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煤矿安全生产报告(热门18篇)

时间:2024-01-16 23:53:04 作者:书香墨 工作报告

生产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需要各个环节的协同配合才能顺利完成。欢迎大家查阅下面的生产研究报告和行业调研数据,了解相关领域的最新动态和趋势。

开展岁末年初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报告

市煤炭工业局:

根据《昭通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昭通市岁末年初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昭煤电〔2014〕1号)文件要求,为确保岁末年初期间安全稳定,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抓好岁末年初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岁末年初是安全生产的重要时期,我局高度重视“岁末年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我局于2014年12月19日下午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岁末年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局成立了领导组,制定了煤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煤矿按要求成立了领导组,制定了相应保障措施。同时安排布置了岁末年初应急值守工作,确保发生紧急情况后能迅速反应、妥善处置。保障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层层落实,彻底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根据昭煤发[2014]91号文件精神,我县按要求立即开展学习和贯彻落实各项工作。一是将学习宣传贯彻新安法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组织煤矿进行了学习宣传。二是强化教育培训,提高红线意识。单位领导带头组织学习,采取集中辅导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深刻领会和掌握新安法的精神实质,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工作。三是认真学习并贯彻《昭通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监管制度。

三、

开展煤炭行业“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根据《昭通市煤炭工业局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昭煤联发〔2014〕3号)精神,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煤炭行业“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一是根据《昭通市煤炭工业局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昭煤联发〔2014〕3号)精神,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组。二是制定了实施方案,并以水经贸通〔2014〕10号文件《关于印发水富县煤炭行业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下发到煤矿企业。煤矿按要求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开展了自查。三是按照省、市、县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文件的相关要求,我局会同县安监局、县国土局、太平镇政府等相关部门按照政府方案的明确分工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一)贯彻落实情况。

按照《昭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昭通市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昭市安委〔2014〕5号)和市政府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学习后,立即将原文转发至煤矿企业,要求企业认真组织学习,开展自查自改工作。

(二)开展排查情况。

我县认真贯彻落实《昭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昭通市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昭市安委〔2014〕5号)文件精神,于2015年1月5日由分管副局长带队会同太平镇政府相关人员开展对关闭煤矿和停建煤矿进行了全面巡查检查。目前,我县铜厂沟煤矿已关闭,富荣煤矿(新建)处于停工整顿期间,井口已锁闭,其现状如下:

1、水富县铜厂沟煤矿: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9/年及以下煤矿立即停产整顿的通知》(云政办发[2014]19号)、要求,该矿于4月18日停工整顿,锁闭井门,开展煤炭转型升级相关工作,在转型升级工作中,该矿主动申请关闭矿井,经市政府同意后,按照关闭“六条”标准,该矿已于2014年11月关闭,井口全部封闭,人员全部解散,并安排了两名副局长对关闭煤矿开展盯防工作。

2、水富富荣煤矿: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补充通知》(云安委[2014]9号)要求,该矿于2014年4月23日停建整顿,开展转型升级工作,由原批复的新建6万吨/年,转型升级为新建15万吨/年,现处于停工整顿期间,在转型升级期间井口由县局暂时封闭,该矿正在办理报批相关资料和手续,待批复。该矿在转型升级工作期间,锁闭了井门,全矿只留有看厂值班人员和驻矿安监员值班。

我局针对煤矿地面进行了检查,主要对地质灾害、冬季防火、火工品仓库管理和值守人员值班情况进行了检查。

水富县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

煤矿安全生产述职报告

各位同志:回望过去的2017年,xxx煤矿公司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坚持企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公司全体干部员工的共同努力和奋斗拼搏,公司在2017年的煤矿生产、安全、经营管理工作上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现将本人在今年的任职情况汇报如下,请予评议。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今年公司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出台了各项安全监管工作措施,有力的保证了公司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今年,公司未出现重大煤矿安全事故,这主要源于我们进行了以下工作。

一、完善安全监管组织、机制和保障体系公司领导班子成立了煤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我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组长,xxx、xxx等同志担任组员,主要负责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领导,通过研究制定安全监管计划、方案和措施,组织安全监管执法和检查督查,并实施安全考核。同时,公司还建立了技术人员挂钩负责煤矿日常安全监管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并进一步建立完善片区周查月检、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登记建档,严格按照定人、定措施、定时间的“三定”原则逐条督促限期整改,实行隐患整改追踪、反馈和销号制度,确保每个查及的问题和隐患落实整改到位。在今年xx月,由公司技术科的工作人员专门出台了顶板事故演习方案,我和班子其它领导成员共同组织职工进行顶板事故演习活动,通过加强练习,使员工达到掌握安全自救的能力,并且达到预期的效果。同时公司还加大力度对全员干部职工进行技能培训,在2017年共投资培训费用20万元,努力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及自保、自救与互救能力,提高全体安管人员业务技能及监管素质。我们还多次邀请县煤矿培训中心的人员到公司进行职工安全培训,同时有计划的组织全体安管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分批分期在市、县两级培训中心进行培训,合格率达100%。

二、积极推进安全机制、管理创新和科技进步公司根据矿井技术改造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条件、管理水平的变化情况,开展了煤矿测评分类的工作。为了实现重点区域重点监控,我和其它领导同志对公司所使用的煤矿进行了重新模底和排查工作,通过模底工作,我们明确了受水害和火灾(自燃)威胁的区域,并追踪督促有关人员进行落实整改。还安装使用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建立了完善的网络监控平台,通过使用“煤矿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系统(msrms)”,提高了公司煤矿风险管理和安全监控科技水平。

健全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公司严格实施全员安全风险抵押及安全工程账户,努力实现安全监管全方位,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使人人头上有指标,个个心中想安全。并在今年加大力度对“三违”行为进行处罚,做到了违者必究,违章必惩。惩处少数人,教育大多数。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公司按要求配足专业技术人员,完善井下现场安全生产8小时跟班,并且坚持做好周检工作,在每周由矿长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检查覆盖率达100%,并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定级管理,及时抓好整改,发现重大隐患立即停产停工整改。二、加强技术基础工作,每个矿井每年及时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煤矿应急救援预案》,每季度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改和补充,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绘制完善12种与现场实际相符的图纸,用以指导矿井安全生产。

三、强化法人代表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公司法定代表人每月下井不少于10天,我做为煤矿主要负责人每月下井也不得少于20天,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月下井不少于22天。通过落实夜班带班和现场指挥制度,各煤矿每班至少有一名矿级管理人员带班下井,通过深入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并与职工同上班同下班,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区队和班组。同时也拉近了领导干部与工作人员之间的距离,及时了解职工在平时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并帮助他们及时解决问题,使广大职工能够全身心的投入到煤矿生产工作中来。

四、继续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我通过认真总结近年来全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经验与做法,并结合xxx煤矿公司存在的实际问题来查找差距和不足,进一步完善激励和奖惩约束机制,形成一切利好政策向达标矿井倾斜的良好氛围。通过实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监管责任制考核制度,安排公司所有工程技术人员分别挂钩列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矿井,实行分类指导,加强了技术管理和服务,严格兑现奖罚,使公司80%的煤矿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有效提升煤矿安全基础水平。

五、加强和改进安全技术管理一、实行各矿井专职技术负责人配备制度,建立健全以技术负责人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加强技术基础工作,完善技术基础资料、《矿井水文地质基础资料》和12种反映生产实际的图纸,采掘工程平面图做到每半个月实测填图一次,并实行季度交换制度。

加强矿井“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完善优化通风系统,积极推进煤矿瓦斯治理示范区和示范矿工程建设,提高煤矿抗灾减灾能力。严抓巷道封闭管理,强化密闭拆封审批制度,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高度重视抓好矿井水害防治工作,扎实开展每月一次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的水害调查核实和论证工作,摸清矿区水文地质和周边老窑采空区、地表水的水情水患,实行水患调查核实报告和水文地质基础资料档案月交换制度。对改建和新建的矿井,一律推广使用螺杆式空压机,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推动采煤方法和支护改革,淘汰落后采煤方法、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积极推广先进适用安全生产技术和装备,提高采掘机械化程度,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和保障能力。

六、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公司结合“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和宣传方式,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广大职工安全生产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扎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努力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加大了公司煤矿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提高了公司煤矿技术管理水平。

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今年,公司强化财务监管,严格控制成本。做为公司领导,我深知成本管理是现代化企业管理的核心,在2017年,我们面对公司原煤生产投入高,产品效率低的实际状况,加强产品成本管理尤为重要。我与领导班子成员召开工作会议,在成本控制方面实施了一系列的监管和有效措施。

(1)控制材料入手,严格建立材料入厂收料制度,杜绝已少冲多的现象。

(2)加强劳动工资及各岗位工种定员,控制非生产用工的投入。

(3)加强井下的原材料管理,禁止井下设备配件到处乱丢乱放,找不着了在重复领取的现象。

(4)加强对公务车及差旅费的管理,杜绝同一方向同一地点重复派车的现象。对差旅费的管理实行事前申报、批准、事后严格费用审批。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为进一步摸清全镇非煤矿山企业的现状,找准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总结经验、制定对策,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x月xx日至xx日,组织开展了全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深入xx、xx等矿山进行现场检查和调研,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看、座谈交流、搜集整理相关信息等方式,对全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专项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xx镇现有正在正常生产的非煤矿山6家,其中露天2家,洞采4家,共有从业人员127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0名,特种作业人员44名,全部持证上岗,大多数是外来务工者和本地农民。

(二)近几年来,随着对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视,通过采取安全监管、检查、专项整治、安全许可、“打非治违”等一系列措施,全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得到逐步推进,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工作任重道远。

(一)存在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现象。部分现场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差,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违反操作规程,现场管理不到位等。

(二)存在习惯性违章现象,存在侥幸和从众心理。有的从业人员偶尔有违章作业,见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在平时作业中便不按安全操作流程,久而久之,把违章长期化、习惯化。

(三)存在安全生产管理效能不足情况。有些企业虽然重视安全生产,但在管理过程中安排不到位,导致效果不足,存在安全隐患。

(四)存在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现象,部分从业人员自我保护能力差,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隐患整改不到位。

(五)安全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安全设施配备不到位,设备配套不齐全,职业卫生防护不到位,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等,也留下了安全隐患。

(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指示精神,让安全生产意识在从业人员中入脑入心;加强非煤矿山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知识培训,主要涉及法律法规、各项操作规程等,提高其对习惯性违章危害的认识,不断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文化素质,让从业人员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提出的建议和要求。

(二)加强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按照“五落实”的要求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完善“三违”处罚制度,发现违章作业问题从严处罚,督促企业立足于安全生产,加大安全生产人力和资金投入,及时制定和更新各项规章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三)严格开展现场管理,让从业人员不存侥幸之心。管理中坚决落实“三要”,即执行标准要严格、安全管理要严肃、纪律处罚要严厉,从严从细约束从业人员生产作业行为,形成安全生产有人管、安全工作有人抓的好氛围,让从业人员在作业时刻按照操作规程生产,不存侥幸心理,杜绝违章作业现象。

(四)建设安全文化,让从业人员加强自我管理。从安全的重要性入手,对企业从业人员进行事故案例教育,促使其意识到事故对社会、企业、家庭及个人的危害,提升自我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让安全第一的观念深植心中;最强的管理是自我管理,在强调安全生产规程、法律法规的同时,对于从业人员开展系统的安全观念、行为、态度、道德等文化建设,使其时时刻刻牢记安全,从“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做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在此基础上,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才能真正发挥效用。

