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做贷款的工作总结(优质8篇)

时间:2023-09-07 14:06:18 作者:紫衣梦 工作总结 2023年做贷款的工作总结(优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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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贷款的工作总结篇一

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工作,提高监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08‟46号)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小额贷款公司是以服务“三农”和小企业为宗旨,从事小额放贷的新型地方金融组织。本办法适用于小额贷款公司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及其合规经营情况开展的监督管理活动。

第二条 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以风险监管为核心,以自律承诺为基石,根据持续监管、分类监管、重点监管的要求,依法开展监管工作,鼓励和监督小额贷款公司及高管人员履行自律承诺,依法合规经营。

第三条 省金融办、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厅、财政厅、工商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监局组成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省级联席会议。主要职能是:组织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及相关的管理办法;组织审定市、县(市、区)申报的试点方案;沟通信息,指导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监管和风险处置工作。

第四条 省金融办是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省级主管部门,在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指导和督促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和风险防范与处置工作。省级联席会议其他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工作,及时识别、预警和防范风险。

第五条 市金融办或由市政府指定的负责部门作为小额贷款公司的市级主管部门,在当地政府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辖区内县级政府试点方案的审核工作,指导对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管和风险防范与处置工作;其他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

第六条 坚持属地监管原则,做好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各县(市、区)政府是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防范与化解的第一责任人,县(市、区)政府明确的部门为小额贷款公司县级主管部门,牵头负责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以及日常监管和风险防范与处置工作。

第七条 坚持以风险监管为核心。各级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持续识别、监测、评估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及时进行风险预警,采取措施,督促小额贷款公司加强对各类风险的防控,包括策略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社会风险等。

第八条 主管部门要采取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方式,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上级部门可向下延伸检查。市级主管部门要每年至少2次对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必要时可由联席会议各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开展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非现场监管工作的内容包括信息收集与核实、风险分析与报告、风险处置与整改、文件归档与管理等方面。

第二章 监管制度保障

第九条 建立和实施小额贷款公司主办银行制度。主办银行是指为小额贷款公司提供结算支付、现金收付、资金融入、技术支持、信息咨询等金融服务,并与其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签有相应合作协议的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按照自愿、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则,必须选择一家资质良好、管理规范、服务水平高、经营业绩好的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其建立主办银行关系。在合作协议中,主办银行应承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向小额贷款公司主管部门提供相应信息,切实发挥主办银行职责。

第十条 为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监控和防范,由省级主管部门按照自愿、互利原则选择多家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战略合作银行。战略合作银行以优惠条件对小额贷款公司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服务。省级主管部门鼓励和指导小额贷款公司选择战略合作银行作为主办银行。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战略合作银行根据战略合作协议,为主管部门提供小额贷款公司有关信息,提出防范和化解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的措施和建议。

(一)收集有关信息资料;

(三)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报告和制止;

(四)向小额贷款公司通报监管信息及监管文件规定;

(五)督促小额贷款公司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监管意见。

(一)不受干涉,独立提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意见;

(二)根据实际情况,建议县级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检查;

(三)建议县级主管部门对违法违规事项及人员进行查处。县级主管部门应当将主监管员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并定期对其进行培训。

市级主管部门应确定1名正式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等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二条 建立和实施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制度,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有效实施分类监管。省级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标准。市级主管部门按照分类评级有关规定,及时整理监管信息,结合小额贷款公司实际运营和合规经营情况,每年对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提出分类评级初步意见,并报省级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各级主管部门根据评级结果科学分配监管资源,实施分类监管。对存在严重问题和评级排后的小额贷款公司,通报相关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实施持续、重点监管。

第十三条 强化小额贷款公司自律承诺。小额贷款公司必须将自律承诺内容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不非法集资、不吸收公众存款、贷款利率不超过司法解释规定的上限、不使用非法手段催债、不跨县域经营等。小额贷款公司应将省金融办批复成立的文件与营业执照一起在经营场所明示,并公布县级主管部门的监督电话及主监管员联系方式。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情况,逐步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统一标识。

第三章 信息收集与核实

第十四条 各级主管部门要建立和落实监管信息采集和报送制度,确保监管信息采集和报送渠道的畅通。上级主管部门应及时向下级主管部门通报有关监管信息。各级主管部门要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小额贷款公司应将公司经营中发生的重大事项及时向县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 县级主管部门应督促指导小额贷款公司及时完整地报送监管需要的数据和非数据信息,全面收集小额贷款公司经营和风险状况的动态信息。资料报送的方式包括:直接报送报告、报表,报送计算机存储介质和进行数据通讯等。报送资料由主监管员负责归集。主监管员对小额贷款公司报送信息的及时性负责,有责任要求并核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

第十六条 各级主管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和具体情况,确定不同资料的报送方式、报送内容、报送频率和保密要求。

第十七条 市、县级主管部门按照省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建立健全小额贷款公司监管信息系统,提高信息采集和分析水平。

第十八条 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小额贷款公司主办银行及现有各种金融、统计、征信、信息系统的作用,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从第三方获取必要的监管数据。

第十九条 各级主管部门在分析评估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和经营状况时,对小额贷款公司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问题等信息要认真予以核实。核实方式包括询问、要求提供补充材料、走访被监管机构、约见会谈等。主管部门可以通过电话、函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对有关问题作出说明、进行答复。根据监管需要,主管部门可要求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资质良好的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或鉴证的资料。

第二十条 各级主管部门要关注新闻媒体、评级等中介机构发布的相关信息,对可能反映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管理中重大变化事项的信息,应及时予以核实,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四章 风险分析与报告

第二十一条 市级主管部门应指导和督促小额贷款公司及时开业,并将开业情况上报省金融办。主要内容包括:拟开业机构名称、住所、开业时间;主要内部管理制度和公司组织结构图;公司法人及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小额贷款公司自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未开业的,其试点资格自动取消,并由市级主管部门指导试点县(市、区)政府负责做好善后工作。

(一)非法集资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二)违反规定融入资金;

(四)抽逃注册资本;

(五)使用非法手段催债;

(六)擅自开展新业务或跨县域经营。

对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专题报告,并移送有关机关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 市、县级主管部门要遵循持续监管的原则,在日常监管中及时掌握小额贷款公司的资本充足率状况、公司治理状况、资产质量状况、流动性状况、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状况;对小额贷款公司报送的资料进行监测分析和处理,形成分析报告。

(一)总体风险评价;

(二)报告期内的主要风险、风险变化趋势和应引起注意的问题;

(四)监管意见、建议和监管工作计划;

(五)主监管员认为应当提示和讨论的其他问题。

监管分析报告要简明扼要、有理有据。

第二十五条 省级主管部门每年撰写年度监管分析报告,分析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状况,判断风险变化趋势,提出下一年度的监管工作计划。

年度监管分析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基本情况及其重大变化;

(二)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指标情况、指标异常的原因及反映的问题;

(三)小额贷款公司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管理状况及其评价;

(五)年度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效果和存在的不足;

(六)监管意见及下一年度的监管工作计划;

