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精选

时间:2023-07-07 10:57:21 作者:曹czj 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最新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精选篇一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同志们:

今天,市政府决定召开全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明确任务,夯实责任,扎实推进此项工作。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深化国企改革、构建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我们应从以下三方面深刻认识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一是增强企业活力、减轻企业负担的迫切要求。由于历史原因,国有企业承担了大量社会职能,在当时特殊的环境条件下,为改善提升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重要贡献。在市场经济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企业办社会职能逐渐成为企业发展的沉重负担,极大地增加了企业经营成本,降低了运营效率,分散了管理重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建立合理分担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分类别多渠道,加快解决国有企业办社会负担和历史遗留问题”。不解决这一问题,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就会裹足不前,其支柱作用必将受到影响和削弱。

二是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管理机制的现实选择。政府承担社会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既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所在,也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要内容。将企业承担的社区、市政、退休人员管理等公共管理职能交给政府,将与企业主业发展方向不相符的公共服务职能交由专业机构进行市场化运营管理,有利于发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有效盘活资源,有利于企业减轻负担、降低成本。

三是改善职工生活、提升群众福祉的有效途径。承担办社会职能的大都是老国有企业,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进,不少企业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在设备、技术、市场占有等方面举步维艰,对职工的服务保障能力比较薄弱,安全隐患较多,做好此项工作,可以更好的满足广大职工改善生活现状、享受优质服务的愿望。

二、坚持问题导向,合力攻坚克难

当前,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四方面问题:一是部分领导干部思想认识还不到位。个别县区和企业负责同志思想上不够重视,对职工引导管理没有及时跟进,工作缺乏主动性,国有企业退休社会化管理工作推进缓慢,影响全市整体工作进程。二是工作量大面宽、任务艰巨。此项工作涉及全市辖区内xx个央企、xx个省属企业、xx个市属国企、x户县属国企、共计xx名退休职工,需要移交当地乡镇(街道)和社区管理,存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统筹外费用、资产划转等一些列问题,配套服务急需完善。三是维稳工作压力较大。新一轮深化国企改革要改变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固有的管理模式,一旦政策解释不到位,历史遗留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就容易引发职工上访。退休职工的生活待遇会不会降低?医疗、养老有没有社会保障?业余文化和组织生活能不能正常?是退休职工最关心的问题。

在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已经完成国有企业的教育、医疗机构改革和“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当前的工作重点是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和省上要求,2020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11月底前形成工作总结。2021年1月1日起,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全部实行社会化管理。各县区、各部门和企业要从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坚决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三、强化推进措施,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任务

按照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xx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精神,x月x日,市政府专题研究审议了工作方案,x月x日,市委深改会审议通过,以两办文件印发了工作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政策措施、流程步骤、职责分工和组织保障,为开展好这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我们要从以下三方面推进工作落实。

(一)吃透有关政策,依法依规推进。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就是通过深化改革,转变管理机制,让地方政府承担应该承担的社会职能,帮助企业降本增效、轻装上阵。各县区政府、市剥离办和相关部门、企业要认真学习有关政策,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厘清政府、企业、财政和市场的职能作用,把政策用足用活,把问题吃准摸透,把工作做细做实。

(二)细化职责分工,地企联动推进。各县区政府要对辖区内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负总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制定具体方案,完善协调推进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中涉及的移交接收、社会保障、档案管理、社区服务等问题。市国资委要统筹推进工作落实,统一政策口径,统一接收标准,统一工作步骤,把握时间节点,强化督促检查。市直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国有企业作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移交责任主体,要抓紧核准移交人数及统筹外费,整理档案、登记造册,备齐移交相关材料,积极与地方政府沟通协调,妥善处理好移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我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顺利实施。

(三)把握关键环节,规范工作程序。各县区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要紧扣工作方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在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地企联动上用真功、求实效,加快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一是紧盯目标任务。加快办理交接工作,完善管理服务功能,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接收,实行人事档案集中管理,分类处理统筹外费用。二是规范工作流程。抓紧完成调查摸底,准备移交材料,签订整体移交、人事档案、党员组织关系、社会保障管理等交接协议,坚决做到职能移交、档案移交、党组织关系移交、人员移交、资产移交“五个到位”,确保“交得稳、接得住、管得好”。做好分离移交后续工作,强化服务意识,完善社区功能,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增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后的归属感、获得感、幸福感。三是严格督查考核。市委组织部考核办要严格考核监管,市剥离办要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督查,对工作质量高、效果好的要及时总结推广;
对深化改革进展迟缓、工作不力、方法简单,影响工作进度,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退休职工是企业的宝贵财富,为企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退休职工对企业感情深厚,爱企如家,期盼企业发展的越来越好。推进此项工作要高度关注民生,强化思想引导,争取职工支持,确保移交工作平稳过渡,保证退休职工的利益不受损失,绝不允许出现因工作不到位而导致群体上访。市县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有关政策,让此项工作得到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今天县区政府的负责同志也来参加会议,借此机会,我特别强调一下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今年我们要根据国务院减负办和省清欠办对的总体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完善清欠台账,制定清偿计划。要加强督查检查,细化工作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严防“边清边欠”,力争尽快“清零”。加大财政金融支持清欠工作力度,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积极筹措落实偿还资金,加快清欠进度,确保全面完成清欠任务。x月底前,确保无分歧账款清偿进度达到x%左右,全面消除“零清偿”县区、单位和拖欠主体。x万以下无分歧欠款力争在x月底“清零”偿还,其余无分歧和有分歧欠款中能厘清的部分争取在三季度末“清零”偿还,对有分歧的欠款要尽快通过协调、协商、司法等途径年底前推进解决。

