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委托代理合同(专业15篇)

时间:2023-12-24 19:13:02 作者:笔尘 合同

代理的范围广泛,可以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商务等各个领域,同时也可以涉及个人的日常生活和家庭事务。代理服务是一种通过委托他人来完成某项任务或代表他人行使权利的行为,它可以帮助人们节省时间和精力,提高效率,我想我们可以考虑找一位代理来处理这件事情了吧。那么我们应该如何选择一位靠谱的代理呢?以下是一些建议,供大家参考。以下是为大家推荐的几位优秀的代理服务提供商,他们经验丰富,信誉良好,可以满足各种需求。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委托代理合同

根据国家有关流动人员人事行政关系、档案管理的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就委托人事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为乙方提供下列_________项服务:

1、代管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

4、办理转正定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定和考评申报事宜;

5、办理出国(境)政审,申办出国(境)证照的有关手续;

6、出具婚姻、生育状况、公证等各种以档案为依据的有关证明材料;

7、代办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事宜及退休的相关手续;

8、代管党组织关系;

9、办理人事调动并负责人事档案的查阅、转递工作;

10、接受各种培训申请,进行就业指导、提供人才素质测评;

11、单纯保管人事档案。

1、遵守现行人事政策有关规定,配合甲方做好管理工作。

2、按_________政府_________号文规定,向甲方交付人事代理费。标准按_________元/月。需一次性缴纳本协议有限期内人事代理服务费。逾期不缴费的,甲方有权停止一切人事代理服务。

3、本协议期满应及时办理续期或转出手续。逾期半年(从合同期满第_________个月算起),甲方将乙方档案封存,不再办理任何手续,此协议失效。

4、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签订《代办社会保险缴费协议书》。

5、自觉遵守《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并与甲方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非_________户口的乙方个人(指借调人员,不含应届高校毕业生)其户籍不变,协议期满,将人事档案转回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本协议签定期限最短一年。协议期内提前解约的,所缴人事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满可续签。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委托代理合同

根据《江苏省人事厅关于委托人事代理服务工作的意见》、《江苏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关于开展委托人事代理服务工作的意见》(连政办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原则,就委托人事代理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一、甲乙双方基本情况:

二、甲方的责任如下:

甲方不负责乙方除人事代理委托合同规定项目以外的其他管理责任。

三、乙方的责任如下:

1、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代理内容有关的材料;

2、单位员工变动时,应及时到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四、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商定。

五、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宜: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

甲方:身份证号:电话:

地址: 邮编:

乙方:上海恒杰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971号钱江大厦15楼d - e座

甲方因与 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许斌龙律师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具体事项见授权委托书。

根据《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的规定以及甲、乙双方的协商,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共计人民币元,乙方律师出差的费用及其他行政收费由甲方据实报销。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所收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

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 终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上海恒杰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委托人须知:委托人的案件具有法律风险,委托人的主张及律师的法律意见部分或全部有不被采纳的可能。委托人的案件部分或全部有败诉的可能。承办律师的行为标准见《律师法》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

委托代理合同

仔细审查合同相对方是否具有签约资格和履约能力,避免相对方恶意欺诈或无力履行合同而导致损失。

在签约前应保留对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尽量通过工商部门查询了解其真实情况,还可以通过电话、网络查询,最好亲自上门察看一下,尽可能多地了解对方的资格、信用状况、留意对方的营业执照是否年检,是否是假执照、单位经营(办公)场所和登记的是否一致,股东构成如何,是否有不良记录,要求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来判断经营状况等。

乙方(代理方):_______

合同订立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使用比较标准的合同范本或采用自己一方提供的范本。因为非书面形式在发生纠纷时不好确定责任,也为免被人利用进行欺诈,订立合同应尽量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的内容应合法,且能充分保护自身权益,避免不利条款。根据合同双方力量的对比,尽可能争取相对有利的合同条款,不要签义务多、责任重、权利少的一边倒的合同。仔细审核合同主要条款是否齐全,力求用语准确、清晰、避免歧义,严防笔误、涂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订购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乙方委托代理采购范围为:

