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人才选拔任用情况报告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优质6篇)

时间:2023-09-01 18:42:46 作者:笔舞 工作报告 最新人才选拔任用情况报告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优质6篇)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通过报告,人们可以获取最新的信息,深入分析问题,并采取相应的行动。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人才选拔任用情况报告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篇一

各位委员、同志们:

受区委常委会委托,我向全委会报告2014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2014年,区委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好干部的标准,以保持稳定、提高素质为原则,适时选好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加强干部的教育管理,加大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使全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高,结构进一步优化,活力不断增强。

一、认真学习新《条例》,准确把握新时期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政策

1 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按照“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大力宣传、严格执行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用以统一思想、规范工作、解决问题。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增强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观念,带头遵守《干部任用条例》,规范行使选人用人权。组织(人事)部门要精通《干部任用条例》,坚持公道正派、按章办事,为选准用好干部把好关。”的要求,区委认真组织开展了对新《条例》的学习。一是在理论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邀请原市委组织部长期从事并分管干部工作的副部长授课,共260余人参加了学习。二是区委书记、组织部长等相关领导及全区各级各部门从事和分管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干部共100余人参加了全省统一召开的视频培训会。三是选派区委组织部分管和从事干部工作干部监督工作的同志参加省委组织部组织的专题培训。同时区委组织部全体干部分批分期通过视频会等形式参加省市组织部门组织组织的专题培训学习。四是在全区副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上安排专题课程进行学习。通过学习,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对新时期党的干部政策有了进一步的熟悉,进一步明确了各级领导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中的职能职责,更加关心、支持我区干部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工作。

2 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中组部《关于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省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的精神和要求,从**区干部工作实际,出台了《**区乡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形成了我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纲领性的规章制度。

二、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适时选好配强各级领导班子 一年来,区委以保持稳定、提高素质为原则,适时选好配强各级领导班子。

一是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选好配强干部。在领导导干部职位出现空缺时,严格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的要求,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选人用人导向和注重基层、注重实干的导向,坚持在急难险重工作一线考察干部、在解决民生问题中识别干部、在项目建设中发现干部。在使用干部时,重点考察干部在事件处理、纠纷调处、新农村建设等重大事件和工作任务中的表现,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评价。大力选拔那些政治上立场坚定、旗臶鲜明,工作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组织认可的干部。把政治思想好、作风实、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交流下派到乡镇锻炼。全年共研究干部人事事项5次,调整干部54人。其中,交流轮岗正科级干部8人,副科级干部8人,试用期满、工作调离、换届、机构调整、违法违纪等原因任免干部38人。

3 二是规范工作程序,从程序上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质量和干部选拔任用的公信度。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要求,坚持把严格程序作为选准用好干部的重要保证,突出抓了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关键环节,从研究制定推荐方案到讨论决定,都是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各个层次、各个方面意见和反复酝酿的基础上,经区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同时,严格实行考察、考核预告、档案审核、征求意见、任前公示和试用期等制度,切实做到严谨细致、认真规范、公开透明。

三是严明纪律,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严格遵守“十不准”纪律要求,严格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和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健全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始终臵于阳光之下。

4 2013年选派干部到省直部门跟班学习的经验,选派正科实职部门领导干部***大学开展干部能力提升研修班学习培训、每期70名,第二期将于今年*月份赴学。特别是*******的学习培训效果明显,从处级领导到科级干部,大家用心学、认真听、仔细记、勤思考,十分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普遍认为通过学习培训,开阔了视野,丰富了知识,理清了思路,提高了认识,增强了努力干好工作、加快家乡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希望以后多组织这样的学习培训。

二是加大干部的监督管理力度,确实改变重选拔任用轻管理的状况。通过述职、民主测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回访谈话等措施,及时了解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分析研判。坚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共对8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干部调整的重要依据。注重对重点岗位干部的教育、考核、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请销假、诫勉谈话、重大事项报告等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对干部的全方位监督;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发挥非领导职务干部作用的通知》,成立督导组,加强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对各单位非领导职务干部在岗和履职情况进行抽查,确保非领导干部在岗、履职。同时为非领导职务干部发挥作用搭建平台,把那些工作激情、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干部使用起来,解决好他们的待遇问题,鼓励他们发挥更大的作用,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劲头。

5 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和省委组织部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区编委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配合,全面开展了“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违反规定提高干部待遇,超出规定范围设臵非领导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自查自纠工作,认真对按照职数配备干部情况进行了一次普查,真正做到摸清底数、掌握实情。

经过认真反复核对区委组织部的领导干部名册、区编委办的编制手册、区人社局的干部工资审核表、区财政局的人员工资发放表,摸清了全区干部职数和现有人员的度数。至2014年8月全区现有科级领导职数***个(不含事业单位职数),实际有科级领导干部**名,其中正科级干部**名,副科级干部***名,我区实有科级干部职数**名,与编办所提供的***个职数相比,尚空缺科级干部职数**个,全区总体未超职数配备干部,部分单位因加强党的领导需要、工作实际需要和历史形成等原因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非领导职务干部方面,按照《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数设臵管理办法》规定,**区可设科级非领导职务***人(不含事业单位领导职数),截至2014年**月共有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名(含担任副科级领导干部**人),扣除不占职数的实行警员制的公安民警、军转安臵人员、实职改任人员全区现有非领导职务干部***名,超出职数**名。超职数非领导职务干部存在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员法》实施前晋升、机构改革、区外调入等。

针对核查出来的问题,区委积极进行了整改,采取交流轮

6 岗、免去兼任职务等措施,消化超配领导干部***人,非领导职务干部***人。

回顾2014年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我们主要是在保持干部队伍整体稳定,各项事业持续开展的基础上,认真学习、贯彻和宣传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让全区各级领导干部都知晓和熟悉新时期党的干部政策,更好地关心、支持和监督干部选拔任用作,关心支持全区的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树立“好干部”的选人用人标准,进一步牢固树立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崇尚基层、注重实干,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选人用人导向。建立健全干部的选拔任用机制,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质量和公信度。

千秋大业,关键在人。同志们,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始终是实现我区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2015年是我区“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实现我区“十二五”规划各项任务的关键一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任务更加繁重,责任更为重大。让我们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改革创新,锐意进取,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工作质量,全面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选好好干部,用好好干部,为各项事业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提供更加坚强有力人才支持。

