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选14篇)

时间:2024-01-12 08:30:22 作者:紫薇儿 方案

工作方案的编制需要兼顾资源和时间的合理分配,以最大程度地提高工作效率。下面是一些成功的工作方案案例,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启发。

医疗废物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文件,根据江苏省视频会议和无锡、江阴市卫生局关于医疗废物专项整治工作的精神,我院开展了医疗废物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我院建立了健全责任制,明确院长为医疗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同时成立了由分管副院长为组长,院感科长、后勤总务科长为副组长,各科室、病区负责人、护士长为成员的工作小组,通过切实履行职责,特别是加强后勤物业的管理,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防止医疗废物流向社会非法加工利用。

从省视频会议开始,4—5月期间,我院在组成工作小组的同时全面加强宣传教育。对医务工作者和后勤物业工作人员加强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暂存、利用和处置等知识和技能培训,特别是确保了临床一线医务人员和工勤人员熟悉本单位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等各项工作要求。

工作小组对全院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行了多次自检,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了整改。我院具体对以下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

1、完善了医疗废物暂存地警示标识。

2、改善了医疗废物转运不及时,转移联单不能及时填写等问题。

3、加强了单位内部的管理,建立了自查机制、奖惩机制。

这段时间以来,我们加大了对科室、病区的监管力度和频次,进行了针对性的培训,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各科室、病区也都给予了足够重视,使我院医疗废物处理在硬件上还是的管理上都有了很大提高。

医疗废物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x月xx日xx市环境保护局、xx市卫生局接到xx市环境保护局、xx市卫生局《转发国家环保总局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的》后,xx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此次医疗废物管理专项检查工作,要求环保、卫生两部门要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此次医疗废物管理专项检查工作。为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专项检查行动的领导,首先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长xxx为组长的联合检查领导小组。其次制订了专项检查行动。确定了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和检查时间。从x月xx日开始,由环保局x副局长、卫生局x副局长带队,联合检查小组开展了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专项检查。此次检查行动历时三天,对市直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对个体医疗机构、乡镇医疗机构进行了抽查。现将具体检查如下:

x月xx日xx市环境保护局、xx市卫生局接到xx市环境保护局、xx市卫生局《转发国家环保总局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后,xx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此次医疗废物管理专项检查工作,要求环保、卫生两部门要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此次医疗废物管理专项检查工作。为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专项检查行动的领导,首先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长xxx为组长的联合检查领导小组。其次制订了专项检查行动实施。确定了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和检查时间。从x月xx日开始,由环保局x副局长、卫生局x副局长带队,联合检查小组开展了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专项检查。此次检查行动历时三天,对市直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对个体医疗机构、乡镇医疗机构进行了抽查。现将具体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1、医疗废物转移联单执行情况:我市的医疗机构所产生的医疗废物采用就地焚烧方式进行处理,没有医疗废物转移现象发生。xx市人民医院、xx市中医院等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内部转移都由专人负责,有相关交接。

2、医疗废物登记管理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各医疗卫生机构都建立了医疗废物登记管理制度,xx市人民医院、xx市中医院、xx市血站、xx市保健院等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进行了登记,防止了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

3、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执行情况:联合检查小组所检查的医疗机构都执行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各科室都配置了两个垃圾桶,设立标识,用不同颜色的垃圾袋分别盛装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并配备了利器盒盛装针头等利器。设专人收集和运送,医疗废物每日焚烧,做到了日产日清。

各医疗卫生机构都成立了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小组,由一把手负总责,各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负责人参加,明确职责,制订了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督促、落实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同时各医疗机构都依据xx市卫生局的要求对本单位从事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北宁市人民医院还进行了医疗废物相关知识考核,对考核成绩优秀的医务人员给予了奖励。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实施后,xx市环境保护局与xx市卫生局分别于xx年、xx年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辖区内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各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得到明显加强。xx年x月,xx市卫生局邀请xx市中心医院医务科、医保科的同志在xx市人民医院对举行了医疗废物管理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负责人都参加了此次培训。之后,卫生局根据培训内容出了xxx道题下发到各医疗卫生机构,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考核。x月xx日护士节期间,卫生局在全市开展了业务知识竞赛,医疗废物管理知识作为竞赛的一项内容。x月我市在xx市人民医院召开了现场会,由市医院介绍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经验,并下发文件在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

通过这次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专项检查,我们看到我市的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都十分重视,已经纳入了各医疗机构的日常管理之中。尤其是市直各医疗卫生机构,都建立了各项相关制度,并能认真执行。但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乡镇、个体医疗卫生机构因条件有限,虽然制订了各项制度,但还不规范。个别医院登记管理制度还不健全。环保卫生两部门已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对存在问题的医疗卫生机构提出了整改要求。

