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矛盾调处工作计划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实用9篇)

时间:2023-09-05 18:25:44 作者:紫衣梦 工作总结 最新矛盾调处工作计划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实用9篇)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面临各种变化和不确定性。计划可以帮助我们应对这些变化和不确定性,使我们能够更好地适应环境和情况的变化。因此,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计划的作用,并在日常生活中加以应用。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计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矛盾调处工作计划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篇一

搞好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是构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的必要条件,长期以来,我校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20xx年春,为了进一步贯彻上级相关部门关于矛盾纠纷排查的文件精神,同时为我校构建平安校园打下坚实的基础,学校决定将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纳入常规管理以形成长效机制,并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学校行政班子成员及部分教师代表为组员的矛盾纠纷排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立以后,成员迅速深入到广大师生中去展开调查,了解情况,并对学校各职能部门、各年级组的工作进行了检查和梳理,同时要求各年级组适时召开家长会,成立家长委员会,以便及时和随时向广大群众了解情况。

今春,我校在该领导小组的组织和带领下,以更加务实的工作态度,积极开展了大量的工作。

一、关于“三乱”问题的排查

1、在收费问题上,学校严格依照物价局的规定,统一收取,收费标准与教委下发的新一费制标准相吻合。面对基础教育收费改革,我校积极做好了收费宣传工作,贯彻先张榜公布后收费的方针,将国家免去西部地区学杂费的通知,结合图片予以宣传,并通过各年级分别召开的家长会,加大对收费改革的宣传度,以便增强我校收费的透明度。

2、学生的课本,我校县新华书店提供,经费由学校统一划拨。

3、我校严格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行课,规范办学秩序,无乱办班、乱补课现象。

二、关于师德师风问题的排查

1、据调查,我校目前未发现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也没有侮辱学生人格的现象,各年级纷纷组织广大教师重温“一纲四法”的部分内容,并与所有教师签订了《安全责任书》。

2、我校校园环境良好,校内无赌博打牌现象,绝大部分教职工爱岗敬业。我校通过政治学习、领导讲话和集体培训等多种途径,培养广大教职工树立了良好的职业道德,指导他们追求高雅而有情趣的生活娱乐方式。

三、关于学生心理问题的排查

通过问卷调查,教师与学生个别谈话等方式,发现学生在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诸多困惑。针对此现象,学校专门成立了心理咨询室,除学生自愿咨询外,该室还对心理问题较突出的学生,跟踪谈话,及时给予心理指导,此举效果明显,通过此工作的开展,目前我校学生未出现任何过激行为。

四、对教师考核,评优选模矛盾的排查

对于学校教师的考核、评优、选模等方案都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实行“方案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三公开原则,此举让教职员工心悦诚服,有力地避免了我校在这一问题上的矛盾倾向。

五、关于学校设备设施与学校发展的矛盾排查

近年来,随着我校招生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学生寝室严重缺乏,学校功能室基本没有,差教师宿舍100套,学生食堂、教师食堂仅各一套等,这些问题引起众多学生家长的不满,也严重制约了我校的发展。因此,我校正在想办法多方筹措资金解决这些问题。

六、关于安全隐患的排查

1、设备设施的隐患排查。经过领导小组的深入调查,认真排查,我校目前设备设施隐患仍然较为突出。学校所处山体有滑坡趋势,导致学校堡坎及女生院围墙裂口,操场外大堡坎已变形,男生院与两综合楼间天桥,因男生院房屋沉降导致结合处裂口。此外,我校还存在消防设备设施严重不足,各通道无应急灯,教学楼电线老化等安全隐患。

2、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隐患排查

我校地处山镇,校园周边环境较为复杂,给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埋下隐患。基于此,我校政教处拟定了“安全一日常规”,并将此作为学生晨训的必讲内容。节假日各年级组安排大量教师到车站、码头、路口要道接送学生,并将此项工作形成了长效机制。保卫科也制定了夜间校园巡查方案,确保校园环境安定、安宁。

七、关于与校园周边矛盾的排查

我校校园矛盾纠纷排查领导小组进行了排查,发现在我校周围仍有无证经营的网吧、商店多家,这些场所严重影响了我校师生的身心健康,特别是无证商店向学生出售的“三无”食品更是极大危及学生的生命安全。此外,校园周边还存在非法行医、给学生播放黄色录像的窝点。基于此,该小组汇同相关部门已对排查中发现的部分问题做出了严肃处理,目前校园周边环境还在进一步整顿之中。

