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职工管理制度(精选19篇)

时间:2023-11-07 20:56:34 作者:FS文字使者 工作计划 离退休职工管理制度(精选19篇)

职工在工作中面临各种挑战和压力,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小编为大家推荐了一些职工总结的实用范文,这些范文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总结工作经验,提升个人能力。

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制度

为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坚持老干部政治待遇基本不变,生活待遇略为从优的原则,不断满足老干部物质、文化、精神需求,提高为老干部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好“离退休干部活动日”

每半年组织一次离退休干部集体活动日,离退休人员管理处与老干部党支部具体安排落实。活动内容:政治学习,阅读文件。请一名局领导参加活动,负责向离退休干部通报半年来有关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解答提出的问题。

二、召开老干部座谈会

(一)每年春节前后,召开一次离退休干部迎春座谈会。

(二)为新办理退休手续的干部召开一次座谈会。

(三)九月初九“老年节”开展敬老活动。

三、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

(一)每年春节前由局领导带队慰问离退休干部。

(二)离退休人员管理处要经常家访,及时解决问题。

(三)经常看望住院的离退休人员,病危、病重者,局领导要亲自看望。

四、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节日庆祝、纪念活动

(一) 组织离退休干部参加市里的一些重要会议,重大节日庆祝、纪念活动。

(二)本委组织召开的一些重要会议,请离退休干部或代表参加。

五、不断添置文体活动用品,搞好老干部活动场所建设。

第二节 生活服务

一、按时发放离退休人员规定享受的各项费用。

二、离退休人员的福利与局在职职工同等对待,对年老多病的同

志,要将福利送到家中。

一、学习贯彻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文件和规定,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引导离退休人员,加强学习,弘扬正气,抵制邪教、迷信。

二、坚持以人为本,致力提高为老干部服务水平。努力使本局离退休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三、做好老干部信访接待工作,化解矛盾,促进信访工作规范化、程序化。

四、了解掌握每位老干部思想动态和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帮助。

为更好的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切实做好老干部工作,本着妥善安置,帮助照顾好老干部,努力发挥好老干部余热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第一条、 老干部是党的宝贵财富,是不能忽视的一支力量,关心照顾好老干部是我党的一贯传统,是四化建设的需要,也是实现安定团结、新老交替的重要一环。

第二条、要教育好广大干部职工对老干部充分尊重,多做敬老工作。树立敬老、老的风尚。妥善照顾好老干部,使他们愉快的安度晚年。

二、政治待遇:

第三条、建立离退休老干部党支部,根据具体工作情况随时安排活动。

第四条、为保证离退休干部享受同级在职干部的政治待遇,对有关重要文件,按要求组织老干部阅读,对年老多病不能参加学习的老同志,应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

第五条、按照有关规定,为不同级别的老干部订阅报刊、杂志。

第六条、必要的会议和报告要组织老干部参加,市里组织的各项活动,视老干部的身体状况,吸收老干部参加。

第七条、逢重大节日,领导及老干部管理人员要看望和慰问老干部。

第八条、每年由委领导向全体老干部通报一次工作情况,听取老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三、生活待遇:

第九条、医疗保健,老干部住院期间委领导和老干部科要去探望。

第十条、文娱活动,购置老干部活动器械,如扑克、象棋等放在活动室中供老干部娱乐之用,购置日常生活用书,供老干部阅读。

第十一条、生活困难补助,离退休老干部生活确有困难的,经研究批准后予以补助。

第十二条、福利待遇,按有关国家文件规定,“政治待遇不变,福利待遇从优”的原则,发给老干部的各种福利物品由我委负责分发。

四、参观、考察、学习:

第十三条、老干部参观考察,原则上就近安排,省外隔年一次。

第十四条、参观、考察坚持个人自愿,集体外出时,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有医务人员前往。

五、经费开支:

第十五条、老干部特需费,应按规定统一掌握,主要用

于解决老干部困难补助。

第十六条、活动经费用于老干部办公用品、文体、学习费、参观、考察、工具费及其它开支。

六、加强领导:

第十七条、要把老干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委领导每年最少听取一到二次老干部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十八条、老干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由老干局负责。其它部门也要给予支持,共同做好老干部工作。

为更好的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切实做好老干部工作,本着妥善安置,帮助照顾好老干部,努力发挥好老干部余热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第一条 老干部是党的宝贵财富,是不能忽视的.一支力量,关心照顾好老干部是我们的出发点、落脚点,老干部工作人员的标准是:“三心,四负责,二到位,一满意”即:三心:解决问题要有诚心,听取意见要有耐心,对待老干部要有孝心。四负责:政治负责,生活负责,生命负责,家属负责。二到位:政策到位,服务到位。一满意:让老干部满意。。

第二条 要教育好广大干部对老干部充分尊重,多做敬老工作。树立敬老、爱老的风尚。妥善照顾好老干部,使他们愉快的安度晚年。

二、政治待遇

第三条 建立离退老干部党支部,每月组织党支部活动一次。

第四条 为保证离退休干部享受同级在职干部的政治待遇,对有关重要文件,原则上每月组织一次老干部阅读,对年老多病不能参加学习的老同志,应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

