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情况报告范文(16篇)

时间:2023-12-22 23:17:07 作者:曼珠 党团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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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对农村“三资”管理开展专项巡察情况报告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xx12月3日至12月14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业局农经总站和全县20个乡镇29个村的“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巡察。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三资”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三资”管理基础工作薄弱,登记的台账管理不完善。在抽查中发现较多村存在资产登记不详、资源无登记的情况。例如横溪镇蓄能村和后山根村,资产登记不详、资源无登记;埠头镇大庄村无台账等。

2.“三年一轮审”制度未有效落实。全县20个乡镇都是以清理代替审计,流于形式,未形成有效的轮审制度。

3.代理中心办公场所未能做到独立。部分乡镇的“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办公场所未按照有关要求做到独立设置,如南峰街道、步路乡、淡竹乡、田市镇、双庙乡的代理中心均设立在便民服务中心,与接受对外业务的民政、残联、市场监督等一起,以开放式窗口的形式设立,票据安全及审核环境受到影响。

4.一村一账户、一村一账套(账套是指存放会计核算对象的所有会计业务数据文件的总称,账套中包含的文件有会计科目、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未落实到位。(1)自然村账户未及时注销。此次巡察中发现全县还剩67个自然村账户未注销,截止目前仅剩湫山乡湖头、黄寮2个自然村账户因法院冻结湖头村账户未注销。(2)账套合并后,自然村的账目未统一纳入行政村的账目中。如横溪镇蓄能村2018年10月14日,收到武警部队公路占用款296380元后,就直接将该款项支付给新渡自然村,并由自然村自行处置,处置情况没有在村账中体现。

5.财务公开制度未有效落实。(1)财务公开不及时,不规范。财务公开表无固定格式,部分行政村财务公开无签字、无盖章;部分村财务公开表没有每项列出明细清单。(2)乡镇未对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形成有效监管。乡镇对村级财务公开未形成定期检查制度,也没有对村级财务公示进行痕迹管理,保存影像资料。

6.村级工程相关招投标规定不完善。村级自筹资金的工程项目无相关招投标规定,规范性低。

7.乡镇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出于村民自治,情况复杂等原因,乡镇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监管较少,例如三年一轮审”工作流于形式;对此次农村财务公开app推广不重视,较多乡镇未及时开展宣传推广。

(二)“三资”管理、经办人员精力不到位、结构不合理。

1.农经员未做到专职专用。在现有的农经员队伍中,各乡镇基本配备有1-2个,但农经员未能做到专职专用,大部分乡镇的农经员都兼任驻村等其他乡镇工作,身兼数职的不在少数;个别乡镇农经员缺位,由其他人员代替,例如安岭农经员邱金金借用组织部多年,目前由18年新进公务员暂代,溪港乡农经员空缺由林科员暂代。

2.代理会计队伍稳定性差、部分人员业务素养偏低。乡镇代理会计,无编制,属劳务派遣,每月报酬1200至1950元不等,待遇低,导致代理会计经常离职,队伍稳定性差;部分乡镇代理会计为非财会专业毕业,缺少专业会计业务素养。

3.部分代理会计未能专职专用。部分代理会计在从事本职工作的同时,还兼任驻村干部。如南峰街道2名代理会计,其中一名兼网格员。上张乡、皤滩乡、淡竹乡的代理会计均兼驻村干部。

4.代理会计配置不合理。一类乡镇工程量大,项目经费支出频繁,往往一个村级或社区的工作量超过三类乡镇的总和,但代理会计只有2名。

5.村级“三资”管理队伍薄弱。(1)部分村主要干部对“三资”严格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2)有些村干部不懂财务业务知识,村监会主任、报账员年龄老化,文化水平不高,业务培训效果很差,业务知识还比较模糊。(3)村级报账员年龄普遍较大,文化程度较低,没有专业的知识储备,同时村级报账员无固定报酬,工作量大,待遇低,从客观上造成了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困难。

(三)农经员、代理会计履职不到位。

1.未做好督促村级报账员按时结报并及时记账、结账工作。普遍存在村级每月结报不及时的问题。如埠头镇大庄村2018年3月31日44号凭证“枕芯、枕头、棉被61390元”,发票背面注明“2014年农家乐被套”,跨4年后支付原因不明;白塔镇下崔下宅村2017年11月22日至2018年3月31日合计结报一次,2018年3月31日至2018年11月30日合计结报一次。

2.对村级收支票据审核把关不仔细。

(1)未见清单、未取得税务部门监制的正式发票,未提供合同、协议等支付材料。如埠头镇大庄村2018年3月31日47号凭证,“苗木款99500元”,无合同无清单;湫山乡杨岸村村老年协会活动经费2月15日3000元、7月7日3000元、9月30日2000元,未附使用清单。

(2)票据与报销事由不相符。横溪镇蓄能村2018年4月30日3号凭证:“付张利明做垃圾槽人工工资82600元,发票开“绿化苗木”;2月10日“党建牌材料及工资98972元,发票开“绿化苗木”;2月11日“红旗渠打坎材料及工资22585元,发票开“绿化苗木”。

(3)不能报销的予以报销。湫山乡杨岸村2018年2月28日3号凭证,2017年村民工资所附清单中有“党员学习会”1380元;横溪镇后山根村2018年2月发放党员会议误工补贴1140元,村两委奖励后山根小学8000元。

(4)无依据入账。如上张乡田垟村2018年1月31日4号凭证,一事一议路基建设补助29万及2018年1月31日5号凭证旧房拆迁补助56.2万元,代理会计做账时未附银行进帐单。

3.账务处理不规范,会计报表不能真实反映村集体经济财务情况。如淡竹乡下叶村账面余额与实际银行账户余额不一致(部分已付款项未及时入账);步路乡2018年7月31日40号凭证煤气公司钢瓶押金4只,每只150元计600元,科目应记“其他应收款-押金”错记入管理费列支。

(四)村级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

1.部分村还存在坐收坐支的情况。如白塔镇下崔下宅村2018年11月29日14号凭证收入5笔55344元坐收坐支。

2.仍然存在用现金支付工程款的情况。在工程款的支付过程中,部分村未能按照有关要求,实行银行转账支付,而是以现金的形式予以支付。如淡竹乡淡竹村2018年3月22日19号凭证显示一笔铁索桥测量费15000元,用现金支付;上张乡田垟村2018年4月8日10号凭证付新农村建设材料款128409元,用现金支付。

3.集体举债、大额资金使用未按“五议两公开”程序规范决策,风险较大。

(1)集体举债不规范。集体举债未经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如湫山乡湫山村2018年3月31日4号凭证,向蒋文东借款10万元,未见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集体举债无银行进账记录。如横溪镇后山根村2018年7月10日借款6万和2万,9月27日借款10万,10月19日借款5万,共计23万,村基本账户无银行进账记录。

(2)大额资金使用不规范。如南峰街道清口园村2018年1月22日25号凭证付2016年、2017年误工补贴151117元,没有附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田市镇2018年11月1日16号凭证,前景村青垚塘水库清污泥工程款137550元,合同约定工程款46.3万元,未附招投标相关资料,所附村民代表会议人数不符合法定人数,仅有14个村民代表签名。

4.部分村存在以白条抵库。广度乡朝阳村西角自然村2017年1月至12月多次支付2004年的欠款白条29619.7元。

5.工程变更无相关手续。如下各镇羊棚头村2018年5月31日记账凭证,支付30万沥青路面工程款无合同,此工程为追加工程,未公开招投标,未签订合同;埠头镇大庄村2018年3月31日22号凭证,“百姓舞台工程款250910.95元”,所附合同工程款为198000元,未见工程量增加相关依据。

建议参考类。

1.横溪镇后山根村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问题。2018年2月发放党员会议误工补贴1140元(发放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党员会议,2017年11月15日党员会议)。

2.湫山乡杨岸村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问题。2018年2月28日3号凭证,2017年村民工资所附清单中有“党员学习会”,计1380元。

3.广度乡朝阳村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问题。2017年1月26日支付2016年党员会议学习费用6000元。

(一)明确各部门职能分工,强化责任意识。

(1)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农村“三资”管理的责任主体。强化村级主职干部“三资”管理责任意识,切实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清理)工作。

(2)突出落实乡镇(街道)的监管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全面规范化建设,切实将“三资”监管主体责任制落实到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辖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职责。

(3)县级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和监督。

(1)加强乡镇(街道)农经队伍建设。农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调研,按人口规模提出各乡镇(街道)经管站农经员的配备建议,确保农经队伍与当前所承担的村“三资”管理等工作任务相适应。各乡镇(街道)要保持农经干部的相对稳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调换或抽调,做到专职专用。

(2)加强代理会计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力量。根据工作实际配齐配强代理会计力量。二是保障代理会计工资报酬,确保队伍相对稳定。适当提高代理会计工资报酬,建议与乡镇临时工待遇持平。三是建立奖惩制度,制订代理会计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对代理会计实行年度绩效考核,安排专项考核奖励资金。

(3)加强村“三资”管理业务力量建设。一是进一步健全村级出纳、报账员从业资格管理,建议对村级出纳、报账员实行上岗培训和每年轮训。二是逐步规范提高村级出纳、报账员的薪酬及养老保障。

(三)全面落实农村集体经济三年一轮审制度。

(1)县乡两级农村审计机构要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监督,县级负责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乡级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加强审计资源整合,探索分类审计的形式和途径。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或招投标选定有资质的社会审计中介机构实施审计和专项审计。

(2)加强审计结果应用。1.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其限期整改,实行“回头看”,加强监督检查,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处理;2.将普遍性、制度性、规律性的问题形成审计专报上报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完善审计制度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促进审计成果转化。

(四)以规范运营为重点,提高监管工作效能。

(1)规范集体三资管理。各乡镇(街道)要督促村集体经济组织强化资产资源清查制度、台帐制度、承包租赁出让等制度的执行规范,并报乡镇(街道)备案。

(2)规范会计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只可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集体所有收入必须及时解入村银行账户并登记入账,不得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等违规行为。严格对集体经济组织货币资金支付方式的审核,工程项目资金实行银行转账,严禁用现金支付,不得委托结算。实现资金收入时,应当使用发票或台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并建立健全票据领用、使用、核销制度。发生支出事项时,应当按规定取得或填制有效的原始凭证。工程项目支出、资产发包租赁收入、借款等票据报账时,须附有成员(代表)会议决议、合同文本、招投标文书等必要的附件。

(3)规范村级非生产性开支。严格执行有关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监督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控制和压缩村级非生产性开支。村干部报酬要坚持与集体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当地居民收入水平相联系、与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相挂钩的原则。严格执行村级非生产性开支预算预警管理制度,落实村级行政事务“零招待”;落实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费用审核制度和限额制度,报乡镇(街道)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列支;严厉禁止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行为。

(4)规范村级债权债务管理。1.规范集体举债程序,集体举债必须严格按五议两公开程序操作。2.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加强资产负债表的分析和控制,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机构要进行风险提示。3.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要以履行民主决策程序为前置条件,涉及重大事项的合同要报乡镇(街道)备案。4.重视抓好承包经营合同、租赁协议的结算和兑现。5.乡镇(街道)要积极依照有关政策法规,解决好有关集体“三资”权属争议、债权债务纠纷、呆账坏账处置等历史遗留问题。

(5)规范村级财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表格清单格式,实行全县统一模板;涉及集体土地征占补偿及分配情况,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出让、投资及收益(亏损)情况,集体工程招投标及预决算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专项公开;实行村级财务公开痕迹管理,对每月的财务公示进行拍照上报乡镇农经站留存;落实村级财务公开责任主体,强化责任追究,建议列入村监委主任的年度考核;做好人员保障,确保各村录入信息及时准确,做好农村财务公开app运用。

(五)以问责考核为抓手,巩固监管工作成效。

(1)明确职责,强化行为规范。县农业主管部门对存在有下列监管不规范行为负主要责任:一是未做好农经业务指导工作;二是未制定全县“三年一轮审”计划。乡镇(街道)应对存在有下列监管不规范行为负主要责任:一是乡镇(街道)农经农经员、代理会计未专职专用的;二是乡镇(街道)农村“三资”监管代理服务机构、办公设施等配备不齐全,造成“三资”代理不能正常运作,影响村集体资产管理与监督的;三是没有制定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具体规定或管理监督措施不力的;四是未落实“三年一轮审”制度,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整改意见、处罚决定监督落实不到位的。

(2)加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在乡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村监会绩效考核中的比重。组织部门要将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职责履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工作考核的内容,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突出的乡镇(街道)进行集中整治,形成严管严查的工作态势。

(3)强化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问责。未在规定时间内报账超过3个月的,列入财务整治重点村。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出现《辞职承诺书》所列情形的,应及时启动辞职程序。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集体理财的、对集体合理性开支拒不理财签名或抵制理财的等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经属地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警示不纠正的,应按程序建议依法罢免。

要求各乡镇以此次专项巡察发现的问题为基础,全面开展本乡镇各村自查自纠,由此及彼,由点到面,举一反三,着力发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县对农村“三资”管理开展专项巡察情况报告5则范文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一直是农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环节。去年以来,博湖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把加强农村“三资”管理作为重要抓手,坚持公开、民主、规范的原则,全面打造村级“阳光”财务,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健全“三资”管理制度。县委、县人民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方案》、《关于规范村集体资产承包经营的通知》、《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登记制度、民主管理制度、资产评估制度、公开招标制度、财务年检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农村“三资”全面实行规范化管理。

二、实行委托代理制度。从1997年起,在全县6个乡镇26个行政村实行“村账乡管村用”,由各乡镇农经站统一代理各村账务,做到“四统一”,一是统一银行账户。在农村信用社设立“村集体专户”,各村的自有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资产处置和资源开发变现收入等,全部纳入“村集体专户”,由乡镇农经站以村为单位分户记账核算;二是统一审核把关。村级日常开支实行即支即报,重大项目开支,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研究,报乡镇政府同意后,由乡镇农经站办理拨款手续。三是统一代理记账。各村取消会计和出纳岗位,改设一名报账员,负责向乡镇农经站报账。每张入账票据须经过村组织负责人审批,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然后经过代理会计复核和乡镇农经站站长审验后方可入账。

三、村级财务集中清理整顿。

年初,县农经局财务审计人员对塔温觉肯乡的6个村和查干诺尔乡的1个村进行了财务审计,审计金额达65万元。对6个村2003年以前的帐务进行了整理。

四、完善财务审计制度。一是实行季度听审制度。乡镇纪委每季度召开一次村纪检委员会议,听取上该村一季度“三资”管理情况,发现有问题的村或个人及时进行教育,对查证属实违纪的坚决查处。二是实行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在村“两委”班子换届前,对村干部在任期间财务制度执行情况、集体资产和资源的管理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群众公开。三是实行农村集体财务“三年轮审”制度。每年由县农经局确定部分村进行常规审计,每三年对全县村级财务审计一遍。四是实行项目竣工审计。5万元以上的村级新建项目,必须经县审计部门审计后,方可进行竣工决算。

五、开展一事一议活动。我县各村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向农牧民筹资筹劳。筹资筹劳时由村民委员会事前作预算,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将筹资筹劳情况报乡农经站审核,经乡人民政府审批,县农经局备案。村委会向农民筹资时按“民主议事,上限控制,专款专用,张榜公布”的规定执行,筹资款完全用在议事项目上,没有挪用现象。村级接待费均为零控制。今年,全县开展“一事一议”共9次,村级集体收入105万元,集体土地6819亩,发展村级公益事业投入资金305万元。

县对农村“三资”管理开展专项巡察情况报告

民主生活会制度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的重要环节,是在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长期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按照市委巡察整改要统一安排部署,本人紧紧围绕本次组织生活会主题,深入剖析和排查问题根源,基层党组织建设,责任意识等方面的问题和原因,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落实整改,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署落实方面。

落实工作时,主动作为、破解难题、开拓创新的意识不强,缺乏主动谋戈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干事创业的冲劲、闯劲、韧劲。有时习惯于常规思维,习惯于凭老观念想新问题、靠老经验办新事情,在处理问题时缺乏系统性、科学性,缺乏主动思考,没有主动想办法落实解决难题,部分工作主观上认为不重要,落实上打了折扣,停留在嘴上,造成工作落实不彻底。

(二)履职尽责方面。

主要表现在缺乏敬业精神,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得过且过。平时业务理论学习松懈,不思进取,安于现状;对待工作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上级和领导交给的任务,对业务知识钻研不够,没有创新精神。

(三)面对难题方面。

面对难题,缺乏主动作为,缺乏解决问题的责任担当。平时总是以忙工作、忙开会,没有时间、没有精力去想工作、谋发展。对业务知识的学习还不够,缺乏一种孜孜以求的精神,认为自己已有的一些业务知识已可以满足目前工作的需要。

二、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

1.放松了理论学习和理想追求。多年来,虽然也有加强理论学习的意识,也参加了上级组织的各类学习,但是实际上依然缺少对习近平新时代讲话精神的系统学习,缺少从事分管工作应当具备的相关知识的完整学习,再加上重视程度不够,因此,自己的政治修养、理论修养都没有完全达到相应的要求。

2.自我要求有所放松。工作按部就班,忽视了自我的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不能紧紧跟上时代发展的需要。降低了自我要求,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组织纪律方面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尤其在工作作风上有时不够严谨细致,工作责任心不强,总认为不出大问题就行了。

3.工作标准有所降低。在工作中有瞻前顾后、患得患失、得过且过。满足于完成本职工作,忽视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满足于维持现状,缺乏钻研精神。对新形势下政治思想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

三、努力方向。

1.加强理论学习,提升自身素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重大问题上,坚定政治立场,坚持政治方向,明确政治观点,遵守政治纪律,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学习,有较好的政治理论素养,增强党性锻炼的自觉性,进一步明确前进的方向,在组织建设、组织工作开展上具备较高水平,团结同志,共同为我白沙村党委会建设出谋划策。

2.提高党性修养,扎牢宗旨意识。一是定时学习党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政治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尽心尽力地做好本职工作。二是深入调查研究,经常深入人民群体中去,有了调查才有发言权,真正了解人民群众的切身需求,不断加深与群众的沟通。

3.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宗旨意识。一是做到服务为民。多主动落村落乡,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为改进工作作风奠定基础,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利益的热点问题,提升服务能力。二是转变工作作风。对于上级安排的任务目标,主动作为、事争一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力争创出经验、形成特色。

近几年,局党组把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全局中层干部任用和事业单位班子调整中,认真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严格实行民主推荐、公开公示、集体研究、任前谈话等项程序和要求,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有效地提高了选人用人质量,推动了干部监督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我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局班子始终把干部队伍建设放在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干部队伍的主观能动性,集聚了工作合力。一是着力提高干部职工政治思想素质。党组和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定期沟通,通过领导班子与干部职工经常性的交心谈心活动,把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维护民政团队形象、亲民爱民、拼搏奉献上来。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文明执法教育、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等学习教育活动,每个干部职工写出自我剖析材料,并向社会和本单位干部职工征求意见,制定个人整改方案。在全局广大干部职工中形成“比思想,看谁政治境界高;比学习,看谁工作进步快;比作风,看谁自身要求硬;比奉献,看谁敬业精神强;比效能,看谁履责贡献大”的风气。二是着力提高整体业务素质。局党组始终注重抓好民政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坚持把学习放在首位,做到时间保证,措施到位,检查及时,督办得力,有计划、有检查、有考评、有奖惩。积极为干部职工的培训深造提供更多的机会,让他们走出去向先进学习,沉下去向基层学,并邀请县纪委、县法制办、县委党校等单位专家上门为干部职工授课和组织本单位股室负责人授课。为每个干部职工配有专用学习笔记本,用于记录学习体会、感想和读书笔记。全局干部职工坚持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平均每人记载学习笔记2万字,与此同时,把业务贯穿学习的始终,形成了人人争当岗位能手的良好氛围。三是着力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局党组把对年轻干部的培养作为班子集体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在手上,把年轻干部放到重要岗位上锻炼,在工作上严要求,真正给年轻干部一个好的工作平台。局党组集体研究了年轻干部培养方向,并建立了年轻干部培养台帐,由一名局班子成员对一名年轻干部实行定向培养,激发了年轻干部的工作热情。在对干部的任用上,局党组坚持“任人唯贤”,重要岗位的人事任命都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并按规定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一是坚持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公认原则的具体体现。局党组明确规定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干部必须履行的程序和不可逾越的制度。在部门进行民主推荐时,要求须有90%以上的干部和下属单位的主要领导成员参加,真正做到精心组织,操作规范,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每一次选拔任用和推荐后备干部都进行了民主推荐。

