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职工管理制度(模板16篇)

时间:2023-12-22 08:11:03 作者:字海 工作计划

职工是企业的生产者和参与者,他们的工作表现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发展和运营。下面是一份职工自我提升的计划和建议,如果你正处于职业发展的关键时期,不妨参考一下。

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制度

为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坚持老干部政治待遇基本不变,生活待遇略为从优的原则,不断满足老干部物质、文化、精神需求,提高为老干部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好“离退休干部活动日”

每半年组织一次离退休干部集体活动日,离退休人员管理处与老干部党支部具体安排落实。活动内容:政治学习,阅读文件。请一名局领导参加活动,负责向离退休干部通报半年来有关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解答提出的问题。

二、召开老干部座谈会

(一)每年春节前后,召开一次离退休干部迎春座谈会。

(二)为新办理退休手续的干部召开一次座谈会。

(三)九月初九“老年节”开展敬老活动。

三、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

(一)每年春节前由局领导带队慰问离退休干部。

(二)离退休人员管理处要经常家访,及时解决问题。

(三)经常看望住院的离退休人员,病危、病重者,局领导要亲自看望。

四、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节日庆祝、纪念活动

(一) 组织离退休干部参加市里的一些重要会议,重大节日庆祝、纪念活动。

(二)本委组织召开的一些重要会议,请离退休干部或代表参加。

五、不断添置文体活动用品,搞好老干部活动场所建设。

第二节 生活服务

一、按时发放离退休人员规定享受的各项费用。

二、离退休人员的福利与局在职职工同等对待,对年老多病的同

志,要将福利送到家中。

一、学习贯彻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文件和规定,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引导离退休人员,加强学习,弘扬正气,抵制邪教、迷信。

二、坚持以人为本,致力提高为老干部服务水平。努力使本局离退休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三、做好老干部信访接待工作,化解矛盾,促进信访工作规范化、程序化。

四、了解掌握每位老干部思想动态和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帮助。

为更好的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切实做好老干部工作,本着妥善安置,帮助照顾好老干部,努力发挥好老干部余热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第一条、 老干部是党的宝贵财富,是不能忽视的一支力量,关心照顾好老干部是我党的一贯传统,是四化建设的需要,也是实现安定团结、新老交替的重要一环。

第二条、要教育好广大干部职工对老干部充分尊重,多做敬老工作。树立敬老、老的风尚。妥善照顾好老干部,使他们愉快的安度晚年。

二、政治待遇:

第三条、建立离退休老干部党支部,根据具体工作情况随时安排活动。

第四条、为保证离退休干部享受同级在职干部的政治待遇,对有关重要文件,按要求组织老干部阅读,对年老多病不能参加学习的老同志,应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

第五条、按照有关规定,为不同级别的老干部订阅报刊、杂志。

第六条、必要的会议和报告要组织老干部参加,市里组织的各项活动,视老干部的身体状况,吸收老干部参加。

第七条、逢重大节日,领导及老干部管理人员要看望和慰问老干部。

第八条、每年由委领导向全体老干部通报一次工作情况,听取老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三、生活待遇:

第九条、医疗保健,老干部住院期间委领导和老干部科要去探望。

第十条、文娱活动,购置老干部活动器械,如扑克、象棋等放在活动室中供老干部娱乐之用,购置日常生活用书,供老干部阅读。

第十一条、生活困难补助,离退休老干部生活确有困难的,经研究批准后予以补助。

第十二条、福利待遇,按有关国家文件规定,“政治待遇不变,福利待遇从优”的原则,发给老干部的各种福利物品由我委负责分发。

四、参观、考察、学习:

第十三条、老干部参观考察,原则上就近安排,省外隔年一次。

第十四条、参观、考察坚持个人自愿,集体外出时,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有医务人员前往。

五、经费开支:

第十五条、老干部特需费,应按规定统一掌握,主要用

于解决老干部困难补助。

第十六条、活动经费用于老干部办公用品、文体、学习费、参观、考察、工具费及其它开支。

六、加强领导:

