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股权激励协议书建议收藏 靖江股权激励合同(通用5篇)

时间:2023-09-20 10:59:26 作者:MJ笔神 合同 最新股权激励协议书建议收藏 靖江股权激励合同(通用5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股权激励协议书建议收藏篇一

甲方(原始股东姓名或名称):

乙方(员工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_协议法》、《_公司法》、《***章程》、《***股权期权激励规定》,甲乙双方就***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及公司基本状况

甲方为***(以下简称“公司”)的原始股东,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甲方的出资额为人民币元,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甲方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权在乙方在符合本协议约定条件的情况下,有权以优惠价格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

第二条股权认购预备期

乙方对甲方上述股权的认购预备期共为两年。乙方与公司建立劳动协议关系连续满三年并且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考核标准,即开始进入认购预备期。

第三条预备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

在股权预备期内,本协议所指的公司%股权仍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但甲方同意自乙方进入股权预备期以后,让渡部分股东分红权给乙方。乙方获得的分红比例为预备期满第一年享有公司%股东分红权,预备期第二年享有公司%股权分红权,具体分红时间依照《***章程》及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

第四条股权认购行权期

乙方持有的股权认购权,自两年预备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行权期限为两年。在行权期内乙方未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的,乙方仍然享有预备期的股权分红权,但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股东其他权利。超过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乙方仍不认购股权的,乙方丧失认购权,同时也不再享受预备期的分红权待遇。

股权期权持有人的行权期为两年,受益人每一年以个人被授予股权期权数量的二分之一进行行权。

第五条乙方的行权选择权

乙方所持有的股权认购权,在行权期间,可以选择行权,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甲方不得干预。

第六条预备期及行权期的考核标准

1.乙方被公司聘任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当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良好,每年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或者实现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万元或者业务指标为。

2.甲方对乙方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乙方如在预备期和行权期内每年均符合考核标准,即具备行权资格。具体考核办法、程序可由甲方授权公司董事会执行。

第七条乙方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

在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包括预备期及行权期),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协议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执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7.不符合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考核标准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股权激励协议书建议收藏篇二

股权激励的意义

股权的权能

人力资本理论

委托代理理论

管理激励理论

不完全契约理论

从宏观角度看

从微观角度看

股权激励的价值

风险

依法合规原则

相关链接 持股平台

自愿参与原则

风险共担原则

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

不能妨碍公司的融资和进入资本市场原则

良好的企业文化

公司前景及商业模式

企业的管理基础和绩效考核制度

股权激励的法律依据—股权激励合同

我国股权激励的根本方法

股权激励协议书建议收藏篇三

甲方:上海xxx发展有限公司暨公司股东

乙方:

为实现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甲方对乙方施行股权期权激励,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达成如下决议:

一、期权的设立

经股东会决议甲方股东xx转出 xx%股权设立股权期权,有条件的赠与乙方。

二、期权行权条件

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限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方能对期权行权:

(一)乙方在甲方连续服务期限满2 年;

(二)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间内的业绩:

1、创新业绩:采用营销、管理方面新技术,取得预期利润;实施营销、管理方面新技术取得预期效益;开拓营销业务、用户服务方面新市场,取得预期效果。

2、成长业绩指标:年度目标利润达成率()、业务完成准时率()、责任成本降低比率()

3、每年业务指标完成情况:2013年销售额:

2014年销售额:

三、行权方式

乙方满足上述行权条件后,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股东会会议考核乙方各方面行权条件和指标,对符合条件的,原股东转让相应股权。

四、行权价格与支付

经甲方股东会决议之日起30日内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期权行权,乙方接到书面通知30日内,受让股权,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正式成为股东。若己方经甲方书面通知行权,乙方不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视为放弃行权,丧失期权行权资格。

五、股权期权的行使

股权期权为对乙方业绩激励,股权期权不能转让,不能用于抵押以及偿还债务,不得赠与他人,不得作为遗产继承,期权乙方丧失行为能力或死亡期权自然消灭。

六、期权资格丧失

在甲方约定的服务期间内,不因甲方认可以外的原因,乙方离开公司或乙方在服务期间内辞职、解雇、丧失行为能力、死亡而终止服务时,乙方丧失公司股权期权。

七、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权利

1、乙方享有是否受让股权的选择权;