二是严格用人标准,把好考察关。知人才能善任。深入了解和正确识别干部是决定干部任用和领导班子配备工作成败优劣的关键环节。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局党组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始终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在正常情况下得不到多数群众拥护的不予提拔,政绩不突出的不予重用。在确定考察对象时,把群众推荐的结果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真正使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

三是严格工作程序,把好决策关。局党组会讨论决定干部任用之前,必须经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并征求县直纪工委的意见。计论决定时,邀请县直纪工委参加,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民主决定。

一是合理分工,实行定岗定责。每年年初,对每个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具体、明确的分工;再根据每个工作人员的职务、专业特长、工作能力等情况,确定每个工作人员的工作岗位、工作职责、工作内容与要求;最后,经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后,以文件形式在局里公布实施,进行全员定岗定责。同时,指定领导和专人不定期对每个工作人员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事项等情况进行抽查,及时纠正和处理存在问题。每年年终,对每个岗位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先表模,干部提拨重用的主要依据。二是定期开展有序轮岗。我局每年对局内股室干部开展轮岗活动,每次轮岗突“三个注重”,就是“注重发挥每位干部的专长,注重多岗位培养锻炼干部,注重每个股室的力量搭配。”通过轮岗,促进了人才合理优化,激发了队伍活力,增强了工作的主动性,提高了干部队伍的综合管理和协调能力,培养了复合型人才。

“自启动村级巡察工作以来,惠水县在全州率先实现了对村(居)党组织的巡察全覆盖,共发现问题3146个,给予党政纪处分40人……”日前,惠水县晒出了村级巡察“成绩单”。

2020年以来,惠水县持续加强对村级“三资”以及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创新制定《惠水县构建村级巡察、大数据、行政审计、群众监督“四位一体”民生监督体系实施方案》,将村级巡察监督、大数据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及其他监督方式有效衔接起来,着力巩固村级巡察整改成效,进一步破解基层民生监督难题。

“通过细化工作方案,精准工作举措,实现对村级‘三资’问题进行立体式、全方位监督。”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跟进监督、延伸监督,确保各类惠民惠农补贴资金能够直补到户,有效堵住私自截留、克扣、冒领民生资金的风险漏洞。

发现问题,关键在整改。针对村级巡察反馈问题,惠水县委明确乡镇党委、村级党组织分别承担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双重责任”,实行由县委巡察组向乡镇党委和村级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由乡镇分解向村反馈“双重反馈”,压紧压实县委巡察机构和乡镇党委的指导职责和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督导职责“双重职责”,以整改合力提升整改质效。

巡察中突出重点,着力发现并推动解决基层党组织存在的党的领导弱化、漠视群众利益、财经制度执行不严、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为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推进乡村振兴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了坚强保障。

其中,针对巡察发现的村级“资源、资产、资金”管理不规范突出问题,惠水县及时研究制定出台《惠水县村级财务管理规定(试行)》,全面加强和规范农村“三资”管理,推动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机制不健全、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等是村干部违规违纪的重要因素,县里统一制定的村级财务管理规定,对各镇村来说都是一场“及时雨”,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保护我们村干部、镇干部的作用。”惠水县岗度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说。

根据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县委第七轮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进行了整改落实,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主要问题。

巡察整改涉及到本人的问题为党章知识不足、党性观念不强,本部门的问题为没有建立舆情应急处置机制。

二、整改情况。

针对党章知识不足的问题,我对《党章》进行了认真学习。同时,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并作了笔记,使党的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一步增强了党性观念,增强了为人民服务意识,增强了加快融媒体发展的责任和信心。

针对本部门的问题,我在中心领导班子的领导和支持下,会同本部门人员出台了《沁源县融媒体中心舆情应急处置机制》,并责成专人进行落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意识形态工作,为加快融媒体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剖析根源。

(一)放松了理论学习修养。进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面对新形势,面临新挑战,需要新理论指导新行动。对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其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没有从主观上引起高度重视,在工作上没有放在首位或突出位置,从源头始点上就忽视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入学习,没有作为最大的根本的政治任务来完成。由于习惯于“浅层次阅读”,不往深里走;习惯于“碎片式”学习,只是利用零碎时间应付学习。

(二)忽视了思想政治锻炼。对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的深刻内涵理解不深透,没有把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导致在实际工作中,没有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贯彻到谋划工作、制定政策、部署任务、推进落实的实践中去;没有经常对表对标,及时校准偏差,坚决纠正偏离和违背党的政治方向的行为。

(三)学习仅仅停留在形式上。仅满足于平时的集中学习文件等学习形式,学习的自觉性不高,甚至与业务相关的就学,与业务联系不紧的就不去学,知识结构有待拓展,学习重视度有待提高。

(四)对党的政策和方针领悟学习不到位。导致自己也随波逐流,没有抵制不正之风的诱惑。

(五)自己放松了党性修养,道德操守方面的警惕。没有始终坚持把讲道德重品行作为一名合格党员和重要标准,没有努力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四、整改措施。

(一)加强政治学习。对照合格党员标准,牢固树立“四种意识”,主动自觉地向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交流研讨相结合。坚持学习结合,学以致用,把学习成果转换成谋划工作思路,解决工作难题,推动工作更上新台阶。

(二)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坚决同一切损害党和群众利益的思想和行为作斗争,严格按权限职责程序办事,严格按规定及时请示汇报。认真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单位规章制度,认真执行请示报告,请销假制度,树立阳光工作意识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的生活情趣。

(三)树立高尚的品德。我将始终坚持把讲道德重品行作为一名合格党员的重要标准,努力继承和发扬我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努力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团结友爱,励志勤学,谦虚礼貌,诚实守信,严己宽人,敬业尽责,清正廉洁。

(四)改进工作方式树立担当意识。我将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交流思想,多谈心。要不畏艰险,躬身亲为,大事当前要敢于迎难而上,攻坚克难,面对重大原则问题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对于工作中的失误要正视错误,敢于承担,对于新形势新问题要打破常规动真碰硬。

以上对照检查分析了本人存在的主要问题,需要在今后实际工作中进一步整改,请各位同志批评监督。

为进一步落实选人用人专项治理工作,规范公司选人用人工作程序,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公司迅速组织开展了选人用人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学习文件。根据县委组织部的要求,公司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了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中央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编制管理条例》、《四项干部监督制度》、《县直单位、镇场区党组(党委)干部任免基本流程》等重要文件,要求与会人员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提高政治站位,配合开展自查自纠。

(二)及时部署工作。公司党委高度重视此次清理工作,第一时间对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出相关部署:一是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清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自查,从严从实抓好整改。二是成立自查自纠工作专班,负责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治理工作。三是按要求认真做好自查自纠阶段工作,严格对照选人用人负面清单,对公司2018年以来选人用人情况开展自查。四是根据自查结果,明确整改措施、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认真落实,整改到位。

(三)开展自查自纠。公司工作专班对历年干部的任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重点对2018年以后的干部任职情况开展自查。一是清查了自公司成立以来任职干部的任职文件和相关会议纪要或其它任职材料。二是重点清查了2018年以后任职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任职资格材料。三是严格清查2018年以后任职干部的选任程序是否规范等问题。四是将所有干部任职资料进行治理归档。

(一)相关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司虽然已制定了相关制度,但在干部监督管理、人才薪资激励等方面存在不足需进一步完善。下一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和监督机制。

(二)及时做好人事档案建设。由于公司成立时间短,人事工作经验不足,出现一些归档不及时、资料不齐备等问题。下一步公司将进一步规范人事档案,安排专人负责,对公司人事资料做到及时归档。

(三)及时调整补充岗位设置。因人员调动、提拔等因素出现岗位空缺等,公司将及时补充配备到位,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有序运行。

针对中共xxxx第三巡查组关于xxxx党委巡察“回头看”情况的反馈意见和有关要求,我结合自己分管的工作,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剖析,现根据此次民主生活会要求,做如下发言,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理想信念有所淡化。没有将理想信念的提升和传导纳入日程,对自己党员身份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有所下降,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有所减退。

(三)监督监管工作不力,政治规矩意识有待加强。对自身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要求还不够严格,对机关支部党员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的约束和管理还不够严格。在机关事务上管理不到位,存在公车加油无专人监督、机关公车没有建立加油及里程台账等问题。

(四)重布置,轻问效,落实工作的力度不够。无论是在加强党员思想教育过程中,还是平时工作安排中,说得比较多,而在具体工作中体现的不够。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投放在事务性工作、各种会议以及工作应酬上,往往是布置工作任务多,上级有了指示要求,立即布置下去,过多注重对上负责,而忽略对下负责,轻视工作实效。

(一)理想信念有所松动。存在“重业务、轻理论”的思想,没有看到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性,对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自我感觉“大道理都懂”,政治上是坚定的,是经得起考验的,只要踏实肯干、不出什么问题就可以了,理想信念坚不坚定无关大局,理论水平再高也没有实质意义,从而淡化政治学习和党性修养,疏于学习提升,思想上放松警惕,理想信念淡化。

(二)党性修养有所弱化。虽然能够按照《党章》、“两学一做”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但也存在盲目自满心理,认为党性修养靠得住、过得硬,没有真正把加强党性修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必修课,抓事务性的事情多,抓经常性的修养少,放松了对自身作风建设的常抓不懈,导致思想上的松懈,行为上的不担当。

(三)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上还不到位。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上还不够强、不够敏锐、不够较真,有的工作还存在点到为止的问题。

(一)高标准完成巡察工作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任务。充分认识抓好巡察工作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重要性,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紧密结合我镇的实际,立足自身存在的问题,一项一项抓整改,一项一项取得实效。

(二)加强学习提升,提升政治素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做到统筹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把学习作为硬任务,把学习的愿望转化为对学习的行动,在学深学透上下工夫,从思想深处树立起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解决自身存在自我要求标准不高、畏难情绪、联系群众不紧等问题,用行动去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承诺。

(四)进一步遵规守纪,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政准则》等各项规章制度,更加自觉地践行党纪党规,从大处把握原则、从细处严格要求自己,分清是非轻重,切实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落实好“一岗双责”,坚决防止和杜绝认人唯亲,搞小圈子、搞帮派,团团伙伙的问题,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在生活作风方面,带头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严格遵守“两个务必”的要求,始终做到清正廉洁,以身作则。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把好关,尽到职,以廉洁自律的实际表现为各项工作提供保障。

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保持积极进取的良好精神状态,尽职尽责地履行好从严治党的得职责,发挥优势、锐意进取,在工作中取得更大的进步。

县委第四巡察组。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12月3日至12月14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业局农经总站和全县20个乡镇29个村的“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巡察。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三资”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三资”管理基础工作薄弱,登记的台账管理不完善。在抽查中发现较多村存在资产登记不详、资源无登记的情况。例如横溪镇蓄能村和后山根村,资产登记不详、资源无登记;埠头镇大庄村无台账等。

2.“三年一轮审”制度未有效落实。全县20个乡镇都是以清理代替审计,流于形式,未形成有效的轮审制度。

3.代理中心办公场所未能做到独立。部分乡镇的“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办公场所未按照有关要求做到独立设置,如南峰街道、步路乡、淡竹乡、田市镇、双庙乡的代理中心均设立在便民服务中心,与接受对外业务的民政、残联、市场监督等一起,以开放式窗口的形式设立,票据安全及审核环境受到影响。

4.一村一账户、一村一账套(账套是指存放会计核算对象的所有会计业务数据文件的总称,账套中包含的文件有会计科目、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未落实到位。(1)自然村账户未及时注销。此次巡察中发现全县还剩67个自然村账户未注销,截止目前仅剩湫山乡湖头、黄寮2个自然村账户因法院冻结湖头村账户未注销。(2)账套合并后,自然村的账目未统一纳入行政村的账目中。如横溪镇蓄能村2018年10月14日,收到武警部队公路占用款296380元后,就直接将该款项支付给新渡自然村,并由自然村自行处置,处置情况没有在村账中体现。

5.财务公开制度未有效落实。(1)财务公开不及时,不规范。财务公开表无固定格式,部分行政村财务公开无签字、无盖章;部分村财务公开表没有每项列出明细清单。(2)乡镇未对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形成有效监管。乡镇对村级财务公开未形成定期检查制度,也没有对村级财务公示进行痕迹管理,保存影像资料。

6.村级工程相关招投标规定不完善。村级自筹资金的工程项目无相关招投标规定,规范性低。

7.乡镇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出于村民自治,情况复杂等原因,乡镇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监管较少,例如三年一轮审”工作流于形式;对此次农村财务公开app推广不重视,较多乡镇未及时开展宣传推广。

(二)“三资”管理、经办人员精力不到位、结构不合理。

1.农经员未做到专职专用。在现有的农经员队伍中,各乡镇基本配备有1-2个,但农经员未能做到专职专用,大部分乡镇的农经员都兼任驻村等其他乡镇工作,身兼数职的不在少数;个别乡镇农经员缺位,由其他人员代替,例如安岭农经员邱金金借用组织部多年,目前由18年新进公务员暂代,溪港乡农经员空缺由林科员暂代。

2.代理会计队伍稳定性差、部分人员业务素养偏低。乡镇代理会计,无编制,属劳务派遣,每月报酬1200至1950元不等,待遇低,导致代理会计经常离职,队伍稳定性差;部分乡镇代理会计为非财会专业毕业,缺少专业会计业务素养。

3.部分代理会计未能专职专用。部分代理会计在从事本职工作的同时,还兼任驻村干部。如南峰街道2名代理会计,其中一名兼网格员。上张乡、皤滩乡、淡竹乡的代理会计均兼驻村干部。

4.代理会计配置不合理。一类乡镇工程量大,项目经费支出频繁,往往一个村级或社区的工作量超过三类乡镇的总和,但代理会计只有2名。

5.村级“三资”管理队伍薄弱。(1)部分村主要干部对“三资”严格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2)有些村干部不懂财务业务知识,村监会主任、报账员年龄老化,文化水平不高,业务培训效果很差,业务知识还比较模糊。(3)村级报账员年龄普遍较大,文化程度较低,没有专业的知识储备,同时村级报账员无固定报酬,工作量大,待遇低,从客观上造成了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困难。

(三)农经员、代理会计履职不到位。

1.未做好督促村级报账员按时结报并及时记账、结账工作。普遍存在村级每月结报不及时的问题。如埠头镇大庄村2018年3月31日44号凭证“枕芯、枕头、棉被61390元”,发票背面注明“2014年农家乐被套”,跨4年后支付原因不明;白塔镇下崔下宅村2017年11月22日至2018年3月31日合计结报一次,2018年3月31日至2018年11月30日合计结报一次。

2.对村级收支票据审核把关不仔细。

(1)未见清单、未取得税务部门监制的正式发票,未提供合同、协议等支付材料。如埠头镇大庄村2018年3月31日47号凭证,“苗木款99500元”,无合同无清单;湫山乡杨岸村村老年协会活动经费2月15日3000元、7月7日3000元、9月30日2000元,未附使用清单。

(2)票据与报销事由不相符。横溪镇蓄能村2018年4月30日3号凭证:“付张利明做垃圾槽人工工资82600元,发票开“绿化苗木”;2月10日“党建牌材料及工资98972元,发票开“绿化苗木”;2月11日“红旗渠打坎材料及工资22585元,发票开“绿化苗木”。

(3)不能报销的予以报销。湫山乡杨岸村2018年2月28日3号凭证,2017年村民工资所附清单中有“党员学习会”1380元;横溪镇后山根村2018年2月发放党员会议误工补贴1140元,村两委奖励后山根小学8000元。

(4)无依据入账。如上张乡田垟村2018年1月31日4号凭证,一事一议路基建设补助29万及2018年1月31日5号凭证旧房拆迁补助56.2万元,代理会计做账时未附银行进帐单。

3.账务处理不规范,会计报表不能真实反映村集体经济财务情况。如淡竹乡下叶村账面余额与实际银行账户余额不一致(部分已付款项未及时入账);步路乡2018年7月31日40号凭证煤气公司钢瓶押金4只,每只150元计600元,科目应记“其他应收款-押金”错记入管理费列支。

(四)村级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

1.部分村还存在坐收坐支的情况。如白塔镇下崔下宅村2018年11月29日14号凭证收入5笔55344元坐收坐支。

2.仍然存在用现金支付工程款的情况。在工程款的支付过程中,部分村未能按照有关要求,实行银行转账支付,而是以现金的形式予以支付。如淡竹乡淡竹村2018年3月22日19号凭证显示一笔铁索桥测量费15000元,用现金支付;上张乡田垟村2018年4月8日10号凭证付新农村建设材料款128409元,用现金支付。

3.集体举债、大额资金使用未按“五议两公开”程序规范决策,风险较大。

(1)集体举债不规范。集体举债未经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如湫山乡湫山村2018年3月31日4号凭证,向蒋文东借款10万元,未见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集体举债无银行进账记录。如横溪镇后山根村2018年7月10日借款6万和2万,9月27日借款10万,10月19日借款5万,共计23万,村基本账户无银行进账记录。

(2)大额资金使用不规范。如南峰街道清口园村2018年1月22日25号凭证付2016年、2017年误工补贴151117元,没有附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田市镇2018年11月1日16号凭证,前景村青垚塘水库清污泥工程款137550元,合同约定工程款46.3万元,未附招投标相关资料,所附村民代表会议人数不符合法定人数,仅有14个村民代表签名。

4.部分村存在以白条抵库。广度乡朝阳村西角自然村2017年1月至12月多次支付2004年的欠款白条29619.7元。

5.工程变更无相关手续。如下各镇羊棚头村2018年5月31日记账凭证,支付30万沥青路面工程款无合同,此工程为追加工程,未公开招投标,未签订合同;埠头镇大庄村2018年3月31日22号凭证,“百姓舞台工程款250910.95元”,所附合同工程款为198000元,未见工程量增加相关依据。

建议参考类。

1.横溪镇后山根村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问题。2018年2月发放党员会议误工补贴1140元(发放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党员会议,2017年11月15日党员会议)。

2.湫山乡杨岸村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问题。2018年2月28日3号凭证,2017年村民工资所附清单中有“党员学习会”,计1380元。

3.广度乡朝阳村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问题。2017年1月26日支付2016年党员会议学习费用6000元。

(一)明确各部门职能分工,强化责任意识。

(1)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农村“三资”管理的责任主体。强化村级主职干部“三资”管理责任意识,切实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清理)工作。

(2)突出落实乡镇(街道)的监管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全面规范化建设,切实将“三资”监管主体责任制落实到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辖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职责。

(3)县级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和监督。

(1)加强乡镇(街道)农经队伍建设。农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调研,按人口规模提出各乡镇(街道)经管站农经员的配备建议,确保农经队伍与当前所承担的村“三资”管理等工作任务相适应。各乡镇(街道)要保持农经干部的相对稳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调换或抽调,做到专职专用。