(七)其他应当引起注意的问题。

第五章 风险处置与整改

第二十六条 建立健全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防范和处置机制。各级主管部门要注意日常监管信息的收集与传报,对可能发生风险的预警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制定有效的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按照应急管理的有关规定,合理划分突发事件等级。一旦发生风险性突发事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风险等级及时有效汇报处置。

第二十七条 市、县级主管部门要及时对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状况进行预警和提示,适时将监管分析结果、监管措施以监管通报的形式通报小额贷款公司,纠正和制止危及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的经营行为和趋势,并要求其报送整改和纠正计划。市、县级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将监管通报发送小额贷款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利益相关方。

(一)小额贷款公司存在严重的问题或风险;

(二)小额贷款公司没有按要求报送整改和纠正计划;

(三)小额贷款公司报送的整改和纠正计划不能有效管理和控制风险;

(四)小额贷款公司没有按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和风险进行整改和纠正;

(五)主管部门认为需要约见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各级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监管的分析结果,实施现场检查,查验有关文件、账册、单据和计算机系统信息,问询有关人员。

第三十条 小额贷款公司存在本办法第二十二条所列情形及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由县级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同级相关部门依法处置;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主管部门逐级报省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暂停其试点资格。

(一)未经批准分立、合并或者违反规定对变更事项不报批的;

(二)拒绝或阻碍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四)有洗钱行为的;

(五)监管部门根据审慎原则认定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一条 建立小额贷款公司高管人员备案制度。对不熟悉金融业务、不具备金融业从业经历或金融合规经营意识淡薄的高管人员不予备案。

第六章 文件归档与管理

第三十二条 各级主管部门应建立监管信息档案。档案包括:小额贷款公司报送的各类信息、小额贷款公司的社会信息及分析评价意见、与小额贷款公司的函件往来、电话记录、监管分析报告、会谈记录或纪要、监管日志、相关请示和领导批示等。

第三十三条 各级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监管信息的保管、查询和保密制度。各级主管部门对监管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应当由专人保管,并建立查阅登记制度。法律另有规定的披露情况除外。

监管信息主要包括:

(一)小额贷款公司报告的所有数据信息;

(二)小额贷款公司报告的非数据信息;

(三)各级主管部门撰写的监管报告、风险评级结果等信息;

(四)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规划、业务创新等内部信息;

(五)小额贷款公司的董事会决议等决策信息;

(六)其他可能对小额贷款公司经营造成影响的信息。

第三十四条 经授权、批准,主管部门可以部分或全部向社会公布监管结果,以强化公众监督和市场约束,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自律管理机制的形成。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省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

理暂行办法

桓台县人民政府金融证券工作办公室

做贷款的工作总结篇二

我自20xx年月到20xx年x月开始在信贷部学习工作,参与了实践调查、材料整理、逾期催收等工作,对信贷部的业务逐渐熟悉了解,也总结出一些自己的经验,下面就简单总结一下。

一、精诚团结,为提高经营效益尽心尽力。

二、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与业务素质。

信贷员要利用工作之余认真学习金融业务知识,不断充实自己的工作经验,对于省行下发的各种学习资料能够融会贯通,学以致用,使自己的业务工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办事能力、文字语言表达能力等尽快的提高。

三、履行职责,踏踏实实的做好本职工作。

信贷员需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能够正确认真的去对待每一项工作任务,把国家的金融政策及精神灵活的体现在工作中,在工作中能够采取积极主动,认真遵守规章制度,能够及时完成领导交给各项的工作任务。在平时下乡的过程中,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不饮酒,不赌博,努力在广大农民朋友中为我们银行提升企业形象。

做贷款的工作总结篇三

大家好!

__年是____海马汽车重要的战略转折期,。国内轿车的日益激烈的价格战、国家宏观调控的整体,给__公司的日常经营和发展造成很大的困难。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____海马汽车销售公司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整车销量、利润等多项指标创历史新高。作为海马汽车分公司的总经理,同时也很荣幸的被评为“杰出贡献奖”。回顾全年的,我感到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一点心得,愿意和业界同仁。

一、加强面对市场不依靠价格战细分用户群体实行差异化

对策二:细分市场,建立差异化营销

将__的服务带入高校,并且定期在高校组织免费义诊和保养检查,在高校范围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带动了高校市场的销售。

对策三:注重信息收集做好科学预测

当今的市场机遇转瞬即逝,残酷而激烈的竞争无时不在,科学的市场预测成为了阶段性销售目标制定的指导和依据。在市场淡季来临之际,每一条销售信息都如至宝,从某种程度上来讲,需求信息就是销售额的代名词。结合这个特点,我们确定了人人收集、及时沟通、专人负责的制度,通过每天上班前的销售晨会上销售人员反馈的和信息,制定以往同期销售对比分析报表,确定下一步销售任务的细化和具体销售方式、的制定,一有需求立即做反应。同时和品牌部相关部门保持密切沟通,积极组织车源。增加工作的性,避免了工作的盲目性;在注重销售的绝对数量的同时,我们强化对市场占有率,《》()。我们把分公司在当地市场的占有率作为销售部门主要考核目标。今年完成总部任务,顺利完成总部下达的全年销售目标。 对于备件销售,我们重点清理了因为历史原因积压下来的部分滞销件,最大限度减少分公司资金的积压。由于今年备件商务政策的,经销商的利润空间进一步缩小,对于新的市场形势,分公司领导多次与备件部门开专题会,在积极开拓周边的备件市场,尤其是大客户市场的同时,结合新的商务政策,出台了一系列备件促销,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备件销售营业额__万元,在门市销售受到市场低价倾销冲击影响较大的情况下,利用售后服务带动车间备件销售,不仅扭转了不利局面,也带动了车间的工时销售。

售后服务是窗口,是我们整车销售的后盾和保障,今年分公司又迎来了自__年成立以来的售后维修高峰。为此,我们对售后服务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售后全员中,展开了广泛的服务意识宣传活动,以及各班组之间的互查工作;建立了每周五由各部门经理参加的的车间现场巡检制度,对于售后维修现场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意见和进度表;用户进站专人接待,接车、试车、交车等重要环节强调语言行为规范;在维修过程中,强调使用“三垫一罩”,规范行为和用语,做到尊重用户和护车辆;在车间推行看板管理,接待和管理人员照片、姓名上墙,接受用户监督。为了进一步提高用户满意度,缩短用户排队等待时间,从6月份起,售后每晚延长服务时间至凌晨1:00,售后俱乐部提供24小时全天候救援;通过改善售后维修现场硬件、软件环境,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从而提高了客 户的满意度。全年售后维修接车__台次,工时净__万元。

