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班员工管理制度(汇总23篇)

时间:2023-11-08 07:36:18 作者:JQ文豪 工作总结 托管班员工管理制度(汇总23篇)

规章制度的制定需要兼顾灵活性与刚性,以适应不同环境和情况的变化。规章制度的执行需要有相应的监督和评估机制,以下是一些监督和评估的方法和工具供大家参考。

托管班员工制度范文_午托班员工管理制度

1、热爱托管工作,对托管学生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尊重托管学生。

2、主动与托管学生家长配合,及时向家长汇报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情况,虚心接受批评、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3、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做私事。

4、团结同事,有意见通过正常渠道提出,不在背后议论。

5、努力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促进托管学生动手、动脑,使每个托管学生在不同水平上得到健康发展。

6、仪表端庄自然,服饰大方整洁,符合职业要求。

7、举止端正,语言文雅,说话和气,待人热情有礼貌,能主动问候别人。为人师表,在学生面前行为规范,话不俗,语不高。

8、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护各种设施、教具。

二、管理老师岗位工作要求。

1、按照学生作业统计表安排好托管学生课业辅导计划。

2、负责搞好教室卫生清洁工作。保持室内通风、清洁整齐。

3、抓好托管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与家长建立良好沟通关系。

4、关注托管学生的身体康健,天气变化要提醒学生增减衣服。

5、注意托管学生安全,家长来接送托管学生时,要简单介绍托管学生的当天生活、学习情况。

三、与家长的日常沟通工作要求。

1、每日放学,负责接送的管理老师在安全接学生到托管班后,

要以发短信方式告之学生家长。

2、每日家长到托管班接学生时,老师须向家长介绍学生当天在托管班的生活及学习情况,注意收集家长对托管班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记录;对托管期间生病的学生,管理老师还要当面向家长交代所采取措施,建议家长做好相关护理事宜。

3、对于因患病不能来托管的学生,管理老师要与学生家长经常联系,问讯学生病情,关怀患病学生。

4、每周五下午,管理老师要填写《托管学生家庭报告书》,并由学生转交家长签名,在下周一上学时回收家长签名的反馈卡,并存档。

四、学生的接送管理。

1、学生放学,管理老师必须提前至少半十分钟到校门等待;接到学生时,必须核对学生名单,防止漏接学生。

2、接送学生上下学时,全体学生要分列队行走,不允许学生乱跑乱奔;。

五、日常安全管理。

1、托管班必须建立来访人员登记制度。陌生人员来访时,当班管理老师必须问清来意并做好记录,严禁陌生人员在没有老师陪同的情况下参观托管班或接触学生。

2、如学生家长委托他人来接学生时,当班管理老师必须当场与家长进行电话沟通,核实接学生人员的身份,必要时对通话过程要录音,并复印委托人身份证件。

3、学生在托管班发生突发事情时(如发病、受伤),当班管理老师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在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汇报情况,当事态超出老师处置能力并有恶化趋势时,要立即送医院并通知家长。

4、加强对托管学生的安全教育,不允许学生在走廊、楼梯追逐打闹。

5、教育托管学生不要带危险品上学或入班,每天抽检学生所带物品,注意观察托管学生手里是不是有打火机、爆竹、刀子等危险物品,发现后及时收起来,防止发生安全意外。

6、托管班严禁采用药物灭鼠、灭蚊蝇,如必须使用时,要专人保管不得乱丢。

六、消防安全管理。

1、及时检查安全隐患,更换老化电线,消除安全隐患。

2、及时更换破旧的消防器材。

3、注意水、电、火等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卫生管理。

1、室内外卫生每天一次小扫,每周一大扫并进行消毒。

2、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下班后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3、托管学生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要立即隔离,并打电话通知家长接回孩子。

托管班员工制度范文_午托班员工管理制度

托班是为解决家长因上班而无法中午接学生的问题出现的学生管理机构,多数是私人机构。今天小编带给大家的是托管班员工制度范文,仅供参考。

一、管理老师。

岗位职责。

1、热爱托管工作,对托管学生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尊重托管学生。

2、主动与托管学生家长配合,及时向家长汇报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情况,虚心接受批评、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3、遵守各项。

规章制度。

不迟到、不早退、不做私事。

4、团结同事,有意见通过正常渠道提出,不在背后议论。

5、努力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促进托管学生动手、动脑,使每个托管学生在不同水平上得到健康发展。

6、仪表端庄自然,服饰大方整洁,符合职业要求。

7、举止端正,语言文雅,说话和气,待人热情有礼貌,能主动问候别人。为人师表,在学生面前行为规范,话不俗,语不高。

8、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护各种设施、教具。

二、管理老师岗位工作要求。

1、按照学生作业统计表安排好托管学生课业辅导计划。

2、负责搞好教室卫生清洁工作。保持室内通风、清洁整齐。

3、抓好托管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与家长建立良好沟通关系。

4、关注托管学生的身体康健,天气变化要提醒学生增减衣服。

5、注意托管学生安全,家长来接送托管学生时,要简单介绍托管学生的当天生活、学习情况。

三、与家长的日常沟通工作要求。

1、每日放学,负责接送的管理老师在安全接学生到托管班后,

要以发短信方式告之学生家长。

2、每日家长到托管班接学生时,老师须向家长介绍学生当天在托管班的生活及学习情况,注意收集家长对托管班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记录;对托管期间生病的学生,管理老师还要当面向家长交代所采取措施,建议家长做好相关护理事宜。

3、对于因患病不能来托管的学生,管理老师要与学生家长经常联系,问讯学生病情,关怀患病学生。

4、每周五下午,管理老师要填写《托管学生家庭报告书》,并由学生转交家长签名,在下周一上学时回收家长签名的反馈卡,并存档。

四、学生的接送管理。

1、学生放学,管理老师必须提前至少半十分钟到校门等待;接到学生时,必须核对学生名单,防止漏接学生。

2、接送学生上下学时,全体学生要分列队行走,不允许学生乱跑乱奔;。

五、日常安全管理。

1、托管班必须建立来访人员登记制度。陌生人员来访时,当班管理老师必须问清来意并做好记录,严禁陌生人员在没有老师陪同的情况下参观托管班或接触学生。

2、如学生家长委托他人来接学生时,当班管理老师必须当场与家长进行电话沟通,核实接学生人员的身份,必要时对通话过程要录音,并复印委托人身份证件。

3、学生在托管班发生突发事情时(如发病、受伤),当班管理老师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在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汇报情况,当事态超出老师处置能力并有恶化趋势时,要立即送医院并通知家长。