(2)加强代理会计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力量。根据工作实际配齐配强代理会计力量。二是保障代理会计工资报酬,确保队伍相对稳定。适当提高代理会计工资报酬,建议与乡镇临时工待遇持平。三是建立奖惩制度,制订代理会计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对代理会计实行年度绩效考核,安排专项考核奖励资金。

(3)加强村“三资”管理业务力量建设。一是进一步健全村级出纳、报账员从业资格管理,建议对村级出纳、报账员实行上岗培训和每年轮训。二是逐步规范提高村级出纳、报账员的薪酬及养老保障。

(三)全面落实农村集体经济三年一轮审制度。

(1)县乡两级农村审计机构要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监督,县级负责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乡级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加强审计资源整合,探索分类审计的形式和途径。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或招投标选定有资质的社会审计中介机构实施审计和专项审计。

(2)加强审计结果应用。1.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其限期整改,实行“回头看”,加强监督检查,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处理;2.将普遍性、制度性、规律性的问题形成审计专报上报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完善审计制度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促进审计成果转化。

(四)以规范运营为重点,提高监管工作效能。

(1)规范集体三资管理。各乡镇(街道)要督促村集体经济组织强化资产资源清查制度、台帐制度、承包租赁出让等制度的执行规范,并报乡镇(街道)备案。

(2)规范会计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只可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集体所有收入必须及时解入村银行账户并登记入账,不得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等违规行为。严格对集体经济组织货币资金支付方式的审核,工程项目资金实行银行转账,严禁用现金支付,不得委托结算。实现资金收入时,应当使用发票或台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并建立健全票据领用、使用、核销制度。发生支出事项时,应当按规定取得或填制有效的原始凭证。工程项目支出、资产发包租赁收入、借款等票据报账时,须附有成员(代表)会议决议、合同文本、招投标文书等必要的附件。

(3)规范村级非生产性开支。严格执行有关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监督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控制和压缩村级非生产性开支。村干部报酬要坚持与集体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当地居民收入水平相联系、与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相挂钩的原则。严格执行村级非生产性开支预算预警管理制度,落实村级行政事务“零招待”;落实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费用审核制度和限额制度,报乡镇(街道)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列支;严厉禁止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行为。

(4)规范村级债权债务管理。1.规范集体举债程序,集体举债必须严格按五议两公开程序操作。2.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加强资产负债表的分析和控制,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机构要进行风险提示。3.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要以履行民主决策程序为前置条件,涉及重大事项的合同要报乡镇(街道)备案。4.重视抓好承包经营合同、租赁协议的结算和兑现。5.乡镇(街道)要积极依照有关政策法规,解决好有关集体“三资”权属争议、债权债务纠纷、呆账坏账处置等历史遗留问题。

(5)规范村级财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表格清单格式,实行全县统一模板;涉及集体土地征占补偿及分配情况,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出让、投资及收益(亏损)情况,集体工程招投标及预决算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专项公开;实行村级财务公开痕迹管理,对每月的财务公示进行拍照上报乡镇农经站留存;落实村级财务公开责任主体,强化责任追究,建议列入村监委主任的年度考核;做好人员保障,确保各村录入信息及时准确,做好农村财务公开app运用。

(五)以问责考核为抓手,巩固监管工作成效。

(1)明确职责,强化行为规范。县农业主管部门对存在有下列监管不规范行为负主要责任:一是未做好农经业务指导工作;二是未制定全县“三年一轮审”计划。乡镇(街道)应对存在有下列监管不规范行为负主要责任:一是乡镇(街道)农经农经员、代理会计未专职专用的;二是乡镇(街道)农村“三资”监管代理服务机构、办公设施等配备不齐全,造成“三资”代理不能正常运作,影响村集体资产管理与监督的;三是没有制定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具体规定或管理监督措施不力的;四是未落实“三年一轮审”制度,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整改意见、处罚决定监督落实不到位的。

(2)加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在乡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村监会绩效考核中的比重。组织部门要将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职责履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工作考核的内容,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突出的乡镇(街道)进行集中整治,形成严管严查的工作态势。

(3)强化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问责。未在规定时间内报账超过3个月的,列入财务整治重点村。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出现《辞职承诺书》所列情形的,应及时启动辞职程序。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集体理财的、对集体合理性开支拒不理财签名或抵制理财的等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经属地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警示不纠正的,应按程序建议依法罢免。

要求各乡镇以此次专项巡察发现的问题为基础,全面开展本乡镇各村自查自纠,由此及彼,由点到面,举一反三,着力发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12月21日,阳西县委巡察办组织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县直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人召开对村巡察成果运用协调会,通报了对村专项巡察和“机动式”巡察发现“三资”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剖析了问题存在的根源,研究相应整改措施,进一步推动全县各镇村(社区)“三资”管理存在问题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

今年9月上旬至10月下旬,县委对织篢镇、溪头镇、新墟镇、儒洞镇、塘口镇5个镇共30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了专项巡察和“机动式”巡察。12月8日,召开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对村巡察情况汇报,会上市委常委、县委书记孙波同志指出,从本轮对村巡察情况看,农村基层“三资”管理乱象较多,问题突出,亟待研究解决。根据孙波同志的要求,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智勇同志高度重视,要求县委巡察办迅速行动,梳理全县农村基层“三资”管理方面发现的典型突出问题,组织县直相关部门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以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实现巡察整改工作高质量。按照县委领导的具体工作部署,县委巡察办负责同志于21日组织了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分管领导和业务股室负责人召开协调会,从两个县直单位职能职责入手,深入分析了在抓基层“三资”管理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制度漏洞、机制缺失等方面的不足和短板,提出了初步的整改意见。

会议强调,县直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工作责任,抓好孙波书记指示要求的落实;要加强问题研究,深入分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要统筹谋划,分门别类,按不同范畴和领域制定完整健全的配套措施;要加强单位间的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补短板、强弱项;要加强制度“废改立”,建立更加高效的管理制度;要加强统筹指导,重视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落地。

根据会议的要求,两单位以问题为导向,按照各自职责,拟于近期向县委巡察办提交相关的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下一步将由县委巡察办统筹推动全县农村基层“三资”管理整改工作,全面提高全县农村基层“三资”管理规范化水平。

按照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2018年度选人用人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现有直属单位17个,机关部门23个,配备科级干部153人,按照上级职数配备要求,我局科级干部职数应在180人,还缺编27人。近几年,由于林区改革发展需要和上级相关要求,我局从2013年1月到2017年末只调整科级干部1次,共涉及5人,并严格履行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并按《内蒙古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进行了全程纪实。2018年未做干部调整工作。

综上所述,我局系统内没有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现象,也无机构编制管理“三超两乱”问题。

1、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我局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作为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抓紧落实,采取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宣传、文件传达等形式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增强全体干部深入学习《干部任用条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学习,加深了干部对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监督的认识,使领导班子成员、组织、人事干部了解《干部任用条例》,统一思想认识。

2、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我局把“党管干部”作为干部工作的根本原则毫不动摇、坚定不移地予以坚持,正确把握党管干部与发扬民主的辩证关系,在干部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同时,把党管干部原则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严格遵循党委常委会、“三重一大”等议事规则,准确掌握好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科学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确保选人用人各环节步骤的组织原则性和科学性。

3、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着力解决选人用人中的唯票、唯分、唯年龄问题。局党委切实履行起党管人才的责任,做到“一把手”亲自抓“第一资源”,定期研究人才工作,制定了出台了《**局党委、**2018—2020年人才培养发展规划》、《**局2018年度人才工作计划》、《金河林局2014—2018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修订了《**局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暂行办法》。按照党群、行政管理、生态保护与建设、产业发展四大类别,分别建立了人才发展数据库,采取分类管理和动态调整的方式,加强后备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其中党群类人才38人,行政管理类人才46人,生态保护与建设类人才217人,产业发展类人才27人。为选准、用好政治上合格、综合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勤政廉洁的干部奠定基础。

一是对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宣传学习力度不足,干部职工对新条例还不够精通,认识上还存在一定偏差。二是组工干部队伍人员配备不足,忙于日常性事务比较繁重,对选人用人相关文件精神的掌握和理解及程序要求等欠透彻,有时对工作造成一定影响。三是档案资料归档管理有待加强。

一是要严格规范程序。制定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整改方案,严格执行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严格按照干部考核程序进行全程纪实,坚决杜绝干部任用违规现象的发生。

二是在今后干部调整工作中,严格落实“凡提四必”的工作机制,坚决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四是在今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五是今后严格执行干部工作问责制度,将干部提名、考核、监督、管理纳入问责内容。

六是凡涉及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的,统一由编委会审核,报请上级审批。坚决杜绝超编制超职数配备人员。

七是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集中排查审核,并按照专项审核工作要求进行整改完善,形成长效机制。

2018年根据巡视反馈关于“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整治的要求,**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对照选人用人专项整治目标任务、整治重点、方法步骤的主要内容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专项整治。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学习教育,形成良好的选人用人工作氛围。林业局党委高度重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有关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将此项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议事日程。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纪委、组织部门分工负责,全面把握《条例》和监督制度的内容和要求,中心组学习、科级干部培训班来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证今后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我局围绕选好人、用好人,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公开透明,职工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的权利。印发《**局干部任前考察档案审核暂行办法》,建立选人用人整改台账,**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有效的防止违反干部任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

三是坚持选拔任用程序,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干部选拔任用上,我们坚决按照《条例》的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选拔任用程序,自觉遵守干部任免纪律,坚持职工群众民主与组织考察并举的原则,注意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按照干部任免权限履行党委动议、民主推荐,确定选人、发布考察预告、组织考察、个别酝酿、讨论决定、公示、任用等程序和全程纪实。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县对农村“三资”管理开展专项巡察情况报告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2月3日至12月14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业局农经总站和全县20个乡镇29个村的“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巡察。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三资”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三资”管理基础工作薄弱,登记的台账管理不完善。在抽查中发现较多村存在资产登记不详、资源无登记的情况。例如横溪镇蓄能村和后山根村,资产登记不详、资源无登记;埠头镇大庄村无台账等。

2.“三年一轮审”制度未有效落实。全县20个乡镇都是以清理代替审计,流于形式,未形成有效的轮审制度。

3.代理中心办公场所未能做到独立。部分乡镇的“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办公场所未按照有关要求做到独立设置,如南峰街道、步路乡、淡竹乡、田市镇、双庙乡的代理中心均设立在便民服务中心,与接受对外业务的民政、残联、市场监督等一起,以开放式窗口的形式设立,票据安全及审核环境受到影响。

4.一村一账户、一村一账套(账套是指存放会计核算对象的所有会计业务数据文件的总称,账套中包含的文件有会计科目、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未落实到位。(1)自然村账户未及时注销。此次巡察中发现全县还剩67个自然村账户未注销,截止目前仅剩湫山乡湖头、黄寮2个自然村账户因法院冻结湖头村账户未注销。(2)账套合并后,自然村的账目未统一纳入行政村的账目中。如横溪镇蓄能村2018年10月14日,收到武警部队公路占用款296380元后,就直接将该款项支付给新渡自然村,并由自然村自行处置,处置情况没有在村账中体现。

5.财务公开制度未有效落实。(1)财务公开不及时,不规范。财务公开表无固定格式,部分行政村财务公开无签字、无盖章;部分村财务公开表没有每项列出明细清单。(2)乡镇未对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形成有效监管。乡镇对村级财务公开未形成定期检查制度,也没有对村级财务公示进行痕迹管理,保存影像资料。

6.村级工程相关招投标规定不完善。村级自筹资金的工程项目无相关招投标规定,规范性低。

7.乡镇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出于村民自治,情况复杂等原因,乡镇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监管较少,例如三年一轮审”工作流于形式;对此次农村财务公开app推广不重视,较多乡镇未及时开展宣传推广。

(二)“三资”管理、经办人员精力不到位、结构不合理。

1.农经员未做到专职专用。在现有的农经员队伍中,各乡镇基本配备有1-2个,但农经员未能做到专职专用,大部分乡镇的农经员都兼任驻村等其他乡镇工作,身兼数职的不在少数;个别乡镇农经员缺位,由其他人员代替,例如安岭农经员邱金金借用组织部多年,目前由18年新进公务员暂代,溪港乡农经员空缺由林科员暂代。

2.代理会计队伍稳定性差、部分人员业务素养偏低。乡镇代理会计,无编制,属劳务派遣,每月报酬1200至1950元不等,待遇低,导致代理会计经常离职,队伍稳定性差;部分乡镇代理会计为非财会专业毕业,缺少专业会计业务素养。

3.部分代理会计未能专职专用。部分代理会计在从事本职工作的同时,还兼任驻村干部。如南峰街道2名代理会计,其中一名兼网格员。上张乡、皤滩乡、淡竹乡的代理会计均兼驻村干部。

4.代理会计配置不合理。一类乡镇工程量大,项目经费支出频繁,往往一个村级或社区的工作量超过三类乡镇的总和,但代理会计只有2名。

5.村级“三资”管理队伍薄弱。(1)部分村主要干部对“三资”严格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2)有些村干部不懂财务业务知识,村监会主任、报账员年龄老化,文化水平不高,业务培训效果很差,业务知识还比较模糊。(3)村级报账员年龄普遍较大,文化程度较低,没有专业的知识储备,同时村级报账员无固定报酬,工作量大,待遇低,从客观上造成了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困难。

(三)农经员、代理会计履职不到位。

1.未做好督促村级报账员按时结报并及时记账、结账工作。普遍存在村级每月结报不及时的问题。如埠头镇大庄村2018年3月31日44号凭证“枕芯、枕头、棉被61390元”,发票背面注明“2014年农家乐被套”,跨4年后支付原因不明;白塔镇下崔下宅村2017年11月22日至2018年3月31日合计结报一次,2018年3月31日至2018年11月30日合计结报一次。

2.对村级收支票据审核把关不仔细。

(1)未见清单、未取得税务部门监制的正式发票,未提供合同、协议等支付材料。如埠头镇大庄村2018年3月31日47号凭证,“苗木款99500元”,无合同无清单;湫山乡杨岸村村老年协会活动经费2月15日3000元、7月7日3000元、9月30日2000元,未附使用清单。

(2)票据与报销事由不相符。横溪镇蓄能村2018年4月30日3号凭证:“付张利明做垃圾槽人工工资82600元,发票开“绿化苗木”;2月10日“党建牌材料及工资98972元,发票开“绿化苗木”;2月11日“红旗渠打坎材料及工资22585元,发票开“绿化苗木”。

(3)不能报销的予以报销。湫山乡杨岸村2018年2月28日3号凭证,2017年村民工资所附清单中有“党员学习会”1380元;横溪镇后山根村2018年2月发放党员会议误工补贴1140元,村两委奖励后山根小学8000元。

(4)无依据入账。如上张乡田垟村2018年1月31日4号凭证,一事一议路基建设补助29万及2018年1月31日5号凭证旧房拆迁补助56.2万元,代理会计做账时未附银行进帐单。

3.账务处理不规范,会计报表不能真实反映村集体经济财务情况。如淡竹乡下叶村账面余额与实际银行账户余额不一致(部分已付款项未及时入账);步路乡2018年7月31日40号凭证煤气公司钢瓶押金4只,每只150元计600元,科目应记“其他应收款-押金”错记入管理费列支。

(四)村级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

1.部分村还存在坐收坐支的情况。如白塔镇下崔下宅村2018年11月29日14号凭证收入5笔55344元坐收坐支。

2.仍然存在用现金支付工程款的情况。在工程款的支付过程中,部分村未能按照有关要求,实行银行转账支付,而是以现金的形式予以支付。如淡竹乡淡竹村2018年3月22日19号凭证显示一笔铁索桥测量费15000元,用现金支付;上张乡田垟村2018年4月8日10号凭证付新农村建设材料款128409元,用现金支付。

3.集体举债、大额资金使用未按“五议两公开”程序规范决策,风险较大。

(1)集体举债不规范。集体举债未经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如湫山乡湫山村2018年3月31日4号凭证,向蒋文东借款10万元,未见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集体举债无银行进账记录。如横溪镇后山根村2018年7月10日借款6万和2万,9月27日借款10万,10月19日借款5万,共计23万,村基本账户无银行进账记录。

(2)大额资金使用不规范。如南峰街道清口园村2018年1月22日25号凭证付2016年、2017年误工补贴151117元,没有附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田市镇2018年11月1日16号凭证,前景村青垚塘水库清污泥工程款137550元,合同约定工程款46.3万元,未附招投标相关资料,所附村民代表会议人数不符合法定人数,仅有14个村民代表签名。

4.部分村存在以白条抵库。广度乡朝阳村西角自然村2017年1月至12月多次支付2004年的欠款白条29619.7元。

5.工程变更无相关手续。如下各镇羊棚头村2018年5月31日记账凭证,支付30万沥青路面工程款无合同,此工程为追加工程,未公开招投标,未签订合同;埠头镇大庄村2018年3月31日22号凭证,“百姓舞台工程款250910.95元”,所附合同工程款为198000元,未见工程量增加相关依据。

建议参考类。

1.横溪镇后山根村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问题。2018年2月发放党员会议误工补贴1140元(发放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党员会议,2017年11月15日党员会议)。

2.湫山乡杨岸村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问题。2018年2月28日3号凭证,2017年村民工资所附清单中有“党员学习会”,计1380元。

3.广度乡朝阳村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问题。2017年1月26日支付2016年党员会议学习费用6000元。

(一)明确各部门职能分工,强化责任意识。

(1)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农村“三资”管理的责任主体。强化村级主职干部“三资”管理责任意识,切实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清理)工作。

(2)突出落实乡镇(街道)的监管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全面规范化建设,切实将“三资”监管主体责任制落实到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辖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职责。

(3)县级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和监督。

(1)加强乡镇(街道)农经队伍建设。农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调研,按人口规模提出各乡镇(街道)经管站农经员的配备建议,确保农经队伍与当前所承担的村“三资”管理等工作任务相适应。各乡镇(街道)要保持农经干部的相对稳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调换或抽调,做到专职专用。

(2)加强代理会计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力量。根据工作实际配齐配强代理会计力量。二是保障代理会计工资报酬,确保队伍相对稳定。适当提高代理会计工资报酬,建议与乡镇临时工待遇持平。三是建立奖惩制度,制订代理会计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对代理会计实行年度绩效考核,安排专项考核奖励资金。

(3)加强村“三资”管理业务力量建设。一是进一步健全村级出纳、报账员从业资格管理,建议对村级出纳、报账员实行上岗培训和每年轮训。二是逐步规范提高村级出纳、报账员的薪酬及养老保障。

(三)全面落实农村集体经济三年一轮审制度。

(1)县乡两级农村审计机构要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监督,县级负责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乡级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加强审计资源整合,探索分类审计的形式和途径。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或招投标选定有资质的社会审计中介机构实施审计和专项审计。

(2)加强审计结果应用。1.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其限期整改,实行“回头看”,加强监督检查,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处理;2.将普遍性、制度性、规律性的问题形成审计专报上报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完善审计制度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促进审计成果转化。

(四)以规范运营为重点,提高监管工作效能。

(1)规范集体三资管理。各乡镇(街道)要督促村集体经济组织强化资产资源清查制度、台帐制度、承包租赁出让等制度的执行规范,并报乡镇(街道)备案。

(2)规范会计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只可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集体所有收入必须及时解入村银行账户并登记入账,不得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等违规行为。严格对集体经济组织货币资金支付方式的审核,工程项目资金实行银行转账,严禁用现金支付,不得委托结算。实现资金收入时,应当使用发票或台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并建立健全票据领用、使用、核销制度。发生支出事项时,应当按规定取得或填制有效的原始凭证。工程项目支出、资产发包租赁收入、借款等票据报账时,须附有成员(代表)会议决议、合同文本、招投标文书等必要的附件。