鉴于目前我市没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场所,尚不具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条件,各医疗卫生机构都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望上级有关部门早日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场所,实现我市的医疗废物集中统一处置。

医疗废物关系到公共卫生安全和环境安全,我们将以这次联合检查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坚持常抓不懈,切实贯彻《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和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确保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

医疗废物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能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以及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医疗废物进行严格管理。现将如下:

1、为加强医疗废物管理,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我院成立了医疗废物领导小组,为院长第一责任人,并制定了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和处置等各种制度;建立了医疗废物管理意外事件应急预案,工作流程和要求;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医疗废物及医疗废物暂存库房管理,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到人,医疗废物存放、转运、收运实施全程监督。

2、为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我院组织了各级各类人员进行对医疗废物管理相关知识培训,努力提高了医疗废物管理意识,杜绝院内交叉感染。

3、医疗废物管理有专职人员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以及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4、严格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1、加强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交接管理,全院今年新购进医疗废物收集运送专用医疗废物桶,并更换原来不符合规范的废物桶,全部购进的是上级要求有标识的医疗废物桶,做到标识清晰、分类符合要求,并每日上午、下午分别由各科室清洁工对医疗废物进行收集运送到医疗废物集中处,并做好记录。

2、对损伤性医疗废物(如:针头、手术刀片等)直接放入耐穿刺、防渗漏的容器中,外运时必须严格密封,并在其外部套装医疗废物专用的黄色塑料袋。其它医疗废物包括患者的生活垃圾直接放入双层黄色塑料袋,分层封扎袋口。不使用影响密封性能的器具或方法进行封口。

3、医疗废物收集容器符合有关部门的要求,所有废物盛装量不超过容器或包装袋的3/4,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严禁使用有破损或已经污染的收集容器。

4、每天的医疗废物由各科室专人(清洁工)使用转运工具,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及时清运,并做好双人(见证人)签名,运送工具、暂存场所等需及时清洁,遇污染时及时用含氯消毒剂消毒。

5、对医疗废物暂存场所,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有明显的警示标识,设有防渗漏、防蚊虫、防鼠等安全措施。并定期消毒清洁。

6、病原体的培养物、菌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在本科室就地灭菌,消毒后再按医疗废物处理。

7、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清洁工能够相对固定,并经过医疗废物处理流程、医院感染控制、自身防护、意外事故处理等知识的培训。清洁工工作时能够严格按照病区防护要求做好防护工作。

8、20xx年下半年(7月1日起)医院与玉林市"爱民公司"签订合同,由玉林市"爱民公司"专职人员每隔日下午使用医疗垃圾专用车收集医疗废物,做好交接工作,并认真记录,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收量、交接时间、集中处置单位以及经办人签名。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两年。

9、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能够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医院内产生的污水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的消毒后,再排入污水处理。

10、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11、医疗废物集中处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医疗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20xx年全省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我委深入学习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党风廉政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部署,全面加强卫生健康行业作风建设,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突出重点,深入解决卫生健康行业作风突出问题,为全面推进医院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现将我县行风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为有序推进行风建设工作,我委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行风工作领导小组,把行风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了卫健系统行风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将行风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党建工作一起布署,把行风建设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并分解到相关股室,将各项工作同检查、同落实,形成工作合力。

(一)加强医德医风及党风政纪教育,提高医务人员政治素质。

一是加强医德医风教育。

立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新形势,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坚持以党建促行风,以行风促医风,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安排部署医疗机构学习法律法规、岗位职责、抗疫一线涌现出的先进事例和开展警示教育、诚信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廉洁观,弘扬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组织学习了卫生健康行业作风建设“九不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医患沟通相关知识;组织各医疗机构领导干部学习“反腐倡廉精神”,为医务人员敲响警钟,筑牢防线。二是严格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考评。严格落实医德考评,医德、业务两手抓,把医德考评作为职称、职务晋升及年终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医德考评不合格的,不得晋升职务及年终评优。

(二)深入开展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专项治理。

对管理、医疗服务权力动态监控,对核心科室主要负责人集中学习廉洁自律有关的法律法规或案例和廉洁自律集体谈话。落实高值医用耗材“双十”排名制度,深化落实“三合理一规范”。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药品监控系统,对不同级别医生开药权限进行限定,对超量处方、错误处方进行提醒。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严禁有不良记录企业的行药品、医疗器械及耗材制度,发现违规行为,从严追究违规违纪责任。