以上是关于我校20xx年春季学期矛盾纠纷排查情况的汇报。这次的工作可以用几句话概括,即:建立了机构,健全了机制,落实了工作,发现了问题,采取了措施。相信有了这些工作经验,定能为我校创建“平安校园”奠定坚实的基础。

矛盾调处工作计划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篇二

首先成立了以局党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并于2013年3月14日组织召开了全局干警和司法所长会议,会上,局长就我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宣传动员,并结合实际提出了专项活动的目标及任务,确保将专项活动的开展贯穿于我局全年工作中。

在前期宣传动员阶段,通过广播、电视、制作板报、悬挂条幅、写标语、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并利用宣传《人民调解法》为契机,使调解工作进城镇小区、进农村院落、进车站(码头)、进规模性市场、进经济开发区,让更多的人了解专项活动,努力使活动家喻户晓;宣传动员期间,共发放宣传单7000余份,办板报45期,悬挂条幅30余幅,写标语50余条,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今年1—5月,全县共排查纠纷1488件,成功调解1470件,调解率达100%,成功率达,防止群体性*4件23人;防止群体性械斗3件30人。

20xx年3月6日上午,镇村4社村,带着其孙子来到司法所求救,希望得到法律帮助,让的学习和生活得到基本保障。该所司法助理员同志热情地接待了哽咽的老人和愁苦的孩子,为其安座倒水,稳定他们的情绪,并着手调查。,现年70有余,劳动能力差;其独子,一直在外打工,对家庭不闻不问;其孙子,系与重庆潼南籍女子婚龄前非法所生。20xx年,出生在仓山老家后,就没管过,更是已失去联系多年。如今,孩子已满7岁,因家庭经济拮据,无人过问,其学习和生活无法得到保障。经过多方努力,终于联系上了长期在外的,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导,从广东东莞回到了。经了解,3月,与他分道扬镳,与他人成婚;而终日忧心忡忡,病魔缠身,不慎重的婚姻给家人带来了如此的不幸,更是无颜面对家人。经与所长汇报商讨,司法所决定将调解工作做到去,进行跨区域调解。经过先期的充分准备,20xx年4月16日,同志与一起奔赴重庆。到达后,通过找镇*、综治办、派出所、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后,几经周折,在傍晚时见到了。并将双方当事人请到一起,进行调解,通过于法于理、骨肉亲情、社会责任等多方面解释和劝说,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此时,已是17日凌晨2点44分。协议约定,儿子由抚养,一次性支付抚养费20000元。事后,也一再表示,将承担起家庭的责任,给儿子的学习和生活以充分的保障。这次跨区域的调解,切实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是该所落实“作风转变年”活动中的承诺,为民办的又一件实事。

矛盾调处工作计划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篇三

严格按照市人民*有关“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镇*迅速成立了“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由镇长周善荣同志担任组长,派出所所长余嘉龙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办,办公室主任由曹健安同志担任,副主任由阮文正同志担任。由安监办、派出所、工商所、供电所、文化站、城监、自来水等各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精干机构,机构队伍成员多达30人,分四个小组,每个小组设组长一名,每组的组员至少有一名安委会成员、一名派出所成员、一名工商所成员以及一名供电所成员,安委会成员负责发放告知书,派出所成员负责登记立册,工商所成员负责检查有关的证照资料,供电所成员负责检查场所内的电路开关,还联合台城消防安全设备安装工程队,各部门成员各司其职,紧密合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

为促使我镇“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镇*组织召开了“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动员大会。各职能部门代表、村委会*、治保主任以及各“三小”场所的业主(共300多人)都参加了这次动员大会,通过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我镇全面开展“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联合文化站、广播站等职能部门进行宣传教育,在全镇范围内悬挂消防专项整治的宣传标语横幅印发消防安全宣传手册本,张贴消防安全宣传画报张,向“三小”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巡游宣传,将这次专项整治的范围、内容和重点向社会公告,大力宣传“三小”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三小”场所业主进行自查自改。