煤矿安全生产总结报告

1、想安全会安全能安全,人人争当本安职工。

2、人物系统和制度,本质安全四大要素。

3、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实现四无两零目标。

4、安全零事故,质量零缺陷。

5、煤尘具有爆炸性,逢八综合防尘要落实。

6、治理水害要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原则。

7、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

8、人力只推一辆车,两车相距10米才安全。

9、推车接近岔道弯道,必须提前发出警号。

10、行走携带锋利工具要注意,避免碰撞伤他人。

11、大巷行走要走人行道,长把工具手中拿。

12、下井须带矿灯安全帽自救器,有关人员瓦斯便携仪别忘了。

13、化纤衣服不能穿,禁带火具和香烟。

14、电线变潮易起火,过载发热酿大祸。

15、保险丝保安全,铜线铁丝代替只会添危险。

16、安全帽生命保护罩,戴上安全帽安全有依靠。

17、乘车须听指挥,严禁扒车跳车坐矿车。

18、禁用电炉灯泡取暖,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19、遇见警标和栅栏,千万不能往里蹿。

20、瓦斯无色无嗅无味,防范须时刻谨慎。

文档为doc格式。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总结报告

第一节安全生产方针一、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也是煤矿安全的基本方针。这一方针反映了党和政府对安全生产规律的新认识,对于指导我们安全生产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煤矿工人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并在本职工作中自觉遵守和执行,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

安全第一: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当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相冲突时,必须先保证安全,即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

事故的发生。

煤矿工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要做到以下几点: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我们每一个矿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真正把安全放在的第一位,自觉以安全生产方针来指导和规范自己的行为。当安全与生产、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发生冲突时要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2、学法、知法、守法,树立依法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的意识。

知法、守法,依次从事安全生产,增强安全生产法制意识。

3、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是由煤矿制定的,例:本矿制定职工员工守则,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等。煤矿工人必须严格执行,认真遵守。

4、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

煤矿工人要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且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忠实履行职责,在工作中既要对自己的安全健康负责,也要对他人的安全健康负责,要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也不被他人伤害)确保安全生产。

5、认真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学习煤矿安全知识的操作技能。

煤矿工人要积极参加煤矿安全技术培训,熟练本工种,本岗位的操作技能和标准要求。

6、做好劳动保护,避免职业伤害。

煤矿工人特别是井下作业人员,要掌。

握有关安全装置、设施和生产机械工具仪器的性能和正确的使用方法。例:磁力开关的使用,风镐,电钻、风钻、绞车、瓦检仪、发爆器等的作用。掌握个人防护,避灾。自救与瓦检基本方法及职业病防护知识等,在生产过程中做好劳动保护,避免职业伤害。例:出现灾害瓦斯往什么地方走,水灾又往什么地方走等知识带好防尘口罩等。

《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6月29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并于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安全生产的综合性基础法律。

《安全生产法》涉及的法律规定比较多,煤矿职工应着于掌握方法规定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1、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权利。

(1)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用场所如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试过应急措施,有针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2)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杜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工作。

(3)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例:瓦斯超限,无风作业,顶板未压,透水预兆等。

(4)应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5)从业人员有获得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例:劳保服、肥皂、手套、防尘口罩等。

(6)从业人员有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权利。

2、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从业人员在依法享有利务的同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

义务。《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主要义务。

(1)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例:制定的员工手册,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作业规程等。

(2)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教育的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从业人员发现试过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当及时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给予处理。

二、《矿山安全法》。

《矿山安全法》于1992年11月7日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自1993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部矿山安全方面的专门法律。

《矿山安全法》中与煤矿工人密切相关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矿山企业职工有权对危害安全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2、矿山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对职工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作业。

3、矿山企业必须对冒顶、瓦斯爆炸、煤尘爆炸、冲击地压、瓦斯突出,火灾水害等危害安全的事故隐患采取预防措施。4、矿山企业主管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在责任。

《煤炭法》于1996年8月29日第八届。

《特别规定》于2005年8月31日国务院第104次常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别规定》构建了每款生产安全的责任体系,提出了预防煤矿事故的一系列。

制度保障。列举了危及煤矿安全生产的15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并规定存在重点,安全隐患的煤矿应当立即停止作业,排查隐患。

《特别规定》规定煤矿企业应当免费为每位职工发放职工安全手册。煤矿职工安全手册应当载明职工的权利义务,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情况和应急保护措施、方法,以及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的举报电话,受理部门。同时还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煤矿有重大安全隐患的,都有权向县级以上地发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举报,受理的举报经调查属实的,受理举报的部门或机构应当给予最先举报人1000元至10000元的奖励。

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条例》于2007年3月28日以国务院会第493号令颁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

操作性的特点。建国以来,我国先后多次对《规程》进行了修订。最近一次对《规程》的修改时2010年1月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以29号总局令发布,新修订的《规程》于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本次修订集中在合理集中生产,严格采煤工作回风巷瓦斯浓度,专用排瓦斯管理以及煤与瓦斯突出,和水害防治方面特别是:

第48条:采区开采前必须按照生产布局合理的要求编制采区设计,并严格按照采区设计组织施工。

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的一翼最多只能布置一个回采工作面和两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多煤层开采的,该采区最多只能布置两个回采工作面和四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严禁在采煤工作面范围内再布置另一个煤层工作面同时作业。

采掘过程中严禁任意扩大和缩小设计规定的煤柱。采空区不得遗留未经。

设计规定的煤柱。

严禁破坏工业场地,矿界,防水和井巷等的安全煤柱;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域的采煤工作面,不得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

第50条: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回风巷,另一个通道进风巷。

开采三角煤、残留煤柱,不能保持2个安全出口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企业主要分责人审批。采煤工作面所以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超前压力影响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且加强支护的巷道长度不得少于20米。其它采煤工作面此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6m,安全出口和与之相连的巷道必须没人维护发生支架断,底鼓变形的,必须及时更新清空。

第55条: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开工前班组长必须对工作面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才能准人员进入工作面。

第129条:使用局部通风机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将人员全部撤到全风压进风流中,并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由专职瓦斯检测员检查瓦斯,只有在局扇及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时,才能启动局扇。

第135条:矿井总回风巷式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必须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第136条: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的空间内积聚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米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才能通电开动。

第139条:采掘工作面分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第253条:煤矿企业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雨季受水威胁的矿井,应当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建立雨季巡视制度,并组织抢险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当暴雨威胁矿井安全时,必须立即停产撤出井下全部人员,只有在确认暴雨洪水隐患彻底清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采取措施,立即报告调度室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第285条:矿井必须做好水害分析预报和充水条件分析,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水原则。

三大规程: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于2007年12月22日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16号令颁布,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煤矿企业必须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煤矿职工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例:我矿实行三次隐患大排查,每月的5号、15号、26号将检查的结果填写隐患通知单、内容、地点、整改时间、质量要求等方面,按照时间进行验收,不合格的按制度进行。

八、《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监督管理规定》于2005年7月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05年9月1日施行。《监督管理规定》与煤矿工人的劳动按去哪密切相关,主要内容有:

1、生产经营单位应安排用于配备劳动保护用品专项经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督促,教育从业人员争取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培训规定》于2005年12月2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于2006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主要内容可以分为以下两个方面:1、煤矿对新上岗的员工要强制性安排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2、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未经有关部门组织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合格无不得上岗作业。

十、《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规定》于2009年4月3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于2009年8月1日起施行。

十一、《煤矿防治水规定》。

《规定》于2009年8月1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通过,于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要求: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等综合治理措施。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在地无法查清矿井水的因素时,必须能坚持有探必探。

该规定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对防范重特大水害事故规定更加严格;二是:对防治老空水害规定更加严密;三是:对强化防治水机场工作作出规定;四是:减少由关防治水的行政审批。例:。

我矿石执行的有掘必探的原则再进行。

十二、《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

《规定(试行)》于2010年9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建立了煤矿作业场所呼吸性粉尘浓度超标,按职业危害试过调查处理制度,主要是针对我国煤矿尘肺病高发这一现状而采取的一项强制性措施。进一步促进煤矿企业重视粉尘防治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治理粉尘危害,减少尘肺病的发生。例:我矿要求每个职工必须佩戴口罩,否则不准入井作业,安装喷雾洒水装置、水幕除尘等。

十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十四、《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

《规定》于2010年8月3日国。

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提出新形势下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是指导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第三节矿规矿纪与职业道德。

一、矿规矿纪。

煤矿因环境特殊,条件复杂劳动力密集等特点,给企业的管理造成很大的困难。因此煤矿企业必须由一套严格符合煤矿企业的管理制度,以便对企业和企业职工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若是违反了矿规矿纪就应给予相应的处罚,以维护矿纪的严肃性。

1、企业的员工手册。

2、运输管理特别规定3、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4、作业规程。

5、技术操作规程。

二、“三违”及其危害。

为。任何人违反了其中一项就被称为“三违”人员。例:2003年在生产井南1#绞车放炮瓦斯燃烧,何海受伤;2004年焦慧举不支护顶板掉下受伤,于正发控碹坑不及时支护顶板掉下来打成残废人;2007年冉柏华放炮在8#眼子窒息;2008年6月14日生产井发现有水不停止作业反而继续作业造成透水事故;2009年9月6日冉建明到高眼子无风筒造成瓦斯窒息死亡等等。矿井事故与三违人员有着直接联系,有95%以上都是三违造成。我们职工队伍中有些人由于综合素质较差,安全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三违现象时有发现屡禁不绝,严重地威胁了矿井的正常生产和矿工的安全,甚至造成了矿井的惨重灾害,影响极坏,危险极大。如:6.14、3.22、9.6事故等。因此,对三违的现象和行为决不宽容和忽视。坚决与三违作斗争,才能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对三违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等多种手段进行。

三、职工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

1、爱祖国、爱矿山、爱岗位,以煤为业、以矿为家,不畏艰险,不怕困难,坚忍不拔顽强拼搏,以主人翁的思想对待企业工作。

2、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刻苦庄严业务技术,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确保产品质量,讲究工作效率,勇于改革创新,与时俱进,争创一流成绩。

3、遵纪守法、遵规循章、从严从细、一丝不苟、严守劳动纪律,服从分配、听从指挥、维护生产秩序做到文明生产。4、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的关系,任何时候问题上都要把国家利益放在首位,以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和集体利益。

5、勤俭节约、爱护公物、艰苦奋斗、实干自强。处处精打细算合理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杜绝浪费现象,努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6、遵师爱徒、团结互助、亲密工作,具有强烈的集体主义观念。

7、树立文明进步的婚姻、家庭友谊等方面的道德观,正确处理家庭同事之间的关系,与他人之间形成平等。团结友爱、互助的人际关系。与不良行为作坚决的斗争,形成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

第四节煤矿井下职工权利。

《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局〔2006〕116号赋予井下职工一下十项权利:

工人有权不开工。

9、不配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工人有权不下井。

10、避灾路线不标识,作业规程未学习,工人有权不下井。

因此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坚持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的原则;对安全隐患应按“四定”原则处理|(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

三违的概念。

井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如带电检修设备,井下爆破时未检查瓦斯等。

违章指挥:违仅安全规程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盲目指挥生产的玌象及行为,在基层这类人员主要是煤矿管理干部,包括井下队长班组长念等。如为了超产量赶进度,队长让工人简化作业工序,违章操作等。

