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作风建设思想汇报材料 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思想汇报(优秀6篇)

时间:2023-09-12 15:40:08 作者:JQ文豪 材料 2023年作风建设思想汇报材料 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思想汇报(优秀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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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建设思想汇报材料篇一

拒绝科学不端行为,做一名合格的科研者

——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心得体会

刚开始自己的研究生学习生活,对于自己专业的学科研究,我有着极大地热情,与此同时,怎么去做好一个调查研究,如何完成一篇好的论文,应该树立一个什么样的态度等,我有着很多的疑惑,而法学院开展了一系列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的相关课程,老师们讲述了科学研究中会存在的问题与挑战,科学精神,科学伦理,科学规范以及科研工作者的社会责任,并告诉我们如何做一名合格的科研者。这些都让顿时我豁然开朗,并且也将在我以后的科研生涯中长期的引导、指正我,教导我如何规范自己,如何提升自己的素养。在所有的课程中,我认为最核心的内容,应该是如何做一名合格的科研者。而想要做一名优秀的科研者,首先必须要做到合格,何为合格?以什么样的标准来衡量?我没办法去创造或者定义一个标准来准确的界定合格的概念,但是我内心有一个自己的标准,我认为作为一名合格的科研者,必须有一个对科学研究的正确的精神信仰,遵从社会的科研规范,有着创新精神以及独立的思维,并且还要有持之以恒的态度和善于发现生活。

何为科学研究?我国国家教育部将其定义为,“科学研究是指为了增进知识包括关于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利用这些知识去发明新的技术而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工作。”而我更偏向于认为科学研究是指对一些现象或问题经过调查、验证、讨论及思维,然后进行推论、分析和综合,来获得客观事实的过程。可以看出,作为一名真正的科研者,所获得的的科研成果一定是要根据自己的调查、验证,然后分析、推论所得出的。显而易见,要做一名合格的科研者,我认为最重要一点就是保证自己科研成果的真实性、自主性和独立性,坚决拒绝抄袭作弊等现象出现。然而我国科研工作中的不端行为层出不穷,根据调查统计,1999年至2003年,科学道德的不端行为的形式中,弄虚作假占了40%,剽窃占了34%。同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根据1999年至2002年受理的案件调查科学道德不端行为者的专业技术职务情况得知,不端行为者中,教授研究院占了38%,副教授调研究员占了50%,讲师助理研究员占了12%。由此可看出,我国科研人员在科研实践中缺乏学术规范的训练和科学道德的教育,科学不端行为层出不穷。我们清醒的意思到,科学不端行为会败坏科学道德学风,影响科学的纯洁形象和科学界的社会信誉,有学者指出,不端行为甚至会从根本上危及“科教兴国”战略的顺利实施。因而这些数据应该让我们更加警醒,作为一名研究生,我们更应该作为一个科研的基础从自身开始拒绝各种不端行为,树立正确的科研理念。

经作为科研人员“升官发财”的一个关键评判标准或者是手段,很多科研人员并没有单纯的为了科学而研究,大多数情况是为了给自己的履历上增加一笔。其次,监督机制较为薄弱进一步推进了不端行为的出现,不端行为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督约束,而且在不端行为发生后没有得到应有的处罚,这对不端行为进一步蔓延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导致了越来越多的科研人员 把弄虚作假、剽窃等作为一种“正确”的科研手段。再次,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金钱的地位日益上升,许多科研人员的社会责任、社会道德意识淡泊,自律意识不强,缺乏对社会的良知与责任。出现了专门帮助学术作弊的枪手、拼手等职业。最后,诚信文化的缺失。我国传统文化对现代科学道德建设存在一定的负面影响,诚信在传统伦理中的地位较低,比如,“诚信”在传统伦理中德地位较低,“信”列在“仁义礼智信”这“五常”的末位,信要从道、从义。

要拒绝科学不端行为的出现,做一名合格的科研人员。我认为重中之重是科研人员必须树立正确的科研观念,端正自己的态度,不为外部的利益所影响,坚守自己的本心和自己的社会责任,秉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去进行科学研究,保证自己科研成果的自主性、独立性和真实性。其次,社会应该建立起一定的惩罚机制,对抄袭作弊、弄虚作假等严惩不贷。再次,应该加强科学道德建设,注重以正确的理念引导科研人员,要求科研人员必须从事负责人的科学研究,以推进卓越的科研实践,保持公众对科学研究的信任。最后,应该加强学术规范建设,通过研究和讨论形成共识,逐步建立为科研界广泛接受的理念模式与规范。

作风建设思想汇报材料篇二

尊敬的党支部:

密切联系群众历来是我们党的三大作风之一,而领导与部属谈心谈话则是这一作风的重要体现,也是我们党行之有效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优良传统。因此,开展并坚持领导与部属谈心谈话是加强人大机关思想政治建设的客观要求。

一、谈心谈话有必要。一是工作上,地方人大要立法,机关要运转,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要广泛听取意见,常规的立法调研模式、开会征求意见方式固然行之有效,但平常看似无关的领导与部属谈心谈话亦不可忽视。兴许,群众的一些呼声、诉求、情感以及一些不愿在会上讲或不敢讲的批评、意见、建议和一些新颖的、有见地的、闪光的启示就溢于领导与部属的谈心谈话中。二是思想上,人都是有思想的,人与人相生相处,每天生活在社会矛盾体中,日常工作和生活难免遇到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包括家庭的、社会的,个人的、单位的,一些困扰或困惑,甚至不开心或误会等,尽管大多能通过自我调节得到化解,但有时则需外部作用,包括领导与部属的谈心谈话。领导与部属谈心谈话,至少让人感到温暖,感到关爱,甚或有被信任感。人们常说,现在不缺吃不缺穿,要的就是一个心情。尽管领导与部属谈心谈话不是万能,但一点不谈则万万不能。否则,总有一天会有人在大白天打着手电到你办公室喊“黑”,大热天穿着棉袄到你办公室喊“冷”。

