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学校配餐管理制度范文(18篇)

时间:2023-10-24 20:39:38 作者:BW笔侠 其他范文 2023年学校配餐管理制度范文(18篇)

总结是对某一时期、某一事件或某一问题进行回顾、概括和评价的一种文字表达方式。它能够帮助我们系统地分析和总结经验,推动我们的进步和成长。总结应该突出重点,对于取得的成绩和进步要予以强调和表扬。以下是一些经典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配餐管理制度

一、配餐间要相对独立、密间、有洗手消毒水池,空气消毒装置,传菜和能推拉封闭。

二、操作人员着装规范,个人卫生状况良好。

三、操作前应清洗、消毒手部,在配餐间内操作应符合专间操作卫生要求。

四、操作人员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

五、操作时要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六、菜肴分派,造型整理的用具应经消毒。

七、用于菜肴装饰的`原料使用前应洗净消毒,不得反复使用。

八、在烹任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配餐管理制度

一、不得使用过期、霉烂变质的食品和原料、调料以及超过24小时出售剩余食品。

二、制订学生及教职工食谱,每周更换,合理配餐,平衡膳食,注意营养搭配和花色品种调节,做到色、香、味、美、鲜。

三、主副食品加工制作搭配应体现各种餐食应具有的特色,结合学生生长和老师膳食营养特点,做到营养丰富,软、细、嫩、自然、清香、可口、易于消化。

四、面点制作搭配合理,原料新鲜。所配成品面点、奶制品必须做到包装、贮存、运输符合卫生安全要求。

五、不得配制生拌凉菜,不得配用无证、缺证以及证照与食品不一致的成品食品。

六、禁止搭配高危食品,如皮蛋、生拌凉粉、生拌黄瓜、四季豆、拌兔丁、香肠以及不是正规厂家生产的腌腊制品。

七、配餐时,不能直接接触食品,必须使用一次性手套和菜夹子等工具。

八、配餐人员要依照制度完成食堂交办的'临时性大型活动的用餐保障。

九、按照食品从业人员卫生要求做好个人卫生。

配餐管理制度

一、配餐间按专间的要求进行管理,要做到“五专”(专用房间、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备、专用洗手消毒设施),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

二、配餐间工作人员进入专间前应二次更衣,更换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工作时要求戴口罩。

三、空气消毒装置运转正常,每日工作前后开紫外线灯30分钟对室内空气进行消毒。

四、操作前应对配置食品进行检查,凡有腐烂变质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时,不得配制使用。

五、盛放食品的容器放置在配餐台上,不得落地存放。

六、工作结束后,及时清理配餐间环境卫生,确保配餐台无残渣、汤汁,无油渍、污渍,地面清洁卫生。

配餐管理制度

一、充分利用“三防”设施,保持配餐间的清洁卫生,发挥其对餐具、容器、用具的.保洁功能。

二、工作人员进入配餐间前着装要整洁,手经过消毒后,戴上一次性手套、口罩才能分发饭菜。

三、工作人员在操作时不能对着成品饭菜咳嗽、打喷嚏,不能用手抠鼻屎、耳垢,上厕所要洗手。

四、分发饭菜时,先检查盛装饭菜的容器是否清洁、卫生,经过清洗、消毒的容器不能用围裙或抹布擦试容器。

五、成品饭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要放在操作台上或架子上。

六、未经食堂管理人员允许,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非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在配餐时不得随意出入配餐间。

七、领取饭菜的老师不得进入配餐间,饭菜由工作人员送出配餐间。

配餐管理制度

一、不得使用过期、霉烂变质的食品和原料、调料以及超过24小时出售剩余食品。

二、制订学生及教职工食谱,每周更换,合理配餐,平衡膳食,注意营养搭配和花色品种调节,做到色、香、味、美、鲜。

三、主副食品加工制作搭配应体现各种餐食应具有的特色,结合学生生长和老师膳食营养特点,做到营养丰富,软、细、嫩、自然、清香、可口、易于消化。

四、面点制作搭配合理,原料新鲜。所配成品面点、奶制品必须做到包装、贮存、运输符合卫生安全要求。

五、不得配制生拌凉菜,不得配用无证、缺证以及证照与食品不一致的成品食品。

六、禁止搭配高危食品,如皮蛋、生拌凉粉、生拌黄瓜、四季豆、拌兔丁、香肠以及不是正规厂家生产的腌腊制品。

七、配餐时,不能直接接触食品,必须使用一次性手套和菜夹子等工具。

八、配餐人员要依照制度完成食堂交办的临时性大型活动的用餐保障。

九、按照食品从业人员卫生要求做好个人卫生。

配餐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三、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有明显标志并分开使用。

四、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五、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

六、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七、用于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以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八、加工结束应及时清理地面,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机械设备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九、在专用洗托布池或洗拖布桶内洗拖布。不得在食品原料清洗水池内清洗拖布。

