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实用

时间:2023-07-07 15:37:09 作者:曹czj 工作报告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报告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报告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报告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最新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实用篇一

(2021年11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6次委员长会议原则通过 2021年12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7次委员长会议修改 2022年4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4次委员长会议修改)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计划执行和经济运行情况、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数字经济发展、科学技术普及、外商投资法实施、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政府专项债务管理与改革等开展监督,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计划执行和经济运行的主要情况,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准备采取的政策措施等。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制定实施衔接过渡期帮扶政策情况,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情况,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情况,面临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策、改进工作的思路举措等。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民族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重点检查法律实施总体情况,健全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情况,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农业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情况,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情况,建立乡村振兴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情况,地方性法规和配套法规规章制订情况,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推进法律实施的意见建议等。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为主负责组织和实施。

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制约数字经济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举措等。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货币政策执行情况,金融业运行情况和监督管理工作情况,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情况,金融体系改革和对外开放情况,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隐患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重点检查科普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情况,各类主体开展科普工作、履行法定责任情况,科普工作有关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社会力量兴办科普事业情况,进一步推进法律实施的意见建议等。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为主负责组织和实施。

重点检查法律实施总体情况,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适用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依法平等参与标准制定、通过公平竞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等情况,地方政府落实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等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为主负责组织和实施。

跟踪调研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务院关于推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和落实措施贯彻实施情况,重点是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发展、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发挥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小农户作用、完善与小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增强金融为农服务能力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等。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12月底前完成。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重点调研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农村土地整治情况,盐碱化耕地改良情况,面临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策、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等。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12月底前完成。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重点调研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额度分配与发行情况,专项债资金的投向、拨付使用情况,资金使用的绩效与绩效管理情况,专项债发行和使用的监管与监督情况,专项债在发行、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更好发挥专项债券作用、改进相关工作、加强人大对地方政府专项债监督的意见建议等。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12月底前完成。由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重点调研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进一步完善政策、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等。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12月底前完成。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促进就业、保障和改善儿童健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加强和推进老龄工作、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开展监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提高社会建设水平,增进民生福祉。

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就业整体情况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情况,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提升就业容量和质量的主要政策措施,特别是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多渠道灵活就业保障制度建设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儿童健康促进工作总体情况,包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重点疾病防治、近视防控、心理健康促进、学校健康教育、农村儿童营养改善等情况,保障和改善儿童健康的主要举措,儿童健康面临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等。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总体情况,特别是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提高教学质量、作业管理水平和课后服务水平,规范校外培训行为等方面情况,存在的主要困难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及调研的重点是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老年人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老龄产业发展、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等方面情况,法制建设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建议等。专项工作报告和专题调研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重点调研财产所得、资本所得分布情况及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情况,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税征收管理情况,个人所得税收入分配调节功能发挥方面的制约因素和主要问题,进一步优化个人所得税制度、修改完善个人所得税法的意见建议等。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10月底前完成。由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重点调研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情况,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情况,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情况,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情况,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情况,面临的困难问题和相关意见建议等。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12月底前完成。由民族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任务目标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整治、生态环保领域法律制度落实、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等开展监督,依法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环境质量状况,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壤、声环境状况、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生态系统状况、环境风险状况等,环境保护规划、环境污染防治、污染排放总量控制等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目标情况,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对照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贯彻实施法律制度情况,提升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能力,加强法律保障措施,破解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重点难点问题情况,完善执法监管工作机制情况,完善配套法规标准名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重点检查法律学习宣传情况,法律责任落实情况,配套法规制定情况,主要法律制度落实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进一步推进法律实施的意见建议等。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专题询问拟请国务院有关领导同志出席联组会议听取意见、回答询问。由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为主负责组织和实施。

重点检查法律学习宣传普及情况,法律责任落实情况,配套法规制定情况,主要法律制度落实情况,长江保护执法司法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进一步推进法律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等。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为主负责组织和实施。

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围绕深化“三非”外国人治理、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人民法院涉外审判、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等开展监督,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确保人民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尊重保障,建设法治中国。

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我国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三非”外国人)治理的基本情况,在来华签证审查、口岸边境管控、行业部门管理、违法行为查处、非法移民遣返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解决思路,“三非”外国人治理的法律法规建设情况、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等。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外事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重点调研坚持和加强党对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贯彻落实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推动监察官法稳步实施,正确行使国家监察权的总体情况,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监察工作情况,细化监察权运行机制情况,健全内部监督、加强外部监督情况,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监察官队伍情况,面临的主要困难和意见建议等。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12月底前完成。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人民法院履行涉外审判职能情况,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情况,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情况,加强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建设情况,维护海洋权益情况,深化国际司法执法联动情况,推进涉外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情况,涉外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改进工作的措施和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涉未成年人案件总体情况,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情况,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情况,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情况,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情况,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情况,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改进工作的措施和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继续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不断完善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相关制度,提高报告质量、健全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进一步加强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健全完善全国人大预算审查联系代表机制,发挥预算工委基层联系点作用,持续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和使用工作。