二是坚决查处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案件。

建立完善卫生健康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严肃查处收受或索要“红包”、收受回扣、商业贿赂等典型案件,认真贯彻落实卫生行业纪律“九不准”,学习教育覆盖面达到100%。今年年以来,无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医务人员拒收红包、礼品现象蔚然成风。

(三)加强行风建设,不断提升行业整体素质。

一是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改进工作作风。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找纠正党员领导干部“四风”问题,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座谈会、交流会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通过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谈心活动等,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抓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正风肃纪。严格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严抓工作纪律。

二是深入推进“群众满意医院”创建活动。

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积极落实各项医改惠民措施,持续改善就医环境,提高服务水平,在醒目位置放置全院布局图,设立导诊员,方便患者就医。改进服务流程,通过信息化建设,推行就医码,简化门急诊和入、出院流程、转科、转诊流程,全面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对急危重患者实行首诊负责制,做到先救治后检查、先抢救后分科、先抢救后收费。推行手机app预约诊疗,减少群众看病就医世间。严格落实医疗服务、药品价格和医保报销清单公示制度,医疗费用实行门诊清单及住院一日清单制,随时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加强质量管理,规范诊疗行为。

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按照医院质量评价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评价体系,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和基础医疗质量管理,促进规范诊疗服务行为,推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努力提高医疗质量,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四)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

组织医疗机构参加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强化考评结果应用,坚持问题导向,以评促纠、注重整改,着力补齐短板,探索适应新形势要求的行风评议考核机制,促进医疗机构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落实医院内部沟通调解机制,各医疗机构设置医患矛盾调解部门,公布投诉电话、投诉邮箱,及时化解医患矛盾。二是用好第三方调解。依托许昌市医调委,建设“三位一体”长效化解机制,集医院内部投诉协调、第三方调解、医疗责任险一体的医患纠纷处置机制,有效地化解了医患之间的矛盾,用心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有序开展。辖区派出所在二级医疗机构设立警务室,维护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为广大患者创造了良好的就医环境。

以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全面整治问题。广泛动员、深入学习,认真开展好自查自纠,着力深化整改,对发现的问题不姑息、不包庇,出重拳严肃查处;有针对性的完善制度建设。

整治医疗服务市场专项行动总结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县农村乡镇、社区医疗服务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活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根据《泸州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全市医疗服务市场专项突击行动的通知》精神,按照《泸州市xxxx年整治医疗服务市场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我县组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和乡镇卫生协管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整治医疗服务市场专项行动对医疗市场的医疗执业行为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医疗执业行为。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成立组织,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为全力推进医疗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保证专项整治工作有序进行,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三位副局长为副组长、各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医疗市场专项整治领导组织,并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

到位、检查到位、引导教育到位、督促整改到位,对情节严重的要做到处罚到位。做到处罚和教育相结合,加大扶持和整改力度,为区域医疗市场的和谐有序发展度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是搞好调查摸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突出。为搞好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我们通过街道社区对辖区医疗市场现状进行调查摸底,制定有效整治措施,做到专项整治工作有目标、有重点、抓证据、见实效。严肃执法行为,做到有章有序,既要依法依据,又要根据违法事实轻重,做到合情合理、公正公平,不搞一刀切。对屡教不改的或违法情节严重的,给予严厉打击,维护医疗市场秩序。

四是做好宣传工作,为专项整治营造良好舆论声势。在专项整治集中行动开始之前我们印制了宣传资料一万余份在各乡镇农贸市场、主要街道等人流量较大的地方张贴、发放,向广大群众宣传了什么是非法行医以及卫生行政部门打击非法行医的主要内容并公布了打击非法行医投诉举报电话,为此次专项行动营造社会监督氛围和打击工作声势。在集中执法检查阶段两次邀请合江县电视台记者全程跟踪报道对部分非法行医行为进行了媒体曝光。

通过检查共取缔了无证行医点33个,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零售药店2家,收缴牙钻机4台、口腔治疗器械21把。对无证行医的单位或个人行政处罚17起(其中一般程序6起)并对一个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活动的乡镇卫生院进行了行政处罚。

打击非法行医和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任务,虽然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有力地打击了各种非法行医为,但是非法行医从根本上还没有得到遏制,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今后我们将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为净化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而不懈努力。

医疗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网信办、公安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邮政局、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定于20xx年6月-1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