4、加强对托管学生的安全教育,不允许学生在走廊、楼梯追逐打闹。

5、教育托管学生不要带危险品上学或入班,每天抽检学生所带物品,注意观察托管学生手里是不是有打火机、爆竹、刀子等危险物品,发现后及时收起来,防止发生安全意外。

6、托管班严禁采用药物灭鼠、灭蚊蝇,如必须使用时,要专人保管不得乱丢。

六、消防安全管理。

1、及时检查安全隐患,更换老化电线,消除安全隐患。

2、及时更换破旧的消防器材。

3、注意水、电、火等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卫生管理。

1、室内外卫生每天一次小扫,每周一大扫并进行消毒。

2、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下班后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3、托管学生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要立即隔离,并打电话通知家长接回孩子。

一.学生的接送。

1.接送时段:16:10--16:30;16:30--17:00;17:00--17:30。

2.不得让学生单独行动,由老师带队分批到学校。

3.接学生地点:学校正大门处。

4.在回学校的途中,如有学生要买文具、食品等需先向老师说明,经老师允许才能去买,购买食物必须是面包,牛奶等能充当晚餐的,其他食物一律禁止购买。

5.接孩子时必须携带托管班学生联系表及托管班接送牌,如故意不带或忘记携带,按考核制度处理。

6.接送学生的首要任务是安全,如出现问题由接送老师负主要责任。如果学生因其他原因不能来学校上课的,老师需提前和家长联系,确保事件的真实性。在孩子放学后必须确保家长来接孩子,(家长提出孩子可以自己回家的除外)。

二.上课安排。

1.到学校后学生休息10分钟,在此期间学生用简单的晚餐如面包、牛奶等能充饥的食物,辛辣等“垃圾食品”一律不得带进学校。上课后不准吃东西。

2.休息10分钟后进入第一堂课,学生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的顺序依次完成当天作业。

3.第一堂课上课时间17:00--17:40;17∶40—17∶50为课间休息。

4.第二堂课上课时间17∶50—19:00;。

5.第三堂课上课时间19:00--20:30。

三.课堂纪律。

1.开始上课时把当天记录作业的本子放在课桌的右上脚,供老师记录并确定该学生的家庭作业情况。

2.上课期间不得随意走动,如有特殊情况需举手示意。

3.上课不得大声喧哗,交头接耳,不得大声读书或背书,如有读书或背书任务,需向老师告知,可根据情况另行安排。

4.写完一门作业后,把作业本放在课桌的左上脚,供老师检查,学生继续写下一门作业,如在写作业的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在旁边做上记号,不会写的题目暂时空在那里。

5.爱护公共环境,不得随地乱扔垃圾,不得在课桌,墙上,黑板上乱涂乱画,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6.课间休息时,不得在教室和走廊里大声喧哗,不得玩玩具,更不能相互追逐打闹,其他同学在学习不得去打扰。

四、责任。

1.教师带班均采用责任制,自己所带学生的学习情况跟教师的绩效挂钩。

2.所带学生的家庭作业不得有错误出现,每天必须保证学生的家庭作业及时有效的完成。不得有直接告诉答案给学生的情况出现。

五、沟通。

1.与学校各科老师的沟通:需和学生各科老师进行电话沟通,了解该生在学校的作业完成状况,上课的表现,发言,老师提问时回答状况,并记录到学生学习状况登记表上备查。(一月一次)。

2.与家长的沟通:每个学生在学校的课堂表现,作业完成状况,对每个学生的性格特点和薄弱学科都要有比较详细的了解。每天必须记录到学生学习报告表上供家长了解学生在学校的学习情况。最好每天家长接学生的时候及时沟通,如没有家长接送的,每周必须给家长汇报当周学生的学习情况。以取得家长最大的配合。

3.与老师的沟通:每天上完课后,带课的老师之间相互沟通,交流在带课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到每个老师都能尽可能全面的了解每个学生的情况。对在上课中遇到的不会解答的问题,可向值班老师咨询,不要把问题带到第二天。

4.与孩子的沟通:对学生应采用赏识教育法,多鼓励与激励,摸索学生的性格,根据每个学生的特点进行适当的激励(比如:某某今天的字写的比以前有进步了,背书背的也比以前快了,以后要是把字写的更好的话那就再好不过了),当然出现问题的时候还需严厉的批评,以免小朋友以后范同样的错误。对于同年级的学生作业量相仿的情况下可以让他们之间进行默写、背诵的竞赛,看谁默写的的又快又好背的又快越好。

一.学生的接送。

1.确定各年级学生的放学时间:一小的学生周一周三是下午3点半,周。

二、周四和周五是在下午4点半放学,每次接学生提前10分钟到指定地点。

2.等学生到齐后一起到托管班,不得让学生单独行动。如有特殊情况可和另外一名老师商议,但是必须在有老师看管的情况下分批到学校。

3.在回托管班的途中,如有学生要买文具、食品等需先向老师说明,经老师允许才能去买,购买食物必须是面包,牛奶等能充当午餐、晚餐,其他食物如垃圾食品麻辣等一律禁止购买。

4.接孩子时必须携带托管班学生联系表及托管班接送牌,如故意不带或忘记携带,按考核制度处理。

5.接送学生的首要任务是安全,如出现问题由接送老师负主要责任。如果学生因其它原因不能来学校上课的,老师需提前和家长联系,确保事情的真实性。在放学后必须确保家长及家长指定的家人来接学生,如家长因特殊情况不能来接,必须由老师送学生回家,家长提出孩子可以自己回家的情况除外。

二.上课安排。

1.到托管班后学生休息10分钟,在此期间学生用简单的午餐或晚餐,如面包、牛奶等能充饥的食物,辣条等“垃圾食品”一律不得带进托管班。

2.休息10分钟后尽快进入学习状态,学生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的顺序依次完成当天作业。