第五条 按照有关规定,为不同级别的老干部订阅报刊、

杂志。

第六条 必要的会议和报告要组织老干部参加,县上组织的各项活动,视老干部的身体状况,吸收老干部参加。

第七条 逢重大节日,县上领导及老干部管理人员要看望和慰问老干部。

三、生活待遇

第八条 医疗保健,老干部住院期间老干部局领导要去探望。

第九条 文娱活动,购置老干部活动器械,如扑克、象棋等放在活动室中供老干部娱乐之用,购置日常生活用书,供老干部阅读。

第十条 生活困难补助,离休老干部生活确有困难的,经研究批准后予以补助。

四、参观、考察、学习

第十一条 老干部参观、考察坚持个人自愿,出发前应进行体检,集体外出时,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有医务人员前往。

五、加强领导

第十二条 要把老干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县委、县政府领导每季听取一次老干部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十三条 老干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由老干局负责。其它部门也要给予支持,共同做好老干部工作。

离退休工作管理制度

1、保持室内卫生,不要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2、爱护公共设施,要使用空调和电视机,请告知管理员操作。

3、请注意安全,倒开水时,请勿将水倒在地上,以免滑倒。

4、请遵守作息时间,自觉服从管理员的管理。

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制度

1、坚持及时为老干部订阅每人一份生活晚报,保证老干部必要的学习资料。

2、坚持离休干部阅读文件制度。要保证离休干部能够与同级在职干部一样阅读文件,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大事。老干部阅读文件可采取集中阅读和分别传阅的方式进行。

3、坚持请离休干部听取重要报告、参加重要会议和重祝活动制度。举行重祝会、纪念会时,要邀请离休干部代表上主席台或荣誉席就座。重要会议和重要政治活动等等也要邀请离休干部代表参加每年至少1-2次。

4、坚持定期向老干部通报情况制度。凡是重大决策要征求离退休干部意见,及时向老干部传达重要会议精神和定期通报情况,每年至少1-2次,使他们了解党的方针政策,认清国际国内形势,使老干部在思想上和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5、坚持组织老干部对团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实地观摩,每年至少进行1-2次。

6、在离休干部健康情况允许的条件下,邀请离休干部可以在区内适当组织他们开展学习参观活动。

7、将有计划地按老干局安排逐一组织他们赴内地落实疗养、观光活动。

8、坚持节日慰问老干部制度。每年的春节、“七一”、“十一”、重阳节和重大政治活动,要对老干部开展多种形式的慰问活动,每年至少1-2次。在慰问活动中,党委要高度重视,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参加,主动登门、虚心听取老干部的意见建议,对老干部反映的实际困难要及时研究解决。

生活待遇落实与否,与离休干部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是老干部关注的热点,也是我们工作的重点。要落实好离休干部生活待遇,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及时办理离休费的增加手续。

按照人事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及时办理离休干部离休费的增加手续,并向老干部做好政策宣传与解释工作。目前,离休干部的基本离休费是: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以及工改时按级别增加的固定工资额。

(二)及时发放离休干部生活补贴及相关经费。

要严格按照中央、国务院、师市政府和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及时发放特殊护理费每人600元/月;取暖费350元/年,及相关经费。

(三)及时报销生病住院费及医药费。

根据中组发文件中明确规定,在医疗制度改革中,对离休干部要给予适当照顾,老同志在规定范围内的医药费,应实报实销。**市已经建立了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机制,单位要及时缴纳医药费统筹金,并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与医保中心保持联系,做好离休干部医药费发票收集、报销工作。

按照劳人老文件规定,要认真组织好离休干部健康疗养,所需经费在离休干部所在单位差旅费中列支。目前,离休干部已处于高龄、高发病的“双高期”,原则上取消离退休干部三年一次的外出健康疗养,由师市老干部局组织离休干部每年就近健康疗养一次。根据师市老干局的安排,认真征求老干部的意见,积极组织离休干部参加健康疗养。

为加强对老干部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做好老干部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1)要按上级规定向老干部传阅上级有关文件,为老干部订阅有关报刊。不准截留应向老干部传达的文件,不准以经费紧张为由,减少应为老干部订阅的报刊。违者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主要领导党内警告处分。

(2)某委老干部局要经常组织老干部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必须认真做好“五个一”工作,即:每年组织老干部代表进行一次视察;举办一次老干部运动会;召开一次老干部座谈会;召开一次向老干部通报工作的情况通报会;组织老干部召开一次形势报告会,如没完成好上述任务,对主要领导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评优资格。

(3)各单位要加强老干部活动室建设,经常组织老干部开展活动。对因开展活动不好而引起上访的单位和单位主要领导,要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评优资格。

各单位要按上级规定标准把离休干部的特需经费和公用经费每人每年600元,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每人每年200元,列入各级财政预算,按期拨付。在某委老干部局活动的老干部经费,由某财政统一拨付到老干部局;在各乡镇和其它单位活动的老干部经费,由各乡镇;各单位拨付到各自的老干部,活动室。对老干部经费不准挪用占用,如有不纳入财政预算或挪用占用的,对主要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严格执行《“秘书工作”某实行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统筹,完善社会保障机制。

工作方案。

》。对拖欠离休干部的医药费、离休费,各相关单位要按政策规定尽快解决,单位确有困难无力解决的,由主管部门解决。对不认真执行《方案》,仍拖欠离休干部医药费、离休费的单位及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对主要领导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离退休职工的管理制度

(一)调整离退休费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做好传达、测算、调整、发放、归档等环节的工作,做到不遗漏,不出差错,细致稳妥、准确及时做好离退休费调整工作。

(二)接收离退休人员,以上级主管人事部门的退休通知单和离退休费核定(调整)情况登记卡(存档)为依据,方可办理人员接收手续。负责核定(离)退休费(调整)情况登记卡,确认无误后,通知财务处计发离退休费。接收离退休人员档案,并负责登记造册。