代理采购总信用额度为:

1、货款:以乙方向供货商实际支付采购金额为准;

2、以乙方向供货方付款之日起计算,单笔支付金额账期最长不超过____天;

3、资金占用费及支付时间:为乙方向供应商实际支付采购金额的____%(按年计算),以乙方向供货方付款之日,按月计算利息(不足____月按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在甲方支付乙方货款时一并支付。

4、相关费用及支付时间:因代理采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进口税费、报关费、提货费、保险费、运输费、其他杂费)均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发生相关费用前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如由乙方垫付的,甲方应在乙方垫付后____日内将相关款项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付款的时间。模棱两可的约定会给合作方找到拖延付款的理由。如约定乙方在收货后一次性付清款项,此约定只有始期,即收货,无终期,即到底是收货后当日当时支付款项,还是收货后____日两日____日内付清应该有明确的始期和终期。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支付货款所需的所有材料,包括购货合同、采购清单、发票等;

3、甲方应在账期到期前向乙方支付全额货款和资金利息;

4、发票开具:乙方每月根据甲方回款情况开具发票(发票金额含代理费用和资金占用费、资金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

在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代付款项之前,相应金额的货物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在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代付款项之后,货权自动转移给甲方。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以乙方的名义与供应商签订产品购销合同,甲方接受该购销合同所有条款,乙方仅负责接收委托与供应商签订产品购销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在乙方给予甲方的信用额度内支付货款,以及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转移货权,其他具体合同履行内容只对甲方负有协助义务,因本合同之外的第三方造成的后果与乙方无关。

2、在甲方未按协议向乙方付清货款及其他全部款项之前,乙方保留相应货物的所有权。

3、因甲方原因致使产品购销合同或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的,乙方有权解除本代理合同,并享有对货物的处臵权,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

4、甲方自行处理供货方在品质、价格、运输、装卸、仓储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承担相应风险。

5、因供应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采取补救措施。如甲方书面要求索赔的,乙方应根据其合同,积极协助甲方对外索赔,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并应在索赔前,依据乙方书面通知将相关费用划至乙方账户。若甲方未支付有关索赔费用,则甲方丧失享有索赔产生的权利,但并不免除因索赔而产生的义务。上述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承担乙方先行代垫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通讯费。

6、若甲方发生未偿付所欠的款项等违约事项,乙方有权终止协议中的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保证所委托采购的货物符合国家政策法律规定,并保证所委托采购的货物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及资金利息,或其它有关费用。

3、甲方自行与供应商商定品种、规格、质量、价格、运输、装卸等事宜,乙方根据甲方确定的内容与供应商签订产品购销合同。乙方与供应商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甲方均承担相应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约定的情形。

4、甲方有义务要求供应商按约供货,并承担供货商迟发、不发、错发、少发货物及货物质量问题、货物价格变化、货物交付甲方之前及之后的所有风险,其他非乙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或履行与本合同不符产生的责任后果与乙方无关,同时甲方不得以此拒绝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和资金利息,如同时造成乙方直接、间接损失的,甲方在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后____日内无条件赔偿,否则即为甲方违约。

5、对供应商资信负责,承担因供应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一切责任。前述供方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代理方收取全部货款和资金利息的权利。

6、若乙方发现甲方或供货方有以合同形式套用乙方资金或有其他欺骗嫌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付清全部货款、资金利息及相关费用,同时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自行承担合同终止或解除的后果及损失,并与供货方一起对乙方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风险提示:

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通常违约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___%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责任中是否包括预期利润,可以综合交易的实际的情况,约定违约方违约时须赔偿守约方的预期利润,约定的预期利润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时,守约方只能向违约方主张违约金和经济损失的一种,既主张违约金又主张赔偿损失的一般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甲方在账期到期后未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和资金利息,甲方每逾期____日支付乙方逾期金额___%的违约金。