3.适当安排课间休息。

三.上课纪律。

1.开始上课时把当天记录作业的本子(记事本)放在课桌的右上角,供老师确定该学生的家庭作业情况。

2.上课期间不得随意走动,如有特殊情况需举手示意。

3.上课不得大声喧哗,交头接耳,不得大声读书或背书,如有读书或背书任务,需向老师告知,可根据情况另外安排。

4.写完一门作业后,把作业本放在课桌的右上脚,供老师检查,学生继续写下一门作业,如在写作业的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在旁边做上记号,不会写的题目暂时空在那里。

5.课间休息时,不得在教室里大声喧哗,更不能相互追逐打闹,其他同学在学习时不得去打扰。

四.沟通。

1.与学校各科老师的沟通:需和学生各科老师进行电话沟通,了解该生在学校的作业完成状况,上课的表现,发言,老师提问时回答状况,并记录到学生学习状况登记表上备查。(一周一次)。

2.与家长的沟通:每个学生在学校及托管班的课堂表现,作业完成状况,对每个学生的性格特点和薄弱学科都要有比较详细的了解。并记录到学生学习状况登记表上备查,做到家长接送学生的时候及时沟通。

3.老师之间的沟通:每天上完课后,老师之间相互沟通,交流在上课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到每个老师都能尽可能全面的了解每个学生的情况。对在上课中遇到的不会解答的问题,可及时准确查阅参考书,不要把问题留到第二天。

4.与孩子的沟通:对学生应多鼓励多激励,摸索学生的性格,根据每个学生的特点进行适当的激励,出现问题也要严厉的批评,对于同年级的学生可以进行默写、背诵等方式的竞赛,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提高作业完成的速度和质量。

托管班管理制度

二、老师各司其职:

二、接学生回校注意细则

1、接送学生的首要任务是安全,如出现问题由接送老师负主要责任。

2、学生放学后到本校托管班展示牌面前集合,并分年级排队,学生达到一定人数则由事先安排的老师依次带回学校,不得让学生单独行动。

3、接孩子时必须携带托管班学生签到表及托管班接送牌,如故意不带或忘记携带,按考核制度处理。

4、托管各班主任应清点人数,对于原因不明而未到的学生必须及时与其家长或班主任联系,确保事情的真实性,并在备注中作好记录,不能遗漏任何一名学生。

5、不能让学生在学校门口集合排队及回校过程中吃任何东西,如有学生要买文具、食品等需先向老师说明,经老师允许才能去买,购买食物必须是面包,牛奶等能充当午晚餐的食物,其他食物一律禁止购买。

6、护送学生回校的老师必须事先确定好回校路线,回校途中时刻注意每一个学生的安全,不能让学生追逐打闹,超对或掉队。

7、过马路时必须先由老师拦住来往车辆,确保没有危险,再让学生迅速且有秩序的通过马路。

1)由父母将学生准时送到托管中心,交到托管老师手中,并确认签到。

2)安排学生进入教室,调整状态,准备开始做作业。

3)若家长让学生自行到校,务必提前电话联系托管老师。

4)自行到校的学生,由托管老师电话告知家长:学生已安全到校,请家长放心。

1、托管教师严禁直接或间接告诉学生答案

2、到托管班后,教师应首先提醒学生将当天记录作业的本子(家校本)交到讲台,再统一安排学生去上厕所,洗手,然后吃小餐点(面包、牛奶),时间为10分钟(注:“垃圾食品”一律不得带进托管班);在此期间老师应检查家校本,以确定学生的家庭作业情况,掌控学生作业时间。

3、餐点10分钟后,老师应提醒学生开始做作业;先做需要动笔或较难的作业,再做需要读或背诵的作业,让学生学会抓重点。

4、学校所有作业完成后,老师应安排学生写字帖或口算,若同一时间完成作业是同学较多,则令其做本校自备试卷。没有完成学校作业的同学继续做作业。

5、老师每天应将学生完成每一项作业的情况或建议,记录到学生家校作业本上,做到家长接送学生时给予及时沟通。

6、每天托管时间最晚到7:30,尽量不要滞留学生超过晚上8:00。

7、学生作业完成后必须确保是由家长或家长指定的家人来接学生,并让家长在离校签到表上签字。

1、上课期间,班主任和配班老师都应管理课堂纪律,班主任负主要工作,配班老师配合班主任进行班级管理。托管班级纪律参照如下几点:

2、上课期间,学生不得随意走动,如有特殊情况应先举手示意。

3、上课期间,学生不得大声喧哗,交头接耳,不得大声读书或背书,如有读书或背书任教师,需向老师告知,可根据情况另外安排。

4、任课老师应提醒学生:写完一项作业后举手交给老师检查,学生继续写下一门作业。

5、任课教师应提醒学生:写作业过程中遇到不会写的题目暂时空着,先完成会做的,最后再举手示意老师讲解不会做的难题。让学生学会独立完成作业和节约时间的习惯。

6、任课教师不应该只将注意力和视线放在一个学生身上(如:给某个学生讲题时间过长而忽略其他学生;或者仅仅只在某个学生周围游走等),而应尽量在讲台位置坐着或游走,做到给学生讲题的同时兼顾其他学生的纪律。

7、教师可安排学生进行比赛。(如;作业完成速度、质量;默写、背诵等),以此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同时提高学生完成作业的速度和质量。

1、与家长的沟通:

每天家长来本校接走学生时,班主任或配班老师应立即与家长沟通(沟通内容可为:该生在学校及托管班的课堂表现、作业完成状况、学生的性格特点、薄弱学科等),让家长了解学生在本校的情况。

2、老师之间的沟通:

每天上完课后,老师之间应相互沟通,如:上课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与家长沟通时遇到的问题等),互相分析、讨论解决方法。在上课中遇到的不会解答的问题,应及时查阅参考书,不要把问题留到第二天。

3、与孩子的沟通:

老师应多鼓励学生;根据每个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性格特点,给予适当的鼓励

1、前台行政教师每天负责为学生准备小餐点:面包和牛奶(冬天,牛奶需加热),并发放给要吃小餐点的学生。

1、班主任要确定有无漏发小餐点的学生,并及时告知前台老师,给以补发。

托管班管理制度

1、确定各年级的放学时间,托管老师每次接学生提前10到15分钟到指定地点,托管老师接孩子时必须携带托管班接送牌。

2、学生放学后到本校托管班展示牌面前集合,并分年纪排队,学生到达一定人数则由事先安排的老师依次带回学校,不得让学生单独行动。

3、护送学生回校的老师必须事先确定好路线,回校途中时刻注意每一个学生的安全,不允许学生乱奔乱跑或追逐打闹,也不允许吃任何的东西。

4、过马路时,托管老师确保没有危险,再让学生迅速且有秩序的通过马路。

5、托管老师应清点人数,对于原因不明而未到的学生必须及时与其家长或者班主任联系,确保事情的真实性,作好记录,不能遗漏任何一名学生。

6、学生作业完成后,学生必须打电话给家长,必须确保是由家长或家长指定的家人来接,并且让家长在离校签到表上签字,如家长因特殊情况不能来接而提出让学生自己回家的,可以与托管老师协商签订安全协议书。