(三)本着就近的原则安排离退休干部退休后学习活动的地点,并通知有关活动站和党支部(是党员的,将组织关系一并转去)做好接收工作。离退休人员因住地变化及其他原因,需要调整站属关系时,负责事先同所在工作处和接收工作处协商,经同意后做出调整。

(一)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外单位来人调阅档案,必须持有调档单位党委或人事部门出具的介绍信。调出、调阅档案必须登记,经办人签字后方可借阅。对已故20年以上离退休人员的档案,可移交档案库保存。

(二)妥善保管好档案。注意做好离退休干部人事档案的防火、防潮、防蛀、防丢失几个环节的工作,确保人事档案的安全。

(三)离退休干部统计工作。离退休人员的个人基础资料,实行计算机管理,加快统计速度,提高统计质量。统计工作采取月报、季报和年报相结合的形式,月报离退休人员增减情况,季报离退休人员的变化情况,在此基础上做好离退休干部年终统计报表工作。

离退休干部短期自费出国审批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办理审批手续要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经确认审批表内容无误,报办领导签批后,方可加盖党委公章。

按规定负责离退休局级干部护照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护照使用退回登记保管制度。

离退休干部去世后需要撰写生平时,商有关单位和家属撰写生平,及时提供老干部档案材料,并负责审核成稿后的生平材料。通知财务处注销去世离退休干部工资关系。

离退休工作管理制度

1、本活动室是我校离退休教职工进行政治学习、开展文体娱乐活动的场所,为保待活动室秩序和安静,请离退休人员不要带小孩进场参与活动。

2、遇有特殊需要要使用活动场地时,所涉及的活动室暂停。

3、请严格遵守各活动室规则及作息时间,自觉配合管理员的管理。

4、请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秩序,保持卫生。不要在活动室内大声喧哗、随地吐痰、吸烟、乱扔杂物。

5、要爱护公共设施,节约用水、用电,注意安全防火,保管好自己的`物品。

6、在活动中要谦虚待人、文明娱乐、友谊第一、团结互助。

7、活动结束后,请将各类器材归位,摆放整齐。

8、活动室开放时间:每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40。(按学校作息时间调整)。

离退休工作管理制度

为使车队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增强安全行车意识和责任心,确保安全用车,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确保老部长用车,保证老干部的各项重大政治活动以及办领导和传送文件用车。

(二)严格控制一般性用车,各处(室)用车由处长或副处长提前一天通知车队队长,排队用车,以西单为中心两站内不派车。

(三)大型政治活动用车,由有关处(室)做出安排,车队负责落实车辆。

(四)车队队长负责车辆的调度和管理,司机出车需经队长指派,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出车,车辆要当日入库,有特殊情况向队长报告,批准后方可带车回家,注意存放、看管好车辆。

(五)在保证完成我办各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其他单位、个人用车,须收取一定的费用。

(一)热爱本职工作,讲文明、讲礼貌,对乘车人服务热情、周到。

(二)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交通安全制度规定,加强安全学习、增强安全意识。车队负责人全面负责车队安全工作。要经常对安全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协助有关部门处理违章、交通安全事故。

(三)遵守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病假需要有医生证明,有事必须提前请假。

员如有事外出,应按规定提前请假,并须队长批准。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不做有损单位和集体声誉的事。

(五)车辆实行专车专人保管,未经处长报分管领导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驾车外出过夜,不准将车交给他人驾驶,车辆一律停放本单位车库内。

(六)驾驶员出车应按时准点到达指定地点,出车结束后应回车队报到。

(七)驾驶员上班要着装整洁,仪表端庄,言谈、举止、待人、接物要规范,礼貌待人。

(八)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卫生,注意保养车辆,杜绝各种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如遇车辆机械故障须到指定修理厂报修。

(九)驾驶员如遇交通事故,应及时通知车队队长及保险公司,并由交管部门鉴定责任,按有关处理办法办理。

(十)严格执行考核登记制度,出车必须填写出车登记表,写明车号、出车事由、出车到达地点和用车时限。

为加强司机的组织纪律性,提高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圆满完成本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

11、安全奖每人每月元。

2z、获国家、西城区、二龙路地区先进驾驶员称号或被评为交通安全积极。

2分子的驾驶员每次奖励元。

34、获北京市市级先进驾驶员称号每次奖励元。

4z3、获国家、西城区安全先进单位每人奖励元。

(二)惩罚。

1、不注意整洁及保养车辆,经多次抽查不合格者扣发当月安全奖。

210%、因责任心不强,发生机械事故者,按所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

3、无故迟到或上班不请假外出者,扣发当月安全奖。

4、无正当理由,不服从调度,情节较重的扣发当月安全奖,必要时停职检。

查,停职检查期间停发岗位津贴。

5、旷工者扣发当月岗位津贴。

6、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扣发当月安全奖;如发生交通事故,一切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三)交通事故赔偿。

16123%、发生交通事故主要责任的.,扣发个月安全奖,并按经济损失赔偿。

2362%、发生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的,扣发个月安全奖,并按经济损失赔偿。

31%、发生交通事故负次要责任的,扣发当月安全奖,并按经济损失赔偿或免于赔偿。

4、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或因其它原因被吊销驾驶执照的,调离司机岗位。

离退休职工的管理制度

离退休职工之家是离退休人员开会、学习和进行各种娱乐活动的场所。为充分发挥活动中心的功能,更好地为离退休人员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一、凡到离退休职工之家参加活动的老同志,请主动出示活动证件,自觉遵守活动中心的各项规定,维护活动秩序,共同把活动中心办成老年之家,使之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阵地。