为切实做好“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三小”场所实行“三落实、三统一”的整改措施,采取以点带面,先重点后铺开的行动方式。

三落实:

1、落实发放致“三小”场所业主的告知书;

2、落实“三小”场所业主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保证书;

3、落实做好“三小”场所整改情况登记表。

三统一:

1、统一行动,精干机构成员以及工程队每天早上8时到镇安监办集中,由组长带队,到各组所负责的“三小”场所进行检查整改。

2、统一配备烟雾报警器和灭火器材,每间“三小”场所必须配备一个烟雾报警器和2个2公斤的灭火筒,当场整改,当场落实。

3、统一收费,按照每个烟雾报警器120元,每个灭火筒45元的价格统一收取,当场安装,当场收取。

由周善荣镇长亲临现场直接指挥。先集中精力对圩镇的“三小”场所进行整改,按街道分成四部分,每小组负责一部分;然后再兵分四路,对浮石、镇口、上阁、六村四个片点的“三小”场所进行整改;最后由各村委会治保主任、文书负责对辖区内的“三小”场所进行整改。

为全面落实好全镇“三小”场所的消防安全整治,在基本完成整治工作后,我镇组织安监、派出所、工商、供电、自来水、文化站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在全镇范围内进行检查验收,对个别存在安全隐患经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场所,采取断水、断电、吊销营业执照、临时查封等强制措施实行联合执法,坚决依法处理,所以我们的整改率达到100%。

我镇这次“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从整体上来看,我们的工作离消防安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我镇一些比较陈旧的“三小”场所使用可燃材料装修,电器线路老化,部分“三小”场所的业主消防意识薄弱,消防知识缺乏,自防自救能力较差。

为了消除“三小”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预防特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我镇将继续按照原有的整改步骤,结合兄弟镇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加强整治。

1、进一步落实责任。深入贯彻消防法律法规,认真抓好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促使村(居)委会和有关单位真正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主动承担起各自的职责,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落实,共同搞好专项整治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以防火灭火常识、灭火器材使用、家庭火灾扑救以及火场自救逃生技能等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推动消防宣传教育走进村居、走进家庭。同时,加大培训力度,对一些“三小”场所业主,特别是一些专项治理中碰到的钉子户进行培训,提高“三小”场所从业人员的消防意识,确保消防安全。

3、加大检查整改力度。按照“隐患不除、工作不止”的要求,继续组织有关部门以检查整治为抓手,运用行政和法律的手段,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坚决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从源头上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矛盾调处工作计划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篇四

今年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__社区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调解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减少刑事案件的发生,社会调委会坚持“调防结合,以预防为主,各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社区上半年组织各类居民法律知识学习班期,用发生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坚持各类法律知识宣传,受益多人。每逢过节时,社区工作人员一起挨户向居民宣传“五防”知识。调解了纠纷,化解了矛盾,增强了居民的法律知识,确保了一方平安。

人民调解工作要维护社会稳定,必须掌握主动,重点在预防。

一是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经常深入到居民群众中了解社区民意;

二是治保员和义务联防队员即是工作人员又是矛盾纠纷信息员,利用他们入户走访,调解。

对已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把排查、调解、处理有机地结合进来,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地消除社区一切不安定隐患,规范了调解程序,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在调解矛盾纠纷中,我们做到情、理、法结合,动之以情,明之以理,晓之以法,严格遵守调解程序,注意选择调解方式。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程序,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对于调解不了的矛盾纠纷,也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今年小区在改造,纠纷比较多,我们运用所学到的调解知识为他们调解纠纷,进行亲情教育,以情感人。进行伦理道德教育,以德服人,进行法律法规教育,以法服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为进上步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工作,我们__社区调委会把“两劳”回归人员的帮教工作,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调委会成立了“两劳”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社区调委会还建立了帮教档案,设立登记卡和跟踪教育卡,并建立定期回访考察制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逐个落实了帮教责任人,辖区共有个重点人员,社区片警和调解员经常去重点人员家与他们谈话,共谈话次,同时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希望他们改过自新,通过就业和劳动在社会上有立足之地。

上半年__社区调解工作抓得紧,信息通畅,宣传工作到位,使很多矛盾纠纷都补清除在萌芽之中,实现了调解无空白,隐患无死角,为给居民一个社区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文明社区而努力奋斗!