(二)乙方义务

1、当甲方被并关、收购时,除非新股东会同意承担,否则尚未行权的期权终止,已进入行权程序的必须立即行权。

2、乙方受让股权后必须在甲方连续工作满2年,若在此期间辞职、解雇、丧失行为能力、死亡或其他不因甲方认可以外原因离开公司的,乙方须无条件无偿转让股权于甲方原有股东。

3、乙方受让股权后须持续保持原有盈利水平2年,否则甲方有权降低乙方分红额度或不分。

七、特别约定

1、乙方行权受让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拥有分红权利。

九、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持一份。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股权激励协议书建议收藏篇四

甲方(原始股东姓名或名称):

乙方(员工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xxx协议法》、《xxx公司法》、《***章程》、《***股权期权激励规定》,甲乙双方就***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及公司基本状况

甲方为***(以下简称“公司”)的原始股东,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甲方的出资额为人民币元,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甲方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权在乙方在符合本协议约定条件的情况下,有权以优惠价格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

第二条股权认购预备期

乙方对甲方上述股权的认购预备期共为两年。乙方与公司建立劳动协议关系连续满三年并且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考核标准,即开始进入认购预备期。

第三条预备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

在股权预备期内,本协议所指的公司%股权仍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但甲方同意自乙方进入股权预备期以后,让渡部分股东分红权给乙方。乙方获得的分红比例为预备期满第一年享有公司%股东分红权,预备期第二年享有公司%股权分红权,具体分红时间依照《***章程》及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

第四条股权认购行权期

乙方持有的股权认购权,自两年预备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行权期限为两年。在行权期内乙方未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的,乙方仍然享有预备期的股权分红权,但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股东其他权利。超过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乙方仍不认购股权的,乙方丧失认购权,同时也不再享受预备期的分红权待遇。

股权期权持有人的行权期为两年,受益人每一年以个人被授予股权期权数量的二分之一进行行权。

第五条乙方的行权选择权

乙方所持有的股权认购权,在行权期间,可以选择行权,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甲方不得干预。

第六条预备期及行权期的考核标准

1.乙方被公司聘任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当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良好,每年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或者实现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万元或者业务指标为。

2.甲方对乙方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乙方如在预备期和行权期内每年均符合考核标准,即具备行权资格。具体考核办法、程序可由甲方授权公司董事会执行。

第七条乙方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

在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包括预备期及行权期),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协议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执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7.不符合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考核标准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股权激励协议书建议收藏篇五

甲方:×××公司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xxx合同法》、《xxx公司法》、《xxx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与乙方就股权/股票期权授予、持有、行权/ 限制性股票授予、锁定、解锁安排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激励协议的解释权

乙方保证理解并遵守《xxx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xxx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所有条款,其解释权在甲方。

第二条 乙方的任职资格

乙方自

****年**月**日起在甲方任职,是甲方聘用的员工,现担任 一职,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解析: 根据证监会于2016年5月4日通过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但不应当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管理办法”明确将执行董事、监事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近亲属被排除在了股权激励对象之外,管理办法做如此规定,一是在于保证以上主体更加公正的履行职责,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实现股权激励的真正目的。关于股权激励的规则,新三板挂牌企业尚未出台明确规定,仅明确做好信息披露即可,新三板挂牌企业的股权激励案例,监事、大股东作为激励对象的公司也存在,建议最好参照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也有利于公司的规范运作,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规模相对较小,可以根据相关的情况灵活把握,无强制性的要求。

第三条 股权/股票来源及数量

股。(本条一般为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采用)

2、本次股权激励的股权来源于股东a转让的其持有甲方的股权,股东a拟转让给乙方

元出资额对应的公司股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有限公司采用)

3、本次股权激励的股权来源于乙方对甲方增加注册资本,乙方增加的注册资本额为

依据以上规定,公司可以收购自身的股份作为对员工的奖励,但该条第二款亦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数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并且必须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该条的规定总体过于严苛,有严格的数量和转让期限的限制,不利于股权激励计划开展的长期性特点,激励计划如果中途搁浅,还可能涉及到减资的问题。所以,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一般采用如下的操作思路:

1、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或者大股东的转让,在此需要重点提示:公司法中存在股东优先购买权和优先认购权条款,以上两项权利是受到特殊保护的,所以公司在由第三人增资或者大股东转让时,必须经过股东会的决议程序,有原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或者放弃优先认购权的声明,否则后续的股权激励计划可能会落空。

2、新三板挂牌公司或者上市企业:梳理众多的股权激励案例,股票的定向增发为常态,大股东将股权转让予持股平台(有限合伙)由激励对象间接持股也较为典型。

第四条 股权/股票授予价格及付款安排

元,乙方购股资金需自筹解决。(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采用)