二、凡到离退休职工之家活动的同志,应发扬团结友爱精神,举止文明,衣着得体,讲究礼貌,互谅互让。

三、保持室内安静,请勿大声喧哗。

四、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禁止吸烟,请勿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五、爱护活动中心的一切设施、设备、物品,不得带出室外,如有损坏请赔偿。

六、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

七、请勿带领无证人员及儿童入内。

离退休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做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是指移交政府安置的由民政部门服务管理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离休退休干部(以下简称军休干部)。

第二条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应当从维护军休干部的合法权益出发,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军休干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军休干部服务保障和教育管理机制,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坚持政治关心、生活照顾、服务为先、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军休干部服务管理由政府领导、民政部门主管、服务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军休干部服务管理的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服务管理机构是服务和管理军休干部的.专设机构,承担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具体工作。

第四条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应当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的要求,逐步实行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

第五条对在军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军队各级组织在举行重大庆典和重大政治活动时,民政部门应当按照要求组织军休干部参加。

第七条在建军节、春节等重大节日时,民政部门应当协调当地人民政府和军队有关负责人走访慰问军休干部。

第八条民政部门、服务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落实军休干部相应政治待遇,组织军休干部阅读有关文件,听取党和政府重要会议精神传达。

第九条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做好以下服务保障工作:

(一)按时发放军休干部离退休费和津贴补贴;

(四)组织开展适宜军休干部的文化体育活动,引导和鼓励军休干部参与社会文化活动;

(五)定期了解军休干部情况和需求,提供必要的关心照顾;

(六)协助办理军休干部去世后的丧葬事宜,按照政策规定落实遗属待遇。

第十条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提高军休干部遵纪守法和遵守服务管理机构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第十一条服务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军休干部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军休干部保持和发扬优良传统,发挥政治优势和专业特长,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第十二条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为军休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创造条件。

第十三条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全时值班,并采取定期联系、定人包户等方式,为军休干部提供及时、方便的日常服务保障。

第十四条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坚持共性服务和个性化服务相结合,为军休干部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对身边无子女、生活不能自理的军休干部,应当重点照顾并提供必要帮助。

第十五条服务管理机构应当拓展社会化服务,根据需要引进邮政、银行、生活服务等社会服务项目,提高服务管理的质量和效益。

第十六条鼓励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为军休干部提供服务。

第十七条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军休干部服务管理信息系统,配备必要的技术设备,提高服务管理信息化水平。

第十八条鼓励和支持军休干部成立各种文体组织和兴趣小组,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十九条军休干部管理委员会是在服务管理机构内军休干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组织。

服务管理机构内设有军休干部管理委员会的,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军休干部管理委员会的指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活动,发挥军休干部管理委员会的作用,定期听取军休干部管理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研究解决其反映的问题。

第二十条民政部门根据安置管理工作需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精干高效、便于服务的原则设置、调整服务管理机构。

第二十一条服务管理机构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对重大问题实行民主决策。

服务管理机构应当政策公开、财务公开、管理公开,接受军休干部和工作人员监督。

第二十二条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党组织建设,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第二十三条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设置会议室、活动室、阅览室、荣誉室等场所,建立必要的室外文化体育活动场地,创造良好休养环境。

第二十四条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军休经费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二十五条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第二十六条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人员应当加强政策和业务知识学习,掌握服务管理技能,培养良好作风和职业道德,尊重军休干部。

第二十七条服务管理机构新聘用工作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外,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服务管理机构应当逐步提高社会工作、护理等专业技术人员比例。

第二十八条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提高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服务管理能力。

第二十九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士官的服务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0年7月18日民政部发布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暂行规定》(民政部令第3号)同时废止。

离退休人员管理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机关退休人员管理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工作目标,开拓创新,切实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不断开创我局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由人事教育科、工会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机关党总支等相关科室配合共同抓好落实。

(一)人事教育科。

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各项工作,并定期向局领导汇报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及时报告重大问题。

(二)工会。

负责对离、退休人员进行慰问、组织各项活动、组织对离、退休人员进行体检,负责对老干部活动室的管理等工作。

(二)办公室。

(三)机关党总支。

负责退休党员的党组织生活,协助人事教育科做好退休同志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稳定工作。

机关各科室、分局要把关爱退休同志工作列入工作范围,心系退休同志,满腔热情地为退休同志们服务,接待他们时要热心,处理涉及他们的事情要细心,帮助他们要有诚心,对有困难的退休同志更要献爱心,积极为他们做好事。

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引导退休人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他们保持清醒的头脑,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社会活动中同一切不正确的思想和行为作斗争,使老同志始终做到“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

(一)阅文及情况通报。

按有关规定提供、人事教育科负责传递。

2、组织退休人员参加系统内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

3、每年定期通报1—2次全省地税工作情况。

(二)报刊订阅。

工会每年适量为退休同志个人订阅部分报纸、刊物,供阅读学习之用。

(三)座谈会。

每年老年节期间组织召开一次退休人员座谈会,局领导和相关科室人员参加。由局主要负责人通报一年来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听取退休同志对机关和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参观考察。

原则上每年组织退休人员就近参观考察一次。

(五)文化活动。

开展形式多样、文明健康的文化活动。适时组织书法、美术、棋牌、钓鱼比赛等活动。根据自愿原则,组织退休人员参加一些有益的体育活动和户外活动,鼓励离退休干部积极参加各类老年大学学习,并给予报销一定的学习费用。