违反劳动纪律:违反企业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的玌象和行为,违反劳动纪律玌象在仼何单位都经常发生,煤矿虽然制定了严格的劳动,并有严格的奖惩制度,但违反劳动纪律的玌象还是经常发生。如井下吸烟睡觉,晚下井早出井,檀自离岗窜岗脫岗等。

煤矿职工常见违章行为。

1:入井前喝氿。

2: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3:穿化纤衣服入井。

4:入井不带自救器,报警仪,人。

员定位牌。

5:不接受入井检身和登记,出井不清点人数消号。

6:出井不按规定走出入口的。7:不按规定戴劳动保护用品。8;机车行驶不主动仃止让道。9;在轨道中间行走。

10;在行走时随身带长东西扛在肩上。

11;横穿大巷.弯道.交叉口不执行一仃二看三通过的规定。

12;绞车在运行时横跨钢丝绳。13;在釆区.巷道里行走不注意观察支护等周围险情的。

14;在溜煤眼下方行走。

15;在井下随便拆开.敲打.撞击矿灯。

16;在井下吸烟.17;闯放炮警戒线。

18;私白进入钉有栅栏或挂有危险警告牌地点的。

19;在井下打盹睡觉。

20;在支护不全.不牢固或有冒顶危险地点休息。

上。

电线。度。

外。

21;通过风门不随手关上。

22;损坏风筒.有漏风不及时补23;损坏报警伩号装置.电话。24;擅自决定脱岗聊天的。

25;带电检修搬迀电气设备.电缆.26;随意仃.开局部通风机。27;进入工作面不执行敲帮问顶制28;井下工作人员休息关悼矿灯。29;不熟悉上下安全口.避灾路线。30;不实行交接班制度。31;空顶作业。

32;改变支护质量。33;不参加班前会。

34;上班前不好如休息。

35;机车司机在开车时头手伸出窗36;机车司机在行走时人在外面。

37;机车带病运行作业。

38;机车超拉数量不仃车分流.速度过快。

39;机车司机不松闸就开车。40;发玌隐患不及时整改.不彻底的。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总结报告

1、矿山企业必须具有(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加强矿山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2、国家鼓励矿山(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改进(安全设施),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3、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后,由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验收,并须有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参加;不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验收),(不得投入生产)。

4、矿山开采必须具备(保障安全生产)的条件,执行开采不同矿种的(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

5、矿山使用的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测仪器,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使用。

6、矿山企业必须对作业场所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和(井下空气含氧量)进行检测,保证符合安全要求。

7、矿山企业召开讨论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应当有工会代表参加,工会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8、矿山企业工会发现企业行政方面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

9、矿长必须经过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

10、矿山企业安全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和(矿山安全工作经验)。

11、矿山企业应当建立由(专职或者兼职人员)组成的救护和医疗急救组织,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和药物。

12、发生矿山事故,矿山企业必须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如实报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

13、矿山事故发生后,应当尽快(消除现场危险),(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现场危险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14、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由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拒不执行的,由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由有关主管部门吊销其(采矿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15、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16、给予关闭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

17、两个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因行政处罚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上一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指定管辖。

18、对报告或者举报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受理;发现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

19、受移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上一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指定管辖。20、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1、下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可以将(重大)、(疑难案件)报请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管辖。

2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采纳。

23、进行立案调查时,安全生产监察员不得少于(两人)。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拒绝)、(阻挠)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2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作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有关证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25、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告知后。

(三)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26、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在举行听证会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27、当事人应当按期参加听证。当事人有正当理由要求延期的,经组织听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期一次)。

28、当事人未按期参加听证,并且未事先说明理由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29、未经审查批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擅自改建、扩建,或者危险化学品单位生产、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或者使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的,予以(关闭)或者(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无害化销毁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或者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的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30、安全生产监察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当场收缴的罚款,安全生产监察员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两日)内,交至其所属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在(两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31、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需将(查封)、(扣押的设施)、(设备)、(器材)拍卖抵缴罚款的,根据法律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处理。销毁物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没有规定的,经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人批准,由(两名)以上安全生产监察员监督销毁,并制作销毁记录。处理物品,应当制作清单。

32、市(地)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处以(一万元)以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停产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的,应当自作出行政处罚之日起(七日)内报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

33、案卷立案归档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增加)、(抽取)、(涂改)和(销毁案卷材料)。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人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阅案卷。

34、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35、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臵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3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禁止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

37、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应当在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内)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加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38、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单位,其生产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许可,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39、安全评价报告应当对生产、储存装臵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安全评价中发现生产、储存装臵存在现实危险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换)或者(修复),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40、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危险化学品包装的材质、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应当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便于(装卸)、(运输)和(储存)。

44、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必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的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国务院(质检)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41、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

42、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臵明显(标志)。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43、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处臵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或者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不得留有事故隐患。处臵方案应当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同级(环境保护部门)、(公安部门)备案。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应当对处臵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4、危险化学品商店内只能存放(民用小包装)的危险化学品,其总量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

45、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应当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购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所购剧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用途)。记录应当至少保存(1)年。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应当每天核对剧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发现被盗、丢失、误售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46、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由国务院(交通)部门规定。

47、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质检部门应当对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的产品质量进行(定期)的或者(不定期)的检查。

48、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49、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目的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50、通过铁路、航空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按照国务院(铁路)、(民航)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5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剧毒化学品和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向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

52、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制定。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应当向(环境保护)、(公安)、(质检)、(卫生)等有关部门提供危险化学品登记的资料。

53、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54、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当地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公安)、(环境保护)、(质检部门)。

55、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指导)和必要的(协助)。

56、伪造、变造、买卖、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以及其他有关证件,或者使用作废的上述有关证件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57、未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资质,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有违法所得的,由交通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8、危险化学品单位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拒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依法(拍卖)其财产,用于赔偿。

59、(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和(城镇燃气)的安全管理,不适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60、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61、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并将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62、县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具体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同级安监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5、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的(操作规程)、(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并可以根据需要设臵必要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在成本中列支。

1、负责安全生产事项审批的部门或者机构,必须依法对获得批准的单位和个人实施严格的监督检查,发现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必须(立即撤销原批准事项);发现未经批准从事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活动的,应当立即予以(查封或者取缔)。

72、设区的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依照法律法规应当履行职责而未履行,或者未按照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履行,致使本行政区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对主要领导人给予(记大过以上直至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79、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80、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81、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4、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85、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8。

6、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

87、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88、国家(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89、国家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90、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95、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96、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97、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98、(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9。

9、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臵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3、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4、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5、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6、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7、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8、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9、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1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12、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14、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15、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16、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17、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18、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9、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120、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21、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

22、工会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

23、工会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

25、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

29、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受理的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应当(形成书面材料);需要落实整改措施的,报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并督促落实。

130、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有(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义务,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

31、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32、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33、事故调查应当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34、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36、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39、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地区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地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本地区或者职责范围内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迅速和妥善处理)负责。

41、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地区容易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单位、设施和场所安全事故的防范(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并组织有关部门对上述单位、设施和场所(进行严格检查)。

42、市、县人民政府必须制定本地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本地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经(政府主要领导人)签署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43、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发现特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特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法律、行政法规对查处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44、中小学校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必须确保学生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

45、严禁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

46、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查封)、(取缔),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属于经营单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相应(吊销营业执照)。

47、负责行政审批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对发现或者举报的未依法取得批准而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不予查封、取缔、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吊销营业执照的,对部门或者机构的正职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48、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或者性质特别严重的,由国务院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省长)、(自治区主席)、(直辖市市长)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49、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县(市、区)、市(地、州)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并应当配合、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

51、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对有关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或者(其他法律责任)的意见。

53、接到报告或者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或者政府部门,应当(立即组织对事故隐患)进行查处,或者对举报的(不履行、不按照规定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54、坚持不懈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衡量各级政府(执政水平)和(领导能力)的重要标志。

55、新设立和改建、扩建的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及新设立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和道路客运企业,必须符合(产业政策)、(技术标准)和(规划布局)。

56、现有合法采石场在2005年底前达不到(5千)立方米以上规模的,不再办理延续手续。

57、矿山建设项目和生产、储存危险物品、使用危险化学品等建设项目以及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建设项目,要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专门论证和评价,提出安全生产措施和方案。安全风险较小的建设项目,要对(安全生产条件)及安全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并编制(安全专篇)。

58、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59、对发生的各类事故,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按照职责权限,认真调查处理。

160、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和进出口检验)。

2、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4、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5、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6、(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8、(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9、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查完毕。170、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3、(监察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实施监察。

4、(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举报。

5、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向不符合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重视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并积极支持企业(安全技术改造),对国家安排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地方政府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安排配套资金予以保障。

9、坚持把(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作为整顿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任务,持续不懈地抓下去。180、《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所称单位,包括(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1、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受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委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其(业务领导)。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严禁强迫从业人员(超强度劳动)或者(冒险作业)。

3、矿山、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使用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应当设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千分之五)但最低不少于(三人)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不足(三百人)的,应当设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及时解决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实施监督管理,并接受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7、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制度。

8、难以立即排除的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省有关事故隐患评估的规定及时组织(评估),并编制(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书)。

9、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书应当包括事故隐患的(类别)、(等级)、(影响范围)和程度以及对事故隐患的(监控措施)、(治理方式)、(治理期限)的建议等内容。

190、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收到评估报告书和治理方案后,应当及时(组织论证),并向重特大事故隐患影响范围内的有关责任单位下达(治理通知书),对治理情况进行(监督)。

2、零售经营者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经营物品及违法所得,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3、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5、国家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对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证管理),对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备案证明管理)。

6、生产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自生产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生产的品种、数量等情况,向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7、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或者个人拒不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8、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臵和设施),(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臵和设施的建设项目),其安全许可及其监督管理,适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

9、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是指建设项目设立(审批、核准、备案)前的安全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和竣工验收。

200、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和(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

1、烟花爆竹仓库不得(超过限定药量)和(品种)储存,零售网点存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不得超过当地规定。

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应当由(取得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二、单选题。

1、矿长应当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a)作用。

a.监督b.指导c.督促d.引导。

7、公众上交的危险化学品,由()接收。其接收的危险化学品和其他有关部门收缴的危险化学品,交由()认定的专业单位处理。(d)。

8、剧毒化学品在公路运输途中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时,承运人及押运人员必须()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公安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向其他有关部门通报情况;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d)。

a.当天当天b.立即当天c.当天立即d.立即立即。

10、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c)。

a.登记记录b.监测报告c.应急救援预案d.管理档案。

12、违反规定,邮寄或者在邮件内夹带危险化学品,或者将危险化学品匿报、谎报为普通物品邮寄的,由公安部门处()的罚款;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d)。

c.规程和行业技术安全d.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

15、每个矿井必须有()个以上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出口之间的直线水平距离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c)。

a.四b.三c.二d.一。

16、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d)。

a.厂长b.班长c.组长d.矿长。

18、复议机关应当在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c)。

c.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d.相互协调。

21、劳动防护用品的设计、生产、检验、销售、使用和报废,应当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规范。生产经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必须取得省以上安监部门许可。(a)。

a.国家和省b.本省c.省和地方d.各地市。

28、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a)人的,应当设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300b.200c.500d、100。