以上两项报告请国务院按照预算法、监督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规定和党中央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等改革举措要求,重点报告支出预算和政策的执行及其效果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建议,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及审计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执行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关于批准2022年预算决议的情况,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情况,2022年1—7月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和重点支出预算与政策执行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202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2021年中央决算的决议、研究处理关于中央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各类国有资产及管理的全面情况,特别是各类国有资产规模、结构、分布、变化等情况,落实党中央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和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配置和分布情况、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禀赋和保护利用情况,国有资产安全和使用效率,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情况,国有资产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问责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专题询问拟请国务院有关领导同志出席联组会议听取意见、回答询问。由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财政社会保障资金投入情况,资金分配使用情况,明确政府支出责任、完善资金投入机制、推进社会保险精算平衡、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加强支出标准化建设等情况,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支持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改进财政资金管理的工作安排及政策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组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完善宪法相关法律制度,保证宪法确立的制度、原则、规则得到全面实施。加强对宪法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形式审查、主动审查的机制和方式,加大主动审查力度。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法律实施,开展专项审查和集中清理。做好公民、组织等审查建议的研究、处理和反馈工作。听取和审议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地方人大常委会建立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继续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工作制度,加强同其他备案审查工作机构之间的衔接联动,提升备案审查工作整体成效。积极发挥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作用,加强备案审查理论研究,提高审查工作质量。加大对地方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开展培训和案例交流,提升备案审查工作的能力水平。拓展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功能和使用范围,推动各省级人大常委会建设本省(区、市)规范性文件数据库。

组织实施好2022年度的监督工作,一是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人大监督工作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重心,主动跟进、汇聚力量、发挥作用,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形成加强改进工作的合力。二是要严格依法监督。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督促“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尽责,落实法律责任。三是要增强监督实效。抓住突出问题,敢于动真碰硬,推动法律全面有效实施。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形成监督合力。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督工作计划的各项安排,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2022年度常委会各项监督工作任务。

附件:全国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听取和审议监督方面的报告时间安排表

2022年度常委会计划听取审议25个监督方面的报告,包括专项工作报告14个、计划预算监督报告5个、执法检查报告5个、专题调研报告1个。此外,结合其中2个报告开展2次专题询问,另有7个专题调研报告视情况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最新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实用篇二

2020年,×市审计局在上级审计机关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要指示,围绕“四个促进”目标,落实党组各项工作部署,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贯彻从严治党要求,努力构建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审计干部队伍。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统筹安排,全面推进,形成了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落实责任上做到两个明确,局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结合实际,分析研究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具体的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责任,确定一名班子成员作为本局廉政纪律建设的负责人,确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局主要负责人与其他班子成员、各班子成员与各自分管科室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与科室成员之间年初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和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责任书,相互监督,层层压实。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反腐倡廉深入人心。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贯彻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决定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突出以×、×案为反面教材的“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作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融入大党建之中,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廉政教育活动,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给全体干部上廉政党课×次,局其他班子成员通过不同形式强调廉政工作的重要性。三是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强化日常监督。一方面坚持民主集中制,权利运行透明化。班子成员之间密切协调、充分沟通,做到决策之前先沟通,日常工作随时沟通,凡是属于“三重一大”事项的,必须通过班子讨论通过执行,重大事项向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和省审计厅报告。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坚持改进调查研究方式方法,把每一项涉及干部群众的小事落实落细。另一方面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通过开展审计现场纪律督查、三公经费自查、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借贷自查等,彻底消除党风廉政死角。重大节日前召开专题会议,对市纪委提出的“十个严禁”要求进行了强调和再次要求,对党员干部日常生活中遇到了家庭婚丧嫁娶的时候,安排监督人员进行提醒监督。坚持从点滴做起,不断增强执纪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我局精准把握目标和总要求,迅速行动、同步推进、结合工作实际,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一是落实教育宣传有方。通过制作主题教育宣传展板,编印应知应会知识手册,坚持学党章、讲党史、筑党魂,运用各种方法、各类手段推进主题教育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金句等实时转发至支部微信群供党员干部学习,加强学习强国app的使用频率,鼓励党员主动学习,关心时事,激发学习的正能量。不定期检查学习效果,在机关干部例会、支部大会以及审计组临时支部会议上,以提问和抢答的方式抽查学习成效,营造浓厚氛围。二是注重强化理论武装。组织全局机关干部集中学习《纲要》《摘编》中的重点篇章,开展“理论学习我注解”的分步式讲述活动;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上《×》党课,寓教于乐、引经据典,让审计干部不做精神上缺钙的“残疾人”。全体党员赴杨滩镇独树社区皖南红军独立团纪念馆开展向革命先烈致敬的现场参观学习。通过观看视频等方式学习×、×、×等坚守初心、不改本色的感人事迹,品鉴“真理的味道”、读懂“主义的真知”,不做信仰上掉队的“迷路人”。全体机关干部赴×市看守所开展警示教育,运用反面教材警醒,用理想不坚定、宗旨意识不牢固、工作作风不端正的党员干部事例警示审计干部,使审计干部不做思想上滑坡的“糊涂人”。三是从严作风纪律保障。开展自选动作“承诺守纪、践行严纪”专项警示教育,实施“十个一”行动,切实提升了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将审计“四严禁”“八不准”工作纪律承诺书印制展板,集体签名承诺,放置醒目处,以表警示。带领各审计组主动学习xxx公报中,坚持把审计监督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一环抓实抓好,注重发挥审计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作用;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工作中要创新思维、争创亮点,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拓展监督广度和深度。