矛盾调处工作计划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篇五

建立新时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完善xx县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构建快速、高效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矛盾纠纷化解率均达90%以上,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民转刑”案件和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

二、工作任务

(一)搭建多元化解调解平台。县乡村三级依托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按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职能定位,组建“矛盾纠纷联合化解中心”。提升县联化中心建设,抓实乡镇联化中心,完善村级调解平台。乡镇和村社区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调解室,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村调解员实行“村聘民选”,聘请老党员、老教师、老干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相关人员和热心人士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打造个人调解工作室,每个乡镇打造1个以上。积极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行政机关要会同公安机关在公安派出所设立驻所人民调解室,对民间纠纷、特定的治安案件进行调解。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云平台建设,及时录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息,每月5日前上报信息数据。充分运用江西省大数据平台数据,对全县矛盾纠纷发展趋势、区域分布、案件类型进行系统分析、精确研判、科学决策。

(二)搭建专业性行业性解平台。司法局、卫健委、教体局、交警大队、林业局、自然资源局、人社局、生态环境局、市监局等部门要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建立专业性矛盾纠纷化解平台,打造好医疗纠纷、学校学生人身伤害、道路交通事故、山林权属、劳动争议、环境污染、物业管理、消费者权益等纠纷调解中心,实现实体化运作。其他行政调解职能部门要做到机构、场所、人员、制度、经费“五到位”。做到所有行政调解职能单位建立调解机构组织,突出抓好专业性行业性调解。

(三)搭建司法调解平台。县法院要选择一些优秀法官、办案标兵、调解能手,并以他们的名字命名建立品牌法官调解室,对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小额债务纠纷、劳动争议、消费者权益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适宜调解的案件和有可能调解解决的民商事纠纷进行先行调解。对不适宜调解的案件,加强行业主管部门协调,探索建立行业法庭,实现专案专审。县检察院设立驻检察院人民调解工作室或以聘请专职调解员、与人民调解组织签署工作协议等方式,建立刑事和解与人民调解衔接联动的工作平台。在律师事务所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推动律师参与所在地矛盾纠纷化解和代理信访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提出调解建议,引导依法调解作文吧。

(四)组建专家库。充分发挥医疗纠纷、人身伤害、交通事故、山林权属、劳动争议、环境污染、物业管理等领域专家的资源优势,建立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专家库。专家库专家采取个人自愿、单位推荐和综治组织审核的方式,主要从相关领域在职或退休人员中选聘,储备和培养一批调解专家和调解能手。

(五)健全多元化解运行机制。联合化解中心要提供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担负对辖区矛盾纠纷的排查预警、分析研判、分流调度、调处化解、督办考核等职责,协调指导部门和社会各方资源,共同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实现矛盾纠纷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建立多元化解平台,县级进一步抓好信访纠纷联合化解中心,各乡镇要继续建好诉调联动中心,进一步健全三调联动工作机制,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品牌。推进行调对接、诉调对接、检调对接、仲调、仲行、仲诉对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研究解决资源配置、平台搭建、经费保障、考核奖惩等重要问题。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可能影响本辖区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问题,切实担负起维护一方稳定、确保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加强调解员、仲裁员等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队伍和调解志愿者队伍建设。要严格准入标准,把熟悉法律法规、热心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具有较强政策理论水平和群众工作能力的人员,充实到多元化解矛盾纠纷队伍中来。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大对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矛盾纠纷化解人员法律知识与业务能力。鼓励发展专业化、职业化的调解培训机构,提高调解水平。

矛盾调处工作计划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篇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重庆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扎实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再上新台阶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我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加大预防和化解纠纷力度,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挃导,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有效化解各类纠纷,不断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诉源治理”机制,推动-3-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建设功能完备、形式多样、运行规范的诉调对接平台,畅通纠纷解决渠道,引导当事人选择适当的纠纷解决方式;合理配置纠纷解决的社会资源,完善和解、调解、仲裁、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与诉讼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促进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设;充分发挥司法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基本原则坚持党政主导、综治协调、司法引领、部门共治、各方参与,构建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纠纷解决的工作格局;坚持司法引导、诉调对接、社会协同,形成社会多层次多领域齐抓共管的解纷合力;坚持优化资源、完善制度、法治保障,提升社会组织解决纠纷的法律效果;坚持以人为本、自愿合法、便民利民,建立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和纠纷解决机制;坚持立足县情、合理借鉴、改革创新。

