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方案(通用17篇)

时间:2023-11-13 09:22:17 作者:JQ文豪 方案 企业改制方案(通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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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通系统国有企业改制实施方案

第二十七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改制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与改制的投资主体签订的各项合同、协议需要改制后逐步履行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改制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要负责跟踪、落实,确保合同、协议各项条款执行到位,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二十八条改制后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及时为职工接续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关系。

年国有粮食企业改制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国有粮食企业转换机制,提质增效,做大做强,切实履行好保障粮食安全的责任,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地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意见》(政办发[2013]79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全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14]43号)文件要求,结合当前我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情况,现提出如下方案。

按照上级关于国企改革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国有粮食企业兼并重组力度,突破土地性质变更,着力组建混合所有制企业,构建现代企业制度,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全面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和市场竞争力,切实改变国有粮食企业“小、散、弱”状况,促进我市粮食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1、加大企业兼并重组力度。推进县域内企业兼并重组,形成购销总公司(集团)+子公司、分公司+收储库点经营模式,2016年实现国有粮食企业兼并重组率10%。

2、突破土地性质变更。争取县区政府支持,加强与国土、财政、工商、税务、农发行等部门沟通协调,为国有粮食企业土地性质变更工作减轻资金压力。2016年全市实现土地性质有划拨转出让面积不少于600亩,变更率不低于10%。

3、组建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除储备粮管理企业和军供粮企业外,国有粮食企业通过吸收外资、民营资本及职工入股等方式,培育国有资本、非国有资本交叉持股的新型市场主体。每个县区至少有1家国有粮食企业引入非国有资本,实现混合所有制经济突破。

4、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国有粮食企业形成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业绩考核、薪酬管理和经理层选聘等机制。推动政企分开,实施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构建经营管理人员市场化选聘机制,激发企业活力。2016年度实现辖区内国有粮食企业全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5、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抓住改革有利时机,积极开展经营管理规范年活动。2016年度重点培育10家“1+n”示范企业,与种粮大户、合作社及粮食加工企业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实现产业链向生产、服务、深加工领域延伸。

(一)征集意见,加强指导。

今年3月至4月市粮食局组织专人通过调研考察、召开专题会议的形式向各县区了解改革中遇到的困难,明确主攻方向,并及时同省局进行沟通,了解有关国企改革的最新精神,并出台工作方案,做好业务指导工作。

(二)学习考察,汲取经验。

二季度适时组织各县区粮食部门有关人员赴外地考察学习,借鉴外市土地性质变更、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的先进经验、做法。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外地政府在改革中的经验、做法和支持力度,依照省、市政府文件精神,争取在税费、政策等方面的优惠待遇。

(三)强化考核,深入推进。

一是结合我市即将出台的《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强化对各县区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考核工作。二是召开推进会议。适时在国企改革进展较快、成效突出的县区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鼓舞先进、鞭策落后,以点带面。

(四)加强领导,强化督查。

一是领导重视抓推动。适时请市政府分管领导赴典型县区调研,对各县区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进行督促指导,为全面推动我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环境。二是及时通报总结。各县区从4月份起每逢双月10号前上报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情况统计表,市局每两个月对各县区国企改革情况进行一次通报,鼓励先进,指出不足。同时认真调研总结国企改革经验做法,加强座谈交流和现场推动,扎实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县交通系统国有企业改制实施方案

第九条改制方案审批权限。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所出资企业)及其所属全资或控股子企业的改制方案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其中所出资企业改制为同级国有股不控股的企业改制方案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所出资企业的其他子企业改制方案由所出资企业批准,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改制涉及财政、劳动保障等事项的,需预先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协调审批;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审批事项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报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第十条改制立项。改制要由改制企业提出立项申请,按审批权限进行报批,经批准后方能进入改制程序。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及其所属全资或控股子企业的改制,其立项申请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所出资企业的其他子企业改制,其立项申请由所出资企业批准,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一条清产核资。企业改制立项获得批准后要进行清产核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该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通过招投标或比选等公开程序选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按《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国资委[]15号)的有关规定做好企业账务清理、资产清查、价值重估、损益认定、资金核实、制度完善等项工作并由企业按规定将清产核资结果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认定、批复或备案。企业改制中涉及资产损失认定与处理的,必须按有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改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对清产核资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清产核资结果经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审核认定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确认后,自清产核资基准日起2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企业实施改制不再另行组织清产核资。

第十二条财务审计。改制企业要进行财务审计。由该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通过招投标或比选等公开程序选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对企业进行全面审计。改制为非国有的企业,必须在改制前按有关规定对法定代表人进行离任审计,不得以财务审计代替离任审计。改制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向中介机构准确提供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和文件。

第十三条资产评估。改制企业要进行资产评估。由该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通过招投标或比选等公开程序,选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资产评估与财务审计不能聘请同一中介机构,不得聘请参与该企业上一次资产评估的中介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企业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等无形资产必须纳入评估范围。评估结果由依照有关规定批准国有企业改制和转让国有产权的单位核准。

第十四条制订改制方案。企业改制必须制订改制方案。改制方案由该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制订或由其委托中介机构或改制企业制订。改制方案包括改制的目的及必要性,改制后企业的资产、业务、股权设置和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等;改制的具体形式;改制后形成的.法人治理结构;企业的债权、债务落实情况;职工安置方案;改制的操作程序,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和产权交易市场的选择等。

改制方案必须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由审批改制方案单位决定的律师事务所出具。

第十五条改制方案报批。改制方案要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实施。

年国有粮食企业改制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23号),结合省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一系列文件精神(苏政发〔20-〕3号、80号和苏政发〔20-〕84号),现就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全面转变各级粮食局的职能,结合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真正做到各级粮食局与各类粮食企业政企分开。

各级粮食局负责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的管理和宏观调控,管理好地方粮食储备,搞好粮食行业指导,加强对国家粮食政策贯彻落实的检查,认真履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的职责。要稳定市县粮食行政管理机构和职能,各级粮食局的行政经费统一列入本级政府的财政预算。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要与企业实行人财物彻底脱钩,不准向粮食企业摊派费用,不得自办经济实体或企业,不得从事粮食经营活动,行政领导不得在企业兼任职务。

基层粮食购销企业可以以县(市、区)为单位或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组建粮食购销公司,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原则,受政府委托,负责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的运营,对其全资、控股或参股企业行使国有出资人职能。政策性粮食业务实行政府委托代理制,企业因执行政府委托业务所发生的费用和亏损由财政承担。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尽快转换经营机制,增强市场意识,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求发展的经济实体和市场主体。

国家挂牌的储备库和省级粮食储备库、粮食军供站的仓库等基础设施为国有资本,继续实行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大中型粮库、基层骨干粮食购销企业(由各地根据企业的资产、人员、粮食购销量确定)、骨干粮店、主要的区域性批发市场、粮食中转码头等重要的商贸、物流基础设施可以实行国有独资、国有资本控股或国有资本参股。要加快调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股权结构,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业务量较小的粮食购销企业以及基层骨干粮食购销企业的附属设施,可采取联合兼并、资产重组、租赁承包、民营、股份制经营或其他非公有制形式,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并力争在2-3年内使国有资本逐步退出。退出的国有净资产通过变现,要集中充实基层骨干粮食购销企业,或用于支付企业改革成本。对资不抵债、扭亏无望、无变现能力的非购销企业,依法实行破产、关闭。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要因地制宜,按照政策规定进行。改制企业净资产的调整、剥离、作价以及妥善处置国有企业划拨土地使用权等问题按省政府苏政发〔20-〕3号文件执行。为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对部分权属清楚但尚未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的企业,各地土地、房产部门应尽快予以办理,并减、免相关费用。

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改革,把粮食职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多形式、多渠道做好粮食购销企业的减员分流工作。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加大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职工减员分流力度,通过变更、解除、终止、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向社会推荐就业或内部退养等不同形式,依法调整职工的劳动关系,并相应履行有关手续,确保减员分流工作平稳有序,在20-年内尽快使我省粮食购销企业的人员下降到基本合理水平。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或工龄已满30年,经职工本人申请、企业批准,可以实行企业内部退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对被购销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要妥善处理好拖欠职工工资的补发和集资款偿还等问题,符合政策规定的给予经济补偿金或一次性安置费。对解除劳动关系后领取经济补偿金的,暂时不能再就业的职工,要将其统一纳入地方失业保险,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原所在单位没有办理失业保险的,要在解除劳动关系时给予补办。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等转移手续。调整职工劳动关系所需资金通过企业资产变现筹一点、市县财政拿一点、省财政补助一点的办法予以解决。购销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按省政府苏政发〔20-〕3号、〔20-〕84号文件规定一次性从净资产中剥离,不足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交由社会保障机构管理,实行社会化发放。

加快组织创新,优化产业结构。要打破粮食部门内部购、销、调、存、加的人为分割及行政区划界限形成的“小而全”、“小而散”的格局,加快向优势产业聚集步伐,提高行业的集中度和整体效能。结合地方撤乡并镇,大力调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布局和结构。鼓励和提倡已失去原有功能的购销企业与仓储、粮食加工、饲料生产、食品加工、粮食零售、种养殖等企业之间,通过兼并、重组、合资等多种形式开展联合,结成并拉长粮食产业链。

适应市场要求,发展“订单农业”。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通过“订单”与粮食生产者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发挥为农服务、引导粮食生产和搞活流通的积极作用。

培育龙头企业,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要整合和提升一批有发展潜力的粮油购销企业和加工企业,形成一批有较强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的大中型龙头企业,尽快做强做大。逐步与基地、农户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增强发展实力和辐射带动能力。针对粮食企业技术含量较低的情况,加快企业的技术创新,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能力。要强化创品牌、名牌的意识,努力实现主导产品名牌化、名牌产品产业化。

健全服务体系,完善服务功能。在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中,粮食部门要积极培育各类粮食市场,提供市场信息,推广科技成果,搞好产后服务。要根据自身条件和市场需求,拓展新的物流方式,发展城乡粮食连锁经营,灵活选择超市、便民店、主食厨房或其他业态,发展特色服务。

改革企业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在劳动用工上,要充分引入竞争机制,择优上岗,能进能出。对聘用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在干部人事管理上,实行聘任制,公开选聘,竞争上岗,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在收入分配上,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建立以岗位为基础,与企业经济效益和个人贡献双挂钩的工资分配制度。

积极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新机制,把组织考核推荐和引入市场机制、公开向社会招聘结合起来。改革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收入分配办法,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高经营管理者素质。实行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加强和改善企业内部管理,尤其要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搞好成本核算,降低企业经营管理费用。要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同时,积极推进企业管理信息化,实现企业管理现代化、科学化。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是省长负责制下的市长负责制的重要内容,关系到整个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大局,各地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抓紧抓好这项工作。要实行分工明确的部门责任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具体措施。要善于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妥善处理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务求实效。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加强配合,形成合力,整体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改革。市、县粮食局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担负起指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责任,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及时落实有关政策,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进程。

为促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尽快走向市场参与竞争,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亏损等问题,按照新老分开、核实确认、分级负担、逐步消化的原则进行处理。经全国清仓查库鉴定的库存陈化粮,由省报经国务院批准后,实行集中处理,价差由粮食风险基金据实补贴。对98年粮食年度前库存陈粮,由省统一安排处理,其价差亏损由粮食风险基金给予补助。销售货款、价差、利息补贴要及时归还农发行贷款。购销企业保护价形成的老库存粮食实行会、统计单独核算报帐。

改进金融服务,积极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发展。各级农业发展银行要按照省政府苏政发〔20-〕123号文件精神,按规定调整和完善信贷资金管理办法,及时为企业提供贷款和结算服务,支持粮食购销企业开展订单粮食,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鼓励粮食产销区建立稳定的粮食购销关系,粮食产销区的企业之间可以利用各自优势,开展代购、代销、代储或联合经营。有关商业银行要对购销企业附营业务划转到商业银行的占用贷款,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实行停息。

继续落实有关粮油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粮食购销企业向市场平稳过渡。各级财税部门要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8号)规定,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按规定继续免征增值税。

县交通系统国有企业改制实施方案

文章详解了国有企业改制资产清查和评估: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认真核实和界定国有产权,严禁隐匿国有资产;同时文章还提供包括国有企业改制,国有企业改制资产清查,国有企业改制资产评估等相关信息咨询。