        二、强化服务意识,提升营销服务质量

__年是汽车市场竞争白热化的一年,面对严峻的形势,在年初我们确定了全年为“服务管理年”,提出“以服务带动销售靠管理创造效益”的经营方针。我们挑选了从事多年服务工作的员工成立了客户服务部,建立了分公司自身的客户回访制度和用户投诉受理制度。每周各业务部门召开服务例会,每结合商务代表处的服务要求和服务评分的反馈,召开部门经理级的服务例会,在管理层强化服务意识,将服务工作视为重中之重。同时在内部管理上建立和完善了一线业务部门服务于客户,管理部门服务一线的管理服务体系;在业务部门中重点强调树立服务于客户,客户就是上帝的原则;在管理部门中,重点强调服务销售售后一线的意识。形成二线为一线服务,一线为客户服务这样层层服务的管理机制。积极响应总部要求,进行服务质量改进,强化员工的服务意识,每周召开一次服务质量例会,对上周服务质量改进行动进行,制订本周计划,为用户提供高质量、高品质的服务。并设立服务质量角对服务质量进行跟踪及时发现存在的不足,提出下一步改进计划。分公司在商务代表处辖区的各网点中一直居于服务评分的前列,售后服务更是数次荣获全国网点第一名。在加强软件健身的同时,我们先后对分公司的硬件设施进行了一系列的整改,陆续建立了保养用户休息区,率先在保养了“交钥匙”工程;针对出租车销量激增的局面,及时地成立了出租车销售服务小组,建立了专门的出租车销售,完善了用户休息区。根据当期市场特点和品牌部要求,我们开展了“三月服务”、“微笑送大礼”、“夏季送清凉”、“金秋高校校区免费检查”、小区免费义诊、“冬季送”等一系列活动,在客户中取得很大的反响,分公司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也有了明显的提高。

三、追踪对手动态加强自身竞争实力

对于内部管理,作到请进来,走出去。固步自封和闭门造车,已早已不能适应目前激烈的轿车市场竞争。我们通过相关公司,对分公司的展厅现场布局和管理提出全新的和建议;组织综合部和相关业务部门,利用业余时间,对__市内具有一定规模的服务站,尤其是竞争对手的4s站,进行实地摸底。从中、利用对方的长处,为日后工作的开展和商务政策的制定积累了第一手的资料。

四、注重团队建设

分公司是个整体,只有充分发挥每个成员的积极性,才能。年初以来,我们建立健全了每周经理例会,每月的经营分析会等一系列例会制度。营销管理方面出现的问题,大家在例会上广泛讨论,既统一了,又明确了目标。

做贷款的工作总结篇四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一九九六年四月十一日 印发农发行字〔1996〕66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管好用好扶贫贷款,提高效益,根据《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和《贷款通则》等有关金融法规,以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贷款性质。扶贫贷款是为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而设置的政策性贷款,是有偿有息信贷资金,专项用于贫困地区经济开发,支持贫困农牧民解决温饱,脱贫致富。

第三条 贷款原则。扶贫贷款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有借有还,到期收回”等基本信贷原则,依法管理,确保扶贫贷款周转、安全和效益。

第四条 贷款方针。扶贫贷款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实行项目管理,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因地制宜,不断优化贷款结构,把贫困地区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实现扶贫信贷资金的良性循环。

第二章 贷款范围和用途

第五条 贷款范围。扶贫贷款投放范围,为列入《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贫困县。

第六条 贷款用途。扶贫贷款主要用于:

一、重点支持投资少、见效快、覆盖面广、效益高,有助于直接解决群众温饱的种植业、养殖业和相关的加工服务业。

二、支持能充分发挥贫困地区资源优势、大量安排贫困户劳动力就业的资源开发型和劳动密集型的乡镇企业。

三、支持加快荒地、荒山、荒坡、荒滩、荒水的开发利用,建设适度规模的农林牧渔商品生产基地及支柱产业。

四、适度支持既富民又富县、增强贫困县自我发展能力的县办工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及国营农业企业项目。

二、三产业。

六、适度支持极少数生存和发展条件特别困难的村庄和农户,实行开发式移民。

第三章 贷款对象与条件

一、列入扶贫规划的贫困户。

二、贫困乡村合作经济组织。

三、安排贫困户劳力就业的农业、工商、商业及服务业等各种企业。

四、承担扶贫开发任务的各类经济实体。

第八条 贷款基本条件

一、生产经营项目列入扶贫开发规划,扶贫任务明确,措施具体,产品符合社会需要,预测经济效益可靠。

二、项目权属清晰,承贷主体明确。

三、贫困户申请1000元以下的小额贷款,可不受自有资金比例限制,可以放宽担保;其它项目贷款应有不低于20%比例的自有及自筹资金,有符合抵押、担保贷款条件的抵押物、担保人。贷款企业应参加财产保险。

四、贷款企业必须有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筹建许可证;在经办行开立基本帐户,并向经办行报送经营计划和财务报表。

五、贷款对象必须接受银行的信贷监督,恪守信用,保证按期归还贷款本息。

第四章 贷款种类、期限和利率

第九条 贷款种类。扶贫贷款分扶贫贴息贷款和扶贫非贴息贷款两种。其中,扶贫贴息贷款全部用于覆盖贫困户面广、收益率较低的特困乡村办产业和项目。扶贫非贴息贷款,重点用于项目周期短、收益率较高的产业和项目。

第十条 贷款期限。

一、贷款期限根据贷款项目不同的生产经营周期和借款者综合还款能力分别确定。

二、贷款期限一般为一至五年;建设周期长、社会经济效益好的项目,最长不超过七年。其中,五年以下贷款,不定宽期限;五年期以上的贷款,宽限期为二至三年。

第十一条 贷款延期

一、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借款人和借款企业应当提前向经办行申请贷款延期。担保贷款、抵押贷款延期还应当由保证人、抵押人出具同意的书面证明。是否延期由经办行决定。

二、一年以上贷款,贷款延期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一至五年期贷款,贷款延期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五年期以上贷款,贷款延期不得超过三年。

第十二条 贷款利率。各类扶贫贷款严格执行国家利率政策和规定,及时计收利息。对项目贷款和企业贷款,实行按季收息;对贫困户贷款,实行按年收息。如遇国家利率政策和规定调整,按调整后的利率政策和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贷款贴息。扶贫贷款贴息方式有三种:中央财政贴息、地方财政贴息和部门贴息。

一、中央财政贴息,实行统收统支的办法,即由总行与财政部统一结算后,再与各省区分行结算。

二、地方财政贴息办法由各省区分行与地方财政部门商定。

三、部门贴息,由主管部门将应贴补的贷款利息直接贴给借款人。

第五章 办理贷款基本程序

第十四条 办理扶贫贷款必须遵循以下基本程序:

一、受理借款申请。经办行受理借款单位或贫困户提出的借款申请后,要对所报贷款项目进行初审,并签署审查意见逐级上报。

二、贷款评估。经初审同意的项目报上级行列入计划。上级行批准项目计划后,经办行组织对项目进行评估,并写出评估报告,续建项目和流动资金贷款要写出调查报告,上报审批行。

三、贷款审批。审批行对经过评估的项目,按照贷款条件进行审查、决策,并履行审批手续。

四、签定借款合同。对已经审查批准的贷款,借贷双方按照《借款合同条例》和有关规定签定书面借款合同,办理借款手续,按生产进度适时发放贷款。

五、建立贷款登记簿。经办行在贷款业务发生后,要逐户建立贷款登记簿,记载、反映贷款发放、收回、占用形态、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等内容。