按照国家的政策规定,保障退休人员生活、医疗待遇的落实。对有特殊困难的退休人员,给予适当照顾,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一)退休费。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按时足额发放退休费。

(二)医疗费。

1、门诊、住院缴费原则上先由个人垫支。

2、经批准或临时去外地就医及危重病需要大额现金,个人筹集垫支困难的,由本人或委托其家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借款单,按机关财务管理制度逐级审批借款,所借款项原则上年终归还。

3、医疗费报销部分按国家医改政策和市直机关有关医药费管理规定,每年年终统一送机关财务核报。

(三)医疗保健。

每年组织退休人员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原则上与机关在职人员同时进行。

(四)生病住院。

1、退休人员生病住院,需要单位出面帮助解决有关医疗事宜的,由人事教育科会同工会负责协助办理。

2、病人外地就医,陪同亲属的交通费、食宿费用自理。

3、退休人员生病住院期间,工会组织做好探视工作,探视病人标准按局里有关规定执行。

(五)走访慰问。

时,思想有情绪时逢年过节时,人事教育科会同工会组织对退休人员进行走访慰问。人事教育科与退休同志要经常保持联系,征求他们的意见,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情况和身体状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认真落实退休干部党员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加强对退休干部党员的教育管理,保障退休干部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增强退休人员参予组织活动的活力。

稽查局、各分局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未尽事宜由人事教育科负责解释。

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

为了离退休人员的身心健康,学院离退休工作办公室会同有关系、部门组织和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各种文体活动,为离退休人员营造“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的良好环境。

1、学院设立“翁府前老年活动室”,聘请管理员一名。活动时间为每周一至每周六下午12:30—16:30。

2、学院在元和校区建立“老年活动室”,开放时间与学院作息时间同步。

1、学院建立老年大学,每学期开设若干课程班。

2、离退休人员参加常熟市老年大学的.有关课程班学习(我院老年大学未开设的课程),每学期可凭票证报销部分学费。

1、不定期地举办讲座交流。

2、鼓励、支持离退休人员组织健康有益的社团和研究会。

3、关心、支持老同志开展各类适宜的健身活动。

4、适当组团参加常熟市组织的老年文体活动。

1、本着“就近就地”和“安全第一”的原则,组织好离退休人员一年一度的春季参观游览活动。

参观游览活动要充分考虑到老同志的身体健康状况:凡是年满70周岁以上的离退休人员,凡行动不便、患有较严重心血管病症的人员,或因身体健康原因不便参加外出参观游览活动的,原则上不安排其参加外出参观游览活动,以防发生意外。在适当的时候另为他们安排力所能及的活动,或以其他形式作弥补。

对于部分身体条件较好,又有要求去中程距离外出游览的离退休人员,可以应其要求,出面协助他们直接与旅行社洽谈。旅行期间,旅行社负责其人身安全。

2、离退休人员参观、游览活动一般安排在每年春季,党员活动一般安排在秋季进行。

每年学院体育运动会期间,组织安排离退休人员参加适宜的游艺娱乐活动项目。

公司离退休人员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离退休人员的福利发放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 根据学校的经费计划,合理安排离退休人员的.全年福利。

二、 组织进行离退休人员的端午、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的福利工作。

三、 做好离休干部的元旦、春节的慰问工作。

四、 做好离退休厅局级(含享受)干部的元旦、春节的慰问工作。

五、 离退休人员的福利发放及离休干部、离退休厅局级(含享受)干部的元旦、春节慰问均按年度进行;当年退休人员按经费划拨时间进行发放。

离退休干部管理制度【】

各级各部门每年至少要组织两次报告会或情况通报会,向老干部通报本地区、本部门的重大工作部署和有关重要情况。领导班子成员要分别联系同级老干部,适时走访慰问老干部,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各级各部门要根据老干部居住情况,建立老干部学习小组,定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材料,让他们及时了解国际国内形势及中央和各级党委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以及本地区本部门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发展。各级各部门召开的有关重要会议、举行的重大活动要邀请老干部代表参加。

(三)加强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每年定期举办老干部读书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使广大老干部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要发挥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各老年团体在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鼓励和引导老干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要把做好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与帮助老干部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多为老干部办实事。要利用各种载体,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开展各种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寓教于乐,寓教于学。

(四)切实解决老干部的特殊困难。各单位要本着“特殊群体,特事特办”的原则,对困难老干部,尤其是对参加革命工作早、家庭收入低、身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以及子女下岗的老干部、无固定收入的离休干部遗属,给予关心和照顾。

2、坚持在职领导干部联系老干部制度。每位在职领导干部要常年联系1—2名离退休干部,定期不定期地到老干部家中走访看望,随时掌握老同志的思想动态,及时帮助老干部解决生活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为老同志开展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积极支持老同志在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正建设、公益事业、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等方面发挥作用,把党组织对老同志的关心爱护溶入他们的心坎,让老同志更加幸福地安度晚年。通过这项制度的实施,可以使领导干部从基层了解老干部工作的现状,为各级党委、政府正确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同时也使老同志对在职干部的工作更加理解和支持。

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机关退休人员管理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工作目标,开拓创新,切实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不断开创我局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由人事教育科、工会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机关党总支等相关科室配合共同抓好落实。

(一)人事教育科。

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各项工作,并定期向局领导汇报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及时报告重大问题。

(二)工会。

负责对离、退休人员进行慰问、组织各项活动、组织对离、退休人员进行体检,负责对老干部活动室的管理等工作。

(二)办公室。

(三)机关党总支。

负责退休党员的党组织生活,协助人事教育科做好退休同志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稳定工作。