配餐管理制度

一、设立更衣、洗手消毒专用间。

二、设立与售餐数量相适应的盛放待售食品的台(架)。

三、盛放食品的容器要专用,并有标志。

四、销售熟食要用专用器具,严禁用手抓。

五、不售变质、变味食品。

六、售饭菜窗口要能够开合,严禁开放式。

七、要设置与配餐间相适应的.紫外线消毒灯,定时开灯消毒。

八、售饭人员要穿戴整洁卫生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配餐管理制度

一、配餐间工作人员操作前应穿戴好清洁的工作衣帽和口罩,清洗双手并严格消毒后进入配餐间。

二、空气消毒装置运转正常,每日工作前后用紫外线灯对室内空气进行30分钟消毒。

三、操作前应对所配制食品进行检查,凡有腐烂变质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时,不得配制使用。

四、食品放置于餐台上,不得落地,分好的菜盘与盘之间未加保鲜膜不得重叠交错放置。

五、配好的食品从传送窗传出。

六、分装食品的操作人员必须使用工具或戴一次性手套,并戴口罩。

七、个人用品及与开餐无关的物品不得放入备餐柜内或配餐台上。

八、配制完成时间距开餐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九、配制工作结束后,做好工具、容器的清洗及配餐台的清洁工作。

配餐管理制度

一、配餐间工作人员操作前应穿戴好清洁的工作衣帽和口罩,清洗双手并严格消毒后进入配餐间。

二、空气消毒装置运转正常,每日工作前后用紫外线灯对室内空气进行30分钟消毒。

三、操作前应对所配制食品进行检查,凡有腐烂变质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时,不得配制使用。

四、食品放置于餐台上,不得落地,分好的菜盘与盘之间未加保鲜膜不得重叠交错放置。

五、配好的食品从传送窗传出。

六、分装食品的操作人员必须使用工具或戴一次性手套,并戴口罩。

七、个人用品及与开餐无关的.物品不得放入备餐柜内或配餐台上。

八、配制完成时间距开餐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九、配制工作结束后,做好工具、容器的清洗及配餐台的清洁工作。

配餐管理制度

1.托幼机构食堂,必须有备餐间。备餐间面积要求大于5平方米,设有开放式备餐台,能够开启的发饭菜窗口。备餐间内不设洗水池及下水道,以减少污染途径。

2.备餐间外要有二次更衣间,二次更衣间内设流水洗手池。

3.备餐间必须配备专用空气消毒设施,严格执行空气消毒。要有专人负责备餐间的消毒工作,并有每日消毒记录及责任人的签字。

4.备餐间只能摆放消毒好的各班幼儿餐具、当天烹任好的食品或各班已分装好的食品。带外包装的食品箱、筐不得进人备餐间。

5.分装好的饭菜放置在备餐间中,必须加盖后才能分发到各班。发饭菜窗口如果对外必须有遮雨设施。

6.在备餐间分饭菜的工作人员,必须在二次更衣间换好备餐间工作的`衣、帽,洗净双手,方可在备餐间分发各班已消毒好的餐具及分装好的饭菜。

7.严格执行备餐间的每日清洁工作,做到餐台无油腻、无浮尘,玻璃光亮,环境整洁。

8.备餐间不得摆放食堂内炊具及炊事人员的私人物品。

配餐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行,杜绝事故的发生。现制定食堂管理制度。

一、备餐室管理员要经常打扫,清理物品,保持备餐间整洁,积极消灭“四害”(每学期开学前重点消毒餐具等物品)。

二、餐具使用后要做到洗涤、消毒、冲洗,消毒后的餐具应存放备用。用好餐室后要上好门锁,不是工作人员不要入内。

三、餐桌椅保持清洁,及时清理杂物,定时刷洗桌面。吃剩的饭菜不留下餐饮用,应及时倒进专用桶里。做好纱门、窗的设备,以防苍蝇、灰尘进入厨房。备餐餐内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药品及和工作无关物品。

四、留样盒饭一定要保存48小时后再处理,保持冰箱的清洁。

五、学生饮用水每学期期初期和期限末定期清洗二次,专人保管,上锁。

六、分餐和清洁水箱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年年参加体检及培训、必须进行健康体验,并取得健康证。后勤领导人员要经常检查工作,以防食物中毒。

配餐管理制度

一、充分利用"三防"设施,保持配餐间的清洁卫生,发挥其对餐具、容器、用具的保洁功能。

二、工作人员进入配餐间前着装要整洁,手经过消毒后,戴上一次性手套、口罩才能分发饭菜。

三、每天配餐前后必须将紫外线灯开启30分钟,对配餐间进行空气消毒;

四、工作人员在操作时不能对着成品饭菜咳嗽、打喷嚏,不能用手抠鼻屎、耳垢,上厕所要洗手。

五、分发饭菜时,先检查盛装饭菜的容器是否清洁、卫生,经过清洗、消毒的容器不能用围裙或抹布擦拭容器。

六、成品饭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要放在操作台或架子上。

七、未经允许,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非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在配餐时不得随意出入配餐间。