第十七条、要把老干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委领导每年最少听取一到二次老干部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十八条、老干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由老干局负责。其它部门也要给予支持,共同做好老干部工作。

为更好的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切实做好老干部工作,本着妥善安置,帮助照顾好老干部,努力发挥好老干部余热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第一条 老干部是党的宝贵财富,是不能忽视的.一支力量,关心照顾好老干部是我们的出发点、落脚点,老干部工作人员的标准是:“三心,四负责,二到位,一满意”即:三心:解决问题要有诚心,听取意见要有耐心,对待老干部要有孝心。四负责:政治负责,生活负责,生命负责,家属负责。二到位:政策到位,服务到位。一满意:让老干部满意。。

第二条 要教育好广大干部对老干部充分尊重,多做敬老工作。树立敬老、爱老的风尚。妥善照顾好老干部,使他们愉快的安度晚年。

二、政治待遇

第三条 建立离退老干部党支部,每月组织党支部活动一次。

第四条 为保证离退休干部享受同级在职干部的政治待遇,对有关重要文件,原则上每月组织一次老干部阅读,对年老多病不能参加学习的老同志,应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

第五条 按照有关规定,为不同级别的老干部订阅报刊、

杂志。

第六条 必要的会议和报告要组织老干部参加,县上组织的各项活动,视老干部的身体状况,吸收老干部参加。

第七条 逢重大节日,县上领导及老干部管理人员要看望和慰问老干部。

三、生活待遇

第八条 医疗保健,老干部住院期间老干部局领导要去探望。

第九条 文娱活动,购置老干部活动器械,如扑克、象棋等放在活动室中供老干部娱乐之用,购置日常生活用书,供老干部阅读。

第十条 生活困难补助,离休老干部生活确有困难的,经研究批准后予以补助。

四、参观、考察、学习

第十一条 老干部参观、考察坚持个人自愿,出发前应进行体检,集体外出时,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有医务人员前往。

五、加强领导

第十二条 要把老干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县委、县政府领导每季听取一次老干部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十三条 老干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由老干局负责。其它部门也要给予支持,共同做好老干部工作。

离退休人员管理制度

离退休人员活动中心是离退休老干部、老职工精神文明建设的阵地,是老同志之家,为使其成为文明、健康、整洁、安全的.活动场所,特制定管理规定如下:

二、活动室由离退休人员服务科专人负责管理,按规定时间开关门,清洁室内卫生。

三、注意事项:

(一)保持活动室内整洁、卫生,禁止吸烟,禁止随地吐痰,禁止乱扔杂物。

(二)举止文明,衣冠整齐,不要大声喧哗,不进行赌博性棋牌活动。

(三)爱护公物,棋牌、报纸夹、桌椅等用后放回原处。

(四)防火、防盗,离开时关闭门窗,切断电源。

(五)外来人员、儿童,不得随意在本室活动。

请广大老同志自觉遵守管理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共同维护好我们的老年之家。

离退休职工的管理制度

为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美德,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社会风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制度:

一、重视和加强离退休人员管理,主要领导应经常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

二、离退休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保障退休人员生活、医疗待遇的落实。对有特殊困难的退休人员,给予适当照顾,帮助他们解决生活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开展形式多样、文明健康的文化活动。适时组织书法、美术、棋牌、座谈、参观考察学习等活动。根据自愿原则,组织退休人员参加一些有益的体育活动和户外活动,鼓励离退休干部积极参加各类老年大学学习,并给予报销一定的学习费用。

四、走访慰问。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情况和身体状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经常关心离退休干部的身体、生活、思想状况,坚持做到“四必访”,即:离、退休干部生病住院时,家庭有困难时,思想有情绪时逢年过节时,对离退休退休人员进行走访慰问。