二、工作措施

(一)完善“诉源治理”机制1。发挥诉调对接中心职能作用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诉调对接中心,配备“1名法官+1名-4-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从事诉讼引导、分流、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工作。对具备调解基础的案件,按照自愿、合法原则,完善先行调解、委派调解工作机制,引导、鼓励当事人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2。健全完善律师调解机制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及律师事务所的沟通联系,建立律师调解员名册制度,实行每周一律师接访制度,鼓励律师作为中立第三方调解员调解纠纷,依法保护律师参与诉讼和调解。4。建立健全商会调解机制促成商会调解与诉讼程序有机衔接的纠纷化解体系,发挥司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满足民营企业纠纷多元化解、快速化解和有效化解的实际需求,为民营企业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5。建立健全公证与诉讼衔接机制人民法院通过吸纳公证机构进入特邀调解组织名册,委派或委托公证机构在家事、商事等领域开展调解,发挥诉前引导程序性作用、开展调解前置程序改革;人民法院委托公证机构就当事人婚姻状况、亲属关系、财产状况、未成年子女抚养情况、书面文书等进行核实和调查取证;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公证机构开展案件各个阶段的司法送达事务。公证机构可以采用信息化等手段,-5-推行集约化送达模式,避免分散作业和资源的重复投入;公证机构可以协助人民法院核实被保全财产信息和被保全财产线索,核实被保全动产的权属和占有、使用等情况;公证机构可以参与人民法院执行中的和解、调查、送达工作,协助人民法院搜集核实执行线索、查控执行标的,协助清点和管理查封、扣押财物。6。加强诉前、诉中和执行前财产保全的衔接引导加强“提示与引导”相结合,加强“立案与保全”相对接。在立案环节及时向当事人详细介绍诉前调解的特点和作用,并对诉讼风险进行提示,引导当事人全面了解诉前调解工作,知晓存在的诉讼风险,及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主动选择诉前调解。对经审查符合进行诉前保全法定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及时进行财产保全;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当事人可以起诉后申请诉讼财产保全;针对不同的财产类型,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多种措施,确保保全的财产免遭毁损、转移,积极为诉前调解的成功打好基础。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完善以院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顺利深入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立案庭,由立案庭庭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优化指导管理民一庭负责指导诉调对接工作,加强对各调解组织,特别是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的培训、管理及考核,提供规范的格式法律文书供各调解组织使用。立案庭负责指导相关庭室建立登记前委派调解、登记后委托调解和司法确认等案件的卷宗、台账管理制度,将诉调对接工作纳入“易诉”、“易解”平台规范管理。诉调对接案件按本院案件管辖规定执行,由各人民法庭负责办理本辖区范围的诉调对接案件,立案庭负责办理院机关管辖范围的诉前委派调解案件,院机关所有办理民商事案件业务庭负责诉中委托调解案件。各业务部门应当按照如下基本任务要求开展诉调对接工作:-11-1。诉前调解案件各人民法庭、立案庭每季度所办诉前调解案件数占受理的民商事案件比例不得低于15%,低于15%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减0。1个值;高于15%的,每高一个百分点,加0。1个值。司法确认案件占诉前调解成功案件的比例不得低于50%,低于50%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减0。1个值;高于50%的,每高一个百分点,加0。1个值。2。委托调解案件民一庭、民二庭、综合审判庭每季度所办委托调解案件数占受理的民商事案件比例不得低于10%,低于10%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减0。1个值;高于10%的,每高一个百分点,加0。1个值。以上基本任务将根据市高法院出台的2019年专项评估指标体系予以调整。

(三)紧密结合实际紧密结合法院工作人员职责调整、程序分流等方面着手,完善工作机制,既推动法院工作也推动多元化解。利用“法官在社区暨庭审进街镇”活动契机,指导人民调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探索调解与裁判、人民法庭执法办案与参与综合治理相结合的机制,让擅长调解的司法辅助人员在法官的指导下从事调解或参与综合治理,缓解审判压力。