通过开展多部门联合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美容医疗机构(含中医美容医疗机构,下同)依法执业意识,强化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防范医疗纠纷和安全风险,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活动。严格规范医疗美容服务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和使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器械等行为。依法规范医疗美容服务信息和医疗广告行为,严厉打击虚假医疗美容类广告、信息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以查办案件为抓手,查处并曝光一批违法机构,惩戒和震慑一批不法分子。完善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工作机制,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严厉打击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相关活动的行为。医疗美容活动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才能开展执业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具备法定条件,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不得违法采购、使用医疗美容类药品和医疗器械,不得医疗广告或变相广告。重点加强生活美容服务机构监管,查处生活美容服务机构及其他机构和个人未取得相应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以及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重视投诉举报线索,鼓励有奖举报,严肃查处利用宾馆酒店、会所、居民楼违法开展医疗美容行为。

(二)严格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美容医疗机构对本机构依法执业承担主体责任,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并落实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制度,加强投诉管理,排查执业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机构要加强医疗美容项目管理,认真落实医疗质量核心制度,规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严禁机构聘用非卫生人员、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严禁“以次充好”,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消毒器械;严禁虚假医疗广告以及服务资讯类信息;严禁违规分解手术项目;严禁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项目名称和标准收费。

(三)严厉打击非法制售药品医疗器械行为。加强我国境内上市的药品和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管理,未取得注册批准的产品不得上市;未依法取得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合法资质的,严禁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管理,依法生产、守法经营。美容医疗机构应当向有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购买药品、医疗器械,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按照适应证依法合理使用医疗器械,严格医疗用毒性药品和麻醉用药品使用。

(四)严肃查处违法广告和互联网信息。医疗美容广告属于医疗广告,非医疗机构不得医疗广告。美容医疗机构医疗广告,严格按照《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依法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按规定医疗广告;未经依法审查取得批准,严禁医疗广告,或以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专题(栏)、健康科普等形式变相医疗广告、虚假信息。

(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中医药主管部门。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牵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协调专项整治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其监督机构要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xx〕4号)、《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监督发〔20xx〕18号)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检查,加强美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综合监管,规范医疗美容服务,防范医疗纠纷和安全风险,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中医药主管部门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网信部门。依法处置相关部门认定的互联网医疗美容相关不良信息,查处违法违规网站。

(三)公安部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医疗美容领域制假售假、非法经营、非法行医等犯罪行为。

(四)海关。加大药品和医疗器械进口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走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

(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生活美容机构涉嫌未取得合法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及时通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对医疗美容行业价格违法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加强医疗美容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虚假医疗美容广告。

(六)邮政管理部门。督促寄递企业严格落实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类物品查验力度,严防相关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

(七)药品监管部门。依职责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药品、医疗器械。

(一)集中行动阶段(20xx年6月-11月)。各地区按照本方案内容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集中开展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将把该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回头看”。

(二)总结巩固阶段(20xx年12月)。各地区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各省(区、市)专项行动牵头部门于20xx年12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包括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工作安排、长效机制建立运转情况以及汇总表)和典型案例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医疗美容消费者众多,社会关注度高,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站在服务和保障民生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准确把握专项整治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建立专项整治联络员制度,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沟通信息、通报进展、研究工作。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组织实施,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专项整治四项工作任务环环相扣,各有侧重,缺一不可,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依法履职,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于工作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案件线索,要及时通报相应部门。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有关规定,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提供鉴定检测支持,各级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宣传,正面舆论引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制作多种形式的宣传材料,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渠道进行宣传,协调手机运营商推送公益广告,广泛开展科普宣传,警示信息,宣传专项整治进展,按月曝光辖区医疗美容执法案件或典型案例,揭示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和后果,提升消费者辨识能力,引导公众理性认知,倡导消费者自觉选择正规美容医疗机构接受医疗美容服务。各地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等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有关投诉举报及时核查,对核查属实的依法严肃处理,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监管。通过专项整治,不断健全部门联合、区域协作、社会共治、打建并举的工作机制。各部门对严重违法犯罪的机构或个人依法依规建立“黑名单”,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美容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对本机构及医务人员的依法执业情况定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自查和整改情况报告属地卫生监督机构。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宣传相关知识,维护行业信誉,促进医疗美容服务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医疗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强化廉洁从医、规范执业,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探索建立健全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监管长效机制,树立风清气正的医疗行业新风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含社会办医疗机构)。

(一)加强教育引导,筑牢思想教育防线。通过宣传医疗机构优秀医务工作者典型事迹,引导医务人员廉洁行医,塑造和维护良好行业形象。有针对性地开展违法违规警示教育、诚信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医务工作者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主动把行风建设列为从医执业的重要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持续加大医疗服务行业建设推进力度,优化医疗机构行风工作机制,加强医院内部行风管理,强化医德医风监管,惩防并举,进一步构建风清气正的医疗行业工作氛围。

