价办法及时进行调整,合理设置疫情防控期间的教学评价方式;
(五)针对湖北籍疫区学生开展学业指导;
(六)2019-2020秋季学期期末考试缓考、补考时间将顺延至本学期正式开学后2周内完成。
(具体教学组织管理方案另行通知)

(一)分类做好统计和跟踪排查工作,建好学生出入数据库;
(二)学生处、院团委联动公共基础教学部及心理老师提供及时有效的心理援助和咨询服务,协助做好湖北学生开展“1对1”服务指导工作;
(三)组织开展线上活动,如线上班会、线上青年学堂等活动。

(一)成立院系两级延期开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各项工作;
(二)全体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返校,按照学院的统一安排及要求开展各项学习活动;
(三)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各系部、各部门依据本预案制定本单位的各类工作预案。各系部总体行政工作方案由系部负责人统筹并统一报送院长办公室(杨丽娜);各系部教学工作方案报送教务处(赵树敏);各党团工作由党总支(副)书记统筹,党务工作方案报送院组织部(易湘泽);团委、学工工作同时报送学生处、院团委(王强);
(四)已列入防疫常规工作和默认程序的工作按要求正常执行。

(一)2020届毕业生工作安排将视全国疫情防控情况及时调整,原则上不延迟本届毕业生的毕业时间,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本方案仅适用于本次疫情发展需要延期开学时段的工作应急部署。本预案自学院正式发布之日起执行,期间如根据疫情发展形势,上级主管部门另有新规,学院将相机调整预案,直至疫情防控结束。


小学疫情防控方案及预案篇三

为了科学、有效、及时控制和应对我区高考期间可能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治疗,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维护高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规范性,确保我区高考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一、防控原则

以人为本、积极预防;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快速反应;冷静应对,有效控制;科学规范、依法处置。

二、制定依据

《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重新修订和印发〈关于在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其间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等。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高中学校或高考考点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文中所指“高考期间”即20__年6月7日至6月8日。

四、组织保障

(一)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在区、区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成立防城港市防城区普通高考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简称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防城区卫健局疾控基卫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设技术指导小组、信息小组、驻点工作小组、消杀小组、后勤保障小组。

(二)主要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处置高考期间在各高中学校或考点出现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突发事件。

2、建立疫情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和值班制度,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高中学校或考点负责人为责任报告人。高考期间,责任报告人和相关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值班电话必须畅通,坚持领报告制度。

3、加强部门联动,开展联防联控,取得专业支持和技术保障,及时妥善处置解决问题。

五、事件分级

本预案所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突发事件分为三个等级。

(一)一级事件:考试期间,多个考点或同一考点多个考场有考生或考务人员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或疑似症状。

(二)二级事件:考试期间,同一考场内有考生或考务人员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或疑似症状。

(三)三级事件:考试前,高中学校或考点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或疑似病例。

六、处置预案

(一)一级事件处置预案

高考期间,多个考点或同一考点多个考场有考生或考务人员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或疑似症状:

1、考点主考在第一时间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向上级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考点应在区疾控中心的协助下,先采取切实有效的临时措施,对涉事考场或考点、有关人员进行隔离,防止疫情扩散,同时做好试卷安全_,待上级应急领导小组对事件发展情况作出判断和评估,提出处置意见后进行妥善处置。

3、对于涉事考点或考场中止的考试工作,根据我区本年度高考试题命制情况,待报上级教育部门后按教育部门的方案进行处置,包括是否考试延时、重新安排考试等。如涉事考点或考场不宜继续进行考试的,经上级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可启用备用考场或备用考点。启用备用场特别是备用考点时,应急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应相互配合做好考生的转移工作,并对考试的各项相关工作进行无缝衔接,严防试卷泄密,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4、由应急领导小组指定专业人员对涉事考场或考点、有关人员所到场所(如教室、宿舍、食堂),以及使用过的物品等进行消毒。考点应配合应急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管控和发热者管理,对已排查出的考点或发病师生所属学校内的密切接触者一律进行隔离观察。出现发热的师生由专人专车送到辖区内发热门诊就诊。

(二)二级事件处置预案:

高考期间,同一考场内有考生或考务人员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或疑似症状时:

1、考点主考在第一时间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向上级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考点应在区疾控中心的协助下,先采取切实有效的临时措施,对涉事考场、有关人员进行隔离,防止疫情扩散,同时做好试卷安全_,待上级应急领导小组对事件发展情况作出判断和评估,提出处置意见后进行妥善处置。

3、对于涉事考场中止的考试工作,需报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同意,按照上级相关处置要求执行,包括是否考试延时、重新安排考试等。如涉事考场不宜继续进行考试的,经上级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可启用备用考场。启用备用场时,应急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应相互配合做好考生的转移工作,并对考试的各项相关工作进行无缝衔接,严防试卷泄密,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4、由应急领导小组指定专业人员对涉事考场、有关人员所到场所(如教室、宿舍、食堂),以及使用过的物品等进行消毒。

5、考点应配合应急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管控和发热者管理,对已排查出的考点或发病师生所属学校内的密切接触者一律进行隔离观察。出现发热的师生由专人专车送到当地定点发热门诊就诊。

(三)三级事件包括:

高考前,高中学校或考点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或疑似病例时:

1、高中学校负责人或考点主考在第一时间上报当地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视事件发展情况进行科学研判,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并报上级应急领导小组备案。

2、考生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或疑似病例时,应立即送医治疗。后期可根据考生病情发展及本人意愿,由当地卫生健康、疾控、教育部门评估其是否可参加本年度高考。若可正常参加考试的,可安排在发热考场进行考试。若经治疗病情无好转,经有关部门评估不适合参加考试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所在学校负责做好考生的心理疏导和安抚工作,同时做好家属的接待和解释工作。

3、考务人员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或疑似病例时,应暂停教学或考务工作进行居家观察,其所在学校的教学工作或所在考点的考务工作由其他备用人员接替。

4、由应急领导小组指定专业人员对出现疫情或疑似症状的考生或考务人员所到场所(如教室、宿舍、食堂)以及使用过的物品等进行消毒,确保考场和考务用品清洁、安全,并能正常使用。

5、涉事高中学校或考点应配合应急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管控和发热者管理,对已排查出的考点或发病师生所属学校内的密切接触者一律进行隔离观察。出现发热的师生由专人专车送到当地定点发热门诊就诊。

6、高考前直至结束时,各高中学校或考点应继续加强校园疫情排查,落实疫情防控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校内或考点内疫情持续扩大蔓延,导致原考点或考场不宜继续实施考务工作的,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应急领导小组,由上级应急领导小组视情况直接启用备用考场或备用考点。

七、信息报送和发布

1、信息报送。必须做到迅速、准确、内容客观真实,不得漏报、瞒报、谎报。信息主要内容应包括: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含时间、地点、内容、涉及范围、影响及破坏程度等情况;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事发地应急领导小组采取的措施;社会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事件发展状态、处置和报告时的结果;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2、信息发布与宣传报道。做好疫情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严格执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宣传报道实行归口管理,统一报道口径,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3、舆情引导。要加强网络舆情监测管控,各高中学校、考点要引导师生工正确对待疫情,稳定情绪,防止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维护学校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八、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教育行政部门、各高中学校或考点应建立健全并落实疫情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确保信息报送环节安全顺畅。

(二)物资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保障各高中学校疫情防控物资,各考点学校要切实做好洗手液、手消毒剂、口罩、手套、酒精、消毒液、体温计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确保疫情防控物资“专物专用”。

(三)资金保障。财政部门负责安排疫情防控资金,保证疫情防控所需。

(四)人员保障。公安部门要部署足够力量24小时值守,指导高中学校或考点强化内部安全防范措施,维护良好考务、隔离秩序。卫生健康部门派出医护人员驻点,指导考点体温监测及医疗巡诊工作。疾控机构负责考点疫情防控技术指导。

九、善后与恢复工作

(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转向考务善后工作,以最快速度恢复正常的考务工作秩序中。

(二)对因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或疑似症状,经评估不适合参加考试或延误考试时间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学校考点等应做好考生的安抚工作,稳定其他考生情绪,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的既定口径做好对外解释宣传工作。