矛盾调处工作计划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篇七

今年以来,县司法局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调防结合”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积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调处工作,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截至目前,我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213件,调解率为100%,调解成功2196件,调解成功率为99%。

在工作中,我们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网络建设

一是按照“五有” “四落实”“六统一”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县、乡镇、村(社区)、组四级人民调解网络建设,目前全县10个乡镇、152个行政村、4个社区的调委会的建设全面达到标准要求。

二是积极推行第三方调解机制建设,今年新增建立了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使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达到了11个。通过这两项建设,目前全县共有177个调委会,调解人员633人,基本实现了人民调解组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网络,解决了有地方调解,有人调解,有制度规范运行的的问题。为迅速有效调处矛盾纠纷工作夯实了基础。

二、抓队伍建设

调解队伍素质的高低是搞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关键,因此,我们时刻注重人民调解队伍的建设。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本着分级培训的原则,逐层展开,即县局培训乡镇,乡镇培训村一级,村级培训屯组调解员,一级培训一级,使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员的调解工作水平得到整体提高。

三是建立目标责任管理制度,落实激励奖惩机制,强化调解人员的责任意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现在全县造就了一支既懂法律、又讲政治、讲奉献、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调解员队伍,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抓排查工作

一是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排查方式,形成全覆盖、无盲区的网络化大排查工作格局: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辖区的矛盾纠纷和隐患,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单位的矛盾纠纷和隐患,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行业或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和隐患。

二是采取普通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普通排查主要是对村组、社区、厂矿、企事等进行全方位排查摸底,了解纠纷信息,掌握纠纷苗头;重点排查相结合主要是对困难人群多、矛盾纠纷多、工作难度大的村、屯、社区、厂矿、企事业单位开展有针对的排查,重点排查涉及民生的医疗纠纷、交通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等矛盾纠纷,排查越级上访、治安隐患、群体性事件等苗头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定期排查要求各调委会每月进行一次以上的排查,专项排查主要是在重要节点、敏感时段,针对特定区域、特定行业和领域开展专项排查。

四、抓调解工作:

一是坚持以前创新的“三种方式”,增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实效性。1.坚持以百育镇九合村“流动调解”为示范,指导乡镇、村调委会推广“流动调解”和“调解工作包”工作方法,深入田间地头、群众家中及时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收到了“调解一案、普法一场、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二是坚持组织人民调解员开展了“走访”活动。全面掌握了解社情民意,真正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调处、早化解。三是坚持“以农事村办”为平台,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使调处重大、疑难纠纷更趋于合情、合理、合法。

二是集中力量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活动。要求各调委会就本辖区的矛盾纠纷或本行业、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集中力量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活动,根据矛盾纠纷的不同类型、化解的难易、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和后果的严重程度,认真制定相应的调处方案,及时进行调解,防止矛盾激化。

三是健全“三项机制”,发挥“三项机制”作用。一是预防机制。坚持把工作主体下移、工作重心前移,充分利用基层调解员,及早发现矛盾纠纷,采取多种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及时普法预防,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自我管理的能力,减少了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二是调处机制。针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负责,归口调处,做到小事不出组,中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一般纠纷,由村(社区)及调解小组及时解决;对于涉及多个部门或久调未决的疑难纠纷,由司法所及政策法律服务中心协调有关部门实行联合调处。三是督办机制。实行了领导督办、跟踪督办、会议督办等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专门工作汇报,针对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部署,确保了排査调处工作的连续性。。

五、抓保障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县委、县政府、县司法局对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成立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成员及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是工作经费保障有力。我县将人民调解业务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并做到专款专用,还根据工作情况适时下拨业务经费。制定《田阳县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及奖励办法》,落实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

矛盾调处工作计划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篇八

近年来,镇党委、政府始终将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力保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整合力量,创新方法,使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全面及时妥善地解决,维护了稳定大局,助推了科学发展。自今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以来,全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6起,成功调处34起,防止民转刑案2起,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5起,没有一起矛盾纠纷因排查调处不及时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