五、做好离退休老同志的来信来访工作。对离退休老同志的来信,要做到认真研究,件件有回音。对来访的离退休老同志要热情接待、态度和蔼、百问不厌,耐心听取他们的意见,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帮助解决,不拖拉、不推诿、不敷衍。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或不能办的事,要解释清楚。

六、做好离退休活动中心的管理工作,订阅报纸、刊物,丰富活动内容,为职工活动创设有利的.条件。

离退休工作管理制度

1、本活动室是我校离退休教职工进行政治学习、开展文体娱乐活动的场所,为保待活动室秩序和安静,请离退休人员不要带小孩进场参与活动。

2、遇有特殊需要要使用活动场地时,所涉及的活动室暂停。

3、请严格遵守各活动室规则及作息时间,自觉配合管理员的管理。

4、请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秩序,保持卫生。不要在活动室内大声喧哗、随地吐痰、吸烟、乱扔杂物。

5、要爱护公共设施,节约用水、用电,注意安全防火,保管好自己的`物品。

6、在活动中要谦虚待人、文明娱乐、友谊第一、团结互助。

7、活动结束后,请将各类器材归位,摆放整齐。

8、活动室开放时间:每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40。(按学校作息时间调整)。

离退休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做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是指移交政府安置的由民政部门服务管理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离休退休干部(以下简称军休干部)。

第二条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应当从维护军休干部的合法权益出发,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军休干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军休干部服务保障和教育管理机制,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坚持政治关心、生活照顾、服务为先、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军休干部服务管理由政府领导、民政部门主管、服务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军休干部服务管理的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服务管理机构是服务和管理军休干部的.专设机构,承担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具体工作。

第四条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应当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的要求,逐步实行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

第五条对在军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军队各级组织在举行重大庆典和重大政治活动时,民政部门应当按照要求组织军休干部参加。

第七条在建军节、春节等重大节日时,民政部门应当协调当地人民政府和军队有关负责人走访慰问军休干部。

第八条民政部门、服务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落实军休干部相应政治待遇,组织军休干部阅读有关文件,听取党和政府重要会议精神传达。

第九条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做好以下服务保障工作:

(一)按时发放军休干部离退休费和津贴补贴;

(四)组织开展适宜军休干部的文化体育活动,引导和鼓励军休干部参与社会文化活动;

(五)定期了解军休干部情况和需求,提供必要的关心照顾;

(六)协助办理军休干部去世后的丧葬事宜,按照政策规定落实遗属待遇。

第十条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提高军休干部遵纪守法和遵守服务管理机构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第十一条服务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军休干部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军休干部保持和发扬优良传统,发挥政治优势和专业特长,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第十二条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为军休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创造条件。

第十三条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全时值班,并采取定期联系、定人包户等方式,为军休干部提供及时、方便的日常服务保障。

第十四条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坚持共性服务和个性化服务相结合,为军休干部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对身边无子女、生活不能自理的军休干部,应当重点照顾并提供必要帮助。

第十五条服务管理机构应当拓展社会化服务,根据需要引进邮政、银行、生活服务等社会服务项目,提高服务管理的质量和效益。

第十六条鼓励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为军休干部提供服务。

第十七条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军休干部服务管理信息系统,配备必要的技术设备,提高服务管理信息化水平。

第十八条鼓励和支持军休干部成立各种文体组织和兴趣小组,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十九条军休干部管理委员会是在服务管理机构内军休干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组织。

服务管理机构内设有军休干部管理委员会的,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军休干部管理委员会的指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活动,发挥军休干部管理委员会的作用,定期听取军休干部管理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研究解决其反映的问题。

第二十条民政部门根据安置管理工作需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精干高效、便于服务的原则设置、调整服务管理机构。

第二十一条服务管理机构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对重大问题实行民主决策。

服务管理机构应当政策公开、财务公开、管理公开,接受军休干部和工作人员监督。

第二十二条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党组织建设,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第二十三条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设置会议室、活动室、阅览室、荣誉室等场所,建立必要的室外文化体育活动场地,创造良好休养环境。