(三)对因疫情而致无法使用的考场教室、办公室、报告厅等场所,区疾控中心应做好防疫消杀工作,指定专业人员对考场教室、办公室、报告厅、楼梯、卫生间、洗手池等公共区域及相关考务设备清洁消毒。

(四)应急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疫情应急处置经验教训,对疫情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及相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十、附则

本预案由防城港市防城区普通高考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小学疫情防控方案及预案篇四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11号)要求,进一步指导农村地区科学精准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近期农村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减少人员流动。提倡春节假期非必要不流动,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落实减少人员流动各项措施。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原则上在工作地休假或工作。引导国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区的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县、其他为地级市)人员暂缓来渝返渝。

(二)减少人员聚集。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春节期间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庙会、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严格管理棋牌室、ktv等密闭娱乐场所,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好宗教活动及场所管控要求,从严从紧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居民家庭不举办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宣传和倡导移风易俗,劝导农民群众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活动,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并有防控方案,向属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批,并由村委会负责监督登记参加人员基本信息,督促严格执行防控措施。

(三)加强外来人员管理。2021年1月28日(以抵达目的地时间为准)以前的国内低风险返乡人员,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在做好个人防护基础上自由流动。从1月28日春运开始至3月8日春运结束期间,所有返乡人员(指从外地返回农村地区的人员,包括:1.跨省返乡人员;2.来自市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区县的返乡人员;3.市内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需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包括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凭证或包含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下同)返乡。农村地区指乡镇、涉农街道,具体范围由各区县划定。返乡人员返乡前应告知当地村委会,返乡后在12小时内向村委会报备,由村委会查验其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没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村委会要立即安排,督促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自行前往辖区任意一家有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疾控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做好体温、症状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并在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返乡不满14天的,以实际返乡时间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要求。核酸检测费用自理。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落实责任制,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排查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国内中高风险区来渝返渝人员和入境来渝返渝人员继续按照《关于加强春运期间国内中高风险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的通知》(渝肺炎组疫发〔2021〕4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四)强化宣传教育。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防控措施和法律责任宣传,引导返乡人员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行程,积极配合健康监测,强化村民勤洗手、保持室内通风、封闭场所戴口罩等卫生习惯,增强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就诊和第一时间报告意识。对于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扩散蔓延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一)扩大“应检尽检”范围。在全面落实《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实施方案(第二版)》要求基础上,将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服务中心)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工作人员、农村需排查和协查人员等纳入“应检尽检”范围,每周开展核酸检测。

(二)及时开展样本采集和核酸检测。实行“乡镇采样、区县检测”,乡镇卫生院负责核酸检测样本采集和送检,不具备条件的由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安排机构收集样本和送检,区县医院、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纳入当地应检尽检范围。

(三)加强环境与药品监测。每周对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农贸市场、村民活动室、棋牌室、休闲娱乐室、公共卫生间、养老院、附近机场等公共场所环境开展核酸检测,定期入户开展抽样检测。农村地区药店建立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销售实名登记台账。

(一)可疑患者报告。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在留观患者的同时,1小时内报告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负责采集样本和送检,并协助做好转诊等工作。农村药店发现购买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的患者后2小时内报告乡镇卫生院。

(二)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检测机构接到样本后在12小时内反馈检测结果,阳性结果要立即反馈送样机构和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立即报告市卫生健康委。

(三)感染者网络直报。医疗机构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一)快速响应。乡镇政府、村委会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区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2小时内转运感染者。区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调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工作。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村医要积极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感染来源追踪、涉疫人员管控等工作。

(二)实施自然村封闭管控。对于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自然村和每户家庭立即实施封闭管控,所有居民居家医学观察,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发生疫情持续传播时,以新发现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为中心,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活动轨迹科学划定疫区。

(三)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区县疾控机构要在市疾控中心指导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卫生健康、公安、通信管理部门互相协同,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村医要积极配合,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依据通讯大数据,及时排查疫区流出人员并发出协查通告。同时在市级专家指导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合区县级疾控机构开展疫情溯源调查工作。