1、突出“三个到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镇党委、政府一班人清醒的认识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改革和发展的前提条件,没有社会的和谐稳定,就没有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镇党委、政府紧紧抓住对待人民群众态度问题这个根本,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在处理矛盾纠纷、开展排查化解工作中,切实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正确对待群众、坚定相信群众、全心依靠群众,牢记“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关注热点难点问题,密切掌握社情民情,认真搞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组织领导到位。为使社会矛盾纠纷能够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正常开展,镇党委成立了党委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综治维稳、司法、公安、民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纪委书记徐钦民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也都相应成立了以村党组织书记为组长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从而在全镇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村级组织、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机制,实现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格局。三是工作落实到位。我镇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月例会制度。并要求各村根据实际,每月也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对一些重大疑难纠纷,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还亲自参加研究、及时部署,确保排查化解任务落到实处。

2、做到“三个靠前”,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加大改革力度,致力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目的。在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中,张汪镇各级党员干部认真做到了“三个靠前”。

一是领导指挥靠前。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时,全镇各级领导干部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靠前指挥,面对面做好群众工作,决不回避矛盾,敷衍塞责。通过积极主动,抢前抓早,及时采取措施,尽快控制局面,平息事态。二是干部工作靠前。镇党委、政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责任制,加大排查调处力度,及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在此基础上,加强信息报送和通报工作,对可能出现的群体性事件和异常上访信息,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做到防范在前,处理及时,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三是宣传教育靠前。镇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干部和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干部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充分利用法律武器,积极依法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同时,采取发放宣传单、大集日集中宣传、法制讲座等形式,教育群众正确处理法律纠纷、邻里纠纷、家庭纠纷等,认真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使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按照正常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

3、狠抓“三个前移”,营造和谐稳定环境

地方的经济发展,离不开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近年来,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张汪镇努力做到“三个前移”。

一是精力前移。镇党委、政府始终把稳定与发展放在同一高度上来认识,切实做到“两手抓”和“两手硬”。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敏感性。及时分析和研究新形势下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强处理复杂局面下各种难点热点问题的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把主要精力放到抓基层工作,紧紧抓住群众关心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真心实意地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力求通过及时化解一些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的稳定,从而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二是力量前移。近年来,张汪镇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共有综治宣传员85名、纠纷调解员248名、治安联防员621名、案件协助员91名,形成了“层层有人管综治,层层有人抓综治”的良好局面,基本实现了规范化运作,群众自治能力得到明显增强。张汪派出所每天都出动治安巡逻车,对村24小时监管,保证了各村的社会稳定。三是措施前移。镇党委、政府进一步健全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协调理顺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关系,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稳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严格执行村级事务决策“五步法”,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村级重大决策的民主参与程度;狠抓党务、政务、村务的“三公开”督察力度,特别是加强村级财务的公开水平,凡是群众关心的土地调整、征地、拆迁、各种补偿等问题都做到及时公开、全面公开,真正做到了“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在构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上,着力加强治安联防与治安巡逻,杜绝和减少治安隐患和漏洞,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人员的高压态势,对各类突出治安问题定期进行集中整治,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秩序。

(一)加大矛盾调解能力建设力度。要进一步完善调解组织网络,健全纠纷排查、信息分析、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在早、处置在小。要着力把握社会矛盾纠纷发生、发展、变化规律,抓住要害化解矛盾,不仅形成化解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纠纷的方式方法,而且要积极探索成立征地拆迁、医患纠纷等专业调解组织,调处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争议、行政争议和医患纠纷等新型矛盾纠纷,形成化解专业化矛盾纠纷的方法体系。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建立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的科学评估体系。要重视加强村调解组织建设,发挥好“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加大部门协调配合力度,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注重和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积极推动信息联通、工作联动和矛盾纠纷的联排、联防、联调,形成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强大合力。同时,积极整合各方面调解资源,搞好“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有机结合,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三)加大调解工作宣传力度,营造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良好氛围。加大对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大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处理矛盾首选调解、调解也是法制建设、调解反映社情民意、调解小成本大效益”等全新的理念深入人心,使广大老百姓信任调解、选择调解、使用调解,使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大调解工作。

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不断加强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新路子、新机制、新方法,以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突出成果,为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富裕安宁做出了积极贡献。

矛盾调处工作计划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篇九

20xx年,永安社区按照东山街道党工委的要求,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放在社区工作的重要位置,成立了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网络,并就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进行了具体分工,做到职责分明,使得各成员从根本上认识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重要性。