(3)规范村级非生产性开支。严格执行有关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监督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控制和压缩村级非生产性开支。村干部报酬要坚持与集体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当地居民收入水平相联系、与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相挂钩的原则。严格执行村级非生产性开支预算预警管理制度,落实村级行政事务“零招待”;落实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费用审核制度和限额制度,报乡镇(街道)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列支;严厉禁止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行为。

(4)规范村级债权债务管理。1.规范集体举债程序,集体举债必须严格按五议两公开程序操作。2.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加强资产负债表的分析和控制,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机构要进行风险提示。3.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要以履行民主决策程序为前置条件,涉及重大事项的合同要报乡镇(街道)备案。4.重视抓好承包经营合同、租赁协议的结算和兑现。5.乡镇(街道)要积极依照有关政策法规,解决好有关集体“三资”权属争议、债权债务纠纷、呆账坏账处置等历史遗留问题。

(5)规范村级财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表格清单格式,实行全县统一模板;涉及集体土地征占补偿及分配情况,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出让、投资及收益(亏损)情况,集体工程招投标及预决算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专项公开;实行村级财务公开痕迹管理,对每月的财务公示进行拍照上报乡镇农经站留存;落实村级财务公开责任主体,强化责任追究,建议列入村监委主任的年度考核;做好人员保障,确保各村录入信息及时准确,做好农村财务公开app运用。

(五)以问责考核为抓手,巩固监管工作成效。

(1)明确职责,强化行为规范。县农业主管部门对存在有下列监管不规范行为负主要责任:一是未做好农经业务指导工作;二是未制定全县“三年一轮审”计划。乡镇(街道)应对存在有下列监管不规范行为负主要责任:一是乡镇(街道)农经农经员、代理会计未专职专用的;二是乡镇(街道)农村“三资”监管代理服务机构、办公设施等配备不齐全,造成“三资”代理不能正常运作,影响村集体资产管理与监督的;三是没有制定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具体规定或管理监督措施不力的;四是未落实“三年一轮审”制度,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整改意见、处罚决定监督落实不到位的。

(2)加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在乡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村监会绩效考核中的比重。组织部门要将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职责履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工作考核的内容,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突出的乡镇(街道)进行集中整治,形成严管严查的工作态势。

(3)强化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问责。未在规定时间内报账超过3个月的,列入财务整治重点村。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出现《辞职承诺书》所列情形的,应及时启动辞职程序。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集体理财的、对集体合理性开支拒不理财签名或抵制理财的等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经属地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警示不纠正的,应按程序建议依法罢免。

要求各乡镇以此次专项巡察发现的问题为基础,全面开展本乡镇各村自查自纠,由此及彼,由点到面,举一反三,着力发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县对农村“三资”管理开展专项巡察情况报告

2、清理核查到位。我镇各行政村严格按照清查、评估、整改、公示、登记“五步法”,认真开展清产核资,做到先清账内、后清账外,先清资金、后清资产资源。在村级“三资”清理登记完毕后,各村进行严格审查,再由各村向群众进行张榜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村委会负责人、村纪检委员、村民主理财小组组长、清查人等签字盖章后上报,建立农村集体“三资”明细台帐。力争做到不漏一村、不漏一项。

3、监管平台到位。我镇成立了以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机构,完善了相关制度流程。

4、制度落实到位。按照“三资”监管工作要求,我镇、村组建立健全了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农村集体“三资”民主监督等制度并上墙,认真按照各项制度要求规范操作,严格管理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实行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使农村集体“三资”增值保值,防止因管理不善、监督不严造成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失,维护了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的利益,从源头上遏制农村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产生。

得付现;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制度,每季度对村级财务收支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及农廉网上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在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严格执行村两委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定制度,进一步规范审批手续,严格审批程序,使资金运转公开、透明、安全。

2、资产资源管理日渐科学民主。到目前为止,我镇22个行政村基本完成了资产资源清产核资等前期准备工作,明晰了产权,建立了台账,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在清产核资过程中,各村专门组织村民代表召开会议对资产资源价格进行评估,真正让群众参与到三资管理工作中来。在自查摸底、核查分析阶段,对登记的数据、台帐等资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广纳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防止资产资源漏登、错登。在建立资产资源台帐过程中,将500元以上固定资产和资源情况一一登记,做到帐物相符,所有权和使用权明晰。村集体资产的取得、变更或终止,资产经营方式的确定或变更,资产的购置、变卖、报废等事项,都经过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都要经过村“两委”会议研究,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再依法签订承包、租赁等合同,资产资源的管理更加民主、科学。

1、“三资”管理更加规范。“三资”监管工作的推进,使各村更加清楚了本村的资金及债权债务情况,资产的种类、价格及使用情况,资源的四址界限、面积、发包租赁等情况,进一步摸清了家底。同时,我镇实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服务;村级设立民主理财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监事会,对资产、资源实行价格评估,使确定的资产、资源价格更加科学、合理,对资产、资源的处置更加严格、规范,防止了集体资产、资源流失,提高了经济效益。

2、村级财务更加透明。在“三资”监管工作中,各村专门设计了财务登记明细表,将村级债权、债务、收支等情况一一登记,按照村务公开的要求,每季度在公开栏公开一次;涉及“一事一议”、惠农资金和重大工程项目等方面内容按进行月公开,力争做到阳光透明,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3、干群关系更加和谐。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上级纠心、干部费心、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和经济利益,一旦处理不好,很容易诱发不和谐音符。通过这次“三资”监管工作的开展,干部亮家底、群众齐参与、管理更科学、决策讲民主,杜绝了操作上的遮遮掩掩,真正消除了群众凝虑,让干部省心、领导放心,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县对农村“三资”管理开展专项巡察情况报告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12月3日至12月14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业局农经总站和全县20个乡镇29个村的“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巡察。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三资”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三资”管理基础工作薄弱,登记的台账管理不完善。在抽查中发现较多村存在资产登记不详、资源无登记的情况。例如横溪镇蓄能村和后山根村,资产登记不详、资源无登记;埠头镇大庄村无台账等。

2.“三年一轮审”制度未有效落实。全县20个乡镇都是以清理代替审计,流于形式,未形成有效的轮审制度。

3.代理中心办公场所未能做到独立。部分乡镇的“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办公场所未按照有关要求做到独立设置,如南峰街道、步路乡、淡竹乡、田市镇、双庙乡的代理中心均设立在便民服务中心,与接受对外业务的民政、残联、市场监督等一起,以开放式窗口的形式设立,票据安全及审核环境受到影响。

4.一村一账户、一村一账套(账套是指存放会计核算对象的所有会计业务数据文件的总称,账套中包含的文件有会计科目、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未落实到位。(1)自然村账户未及时注销。此次巡察中发现全县还剩67个自然村账户未注销,截止目前仅剩湫山乡湖头、黄寮2个自然村账户因法院冻结湖头村账户未注销。(2)账套合并后,自然村的账目未统一纳入行政村的账目中。如横溪镇蓄能村2018年10月14日,收到武警部队公路占用款296380元后,就直接将该款项支付给新渡自然村,并由自然村自行处置,处置情况没有在村账中体现。

5.财务公开制度未有效落实。(1)财务公开不及时,不规范。财务公开表无固定格式,部分行政村财务公开无签字、无盖章;部分村财务公开表没有每项列出明细清单。(2)乡镇未对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形成有效监管。乡镇对村级财务公开未形成定期检查制度,也没有对村级财务公示进行痕迹管理,保存影像资料。

6.村级工程相关招投标规定不完善。村级自筹资金的工程项目无相关招投标规定,规范性低。

7.乡镇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出于村民自治,情况复杂等原因,乡镇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监管较少,例如三年一轮审”工作流于形式;对此次农村财务公开app推广不重视,较多乡镇未及时开展宣传推广。

(二)“三资”管理、经办人员精力不到位、结构不合理。

1.农经员未做到专职专用。在现有的农经员队伍中,各乡镇基本配备有1-2个,但农经员未能做到专职专用,大部分乡镇的农经员都兼任驻村等其他乡镇工作,身兼数职的不在少数;个别乡镇农经员缺位,由其他人员代替,例如安岭农经员邱金金借用组织部多年,目前由18年新进公务员暂代,溪港乡农经员空缺由林科员暂代。

2.代理会计队伍稳定性差、部分人员业务素养偏低。乡镇代理会计,无编制,属劳务派遣,每月报酬1200至1950元不等,待遇低,导致代理会计经常离职,队伍稳定性差;部分乡镇代理会计为非财会专业毕业,缺少专业会计业务素养。

3.部分代理会计未能专职专用。部分代理会计在从事本职工作的同时,还兼任驻村干部。如南峰街道2名代理会计,其中一名兼网格员。上张乡、皤滩乡、淡竹乡的代理会计均兼驻村干部。

4.代理会计配置不合理。一类乡镇工程量大,项目经费支出频繁,往往一个村级或社区的工作量超过三类乡镇的总和,但代理会计只有2名。

5.村级“三资”管理队伍薄弱。(1)部分村主要干部对“三资”严格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2)有些村干部不懂财务业务知识,村监会主任、报账员年龄老化,文化水平不高,业务培训效果很差,业务知识还比较模糊。(3)村级报账员年龄普遍较大,文化程度较低,没有专业的知识储备,同时村级报账员无固定报酬,工作量大,待遇低,从客观上造成了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困难。

(三)农经员、代理会计履职不到位。

1.未做好督促村级报账员按时结报并及时记账、结账工作。普遍存在村级每月结报不及时的问题。如埠头镇大庄村2018年3月31日44号凭证“枕芯、枕头、棉被61390元”,发票背面注明“2014年农家乐被套”,跨4年后支付原因不明;白塔镇下崔下宅村2017年11月22日至2018年3月31日合计结报一次,2018年3月31日至2018年11月30日合计结报一次。

2.对村级收支票据审核把关不仔细。

(1)未见清单、未取得税务部门监制的正式发票,未提供合同、协议等支付材料。如埠头镇大庄村2018年3月31日47号凭证,“苗木款99500元”,无合同无清单;湫山乡杨岸村村老年协会活动经费2月15日3000元、7月7日3000元、9月30日2000元,未附使用清单。

(2)票据与报销事由不相符。横溪镇蓄能村2018年4月30日3号凭证:“付张利明做垃圾槽人工工资82600元,发票开“绿化苗木”;2月10日“党建牌材料及工资98972元,发票开“绿化苗木”;2月11日“红旗渠打坎材料及工资22585元,发票开“绿化苗木”。

(3)不能报销的予以报销。湫山乡杨岸村2018年2月28日3号凭证,2017年村民工资所附清单中有“党员学习会”1380元;横溪镇后山根村2018年2月发放党员会议误工补贴1140元,村两委奖励后山根小学8000元。

(4)无依据入账。如上张乡田垟村2018年1月31日4号凭证,一事一议路基建设补助29万及2018年1月31日5号凭证旧房拆迁补助56.2万元,代理会计做账时未附银行进帐单。

3.账务处理不规范,会计报表不能真实反映村集体经济财务情况。如淡竹乡下叶村账面余额与实际银行账户余额不一致(部分已付款项未及时入账);步路乡2018年7月31日40号凭证煤气公司钢瓶押金4只,每只150元计600元,科目应记“其他应收款-押金”错记入管理费列支。

(四)村级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

1.部分村还存在坐收坐支的情况。如白塔镇下崔下宅村2018年11月29日14号凭证收入5笔55344元坐收坐支。

2.仍然存在用现金支付工程款的情况。在工程款的支付过程中,部分村未能按照有关要求,实行银行转账支付,而是以现金的形式予以支付。如淡竹乡淡竹村2018年3月22日19号凭证显示一笔铁索桥测量费15000元,用现金支付;上张乡田垟村2018年4月8日10号凭证付新农村建设材料款128409元,用现金支付。

3.集体举债、大额资金使用未按“五议两公开”程序规范决策,风险较大。

(1)集体举债不规范。集体举债未经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如湫山乡湫山村2018年3月31日4号凭证,向蒋文东借款10万元,未见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集体举债无银行进账记录。如横溪镇后山根村2018年7月10日借款6万和2万,9月27日借款10万,10月19日借款5万,共计23万,村基本账户无银行进账记录。

(2)大额资金使用不规范。如南峰街道清口园村2018年1月22日25号凭证付2016年、2017年误工补贴151117元,没有附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田市镇2018年11月1日16号凭证,前景村青垚塘水库清污泥工程款137550元,合同约定工程款46.3万元,未附招投标相关资料,所附村民代表会议人数不符合法定人数,仅有14个村民代表签名。

4.部分村存在以白条抵库。广度乡朝阳村西角自然村2017年1月至12月多次支付2004年的欠款白条29619.7元。

5.工程变更无相关手续。如下各镇羊棚头村2018年5月31日记账凭证,支付30万沥青路面工程款无合同,此工程为追加工程,未公开招投标,未签订合同;埠头镇大庄村2018年3月31日22号凭证,“百姓舞台工程款250910.95元”,所附合同工程款为198000元,未见工程量增加相关依据。

建议参考类。

1.横溪镇后山根村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问题。2018年2月发放党员会议误工补贴1140元(发放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党员会议,2017年11月15日党员会议)。

2.湫山乡杨岸村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问题。2018年2月28日3号凭证,2017年村民工资所附清单中有“党员学习会”,计1380元。

3.广度乡朝阳村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问题。2017年1月26日支付2016年党员会议学习费用6000元。

(一)明确各部门职能分工,强化责任意识。

(1)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农村“三资”管理的责任主体。强化村级主职干部“三资”管理责任意识,切实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清理)工作。

(2)突出落实乡镇(街道)的监管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全面规范化建设,切实将“三资”监管主体责任制落实到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辖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职责。

(3)县级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和监督。

(1)加强乡镇(街道)农经队伍建设。农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调研,按人口规模提出各乡镇(街道)经管站农经员的配备建议,确保农经队伍与当前所承担的村“三资”管理等工作任务相适应。各乡镇(街道)要保持农经干部的相对稳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调换或抽调,做到专职专用。

(2)加强代理会计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力量。根据工作实际配齐配强代理会计力量。二是保障代理会计工资报酬,确保队伍相对稳定。适当提高代理会计工资报酬,建议与乡镇临时工待遇持平。三是建立奖惩制度,制订代理会计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对代理会计实行年度绩效考核,安排专项考核奖励资金。

(3)加强村“三资”管理业务力量建设。一是进一步健全村级出纳、报账员从业资格管理,建议对村级出纳、报账员实行上岗培训和每年轮训。二是逐步规范提高村级出纳、报账员的薪酬及养老保障。

(三)全面落实农村集体经济三年一轮审制度。

(1)县乡两级农村审计机构要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监督,县级负责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乡级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加强审计资源整合,探索分类审计的形式和途径。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或招投标选定有资质的社会审计中介机构实施审计和专项审计。

(2)加强审计结果应用。1.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其限期整改,实行“回头看”,加强监督检查,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处理;2.将普遍性、制度性、规律性的问题形成审计专报上报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完善审计制度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促进审计成果转化。

(四)以规范运营为重点,提高监管工作效能。

(1)规范集体三资管理。各乡镇(街道)要督促村集体经济组织强化资产资源清查制度、台帐制度、承包租赁出让等制度的执行规范,并报乡镇(街道)备案。

(2)规范会计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只可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集体所有收入必须及时解入村银行账户并登记入账,不得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等违规行为。严格对集体经济组织货币资金支付方式的审核,工程项目资金实行银行转账,严禁用现金支付,不得委托结算。实现资金收入时,应当使用发票或台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并建立健全票据领用、使用、核销制度。发生支出事项时,应当按规定取得或填制有效的原始凭证。工程项目支出、资产发包租赁收入、借款等票据报账时,须附有成员(代表)会议决议、合同文本、招投标文书等必要的附件。

(3)规范村级非生产性开支。严格执行有关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监督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控制和压缩村级非生产性开支。村干部报酬要坚持与集体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当地居民收入水平相联系、与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相挂钩的原则。严格执行村级非生产性开支预算预警管理制度,落实村级行政事务“零招待”;落实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费用审核制度和限额制度,报乡镇(街道)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列支;严厉禁止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行为。

(4)规范村级债权债务管理。1.规范集体举债程序,集体举债必须严格按五议两公开程序操作。2.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加强资产负债表的分析和控制,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机构要进行风险提示。3.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要以履行民主决策程序为前置条件,涉及重大事项的合同要报乡镇(街道)备案。4.重视抓好承包经营合同、租赁协议的结算和兑现。5.乡镇(街道)要积极依照有关政策法规,解决好有关集体“三资”权属争议、债权债务纠纷、呆账坏账处置等历史遗留问题。

(5)规范村级财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表格清单格式,实行全县统一模板;涉及集体土地征占补偿及分配情况,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出让、投资及收益(亏损)情况,集体工程招投标及预决算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专项公开;实行村级财务公开痕迹管理,对每月的财务公示进行拍照上报乡镇农经站留存;落实村级财务公开责任主体,强化责任追究,建议列入村监委主任的年度考核;做好人员保障,确保各村录入信息及时准确,做好农村财务公开app运用。

(五)以问责考核为抓手,巩固监管工作成效。

(1)明确职责,强化行为规范。县农业主管部门对存在有下列监管不规范行为负主要责任:一是未做好农经业务指导工作;二是未制定全县“三年一轮审”计划。乡镇(街道)应对存在有下列监管不规范行为负主要责任:一是乡镇(街道)农经农经员、代理会计未专职专用的;二是乡镇(街道)农村“三资”监管代理服务机构、办公设施等配备不齐全,造成“三资”代理不能正常运作,影响村集体资产管理与监督的;三是没有制定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具体规定或管理监督措施不力的;四是未落实“三年一轮审”制度,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整改意见、处罚决定监督落实不到位的。

(2)加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在乡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村监会绩效考核中的比重。组织部门要将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职责履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工作考核的内容,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突出的乡镇(街道)进行集中整治,形成严管严查的工作态势。

(3)强化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问责。未在规定时间内报账超过3个月的,列入财务整治重点村。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出现《辞职承诺书》所列情形的,应及时启动辞职程序。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集体理财的、对集体合理性开支拒不理财签名或抵制理财的等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经属地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警示不纠正的,应按程序建议依法罢免。

要求各乡镇以此次专项巡察发现的问题为基础,全面开展本乡镇各村自查自纠,由此及彼,由点到面,举一反三,着力发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县对农村“三资”管理开展专项巡察情况报告5则范文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工作,保障农民根本利益,助推乡村振兴,20xx年x月x日至x月x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业局农经总站和全县20个乡镇29个村的“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巡察,并对村级巡察中发现的“三资”管理的典型问题进行了分析归纳。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巡察发现的重点问题。

(一)“三资”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资产管理不完善。一是底数不清,存在流失风险。多数村庄资产管理台账虚设,集体资产长期不盘点,上级拨付或移交的固定资产,本村旧学校等遗留资产,特别是机动地和四荒地等资源性资产应入未入固定资产现象普遍,甚至在2018年度清产核资工作中仍未整改到位。二是随意处置,未能发挥应有作用。老学校、房屋、市场等在内的集体资产,对外承租或发包时,基本上没有任何价格评估程序和公开竞标程序,全凭支部书记或村“两委”干部会议商议,集体资产被个人无偿使用或较低价格承包现象较多。三是损公济私,集体收益受损严重。暗箱操作或利用政策漏洞,导致集体资产资源不能为村集体增收,而成为个人获利的手段。

埠头镇大庄村无台账等。

2.“三年一轮审”制度未有效落实。

全县x个乡镇都是以清理代替审计,流于形式,未形成有效的轮审制度。

3.代理中心办公场所未能做到独立。

部分乡镇的“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办公场所未按照有关要求做到独立设置,如xx、xx、xx、xx、x的代理中心均设立在便民服务中心,与接受对外业务的民政、残联、市场监督等一起,以开放式窗口的形式设立,票据安全及审核环境受到影响。

