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治理工作总结(模板16篇)

时间:2023-12-08 07:09:41 作者:QJ墨客 工作总结

通过月工作总结,我们可以分析自己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找出解决的方法和策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月工作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写作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亳州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会议精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的禁燃禁放工作,营造安全、文明、环保的生态环境。涡阳县牌坊学区中心学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引导广大师生及家长牢固树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意识,并积极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活动。

20xx年1月5日上午,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工召开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炮竹的专题会,中心校校长燕保山带领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并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安排专人负责,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积极落实有关要求,增强全体教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意识。

学校利用宣传标语、电子屏幕、家长微信群等宣传阵地转发亳州市教育系统“小手拉大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让师生、家长了解燃放烟花炮竹对自身安全和大气环境的危害。

各班主任在班级召开“小手拉大手禁止燃放烟花炮竹”主题班会,通过图片浏览、观看视频等让学生了解燃放烟花炮竹的危险性,从而认识到禁止燃放烟花炮竹的重要性。教育和引导学生从小树立文明意识,牢固树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增强了学生的禁燃意识,安全意识,环保意识。并通过学生要求家长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不储存,减轻空气污染,减少安全事故,共同创造安全文明、优美宜居的.城市环境。

学校还组织全体学生签订“小手拉大手禁止燃放烟花炮竹”承诺书。

在寒假期中,由学校的值班领导带队,值班教师、门卫配合,每天至少3次对校园及校园周边进行巡逻,严防死守,确保无烟花炮竹燃放现象,如发现燃放,立刻制止,确保校园安全。

总之,通过一系列的宣传工作,增强了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做到全体师生人人入心入脑,为营造禁燃烟花炮竹创设了良好的氛围,同时通过学生“小手拉大手”辐射到家庭,让家校共同努力,移风易俗,不燃放烟花炮竹,让天空更蔚蓝,让空气更清新,让家园更美丽,确保全校师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为切实做好青山湖区烟花爆竹行业20xx年“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市、区政府的统一安排,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按照“完善制度、强化监管、打防结合、落实责任”的工作思路,从严治标,着力治本,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发生,进一步推动全区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及经营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是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一证多点”经营的,或关闭取缔后又擅自恢复经营的;。

三是取缔后仍然储存烟花爆竹或者利用其它建筑库房等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

五是经营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或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从5月下旬到9月底,开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具体分为四个阶段开展: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6月15日)。

各单位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做到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并于5月底前将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上报区安监局。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督促企业建立自查与整改档案,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进行登记,建立档案,督促整改。

(二)执法检查、集中整治阶段(6月15日-7月底)。

各单位要精心安排,全面部署,督促辖区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既要全面覆盖,又要突出重点,做到全面排查,确定重点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采取“三个结合”(社会监督与执法行动相结合、日常监管与突击执法相结合、部门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实施集中打击,确保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专项行动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储存、运输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储存、运输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行政处罚标准取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储存、运输、燃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

区安监局将重点对各单位开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督查和指导,通过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对各单位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发现的重点问题,及时查找工作漏洞,不断改进工作措施,严厉打击涉及烟花爆竹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督促总结、巩固阶段(9月)。

各单位要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打非治违”行动成果,对烟花爆竹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持续严厉打击,严防非法违法行为死灰复燃。要按照方案要求,及时对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总结。8月28日前,将本单位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结材料报送区安监局。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集中开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强化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认真研究制定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合力。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与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质监、工商等部门的协调、沟通,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完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明确监管职责,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共同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形成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合力。

(三)广泛宣传,标本兼治,确保效果,形成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舆论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危害性和打击非治违专项整治的必要性。要公开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举报热线,通过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依靠群众,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公开曝光烟花爆竹领域对社会影响较大、性质严重的重大安全生产、经营非法违法案件,提高社会关注度,形成打击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开发区党委、管委会高度重视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贯彻落实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驻马店市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放范围的通告》精神,下定决心,坚定信心,以严的要求、强的措施、铁的纪律,全面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攻坚战。截至目前,开发区区域内基本实现了“零库存”、“零销售”、“零燃放”,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区党委、管委会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周密安排部署,疫情防控和禁售禁燃禁放两手抓、两手硬,并签订目标责任书,细化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