人才选拔任用情况报告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篇二

截止20xx年11月30日,xx镇有行政编制32名,实有行政编制人员29人。其中处级干部12人(含非领导职务2人)、正科级干部11人(含非领导职务6人)、副科级干部5人(含非领导职务2人)、科员1人。镇下属事业单位社会保障服务所、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共有编制58名,实有工作人员52人。20xx年,我镇提拔任用科级干部4名(其中正科级4名),20xx年,我镇提拔任用科级干部4名(其中正科级2名,副科级2名),20xx年,我镇提拔任用科级干部5名(其中正科级3名,副科级2名),20xx年,我镇提拔任用科级干部4名(其中副科级4名),20xx年,我镇提拔任用科级干部2名(其中正科级1名,副科级1名)。

(一)认真组织学习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制度、办法。

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和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学习、全面掌握《xx市xx区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将《办法》贯穿体现在选人、用人、管人的各个环节中,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二)严格遵照《办法》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标准。

1.坚持规范的用人程序。一是制定科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成立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在镇机关范围内进行竞争上岗动员,公布竞争上岗职数、报名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报名与资格审查;二是有条不紊开展民主推荐谈话、干部考察预告、配合区纪委组织部开展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在在区纪委批复同意后,开展任前公示、任免等工作,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三是对竞争上岗的每个环节全部进行张榜公布,将全过程置于全体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让整个竞争上岗任用工作公开透明、严密有序,有效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坚持正确的用人标准。根据单位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干部,从未发生发生超编、破格和越级提拔干部的情况发生。按照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本着推进干部队伍年轻化进程,坚持“凭实绩、重德才、看民意”选用干部,并根据岗位的职责和干部的特长进行合理安排,尽量做到人岗相适,使干部的能力得到充分发挥。

3.坚持广泛的群众监督。镇党委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坚决执行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的原则,做到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研究,人事方案未经充分酝酿的不研究,群众有反映、纪检xxx门没有查清的不研究。严格干部任前公示,做到有报必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对群众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在任职谈话时向干部指出,督促整改。

(三)组织人事纪律执行情况

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各个环节,我镇均严格按照规定的原则、程序、标准和要求进行操作,把公开选拔的全过程置于全镇干部职工的监督之下,在整个选拔过程中,从镇领导到全体干部职工都做到公道正派,未发现为任何人拉关系、打招呼和以发短信、宴请、聚会等形式拉票的情况,未发现贿选拉票、搞小圈子、相互拆台、内部告状等任何干扰选拔、竞争上岗工作的不正当行为,未发生任何因落选或不服从安排而引发的矛盾。

20xx年以来,我镇全面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认真扎实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缺乏经常性学习的长效机制,工作中对《办法》学习、掌握不够透彻,部分职工对选拔任用相关规定、程序不熟悉;二是干部监督制度的执行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今后,我们将着重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的力度,健全学习宣传干部政策法规的长效机制,重点强化新提拔任用干部的学习培训和对外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知晓度和执行《条例》规定的自觉性。二是重点加强对人事工作人员的培训,制定科学合理的竞争机制。三是进一步加大干部监督的执行力度,坚决纠正违反《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满意度。

人才选拔任用情况报告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篇三

[摘要]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干部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能否选好用好基层干部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的成败。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采取了一系列干部选任工作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干部选拔任用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落实不到位,监督机制不健全,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依然严重等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仍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这些问题虽不是主流,却严重降低了基层干部选任工作的公信度,抑制了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因此,解决好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成为当前促进我国基层社会改革发展稳定的关键。

[关键词]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原则程序问题对策

治国之要,首在用人。指出:“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选贤任能,始终把选人用人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来抓,着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1]p411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干部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是党执政行为的基础表现。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在稳步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结合全面改革开放的新形势、新任务,完善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国各地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基层干部选任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效。但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仍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这些问题虽不是主流,却严重降低了基层干部选任工作的公信度,抑制了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因此,解决好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成为当前促进我国基层社会改革发展稳定的关键。

一、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干部选用原则执行上有偏差。干部选拔任用原则是党在干部选任工作中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根本体现,具有根本性、长远性和方向性。20xx年7月修订下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提出了选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遵循的七大原则:“党管干部原则;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2]p17能否严格遵循七大原则,直接关系到能否选好、用好基层干部,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基层干部队伍。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往往缺乏对干部选拔工作原则全面、深刻的理解,甚至贯彻执行不规范的现象。例如:一些地方简单认为,党管干部原则就是一切由县委组织部门说了算,甚至一切由县委主要领导来决定。一些地方没有以新闻媒体形式向群众及时公开拟提拔任用干部基本情况,无视基层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一些地方按照领导的意志进行操作,出现“暗箱操作”和“部门化”现象,伪造票数、弄虚作假、唯票取人、以分取人,忽视群众意见,提拔重用了一些工作能力和业绩一般但会拉关系、套近乎、送礼品、送金钱的“人脉好”的干部,造成“实绩”不实,“公认”不公。一些地方未落实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原则,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力,片面强调民主或少数人甚至“一把手”说了算,违背干部选任原则。

2.干部选用标准理解上存在误区。党的十八大以来,同志鲜明指出:“坚持公道正派选人用人,把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凝聚到党的宏伟事业和完成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任务中”[3]。这既是新形势新要求,也是我们党的一贯要求。然而,干部选用标准缺乏对不同职级干部、不同职务干部的细化和量化,造成选任干部无具体的操作性规定,相当一部分地方对用人标准存在着诸多误区,严重影响了选拔任用基层干部工作的正常开展。