二、谈心谈话要常态。一是要有主动性。现在而今眼目下,有的同志往往没把谈心谈话当回事,认为谈不谈一样主持工作,一样领导下面,一样不出问题,且衙门越大,此举越鲜见;有的同志虽有“谈”的意识,但常常被惰性淡化了,要么认为没什么可谈的忽略了,要么借口工作忙放弃了。可以说,领导与被领导是一对矛盾,谈心谈话的主动权往往在领导一边。更应看到,领导与部属谈心谈话不仅是我们党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也是我们党群众工作的一大法宝,过去困难时期需要,当代社会更需要;平稳年代需要,复杂时期更需要。因此,谈心谈话关键在领导,根本在认识,只有领导认识到了位,“谈”的行动才自觉。二是要制度化。党的群众路线从提出到今天,经历了不同历史时期,影响了一代又一代,如今中央旗帜鲜明再提,并在全党大张旗鼓深入开展其教育实践活动,不仅彰显着不同寻常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同时折射出我们在贯彻执行群众路线上的差距和不足。就谈心谈话而言,伴随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从中央到地方,不知要求过多少,强调过多少,但在实际生活中,往往雷声大雨点小,热一阵冷一阵,落实和坚持不够,甚至流于形式。分析起来,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制度是否缺失,则需认真研究。试想,若能将其谈心谈话制度化,并与党的作风建设、领导干部考核挂钩,其“谈心谈话”早就用不着大费口舌了。

三、谈心谈话要坦诚。领导与部属谈心谈话讲究一定的方式方法是必须的,但首先是要坦诚相待。只有坦诚,才能谈起来,只有坦诚,才能真正沟通,“谈”才有意义,否则不如不“谈”。坦诚是双方的,从主动权方面讲,领导首先要坦诚。领导坦诚,首先得放下官架子,既平等关系,谈起来润物细无声,又不信口雌黄,敢负责有担当。切忌居高临下、官气逼人,更不能变“谈”为“训”。如若那样,恐怕就没人想与你谈,谈起来也怕是应付而已罢了。

目前我省正在深入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党组着力把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制度化,科学制定制度,切实提出了“建立干部谈心谈话长效机制,明确分工,一级谈一级,实现全覆盖”的整改措施,这完全符合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符合人大工作实际和机关建设实际,进一步增强了我对人大机关贯彻群众路线的信心,相信办公厅的谈心谈话长效机制定会建立起来,认真践行并长期坚持下去,机关的作风将根本转变,人大机关将更加和谐。

汇报人:

作风建设思想汇报材料篇三

本文目录
  1. 法制建设思想汇报
  2. 10月党员思想汇报:健全法制建设
  3. 10月党员思想汇报范文:健全法制建设

敬爱的党组织: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决定。《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科学回答了在当今中国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我们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庄严宣示,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政法机关作为执法司法机关,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掀起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热潮,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决定》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确保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更好地肩负起实践者、推动者的责任。

一、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保障。当前,司法不公、司法公信力不高问题比较突出,深层次原因在于司法体制不完善、司法职权配置和权力运行机制不科学、司法保障制度不健全。解决这些问题,根本途径在于改革。各级政法机关要按照《决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取向,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是宪法的明确规定,是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制度保障。要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制度保障。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完善惩戒妨碍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拒不执行生效裁判和决定、藐视法庭权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规定,在全社会形成维护司法权威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从法律制度上为司法人员秉公司法撑起“保护伞”,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按照司法规律配置司法职权,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是公正高效廉洁司法的体制机制保障。要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完善和发展我国司法管理体制。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完善刑罚执行制度,统一刑罚执行体制,更好地发挥刑罚教育人改造人的功能。探索实行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审判权、检察权相分离,推动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司法机关人财物管理体制。推动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方便当事人诉讼,就地解决纠纷,促进最高人民法院集中精力制定司法政策和司法解释、审理对统一法律适用有重大指导意义的案件。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平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维护法律公正实施。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着力解决群众诉讼难问题,保障当事人诉权。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完善审级制度,充分发挥各个审级功能。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加强司法保障。尊重和保障,是我国宪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原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本质属性。要完善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实行司法监督制度,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申请权、申诉权的制度保障,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的法律制度,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加快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法律制度,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健全落实终审和诉讼终结制度,实行诉访分离,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利。

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司法权承担着判断是非曲直、解决矛盾纠纷、制裁违法犯罪、调节利益关系等重要职责,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是防止司法权滥用的重要举措。要健全司法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让司法权在制度的笼子里 里规范运行。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发挥好检察机关在诉讼活动中的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完善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制度,确保人民司法为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依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坚决惩治司法掮客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廉洁。

司法体制改革难度大,社会关注度高。各级政法机关要以自我革新的胸襟,把解决了多少实际问题、人民群众对问题解决的满意度作为评价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准,敢于啃硬骨头,一个一个问题解决,一项一项抓好落实。正确处理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关系,坚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从基本国情出发,遵循司法活动的客观规律,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司法体制改革之路。正确处理接地气和有理想的关系,既解决好当前面临的实际问题,又着力突破深层次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促进司法事业长远发展进步。正确处理局部和全局的关系,牢固树立改革的大局观,跳出地方和部门框框,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出发,谋划改革思路,提出改革举措。正确处理注重顶层设计和鼓励基层探索的关系,在加强顶层设计,确保司法体制改革的方向、思路、目标符合中央精神的同时,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各地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探索实践,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正确处理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按照先易后难、统筹兼顾、依法有序的原则,分清轻重缓急,从人民群众最期盼的领域改起,从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最突出的问题改起,从各方面已经形成共识的环节改起,确保司法体制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促进宪法法律全面有效实施