二、上课安排。

1、托管老师安排学生进入教室,同时提醒学生把作业本交到讲台上,学生有15分钟的休息时间,期间学生可以上厕所、洗手,学生可以食用托管老师发放的面包牛奶等充饥的食物。

2、休息15分钟后,进入第一堂课,学生按照语、数、外的顺序依次完成当天的作业。

3、5:10—5:20为课间休息时间。

4、每天托管时间最晚到7:30,尽量不要滞留学生超过晚上8:00。

5、老师应将每一天学生完成作业的情况或建议记录下来,做到家长接受学生时给予及时的沟通。

三、上课纪律。

1、上课期间学生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交头接耳,更不得影响其他同学完成作业,如有背书或读书任务,需向老师告知,可根据情况另外安排。

2、学生写完一项作业后举手交给老师检查,学生继续写下一门作业,再做需要读或背诵的作业,让学生养成抓重点的习惯。老师检查作业要仔细认真,不得有遗漏,不得有错误。

4、老师尽量在讲台位置坐着或游走,做到给学生讲题的同时兼顾班级纪律。

5、学生所有作业完成后,托管老师可以安排学生写字帖或口算,或者看课外书(如果是学校的书籍,一定记得还回原位),若同一时间完成作业的同学比较多,则令其做本校试卷,没有完成学校作业的同学继续做作业。

四、沟通。

1、与家长的沟通。

每天家长来本校接送学生时,托管老师应立即跟家长沟通(如该生在学校及托管班的课堂表现情况、作业完成状况、以及每个学生的性格特点、薄弱学科等)。

2、老师之间的沟通。

每天上完课,老师之间相互沟通(如上课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家长沟通遇到的各种问题等等),互相分析、讨论解决方法。上课遇到的各种问题应及时解决。

3、与孩子之间的沟通。

根据每个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性格特点进行适当的激励,出现问题也要适当的批评。

托管班管理制度

托管是一家集同步预科,应试冲刺,作业辅导和学生托管为一体的学生服务中心,是察右前旗第一家多功能学生服务中心。中心运营四年来一直秉承着“用爱呵护成长,用心点亮未来”的理念,为广大学生及家长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一、1-6年级作业辅导班,作业辅导与讲解,知识点回顾,暑假作业。

二、各年级预科班,预习下学期各科知识,由北大附小,清华附小等高级讲师为学生视频授课,专业老师课后辅导。

三、暑期托管班,提供食宿,作业辅导。

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

开课时间:7月12日----8月12日。

联系电话:杨老师。

寇老师。

栗老师。

地址:实验小学斜对面巷内托管。

托管班管理制度

现在您不必再担心了,因为洪伟教育将为您提供一个理想的场所,为您的孩子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空间在解决您的后顾之忧的同时,孩子一定会让您刮目相看!

课程辅导:。

周一到周五下午精品一对二托管班2100元/月。

周六、日单天托管8:00——17:30(以家长上下班时间为准)150元/全天90元/半天。

专职老师辅导学生完成各门功课的家庭作业,不懂的由老师悉心指导,耐心详细的讲解!家长接送(或学生自己到中心),不提供食宿!

精品半托:。

周一至周五放学后,由中心专职人员将学生接至中心,督促学生认真完成各门功课的家庭作业,不懂的由专职的老师悉心指导,耐心详细的讲解,直至学生彻底领悟!

完成当天的作业后,帮助学生预习新的课程,或帮助学习成绩较差的学生补习前面拉下的课程!晚上8:30由家长接回家中。(晚餐有需求的可以预定)。

注:本中心晚辅导、全托、半托、教师一对一长期招生,可随时报名试听。

诚信成就未来!

招生对象:小学一年级至初三学生(每个年级限招8名)。

托管班管理制度

这里有着家一样温馨的环境,拥有舒适的教学、生活环境。课程内容涵盖了人生成功的四种教育:感知教育、智商教育、情商教育、创造性教育。赶快加入吧!我们的课程安排会给您的孩子带来享之不尽的快乐成功!

在托管班内,具有优秀的老师,将重点进行作业辅导,兼顾奥数,牛津英语的辅导,行为习惯养成,培养孩子的兴趣、爱好,孩子们不仅能在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中合理安排学习、娱乐时间,劳逸结合,快乐成长,更能自主选择参加丰富多彩的趣味学习和愉快的户外活动,让孩子回归自然,用心去感受大自然,了解科技,参与实践,会让孩子快乐健康的度过美好难忘的一天。

我们的目标是不辜负您的托付,我们的使命是为孩子度过轻松快乐却又满载收获的每一天。

一我们的托管特色:

1给每个学生建档,了解学生基本情况,根据学生的个性化差异发掘其潜力进行培养,并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学习方案。

2对学生的学习课程进行辅导并对学生的学习方法及习惯进行引导和课外课程进行强化。

3固定时间课外兴趣课程,培养学生各方面能力。

4定期的系统复习和考前特训让孩子掌握好知识的同时考出好成绩。

5每天在家校联系本上有我们的回执给您,您写下宝贵的意见给我们,我们不断完善我们的机构和托管流程。

6公寓式教学环境,设施完善,氛围温馨,让学生有一个轻松快乐的环境。

托管时间:周一至周日放学后至八点半。

招生名额:30人。

招生时间:11月15日开始(前3天免费试上)。

托管费用:面议。(免费提供教材,需要提供晚餐者价格另议)。

托管班地址:xx市花苑4栋2单元。

具体流程:请和我们联系。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

托管班管理制度

一、教学内容:

(1)复习旧课本--查漏补缺,衔接新课本--预学新知。

复习旧知识,学习新知识以学校同步教材为本。梳理学生上学期在学校学习的知识,指导预习新学期的学习内容,创造良好的学习气围,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2)辅导假期作业。

帮助和督促学生每天认真完成假期作业,随时解答学生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3)丰富的趣味课堂。

根据学生的差异情况,有目的地开展多种趣味课堂,提高学生的学习和动手技能,丰富学生的知识,拓展学生视野,为学生以后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并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

(4)在老师的带领下,有效地开展一系列室内活动(如五子棋,乒乓球,军旗,象棋等),一方面有利孩子们劳逸结合,另一方面也为了孩子们更好的学习。

三、托管对象:小学生(一年级至六年级学生)。

四、托管费用:月托管1000元/人(含餐费,资料费)。

五、开课时间:x年6月--9月。

六、暑假托管班作息时间表:

忙碌的一天就要结束了,放松一下吧,等待爸爸妈妈下班后一起回到温馨的家!