(二)加强行业监管,倡导廉洁从医。严格落实行风建设“九不准”和《省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人员行业作风违规问责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将案件问责、不良记分,与职称晋升、评先评优、工资绩效相挂钩,完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诚信体系与考评体系。举报、投诉渠道,通过举报、部门协作等途径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含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行政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活动中(包括在介绍入院、检查、治疗、手术等环节)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以各种名义赠送的礼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违规违法行为,并根据违规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置.对于收受“红包"等严重损害患者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查处一起,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三)查处典型事例,遏制不正之风。开展打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收取回扣专项治理行动,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利用执业之便收取回扣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行为,医务人员接受医药企业为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行为,医务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的行为,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规定医疗广告,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的行为,医务人员以商业为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的行为,医务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行为。

(四)坚持纠建并举,规范医疗行为。各单位要努力提升医疗质量,强化医务人员培训,多措并举实施医疗质量控制,规范医务人员用药等诊疗行为。加强对医务人员规范检查、规范治疗、合理用药等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高值医用耗材、辅助性用药等领域的监管。围绕处方(医嘱)权限、知情同意、批准程序、外购药品院内使用和用药安全保障等方面完善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管。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纳入行风监管体系,探索建立不规范、不合理诊疗行为约谈机制。将不合理诊疗行为纳入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体系进行监督评价。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等严重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缓聘、解职待聘、解聘。

(五)加强预警监测,查处违规营销。开展重点药物、高值耗材使用监测,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加大诊疗合理性评估。严肃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在医疗机构门诊、住院部、药房等区域违规向医务人员推销药品、医疗器械,进行商业洽谈的行为。医疗机构应当充分运用人工智能或信息化手段,对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经销人员进入医疗机构内部与医务人员接洽营销行为进行预警、监测和及时处理。

专项整治时间为20xx年9月-12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教育自查阶段(20xx年9月10-20日)。各单位召开工作会议,组织全院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广泛动员部署。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工作,以查促改,教育医务人员不断增强遵纪守法和廉洁从医意识,正确约束和引导医疗服务行为。规范行风问题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9月21日-11月xx日)。县卫健卫健委综合监督执法局负责查处本级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等违法违规行为,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查办或转交相关部门查办。联合相关部门对日常诊疗行为及内部管理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建立举报信息通报制度、大额医疗费用倒查机制和联防联控机制。开展专项巡查暗访,曝光违规违纪案例。集中整治范围实现县级医疗机构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所)覆盖50%以上。

(三)评估总结阶段(20xx年11月16日-25日)。各单位对本单位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各单位于20xx年11月20日前将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送县卫生健康局。县卫生健康局会同相关部门对部分单位和重点环节、重点领域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对于整治效果好、群众反映好的单位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树立正面典型,弘扬职业精神,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一)加强领导,注重实效。各单位要主动作为,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多部门发挥合力,将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要建立遏制“红包”、回扣的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就医环境和医疗事业发展环境。各单位于9月20日前将本单位行动方案报县卫生健康局。

(二)强化监管,严肃追责。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依法依规将医疗机构、医疗卫生从业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情况列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等级评审工作和医疗卫生人员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医德考评、医师定期考核内容,加大对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违规查究力度,层层落实责任。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肃问责;对工作不力导致严重问题的,追究医疗机构主要领导和直接领导责任;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三)严格执法,高压震摄。县卫健卫健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规收受“红包”、回扣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综合施治,惩防并进。各单位要加强药品流通、招标、采购、临床使用等环节的综合治理,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按规定对列入不良记录的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依法依规处理,引导和约束相关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形成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通信地址、电子邮箱和举报接待时间、地点,公布有关规章制度。医疗机构要确定专门科室和人员,具体负责问题举报受理工作,在门诊大厅等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设立举报箱,对反映的问题及时组织调查,抓紧进行处理。

年医疗专项整治方案

1.提高医疗资源配置效率:加大对医疗资源的投入,提升医院设施和设备水平,增加医生和护士的数量,并合理规划医疗机构的布局,确保医疗资源的均衡分配。

2.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同时,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严厉打击医疗乱象和医疗欺诈行为。

3.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加快推进医疗服务的互联网化,提供线上预约、挂号、支付等服务,方便患者就医。同时,推行分级诊疗制度,推动基层医疗服务的发展,减轻大医院的压力。