委托代理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由__________法院管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补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提出并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2、若本合同或其他合同下甲方有违约行为或应付款项未付,乙方有权将本合同下货物直接抵扣或处臵或暂停交付,并有权决定本合同是否履行、终止或解除,因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

20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

20__年__月__日

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甲方转让

房屋(以下简称“该房产”)之有关法律事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 律师或其他工作人员作为甲方办理该房产有关转让手续的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之事项为:

1、就转让该房产事宜为其提供法律咨询;

2、协助甲方与买受人签订有关房屋转让协议;

3、代为办理该房产的立契过户手续;

4、在办理上述手续时,代收并代为缴纳政府部门收取有关税费;

5、代为向有关部门提交与该房产转让事宜的有关文件;

6、代为本人签署与上述事宜有关的'一切文件;

7、其他有关事宜。

三、为完成上述委托事项甲方需向乙方做出以下不可撤销的承诺:

1、在委托期间甲方就转让该房产事宜而向乙方做出的任何授权均为不可撤销的授权,甲方不得私自单方面撤销授权。

2、保证该房产真实、合法(包括符合北京市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存在,保证此房产没有任何法律纠纷,在此房产登记过户之前所有与该房产有关的一切费用和债务均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工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提供房屋交易过户所需的证件、材料及相关费用,履行规定的义务。并且在此保证其向乙方提交之各种证件、文件(包括复印件)均为合法、有效。

4、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委托他人处理本协议所涉及房屋相关的事务。

5、甲方应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 日内,将所转让该房屋的银行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并且在当日将该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交与乙方。

甲方同时承诺:在该房产《房屋所有权证》交与乙方后至该房产产权过户至买受人名下之前甲方不得私自到房管部门办理产权证挂失等损害乙方和买受人的行为。

6、甲方同意在收到该房产全部房款后由乙方直接将该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已过户到买受人名下)交予买受人。

四、乙方为完成上述委托事项向甲方做出以下承诺:

1、乙方保证其指定之律师及有关工作人员认真、负责、高效率地完成甲方委托之事项。

2、在该房产产权过户到买受人名下后三个工作日将房款支付到甲方指定的账户。

五、代理费

1、甲方应于签署本协议之同时按甲方转让该房产成交价的0.25%向乙方支付代理费,计人民币 元。

2、甲方若违反本协议第三条规定之义务,乙方有权终止代理甲方所办理手续之事项,且所收代理费概不退还。

3、乙方指定之律师或其他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四条规定之义务或无故终止代理甲方委托之事项,甲方有权要求返还全部或部分代理费。

4、非因乙方之原因,甲方与买受人之间有关转让合同被终止或被解除,从而导致本协议解除时,乙方所收之代理费不予退还。

六、甲方应于签署本协议之同时向乙方预付代为办理该房产产权过户手续所必须缴纳的公证费、印花税等有关税费。

七、本协议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三天内)签订变更协议。

八、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或者迟延履行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另一方可因此解除协议,并有权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九、本协议至上述房产过户完毕时,视为乙方服务内容完成,本协议自动终止。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委托代理合同

为甲方与__________纠纷一案,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在诉讼(包括仲裁、非诉讼调解等)中的__________诉讼代理人,甲方应向受委托的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并及时办理、按时出庭,不得延误或推诿。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陈述案情,提供相关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律师代理权限见授权委托书。

六、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当日内支付案件代理费,若甲方不按时支付上述费用,则乙方有权不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直至解除合同,因此造成案件延误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甲方涉案性质属__________,争议标的为__________元。

八、根据国家司法部、财政部、物价局联合颁发的《律师业务收费标准》规定,结合本案的难易程度,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交纳代理费__________元整。

另,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函电、通讯、交通、资料、调查等项费用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本案止(包括判决、调解、仲裁,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十、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签订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前,依原合同执行。任何一方违约,按应收代理费的____%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以立案为准),甲方提出终止代理合同的,代理费一律不予退还。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代理律师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委托代理合同

