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牛羊屠宰工作总结(模板5篇)

时间:2023-09-09 11:35:29 作者:XY字客 工作总结 最新牛羊屠宰工作总结(模板5篇)

围绕工作中的某一方面或某一问题进行的专门性总结,总结某一方面的成绩、经验。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总结很难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总结书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牛羊屠宰工作总结篇一

在镇政府,市食药^v^、卫生局及食安委的正确领导下,我社区居委会深入攻坚克难,奋力拼搏,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得到较好保障。

我社区以维护群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以提高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了解、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为目标,紧紧围绕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多方位多角度开展食品药品宣传工作,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

一是利用赶场日,在社区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发放宣传资料,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食品药品安全。

二是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座。在社区市民学校开展了中医养生等健康知识讲座,同时发放相关知识宣传册300余份。

三是利用社区卫生信息员宣传安全知识。以各社区卫生信息员为基础,街道提供的宣传资料,卫生信息员免费发放到户。同时在各社区设立知识宣传点,居民可免费索取相关宣传资料。通过各种宣传形式,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健康饮食安全。

1、开展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检查。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在春节、“五一”等节日期间,我社区提前安排落实节日值班人员,并要求保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做到有事必应,有人负责。同时制定食品安全急救方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另外社区协管员、信息员联合执法队对辖区的餐饮店进行了专项检查,共计检查餐饮店24家。

检查的重点是餐饮单位的卫生设施、持证情况和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检查表明,个别餐饮单位存在着少量问题,如加工操作场所简陋,食品处理区相关场所混在一起,防蝇防尘设施缺少等,根据在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节日期间,我社区未发生一起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人民群众度过了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2、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

社区统一开展食品安全社区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工作人员向群众免费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宣传有关食品。

3、进一步开展打击违法加工销售和使用“地沟油”专项检查。

为严防“地沟油”流入我街道进行加工销售和使用及餐饮服务环节,切实保护消费者饮食安全,办事处迅速召开会议,向各社区传达了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及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广播、宣传栏、发放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使广大老百姓了解地沟油的危害及防范措施。对学校食堂、餐饮店、粮油加工企业等单位开展重点检查,在检查同时还公布了举报电话并受理投诉案件。

一是抓好队伍建设,强化责任追究。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不能放松的工作,高度重视和认真抓好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切实为民办实事,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安全,对造成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牛羊屠宰工作总结篇二

乙方:

根据《^v^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等、互利的原则,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品种与数量

1、品种:生乳猪。

2、数量:每天300头,如临时有改变则乙方要先知会甲方,甲方尽可能满足乙方的需求。

二、等级、质量和检疫方法

1、等级和质量:生乳猪必须是健康的,重量要在8-20斤之内。

2、检疫办法: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规定进行检疫。

三、价格、货款结算

1、价格:16元/每斤,如市场价格波动超过20%,则由双方协商新价格,本合同继续有效。

2、货款结算方式:乙方需预付一个月的货款。

四、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1、期限:一到两天交货一次。

2、地点:乙方的加工产所。

3、方式:甲方实物交货给乙方,乙方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甲方货款。

五、乙方的违约责任

l、乙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履行期内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30%,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因特殊原因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10%(由买卖双方约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甲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2、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乙方应按未付货款总值的10%,向甲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按合同规定交货,乙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款总值的30%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六、甲方的违约责任。

l、甲方逾期交货,如乙方仍然需要,甲方应如数交货,并应向乙方偿付货物总值的10%的违约金;如乙方不需要,甲方应按未交货款总值的30%偿付违约金。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乙方仍然需要,甲方应如数补齐,并应向乙方偿付少交部分货物总值10%的违约金;如乙方不需要,甲方应按逾期应交部分货款总值30%偿付违约金。

2、甲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乙方有权拒收。如乙方同意接收,不按违约处理。

3、甲方交售的生乳猪品种、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乙方可以拒收。

七、合同有效期

乙方第一个合同月需要的生乳猪数量较大,在万头左右,因此经双方协定当乙方付首笔货款250万元时本合同正式生效。

八、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者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或协商不成的,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十、其他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双方达成协议。街道要求变更或接触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七天之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赔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买卖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牛羊屠宰工作总结篇三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畜牧系统各单位要按照市安委会的统一布署,切实加强对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领导,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细化方案,落实措施。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安全生产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层层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实施步骤,落实工作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确保通过检查,切实从源头上排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落实责任,即查即改。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一般性安全隐患要做到立查立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检查中未发现的安全隐患或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手段,加大食品安全、疫病免疫、兽药饲料和草原监理等方面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生命、安全发展”的安全氛围。

虽然我局在安全生产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有个别职工安全意识差,存在侥幸心理。二是有个别下属单位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安全设施不太完善。

(五)检查本系统内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执行情况,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防止草原火灾工作的落实情况,确保各单位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第一的思想,不断提高我局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

(六)加强对兽药,饲料等畜牧业生产资料的监督检查,严整假药、劣质的饲料流入市场,加强对饲料、兽药经营场所和各养殖户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严禁不符合国家规定和禁止使用的兽药,确保动物安全用药。

(七)加强草原管理,防止草原火灾。积极做好各项准备,提高草原防火意识,防止草原火灾的发生,确保草场安全。要采取责任到人,加强演练,制定预案,排查隐患,加强预警等手段,确保我市草场安全生产。

牛羊屠宰工作总结篇四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成立组织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