4.一村一账户、一村一账套(账套是指存放会计核算对象的所有会计业务数据文件的总称,账套中包含的文件有会计科目、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未落实到位。

(1)自然村账户未及时注销。此次巡察中发现全县还剩x个自然村账户未注销,截止目前仅剩xx、xx2个自然村账户因法院冻结湖头村账户未注销。(2)账套合并后,xx村的账目未统一纳入行政村的账目中。如xx镇xx村2018年10月14日,收到xxx公路占用款xx元后,就直接将该款项支付给新渡xx村,并由xx村自行处置,处置情况没有在村账中体现。

部分村财务公开表没有每项列出明细清单。(2)乡镇未对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形成有效监管。乡镇对村级财务公开未形成定期检查制度,也没有对村级财务公示进行痕迹管理,保存影像资料。

6.村级工程相关招投标规定不完善。

村级自筹资金的工程项目无相关招投标规定,规范性低。

对此次农村财务公开app推广不重视,较多乡镇未及时开展宣传推广。

(二)“三资”管理、经办人员精力不到位、结构不合理。

个别乡镇农经员缺位,由其他人员代替,例如安岭农经员邱金金借用组织部多年,目前由18年新进公务员暂代,溪港乡农经员空缺由林科员暂代。

部分乡镇代理会计为非财会专业毕业,缺少专业会计业务素养。

3.部分代理会计未能专职专用。

部分代理会计在从事本职工作的同时,还兼任驻村干部。如xx街道x名代理会计,其中一名兼网格员。xx乡、xx乡、xx乡的代理会计均兼驻村干部。

4.代理会计配置不合理。

一类乡镇工程量大,项目经费支出频繁,往往一个村级或社区的工作量超过三类乡镇的总和,但代理会计只有x名。

(1)部分村主要干部对“三资”严格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2)有些村干部不懂财务业务知识,村监会主任、报账员年龄老化,文化水平不高,业务培训效果很差,业务知识还比较模糊。(3)村级报账员年龄普遍较大,文化程度较低,没有专业的知识储备,同时村级报账员无固定报酬,工作量大,待遇低,从客观上造成了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困难。

(三)农经员、代理会计履职不到位。

xx镇xxx村2017年11月x日至2018年3月x日合计结报一次,2018年3月x日至2018年11月x日合计结报一次。

2.对村级收支票据审核把关不仔细。

x乡x村村老年协会活动经费2月x日x元、7月x日x元、9月x日x0元,未附使用清单。

2月x日“党建牌材料及工资x元,发票开“绿化苗木”;

2月x日“红旗渠打坎材料及工资x元,发票开“绿化苗木”。

x镇x村2018年2月发放党员会议误工补贴x元,村两委奖励后山根小学x元。

(4)无依据入账。如x乡x村2018年1月x日x号凭证,一事一议路基建设补助x万及2018年1月x日x号凭证旧房拆迁补助x万元,代理会计做账时未附银行进帐单。

x乡2018年7月x日x号凭证煤气公司钢瓶押金4只,每只150元计600元,科目应记“其他应收款-押金”错记入管理费列支。

(四)村级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

资金管理随意性大。一是资金收支应入账未入账,个别村私设账外账。集体土地租金、占地赔偿、捐款等现金收入不入账或入账不及时,由村干部长期持有,后期使用费用支出单据抵账,实际收支和账目两张皮,不能真实反映村集体收支情况,并且个别村私设账外账。二是财务票据支出管理不规范。大额白条列支无明细、账实不符多报费用、伪造单据虚假支出、以干部名义代开施工单位发票等问题突出。三是违规使用集体资金。集体资金用于报销村干部个人应承担费用、多发滥发务工(误工)费,隐匿开支,违规外借集体资金以获取利息等问题较为普遍。具体问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村还存在坐收坐支的情况。

如x镇x村2018年11月x日x号凭证收入5笔x元坐收坐支。

x乡x村2018年4月x日x号凭证付新农村建设材料款x元,用现金支付。

(1)集体举债不规范。集体举债未经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如x乡x村2018年3月x日x号凭证,向x借款x万元,未见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集体举债无银行进账记录。如x镇x村2018年7月x日借款x万和x万,9月x日借款x万,10月x日借款x万,共计x万,村基本账户无银行进账记录。

x镇2018年11月1日x号凭证,x村青x水库清污泥工程款x元,合同约定工程款x万元,未附招投标相关资料,所附村民代表会议人数不符合法定人数,仅有x个村民代表签名。

4.部分村存在以白条抵库。

x乡x村西角x村2017年1月至12月多次支付2004年的欠款白条x元。

x镇x村2018年3月31日x号凭证,“百姓舞台工程款x元”,所附合同工程款为x元,未见工程量增加相关依据。

(五)土地资源承包经营操作不规范。

一是超期承包土地。

以获取资金为群众修路、架电等为由,超过三年期限的规定对外承包集体土地,并且一次性收取租金。二是土地租赁费应收未收。三是越权发包土地。个别村庄未和有关部门商议,将途经村庄的河坡、山地甚至农田无偿给关系户或者企业使用,造成村集体财产流失风险。

二、反映重点人的问题线索。

建议参考类。

1.x镇后山根村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问题。

2018年2月发放党员会议误工补贴x元(发放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党员会议,2017年11月15日党员会议)。

2.x乡x村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问题。

2018年2月28日x号凭证,2017年村民工资所附清单中有“党员学习会”,计x元。

3.x乡x村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问题。

2017年1月26日支付2016年党员会议学习费用x元。

三、意见建议。

(一)明确各部门职能分工,强化责任意识。

(1)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农村“三资”管理的责任主体。强化村级主职干部“三资”管理责任意识,切实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清理)工作。

(2)突出落实乡镇(街道)的监管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全面规范化建设,切实将“三资”监管主体责任制落实到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辖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职责。

(3)县级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和监督。

(1)加强乡镇(街道)农经队伍建设。农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调研,按人口规模提出各乡镇(街道)经管站农经员的配备建议,确保农经队伍与当前所承担的村“三资”管理等工作任务相适应。各乡镇(街道)要保持农经干部的相对稳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调换或抽调,做到专职专用。

(2)加强代理会计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力量。根据工作实际配齐配强代理会计力量。二是保障代理会计工资报酬,确保队伍相对稳定。适当提高代理会计工资报酬,建议与乡镇临时工待遇持平。三是建立奖惩制度,制订代理会计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对代理会计实行年度绩效考核,安排专项考核奖励资金。

(3)加强村“三资”管理业务力量建设。一是进一步健全村级出纳、报账员从业资格管理,建议对村级出纳、报账员实行上岗培训和每年轮训。二是逐步规范提高村级出纳、报账员的薪酬及养老保障。

(三)全面落实农村集体经济三年一轮审制度。

(1)县乡两级农村审计机构要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监督,县级负责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乡级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加强审计资源整合,探索分类审计的形式和途径。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或招投标选定有资质的社会审计中介机构实施审计和专项审计。

(四)以规范运营为重点,提高监管工作效能。

(1)规范集体三资管理。各乡镇(街道)要督促村集体经济组织强化资产资源清查制度、台帐制度、承包租赁出让等制度的执行规范,并报乡镇(街道)备案。

(2)规范会计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只可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集体所有收入必须及时解入村银行账户并登记入账,不得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等违规行为。严格对集体经济组织货币资金支付方式的审核,工程项目资金实行银行转账,严禁用现金支付,不得委托结算。实现资金收入时,应当使用发票或台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并建立健全票据领用、使用、核销制度。发生支出事项时,应当按规定取得或填制有效的原始凭证。工程项目支出、资产发包租赁收入、借款等票据报账时,须附有成员(代表)会议决议、合同文本、招投标文书等必要的附件。

严厉禁止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行为。

(4)规范村级债权债务管理。1.规范集体举债程序,集体举债必须严格按五议两公开程序操作。2.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加强资产负债表的分析和控制,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机构要进行风险提示。3.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要以履行民主决策程序为前置条件,涉及重大事项的合同要报乡镇(街道)备案。4.重视抓好承包经营合同、租赁协议的结算和兑现。5.乡镇(街道)要积极依照有关政策法规,解决好有关集体“三资”权属争议、债权债务纠纷、呆账坏账处置等历史遗留问题。

(5)规范村级财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表格清单格式,实行全县统一模板;

实行村级财务公开痕迹管理,对每月的财务公示进行拍照上报乡镇农经站留存;

落实村级财务公开责任主体,强化责任追究,建议列入村监委主任的年度考核;

做好人员保障,确保各村录入信息及时准确,做好农村财务公开app运用。

(五)以问责考核为抓手,巩固监管工作成效。

(2)加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在乡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村监会绩效考核中的比重。组织部门要将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职责履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工作考核的内容,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突出的乡镇(街道)进行集中整治,形成严管严查的工作态势。

(3)强化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问责。未在规定时间内报账超过3个月的,列入财务整治重点村。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出现《辞职承诺书》所列情形的,应及时启动辞职程序。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集体理财的、对集体合理性开支拒不理财签名或抵制理财的等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经属地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警示不纠正的,应按程序建议依法罢免。

要加强村级银行公用账户管理,村级资金需按规定程序决策后转账支付,做到应转尽转。

总而言之各乡镇要全面开展本乡镇各村自查自纠,由此及彼,由点到面,举一反三,着力发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我从事农村中学财会工作已有近十五年,亲眼目睹了农村中学固定资产管理的过去和现状,从管理方法到管理模式都发生了巨大的可喜的变化,但在具体的管理过程中仍然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为此我也进行了深深的思考:

近几年来,根据财政部门对固定资产管理的要求,中小学固定资产管理已逐步开始走向规范化。首先固定资产处置日趋规范。根据资产报废程序及处置要求,报废的资产由财政资产管理部门统一安排,经过这几年的实施,校园能做到按照程序操作,自行处置资产的情况基本杜绝。其次固定资产使用率提高,固定资产实行信息化管理后,以资产的登记情况作为下一年度的预算依据,资产的使用受到学校的重视,学校资产购置逐步趋向理性,校内资产闲置率下降。再次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延长,这是各方思想意识略有提高的体现。

(一)家底不清。

很多学校账实不符及账账不符。账实不符主要原因:一是保管人员更换时,交接手续不完善,造成资产的流失和账目不清。二是资产使用者之间的调整、存放处室的变更等没有按规范程序办理,造成账与实物不相符。账账不符主要原因:一是因工程的竣工决算未完结而没有办理验收入账工作,形成账外资产,部分属于行政调拨的房屋等资产,由于没有取得相关的调拨凭证或者没有办理相关的手续,而且年代久远,无法找到经办人,造成入账不及时、不准确。二是设备购置、验收、资产保管、财务核算各项责任人各司其职,相互不通气,造成入账不及时。三是财务核算科目与固定资产管理明细存在脱节,使得财务核算无法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的类别和数量进行,账账核对存在困难。

(二)管理人员水平低,无专业素养。

很多中学在安排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时,要么安排年龄较大、身体健康状况较差、综合能力不太强、文化层次较低的人员从事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其接受新知识的能力较差,工作效率低,要达到管理的规范性难度较大;要么安排年富力强、综合素质较高的人员兼职管理,但这些人员平时忙于教学工作和班主任工作,很少有时间和精力放在固定资产管理上,同样达不到管理的规范性。

(三)教学为先,固定资产管理领导不够重视。

领导的不够重视直接影响到农村中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实施的效果。作为教育部门,教学质量是生存的根本,很多中小学校的领导都把精力放在教育教学工作上,往往忽视了作为教育手段、工具的固定资产的管理。一些学校领导盘算的只是本单位的现金余额有多少,很少顾及固定资产余额,没有过问固定资产的保管和利用情况,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评比达标,盲目攀比,不管有用没用,你有我也有,争购高档设备和仪器,有的重复购置,造成固定资产的积压。

(四)资产购置缺乏科学性。

近几年国家对基础教育的投入逐年加大,农村中学对原有的教学楼、食堂以及电教化设备等大型硬件设施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造、修复、新建、购置,虽然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学校的教学条件,以及为学校提供了较好的后勤保障,但由于各种原因,出现了一些重复建设、重复投资的.问题,同时由于各校固定资产缺乏统一的管理,难以做到固定资产的整体规范,资源共享,调剂余缺,物尽其用,造成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低下。

另外,很多学校不能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购置价格昂贵但使用效率极低的设备,造成功能闲置浪费;加之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不当,使用人员缺乏正确的操作知识,设备的使用寿命缩短,也形成浪费。更有甚者,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评比达标,不依照实际工作需要,甚至是盲目攀比,贪大求全。有些项目建设不从实际出发,花钱不少,作用不大,形同虚设。

(一)摸清家底。

一是设置资产的明细核算科目,使其与固定资产管理类别相符,加强财务核算和固定资产管理的一一对应性,便于财务账与资产账的账账核对。二是加强条形码的管理。扩大扫描机的配置范围,同时,建立资产跟踪、资产处室变更、资产处置等相应的管理制度,保证固定资产信息化数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三是进一步明确校园无形资产、房屋及建筑物的核算,彻底摸清家底。

(二)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

领导重视是工作高效的保证。首先成立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由主管领导、采购、保管员、财务组成,避免推诿、脱节等现象,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和健全固定资产购建、保管、使用、维护和盘存等制度并贯彻落实。其次要安排有能力、有水平的专职人员进行固定资产管理,注重本单位资产管理人员素质的提升,充分给予各种培训机会。再次建立固定资产的奖惩制度,对于固定资产管理的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奖评中,鼓励先进,促进后进,提高资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心。除此以外,还要加大宣传力度,实行全员管理。

(三)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提醒管理员进行催还,对于维修次数超过计划数的资产设置报警,提高使用者的保管意识。

(四)培养具有专业素养的管理人员。

在学校应设置资产会计岗位,对于固定资产管理员有专业知识的要求,至少要求有相关经验,如仓库保管或档案管理经验等。还要对资产管理者进行全面培训。建议国资部门将固定资产管理的法规、程序、方法、要求作为培训的内容,并将培训内容编制成考核大纲,对于各位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岗位考核,考核通过者持证上岗。

(五)科学合理的进行固定资产购置。

学校要根据每年度教育教学的实际需求,为校园的资产管理者提供设施设备配备的建议和指导,将耐用的、实际效果好的设备介绍给学校,对效果不佳的、容易破损的、不易管理的设备不予接受申请,要综合各方面情况进行优化购置。(蒙城县赵集初级中学李兆军)。

参考文献:

1、李亮华、胡兴华。《浅议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

2、史少华、徐伟侠。《论加强固定资产理工作的方法和对策》。

调研报告农村三资管理

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农民群众关心的焦点,也是农经工作的重点,它直接影响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是农村社会安定、稳定的重要因素。

一、主要做法

(一)全面实行农村集体财产“委托代理”。

(二)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规章制度。*街道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办事的原则,先后制定了《*街道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制度》、《*街道集体财务管理流程图》,《*街道“三资”委托代理管理制度》,以上制度和管理方法从民主理财、收支管理、用款审批、财务公开、票据管理等一系列方面作了祥细明确的规定。

(三)严格制定日常开支审批制度。严格执行支出管理,实行报账制统一管理,按照“分级审批、分级监督”的原则逐级审批后方可报销。针对实际,我们在村级财产管理中实行“双签制”“联合审批制”“四级审核办法”的管理新举措。“双签制”,就是在居民小组支出中除需具备一般要素外,还必须实行书记、主任两支笔会签。这样就有效的避免了“一言堂”现象。“联合审批制”,就是根椐资金使用大小,按权限实行村级负责人,街道领导分级联合审批的制度。“四级审核办法”就是书记、主任双签,监委会审核把关,街道纪工委监督,代理中心审核。

(四)发挥“民主理财、民主监督”的作用。为认真执行财务监督,每个社区及有收入的村小组选任3-5名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的程序为:事前参与、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特别是村内农田水利建设、修建和维护村级道路、植树造林、村庄建设与整治及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需要兴办的其它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项目,要积极参与,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财务事项进行过程中,要切实履行职责,仔细监督财务事项的每一个环节和步骤。在财务事项完成后,认真进行检查,查阅财务会计凭证、账目、报表、财务公开等财务会计基础资料,听取群众的意见,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一般事项民主理财小组应根椐经济业务量多少按月或季开展理财活动。重要事项应随时发生,随时理财。审核结束后,民主理财小组长要将活动内容记录在《民主理财记录薄》上。此外,结合村干部换届,组织对村干部的任期和离任审计。

二、农村“三资”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统一。

(二)村组干部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村组报账员多身兼数职,均是半路出家,财务知识匮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票据的合规、合法性进行正确的职业判断。

(三)报销单据制作不够规范。

(四)民主理财小组发挥作用不大。少数村民主理财小组不是经群众大会或群众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而是经干部指定,个别村甚至没有理财小组成员,村干部直接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使民主理财失去本身存在的意义。少数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文化水平低,财务水平有限,不按规定理财,不认真审查单据,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工作不负责任,没有起到监督的作用,民主理财活动不正常,不严肃。

(五)集体水面、果园、山林等进行发包民主程序不到位。

(六)村级财务公开需要进一步落实到位。虽然省、市、县、街道对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地点、形式和程序都有明确的规定,但少数村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打折扣。

(七)街道代理中心自身存在的困难。

三、完善“三资”管理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抓好政策宣传,提高思想认识。

取张贴等形式在三务公开栏上进行张榜公开,及时对村民提出的质询进行解释,从源头上杜绝因财务公开不清引发的的各类矛盾纠纷。

(三)抓好“三资”清理和村干部离任审计。在村干部离任审计中,要对本届任职时所经办的财务进行认真清理,按照“三清三查”的要求做好村干部离任财务审计工作。即:清理各项往来,审查债权债务是否明确;清理发包款、租凭款、拍卖款等,审查资金用途是否合理;清理历年遗留的财务问题,审查有无违规违纪行为。

(四)抓好收支管理。一是严格票据管理,定期将已使和末使用的票据进行清查,对开出的票据做到票款同行,及时入账用票据管收入。二是严格奖惩制度,对已实现的收入拒不缴入专户的,要及时查明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严肃处理。三是加强支出管理,支出单据必须是税务部门或财务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报销单、证明单、收条等,不得以白条或不规范的凭证入账,严禁无票据付款。

(五)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水平。针对少数村组报账员素质偏低的实际,一方面应加强对他们的辅导,在报账时及时对单据及流程方面的错误进行认真细致的指正,并告诉其改正方法。另一方面,应当鼓励报账员提高自身整体素质,有条件的鼓励其进行继续再教育提高学历。

(六)加强协调配合,争取各方支持。建议“三资”委托代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使《云南省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及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财政部门应提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经费落到实处。

(七)继续落实村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及征求民-意制度。

一、调研时间:2011年7月8日——7月18日

三、参加人员:何秀强、刘卫华、祁军

四、基本情况:

阜康市位于天山东段北麓,准噶尔盆地南缘,紧邻自治区首府,是新疆阜康重化工业园区和天山天池风景区所在地,距离乌鲁木齐市57公里,总面积11726平方公里,吐—乌—大高等级公路、216国道、s303省道、乌准铁路横贯全境,交通便捷,地理位置十分优越。

国村务公开示范县市。

五、“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阜康农村经济形势发生了可喜的变化,农民人均收入逐年增加,集体经济逐年发展壮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随着农村民主管理的不断推进和经济体制的深化改革,农村“三资”管理在运行中也逐步暴露了一些问题,归结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资产方面