二是积极排查,做好源头预防。区安监局联和多部门组织人员在春节期间对辖区内各沿街商户开展全面排查,依法查处违规销售行为。同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销售、储存、运输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巩固扩大对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成果,切实把好事办好。

三是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印制了《经济开发区关于划定全区域烟花爆竹禁放范围的通告》、《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明白卡》,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张贴通告、发放宣传单等形式,进小区、进家庭、进商户、进单位、进学校、进工地、进市场、进楼宇、进网络,做到“不卖、不买、不运、不存、不放”。广泛深入地开展禁燃禁放宣传教育活动,向群众讲清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重大意义及违反规定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营造“人人知道禁放,人人参与禁放”的浓厚氛围。

四是强化督查,严肃追责。成立的联合督导组,加大对全区禁燃禁放工作的检查督导,采取“四不两直”的工作方式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对因行动迟缓、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派出所烟花爆竹治理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县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理条例》,八里畈派出所协同八里畈政府,集中精力、集中警力,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禁放禁放宣传活动,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控,严打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取得了显著成效。

燃放烟花爆竹虽然是传统习俗,但是燃放烟花爆竹产生大量烟尘、噪声污染,同时造成安全事故频发,特别是在春节期间集中燃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尤为突出,极大影响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面对广大人民群众对高质量生态环境的需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社会各界对禁放意见普遍认同,禁燃禁放成为主流民意。八里畈派出所始终牢牢把控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同时大力开展禁燃禁放主题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新闻媒体宣传的同时,因地制宜地采取张贴禁放通告、发放致群众公开信、制作设置禁放标识、悬挂横幅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广泛宣传造势。与此同时,各地均建立了举报奖励机制,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奖励基金,激发群众举报热情,营造严管、严治、严控、严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烟花爆竹安全管控的浓厚氛围。在全镇上下持续营造良好的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社会氛围。

八里畈派出所始终牢记使命,严格履职,从烟花爆竹运输、燃放、打非等关键环节入手,不断加强管理,持续严厉打击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全体民警思想统一,担当尽责,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同时与各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整治,重点清查整治贩卖烟花爆竹的商场、超市,依法查处和取缔辖区范围内非法储存、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全力查缴非法制贩、存储烟花爆竹黑窝点,全力收缴非法烟花爆竹,严厉打击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

在春节元宵禁燃禁放的重点时段,八里畈派出所抽调警力联合镇政府综合执法队队员在乡镇主要道路设置关卡,严查过往车辆;驻村民辅警奋战在查控一线;设置机动警力在辖区易发生违规燃放区域开展不间断巡逻、巡查,一旦发现燃放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并劝离燃放群众。同时,积极发动镇、村干部、治安积极分子、网格员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保安等力量,确保全镇实现烟花爆竹零燃放的工作目标。”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健康,让群众在欢乐祥和、绿色文明中度过新春佳节,八里畈派出所将持续开展烟花爆竹燃放及储存的排查工作,努力为全镇人民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近期,彭市镇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及工作部署,积极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在烟花爆竹专卖店(点)经营证件到期的关键节点,对烟花爆竹经营店开展全面摸排检查,严把“换证关”,确保烟花爆竹领域安全有序。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镇安委会成立由镇应急办牵头,联合镇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组成联合专班,对镇区惠侬、张伟、镇中等3家烟花爆竹经销商进行严格整改落实,严禁无证经营、以店代库(超量存储烟花爆竹);严禁销售“三无”和违规产品。

二是经全镇26个村(居)委会负责人对本村内非法生产、存储烟花爆竹黑窝点开展摸排工作结果汇报,本镇现未发现有非法生产、存储烟花爆竹黑窝点。

三是对全镇商铺、超市等进行全面摸排,查看是否有经营售卖烟花爆竹行为、是否有无证经营行为,是否满足办理烟花爆竹专营店营业执照条件。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督促,告知整改方向,并及时对整改成效进行检查验收。对整改验收合格的,统一组织前往培训学校学习,待考试合格、达到换证标准后即可换证,坚决杜绝无证经营行为。