六、贷款监督检查。贷款放出后,对借款人执行贷款政策、借款合同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对违反政策和违约的要及时纠正处理。

七、按期收回贷款。要坚持按照借贷双方商定的贷款期限收回贷款。贷款到期前,书面通知借款人准备归还借款本息。借款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如期偿还贷款,可以在到期前申请延期归还,经银行审查同意后,银行可以按照新约定的期限收回贷款。

八、经济活动分析。经营扶贫贷款业务要注重经济活动分析,掌握扶贫贷款运用状况和影响正常运转的因素,研究改善贷款管理的任务目标和提高贷款经济效益的政策与措施。

九、总结报告。要经常地或定期地总结贷款管理工作经验,并向上级行报告。要在项目建成和收回全部固定资产贷款后,按项目分别进行竣工总结和项目总结。

第六章 贷款管理

一、国定贫困县、贫困人口的数量及贫困程度;

二、上年扶贫贷款计划完成情况和贷款管理、效益水平;

第十六条 合同管理。

一、扶贫贷款要按照国家发布的《经济合同法》、《借款合同条例》和有关金融法规,由借贷双方签定书面借款合同,依法管理。

二、借款合同必须符合法律程序,明确借贷双方权利义务,手续完备,依法成立。容易引起纠纷的合同,要办理公证。

三、依法业经收回的贷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追索。

第十七条 项目管理。扶贫贷款实行全面的项目管理。各级行申请扶贫贷款的项目计划,要正式行文上报,内容包括:计划说明、项目分类、效益分析、市场预测等。每年年末之前各省级分行上报到总行。

第十八条 限额管理。要根据项目贷款风险度、自有资金比例以及资产负债率等,合理确定借款人的贷款限额,具体由各省级分行自定。

第十九条 核算管理。

一、各项扶贫贷款要准确记入总行规定的会计科目。

二、各行要建立半年报制度,按总行颁发的统计报表,准确及时反映扶贫贷款进度和执行效果。

三、收回再贷的扶贫贷款要在总行规定的扶贫贷款有关科目中记载核算和反映。

第二十条 档案管理。各级行都要建立健全扶贫贷款经济档案和项目档案。档案按项目分别设立备选库、执行库、资料库,记载借款人的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贷款发放、信贷制裁、贷款检查及经济活动分析等情况。

第二十一条 审批权限。建立贷款的分级审批制度。要根据贷款项目风险度、业务量大小、管理水平以及自有资金比例确定各级行的贷款审批权限。在审批权限以上的贷款,必须报上级行审批。

第七章 贷款监督与奖惩

第二十二条 建立扶贫贷款使用管理的约束和激励机制。投放要与使用效益、贷款的回收挂钩。对贷款使用效益好、回收率高的地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反之,要扣减下年度贷款计划。

第二十三条 建立严格的扶贫贷款年度审计制度,严禁挤占、挪用、截留扶贫贷款,不准贷前扣息,不准从贷款中预收风险保证金,不准以新贷抵旧贷,违者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对贷款对象实行信贷监督。主要监督下列内容:

一、是否尽了扶贫义务。

二、在贷款使用上是否执行国家的扶贫政策;

三、是否履行借款合同;

四、是否遵守信贷政策和规章。

对违反借款合同的借款人,依据情况给予下列信贷制裁:

一、加息或罚息;

二、停止新贷款;

三、扣收贷款或提前收回贷款。

对一个贷款对象可同时适用两种以上的信贷制裁。

第二十五条 贷款内部监督。主要监督下列内容:

一、执行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

二、执行贷款管理规章;

三、贷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安全保障和周转运用。

贷款内部监督的主要方式为:行长和上级行贷款管理机构对下级行、基层营业单位和贷款管理人员的贷款管理进行监督。同时,下级行、基层营业单位和贷款管理人员对上级行和贷款管理机构的贷款决策进行监督。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总行备案。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注:宽限期--所谓宽限期就是在这期间内只付息不还本。确言之,系指银行规定的借款人开始第一次还款的最低期限,该期限不是贷款期限的延长或附加,而是小于或至多等于贷款期限。如其借款人向银行借得贷款100万元,银行定的贷款期限为5年,宽限期2年,即该借款人从第三年起,按一定比例或数额开始归还贷款,直到第五年要全部还清100万元贷款的本金和利息。采用宽限期做法,这是国际惯例,目的是为了减轻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清全部贷款的压力。

做贷款的工作总结篇五

小额贷款公司xx年工作汇报

存款的情况出现。

积极营销,扩大市场份额,加快业务发展步伐。xx年以来,通过积极的营销,公司在信贷业务发展中取得了一定的突破,抢占了一定量的市场份额,建立了一批相对稳定的客户群体,加大了对信用良好,还贷能力强的客户营销及维护力度,在行业内取得了一定的知名度,为今后的业务发展打下了基础。

得较好的经营效益。

1、信用贷款*笔,累计金额*万元,占比*%;

2、抵押贷款*笔,累计金额*万元,占比*%;

1、公司从正式运行以来,客户的培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技术人员、独挡一面的人才较少,相比其他同业对手,客户经理队伍的专业技能仍然有不小的差距或信贷风险防范意识不高,专业技能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2、公司融资难、融资能力有限。除股东资本金外,公司不能从金融机构或社会公众获得资金,无法满足中小企业、“三农”对资金的需求,制约了公司的发展。

款本息的客户没有“不良记录”的制约作用,增大了公司的经营风险。

管理问题逐渐显露,主要体现在信贷资产质量,贷后管理及人才培养机制等几个方面。

实施人才战略,缓解和消除公司发展的“瓶颈”。

1、招贤纳才,网罗公司发展专业人才。根据企业发展战略,适时调整用人政策,招聘专业人才,充实公司的技术力量,满足我公司长期人才需求。

有效利用现有人才资源,挖掘现有人才的聪明才智,扩展其才能,提升其进一步为企业发挥智力的积极性。鼓励立足本职潜心学习,主动帮助其解决有关实际问题;对现有人才中具有一定实践经验、有培养前途的,创造条件进行专门的理论培训,进一步拓宽知识面,尽早培养为企业自己的高级专业人才。

员工在利益上的双赢。

合公司发展的各种执业资格,为赢得市场做好人才储备。

统筹兼顾,进一步加大信贷营销力度。

1、继续提高宣传力度,树立典型客户。重点支持经济效益好、保全措施到位的企业及个人,在其产权明晰,手续齐全的前提下,集中信贷资金,为其提供各类信贷服务。

2、加大对优良客户的授权授信额度。在信用良好,资产状况良好的基础上,根据客户行业、性质及资产的实际情况,对客户授信额度进行合理的调整,优化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务质量。

3、扩大在本行业、本地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主动地利用各种合适的媒介和载体扩大市场占领份额。