主动发挥审计监督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以经济责任审计为主抓手,政府建设项目审计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为突破口,项目实施过程注重“严审”,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实施方案,突出“经济体检”作用,做到真审严审、审深审透,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在今年审计项目中,分别将存在的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未按规定招投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公职人员履职不力、违规使用发放惠农资金、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工作人员贪污挪用资金等×个问题线索进行了移送,涉及问题金额近×余万元,相关案件均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在民政四项资金和惠农一卡通审计发现涉及人数×人,金额×余万元的五大类×小类问题,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移送。坚持全国审计“一盘棋”,增强审计监督的整体合力。抽调×名同志参加了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办在皖审计项目,×名同志参加了池州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名同志参加市委巡察工作,×名同志参加泾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另派出×名同志参加了市级联动项目泾县扶贫审计,在泾县扶贫审计项目中,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送宣城市纪委进一步调查处理。

一是扎实开展理论学习。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工作,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二是坚决扛稳廉政责任。继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举措,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廉政纪律、严守廉政“高压线”,严格执行临时党支部结束前工作、廉政双考核报告制度。采取观看廉政警示片、上廉政党课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廉洁教育、增强防腐拒变和自我约束能力。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纪检组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强对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全年开展全员性革命传统教育、先进典型教育、警示教育活动、以及“一把手”讲党课等系列教育活动不少于×次。

三是健全完善制度建设。将本局已出台或提请出台的各项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做好规章制度的立改废,严把内控关、突出适用性和实用性,推动党管干部和治理能力的进一步提升。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进一步明确各科室的工作职责,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班子成员每季度要向党组汇报上级部署的全面从严治党相关重点专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四是加强党员监督管理。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落实谈心提醒制度,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了解核实,做到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办公用房、住房、用车、交通、工作人员配备、休假休息等方面的待遇规定。坚持精文减会,非涉密资料全面实行审计管理系统和oa系统电子公文运用,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

五是深化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注重氛围营造,做好做实审计干部“大后方”工作。组织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求他们谨言慎行、本分做人。

六是严肃查处违纪问题。着力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聚焦乡村振兴审计、疫情专项资金审计、对口帮扶×审计等,督促审计人员依法履职,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审计监督,激励审计人员担当作为,客观真实揭示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加大审计发现问题移送力度,确保问题线索依法依规及时处理。继续在同级审中关注惠农惠民资金补贴力度,加强对以往年度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最新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实用篇三

为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察工作条例和中央及省*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实际,对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纪委监委机关将督促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列入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组的工作职责。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对象是承担巡察整改任务、属于*纪委监委监督范围内的党组织以及党员领导干部。

(一)党组党委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情况。是否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列入重点任务,专题研究部署;主要负责同志是否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是否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剖析是否深刻,反思、认领责任是否具体到位;是否把党的领导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推进整改的态度是否坚决、行动是否迅速、重点工作推动是否有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及建议整改落实情况。是否细化实化整改方案,把整改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具体部门;是否因事制宜,制定具体有效措施,逐项调度推进,确保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

(三)注重发现整改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是否存在履行“两个责任”不力、消极对待、敷衍应付、“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是否存在打折扣、搞变通、做表面文章,甚至弄虚作假、报整改假账等问题。

(四)建立长效机制情况。是否坚持立行立改与长期整改相结合、解决具体问题与标本兼治相结合,针对共性普遍性问题,立足根本和长远,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堵塞监管漏洞,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1.参加或者列席向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反馈巡察情况会议、向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情况会议、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有关会议。

2.按照*委统一安排和工作要求,督促承担巡察整改任务的地区单位在向*委报告整改任务推进及完成情况时,一并向*纪委监委报告。

3.根据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调阅整改方案以及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集中整改结束后,调阅党委党组整改情况报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还可根据工作需要,调阅其他有关材料。

或通过受理反映巡察整改方面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和网络举报等,实施信访监督。根据工作需要,*纪委监委可集中组织开展巡察整改情况专项检查。

指定由其他部门承办的,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督办。

各纪检监察室、**组应建立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件专门台账,优先处置,集中办理,巡察反馈3个月内问题线索应全部处置,并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办结。巡察反馈第3个月后的两周内,案件监督管理室应会同纪检监察室、**组将*委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及时反馈*委巡察办。