机关各科室、分局要把关爱退休同志工作列入工作范围,心系退休同志,满腔热情地为退休同志们服务,接待他们时要热心,处理涉及他们的事情要细心,帮助他们要有诚心,对有困难的退休同志更要献爱心,积极为他们做好事。

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引导退休人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他们保持清醒的头脑,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社会活动中同一切不正确的思想和行为作斗争,使老同志始终做到“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

(一)阅文及情况通报。

按有关规定提供、人事教育科负责传递。

2、组织退休人员参加系统内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

3、每年定期通报1—2次全省地税工作情况。

(二)报刊订阅。

工会每年适量为退休同志个人订阅部分报纸、刊物,供阅读学习之用。

(三)座谈会。

每年老年节期间组织召开一次退休人员座谈会,局领导和相关科室人员参加。由局主要负责人通报一年来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听取退休同志对机关和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参观考察。

原则上每年组织退休人员就近参观考察一次。

(五)文化活动。

开展形式多样、文明健康的文化活动。适时组织书法、美术、棋牌、钓鱼比赛等活动。根据自愿原则,组织退休人员参加一些有益的体育活动和户外活动,鼓励离退休干部积极参加各类老年大学学习,并给予报销一定的学习费用。

按照国家的政策规定,保障退休人员生活、医疗待遇的落实。对有特殊困难的退休人员,给予适当照顾,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一)退休费。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按时足额发放退休费。

(二)医疗费。

1、门诊、住院缴费原则上先由个人垫支。

2、经批准或临时去外地就医及危重病需要大额现金,个人筹集垫支困难的,由本人或委托其家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借款单,按机关财务管理制度逐级审批借款,所借款项原则上年终归还。

3、医疗费报销部分按国家医改政策和市直机关有关医药费管理规定,每年年终统一送机关财务核报。

(三)医疗保健。

每年组织退休人员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原则上与机关在职人员同时进行。

(四)生病住院。

1、退休人员生病住院,需要单位出面帮助解决有关医疗事宜的,由人事教育科会同工会负责协助办理。

2、病人外地就医,陪同亲属的交通费、食宿费用自理。

3、退休人员生病住院期间,工会组织做好探视工作,探视病人标准按局里有关规定执行。

(五)走访慰问。

时,思想有情绪时逢年过节时,人事教育科会同工会组织对退休人员进行走访慰问。人事教育科与退休同志要经常保持联系,征求他们的意见,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情况和身体状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认真落实退休干部党员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加强对退休干部党员的教育管理,保障退休干部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增强退休人员参予组织活动的活力。

稽查局、各分局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未尽事宜由人事教育科负责解释。

公司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退休管理程序,维护公司及员工利益,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2.1男性员工年满60周岁。

2.2受聘于管理、技术(业务)岗位的女性员工年满55周岁,受聘于操作维护岗位的女性员工年满50周岁。

2.3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是指男性员工年满55周岁、女性员工年满45周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2.3.1从事高空或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的;。

2.3.2从事高温或井下工作累计满9年的;。

2.3.3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

2.3.5因工致残,经省劳动鉴定委员会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3.1每年10月,人力资源部统计下一年度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并通知员工所在部门做好人员规划及储备。距员工法定退休年龄前60天,人力资源部下发《员工退休通知书》至员工所在部门。在员工办理退休手续前1个月,各部门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实际情况,可安排员工提前休息。

3.2在员工办理退休手续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与员工面谈,表达公司对其辛勤工作的肯定,安排小范围的欢送活动并妥善安排员工的工作移交。

3.3员工应按照部门内工作交接要求,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并填具《工作移交清单》。移交手续包括:交还各种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结算各项财务费用等。完成工作移交手续后,员工将《工作移交清单》提交人力资源部办理退休手续。

3.4办理退休手续时,员工应携带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等相关材料。

3.5人力资源部应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员工到达退休年龄的当月)办理员工退休审批手续。

4.1岗薪工资、月奖:至员工办理退休手续的当月,员工岗薪工资全额发放。

4.2季度奖、年终奖:季度形式发放奖金时,按员工当季实际出勤月数于季度末核发;以年终奖形式发放时,按员工当年实际出勤月数于年终核发。

5.1员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公司增加发放一个月工资和月奖(以退休前12个月工资月奖的平均数作为计算依据)。

5.2公司给予退休员工每人每月xxx元补充养老金。

5.3公司组织退休员工每年一次体检,个人申请不参加体检的,由公司发放xxx元体检费后自行安排。

5.4重阳节、春节节日发放节日慰问金,公司组织对部分退休员工的慰问。

退休员工的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由人力资源部备案。工会作为公司与退休人员沟通的桥梁,要及时了解退休人员的思想,关心退休员工的健康、生活,组织活动等。

公司离退休人员管理制度

为鼓励职员长期服务,并维护退休职员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正式编制内的从业人员,但订有服务协议期限的雇佣契约者和临时工除外。

3.1申请退休,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退休:

3.1.1服务5年以上,年龄满55岁。

3.1.2服务满15年以上。

3.2命令退休,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命令退休:

3.2.1年满60岁。

3.2.2因工伤病逾24个月未复职者或身体残废不胜职务者。

3.3以上规定的退休年龄,如其主管因业务需要而认为必需留用者,经呈请项目总经理核准,酌情延长或反聘为顾问。

4.1退休金为一次性给付形式。

4.2员工的退休金以退休职员最后服务日的'基本工资为基数乘以工作年份一次性发放退休金。

4.3退休职员最后一年的奖金按在职时间比例仍予一次性给付。

4.4退休职员在服务期间对本公司业务有特殊贡献者,可经项目总经理提请董事局核定,酌情加发退休金。

4.5退休金于职员经核准退休,办妥离职手续后即予给付。

4.6因工伤而接受命令退休者,除一次性给付退休金外,其余工伤赔款由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的规定给付。