建章立制,实行公司规范化管理。

1、落实制度,强化问责机制,全方位化解信贷风险,加大贷款三查力度,

明确清收责任,严禁向高风险企业和个人投放贷款,杜绝重放轻收的思想观念,加大贷后检查力度,及时发现贷款风险扩大趋势,杜绝新增不良贷款。严格考核,将贷款资产质量与信贷人员绩效收入直接挂钩。

2、加强制度执行管理和员工管理,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督办。

3、强化贷款投放和风险管理。因地制宜,确定支持产业和投放重点。深入研究各信贷项目中的风险点,有效防范风险。

4、提高服务质量,把握好重要数据、重点问题、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的分析和监控,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办法,为信贷工作提供参考。

营和尽职意识,分析典型案例,学习同行业先进经验,找出差距,纠正不足。定期对信贷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信贷人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认清形势,及早谋划,进一步增强资金实力。

由于国家政策调控的影响,预计明年内信贷资金市场将面临更大压力,对信贷运营势必带来影响。因此,需精心组织,在确保运营资金能够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拓展融资渠道,充分认识同业强劲的发展势头和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的严峻形势,仔细分析资金市场走势,及早谋划,制定符合市场导向的信贷工作指引,及早准备信贷工作方案和计划,树立“任务有压力,完成有信心”正确工作理念,确保信贷工作稳步、健康、有序开展。

调整信贷结构,全面控制风险

1、仔细研究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积极营销具有实体经济平

稳健康运行与自身可持续发展的

优质客户。保持信贷总额的合理增长与均衡投放,注重通过提高贷款周转速度和运作质量来满足客户融资需求。加快非信贷融资产品的创新发展,积极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多渠道融资支持。

2、积极推进经营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主动适应经济金融形势变化,以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对信贷项目担保方式深入研究,逐步提高抵质押担保比例,持续提升业务的竞争发展能力和盈利水平,不断增强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持续性。

最后,在xx年的工作中,要充分利用我公司具有的优势,既要看到公司发展中有利的一面,同时还要有清晰的危机感,以及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一如既往的为客户和社会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将产值做大,将公司做强,创造新的业绩,展示新的风采。

xx年12月19日

小额贷款公司财务制度

做贷款的工作总结篇六

xx银行的精准扶贫贷款,顺应了党和政府的农村工作部署,践行了服务“三农”的经营理念,回应了广大贫困农户的热切期待,收到了较好的成效。

1、推动了贫困农户的生产。xx银行扶贫贷款的推出,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贫困农民的贷款难问题,不仅解除了他们在生产经营中缺少资金的后顾之忧,而且极大地提高了他们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积极性。

2、促进了贫困农户的增产增收。农户贫困,贫就贫在缺项目少资金,精准扶贫实施后,我们紧跟地方党政的产业安排提供贷款,实现了项目与资金的有效对接,让贫困农户走向了致富有门路、生产有资金的良性循环,有力提高了他们的增产增收能力。如家住高兴镇新圩村上厚塘村小组的钟林生,今年57岁,由于长年生病,属于因病致贫的贫困户,钟林生从xxxx银行获得了5万元政府全贴息扶贫贷款,期限3年。有了这5万元,他计划养上3头黄牛、200只鸭和200只鸡,实现自力更生。

3、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xx银行的扶贫贷款,让贫困农户得到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虽然我们开展的是xx银行的业务工作,但贫困农户感受到的却是党和政府的温暖,他们从心底里感到基层干部是真正为他们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党群干群关系比以前更密切更和谐了。

二、主要工作措施

1、抓重点,突出政银联动。在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政府在精准扶贫中的主导作用,全面推进政银联动。一是建立定期协商机制。与县扶贫办、金融局等部门定期召开协调会,及时交换精准扶贫的政策动态、贫困户信息和贷款发放等情况,协商解决扶贫贷款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二是统一开展政策宣传。组建政银扶贫宣传队,一同下乡入村对精准扶贫进行政策宣传,积极做好金融扶贫知识普及,为扶贫贷款发放营造良好氛围。三是联合开展需求调查。乡、村两级干部与xx行客户经理组成调查队,对建档立卡贫困户逐村逐户摸底调查,全面掌握致贫原因、脱贫途径、贷款意愿等信息,为加快扶贫贷款发放奠定了基础。

2、克难点,强化机制推动。针对扶贫贷款的特殊性,我们把完善服务机制作为重要抓手,有效提升了贷款发放效率。一是建立扶贫贷款绿色通道。全面推行3天限时办结制,即自收到贫困户的贷款申请起,1天调查,1天审批,1天完成发放;同时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承担主体、资信情况、信贷文本等进行了适当调整,使之更契合扶贫贷款的特点。二是制定尽职免责条例。针对部分客户经理对扶贫贷款的“惧贷”心理,我们及时出台了尽职免责细则,明确了相关流程要求及责任划分,打消员工的贷款发放顾虑,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对扶贫贷款发放实行“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考核、一年一考评”,对工作进度慢、任务完成缺口大的支行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免职等处理,并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

3、促亮点,落实创新驱动。一是创新扶贫信贷产品。创新推出了金福通、扶贫光伏贷等信贷产品,丰富了扶贫产品体系,满足了不同客户的金融需求。二是实现客户分层授信。对具有一定劳动能力、劳动技术和致富能力,已自主发展产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直接授信;对无劳动技术、无致富能力、生活特别困难或文化程度底,不能自主脱贫的,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进行授信,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4、保基点,打牢风险制动。针对部分贫困户认为扶贫贷款是“白送”的钱,还有部分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的情况,我行重点从宣传和机制上入手,确保扶贫贷款的风险可控。一是加大业务宣传。通过走村串户、短信、微信等加强对信贷扶贫工作宣传,引导贫困户提高信用意识,明白扶贫贷款不是政府救济、必须偿还,确保金融扶贫的可持续发展。二是加强资金监督。与乡、村两级政府的沟通协调,全面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加强对贫困户的教育,要求其按要求使用扶贫资金,对于挪用扶贫资金的,及时采取增加保证人、提前收回贷款等补救措施。三是强化尽职调查。严格执行贷款“三查”,确保信贷资产质量;坚持信贷原则,选准有劳动创业技能、发展意愿、有帮扶潜力的对象,给予信贷支持。

三、存的问题

部分贫困户即缺技术又缺致富产业和资金,现在银行将贷款发放到位后,贫困户因无产业,只能将资金存入银行,建议各级政府和扶贫帮扶队员为贫困农户找到好的致富项目,带领贫困农户真正脱困,防止三年后因“贷”返贫。

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要让贫困农户在小康路上不掉队,金融扶贫工作任重道远。作为全县金融主力,我行将进一步改进服务,加大投入,在担当好金融支农主力的同时,继续担当好金融扶贫主力。1、开展深度“四扫”活动。开展对贫困农户的深度“四扫”,进一步征求他们的意见建议,详细了解他们的金融服务需求,出台更具针对性、操作性和实用性的扶贫措施。2、加快服务产品创新。在提升传统信贷品牌的同时,认真总结推广农户抵押贷款,尝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支持贫困农户大力发展果业、油茶、烟叶、茶叶、蔬菜等有市场、有效益的特色主导产业。