第二十四条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军休经费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二十五条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第二十六条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人员应当加强政策和业务知识学习,掌握服务管理技能,培养良好作风和职业道德,尊重军休干部。

第二十七条服务管理机构新聘用工作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外,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服务管理机构应当逐步提高社会工作、护理等专业技术人员比例。

第二十八条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提高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服务管理能力。

第二十九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士官的服务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0年7月18日民政部发布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暂行规定》(民政部令第3号)同时废止。

离退休工作管理制度

1、保持室内卫生,不要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2、爱护公共设施,要使用空调和电视机,请告知管理员操作。

3、请注意安全,倒开水时,请勿将水倒在地上,以免滑倒。

4、请遵守作息时间,自觉服从管理员的管理。

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

为了离退休人员的身心健康,学院离退休工作办公室会同有关系、部门组织和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各种文体活动,为离退休人员营造“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的良好环境。

1、学院设立“翁府前老年活动室”,聘请管理员一名。活动时间为每周一至每周六下午12:30—16:30。

2、学院在元和校区建立“老年活动室”,开放时间与学院作息时间同步。

1、学院建立老年大学,每学期开设若干课程班。

2、离退休人员参加常熟市老年大学的.有关课程班学习(我院老年大学未开设的课程),每学期可凭票证报销部分学费。

1、不定期地举办讲座交流。

2、鼓励、支持离退休人员组织健康有益的社团和研究会。

3、关心、支持老同志开展各类适宜的健身活动。

4、适当组团参加常熟市组织的老年文体活动。

1、本着“就近就地”和“安全第一”的原则,组织好离退休人员一年一度的春季参观游览活动。

参观游览活动要充分考虑到老同志的身体健康状况:凡是年满70周岁以上的离退休人员,凡行动不便、患有较严重心血管病症的人员,或因身体健康原因不便参加外出参观游览活动的,原则上不安排其参加外出参观游览活动,以防发生意外。在适当的时候另为他们安排力所能及的活动,或以其他形式作弥补。

对于部分身体条件较好,又有要求去中程距离外出游览的离退休人员,可以应其要求,出面协助他们直接与旅行社洽谈。旅行期间,旅行社负责其人身安全。

2、离退休人员参观、游览活动一般安排在每年春季,党员活动一般安排在秋季进行。

每年学院体育运动会期间,组织安排离退休人员参加适宜的游艺娱乐活动项目。

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

一、重视和加强离退休人员管理,主要领导应经常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

二、离退休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无特殊情况,不得拖欠离退休费和医药费。

三、积极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争创“五好家庭”(读书学习好、锻炼身体好、发挥作用好、教育好子女、团结互助好)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活动,丰富离退休人员的生活。

四、对离退休人员做到“三必访”,即家庭生活困难必访;生病住院必访;出现其它异常情况必访。

五、及时解决离退休人员的实际困难,为离退休办好事办事实和服务好。

六、积极组织离退休人员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各类文化活动,使他们老有所乐。

七、离退休人员应积极理解和支持在职人员的工作,顾全大局,共同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公司离退休人员管理制度

为鼓励职员长期服务,并维护退休职员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正式编制内的从业人员,但订有服务协议期限的雇佣契约者和临时工除外。

3.1申请退休,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退休:

3.1.1服务5年以上,年龄满55岁。

3.1.2服务满15年以上。

3.2命令退休,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命令退休:

3.2.1年满60岁。

3.2.2因工伤病逾24个月未复职者或身体残废不胜职务者。

3.3以上规定的退休年龄,如其主管因业务需要而认为必需留用者,经呈请项目总经理核准,酌情延长或反聘为顾问。

4.1退休金为一次性给付形式。

4.2员工的退休金以退休职员最后服务日的'基本工资为基数乘以工作年份一次性发放退休金。

4.3退休职员最后一年的奖金按在职时间比例仍予一次性给付。

4.4退休职员在服务期间对本公司业务有特殊贡献者,可经项目总经理提请董事局核定,酌情加发退休金。

4.5退休金于职员经核准退休,办妥离职手续后即予给付。

4.6因工伤而接受命令退休者,除一次性给付退休金外,其余工伤赔款由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的规定给付。