在开展调解工作中,我社区在抓好社区调委会的组织网络建设,规范了调委会的各项资料的同时,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了“四个及时”,学习、会议及时记录,矛盾、纠纷及时排查登记,重大情况及时报告,调解纠纷及时归档。坚持规范化运作是做好标准人民调解的基本条件和基础,坚持“调解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及时化解民间纠纷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关键。我们能够做到对组里可能存在和发生的问题提前预防,有问题及时反映和处理,决不瞒报、漏报。

(2)、双方个别谈话作思想工作,必要时举办法律法规学习班

(3)、做好家属的思想工作

(4)、想办法让双方和好,矛盾就地解决。

20xx年上半年我社区纠纷发生4起,调解率达100%,成功率达100%。今后我社区调解委员会将进一步发挥好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积极化解社区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社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建章立制

一是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是一项牵涉面广,影响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只有各部门齐抓共管,通力协作,方能有效运行。郑集镇及时总结、推广几年来的经验和做法,建立以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为依托,以司法所为支点,以各村(居)治保调解主任为网眼的长期排查调处动态管理网络。各村政府把组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议事日程,在“选。培”上狠下功夫。即:配齐、配强队伍;组织短期业务培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研究探索调解方法与技巧,理清工作思路。

二是依法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规则、工作范围和工作方法。建立了“五排查”制度,即每月一次的定期排查,重大节目及活动的重点排查,敏感时期及有关政策出台前的超前排查,共性问题的联合排查,突出问题的专项排查;有效规范了中心的“从业”行为,促进了“中心”的`有效运转,深得案件当事人的信服,群众都说:“调处中心效率高,以后有事我们就找中心解决。”这充分体现了群众对调处中心的信赖。一年来,这些“中心”共排查矛盾纠纷180余件,调处120件,调处率明66.7%。“中心”的成立及有效运转,使xx乡信访总量大幅下降,越级上访的批数和人数连年稳中有降。

三是建立党政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组织协调、实行归口调处的工作机制。完善滚动排查、信息报送、定期通报、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等工作制度,不断推进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对全乡每月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隐患及重大信访问题和积案及时进行通报,并由乡五套班子领导挂钩督办;乡直各有关部门积极主动地支持配合有关村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办好自家事”,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形成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内部、消除在萌芽、解决在基层,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重大矛盾纠纷不出乡”。

坚持一线接访制度,开设乡委书记、乡长信箱,开展人大代表下乡巡回接访等活动,拓宽了群众信访渠道。同时,建立健全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方案,密切关注土地征用、下岗安置、“两劳释解”人员等不稳定因素的各种动态,积极采取预警、疏导、处置、化解等相应对策,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集体上访事件的苗头纳入视线,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调处。

做好农村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是关键。按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地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是抓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有效形成抓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责任体系。

开展领导下乡接访和主动约访活动,定期深入到所挂钩的村,就本人负责督办的和该乡村已发生的矛盾纠纷进行调查研究,靠前指挥,面对面做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各村政府在本辖区划分责任片区,由村领导及“调处中心”工作人员分片挂钩,定期进村入户调查情况,掌握社会不稳定因素,并做到提前研究对策,提前入户访谈,前移工作关口,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

二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责任追究制度。把领导干部做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实绩与职务升降、奖惩挂钩。根据中央综治委《关于对发生严重社会稳定重大治安问题的地方实施领导责任查究的通知》文件精神,立足本乡实际,制定《落实信访效能督办制度实施意见》及《关于发生集体越级上访问题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对工作失职、排查社会矛盾纠纷不力,或贻误时机,致使小矛盾酿成大事端及问题较多、长期得不到解决酿成重大事件的责任单位领导和责任单位分清不同情形分别给予督办文秘告诫、效能告诫直至综治“一票否决”。对各地各单位辖区或管辖范围内发生集体越级上访,造成不同程度恶劣影响的,分清不同情形对党内责任人分别给予党内警告直到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对党外责任人则按法律程序给予相应的处理。

2.劳动纠纷调处中心借调合同

3.矛盾纠纷调解协议书

4.党员关系排查工作总结

5.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总结

6.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总结

7.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8.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