四是邀请市应急局分管烟花爆竹领导来我镇指导整改换证工作,并制定具体整改方案。目前,全镇已有9家烟花爆竹专卖店(点)整改达标,8家已通过学习考试,1家正在培训学校学习,后期将统一组织申请换证。

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县供销社党总支的领导下,在县公安局、县安监局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规定,规范操作,确保全年安全经营无事故,为xx县人民群众营造了欢乐、祥和、热烈的节日气氛,保障了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在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县供销社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是于20xx年8月在原老杂品公司全面改制后成立的一个担负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业务专营公司,它是一个产权清晰,债权明确,管理科学的新型现代社会的供销集体企业。公司从改制后的供销人重组19人,自筹资金近140万元,本公司全县总设一个批发销售点,设零售服务网站400余个,形成了全县批零销售一体化,供销网络城乡化。20xx年我公司被评为全市内部安全先进保卫单位,省供销社先进企业。

烟花爆竹是供销社的一项传统业务。为了加强对其行业管理,我们以国务院《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为指导,在县供销社的监督管理下,今年初对全县400余家烟花爆竹经营网点进行了全面整顿,通过整顿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管理,全年实现销售额达680余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8%,上交税收34万余元,纯利润8万余元,销售收入逐年递增。为了确保安全把制度落实到实处,公司成立以经理为组长安全经营领导小组,不断加强员工的政法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定期为员工进行业务考核,为了在激烈市场竞争中求生存,图发展,广开财源,为把安全经营管理抓实抓牢,公司进一步明确了每个员工的岗位职责,并同奖惩挂钩,今年共选派5名员工参加了省社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知识培训,公司内部制定了各项安全管理措施18余种,有的张贴在墙上,去年公司召开安全会议18次,配合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到公司检查安全9次,县安监局还给我公司印发了安全资料及手册480多份,利用县有线电视台播放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新闻4条,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和规范管理政策、法规,深入人心,我公司在今年初配合县安监局举办了3次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业主安全知识培训班,通过培训使他们学到了不少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增强了经营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他们表示“宁愿严管听骂声,不愿松驰听哭声”,形成了一个人人讲安全,大家抓安全的氛围,公司始终恪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个永恒的话题,始终坚信没有安全就没有企业的生存的空间,没有安全就没有企业的明天,一年来公司时刻绷紧安全这个弦,确保了一年来公司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安全无事故,展视了企业良好形象,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严格向省社指定的省内企业进货。公司派员深入省内定点企业,同企业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商量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要求他们从严控制商品质量,做到万无一失。针对烟花爆竹批发经营格局的变化,该公司及时调整商品结构,选购质量可靠的烟花爆竹,对国家质量标准明令禁止的烟花爆竹,尽管有较高的利润,做到坚持不订货不进货。为防止优劣混杂,要求厂方在每件商品上贴上防伪标签,外包装上贴上专用标签,并同生产企业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以进一步明确质量责任。去年年底某厂家生产的爆竹,进入我县市场后,据反映有断挂、断火的现象,该公司将这批已经批发到各销售网点的所有的烟花爆竹近300余件予以全部收回,仅此一项,公司直接经济损失6万余元。公司虽然在经济上损失了,但维护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另外,今年继续向零售经营户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知识的宣传,帮助指导零售户严格遵守烟花爆竹销售的有关规定,同他们逐一签订安全经营责任书。对批发的烟花爆竹品种、数量一一做好了登记记录。今年10月30日下午,在县公安局的监督下将今年以来收缴的各类烟花爆竹800余件,其中烟花500余件,爆竹300余件,放在xx镇xx山予以集中销毁,县广播电视台、xx报记者也跟踪报道了这一销毁过程。

公司现有3幢仓库座落有序,花园式的优雅环境,一条条安全警示标语,醒然在目,室内有为先进的通风设施,院内备有消防灭火器等消防设备,布置的井井有条,库内烟花爆竹分品种按照安全规定摆放整齐,公司员工白天昼夜24小时不脱岗,并做好值班记录和出库登记记录。