4.7人事部门在员工办理退休时,应协助办理社保养老金领取手续。

5.本规定之修改权和解释权属于集团公司的董事局。

公司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退休管理程序,维护公司及员工利益,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2.1男性员工年满60周岁。

2.2受聘于管理、技术(业务)岗位的女性员工年满55周岁,受聘于操作维护岗位的女性员工年满50周岁。

2.3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是指男性员工年满55周岁、女性员工年满45周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2.3.1从事高空或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的;。

2.3.2从事高温或井下工作累计满9年的;。

2.3.3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

2.3.5因工致残,经省劳动鉴定委员会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3.1每年10月,人力资源部统计下一年度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并通知员工所在部门做好人员规划及储备。距员工法定退休年龄前60天,人力资源部下发《员工退休通知书》至员工所在部门。在员工办理退休手续前1个月,各部门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实际情况,可安排员工提前休息。

3.2在员工办理退休手续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与员工面谈,表达公司对其辛勤工作的肯定,安排小范围的欢送活动并妥善安排员工的工作移交。

3.3员工应按照部门内工作交接要求,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并填具《工作移交清单》。移交手续包括:交还各种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结算各项财务费用等。完成工作移交手续后,员工将《工作移交清单》提交人力资源部办理退休手续。

3.4办理退休手续时,员工应携带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等相关材料。

3.5人力资源部应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员工到达退休年龄的当月)办理员工退休审批手续。

4.1岗薪工资、月奖:至员工办理退休手续的当月,员工岗薪工资全额发放。

4.2季度奖、年终奖:季度形式发放奖金时,按员工当季实际出勤月数于季度末核发;以年终奖形式发放时,按员工当年实际出勤月数于年终核发。

5.1员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公司增加发放一个月工资和月奖(以退休前12个月工资月奖的平均数作为计算依据)。

5.2公司给予退休员工每人每月xxx元补充养老金。

5.3公司组织退休员工每年一次体检,个人申请不参加体检的,由公司发放xxx元体检费后自行安排。

5.4重阳节、春节节日发放节日慰问金,公司组织对部分退休员工的慰问。

退休员工的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由人力资源部备案。工会作为公司与退休人员沟通的桥梁,要及时了解退休人员的思想,关心退休员工的健康、生活,组织活动等。

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

为使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后能继续发挥其特长,同时有利于年轻专业技术人才的成长和学科建设,确保我院延、返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以促进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粤组通[1999]47号、校人发[1997]64号文、中大人事[2002]22号文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延、返聘作如下规定:。

一、延、返聘对象。

1、本人自愿;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服从工作安排的医教研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3、受院长委托,负责某项特殊工作的。人员。

二、延、返聘条件:。

(一)延聘条件:博士生导师。

(二)返聘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学研究生的导师;

2、由上级有关单位和学校指定的重要学术着作、教材主持人;

3、经省部级以上批准的高级医疗保健专家;

4、科室需要或受医院委托负责某项特殊教、医、研及管理工作者。

三、延、返聘期限。

1、博士导师可延聘到65周岁。

2、博士导师,可返聘至70周岁;

3、非博士导师正高,可返聘至65周岁;副高返聘至63周岁;

4、每期返聘时间1-2年,原则上连续返聘时间副高不超过3年,正高不超过5年。

5、愿意前往黄埔院区工作者,不受上述限制具体聘期由医院决定。

6、接受院长委托承担特殊任务暂不受限制。

四、工作要求:。

延、返聘人员按在职人员的要求上全班,参加医院医教研工作。原则上,非手术科室65周岁以下返聘者,返聘期间每周教授门诊时间不少于3单元;手术科室返聘期内累计门诊时间不少于四分之一,具体由科室安排,没有开设门诊的科室,依此安排相关工作。