(四)密切接触者隔离管理。区县政府要统一设立集中隔离场所,同时要统筹资源,在农村地区设立集中隔离场所。对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原则上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要在12小时内完成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转运。不具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可采取居家医学观察,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核酸检测、体温监测等措施。居家隔离的自然村按照集中隔离场所要求规范管理。

(五)实施全员核酸筛查。要制定农村地区大规模人群采样作战图,周密详细部署采样点设置、采样队伍配备、人员组织、核酸检测力量安排、样本转运等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对发生疫情的自然村或者疫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明确样本采集地点和核酸检测点,有效配置队伍,分区域、分时段有序开展。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

(六)建立信息平台。要建立检测机构、急救中心、疾控机构、公安机关、定点医院、集中隔离场所等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平台,明确部门和机构的职责和工作流程,实时共享核酸检测阳性者信息、活动轨迹大数据信息、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信息和管理状况等信息,统筹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

(七)开展环境消杀。乡镇政府、村委会要对城乡结合部、附近机场、公厕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杀工作。对确诊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并由相关部门处理。

(一)尽早发现可疑患者。各区县要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体诊所发热病人接诊指引,强化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重点关注近期外地返乡人员中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临床症状的患者,加强流行病学史问诊、核酸检测和可疑病例早期识别。

(二)可疑患者转诊。区县定点医院要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要设置发热门诊(或诊室),不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诊所等要备有专门房间,对可疑患者进行隔离。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立即报告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2小时内安排负压救护车将患者转运到定点医院就诊。如没有负压救护车使用普通救护车时,要注意做好司机和医务人员防护。乡镇政府、村委会要协助做好转运服务。

(三)规范治疗。定点医院确诊后要规范转运至片区集中收治医院,市级专家组要进驻指导,按照诊疗方案实施同质化、规范化救治。

(四)严格院感防控。各级医院主要负责人是院感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医院及医共体内所有医疗机构的院感防控工作,开展全员培训,落实标准防护措施。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或其他健康证明。要优化诊疗流程,做好人流、物流管控,减少人员聚集。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不具备上述条件时,在接诊新冠肺炎可疑患者后,要尽快实施环境和设备消杀,防止交叉感染。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院感防控专家,组建若干巡查组,分区包片定期到区县医疗机构开展巡查和指导,要覆盖到区县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和诊所等。区县疾控机构要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疫情发生后的密切接触者隔离和环境消杀工作。

(一)组织领导。各区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保持应急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预防网作用,建立“区县级领导分包乡镇、乡镇干部分包村、村级干部分包户”的三级分包机制,落实乡镇干部、村干部、公安干警、村乡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的“五包一”责任制。发挥医共体、医联体作用,县乡一体落实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的区域防治任务,乡镇一体落实乡镇卫生院的包村任务。健全乡村公共卫生委员会,组织村民做好冬春季和春节疫情防控工作。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工作领导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发挥好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广大农村党员的作用,组织动员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道德理事会、红白理事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广大群众开展群防群控,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二)能力保障。加强区县、乡镇、村三级专业人员样本采集、核酸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环境消杀等技术培训。加强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采样和核酸检测能力建设,确保各区县至少有1家机构具备核酸检测能力,所有乡镇卫生院都要组建核酸采样检测队伍和流行病学调查队伍,核酸采样队伍由乡镇卫生院全体检验人员和50%的临床医护人员组成,流行病学调查队伍由乡镇卫生院50%医务人员组成。各区县政府要统筹辖区内集中隔离房间,在前期做好应对大规模人员隔离需要的基础上,加强农村地区隔离房间的准备工作。集中隔离场所要满足相关标准要求,配备好工作人员和车辆、消毒剂、隔离服等防疫物资。

(三)对口帮扶。市内三级医院已经与区县医院组建医联体的,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监督三级医院加强对区县医院的综合支持,要派出管理、医疗、护理、检测、院感等人员驻点指导,特别是春节期间要加强驻点值班值守。区县医院没有与市内三级医院建立医联体的,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指定三级医院分区县包片,按照划定的责任范围,加强对区县医院的驻点指导。要落实区县级医院分片包干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制度,确保每个乡镇卫生院有不少于1名区县级医院临床技术骨干和1名院感防控人员,通过对口帮扶,提高各区县医疗机构院感防控、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等能力和水平。