3.干部选任工作有待改进。一是仍存在任人唯亲现象。一些地方选拔任用干部时不是坚持任人唯贤的原则,而是凭借私人感情或派别标准,极力推荐明知才智平庸的亲戚和熟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致使庸人横行,干私事、不干事、干坏事。而一大批德才兼备的基层干部因庸者当道空怀鸿鹄之志而无施展才华的平台,致使“后备”变“前辈”。二是仍存在论资排辈现象。相当一部分地方依然“论资排辈”,未能“以能力论英雄、按业绩排座次、为事业配干部”。这种“官本位”色彩的“论资排辈”现象使干部选拔任用陷入“年龄死抠”“文凭硬件”“身份局限”“资历框框”的形式主义,扼杀了真正人才的进取心,影响了我们党选用干部工作的健康发展。近年来,频频出现的“80后副厅”“美女市长”“学历造假”等现象足以为证。三是仍存在选用程序不规范现象。第一,随意简化程序。一些地方名义上是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实质上由主要领导或“一把手”直接提名,出现“感情票”“利益票”“印象票”“和谐票”等问题,必然难以选好用好干部。第二,刻意虚化程序。一些地方民主推荐前大肆造舆论,提前定下基调,引导群众投框定人员的票,未完全跳出由少数人选人和在少数人中选人的圈子,存在上面“定名单”、下面“画圈圈”的现象。三是仍存在跑官要官的现象。一些基层干部平时工作不努力,选拔任用时,为使自己得到上级领导的“垂青”和达到升迁的目的,四处“跑官”“要官”,千方百计走后门,找关系,甚至买官。有买官也就有卖官的。20xx年1月29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郑重指出:“一些地方跑官要官的人仍然不少,买官卖官依然存在,败坏党的作风,损害党的形象,影响极坏,危害极大。”[4]这种现象不仅影响干部选用工作的正常进行,同时也损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4.监管机制有待健全。一是责任追究机制不够完善。广大群众参与选拔任用监督的意识不强,而真正的监督部门却又存在“不想监督、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监督工作,难以走出“事后纠正性监督”的怪圈。《条例》明确规定:“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凡本地区、本部门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的,应当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和分管领导成员的责任”。但在实际工作中,过失用人“追责制”未能落实到位。近年来,诸多贪污腐败案件仅归罪于腐败分子主观个人原因,极少追究甚至极少提及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部门和个人。二是未能形成监督主体合力。《条例》明确规定:“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贯彻执行本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举报、申诉,制止、纠正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者建议。纪检机关(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根据规定,监督主体主要从党政机关的角度出发,容易造成“官官相护”的局面,不利于监督工作。同时,“一把手”专制现象不同程度地阻碍正常监督工作。三是监督制度缺乏可操作性。首先,一些条文用词存在漏洞,容易使一些别有用心者钻政策的空子。其次,制度规定的可操作性不强。比如,《条例》规定:“落实党政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如何认定责任,追究对象,追究什么样的责任没有做出相应的规定,使责任追究无法真正落实到位。《条例》规定:“同时,加强上级监督和群众监督,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但没有对如何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做出具体的规定,使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成为一句空话。

二、原因分析

1.思想认识存在片面化。一是部分基层领导干部对选任工作认识存在片面性。相当部分基层领导干部机械地认为自己政治上成熟,对干部选拔任用仍然停留在“人治”“唯我独尊”观念中,沿袭“领导定干部、组织派干部”的传统思维,缺乏选任工作的民主意识,不能遵循选拔任用干部的民主原则和规范程序。二是部分群众的思想观念落后。部分群众思想认识停留在权力高度集中的干部任免神秘化阶段,存在一旦落实“四权”后,害怕出现“四失”(失权、失位、失票、失利)的扭曲心理,缺乏对选人用人的群众公论。三是部分组工干部缺乏为民服务的意识。部分组工干部没有牢固树立“为群众选干部”,“在群众中选干部”,“让群众参与选干部”,“考察和举荐群众公认的干部”等观念,存在“唯上是从,对下抹平”的错误做法,致使不能选任真正为民服务的基层干部。

2.配套制度不够完善。尽管《条例》提出了规范选任干部工作的新举措、新思路,但在一些具体环节上仍需进一步细化操作规程。比如:如何明确党管干部和群众参与的具体权责界限;在初始提名时人为干扰因素较多的情况下,如何进一步规范干部推荐提名方式;群众公认推荐在基层实践中如何才能真正落实;如何避免基层党组织或“一把手”推荐的“动机”不纯,甚至变相排除异己,或者一味向上讨好卖乖。

3.选拔程序不够规范。尽管各地按照《条例》要求,对干部选拔程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仍需结合干部选任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一步探索和规范选拔程序。比如:在考察干部方面,大多考察是程序式、任务式,基本都是走形式、走过场,对考察对象的各方面线索难以科学、全面、深入掌握,致使对民主推荐结果、民意调查情况的分析研判不够,许多情况下都掺杂领导意图,干部选拔存在主观偏差。

4.监督体系未能形成。一是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虽然出台了一系列专项制度,但各种干部监督制度比较零散,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的监督网络体系,总体上看,干部监督管理的科学机制还未完全形成。二是现有的一些制度在细节和操作环节上不够科学、规范、具体。一些制度原则要求多,具体惩戒措施少,或者是重实体,轻程序,存在比较大的弹性空间,缺乏可操作性。比如对一把手用人权的监督、对用人决策失误如何合理认定责任和进行责任追究等。

三、对策与建议

1.严格执行干部选用原则,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坚持以《条例》“七原则”为前提,遵循“五重”具体原则。用人得当,事业兴旺。县域经济社会的发展根本在于基层干部。要严格遵循“五重”具体原则:重品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那些正直、厚道、人品好的干部。重能力,注重想干事、会干事、能干成事的工作能力棒、素质强的干部;重实绩,注重那些“务实、为民、清廉、忠诚、担当”的干部;重基层,注重那些长期在基层埋头苦干、拼搏奉献的干部;重公论,注重听取群众对所选干部的反映和评判,真正做到干部选任工作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二是坚持以“五围绕”为核心,注重梯次配优干部。围绕“一把手”配干部,发挥县委和单位基层党组织在干部选用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围绕梯次推进配干部,乡镇人大主席原则上从副书记中产生,副书记原则上从纪委书记中产生,纪委书记原则上从党委委员、副乡镇长中产生,党委委员、副乡镇长原则上从优秀副科级干部中产生,适当考虑年轻优秀科级干部。围绕优化结构配干部,从班子成员的年龄、性别、民族、非党、专业知识等方面综合考虑,合理配置。围绕基层一线配干部,突出向乡镇、向基层、向一线倾斜。围绕交流转岗配干部,原则上在乡镇或同一岗位任职较长的需交流转岗,打破惯性思维和纠葛羁绊。切实拓宽基层干部选拔任用的视野,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系统化。