4.加强医疗人员的培训和职业道德建设:加强对医生、护士等医疗人员的职业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医疗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引导他们恪守医德,尊重患者权益。

5.推动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医保报销比例,降低患者的医疗负担。同时,加强医保基金的管理,防止医保资金的滥用和浪费。

6.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开展国际医疗合作与交流,引进国外先进的医疗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我国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2023年医疗专项整治方案篇旨在改善医疗服务和管理,提高人民群众的就医体验,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年医疗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xx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以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为目标,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非法“微整形”、“黑诊所”、“号贩子”等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一)以城市生活美容服务机构(私人工作室、会所、美甲店、生活美容院等)为重点,查处美容机构、其他机构和个人未取得相应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以及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

(二)以“城中村”、开发区以及城乡结合部等流动人口聚集地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以农贸市场、集市、大型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严厉打击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

(三)以零售药店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行为;查处以养生保健为名或以疾病研究院(所)为幌子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行为),重点查处“黑诊所”和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两非”的行为。

(五)坚持打击“号贩子”行为,以医疗资源集中区域、优势医疗资源集中的三级医疗机构、专科特色明显的医疗机构为重点,集中优势力量,重拳出击,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一)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xx月至xx月)。区直各医疗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深入排查非法行医机构。区卫生监督所要对非法行医机构进行汇总,全面排查案件线索,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查办一批案件,营造集中打击声势,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二)深入巩固阶段(20xx年7月至9月)。区卫生监督所要充分发挥卫生协管员的作用,对集中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要加大执法力度,彻查重大案件。对群众反应强烈、影响较大、处罚难度较大的案件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采取联合执法、联合办案。局里将适时组织督查,采用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手段促进专项整治地有效开展。

(三)全面总结阶段(20xx年10月至12月)。区卫生监督所要认真分析前期工作的问题,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评,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梳理、分析,查找原因,研究有效解决方法。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非法行医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整合卫生执法力量,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

(二)全面排查,强化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的作用,全面摸排,不留死角。要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营造社会监督氛围。通过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或开通网上举报等途径,全面排查案件线索。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要及时核实,依法查处,做到举报案件“件件有落实”。

(三)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进一步密切部门间信息通报、联席会议、重大案件联合查办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发现有涉嫌犯罪行为的要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处理。对于违规发布医疗广告需移送工商部门的案件应及时移送。查处非法医疗美容行为等非法行医行为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配合的应及时通报,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四)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途径,积极宣传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和成果,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同时要加强医疗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告知非法行医可能给患者造成的危害,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行医。

(五)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在严打的同时,要认真分析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坚持打建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从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审批管理、资源配置、人员培训、医保制度等多方面入手,提高医疗服务能力,方便人民群众特别是流动人口看病就医,从根本上规范医疗秩序,解决非法行医问题。

(六)及时总结,加强信息报送。区卫生监督所要对本辖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成效进行总结,按下面时间节点将相关材料报送局政策法规股,以便及时上报市卫生计生监督所(xx,电话:xx,邮箱:xx)。自4月份至10月份,每月底28日前报送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7月28日前报送阶段总结和汇总表,11月24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和汇总表。

年医疗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按照市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__市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__卫〔20__〕__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____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为目标,立足推进健康中国战略和健康__建设大局,拉紧法律红线、稳守安全底线,坚持纠建并举的工作总基调。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综合治理行业乱象,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促进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全县优质、安全的就医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全县所有医疗机构,重点整治投诉举报多、问题突出的医疗机构。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按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落实管理主体责任、依法执业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1、无相关资质开展医疗活动的行为。

2、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超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点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等行为。

3、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编制虚假病历、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行为。

4、全面排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

5、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行为。无正当理由要求患者到社会药房自费购置药品、耗材等行为。

6、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等行为,转介潜在捐献者信息行为。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对医疗机构落实诊疗规范和操作规程的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检查,确保能根据患者病情做到合理诊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严厉查处通过开具虚假证明、伪造或变造就诊记录、挂床住院等方式骗取或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行为。

1、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

2、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医疗保障身份凭证等行为。

3、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

4、协助参保人员开具药品用于变现的行为。

5、虚记、多记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等行为。

6、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责任单位:县医疗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和信息的日常监管,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坚决打击各种违法医疗广告以及虚假宣传行为。

1、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或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2、冒用或假借他人名义,特别是冒用或假借国内外知名医院、知名专家进行虚假宣传,误导诱导患者的行为。

3、利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健康养生类专题节(栏)目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4、医院标志设计、医院装饰等方面易与知名医院混淆,蒙骗患者的行为。