一、加大扶贫信贷政策支持力度

扶贫工作对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小康社会,至关重要,邮储银行与“三农”结合最密切,在扶贫惠农工作中,更应该发挥重要影响力。为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民生、服务“三农”能力,该行出台了对贫困地区的信贷投放规模原则上不予以限制等优惠政。同时,为及时发放扶贫贷款,还开辟了审批绿色通道,对贫困地区上报的各类贷款实行优先审批,针对贫困人群生产生活的贷款实行优先发放。

结合实际情况,该行还建立差异化的业务考核机制,对贫困地区在收益、资产质量、绩效等方面进行差异化考核;同时,适当提高资产质量容忍度,通过适度宽松的考核政策,提高市、县级银行对贫困地区扶贫惠农工作的积极性。

二、拓展创建新模式,扶贫服务最大化

一是服务拓展渠道多样化。为了实现扶贫工作信贷额度规模化、扶贫对象最大化,该行大力拓展合作空间,积极主动寻找各种类型的合作伙伴,先后搭建了“银政”、“银协”、“银企”、“银担”、“银保”等综合服务平台;同时,与省委农工委、省扶贫移民局、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科协等部门陆续签订合作协议。

二是创新抵押担保方式。该行结合国家以及省市政策,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林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将林权、土地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土地房屋产权逐步纳入抵押范围;同时,探索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水域滩涂使用权等创新担保模式,切实解决贫困居民融资难问题。

三是着力信贷模式创新,全力扶贫促双赢。为进一步整合资源,该行加强与农业龙头企业的深入合作,推广“核心龙头企业或专合社加农户”的信贷模式,以提供优质的服务为基础,通过批量开发、提前授信等方式优化贷款流程,为贫困地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良好的信贷资金支持。

该行十分重视涉农优质产业链和龙头企业的开发,挖掘涉农核心企业上下游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设计开发适合的产品,创造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与新希望集团、通威公司、四川驰阳农业等龙头企业合作,开发了“公司+农户”贷款模式。截至目前,与新希望集团合作贷款结余5084万元,与通威公司合作贷款结余983万,与驰阳农业合作贷款结余1136万元。该行创新营销模式,通过四川省科协牵线搭桥,创新了“银会合作”模式,截至2015年5月末,通过科协、农技协渠道,全省已累计发放贷款7412笔,金额亿元,结余亿元。

三、勇于首创,扶贫小额贷款试点工作有成效

该分行与四川省扶贫移民局建立合作关系,在巴中市南江县创新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加大扶贫贴息贷款投放力度,得到广大农户及各级领导的高度赞誉。

在巴中,市县两级邮储银行与扶贫部门明确职责、合理分工、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试点。自去年启动以来,邮储银行四川分行与巴中市各县扶贫移民局紧密配合,创下“五个全市第一”:与市扶贫移民局第一家签订了《扶贫惠农小额信贷业务合作框架协议》、联合出台了第一个《巴中市扶贫惠农小额贷款实施办法》、制定了第一个《贫困户评级授信标准》和《村级风险管控小组职责》、第一个“扶贫惠农”金融服务工作站成功在南江县栗园村挂牌、成功发放全市第一笔扶贫小额贷款。

针对贫困户个体特点,该行量身打造了“四最”扶贫小额信用贷款产品,即:最简的手续、最灵活的使用周期、最低的成本、最大的可获得性,为贫困户个体提供快速优质服务,为他们的脱贫加油助力。

国务院扶贫办公室主任刘永富深入到巴中,在该行“扶贫惠农”金融服务工作站视察,详细了解小额信贷产品要素、流程和运作模式后,对邮储银行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敢于承担社会责任的做法十分赞赏,高度肯定了邮储银行创新“扶贫惠农”小额信贷、开辟“银村合作”的金融扶贫新模式。

巴中市委、市政府对该行精准扶贫工作高度认可,同时,为大力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深入,市政府已组织建立担保基金1000万元。

四、落实扶贫工作会议要求全面高效完成目标任务

为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该行围绕“四大片区扶贫攻坚行动”、“五大扶贫工程”和“五个一批”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将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不断创新金融服务模式,不断拓宽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的融资渠道,出台了“全面落实《四川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的实施方案”。成立了“金融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时,要求各二级分行参照省分行领导小组组织架构,成立“金融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具体方案实施以及外部机构协调沟通工作,确保88个贫困地区都有领导作为帮扶督办人,部门负责人作为包干责任人进行连点督导。各扶贫地区支行成立扶贫开发工作小组,支行长作为当地“扶贫开发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的金融政策执行,实行定点联系帮扶。该实施方案明确了扶贫工作目标:到2017年,在全省设立500个“三农”金融工作站和扶贫工作点;到2020年,在88个贫困地区的信贷规模翻两番,投放“三农”、小微贷款合计1200亿元,力争全省“普惠金融”贷款增速、增量居省内国有银行首位,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定点扶贫工作任务。

一、加大扶贫信贷政策支持力度

扶贫工作对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小康社会,至关重要,邮储银行与“三农”结合最密切,在扶贫惠农工作中,更应该发挥重要影响力。为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民生、服务“三农”能力,该行出台了对贫困地区的信贷投放规模原则上不予以限制等优惠政。同时,为及时发放扶贫贷款,还开辟了审批绿色通道,对贫困地区上报的各类贷款实行优先审批,针对贫困人群生产生活的贷款实行优先发放。

结合实际情况,该行还建立差异化的业务考核机制,对贫困地区在收益、资产质量、绩效等方面进行差异化考核;同时,适当提高资产质量容忍度,通过适度宽松的考核政策,提高市、县级银行对贫困地区扶贫惠农工作的积极性。

二、拓展创建新模式,扶贫服务最大化

一是服务拓展渠道多样化。为了实现扶贫工作信贷额度规模化、扶贫对象最大化,该行大力拓展合作空间,积极主动寻找各种类型的合作伙伴,先后搭建了“银政”、“银协”、“银企”、“银担”、“银保”等综合服务平台;同时,与省委农工委、省扶贫移民局、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科协等部门陆续签订合作协议。

二是创新抵押担保方式。该行结合国家以及省市政策,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林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将林权、土地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土地房屋产权逐步纳入抵押范围;同时,探索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水域滩涂使用权等创新担保模式,切实解决贫困居民融资难问题。

三是着力信贷模式创新,全力扶贫促双赢。为进一步整合资源,该行加强与农业龙头企业的深入合作,推广“核心龙头企业或专合社加农户”的信贷模式,以提供优质的服务为基础,通过批量开发、提前授信等方式优化贷款流程,为贫困地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良好的信贷资金支持。

该行十分重视涉农优质产业链和龙头企业的开发,挖掘涉农核心企业上下游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设计开发适合的产品,创造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与新希望集团、通威公司、四川驰阳农业等龙头企业合作,开发了“公司+农户”贷款模式。截至目前,与新希望集团合作贷款结余5084万元,与通威公司合作贷款结余983万,与驰阳农业合作贷款结余1136万元。