2.坚持贯彻“德才兼备”用人标准,树优用人导向。德才兼备是选拔、任用干部的唯一正确标准。在选拔任用基层干部过程中,要准确把握德才兼备之间的相互关系,“德”和“才”是一个辩证统一的整体,不能随意加以分割。德,是干部的政治标准;才,是干部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两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有德无才或有才无德都不符合领导干部的标准。正如同志在全国组织部长会议上强调的,“要全面贯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切实把政治坚定、实绩突出、作风过硬、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上来”[5]。这是我们党根据新时期党的性质和任务提出来的基本原则,是当前我们党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制定干部工作路线的具体要求。基层干部是基层各项工作的骨干和领头人,能否选用政治坚定、党性坚强、能力一流、作风优良的基层干部,直接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关系到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因此,只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才能使选出的领导干部真正成为“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才能切实履行好为人民服务的职责。造就一支宏大的高素质基层干部队伍,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推进党的事业不断发展的重要保证。

3.认真做好干部选用工作,突破传统的思维模式。根据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做好干部推荐和考评工作,按照不同干部职务级别、工作岗位等要求,健全政绩考核评价标准,并对考核指标进行具体量化,使政绩考核具有可操作性,真正把社会进步、民生改善、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不能简单以gdp来论英雄,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实行过程性考核、季度性考核、年度性考核与任前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法,做好对干部考核工作的动态管理,避免干部考核工作的种种错误倾向,使干部考核工作体现民主、科学精神,从根本上解决干部考核中存在的“人治”现象,提高基层干部考核评价质量。同时,将“公平、公开、择优”原则真正渗透于干部选用工作的全过程,“以实绩论英雄”,以道德水平为依据,以业绩能力为基础,变“伯乐相马”为“赛场赛马”。坚持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打破“论资排辈”的传统思维。贯彻落实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四权”为核心的“金字塔”模式,防止出现干部选用“天花板”现象。切实解决干部身份影响队伍整体结构的问题,破除事业编制人员不能到行政单位任职的种种局限,给那些想干事、能干事、能干成事的人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使那些业绩优、评价高的优秀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同志指出:“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1]p412可见,这是考核和选拔使用干部的唯一尺度,既看显绩又看潜绩,既看发展又看基础,对业绩优秀的干部要重点提拔使用,真正实现“庸者下”“能者上”。

4.健全选用监督机制,避免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第一,完善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机制。一是明确责任追究的对象。英国历史学家阿克顿有句名言:“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6]p1。因此,防止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出现“一锤定音”的“权力怪胎”,必须明确责任主体应当承担的“违禁责任”。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直接或间接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失察失误的责任人员。也就是说,只要出现选人用人失察失误问题,必追究有关责任。二是明确责任追究的重点环节。实施责任追究,必须严格规范选拔任用程序,防止选人用人失误。在初始提名环节,要突出对临时动议、提名不公开,权权交易、权色交易、权钱交易、暗箱操作等不正之风追究责任。在民主推荐环节,要对“以少数人选少数人、拉票贿选”不正之风追究责任。在组织考察环节,要对考察失实、失真不正之风追究责任。在讨论决定环节,要对“决策不民主、一把手说了算、一锤定音”不正之风追究责任。第二,完善干部选用管理相关机制。一是健全县委全委会管理制度。县委全委会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应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在选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然后分析原因、制定相关对策,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区别处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过程进行全程管理,尤其关注如何进行推荐、考察,怎样研究决定和任免等环节。二是建立选任工作巡视制度。及时研究选任过程中出现的常规性、代表性、典型性的问题,联合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巡视工作,及时查出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任人唯亲等违法违纪行为,并加大查处有关责任人失职渎职的力度,凡是不符合规定的用人行为都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限期改正。

第二,健全干部选任监督机制。一是构建社会参与的全方位监督制度。以党的纪律监察部门、组织部门为依托,成立专门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构,整合组织党内外监督力量,依法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充分发挥县人大、县政协和党员群众的监督优势,拓宽监督渠道,依法依规进行监督,将正义和法制贯穿于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把对选拔任用监督的重点放进制度和法律法规的笼子里,真正做到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健全选任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县级电视台、广播电台、政府网等基层新闻媒体适时公开选拔任用全过程,围绕干部选拔任用的重点环节,包括选任工作基本程序、总体情况、最终结果进行适时报道,让群众及时了解选人用人的真实情况,最大限度地避免选人用人上失察失误,用公正、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机制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氛围。

参考文献:

[1]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xx.

[6][英]阿克顿.自由与权力[m].南京:译林出版社,2011.

人才选拔任用情况报告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篇四

一、深入学习,营造氛围,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平;坚持把贯彻《条例》同促进本单位外贸出口、利用外资、外经合作等业务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自觉性、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坚持条件,严格程序,提高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化程度。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就是要严格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积极履行好《干部任用条例》所赋予我们的职责,真正从源头上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2002年以来我委共任免干部**人次,其中破格提正科**人,新提副职**人,副职提正职**人,(平职)交流 **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委党组始终坚持按章办事,严格程序,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一是坚持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公认原则的具体体现。我们在这方面加大了力度,委党组明确规定,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干部必须履行的程序和不可逾越的制度。在部门进行民主推荐时,要求须有90%以上的干部和下属单位的主要领导成员参加,每次民主推荐前,人事科都在对干部选拔调整的对象、数量进行充分研究、分析的基础上,认真确定民主推荐的范围、时间、对象和推荐方式,真正做到精心组织,操作规范,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每一次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和推荐县级后备干部都进行了民主推荐。

二是严格用人标准,把好考察关。知人才能善任。深入了解和正确识别干部是决定干部任用和领导班子配备工作成败优劣的关键环节。在选拔任用干部时,我委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始终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在正常情况下得不到多数群众拥护的不予提拔,政绩不突出的不予重用。在确定考察对象时,把群众推荐的结果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真正使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在组织考察时,明确要求考察过程既要坚持群众路线,又要认真核实辩明真伪,从政治上、廉洁上、工作实绩上严格把关,近几年实行了考察预告制、差额考察制和考察结果反馈制,保证了考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实行干部考察责任制,做到了谁考察谁负责,考察后形成的书面考察材料,均由考察人员签名。