(四)整改评估。建立整改任务完成销号制度,集中整改结束后,承担整改任务的地区单位党组织,应在自我评估的基础上,逐项形成整改办结认定书,并将相关佐证材料一并抄报*纪委监委。长期整改阶段集中整改之后销号一项报送一项。各纪检监察室、**组应在巡察反馈3个月后,根据相关地区单位党组织报送的整改情况报告、整改办结认定书,结合日常了解情况,开展对承担整改任务的地区单位党组织的整改评估。评估结束后,*纪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巡察整改评估情况汇报,并审议评估意见。评估意见应转送*委巡察办并存档备查。

*纪委监委将巡察整改情况作为对相关地区单位党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对*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实绩考核,并根据巡察整改评估情况,评定实绩考核等次。

综合日常监督情况,在集中整改期间,对整改迟缓的地区单位可发函督办或者现场督办,可依照*委党员领导干部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党内谈话工作暂行办法,对相关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在长期整改阶段,对需要重点关注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完善制度规章、建立长效机制、防范监管风险等,可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在集中整改结束后,结合整改评估情况,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巡察整改职责、不落实巡察整改要求,拒不整改、“新官不理旧账”的,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甚至弄虚作假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最新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实用篇四

2017年以来,**纪检工作在集团党组和纪检组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纪律检查工作职责,认真贯彻集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紧紧围绕“阳光采购,廉洁从业”等中心工作,以公司深化“三化三有”体系为契机,着力分公司“三全三不”工作开展,加大源头防腐力度,突出监督主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相互促进,保障了集团采购业务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牢固树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意识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作出重大部署,提出“两个责任”、“两个为主”、“两个覆盖”等改革举措,其中最主要的是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公司纪委通过认真学习,明确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重要意义,作为党内专门的监督机关,纪委担负着重要的工作职能,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贯彻执行的“维护者”,是集团物资采购各项纪律、流程得以遵守的“捍卫者”。纪委切实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有利于纪委找准定位、正确履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发展,促进“廉洁从业”大局建设,监督“阳光采购”点滴行为。因此,**公司纪委把履行监督责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执好纪、把好关、问好责,完成好自己的神圣使命,为集团实现“一强三优”的现代公司作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二、分清主次,突出抓好年度重点工作

根据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分公司实际,2017年,我们进一步转变工作职能和工作方式,进一步分清了工作的主次,突出了工作重点,严格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了中央“八项规定”,纠正了“四风”,认真组织开展了专项治理工作。

(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明确了责任。分公司党支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纪委承担监督责任。党委书记和总经理对分公司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督促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领导班子将反腐倡廉建设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了公司年度工作计划,与党建工作、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工会工作、团青工作等工作一齐规划、一齐部署、一齐落实、一起考核。今年内,党支部多次组织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实行责任分解。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公司明确了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充分实践“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督促检查,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意识和责任。三是切实抓好述廉。根据集团“2017 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会议”的通知要求,领导班子按要求进行述责述廉书面报告,并对分公司一年来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总结,查找不足,分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和部分员工代表参加会议 。

国庆节等时间节点,召开专门会议,转发机关文件,在节前要求每位中层干部向各自负责的部门员工打招呼、发信息,较好地制止了反“四风”等问题。

(三)配合党支部开展好“三严三实”活动,抓好活动各项督查工作。根据集团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坚持严字当头、实字为本,通过书记专题党课、专题研讨学习、查摆整改问题等方法措施,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并结合业务工作解决实际问题。一是以讲党课启动专题教育,立足物资采购工作岗位,提出了“五加强、五提高”,包括:加强政治纪律,提高忠诚意识;加强组织纪律,提高执行意识;加强工作纪律,提高担当意识;加强廉政纪律,提高-干净意识;加强群众纪律,提高服务意识,把“三严三实”的内涵意义讲明白、说清楚,真正触动思想灵魂。二是利用书本教育形成浓厚学习氛围。利用集团党群部统一配发的《关于全面治国理政论述摘编》、《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优秀领导干部先进事迹选编》等书籍,收集新近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原文,督促党员干部开展个人自学,从理论上加强廉洁教育。三是开展专题研讨加深廉洁意识。在自学的基础上,支部分别围绕“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依法从严治企”四个专题开展了集中学习研讨,**公司领导班子每个成员分别进行了专题发言,联系反面典型,围绕“总开关”、“五个必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和“三全五依”等主题,深入开展学习研讨,从心灵上得到触动。四是以问题整改落实扎实推进业务发展。专题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共梳理出经理管理、纪律规定、过程监督环节中“不严不实”的问题4个,制定整改措施5项,并明确整改完成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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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实用篇五

一是落实‚一岗双责‛。层层落实主体责任,明确‚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科室队所主要负责人在其主管范围内都对其党风廉政建设负有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对违规违纪问题实行‚三方追究‛的机制。二是及时召开全市质量技术监督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工作总体部署,坚持与市局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