29、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c)的原则。

b.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c.十万元d、十五万。

c.予以经济处罚d.予以取缔。

c.降级或者撤职d.警告。

34、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c)。

a.予以关闭b.给予经济处罚c.责令停产停业d.予以取缔。

b.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c.十万元d.三万元。

b、批评、扣发当月奖金;

c、记过、降级直至扣发当月奖金;d、通报批评。

37、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履行职责而未履行,或者未按照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履行,本地区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对(a),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8、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工作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a)内完成,并由调查组提出调查报告;遇有特殊情况的,经调查组提出并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时间。

a、60日b、50日c、40日d、10日。

39、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自调查报告提交之日起(d)内,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决定;必要时,国务院可以对特大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决定。

a、40日b、10日c、20日d、30日。

40、(c)均有权向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政府部门报告特大安全事故隐患,有权向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政府部门举报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政府部门不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

a、事故当事人b、单位领导c、任何单位和个人d、执法者。

42、设区的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在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工作中,未履行或者未按照程序履行其相应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c)的行政处分;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a.撤职b.记过c.警告直至记大过d.开除公职。

43、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b)年。a.1b.3c.5d.2。

44、企业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处(c)的罚款,并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2万以上5万以下b.10万元c.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d.二十万。

45、《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的适用范围是__d___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

a.所有行政人员。

b.只适用于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

c.在生产过程中有责任的所有工作人员。

d.只适用于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企业、事业单位中国家机关任命的人员。

46、当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隐瞒、谎报或者拖延不报时,对有关责任人员情节严重的给与_____处分。(d)。

a.警告b.记过c.记大过d.开除。

47、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学时。(a)。

a、32;12b、24;12c、32;24d、32;20。

三、多选题。

2、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abcde)。

a.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

b.工厂、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c.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d.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e.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5、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abcd)。

a.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b.主管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

c.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d.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6、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abcd)。

a.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d.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臵,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7、危险化学品单位违反规定,有()行为之一的,由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

煤矿“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告

我们将认真总结这次“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经验教训,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努力搞好将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和下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1、在思想认识上,再提高;。

2、在准备策划上,再认真;。

3、在增强效果上,再下功夫;。

4、在整改安全隐患上,再努力;。

5、在营造氛围上,再加油。

6、认真总结,以月促年。

六月底,安全部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了认真总结。通过安全宣传、教育、检查、整改等一系列的活动,使本煤矿全体干部员工进一步提高了安全防范意识,“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的主题思想已深入人心,并在工作和生活中得到了很好的贯彻和加强。

总之,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xx煤矿各部门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提高了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各部门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心,“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等意识已经逐渐成为人们的普遍共识,各项安全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总结报告

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依法治国方略的指导下,我国的立法工作发展较快。在安全生产方面,随着《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继颁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已基本形成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主要由以下四个部分组成:。

一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如《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矿产资源法》等。

二是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如《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等。

三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地方性法规,主要有各省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有关劳动保护、职业安全、矿山安全的地方性法规,如《山西省矿山安全法实施办法》、《山西省煤炭法实施办法》、《山西省劳动安全纠察条例》等。

四是国务院主管部委、地方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如《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救护规程》、《爆破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生产墓本条件规定》等。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xxx县安全监督管理局玉屏安监站:

为认真贯彻县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集中开展除大隐防大事故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我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我单位在接到县安全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自查自纠的通知后,于2014年8月28日至8月31日开展了为期4天的“事故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在这次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大检查中,共发现问题5项,当即纠正3项,整改落实3项,限期整改2项。

1、未编制“六打六冶”

方案。

整改要求:编制。

方案。

落实情况:已整改,整改完成时间:2014年8月28日。

整改要求:及时报送报告。

落实情况:已报,整改时间:2014年8月29日。

3、有工人未佩戴安全帽上班现象。

限期整改2项。

1、1、各项规章制度未上墙。

整改要求:制度上墙。

落实情况:在订做中2014年8月28日。

2、未按规定实施台阶式开采。

整改要求:按《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十五条:

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采用台阶式开采。不能采用台阶式开采的,应当自上而下分层顺序开采。分层开采的分层高度、最大开采高度(第一分层的坡顶线到最后一分层的坡底线的垂直距离)和最终边坡角由设计确定,实施浅孔爆破作业时,分层数不得超过6个,最大开采高度不得超过30米;落实情况:整改中,限期完成时间:2014年8月28日。针对以上限期整改的问题,在下步工作中,我们要强化措施,按时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1、加强管理、树立安全生产意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

2、遵章守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按照县安全监督管理局及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落实到位,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同时,要抓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制观念。

3、经常性检查,把安全生产的检查工作体现在一个“勤”字上。要勤过问、勤督促、勤检查。对检查中出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加快整改,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总之,安全生产隐患整治是落实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在县安全监督管理局正确领导下,我们在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中也取得一些实实在在的效果。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我们将在本次安全自查自纠大检查中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力度,确保我公司安全发展、持续发展.

***贵锋建材厂。

20xx年7月21日。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报告集合

按照《酒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酒安办发[2016]44号)精神,自11月以来,我县结合省、市、县“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活动,对我县辖区内25户非煤矿山(包括尾矿库)进行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现就专项行动情况汇报如下:

我县现有非煤矿山企业38户,其中证照手续齐全的非煤矿山企业24户(包括3座尾矿库),在建企业14户。其中证照手续齐全的24户非煤矿山企业中,2016年申请复产复工的非煤矿山企业有10户(包括2座尾矿库);在建14余企业中,由于各种原因,落实了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开工建设的仅有4户采石采砂企业,其余企业均处于停工、停产、停建状态。

根据《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县迅速研究制定并下发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深入企业,摸清底数,抓住重点,逐一落实。在此次行动中,通过企业自查,监管部门督查等形式,摸排企业28余户次,整治问题和隐患60余条,完成甘肃省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企业注册19户,其中14户企业以完成基础信息、扩展信息的填报审核工作,其余5户企业正在完善当中。

1、近年来,由于矿产品市场持续低迷,融贷政策逐渐紧缩,使得许多矿山企业经营困难,长期处于停产、停工、停建状态。企业资金的缺乏,导致企业安全投入不足,致使企业安全基础薄弱。

2、非煤矿山企业“跟风”建设现象突出。由于我县肃航一级公路的开工建设和中国核乏料处理基地建设的逐步实施,使得县域内采石采砂企业逐渐增多。企业为了抢抓石料供给市场,通过加快建设进度,大量垫资备料等方式,实现企业在石料供给市场的竞争力。因此,部分企业超负荷生产、安全管理弱化、设备设施安全防护不到位等问题突出。

(一)严把非煤矿山企业建设项目准入关。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把建设项目准入,真正做到安全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

(二)严把非煤矿山企业复产复工验收关。严格按照省、市非煤矿山复产复工验收要求,制定非煤矿山企业复产复工验收方案,明确复产验收程序,制定复产验收标准,规定复产验收内容,明确复产验收要求,确保复产复工企业安全保障措施落到实处,形成企业强有力的安全抓手。

(三)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力度,缩短日常检查周期,及时了解掌握企业动态,将各项政策法规真正落到实处,确保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为了切实做好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我公司相关负责人高度重视,加大了隐患排查和整改。

为保*检查工作取得实质*效果,项目部成立了以矿长为组长、组织相关安全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对自查自查需要检查的项目进行了细化,落实到各责任人,发现安全隐患,必须认真进行安全整改。

矿山充分利用班组会、周一安全学习时间组织全体员工学习有关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作安装了大量安全*示牌和宣传牌,营造了浓厚的安全活动氛围。

根据会议安排部署,矿山组织了综合安全大检查,施工用电专项检查,防火专项检查,并对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全员安全技术交底情况、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及持*上岗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通过各类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分别以检查纪要、隐患整改通知单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1、加强管理、树立安全生产意识。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

2、遵章守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要按照安全监督管理局及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规章制度、岗位*作规程落实到位,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同时,要抓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制观念。

3、经常*检查,把安全生产的检查工作体现在一个“勤”字上。

要勤过问、勤督促、勤检查。对检查中出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加快整改,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总之,安全生产隐患整治是落实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在管委会和安监局正确领导下,我们在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中也取得一些实实在在的效果。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我们将在本次安全自查自纠大检查中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力度,确保我公司安全发展、持续发展。

煤矿安全生产讲话

同志们:。

省政府于10月11日下午在省政府小礼堂召开了17个产煤市州政府领导,安监,监察,劳动社保,工会,省级有关部门负责人近200人参加的会议.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陈泓贵主持,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刘佑林厅长,省安监局林书成局长,省总工会罗林书常务副主席,省劳动社保厅张列加副厅长就贯彻国务院“两个文件”精神和抓好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从各自的职能方面发了言,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肖天任董事长就广安龙滩矿井发生“10.4”特大透水事故抢险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并作了检讨.乐山市政府,邻水县政府就抓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做了经验介绍.杨志文副省长与市州政府签定了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责任书,并作了重要讲话.省上会议后,市政府极为重视,要求立即贯彻实施,决定召开今天会议.省上各位领导的讲话精神已在市上各部门发言材料中,杨省长讲话重点,李秘书长还要专题讲,我就省安监局林书成局长讲话要点及我市如何贯彻省政府会议精神作个发言.

一,“两个文件”出台的背景和重要意义。

今年以来,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在狠抓瓦斯治理工作的同时,对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的煤矿实行了“五整顿,四关闭”.但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较大的困难和阻力.一些煤矿该关不关,该停不停,或者明停暗开,日停夜开,假整顿真生产,假关闭真开采,导致事故频繁发生.7,8两个月,全国煤矿事故死亡1062人,同比上升9.7%.两个月煤矿共发生67起重特大事故,其中39起发生在已责令关闭或停产整顿,但仍然违法生产的煤矿,约占60%.由于停产整顿和关闭工作不落实,以及各地政府明令停产整顿或关闭的小煤矿,没有得到有效治理,不少已成为滋生事故,吞噬矿工生命的陷阱,对全国煤矿安全生产构成严重威胁.

从今年5月lo日开始,全国人大会通过对全国安全生产特别是煤矿安全生产执法大检查,发现安全生产问题相当突出,主要是特大事故频繁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居高不下;小煤矿成为事故多发的“重灾区”;安全生产基础薄弱;执法不力.在深刻分析影响煤矿安全的各种历史和现实因素的基础上,全国人大会的执法检查报告建议采取多种措施综合治理,着力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使煤矿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争取用三年左右的时间,解决小煤矿问题.

国务院针对全国人大会执法检查发现的一些煤矿忽视安全,管理混乱,受煤炭市场高需求的刺激,一些非法矿主无视国家法律,无视政府监管,无视矿工生命,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开采,非法开采;一些地方政府及其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存在着执法不严,工作不实,缺乏强有力的制裁手段和后续措施,没能有效制止非法开采和违法违规生产;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负责人接受贿赂,参与办矿,包庇袒护非法矿主,充当“保护伞”,以及现行法律规定的一些内容,有的显得失之以宽,失之以软,不足以震慑违法犯罪等问题,审时度势,及时采取措施.8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9月3日,温家宝签署第446号国务院令,颁布了《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短短半个月里,国务院相继制定出台了两个关于煤矿安全的重要文件,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煤矿安全问题的重视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扭转煤矿安全状况的决心,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施政理念,反映了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两个重要文件的出台,是针对煤矿安全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而采取的有力措施,反映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对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煤矿职工的生命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逐年好转,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从的12.22下降到目前的6.4左右,但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差距仍然很大,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特别是我市煤矿只有七矿七井,规模小,年产量不足30万吨,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差,煤矿事故居高不下,今年已发生煤矿事故2件,死亡3人,伤1人,超额完成省下达控制指标数.“两个文件”的出台,为我市进一步深化煤矿安全整治,强化监管,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对促进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两个文件”的重要内容和特点。

国务院“两个文件”总结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践经验和一系列事故教训,阐明了国家关于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主要政策,规定了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和煤矿企业在整顿关闭工作上的责任,解决了整顿关闭工作中的一些关键性问题,建立了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一系列制度.