材料的不上委党组会,没有征求纪检组意见的不上委党组会。

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要求,我委始终把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作为做好干部工作的重要措施来落实,逐步建立、完善了一整套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为选准人,用对人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全面引入竞争机制。结合机构改革,制定了《机构改革期间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的意见》,全面推行科级干部竞争上岗。所有的科级岗位只要出现空缺,一律实行竞争上岗,**年**月共有**名同志通过竞争上岗走上了科级领导岗位。

二是实施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我们在机关开展了科级及以下干部的轮岗交流,较好地调动了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截止2005年9月有**名科级干部进行了任职交流,通过开展有计划的交流,保持了干部队伍的朝气和活力,使一部分年轻干部得到了更好的培养和锻炼。

勉谈话。诫勉期满,经组织考察,测评结果仍符合诫勉要求的,免去现职。

四是不断完善审计制度。根据有关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要求,对负有经济责任的委管企业领导干部,因工作变动、退休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本岗位职务的,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由人事科确认审计对象和时间,财务科负责组织实施,审计结果报送委有关领导及人事部门。2002年以来,共对**、**公司**名干部进行任前、离任审计,较好地收到了审计的效果。

五是全面推行任前公示制。2002年开始,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把干部任前公示作为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进一步扩大监督范围,加大监督力度,有效地提高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受到了广(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查看)大干部群众的认可。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认真对待,一一进行细致的调查核实,如实向委党组汇报。通过实行任前公示,加大了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监督力度,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质量。

六是建立干部定期述廉制度。 委纪检组每年开展领导干部公开述廉活动,要求每位委领导每年写出书面述廉报告,并在机关全体干部大会上进行公开述廉。述廉的主要内容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遵守和执行中央、省、市、区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以及对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情况。述廉结束后,在全体干部中发测评表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建设情况测评,接受群众评议。

一、认真学习《条例》,严格选拔程序

为了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按照规定要求做好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局党组首先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干部选拔任用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选拔任用的条件、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程序等,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工作的要求,并严格按照选拔工作程序进行组织实施,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质量。

为了使选拔工作公开透明、严密有序,取得良好的效果,激发干部的进取意识。我们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区委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了关于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的工作意见和干部竞争上岗的日程安排。在“意见”中明确了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指导思想;竞争上岗的范围和对象;任职资格及条件以及方法步骤等。并适时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就竞争上岗进行动员和广泛发动。使广大干部充分认识做好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干部竞争上岗的自觉性,正确对待干部竞争上岗,发动全局干部积极参与,确保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和程序

局党组严肃认真地落实《条例》的内容和要求,做到事先主动与干部部门沟通,事中主动取得指导,事后落实备案。在提拔任用的2名干部,全部采用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形式,在选拔任用过程中,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严格掌握不走样,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切实遵守不变通,严格执行了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落实了任前公示制。通过干部竞争上岗,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加强了组织监督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防止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达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目的。确保了提拨人选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激发了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人才选拔任用情况报告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篇五

20xx年7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实施,省、市委组织部又相继制定了各项配套制度和措施。我县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认真落实省委提出的“十用十不用”的要求,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各项配套制度和措施,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增强活力为重点,着力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与时俱进、奋发有为,执政为民、坚强有力,结构合理、朝气蓬勃的领导班子,为实现xx新跨越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检查的通知》(广组通〔20xx〕48号)的要求,认真对贯彻干部工作各项制度、干部工作创新、建立干部监督工作长效机制等情况进行了自查。

一、认真学习干部制度,领会精神实质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其他配套制度和措施相继颁布后,我县及时进行了传达,有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贯彻意见,还专门向各单位和领导干部印发了700册《条例》。县委中心学习组对《条例》和其他配套制度和措施进行了专题学习;县委组织部在内部职工中进行了集中学习培训,逐条逐款进行了解读,把条款熟记于心;对全县学习贯彻《条例》工作提出了安排意见,并派出辅导员对乡镇、县级机关的学习进行辅导,同时跟踪检查学习情况;在县电视台举办了4期《干部任用条例》专题讲座;与县纪委共同举办了党内法规、知识竞赛,声势大、效果好,在全县掀起了学习党内法规、知识的热潮。通过广泛深入学习宣传,让干部制度入脑入心,使全县干部尤其是县委领导和组织部门干部牢固树立了干部制度意识,领会干部制度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内涵,按制度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在干部工作中,我们严格按《干部任用条例》及各项配套制度和措施选拔任用干部,执行了六项基本条件和七项任职资格,严格履行了民主推荐、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联合考察、个别酝酿和书记办公会酝酿相结合、常委会讨论决定、任前公示、任职的程序,遵守了干部任用“四个绝不允许”、“六个不准”的十条禁令,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我们不断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增强干部工作透明度,把民主贯穿于始终,落实在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倾听民声,尊重民意,集中民智,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干部选任的积极性,在干部工作中让群众真正享有“四权”,体现群众意见和意愿,有效地克服了以前选人用人上的神秘色彩和封闭化运作,实现了选人用人上的开放和内容上的民主,体现了选人用人上的公道正派。

1、严格任职资格条件,选最优秀的人。我们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中坚持按德才标准选人,把政治立场坚定、文化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强、实绩突出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集体;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坚决不予任用,杜绝依关系亲疏、个人好恶作为评判标准选拔人才,有力的防止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如乡镇企业局赵清学同志年龄超过了提拔年龄界限,查证属实,不予提拔;再如在检察院班子配备中,确认县检察院尹代勇同志文化程度不符合要求,没有任用。

2、民主推荐,选群众最信赖的人。充分相信群众,充分依靠群众,认真落实群众公认原则。根据《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于近期对民主推荐领导干部工作程序进行了完善,出台了《规范民主推荐干部工作程序》等文件,公开了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流程。在推荐环节,坚持了署名推荐,基本杜绝电话、口头推荐人选的情况,把提名权真正交给群众,进行民主推荐,选出群众最信赖的领导干部。