一是抓宣传教育和*示教育。开展‚拒腐防变每月一课‛*示教育,学习市纪委关于作风建设督查情况的通报。将廉政教育上桌面、进电脑,定期在市局qq群中发廉政短语和廉政漫画,制作了廉政建设‚板报‛。二是制定《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及纪检监察工作要点》,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和部署了2015纪检监察工作。二是抓各项工作的安排部署。制定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及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关于2015年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制》、《关于加强对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监督的通知》和《2015年度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述责述廉评议工作方案》、张家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全年共下发各类通知、工作方案、函等文件12分。

(一)围绕治理‚*‛抓监督。开展‚治理‘*’,面对面‛活动,深入基层、企业了解本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情况,在工作中是否有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征求企业对质监系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放‚治理‘*’,面对面‛评议卡100余份,走访和电话回访企业和行政相对人30家,此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和企业的赞同。

(二)围绕作风建设抓监督。紧紧围绕‚*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六个一律免职‛抓监督,开展作风建设明察暗访。2015年,对两县两区质监局和市局干部职工的上下班考勤、人员去向牌、工作时间是否有网上炒股、网上游戏、网上看电影等情况进行了7次明察暗访。通过走访和明察暗访,全市质监系统干部职工能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积极工作,没有发现干部职工有违反‚六个一律免职‛的行为。

(三)围绕网络舆情抓监督。一是明确专人对网上电子政务工作进行定期巡视,对发现有超期未办的事项(黄牌)按照网上电子政务工作要求及时进行提醒和告知工作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事项的办结,避免了‚红牌‛事件的发生。二是加强网上舆情监测。监察室工作人员每天对张家界红网、张家界公众论谈等网页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情况在《张家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络舆情监测台账》进行登记,对网上投诉做到了事不过夜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形成了有诉必受、有受必果、有果必回的网络舆情监测机制,全年受理实名投诉一起,网上投诉2期,实名投诉已采取《督办函》形式交到区县局办理,对网上投诉2期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在网上进行了回复,得到了广大网民的好评。

目前为止,有7人婚丧事宜进行了报告和备案,都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和被查处。

(六)围绕权利运行抓监督。一是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做到办案、案审、处罚‚三分离‛、逢案必查,杜绝了‚人情案‛和吃拿卡要等现象的发生。不断规范执法、检验检测程序和行为,二是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在重大事情的决策中,严格执行党的*集中制和党组会议规则,凡涉及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时,严格执行集体领导、*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程序,不搞一言堂,在充分发扬*的基础上经集体讨论,班子其他成员先表态发言,‚一把手‛在议事决策中都最后一个表态发言。当意见不一、出现明显分歧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实行班子成员集体表决,对特别重大事项,党组决策前还扩大到征求中层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做到了依法决策、*决策、廉政决策和科学决策。

最新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实用篇六

上半年以来,大河镇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中纪委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党章的要求,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加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为镇域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细化责任分解。镇纪委牵头研究了《大河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分解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镇党委、政府与部门单位签订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形成了党委政府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局面。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科学预防腐败。镇纪委牵头制订了《关于党政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方案》,凡属涉及到“三重一大”问题,由党政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没有出现个人说了算的现象,确保了决策的民主、科学、正确。在土地整理、社会抚养费征收、土地流转三个领域认真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重点把握“明确岗位职权、查找廉政风险点、评估风险等级”三个环节,积极探索建立廉政风险预警防控体系以实现“反腐败关口前移”。不断深化“三资四统”制度落实,加强村级工程和资金管理,严把款项拨付审核关,基层经济运行更加规范高效。制订了《大河镇“阳光农廉网”信息报送制度》,努力打造“网上政务”、“阳光政务”,全面上传惠农、涉农政策和资金数据等应公开信息,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是注重宣传教育,营造廉政氛围。深入开展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检查机制建设活动和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学习《廉政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使党员干部进一步熟知党纪条规,增强党性观念、纪律意识,提高了自觉防范廉政风险的能力,切实做到廉洁从政。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的“六进”活动,沿路刷写廉政标语10条,印发廉政知识小册子200余份,指导上河村创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带头讲廉政党课,用他们的实际行动推进廉政文化在基层的广泛传播,在全镇营造出崇廉尚廉浓厚氛围。

四是强化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督促党员干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公务接待一律在食堂就餐,迎接上级检查不摆果盘、不摆鲜花、不配香烟。严格执行《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未发生利用婚丧嫁娶寿庆借机敛财和违规等现象。结合我镇实际,制订了大河镇《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实施办法》,狠抓工作纪律,重点对迟到、早退、旷工,上网聊天、购物、玩游戏等问题进行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当面批评指正、下发督查通报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通过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全镇党员干部自律、自警意识加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得到提高,党群、干群关系日益融洽。

五是严肃案件查处,维护党纪权威。加强基层信访举报制度建设,所有信访案件必查必果。上半年接待了田口村、尖山村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办结了群众信访诉求。在执纪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要求。上半年办结案件2件,分别给予2名违纪党员党内警告处分和严重警告处分。