乙方: __________(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委托甲方进行贴牌生产食品系列事宜,在双方平等合作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委托生产合同书,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共同遵守本合同书。

1、甲方系独立的法人单位,并具单位营业执照证书等合法手续。

2、乙方具备生产相关产品的合法资质,证书手续齐全真实,产品严格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生产。

3、产品质量以甲方和乙方共同确认的样本质量为标准。乙方在产品加工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的相关法规,不得添加任何违禁添加剂,产品出厂前,必须经国家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出具检验报告。若甲方在销售过程中成品在保质期内出现,如涨袋、漏气或变质等情况,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在产品没有任何质量问题,出现滞销情况,乙方不予退货,由甲方自行处理。

4、甲方全面销售,乙方不得销售该产品。

1、乙方为生产单位:按照甲方需求,给甲方生产合格( )系列产品。

2、甲方为委托单位,其商标( )为甲方所有。

1、乙方应保持价格稳定,如遇原材料价格调整导致甲方产品供货价格波动,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5天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

2、甲方款到乙方指定账户后经核实乙方再进行生产。

乙方接到甲方订单后十天内货到甲方仓库(因前期生产未调整过来有可能会出现延误),如果超过十天,从第十一天起乙方向甲方支付已付该批货款总额1%的违约金(天灾等不可抗力之特殊情况除外)。

甲方仓库:

联系人: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订单品种、数量组织生产,数量控制在订单数的正负10%内,订单以传真内容为准。如未按订单生产,甲方有权拒收(如甲方条件过于苛刻,乙方有权拒绝生产,并进行协商解决)。

本合同有效期为 20_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 方: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委托代理合同

上海xxx电子有限公司(甲方)因与深圳市xxx电子有限公司及翁宗汝三方房产抵押一案,现委托公言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乙方)律师进行非诉讼代理,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李胜春为甲方非诉讼代理人,主要帮助为甲方草拟三方抵押协议,协助甲方与深圳市六桂电子有限公司及翁宗汝进行涉案房产的抵押登记手续。

二、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参加非诉讼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乙方委派的律师如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应负责另行委派律师接替。甲方应当积极、主动配合承办律师的工作。

三、根据律师业务收费标准的规定,双方商定律师费按协议收费办法确定,即:

1、签订本协议时,甲方给付乙方律师费人民币1250元;

2、甲方与深圳市六桂电子有限公司及翁宗汝签订三方抵押协议之时,给付甲方给付乙方律师费人民币1250元。

甲方应在本条第1款、第2款约定的时间内,给付乙方应得律师费。如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律师费和办案费等费用,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或暂停受托事项,已收的费用不予退还,并有权按合同约定追索未付的律师费、办案费等费用及损失。对甲方拖欠的律师费、办案费按每日千分之五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四、乙方为本案调查、立案、出庭等所需差旅费,深圳市内由乙方负担。深圳市外所需差旅费(含交通费、住宿费、通讯费等),由甲方承担(甲方先垫付)。

五、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证据。在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约定律师费甲方可以不予支付,已收律师费应予退还;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或私自与对方达成和解协议的,已收律师费和其它费不予退还,约定应收律师费等费用甲方应照常给付。

七、本案有关抵押登记等费用(如房产抵押登记费、信息查询费、公证费及其它必须开支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八、凡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涉案房产抵押登记完成止(非诉讼办理)。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

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人委托的事务过程中,只有按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从事委托活动,委托人才会承认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而产生的行为后果。因此,受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非经委托人指示的,受托人不得擅自改变委托事务,更不得将其办理委托事务所产生的结果据为己有。

由此可见,委托合同是代理的一种根据,委托合同所调整的法律关系适用关于代理的一般规范。但是委托合同与代理合同并不完全一致。委托合同所调整的只是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相互关系,而不是他们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