同志们,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加快推进我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努力实现企业无负担、职工有依靠、社会更和谐,为推动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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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精选篇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积极平稳有序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为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立足退休人员法定权益保障和服务需求,整合管理服务资源,创新管理服务方式,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发展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后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20xx年底前,将全市辖区内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移交到退休职工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所在地的镇(街道)或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公平化、均等化服务,切实保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合法权益。实行社会化管理后,国有企业新办理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国有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原则上一并移交实行社会化管理。国有企业离休人员原则上保持现有管理方式不变。金融企业退休人员管理工作,中央和省、市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一)明确和完善管理服务职能。

各镇(街道)、社区要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中,按照职责任务配备工作力量,加强经费保障,为退休人员提供活动学习场所和各类管理服务资源,提高管理服务能力。

要加强独立工矿区和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居住集中区的社会化管理职能建设,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提供组织保障。积极创造条件,保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阅读文件、了解情况、查阅信息,参加相关会议和活动。

要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兼职(任职)、因私出国(境)等事项审批工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由中央、省、市管理的领导人兼任(任职)、因私出国(境)等事项审批工作严格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行首问负责、一窗受理、全程代办、服务承诺等制度,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加强镇(街道)和社区接收能力建设。

彻底完成国有企业社区管理职能交接工作,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奠定良好基础。镇(街道)和社区要设立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服务站,并通过招聘优先录用国有企业原工作人员等方式配备相应工作人员,来承担这项工作,确保镇(街道)和社区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能接得住、接得稳。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社区)

(三)社会保障管理服务衔接。

我市辖区内的中央、省属、市属及我市所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参加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均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范围。要确保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后,各类社会保障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按规定继续享受相应待遇,基本医疗保险未纳入地方管理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相关企业和市医保局协商做好其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原享受的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建国前老工人医疗照顾补助、补充医疗保险、医疗互助帮困等筹资和相关待遇仍按原渠道解决,确保待遇水平不降低。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享受的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原则上以企业退休人员的户籍所在地进行属地管理。企业退休人员长期不在户籍所在地生活的,可在长期居住地享受镇(街道)和社区面向社会提供的公平化、均等化服务。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各镇(街道)、社区)

(四)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接收。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相应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国有企业党组织要与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密切衔接,跟进做好党组织关系接转和有关服务工作,并在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前负有管理责任。加强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建设,及时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编入党支部。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五)人事档案集中管理。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移交市档案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移交后,市档案馆应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档案提供利用工作,并实现档案服务数字化、便捷化。市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由市委(市委组织部)管理的领导人员人事档案不移交。其他涉密等部门人员的档案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档案馆)

(六)妥善处理统筹外费用。

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统筹兼顾、逐步消化的原则,妥善解决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问题。严禁借机巧立名目违规提高福利待遇,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有企业对退休人员现有统筹外费用进行认真清理、分类处理,不再新增统筹外项目,原则上不再提高发放标准。已实施企业年金的企业,不再发放统筹外费用。对符合有关规定的现有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国有企业可一次性计提,按现有方式发放;在条件允许情况下,企业经与退休人员协商一致,也可参考所在城市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一次性支付。对企业自行发放的现有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由企业按现行途径妥善处理。

国有企业要采取一定过渡期办法,在加强对职工工资福利统一规范管理的基础上,逐步减少新办理退休人员的统筹外费用,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过渡期期满后办理退休的人员,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有关规定应享受的待遇,由企业一次性支付,企业不再发放统筹外费用。

(责任单位:国有企业)

(一)调查摸底。

国有企业对退休人员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核准移交人数、统筹外费用,按照退休人员户籍所在地分类整理、列表造册后交市人社局核准登记,整理好人事档案,并提出统筹外费用解决办法。(责任单位:国有企业)

准备移交材料。

国有企业备齐移交材料[包括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申请表、国有企业移交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名单、档案移交名册、退休人员户口本、身份证、退休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和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采集表等],向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镇(街道)和社区申请办理移交手续,移交申请同时报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备案。(责任单位:国有企业)

签订档案交接书。

国有企业向市档案馆移交人事档案,签订交接书。(责任单位:市档案馆、国有企业)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国有企业党组织在转出退休人员党员党组织关系前,要查阅党员档案,对党员材料缺失的,要核实党员身份并调查现实表现后,补办档案材料。国有企业党组织要与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密切衔接,做好网上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在党员报到后,按规定办理党员党组织接收手续,及时将党员编入党支部,并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单位: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核对信息,发放联系卡。

镇(街道)和社区接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信息之后,及时上门核对或通知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本人或授权委托人前来逐一核实信息内容,发放联系卡(格式和内容由市人社局统一规定)。联系卡上应公示管理服务内容,并注明社区服务人员的联系电话,方便退休人员进行联系、沟通,及时得到相关服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镇(街道)、社区)

传递数据,及时衔接。

镇(街道)和社区接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后,及时将上月接收退休人员基本信息交付市人社局、市医保局等相关社保经办机构核对,有效衔接社会保障管理服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各镇(街道)、社区)