(一)国有企业改制必须对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和评估,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认真核实和界定国有产权,严禁隐匿国有资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对提交的清产核资的范围、资产及其财务会计报表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出具承诺书,并对其结果负责。在前一次清产核资有效期内的,经市国资委同意,可不再进行清产核资。凡改制为非国有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二)国有企业改制中清理出来的不良资产,经中介机构经济鉴证后,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报市国资委审批。按照审批权限,对申报核销不良资产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以内的,由市国资委审批。200万元以上,由市国资委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在批准核销后,企业需建立“账销案存”管理制度,对“账销案存”收回的款项可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国有企业改制,必须在清产核资和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依照《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第12号令)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资产和土地使用权评估。企业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等无形资产必须纳入评估范围。经济责任审计和资产评估不得委托同一家中介机构进行。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和资产评估结果在出具正式报告前,必须由其国有产权持有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在改制企业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资产评估结果经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国资委核准或备案。涉及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的,其评估结果应报市国土资源局确认。重大评估项目由市国资委组织专家评审。

(四)国有企业改制,由市国资委选聘和委托中介机构对改制企业实施清产核资、经济责任审计和资产评估。

(五)企业改制涉及资产剥离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年国有粮食企业改制方案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面向市场,转换机制,加快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推进兼并重组,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更好地发挥粮食购销主渠道作用,确保全县粮食安全。

到20-年1月底,基本完成全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布局调整和产权制度改革,分流并妥善安置富余人员,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完成全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任务。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因企制宜的原则。根据省、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因企制宜,确定改革形式。

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妥善做好职工身份置换和安置分流工作,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3、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根据清理财务挂帐和清产核资情况,统筹兼顾,合理制定补偿标准,确保改革公开、公平、公正。

(二)工作重点。

1、搞好职工身份置换,精减粮食购销企业富余人员,理顺企业劳动关系。同时,积极创造条件,搞好职工再就业。

2、搞好资产重组界定,建立起能充分发挥调控作用的国有独资粮食储备体系、军粮供应体系。

3、用足用好相关政策,消化历史包袱,减轻企业负担,使企业顺利走向市场。

4、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新的用人、用工、分配制度,促进购销企业面向市场,主动服务。

(一)时间安排。

全县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于今年7月份开始,20-年1月底前完成。

(二)方法步骤。

1、改革形式。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在对全县粮食购销企业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逐一确定符合企业实际的改革形式。县保留1-2个国有独资企业承担储备粮和军粮供应。对粮所实行股份制改革,根据清产核资情况确定重组规模。

2、职工分流安置方案。粮食购销企业要结合实际,依法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广泛征求职工意见,于20-年1月底前全部完成职工身份置换。

3、清产核资。从今年7月份开始对全县粮食购销企业进行全面清产核资,10月底完成。

4、经济补偿金。企业补偿金按照企业自筹为主、财政适当补助的办法,多渠道筹集。

5、妥善安置分流富余人员。坚持以人为本,多措并举,妥善做好安置分流富余人员工作,确保平稳安置、顺利分流。用足用好社保、退休、内退、病退等政策,保持职工社保关系的连续性和再就业政策的衔接,鼓励职工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对安置的职工要依法规范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6、新公司注册登记。重组后的粮食购销企业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和社会保险变更手续,建立新的企业经营机制,深化内部改革。县粮食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国有独资企业国有资本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国土资源部门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涉及到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在办理评估备案、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手续后,土地主管部门为其办理土地有关手续。处置企业使用的划拨土地的收入,按有关规定缴纳和使用,可优先留给企业用于缴纳社会保险和安置职工。对破产企业原使用的划拨土地,其土地资产变现资金首先用于安置破产企业职工。

(二)对粮食企业依法出售自有产权公房、建筑物收入,优先留给企业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安置职工。

(三)粮食企业在正常经营期间,自筹资金安排的经济补偿金及社会保险费,可纳入企业当期损益。

(四)劳动保障部门要把粮食购销企业分流职工统一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企业职工欠缴社会保险费的,改制时要清偿补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

(五)金融部门要积极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工作。农业发展银行对重组后的粮食购销企业,要按信贷管理原则,积极予以贷款。对企业已经剥离政策性挂账相应占用的农业发展银行的贷款,已办理资产抵押的,应当及时解除抵押关系。

县交通系统国有企业改制实施方案

第二十四条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要执行本暂行办法的各项规定: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包括其全资、控股子企业,下同)增量引入非国有投资,或者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向非国有投资者转让该企业国有产权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其非货币资产出资与非国有投资者共同投资设立新公司并因此安排原企业部分职工在新公司就业的。

第二十五条改制的监督检查。各级监察机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加大对企业改制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要通过建立重要事项通报制度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以及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等办法,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企业改制中的违纪违法案件。

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企业领导人员利用改制之机转移、侵占、侵吞国有资产,隐匿资产、提供虚假会计资料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营私舞弊、与买方串通低价转让国有产权,严重失职、违规操作、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赔偿责任。对中介机构弄虚作假、提供虚假审计报告、故意压低评估价格等违法行为,要加大惩处力度,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得再聘请该中介机构及其责任人从事涉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中介活动。

第二十六条改制的组织领导。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省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企业改制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企业改制工作规范进行。上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加强对下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纠正国有企业改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和重组,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企业改制方案字

为了更好促进___________(以下简称___)的发展,保证___改制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方案。本方案充分贯彻国家经贸委等八部委《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改[20__]859号)精神和___公司下发的《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__________公司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总体方案的批复〉的通知》(___发[20__]112号文件)精神。

一、职工身份转换。

根据___发[20__]112号文件精神,培训___所有在册以及在册不在岗的教职工,除符合___公司内退条件者(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者)外,其余人员原则上随___改制全部分流安置。职工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关系由改制后的___按有关规定足额交纳。职工在改制前的工作年限计入改制后的工作年限。

二、劳动关系。

根据国经贸企改[20__]859号文件规定,___教职工需与___变更或解除原劳动合同,并与重新___签订三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变更或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应在___进行工商登记后30内完成。对不原意与___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教职工,___在改制之日起与其解除劳动雇佣关系,并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对符合___内退条件的职工以及在改制前已经在___办理内部退养手续的,按其内退生活费和___应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计算至法定退休时间,从净资产中划出,统一移交集团公司专设机构管理。

三、教职工经济补偿。

为了充分维护___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___将按教职工的工龄确定补偿额,然后予以补偿。

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

[1994]481号)的规定,根据教职工在___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对从其他国有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调入___的教职工,其在国有单位的工龄计入___工作年限。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___正常教学培训情况下教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教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___月平均工资的,按___月平均工资计发;教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___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___平均工资的3倍标准计发。其中对实行年薪制的院级领导,按其年薪标准计发。

四、补偿金的支付。

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采取现金与股权相结合的模式。根据___改制方案,改制后___为股份制组织形式,其股份持股模式以“外部投资者、经理层、职工混合持股”为特征的tcl模式为参照。通过对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统计汇总,按一定比率将经济补偿金折算为___股份分配给教职工。对于拒绝接收股份的教职工,___将按经济补偿的汇总结果支付给教职工相应现金。

五、补偿金来源。

补偿金主要有四个方面的来源:

1、资产评估后的“三类资产”;。

2、教职工筹集入股的资金;。

3、外界金融机构的贷款;。

4、外部投资机构或人员的投资。

国有粮食企业改制方案

党史解读:【政党史】政党史详细解释了政党的历史。它还特别提到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会前我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指定内容,结合本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主题开展了谈心谈话等,在此基础上,我认真思考、检视,现将检视发现问题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情况。

7月1日上午,通过集中观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的方式,全程聆听了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大会结束后,我通过报纸、网络视频、学习强国等方式研读了权威媒体关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解读,还参加了xx专题学习研讨会,撰写了发言提纲,与大家交流学习心得体会。按照召开组织生活会的要求,会前我再次对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学习,通过学习,有了新的认识,结合工作有了新的思考,总的来说是从讲话中更加理解了“四个自信”,读出了伟大,学出了力量。现阶段,我将持续会把学习贯彻“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常学常悟,常学常践,把讲话精神融入血脉,厚植心底,贯穿实践,深刻领会和把握讲话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实践要求,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汲取奋进力量,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进一步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展现干事创业的新担当,坚定不移实施“质量强企、安全兴企、绿色优企”战略,推进现场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常态化制度化,深化“xx提升工程”建设,xx、xx、xx取得突破,推动“十四五”规划和xx五年发展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二)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指定学习材料的情况。

自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来,我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贯彻落实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参加集中学习研讨、个人自学、上党课、作宣讲、与同志交流学习心得等形式,认真学习党史,做到了学习有笔记,有体会,有思考,特别是通过4个历史时期党史学习和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四本指定书目学习,更加深切地体会到中国共产党走过的一百年历程,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懈探索和奋斗的历史,是为全国各族人民谋解放、谋发展、谋幸福的历史,下一步要从党史的学习中汲取思想的力量、信仰的力量、实践的力量,不断强化政治定力、干事动力,着力打造“xxxx”,筑牢xx根基,积极推进xxxx两年攻坚,为xxxx注入生机活力。

1.坚定理想信念方面。一是习惯于集中学习、浏览时政新闻,没有静下心来系统地研读指定书目,没有真正把蕴含其中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党的思想理论、精神谱系、历史经验的理解还不够深入,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还有待加强。二是面对业务工作和大量琐碎的集团管理工作,有时觉得精力不够,在学习方面跟得不紧,没能做到深耕细读、入脑入心,学习效果受到一定影响。

2.增强历史自觉方面。一是对历史知识的学习不够全面深入,对历史规律、历史经验的把握不够深刻。如党史学习教育指定书目没有完全学完,透过历史事件把握历史规律、洞察发展大势的能力还不够。二是对历史规律、历史经验的运用还不够自觉。没有很好地把学到的历史经验转化为工作措施,自觉担当不足,对于推进工作开展中面临的难题缺少迎难而上、攻城拔营的担当精神,特别是在处理xx的一些历史遗留的矛盾问题,存在一定程度的畏难情绪,总觉得历史久远、矛盾聚焦、解决不易,处理不好容易给自己惹麻烦,存在待靠推拖的现象。在质量安全方面的制度创新、安全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中没有形成亮点,也没有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3.弘扬优良传统方面。一是联系群众不够紧密,与分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骨干交流得多,和普通员工、其他职能部门和所在支部的党员同志交流得少,对他们生活状况、家庭情况及其他情况掌握还不够,关心做得不够,在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和答疑解惑工作落实方面有差距。二是弘扬艰苦奋斗精神不足,干事创业精神有所减弱,满足于现有的工作能力和成绩,主动作为不够,在市场开发上缺乏“破冰”勇气,西北片区的市场开发情况不够理想。

4.加强党性锤炼方面。一是党性修养不够高,较多站在分管的领域去考虑问题,发表决策意见,对分管领域以外的业务信息掌握不全面,关注度不够,在安排部署工作时,过多追求工作效果,传授下属工作经验少,工作方法不多。二是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还有差距,“一岗双责”履行与要求有差距,从严治党压力传导还不够深入,对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思考不足,对分管部门、单位廉政风险点的了解还不够全面,没有真正做到严在日常、严在经常,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管控不够扎实有力。

(四)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情况。

一是表率作用不强。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不够积极,指导不足,对本部支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方面建言献策不够、带头作用发挥不够。比如在参加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方面,有时忙于工作事务就没有参加,或者虽然参加了但也有中途提前离开的现象。

二是工作创造性缺乏。工作创新力度不够,特别是对一些时间短、任务紧、要求高的工作,存在过得去的思想,在如何推动“xxxx”上下功夫不足,在降本增效、安全生产、xx提升方面没有做到精益求精,满足于工作完成了,影响了工作效果。将党史学习教育与落实中心“十四五”开局之年各项重点任务的结合上做得还不够,对新形势下如何更好的做好xx、xx、xx、xx、xx等还缺少系统性思考。

三是工作作风不够严实。下沉项目一线不深,存在了解掌握情况不充分、不全面、不及时等现象,下基层开展业务研究调研时间和频率还不够,调研内容不够具体明确。对思想、作风、党建工作等方面的要求不严、标准不高,对党建联系点和所在支部的党建工作指导不足,自我剖析不深刻,思想根子挖得不透,整改措施得不够彻底到位。

四是“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实不够。与群众沟通交流不多,对于基层一线和群众的各种呼声,掌握第一手资料不是很准确,导致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不多、不积极、不主动,效果不够明显,成绩不够突出,除了xx,“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载体内容。