宪法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宪法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现阶段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是保证宪法法律实施。把纸面上的法律变为现实生活中活的法律,政法机关起着关键作用,能否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事关宪法法律全面有效实施。

把法治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执法司法人员带头崇尚法治、坚守法治,对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具有极大的示范作用;反之,就会产生极大的破坏作用。坚持教育引导、典型引领、实践养成相结合,努力使执法司法人员牢固树立法律权限不能突破、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真正把法治内植于心、外践于行。抓住政法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健全学法用法制度,努力使他们带头增强法治意识、践行法治原则,真正做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动执法司法人员信仰法律、坚守法治,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把依法办事作为根本要求。法律是衡量是非的标准和规范行为的准则,只有依法办事,才能实现保障人民权益与维护社会秩序相统一。人民群众评价政法工作好不好,最根本的是看政法机关能否依法办事。要以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为目标,以政法领导干部和基层一线干警为重点,健全执法司法制度,完善执法司法程序,落实执法司法责任,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敢于担当,妥善协调各种关系,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责任倒查机制,建立执法司法权制约和监督体系,深化执法司法公开,防止滥用执法司法权侵犯公民合法权益。正确处理打击犯罪与保障、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关系,促进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作为基本遵循。法治既有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的“显功效”,也有引领社会预期、凝聚社会共识的“潜功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最具权威性,也最少后遗症。政法机关既要做守法的模范,又要做用法的“行家”。按照依法治理的思路,善于从法律层面思考政法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在法律框架内研究解决办法,提高政法工作法治化水平。对已经进入法律渠道的社会矛盾,严格依据事实、法律,公正处理,让当事人感受到依法律按程序就能公正有效解决问题。越是复杂疑难问题,越要用法律上的事实分清是非,用权利义务思维判别对错,让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主张权利、确定义务。

把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作为重要保障。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紧紧围绕在全社会培育法治信仰、倡导契约精神、树立规则意识这个目标,持续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政法干警、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对以国家工作人员和青少年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建设,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完善守法诚信褒奖 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守法者依法办事畅通无阻、违法者违法行为处处受限,确保崇法向善、循法而行成为全体人民自觉行动。

三、切实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组织和人才保证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至关重要。政法队伍是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担负着重要使命。各级政法机关要把队伍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切实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确保执法人员忠于法律、捍卫法律,严格执法、敢于担当;确保司法人员信仰法律、坚守法治,端稳天平、握牢法槌,铁面无私、秉公司法,努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法队伍。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的理想信念是政法队伍的政治灵魂,敢于担当是政法队伍必须具备的基本品质,纪律严明是政法队伍的光荣传统和政治优势。要毫不放松地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确保政法干警严格遵守政治、组织纪律,进一步打牢高举旗帜、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政法机关手中掌握的执法司法权,关系百姓生死荣辱,关乎社会公平正义,也时刻面对错综复杂的人情关系干扰和各种诱惑。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职业道德教育,确保政法干警坚持原则、挺直脊梁,善于拒绝、敢于抵制各种诱惑和干扰,树立惩恶扬善、执法如山、公平如度、清廉如水的浩然正气。

坚持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执法司法权是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的判断权、裁决权。这就要求执法司法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平。要推动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把好政法队伍入口关。健全政法部门和法学院校、法学研究机构人员双向交流机制,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法官、检察官制度,增强政法队伍活力。建立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专业职务序列及工资制度,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增强政法干警职业荣誉感。着力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完善执业保障机制,规范执业行为,发挥好律师队伍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积极作用。

坚持以作风建设为保证。执法司法人员手握执法利器,执掌法律天平,只有做到刚直不阿、清正廉洁,才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要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努力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政法领导干部要坦荡做人、清白做事、正派做官,学会在法治轨道上用权,善于在监督下工作,始终保持清廉本色。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要坚决破除潜规则,任何执法司法机关都不得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违法干预执法司法活动的要求,执法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违反规定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绝不允许法外开恩,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对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的执法司法人员、吊销执业证书的律师和公证员,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针对容易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司法。

蓝图已经绘就,关键在于落实。各级政法机关要坚持以法治引领、推进政法工作,不断提升政法工作法治化水平,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更大贡献。

此致

敬礼!

汇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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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爱的党组织: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决定。《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科学回答了在当今中国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我们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庄严宣示,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政法机关作为执法司法机关,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掀起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热潮,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决定》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确保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更好地肩负起实践者、推动者的责任。

一、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保障。当前,司法不公、司法公信力不高问题比较突出,深层次原因在于司法体制不完善、司法职权配置和权力运行机制不科学、司法保障制度不健全。解决这些问题,根本途径在于改革。各级政法机关要按照《决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取向,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是宪法的明确规定,是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制度保障。要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制度保障。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完善惩戒妨碍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拒不执行生效裁判和决定、藐视法庭权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规定,在全社会形成维护司法权威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从法律制度上为司法人员秉公司法撑起“保护伞”,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按照司法规律配置司法职权,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是公正高效廉洁司法的体制机制保障。要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完善和发展我国司法管理体制。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完善刑罚执行制度,统一刑罚执行体制,更好地发挥刑罚教育人改造人的功能。探索实行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审判权、检察权相分离,推动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司法机关人财物管理体制。推动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方便当事人诉讼,就地解决纠纷,促进最高人民法院集中精力制定司法政策和司法解释、审理对统一法律适用有重大指导意义的案件。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平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维护法律公正实施。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着力解决群众诉讼难问题,保障当事人诉权。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完善审级制度,充分发挥各个审级功能。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加强司法保障。尊重和保障,是我国宪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原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本质属性。要完善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实行司法监督制度,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申请权、申诉权的制度保障,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的法律制度,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加快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法律制度,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健全落实终审和诉讼终结制度,实行诉访分离,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利。