注:此日程表仅供参考,在课程不变的前提下,上课时间段会有适当调整;。

报名电话:

联系人:莫老师。

地址:xx市xx区环市一路号卡(即农林小学侧)。

托管班管理制度

1、热爱本职工作,尊重托管学生,有爱心、耐心、责任心。

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不做私事。

3、遵纪守法,团结同事,有意见通过正常渠道提出,不在背后议论。

4、仪表端庄自然,服饰大方整洁。

5、举止端正,语言文雅,说话和气,待人热情有礼。

6、爱护公物,保护设施。

7、做好计划,认真备课,讲解仔细,抓好学生品德教育和良好习惯的养成。

8、做好与家长、同事、学生的沟通工作。

1、人员:所有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要有健康证。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前洗手消毒、不留长指甲。

2、场所:开窗通风,工作完打扫卫生,不留死角及卫生小尾巴。

3、采购:“四不买”不新鲜的不买,不卫生的不买,不放心的不买,不应季的不买。

4、加工:未清洗的不加工,营养搭配不合理的不加工,超保质期的材料不加工,厨房卫生不合要求不加工。

5、储藏:生鲜肉类及时冷冻,易变质蔬菜及时冷藏。储存科学分类,摆放整齐,通风避光;冰箱及其他存储场所每天清洁,每周清理,内外无垢。

6、用餐后及时清理,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7、营养:加强伙食管理,丰富食谱,营养搭配。每周开出菜单,花样翻新,每周保证餐餐不重样,每天配备适时水果。

1、准时:接送人员必须在放学前30分钟内携带托管学生联系表在校门口指定地点等候学生。

2、准确:接送人员必须认真清点人数并做好记录,发现缺席应及时与家长或学校确认情况。

3、安全:每次两名接送人员,确保途中安全。专车接送人员必须严格要求学生乘车方式往返,不得让学生擅自出走。接时监督学生悉数进入托管中心,送时督促学生全部进校门。

4、可靠:不得随意更换接送人员,如有需要提前通知学生,以防不法人员冒充本中心人员接走学生。

1、秩序:引导学生就餐前洗手、排队、保持安静,领取自己的中餐就位吃。就餐保持安静,不交头接耳,不随意下位走动,又需要举手示意老师,轻放餐具。

2、节约:不浪费粮食,必须要求学生不得随意倒掉饭菜、汤、水果。没吃饱的可以再打饭,保证学生吃饱吃好。

3、卫生:引导学生讲究卫生,保持饭桌、地面清洁,不随意乱丢剩菜、剩饭、纸屑、果皮,不随地吐痰。不得在室内食用对身体有害的三无食品,饭后漱口,保持口腔健康。

1、游戏:听从老师指挥,不大声喧哗、嬉戏,不追逐打闹。

2、准备:睡前上厕所,进入休息室到起床时间内,不允许以各种借口随意走动或离开休息室影响其他同学。

3、进入:把鞋子摆放整齐,按顺序进入宿舍,每人固定一个铺位,不得随意更换铺位。

4、午休:午休中必须有老师看护督促,进入宿舍闭上双眼躺卧,除休息外,不得做其他任何无关的事,如:做作业、画画、聊天、看书、打电话、发短信、玩游戏等。

5、起床:到规定时间。老师要准时唤醒学生,并教学生整理好自己的床单叠好被子,然后有秩序的安静的离开宿舍。

1、每天早上开窗通风30分钟,下午午休后开窗30分钟,确保室内空气清新。

2、安排值日人员每天打扫地面,擦拭桌面。

3、餐具、水杯等必要物品用后消毒,毛巾保持干净。

4、感冒流行期间采用通风、日照、醋蒸等各种有效预防措施预防感冒。

5、工作人员要保证自身身体健康,如发生感冒及时报告,休假回避,防止传染。

6、大、小便后及时冲洗厕所。

1、每天下班前检查各项电源、天然气是否关闭。

2、每天离开前及时关闭门窗。

3、检查室内物品摆放不会对儿童造成危险。

4、室外活动安排有序,老师时刻保持警觉,避免安全隐患的发生。

1、学生进入本中心后,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

2、不得大声喧哗、追逐打闹、乱砸物品、抛制物品、自行攀高、爬窗坐栏;禁止学生在室内踢毽子、踢球、跳绳、捉迷藏、做危险游戏等。

3、禁止学生携带火柴、打火机、玩具、鞭炮、火药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本中心。

4、禁止学生私自动用托管中心内的电器开关。

5、爱护公物,不得乱涂乱画,损坏桌椅。

1、礼貌待人,主动向老师、同学问好。

2、保持座位整洁卫生,离开前清理干净座位,座椅归位。

3、严格按照作息时间上、下课,不随意下位、进出教室。

4、保持安静,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有事先举手得到允许再去做。

5、及时完成作业,书写工整,准确率高,背诵熟练。

6、表现好进步大或成绩提高的。

7、介绍其他小朋友来。

托管班管理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托管班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热爱托管工作,对学生要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尊重所有托管学生。

2、主动与托管学生家长配合,及时向家长汇报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情况,虚心接受批评、建议,不断提升优化工作方式、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做私事,否则按规章制度处理。

3、遵纪守法,团结同事,同事间友好交往,有意见通过正常渠道提出,不在背后议论。

4、努力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促进托管学生动手、动脑,使每个托管学生在不同水平上得到健康发、仪表端庄自然,服饰大方整洁,符合职业要求。