为了彻底改变公司烟花爆竹储存条件,使烟花爆竹经营管理更加安全规范化,20xx年经县政府批准,县供销社筹资200余万元,选址xx县xx镇xx拟兴建占地面积12亩的标准化烟花爆竹仓库,标准化烟花爆竹仓库的建成是xx县商贸流通业的一件大事,也是xx县供销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的喜事,更是关系民生的要事,对于繁荣烟花爆竹市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使广大群众用上质量可靠的产品,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既有重大的意义。目前已进入筹建阶段,预计20xx年上半年投入使用。

为严肃认真地搞好批发经营服务工作,全体员工天天上班,节假日没有休息过一天,公司领导带领职工以艰苦创业,勤俭持家的精神,从不乱花一分钱,一日三餐吃自己种的蔬菜,睡在公司简易的住房里,公司每个员工十分珍惜政府赋予归口烟花爆竹的好政策,兢兢业业、踏踏实实搞好服务,管好安全,为企业赢了良好的声誉。

在管理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做好烟花爆竹的批发经营工作要求高,任务重,特别是烟花爆竹配送环节上仍然是个薄弱环节,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我们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和改进安全措施,规范运输管理,确保安全。使烟花爆竹的经营、储存、运输各个环节上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烟花爆竹监管工作总结

今年来,县安监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围绕“强化基础、完善制度、依法监管”的总体要求,以推进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制度规范与执行为重点,不断改善经营安全条件,大力整治烟花爆竹行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度,努力实现年度无爆炸和死亡事故目标。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通知》、《关于开展中秋节前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等共6份文件。3月31日,在宝应县天元大酒店召开了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上级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部署全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2、排查摸底,分析情况。

今年来,县安监局联合各镇(区)对全县烟花爆竹经营现状。

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分析、排查摸底。重点排查了异地经营、无证经营、一点多证、烟花爆竹“四私”等行为,将排查出的数据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3、加强监督、突出重点。

今年来,县安监局加大对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和零售单位的安全监管力度。按照《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xx)的要求,督促批发仓库不断完善安全设施,改善储存条件,按照换证评价重新核定的储存量,及时进行调整,定量储存。目前,批发仓库生活区已经落成,办公区同生活区分离,各项安全措施基本完善,硬件条件已达到省内一流。要求其建立并严格执行产品采购、销售流向登记制度和采购市外产品备案。

今年来,我局始终坚持将零售经营点的安全条件、储存核定量、周边安全距离、是否在异地设立有储存仓库、超量储存、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是否从非法渠道进货、以及人员的培训作为监管的重点,大力整治零售经营点。

4、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活动。

年初,我局制定了《宝应县20xx年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方案》,根据文件要求,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并根据局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加大了对烟花爆竹零售户的监督检查,截止目前,共检查了批发仓库6次,(其中高温季节一次),零售单位共检查40余家次。

重大节期间(五一、中秋、国庆期间)是烟花爆竹销售的高峰期,也是最容易暴露问题的时期,在此期间内,超量储存、异地经营、无证经营、购销私货等问题就迅速“浮出水面”,每逢重大节日,我局都及时印发了节日期间大检查方案,在全县开展拉网式大检查,横向到底、纵向到边。要求各镇(区)制定方案、及时召开会议部署,经过几轮零售单位的自查、镇(区)的排查、县局的督查、抽查,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有效维护了我县烟花爆竹市场秩序。

今年来,我局全面开展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排查重点,要求各镇(区)按照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指导企业注重在提升隐患排查治理的针对性,实效性和规范化程度上下功夫,建立并不断完善全员排查、登记报告、分级治理、动态分析、整改摘牌等制度,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始终将批发企业储存仓库不按规定定级、定量储存及规范堆垛,安全防护设施存在缺陷,零售经营网点是否符合安全经营条件等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严禁超量储存和产品混存。突出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进一步规范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的认定和治理,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督促企业组织专家及时进行等级认定,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整改期限以及应急措施。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五项制度”,不断规范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开拓思路、积极创新。

今年来,我局开拓思路,积极创新。年初,我局印制了400份《告知书》,将《告知书》发送至全县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条款、储存要求、安全经营条件写入其中,一一告知经营户,要求其合法经营、守法经营。