今年来,我们根据实际,及时调整成立了县生猪宰管理领导小组,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成员由县食品药品^v^、工信局、渔牧兽医局、工商局、公安局、环保局、卫生局、质量监督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同时,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本乡镇的生猪宰管理领导小组。8月17日,县政府召开了全县家畜屠宰管理工作会议,明确要把县城和乡镇定点屠宰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对待,作为一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的大事来抓。县政府又出台了《天等县家畜屠宰管理办法》,制定了《天等县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乡镇和相关部门在生猪屠宰管理方面的职责要求。

(二)突击执法,开展多环节监管。

生猪屠宰日常执法工作除了常规巡查监管之外,各部门依各自职责,针对管理各环节开展执法检查,同时,生猪屠宰管理相关部门还不定时组成多部门联合执法,对私宰严重的重点区域开展突击联合执法,主要是对全县生猪屠宰和肉品经营场所、摊点以及餐厅、饭店、机关食堂、饭店等肉品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整治。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850人次,巡查教育25个场点,通报整改屠宰点3个,没收处理私宰肉110公斤,对生猪私屠滥宰和贩卖病死猪肉起到了惩戒作用。

(三)加强宣传教育,调动群众积极参与。

一是强化对定点屠宰场的管理,督促场点开展内部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提高屠宰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员工的业务技能。二是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在各类宣传活动日(如、安全生产活动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开展生猪肉品安全知识宣传咨询活动,引导消费者主动选购合格肉品,自觉抵制私屠滥宰肉品,培养公众良好的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增强公众生猪肉食品安全意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四)强化督查整改,推进场点改造升级。

今年来,我们结合全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强化督促各屠宰场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相关台账记录,规范屠宰行为,发现问题的,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已对全县各屠宰场做出整改通知,督促各定点屠宰场进行搬迁改造,其中,县城屠宰场和把荷等两个场点的重新布点改造工作已开工。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全县生猪屠宰管理工作重视还不够。尤其部份乡镇领导对生猪屠宰管理的责任缺乏认识,尚未引起足够重视,(二)执法队伍力量薄弱,虽已成立了县商务执法稽查大队,但目前人员没有全部到位,仅有的一部旧执法面包车已到报废期,执法队不仅是对生猪屠宰执法,还肩负着商务领域中酒类等其他众多巡查执法工作。

(三)生猪定点屠宰及肉品市场监管牵涉职能部门多,开展执法检查协作还不够。

(四)全面展开乡镇定点屠宰工作难度较大,生猪屠宰量少,业主利润低,不愿投入资金进行改造升级。

(五)全县没有一家屠宰场(点)达到资格审核标准。各乡镇屠宰场(点)存在屠宰设施设备落后,经营规模小,布局不合理、环保不过关等问题,群众肉食安全隐患大。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人员和经费,充分调动各部门和群众的力量,确保生猪屠宰管理有效开展。

2、加大联合执法。强化各职能部门责任意识,联合执法,齐抓共管。各乡镇应及时组建监管队伍,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本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的监管。

3、加快屠宰场点的设立和升级改造。加快落实县城屠宰场的迁建项目,按标准进行拆迁回建,同时,各乡镇要加快对本辖区生猪屠宰点的建设和升级改造。

牛羊屠宰工作总结篇五

一. 生 猪定点屠宰数量大幅上升

2016年全市共实现生猪定点屠宰头数为135562头,其中兰田城区屠宰数量为62194头,乡镇屠宰数73368头,同比增长%。全年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头数2280头。

二、加强屠宰环节监管 确保肉品安全

屠宰办定期早晨三点到城区天和公司,龙塘,桥头河屠宰场深入一线进行突击检查。严格把关,紧抓完善各项防控措施和制度。一是强化责任,监督和指导屠宰厂健全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等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收购、屠宰、检验和检测生猪,对违规收购屠宰生猪的,一律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追究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二是监督屠宰厂严把生猪来源关,积极配合畜牧部门严格查验生猪产地检疫合格证明。三是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全面落实好检疫检测制度,全年做到了屠宰检疫率达到100%,动物耳标回收率达到100%,将生猪屠宰环节“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抽样检测比例从5%调到10%。四是积极争取资金,确保我市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顺利实施,圆满完成了局里安排的目标和任务。五是建立了生猪屠宰监管信息和无害化处理信息制度,实行常态化、档案化、公开化。

三、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基础工作,规范台帐管理

四.对全市四家屠宰企业进行审核换证

根据[2016]7号文件的要求。市商务局成立了专门换证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四家屠宰企业进行审核换证。对不符合要求的责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停业整顿。今年3月-8月份我们组织环保,畜牧等有关部门对天和食品有限公司,乡镇3家屠宰企业进行了现场审核。从现场审核的结果来看,天和公司,龙塘镇欣龙屠宰场、桥头河镇屠宰场基本符合换证审核标准,杨家滩镇屠宰场因原场地被高铁公司征用,现正在新逮场地。经审核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龙塘、天和公司、桥头河屠宰场换证。责令杨家滩屠宰场整改,整改时间为6个月,并发了整改通知书。

五、按新条例要求编制了涟源市小型生猪屠宰点的设置规划

9月7日,我们组织了全市各定点屠宰企业人员认真学习了新的《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同时制订了《条例》宣传方案,以横幅、专题专栏等形势进行了广泛宣传。同时以贯彻新《条例》为契机,积极推进乡镇定点屠宰工作,对有意实施定点屠宰的乡镇进行督促、协调、指导和帮助,有望在明年取得新的突破。

七、做好了屠宰及市场秩序办的商务信息数据统计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