按照党史学习教育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的要求,我围绕4个方面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主要原因如下:

1.理论武装思想有所弱化。平时忙于事务工作,对理论学习有时看不进去、浮于表面,不能做到深入研究,学深悟透,没有真正掌握其核心要义和精髓,导致对党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有时候没有做到先学先用、真学真用,导致在实践中,遇到一些困惑时难以从理论上找到依据,缺乏理论对实践的指导。

2.履职担当意识有所弱化。工作中没有用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创新性的开展工作,工作上担责意识还不够强,工作缺乏主动性,特别是在攻坚克难方面,花时间、下功夫不足,导致成效不明显。

3.与时俱进抓创新的意识有所弱化。工作思路创新意识不高,缺乏探索精神,工作中的常规性工作多,创新变革工作少,在一些创新理念的吸纳上、行业内的一些先进做法的借鉴上,还缺少消化吸收、为我所用的主动性。

4.宗旨意识有所弱化。对标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的理念要求,差距较大,忙于日常工作,缺少沉下心来、俯下身子进行实地调研,对分管领域部门和业务、人员全方位了解还不深不细,注重制定帮扶措施的过程,缺少抓跟踪落实的力度,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重布置轻落实的问题,在落实帮扶措施过程中跟得不紧、督导不严,出现前紧后松的现象。

针对以上自查出的问题原因进行归纳分析,定了以下几方面整改提升措施。

1.勤学勤思打牢理想信念基础。一是加强学习,抓住党史学习教育有利契机,围绕习近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在学通弄懂做实上下功夫,以xx学、中心组集中研讨学、组织安排培训学、党员大会学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以“学习强国”等融媒体为平台载体,通过学习,做到学中记、记中悟、悟中做,深刻把握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做好工作的行动自觉。二是深入思考,在学习党史及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过程中,学会深入思考,不仅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将理论学习成果结合xx实践进行思考,用科学的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做到知行合一,通过排除解决遇到的困难,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

2.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履职尽责。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xx、xxxx、xx、xx等公司近阶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重点工作和任务加强学习、深化认识、提升能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研究解决矛盾问题的能力,做到本领过硬。二是进一步振奋精神,争挑重担,积极主动地做好本职工作,严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不良现象,带头营造一个奋发向上、干事创业的良好工作氛围。三是强化担当作为,全面发力专项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严守安全生产红线底线,深化和完善安全体系,准确研判安全形势,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咬定“零死亡”目标不放松,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xx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四是狠抓小型构件专项整治,注重提高小型构件成xx量,强化平衡发展,层层压实质量责任终身制,强化现场文明施工,不断提升xx对外形象,打造“xxxx”。五是深化“一盘棋”思想,落实好xx关于xx攻坚行动的各项要求,按照既定方案推进各项目标任务,重点抓好xx、xx、xx等,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坚决打赢xxxx两年攻坚战,为xxxx贡献力量。

3.永葆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真心真意为职工群众解难事、办好事,深化“xx”服务基层制度落实,扑下身子、沉下心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摸清实际情况,掌握最新进展,更加精准指导帮扶。要从实际工作做起,在推进xx、增进民生福祉、基层减负等方面,做到心系群众,为群众着想,为群众办事,在提升职工获得感、幸福感和群众的满意度上下功夫,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地见效。

4.增强自我革命的历史自觉。坚持用唯物史观学习研究百年党史,树立大历史观,始终胸怀“两个大局”“国之大者”,坚决摒弃“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消极心态,坚决克服因循守旧的思想,切实增强开拓创新、拼搏进取的奋斗精神,在工作中大胆实践,大胆创新,不断开辟新空间、创造新举措、研究新办法,不断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5.对标先进汲取前行力量。珍惜xx“xx”荣誉,对标“七一”勋章获得者,对标各级党组织表彰的“两优一先”,学习他们兢兢业业、恪尽职守的奉献精神,学习他们勇于担当、攻坚克难的务实作风,立足本职岗位,从一点一滴做起,保持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发挥工作经验优势,以朴实的工作作风推动xx。

6.强化党性锤炼提升修养。把坚持加强党性修养,当做提高个人素质和修养的必修课,不断强化党员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树牢底线思维,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形成干净干事、踏实创业的良好导向和氛围。

以上是我的个人检视剖析情况。请同志们本着帮我进步的态度,实事求是、敞开心扉、毫无保留地对我进行批评。我将照单全收,根据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以整改实际成效检验党史学习教育实效。

谢谢大家。

2021年上半年,xxx公司纪委切实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集团2021年党的建设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协助分公司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立足职能、强化监督。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强化政治监督,督促分公司党委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xxx公司及时成立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制定防控指南,应急预案,并就应对疫情工作作出紧急安排部署。督促分公司党委通过网络开展中心组学习,深入传达和学xxxxxx重要讲话精神,并就落实党中央、集团党组、纪检监察组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决策部署进行交流讨论。二是督促各级党组织主要领导和纪检干部做到“四个监督”:监督政治纪律落实到位。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严格落实党中央、集团党组、xx省委、分公司党委关于做好抗击疫情工作的各项指示精神,做到不传谣、不信谣、不传播涉密信息。监督组织纪律落实到位。重点监督各级党迅速组织落实上级关于抗击疫情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监督工作纪律的落实到位。重点加强对抗击疫情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和表现进行教育、提醒和问责,防止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现象;监督群众纪律落实到位。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公司党委的各项关爱措施,公司纪委直接向基层纪检委员收集了解落实情况。三是加强对干部、安全从业人员工作作风监督。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过程中干部作风的监督,要求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必须发挥带头示范作用,针对复工复产期间员工可能会出现作风松懈、状态不佳等情况,严防精力分散,麻痹松懈思想抬头。

一是充分发挥公司纪委委员和基层纪检委员监督“探头”作用。公司两级纪委(检)委员根据不同阶段工作重点,通过网络和电话加强与对口联系单位的沟通,当好员工“服务员”,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一线员工防控措施到位。二是加强对疫情防控专项党费和疫情防控专项经费的使用及防疫物资领用的监督。确保集团党组所划拨的专项党费及时用于购买疫情防控有关药品、物资,慰问确诊、疑似和被隔离员工,补助因患新冠肺炎而遇到生活困难的党员群众,做到专款专用和程序规范。加强对抗疫物资分配使用的监督,就抗疫物资登记发放提出要求,建立专用台账备查,确保每笔防疫物资都能用在“刀刃上”。三是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的监督。督促分公司根据集团公司要求,结合分公司实际,编写了《xxx公司新冠肺炎疫情复工复产安全风险分析报告》,梳理出复工复产安全风险xx项,并按照公司领导要求,下发《加强复工复产安全准备工作的通知》,重点对五个方面的安全工作进行强调、布置和督查。

一是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紧盯重要节点和隐形变异“四风”,突出元旦、春节、清明等重要节点,在各种场合以多种形式重申“十五个严禁”,通过书记约谈、随机抽查、走访提醒、节前廉洁提醒推送等措施,强化日常监督。二是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洁风险防控。分公司纪委与党委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建立协调沟通机制,通过电话、微信和职能部门查阅电子台账等方式对分公司先进表彰、干部选拔、火线入党、补助发放等情况进行了全程监督,确保火线入党程序规范,未发现跟风表彰、突击提拔、搭车补助等情况。三是坚持典型案例通报制度,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及时向各级党组织转发和传达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力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为鉴、对照警醒。

一是组织开展纪检干部专项考核学习测试。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下发《关于开展纪检监察系统全员培训专项考核测试工作的通知》,分公司纪委组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了《应知应会知识测试考点汇编》,并组织了学习测试,强化了政治理论水平,练硬执纪“内功”,弥补工作“短板”,切实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过程中,分公司纪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下发了《xxx公司近期纪检工作指引》,引导纪检委员在开展纪检工作时要注意聚焦“两个牢牢把握”、强化“四个监督到位”、做到“五个切实加强”。通过“以干代训”的方式,切实提高分公司基层纪检干部的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质。

五、下一步打算一是监督各二级党组织学习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扶贫攻坚等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二是公司纪委委员加强与对口联系单位的沟通,对复工复产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解,同时视情况向职能部门反馈,协调解决困难,并向纪委报备。三是加强对复工复产过程中干部作风的监督、提醒,重点关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表现。四是对照已下发的纪检近期工作指引,督促各基层单位纪检委员在复工前后有针对性的开展监督工作。五是做好对复工复产期间安全领域的督促工作。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过程中,xxx公司纪委深入学习贯彻xxxxx抗击疫情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集团党组、纪检监察组、分公司党委的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做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两不误,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合理安排好全年纪检监察工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为公司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监督保障,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1年,市公司党委在省公司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不断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党建水平,为__电务改革与发展增添了动力,有力保证了企业年度主要目标的顺利实现。下面,按照省公司党组关于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的要求,我就2021年市公司党建工作作如下述职,请各位党员和职工代表评议。

(一)带领党员、干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党委始终把思想建设放在党的建设首位,以党的理论宣贯和学习指导实践工作,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一是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结合政治和经济发展上的重点,明确学习重点,制订了年度学习计划,要求党群部门组织学习活动,全年组织中心组学习12次。各支部也开展了学习活动。邀请党校教授为领导班子、中层干部授课,组织交流活动,就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职能部室、专业、区分局等部门负责人分别作了发言,谈了依法治企、作风建设等方面的认识和体会。

(二)抓好党员、干部业余时间学习。党员、干部不仅利用上班时间学,“八小时”以外的理论学习也是必要的。2021年,公司党委下发了《关于开展电力职工读书活动和“书香飘进电力来”职工读书月活动的通知》,明确了《改革热点面对面》、《改革是中国最大的红利》、《科学发展主题案例》等10本推荐书目。建立了电力职工电子书屋,搭建员工网上学台。购买100册《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分发到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

(三)严格要求自己坚持理论学习。作为公司党委书记,我严格要求自己,让下属学习的,首先自己带头学,不必要的应酬尽量不去,抽出更多的时间学习,不断完善自我,进一步提升把握全局和方向的能力,提高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2021年,我参加了省电力公司组织的“学习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远程学习,参加了集团公司组织的“企业文化专题培训”,参加了市委组织部组织的“企业经理人高端讲坛”。

(四)健全学习机制,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保证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取得实际成效,2021年,公司党委出台了《___电力公司员工学习积分管理办法》,完善了《___电力公司员工职业生活培养计划》《___电力公司员工素质提升实施意见》等机制,并将员工学习培训纳入各单位领导班子绩效考核。设立培训经费,专款专用。

一是加强班子建设,突出党委在转型发展中的核心作用。班子成员从我开始,加强自身修养,从严要求自己,坚持以身作则。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努力提高决策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坚持职代会述职评议制度,倾听职工和会员代表意见建议。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

二是加强支部建设,突出战斗堡垒作用。结合市公司实际,对原有党支部进行调整,重新设置10个党支部,按程序选举产生了支委成员及支部书记。开展了支部“达标创优”活动,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紧密联系企业重点工作,建立了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测评体系,开展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活动。

三是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突出先锋模范作用。实行党员干部测评制度,2021年经支部与职工群众测评,无不合格党员。严格干部提拔任用管理,落实民主决策、任职公示等制度,对中层管理人员进行了职业生涯规划,在供电站、所等多种岗位开展竞聘上岗。

四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与二级部门和区局签订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党风廉政责任。落实廉政谈话制度,由党委成员对拟任职干部进行廉政谈话。落实关键岗位轮岗制度,实行诫勉谈话。针对党风廉政工作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及时化解问题,解决矛盾。

从今年2月份起,全区电力深入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全区上下坚决贯彻中央和中国电力集团总公司党组、市委、省电力公司党组要求,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响应中央号召,高度重视、踊跃参与,达到了预期目标,进一步转变了工作作风。

(一)广泛听取员工群众意见。市电力公司及各县(区)局党委牢牢把握“问题导向”原则,始终坚持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做到全方位、全覆盖征集基层对班子及成员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开展谈心谈话等方式,真正把群众和职工关心关注的问题找出来,真正把影响企业发展的问题找出来,累计发放征求意见函320份,收到意见和建议116条。