一是构建了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体系.本着“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要求,对各方责任做出了明确界定.明确煤矿企业是预防事故的责任主体,企业负责人包括煤矿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对预防事故负主要责任.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建立并落实预防煤矿事故的责任制,监督检查煤矿预防事故的情况,及时解决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同时明确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和查处职责.特别强调的是,对每一项预防事故的工作,在提出要求的同时,都严密规定了违法违规行为应受到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明确了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工作程序和步骤.第一,排除隐患.凡存在危及煤矿安全的15种隐患和行为的煤矿,必须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第二,停产整顿.对存在隐患而不排查,不报告,不整改的,地方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下达停产整顿指令,提出停产整顿的内容,时间等具体要求,整顿结束后要在煤矿提出申请60天内验收完毕.在明确停产整顿对象的同时,规定所有不合格煤矿只能给予一次整顿机会,整顿的最后期限不得超过今年年底.第三,矿井关闭.凡属无证非法开呆的矿井,已经关闭又擅自恢复生产的矿井,经整顿仍然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的矿井,拒不进行整顿或者停而不整,明停暗采的矿井,必须关闭;对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而仍然进行生产的煤矿,1个月内3次或者3次以上发现未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煤矿应予关闭;对拒不停产整顿的煤矿和停产整顿逾期不合格的煤矿,要依法予以关闭.地方政府在接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请关闭的文件7天之内做出决定,由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存档,关闭煤矿由地方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关闭煤矿应做到:吊销相关证照;停止供应并处理火工用品;停止供电,拆除矿井生产设备,供电,通信线路;封闭,填实矿井井筒,平整井口场地,恢复地貌;妥善遣散从业人员.同时《特别规定》还对“非法煤矿”做出了确切的定义,没有依法取得各种必需的证照或证照不全,擅自从事生产的都为非法煤矿,都属关闭取缔的对象.

三是提出了预防煤矿事故的一系列制度保障.《特别规定》针对有的企业违背安全生产规律冒险开采,有的企业丢掉了一些长期以来行之有效的好传统和工作方法,有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办煤矿,谋取私利,对煤矿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行为坐视不管,甚至包庇纵容,成为违法行为的保护伞等问题,规定了对通过重大隐患实行客观,公正,科学的专家论证,在现有科学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止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煤矿实施关闭;煤矿企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煤矿负责人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轮流带班下井;依法查处腐败行为,严禁公务人员投资入股办矿;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维护全社会和广大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举报监督权等六项制度和措施.同时规定了对关闭取缔的矿井,停产整顿后经验收合格恢复生产的矿井进行公告,加大社会舆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对已被责令停产整顿而明停暗开,非法生产造成重特大事故的案件,要向社会公开查处情况;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鼓励职工和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生产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等.

国务院两个重要文件,具有鲜明的特点:。

一是体现了“预防为主”的方针.两个文件立足于煤矿事故的防范,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做出的各项规定,包括对事故责任的追究和惩罚,都体现了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消除事故隐患,保障煤矿安全生产.

二是体现了责权一致的原则.在赋予煤矿企业,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职权的同时,也明确了必须承担的责任,对不履行责任的行为做出了相应的处罚规定.煤矿企业负责人,各级地方政府,特别是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相关要求和规定一定要认真掌握,严肃对待,自省,自警,自勉,既要依法监督和查处别人,也要防止触犯煤矿安全生产各项政纪法规.

三是体现了“依法治安”方略和执法从严的要求,反映了党中央,国务院坚决维护广大矿工生命安全,维护法律尊严和政府权威的坚定意志,体现了治理煤矿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须用重典的法治思想.如对违法违规煤矿的罚款上限升到200万元,对个人的罚款上限升到l5万元,大大加大了经济处罚的力度.

四是体现出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所有的要求和规定,都针对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吸纳了各地实践中的新鲜经验和有效做法,把预防煤矿事故的各个环节程序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对每个环节上的违规行为作出的处罚规定,有量化标准,易于操作.如停产整顿煤矿擅自生产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在提请地方政府依法关闭的同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非法所得1—5倍的罚款.

三,“两个文件”的贯彻实施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两个文件”精神,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委,省政府及时出台了一系列配套的文件.中纪委,监察部,国资委,安监总局四部委《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通知》,具体明确了清理纠正的范围,办法和要求,对投资入股煤矿问题提出了明确的工作和纪律要求,对逾期不主动申报,并经查实有上述违纪违法行为者,一律就地免职,并依法从严惩办.按照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进行了传达贯彻,成立了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国资监管部门,安监部门,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组成的清理纠正工作小组,负责本地区的清理纠正工作,开展了登记核实工作.为确保清理纠正工作取得实效,9月3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国资委,安全监管总局又联合发出了《关于对清理纠正工作开展督查的通知》(国监明电[]13号),要求上级清理纠正工作小组组织督查组对下级清理纠正工作的进展情况开展督查,各地清理纠正工作将于l0月15日结束,各省级清理纠正工作小组于10月20日前将清理纠正工作情况报中纪委,监察部,国务院国资委,安监总局.

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监局围绕贯彻“两个文件”,出台了隐患认定,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安全培训,举报奖励五个方面的配套办法,把煤矿事故预防工作落实到每个可操作的环节上.一是出台《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标准》,详细阐释了《特别规定》列举的15条隐患.二是出台《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对隐患排查,停产整顿的程序,内容,停产整顿期间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整顿验收办法,标准等提出具体要求;对关闭矿井对象,工作程序,关闭的标准和检查验收办法做出了明确规定.三是出台《煤矿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办法(试行)》,规定煤矿企业必须按要求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及时选送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物种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其中矿长必须参加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矿长资格证颁发的部门组织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取得矿长资格证;煤矿瓦斯检查工,井下爆破工,安全检查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煤矿井下作业人员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后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四是国家安监总局,财政部联合出台了《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奖励办法(试行)》,对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的设置,举报案件的核查以及奖励办法等,做出了具体规定.其中对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经调查属实的,应给予实名最先举报人1千元至1万元奖励,奖金由同级财政列支或中央财政列支.

省委,省政府对贯彻国务院“两个文件”发出了通知,召开了专门会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委,市政府对贯彻国务院“两个文件”极为重视.在9月19日召开的全市工业经济运行分析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谭力书记强调“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对老百姓负责”.唐利民市长提出了安全生产工作要“六个到位”的要求,林新副市长对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讲了具体措施.唐利民市长在广安龙滩矿井发生特大透水事故通报上批示:望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检查到位,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建立起责任制,随时抽查,把强调安全,检查安全落到实处.林新副市长批示:煤矿依法,安全,有序的进行生产至关重要,我已去安办反复讲了这件事,请华建同志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工作,确保万无一失.为此,市安办,监察,经贸委对市内七矿七井进行了逐一检查,针对主要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和时限.

四,当前应注意抓好的几项工作。

贯彻“两个文件”关键在于严格执法,狠抓落实.当前应注意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要运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报纸,刊物等各种媒体,以及召开座谈会,举办专题专栏节目,现场采访,跟踪报道,社论网评等各种方式,面向全社会广泛宣传,让全社会所熟悉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制度措施,为煤矿的安全生产营造一个知法,守法,严格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是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做好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安县高川煤矿矿井关闭实施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需要整改的内容实施全过程监督的基础上,到期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要依法停产整顿.江油,北川,安县政府要加强对整顿关闭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煤矿安全联合执法机制,调动各部门积极性,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坚持依法行政,有效地实施特别规定确定的各项制度和措施,推动企业发挥安全生产主体作用,及时消除煤矿隐患,实现安全生产,并做好停产和关闭煤矿的善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是继续落实煤矿瓦斯治理各项措施,加强对重点煤矿瓦斯集中治理的督导,推广煤矿数字化瓦斯远程监控系统,对矿井通风和安全生产能力进行核定,专家技术“会诊”后续整改工作和煤矿技术改造等,把瓦斯治理攻坚战逐步推向深入.

四是继续按照中纪委,监察部,国资委,安监总局四部委的通知要求,严肃惩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严厉查处煤矿安全生产领域的腐败行为.

煤矿安全生产总结

20xx年,xx煤矿在董事长王师用、矿长宁功俊的领导和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经过全体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的共同努力,在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一系列文件、会议精神和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职工教育培训,质量标准化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消灭了伤亡事故和重大非伤事故。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20xx年度安全生产情况总结如下:

xx煤矿在20xx年度死亡0人,百万吨死亡率0%。

二、生产任务完成情况:

1、全年度生产情况:

xx煤矿在20xx年1-11月份开采煤量491253吨,其中原煤产量458859吨,工程煤量32394吨。掘进进尺3739m,套修巷道共计1805m。

2、对安全生产在20xx年度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科学组织生产,确保完成各项经济指标。

20xx年,在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前提下,立足采掘主战场,克服地质条件差,优化设计,科学布局,合理安排,强化管理,精心组织原煤生产,精采细回,努力提高资源回收率,实现了原煤高产稳产。

(2)抓好生产环节。发挥安全生产调度室的职能作用,减少环节影响,加强设备巡回检查,做好设备设施综合保护,减少机械事故,统筹安排检修时间,把无计划影响时间降到最低限度。

(3)注重提升运输。抓好我矿南、北采区的提升运输和皮带、溜子运输管理,减少了机电运输对矿井生产的影响。

(4)加强工人培训、教育工作,使工人能正确运用锚喷支护。以科技创新提高单产单进,促进高产高效。

(5)在20xx年度,重点加强了人员管理。根据生产条件的变化,合理安排生产人员,努力提高生产率和全员效率,充分利用分配政策调动一线、二线生产人员的积极性。

(6)在总工程师李维宇的带领下,加强技术管理。针对性地制定并严格执行作业规程、作业计划、施工措施,强化现场管理,规范作业行为。

(7)加强矿部现象检查管理工作,矿领导认真执行带班下井,做到现场把关。针对工作面初采初放期间的特殊条件,领导、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跟班到点,现场指导,做到咬住、盯死、看严,确保24小时不失控。

(8)认真完成上级部门下发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打非治违”、“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瓦斯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等工作。

三、安全完成情况。

20xx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一切从零做起,从基础工作做起,坚持不懈地进行安全管理工作,实现了xx煤矿在20xx年度的安全生产。全年轻微伤23人次,轻伤17人次,重伤0人次,死亡0人次。查出“三违”116人次,三违罚款58600元。杜绝了死亡事故,杜绝了各类上等级生产事故及地面责任事故。

(1)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年初复产前召开了安全工作会议,根据不同情况,全年共召开安全办公会议31次,安全生产紧急会议11次,安全生产协调会议48次,专项安全管理会议11次,安全例会定期照常开展。

(2)制定、完善了安全工作规章制度。矿部与各级管理人员、安全员、瓦检员、爆破员等均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书》,把安全目标逐级分解到科队、班组和个人,形成了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做到安全责、权、利明确,充分调动了全员抓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定期不定期组织各种形式的监督检查。20xx年度全矿共组织安全检查83次(南北采区共计),通防专项检查xx次,机电专项检查12次,配合公司安全检查27次,积极接受省、市、县主管部门和红果安监站检查。并对查出隐患进行跟踪落实销号。