做好资产划转工作。

国有企业和镇(街道)及社区协商做好国有企业现有专用于退休人员的服务场所、活动场所、设备设施、器材用具等资产划转工作,依法依规履行程序,签订协议。(责任单位: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一)加强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反映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愿望和要求,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确保有序移交、平稳过渡。(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认真组织实施。

20xx年2月底前,国有企业完成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申报工作。20xx年8月底前,基本达到我市辖区内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目标。20xx年10月份,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上报市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各企业主管部门、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国有企业)

资产无偿划转。

国有企业按照应交尽交的原则,将现有能够分割的专用于退休人员的服务场所、设备设施、器材用品等资产无偿划转给镇(街道)或社区;难以分割划转的,国有企业可与镇(街道)和社区协商采取调换等处置方式,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国有企业没有专门用于退休人员服务活动场所的,镇(街道)和社区不应要求国有企业新建所需资金。(责任单位:各企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妥善安置职工。

对国有企业从事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职工,镇(街道)和社区予以优先聘用,也可采取劳务输出等方式,依法妥善处理劳动关系。仍留在国有企业的职工,由企业妥善安置。(责任单位:各企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落实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要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予以必要保障。国有企业不承担移交后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做好服务保障。

坚持在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关怀,依法保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相关待遇,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卫体局、市文旅局、市教科局、各镇(街道)、社区)

(七)实行月报制度。

国有企业、各镇(街道)和社区每月22日前向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每月23日前要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各镇(街道)、社区)

(一)加强组织领导。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由市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组织推动。领导小组下设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由分管人社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信访局等部门,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人社局局长担任。各成员单位要落实工作责任,相互协调配合,提供经费保障,提高镇(街道)和社区的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水平。国有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实施,确保退休人员按期实现社会化管理。

(二)明确工作责任。

各镇(街道)和社区、国有企业作为接收方和移交方分别承担接收和移交工作的主体责任。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统筹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督促镇(街道)及社区落实责任,确保工作进度。

根据永办发〔20xx〕74号文件关于印发《20xx-20xx年市深化国企国资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职责分工如下:

市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党组织关系交接和管理工作,加强镇(街道)和社区党支部建设;

市委宣传部要加大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政策宣传工作,加强对舆论导向的引导,协调各宣传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市工信局负责将专项工作小组工作进展等及时汇总上报至市分离办,并传达上级部门的工作安排;

市人社局牵头负责全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做好退休人员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各项工作衔接落实;

市医保局负责做好退休人员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相关工作衔接;

市发改局要把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经费保障;

市档案馆负责退休人员档案移交和接收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推进社区治理,推动提升镇(街道)和社区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社区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将生活困难的特殊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扶持范围;

市文旅局、市教科局要加快社区文体设施建设,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健身活动;

市卫体局负责做好退休人员相关健康服务,协调相关部门落实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工会、团委、妇联等组织和机构要充分利用各自的管理服务网络,发挥自身优势,积极组织和指导社会志愿者队伍和其他社会公益组织,为退休人员特别是高龄、孤寡、病残等生活困难的退休人员提供义务服务,积极维护企业退休人员合法权益;

市信访局负责交接过程中的信访维稳工作;

各镇(街道)要督促和指导辖区内的各项移交工作;

各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下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摸底统计移交工作。

(三)加强考核督导。

市政府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20xx年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职能部门督导检查、进行考核,对进展快的国有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对进展缓慢的国有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国有企业要建立责任明确、机制完善的工作机制,强化内部考核,确保末端落实。

加强舆论宣传。

各镇(街道)和社区、有关职能部门、国有企业要高度关注广大退休人员的思想工作,加强政策宣传,注重舆论引导,主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消除退休人员的心理顾虑和抵触情绪,引导退休人员形成合理的改革预期,确保社会秩序安全稳定。

最新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精选篇三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同志们: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有序地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切实保障国企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我们今天召开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会议。刚才,市国资委同志带领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及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全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两个文件,然后我们一起审议了市国资委起草的《xx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各参会部门和企业的同志也进行了交流发言,并提出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下面,为做好我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这项工作,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深化思想,提高对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省政府已经把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纳入到对我市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畴,同样市委、市政府也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纳入对各县(区)、市直各园区目标绩效管理考核,这项工作由市国资委负责制定考核办法,并牵头组织考核各县(区)、市直各园区,同时配合驻宿国有企业上级集团公司对所属企业进行考核。

各县(区)党委和政府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谋划该项工作,结合近期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决难题,确保国有企业社会化管理职能移交过程平稳有序,确保街道和社区接得住、接得稳、接得好。

二、明确目标,确保如期完成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任务

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是深化企业改革、减轻企业负担、维护企业退休人员利益的必然举措,目的是进一步脱离企业办社会的职能,将国有企业从社会性事务中解脱出来,减轻企业负担,集中精力抓生产、抓技改、抓科研和抓营销,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推动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按照中央和省里的要求,在2020年年底前,我市尚未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要全部移交乡镇、街道和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实行社会化管理后,2019年12月31日以后国有企业新办理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常态化移交地方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同步推进社区管理服务能力建设。

从时间要求和任务目标来看,做好我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时间紧迫,任务繁重。我们必须根据全市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因企施策,按时有序推进。