一般来说,当事人一方只有在必要的情况下(例如行使或履行某一权利义务,实施某一法律行为,但又基于某种原因而不能亲自处理时),才通过订立委托合同的办法来解决。因为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结果直接由委托人来承担,所以委托人在选择受托人时,总要挑选他所信任的人或者具有一定业务能力、专门知识和良好信誉的人来担任。因此,委托合同强调当事人的严格的人身属性。法律要求受托人必须亲自处理委托事务,非经委托人事先授权或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害的需要,受托人不得将委托事务擅自转委托他人办理。

委托人和受托人订立委托合同的目的,在于通过受托人办理一定委托事务来实现委托人追求的结果。因此,委托合同系以受托人办理受托事务的行为为客体。

受托事物的范围,既包括法律事务,例如买卖、借贷、诉讼、登记等,也包括非法律事务,例如委托去医院探视病人、在生日晚会上代读生日贺词、受托抄写文稿、顺路代为捎带物品等。但是,所托事务不得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外,某些具有特定人身属性的事务(如结婚登记、订立遗嘱、收养子女等)不得进行委托。

自然人之间的委托合同有时是亲友或熟人之间所建立的一种契约关系,由于当事人之间的特殊关系与彼此信任,合同多半是无偿的,但是,在法人之间或法人与自然人之间一些较为复杂、履行的要求较高的委托合同,一般都是有偿的。

需要指出的是,在理解委托合同的有偿性时,应把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报酬与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办理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相区别。后者并非合同中的对价关系,因此并不表现委托合同的有偿性。

委托合同一经成立,无偿有偿与否,当事人双方均需承担一定的义务。例如,受托人主要有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报告的义务、转移受托事项所得权益的义务等,而委托人则主要有进行指示、提供和补偿委托事务必要的费用的义务、以及当委托合同为有偿合同时支付报酬的义务。

委托合同的订立不仅要有委托人的委托意思表示,还应有受托人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而愿意为其办理委托事务的承诺。如果受托人予以承诺的,则委托合同自该承诺生效之日起即成立,无须再以物交付或履行某种行为作为委托合同成立的条件,因此委托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

委托代理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通过法律途径处理: 一案。

第二条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以委托人向受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权限为准。

第三条 委托期限自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至一审诉讼终结止。

第四条 委托人(给第三人处理。

第五条 受托人有将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向委托方报告的义务。

第六条 委托人支付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付费用的时间、方式选择:_________ 。

(注:诉讼费不在上述服务费中)案件胜败与否,本合同一经签订此费用不退。

b、风险代理:委托人自签订本合同之日向受托人支付人民币 _________元作为服务费用。案件胜诉,此服务费不退;案件败诉受托人只收取交通费、劳务费等实际费用 元 ,剩余费用退还给委托人。

第七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委托人提出解除时,本合同第六条a方式服务费作为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过错而由委托人赔偿的损失,该服务费不予退还,受托人提出解除时,除收取已支出的实际费用和劳务费外全部退还给委托人;本合同第六条b方式委托人解除时,服务费作为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过错而由委托人赔偿的损失,该服务费不予退还,受托人提出解除时,除收取已支出的实际费用和劳务费外全部退还给委托人。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代理合同(一式三份)

委托人:

受委托人:

委托方因原告______诉被告______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诉讼一案,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委托方的委托,指______为受托人一审诉讼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认真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律师陈述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证据。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有意弄虚作假,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代理事项:甲方委托乙方______为委托方的一审诉讼代理人和反诉代理人。

五、代理期限:代理至一审终结时止。

六、代理费:一审律师代理费酌情收取______人民币。

七、乙方律师外出办案的旅差、住勤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完成委托事项时终止。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指二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盖手印): 乙方(公章):______