今年以来,在县纪委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但纪委监督检查及时性、有效性、针对性不足,下一步,镇纪委将按照上级要求和监督职责,进一步聚焦主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

(4) 领导评价(权重分10%):结合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各项目班子成员及机关各部门逐一进行考核打分评价。

(1)被考评的38位项目班子成员综合测评得分均在92分以上,其中超过95分占19人;项目职工对项目班子整体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其中北京地铁项目满意度90%,基本满意10%、深圳项目92.3%,基本满意 7.7%,其他项目满意度均为100%。

(2)被考评的16个机关部门综合测评分均在95分以上。(机关部门内业资料分值以所属7各项目内业资料的平均分值计列;由于市场部和投标部业务特殊性,仅以机关人员民主测评计列。)

(3)被考评的7位公司领导人员测评分均在94分以上。

附件:

1、《项目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测评情况汇总表》

2、《机关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测评情况汇总表》

3、《公司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测评情况汇总表》

最新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实用篇七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中央、省委巡视和市委、县委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强化巡视巡察成果运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县纪委县监委将督促巡视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列入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职责。

第三条  日常监督的对象是承担巡视巡察整改任务、属于县纪委县监委监督范围内的党组织以及党员领导干部。

第四条  日常监督应当坚持依规依纪、实事求是,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主动靠前、深入一线,标本兼治、注重预防的工作原则。

第五条  党委(党组)履行巡视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情况。是否把巡视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列入重点任务,专题研究部署;是否把党的领导贯穿巡视巡整改全过程,推进整改的态度是否坚决、行动是否迅速、重点工作推动是否有力;主要负责同志是否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是否履行“一岗双责”;领导干部是否主动认领问题,承担整改责任,做到即知即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是否按要求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对照检查、剖析原因,制定措施,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第六条  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是否及时研究制定细化整改方案,把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员;是否按要求建立整改台账并定期梳理汇总;是否因事制宜制定有效措施,及时调度推进,逐项销号办结,确保件件有整改,事事见成效;是否向社会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和整改成果,自觉接受监督。

第七条  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处理情况。是否把核查处置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认真研究部署落实;是否按照有关管理权限,对接收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及时分拨办理,加强跟踪督办;是否坚持依规依纪依法,优先处置、快查快结、按时办结巡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确保案件质量。

第八条  建立长效机制情况。是否坚持立行立改与长期整改相结合、解决具体问题与标本兼治相结合,针对共性问题和普遍性问题,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堵塞监管漏洞,巩固和扩大巡视巡察整改成果。

第九条  注重发现整改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是否存在履行“两个责任”不力、消极对待、敷衍应付、“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和“过关心态”;是否存在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以及做表面文章,以出台制度代替整改,甚至弄虚作假、报整改假账等问题;是否存在线索处置不严肃、不及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等问题,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推进整改工作。

第十条  会议监督。县纪委县监委有关领导以及相关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适时列席县委听取巡视巡察落实情况汇报会;参加向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反馈巡视巡察情况会议、向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反馈巡视巡察情况会议;列席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第十一条  审阅监督。根据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审阅整改方案以及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集中整改结束后,审阅党委(党组)整改情况报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问题逐一指出,进行“再反馈”。巡视巡察反馈3个月后,审阅问题线索处置办理情况报告。根据工作需要,还可审阅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二条  报告监督。承担巡视巡察整改任务的单位,在向县委和县委巡察办报告整改任务推进及完成情况时,一并向县纪委县监委对口联系纪检监察室或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建立完善驻在部门巡视巡察整改情况定期报告工作机制。

第十三条  信访监督。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反映巡视巡察整改方面的来信、来电、来访和网络举报,及时妥善办理,防止线索流失和随意交办;对巡视巡察移交信访件中具有典型性、普遍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处置意见,督促整改落实。

第十四条  检查监督。集中整改阶段,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成联合监督工作组,综合运用听取汇报、谈话了解、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等方式,了解情况、发现问题。集中整改结束后,根据工作需要,可对巡视巡察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和专项检查。

第十五条  评估监督。围绕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承担整改任务的单位应逐项形成整改办结销号单,并将相关佐证材料一并报县纪委县监委对口联系纪检监察室或派驻纪检监察组。长期整改阶段(集中整改之后),销号一项报送一项;集中整改结束后,县纪委县监委对口联系纪检监察室或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承担整改任务单位报送的整改情况报告、整改办结销号单,结合日常监督了解情况,对反馈问题整改办结情况进行评估,形成问题整改状况和存在的问题评估意见,评估意见经县纪委常委会审定后转送县委巡察办存档备查。

第十六条  联动监督。县纪委县监委应加强与县委巡察办的协调配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相关情况。县委巡察办将巡察报告、反馈意见、专题报告、问题清单等有关资料,在巡察反馈前一周内移交县纪委县监委办公室;问题线索在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后一周内移交县纪委县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整改情况报告及整改台账,在两个月集中整改后一周内移交县纪委县监委办公室。办公室和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接收移交资料和问题线索后,及时分送对口联系纪检监察室或派驻纪检监察组。