各县(区)接到通知后,要迅速制定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具体实施办法,编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职能接收程序,研究制定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接收工作考核办法,明确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财政支持方式,落实好接收单位。各县(区)、相关部门和企业要坚持“一企一策、稳步推进”的原则,成熟一个、移交一个,确保2020年年底前,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全面完成。

三、政企联动,全面落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责任

实行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是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步骤,是一个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

各县(区)党委和政府、街道和社区、国有企业分别承担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组织领导责任、接收服务责任和具体工作责任。各县(区)国资监管、组织、人社、民政、财政、住建、卫生健康、医保、档案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和工作分工成立专班,安排专人,主动协调,确保推进工作中每个环节丝丝入扣无缝对接。

为确保我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我市将成立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由我任副组长,市直各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市委、市政府的同意领导下,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参与。各县(区)、园区也要相应的迅速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摸清辖区内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基本情况,做好各项工作。

四、调查宣传,积极营造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良好氛围

摸清底数是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基础,各县(区)接到通知后要全面开展调查,主动与所在地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市属和县(区)属企业对接,摸清底数,为工作推进打好基础。各移交企业要建立两本台账,退休人员基本情况台账,如:户籍地、年龄、性别、籍贯、退休时间、退休类别、是否复退军人、是否参战参试人员、详细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是否党员等基础信息要摸清核实;
移交资产台账,如:管理办公用房、设施设备、室内外活动场所分布情况、分布地点、有无产权、修建(购买)时间、使用现状、是否移交产权、是否签订无偿使用协议等。两本台账10月底以前报送至接受地县(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属企业中尚未纳入到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及园区所属企业由市直主管部门报送。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加强宣传,实现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平稳有序过渡,为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县(区)、园区和相关企业要通过多种形式,在社会广泛宣传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规定,通过广泛的宣传活动,扩大影响,转变退休人员观念,消除退休人员顾虑,争取退休人员和社会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五、考核检查,强化督导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成效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是一块躲不开、绕不过、难啃的硬骨头,我们必须以铁的纪律和严格的考核机制作保证,该项工作要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区)、市直各园区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市国资委作为牵头单位要于近期对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或调研,并将检查结果登记造册,作为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各县(区)要按市委市政府要求定期向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办公室将以专报、会议等形式定期向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报告工作。对于扯皮推诿造成工作推进缓慢,影响全市整体工作推进的,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将启动问责程序。

同志们!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是持续深化改革,做优做强做大国有企业的需要、是提升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水平的迫切需要、更是建设服务型政府,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需要。我们要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克服各种困难干扰、百折不挠、积极稳妥地全面推进我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努力提高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后的归属感、获得感、幸福感,以实际行动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城市,以优异成绩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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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精选篇四

摘要武汉将对离休人员的管理方式作何调整,有关人士表示将持保守思路,至于对关闭、破产企业离休人员的安置会否引起整个离休人员管理模式的调整,依然不得而知。养老设施捉襟见肘据有关部门统计,武汉市政府承办或由社会力量办的养老院,里面入住的以退休人员居多。如武汉市老人院入住的643位老人中,退休的孤寡老人占65%强,主要靠政府助养;一些社会力量办的养老院,退休人员也占相当比例。

关键词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组织目标

为加快建立和完善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服务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现提出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工作目标是: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市委办〔2004〕6号)文件要求,2004年,目标六个老城区要在档案移交、管理内容、服务经费、组织保障等方面加以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以真正实现企业退休人员交由街道(乡镇)和社区管理服务;汉口、武昌区和有条件的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移交街道(乡镇)和社区管理,要达到90%左右。2005年底前,全市基本实现企业退休人员街道(乡镇)和社区管理服务,基本建立起规章制度完善、服务程序规范、服务内容丰富的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

为加强对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盛继芳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计委、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市经委、市贸易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信息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老龄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

各区、县(市)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县(市)党委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可以比照市委市政府领导小组配置,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辖区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领导。

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各项工作。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的工作,应按照“两级政府”(市、区县两级)、“三级管理”(市、区县、街道三级)、“四级服务”(市、区县、街道、社区)的管理模式,共同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市、区两级成立专职管理部门:

1.成立市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在原市离退休职工活动中心基础上,组建杭州市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隶属市劳动保障局领导。所需人员编制由市离退休职工活动中心划转。该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具体实施;负责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移交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服务经费的日常管理;负责市企业退休人员活动中心的管理及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全市性活动。

2.各区设立企业退休人员服务中心。为区劳动保障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负责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具体工作。街道、社区劳动保障站、室具体承担本街道(乡镇)、社区的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1.街道(乡镇)、社区要在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的领导下,搞好企业退休人员进社区的接收工作。按照有关规定,与企业签订移交协议,对接收的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关系认真验收,并将企业退休人员人事关系转入社区。加强退休人员档案入库管理,做好基本信息的登记工作,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台帐,并录入计算机,健全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数据库。同时,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

2.企业单位要加强政策宣传,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解决他们的思想认识问题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好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移交工作,对移交的人事档案进行分类整理,装订成册,做到材料齐全、完整。同时,做好有关经费的筹集缴纳工作。加强与退休人员所在街道(乡镇)和社区劳动保障机构的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的移交工作。尚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医疗费及有关福利待遇等,继续由原渠道支付;统筹外项目未实行代发的继续由企业支付。不得以社会化管理为由随意减少退休人员的福利待遇。企业现有的用于退休人员活动的场所、设施,要继续发挥作用。