五、延、返聘程序。

1、首次参加延、返聘者,由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向医院提出申请,经人事科核实情况,报请院长书记会审批,获准后通知相关科室,并填写相关表格。

2、延、返聘到期者,由人事科提前1个月通知相关科室,作好工作交接班准备。凡需继续延、返聘者,人事科按第1条程序报批。

3、因故提前终止延、返聘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科室同意后上报人事科备案。

六、延、返聘待遇按医院现行规定执行。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凡医院其它文件中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八、本规定由人事科负责解释。

离退休干部管理制度【】

各级各部门每年至少要组织两次报告会或情况通报会,向老干部通报本地区、本部门的重大工作部署和有关重要情况。领导班子成员要分别联系同级老干部,适时走访慰问老干部,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各级各部门要根据老干部居住情况,建立老干部学习小组,定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材料,让他们及时了解国际国内形势及中央和各级党委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以及本地区本部门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发展。各级各部门召开的有关重要会议、举行的重大活动要邀请老干部代表参加。

(三)加强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每年定期举办老干部读书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使广大老干部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要发挥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各老年团体在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鼓励和引导老干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要把做好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与帮助老干部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多为老干部办实事。要利用各种载体,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开展各种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寓教于乐,寓教于学。

(四)切实解决老干部的特殊困难。各单位要本着“特殊群体,特事特办”的原则,对困难老干部,尤其是对参加革命工作早、家庭收入低、身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以及子女下岗的老干部、无固定收入的离休干部遗属,给予关心和照顾。

2、坚持在职领导干部联系老干部制度。每位在职领导干部要常年联系1—2名离退休干部,定期不定期地到老干部家中走访看望,随时掌握老同志的思想动态,及时帮助老干部解决生活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为老同志开展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积极支持老同志在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正建设、公益事业、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等方面发挥作用,把党组织对老同志的关心爱护溶入他们的心坎,让老同志更加幸福地安度晚年。通过这项制度的实施,可以使领导干部从基层了解老干部工作的现状,为各级党委、政府正确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同时也使老同志对在职干部的工作更加理解和支持。

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老干部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做好老干部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1)要按上级规定向老干部传阅上级有关文件,为老干部订阅有关报刊。不准截留应向老干部传达的文件,不准以经费紧张为由,减少应为老干部订阅的报刊。违者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主要领导党内警告处分。

(2)某委老干部局要经常组织老干部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必须认真做好“五个一”工作,即:每年组织老干部代表进行一次视察;举办一次老干部运动会;召开一次老干部座谈会;召开一次向老干部通报工作的情况通报会;组织老干部召开一次形势报告会,如没完成好上述任务,对主要领导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评优资格。

(3)各单位要加强老干部活动室建设,经常组织老干部开展活动。对因开展活动不好而引起上访的单位和单位主要领导,要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评优资格。

各单位要按上级规定标准把离休干部的特需经费和公用经费每人每年600元,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每人每年200元,列入各级财政预算,按期拨付。在某委老干部局活动的老干部经费,由某财政统一拨付到老干部局;在各乡镇和其它单位活动的老干部经费,由各乡镇;各单位拨付到各自的老干部,活动室。对老干部经费不准挪用占用,如有不纳入财政预算或挪用占用的,对主要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严格执行《“秘书工作”某实行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统筹,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工作方案》。对拖欠离休干部的医药费、离休费,各相关单位要按政策规定尽快解决,单位确有困难无力解决的,由主管部门解决。对不认真执行《方案》,仍拖欠离休干部医药费、离休费的单位及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对主要领导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离退休工作处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离退休工作处经费的管理,规范使用范围和程序,根据学院最近修订的《借款管理办法》和《财务报销管理办法》等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我处实际,修订此制度。