第十七条  专项监督。坚持全面监督和重点监督相结合,围绕巡视巡察整改落实主要任务,特别是对巡视巡察指出的重点、难点问题,实施专项监督,前移监督关口,深入整改一线,实施重点精准监督,确保整改实效。

第十八条  执纪监督。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件专门台账,并优先处置、集中办理,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后3个月内应全部办结,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办结。案件监督管理室应加强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的督办调度,在集中整改期间每周通报一次问题线索办结情况,对进展迟缓的,专门督办。巡视巡察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件移交3个月后的一周内,案件监督管理室要及时将办理情况向县委巡察办反馈。

第十九条  县纪委县监委将巡视巡察整改情况作为对单位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并结合巡视巡察整改评估情况,评定绩效考核等次。

第二十条  综合日常监督情况,在集中整改期间,对整改进展迟缓的单位,可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相关党组织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谈话提醒、约谈、诫勉谈话等。在长期整改阶段,对需要重点关注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防范监管风险等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在集中整改结束后,结合整改评估情况,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整改职责、不落实整改要求,拒不整改、“新官不理旧账”的,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甚至弄虚作假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第二十一条  办公室履行统一协调职责,定期调度各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情况,及时将调度情况书面报告县纪委县监委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负责安排各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巡视巡察整改集中督查工作,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同时,每年组织开展集中督查不少于2次。

第二十二条  各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口联系乡镇和派驻县直单位的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建立《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日常监督台账》,并逐项把关,对账销号;定期向办公室书面报告对口联系乡镇和派驻县直单位履行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由各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下发《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督办函》,并跟踪督办。

第二十三条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接收巡视巡察移送问题线索,建立《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台账》,按照规定及时将问题线索分办给相关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并督促其在3个月内办结,定期向办公室书面报告问题线索办结情况。

第二十四条  各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情况,列入各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年度考核内容;对工作作风不实、日常监督走过场,特别是弄虚作假、对问题隐瞒不报,不如实向办公室报告对口联系乡镇和派驻县直单位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最新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实用篇八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xxx党委始终把主体责任落实作为首要职责,放到全局工作中去谋划、部署和推进,把全面从严治党延伸至基层末端。xxx于2020年4月20日上午召开全县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专题分析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签订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逐级分解任务,层层传导责任;认真听取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
召开了xxx基层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听取下一级党组织落实从严治党情况汇报,压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
纵合横通强党建格局不断拓展。抓好与市局科室、非公企业、扶贫点等党建共建工作,整合双方优势,实现了基层党建资源互助共享。

二、相关会议精神学习落实情况

xxx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局党委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到日常税收工作和推进征管体制改革的方方面面,严守政治纪律,严明纪律规矩。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教育总局和省局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总局党委和省局党委决策部署及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和教育总局、省局领导同志指示批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教育总局党委的决策和部署上来,上下同欲,达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指导实践的目的。党委书记刘年辉同志先后为全体党员干部讲主题党课和廉政党课,对如何结合税收工作实际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到联系点党支部讲主题党课,使干部职工从身边的人、身边的事中吸取教训,做到警钟常鸣,提高了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今年以来,按照上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我局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及时召开动员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分别与局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其分管股室(所)负责人签订了“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形成了组织健全、任务落实、目标明确的工作机制。党委书记、局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持问题导向,层层传导压力,先后同班子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开展约谈,督促其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引向深入,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领导干部和股室负责人分别签订了《从严治党责任书》,通过上述活动的开展,在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中形成了知风险、抓防控、做承诺、常自警、不涉险的廉洁从政意识。12月份在全系统开展了从严治党警示教育谈话活动,进一步优化了干部队伍作风。

以党的建设为纲领,全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教育全体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不折不扣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局和市局的决策部署,确保全面落实到位。严肃查处违背党的政治路线、破坏党内政治生态的行为。

以党的纪律为准绳。深入学习贯彻“一党章两准则四条例”, 坚持以《党章》《准则》《条例》为尺子,在全系统开展贯彻落实省局、市局党委决策部署和党内政治生活情况督查,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确保了系统上下思想统一、步调一致、令行禁止。

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对廉洁上有问题的坚决不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督促严守机构改革人事纪律。坚持落实好党风廉洁建设工作定期报告、约谈提醒、任前廉政谈话、函询、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工作生活始终置于纪检部门的监督之下,切实发挥制度在开展专责监督中的重要作用。由纪检组协助党委抓好基层分局长向县局党委述职述廉述法制度的落实,坚持“责”在“廉”前,突出问题导向,倒逼责任落实,增强监督效果。把贯彻好制度落实作为具体抓手,让各项监督制度在基层落地生根,实现党内监督制度化和常态化。