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司法权承担着判断是非曲直、解决矛盾纠纷、制裁违法犯罪、调节利益关系等重要职责,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是防止司法权滥用的重要举措。要健全司法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让司法权在制度的笼子里 里规范运行。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发挥好检察机关在诉讼活动中的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完善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制度,确保人民司法为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依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坚决惩治司法掮客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廉洁。

司法体制改革难度大,社会关注度高。各级政法机关要以自我革新的胸襟,把解决了多少实际问题、人民群众对问题解决的满意度作为评价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准,敢于啃硬骨头,一个一个问题解决,一项一项抓好落实。正确处理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关系,坚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从基本国情出发,遵循司法活动的客观规律,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司法体制改革之路。正确处理接地气和有理想的关系,既解决好当前面临的实际问题,又着力突破深层次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促进司法事业长远发展进步。正确处理局部和全局的关系,牢固树立改革的大局观,跳出地方和部门框框,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出发,谋划改革思路,提出改革举措。正确处理注重顶层设计和鼓励基层探索的关系,在加强顶层设计,确保司法体制改革的方向、思路、目标符合中央精神的同时,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各地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探索实践,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正确处理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按照先易后难、统筹兼顾、依法有序的原则,分清轻重缓急,从人民群众最期盼的领域改起,从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最突出的问题改起,从各方面已经形成共识的环节改起,确保司法体制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促进宪法法律全面有效实施

宪法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宪法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现阶段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是保证宪法法律实施。把纸面上的法律变为现实生活中活的法律,政法机关起着关键作用,能否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事关宪法法律全面有效实施。

把法治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执法司法人员带头崇尚法治、坚守法治,对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具有极大的示范作用;反之,就会产生极大的破坏作用。坚持教育引导、典型引领、实践养成相结合,努力使执法司法人员牢固树立法律权限不能突破、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真正把法治内植于心、外践于行。抓住政法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健全学法用法制度,努力使他们带头增强法治意识、践行法治原则,真正做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动执法司法人员信仰法律、坚守法治,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把依法办事作为根本要求。法律是衡量是非的标准和规范行为的准则,只有依法办事,才能实现保障人民权益与维护社会秩序相统一。人民群众评价政法工作好不好,最根本的是看政法机关能否依法办事。要以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为目标,以政法领导干部和基层一线干警为重点,健全执法司法制度,完善执法司法程序,落实执法司法责任,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敢于担当,妥善协调各种关系,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责任倒查机制,建立执法司法权制约和监督体系,深化执法司法公开,防止滥用执法司法权侵犯公民合法权益。正确处理打击犯罪与保障、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关系,促进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作为基本遵循。法治既有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的“显功效”,也有引领社会预期、凝聚社会共识的“潜功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最具权威性,也最少后遗症。政法机关既要做守法的模范,又要做用法的“行家”。按照依法治理的思路,善于从法律层面思考政法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在法律框架内研究解决办法,提高政法工作法治化水平。对已经进入法律渠道的社会矛盾,严格依据事实、法律,公正处理,让当事人感受到依法律按程序就能公正有效解决问题。越是复杂疑难问题,越要用法律上的事实分清是非,用权利义务思维判别对错,让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主张权利、确定义务。

把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作为重要保障。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紧紧围绕在全社会培育法治信仰、倡导契约精神、树立规则意识这个目标,持续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政法干警、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对以国家工作人员和青少年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建设,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完善守法诚信褒奖 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守法者依法办事畅通无阻、违法者违法行为处处受限,确保崇法向善、循法而行成为全体人民自觉行动。

三、切实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组织和人才保证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至关重要。政法队伍是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担负着重要使命。各级政法机关要把队伍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切实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确保执法人员忠于法律、捍卫法律,严格执法、敢于担当;确保司法人员信仰法律、坚守法治,端稳天平、握牢法槌,铁面无私、秉公司法,努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法队伍。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的理想信念是政法队伍的政治灵魂,敢于担当是政法队伍必须具备的基本品质,纪律严明是政法队伍的光荣传统和政治优势。要毫不放松地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确保政法干警严格遵守政治、组织纪律,进一步打牢高举旗帜、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政法机关手中掌握的执法司法权,关系百姓生死荣辱,关乎社会公平正义,也时刻面对错综复杂的人情关系干扰和各种诱惑。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职业道德教育,确保政法干警坚持原则、挺直脊梁,善于拒绝、敢于抵制各种诱惑和干扰,树立惩恶扬善、执法如山、公平如度、清廉如水的浩然正气。

坚持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执法司法权是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的判断权、裁决权。这就要求执法司法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平。要推动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把好政法队伍入口关。健全政法部门和法学院校、法学研究机构人员双向交流机制,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法官、检察官制度,增强政法队伍活力。建立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专业职务序列及工资制度,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增强政法干警职业荣誉感。着力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完善执业保障机制,规范执业行为,发挥好律师队伍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积极作用。

坚持以作风建设为保证。执法司法人员手握执法利器,执掌法律天平,只有做到刚直不阿、清正廉洁,才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要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努力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政法领导干部要坦荡做人、清白做事、正派做官,学会在法治轨道上用权,善于在监督下工作,始终保持清廉本色。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要坚决破除潜规则,任何执法司法机关都不得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违法干预执法司法活动的要求,执法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违反规定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绝不允许法外开恩,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对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的执法司法人员、吊销执业证书的律师和公证员,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针对容易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司法。

蓝图已经绘就,关键在于落实。各级政法机关要坚持以法治引领、推进政法工作,不断提升政法工作法治化水平,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更大贡献。

此致

敬礼!