该行创新营销模式,通过四川省科协牵线搭桥,创新了“银会合作”模式,截至2015年5月末,通过科协、农技协渠道,全省已累计发放贷款7412笔,金额亿元,结余亿元。

三、勇于首创,扶贫小额贷款试点工作有成效

该分行与四川省扶贫移民局建立合作关系,在巴中市南江县创新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加大扶贫贴息贷款投放力度,得到广大农户及各级领导的高度赞誉。

在巴中,市县两级邮储银行与扶贫部门明确职责、合理分工、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试点。自去年启动以来,邮储银行四川分行与巴中市各县扶贫移民局紧密配合,创下“五个全市第一”:与市扶贫移民局第一家签订了《扶贫惠农小额信贷业务合作框架协议》、联合出台了第一个《巴中市扶贫惠农小额贷款实施办法》、制定了第一个《贫困户评级授信标准》和《村级风险管控小组职责》、第一个“扶贫惠农”金融服务工作站成功在南江县栗园村挂牌、成功发放全市第一笔扶贫小额贷款。

针对贫困户个体特点,该行量身打造了“四最”扶贫小额信用贷款产品,即:最简的手续、最灵活的使用周期、最低的成本、最大的可获得性,为贫困户个体提供快速优质服务,为他们的脱贫加油助力。

国务院扶贫办公室主任刘永富深入到巴中,在该行“扶贫惠农”金融服务工作站视察,详细了解小额信贷产品要素、流程和运作模式后,对邮储银行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敢于承担社会责任的做法十分赞赏,高度肯定了邮储银行创新“扶贫惠农”小额信贷、开辟“银村合作”的金融扶贫新模式。

巴中市委、市政府对该行精准扶贫工作高度认可,同时,为大力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深入,市政府已组织建立担保基金1000万元。

四、落实扶贫工作会议要求全面高效完成目标任务

为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该行围绕“四大片区扶贫攻坚行动”、“五大扶贫工程”和“五个一批”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将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不断创新金融服务模式,不断拓宽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的融资渠道,出台了“全面落实《四川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的实施方案”。成立了“金融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时,要求各二级分行参照省分行领导小组组织架构,成立“金融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具体方案实施以及外部机构协调沟通工作,确保88个贫困地区都有领导作为帮扶督办人,部门负责人作为包干责任人进行连点督导。各扶贫地区支行成立扶贫开发工作小组,支行长作为当地“扶贫开发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的金融政策执行,实行定点联系帮扶。

该实施方案明确了扶贫工作目标:到2017年,在全省设立500个“三农”金融工作站和扶贫工作点;到2020年,在88个贫困地区的信贷规模翻两番,投放“三农”、小微贷款合计1200亿元,力争全省“普惠金融”贷款增速、增量居省内国有银行首位,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定点扶贫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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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贷款的工作总结篇七

抵押贷款是银行的一种放款形式、抵押品通常包括有价证券、国债券、各种股票、房地产、以及货物的提单、栈单或其他各种证明物品所有权的单据。贷款到期,借款者必须如数归还,否则银行有权处理抵押品,作为一种补偿。

抵押贷款合同样本

抵押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1.名称:__________。2.数量:__________。3.价值:__________。

第二条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条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

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______银行______分行______帐户,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____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抵押物处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____人民法院裁定。3.抵押物的价格由______市物价局作价。4.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第二:缴纳抵押物的税金。第三:偿还欠乙方贷款的税金。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七条 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___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经______市公证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任何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___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______(章)抵押权人: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签字)代表人:____________(签字)

订立合同双方:

抵押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1.名称:_____。2.数量:_____。3.价值:_____。

第二条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条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 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___银行___分行___帐户,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 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抵押物处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3.抵押物的价格由___市物价局作价。4.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第二:缴纳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偿还欠乙方贷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七条 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经___市公证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任何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供 方: 合同编号: 需 方: 签订地点:

二、质量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货地点、方式:

四、运输装卸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六、验收标准、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七、随机技术资料,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十、违约责任: 十

一、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合同签订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未尽事宜,双方进行协商。协商结果以“补充件”的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做贷款的工作总结篇八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xx省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完善小额贷款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小额贷款公司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42号)、《财政部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执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的通知》(财金〔xx〕185号)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在xx省内依法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适用本制度。本制度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在xx省辖区内由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依法出资设立的,不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以服务“三农”和小企业为宗旨,从事小额放贷的新型地方金融组织。小额贷款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四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根据本制度的规定及自身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设置财务管理职能部门,配备专业财务管理人员,运用预测、计划、预算、控制、监督、考核、评价和分析等方法,筹集资金,营运资产,控制成本,分配收益,配置资源,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效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努力实现持续经营和价值最大化。

第五条 各市、县(含县级市、市辖区,下同)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依法指导、管理和监督本级小额贷款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 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必须根据有关规定,经省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第七条 小额贷款公司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后30日内,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验资证明、章程等文件的复印件备案。

小额贷款公司发生分立、合并、设立分支机构,以及主要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在依法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30日内,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有关变更文件复印件备案。

财政部门在收到小额贷款公司上报的备案资料后,应妥善保管并建立相应档案,作为财政部门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和对其实施考核、绩效评价、奖励补贴、风险救助等各项政策的依据。

第八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依法缴纳各类税费。小额贷款公司财务处理与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的,纳税时应当依法进行调整。

第二章 职责、职权

(一)按照xx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有关规定,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发放贷款。贷款发放和回收主要通过转账或银行卡等结算渠道,减少现金交易。

(二)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贷款利率由借贷双方自主约定。

第十条财政部门履行下列财务管理职责:

(五)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财务管理职责。

(一)执行并督促经营者执行国家有关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的规定;

(二)决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经营者的财务管理权限;

(三)决定财务管理职能部门的设置;

(五)对经营者实施财务监督和财务考核,决定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六)决定聘用或者解聘承办社会审计和资产评估等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七)按照章程的规定,行使其他财务管理职权。

投资者可以通过制度规范、章程约定等方式,将投资者财务管理职权全部或者部分授予经营者。

(一)执行国家有关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的规定;

(四)组织缴纳各类税费;

(六)归集财务信息,依法组织编制和报送财务会计报告;

(七)提请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八)配合有关机构依法实施的审计、评估和监督检查;

(九)按照章程的规定,以及股东会或者董事会的要求,行使其他财务管理职权。

第三章 资金筹集

第十三条 小额贷款公司筹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本金管理的规定,

根据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拟定筹资方案,履行规定的程序。

第十四条 小额贷款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在持续经营期间,投资者除依法进行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小额贷款公司在筹集资本金活动中,投资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法定资本金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经投资者决议后,资本公积可以用于转增资本金。

第十五条 小额贷款公司以借款等方式筹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明确筹资目的,考虑资金需求和债务风险,签订书面合同;小额贷款公司融入资金应符合xx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有关规定,并应适时合理调整负债结构,降低筹资成本。

第四章 资产运营

第十六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统一管理资金账户,明确资金调度的条件、权限和程序。调度资金应当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依据有效合同和合法凭证办理手续,不得私存私放资金。