3.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研究制订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和街道(乡镇)、社区做好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移交工作,负责企业退休人员服务经费的管理核拨,加强对街道(乡镇)和社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积极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对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经申请核准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范围。

4.宣传、组织、计委、人事、财政、民政、卫生、文化、体育等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老龄委等组织和机构,按照市委、市政府两办文件精神和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完成各部门分管的工作任务。

最新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精选篇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今天,市政府召开全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推进会,是继1月10日全市动员部署会、4月12日全省社会化管理工作现场推进会之后,召开的一次推进落实会。下面,我就做好全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确保7月底前完成工作任务强调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升到新的战略高度。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是国家推进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全面深化国企改革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保障和服务水平的客观需求,是建设服务型政府、提升治理水平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效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事关国家发展的全局,事关一方百姓的福祉。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是应对人口老龄化,深化国企改革,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举措,对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的晚年生活,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按照国家要求,2022年底前要完成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是其中的最后一项重点任务。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7月底前要完成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交接,年底前完成总结验收工作。今年年初,省委考核办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纳入对各市(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负面清单。在我市动员部署会上,市政府与各县区、有关部门和市属国有企业签定了目标责任书。现在距省委、省政府要求的时间节点还剩不足3个月的时间,各县(市、区)的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我们一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加快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平稳实施到位,确保“接得住、接得稳、管的好”。

社会化移交工作开展以来,各县(市、区)、各市属国有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决策部署,齐心协力、攻坚克难,整体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5月份,市政府督查室对各县区进行了社会化移交工作专项督查指导之后,各县区进度明显加快,很快摸清了底数,建立了台账,制定出台了工作方案。就**区来说,全区共涉及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人,在社会化移交工作中,任务量占到了各县区总量的**%。**区通过建立qq群、微信群和三方协商机制,给社区传达政策,为企业答疑解惑,每月发布工作简报,截止目前,整体移交协议签订率100%。市直企业职工托管中心工作量也非常大,涉及以前**户改制企业的****名退休人员要移交社区,一些老职工长期随子女散居各地,因此在前期联系人员、夯实人数、征求移交意向、信息录入、人事档案整理等方面,托管中心做了大量的工作。

从全省情况来看,涉及国有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任务的国有企业约****户,累计退休人员约**万人,在全国32个省市中列第*位,其中中央企业约**万人,省属企业约**万人,市县属企业约**万人。截止5月底,全省累计完成交接协议签订**%,位列全国第**位。

从全市情况看,我市辖区内社会化移交共涉及国有企业***户,累计退休人员****人,其中中省企业集团**户,退休人员****人;
市属企业集团*户,退休人员****人;
县属国有企业**户,退休人员****人;
市直企业职工托管中心退休人员****人。截止目前,全市累计完成交接协议签订**%,位列全省第*位。

目前,各县(市、区)、各企业工作虽有序推进,但仍有一些问题亟需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整体移交工作进展缓慢。目前,各县(市、区)交接协议签订工作已经陆续展开,但人事档案、党员组织关系和管理职能移交等工作进展普遍滞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的标志是,签订整体移交协议;
社会化管理工作完成的标志是,完成人事档案、党员组织关系和管理职能交接工作。截止目前,**区、**、**、**等4个县区整体移交协议签订率100%,**区**%、*县**%、**县**%,**、**、**、**、**、**6个县(市)协议签订率为零。就单项工作而言,全市人事档案移交**%;
党员组织关系移交*%;
管理职能移交**%。这样的进展,让人担忧。各县(市、区)、各市属企业(集团)要对进展情况要进行综合分析,特别是任务完成率靠后的县区、企业必须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加快速度,迎头赶上,成熟一户交接一户、成熟一项交接一项,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中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是部分县区工作责任不到位。从掌握的情况看,一些县区对退休人员社会化移交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责任落实还不到位。从国务院要求实行周报制度以来,**、**连续4周上报为无工作进度。各县(市、区)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摸清辖区内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建立与企业的沟通联系机制,落实具体工作责任,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倒排工作计划,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好各项工作。

三是部分市属企业工作措施不明确。从总体移交进展来看,县区好于市属企业。涉及此项工作的*户市属国有企业中,**水务集团整体移交协议签订率100%、旅游集团**%、文化集团**%、能化集团**%,南泥湾、农投、物流、公交公司、陕建**投资集团*户企业进度仍然为0。特别是陕建**投资集团,移交人员达****人,基数大,进展慢,严重影响全市进度。下一步,市剥离办也要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工作责任,必要时要对进度滞后的县(区)、企业进行约谈。同时,部分中省企业退休人员人数不停的变化,不仅仅是新增退休人员的变化,而是原有退休人数不能夯实,不能确定,整体移交协议签订进度慢,影响了全市移交工作在全省的总体排序。

三、妥善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稳定工作

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政策性强、牵扯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广大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特别是下半年我们要召开党的二十大这样一件政治上的大事,处理不好,就会伤害群众感情,影响社会稳定。各县(市、区)、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职工稳定工作,加强与企业职工沟通协调,设身处地为职工群众着想,密切关注职工群众的思想动向,深入细致开展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及时了解职工诉求,妥善处理难点问题,维护好退休人员的合法利益,保持干部职工队伍和谐稳定。