5、以人物形象代言、编辑故事短片等变相发布医疗广告,或利用网络宣传,街头发放宣传材料等其他方式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6、在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的行为。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

(四)坚决查处乱收费、诱导消费、不规范收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并纳入绿色作文网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向社会公布。对屡犯不改、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机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涉事医务人员吊销相应资格证书。

1、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

2、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诊疗,特别是术中加价、违规收费等严重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医疗保障局)。

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强化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诊疗行为,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行动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

网信部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对相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协调上级网信部门进行处置,对违法违规网站和账号,依法进行处理。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

公安部门: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生健康、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等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制售假药相关行为。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依法对医疗资讯服务类、健康养生类专题节(栏)进行审查,对广播、电视播放的虚假医疗广告进行查处。

医疗保障部门:对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存在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分4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__月__日前)。各单位按照本方案安排部署,明确行动内容、时间安排和具体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得到实效。

(二)自查整治阶段(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各医疗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卫生健康局联合有关部门,建立专项整治行动联动工作机制,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各级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覆盖50%以上。

(三)检查评估阶段(20__年__月__日-20__年__月__日)。各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迎接上级部门不定期明查暗访和督导检查、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四)总结交流阶段(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各单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县卫生健康局,各相关部门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筛选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推广有益经验,及时将好做法固化为制度规定,形成管理长效机制。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加强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建立联合协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保障行动的顺利开展。各相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按季度汇总各部门工作情况,完成工作阶段报告。各单位要认真填写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量化统计表,及时报送。

(二)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各部门要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各单位要广泛开展专项行动宣传,通过电子版、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渠道,大力宣传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具体举措,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强化医疗监管法治支撑。要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社会监督制度。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社会办医监管,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年医疗专项整治方案

1.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疗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推动医院改革,建立和完善医院内部管理机制和监督制度,严厉打击各类医疗不端行为,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

2.加强医疗资源配置:推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医疗机构下沉,优化医疗机构布局,完善城乡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农村和偏远地区的医疗资源供给,让更多的人能够享受到优质医疗服务。

3.鼓励医疗技术创新:加强医疗科技创新,鼓励医疗领域的科学技术发展,加强新技术、新药物的研发和应用,推动医疗技术的前沿化和智能化。

4.加强医疗行业监管:加大对医疗行业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执业监管,严厉打击医疗乱象和腐败行为,建立健全医疗市场秩序,保障患者权益。

5.改善医疗服务环境:改善患者就医环境,落实医疗服务便民措施,提升患者的满意度和就医体验,加强医患沟通,提高医患关系。

6.加强医疗人才培养:加大对医学人才的培养力度,推进医学教育改革,提高医生和护士等医疗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增加医疗人才的供给,解决医生资源不足的问题。

7.加大医疗投入:增加财政对医疗事业的投入,提高医疗补助和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减轻患者的医疗负担,推动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通过以上几方面的综合整治,预计能够进一步提高我国的医疗水平,加快医疗体系的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年医疗专项整治方案

2023年医疗专项整治方案篇的主要目标是解决医疗行业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满意度。以下是其中的几项重点措施:

1.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对所有医疗机构进行严格的监管和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进行整顿关闭。加强对医疗机构的人员培训和技术水平提升,推动医疗机构向现代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2.完善医疗服务体系:鼓励医疗机构提供多元化的医疗服务,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加强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合作,提升社区医疗服务水平,减轻大医院就诊压力。

3.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加大对偏远地区医疗资源的投入,提高偏远地区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医疗资源统一分配机制,避免资源过度集中于大城市和发达地区。

4.加强医疗技术和设备更新:鼓励医疗机构引进先进的医疗技术和设备,提高医疗诊断和治疗水平。加大对医疗技术研究和创新的支持力度,提高国内医疗技术水平和竞争力。

5.完善医患关系管理:加强医患双方的沟通和协调,建立健全医患纠纷处理机制。加强对医疗纠纷的调查和处理工作,严厉打击涉及医疗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6.加强医疗信息化建设:推动医疗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电子病历和医院信息系统。促进医疗信息共享,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

以上只是医疗专项整治方案的一部分,具体措施和实施细节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制定和完善。

年医疗专项整治方案

2023年医疗专项整治方案篇主要针对当前我国医疗领域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旨在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人民健康。具体方案如下:

1.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疗机构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医疗行为,减少医疗事故和纠纷的发生。完善医疗质量评估体系,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评价,根据评估结果奖惩有加,提高服务质量。