(4)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从严从重原则,采取罚教结合的办法,年内共查处各类三违116人次,努力遏制事故的发生。

(5)突出重点部位,狠抓薄弱环节。特别是今年盘县雨季降雨量较大,矿部主要领导均实行24小时值班,带领工人紧急抢险排水5次,确保了煤矿的安全生产。

(6)提高安全科技含量。根据上级部门下发文件要求,在装备井下监控系统的基础上,今年井下又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对打钻地点、工作面等地实现了实事监控,为安全生产工作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

四、注重学习培训,增强职工全员业务素质。

为提高全矿职工队伍的安全素质,增强依法自我安全保护意识,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围绕xx煤矿20xx年度安全工作奋斗目标,以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现场操作技能为重点,按计划完成了全年的培训任务。为促进我矿安全生产工作和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提供了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1)加强安全培训的组织领导。把安全培训工作纳入煤矿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加强和完善安全培训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

(2)做好全员培训。今年在上级主管部门带领下,对全矿职工均进行了培训工作,取得了上岗作业资格证,矿部也加强了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工作。

(3)做好到期证件的复训审证工作。现我矿持证上岗率达100%。

五、强化内部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整体水平。

强化内部管理是我矿20xx年重点工作之一,我矿对各级人员职能进行了明确划分,做到科学合理。

(1)建立激励机制。建立和完善长效竞争激励机制,提高工作自觉性,调动生产积极性的过程。

(2)保证会议效果。认真做好各类会议的准备工作,会前,及早议定会议议题,提前发出通知,广泛收集各科室所要解决的问题,认真落实议题报审,有效提高了会议效率。并抓好会后信息、纪要的整理工作,对会议精神进行传达贯彻。抓好会议决定事项的督促落实,保证会议取得实效。

(3)提高公文质量。进一步规范我矿及各科室公文格式和行文程序,从打印登记、初稿校对、审批签发、印制格式、分发存档、传达贯彻、考核评比等方面做出了要求和规定,坚决不办不规范性公文,严把公文质量关,结束了一直以来公文处理较为混乱的局面。

实施60万吨矿井技改工程,是xx煤矿的生命工程,从20xx年初就开始准备,至今已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

(1)加强综采工作面人员培训和管理工作。为加强我矿机械化管理水平,我矿已购进新综采支架一套,目前我矿已有两套综采支架。下一步,机械化管理水平将是我矿安全生产核心。

(2)在20xx年11月份,我矿为保证瓦斯治理到达以抽促采,已开工建设瓦斯发电站,能有效利用瓦斯,由原被动抽采变为主动抽采,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20xx年,我矿出现了职工流动较大的现象,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正常秩序。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采取了规范用人程序,提高福利、工资待遇,改善安全生产环境、职工住宿环境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等方法,来稳定了职工队伍,保持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

(1)规范用人招聘程序。职工流动之前,及早做好新工人的招聘工作,及时做好人员补充,没有造成缺岗现象。始终坚持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保证工人的安全。一经录用,按规定履行用人手续,让工人干得放心,干得安心。

(2)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改变作风,深入基层,了解职工困难,为他们解决各种困难。发现思想不稳定的情况,主动和他们谈心,解决思想问题,让他们安心上班。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4)改善办公、生活条件。今年,我矿投入大量资金,新建职工住宿楼、办公楼、食堂、垃圾集中处理站等,改建监控室、调度室,高标准装修,监控设备更新上档,人员井下定位系统发挥作用,这些都为职工的生产、生活创造了好的条件,为稳定职工队伍起到了重要作用。

20xx年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问题和不足。如安全基础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职工习惯性违章现象还未能杜绝,少数管理干部作风不实,不能坚守岗位,企业管理工作需进一步改进,部分队组现场管理混乱,相关责任人把关不严等等。这些问题有待我们在新的一年里认真加以解决。

文档为doc格式。

煤矿安全生产警句

1、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人人讲安全,家家保平安。

2、上有老,下有小,出了事故不得了。

3、严是爱,松是害,搞好安全利三代。

4、防事故年年平安福满门,讲安全人人健康乐万家。

5、健康的身体离不开锻炼,美满的家庭离不开安全。

6、安全是家庭幸福的保证,事故是人生悲剧的祸根。

7、劳动创造财富,安全带来幸福。

8、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安全是职工的生命。

9、与其为安抚死者花钱,不如为保护生者投资。

10、为安全投资是最大的福利。

11、安全是最大的节约,事故是最大的浪费。

12、麻痹是最大的隐患,失职是最大的祸根。

13、安全生产,生产蒸蒸日上;文明建设,建设欣欣向荣。

14、不绷紧安全的弦,就弹不出生产的调。

15、安全花开把春报,生产效益节节高。

16、忽视安全抓生产是火中取栗;脱离安全求效益如水中捞月。

17、安全好,烦恼少,全家幸福乐陶陶。

18、幸福是棵树,安全是沃土。

19、安全保健康,千金及不上。

20、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21、宁绕百丈远,不冒一步险。

22、生产秩序乱,事故到处钻。

23、作业过程忌嬉闹,分散精力事故冒。

24、苍蝇贪甜死于蜜,作业图快失于急。

25、简化作业省一时,贪小失大苦一世。

26、瞎马乱闯必惹祸,操作马虎必出错。

27、遵循科学,虎口能拔牙;盲目蛮干,小河会翻船。

28、质量是安全基础,安全为生产前提。

29、疏忽一时,痛苦一世。

30、生产再忙,安全不忘。

31、安全来自警惕,事故出于麻痹。

32、小心无大错,粗心铸大过。

33、时时注意安全,处处预防事故。

34、粗心大意是事故的温床,马虎是安全航道的暗礁。

35、蛮干是走向事故深渊的第一步。

36、眼睛容不下一粒砂土,安全来不得半点马虎。

37、杂草不除禾苗不壮,隐患不除效益难上。

38、万千产品堆成山,一星火源毁于旦。

39、安全是增产的细胞,隐患是事故的胚胎。

40、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41、人人讲安全,安全为人人。

43、一人把关一处安,众人把关稳如山。

44、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

45、班前讲安全,思想添根弦;班中讲安全,操作保平安;班后讲安全,警钟鸣不断。

46、安全第一记心头,生产一步一层楼。

47、重视安全硕果来,忽视安全遭祸害。

48、快刀不磨会生锈,安全不抓出纰漏。

49、事前多说一句话,赛过事后诸葛亮。

50、平时有张“婆婆嘴”,胜过事后“妈妈心”。

51、唠唠叨叨为你好,千叮万嘱事故少。

52、见了违章严批评,道是无情却有情。

53、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

54、秤砣不大压千斤,安全帽小救人命。

55、安全不离口,规章不离手。

56、安全是朵幸福花,合家浇灌美如画。

57、安不可忘危,治不可忘乱。

58、安全多下及时雨,教育少放马后炮。

59、漏洞不补,事故难堵。

60、事故不难防,重在守规章。

61、小洞不补,大洞吃苦。

62、思想松一松,事故攻一攻。

63、思想走了神,事故瞬间生。

64、绳子断在细处,事故出在松处。

65、求快不求好,事故常来找。

66、事故隐患不除尽,等于放虎归山林。

67、寒霜偏打无根草,事故专找懒惰人。

68、鸡蛋不臭引不来苍蝇,思想不松找不来事故。

69、打蛇不死终是害,隐患不除获无穷。

70、事故,对愚者是逗号,对智者是句号。

煤矿安全生产标语

2、多看一眼,安全保险;多防一步,少出事故。

3、愚者用鲜血换取教训智者用教训避免事故。

4、眼睛容不下一粒砂土,安全来不得半点马虎。

5、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务必安全。

6、警惕安全在,麻痹事故来。

7、生产再忙安全不忘。

8、安全天地宽国泰人民安。

9、宁绕百丈远,不冒一步险。

10、安全不离口规章不离手。

11、快刀不磨会生锈安全不抓出纰漏。

12、一人违章众人遭殃。

13、只有大意吃亏没有留意上当。

14、安全——咱们永恒的旋律。

15、熟水性,好划船;学本领,保安全。

16、沾沾自喜事故来时时警惕安全在。

17、条条规章血写成人人务必严执行。

18、质量是安全基础安全为生产前提。

19、幸福是棵树安全是沃土。

20、严格要求安全在,松松垮垮事故来。

21、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务必安全。

22、只有防而不实没有防不胜防。

23、思想松一松事故攻一攻。

24、不绷紧安全的弦,就弹不出生产的调。

25、消除隐患,确保安全;保障稳定,促进发展。

26、安全创造幸福,疏忽带来痛苦。

27、隐患不除危机四伏。

28、安全是幸福家庭的保证,事故是人生杯具的祸根。

29、安全是效益的保证,安全是幸福的源泉。

30、安全生产年年好经营效益步步高。

31、遵章是幸福的保障,违纪是灾祸的开端。

32、加强煤矿生产规范化管理,推动煤矿安全标准化建设。

33、安全地生产,平安地生活。

34、病魔乘体虚而入灾祸因麻痹而生。

35、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

36、快刀不磨会生锈,安全不抓出纰漏。

37、安全职责重于泰山,人民利益高于一切。

38、人人保安全家家笑开颜。

39、严格要求安全在,松松垮垮事故来。

40、健康的身体离不开锻炼,美满的家庭离不开安全。

41、记住山河不迷路记住规章防事故。

42、安全是家庭幸福的保证,事故是人生杯具的祸根。

43、质量是企业的性命,安全是矿工的性命。

44、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45、气泄于针孔祸始于违章。

46、遵章是安全的先导违章是事故的预兆。

47、拥有安全就是拥有性命,热爱安全就是热爱性命。

48、当你违章作业之际正是灾难降临之时。

49、反违章除隐患保安全促生产。

50、祸在一时,防在平日。

51、传播安全文化,宣传安全知识。

52、安全措施订得细事故预防有保证。

53、安全来自警惕事故出于麻痹。

54、完善规章制度,遵守安全规程。

55、一人违章众人遭殃。

56、我要安全,我懂安全;从我做起,保证安全。

57、工作为了生活好,安全为了活到老。

58、常添灯草勤加油常敲警钟勤堵漏抓基础从小处着眼防隐患从小处着手。

59、事故处理有规程“四不放过”是准绳。

60、健康的身体离不开锻炼美满的家庭离不开安全。

61、与其事后痛苦流涕不如事前遵章守纪。

62、安全靠规章严守不能忘。

63、宁可千日不松无事不可一日不防酿祸。

64、安全地生产,平安地生活。

65、安全伴生命一世,幸福在你家我家。

66、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

67、常绷安全之弦,让性命乐章奏得更响亮。

68、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69、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

70、见火不救火烧身有章不循祸缠身。

71、警惕是隐患的克星,麻痹是事故的信号。

72、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

74、绿叶底下防虫害平静之中防隐患。

75、杂草不除禾苗不壮隐患不除效益难上。

76、安全是增产的细胞隐患是事故的胚胎。

77、疏忽一时痛苦一世。

78、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

79、管理靠制度制度在落实。

80、只有防而不实,没有防不胜防。

81、安全来自长期警惕,事故源于瞬间麻痹。

82、时时注意安全处处预防事故。

83、生产不安全行船失罗盘。

84、学安全知识,懂劳动保护,行科学管理。

85、传播安全文化,宣传安全知识。

86、眼睛容不下一粒砂土,安全来不得半点马虎。

87、隐患是虎口,疏忽把命丢。

88、不懂莫逞能事故不上门。

89、违章蛮干铸成终身遗憾遵章守纪伴你生命平安。

90、加快实施“科技兴安”方法,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

91、蛮干是走向事故深渊的第一步。

92、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93、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