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账实不符,表现形式有两种:一是有帐无物的现象普遍存在,通过“三资”清理,全市117个基本核算单位中,账实不符的村有81个,占村级总数的69.23%。形成的原因:由于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丢失、报废、已变价处理的固定资产未及时入帐核算,出现了账面资产大于实际资产的现象。全市共清出有帐无物金额达到435.29万元。二是有物无帐,主要由于上级捐赠的固定资产未及时作价入账,如组织部捐赠的远程电教设备、桌椅;包村支农部门捐赠的其他资产等。全市共清理有物无帐金额达到1151.52万元。

(二)资金方面

资金管理上主要存在六个方面问题:

1、坐支:调查发现个别村收取现金后没有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收取的现金未及时交银行,进行坐支。其原因,一是法律法规意识淡薄;二是因交通不便,嫌麻烦;三是误认为“用收来的钱给集体办事理所当然,只要不装腰包就行”。

情况借款未还;四是当事人借款以后,因各种原因离开该村多年,无法查找。

3、个别领导经手现金:一是有个别村领导误认为手中有了钱就有了权,说话才有人听,因此经手现金欲望异常强烈;二是违反规定,利用工作的便利,插手现金的收付业务。

4、公-款私存:在一些自然条件较差、集体积累薄弱的村,大集体时就形成的贷款至今尚未归还,村级“五好”建设中,经过村民“一事一议”筹集的款项一旦存入金融部门,势必扣贷,为规避此类情况,出现了公-款私存的现象。

5、历史遗留的呆死帐:2015年在“三资”清理过程中,全市共清出债权呆死帐137.17万元,占债权总数的7.89%,清出债务呆死帐147.27万元,占债务总数的8.8%。调查中发现呆死帐形成的原因比较复杂,主要是大包干前集体单位之间因业务往来形成的。

6、领导打白条:个别村的领导因村上一时没有现款,就在工程结算、商店购物等用打白条的方式处理往来业务。在2015年“三资”清理中,全市清出帐外债务达到1227.99万元,究其原因有历史形成的,也有现阶段发生的,大部分债务是因缺乏资金不能及时偿还造成的;也有个别债务是因村领导换届移交中未予确认造成的。

(三)、资源方面

资源管理方面存在主要问题是:管理的意识不强,个别村出现了重资金管理,轻资源管理的现象,有的乡镇在监管过程中,形成了一手硬一手软的局面。导致了一些村在资源发包中不讲民主,不讲效益,有的低价发包,有的发包期限过长,超过政策规定,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集体利益,进一步引发了群众上访,究其根源是没有把资源的管理向资金管理那样纳入村财乡管的体制内。

六、对策

人员开展了调查研究,在保持现行的村财乡管市监督的体制下。围绕“三资”管理,重点从完善村级民主管理和制度建设两个方面入手,经过不断的探索,逐步形成了三个方面的管理特色:

——在资产及村务管理方面,建立了“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的管理模式。在村级资产的购置与处理方面必须经过“四议” :即村党支部提议,两委班子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决议;在表决通过的基础上实行“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际结果公开;上述重大活动必须由村务监督小组全程参与监督即通常所说的“一监督”。2 009年至2015年全市六个乡镇村集体资产在对外发包、租赁、拍卖中均通过上述程序,共处置集体资产653万元,通过购置、建造、捐增增加集体资产累计达2571.5万元,有力地壮大了集体经济。

——在资金管理方面,实行了“四审”管理模式。在日常资金的管理中每笔业务都要经过四审环节,即村主任审批,支部书记审核,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议,乡镇农村审计站审计。据统计2015至2015年,全市117个基本核实单位通过“四审制度”累计入账的货币资金达3.12亿元,杜绝不合规、手续不健全各类开支达12万元。有利地维护了集体经济利益。

——在资源管理方面,实行了申报制和招投标制互动的管理模式。村级机动地在发包之前村委会首先要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才能开展招投标发包活动。截止2011年全市106个村中已有98个村在机动地等资源发包中通过申报制和招投标制,发包机动地面积4.58万亩。 为巩固上述三项改革成果,不断提升规范化管理的水平,近年来,我市又采取四项措施:

(一)、实行财务委托代理。

值、增值。在具体实施中,从严把“四个”关口入手。

1、代理关

阜康市在坚持村级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财务审批权和会计核算内容不变的基础上,按照依法委托、有偿服务、稳妥推进的原则,由乡镇政府对所辖村的财务实施委托代理。乡镇成立会计服务中心(站),通过择优录取聘请财会人员,每月集中开展村级财务核算。在代理过程中实施三项改革:一是改革会计管理体制,村级取消村会计、出纳员等职位设置(个别地区保留),原出纳员改为报账员,协助会计服务中心(站)做好财务核算、管好本村资产;二是改革传统的手工记账手段,实行电算化信息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三是改革资金管理方式,统一在乡镇农经站设立专户,实行专户核算,专户管理。杜绝了资金的“体外”循环。

2、收支关

每年年初,全市要求各乡镇会计服务中心(站)的工作人员深入到代理点,就本年的财务收支计划提请村委会召开会议,讨论决定本年财务预算,并进行张榜公布。在收款收据的使用上,严把领用核销关,坚持以旧领新工作制度,即用完的收据存根要交市乡两级农经部门审核无误后,办理销号手续,换取新收据,从源头上严控因用量大、票据管理不严引发的财务问题。村级收取的款项必须在三天内交会计服务中心(站),用款时填写用款申请单,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会计服务中心(站)核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后,村级日常开支实行备用金制度,由会计服务中心(站)根据路途远近、经济发展实际等确定各村的备用金。村级发生支出时,必须从备用金或审批核拨的资金中开支,严禁村报账员坐收坐支。

3、开支审批关

账。

4、财务手续移交关

各乡镇在村级资金管理上,一是确定每月固定接交日,村报账员在每月固定接交日,到会计服务中心(站)交接收支票据,填制财务手续交接清单;二是乡镇审计站联合会计服务中心(站)及时对离任的村报账员进行财务审计,结清资金往来,制作财务移交清单,确保财务手续接交有序,正常开展。 截止目前,全市已有117个核算单位全部实行了财务委托代理制度,六乡镇会计服务中心(站)每年代管村级资金总额达3亿多元;虽然每年代管资金规模较大,但从未出现一列违规违纪现象和财务信访问题。资金代管的质量和水平受到各级领导以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认可。与此同时,实施委托代理后,村级财会人员职数大量减少,据统计,全市共减少农村财会人员60人,累计节约村级经费开支达30余万元。

(二)、创新工作基础,

1、定期盘点,摸清家底。税费改革以来,我市把“三资”清理工作列入到每年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驻村工作中加以考核,常抓不懈。每年年末,各乡镇对固定资产、机动地、债权债务等资产、资源进行定期全面清理盘点,确保“家底”清楚,并及时向村民公开,接受村民的监督。2015年通过清理盘点,核实固定资产7038万元、债权1667.83万元、债务2754.11万元,处理呆死帐284.44万元,核实机动地5.2万亩。

实现了电算化、信息化管理。

(三)、创新工作方法。

1、创新理财工作新机制,加大民主管理力度

民主理财组织代表广大村民行使民主理财、民主监督的权利,但在实际运行中,个别村的民主理财小组形同虚设或越权履职。为充分调动理财小组每个成员的积极性,从2015年开始,我市率先在九运街镇启动了民主理财“三瓣章”工作制度,即把原来的民主理财公章分成三瓣,理财小组成员人手一瓣,村级的每一项收支业务须经理财成员唱票审议通过后,将“三瓣章”合拢盖章后方可生效,未通过的票据责成经办人限期办理。这样就杜绝了以往理财中出现的组长“一言堂”和个别成员不负责任的现象,实现了权利义务的制衡。同时为了保障“三瓣章”顺利推行,九运街镇先后出台了《九运街镇民主理财“三瓣章”小组职责》、《九运街镇民主理财“三瓣章”管理制度》、《九运街镇民主理财“三瓣章”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等配套制度。推行“三瓣章”以来,全镇累计杜绝41张合计5万余元的不合规支出。没有出现一起因理财事由而引发的群众上访案件,收到了良好地社会效果。

2、加强申报管理,提高资源管理水平。机动地是村集体最为重要的资源,通过采取申报制的管理办法,一是转变理念,提升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了村财乡管的体制。二是促进民主建设,维护农村稳定。推行申报制以来,农村资源的发包更加透明,有关机动地的信访案件呈零增长趋势。三是提高了土地发包收益,增强了集体经济实力。2015年全市85%的机动地通过申报制的方式进行发包,每亩发包价格较协商发包增加60—200元。

点问题制作成“明白卡”发放到村民代表、老党员、老干部手中,现场答疑解惑,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这一制度推行后,有效保障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大大增强了公开的时效性、提升村民对村务公开的认可度。

(四)、创新保障机制。

1、建立三级联动工作机制。针对“三资”管理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情况,为随时掌握管理的动态信息,我市建立了关口前移,超前预防的工作例会制。市级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三资”管理相关事宜,总结分析基层在 “三资”管理中出现的共性问题、苗头问题,共商解决对策。各乡镇针对本辖区管理存在的问题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解决,本镇解决不了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市级会诊解决,着力构建市、乡、村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

2、健全完善管理制度。村级“三资”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又是一项民心工程,要做到管理规范、监督到位、运行科学、群众满意,就必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事、管人。近年来,阜康市先后制定出台了《阜康市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阜康市村级财务人员管理办法》、《阜康市农村集体经济收款收据管理办法》、《阜康市机动地申报制度》、《阜康市机动地招投标管理办法》、《阜康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阜康市村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阜康市村级资金“四审”制度》等三十一项制度。这些制度有效保障了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3、强化监管职能。在实际工作中,我市围绕 “三资”管理开展事前、事中和事后审计工作,通过在职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离任审计以及日常财务督查、年终目标考核等多种方式,监督检查各项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财务收支手续是否完整合法、资产资源管理是否安全、是否保值增值。针对出现的问题,联合市乡两级纪检部门开展责任追究。在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管下,有效遏制了村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促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健康发展。

4、实行奖优罚劣。为进一步树立乡村两级管理人员责任心和使命感,把

“三资”管理纳入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以考核管理。并引入激励机制,对在管理中遵守制度,履行职责,表现突出的村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制度,给集体造成损失的村干部分别给予扣发工资、罚款、责任追究等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检察机关处理。通过赏罚严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严肃财经法纪,维护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成果。

开展“三资”管理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夯实党的农村执政基础。发展农村经济,实践要求我们在推行“三资”管理中必须与新农村建设的各项中心工作相衔接,在具体工作中我们采取了“五个相结合”:

(一)、与纠风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每年年初在安排纠风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方案时都要明确“三资”管理的治理重点和目标任务,落实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的职责,把“三资”管理与纠风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同步安排,同步检查,同步考核。收到良好效果。

(二)、与市上的重点工作相结合。近年来,我市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列入市上的双目标考核工作,为了认真落实这项重点工作,我们把“三资”管理和此项工作融为一体,重点从资产资源的发包入手,制定增收计划,拟定工作措施,签订责任奘。指导目标村的管理人员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实施这项工作,截止2015年全市117个基本核算单位集体经济的总收入已达2081万元,当年获得净收益959万元,年均增长7﹪。

(三)、与以奖代补的项目相结合。近年来,我市在新农村建设中市财政每年都要拿出6000余万元的资金奖励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完成的乡镇、村,对此我市结合“三资”管理工作每年筹措配套资金2000余万元,此外我市在中低改、土地整理、加压滴灌等项目中村集体都筹措了相应的建设资金,使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又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通过“三资”管理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五)、与包村支农工作相结合。为了加大新农村建设的力度,我市在106个村建立了定单位、定人员、定期限、定措施的帮扶机制,指导各村有效地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引导他们做好资产资源的经营管理,强化造血功能,截止2015年末,集体积累已经达到9863万元,较上年增加了5.8﹪。

几年来,我市在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市乡村三级管理人员的共同努力,“三资”管理工作已成为聚合民心、维护稳定、巩固根基、增强实力的基础性工程、民生工程。尽管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已经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但面对快速发展的农村经济和外部环境,我们的工作还需要不断探索和总结。

七、建议

(一)、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农村“三资”管理作为执政基础,做到人员不减、经费不少、职责不变,继续抓紧抓好。

(二)、加强培训。每年各乡镇要对村级主要领导、财务人员、民主理财小组人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以适应“三资”管理不断发展的需要。

(三)、加强民主管理工作。对已实行“三瓣章”的乡镇要加强管理,及时的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此项工作可持续发展。对正在在实施的乡镇要严格按照市财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抓紧抓好,尽快完成。

﹙四﹚、结合中心村建立,积极探索资产盘活的有效途径,逐步开展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课题组长:何秀强 (农经局局长)

成 员:刘卫华、祁军 (农经局审计办主任、减负办主任) 撰 稿 人:刘卫华、祁军

阜康市农经局

年八月一日 二0一一

稳定工作关口前移、化解干群矛盾、维护农村稳定和谐,促进农村的发展。通过对镇村干部群众调查与座谈,我们认为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是促进农村稳定,密切干群关系,增强基层组织的公信力和提高村干部威信,促进农村长治久安的有效管理方式。

一、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情搞定了,资金开支、资产处置、资源管理上随意性大,缺乏民主监督。有的村干部处理村学校、办公室等集体资产,账务没有公开或公开的不彻底,群众有疑虑、有意见。调查中发现由村干部因换届落选占着集体资产不还,有的连公章也不交还。三是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村级运转困难。全县绝大部分村没有集体收入,财政转移资金仅用于村干部工资,村级经费不足,举步维艰,难以维持日常工作。四是有集体收入特别是集体收入较多的村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有抵触情绪,不愿参加统一管理。有集体收入及资产的村,在调查中发现有的村干部不愿意如实申报村级收入和资产,有的村干部认为村集体资产是自己创造的,对实行集体三资统一管理有抵触情绪,认为比较麻烦,限制了自己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权和处置权。五是部分村对资产、资源没有进行有效管理,存在无偿占用、低价承包、私自变卖,产权不清等现象。特别是对一些村荒、坑塘被个别村民长期无偿使用,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六是村级债务较大,真实性难以界定。由于集体经济薄弱,对村级债务缺乏管理,部分村遗留的债务较大,由于形成原因较为复杂,时间较长,群众对此意见较大,其真实性也难以界定。七是由于今年底、明年初是村居换届时期,进行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有的乡镇领导怕引发矛盾,影响村居换届工作。

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点和难点

中心,设立服务大厅,配备业务人员及设备,组建现代化的网络管理系统,建立起有效的管理机构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关键。三是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内部控制,特别是资金支出,资产、资源经营与处置,民主管理与财务公开制度,定期清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并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保障。

农村三资管理的难点。一是村级债务界定认定问题。有的村债务时间长、成因较为复杂,账目不清,特别是有些债务只有极个别村干部清楚,其真实性难以认定,处理不当,容易引发干群之间的矛盾,造成农村的不稳定, 影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开展. 二是村集体资源有的归村所有,有的归小组所有,存在村组、组组之间产权不清等问题,产权界定较为困难,还有的被部分村民无偿占有使用,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也是农村的热点问题,矛盾较为集中。三是集体收入较大的村干部对实行农村集体三资乡镇代理存在抵触情绪,存在不愿意如实申报村级收入和资产、资源,不愿意乡镇统一委托管理。

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我们通过十多天的调查了解,跑遍所有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接触大量的基层干部党员群众,通过座谈,走访,问卷调查等形式,我们认为现在的农村集体三资在管理方面存在很多矛盾、问题、隐患,有的处于脱管、半脱管状态,亟待加强管理。根据上级领导要求,结合外地的先进经验,调研组认为现在很有必要集中领导,集中精力,集中人员,集中时间,利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强化措施,对农村集体三资以乡镇为主实行委托管理。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对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成立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到小组,各乡镇成立相应机构,建立起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农业部门业务指导、各乡镇自主管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领导。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涉及全县六百多个村居,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是对村干部权力的制约,没有强有力的组织保证,领导保证,是不可能做好这项工作的。

(三)开展集体三资清理、登记工作,摸清“家底”。各乡镇在组织、人员到位的基础上,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范围和方法,组织专门人员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的排查清理工作。各村成立由村两委和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村会计、村级事务监督员(包村干部)或村民理财小组和群众推荐的村民代表等参加的清理小组,有包村干部组织对农村集体“三资”

进行清理。在开展调查摸底工作的基础上完成清产核资、登记造册工作,建立台账。按照登记、核实、公示、有异议的进行复审、确认、上报的程序,由村清理小组成员及包村干部等分别签字后上报镇代理服务中心审核确认,并做好移交的准备工作。清理清查要以村会计账簿为依据,坚持账内账外相结合、实物盘点同核实帐务相结合。对遗留的债务问题,要以村会计账簿为依据,由乡镇审计、财政、经管等部门审计确认,各项债务要本着“谁举债,谁负责;谁受益,谁负担”原则,采取先急后缓,分类处理,积极予以化解。对账外的债务,有条件查清的审核无误后进行登帐,一时无法认定的,在认定后进行补登。对资源的清查登记以目前由村集体占有和使用(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暂不统计),产权清晰的为重点,对资源产权不清、有争议的可暂不登记,待产权明晰后,再进行补登。

(四)全面实行村(居)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在坚持确保村级集体资金所有权、使用权、监督权、收益权、处置权“五权”不变和清产核资的前提下,各行政村与乡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全面开展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对村集体财务实行“五统一”管理,即统一记账、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公开、统一建档;村集体设立一名报账员,负责村集体报账工作。对村集体资产资源建立登记簿,设立台账,对资产的增加、处置,对资源的出租、承包经营等实行动态管理。

(五)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

开制度,资产、资源经营与处置招投标制度、财务预决算管理、定期清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县、乡要切实加强代理服务中心建设,配强代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办公经费。农业局设立三资管理指导服务中心,定期开展业务指导和培训,财政局将培训经费纳入预算资金,用于定期开展业务指导、培训及三资管理工作经费。

(六)建立健全监管机构,依托现代化网络管理手段,设立县乡村三级监管体系。要依托现代化的管理网络建立起县乡村三级监督体系,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进行事事时时监督。村级要成立民主理财小组,设立驻村廉政监督员,每一项支出要有村委会提出,民主理财小组审核,重大支出要报乡镇批准,村书记、村长、民主理财小组组长、驻村廉政监督员和乡镇有关人员签字后方可支出。乡镇要依托代理服务中心,设立监管平台,对村级每一笔支出进行监管。县纪委、农业局依托现代化的管理网络建立起对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监管平台,对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活动进行监管。要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工作纳入乡镇和村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内容,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报告

根据镇党委、政府《关于实施“123农廉工程”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在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制度方面,我站结合全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实际,注重在健全组织上下功夫,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在规范程序上下功夫,在强化监督上下功夫,在提升服务上下功夫,“三资”管理工作运作日渐规范,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一)强化组织保障,明确工作机制。

首先,我站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指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指导协调、督查考核;成立了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提出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同时明确由各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具体负责本村“三资”管理的日常监督工作。

(二)坚持工作原则,奠定法律保障。

坚持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愿委托代理的原则。我们在工作中要求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向镇提交《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协议书》,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三)摸清“三资”底数,规范运作程序。

着重把好“三关”,即清查登记关、群众参与关、公示公开关。积极利用滕州市农廉监管在线的三资监管平台,通过网络将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集中录入、统一管理、统一上报、统一支出,即时记录、随时汇总,实现对“三资”业务、帐务的一体化处理,也满足了监督监管部门的后台查询和村民直接操作、自助管理等需求。

(四)健全管理制度,确立工作目标。

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前提下,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五权不变、统一管理、集中支付、分村核算”的理念,坚持“六个统一”,即统一审批程序,统一财务制度,统一票据管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会计核算,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在此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加强村级项目竞标和严格村委会公章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意见》等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