(四)物资保障。各区县要细化应急预案,逐级开展多部门参与的培训演练,做好增援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的准备;负责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的经费支持和物资保障,落实疫情发生后区域管控的生产生活保障的准备工作。乡镇政府、村委会要以行政村为单位提前准备防护物资。各地要切实做好农产品供应,满足农村居民生活需求,把粮油、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农产品纳入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范围。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督促各地维护正常市场流通秩序,确保农产品产销顺畅。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科学合理安排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强化农作物田间管理,保障农业生产资料物流畅通,不得随意以防疫为借口拦截农资运输车辆。

(五)督导检查。各区县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提前部署,责任到人,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考核内容。党委农办要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指导农村地区抓好疫情防控、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供给保障工作。各区县要组织开展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工作,将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作为督查的重点内容,督促指导各地排查风险漏洞,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对于工作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严肃问责。

各区县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冬春季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组备案。

小学疫情防控方案及预案篇五

精准掌握疫情动态变化及防控要求,强化师生员工返校管理,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20xx年秋季学期顺利开学。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秀英区20xx年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强(秀英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维(秀英区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分管领导

成员为秀英辖区各中小学校校长、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体卫艺科),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局体卫艺科主任陈梅兼任。

三、开学时间安排

(一)中小学校

9月6日报名注册,9月7日正式开学;
高一年级9月14日正式开学。

(二)中等职业学校

9月10—13日报到,9月14日正式上课。

(三)幼儿园

9月6日报名注册,9月7日正式开学。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人员返校管理。

1.低风险地区师生员工,持健康码“绿码”(可通过码上办事app、省政务大数据公众号、支付宝、椰城市民云等方式进入,下同)返校报到。

2.中风险地区或入琼前7日内有过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持健康码“绿码”和入琼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报到。

3.高风险地区师生员工,暂不返校报到。

4.经批准从境外入琼的师生员工,如经中转国内其他城市入琼的,持入境隔离14天证明、入琼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报到;
如从境外直接入琼的,集中隔离14天,其中第1、13天分别做核酸检测,均呈阴性可返校报到。

5.本人或密切接触的家庭成员为确诊病例、核酸检测阳性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的,暂不返校报到。

6.本人或密切接触的家庭成员曾为确诊病例、核酸检测阳性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持健康码“绿码”及入琼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返校报到。

7.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待治愈且排除新冠肺炎感染的,报学校批准后可返校报到。

8.境内岛外返琼的师生员工,需在开学前提前14天通过健康码教育专区打卡,其中中小学师生员工需提前14天返琼并打卡。

9.对没有返校的师生员工,学校要掌握其健康状况和出行轨迹,建立台账并加强教育指导。

(责任单位:学校、幼儿园)

(二)做好开学前准备

1.保持原有疫情防控体系。区教育局、学校(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关口前移,按照“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等原则,认真落实我区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及时调整完善防控措施,抓紧补足防控短板,确保人员到位、设施到位、物资到位、能力到位、制度落实到位,巩固防控成效。(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学校、幼儿园)

2.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在区政府、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下,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的沟通协调,配合属地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校园疫情联防联控。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继续落实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育专员的派驻工作。区卫健委落实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防疫专员的派驻工作。教育专员和防疫专员入驻学校时间:中小学、幼儿园为8月31-9月13日,中等职业学校为9月7日-21日)。(责任单位:区防控指挥部、区教育和卫健等相关部门)

3.准确掌握返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信息。学校(幼儿园)要及时将学校所在地的疫情形势、防控规定告知即将返校的师生员工及学生家长,并建立工作台账,实施动态监测,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及其家庭成员返校前14天的健康状况、出行轨迹等。(责任单位:学校、幼儿园)