八、领取饭菜的老师不得进入配餐间,饭菜由配餐间工作人员送出配餐间。

配餐管理制度

1、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干净整齐的`工作衣、帽、口罩,双手清洗、消毒并带上一次性手套。

2、每天配餐前必须将紫外线灯开启30分钟,对配餐间进行空气消毒。

3、配餐间内的一切食品容器、用具、餐具必须洗净、消毒。

4、配餐间所供应一切食品保证新鲜、清洁、质量良好、色泽鲜明及卫生。

5、配餐的工作台面要保持清洁。

6、配餐间内只能存放必须使用的食具、工具、用具,不准存放任何杂物或私人物品。

7、出售食品的工作人员的手不得接触钱币等污物,操作人员必须经常洗手。

8、设有防蝇、防尘设施,并保持清洁。

9、配餐结束后每个人负责搞好自己的岗位区域卫生,并接受领导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岗,关闭所有电源。

配餐管理制度

1.托幼机构食堂,必须有备餐间。备餐间面积要求大于5平方米,设有开放式备餐台,能够开启的发饭菜窗口。备餐间内不设洗水池及下水道,以减少污染途径。

2.备餐间外要有二次更衣间,二次更衣间内设流水洗手池。

3.备餐间必须配备专用空气消毒设施,严格执行空气消毒。要有专人负责备餐间的消毒工作,并有每日消毒记录及责任人的签字。

4.备餐间只能摆放消毒好的各班幼儿餐具、当天烹任好的.食品或各班已分装好的食品。带外包装的食品箱、筐不得进人备餐间。

5.分装好的饭菜放置在备餐间中,必须加盖后才能分发到各班。发饭菜窗口如果对外必须有遮雨设施。

6.在备餐间分饭菜的工作人员,必须在二次更衣间换好备餐间工作的衣、帽,洗净双手,方可在备餐间分发各班已消毒好的餐具及分装好的饭菜。

7.严格执行备餐间的每日清洁工作,做到餐台无油腻、无浮尘,玻璃光亮,环境整洁。

8.备餐间不得摆放食堂内炊具及炊事人员的私人物品。

配餐管理制度

一、充分利用"三防"设施,保持配餐间的清洁卫生,发挥其对餐具、容器、用具的`保洁功能。

二、工作人员进入配餐间前着装要整洁,手经过消毒后,戴上一次性手套、口罩才能分发饭菜。

三、每天配餐前后必须将紫外线灯开启30分钟,对配餐间进行空气消毒;

四、工作人员在操作时不能对着成品饭菜咳嗽、打喷嚏,不能用手抠鼻屎、耳垢,上厕所要洗手。

五、分发饭菜时,先检查盛装饭菜的容器是否清洁、卫生,经过清洗、消毒的容器不能用围裙或抹布擦拭容器。

六、成品饭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要放在操作台或架子上。

七、未经允许,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非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在配餐时不得随意出入配餐间。

八、领取饭菜的老师不得进入配餐间,饭菜由配餐间工作人员送出配餐间。

配餐管理制度

一、配餐间要相对独立、密间、有洗手消毒水池,空气消毒装置,传菜和能推拉封闭。

二、操作人员着装规范,个人卫生状况良好。

三、操作前应清洗、消毒手部,在配餐间内操作应符合专间操作卫生要求。

四、操作人员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

五、操作时要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六、菜肴分派,造型整理的用具应经消毒。

七、用于菜肴装饰的`原料使用前应洗净消毒,不得反复使用。

八、在烹任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配餐管理制度

配餐间是对成品饭菜进行分发的场所,配餐间清洁卫生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食物的卫生质量,特制定配餐间安全管理制度。

一、充分利用“三防”设施,保持配餐间的清洁卫生,发挥其对餐具、容器、用具的保洁功能。

二、工作人员进入配餐间前着装要整洁,手经过消毒后,戴上一次性手套、口罩才能分发饭菜。

三、工作人员在操作时不能对着成品饭菜咳嗽、打喷嚏,不能用手抠鼻屎、耳垢,上厕所要洗手。

四、分发饭菜时,先检查盛装饭菜的容器是否清洁、卫生,经过清洗、消毒的容器不能用围裙或抹布擦试容器。

五、成品饭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要放在操作台上或架子上。

六、未经食堂管理人员允许,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非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在配餐时不得随意出入配餐间。

七、领取饭菜的老师不得进入配餐间,饭菜由工作人员送出配餐间。

配餐管理制度

一、配餐间要相对独立、密间、有洗手消毒水池,空气消毒装置,传菜和能推拉封闭。

二、操作人员着装规范,个人卫生状况良好。

三、操作前应清洗、消毒手部,在配餐间内操作应符合专间操作卫生要求。

四、操作人员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

五、操作时要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六、菜肴分派,造型整理的用具应经消毒。

七、用于菜肴装饰的原料使用前应洗净消毒,不得反复使用。

八、在烹任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