4.7人事部门在员工办理退休时,应协助办理社保养老金领取手续。

5.本规定之修改权和解释权属于集团公司的董事局。

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度

为使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后能继续发挥其特长,同时有利于年轻专业技术人才的成长和学科建设,确保我院延、返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以促进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粤组通[1999]47号、校人发[1997]64号文、中大人事[2002]22号文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延、返聘作如下规定:。

一、延、返聘对象。

1、本人自愿;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服从工作安排的医教研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3、受院长委托,负责某项特殊工作的。人员。

二、延、返聘条件:。

(一)延聘条件:博士生导师。

(二)返聘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学研究生的导师;

2、由上级有关单位和学校指定的重要学术着作、教材主持人;

3、经省部级以上批准的高级医疗保健专家;

4、科室需要或受医院委托负责某项特殊教、医、研及管理工作者。

三、延、返聘期限。

1、博士导师可延聘到65周岁。

2、博士导师,可返聘至70周岁;

3、非博士导师正高,可返聘至65周岁;副高返聘至63周岁;

4、每期返聘时间1-2年,原则上连续返聘时间副高不超过3年,正高不超过5年。

5、愿意前往黄埔院区工作者,不受上述限制具体聘期由医院决定。

6、接受院长委托承担特殊任务暂不受限制。

四、工作要求:。

延、返聘人员按在职人员的要求上全班,参加医院医教研工作。原则上,非手术科室65周岁以下返聘者,返聘期间每周教授门诊时间不少于3单元;手术科室返聘期内累计门诊时间不少于四分之一,具体由科室安排,没有开设门诊的科室,依此安排相关工作。

五、延、返聘程序。

1、首次参加延、返聘者,由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向医院提出申请,经人事科核实情况,报请院长书记会审批,获准后通知相关科室,并填写相关表格。

2、延、返聘到期者,由人事科提前1个月通知相关科室,作好工作交接班准备。凡需继续延、返聘者,人事科按第1条程序报批。

3、因故提前终止延、返聘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科室同意后上报人事科备案。

六、延、返聘待遇按医院现行规定执行。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凡医院其它文件中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八、本规定由人事科负责解释。

离退休工作处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离退休工作处经费的管理,规范使用范围和程序,根据学院最近修订的《借款管理办法》和《财务报销管理办法》等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我处实际,修订此制度。

一、基本原则

(一)学院年度预算给离退休工作处的“离退休人员其它开支”经费,由处领导按处党总支审定的年度预算节俭使用;“办公经费”由处领导商定使用。

(二)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处长“一支笔”审批。

(三)各项经费使用,必须由两人以上共同办理。

二、使用范围

(一)“离退休人员其它开支”的主要使用范围

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包括离退休人员学习活动经费、文体活动经费、学院组织外出参赛经费、重阳节老干部座谈会等费用、活动骨干奖励经费、添置活动器材设施及相关维护费用、各校区老干部活动中心经费、院老年组织经费、关工委经费等。

活动经费原则上按人平均150元标准核算(离休干部、退休副县级以上干部剩余经费由处里统一掌握,专款专用)。活动经费的管理细则(如误餐费和奖品标准等)另行制订。

在实际运行中,活动经费预算中未发生的部分项目经费原则上用于添置活动器材。

春节慰问费用及离退休人员政策性费用。离休干部健康疗养费、取暖费以及上交管理费;离退休副县级以上干部的降温费;离退休人员的报刊杂志费等。

经集体决定应开支的其他费用。

(二)“办公经费”的主要使用范围

办公经费必须用于公务所需和工作条件改善,每项支出先报告处长同意后办理,否则不予报销。

办公用品购置、文印、用车、用餐的管理细则另行制订。

三、报销要求

专用章,并且在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使用有效期内;事业收据必须有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监制章并加盖开票单位财务专用章。各单位内部使用的收据不能作为报销的依据。

填写发票或收据必须注明单位名称、日期、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填制人。发票金额大小写必须相符,不得有涂改、挖补等现象。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票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改。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功能的除外)套写。凡购买物资、办公用品,必须写清物品的详细名称,不得用“办公用品”、“资料”、“图书”等笼统文字。一次购买大批物品,在发票上不能逐一标明的,可由卖方另附购物清单,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发票。

办理报销应有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每张原始凭证上都必须要有经办人、验收人(购物)或证明人(支付费用)签字。还应注明经济业务的内容。

四、实物发放

凡发放老同志慰问品、奖品、政策性人头费等,必须由离退休人员本人签字,若情况特殊,其亲属或委托人亦需用实名签字并注明代领。

五、财务监督

1、每年年底向总支扩大会议(或老同志代表会)报告年度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

2、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秉公办事,对违反财经纪律、谋取私利者,依据有关规定查处。

六、其他事项

1、因为学院安排有福利费用于看望住院病号,因此各校区一般不再安排经费看望病号(可派代表与处领导一同看望)。

2、个人使用活动器材一般自费购置,如门球棒、剑、腰鼓、乒乓球拍等。

3、外出旅游参观一般自费。

一、指导思想

第一条 老干部是党的宝贵财富,是不能忽视的一支力量,关心照顾好老干部是我们的出发点、落脚点,老干部工作人员的标准是:“三心,四负责,二到位,一满意”即:三心:解决问题要有诚心,听取意见要有耐心,对待老干部要有孝心。四负责:政治负责,生活负责,生命负责,家属负责。二到位:政策到位,服务到位。一满意:让老干部满意。