20____年 11月 25日

煤炭专项代理委托书

受托方:甘霖(身份证号码:***038)。

我公司现委托甘霖作为我公司合法委托代理人,授权其代表我公司进行2012年高安市瑞鹏陶瓷有限公司购煤合同4800吨签署事宜工作。该委托代理人的授权范围为:代表我公司进行磋商、签署购煤合同和处理相关事务。在整个合同签订及合同执行过程中,该代理人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本公司.与本公司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公司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一、受托方给委托方提供(代理)煤炭采购信息服务业务,为委托方有偿提供煤炭购销信息,委托方按每吨350元的价格(出厂价)提供给受托方。受托方为委托方签订2012年高安市瑞鹏陶瓷有限公司购煤合同4800吨事宜工作后,另委托方给受托方按约定标准支付煤炭购销信息服务费,由委托方打到受托方提供的银行账户。

二、当委托方在确认合同签订生效以后,委托方支付受托方50元/吨服务费,此后每月委托方按实际发出吨位支付受托方服务费,以此类推直至该合同执行完毕。

元保证金。若委托方单方面造成服务协议不能履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委托方在确认合同签订以后付给受托方贰拾万元服务费,每月按实际发出吨位扣除,以此类推保证受托方账面上始终有贰拾万元,若委托方单方面造成重点合同不能履行时贰拾万元服务费不予退还。

五、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本协议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

委托代理合同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货物委托代理进口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时,须填写并签发《委托进口确认单》,列明货物详细资料,并于境外发货前两个工作日交至乙方。乙方凭《确认单》报关。甲方对《确认单》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守法经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办理进口所需的各种政府手续,向甲方提供优质供应链服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商业机密,但政府机构调查时不受此限。

第二条乙方代理进口前,甲方将货物价款,税款,代理费先行支付乙方,税款包括但不限于关税,增值税等,乙方办理报关付汇。进口完成后,如委托方式为代理购销,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如为代理采购,乙方提供《海关关税缴款书》,《海关增值税缴款书》和《报关单》复印件,开具代理费及代垫款发票。

第三条海关重新核定商品归类和价格后补征的税款和费用,含签发税单后追缴的,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货物由乙方指定的境外货仓运抵乙方深圳货仓,继由深圳货仓运抵甲方指定的国内目的地,即为将货物交付给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境外供货商向乙方交货时,如外包装完好,乙方按外包装标识及境外供货商提供的装箱单收货;如外包装破损或异样,乙方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应甲方要求按装箱单开箱点核收货。乙方向甲方交货时,如外包装完好,乙方按外包装标识及境外供货商提供的装箱单交货;如外包装破损或异样,甲方按乙方出具的点核清单验收。

第五条境外供货商向乙方交货时,如外包装完好,甲乙双方可视其内在货物完好,甲方收货时不得向乙方提出异议;如甲方或其指定第三方收货时发现内在货物异样,由甲方与境外供货商协商解决,乙方提供手续协助,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自境外供货商向乙方交货起,直至交付给甲方或其指定第三方期间,由于乙方不当装运导致的货物损坏,灭失,由乙方赔偿相应货值,乙方不承担其它连带损失。海关查验可能导致货物极少量短损,乙方尽量将短损减到最低,但不承担该项损失。

第七条如境内外公众假期和政府,银行,企业作息时间原因导致帐款货物未交付,部分或延迟交付,非一方故意行为的,该方免责。如境外供货商原因,导致货物未交付,部分或延迟交付,质量不符时,乙方免责。但乙方应协助或代理甲方向境外供货商索赔与理赔。乙方因此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甲方给予充分补偿。

第八条因承运甲方货物导致境外供货商向乙方提起仲裁或诉讼时,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搜集证据,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方便。乙方因此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甲方给予充分补偿。

第九条本合同因任何原因被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应及时清理帐款,帐务。甲方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五日内从乙方处收回全部甲方商品并结清往来货款。若因甲方自身原因超期未能清退商品和货款,乙方有权按商品货值的万分之五收取每日保管费。

第十条若本合同任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义务,该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损失。如损失难以计算,违约方应至少向守约方支付人民币货值百分之十五的违约金,守约方同时保留追偿权。若本合同任何条款因故失效,其它条款的合法有效性将不受影响。如任何一方被撤销时,该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及义务由其接收方承担。

第十一条一方对因货物委托代理进口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第十二条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四条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