3、科学考察,准确识人。在考察中实行联合考察制度,如联合县人大常委会对由其任命的县级各局局长,联合县委zd委对公、检、法、司系统拟提拔的干部,联合县委宣传部对教育、卫生系统拟提拔的干部进行了考察,尤其是在每一次干部考察中都联合县纪委(监察局)对干部廉政情况进行考察,对干部进行多角度、广范围、深层次的考察和全面准确地评价,由县纪委(监察局)作出廉政鉴定,鉴定不合格的不予提拔任用,防止和减少用人上的失察失误。实行考察预告制和考察结果反馈制,在考察前,把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考察时间、考察内容、考察组成员名单、联系电话和意见反馈地点等有关情况,通过在考察单位传阅、在政务公开栏张贴、开会等方式进行了预告。考察结束后,考察组把考察对象的主要德才表现、主要不足和缺点等反馈给单位党组(党委),部分地反馈给本人。实行差额考察制度,在20xx年县级机关换届时,考察对象人数超过拟任职人数40%以上,拓宽了选人范围,更有利于选拔到优秀人才。实行考察责任制,考察组对考察工作负责,赋予了考察人员权力,也明确了责任,提出了考察工作的基本要求,制定了责任追究办法,使考察人员在考察中有调查了解情况的足够空间,同时又给考察人员念“紧箍咒”,防止考察人员为所欲为。根据职位特点,合理制定考察方案,综合运用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科学分析各方面情况,全面、客观、准确识人,掌握第一手材料。考察组写出署名的书面考察材料,并向组织部汇报,提出任免建议。严格执行离任审计制度,将审计作为考察的一项重要内容,委托县审计局无一例外地对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尤其是党政“一把手”进行了离任审计。去年以来,对30余名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论没有问题方纳入干部任用建议方案。

4、充分酝酿,民主决策。根据考察情况、考察组的建议和拟任职位特点,由组织部部务会讨论确定干部任用建议方案,提交书记办公会研究,最终确定干部任免初步方案;在县委常委会召开前,把干部任免初步方案提供给县委常委,充分酝酿;在常委会上,与会常委和列席人员充分发表意见,最后由常委无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干部任免决定,或提出推荐、提名意见,或上报审批。杜绝了以领导干部个人决定、书记办公会研究、常委圈阅代替常委会研究决定干部任用,在干部讨论决定环节真正实现了民主。如在20xx年12月的常委会上,与会人员认为拟提任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的杜跃斌有经济问题,群众意见较大,最终不予提拔。

5、广泛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提拔的和由非实职转任实职的科级干部在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文件前,通过党政网、县电视台、拟任免对象所在单位、人员流动量大的公共场所等媒介和场合进行了七天以上的公示。在公示期间,认真受理了干部群众的信访,以不放过任何一件信访案件的态度,对反映出的问题深入调查核实。对一些组织部不能独立调查的问题,组织部还与县纪委(监察局)组成了联合调查组进行核查,查准、查实。待查得水落石出,确认所反映的问题查无实据或不足以影响任用的,方办理任职、提名或推荐手续;查证属实,影响干部任用的,暂缓或不办理任职、提名、推荐手续。如对反映检察院黄波有经济问题的信访件进行调查,认定基本属实,不予任用;对反映教育局杨金有作风问题信访件进行了调查,认定言过其实,该同志存在开玩笑较为随意,不分场合、不分对象,不影响任职,对其进行了诫勉谈话,予以任用;对反映大两乡杜跃斌缺乏工作艺术,打骂干部的信访件进行了调查,认定是捏造事实,属虚假举报,正常任用。

6、诫勉谈话,岗前培训。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提名或推荐手续。任职后,由县纪委(监察局)、组织部联合对任用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打好“预防针”,提高“免疫力”。对新任科级干部全部进行了为期1周的培训,丰富领导知识,提升领导能力。

7、严肃工作纪律,报告干部任用重大事项。严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认真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秉公办事,不存在临时动议、突击提拔和擅自破格提拔、越级提拔、提拔受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干部的情况。按照在非换届期间一次性调整干部数量较大,调整干部超过30人的,上报审批同意后讨论任免的规定,在20xx年12月,因空缺领导职位较多,工作需要,一次性拟调整干部超过30人,达44人,请示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方讨论决定任用。

三、开辟绿色通道,公开选拔优秀人才充实领导班子

为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xx县拓宽选人视野,开辟绿色通道,大力推行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继20xx年公选后,20xx年又公选了3名科级领导干部,20xx年再次公选了6名科级领导干部;在党政机关内部,实行竞争上岗制度,对非经竞争上岗上报的拟任中层干部,不予任用。在公开选拔干部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不事先内定人选;打破身份和地域限制,广纳贤才,唯才是举;严格按公选政策规定和工作方案开展公选工作,不弄虚作假;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避免以分取人和高分低能。通过公开选拔,吸纳了优秀人才充实领导干部队伍,增强了领导班子的活力。

四、突出实绩,选拔事业型干部

我们在干部选拔中,在考察德才的基础上,把实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中至关重要的取舍标准,坚持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形成有为才会有位的用人导向。把那些心系群众、事业心强、扑下身子干工作,上级下达任务完成好,为群众做实事、做好事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干部岗位上来,提供更广阔的舞台;让那些忘记群众、名利心重、浮在水面漂流的汇报型、号召型、安于现状、长期不在状态、跑官要官型干部让位失位,没有立足之地,混不下去。

为此,我们建立并实施了干部实绩考评制度。结合平常工作检查和年度考核,设定实绩考评指标,对干部实绩一并考评,进行定性、定量分析评价,把确认的实绩纳入干部实绩档案。在评先评优工作、尤其是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把实绩作为一项硬条件,比功劳,比实绩,在同等条件下,对劳苦功高的干部优先评先评优和提拔使用。对实绩不突出,群众反映较差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给半年的察看期,仍然毫无起色或起色不大的干部作降职、转任非实职、转任非重要职务处理。

实绩考评制度的实行,有效地增强了干部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工作危机感、紧迫感,激励干部奋发图强,脚踏实地做工作,认认真真干事业。

五、围绕产业选干部,选好干部促发展

xx县本届县委、政府确立了经济发展的十大支柱产业。这些支柱产业对于拉动xx经济增长,促进全县经济跨越式发展意义十分重大。我们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提出了围绕产业选干部的工作思路,在用干部配班子时,把是否有利于产业发展作为决策的一个重要标准,着力建设一支开拓创新,适应产业建设需要,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素质高、能力强的干部队伍,为全县的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1、给“舞台”。有为还需有位。在不突破编制和职数的前提下,明确了产业发展县级主管部门和产业发展重点乡镇的部分职位专门用来选拔适应产业发展的干部,做到专业对口,人岗相宜,并且规定这些职位原则上不得安排非专业干部。如在县企业工委、乡镇企业局、农业局(茶叶办)、畜牧局、水利局、经贸局等县级部门和东河镇、嘉川镇、普济镇、九龙乡、龙凤乡等乡镇明确了领导职位用来选拔专业干部,让专业人才有位,有施展才华的空间。