汇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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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爱的党组织: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决定。《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科学回答了在当今中国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我们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庄严宣示,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政法机关作为执法司法机关,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掀起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热潮,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决定》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确保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更好地肩负起实践者、推动者的责任。

一、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保障。当前,司法不公、司法公信力不高问题比较突出,深层次原因在于司法体制不完善、司法职权配置和权力运行机制不科学、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不健全。解决这些问题,根本途径在于改革。各级政法机关要按照《决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取向,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是宪法的明确规定,是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制度保障。要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制度保障。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完善惩戒妨碍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拒不执行生效裁判和决定、藐视法庭权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规定,在全社会形成维护司法权威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从法律制度上为司法人员秉公司法撑起“保护伞”,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按照司法规律配置司法职权,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是公正高效廉洁司法的体制机制保障。要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完善和发展我国司法管理体制。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完善刑罚执行制度,统一刑罚执行体制,更好地发挥刑罚教育人改造人的功能。探索实行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审判权、检察权相分离,推动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司法机关人财物管理体制。推动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方便当事人诉讼,就地解决纠纷,促进最高人民法院集中精力制定司法政策和司法解释、审理对统一法律适用有重大指导意义的案件。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平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维护法律公正实施。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着力解决群众诉讼难问题,保障当事人诉权。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完善审级制度,充分发挥各个审级功能。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国宪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原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本质属性。要完善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实行司法监督制度,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申请权、申诉权的制度保障,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的法律制度,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加快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法律制度,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健全落实终审和诉讼终结制度,实行诉访分离,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利。

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司法权承担着判断是非曲直、解决矛盾纠纷、制裁违法犯罪、调节利益关系等重要职责,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是防止司法权滥用的重要举措。要健全司法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让司法权在制度的笼子里规范运行。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发挥好检察机关在诉讼活动中的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完善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制度,确保人民司法为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依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坚决惩治司法掮客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廉洁。

司法体制改革难度大,社会关注度高。各级政法机关要以自我革新的胸襟,把解决了多少实际问题、人民群众对问题解决的满意度作为评价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准,敢于啃硬骨头,一个一个问题解决,一项一项抓好落实。正确处理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关系,坚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从基本国情出发,遵循司法活动的客观规律,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司法体制改革之路。正确处理接地气和有理想的关系,既解决好当前面临的实际问题,又着力突破深层次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促进司法事业长远发展进步。正确处理局部和全局的关系,牢固树立改革的大局观,跳出地方和部门框框,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出发,谋划改革思路,提出改革举措。正确处理注重顶层设计和鼓励基层探索的关系,在加强顶层设计,确保司法体制改革的方向、思路、目标符合中央精神的同时,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各地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探索实践,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正确处理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按照先易后难、统筹兼顾、依法有序的原则,分清轻重缓急,从人民群众最期盼的领域改起,从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最突出的问题改起,从各方面已经形成共识的环节改起,确保司法体制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促进宪法法律全面有效实施

宪法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宪法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现阶段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是保证宪法法律实施。把纸面上的法律变为现实生活中活的法律,政法机关起着关键作用,能否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事关宪法法律全面有效实施。

把法治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执法司法人员带头崇尚法治、坚守法治,对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具有极大的示范作用;反之,就会产生极大的破坏作用。坚持教育引导、典型引领、实践养成相结合,努力使执法司法人员牢固树立法律权限不能突破、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真正把法治内植于心、外践于行。抓住政法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健全学法用法制度,努力使他们带头增强法治意识、践行法治原则,真正做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动执法司法人员信仰法律、坚守法治,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把依法办事作为根本要求。法律是衡量是非的标准和规范行为的准则,只有依法办事,才能实现保障人民权益与维护社会秩序相统一。人民群众评价政法工作好不好,最根本的是看政法机关能否依法办事。要以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为目标,以政法领导干部和基层一线干警为重点,健全执法司法制度,完善执法司法程序,落实执法司法责任,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敢于担当,妥善协调各种关系,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责任倒查机制,建立执法司法权制约和监督体系,深化执法司法公开,防止滥用执法司法权侵犯公民合法权益。正确处理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关系,促进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作为基本遵循。法治既有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的“显功效”,也有引领社会预期、凝聚社会共识的“潜功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最具权威性,也最少后遗症。政法机关既要做守法的模范,又要做用法的“行家”。按照依法治理的思路,善于从法律层面思考政法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在法律框架内研究解决办法,提高政法工作法治化水平。对已经进入法律渠道的社会矛盾,严格依据事实、法律,公正处理,让当事人感受到依法律按程序就能公正有效解决问题。越是复杂疑难问题,越要用法律上的事实分清是非,用权利义务思维判别对错,让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主张权利、确定义务。

把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作为重要保障。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紧紧围绕在全社会培育法治信仰、倡导契约精神、树立规则意识这个目标,持续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政法干警、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对以国家工作人员和青少年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建设,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守法者依法办事畅通无阻、违法者违法行为处处受限,确保崇法向善、循法而行成为全体人民自觉行动。

三、切实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组织和人才保证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至关重要。政法队伍是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担负着重要使命。各级政法机关要把队伍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切实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确保执法人员忠于法律、捍卫法律,严格执法、敢于担当;确保司法人员信仰法律、坚守法治,端稳天平、握牢法槌,铁面无私、秉公司法,努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法队伍。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的理想信念是政法队伍的政治灵魂,敢于担当是政法队伍必须具备的基本品质,纪律严明是政法队伍的光荣传统和政治优势。要毫不放松地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确保政法干警严格遵守政治、组织纪律,进一步打牢高举旗帜、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政法机关手中掌握的执法司法权,关系百姓生死荣辱,关乎社会公平正义,也时刻面对错综复杂的人情关系干扰和各种诱惑。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职业道德教育,确保政法干警坚持原则、挺直脊梁,善于拒绝、敢于抵制各种诱惑和干扰,树立惩恶扬善、执法如山、公平如度、清廉如水的浩然正气。