第二条 要教育好广大干部对老干部充分尊重,多做敬老工作。树立敬老、爱老的风尚。妥善照顾好老干部,使他们愉快的安度晚年。

二、政治待遇

第三条 为保证离退休干部享受同级在职干部的政治待遇,对有关重要文件,原 1

则上每月组织一次老干部阅读,对年老多病不能参加学习的老同志,应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

第四条 按照有关规定,为不同级别的老干部订阅报刊、杂志。

第五条 必要的会议和报告要组织老干部参加,县上组织的各项活动,视老干部的身体状况,吸收老干部参加。

三、生活待遇

第六条 医疗保健,老干部住院期间老干部局领导要去探望。

第七条 文娱活动,购置老干部活动器械,如扑克、象棋等放在活动室中供老干部娱乐之用,购置日常生活用书,供老干部阅读。

第八条 生活困难补助,离休老干部生活确有困难的,经研究批准后予以补助。

四、参观、考察、学习

第九条 老干部参观、考察坚持个人自愿,出发前应进行体检,集体外出时,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有医务人员前往。

五、加强领导

第十条 老干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由工会负责。其它部门也要给予支持,共同做好老干部工作。

信阳市十高

2012年9月

2

公司离退休人员管理制度【】

答:当然不是!

在今年的“两会”期间曾就此问题答记者问:大家都有退休、都有需要养老的一天,这里我想做个安民告示,从全面长期来看,中国政府对中国公民保证养老金发放是没有问题的。

我们去年养老保险收支节余3400多亿元,累计节余34000多亿元,我们还有全国的社会保障基金储备16000亿元没有动,同时还能够划拨国有资产来充实养老基金。所以可以肯定地说,老有所养不会、也绝不能是一句空话。

所以不存在“社保基金没钱了”这一说法。

答:2017年4月15日,人社部表示,经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17年1月1日起,为2015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

答:2017年4月22日,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表示,经国务院批准,从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这是我国连续第十二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共将惠及1亿多退休人员。

李忠表示:确定6.5%左右的调整水平,是综合考虑了现在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现在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水平等多种因素综合确定的。这个调整水平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总体水平,而不是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以各自养老金水平为基数,都按6.5%的比例调整,更不是简单的对每个退休人员都按6.5%增加养老金。

这次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同样都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来调整,这也迈出了统筹各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第一步。定额调整主要是体现公平,挂钩调整主要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可以与缴费年限或者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前的工作年限挂钩,同时也要与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适当倾斜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的企业退休人员适当倾斜。这个调整办法应该说兼顾了公平与效率,能够适当的调节退休人员收入差距,体现二次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原则。目前我们正在按照国务院的部署,结合本地的实际,要求各个地方制定具体方案,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特点,合理确定调整办法和具体标准,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有差异,而且现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刚刚起步,所以这次基本养老保险调整就需要充分地考虑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平衡,充分考虑地区之间的平衡,还需要充分考虑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前和改革后待遇调整办法的衔接等因素,所以具体的各个地方企业的调整办法和机关事业单位的调整办法可能会略有差异,而且对于个人来说,由于缴费年限或者工作年限的不同,养老金水平也不同等因素,实际调整的水平也会存在一定差距。

今年调整养老金工作实施到位后,我们还将及时总结各地的经验,加快研究建立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的合理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兼顾各方的承受能力,合理调整养老金水平,并且进一步完善养老金调整的办法,逐步平衡各类退休人员的待遇。

2017年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最新消息,广州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多少?广州市人社局表示,对于2017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目前广东省的具体方案尚未出台,广州市须待省明确具体方案后,结合市实际情况予以贯彻执行。

辟谣!广州今年退休金没调整广东养老金上调具体方案尚未出台。

“好饭不怕晚,2017养老金增加可靠消息终于出来了”、“广州市退休人员工龄一次性补贴情况表和以后每月增加情况”……近日朋友圈流传着两则关于广州市退休待遇的消息,不知真假。对此广州市人社局19日明确表示,两则消息均属虚假消息。请广大市民勿信小道消息,一切以人社部门的官方公布为准。

市人社局表示,对于2017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目前广东省的具体方案尚未出台,广州市须待省明确具体方案后,结合市实际情况予以贯彻执行。

4月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17年1月1日起,为2015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此次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其中挂钩调整可以与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适当倾斜是指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离退休人员管理制度

一、重视和加强离退休人员管理,主要领导应经常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

二、离退休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无特殊情况,不得拖欠离退休费和医药费。

三、积极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争创“五好家庭”(读书学习好、锻炼身体好、发挥作用好、教育好子女、团结互助好)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活动,丰富离退休人员的生活。

四、对离退休人员做到“三必访”,即家庭生活困难必访;生病住院必访;出现其它异常情况必访。

五、及时解决离退休人员的实际困难,为离退休办好事办事实和服务好。

六、积极组织离退休人员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各类文化活动,使他们老有所乐。

七、离退休人员应积极理解和支持在职人员的工作,顾全大局,共同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一、重视和加强离退休人员管理,主要领导应经常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二、离退休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无特殊情况,不得拖欠......

一、重视和加强离退休人员管理,主要领导应经常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二、离退休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无特殊情况,不得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