2、修订任职资格条件。我们认为产业发展与市场紧密相联,要把产业做大做强,就必须把产业当作企业来经营,走市场化运作之路,干部的专业知识、市场营销知识和经营管理能力尤为重要。因此,对每一个专业职位,除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外,还结合产业发展需要和职位特点,制定了科学合理的任职资格条件,除了与其他职位共同的德才要求外,重点突出了专业知识、市场营销知识和经营管理能力要求,并修订了职位说明书,对不具备以上资格条件的不予任用。

3、不拘一格选拔干部。坚持“英雄不问出处”的观点,不拘一格选拔干部。认真落实“两个面向”,面向县内,盘活现有干部存量,尤其是注重从经济工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选拔干部;面向县外,积极建设人才流入洼地,“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招才引智,广纳贤才。去年县级机关换届期间,从县外引进3名专业人才担任林业局、物价局、粮食局等局的正副局长,引进20余名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科级和股级干部。

4、放手使用干部。“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对干部不吹毛求疵,用辨证的观点、发展的眼光看待干部的优点和不足,信任干部,重视干部,放手使用干部。按照产业发展对干部的要求,深入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健全公开招考、招聘、竞争上岗等制度,给有利于产业建设的干部施展才华的广阔舞台,把产业干部选拔到重要岗位上,甚至是党政“一把手”岗位上挑大梁,担重任,推动产业发展。在去年的县级机关换届和部分乡镇班子调整中,选拔20余名善谋发展、能抓产业建设的干部到产业发展县级主管机关和重点乡镇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其中任“一把手”的有4名。

5、以人为本,激发干部投身产业建设的热情。一是用具有挑战性的事业吸引人。让有利于产业建设的干部任实职,握实权,能够支配产业建设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让其在工作中实现人生的价值。二是用适当的待遇慰劳人。探索建立收益柔性分配机制,允许干部尤其是企业干部、专业技术型干部以知识、技术、能力为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积极鼓励和支持党政干部、企事业单位干部辞职创办、领办产业项目;设立产业发展贡献奖,逐步制定科学的奖励办法,对在产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予以重奖;解决产业干部在住房、就医、家属工作、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后顾之忧。三是用浓烈的感情温暖人。建立了县级领导干部联系干部和产业制度,注重交流沟通,加强感情联络,了解掌握工作在产业建设一线的干部所想、所盼、所需,及时疏导思想上的困惑,妥善解决工作上的难题。

6、在产业建设中大力培养干部。围绕产业建设,以提高经营管理能力为重点,采取把专家请进来,把干部送出去,轮岗交流等多种形式,加大干部教育培养力度,优化wto、经济管理、法律、计算机网络等知识,提升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管理项目的能力,着力培养一批懂经济、善管理的干部,成为产业建设的主力军。去年以来,邀请省内法律、煤炭、水泥、化工、畜牧、林业、旅游业等方面的专家对350余名干部进行了培训,送到县外参加培训的干部有90余名,县内轮训产业干部180余人。挑选素质好、有产业发展经验和培养前途的干部到县外挂职锻炼。今年选派4名干部分别到省内大型企业和市级机关挂职锻炼,学习先进的观念和管理经验。积极组织干部参与经贸洽谈会。今年组织茶叶重点乡镇负责人和茶叶骨干企业经营者赴成都参与经贸洽谈会,拓展xx茶叶市场。

围绕产业选干部,选好干部抓产业。我县通过有益的探索,营造出有利于具有专业知识技能、熟悉市场经济规律、善于经营管理的干部脱颖而出的用人环境,初步形成了一支门类相对齐全、素质较高、结构基本合理的产业发展干部队伍,有力地推动全县产业蓬勃发展。

六、优化结构、优势互补,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

我们把着力优化干部结构,实现优势互补,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切入点。

一是青年干部和中年干部合理搭配,切实优化领导班子的年龄结构。一方面,敢于并善于起用年轻干部,委以重任;另一方面,在班子中适当配备年富力强的中年干部,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为班子把脉掌舵。去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级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了党政“一把手”年龄一般控制在40周岁左右,县级机关继任的行政“一把手”,男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女性不超过48周岁;县级机关新提拔的男性“一把手”不超过45周岁,女性“一把手”不超过40周岁;乡镇新提拔的男性“一把手”不超过40周岁,女性“一把手”不超过38周岁。在县级机关继任副职,男性不超过48周岁,女性不超过46周岁;新提拔的副职,男性不超过43周岁,女性不超过41周岁。乡镇新提拔的副职,男性不超过40同岁,女性不超过38周岁。严格执行到龄不提名制度。

三是注重班子成员的心理素质和性格特点,逐步优化领导班子的心理素质和个性气质结构。以往对班子内部产生矛盾,闹不团结或班子软弱涣散、缺乏战斗力寻找原因时,更多地归结为工作方法、思想觉悟等到问题,而忽视了班子成员个性气质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不同的个体组成了领导班子集体,自20xx年机关换届开始,充分了解掌握干部的个性气质特点,力求根据领导职位的性质、职责特点选择具有与之相适应的个性气质的干部;同时,力求在班子搭配上达到刚柔相济,个性气质相融互补,有利于成员合作共事,维护领导集体的整体性、一致性。

1、推荐干部民主化进程有差距。注重组织推荐和领导干部个人推荐,对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宣传不够,推荐环节民主意识不很强。通过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民主推荐程序来规范干部推荐工作。

2、有时考察干部不够深入细致。表现在考察人员在考察工作中有时测评面、谈话面不够宽,了解情况不全面、不深入、不细致,对考察对象的情况掌握不够准确,考察材料空洞不具体。通过严格实行考察责任制、联合考察、加强考察业务培训等措施来改进考察工作,力求考准、考实。

3、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还未完全消化。我县领导干部职位呈现绝对空缺,相对超配的特点,全县有空缺职位33个,其中县级机关18个,乡镇15个;超配职数11个,全部在乡镇。超职数配备干部的原因在于,为了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培养,从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了18名干部到有利于运用其专业知识、发挥其特长的乡镇任职。对此,我县从严控制领导干部职数,已经在以前的干部微调中消化了7人,另11人计划在今年底干部微调时,通过转任消化。