(五)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督实效。

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代管账户。集体收入的收取,统一使用市经管局监制的专用票据。二是开支审批关。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开支票据必须经经办人签字、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签字、民主理财小组盖章、镇经管站审验盖章。两字三章齐全后,方可办理支龋三是公开公示关。每月28日为村民主理财日,每月8日张榜公布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六)注重阳光运作,规范招标管理。

重点对村级经济合同进行统一规范管理。一是健全制度。健全了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和工程建设项目各项制度,使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和工程建设项目在实际操作中有制度可依。二是加强监督。强化了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代表的作用,加强对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和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审批。三是促进规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严密程序,完善提交方案、初步审核、发布公告、投标、开标、公示中标结果、签订承包或承建合同、归档管理八个环节,保证了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公开透明,节约了建设资金,保证了工程质量,赢得了群众的信任,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促进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同时规范村委会公章监管,分别编制村级一般事务和合同协议类公章使用签批表,制定了严格的使用办法。

(七)突出服务职能,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突出了民主监督的服务职能,充分发挥了村务监督。

委员会的监督作用,预防和制止了账外账、坐收坐支、资金体外循环等现象;二是突出了会计监督的服务职能,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做到了及时纠正和查处;三是突出了“三资”管理工作检查。一方面由镇纪委牵头,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对重点村重点问题进行通报。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了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职能作用,妥善处理各种遗留问题、理顺了资产往来关系,澄清了集体家底,变单纯的农村“三资”不流失向农村“三资”的保值增值等方面延伸,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四是强化人员培训,提升自身素质。对村干部进行“三资”管理培训,不断增强自身处理“三资”问题的能力。

对于农村“三资”管理,从机制上建立了一套规范农村“三资”运作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充分做到了“权有所限、钱有人管、事有人监”。一方面加强了农村“三资”管理的指导和服务,建立健全了农村“三资”管理的各项制度,帮助和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规范合同、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另一方面规范了涉及农村“三资”管理有关会议决定、招投(议)标文书的立卷归档工作,设立了资产、资源动态式管理台账,提升了农村“三资”管理水平。

(二)规范了村干部行为。

通过清产核资,摸清了村集体家底,强化对村集体资产规范化管理。增强了对村干部的约束力,根除了随意处置行为。通过构筑监督网络,铲除了滋生村干部腐败的土壤,最大限度地保护和教育了村干部。村干部清正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干事创业积极性得到充分激发。

(三)推动了村经济发展。

通过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既消除了群众思想疑虑,又调动了群众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既增强了资产管理的有效性,又增加了村集体收入;既强化了村干部创新发展意识,又畅通了干群关系“连心桥”,为农村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实现农民持续快速增收注入了不竭动力。

(四)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通过“三资”管理的规范运作,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人民群众的民主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有效规范了村干部的从政行为,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加速了村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进程,及时化解了农村矛盾,巩固了农村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1、个别村“三资”登记台账不完整、不统一。尤其是土地登记不全、不细或没有登记台账,存在底子不清的现象。

2、合同签定不规范。主要是书面合同签订时间过长,有的达20至50年,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权利义务不平等或其他不符合政策法规要求等方面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

3、少数村会计人员素质低,无证上岗。

1、进一步统一各村各部门对管理好农村“三资”的思想认识。“三资”管理看起来是业务工作,实质上是政治工作、稳定工作。在进一步强化村委会自治组织自我完善、自我监督的同时,克服极少数村干部不够重“三资”管理的麻痹思想。

2、加强培训,提高认识。村两委负责人必须首先懂政策、悉管理,通过参加农经业务培训提高自身素质。“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业务能力。

3、在继续加大监督力度的同时,应从根本上解决当前体制上的弊端,即:推行产权制度改革,变行政推动为群众自发监管,不仅能确保农村稳定,而且维护农民权益。

县对农村“三资”管理开展专项巡察情况报告范文

“自启动村级巡察工作以来,惠水县在全州率先实现了对村(居)党组织的巡察全覆盖,共发现问题3146个,给予党政纪处分40人……”日前,惠水县晒出了村级巡察“成绩单”。

2020年以来,惠水县持续加强对村级“三资”以及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创新制定《惠水县构建村级巡察、大数据、行政审计、群众监督“四位一体”民生监督体系实施方案》,将村级巡察监督、大数据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及其他监督方式有效衔接起来,着力巩固村级巡察整改成效,进一步破解基层民生监督难题。

“通过细化工作方案,精准工作举措,实现对村级‘三资’问题进行立体式、全方位监督。”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跟进监督、延伸监督,确保各类惠民惠农补贴资金能够直补到户,有效堵住私自截留、克扣、冒领民生资金的风险漏洞。

发现问题,关键在整改。针对村级巡察反馈问题,惠水县委明确乡镇党委、村级党组织分别承担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双重责任”,实行由县委巡察组向乡镇党委和村级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由乡镇分解向村反馈“双重反馈”,压紧压实县委巡察机构和乡镇党委的指导职责和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督导职责“双重职责”,以整改合力提升整改质效。

巡察中突出重点,着力发现并推动解决基层党组织存在的党的领导弱化、漠视群众利益、财经制度执行不严、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为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推进乡村振兴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了坚强保障。

其中,针对巡察发现的村级“资源、资产、资金”管理不规范突出问题,惠水县及时研究制定出台《惠水县村级财务管理规定(试行)》,全面加强和规范农村“三资”管理,推动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机制不健全、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等是村干部违规违纪的重要因素,县里统一制定的村级财务管理规定,对各镇村来说都是一场“及时雨”,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保护我们村干部、镇干部的作用。”惠水县岗度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说。

县对农村“三资”管理开展专项巡察情况报告

1、组织领导到位。按照丰县农村集体资产服务监管领导小组丰农监领[2015]01号《全面落实丰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镇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镇长李保宏同志任组长,纪检、财政、审计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三资”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同时,在各行政村分别成立村务监事会、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对村级资金、资产、资源进行了清理。

2、清理核查到位。我镇各行政村严格按照清查、评估、整改、公示、登记“五步法”,认真开展清产核资,做到先清账内、后清账外,先清资金、后清资产资源。在村级“三资”清理登记完毕后,各村进行严格审查,再由各村向群众进行张榜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村委会负责人、村纪检委员、村民主理财小组组长、清查人等签字盖章后上报,建立农村集体“三资”明细台帐。力争做到不漏一村、不漏一项。

3、监管平台到位。我镇成立了以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机构,完善了相关制度流程。

4、制度落实到位。按照“三资”监管工作要求,我镇、村组建立健全了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农村集体“三资”民主监督等制度并上墙,认真按照各项制度要求规范操作,严格管理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实行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使农村集体“三资”增值保值,防止因管理不善、监督不严造成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失,维护了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的利益,从源头上遏制农村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产生。

得付现;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制度,每季度对村级财务收支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及农廉网上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在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严格执行村两委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定制度,进一步规范审批手续,严格审批程序,使资金运转公开、透明、安全。

2、资产资源管理日渐科学民主。到目前为止,我镇22个行政村基本完成了资产资源清产核资等前期准备工作,明晰了产权,建立了台账,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在清产核资过程中,各村专门组织村民代表召开会议对资产资源价格进行评估,真正让群众参与到三资管理工作中来。在自查摸底、核查分析阶段,对登记的数据、台帐等资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广纳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防止资产资源漏登、错登。在建立资产资源台帐过程中,将500元以上固定资产和资源情况一一登记,做到帐物相符,所有权和使用权明晰。村集体资产的取得、变更或终止,资产经营方式的确定或变更,资产的购置、变卖、报废等事项,都经过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都要经过村“两委”会议研究,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再依法签订承包、租赁等合同,资产资源的管理更加民主、科学。

1、“三资”管理更加规范。“三资”监管工作的推进,使各村更加清楚了本村的资金及债权债务情况,资产的种类、价格及使用情况,资源的四址界限、面积、发包租赁等情况,进一步摸清了家底。同时,我镇实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服务;村级设立民主理财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监事会,对资产、资源实行价格评估,使确定的资产、资源价格更加科学、合理,对资产、资源的处置更加严格、规范,防止了集体资产、资源流失,提高了经济效益。

2、村级财务更加透明。在“三资”监管工作中,各村专门设计了财务登记明细表,将村级债权、债务、收支等情况一一登记,按照村务公开的要求,每季度在公开栏公开一次;涉及“一事一议”、惠农资金和重大工程项目等方面内容按进行月公开,力争做到阳光透明,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3、干群关系更加和谐。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上级纠心、干部费心、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和经济利益,一旦处理不好,很容易诱发不和谐音符。通过这次“三资”监管工作的开展,干部亮家底、群众齐参与、管理更科学、决策讲民主,杜绝了操作上的遮遮掩掩,真正消除了群众凝虑,让干部省心、领导放心,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农村三资管理调研报告

何秀强、刘卫华、祁军。

阜康市位于天山东段北麓,准噶尔盆地南缘,紧邻自治区首府,是新疆阜康重化工业园区和天山天池风景区所在地,距离乌鲁木齐市57公里,总面积11726平方公里,吐—乌—大高等级公路、216国道、s303省道、乌准铁路横贯全境,交通便捷,地理位置十分优越。

阜康市现有总人口22万人,有汉、回、哈等19个民族。下辖六个农牧业乡镇,106个村民委员会,117个核算单位,耕地面积60万亩﹙其中集体土地23.67万亩﹚,共有农户1.66万户、农村人口6.23万人、农村劳动力3.99万人,2015年全市第一产业的增加值14.15亿元,农村经济总收入15.2亿元,农牧民人均收入9206元。村级集体资产总额1.56亿元,其中固定资产7508.48万元,流动资产8053.3万元;负债总额3359.68万元;全市机动地5.2万亩。全市实行“村财乡管市监督”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的乡镇有6个,实行村务公开和会计电算化的基本核算单位达到117个。2015年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村务公开示范县市。

改革开放以来,阜康农村经济形势发生了可喜的变化,农民人均收入逐年增加,集体经济逐年发展壮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随着农村民主管理的不断推进和经济体制的深化改革,农村“三资”管理在运行中也逐步暴露了一些问题,归结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资产方面。

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账实不符,表现形式有两种:一是有帐无物的现象普遍存在,通过“三资”清理,全市117个基本核算单位中,账实不符的村有81个,占村级总数的69.23%。形成的原因:由于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丢失、报废、已变价处理的固定资产未及时入帐核算,出现了账面资产大于实际资产的现象。全市共清出有帐无物金额达到435.29万元。二是有物无帐,主要由于上级捐赠的固定资产未及时作价入账,如组织部捐赠的远程电教设备、桌椅;包村支农部门捐赠的其他资产等。全市共清理有物无帐金额达到1151.52万元。

(二)资金方面。

资金管理上主要存在六个方面问题:

1、坐支:调查发现个别村收取现金后没有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收取的现金未及时交银行,进行坐支。其原因,一是法律法规意识淡薄;二是因交通不便,嫌麻烦;三是误认为“用收来的钱给集体办事理所当然,只要不装腰包就行”。

2、白条子顶库:白条子形成的客观原因是多样的,但其主要表现有下几个方面:一是领导外出学习或办事预领现金,事后不及时结账,出纳人员再三催要未果;二是财务人员离岗后出现的短款不能及时追回;三是个别村民因特殊情况借款未还;四是当事人借款以后,因各种原因离开该村多年,无法查找。

3、个别领导经手现金:一是有个别村领导误认为手中有了钱就有了权,说话才有人听,因此经手现金欲望异常强烈;二是违反规定,利用工作的便利,插手现金的收付业务。

4、公款私存:在一些自然条件较差、集体积累薄弱的村,大集体时就形成的贷款至今尚未归还,村级“五好”建设中,经过村民“一事一议”筹集的款项一旦存入金融部门,势必扣贷,为规避此类情况,出现了公款私存的现象。

5、历史遗留的呆死帐:2015年在“三资”清理过程中,全市共清出债权呆死帐137.17万元,占债权总数的7.89%,清出债务呆死帐147.27万元,占债务总数的8.8%。调查中发现呆死帐形成的原因比较复杂,主要是大包干前集体单位之间因业务往来形成的。

6、领导打白条:个别村的领导因村上一时没有现款,就在工程结算、商店购物等用打白条的方式处理往来业务。在2015年“三资”清理中,全市清出帐外债务达到1227.99万元,究其原因有历史形成的,也有现阶段发生的,大部分债务是因缺乏资金不能及时偿还造成的;也有个别债务是因村领导换届移交中未予确认造成的。

(三)、资源方面。

资源管理方面存在主要问题是:管理的意识不强,个别村出现了重资金管理,轻资源管理的现象,有的乡镇在监管过程中,形成了一手硬一手软的局面。导致了一些村在资源发包中不讲民主,不讲效益,有的低价发包,有的发包期限过长,超过政策规定,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集体利益,进一步引发了群众上访,究其根源是没有把资源的管理向资金管理那样纳入村财乡管的体制内。

人员开展了调查研究,在保持现行的村财乡管市监督的体制下。围绕“三资”管理,重点从完善村级民主管理和制度建设两个方面入手,经过不断的探索,逐步形成了三个方面的管理特色:

——在资产及村务管理方面,建立了“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的管理模式。在村级资产的购置与处理方面必须经过“四议”:即村党支部提议,两委班子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决议;在表决通过的基础上实行“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际结果公开;上述重大活动必须由村务监督小组全程参与监督即通常所说的“一监督”。2009年至2015年全市六个乡镇村集体资产在对外发包、租赁、拍卖中均通过上述程序,共处置集体资产653万元,通过购置、建造、捐增增加集体资产累计达2571.5万元,有力地壮大了集体经济。

——在资金管理方面,实行了“四审”管理模式。在日常资金的管理中每笔业务都要经过四审环节,即村主任审批,支部书记审核,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议,乡镇农村审计站审计。据统计2015至2015年,全市117个基本核实单位通过“四审制度”累计入账的货币资金达3.12亿元,杜绝不合规、手续不健全各类开支达12万元。有利地维护了集体经济利益。

——在资源管理方面,实行了申报制和招投标制互动的管理模式。村级机动地在发包之前村委会首先要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才能开展招投标发包活动。截止2011年全市106个村中已有98个村在机动地等资源发包中通过申报制和招投标制,发包机动地面积4.58万亩。为巩固上述三项改革成果,不断提升规范化管理的水平,近年来,我市又采取四项措施:

(一)、实行财务委托代理。

农村财务历来是村民关心的热点,也是村干部违法违纪的多发领域。为此,我市从2015年开始全面推行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工作,将村集体的资金集中到乡镇农经站统管,通过村财乡管,封闭运行,保障村集体资金的安全运行和保值、增值。在具体实施中,从严把“四个”关口入手。

1、代理关。

阜康市在坚持村级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财务审批权和会计核算内容不变的基础上,按照依法委托、有偿服务、稳妥推进的原则,由乡镇政府对所辖村的财务实施委托代理。乡镇成立会计服务中心(站),通过择优录取聘请财会人员,每月集中开展村级财务核算。在代理过程中实施三项改革:一是改革会计管理体制,村级取消村会计、出纳员等职位设置(个别地区保留),原出纳员改为报账员,协助会计服务中心(站)做好财务核算、管好本村资产;二是改革传统的手工记账手段,实行电算化信息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三是改革资金管理方式,统一在乡镇农经站设立专户,实行专户核算,专户管理。杜绝了资金的“体外”循环。

2、收支关。

每年年初,全市要求各乡镇会计服务中心(站)的工作人员深入到代理点,就本年的财务收支计划提请村委会召开会议,讨论决定本年财务预算,并进行张榜公布。在收款收据的使用上,严把领用核销关,坚持以旧领新工作制度,即用完的收据存根要交市乡两级农经部门审核无误后,办理销号手续,换取新收据,从源头上严控因用量大、票据管理不严引发的财务问题。村级收取的款项必须在三天内交会计服务中心(站),用款时填写用款申请单,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会计服务中心(站)核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后,村级日常开支实行备用金制度,由会计服务中心(站)根据路途远近、经济发展实际等确定各村的备用金。村级发生支出时,必须从备用金或审批核拨的资金中开支,严禁村报账员坐收坐支。

3、开支审批关。

近年来,我市统一规定村级资金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四审”制度的工作流程开展审核,重大的资金开支不仅要通过上述工作流程还要报经乡镇分管领导把关,由会计服务中心总出纳办理拨款手续,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由村报账员报账。

4、财务手续移交关。

各乡镇在村级资金管理上,一是确定每月固定接交日,村报账员在每月固定接交日,到会计服务中心(站)交接收支票据,填制财务手续交接清单;二是乡镇审计站联合会计服务中心(站)及时对离任的村报账员进行财务审计,结清资金往来,制作财务移交清单,确保财务手续接交有序,正常开展。截止目前,全市已有117个核算单位全部实行了财务委托代理制度,六乡镇会计服务中心(站)每年代管村级资金总额达3亿多元;虽然每年代管资金规模较大,但从未出现一列违规违纪现象和财务信访问题。资金代管的质量和水平受到各级领导以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认可。与此同时,实施委托代理后,村级财会人员职数大量减少,据统计,全市共减少农村财会人员60人,累计节约村级经费开支达30余万元。

(二)、创新工作基础,

1、定期盘点,摸清家底。税费改革以来,我市把“三资”清理工作列入到每年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驻村工作中加以考核,常抓不懈。每年年末,各乡镇对固定资产、机动地、债权债务等资产、资源进行定期全面清理盘点,确保“家底”清楚,并及时向村民公开,接受村民的.监督。2015年通过清理盘点,核实固定资产7038万元、债权1667.83万元、债务2754.11万元,处理呆死帐284.44万元,核实机动地5.2万亩。

2、建立台账,严格管理。在清理盘点,监督小组确认的基础上,建立了电子和文本台账,真正做到账目清、底子明。尤其是在机动地管理上,可随时监控存量和用量动态,做到发包一块、合同签订一块、台账登记一块,真正实现台账、合同、土地的“三相符”。目前,全市六个乡镇共投入48万元资金,用于电算化的硬、软件设施建设。土地信息管理软件和财务核算软件一应俱全。全市117个核算单位的资产、资金、资源在健全规范文本台账的基础上,全部实现了电算化、信息化管理。

(三)、创新工作方法。

1、创新理财工作新机制,加大民主管理力度。

民主理财组织代表广大村民行使民主理财、民主监督的权利,但在实际运行中,个别村的民主理财小组形同虚设或越权履职。为充分调动理财小组每个成员的积极性,从2015年开始,我市率先在九运街镇启动了民主理财“三瓣章”工作制度,即把原来的民主理财公章分成三瓣,理财小组成员人手一瓣,村级的每一项收支业务须经理财成员唱票审议通过后,将“三瓣章”合拢盖章后方可生效,未通过的票据责成经办人限期办理。这样就杜绝了以往理财中出现的组长“一言堂”和个别成员不负责任的现象,实现了权利义务的制衡。同时为了保障“三瓣章”顺利推行,九运街镇先后出台了《九运街镇民主理财“三瓣章”小组职责》、《九运街镇民主理财“三瓣章”管理制度》、《九运街镇民主理财“三瓣章”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等配套制度。推行“三瓣章”以来,全镇累计杜绝41张合计5万余元的不合规支出。没有出现一起因理财事由而引发的群众上访案件,收到了良好地社会效果。

2、加强申报管理,提高资源管理水平。机动地是村集体最为重要的资源,通过采取申报制的管理办法,一是转变理念,提升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了村财乡管的体制。二是促进民主建设,维护农村稳定。推行申报制以来,农村资源的发包更加透明,有关机动地的信访案件呈零增长趋势。三是提高了土地发包收益,增强了集体经济实力。2015年全市85%的机动地通过申报制的方式进行发包,每亩发包价格较协商发包增加60—200元。