一、基本原则

(一)学院年度预算给离退休工作处的“离退休人员其它开支”经费,由处领导按处党总支审定的年度预算节俭使用;“办公经费”由处领导商定使用。

(二)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处长“一支笔”审批。

(三)各项经费使用,必须由两人以上共同办理。

二、使用范围

(一)“离退休人员其它开支”的主要使用范围

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包括离退休人员学习活动经费、文体活动经费、学院组织外出参赛经费、重阳节老干部座谈会等费用、活动骨干奖励经费、添置活动器材设施及相关维护费用、各校区老干部活动中心经费、院老年组织经费、关工委经费等。

活动经费原则上按人平均150元标准核算(离休干部、退休副县级以上干部剩余经费由处里统一掌握,专款专用)。活动经费的管理细则(如误餐费和奖品标准等)另行制订。

在实际运行中,活动经费预算中未发生的部分项目经费原则上用于添置活动器材。

春节慰问费用及离退休人员政策性费用。离休干部健康疗养费、取暖费以及上交管理费;离退休副县级以上干部的降温费;离退休人员的报刊杂志费等。

经集体决定应开支的其他费用。

(二)“办公经费”的主要使用范围

办公经费必须用于公务所需和工作条件改善,每项支出先报告处长同意后办理,否则不予报销。

办公用品购置、文印、用车、用餐的管理细则另行制订。

三、报销要求

专用章,并且在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使用有效期内;事业收据必须有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监制章并加盖开票单位财务专用章。各单位内部使用的收据不能作为报销的依据。

填写发票或收据必须注明单位名称、日期、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填制人。发票金额大小写必须相符,不得有涂改、挖补等现象。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票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改。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功能的除外)套写。凡购买物资、办公用品,必须写清物品的详细名称,不得用“办公用品”、“资料”、“图书”等笼统文字。一次购买大批物品,在发票上不能逐一标明的,可由卖方另附购物清单,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发票。

办理报销应有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每张原始凭证上都必须要有经办人、验收人(购物)或证明人(支付费用)签字。还应注明经济业务的内容。

四、实物发放

凡发放老同志慰问品、奖品、政策性人头费等,必须由离退休人员本人签字,若情况特殊,其亲属或委托人亦需用实名签字并注明代领。

五、财务监督

1、每年年底向总支扩大会议(或老同志代表会)报告年度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

2、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秉公办事,对违反财经纪律、谋取私利者,依据有关规定查处。

六、其他事项

1、因为学院安排有福利费用于看望住院病号,因此各校区一般不再安排经费看望病号(可派代表与处领导一同看望)。

2、个人使用活动器材一般自费购置,如门球棒、剑、腰鼓、乒乓球拍等。

3、外出旅游参观一般自费。

一、指导思想

第一条 老干部是党的宝贵财富,是不能忽视的一支力量,关心照顾好老干部是我们的出发点、落脚点,老干部工作人员的标准是:“三心,四负责,二到位,一满意”即:三心:解决问题要有诚心,听取意见要有耐心,对待老干部要有孝心。四负责:政治负责,生活负责,生命负责,家属负责。二到位:政策到位,服务到位。一满意:让老干部满意。

第二条 要教育好广大干部对老干部充分尊重,多做敬老工作。树立敬老、爱老的风尚。妥善照顾好老干部,使他们愉快的安度晚年。

二、政治待遇

第三条 为保证离退休干部享受同级在职干部的政治待遇,对有关重要文件,原 1

则上每月组织一次老干部阅读,对年老多病不能参加学习的老同志,应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

第四条 按照有关规定,为不同级别的老干部订阅报刊、杂志。

第五条 必要的会议和报告要组织老干部参加,县上组织的各项活动,视老干部的身体状况,吸收老干部参加。

三、生活待遇

第六条 医疗保健,老干部住院期间老干部局领导要去探望。

第七条 文娱活动,购置老干部活动器械,如扑克、象棋等放在活动室中供老干部娱乐之用,购置日常生活用书,供老干部阅读。

第八条 生活困难补助,离休老干部生活确有困难的,经研究批准后予以补助。

四、参观、考察、学习

第九条 老干部参观、考察坚持个人自愿,出发前应进行体检,集体外出时,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有医务人员前往。