(二)严肃认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及组织生活会。市公司及各县(区)局党委班子成员做到了自己动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一把手严格把关。在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过程中,各成员能按照“衡量尺子严、查摆问题准、原因分析深、整改措施实”的要求,找深查透,确保不虚、不偏、不空。5月—11月,市公司及各县(区)局党委先后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每位党委成员结合自身的思想实际、个人成长经历、工作实际,着重围绕“四风”问题对个人进行了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并提出了努力方向和具体的整改措施。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出汗排毒、加油鼓劲”的效果。7月下旬,全区电力55个党支部全部召开了组织生活会。目前,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正在进行。

(三)建立了长效机制。市公司及各县(区)局党委进行了认真细致地研究,作为党委书记,我做到了全程参与,逐项分析确定整改的努力方向和重点任务,全部制定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两方案一计划”。在整改落实过程中,注重通过做好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全区新建或修订完善了49项规章制度,以制度形式巩固活动成果。

电力是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的行业。电力的良好信誉和口碑是我们电力最大的财富。探索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是深入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抓手。

(一)关爱弱势群体,打造“光明工程”品牌。2021年,我亲自督导,在全区进一步规范“光明工程”推进运行。每名投递员帮扶1-2名年龄偏大、儿女不在身边、生活不便的老人。主要为关爱对象做好三件事情:一是当好“义务劳动员”。为关爱对象做些家务、干些农活,解决关爱对象的后顾之忧。二是当好“便民服务员”。为关爱对象捎带一些日常用品,帮助维修家电、代缴水电费等,为关爱对象提供便利。三是当好“心理疏通员”。儿女不在身边,老人都比较孤独,通过与他们聊聊天、拉拉家常等进行沟通,使他们在精神上感到温暖。目前已结对帮扶248名关爱对象,今年以来,收到表扬电话和信件150余次、锦旗26面。“光明之路”先进事迹先后被中央和省市级媒体报道10余次。

(二)真情服务三农,筑牢“便民利民平台”。自2013年9月以来,我带领公司干部员工在全省电力率先开展打造“农村电力综合服务平台”工作。在每个县(区)建立“鄂电便民服务点”,在各行政村建立分点,为农民免费提供用电咨询服务。今年下半年,在做好这项工作的同时,我们在每个行政村建设一个电力便民服务站,目前已建成187个,为农民提供家电维修、电力安全咨询、电话购买等服务,探索解决服务百姓“最后一公里”问题,深受百姓欢迎。7月,张培启副市长调研电力工作,评价平台建设“百姓点赞”;8月,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___市电力便民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电力便民服务点”列入今年“全市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项目”。

(三)深入基层做好帮扶工作。2021年,我带头参加了“在职党员回社区、党代表回选区”、“三进三帮”等活动。结对帮扶新村社区,组建了党员进社区志愿特色服务队——___电力志愿者服务总队,通过进社区义务劳动、帮扶困难家庭等活动,做好党员干部基层帮扶工作。

一是实行周例会和公司领导基层调研制度。党委班子成员每季至少一次参加分管部室的周例会,了解分管部门的具体情况,现场解决和指导工作。我也带头深入基层,听取基层员工在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帮助解决员工的实际问题,提升为员工服务的针对性。粗略统计,2021年我到基层单位调研超过100天。

二是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为党员成才成长、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搭建平台,开展了三大工种技能大赛以及“双争双创”等活动。全区有2个支部荣获全省电力“双争双创”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4名同志荣获优秀共产党员称号,3名同志荣获敬业奉献好青年称号。同时,不断完善党内关怀机制,在传统节日期间开展慰问困难职工、劳模和离退休老同志活动,调动全体党员的积极性。

三是推进党建带团建工作。组织青年拓展训练、希望工程圆梦助学以及学生参观电力等。公司团委被评为武汉市“五四红旗团委”,被授予“武汉市希望工程贡献奖”称号,营销分理处、汉口分部被评为市级“青年文明号”。

作为___电力公司党委书记,我时刻用“三严三实”对照自己的一言一行,不断加强党性修养、道德修养和作风修养,进一步提升共产党人的思想境界,在公司中树立榜样,做好引领。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身作则,言行一致。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严格管理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深化“三重一大”决策和廉洁自律各项制度,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4月,组织班子及全体中层到中共“五大”会址纪念馆接受一次警示教育。6月,组织班子成员和全体中层干部观看了《焦裕禄》、《生死牛玉儒》、《杨善洲》三部教育纪录以及《苏联亡党亡国20年祭》、《权力的迷途》等教育片。7月,亲自主持开展了关键岗位人员廉政谈话活动。

虽然一年来在抓党建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必须清楚地看到,在落实党建工作方面还存在不小的差距,主要的有:一是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力度还不够。平时在调查研究中发现,当前还存在部分党员思想认识有所“淡化”、组织作用有所“弱化”、组织活动有所“虚化”等问题。二是党建工作创新能力不强。如何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等方面研究不够,往往局限于传统的方式方法,虽然开展了一系列活动,但总体还存在“求稳”现象,将党建工作与企业经营齐抓共管,更好发挥党建在经营、管理中的作用等工作上办法不多。三是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服务群众本领有待提高,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党员模范的先锋作用以及党组织的凝聚作用没有完全彰显。

在今后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与党委班子一道,团结和带领全市电力干部员工,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集团公司、省公司的要求,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认真抓好党的思想理论学习工作。持续深入学习系列讲话精神,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重要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品行修养。

二是不断创新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修订完善《党建工作百分制考评机制》,修订《党支部管理工作手册》,强化过程检查督导,引导各党支部形成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制定实施党建工作要点,强化“三会一课”等党建基础工作,提高党建的规范化水平。

三是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切实抓好“两方案一计划”的落实工作,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改进工作,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电力服务能力。

四是注重做好员工思想工作。制定实施《构建思想政治工作大格局实施意见》,建立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推进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有效地开展。注重结合企业改革发展实际,梳理热点难点问题和年度重要工作任务,及时准确地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研究、组织、开展好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

谢谢大家!

依照自治区x厅党组扩大会议安排,以集中理论学习为载体,以推动工作为目标,以丰富形式为手段,结合工作实际和阶段性工作任务,高站位、多角度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经济发展、脱贫攻坚等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2020年全国两会精神热潮。

一是严格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全面落实新时期党的建设总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实行《党的工作要点》,召开党委会x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x次,部署党建相干工作x项,为推动转型升级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是推动主题教育成果巩固。结合企业运营发展的焦点、难点和热门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回头看”,对“问题清单”中的各项任务进行逐一整理,对整治不完全、成效不够好、职工不满意的及时补课,促使整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推动构成长效机制。

三是健全党建工作责任体系。深化党委书记带头抓、班子成员分工抓、支部书记具体抓的党建工作体系和格局;扎实推动党建制度废立改,以制度建设推动党建思想引领、系统谋划,建立以问题查摆、述职评议、问责追责、整改提升、总结提炼为主要内容的党建工作机制。四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履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班子成员带头过好双重组织生活,通过落实双重组织生活提升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在重温入党誓词、过“政治生日”上有举措、有落实。

一是认真学习新思想。通过“线上+线下”方式,通过理论学习、专题研讨、专家辅导等多种形式,掀起新思想学习高潮。

二是推动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以提升素质为重点,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开展集中学习x次,编印资料x期,中心组学习x次,观看影片x部,理论测试x次,以支部为依托开展学习研讨x余次。

三是开展好主题党日。各支部精心设计方案,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富有内涵的主题党日x次。

四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发挥好在严控阵地建设、把好舆论导向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制定实行《意识形态工作要点》等,牢牢掌控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话语权;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积极推动“学习强国”平台成为传播理论、推动工作的载体,党员平均计分达x余分;报送党建政务信息x余条,党建工作快讯x期。

五是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助力疫情防控。积极号召党员干部投身疫情防控,组建党员突击队x个,选派x名党员坚守疫情防控第一线,张贴宣传海报x余张,募捐善款x万余元,开展捐资抗疫活动x次。

一是把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和效能。深化“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中心”思路,牢牢围绕高质量发展中心任务,有效落实国企国资改革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党建与业务齐抓共管、共同推动的协同作用,增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二是规范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各项要求,开展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和民主评议党员各x次,支部书记讲党课x次,专题研讨x次;依托党员积分管理试点工作,全面提升党员教育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是严格党费收缴,重视基础保障。优化完善党费收缴管理制度,足额收缴党费x余元;突出政治和服务功能,结合疫情防控,开辟网络学习平台,全面提升阵地服务党群工作水平,为开展好日常工作提供了保障和平台。

四是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大力优化基层党建工作队伍,选优配齐支部书记x人、副书记x人;有力开展基层支部党务工作者轮训,提升驾驭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严格依照党员发展标准和程序做好x名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培养和教育工作。

一是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召开x次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班子成员认真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主动认领研究、积极推动落实。

二是落实专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工作,及时转发x纪委和x厅实施方案,全面要求各党支部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强化落实,有力保障工作推动。

三是认真开展纪律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落实重大节日纪律要求。观看警示教育片x部,开展线上纪律教育x次;在元旦、春节和五一等重大节日期间,专门发文严明节日期间廉洁自律等有关纪律。

四是积极推动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建设工作。积极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实现廉政档案建档有章可循、格式规范、内容统一。

五是配合纪委监委做好调查取证。配合xx、xx积极做好对涉案人员的调查取证工作。

一是加强工会基础建设。以知识比赛活动、技能培训为抓手,努力提高职工素质;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行动集中宣传月”活动,推动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推选申报工作;规范工会经费管理,加大对工会经费收缴、管理、使用和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力度。

二是保障职工福利待遇。采取物资帮助与人文关怀、平常帮助与集中慰问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做好职工集体福利、员工生日、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及平常慰问工作;落实困难职工帮扶救助,访问慰问部分困难职工和节日期间坚守岗位一线职工;积极响应上级工会关于带头促进消费的要求,为消费市场回暖复苏助力。

三是激发职工队伍活力。开展关爱女职工健康知识讲座、观看女性励志影片、“书香三八”读书征文及线上法律知识比赛等国际妇女节系列活动;深入开展学习型企业创建活动,积极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实现疫情期间不停学、线上培训新常态;创建职工电子书屋,开展百本图书读书月活动,搭建交换学习互动平台;组织开展线上马拉松比赛、“最美职工笑脸”摄影作品征集等。

四是开展团青工作。按要求成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多种形式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五四寄语”精神、自治区直属机关青年抗疫故事分享会精神等;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长效化。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活动x次、爱心献血x次,慰问困难群众x人。

公司党委坚持在党建工作上谋思路、定举措、求实效,为推动干事创业提供坚强保障,但距离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党建工作制度体系仍需优化完善。对比新形势新任务,党建工作优化完善的空间还很大,在系统性、高质量推动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相结合上还没有破题。

(二)工作创新力度不够。结合企业运营发展实际,党建工作与运营发展、脱困解围、项目推动结合还不够紧密,现有工作举措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操作性还不够强。

下一步,公司党委将全面贯彻落实国企国资改革各项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牢牢围绕新时期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以高质量党建工作推动企业运营发展。

(一)坚决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树牢“四个意识”,增强维护核心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带头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聚焦主责主业,扎实推动党建责任落实。强化党组织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抓政治、强引领,坚定履行党的政治路线,把基层支部打造成党员思想教育的主阵地、党性锻炼的主战场。

(二)不断提升党的理论武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认真宣贯“两会”精神,多形式、多角度开展特色理论宣讲,有效提升思想政治素养。持续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转化,推动党建水平和业务技能双提升。不断丰富形式与载体,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研判分析和兼顾实施,落实落细“三会一课”,教育引导党员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工夫。

(三)有力健全党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完善配套制度,创新方式方法,突出抓好管党治党责任考核,实行月督查、季会诊、半年考核、年终总评制度,更好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重要作用。在加强党建工作体系、优化党建制度机制上持续用力,将党的建设与国企国资改革决策部署有机衔接。

(四)高效夯实党的组织基础。落实党建品牌建设、干部素质培养和组织能力提升各项工作,强化党建引领中心工作的保障机制建设。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建立一切工作到支部导向,推行“一支部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一支部一形象”工作。打造集学习教育、文化交流、成果展现等功能为一体的党员教育活动阵地。依托专题培训、专题研讨、素质拓展、主题活动等,加强党员思想政治教育。

(五)加速推动工作深度融合。深入贯彻“两个一以贯之”,把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重要作用同提高效益、增强竞争力、实现保值增值结合起来,不断增强破解困难、补齐短板的政治引领力。把主题教育作为党的建设的永久主题和毕生课题,聚焦项目推动、科学管理、安全生产等开展党建“品牌”建设,推动党建与中心工作有机结合。