坚持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执法司法权是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的判断权、裁决权。这就要求执法司法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平。要推动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把好政法队伍入口关。健全政法部门和法学院校、法学研究机构人员双向交流机制,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法官、检察官制度,增强政法队伍活力。建立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专业职务序列及工资制度,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增强政法干警职业荣誉感。着力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完善执业保障机制,规范执业行为,发挥好律师队伍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积极作用。

坚持以作风建设为保证。执法司法人员手握执法利器,执掌法律天平,只有做到刚直不阿、清正廉洁,才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要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努力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政法领导干部要坦荡做人、清白做事、正派做官,学会在法治轨道上用权,善于在监督下工作,始终保持清廉本色。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要坚决破除潜规则,任何执法司法机关都不得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违法干预执法司法活动的要求,执法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违反规定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绝不允许法外开恩,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对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的执法司法人员、吊销执业证书的律师和公证员,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针对容易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司法腐败。

蓝图已经绘就,关键在于落实。各级政法机关要坚持以法治引领、推进政法工作,不断提升政法工作法治化水平,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更大贡献。

此致

敬礼!

汇报人:本站

xx年10月9日

敬爱的党组织:

虽然最近考研和实习很忙,但是还是抽出时间观后了十八现场直播,听了胡总书记做的十八报告感触颇深。不管对于考研的政治学习还是作为党员自身素质的提高都有很大作用。十八大总结了党的xx大以来5年的工作,回顾总结了34年来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和宝贵经验。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首先要准确把握十八大的基本精神,这是学习和贯彻的前提。“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则是十八大的灵魂。“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是我们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确立“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重要指导地位,是十八大的一个历史性贡献。

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首先要准确把握十八大的基本精神,这是学习和贯彻的前提。“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则是十八大的灵魂。“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是我们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确立“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重要指导地位,是十八大的一个历史性贡献。

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要继续把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好。党的十八大精神特别是胡总书记的报告,博大精深、意义深远,要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必须花更多的时间,下更大的功夫。继续深入学习十八大精神,专题研讨十八大报告中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尤其要把握好报告的主题和灵魂,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全体专卖人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大精神上来,统一到“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上来。要采取“紧扣主题、分层实施、联系实际、强化落实、加强监督”等手段提高学习效果,做到保质保量地完成学习任务。

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要大力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这是学习和贯彻十八大精神的根本保证,只有学以致用,坚持用十八大精神指导实践,同时在实践中不断加深对十八大精神的理解,才能真正把十八大精神落到实处。在专卖管理方面,联系实际就是要运用十八大精神指导和推动专卖各类规章制度的不断改革完善,以提高对经烟户的走访服务质量;加强专卖队伍的作风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增强公司的竞争活力, 不断适应日趋竞争激烈的卷烟市场,以更好的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真正将“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所提出的“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落实在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实践当中。十八大报告提出“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深化改革要做到“三个坚决”即“一切妨碍发展的观念都要坚决冲破,一切束缚发展的做法和规定都要改变,一切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都要坚持革除”。专卖管理要坚决遵循这些教导,认真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专卖管理发展规律,不畏艰险,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创进取。

胡总书记的报告高屋建瓴,立意高远,内涵丰富,重点突出,思想深刻,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报告全面系统总结基本经验,是我们党理论创新的重要成果,标志着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对于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具有长远的指导作用。

我们要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胡总书记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信赖党中央、拥护党中央,保证思想上行动上的高度自觉。坚定不移地按照中央要求和省委部署,推进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增进社会和谐,以实际行动实践党的十八大精神内含。

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我应该做好自己,努力培养自己的素质和修养,认真学习专业课知识,争取在电力行业为国家贡献一己之力,同时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任务,增进对党的认识,培养自己的党性。另外,也积极关注国家的重大决策与方针政策,为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进言献策。

此致

敬礼!

汇报人:本站

xx年10月9日

作风建设思想汇报材料篇四

1、征地审批权限。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我国征地批准机关为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

一、下列情形中由国务院批准征收。

(一)1、征收基本农田的或者征收的土地中含有基本农田的。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即一般耕地。

(三)其他类型的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即征收土地若超过七十公顷无论是什么类型都必须由国务院来批准征收,包括了耕地之外的所有土地,同时也包括征用耕地35公顷以下其他土地70公顷以下,两项之和超过70公顷的。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的。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涉及农用地转用的,农用地转用应当有国务院批准,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故在征收农用地的若用地项目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则征地审批实际上也应当由国务院批准。

二、省级人民政府的征地审批权限。

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5公顷以下的,其他土地70公顷以下的,包括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和其他土地之和不足70公顷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省政府批准征地的同时需要报国务院备案。

2、征收土地报批程序(以批次征地为例)。

第一步:征地告知。在征地报批前,市、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就当将拟征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征地告知书》的形式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同时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征地告知书》应当在拟征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张贴。征地按规定告知后,应当填写《征地告知书送达证明》。征地告知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抢建或突击装修的地上附着物,征地时不予补偿。第二步:征地调查确认。在征地告知后,市、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及时调查核实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据实填写《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应对调查结果予以确认。《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作为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依据,不作为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或地上附着物产权人是否同意征地的凭证。知情确认属于征地审查报批的必备材料。

第三步:组织征地听证。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就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提出听证书面申请的,市、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当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组织听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听证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听证书面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放弃听证的,市、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可在《征地告知书送达证明》备注栏内书面记载,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补充耕地证明;