5、举止端正,语言文雅,说话和气,待人热情有礼貌,能主动问候别人。在学生面前行为规范,话不俗,语不高。

6、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护各种设施、玩具、器械。不乱扔果皮、纸屑、勤俭节约,节水、节电、节气、节粮。

1、安排好托管学生课业自我完成督习计划,抓好托管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与家长建立良好沟通关系。

2、负责搞好活动室、寝室的卫生清洁工作。保持室内通风、清洁整齐。定期开展学生寝室的消毒工作。

3、关注托管学生的身体康健,天气变化要及时为学生增减衣服。

4、管理学生午休纪律,注意托管学生的午睡姿势,盖好被子,午睡时保持安静,保证时间,按时起床,指导和帮助托管学生穿好衣服。

5、注意托管学生安全,家长来接送托管学生时,要简单介绍托管学生的当天生活、学习情况。

6 、每半月把学生的被子、枕头整理出来,让让家长带回去换洗。

1、每日放学,负责接送的管理老师在安全接学生到托管班后,要以发短信方式告之学生家长或在家长群中发。

2、每日家长到托管班接学生时,当班管理老师须向家长介绍学生当天在托管班的.生活及学习情况,注意收集家长对托管班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记录;对托管期间生病的学生,管理老师还要当面向家长交代所采取措施,建议家长做好相关护理事宜。

3、对于因患病不能来托管的学生,管理老师要与学生家长经常联系,问讯学生病情,关怀患病学生。

4、每周五下午,管理老师要填写《托管学生家庭报告书》,并由学生转交家长签名,在下周一上学时回收家长签名的反馈卡,并存档。

1、学生放学,管理老师必须提前至少10分钟到校门等待;接到学生时,必须核对学生名单,防止漏接学生。

2、接送学生上下学时,全体学生要分列队行走,不允许学生乱跑乱奔;必须有2名老师以上带队。

1、托管班必须建立来访人员登记制度。陌生人员来访时,当班管理老师必须问清来意并做好记录,严禁陌生人员在没有老师陪同的情况下参观托管班或接触学生。

2、如学生家长委托他人来接学生时,当班管理老师必须当场与家长进行电话沟通,核实接学生人员的身份,必要时对通话过程要录音,并复印委托人身份证件。

3、学生在托管班发生突发事情时(如发病、受伤),当班管理老师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在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汇报情况,当事态超出老师处置能力并有恶化趋势时,要立即送医院并通知家长。

4、加强对托管学生的安全教育,不允许学生在走廊、电梯口、楼梯、阳台追逐打闹。

5、教育托管学生不要带危险品上学或入班,每天抽检学生所带物品,注意观察托管学生手里是不是有打火机、爆竹、托管班刀子等危险物品,发现后及时收起来,防止发生安全意外。

6、严禁采用药物灭鼠、灭蚊蝇,如必须使用时,要专人保管不得乱丢。

7、严禁托管学生进入厨房,热汤菜、开水必须放在学生拿不到的安全地方。

8、就餐时,生活老师分菜时不要越过托管学生头顶,热汤菜必须预先降温后(低于50度)才可端出分给学生。

9、对托管班的学生的各种疾病做好记录,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措施。

10、收好托管学生的中药、中成药、西药,值班人员按时按量给托管学生服药,内服外服药要有名称、标记,防止错服漏服。做好服药记录。

11、托管班负责人每天对房舍检查一次,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有损坏设施、物品要及时修理。

1、及时检查安全隐患,更换老化电线,消除安全隐患。

2、经常组织老师学习消防知识,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3、不定期向托管学生传授简单、基础的消防安全知识。

4、及时更换破旧的消防器材。

5、注意水、电、火等的安全管理工作。

1、室内外卫生每天一次小扫,每周一大扫并进行消毒。

2、托管学生使用过的餐具必须天天消毒,玩教具每周清洗消毒一次;学生寝室每月消毒一次,每周翻晒被褥两次,每月洗床单枕巾一次。

3、要求托管学生饭前便后要洗手,饭后漱口,每周剪指甲。

4、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午睡后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5、托管学生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要立即隔离,并打电话通知家长接回孩子。

2、(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每日做好厨房、餐具的清洁卫生及"三防".

4、加工成品在两个小时内分发完毕;

5、盛装入口食品的餐用具使用前要进行洗净消毒;

6、托管班所有工作人员全部体检合格,无传染性疾病患者。饭菜做到"四搭配"即(干稀、甜咸、荤素、粗细),烹调过程中要掌握火候,保持食品营养。

7、饭前工作人员及托管学生都要用肥皂、流动水洗手,饭桌要擦干净。

8、管理老师要照顾好托管学生的进餐,掌握每名托管学生的进餐量,教育托管学生不偏食,不浪费、自觉光盘形动,不吃零食的良好饮食习惯。

托管班管理制度

为激发和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大幅提高孩子学习成绩,我们数学辅导班特拟订本制度。

一、师资队伍。

我们几位教师均为国家“211工程”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的研究生。

二、数学辅导班目的。

1、辅导学生首先完成教师整理的试题,教师批改并讲解。

2、辅导家庭作业,让孩子牢固掌握当天所学课堂内容,避免出现课本知识的漏洞。

3、提高学习成绩,在完成作业基础之上,结合学生特点查漏补缺,进行巩固深化提高。

4、培养良好学习习惯,通过互动和训练逐步纠正孩子不良学习习惯,培养孩子学习兴趣,增强交往能力、情绪调节能力、挫折应对力等。

三、学生守则。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需家长提前请假。

2、尊敬老师,团结同学。

3、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

4、学生到班后必须按照老师的要求写作业,不得随意走动或外出,不准随意吃东西或做其它与学习无关的事情;更不得在班大声喧哗、追逐打闹。老师辅导家庭作业及其他额外课程时,要集中注意力,认真听讲,不得东张西望及做其他影响学习的动作。

5、作业写完后交由辅导老师检查,并听从老师安排进行相应的预习和复习,达到相应的考核标准后方可离校。

本制度,所有学员必须严格遵守,若违纪三次以上,并与其家长沟通过仍不改正者,取消其辅导资格。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日期:

托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钥匙委托管理工作,确保妥善保管好托管的钥匙,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xx物业公司所管辖区内特定情况下业主委托保管的钥匙及空置房钥匙的管理。