一是要注重方式方法、把握工作节奏和力度,在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同时,要坚持把底线思维贯穿始终,统筹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综合考虑疫情不利影响,稳妥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切实维护企业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二是要制定配套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简化服务程序,及时答疑解惑、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尽快建立健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与国有企业的沟通对接工作机制,实现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每一个工作环节、每一个具体事项无缝对接。三是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工会以及老年协会等组织作用,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采用退休人员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进行解惑释疑,让退休人员充分了解社会化管理的必要性和优越性。

全面完成社会化管理工作时间紧迫、任务量大,各县(市、区)要用退休待遇不降低、街道服务有保障、国有企业与退休人员感情纽带不会断三个“定心丸”打消退休人员的思想顾虑,争取退休人员和家属的理解支持,确保交接工作平稳过渡。

四、狠抓工作落实落地

现在距离7月底前完成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交接工作的目标要求仅有两个多月时间,越到最后的冲刺阶段。大家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推进工作,不获全胜决不收兵。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是当前国企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大家要进一步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体系,完善责任层层传递、压力层层传导的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任务抓牢抓实、圆满完成。

二是强化协同配合。完善各级政府、各部门与国有企业联系对接机制,确保各工作环节、各具体事项都能有效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国有企业要主动与当地政府沟通,按照要求及时做好相关工作。各有关方面要密切配合,深入排查矛盾问题,严格执行政策,逐一协调解决,切实打通“堵点”、补上“断点”。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市剥离办将加大工作督导力度,各级政府、各国有企业也要加强对辖区本企业的工作督导,进一步健全常态化、制度化督导机制,及时检查、及时评估、及时跟进,做到任务推进到哪里,指导推动、督导落实、协调服务就跟进到哪里。

同志们,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又艰难的改革任务。我们要继续贯彻落实中省决策部署,统一思想,凝心聚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坚决打赢国企改革攻坚战做出应有的贡献,以优异成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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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精选篇六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盛市、县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文件精神,建立独立于企业之外的社会化保障体系,按照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布署要求,我中心特制定xx年全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对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费用征收,将按照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物价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核定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筹集标准的通知》(阜劳社[xx]84号)要求进行。凡xx年5月1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其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在移交档案时由移交单位统一按每人每年**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5年;破产企业和特困企业的退休人员按每人每年**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5年。单位在缴清有关费用的同时,并将退休人员档案移交保险经办机构,退休人员由劳动保障事务所或社区工作站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单位暂无能力缴纳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的,其退休人员的档案先移交保险经办机构代为保管,待管理服务费用缴纳后,再转入劳动事务所或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凡xx年5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其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按每人每年150元标准在办理退休手续时由用人单位一次性缴纳5年;下岗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办理退休手续时,其社会化管理服务费按每人每年**元标准一次性缴纳5年。在征收企业职工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过程中,主要做好有关宣传解释工作和具体结算工作。

为了切实做好企业退休人员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我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并提请局领导同意,在劳动力交流大厅争取一处43.5平方的房屋,专门用作退休人员档案库。同时,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和参照外地有关好的做法,邀请专业人员对房屋装修、设施配备等进行预算,并形成关于解决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开办费的书面报告,报送县财政局审批,预计费用需要14.5-15万元(包括办公场所装修、密集架、电脑、空调、档案盒及各种帐、表、卡、资料等费用)。计划于4月22日前落实密集架的购买和档案盒的印制工作,5月10日前,完成房屋装修,密集架、电脑、空调等设备购置和档案盒上架等项工作。

今年上半年,完成企业退休人员基本情况信息资料建立工作。主要步骤:1-3月份,进行有关工作的任务分解和业务指导。根据已初步建立的退休人员基本情况数据库内容,按照退休人员现居住地址,将其名单分别划分到相应的镇劳动事务所或社区工作站。组织各事务所、工作站工作人员,对填制退休人员基本情况信息表、电脑输入并报盘、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等业务进行培训。组织人员到各事务所、工作站开通所配置的电脑并安装信息库软盘,现场指导操作,解决业务难题。4-6月份,建立完善社会化管理信息资料。收集各事务所、工作站登录的退休人员信息资料软盘,并进行核查、疏理和汇总,对重复、错误的信息进行删除和纠正,对遗漏的信息重新界定区域范围并落实登录并入工作,确保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信息资料的准确和完整。同时,在此期间,按照局里统一安排,进一步对各事务所、工作站人员进行有关业务培训,为开展各项管理服务活动打好基矗