3、征地补偿费用标准、安置措施的说明材料;

4、征地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书;

5、被征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要求听证的,听证笔录;

6、占用林地的,提供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核意见;

8、农用地转用计划通知书;

9、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审核表及集体土地所有权证;

3.地籍资料或者其他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5.为实施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占用土地的,还应当提供城市规划图和村庄、集镇规划图。

四、征地审核与批复

基本工作流程

1.征用土地的审核: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收到上报的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2.征用土地的审查: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并将审查所需的文件、资料及时送该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3.征用土地的审定: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并按规定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30日内审查完毕。

4.征用土地的批复: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批件后5日内将批复发出。

申报文件

1.农用地转用方案;

2.补充耕地方案;

3.征用土地方案;

4.供地方案;

5.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

五、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

基本工作流程

1.征地方案公告: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2.公告的实施: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公告,该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

3.征地补偿登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4.补偿内容调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有关国土房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申报文件

1.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

2.征用土地方案公告。

六、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基本工作流程

1.经批准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由土地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2.区、县国土房管局根据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基本工作流程

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实施:有关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意见: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确定: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5.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审批要求: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人民政府审批时,应当附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举行听证会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

6.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管理: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拨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有权要求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一定时限内提供支付清单。人民政府国土房管部门有权督促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予以公布,以便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查询和监督。

申报文件

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补偿安置的实施

基本工作流程

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用地单位与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2.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依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向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支付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1.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基本工作流程

1.以有偿使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由国土房管局与用地单位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并向用地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用地单位交纳土地有偿使用费后办理土地登记。

积、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条件等内容。

申报文件

2.市政府批准征(占)地的批文;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征》附件和附图;

4.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同比例尺的地形图4份;

5.钉桩坐标成果通知单;

6.工程进度计划;

7.计划任务结转单,但当年批准征(占)地的免交。

作风建设思想汇报材料篇五

班集体建设的目标是见着一个具有班级特色、学习氛围浓厚、环境优美整洁、富有激励性的班级,班主任关注孩子的全面健康成长、长远发展。下面是本站小编整理的班集体建设计划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班级现状分析:现在这个班级我已经带了两年,本班级已经初步形成了班集体,但在全班共同的奋斗目标方面还缺乏一致性。同时,本班还缺乏一支威信高而且能力强的班干部团体。要么就是有威信但能力不够,要么就是有管理的能力但缺少威信。本班的所有同学都有很强的集体荣誉感,但组织纪律观念不是很强,很多学生自己管不住自己。

班集体建设总目标:建设一个心理健康的班集体。班级的外在形象是一个文明向上、勤奋守纪、朝气蓬勃,具有极强的向心力、责任感和荣誉感的优秀集体。每个成员具有良好的、健康的心理素质。

具体措施与安排

1、完善班主任自己健康的心理素质。

2、 着手培养一支高威信、高能力、高心理素质的的班干部队伍。

班干部是班主任的助手,是师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更是班集体的骨干。因而物色、培养班干部是很重要的一环。这里的班干部指的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劳动委员及各科代表。他们都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具有一定的威信和影响,因而要对他们重点培养。

具体做法是:(1)明确分工,责任到人;(2)教给方法,大胆使用;(3)严格要求,树立威信;(4)团结协作,联系群众。这些班委成员实行定点定岗,各司其责,各显其能,但分工不分家。另外他们还将分批与其他同学共同轮流值日。分别对作业交送、课堂纪律、自习课纪律、班级内外卫生、出勤、科目单元测试及获奖情况进行记录,以个人和小组为单位考核打分。

班主任每天听取值日班委和值日同学的简要汇报,每周召开一次班干部会议,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特别是缓解和疏导他们的心理压力。

3、 改变评价方式,全面激励学生

(1)针对小学生年龄小,思想比较幼稚,遇事办事仅凭三分热血的现象,我班提出一个口号:好事人人做;好事天天做;好事今天做!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不做坏事。

(2)制定一套由学生自己讨论并全体通过的公约。

其内容包括日常行为、遵守纪律、学习态度、学习成绩、职责完成、特长展示等内容,分出不同的等级分,每周考核一次,看谁进步快,评出“进步之星”、“做好事最多”、“最守纪学生”、“优秀值日长”、“优秀小组”,公布考核分数优异的大多数同学。考核分以事实为依据,说服力强,可比性强,因而能充分体现舆论的积极作用,达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良好效果。从而激发了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培养学生集体协作精神。

(3)调动多元主体参加评价。

学生生活在家庭、学校、社会之中,每天都会接触到不同的人和事,他们在面对、处理具体的事情时,情感、态度不同,所以表现也不同,教师有时只能看到学生的一个侧面,做出的评价也是片面、主观的。多元主体对学生进行评价就会避免这种现象,还会让我们更加全面地了解学生,架起教师、学生、家长之间理解的桥梁。(我的主要形式是实地家访,短信家访,家校联系卡。1、实地家访。通过家访,我了解了学生的全面情况。我知道了学生成绩不好的原因等。也许有些学生的学习成绩不是很好,但通过家访我就了解到了她孝顺,勤劳,懂事的另一方面,同时知道了他成绩不好的原因。我想,这样一个善良能干的女生成绩怎么可能不提高呢!于是我就把家访的所见所闻告诉给全班同学,这样就极大地鼓舞了他的自信,结果是这位女生从此进步神速,一发不可收拾。2、表扬卡:为了让学生体验成长的过程,充分发挥评价的客观性和导向性,使评价真正地成为过程性和形成性评价,我结合学科特点和学生的年龄特点为学生建立了表扬卡。由教师根据学生平日在相关基础上的能力表现对学生进行评价,发放表扬卡,并授予相应的权利。如有一位同学连续一个星期日记写得非常认真,我就发了一张表扬卡兼任命书给他,从此以后的他就是日记课代表,专门负责日记的收发工作,直到有人超过他从而替代他。每张表扬卡必须带回家让家长过目,并且写上“家长的话”。