3.1客服主管负责组织、安排钥匙的管理工作。

3.2档案资料员负责依照本规程实施托管钥匙的日常管理工作。

4.1物业管理中心钥匙保管的范围

4.1.1发展商交楼后,业主未入住时由发展商托管的钥匙。

4.1.2特定情况下业主托管的钥匙。特定情况是指:业主确有委托要求或实际的生活、工作困难确需托管钥匙,又不至于给物业管理中心工作带来额外事端的情况。

4.1.3未售出房屋。

4.2客服中心接管过来的钥匙由档案资料员清楚标明钥匙单位编码并整齐有序的'放置在钥匙柜中。

4.3钥匙的发放工作详见《入住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4.4业主在特定情况下的钥匙管理

4.4.1业主委托保管钥匙时,管理员应按《业主留钥匙登记表》的要求填写相关项目。

4.4.2管理员应特别向业主说明本物业管理中心不承担为业主保管家庭财产的责任,业主同意后,请业主在《业主留钥匙登记表》的业主签名'栏签名确认。

4.5托管钥匙的管理

4.5.1物业管理中心有维修或空置房管理需要使用托管的钥匙时,由物业管理中心管理员在借用人办理钥匙借用手续后,将钥匙交给借用人。钥匙借用手续的办理程序为:借用人在《钥匙借用登记表》中如实填写借用日期、数量、借钥匙原因、借用人联系电话等内容,然后签名确认。

4.5.2办理钥匙退还手续时,管理员应在核对钥匙数量后,在《钥匙借用登记表》中标注钥匙退还日期,并在'接收人'一栏签名确认。

4.5.3客服主管应安排管理员根据各类登记表的记录检查钥匙的借还情况,发现借期超过三天不还钥匙者,应致电借钥匙部门或个人催还。

4.5.4当接到丢失或损坏钥匙报告时,管理员应征求业主同意后,要求损坏或丢失方重新换锁,保证房屋安全。并将处理结果记录在《业主留钥匙登记表》上形成备忘录,入业主档案袋中。

4.6所有与钥匙管理有关的记录应由客服中心归档、保存。

《业主留钥匙登记表》

《钥匙借用登记表》

《入住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托管班管理制度

1、确定各年级的放学时间,托管老师每次接学生提前10到15分钟到指定地点,托管老师接孩子时必须携带托管班接送牌。

2、学生放学后到本校托管班展示牌面前集合,并分年纪排队,学生到达一定人数则由事先安排的老师依次带回学校,不得让学生单独行动。

3、护送学生回校的老师必须事先确定好路线,回校途中时刻注意每一个学生的安全,不允许学生乱奔乱跑或追逐打闹,也不允许吃任何的东西。

4、过马路时,托管老师确保没有危险,再让学生迅速且有秩序的通过马路。

5、托管老师应清点人数,对于原因不明而未到的学生必须及时与其家长或者班主任联系,确保事情的真实性,作好记录,不能遗漏任何一名学生。

6、学生作业完成后,学生必须打电话给家长,必须确保是由家长或家长指定的家人来接,并且让家长在离校签到表上签字,如家长因特殊情况不能来接而提出让学生自己回家的,可以与托管老师协商签订安全协议书。

1、托管老师安排学生进入教室,同时提醒学生把作业本交到讲台上,学生有15分钟的休息时间,期间学生可以上厕所、洗手,学生可以食用托管老师发放的面包牛奶等充饥的食物。

2、休息15分钟后,进入第一堂课,学生按照语、数、外的顺序依次完成当天的作业。

3、5:10—5:20为课间休息时间。

4、每天托管时间最晚到7:30,尽量不要滞留学生超过晚上8:00。

5、老师应将每一天学生完成作业的情况或建议记录下来,做到家长接受学生时给予及时的沟通。

1、上课期间学生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交头接耳,更不得影响其他同学完成作业,如有背书或读书任务,需向老师告知,可根据情况另外安排。

2、学生写完一项作业后举手交给老师检查,学生继续写下一门作业,再做需要读或背诵的作业,让学生养成抓重点的习惯。老师检查作业要仔细认真,不得有遗漏,不得有错误。

4、老师尽量在讲台位置坐着或游走,做到给学生讲题的同时兼顾班级纪律。

5、学生所有作业完成后,托管老师可以安排学生写字帖或口算,或者看课外书(如果是学校的书籍,一定记得还回原位),若同一时间完成作业的同学比较多,则令其做本校试卷,没有完成学校作业的同学继续做作业。

1、与家长的沟通

每天家长来本校接送学生时,托管老师应立即跟家长沟通(如该生在学校及托管班的课堂表现情况、作业完成状况、以及每个学生的性格特点、薄弱学科等)

2、老师之间的沟通

每天上完课,老师之间相互沟通(如上课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家长沟通遇到的各种问题等等),互相分析、讨论解决方法。上课遇到的各种问题应及时解决。

3、与孩子之间的沟通

根据每个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性格特点进行适当的激励,出现问题也要适当的批评。

托管管理制度

规范钥匙委托管理工作,确保妥善保管好托管的钥匙。

适用于特定情况下业主委托保管的钥匙及未入住单位钥匙的管理。

1、服务处主管负责组织、安排钥匙的管理工作。

2、服务处员工负责依照本程序实施托管钥匙的日常管理工作。

1、管理处可以进行钥匙保管的范围。

(1)开发商交楼后,业主未入住时由开发商托管的钥匙。

(2)特定情况下业主托管的钥匙。特定情况是指:业主确有实际的生活、工作困难确需托管钥匙,不至于给物业部工作带来额外事端的情况。

2、开发商托管的钥匙。

(1)物业接管验收工作结束后,物业部可以根据发展商的托管要求接管未入住单位的钥匙。

(2)接管过来的钥匙由服务处员工清楚标明钥匙单位编码并整齐有序的放置在钥匙柜中。

(3)钥匙的`发放工作详见《入住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3、业主在特定情况下托管的钥匙。

(1)业主委托保管钥匙时,服务处员工应按《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一式两联)要求填写日期、单位编号、业主姓名、钥匙数量、托存原因及领取钥匙的要求等项目。

(2)管理员就特别向业主说明本物业部不承担为业主保管家庭财产的责任,业主同意后,请业主在《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的业主签名'栏签名确认。