94、警惕安全在,麻痹事故来。

95、群策群力科学管理戒骄戒躁杜绝事故。

96、反违章除隐患保安全促生产。

97、安全保健康千金及不上。

98、生产再忙,安全不忘;人命关天,安全在先。

99、完善规章制度,遵守安全规程。

100、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

101、防护加警惕保安全无知加大意必危险。

102、勤为无价宝慎为护身符。

103、安全是效益的保证,安全是幸福的源泉。

104、你对违章讲人情事故对你不留情。

105、性命没有回头路事故没有后悔药。

106、树立矿山安全形象,促进安全礼貌生产。

107、寒霜偏打无根草,事故专找懒惰人。

108、人人讲安全家家保平安。

110、祸在一时,防在平日。

111、质量是性命,安全是保证。

112、劳动创造财富,安全带来幸福。

113、制度不全事故难免。

114、“严”是安全的保证“松”是事故的祸根。

115、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循规蹈矩;防微杜渐。

116、甜蜜的家盼着您平安归来。

117、庄稼离不开阳光安全少不了规章。

118、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119、质量是企业的性命,安全是职工的`性命。

120、人人讲安全,安全为人人。

121、安全是朵幸福花合家浇灌美如画。

122、小洞不补大洞吃苦。

124、劳动创造财富安全带来幸福。

125、安全规程系性命,自觉遵守是保障。

126、为安全投资是最大的福利。

127、安全伴生命一世,幸福在你家我家。

128、落实安全职责,完善安全制度。

130、牢记生产安全,事故与你无缘。

131、违章作业等于自杀,违章指挥等于杀人,违章不纠等于帮凶。

132、安全是家庭幸福的保证事故是人生杯具的祸根。

133、好钢靠锻打安全要严抓。

134、安全花开把春报生产效益节节高。

135、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小洞不补大洞难堵。

136、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整体推进。

137、牢记安全之责,善谋安全之策,力务安全之实。

138、严格要求安全在松松垮垮事故来。

139、寒霜偏打无根草事故专找懒惰人。

140、宣传安全知识,传播安全文化。

141、镜子不擦试不明事故不分析不清。

142、闭着眼睛捉不住麻雀不学技术保不了安全。

143、把握安全,拥有明天。

144、宁绕百丈远,不冒一步险。

145、安全是金桥,通往幸福路。

146、严是爱,松是害,搞好安全利三代。

147、骄傲源于浅薄鲁莽出自无知。

148、安全来自长期警惕事故源于瞬间麻痹。

149、安全职责重于泰山,人民利益高于一切。

150、常念安全经,幸福保终生。

151、想要无事故须下苦功夫。

152、筑起堤坝洪水挡练就技能事故防。

153、留意无大错粗心铸大过。

154、不绷紧安全的弦,就弹不出生产的调。

155、安全创造幸福,疏忽带来痛苦。

156、安全是春天的花蕾芬芳迷人,事故像冬季的寒风刺骨心惊。

157、斩草要除根安全须治本。

158、家庭事业财富都重要,没有安全都无效。

160、教训是血和泪的归纳。

161、安全是最大的节约,事故是最大的浪费。

162、专管成线,群管成网;上下结合,事故难藏。

163、只有麻痹吃亏没有警惕上当。

164、事故不难防重在守规章。

165、忽视安全抓生产是火中取栗,脱离安全求效益如水中捞月。

166、安全是家庭幸福的保证,事故是人生杯具的祸根。

167、遵章守法,关爱性命。

168、不绷紧安全的弦就弹不出生产的调。

169、安全是个聚宝盆属于守法遵章人。

170、居安思危常备不懈。

171、严是爱,松是害,搞好安全利三代。

172、安全是最大的节约事故是最大的浪费。

173、施工不违章,安全有保障。

174、骄傲自满是事故的导火线谦虚谨慎是安全的铺路石。

175、安全来自长期警惕,事故源于瞬间麻痹。

176、安全来于警惕事故出于麻痹。

177、要想不出差执行标准化。

178、安全是全家福,事故是塌天祸。

179、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180、安全是金桥,通往幸福路。

182、绊人的桩不在高违章的事不在小。

183、治病要早除患要细。

184、人人安全员,处处安全岗。

185、生产再忙,安全不忘;人命关天,安全在先。

186、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整体推进。

187、事故隐患不除尽等于放虎归山林。

188、安全规程系性命,自觉遵守是保障。

189、施工不违章,安全有保障。

190、安全心中记,操作不违章,父母放心,妻儿安心。

191、管理基础打得牢安全大厦层层高。

192、加快实施“科技兴安”方法,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

193、放过一件事故隐患等于埋下定时炸弹。

194、严是爱,松是害,搞好安全利三代。

195、安全是家庭幸福的保证事故是人生杯具的根源。

196、智者防患于前愚者灭灾于后。

197、漏洞不补事故难堵。

198、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

199、重视安全硕果来忽视安全遭祸害。

200、无事勤提防遇事稳如山。

201、抓好安全生产促进经济发展。

202、多看一眼,安全保险;多防一步,少出事故。

203、我要安全,我懂安全;从我做起,保证安全。

204、落实一项措施胜过十句口号。

206、安全像钟表天天紧发条。

207、人人讲安全,安全为人人。

208、劳动创造财富,安全带来幸福。

209、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

210、避免事后痛心疾首只有事前预防严守。

211、安全纺织幸福的花环,违章酿成悔恨的苦酒。

212、麻痹出事故,警惕保安全。

213、生产务必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214、绳子断在细处事故出在松处。

215、安全松一松,事故就冲锋;安全紧一紧,事故无踪影。

216、事故教训是镜子安全经验是明灯。

217、儿行千里母担忧夫婿在岗妻惦念。

218、安全是亲人的期盼,事故是众人的魔鬼。

219、安全是效益的乘数事故是效益的除数。

220、入海之前先探风上岗之前先练功。

221、职责心是安全之魂标准化是安全之本。

222、不怕有患就怕无防。

223、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强化主体,综合治理。

224、牢记生产安全,事故与你无缘。

225、安全知识让你化险为夷。

226、不怕千日紧只怕一时松。

227、工作为了生活好,安全为了活到老。

228、上班走了神,事故敲你门。

230、违章作业等于自杀,违章指挥等于杀人,违章不纠等于帮凶。

231、疾病从口入事故由松出。

232、忽视安全抓生产是火中取栗,脱离安全求效益如水中捞月。

233、只有防微杜渐才能防患未然。

234、关爱性命,关注安全。

235、违章违纪不狠抓害人害己害国家。

236、危险源点挂上牌,安全操作记心怀。

237、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务必安全。

238、关爱性命,关注安全。

239、性命至高无上,安全职责为天。

240、遵章守纪光荣违章违纪可耻。

241、安全勤劳生活完美。

242、出门带伞防天雨上岗遵章防事故。

243、安全基础“三要素”设备管理和队伍。

244、亲人翘首望盼你安全归。

245、万千产品堆成山一星火源毁于旦。

246、抽一块砖头倒一堵墙松一颗螺丝断一根梁。

247、传播安全文化宣传安全知识。

248、眼睛容不下一粒砂土安全来不得半点马虎。

249、只有防而不实,没有防不胜防。

250、安不可忘危治不可忘乱。

251、宁绕百丈远不冒一步险。

252、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循规蹈矩;防微杜渐。

253、性命只有一次,安全伴君生命。

254、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

255、遵章守法,关爱性命。

256、宣传安全知识,传播安全文化。

257、麻痹是最大的隐患失职是最大的祸根。

258、落实一项措施,胜过十句口号。

259、消除隐患,确保安全;保障稳定,促进发展。

260、落实一项措施,胜过十句口号。

261、防事故年年平安福满门讲安全人人健康乐万家。

262、求快不求好事故常来找。

263、寒霜偏打无根草,事故专找懒惰人。

264、船到江心补漏迟事故临头后悔晚。

265、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

266、性命只有一次,安全伴君生命。

267、麻痹出事故,警惕保安全。

268、粗心大意是事故的温床马虎是安全航道的暗礁。

269、加强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70、安全在于心细事故出在麻痹。

271、安全是家庭幸福的保证,事故是人生杯具的祸根。

272、多看一眼,安全保险;多防一步,少出事故。

273、安全生产,生产蒸蒸日上;礼貌建设,建设欣欣向荣。

274、人人讲安全安全为人人。

275、遵章是幸福的保障,违纪是灾祸的开端。

276、树立企业安全形象,促进安全礼貌生产。

277、小虫蛀大梁隐患酿事端。

278、走平地,防摔跤;顺水船,防暗礁。

279、绊人的桩不在高违章的事不在小。

280、拥有安全就是拥有性命,热爱安全就是热爱性命。

281、质量是性命,安全是保证。

282、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安全效益同步发展。

283、忽视安全抓生产是火中取栗脱离安全求效益如水中捞月。

284、管理不善事故不断。

285、性命至高无上,安全职责为天。

286、把握安全,拥有明天。

287、遵章是幸福的保障违纪是灾祸的开端。

288、以一万次的遵章守纪,防止事故的万一发生。

289、安全管理第1条遵章守法预防早。

290、要想富灭事故。

291、落实安全职责,完善安全制度。

292、忽视安全抓生产是火中取栗脱离安全求效益是水中捞月。

293、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

294、安全是最大的节约,事故是最大的浪费。

295、好钢靠锻打安全靠严抓。

296、健康的身体离不开锻炼,美满的家庭离不开安全。

297、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强化主体,综合治理。

298、学安全知识,懂劳动保护,行科学管理。

299、毛毛细雨湿衣裳小事不防上大当。

300、家庭事业财富都重要,没有安全都无效。

301、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秤砣不大压千斤安全帽小救人命。

302、建立矿山安全文化,塑造矿工安全形象,营造矿区和谐景象。

303、思想走了神事故瞬间生。

304、灾害常生于疏忽祸患多起于细末。

305、安全是家庭幸福的保证,事故是人生杯具的祸根。

煤矿安全生产讲话

同志们:。

这次座谈会,是在党的十七大即将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刚刚结束的时候召开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9月24日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视频会议的工作部署,以对党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加大瓦斯治理工作力度,以更加严格的要求,更加果断有效的措施,更加严厉的责任追究,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同志们要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永康、建敏国务委员的重要讲话要求和毅中、铁锤同志在周一视频会上就落实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所作的工作部署,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这次会议安排在合肥召开,也是促进学习安徽省在煤矿瓦斯治理方面的好做法和成功经验。安徽省是煤矿瓦斯灾害比较严重的地区之一,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原煤产量占全省煤炭产量的85%。多年来,他们在瓦斯治理方面,转变思想观念、开展科研攻关、加大投入力度、采取综合治理技术,取得明显成效,他们的经验也在全国进行了推广。上个月,省经委和安徽煤监局又联合下发了《安徽省煤矿瓦斯治理规定》的通知,提出的措施很有针对性。今年1~8月,全省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瓦斯事故,国有重点煤矿瓦斯抽采量达到2.51亿立方米,先抽后采取得了新的进展。这些成效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和各煤矿企业共同努力的结果。他们的经验和做法很值得我们重点省学习借鉴。