五、存在的问题

(一)支委会、党课学习活动等均有开展,但次数上略有欠缺,文字记录不够严谨细致,应继续加强。

(二)富有创新性的党建活动开展较少,应大力借鉴其他优秀党建工作经验,丰富活动平台。

(三)在理论深度上,理论联系实际缺乏实践性,创新动力和创新思路不足。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要树立一切工作在支部的鲜明导向,紧密结合我局实际,增强支部内在动力,提升支部谋划业务发展、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建摆在首要抓、当作核心抓、压实责任抓,自觉主动把落实党建责任制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严肃认真开展党内生活,切实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党建工作与税收工作相结合,努力把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转化为推动税收工作的实际成效。

(二)努力推进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坚持不懈地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落实工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奋勇争先,着眼业务职能,立足本职岗位,解放思想、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切实把党员干部力量凝聚起来,为加快推进党建与税收事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最新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实用篇九

第一条为加强巡察整改监督工作,推动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督促移交事项的办理,提高巡察成果运用成效,根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巡察工作管理办法》、《*********工程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聚焦问题、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三条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在公司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巡查整改监督工作实行公司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巡察办)统筹协调,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问责,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参与,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的联动工作机制。

第四条巡察整改监督工作的主要任务(一)监督检查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和移交事项的办理情况;(二)发现和了解新的问题线索;(三)其他需要监督的事项。

第五条巡察整改监督工作采取回访监督和日常监督两种方式。

回访监督由巡察组负责。按照“谁巡察、谁回访”的要求,相关巡察组按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对被巡察单位反馈意见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回访监督。

日常监督由巡察办负责。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报告报送领导小组后,巡察办负责对巡察整改情况,特别是对被巡察单位整改遗留问题、未办结的巡察移交事项及巡察组回访监督中新发现的问题和移交事项办理情况,适时进行监督。

第六条巡查整改监督采取的方式方法

(一)电话催办、函询;

(二)召开会议;

(三)个别谈话、约谈;

(四)调阅复制相关资料;

(五)问卷调查、民主测评;

(六)实地调研、暗访;(七)接受职工群众举报;

(八)经领导小组同意的其他方式方法。

第七条巡查整改监督的基本程序

(一)建立日常监督台账。巡察办对巡察组报送备案的巡查整改事项及巡察组回访监督中新发现问题和移交事项进行梳理分类、登记编号,建立日常监督台账。

(二)立项报批。根据日常监督事项,制定监督方案,明确监督方式、步骤和要求等,报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三)监督了解情况。按照“一般事项催报监督、重要事项专项监督、重大事项联合监督”的要求,对一般性监督事项,可通过电话催办、发函催办等形式督促被巡察单位按期如实上报办理情况和结果;针对职工群众反映强烈、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问题事项,可以采取专项监督的方式进行;对一些涉及公司全局性、系统性的复杂事项,巡察办可以会同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联合监督。

(四)对账销号。对督办事项跟踪了解,及时掌握动态,根据整改进度,认真对账销号。

(五)报告监督结果。监督工作结束后,按要求写出监督报告,全面准确及时地将监督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

(六)反馈监督意见。根据监督情况,经领导小组同意,向被巡察单位反馈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监督建议。对监督建议提出的要求进行跟踪监督,直至事项办结。

第八条做好巡查整改监督资料整理归档工作。每次巡查整改监督工作结束后,及时收集整理巡查整改监督情况相关材料,立卷归档,交公司党委办公室存档。

第九条被巡察单位整改不力、拖拉推诿、阳奉阴违、弄虚作假甚至拒不整改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纪检监察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最新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实用篇十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落实不断深化作风和纪律建设净化政治生态使各级各类人员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现依据市局党组“每月一次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制定2022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所有监督检查工作在市局党组统一领导下由市局纪检组统筹组织实施。重点事项由主要负责人确定;专门事项由各分管领导确定;协助事项由机关各科室确定;临时事项依据上级安排确定;“两个责任”落实及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由市局纪检组直接实施。

各级党组织、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其成员、全体党员或公职人员

1.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与任务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抽)查党组织、党组织书记、党组织班子成员依据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有效开展党内监督工作的情况。

2.作风建设情况。重点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认真整改不严不实问题、坚决反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等工作情况。

3.纪律建设和审查情况。重点检查党章、廉政准则、党纪处分条例的执行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教育和审查的情况。

4.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重点检查依法履职、分工负责、不断提高行政合法性、合理性、程序性、公正性、公开性、有效性的情况。

5.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依据上级或本级决策部署进行保证政令畅通。

每月一次重点抽查;每季度一次综合检查;暗访工作随时进行。

1.每季度综合检查时对各类责任主体打分并按累计得分除以检查次数计算年终考核成绩。

2.对检查中发现的轻微问题下达《行政监察建议书》或《纪律检查建议书》限期进行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已经构成违纪违规的行为下达《行政监察决定书》或《纪律检查决定书》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实施纪律追究或行政问责。

3.每季度向市局党组提交一次监督检查情况专报。若遇重大情况随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