(一)为了规范国家开发银行(下称甲方)和交通银行(下称乙方)的委托代理行为,提高委托代理业务质量,更好地为国家重点建设服务,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二)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应遵守国家的有关金融法律、法规,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则。

(三)对于涉及两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应由两行协商或联合发文。

(一)监督甲方委托项目借款合同(或临时借款协议)的执行。

(二)监督甲方贷款资金的使用。

(三)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办理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业务。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贷款计划、借款合同副本及有关资料。

(二)在借款合同、贷款计划、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经办行代表甲方对借款人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权力以及借款人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对乙方代理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一)根据代理业务需要,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代理业务。

(二)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的结算和核算业务。

(三)对代理贷款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关代理业务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业务手续费。

(一)甲方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存款账户,发放贷款。

(二)甲方应将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和资料及时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级分行和乙方经办行。

(三)甲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汇入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开立的专项存款户。乙方经办行应在收到资金的当日按“代理贷款业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

(一)乙方经办行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参与贷款项目的下列工作:

1.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的招标;

2.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查;

3.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审;

4.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的编审;

5.书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为便于乙方经办行对甲方委托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时向乙方经办行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副本;

5.有关统计和会计报表。

(三)乙方经办行根据借款合同和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年度资金配置计划、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有关商务合同和建设进度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管理。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经办行有权采取停止借款人贷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上级行和甲方:

1.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等;

2.借款人名称或其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借款人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经办行的除外)。

(四)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落实资金来源,促使其他资金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对代理的大中型项目要按月向甲方报送“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统计报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项目的统计报表由借款人向甲方报送、乙方经办行协助甲方催报和审核。

(六)乙方经办行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设立项目管理台账,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

(七)乙方经办行在其代理的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八)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借款人尚未还清甲方贷款本息前,乙方经办行应掌握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的能力,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跟踪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督促借款人组织资金按时归还甲方贷款本息。

(一)乙方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或约定的措施加强代理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筹措还款资金,并于贷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到期还款资金落实情况表”(附表四)报甲方信贷局。对借款人还款确有困难的,乙方经办行应将情况书面反馈甲方信贷局。

(三)乙方经办行应按照借款合同按时计收甲方贷款本息,对甲方到期贷款本息,有权按甲方与借款人的合同约定从借款人的账户中划收,并于当日上划甲方(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经办行不得从甲方汇给借款人的贷款资金和借款人归还甲方的资金中扣收其自营贷款本息。

(一)甲方对贷款负责会计核算。乙方经办行为满足监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托设立相应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二)贷款计息实行“算头不算尾”的方法,即贷款发放日为贷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或甲方)还款的日期为贷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经办行表外会计科目与项目管理台账的相关数据要衔接一致,并按规定向甲方反馈有关信息,做好与甲方的对账工作。

(四)甲方发放贷款和直接收息后应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乙方经办行,乙方经办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应于当日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甲方。

(五)甲方需传递给借款人的信息或会计凭证由乙方经办行负责办理转知手续。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贷款业务的核算办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一)乙方经办行对代理贷款项目实行季度工作报告制度。从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时起至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时止,每季终了后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的“项目专户报告”。

内容:1.建设期。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总体到位和需求、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偿还利息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2.生产期。主要包括主营业务的生产销售、成本利润、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终了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本息回收情况。

内容包括:代理贷款本息回收的情况、措施及建议。

(三)乙方总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报送上年度的(代理业务情况总结)。

内容包括:代理业务基本情况、委托代理协议书的执行情况、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本协议生效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代理业务手续费原则上按下列公式计算:

代理业务手续费=本年代理贷款发放额×0.5‰+回收贷款本息额×1.5‰

外汇贷款项目代理业务手续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代理贷款发放额和回收贷款本息额以甲方记账日期为准。