3、拓宽村务公开渠道,推进农村民主进程。近年来,我市不断深化村务公开的工作,尤其是2015年被命名为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市,2015年再次复验为契机,按照科学发展关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向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进军。我市滋泥泉子镇率先实行村务公开“明白卡”制度,除在公开栏、电教设施上进行公开外,还将村民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制作成“明白卡”发放到村民代表、老党员、老干部手中,现场答疑解惑,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这一制度推行后,有效保障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大大增强了公开的时效性、提升村民对村务公开的认可度。

(四)、创新保障机制。

1、建立三级联动工作机制。针对“三资”管理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情况,为随时掌握管理的动态信息,我市建立了关口前移,超前预防的工作例会制。市级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三资”管理相关事宜,总结分析基层在“三资”管理中出现的共性问题、苗头问题,共商解决对策。各乡镇针对本辖区管理存在的问题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解决,本镇解决不了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市级会诊解决,着力构建市、乡、村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

2、健全完善管理制度。村级“三资”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又是一项民心工程,要做到管理规范、监督到位、运行科学、群众满意,就必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事、管人。近年来,阜康市先后制定出台了《阜康市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阜康市村级财务人员管理办法》、《阜康市农村集体经济收款收据管理办法》、《阜康市机动地申报制度》、《阜康市机动地招投标管理办法》、《阜康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阜康市村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阜康市村级资金“四审”制度》等三十一项制度。这些制度有效保障了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3、强化监管职能。在实际工作中,我市围绕“三资”管理开展事前、事中和事后审计工作,通过在职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离任审计以及日常财务督查、年终目标考核等多种方式,监督检查各项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财务收支手续是否完整合法、资产资源管理是否安全、是否保值增值。针对出现的问题,联合市乡两级纪检部门开展责任追究。在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管下,有效遏制了村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促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健康发展。

4、实行奖优罚劣。为进一步树立乡村两级管理人员责任心和使命感,把“三资”管理纳入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以考核管理。并引入激励机制,对在管理中遵守制度,履行职责,表现突出的村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制度,给集体造成损失的村干部分别给予扣发工资、罚款、责任追究等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检察机关处理。通过赏罚严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严肃财经法纪,维护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成果。

开展“三资”管理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夯实党的农村执政基础。发展农村经济,实践要求我们在推行“三资”管理中必须与新农村建设的各项中心工作相衔接,在具体工作中我们采取了“五个相结合”:

(一)、与纠风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每年年初在安排纠风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方案时都要明确“三资”管理的治理重点和目标任务,落实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的职责,把“三资”管理与纠风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同步安排,同步检查,同步考核。收到良好效果。

(二)、与市上的重点工作相结合。近年来,我市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列入市上的双目标考核工作,为了认真落实这项重点工作,我们把“三资”管理和此项工作融为一体,重点从资产资源的发包入手,制定增收计划,拟定工作措施,签订责任奘。指导目标村的管理人员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实施这项工作,截止2015年全市117个基本核算单位集体经济的总收入已达2081万元,当年获得净收益959万元,年均增长7﹪。

(三)、与以奖代补的项目相结合。近年来,我市在新农村建设中市财政每年都要拿出6000余万元的资金奖励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完成的乡镇、村,对此我市结合“三资”管理工作每年筹措配套资金2000余万元,此外我市在中低改、土地整理、加压滴灌等项目中村集体都筹措了相应的建设资金,使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四)、与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近年来,我市为加强农村文化阵地的建设,通过村集体筹资一点,组织、宣传、广播等部门投入一点的办法,建立了一批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的文化娱乐场所,既满足了农民文化娱乐活动的需要,又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通过“三资”管理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五)、与包村支农工作相结合。为了加大新农村建设的力度,我市在106个村建立了定单位、定人员、定期限、定措施的帮扶机制,指导各村有效地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引导他们做好资产资源的经营管理,强化造血功能,截止2015年末,集体积累已经达到9863万元,较上年增加了5.8﹪。

几年来,我市在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市乡村三级管理人员的共同努力,“三资”管理工作已成为聚合民心、维护稳定、巩固根基、增强实力的基础性工程、民生工程。尽管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已经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但面对快速发展的农村经济和外部环境,我们的工作还需要不断探索和总结。

(一)、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农村“三资”管理作为执政基础,做到人员不减、经费不少、职责不变,继续抓紧抓好。

(二)、加强培训。每年各乡镇要对村级主要领导、财务人员、民主理财小组人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以适应“三资”管理不断发展的需要。

(三)、加强民主管理工作。对已实行“三瓣章”的乡镇要加强管理,及时的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此项工作可持续发展。对正在在实施的乡镇要严格按照市财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抓紧抓好,尽快完成。

(四)、结合中心村建立,积极探索资产盘活的有效途径,逐步开展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课题组长:何秀强(农经局局长)。

成员:刘卫华、祁军(农经局审计办主任、减负办主任)撰稿人:刘卫华、祁军。

农村三资管理自查报告

按照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我乡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及时下发文件通知,制定“三资”清理实施方案。对全乡的“三资”清理工作做了统一安排部署,并对各村(居)“三资”清理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就我乡自查结果总结如下: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领导,乡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由乡长余松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朱圣根、副乡长邱海洲分别任副组长,乡纪检、财政、农经、土管、林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农经站;并将《关于白鹅乡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到各村(居)。同时,乡党委、政府还成立了业务指导组,负责对全乡14个村(居)的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明确工作职责,切实负起责任。各村也都成立相应的清查小组,各级组织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对一级领导。

二、高度重视,强化宣传。

为加大宣传力度,我乡结合本乡实际,注重创新,采取行之有效的手段,切实加大宣传。一是印发相关文件。乡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白鹅乡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到14个村,重点宣传上级文件精神和会议精神,吃透上级精神。同时,我乡努力做到四个方面:一是各村召开好一个会议,即开好村党支部、村委会会议;二是明确责任;三是做好宣传;四是把握关键,即时间段及清理的内容;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在清理工作中,我乡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的程序,一个不少地进行。从清理、登记、公示、核实、公示、确认,都是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操作。

1、认真清理。在宣传动员的基础上,各村清理小组深入到实地,对本村的农村集体“三资”认真调查,清理人员逐一签字,以示负责。乡业务指导员亲自参加,边指导,边清理。

2、如实登记。各村在清理的基础上,由清理小组人员逐项、逐笔进行登记,并进行汇总。

3、严格核实。各村核实小组对本村的摸底登记表进行核实后,由乡统一进行审核。

4、认真确认。在核实的基础上,村清理小组提出可以确认后,村两委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本村确认大会的召开,及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由参加会议的村民代表对本村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表决、确认。

5、及时公示。在核实、确认后,各村都按照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将清理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通过公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中,既给群众一个明白,也还干部一个清白。

四、认真汇总,规范管理。

五、通过清理发现各村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村里账务处理不规范,存在科目用错,帐表不符现象;。

2、债权债务长期挂账不清理,存在虚有债权债务;。

3、大多数固定资产没有建账,没有明细;。

4、费用开支控制不严,招待费比例过大;。

5、资源性资产集体管理不善,有闲置和被占用现象等。

核查的过程是在边查边纠中进行的,以上的问题主要是自查阶段带下来未及时处理的,在核查阶段均进行了纠正。

村级“三资”管理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我乡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通过这次清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三资”管理工作任重道远,我乡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以上级要求为准则,扎实做好我乡的“三资”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利益,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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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农村“空心村”的存在,浪费了国家有限的土地资源,恶化了农民的生活环境,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等,为此,特以近年来建设的新村聚居点空心化问题为例进行专题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县农村空心化现状及原因分析。

近年来,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总体部署,大力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并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全县共建成农民新村聚居点30个,涉及农户1328户,其中:新建点16个714户,改建点14个614户。正在建设有的23个1227户,其中新建点16个974户,改建点7个253户。建成镇吊脚楼村、镇立山村新村综合体2个123户。据调查,建成的新村聚居点中住房空置率在50%以上的聚居点3个,占10%;空置率在30—50%的聚居点2个,占6.6%;空置率在10—30%的聚居点2个,占6.6%;没有空置住房的聚居点23个,占76.8%。造成其空心化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举家外出户增多。当前,农民主要靠外出务工获得收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的不断加快,农民进城打工、经商或谋生的人数不断攀升,导致农村人口密度逐年递减,直接导致了“人去房空”现象的出现。全县大多数村外出务工人员人数高达80%以上,其中举家外出户达30以上。县建成的镇村聚居点共25户85人,其中:村10户38人,吊脚楼村15户47人。该聚居点外出人口66人,其中季节性外出27人,占总人口的31.8%,常年外出39人,占总人口的45.9%,该聚居点新建农房常年无人居住9户,占总户数的34.6%,季节性无人居住10户,占总户数的.40%。

二是城市化进程加快。部分外出务工经商先富起来的村民为改善居住条件,在城市站稳脚跟后,举家迁往城镇生活。国家大力推进“一主三化”发展,城镇吸引力增加,各项就业、就医、就学、文化等环境条件良好,加之中心集镇建设步伐加快,大量村民纷纷迁到村外生活,“空心村”现象日趋加重。目前,县镇、镇、镇、镇、镇、乡等6个乡镇都在进行场镇开发,邻近场镇或有能力的农户都在集镇购房。如,镇骑龙寨村农民新村聚居点共30农户,就有7户在城镇购买房屋,占总户数的23.3%。

三是政策执行不到位。部分群众对老宅一直恋恋不舍,总认为老宅基地是祖上传下来的,保存老宅就是留住了“根”。由于历史原因,农村一户多基、超标准占地,占用耕地建房,农房迁建后旧宅基地普遍闲置,致使农村长期以来“只见新房不见新村”、“建新房不拆旧房”,致使一户一宅的宅基地政策没能很好落实,许多村民建新房而未拆除旧房,占新基不退老基,造成一户多宅。所调查的县镇村、镇骑寨村、吴家桥村三个新村聚居点,建了新房未拆除旧房将宅基地还耕的建房户达到15户,占新建农房户数的25.4%。

四是早期规划不合理。一些新村建设规划比较简单,对村庄功能分区布局、基础设施配套、群众生产生活习惯考虑不周,不适应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再加上执行规划的法律约束力不强,村民建房存有很大的随意性。如县已建成的镇村农民新村聚居点,村组织就没考虑到农户的耕作半径,将150户农户集中到一起,造成农户生产不方便。

二、县治理农村空心化的主要措施。

为确保新村建设“建得起、住得下、不空置”,在新村建设中坚持“四个结合”,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科学规划布局,强化产业支撑,突出乡村特色,统筹推进全县新村建设。

一是群众申建与政府指导相结合。县委、县政府创新提出新村建设“申建制”,统一制定出台新村建设奖补政策,发动群众自愿申建,对30户以上群众提出申建要求,经村组申请、乡镇审查、部门评审、县级审批等流程审核通过的,纳入全县新村建设计划。在实施过程中,由建房户成立业主建设管理委员会,自主选择施工单位、负责材料采购、监督资金使用和建设质量,既赋予群众新村建设的监管权和话语权,又减轻了政府工作压力,实现了政府意图与群众意愿的有机统一。目前,全县在建的23个新村聚居点的1227户农户都是采用“申建制”建设的。

二是新村建设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坚持产业促新村、新村带产业,产村相融互动,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着力发展优质柑橘、绿色蔬菜、现代畜禽、道地中药材和高效经济林等特色优势农业,以及乡村生态旅游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全县新发展优质甜橙、油桃等优质水果3万亩,绿色蔬菜3万亩,薄壳核桃、九叶青花椒等高效经济林2万亩,道地中药材1万亩,建成工厂化生猪繁育基地18个,标准化生猪养殖小区88个,发展生猪适度规模养殖户5516户,发展特色家禽规模养殖户254户。初步形成了郪涪两江流域优质蔬菜产业示范区、蓬乐路优质甜橙(柠檬)产业示范区、射大路优质干果产业示范区、罗桂路优质生猪产业示范区等“四大”产业区和隆盛现代农业园区。

三是规划引领与尊重民意相结合。坚持“绿色、人文、智慧、集约”的规划理念,统筹谋划新村的产业布局、生态保护及基础设施,做到新村规划、产业规划、交通规划、生态规划、旅游规划等多规融合。同时,充分尊重群众喜好,多次召开群众代表大会,征求群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民意调整规划,着力打造具有“田园风光、乡村情趣、农家特色、群众满意”的新农村,水村幸福美丽新村规划获得了国家住建部“美丽乡村”称号。

四是新村建设与新村开发相结合。在新村建设中,县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新村建设,建设农民新村安置房的同时,打造开发新村旅游商贸等产业,着力培植新村产业,繁荣乡村经济。如在建设药香小镇新村综合体中,通过公开招标吸引永逸集团投资5亿元参与新村安置房建设、场镇开发建设,着力打造集养生、养老、旅游为一体的“全国知名药香小镇”。

三、治理农村“空心化”问题的建议。

治理农村“空心化”,是推进城乡统筹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的重大举措,是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破解建设用地难题的有效途径。为此,我们必须坚持在村民自愿的前提下,强化政府引导、加大政策扶持、增加农民收入、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上下功夫。

(一)科学规划,完善基础功能。科学规划是治理农村“空心化”的关键。要结合城乡一体化和农村城镇化发展的历史趋势,精心设点,合理布局。按照集约用地、少占耕地的原则,在新村户型设计、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配套等方面确保长远发展与农民的实际需要。建议将治理农村“空心化”与农村环境整治、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宅基地复垦、城乡一体化建设及农民市民化等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农民向大中城市、中心集镇与中心村集聚,同时统筹农村的水电、道路、通信、网络、有线电视、生活污水排放等基础设施建设,延伸城市公共服务,配套文体娱乐及商业设施,既村解决民生产生活上的后顾之忧,又优化农村的环境质量,提升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

(二)发展产业,促进农民增收。农民有了钱,才有建新房的意愿。加快幸福美丽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前提是促进农民增收。增加农民收入,关键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建设一批优质水果、绿色蔬菜和道地中药材等现代农业基地和园区,构建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产业支撑。围绕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大力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积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小规模与大群体相结合的产业基地和生产体系,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接机制,实现千家万户增收致富。同时,要鼓励引导农民积极发展交通运输、商贸服务、乡村旅游等二、三产业,拓展劳务输出,增加农民现金收入,为推进农村“空心化”治理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三)加大投入,加快治理进程。雄厚的财力是治理农村“空心化”的根本保障。一是将农村“空心化”治理与农村环境整治、幸福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整合各部门项目资金,向治理农村“空心化”倾斜。同时,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通过农村宅基地的整理置换和竞价选位,发挥农村宅基地的一部分物权功能和价值潜能,使新农村建设产生内生动力,缓解农村基础设施和公一事业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二是采取激励措施,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向农村“空心化”治理提供低息贷款,以扩大资金筹集渠道。三是引入市场机制,充分利用民间资本,采用由工商资本与村民共同出资改造“空心村”,例如让房地产开发商介入“空心村”改造,让房地产开发商承担部分资金,然后将新建农民公寓的部分物业用房或尾房作为其收益,实现彼此之间的互利双赢,以解决改选资金不足的问题。发动在外成功人士资助“空心村”改造,调动在家村民参与积极性,共同建设美丽家园。

(四)强化管理,构建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农房规划建设管理,坚决制止农村建房无序局面,逐步引导农民居住向新村聚居点集中,推进新村建设进程和建设水平。一是农房建设必须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制度,建新房必须拆除旧房并复垦。二是严格执行农村宅基地政策,控制农房建设用地标准,禁止违法占地建设。三是农村个人建房必须申报设计方案或选用新农村标准图集方案。四是农村个人建房不按审核通过的设计方案或标准图集建房,则取消其享受国家一切补助资金的资格。

农村三资管理调研报告

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农民群众关心的焦点,也是农经工作的重点,它直接影响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是农村社会安定、稳定的重要因素。

(一)全面实行农村集体财产“委托代理”。

(二)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规章制度。*街道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办事的原则,先后制定了《*街道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制度》、《*街道集体财务管理流程图》,《*街道“三资”委托代理管理制度》,以上制度和管理方法从民主理财、收支管理、用款审批、财务公开、票据管理等一系列方面作了祥细明确的规定。

(三)严格制定日常开支审批制度。严格执行支出管理,实行报账制统一管理,按照“分级审批、分级监督”的原则逐级审批后方可报销。针对实际,我们在村级财产管理中实行“双签制”“联合审批制”“四级审核办法”的管理新举措。“双签制”,就是在居民小组支出中除需具备一般要素外,还必须实行书记、主任两支笔会签。这样就有效的避免了“一言堂”现象。“联合审批制”,就是根椐资金使用大小,按权限实行村级负责人,街道领导分级联合审批的制度。“四级审核办法”就是书记、主任双签,监委会审核把关,街道纪工委监督,代理中心审核。

(四)发挥“民主理财、民主监督”的作用。为认真执行财务监督,每个社区及有收入的村小组选任35名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的程序为:事前参与、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特别是村内农田水利建设、修建和维护村级道路、植树造林、村庄建设与整治及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需要兴办的其它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项目,要积极参与,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财务事项进行过程中,要切实履行职责,仔细监督财务事项的每一个环节和步骤。在财务事项完成后,认真进行检查,查阅财务会计凭证、账目、报表、财务公开等财务会计基础资料,听取群众的意见,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一般事项民主理财小组应根椐经济业务量多少按月或季开展理财活动。重要事项应随时发生,随时理财。审核结束后,民主理财小组长要将活动内容记录在《民主理财记录薄》上。此外,结合村干部换届,组织对村干部的任期和离任审计。

(一)思想认识不够统一。

(二)村组干部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村组报账员多身兼数职,均是半路出家,财务知识匮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票据的合规、合法性进行正确的职业判断。

(三)报销单据制作不够规范。

(四)民主理财小组发挥作用不大。少数村民主理财小组不是经群众大会或群众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而是经干部指定,个别村甚至没有理财小组成员,村干部直接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使民主理财失去本身存在的意义。少数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文化水平低,财务水平有限,不按规定理财,不认真审查单据,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工作不负责任,没有起到监督的作用,民主理财活动不正常,不严肃。

(五)集体水面、果园、山林等进行发包民主程序不到位。

(六)村级财务公开需要进一步落实到位。虽然省、市、县、街道对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地点、形式和程序都有明确的规定,但少数村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打折扣。

(七)街道代理中心自身存在的困难。

(一)抓好政策宣传,提高思想认识。

取张贴等形式在三务公开栏上进行张榜公开,及时对村民提出的质询进行解释,从源头上杜绝因财务公开不清引发的的各类矛盾纠纷。

(三)抓好“三资”清理和村干部离任审计。在村干部离任审计中,要对本届任职时所经办的财务进行认真清理,按照“三清三查”的要求做好村干部离任财务审计工作。即:清理各项往来,审查债权债务是否明确;清理发包款、租凭款、拍卖款等,审查资金用途是否合理;清理历年遗留的财务问题,审查有无违规违纪行为。

(四)抓好收支管理。一是严格票据管理,定期将已使和末使用的票据进行清查,对开出的票据做到票款同行,及时入账用票据管收入。二是严格奖惩制度,对已实现的收入拒不缴入专户的,要及时查明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严肃处理。三是加强支出管理,支出单据必须是税务部门或财务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报销单、证明单、收条等,不得以白条或不规范的凭证入账,严禁无票据付款。

(五)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水平。针对少数村组报账员素质偏低的实际,一方面应加强对他们的辅导,在报账时及时对单据及流程方面的错误进行认真细致的指正,并告诉其改正方法。另一方面,应当鼓励报账员提高自身整体素质,有条件的鼓励其进行继续再教育提高学历。

(六)加强协调配合,争取各方支持。建议“三资”委托代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使《云南省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及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财政部门应提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经费落到实处。

(七)继续落实村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及征求民意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