2021年上半年,集团公司纪委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党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企业发展中心任务,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监督职责落到实处,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把作风建设抓在手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相腐的自觉,在集团公司内部营造了遵规守纪、崇廉尚洁的浓厚氛围,涵养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推动企业发展高质量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

(一)明确重点、思想引领,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一是夯实思想政治根基。集团公司纪委坚持用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市纪委各项决策部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向新思想对标看齐、以新思想定向领航。坚持并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全面复工后,邀请xx专家为xx名党员开设专题讲座,深入剖析反面典型案例,在深化廉政教育中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明规矩、守底线。在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日综合运用开展警示教育、发送警醒信息等方式,做到早打招呼、早作提醒,将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位党员干部。二是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在全集团掀起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热潮,认真履行对集团公司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并且以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承诺书等形式,推动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层层落实、压紧压实,不断向基层延伸。

(二)围绕重点、履职担当,把监督职责落到实处。一是强化政治监督。把贯彻落实xxxxx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加强对集团公司各级党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复工复产步伐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上级决策推进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认真落实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措施,加强对集团公司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供监督保障。二是健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集团公司纪委专责监督作用,紧盯关键少数、关键人员、关键岗位以及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精准问责的有效机制。强化日常监督,对工程招投标、人员招聘等廉政风险易发多发的环节深化“嵌入式”监督,确保用权公开公正,不断增强监督实效。三是创新监督方式。组织带动基层党组织运用互联网技术,创新监督方式,促进形成了自上而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大监督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三)突出重点、建章立制,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一是注重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在上半年的工作中,集团公司纪委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贯彻,努力营造人人尊崇制度、人人遵守制度、人人捍卫制度的良好氛围。为全面防范廉政风险,深入查找集团公司各业务领域工作中存在的机制漏洞,上半年在充分征求基层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完善,对管理制度开展废改立工作,共计废除制度xx项、新建制度xx项。结合实际制定了《公车管理办法》《工程采购管理制度》等xx项制度,为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扎牢了制度笼子、拧紧了廉政发条。二是注重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组织人员开展检查xx次,严肃查处各单位、各部门存在的不落实制度、不执行制度、不维护制度等行为,有效防止了“制度空转”,在全集团上下逐步形成了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有效机制,推动了管理水平提档升级、铲除了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四)紧盯重点、正风肃纪,把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一是从严防控风险。坚持廉洁风险分析排查制度,上半年以xx专项整治工作为抓手,围绕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全面排查廉洁风险。对排查出的xx个风险点评定风险等级、落实防范措施,推动了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二是从严正风肃纪。引导各级党组织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上半年以来把整治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监督执纪的重点,对xx名党员干部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严肃追究问责,并对典型问题予以公开通报曝光,切实形成了震慑。三是从严执纪问责。在全面复工复产后,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单位开展“三重一大”、工资奖金分配、物资采购等领域的效能监察,对于发现的xx条问题线索,加大执纪审查力度、确保纠治整改到位。准确把握并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纠正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为集团公司上半年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一)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力度不够。部分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识还不强、力度还不够,对于工程建设、资金管理、项目招标等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管不到位,导致集团公司内部的廉政风险点还较多。部分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对分管的部门和单位疏于教育管理,对发现的“四风”问题没有动真碰硬整改到位,影响了集团公司政治生态的涵养。下一步,集团公司纪委将出台相应举措,充分调动各级党组织履职尽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上半年以来,集团公司纪委以集中辅导、专题研讨、经验交流等方式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知识、综合技能和实践能力的培训,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和责任担当。但是基层党组织特别是生产一线的部分党支部,还没有对纪检监察工作高度重视,没有设置专职纪检委员,兼职的纪检干部较为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还不能完全胜任工作需要。这反映出集团公司纪委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建设力度亟需加大。

(三)廉洁从业警示教育氛围不浓。上半年以来,集团公司上下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普遍有所加强,但是还存在警示教育广泛性不够、针对性不强的问题,导致廉洁从业警示教育氛围不浓厚、成效不显著。对于警示教育工作,部分基层党支部虽然及时向广大党员干部通报相关情况,但是一般性、笼统性的教育较多,专题性、深入性的教育较少,警示教育尚未达到预期的效果,党员干部的廉洁从业意识没有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下一步集团公司纪委将出台相关制度规范警示教育工作。

上述问题的存在,主要原因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从主观上讲,思想认识不够到位。部分党员干部还存在党风廉政建设“不出问题就是没有问题”的错误思想,重业务工作、轻廉政建设的思想倾向依然较重。在业务工作较为繁忙的时期,部分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视程度有所降低,落实“一岗双责”不够有力,以至于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的违规违纪问题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二)从客观上讲,工作举措不够到位。部分党组织负责人对上级党委和纪委的工作要求,存在工作举措谋划未能结合实际、工作落实方面不够不力的问题。比如对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还存在“等、靠、要”的思想,等待集团公司纪委下方案,并且在措施的制定方面,没有结合自身实际增加特色内容,反映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较为欠缺。

下半年,集团公司纪委将深入贯彻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按照上级党委、纪委部署要求,不忘初心使命、增强政治自觉,坚持严字当头、强化责任担当,以高标准、高质量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

(一)围绕做优纪检监察工作,突出政治建设。一是以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以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总抓手,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培训等形式,带动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贯彻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中央和省市委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最新部署,在学懂弄通、融会贯通上持续发力,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杜绝“七个有之”,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二是以加强考核推动责任落实。在下半年的工作中,集团公司纪委将加强对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强化责任意识,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确保纪检监察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二)围绕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抓好思想建设。下半年的工作中,集团公司纪委将强化廉政教育、做好廉洁提醒,汇聚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思想合力。一是丰富形式,强化廉政教育。将通过组织“一把手”上廉政党课、廉洁从业专题研讨、廉政教育基地参观等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潮交融中把握主流、在复杂局面中永葆本色,并且常态化查找自身在政治信仰是否坚定、道德品行是否端正、遵守纪律是否自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集团公司的高质量发展打造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履职尽责、清正廉洁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二是突出重点,做好廉洁提醒。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在中秋、国庆等廉洁问题易发的时间段,组织召开警示教育专题大会,并为全体党员发送廉洁从业提醒,引导党员干部汲取教训、切实自警自戒,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

(三)围绕做实纪检监察工作,推进队伍建设。下半年,集团公司纪委将围绕做实纪检监察工作,落实好监督责任、打造好过硬队伍。一是履行好监督责任。强化主责主业意识,联合基层各单位纪委紧盯关键人员、重要岗位、重点环节和“三重一大”事项,对违规违纪行为敢于较真碰硬、勇于监督问责,充分发挥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作用。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不断强化日常监督,紧盯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党内监督真正严起来、实起来。二是打造好执纪铁军。以微课堂等形式,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专题培训、专题轮训、专项测试,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立足岗位、忠诚尽责、担当作为,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锤炼自己,为集团公司的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开展贡献力量。

(四)围绕做强纪检监察工作,狠抓纪律建设。在下半年的工作中,集团公司纪委将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决遏制不正之风和腐败蔓延势头,确保各级党员干部在正确轨道上做人做事。一是狠抓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采用常态化检查和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力度整治歪风邪气,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开批评、通报曝光、严肃处理,以从严从重的手段推动党员干部作风实现再转变。二是严肃执纪问责。突出纪律审查特点,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准确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为集团公司下半年各项目标任务的高水平完成营造遵规守纪、坚守底线、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同时也是公司推进业务创新、转型发展、全面实现信息化管理的关键之年,今年公司的党建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贯彻xxx,深入学习贯彻落实xxx精神,紧紧围绕公司发展大局,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全面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宣传思想工作水平,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公司实现持续、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坚实的干部队伍支撑、良好的舆论氛围、坚强的作风纪律保障和强大的精神力量。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头脑,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党建工作全过程,落实到公司党支部建设、党员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各方面各环节,使党员干部把准政治方向、强化政治担当、提高政治能力、防范政治风险、永葆政治本色。

1.切实强化理论学习。巩固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成效,依托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和“三会一课”,通过专题研讨、专家辅导、理论宣讲等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章》作为党员干部的必修课,作为干部任职谈话、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规范言行举止。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落实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党费收缴、党员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等基本制度,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不断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3.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记实制度。切实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坚决遏制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经营环境。

4.认真抓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整改任务落实工作,着力解决理论学习不深、作风建设不强、担责意识不够、党性意识不足等问题,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着力培育团结务实、作风民主、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一)加强党支部建设。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推动落实党内基本制度,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各党支部要在实践中检验本支部的《党支部工作制度》,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不断提高支部党建工作质量。

(二)提升党务工作者履职能力。支部书记要充分认识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做到对支部工作亲自抓、亲自管,切实履行支部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党务工作者参加省厅开展的党务干部大轮训,确保参加培训人员全部合格结业。

(三)加强党员管理。做好新形势下党员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严格按照。

企业改制方案范文

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组织形式,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必要条件。经过多年改革,全国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面已达到90%以上,有力推动了国有企业政企分开,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日趋完善,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逐渐提高,但仍有部分国有企业特别是部分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尚未完成公司制改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为加快推动中央企业完成公司制改制,制定本实施方案。

2017年底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登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含中央金融、文化企业),全部改制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

(一)制定改制方案。中央企业推进公司制改制,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改制方案,明确改制方式、产权结构设置、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治理安排、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事项,并按照有关规定起草或修订公司章程。

(二)严格审批程序。中央企业集团层面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务院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批准;改制为股权多元化企业,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按程序报国务院同意后批准。中央企业所属子企业的改制,除另有规定外,按照企业内部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三)确定注册资本。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可以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作为工商变更登记时确定注册资本的依据,待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认缴期限届满前进行资产评估。改制为股权多元化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进场交易等各项程序,并以资产评估值作为认缴出资的依据。

(一)划拨土地处置。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实行授权经营或具有国家授权投资机构资格的企业,其原有划拨土地可采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或授权经营方式处置。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其原有划拨土地可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划拨土地性质。

(二)税收优惠支持。公司制改制企业按规定享受改制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土地变更登记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

(三)工商变更登记。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母公司可先行改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其所属子企业或事业单位要限期完成改制或转企。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股权多元化企业,应先将其所属子企业或事业单位改制或转企,再完成母公司改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四)资质资格承继。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或国有控股公司,其经营过程中获得的各种专业或特殊资质证照由改制后公司承继。改制企业应在工商变更登记后1个月内到有关部门办理变更企业名称等资质证照记载事项。

(一)加强党的领导。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对改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的“四同步”和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工作对接的“四对接”要求。要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企业改制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切实加强。要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处理好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改制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党中央、国务院。

(二)建设现代企业制度。改制企业要以推进董事会建设为重点,规范权力运行,实现权利和责任对等,落实和维护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要坚持两个“一以贯之”,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处理好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明确权责边界,做到无缝衔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三)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改制企业要不断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市场化用工制度,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真正形成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

(四)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公司制改制过程中,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国有企业改制、国有产权管理等有关规定规范操作,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完善金融支持政策,维护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落实金融债权。加强对改制全流程的监管,坚持公开透明,严禁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做好信息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中央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的清理整顿和公司制改制工作,按照国家集中统一监管的要求,另行规定执行。各省级人民政府参照本实施方案,指导地方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

企业改制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企业改制工作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企业进行改制时,首先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结合有关的法津、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制订切实可行的企业改制重组方案,以利于改制的顺利实施,取得预期效果,达到促进企业发展的目的。企业改制方案的内容包括:

1、企业简况,包括:

(1)企业名称;

(2)企业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经营范围;

(5)注册资金;

(6)主办单位或实际投资人。

2、企业的财务状况与经营业绩

包括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及税后利润。

3、职工情况

包括现有职工人数、年龄及知识层次构成。

1、必要性

包括企业的业务发展情况及阻碍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和问题。

2、可行性

结合企业情况和改制方向详细阐明企业改制所具备的条件,改制将给企业带来的正面效应。

1、业务重组方案

根据企业生产经营业务实际情况,并结合企业改制目标,采取合并、分立、转产等方式对原业务范围进行重新整合。

2、人员重组方案

指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企业职工的安置情况,包括职工的分流、离退人员的管理等等。