2、以甲方截至201#年12月30日审计净资产为参照,乙方平价或者溢价 %受让股东a的股权,乙方购股资金需自筹解决/甲方向乙方提供无息贷款支付/年度奖金按比例提取。(有限公司采用)

3、以甲方截至201#年12月30日审计净资产为参照,乙方平价或者溢价 %对甲方进行增资,乙方购股资金需自筹解决/甲方向乙方提供无息贷款支付/年度奖金按比例提取。(有限公司采用)解析: 管理办法第23条,29条对股权激励计划涉及到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定价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对于上市企业的股票,本身流动性较强,市场价格较为直观,企业可以再结合公司股票每股净资产、每股市盈率等信息,定价相对而言较为方便。

可以做如下考虑:

1、由于股权激励本身属激励性质,且对公司员工实施,价格不宜过高,公司可以根据企业业绩情况,由大股东平价转让或者溢价一定比例。

2、对于授予的股权,建议不要采用无偿赠与的方式,采用无偿赠与,激励对象不出钱,本身不会产生压力,激励效果有限;当然,一开始实施股权激励就要求激励对象支付较大数额的款项,尤其存在股权溢价的情形,激励对象可能会无法接受甚至产生排斥心理,在此,可以考虑激励对象延期支付的问题,即激励对象用年终奖金或者年薪扣除一定的比例进行支付,当然,作为有限公司,也可以为员工提供一定数额的无息贷款,激励对象进行分期偿还,既减少激励对象支付压力,也减轻员工排斥心理。

第五条 限制性股票锁定解锁安排、股票期权之等待期、行权。

%、%、%的比例解锁。(适用于限制性股票)

%、%、%的比例行权。(适用于股票期权)

第六条 股权、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或者限制性股权、股票解锁条件

乙方在任职

期间,2016年年度净利润达到或超过

万元,2017年度净利润达到或超过

万元。

年度净利润达到或超过

万元。

乙方在任职

期间,个人每年的绩效考核结果按《考核管理办法》 必须达到

及以上(优秀/良好/中等/不合格)。解析: 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上市公司应当建立绩效考核指标,作为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而绩效考核指标应当包括公司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标,公司选取的业绩指标可以包括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每股分红等能够反映股东回报和公司价值创造的综合性指标,以及净利润增长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等能够反映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价值的成长性指标。笔者认为,公司要想进行成功的股权激励,完善的公司业绩考核体系至关重要,也为了克服董事、高管等人员的短视行为,聘请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每个会计年度进行专业的财务审计至关重要,上市企业、挂牌公司是必经程序,有限公司还需重视!

在实务过程中了解到,企业在管理运作过程中,建立完善的考核体系的企业少之又少,具体到岗位职责,具体的考核方面明确性相对较低。建议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完善股权管理,建立规范的人力资源管理及考核,明确岗位职责,根据激励对象具体表现划分对应等级以更明确的对员工进行激励。

第七条 股权激励协议的约束机制

1、乙方在任职期间内存在无故辞职,无正当理由擅自离职,消极怠工和严重违纪行为,以及因严重过错被甲方辞退的,甲方有权单方取消乙方的股权激励资格。相应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权处置方式同第五条的约定。

2、甲、乙双方自本协议的基础上还需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以及保密协议。

3、甲方在激励计划执行期间不得发生与公司同业竞争等利益损害的情形。解析: 公司对员工实施股权激励,一方面员工与公司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另一方面,公司也是为了更好的留住优秀的员工,所以一定的约束机制是公司必须考虑的问题。在股权激励计划执行期间,激励对象可能存在以下情形:

(3)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未经公司同意,擅自离职的; 为了防止激励对象的短期行为,公司必须与员工约定出现上述行为时激励对象必须按照一定的价格将未达到行权或解锁条件的股票进行相应的处置。

第八条 乙方获授权利

1、乙方在股票锁定期或等待期享有分红权,表决权;(可以适当增加乙方权利,但不包括转让、质押,抵债的内容)

2、乙方在股票解除限制条件后可以自由转让;(可以约定受让主体的限制)

3、乙方在股票解除限制条件后可以自由转让其持有的合伙企业的份额;(激励对象间接持股,合伙企业直接持股时适用)

第九条 税务承担

因实施股权激励产生的纳税义务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第十条 纠纷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xx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

签章:

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