为了规范市场行为,有效遏制私货,打击烟花爆竹“四私”行为,对于“贴花”问题,经过多次研究商讨,研制出了新的贴花(条形码),这种贴花的具有不可仿制性,方便群众和基层执法人员辨识私货。

1、总量突破、布局不合理。

按照扬州市政府政府令第51号《扬州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由各县(市、区)安监部门编制规划并报市安监局备案,按当地常住人口每3000人可设1家的`原则严格控制。我县人口约94、1万人,应发证313本,而实际发证388本,已超出75本,远远超过了规定要求。

目前,我县部分乡镇按照规定烟花爆竹发证数量还不足要求,如射阳镇、山阳镇;有些乡镇发证数量已远远超过了规定要求,特别集中在城区,如安宜镇、开发区。布局不合理的现象比较突出。

销售网点的过度设臵不仅在管理上增加了难度,而且容易引发经营户之间的恶性竞争,不利于正常销售。相反对其做适度的调整,有利于控制集中连片扎堆经营和盲目经营,避免一旦发生意外形成连环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异地经营情况较严重。

目前,全县存在着大量的烟花爆竹零售户异地经营的情况,不少烟花爆竹零售户的评估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据各乡镇普查统计,目前,全县烟花爆竹异地经营达37家。

3、烟花爆竹“私销”状况依然存在。

近年来,各镇(区)加大监管力度,加之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全部关闭,货源减少,“私货”现象明显好转,但依然存在。“私货问题”是各镇(区)普遍存在的问题,一直难以根除。由于利益驱动,一些不法份子铤而走险,充当“二级批发商”的角色,往往挂羊头卖狗肉,防不胜防。目前,私货现象较严重的镇(区)主要集中在射阳、望直。今年来市场上的烟花爆竹私货量较往年明显减少,打击“私货”取得明显成效。

4、烟花爆竹存放不合理的现象较严重。

烟花爆竹安全工作总结

为切实做好站前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稳定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预防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发生,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及《营口市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指导方案》,结合我辖区实际,我局在春节期间,认真开展了烟花爆竹销售摊点临时经营安全监管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按照《营口市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指导方案》的相关要求,我区制定了《营口市站前区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在区政府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监督管理职责,由区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区应急局、区审批局、区公安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站前大队等部门参加,组成站前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置在区应急局。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全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市领导及上级部门对于2021年烟花爆竹监管工作的要求,今年我区设置临时经营摊点60处,从业人员均为往年经营业主。

按照《营口市站前区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实施方案》部署,结合当前疫情形势,站前区应急局组织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者开展烟花爆竹经营销售人员承诺制培训,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应急局分别对各自部门的规章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归纳,对2021年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的变化进行解读。经营业主通过主动申请,签字承诺完成学习。对于违反培训内容的业主,按照承诺内容,进行处罚。按照国家、省、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结合我区实际《烟花爆竹临时经营许可》由区审批局一站式办理,同时为规范经营,加大了执法力度,弱化审批、强化监管、优化服务,推行“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政务服务模式,努力维护我区平稳的安全生产形势。

我局从2月4日至今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摊点进行认真检查,局内执法监察人员分成两组每天对烟花爆竹摊点进行执法检查,开展夜间加班巡查,春节假期期间每天由两名执法人员对各摊点进行值班巡查,真正做到执法监察地域无死角,时间无空白。截至目前,我局联合综合执法、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一次,共计出动车辆50车次,出动人员300余人次,查出安全隐患共计20余处,并当场全部整改完毕。在监管过程中,严格对照临时销售许可,没有履行承诺制培训内容的业主,严禁销售异地烟花爆竹。

此期间,检查出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个别摊点灭火器和水桶摆放不及时,而且摆放在不易取出的位置;二是烟花爆竹摆放过高,超出规定高度;三是警示标志不规范不醒目;四是个别业主的安全意识不高,忽略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五是个别灭火器和水桶不符合相关规定等。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站前应急局采取重点地点、重点人员监管为主和分组依次检查的方法,加大执法力度,结合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检查,将烟花爆竹监管持续至2月26日烟花爆竹经营结束,确保2021年春节期间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为遵守《合肥市巢湖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办法》的规定,我以一个人民教师的身份作如下承诺:

1、从自身做起,带头执行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坚决不在规定的禁放区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2、从现在做起,摒弃陋习,遇婚丧嫁娶或其他重要活动,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倡导文明、环保、健康的生活方式。

3、教育、劝阻直系亲属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对单位跟同事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制止。

4、积极配合单位做好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城市生活环境。

本人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如有违反,自觉接受处罚。

承诺人:

20xx年9月1日。

烟花爆竹安全工作总结

优秀作文推荐!在局领导的关心支持及各股室同志的通力合作下,我县危化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按照本局工作部署,开展业务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全县危化经营户有加油站9户,液化气冲装站台1户,农药经营86户。全县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3家,批发企业2家,零售经营户438户。

(一)年初制定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零售工作方案和组织机构,xx月份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精神,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xx5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平塘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并将上级文件及此方案转发到各企业,要求各企业遵照执行。

(二)强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标准化建设,我县新建的白龙烟花爆竹厂已于20xx年3月通过验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已正常生产。通州爆竹厂,大塘爆竹厂属改扩建工程,已于20`xx年底工程施工结束,正在申报验收。

我县的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宇建批发企业已于20xx年通过验收,正常经营。县农资批发企业由于重新选择新址新建,计划20xx年4月竣工验收。

(三)注重安全教育培训,根据《贵州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规定,为做好20xx年培(复)训工作,我局分别于20xx年4月,9月分三期组织全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从业人员到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进行培(复)训。计483从业人员参加。

其间7月份,对获证的白龙烟花爆竹厂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参加人员45人。

(四)做好安全常规检查,根据《关于开展汛期安全检查强化安全专项督查的通知》平府办发20xx88号和《关于再次组织开展危化,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大排除工作的通知》黔南安监管发20xx99号的要求,由县安监局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成员组成工作组,于7月至xx月底对县内的危化,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大排除工作。检查坚持“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原则,对企业贯彻落实国发20xx23号文件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新,改,扩建项目工程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的执行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管理情况,安全管理基础及教育培训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对县内的xx家加油站和1家液化气冲装站,3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检查,对改址新建后,尚未通过验收擅自营业的塘边加油站下发强制措施决定书,责令停止一切经营活动,待验收合格后方可经营。对其他企业的经营资质齐全有效,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健全,相关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从业资质,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实用性,操作性,消防设施齐全有效,重大危险源监控,建挡备案制度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均经安全知识培训,证件有效,隐患排查治理做到任务,措施,时限,资金,人员落实。通过排查共下达整改指令书7份,要求限期整改,其他能立即整改的现场责令整改。

(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凡上级关于危化及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我们均能及时传达学习,有的转发给企业自已学习,使其尽快地掌握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避免在管理工作中出现肓目,无章可循现象。

(六)严格执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州安委办《转发省安委办和省安监局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黔南安办20xx2号),州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黔南安监管发20xx4号),《贵州省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xx160号)及国家,省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我县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对县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经营整治,加大对销售非本企业的产品打击力度。全年共检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286户,查处无证经营“三无”产品,非法进货等经营(零售)网点6户,查扣爆竹5箱加61饼,大炮15包,礼花50团,清理摆设在专柜外的临时摊点5个,对部分堆放混乱,无明显标志的经营户责令当场整改,督促违规经营户网进行专柜销售,专人经营,限量存放,设置警示标语,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一是危化物品及烟花爆竹经营点多面广,监督不能全方位具到,存在管理上的一些漏洞。

二是监管人员严重不足,我局现没有专人负责危化及烟花爆竹的监管。

三是检测设备欠缺,烟花爆竹监管唯一的设备是一个氯酸钾快速检验试剂盒。

四是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五是加油站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工作尚未起动。

一是督促塘边加油站抓紧申报验收。

二是督促通州爆竹厂,大塘爆竹厂抓紧申报验收。

三是督促农资公司批发企业加快施工进度。

四是督促加油站企业抓紧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起动工作。

五是加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禁“三超”“三违”现象发生,严禁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执行,继续抓好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从业人员的安全培(复)训工作,严格控制零售点的数量和安全条件,做到生产,经营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零售点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平塘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尊敬的业主:

您好!