4、个别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和个别公务员经商办企业。县企工委副书记何达兼任县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县农工委姚国华开办鞋业公司,县委办吴长英停薪留职在成都经商。我县认真实行政企分开,已免去何达县企工委副书记职务,姚国华、吴长英二同志已辞去公职。

5、“凡进必考”原则坚持不够好。1998年以来,我县从企事业单位未经考试调入党群口的干部有58人,参加全省组织的不符合“凡进必考”原则进入公务员队伍人员考试,最终录用为党的机关工作者的有37名。对于另外21名干部采取以下措施分流:一是回原单位;二是安排到其他事业单位;三是转为工勤编制。我县以此次清理不符合“凡进必考”原则进入公务员队伍人员为契机,严把公务员队伍入口,坚持“凡进必考”原则,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党政干部队伍。

八、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干部监督管理

1、认真坚持干部监督工作督查制度。选聘了13名党性观念强、作风正派、熟悉党务工作的在职科级领导干部和离退休干部为干部监督工作督查员,加强联系和沟通,充分听取他们对干部选拔任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干部工作水平和质量。

2、认真坚持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一个季度与纪检、监察、审计、人事、信访等部门召开座谈会,分析干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干部任用工作监督管理的新思路和新措施,使纪律检查监督、经济责任监督、群众监督与组织监督紧密结合,进一步增强干部监督工作合力。

3、建立拟提拔干部工作实绩公示制度。党政网上、拟提拔干部所在单位对拟提拔干部进行实绩公示,把公示情况作为干部任前公示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拓展公示内容,扩大群众知晓面。

4、建立了班子建设季报制度和谈话制度。乡镇党委、县级各部门党组(党委)每季度书面汇报重点工作和亮点荛,尤其如实报告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对有较严重问题的领导班子,组织部专门同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谈话,督促抓好整改。

5、健全领导干部队伍内部相互监督机制。认真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决策必经集体讨论,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严格党内民主生活,进一步提高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

6、健全干部监督管理的群众参与机制。严格选拔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制度,认真坚持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制度,完善领导干部信访、举报制度,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干部监督管理。

人才选拔任用情况报告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篇六

一、深入学习,营造氛围,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我们“突出一个重点、坚持两个结合”,以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为重点,坚持把学习《条例》同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坚持把贯彻《条例》同促进本单位外贸出口、利用外资、外经合作等业务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自觉性、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坚持条件,严格程序,提高干部选拔规范程度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就是要严格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积极履行好《干部任用条例》所赋予我们的职责,真正从源头上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2019年以来我委共任免干部xx人次,其中破格提正科xx人,新提副职xx人,副职提正职xx人,(平职)交流xx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委党组始终坚持按章办事,严格程序,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一是坚持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公认原则的具体体现。我们在这方面加大了力度, 委党组明确规定,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干部必须履行的程序和不可逾越的制度。在部门进行民主推荐时,要求须有90%以上的干部和下属单位的主要领导成员参加,每次民主推荐前,人事科都在对干部选拔调整的对象、数量进行充分研究、分析的基础上,认真确定民主推荐的范围、时间、对象和推荐方式,真正做到精心组织,操作规范,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每一次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和推荐县级后备干部都进行了民主推荐。

二是严格用人标准,把好考察关。知人才能善任。深入了解和正确识别干部是决定干部任用和领导班子配备工作成败优劣的关键环节。在选拔任用干部时,我委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始终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在正常情况下得不到多数群众拥护的不予提拔,政绩不突出的不予重用。在确定考察对象时,把群众推荐的结果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真正使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在组织考察时,明确要求考察过程既要坚持群众路线,又要认真核实辩明真伪,从政治上、廉洁上、工作实绩上严格把关,近几年实行了考察预告制、差额考察制和考察结果反馈制,保证了考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实行干部考察责任制,做到了谁考察谁负责,考察后形成的书面考察材料,均由考察人员签名。

三是严格工作程序,把好决策关。委党组会讨论决定干部任用之前,都主动征求纪检组的意见。做到“三不上会”,即没有经过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不上委党组会,没有考察材料的不上委党组会,没有征求纪检组意见的不上委党组会。

三、建章立制,加强监督,保证干部选拔有序操作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要求,我委始终把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作为做好干部工作的重要措施来落实,逐步建立、完善了一整套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为选准人,用对人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全面引入竞争机制。结合机构改革,制定了《机构改革期间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的意见》,全面推行科级干部竞争上岗。所有的科级岗位只要出现空缺,一律实行竞争上岗,201x年x月共有x名同志通过竞争上岗走上了科级领导岗位。

二是实施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 我们在机关开展了科级及以下干部的轮岗交流,较好地调动了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截止2019年3月有x名科级干部进行了任职交流,通过开展有计划的交流,保持了干部队伍的朝气和活力,使一部分年轻干部得到了更好的培养和锻炼。

三是积极探索干部能下机制。加大了对不称职和不胜任现职干部“下”的力度,委党组会研究决定:凡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达1/3、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免去现职;不称职票达20%,并且基本称职票与不称职票相加达1/3的,进行诫勉谈话;不称职票虽不足20%,但基本称职与不称职票相加达50%的,进行诫勉谈话。诫勉期满,经组织考察,测评结果仍符合诫勉要求的,免去现职。

四是不断完善审计制度。根据有关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要求,对负有经济责任的委管企业领导干部,因工作变动、退休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本岗位职务的,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由人事科确认审计对象和时间,财务科负责组织实施,审计结果报送委有关领导及人事部门。201x年以来,共对xx、xx公司x名干部进行任前、离任审计,较好地收到了审计的效果。

五是全面推行任前公示制。201x年开始,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把干部任前公示作为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进一步扩大监督范围,加大监督力度,有效地提高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认真对待,一一进行细致的调查核实,如实向委党组汇报。通过实行任前公示,加大了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监督力度,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质量。

六是建立干部定期述廉制度。委纪检组每年开展领导干部公开述廉活动,要求每位委领导每年写出书面述廉报告,并在机关全体干部大会上进行公开述廉。述廉的主要内容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遵守和执行中央、省、市、区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以及对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情况。述廉结束后,在全体干部中发测评表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建设情况测评,接受群众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