为了认真做好企业退休人员档案资料的接收工作,我中心计划于4月20日之前将全县退休人员花名册按系统、单位打印好,主要内容为退休人员信息资料的前八项,一式两份,企业一份,社保中心留存一份。同时,制定好档案接收时间安排表,明确各部门、单位移交退休人员档案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档案接收工作规划在8月底基本结束,9月份进行一些扫尾工作(具体档案接收安排时间见附表)。并于4月19日之前将档案盒封面、目录、信息卡、交接清单印好并分发成功。4月23日前,提请局领导召开各经济主管部门和退休人员**人以上的企业办公室主任或劳资科长会议,对退休人员档案移交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主要内容:一是传达县有关文件和主要领导有关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对档案移交工作提出具体的要求,规范业务操作,以确保全县退休人员档案移交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xx年,我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在做好以上各项基础工作的前提下,将积极创造条件,认真开展一系列具体活动。一是扎实有序地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及其遗属领取养老待遇的资格认证工作,建立、健全领取养老金资格待遇认证台帐,充分发挥各镇劳动事务所和社区工作站服务平台的作用,发动有关专职人员积极配合和协助我中心开展此项工作。对居住在县内的企业退休人员及其遗属领取养老金待遇的资格认证工作,进行任务分解、业务指导、检查督促、考核总结。全年对企业退休人员及其遗属领取养老金待遇资格进行认证分别不少于1次和2次,其中,全年对退休人员认证工作于10月底前结束,全年对遗属人员两次认证工作分别于6月底前和10月底前结束。期间,采取按季统计认证工作进度的办法,保证此项工作按时序进行。二是根据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的筹集情况,及时将已缴纳管理服务经费的企业退休人员划分到有关劳动事务所或社区工作站,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指导和配合有关劳动事务所或社区工作站,在企业退休人员中建立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组织,开展正常的党组织活动,提供社会保险查询服务和医疗卫生服务,对重病和死亡的退休人员进行慰问和吊唁,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协助死亡退休人员的家属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津贴,同时,认真做好各项活动经费的审批和划拨工作。协调社会多方力量,共同推进我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力争取得实际成效。

最新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精选篇七

一、基本情况

省属国企户,退休人员人(党员人);

市属国企户,退休人员人(党员人)。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按照省、市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要求,制定《县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职责分工、靠实工作责任,确保了社会化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协调联动,严格按时推进。多次组织县人社局、民政局、住建局、医保局、卫健局、工信局、档案局、各社区负责人及各国有企业负责人召开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推进会,及时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建立政企工作群,积极沟通协调企业加快移交,同时对各国有企业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解答,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按时限要求完成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三)加强摸底排查,夯实工作基础。认真组织开展调查,督促各国有企业按时上报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表、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移交统计表、统筹外费用统计表、资产移交清册、管理移交花名册、人事档案移交花名册、党员花名册等“三表四册”,全面掌握户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为顺利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提供了数据保障。

与县委组织部、各相关社区取得联系,落实好党员关系的转接工作;

按档案接收标准,规范整理档案并移交至档案馆。月底,我县已与户国有企业签订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协议,各相关社区已与户国有企业在“三表四册”上签字确认并盖章。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社会化管理服务活动场地及设施相对不足。我县社会化管理服务场地狭小、设施相对落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后,没有相应活动场地和基础设施,不能保障退休人员丰富的娱乐活动。

二是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人员较少,工作压力较大。国有企业在没有移交前,一般都设有专门的退管部门和专职人员。移交社区后,管理服务人员并没有增加,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后,工作量大,社区工作人员相对偏少,不能提供更好的服务。

四、下一步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强沟通衔接,确保后续工作正常开展。督促各相关部门持续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各项工作,继续做好新退休人员和档案接收工作,对接收的人员统筹谋划,解决实际困难。对接收的档案进行数字化管理,加强对人事档案的指导和培训,不断提高人事档案整理水平,保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是全面落实管理服务职能,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认真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关心关爱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生活,加大社区社会化管理工作人员的政策培训力度,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意识。

三是加强社区管理服务,不断提高生活质量。积极鼓励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社区实践活动、社会公益活动、文化体育健身活动,丰富退休人员精神文化生活,增强退休人员归属感、幸福感。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企业退休社会化管理岗位职责

社会化管理 先进事迹

退休管理工作总结

最新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精选篇八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积极平稳有序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为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立足退休人员法定权益保障和服务需求,整合管理服务资源,创新管理服务方式,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发展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后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底前,将全市辖区内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移交到退休职工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所在地的镇(街道)或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公平化、均等化服务,切实保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合法权益。实行社会化管理后,国有企业新办理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国有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原则上一并移交实行社会化管理。国有企业离休人员原则上保持现有管理方式不变。金融企业退休人员管理工作,中央和省、市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和完善管理服务职能。

各镇(街道)、社区要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中,按照职责任务配备工作力量,加强经费保障,为退休人员提供活动学习场所和各类管理服务资源,提高管理服务能力。

要加强独立工矿区和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居住集中区的社会化管理职能建设,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提供组织保障。积极创造条件,保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阅读文件、了解情况、查阅信息,参加相关会议和活动。

要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兼职(任职)、因私出国(境)等事项审批工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由中央、省、市管理的领导人兼任(任职)、因私出国(境)等事项审批工作严格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行首问负责、一窗受理、全程代办、服务承诺等制度,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加强镇(街道)和社区接收能力建设。

彻底完成国有企业社区管理职能交接工作,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奠定良好基础。镇(街道)和社区要设立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服务站,并通过招聘优先录用国有企业原工作人员等方式配备相应工作人员,来承担这项工作,确保镇(街道)和社区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能接得住、接得稳。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社区)

(三)社会保障管理服务衔接。

我市辖区内的中央、省属、市属及我市所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参加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均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范围。要确保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后,各类社会保障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按规定继续享受相应待遇,基本医疗保险未纳入地方管理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相关企业和市医保局协商做好其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原享受的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建国前老工人医疗照顾补助、补充医疗保险、医疗互助帮困等筹资和相关待遇仍按原渠道解决,确保待遇水平不降低。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享受的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原则上以企业退休人员的户籍所在地进行属地管理。企业退休人员长期不在户籍所在地生活的,可在长期居住地享受镇(街道)和社区面向社会提供的公平化、均等化服务。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各镇(街道)、社区)