昨天和今天上午的会议上,与会各单位的负责同志介绍了本地区瓦斯先抽后采、监测监控系统安装联网、瓦斯等级鉴定等工作进展情况,分析了煤矿瓦斯事故的特点和原因,提出了下步防范瓦斯事故的具体措施。大家围绕煤矿瓦斯治理、防范瓦斯事故、深化瓦斯治理攻坚战以及加快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和瓦斯等级鉴定,采取有效措施遏制重特大事故、推进煤矿安全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进行了交流座谈。今年以来各省(区、市)围绕瓦斯治理攻坚战、推进瓦斯先抽后采和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做了大量工作,同时对存在的问题认识十分清楚,就下步如何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防范煤矿重特大瓦斯事故提出的措施很有针对性,希望同志们抓好落实。

这种座谈会的形式很好,大家在座谈中提出的措施很有针对性,一些防治瓦斯的理念、做法也值得借鉴。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提升瓦斯治理理念。贵州省提出要不断更新、提升瓦斯治理理念,由“瓦斯超限不准作业”转变为“作业过程中不允许瓦斯超限”,由“防治突出”转变为“消除突出”,把“严禁瓦斯超限作业”的观念转变为“不准瓦斯超限”、“瓦斯超限就是事故”,杜绝边生产边治理瓦斯。河南省大力推广“局部治理”向“区域治理”转变、从“生产过程治理”向“超前治理”转变、从“管理措施型”向“技术工程型”转变等瓦斯治理的先进理念。

二是注重源头治本。河北、山西、河南、四川、重庆等省市加大资金投入,大力落实瓦斯抽采、保护层开采、监测监控系统完善等治本之策。四川省对瓦斯大的53对矿井建立固定抽放系统,对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技改有抽采设计,实现抽采“三同时”,特别在小煤矿建立固定抽放系统上,在瓦斯抽采利用上有突破。山西、陕西强力推进采煤方法改革,形成正规壁式回采,通过优化采掘部署、提高通风系统可靠性。甘肃对重点煤矿进行技改,实现了一井一面或一井两面综合机械化开采,使矿井通风系统简化、可靠、安全;突出煤层不采保护层不许开采,不抽采达标不许掘进。内蒙古自治区着力推进煤矿结构优化,灾害重的、无能力保证安全的几个重点地区的小煤矿全部关闭。两年关闭900处,褐煤地区不再建井工矿井,现有的小煤矿也要关闭,煤炭工业走上了结构不断优化的良性发展轨道,实现产量大幅提升、事故大幅下降。

三是以点带面推动工作。湖南省在瓦斯灾害严重和事故多发地区开展瓦斯治理示范点和示范工程建设,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示范市分管市长为副组长的瓦斯治理示范点创建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试点矿井进行“会诊”,制定详细的治理方案,组织开展集中培训,对治理进度、治理质量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协调、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建设一批示范工程,带动全省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深入开展。陕西煤管局领导分工包片,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明确,工作力度大。重庆市针对有开采保护层和开采单一煤层两种不同的突出矿井,选择基础好、有代表性的矿井建设示范矿井,为其它突出矿井提供防突经验。

四是发挥重点煤矿和科研院所的技术优势。山西省组织国有重点煤矿对口示范、培训、指导,推动阳泉市、晋城市许多乡镇煤矿全面开展瓦斯抽采利用。四川省确立由省安科院牵头,集中省内院校、国有大矿技术力量,尽快完善和提高已有瓦斯抽采利用系统,在37个县建立远程数字化监控平台,组建26户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技术服务中介组织,形成符合四川煤矿瓦斯治理实际需要的实用技术。广西邀请重庆煤科分院、镇江中煤电子公司等安全监控系统生产厂家到乡镇小煤矿进行技术指导。

五是强化对通风特殊工种的培训。四川省将煤矿防突人员列入特殊工种予以管理;重庆、内蒙古大力培训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技术服务人员,促进了区域技术服务中心的建设;河南省要求新升级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安全管理人员、检查人员和井下工作人员必须接受防突知识的系统培训,熟悉突出预兆和防治突出的基本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同时,各位同志在座谈中也提出一些好的建议,如加快修订突出细则、加强技术研究等,在下一步工作中要加大力度。

煤矿安全生产标语

26、我要安全,我懂安全;从我做起,保证安全。

27、人人讲安全,安全为人人。

28、劳动创造财富,安全带来幸福。

29、遵章是幸福的保障,违纪是灾祸的开端。

30、安全伴一生一世,幸福在你家我家。

31、宁绕百丈远,不冒一步险。

32、质量是生命,安全是保证。

33、牢记生产安全,事故与你无缘。

34、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强化主体,综合治理。

35、安全创造幸福,疏忽带来痛苦。

36、健康的身体离不开锻炼,美满的家庭离不开安全。

37、加强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38、消除隐患,确保安全;保障稳定,促进发展。

39、施工不违章,安全有保障。

41、眼睛容不下一粒砂土,安全来不得半点马虎。

42、树立企业安全形象,促进安全文明生产。

43、生产再忙,安全不忘;人命关天,安全在先。

44、安全是效益的保证,安全是幸福的源泉。

45、祸在一时,防在平日。

46、麻痹出事故,警惕保安全。

47、反违章、除隐患、保安全、促生产。

48、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49、安全是金桥,通往幸福路。

50、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整体推进。

煤矿安全生产总结

今年6月份是我国第x个“安全生产月”,根据国家、省市、集团公司的要求,紧扣“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的主题,对活动进行提前安排、及早布置,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凹河煤矿结合实际,从六个方面加强活动组织,共组织安排了六项活动,做到了天天有活动,周周有内容,旬旬有声势,施工单位几十名职工参与了各项活动,回顾本煤矿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呈现出活动参加人数多、活动效果好、活动覆盖广、影响力强的特点。

矿安全部、办公室作为活动氛围营造、各项活动的组织和牵头部门,在矿长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统一布置、分工协作的原则,在矿各施工单位的配合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从6月1日开始,通过在煤矿井口、矿办公大楼张贴标语、知识问答、娱乐比赛、安全黑板报展等四道文化含量较重的活动,加大文化内涵,共唱安全戏,使“安全生产月”活动达到数量与质量并重的效果。本矿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煤矿先后两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工作,在6月1日,煤矿召开了安全施工协调会,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安排;6月6日举行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为保证6项活动的效果,煤矿矿成立了以经副总经理、矿长、总工程师为组长的领导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部,专门负责协调工作。6月15日,煤矿再次召开安全施工协调会专题会,要求增强活动氛围,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全矿各施工单位根据活动安排,相继推荐人才参与,细化工作安排将活动氛围营造、活动计划安排等工作落实到人头,完整的工作体系,周密的安排部署为活动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声势大,参与人数众多。煤矿在提高职工素质的高度,先后组织采煤队、掘进队,回收队、巷修队等施工单位和矿属各部门开展了“安全知识竞赛”有奖问答活动,同时施工单位利用班前会,组织职工开展“安全业务知识”抢答,全矿几十人参与了活动,全面提高了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每旬用两天时间,向职工广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贵州省相关文件精神和贵州省飞尚能源有限公司相关文件要求。

凹河煤矿在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拒绝求数量、求花样、求人数的作法,通过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活动,以达到活动有实效,活动范围广的效果。在矿区内悬挂安全标语8条,办安全宣传黑板报,组织开展了安全警示教育大会,还在职工中开展了“我为安全献一计”合理化建议活动,全矿近百人从安全管理创新、安全教育、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为我矿安全施工献计献策。通过开展这些活动,得到了施工单位的认可,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凹河煤矿要求每一项活动要达到求真务实的效果。在举办安全宣传教育学习中,煤矿结合采、掘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职工观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和相关喧传教育片,时刻提醒着工人要按章作业。经过组织职工观看“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后,工人们都称这次警示教育活动太及时了,就像一场及时雨滋润了缺少安全知识的人们。

为了将本次安全月活动落实到实处,使活动的开展富有成效,矿各级管理人员经常深入到基层、现场进行安全检查,针对活动中出现的不良现象,及时指导、督促,并认真落实查出隐患的整改工作,保证了活动的正常开展。在安全月活动中,煤矿坚持以公司“一清三零”、“一通三防”和“顶板管理”等活动,定期日常检查、周安全检查及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共进行安全检查12次,共查出隐患82条,大部分进行整改,整改率达99%。

一是由安全部牵头,各部门配合,以质量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开展了查隐患、抓苗头、反事故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对掘进施工质量、“一通三防”、瓦斯检测监控、机电运输、文明生产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8次,查出安全隐患36条,查处“三违”6人次,“三违”、质量问题罚款600元。对查出的隐患或问题,现场落实了整改单位、整改时间和责任人,按照“四定”原则落实施工单位限时整改,经复查,36条隐患已全部完成整改,有力地促进了安全生产。

二是组织开展了雨季“三防”和机电运输工作专项检查活动。对矿井水情、水害进行了全方位排查分析,对矿井排水、供电、防雷电等进行了系统检查,对矿井机电、运输各环节进行了彻底排查,对雨季“三防”重点工程进行重点督查,对“三防”物资的准备、排泄洪沟、防雷电设施等进行了专项检查,查出隐患5条,完成整改4条,保证了“三防”工作的落实,为矿井安全渡汛提供了保障。

三是结合公司“一清三零”、“周检查”等活动,本矿由安全部牵头,各单位配合,组织开展相关活动,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定期检查和各级人员的不定期巡查,使煤矿安全月活动变得更加生动、更加全面,有力地推动了安全工作,为本煤矿安全生产稳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现场环境。

“安全生产月”活动因时间的特点,只具有短期效应,本煤矿在活动开展中,完善管理制度,拉长活动时间,使天天成为“咨询日”,月月成为“安全月”。

一是结合矿井安全生产实际,组织开展了防治水、周边小窑、防汛等三项专项内容检查;。

二是加强和规范班前会,要求采、掘单位班前会上认真传达公司文件精神,以安排任务、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为主要内容,按照班前布置任务,班中排查隐患、强调安全,不下井工作时技术培训、安全宣传等内容进行,要求时间在30分钟以上。通过长效机制的建立,使矿井安全管理的系数大大增加,职工安全意识大大增强。

三是坚持每天召开安全协调会和平衡会,及时处理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消除安全隐患,为各单位安全施工提供了有力支持。

四是经过安月活动开展,在本月我矿安全形势较好,未发生一起轻伤事故和安全事故。

尽管“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的轰轰烈烈,卓有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1、全员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积极性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2、内容和形式较为单调。

我们将认真总结这次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经验教训,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努力搞好来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1、在思想认识上,再提高;。

2、在准备策划上,再认真;。

3、在增强效果上,再下功夫;。

4、在整改安全隐患上,再努力;。

5、在营造氛围上,再加油。

6、认真总结,以月促年。

6月底,安全部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了认真总结。通过安全宣传、教育、检查、整改等一系列的活动,使本煤矿全体干部员工进一步提高了安全防范意识,“强化绒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的主题思想已深入人心,并在工作和生活中得到了很好的贯彻和加强,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都及时得到了整改落实,保证了施工的安全。

总之,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凹河煤矿各部门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提高了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各部门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心,“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等意识已经逐渐成为人们的普遍共识,各项安全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