(4)公正的评价,且有时效观念。

心理学研究表明,一个人要想把自己的一个日常习惯(好坏不论)改过来,只需要坚持六七天时间就可以变掉。但我们往往只能坚持三到四天,结果是自己的习惯没改掉,反而自我内疚影响心情。同样的道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也不可能持续很长时间。这就要求我们老师来想办法了。小孩子的心理特点决定了他们不可能长时间的把注意力集中在一个事情上面很久,君不见课外一只蝴蝶都会吸引一大半的学生的眼球。我的方法只有一个,还是评价,而且必须是实事求是的激励性的评价。通过评价让学生及时得到反馈,让他们及时知道调整自己的奋斗方向,长久的坚持下去。我的做法是每月评出“月三好学生”和“月学习积极分子”。

4、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让活动和笑声建设健康的班集体)

让孩子们广泛地接触社会,接触大自然,引导他们开展各类有益活动,让他们在活动中动手又动脑,增长自己顽强、乐观的意志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是培养孩子健康成长的有效途径。大家知道,好动和好奇,对未知世界的孜孜追求是少年儿童特有的天性。班主任如果能把孩子们的这种天性引向正确的活动轨道,就能使他们在正确的轨道上健康地成长,一个健康活泼、充满生机的班集体就会很快形成。丰富多彩的活动能给孩子们带来欢乐和笑声。如果把这一代少年儿童的生活比作锦,那么,他们在活动和学习中发出的笑声则是这锦上的花。作为班主任,我们应该创造各种条件和机会,让孩子们在有趣的活动中尽情地欢笑。有益的活动,欢乐的笑声对建设一个心理健康的集体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班级发展目标:

班级教育阵地是同学们心中的一块沃土。我要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能够让班级中的每一位同学更紧密的团结在班级的周围,带动激励全班同学奋发向上,人人进取。使我们的班级能够呈现出自强自信、热情活泼、勇于竞争、善于合作、自主管理、全面发展的新面貌。

一、班级管理措施:

1、成功的班干部队伍

作为一个过硬的班集体,要想形成一个良好的班风,必须要靠平日的习惯培养,只有养成了良好的习惯,才能在班级中树正气,树新风,树形象,再一点抓点,点带面。我们班级自主管理的原则是:组长能管的事,班长不管,班长能管的事,老师不管。培养好班干部,让干部当好你的小助手,干部再带干部,这样像滚雪球似的,越滚越大,这样要求进步的同学就越来越多,正气就树起来了。 另外班级创办了学习、纪律、卫生评比栏,组织队员学规范,学礼仪,然后重点检查落实情况,运用评比栏调动同学们的积极性,表扬在纪律、学习、卫生几方面做得好的同学。每一次的评比,它就像一面镜子,时刻在提醒着每个队员。得星多的学生积极地为其他同学做出好的榜样,得星少的学生也不会气馁,争取下次能够成为其他同学的榜样。

2、团结的班集体

怎样建设团结的班集体是个极其重要的问题,而至关重要的做法,我觉得是不敢什么决定,只要与全体学生有关的,就让孩子们都参与进来。我采用的是集思广益,即在广泛征求、吸取学生建议的基础上再加以改进。这样做的好处主要有:1、可以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班级的主人是学生,学生也应发挥在班集体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只有这样才能改变班主任包办代替、班主任剃头挑子一头热的弊端。2、有利于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观念。

3、有利于掌握学生思想脉搏。学生的建议也等于学生的呼声、要求,由此班主任可以了解学生想些什么、希望得到什么,这样工作实效必会增强。4、班级工作有的放矢,有利于克服盲目性。天天置身于班级之中的学生对班级最了解,他们对班级建设最有发言权,他们的建议往往最准确。虽然只有一年级,但他们也有自己的独特见解。如果班主任闭门造车,想当然地编造就难免与班级实际相脱节。班级建设中最忌讳的是班主任一人唱独角戏,而集思广益的好处大大超过孤家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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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建设思想汇报材料篇六

一、学习理论、改进思想作风

五要五不能”,

1、要政治上清醒,不能方向不明;

2、要勤政廉洁,不能懈怠谋私;

3、要令行禁止,不能自行其事;

四是要一身正气,不能有失形象;

五是求真务实,不能虚妄浮躁。并不断警示自己,自觉遵守“两室”廉政建设的有关制度和规定,不断增强了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二、求真务实,转变工作作风

求真务实是我党的优良作风,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要求,在新的形势下只有保持和发扬好这一优良作风,才能取得工作实效。务求工作实效就要办实事,决不能搞形式主义。结合自身的特点,在工作上既注意讲求工作的形式和方法,注意紧密联系实际,在转变工作作风同时,又突出求真务实地工作,克服与“三个代表”和保持先进性要求不相适应的方面,如事业心、责任感不够强,服务态度不够端正,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工作方法比较简单,政策水平不够高,解决复杂矛盾的能力不强,处理问题比较草率等等。特别是在工作中,难度高、强度大、责任重,遇到的大大小小、意想不到的问题比较多,要积极开动脑筋,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探讨新思路、寻求新方法,做扎实有效的工作,及时处理、解决这些问题,使自己的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

三、艰苦奋斗,培养良好生活作风

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政,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刻领会xx的谆谆教诲:勤奋学习、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并不断深化教育,加强监督,落实责任,不断自勉,紧紧围绕“创新”、“求实”、“从严”方面下功夫,促进了自身的廉洁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