4.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和校园全面消杀。学校(幼儿园)要提前备齐备足消毒剂、口罩、手套、洗手液、测温枪等必要的防疫物资,安排专人负责学校卫生设施管理、卫生保障、监督落实等工作。开学前对校园开展全面的环境卫生整治和各类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对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卫生间等重点场所进行彻底的卫生清洁消毒,开窗通风,对校园内使用的空调系统和公共区域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责任单位:学校、幼儿园)

5.做好新生入学防疫准备。各学校要制定新生报到专项工作方案,统一安排好新生接送、报到、注册等各环节的防控防护措施,与新生建立“一对一”联系,做好健康提示和防护指导,开展新生和家长防疫知识宣传和防护指导。做好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和疫苗查漏补种工作。(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学校、幼儿园)

6.开展应急演练。学生返校前一周,各学校要针对返校后突发疫情、学生发热等应急处置,开展一次实战演练,进一步熟悉掌握标准流程和工作要求,健全预警、预防机制,对突发疫情做到“四早”,形成“点对点”的协作机制,确保应急工作机制运转顺畅,一旦发现疫情,能够快速启动,第一时间隔离、第一时间报告,高效处置。(责任单位:学校、幼儿园)

7.开展检查验收。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区卫健、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辖区内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开展开学防控工作检查验收。开学工作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学校不开学。开学验收标准按《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国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xx〕668号)的相关要求执行(详见附件),各学校(幼儿园)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认真做好迎检工作。(责任单位:区防控指挥部、区教育和卫健等相关部门、学校、幼儿园)

(三)做好开学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1.上好“开学第一课”。各学校书记、校长要亲自上好“开学第一课”,将新冠肺炎及秋冬季传染病防控知识(如登革热防治等)培训和健康生活习惯作为“开学第一课”重要内容,面向学生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生命教育、卫生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面向教师加强公共卫生、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心理辅导等教育培训,面向家长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家庭教育指导。(责任单位:学校、幼儿园)

2.优化教育教学管理。区教育局和学校要科学制定、有序实施新学期教学与课程计划,确保完成20xx年的教学任务,同时制定教育教学应急预案。加强线上线下课程统筹,保证线上线下即时切换、无缝衔接。加强教学研究和师资培训,提高线上教学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学校、幼儿园)

3.坚持校园相对封闭管理。学校(幼儿园)要强化校门、校园快递和外卖管理,进入校园必须进行身份核验登记和体温检测。允许在校学生根据需要申请出校,简化学生离校申请审批程序,掌握学生离校期间主要轨迹,指导学生做好个人防护。(责任单位:学校、幼儿园)

4.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学校(幼儿园)要做好校园环境常态化清洁消杀,保持公共场所通风,对食堂、宿舍等重点场所定期消毒检测;
建立食材物料进货和冷冻冷藏食品检测制度,严禁采购野生动物,食品加工要蒸熟煮透,确保食品安全,防范食源性疾病和其它传染病;
加强疫情防控全员培训和宣传引导,定期组织学生参加爱国卫生社会实践,培养健康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学校、幼儿园)

5.关注师生员工心理健康。区教育局和学校要贯彻落实严防“疫后综合征”,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持续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有效预防和减少极端行为发生。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引导、学业就业指导、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做好受疫情影响较大群体的对口帮扶,防范个体、群体性安全事件。(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学校、幼儿园)

6.严格日常管理。学校(幼儿园)要坚持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等,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动态,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责任单位:学校、幼儿园)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做好秋季开学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提高思想认识和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坚持“内防反弹、外防输入”不放松,按照“最大限度复学、最严标准防控”原则,抓实抓细抓好校园疫情防控,稳妥有序推进开学工作,确保师生员工身心健康。

(二)压实防控责任。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对秋季开学工作的。各学校、幼儿园要及时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动态,加强与卫健、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联络,既分工负责又密切配合,抓好校园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保持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各学校要压实主体责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继续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天(含节假日)须有1名以上党政负责同志带班,如遇突发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三)做好宣传教育。各学校要提前对相关人员进行疫情常态化防控知识培训,提高防控意识,绷紧防控这根弦,保证开学后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要对新生和家长进行教育,使其了解学校的各项防控措施和规章制度,让学生自觉遵守,家长理解支持,提前做好思想和物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