3、资产重组方案

根据改制企业产权界定结果及资产评估确认额,确定股本设置的基本原则,包括企业净资产的归属、处置,是否有增量资产投入、增量资产投资者情况等等。

4、股东结构和出资方式

包括改制后企业的股东名称、出资比例、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的。

5、股东简况

包括法人股东、自然人股东的基本情况,如有职工持股会等其他形式的股东要详细说明其具体构成、人数、出资额、出资方式等。

6、拟改制方向及法人治理结构

选择哪种企业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或其他形式。

法人治理结构是指改制后企业的组织机构及其职权,包括最高权力机构,是否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还是设执行董事、监事,经营管理层的设置等。

下属企业的数量、具体名单、经济性质和登记形式(法人、营业)。如下属企业有两层以上结构,即下属一级企业还下设一级或若干层次企业,要详细列出层次、结构。

根据“企业改制,其下属企业资产列入改制范围的应一并办理改制登记”的要求,拟改制企业全资设立的法人、非法人及与他人共同设立的联营企业都要一并参加改制工作,其改制方案可以参照上述企业改制方案予以制订。不列入改制范围的下属企业(包括联营企业),要先行办理隶属关系的变更划转手续,并办理变更登记。拟改制企业控股、参股的企业,其资产不进入改制范围的应先行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出让其股份;列入改制范围,则只需待企业改制登记完成后办理股东名称的变更登记。

企业改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忻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党政机关与所办企业脱钩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事企分开,特制定本方案。

(一)依法依规。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脱钩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公开透明、阳光操作。

(二)分类推进。

根据企业性质、经营状况等因素,分别采取不同的脱钩方式,分类分步实施脱钩工作。

(三)严格程序。

严格履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规定程序,脱钩方案、资产处置等事项应按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程序。

(一)本市县级党的机关(含党的纪检机关和党的各工作部门)、人大机关、政府各部门(含政府组成部门、直属部门,办事机构和其他行政单位)、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以及参照或依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社会团体、直属事业单位所办企业。

(二)《山西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规定需改制为企业的本市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

(三)本市县级党政机关所属既是事业又是企业的“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单位。

(四)本市县级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所办企业。

本次脱钩改革的企业仅指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公司及国有参股公司股权。

本市文化企业、旅游景点的改革,按照有关要求,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市旅游服务中心牵头整合改革,暂不纳入本次脱钩改革范围。

本市党政机关所办的金融类企业按照国家、省有关法规实施改革和管理,暂不纳入本次脱钩改革范围。

力争到2017年底,全面完成我市党政机关与所办企业的脱钩改革工作,实现政企分开、事企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政府部门行使宏观调控、市场监管、行业管理等公共管理职能,促进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推动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我市党政机关所办企业的脱钩主要分为改制移交、改制退出两种办法进行。党政机关所办的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在脱钩前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这项工作由企业原主管部门负责落实。

(一)改制移交。党政机关所办企业属下列情况的,作改制移交处理:

1、企业资产状况较好,经营基本正常,有发展前景,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企业。

2、党政机关以及参照或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开办的合资、合作或参股的经营性企业中的股权。

移交企业的接收工作由国资监管部门(市经信局)负责。经原平市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党政机关与所办企业脱钩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市领导组》)批准作移交处理的企业,在接到批复后,将企业的资产、财务、组织、人事及企业经营状况登记造册。公司制企业直接向国资监管部门(市经信局)移交,全民所有制企业先由主管部门按照《原平市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组织进行公司制改制,然后向国资监管部门(市经信局)移交。被移交企业的资产财务、组织人事、党工团管理关系的脱钩工作,按有关文件精神,由国资监管部门(市经信局)牵头,会同企业原主管部门以及组织、人社、编办等部门组织实施。

(二)改制退出。对主业处于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通过推动国有产权流转,实现国有资本有序退出。原则上实行以下两种方式:

1、对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但不需要保留国有资本的企业,要引入各类投资主体,鼓励经营者、职工积极参与企业改制,通过兼并重组、整体转让等方式,实现国有资本有序退出。这类企业由主管部门根据国有企业改制法规政策,在充分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企业改制方案》,按程序报市领导组审核批准后,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对长期停业歇业、资不抵债、低效无效的企业和僵尸企业,原则上应采取关闭破产或清算注销的办法脱钩改制。对这类企业,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清算小组对企业进行清算,在妥善安置职工的前提下,提出资产、债权债务的处理意见,报市领导组审核批准后,依法实施。

(三)需改制为企业的县级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国办发〔2011〕37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晋发〔2009〕16号)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09〕15号)等国家及省有关文件精神,分类进行改革,改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与原县级党政机关脱钩,划转到市国资监管部门(市经信局),由市政府授权其履行出资人职责,行使出资人权利。

(四)县级党政机关所属既是事业又是企业的单位。

与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同步进行,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事业单位的改革政策,改革为企业后,与原县级党政机关脱钩,划转到市国资监管部门,授权市国资监管部门(市经信局)对其履行出资人职责,行使出资人权利。

(五)县级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所办企业。

与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同步进行,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事业单位的改革政策,先进行事业单位的改革,根据事业单位改革完成情况,进行脱钩改革工作。

(一)调查摸底(2017年11月15日前)。

市委秘书处、市政府秘书处联合下发通知,对县级党政机关所办企业,所属需改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所属既是事业又是企业的单位以及所属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将调查摸底情况报市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对汇总的市、县级党政机关所办企业进行核实,各级编办对汇总的市、县级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进行核实。

(二)清产核资(11月底前)。

本实施方案下发后,县级党政机关以及参照或依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立即对所办的国有企业进行彻底清查,通过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全面摸清企业资产状况、经营状况、人员劳动关系等情况,并登记造册。

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脱钩改革方案,明确脱钩改革方式、产权结构设置、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治理安排、人员安置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等事项。改制移交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起草或修订公司章程。

(四)上报审批(12月中旬前)。

1、各党政机关必须按市领导组和本方案的要求,将脱钩改革方案及相关附件,并连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按规定时间送达市领导组办公室。

2、分类处理审批,采取合议形式进行。根据企业脱钩办的统一安排,由企业主管部门派出代表与市领导组办公室组成分类处理审批合议组,按晋办发〔2015〕26号文件和本方案精神,提出合议意见,报市领导组审批后下达处理批复。

(五)组织实施(2018年5月中旬前)。

企业主管部门在接到市领导组的处理批复后,必须按批复认真抓好落实。改制退出的处理由主管部门按要求负责落实;改制移交工作随事业单位改革同步进行,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的,由国资监管部门(市经信局)统一办理资产、财务关系划转手续,市国税、地税、审计、银行、组织、人社等职能部门配合实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市领导组的批复为依据,办理关闭破产企业的注销、移交企业变更等企业的年审手续。2018年5月中旬前,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或注销。

(六)检查验收(2018年5月底)。由市领导组组织专业人员,对各部门脱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党政机关与所办企业脱钩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为了确保脱钩工作顺利进行,所有脱钩工作由市领导组组织进行,各党政机关、各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脱钩工作的协调推进、分类指导、方案审定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各有关党政机关以及参照或依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社会团体、直属事业单位是所办企业脱钩改革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门机构和指定专人负责脱钩改革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好本部门所属企业的调查摸底核实、方案制定、申报审批、组织实施等各项工作并妥善处理好脱钩工作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

(二)严明纪律,确保稳定。各有关党政机关和参照或依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社会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要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严守政策纪律,依法规范操作,严格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切实提高执行力。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深入细致做好所办企业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宣传政策、化解矛盾,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本部门与所办企业脱钩改革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三)加强监督,落实责任。市领导组要加强对脱钩改革工作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脱钩改革工作中出现的各种违规违纪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改革环境。对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实施脱钩改革工作、影响脱钩改革工作进度、造成企业出现不稳定因素,以及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对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要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造成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集体企业改制方案范文

企业充分进行改制宣传,使企业全体职工对改制达成共识,初步完成改制方案,到工商部门对改制企业名称进行预先核准。

到区经委企业科办理产权界定手续(已做产权界定的不用重新界定)。

到具有评估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资产评估。

内容包括:

1.企业的基本情况。

2.企业经济性质的变化情况。

3.资产评估结果。

4.企业在职职工的安置情况。

5.离退休等人员费用预留的情况。

6.企业净资产处置方案和出资人的出资情况(包括企业注册资金的变动情况)。

内容包括:

1.是否同意企业经济性质变化。

2.对产权界定结果及资产评估结果的确认。

3.对改制后企业的注册资本及注册资本的组成情况进行确认。

4.对企业净资产量化方案和职工货币出资等的意见。

5.对企业在职职工安置的意见。

6.对离退休等人员费用预留的意见。

7.职工代表亲笔签名。

建议参照工商局海淀分局要求。

批复内容(参照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内容)。

审批时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主管上级提出的改制申请。

2.上级主管单位的批复。

3.产权界定申报表。

4.资产评估报告书。

6.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

7.改制后新企业的企业章程。

8.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企业改制方案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七系统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部署,全面完成我县七系统国有企业改革任务,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因企业实施政策、整体运营、扎实推进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七大国有企业改革。改革标准是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新的劳动关系,妥善解决职工一补三险问题和人员安置问题,确保改革过程中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平衡性,切实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依法规范处置国有资产,坚持依法、民主、阳光经营,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改革的对象和范围。

改革的对象包括农垦、林业、农业、水利、粮食、交通运输、商贸流通等七个系统的国有企业,不包括事业单位、大集体和家属工。我县经济林场、林业车队、外贸总公司、市场建设开发公司、工程建设总公司、乡镇企业供销公司等6户企业纳入此次改革的范围。

1.宣传启动调查阶段(9月15日至11月30日)。

召开七个系统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县七个系统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各系统行政主管部门召开系统相关企业人员动员会议,传达省市会议精神,宣传改革政策。调查改革范围内的企业,充分掌握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定义职工身份、服务年限、工作类型、工资、工伤。

2、方案制定、审核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企业应当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企业改革计划和职工安置计划。在制定计划的过程中,应充分征求职工代表的意见,为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做好准备。企业改革计划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人员、资产、负债)、改革费用计算截止日期、分流安置对象、职工安置方式、职工安置标准、各项安置费用计算及相关问题处理。企业改革计划制定后,主管部门应当报告七个制度的国有企业改革。

3、全面实施阶段(1月1日——4月30日)。

根据县政府批准的企业改革方案,依法依规处置各类资产,做到公平、公开、公正。企业与职工签订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发放各项安置费用。为下岗职工办理、发放相关证件,预提社保、医保等经费的拨付移交。

4、总结完善阶段(5月1日——6月30日)。

将企业退休人员、离岗退养人员移交社区管理。做好职工档案、党、团组织关系移交及企业承担的社会管理职能移交工作。对持续运营企业做好改制后企业运行的各项准备工作。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完善,涌现的典型进行宣传表彰,对改革的整个过程进行系统总结。

1、强化领导,切实履职。将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建立健全责任制。各主管部门要成立专门的机构、指定专门的人员抓操作、抓推进。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做到心中有数、掌控在手、把握全局。要充分认识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把问题分析透,把困难估计足,把工作做早做细,确保主动。

2、宣传为先,稳妥推进。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改革的重大意义。要切实做好改革政策的释疑解惑和职工群众的情绪疏导工作,赢得广大职工群众对改革的真心拥护、大力支持。

3、依法依规,阳光操作。各单位改革无论是方案的制定还是具体实施,都要始终注重倾听和把握职工诉求,尊重职工主体地位,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企业职代会或职工大会的民主监督和民主决策作用。要严格按照规范流程操作,对资产处置情况、职工安置费用发放情况等敏感事项及时公布,确保改革工作稳步有序扎实开展。

4、落实责任,维护稳定。七个系统行政主管部门及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维稳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做好矛盾隐患的排查工作,及时发现改革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妥善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健全维稳信息报告制度,完善维稳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企业改制方案范文

经过多年改革,北京市属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已取得重要进展,绝大多数市属国有企业已完成公司制改制,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日趋完善,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逐渐提高。为加快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全面完成公司制改制,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务院《政府工作。

报告。

》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

方案。

的通知》(国办发〔20xx〕69号)精神,制定本实施。

方案。

20xx年底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登记、具备公司制改制条件的市属国有企业,要全部改制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切实增强市属国有经济活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一)制定改制方案。市属国有企业推进公司制改制,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改制方案,明确改制方式、改制后企业组织形式、注册资本、产权结构设置、公司治理安排、职工安置、债权债务处理、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国有划拨地处置、党组织设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事项,并按照有关规定起草或修订公司章程。