(二)本协议生效前发放的贷款,本息回收时不再支付手续费。

(三)代理业务手续费采取按年计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份预付,次年决算后清算。

(四)甲方将代理业务手续费支付给乙方总行,由乙方总行负责向所属代理经办行拨付。

(一)甲方应对乙方及乙方经办行代理业务管理、贷款本息回收上划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每年要将考核结果通报乙方。

(二)乙方应将代理业务管理作为其本行责任目标重要内容之一,纳入统一考核范围,进行严格的内部考核。

(一)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三)乙方经办行在收到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当日(遇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次日)未上划甲方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四)乙方及乙方经办行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甲方将视情况扣减代理业务手续费直至取消其代理资格而外,乙方还应弥补甲方的损失。

(一)在遵守本协议的原则下,由甲方信贷局与乙方省级分行签订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项目也可由双方总行签订。

项目委代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项目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二)本协议自19xx年1月1日起执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项目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三)自本协议生效起原协议同时废止。

(四)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调整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修改协议。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国家开发银行(签章)

交通银行(签章)

煤炭专项代理委托书

甲方: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独家委托乙方,就煤炭采购事项代表甲方与(以下简称丙方)进行具体商洽与落实,促成甲方和丙方订立煤炭买卖合同,订立本协议。

双方表示愿意共同遵守,并按上海市法律法规之有关规定及惯例进行操作。

一、煤的基本情况、数量及价格:

双方确认,经乙方促成的甲方与丙方煤炭交易的指标、数量和价格如下:指标:低位发热量:5000大卡,干基硫含量低于0.7%。数量:万吨/年,每月最低万吨。

价格:乙方确认,将会促成丙方每批次销售的煤炭到上海的价格低于同质煤当时到上海港的公允价元/吨。

二、甲方义务。

1.甲方承诺对上述交易项目予以承认,认可本协议第一条所列的指标、数量和价格,并委托乙方进行商洽和落实。

2.甲方就上述项目独家委托乙方进行操作,并表示不再委托其他中介公司和个人进行操作,若甲方私下委托其他代理公司和中介人进行操作(不包括甲方自行成交的),仍视为乙方有效代理,即甲方仍需按本协议约定支付本协议项下全额佣金给乙方。

3.甲方承诺,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1年内,不会与等同或高于乙方相同条件的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与乙方介绍的矿源或1进行交易。4.将来签署的煤炭买卖合同中属甲方确认承担的责任与乙方无涉。

三、乙方义务。

1.乙方将认真履行甲方的委托事项,亲自完成甲方委托代理的各项服务。2.乙方确保丙方每批次供应的煤炭的指标符合本协议第一条的指标。乙方进一步确认,将会保证每批次的煤炭到上海港的价格低于同质煤当时上海港公允价格/吨。

3.乙方在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向甲方提供项目的咨询资料及专业服务,并按甲方的要求与丙方进行商洽和落实。具体项目合同条款以甲方的最后签字确认为准。4.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报告,并为甲方与丙方签订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乙方的报告不能自然免除乙方应当承担的责任。

四、协议期限。

双方确定,本协议在甲方与丙方的煤炭买卖合同续存期间持续有效。

五、违约责任。

1.协议期限内,甲方应按约按月接收符合本协议条款规定的煤炭,不得无故终止协议,因特殊原因需要终止协议的应提前30天与乙方协商,并承担违约责任。2.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或者与乙方介绍的丙方进行私下交易的,应按照下述的佣金计算方式,以全年佣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应退还已向甲方收取的佣金。

4.甲方逾期支付佣金的,按款项日息的万分之三支付滞纳金。

六、委托费(佣金)及支付方式。

1.双方确认,乙方的佣金为元人民币/吨。甲方应在每批次煤炭验煤合格,煤装船后的7日内,向乙方支付该批次煤的中介费。

2.如果某一批次的煤价高于本协议第一条所约定的价格计算方式得出的价格,且经乙方协调后仍然高出且甲方无法接受的,双方同意,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高出部分从乙方佣金中扣除。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3.需要补充协议、确认书、委托书等附件的,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附件与本协议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乙方:

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