2.加强医疗资源配置。调整和优化医疗资源分布,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投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推动城乡医疗协作,鼓励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提供更便捷的医疗服务。

3.改进医疗服务方式。推行互联网+医疗,提供远程医疗、互联网医疗等新型服务模式,降低患者看病成本和就医压力。加强数字化医疗信息建设,实现医疗数据互联互通,方便患者就医和医生诊疗。

4.加强药品监管。整顿药品市场,打击假冒伪劣药品,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加快药品审批速度,落实药品价格监管措施,维护药品市场秩序。

5.加强医学教育培养。提高医学院校对医学生的培养质量,增加临床实践时间,培养更多优秀的医疗人才。加大对医生的继续教育力度,提高医生的专业水平和医疗技术能力。

以上是2023年医疗专项整治方案篇的主要内容,通过这些举措,将有效解决当前医疗领域存在的问题,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推动我国医疗事业的发展。

年医疗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市卫生健康委20__年重点工作要求和《20__年全市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医疗乱象整治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通过开展医疗乱象整治,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我管理主体责任,规范执业行为,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指导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针对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国家、省级和市级安排任务的医疗乱象,务求取得整治实效。

(一)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履行依法执业承诺。

1、按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本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依法执业管理人员,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明确依法执业管理部门,配备专职依法执业管理人员。

2、按照自查要求定期开展全面自查、专项自查和日常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违法执业行为立即整改,并建立相应的依法执业、奖惩机制。

3、按照自查要求在院内醒目位置长期公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署的《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4、主动收集依法执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标准,纳入医务人员岗前培训内容,每年至少组织1次法律法规相关培训。

量化指标: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率和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率达到100%。

(二)持续打击非法行医,规范诊疗行为。

1、持续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以及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等非法行医行为。

2、严禁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和擅自进行性别选择等行为,严厉打击非法代孕等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违法违规行为。

3、持续打击非法医疗美容,在20__年开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的基础上,针对医疗美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回头看”。

4、整治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空挂科室或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医师出租、出借、转让、空挂《医师执业证书》等违法违规行为。

量化指标:违法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三)整治过度医疗,确保因病施治。

1、整治大检查。一是推进检查结果互认。对照全省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管理办法,加快推进医疗联合体内检查结果互认,逐步实现省域内医疗机构间检查结果互认;促进检查资料共享,逐步实现检查资料数字化存储和传输。二是落实《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适宜性点评制度》和《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开展检查适宜性点评,对检查的适应性、必要性、检查结果阳性率等进行评估并在机构内公示结果。

2、整治大处方。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充分发挥药事管理委员会自查作用,加强处方审核和点评,重点规范国家重点监控药物以及其他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神经营养类药物的院内使用情况。

3、整治小病大治。对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合理用药指导原则等,充分发挥各专业质控中心作用,对医疗机构开展的诊疗规范、用药指南、临床路径等开展全面检查,重点对心内科、内分泌科、神经内科、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复苏室等科室诊疗行为进行规范,确保医务人员因病施治,合理治疗使用适宜技术和药物。

(四)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规范医疗废物处置。

1、落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

2、重点检查核酸检测实验室及人员资质、实验室质量控制与管理、检测安全管理、样本运输管理、人员培训和日常管理、环境设备设施管理、废弃物处理等方面。

3、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处置,重点检查涉疫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确诊病人及无症状感染者产生的生活垃圾是否按照医疗废物处理、各地是否严格执行涉疫医疗废物的运送贮存等方面。

(一)自查阶段。20__年__至__月,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结合实际,督促各医疗机构强化自我管理主体责任,按要求开展自查工作,并于__月__日前上报自查报告。

(二)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__月至__月,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坚持“规范有证、整治无证”的原则,全面排查案件线索,采取有力措施,发挥震慑作用,营造集中打击的声势,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评估阶段。20__年__月,迎接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有关领域抽查和评估。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要根据实际进行集中整治阶段“回头看”,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机构加大执法力度,彻查重大案件,督促整改落实,巩固工作成效。

(四)总结交流阶段。20__年__月,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通过对发现问题的整治整改,进一步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从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高度出发,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医疗乱象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医疗机构要切实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认真对照法律法规,全面开展自查和整改。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对群众投诉举报和媒体曝光的案件线索,做到事事有调查,件件有回音。

(三)密切协调配合。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要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为强化医疗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对不属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管辖范围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通报或移送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照省、市级乱象整治工作要求,县级乱象整治工作由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负责执行。请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于20__年__月__日前将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及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书面报送县卫生健康局,于20__年__月__日前将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县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