(二)严格审批程序。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层面的公司制改制方案,由市国资委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核批准;其他企业的公司制改制方案,按照企业内部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三)确定注册资本。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可以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作为工商变更登记时确定注册资本的依据。改制为股权多元化公司,要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进场交易等各项程序,并以资产评估值作为认缴出资的依据。

(一)原划拨土地处置。经市政府批准实行授权经营或具有国家授权投资机构资格的企业,符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空间布局要求的,经批准其原有划拨土地可采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或授权经营方式处置。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其原有划拨土地按《总体规划》空间布局安排确定土地资产处置方案,经批准后按有关要求进行落实。

(二)税收优惠支持。公司制改制企业按规定享受改制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土地变更登记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

(三)工商变更登记。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母公司可先行改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其所属子企业或事业单位要限期完成改制或转企。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股权多元化公司,应先将其所属子企业或事业单位改制或转企,再完成母公司改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四)资质资格承继。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或国有控股公司,其经营过程中获得的各种专业或特殊资质证照由改制后公司承继。改制企业应在工商变更登记后1个月内到有关部门办理变更企业名称等资质证照记载事项。

(一)加强党的领导。市属国有企业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改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的“四同步”和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工作对接的“四对接”要求。要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企业改制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切实加强。要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处理好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改制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市国资委。

(二)建设现代企业制度。改制企业要以推进董事会建设为重点,规范权力运行,实现权利和责任对等,落实和维护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要坚持两个“一以贯之”,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处理好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明确权责边界,做到无缝衔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三)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改制企业要不断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市场化用工制度,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真正形成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

(四)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公司制改制过程中,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国有企业改制、国有产权管理等有关规定规范操作,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做好改制风险评估和风险防范,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完善金融支持政策,维护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落实金融债权。加强对改制全流程的监管,坚持公开透明,严禁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做好信息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市国资委牵头,会同市规划国土委、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等部门,建立市属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协调推进机制,加强协调配合,督促检查落实。集团公司是本单位及所属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指导推动、审核把关所属全民所有制子企业改制工作,要成立专项工作组,细化工作目标、工作流程和具体要求,确保按要求完成公司制改制工作任务。

各区国资监管机构要加强对所监管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的领导,参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推动落实。

企业改制方案字

为全面实施省委的“两创”总战略,加快推进鳌江镇城市化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心镇培育工程的若干意见》(浙政发〔__〕13号)和《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强镇扩权改革意见〉》(温委发〔__〕5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鳌江镇强镇扩权改革试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鳌江流域中心城市为目标,以深化体制改革、加大扶持力度、创新工作机制为主要手段,推进强镇扩权,实现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充分发挥鳌江镇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鳌江流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通过若干年的努力,初步建立起与城市化发展相适应的精干、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起与鳌江镇未来发展相适应的行政区域,使鳌江镇成为发展领先、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的最适宜居住、最适宜创业的现代化中心城市。

(三)基本原则。一是在合法合理的基础上充分放权。凡是可以下放到强镇管理、审批的经济社会事务,原则上要下放到强镇管理、审批。二是职责明确、权责一致。坚持放管结合、权责一致,做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有责可查。三是统筹兼顾、区域协调。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坚持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强化鳌江经济圈理念,适时扩大鳌江行政区域。四是公开透明、便民高效。建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运作机制,消减办事层级、提高办事效率。五是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坚持有序、有力、有效,力求在重点领域改革有所突破,确保试点方案顺利实施。

二、扩权改革主要内容。

(一)政策扶持方面。

1.用地支持。

在土地利用规划修编时,充分考虑鳌江镇发展的需要,合理布局,统筹安排。在省政府下达的年度计划指标内,根据鳌江镇经济总量,优先安排鳌江镇的用地计划指标,原则上要确保鳌江镇建设用地需要。

2.财政扶持。

(1)县与镇的财政管理体制原则上实行“划分收入,核定支出、收支包干、递增分成”的办法。镇级财政收入比上年度超出部分,给予鳌江镇30%的奖励。鳌江镇商业和普通住宅用地的土地出让金收入,除提取省、市规费和县专项提留资金外,全额用于鳌江镇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其中60%由鳌江镇安排支出,40%由县政府安排用于鳌江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土地出让金收入,除提取省、市规费和县专项提留资金外,全额(包括市政配套费)用于鳌江镇支持工业发展。另外,根据县乡财政管理体制,鳌江镇可按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提取作为乡镇工作经费,按10%提取作为农村社会事务经费。

(2)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县属部门驻鳌江镇的下属单位在镇内的各种规费收取(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统一纳入镇财政专户管理,收入全额上缴镇财政专户,由镇财政按照县、镇共同核定的分成比例上交县财政或返回给有关部门。各部门使用的票据统一由镇财政管理,镇财政负责有关部门的票据使用、核销等工作。

(3)发挥镇级金库的职能作用。镇政府与中国人民银行平阳县支行共同委托商业银行代理镇级金库,具体负责鳌江镇财政收入的收纳、退库、划解和库款的支拨,充分调动镇政府增收节支、当家理财的积极性。

(4)建立平阳县国资发展有限公司鳌江子公司,为镇政府重大项目提供融资平台。

3.项目支持。

(1)在市、县发改部门的指导下,由鳌江镇组织研究提出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及全镇中长期和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组织并实施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业经济发展规划等。

(2)对鳌江镇的产业和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项目要优先安排。由鳌江镇政府负责鳌江镇内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并报县发改局备案。

(3)加大对鳌江镇项目技改扶持力度。由鳌江镇政府负责鳌江镇内的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并报县经贸局备案。县财政用于技改的资金,按照鳌江镇工业产值在全县所占的比例切块安排。

4.派驻部门权限扩大。

根据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强镇扩权改革的意见》(温委发〔__〕57号)的精神,县职能部门要充分授权派驻鳌江镇的部门,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原则上县职能部门能放的管理、审批权限,要下放到在鳌江镇的派驻部门,实行分局审批、县局备案(扩权事项建议名录见附1)。

(二)创建工作平台,提高办事效率。

1.建立鳌江城镇综合管理执法大队。由中共鳌江镇委、鳌江镇人民政府管理,业务上接受相关部门指导。受委托统一行使镇辖区内市容市貌、园林绿化、“青山白化”治理等方面的监督执法和事务管理工作职能。

2.建立平阳县鳌江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各驻鳌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审批服务、证照办理,信息咨询、非涉密文件查询,以及镇政府职权范围内的手续办理、审批管理等便民事项。

3.建立平阳县鳌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本镇在50万元以内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国有土地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采矿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农村集体资产经营权转让等。

(三)理顺管理体制,增强管理服务职能。

1.扩大管理权限。

在县核定的编制数和机构数内,鳌江镇可根据工作需要自主设置内设机构,调配镇管行政、事业干部。鳌江镇内副科级干部(县管干部)使用和调配要征求镇党委意见。鳌江镇委对镇管中层干部在编制数内具有考察、任免权;原属县委组织部干部管理权限的,在不超职数情况下,实行中层干部任免报备制。镇下辖的办事处书记、主任及重要岗位中层正职按副科级别配备。

鳌江镇范围内的县属部门、派驻单位正职,属副科级的人事任免要征得镇党委的意见;属中层的人事任免,主管部门需书面征求镇党委的同意。镇党委有权建议主管部门调整或建议县委组织部协调主管部门调整派驻鳌江单位的主要领导。镇党委、政府对驻镇部门主要领导实行年度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县对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2.优化镇内设机构和所属单位。

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逐步建立“小政府、大服务”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根据工作需要,镇内设机构设置为“四办七局一大队”。

“四办”: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专职农村工作指导员办公室)、宣传统战办公室(文明办、创建办、政协联络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信访办、禁毒办、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七局”:经济发展局(经济建设服务中心、商务办、统计信息中心)、农业发展局(农业服务中心)、财政局(国资办)、建设局、社会事务管理局(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办)。局与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合署办公(职能见附2,今后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充实调整)。

“一大队”:城镇综合管理执法大队。

根据区域划分,鳌江镇设置古鳌、雁门、下厂、墨城、务垟、西塘、塘川等7个办事处,作为镇委、镇政府的派出机构。

镇人大主席团、纪委、人武部、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机构,按有关规定和章程设置。旧城改建指挥部办公室按原文件规定设置。设立县政协鳌江委员联络室、鳌江镇机关党工委和中共鳌江镇社会工作委员会。

3.派驻部门机构的设置。

保留土地、规划、工商、环保、国税、地税、质监等7个分局,保留鳌江学区不变。新增公安分局、监察分局。将鳌江水利所、社保所、房管所升格为分局。分局正职和学区主任由县有关部门副局长兼任或按副科级别配备。增设镇综合文化站。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县强镇扩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具体负责强镇扩权工作的指导与协调。鳌江镇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落实专门工作人员,组织实施试点方案,及时研究、汇报试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明确工作职责。县相关部门在对驻鳌单位放权授权后,要继续承担对授权事项进行检查、监督、考核等职责,并加强业务指导。鳌江镇要按照“谁行使、谁负责”的原则,对实施的扩权事项承担相应责任,要及时向县直有关部门做好备案和报表报送工作,自觉接受授权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强化内部考核,落实工作责任。

(三)强化督查考核。县委、县政府要把强镇扩权改革试点工作列入授权部门和扩权镇领导班子考核重要内容,逐步完善考核机制,强力推进试点方案的实施。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强镇扩权办公室要不定期对强镇扩权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相关事项检查。同时,县财政、审计等部门也要加强对镇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做出书面报告。

附:1、扩权事项名录。

2、内设机构职能。

附1:拟扩权事项建议名录。

序号。

放权部门。

放权事项名称。

扩权单位。

1

县政府。

县政府优先安排鳌江镇的用地计划,原则上要确保鳌江镇建设用地需要。

鳌江镇经济发展局、鳌江镇建设局。

2

县发改局。

小型及限额以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验收。

鳌江镇。

经济发展局。

外商(含独资)限额以下、鼓励类及允许类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

3

县经贸局。

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

4

县统计局。

统计单位名录库建设和统计单位登记证核发。

5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再生育子女审批(特殊情况再生育审批仍由县计生局审批)。

鳌江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社会抚养费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委托镇审核征收。

6

县水利局。

取水许可。

鳌江镇便民服务中心(水利窗口)。

建设项目占用水域部分审批。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7

县环保局。

排污许可、监测方案审核。

鳌江环保分局。

申请试生产、环保专项验收等受理。

出具项目初审意见。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城市饮食服务业排污、流动性污染源等行政处罚权、以及信访投诉等。

鳌江镇城镇综合管理执法大队。

8

县国税局、地税局。

鳌江国税分局、地税分局。

9

县地税局。

二手房转让减免税。

鳌江地税分局。

10。

县财政局。

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

11。

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1、出版物印刷企业设立、变更(初审);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企业设立、变更;专项排版、制版、装订企业设立、变更等41项审批事项。

鳌江镇便民服务中心(文化局窗口)。

12。

县交通局。

道路运输行政许可。

鳌江镇便民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

13。

县工商局。

无照流动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鳌江镇城镇综合管理执法大队。

企业注册登记。

鳌江镇便民服务中心(工商窗口)。

14。

县国土资源局。

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

鳌江国土分局。

单位转让、变更登记发证。

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2公顷以下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的审核工作。

县征地事务所有关职能。

15。

县规划建设局。

村镇规划选址意见。

鳌江规划分局。

村镇规划建设许可。

工业项目(不含上报省市审批的项目)和个人建房项目的规建设许可事项。

鳌江镇城镇综合管理执法大队。

16。

县教育局。

鳌江镇内各类培训机构、幼儿园等审批许可事项。

鳌江学区。

17。

质监局。

组织机构代码登记。

鳌江质监分局。

18。

县房管局。

招标人少于3个或者规模较小的物业管理项目协议招标的批准初审权。

鳌江房管分局。

房地产市场管理监察、房屋租赁、住宅装修项目申报。

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

19。

县新闻信息中心。

选派驻鳌记者。

鳌江镇宣传办。

开辟鳌江专栏,专题宣传鳌江。

20。

县广播电视台。

开辟鳌江专栏,专题宣传鳌江。

附2:内设机构职能。

一、“四办”

(一)党政办公室主要职能:负责党委、政府机关的综合协调,负责做好文秘、政府法制、机关事务管理、保密、信息、档案、外事、机关考勤等工作。

(二)组织人事办公室主要职能:负责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员管理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镇机关、镇属部门和村(社区)的人事考核、考察;提出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人员调配的方案;负责关工委、老干部等工作。