春节将至,为了确保节日期间瑞丽江畔小区的安全,防止发生火灾,保障小区业主的财产安全,物业公司做出以下规定并进行公示:

一、xxx南北小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规划路上不再设烟花燃放区,物业公司不再对规划路面上的机动车辆进行管理。请停在规划路上的机动车车主自行看护好您的爱车,出现任何事故,物业公司不承担责任。

三、违反小区禁放规定给其他业主造成损失的,由您承担相应赔偿。

在此,物业公司全体员工祝广大业主在新的一年里:万事如意、心想事成,阖家欢乐,财运亨通!

北京xxxx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2月1日。

烟花爆竹排查工作总结

为深刻吸取近期全国连续发生的两起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教训,深入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x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以及《x县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根据x市x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x区xx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指示和要求,结合我镇“今冬明春”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等行为,现将永安镇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销售必须管安全”以及“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的原则,永安镇政府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镇长周化杰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村(社区)、相关科室、永安镇派出所、x区第二人民医院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办,负责全镇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相关部门、村(社区)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烟花爆竹“违规违法经营”工作。

永安镇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级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并下发了《永安镇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实施方案》、《永安镇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并在“永安镇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动员部署会”等会议上重点强调了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力度,坚决查堵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流入市场,广泛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查处销售、储存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行为,特别是大年三十、初一、十五等重点时段,要做好禁燃区的禁放监管工作。

春节前后,镇党委书记邓永清同志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周化杰同志先后x次带队检查了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点,分管领导张xx带队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x次,安办及其他部门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x余次,共计发现安全隐患x处,现场整改x处,岁末年初开展检查期间暂未发现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春节期间,我镇充分运用横幅、短信、微信、海报等形式大力宣传弃燃烟花爆竹,倡议群众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禁燃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共计发送宣传短信xxx余条、微信xxx余条、横幅x条,进一步提高群众“弃燃”意识,过低碳环保生态年,共同保护生态环境。

烟花爆竹公司工作总结

为切实做好站前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稳定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预防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发生,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及《营口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指导方案》,结合我辖区实际,我局在春节期间,认真开展了烟花爆竹销售摊点临时经营安全监管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按照《营口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指导方案》的相关要求,我区制定了《营口市站前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在区政府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监督管理职责,由区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区应急局、区审批局、区公安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站前大队等部门参加,组成站前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置在区应急局。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全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市领导及上级部门对于20xx年烟花爆竹监管工作的要求,今年我区设置临时经营摊点60处,从业人员均为往年经营业主。

按照《营口市站前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实施方案》部署,结合当前疫情形势,站前区应急局组织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者开展烟花爆竹经营销售人员承诺制培训,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应急局分别对各自部门的规章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归纳,对20xx年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的变化进行解读。经营业主通过主动申请,签字承诺完成学习。对于违反培训内容的业主,按照承诺内容,进行处罚。按照国家、省、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结合我区实际《烟花爆竹临时经营许可》由区审批局一站式办理,同时为规范经营,加大了执法力度,弱化审批、强化监管、优化服务,推行“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政务服务模式,努力维护我区平稳的安全生产形势。

我局从2月4日至今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摊点进行认真检查,局内执法监察人员分成两组每天对烟花爆竹摊点进行执法检查,开展夜间加班巡查,春节假期期间每天由两名执法人员对各摊点进行值班巡查,真正做到执法监察地域无死角,时间无空白。截至目前,我局联合综合执法、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一次,共计出动车辆50车次,出动人员300余人次,查出安全隐患共计20余处,并当场全部整改完毕。在监管过程中,严格对照临时销售许可,没有履行承诺制培训内容的业主,严禁销售异地烟花爆竹。

此期间,检查出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个别摊点灭火器和水桶摆放不及时,而且摆放在不易取出的位置;二是烟花爆竹摆放过高,超出规定高度;三是警示标志不规范不醒目;四是个别业主的安全意识不高,忽略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五是个别灭火器和水桶不符合相关规定等。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站前应急局采取重点地点、重点人员监管为主和分组依次检查的方法,加大执法力度,结合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检查,将烟花爆竹监管持续至2月26日烟花爆竹经营结束,确保20xx年春节期间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烟花爆竹专项工作总结