五、加强领导

第十条 老干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由工会负责。其它部门也要给予支持,共同做好老干部工作。

信阳市十高

201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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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

1、重视和加强离退休人员管理,主要领导应经常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

2、离退休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无特殊情况,不得拖欠离退休费和医药费。

3、积极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争创“五好家庭”(读书学习好、锻炼身体好、发挥作用好、教育好子女、团结互助好)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活动,丰富离退休人员的生活。

4、对离退休人员做到“三必访”,即家庭生活困难必访;生病住院必访;出现其它异常情况必访。

5、及时解决离退休人员的实际困难,为离退休办好事办事实和服务好。

6、积极组织离退休人员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各类文化活动,使他们老有所乐。

7、离退休人员应积极理解和支持在职人员的'工作,顾全大局,共同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离退休活动室管理制度

为维护活动中心正常的工作、活动秩序,保证安全,更好地为离退休干部服务,制定本制度。

一、遵守活动场所有关规定,做到举止文明,团结友爱,讲究卫生,爱护设施,注意安全。

二、落实卫生责任,做好活动场所及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

三、讲究文明礼貌,保持清洁.不准随地吐痰和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不准大声喧哗。

四、健身器材、活动用具,只供在本室内使用,要爱护活动器材和公共设施,活动结束后要自觉放回原处。

五、以学习、交流和健身为目的,倡导各种积极向上的娱乐活动。活动中讲风格、多谦让、按次序、守纪律,严禁赌博,杜绝不文明现象发生。

六、要根据自身的年龄、身体状况选择活动项目,掌握活动时间,如感身体不适,应立即停止活动,采取有效措施。

七、倡导同志之间的相互尊重,团结互助,和睦共处,努力把中心建设成为一个欢乐、文明、健康、和谐的老干部之家。

八、活动室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不准随便借给他人。每次活动结束,要注意关闭门、窗。

九、老同志自带物品,由本人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放,

以免丢失和影响活动室整洁。注意自身健康,提倡每半小时起立活动一次。

十一、活动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支行老干部活动室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阵地,是支行老干部之家,为了使其成为文明、健康、整洁、安全的活动场所,特制定管理规定如下:

二、 值班管理:活动室由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需认真执行管理规定,负责安全、卫生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三、 注意事项:

(一)保持室内安静,不要大声喧哗。

(二)保持室内整洁、卫生,禁止吸烟,禁止随地吐痰,随地乱扔杂物。

(三)举止文明,衣冠整齐,不进行赌博性的活动。

(四)爱护公物,报纸连夹阅读,报刊、桌椅等用后放回原处。

(五)防火、防盗、离开时请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七)在职人员上班时间未经同意,不得随意在本室活动。

请自觉遵守管理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并欢迎提出建议和意见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奇台县支行

一、退休人员活动室是集退休人员学习、娱乐、健身于一体的多功能场所,退休人员凭退休证进入活动室进行活动,其他人员凭会员卡或缴费入场活动,否则,拒绝入内。

二、入出活动人员应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不得将活动设备和用具随意挪动,更不得带出活动场所以外。活动室内严禁坐桌踩登,乱贴乱画,室内的设备若有损坏,损坏者照价赔偿。

三、遵守社会公德,用语文明,行为得体,礼貌待人,严禁赌博,努力创建文明活动中心。

四、室内不得大声喧哗,棋牌、健身器材等轻拿轻放,保持室内肃静,营造高雅舒适的学习、健身娱乐环境。

五、讲究卫生,严禁室内吸烟吐痰,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环境。

六、下班时,管理人员务必关灯,切断电源,关好门窗,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