(三)宣传统战办公室主要职能: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对内、对外的宣传报道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及文明创建活动;负责贯彻落实党的各项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工作;负责统战、侨务、民族、宗教等工作。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要职能:负责法律和法规的宣传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司法、公安、法庭、检察、消防等单位的协调和联络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协调、督导、解决重大信访问题;指导各部门信访工作等。

二、“七局”

(一)经济发展局主要职能:组织实施国家产业政策,编制下达并组织实施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镇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管理和各项指标的统计和信息采集;负责审批县级限额内技术改造项目;对全镇范围内工业企业进行指导、管理、监督、协调和服务;做好需前置审批的新办企业的审批和申报工作;协调交通、能源、通讯等部门的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商贸、招商引资、市场开发培育、旅游业、物流业、服务业等工作。

(二)农业发展局主要职能: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管理全镇农业生产及农技推广工作;指导、监督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管理;指导、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和财务代理工作;统一管理防汛、抗旱、河道管理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负责林地管理和山场绿化、森林防火等工作。

(三)财政局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依照税法和财政法规,制定财政发展规划;负责财政预决算、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的专项管理和财政监督;负责国有资产管理、资金筹措、税收征管等工作。

(四)建设局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土地、城乡建设、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国土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镇辖区内交通道路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土地征用、拆迁等工作;牵头查处乱占滥用耕地和违章建筑。

(五)社会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能:综合协调社会事务各项工作;负责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民政、老龄委、劳动保障、社会保障、残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食品卫生管理、防疫等工作。

(六)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能: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镇计划生育各项数据的统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等工作;指导全镇生殖保健工作。

(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能:负责监督管理全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分析与预测安全生产形势,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作落实情况,组织全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企业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在委托范围内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三、“一大队”

城镇综合管理执法大队主要职能:负责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殡改、“青山白化”治理、市政工程、公用事业等执法管理工作。

(注:龙港强镇扩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早就发布,各位可以比较一下两镇的各自方案)。

企业改制方案范文

我县现有三家国有粮食企业:扶绥县储备粮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万元,职工定员7人,现有职工6人;扶绥县储备粮管理公司子公司:扶绥县金龙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万元,职工定员***人,现有职工***人;扶绥县军粮供应站,注册资本7万元,职工定员5人,现有职工5人。

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整合重组为手段,以做大做强、创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目标,推进我县国有粮食企业加快整合重组,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国有粮食企业要素集约化、管理规范化、运作集团化。通过深化改革,努力促进国有粮食企业实力更加壮大、管理更加规范、主渠道作用更好发挥。

(一)整体吸纳。对全县国有粮食企业总体进行优化配置,整合重组现有企业,盘活企业的存量资产,发挥资产的最大效用。

(二)转换机制。在国有粮食企业整合重组过程中建立起产权明晰,管理科学、责权明确、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现代企业制度,切实转换企业经营机制。

(一)加快推进企业整合重组。

1.保留县储备粮管理公司,不再保留其子公司扶绥县金龙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即取消金龙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的法人资格,其人员、资产和债权债务全部划转至县储备粮管理公司。

(1)单位性质。

县储备粮管理公司不再保留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性质,变更为国有独资企业。

(2)人员岗位设置。

根据原县储备粮管理公司和原金龙粮食购销公司的业务经营规模进行定员,定员人数为***人,岗位由企业根据业务设置,企业根据经营情况需新招聘员工时,需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3)经费来源。

一是粮食收购储备费用补贴,由各级财政从粮食风险基金中按自治区补贴标准划拨;二是县财政补助企业经费,由县财政按《扶绥县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实施方案》(扶政发〔2007〕22号)文件精神,以***万元为基数,每年对需补助的经费进行核定后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储备粮管理公司的正常运转;三是企业和员工通过经营创收实现利润来增加收入。

(4)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粮食储备、政府调控和粮食市场化收购、管理运营企业的国有资产等工作。

(5)资产、债权和债务。

县储备粮管理公司原有的资产、债权、债务不变,仍属该公司所有,县金龙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的人员、资产和债权债务全部划转至县储备粮管理公司,被整合企业的财务、统计报表合并到保留企业中,被整合企业的政策性粮食收购指标、收购资金和承担政策性工作任务等均由县储备粮管理公司统一协调运作。

(6)人员。

整合人员重组后的县储备粮管理公司人员,由企业从原县储备粮管理公司和原金龙粮食购销购销公司现有在册职工中择优选择上岗,未聘用上岗人员按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依法调整劳动关系。

2.保留县军粮供应站。

(1)单位性质。

县军粮供应站不再保留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性质,变更为国有独资企业。

(2)人员岗位设置。

严格按照军粮供应规模定岗定员,定员5人,岗位由企业根据业务设置。企业需新招聘员工时,需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3)经费来源。

一是军粮供应代理费;二是县财政补助,由县财政按《扶绥县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实施方案》(扶政发〔2007〕22号)文件精神,以5万元为基数,每年对需补助的经费进行核定后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军粮供应站的正常运转;三是企业和员工通过经营创收实现利润来增加收入。

(4)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驻军部队、武警中队、消防大队、人武部、广西武警总队训练基地的粮油供应和管理、管理运营企业的国有资产等工作。

(5)资产、债权和债务。

县军粮供应站原有的资产、债权和债务不变,仍属该站所有。(6)人员。

县军粮供应站人员,由企业从原县军粮供应站现有在册职工中择优选择上岗,未聘用上岗人员按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依法调整劳动关系。

(二)整合后企业的经营模式。

1.保留的2家企业在生产经营上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营模式。

2.整合后的县储备粮管理公司、县军粮供应站仍归县粮食局管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由县粮食局考核、任命(聘任)和管理。

(三)整合后企业的发展方向。

工程”,加快发展连锁经营、“网上粮店”和“粮食银行”等现代粮食流通业态,拓展经营空间,实现多元化发展。

2.按照《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国粮财〔20**〕205号)文件精神,整合后的县储备粮管理公司逐步形成以县中心粮库为骨干,乡镇收纳库为基础的新型粮食购销和仓储物流网络体系,从而实现“一县一企,一企多库”的工作目标。

(四)整合后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

要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并依法对县储备粮管理公司和县军粮供应站的国有资产运营进行监管。

1.县粮食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并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使用责任制,监督企业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定期向县政府。

报告。

有关国有资产总量、结构、变动、收益等情况。

2.县粮食局对保留国有粮食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监督、指导、服务的职能;对保留企业的国有资产运营、企业生产经营实行目标管理,并与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按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奖惩。

3.县财政局每年度要对我县国有粮食企业国有资产运营监管工作予以监督和指导,以保障出资人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五)强化企业经营管理。

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机制,为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坚持合法经营,倡导诚信经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强企业凝聚力。县粮食局要逐步由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积极引入职业经理人制度,推动企业真正步入公司制的发展轨道。

(六)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县储备粮管理公司和县军粮供应站,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积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创新机制、规范运作,真正形成以资产为纽带,统一发展战略、资产管理、财务核算、制度管控、人力配置等统分结合的公司制发展模式。

(七)深化企业人事制度改革。

县储备粮管理公司和县军粮供应站人员全面实行聘用制,采取公开选聘、竞争上岗等办法建立经营管理者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的人事制度。

(1)企业经营班子实行聘任制。县储备粮管理公司和县军粮供应站的经营班子由县粮食局聘任,一般任期三年,可以连续聘任,一旦解聘,不再享受同等待遇。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可逐步推行拿出一定经营班子岗位面向社会招聘或企业内部竞争上岗的办法。

(2)中层管理人员由经营班子聘任,并报县粮食局备案。

(3)职工竞岗聘用。本着因事设岗、以岗定员原则设置职工工作岗位,每个岗位明确工作职责、工资标准、竞聘资格条件,由经营班子、中层管理人员面向本企业所有职工进行“双向选择”竞岗聘用,未聘用上岗人员按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依法调整劳动关系。

(八)工资分配制度改革。

1.县储备粮管理公司和县军粮供应站的职工工资发放遵循出资人工资总额预。

算管理,企业自主分配的原则。由企业按照企业年度生产经营目标,企业效益情况和人力资源管理要求,负责编制本企业的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报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粮食局联合审核、批准,具体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由县粮食局牵头制定,报县政府批准后实行。

2.企业工资总额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原则。正确处理出资人、企业和职工的分配关系。

(2)坚持“两低于”原则。即企业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企业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

(3)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的原则。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通过效益增长提高职工工资水平,经济效益下降的企业,通过工资与效益挂钩的约束机制,相应核减企业工资总额。

3.企业要结合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推动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制度和薪酬分配制度。

(1)建立职工收入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的机制,职工收入与岗位、效益直接挂钩,体现明晰责任、突出业绩、效益优先、多劳多得。鼓励企业和职工通过经营创收实现利润来增加收入。

(2)企业在核定的工资总额内,自主确定实行适合本企业特点的基本工资制度以及具体分配形式。

(3)企业在使用工资总额时,对于工资总额分配中的重大问题,应倾听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意见。

(九)制定和完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评价体系。

1.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由县粮食局与企业法人代表签订经营业绩责任状的。

方式进行确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主要包括基本指标和专项指标,基本指标包括工资总额、年度利润总额、自有资金增加额、折旧额等,专项指标是指县粮食局根据监管需要,引导企业规范管理,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急难险重工作任务而确定的指标,具体指标在责任状中确定。

2.企业年度经营业绩目标由县粮食局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核定,一般一定三年不变,年度利润总额为经审计确认的企业利润总额。

(一)整合重组后的县储备粮管理公司和县军粮供应站由县政府授权县粮食局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管国有粮食企业的国有资产运营与管理。

(二)对整合重组后的国有粮食企业,继续给予原有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免征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对从事地方粮油储备、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业务的国有粮食企业,参照中央粮油储备企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营业税。对土地资产处置过程中,国有粮食企业办理企业房产证、土地证等需要交纳的有关规费,予以减免或按最低标准收取。

(三)加大对地方储备信贷支持力度,确保地方储备粮增储和轮换的资金需要。对地方储备先购后销所需的轮换贷款,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要给予信贷支持。对军粮供应企业保障军粮供应所需资金,要予以足额贷款。

(四)加大对整合重组后的国有粮食企业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县中心粮库、县军粮供应仓储设施、“危仓老库”维修、“放心粮油”工程、“平价粮油”工程等项目建设,县财政予以相应配套。

坚持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步实施、整体推进。

(一)制定方案。县粮食局结合本地实际,牵头开展专题调研,制订改革实施。

方案,明确任务和目标。实施方案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县粮食局20**年4月底前要将实施方案报送县政府审批。

(二)清产核资。成立清产核资小组,对纳入整合重组企业的资产、仓储设施、土地、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查、登记造册,做到人、财、物、账、卡、表等齐全、准确、一致,20**年5月底前完成。

(三)实施重组。县粮食局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县政府批准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整合重组,统一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20**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整合重组工作。

(四)总结评估。认真分析整合重组实施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客观评价整合重组后企业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为改革后国有粮食企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20**年12月底前完成。

(一)加强改革推动力度。尽快调整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研究制定国有粮食企业深化改革的有关政策和工作方案,加强改革指导和推进力度,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改革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强化任务落实。坚决克服固守观念,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首要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履行改革职责。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国有粮食企业深化改革时间表,明确各个时期的重点任务,落实责任人员,分步骤、分阶段有序推进改革工作,切实做到行动快、力度大、方案细、操作稳,坚定不移推进改革,促进国有粮食企业做大做强。

贷政策,并结合地方实际,研究制定扶持措施。

(四)确保规范操作。实施国有粮食企业深化改革方案,务必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尤其是对清产核资、审计评估、产权交易等关键环节,要加强监督和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在整合重组中,国有粮食企业的房产证、土地证以及工商税务登记等重组变更手续由有关部门统一办理。要切实维护好被兼并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办理好各种社会保险接续手续。

(五)强化协调配合。县粮食局要认真履行国有粮食企业资产出资人职责,集中力量,精心组织,推进整合重组如期实施,加强国有粮食企业的资产运营和管理。发改、财政、税务、人社、国土、审计、工商、农业发展银行、监察、民政、住建、编制、法制等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国有粮食企业深化改革工作,协调解决国有粮食企业深化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为国有粮食企业深化改革创造有利条件,共同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