为确实做好我乡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乡实际情况,我乡认真组织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通过开展以治理违法、违规、违章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为主要内容的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经营行为,提升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水平,解决烟花爆竹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和严肃查处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开监督”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格局,确保xx乡安全生产良好态势。xx乡认真履行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主体责任,采取召开会议部署、组织开展检查督查等多种形式,促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及打非工作取得实效。

节日期间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要按照“数量从少、条件从严、依法许可”的工作思路展开,坚持“统一规划、合理设点、总量控制、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强化经营业主的安全经营意识,增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与自学性,降低事故发生的几率。

加强节日期间对烟花爆竹经营门面的检查,着力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建立由我站牵头,乡各相关单位紧密配合的打非工作机制,确保“打非”高压态势,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实行烟花爆竹市场监管联合执法制度。xx乡定期组织安监站、派出所等部门进行烟花爆竹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中,针对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严格做到“三个没收”即:没收无证无照销售烟花爆竹产品,没收销售的非法或三无产品,没收销售的无防伪标签产品。“四个取缔”,即: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存储行为,坚决取缔非法销售行为,坚决取缔非法运输行为。对执法检查中发现有两次以上违法违规行为和拒不整改的经营户,将通过两区安监局吊销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针对我乡实际情况,此次春节前共对辖区内5家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商店进行2次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2、储存仓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建筑结构、疏散条件、消防、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采购的产品是否含有氯酸钾。

4、配送的运输车辆是否具有资质。

5、零售点的规划布点是否合理。

6、仓库和零售店面存放数量是否符合规定,零售点是否存在前店后储的现象。

7、是否销售假冒伪劣、非法产品和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产品。

8、是否建立和执行产品封签制度、购进烟花爆竹产品质量验收和流向登记制度。.

9、消防器材等应急设施是否完备有效。

经检查,发现有3个经营门面未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有1家放置位置不合规定,我站已要求限期整改。累计排查隐患24条,已整改24条全部整改到位。检查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1、每年组织经营户负责人参加两区安监局举办的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

2、每年发一份《告知书》详细告知经营烟花爆竹的法定要求和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3、通过例会,以会代训、培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方面的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4、通过签订“烟花爆竹经营户承诺书”,使经营做到依法经营,服从管理、自觉做到“三管好”:一要管好自己,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二要管好身边人,教育身边人不做违法经营的事。三要管好周边人,积极提供违法违规经营烟花爆竹的线索,让非法分子无生存空间。

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为认真落实《武威市凉州区人民*禁止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全力打好凉州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全体居民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的城市生活环境,本店(公司)及本人特作如下承诺:

一、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坚决不存储、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二、婚丧嫁娶及节假日等活动,一律不燃放烟花爆竹。

三、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主动劝阻亲朋好友及其他居民不燃放烟花爆竹。

四、承办各类喜庆活动首先向消费者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并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的及时拨打110向*机关报告。

五、本店(公司)及本人直系亲属违反规定的,自愿以《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接受相应处罚。

承诺人:

承诺时间:年月日。

打击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为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乡党委、政府召开了全乡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会,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强调“打非治违”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二是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相结合;三是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相结合。针对我乡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了有重点、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圈头乡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职责分工,确保我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地开展。一是实行网格化监管,明确“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人员名单和相关责任,严格落实“一纸四书”制度。向村民发放《烟花爆竹“打非”明白纸》5000余张;户主向村委会签订《村民烟花爆竹“打非”承诺书》;村两委分包干部向村党支部、村委会签订《烟花爆竹“打非”目标责任书》;村支部书记向乡政府签订《烟花爆竹“打非”责任书》,确保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二是建立健全烟花爆竹“打非”排查工作制度。以片组为单位,每周对废弃厂房、院落、闲置房、行政区域交界地带、集贸市场等可能从事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场所进行全面排查。

严格执行安监局有关规定,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共组织检查组4个,组织排查130人次,未发现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我乡有三家烟花爆竹销售点,均手续齐全,并通过县安监局验收。

通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既打防结合又教育引导,进一步提高了销售店主的法制意识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