第十七条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库存现金及其他形式的现金资产,应当满足流动性要求,并控制现金资产总量。

第十八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合同进行财务审核,跟踪履约情况,明确债权,及时清收应收款项。

第十九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定期清查核实各类固定资产,落实使用和管理责任。

第二十条 小额贷款公司发生的资产损失,应当及时核实,查清责任,追偿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小额贷款公司以出售、出租、抵押、置换、报废等方式处置资产,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

小额贷款公司对外捐赠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捐赠的范围和条件,落实执行责任,严格办理捐赠资产的交接手续。

第五章 成本、费用

第二十一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结合自身特点,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强化成本费用预算约束,实行成本费用全员管理和全过程控制。

小额贷款公司的成本费用支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纳入账内核算,不得违反规定进行调整。

第二十二条 小额贷款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经营有关的支出,包括各项利息支出(含贴息)扣除允许资本化的部分、手续费支出、佣金支出、应计入损益的各种准备金和其他有关支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入当期损益。第二十三条 小额贷款公司的成本核算,应当严格区分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成本支出与营业外支出的界限、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

小额贷款公司的成本核算,应当以季(月)、年为计算期。同一计算期内,核算成本和营业收入的起止日期、计算范围和口径应当一致。

第二十四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注重费用支出与经济效益的配比,实行费用预算控制,确定必要的费用支出范围、标准和报销审批程序。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强化费用支出约束,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会议费、通讯费、维修费、董事会经费等实行重点监控。

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一律按规定据实列支,不得预提。第二十五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核定和计发职工薪酬,并按规定列支。

第二十六条 小额贷款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应当据实列入成本(费用)。

第二十七条 小额贷款公司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会经费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职工教育经费按照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2.5%的比例提取,用于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

第二十八条 小额贷款公司依法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使用或者占用国有资源等费用应据实列入成本。

第二十九条 小额贷款公司根据经营情况支付必要的佣金、手续费等支出,应当签订合同,明确支出标准和执行责任。除对个人代理人外,不得以现金支付。

第六章 收益、分配

第三十条 小额贷款公司经营业务范围内的各项收入和其他营业收入、营业外收入,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登记、核算,不得存放其他单位,或者以任何理由坐支。

第三十一条 小额贷款公司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延续弥补期超过法定税前弥补期限的,可以用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

第三十二条 小额贷款公司本年实现的净利润(减弥补亏损,下同),应当按照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的顺序进行分配。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本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按照《金融企业呆账提取管理办法》(财金〔xx〕49号)及《财政部关于呆账准备提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xx〕90号)有关规定,于每年年终根据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一般准备金(一般准备金年末余额不低于年末贷款余额1%),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潜在损失。

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并入本年实现净利润向投资者分配。

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充足率、净资本负债率未达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的,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任意盈余公积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提取和使用。

转增前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七章 财务风险

第三十三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按照《公司法》要求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股东、董事、监事和经理之间的权责关系,制定稳健有效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审制度,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第三十四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贷款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明确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的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建立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和拨备制度,准确进行资产分类,充分计提减值准备金,确保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保持在100%以上。

小额贷款公司呆账核销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于符合呆账认定条件的债权,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后予以核销。

第三十五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并定期聘请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开展外部审计。

第三十六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按期向有关部门提交财务报表和业务经营情况报告等,并定期向公司股东、为其提供融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有关捐赠机构披露上述信息,必要时应向社会披露。

第三十七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根据本制度的规定及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体系,明确财务风险管理的权限、程序、应急方案和具体措施以及财务风险形成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第三十八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规范有效的资本补充机制,保持业务规模与资本规模相适应,在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等方面满足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第三十九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按照保障相关各方利益、保证支付能力、实现持续经营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控制资产负债比例,足额提留用于清偿债务的资金。

第四十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定期或至少于每年年终对各类资产进行评价,按照规定进行风险分类,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小额贷款公司应按五级分类原则,并按以下比例按季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对于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对于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5%;对于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对于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其中:次级和可疑贷款的损失准备,计提比例可以上下浮动20%。

第四十一条 小额贷款公司对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应当落实监管责任。对能够收回或者继续使用的,应当收回或者使用;对已经损失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核销;对已经核销的,应当实行账销案存管理。

第四十二条 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从事担保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被担保对象的资信及偿债能力,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并设立备查账簿登记,及时跟踪监督。

准备。

第八章 变更、清算

第四十三条小额贷款公司发生下列变更事项时,需向财政部门备案:

(一)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或注册资本;

(二)改变公司组织形式;

(三)修改公司章程;

(四)变更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五)要求备案的其他变更事项。

第四十四条 小额贷款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通过分立、合并等方式进行重组。实施重组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履行规定程序,组织开展财产清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组织与债权人协商,制定债务处置或者承继、股权设置、资本重组的实施方案。

第四十五条 小额贷款公司分立,应当按照资产相关性或者业务相关性原则分割财产、承担债务,并明确分立后的产权关系。

对不能分割的财产,在评估的基础上,经各方协商,由拥有财产的一方给予其他方经济补偿。

第四十六条小额贷款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小额贷款公司或者新设的小额贷款公司承继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并明确合并后的产权关系。第四十七条 小额贷款公司进行重组时,对拖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欠缴的基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等,应当以小额贷款公司现有资产优先清偿。

第四十八条 小额贷款公司被责令关闭、依法破产或者经营期限届满终止经营或者解散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清算。小额贷款公司自愿清算的,由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会决议后执行。

小额贷款公司依法进行清算,应当对非货币财产进行资产评估。

第四十九条 小额贷款公司的清算财产支付清算费用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顺序清偿债务。

第五十条 小额贷款公司清算完毕,应当编制清算报告,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将清算报告和审计报告报投资者决议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向相关部门、债权人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通告。

第五十一条 小额贷款公司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九章 财务信息

报告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报送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使用者,不得拒绝、拖延财务信息的披露。

第五十四条 小额贷款公司报送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小额贷款公司不得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信息。小额贷款公司负责人对本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五十五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按照财政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和要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总结、评价和考核,提高财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第五十六条 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履行保密义务,谨慎、合法地保管、使用小额贷款公司提供的财务信息,不得利用未公开的财务信息牟取利益或者损害小额贷款公司利益。

第十章 罚 则

(一)不按照规定提交设立、变更文件的;

(二)不按照规定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

(四)不按照规定提供财务信息的;

(五)拒绝、阻扰依法实施的财务监督的;

(六)其他违反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有关规定的。

第五十八条 经财政部门监督检查发现,不执行本规定的小额贷款公司以及出现违规行为并在限期内未整改完毕的小额贷款公司,原则上不得继续享受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违法、违规行为较为严重的,提交小额贷款公司省级联席会议讨论取消其试点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第五十九条小额贷款公司违反本制度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处理、处罚。

财政部门在依法实施财务监督中,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事项,应当依法移送相关管理部门。

第六十条 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履行财务管理职责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六十一条 本制度由xx省财政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