(四)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接收。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相应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国有企业党组织要与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密切衔接,跟进做好党组织关系接转和有关服务工作,并在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前负有管理责任。加强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建设,及时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编入党支部。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五)人事档案集中管理。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移交市档案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移交后,市档案馆应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档案提供利用工作,并实现档案服务数字化、便捷化。市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由市委(市委组织部)管理的领导人员人事档案不移交。其他涉密等部门人员的档案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档案馆)

(六)妥善处理统筹外费用。

在条件允许情况下,企业经与退休人员协商一致,也可参考所在城市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一次性支付。对企业自行发放的现有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由企业按现行途径妥善处理。

国有企业要采取一定过渡期办法,在加强对职工工资福利统一规范管理的基础上,逐步减少新办理退休人员的统筹外费用,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过渡期期满后办理退休的人员,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有关规定应享受的待遇,由企业一次性支付,企业不再发放统筹外费用。

(责任单位:国有企业)

四、工作流程

(一)调查摸底。

国有企业对退休人员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核准移交人数、统筹外费用,按照退休人员户籍所在地分类整理、列表造册后交市人社局核准登记,整理好人事档案,并提出统筹外费用解决办法。(责任单位:国有企业)

准备移交材料。

国有企业备齐移交材料[包括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申请表、国有企业移交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名单、档案移交名册、退休人员户口本、身份证、退休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和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采集表等],向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镇(街道)和社区申请办理移交手续,移交申请同时报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备案。(责任单位:国有企业)

签订档案交接书。

国有企业向市档案馆移交人事档案,签订交接书。(责任单位:市档案馆、国有企业)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国有企业党组织在转出退休人员党员党组织关系前,要查阅党员档案,对党员材料缺失的,要核实党员身份并调查现实表现后,补办档案材料。国有企业党组织要与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密切衔接,做好网上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在党员报到后,按规定办理党员党组织接收手续,及时将党员编入党支部,并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单位: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核对信息,发放联系卡。

镇(街道)和社区接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信息之后,及时上门核对或通知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本人或授权委托人前来逐一核实信息内容,发放联系卡(格式和内容由市人社局统一规定)。联系卡上应公示管理服务内容,并注明社区服务人员的联系电话,方便退休人员进行联系、沟通,及时得到相关服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镇(街道)、社区)

传递数据,及时衔接。

镇(街道)和社区接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后,及时将上月接收退休人员基本信息交付市人社局、市医保局等相关社保经办机构核对,有效衔接社会保障管理服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各镇(街道)、社区)

做好资产划转工作。

国有企业和镇(街道)及社区协商做好国有企业现有专用于退休人员的服务场所、活动场所、设备设施、器材用具等资产划转工作,依法依规履行程序,签订协议。(责任单位: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反映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愿望和要求,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确保有序移交、平稳过渡。(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2月底前,国有企业完成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申报工作。2020年8月底前,基本达到我市辖区内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目标。2020年10月份,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上报市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各企业主管部门、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国有企业)

资产无偿划转。

难以分割划转的,国有企业可与镇(街道)和社区协商采取调换等处置方式,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国有企业没有专门用于退休人员服务活动场所的,镇(街道)和社区不应要求国有企业新建所需资金。(责任单位:各企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妥善安置职工。

对国有企业从事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职工,镇(街道)和社区予以优先聘用,也可采取劳务输出等方式,依法妥善处理劳动关系。仍留在国有企业的职工,由企业妥善安置。(责任单位:各企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社区、国有企业)

落实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要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予以必要保障。国有企业不承担移交后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做好服务保障。

坚持在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关怀,依法保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相关待遇,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卫体局、市文旅局、市教科局、各镇(街道)、社区)

(七)实行月报制度。

国有企业、各镇(街道)和社区每月22日前向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每月23日前要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各镇(街道)、社区)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由市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组织推动。领导小组下设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由分管人社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信访局等部门,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人社局局长担任。各成员单位要落实工作责任,相互协调配合,提供经费保障,提高镇(街道)和社区的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水平。国有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实施,确保退休人员按期实现社会化管理。

(二)明确工作责任。

各镇(街道)和社区、国有企业作为接收方和移交方分别承担接收和移交工作的主体责任。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统筹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督促镇(街道)及社区落实责任,确保工作进度。

市医保局负责做好退休人员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相关工作衔接;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经费保障;

市信访局负责交接过程中的信访维稳工作;

各镇(街道)要督促和指导辖区内的各项移交工作;

各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下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摸底统计移交工作。

(三)加强考核督导。

市政府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2020年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职能部门督导检查、进行考核,对进展快的国有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对进展缓慢的国有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国有企业要建立责任明确、机制完善的工作机制,强化内部考核,确保末端落实。

加强舆论宣传。

各镇(街道)和社区、有关职能部门、国有企业要高度关注广大退休人员的思想工作,加强政策宣传,注重舆论引导,主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消除退休人员的心理顾虑和抵触情绪,引导退休人员形成合理的改革预期,确保社会秩序安全稳定。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总结

企业退休社会化管理岗位职责

社会化管理 先进事迹

社会化管理服务岗位职责

退休人员慰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