(3)管理员将《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第二联交业主保管。

(4)管理员将《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上的有关内容登记在《业主托管钥匙登记表》内,并在托管的钥匙上贴上标有业主姓名的标识,然后将钥匙整齐有序的放置在钥匙柜中保存。

(1)管理处有维修或空置房管理需要使用托管的钥匙时,由服务处员工在借用人办理钥匙借用手续后,将钥匙交给借用人。钥匙借用手续的办理程序为:借用人在《借用钥匙登记表》中如实填写借用日期、钥匙编号、数量、预借期、借钥匙原因、借用人联系电话等内容,然后签名确认。

(2)办理钥匙退还手续时,服务处员工应在核对钥匙数量后,在《借用钥匙登记表》中标注钥匙退还日期,并在'接收人'一栏签名确认。

(3)服务处主管应安排服务处员工根据各类登记表的记录检查钥匙的借还情况,发现借期超过三天不还钥匙者,应致电借钥匙部门或个人催还。

(4)当接到丢失或损坏钥匙报告时,服务处员工应按《钥匙管理备忘录》要求记录事件经过并报服务处主管;服务处主管与房地产开发商/业主联系,征得同意后,采取补配钥匙或换锁措施确保遗失钥匙单位的安全,服务处员工将处理结果记录在《钥匙管理备忘录》中。

(5)业主或业主指定的领钥匙人前来领取钥匙时,管理员凭《业主证》/领钥匙人的身份证移交钥匙给领钥匙人。同时应在《业主托管钥匙登记表》中标注移交日期,请业主/领钥匙人签名确认。在无任何证件证明索匙者为钥匙所属单位的业主/业主指定的领钥匙人时,服务处员工不得将钥匙转交。

5、所有与钥匙管理有关的记录应由部门归档保存两年。

1、《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

2、《业主托管钥匙登记表》。

3、《借用钥匙登记表》。

4、《钥匙管理备忘录》。

托管管理制度

规范钥匙管理工作,确保妥善保管好手管的钥匙。

适用于物业服务中心来入住单位钥匙的管理。

1、服务中心副主管负责组织、安排钥匙的管理工作。

2、服务中心管理员负责依照本规程实施钥匙的日常管理工作。

1、管理处可以进行钥匙保管的范围。

(1)发展商交楼后,业主未入住时由发展商托管的钥匙。

(2)特定情况下业主托管的钥匙。特定情况是指:业主确有实际的生活、工作困难确需托管钥匙,又不至于给管理处工作带来额外端的情况。

2、发展商托管的钥匙。

(1)物业接管验收工作结束后,管理处可以根据发展商的托管要求接管未入住单位的钥匙。

(2)接管过来的钥匙由服务中心管理员清楚标明钥匙单位编码并整齐有序的放置在钥匙柜中。

(3)钥匙的发放工作详见《入住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3、业主在特定情况下托管的钥匙。

(1)业主委托保管钥匙时,管理员应按《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一式两联)要求填写日期、单位编号、业主姓名、钥匙数量、托存原因及领取钥匙的'要求等项目。

(2)管理员应特别向业主说明本管理处不承担为业主保管家庭财产的责任,业主同意后,请业主在《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的业主签名'栏签名确认。

(3)管理员将《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第二联交业主保管。

(4)管理员将《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上的有关内容登记在《业主托管钥匙登记表》内,并在托管的钥匙上贴上标有业主姓名的标识,然后将钥匙整齐有序的放置在钥匙柜中保存。

(1)管理处有维修或空置房管理需要使用托管的钥匙时,由服务中心管理员在借用人办理钥匙借用手续后,将钥匙交给借用人。钥匙借用手续的输程序为:借用人在《借用钥匙登记表》中如实填写借用日期、钥匙编号、数量、预借期、借钥匙原因、借用人联系电话等内容,然后签名确认。

(2)办理钥匙退还手续时,管理员应在核对钥匙数量后,在《借用钥匙登记表》中标注钥匙退还日期,并在'接收人'一栏签名确认。

(3)服务中心主管应安排管理员根据各类登记表的记录检查钥匙的借还情况,发现借期超过三天不还钥匙者,应致电借钥匙部门或个人催还。

(4)当接到丢失或损坏钥匙报告时,管理员应按《钥匙管理备忘录》要求记录事件经过并报告服务中心主管;服务中心主管与房地产开发商/业主联系,征得同意后,采取补配钥匙或抵达锁措施确保遗失钥匙单位的安全,管理员将处理结果记录在《钥匙管理备忘录》中。

(5)业主或业主指定的领钥匙人前来领取钥匙时,管理员凭《业主证》/领钥匙人的身份证移交钥匙给领钥匙人。同时应在《业主托管钥匙登记表》中标注移交日期,请《业主/领钥匙人签名确认。在无任何证件证明索匙者为钥匙所属单位的业主/业主指定的领钥匙人时,管理员不得将钥匙转交。

5、所有与钥匙管理有关的记录应由部门归档保存两年。

6、本规程执行情况作为相关人员的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1、《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

2、《业主托管钥匙登记表》。

3、《借用钥匙登记表》。

4、《钥匙管理备忘录》。

1、《物业接管验收标准作业规程》。

2、《入住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托管管理制度

1.托管中心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2.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5.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6.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如发生食物中毒,承包经营者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7.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食堂人员要协助托管中心做好食堂流动人口暂住证的办理工作。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将煤气罐倒置外加热使用;开油锅人员不得随便离开,防止发生事故。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市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

托管管理制度

(一)委托景区整体经营管理提升策划工作:

1、制定近期和中期发展策划方案,并协助甲方实施;

2、制定经营项目开发和管理方案,并协助甲方实施;

3、制定活动策划方案,并协助甲方实施。

(二)委托景区的品牌包装和营销宣传工作:

1、策划整体形象定位和品牌提升方案,并协助甲方实施;

2、策划年度营销方案和宣传促销计划,并协助甲方实施。

(三)完善和提升委托景区管理体系,包括:

1、完善和提升组织管理体系

(1)组织机构设计,包括:部门设置与部门职责设计和岗位设置与岗位职责设计;。

(2)组织运行规范设计,包括:企业规章制度体系设计、业务流程设计、管理工作标准设计。

2、完善和提升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1)制定员工守则;

(2)人员招聘标准和内部人才选拔标准的制定;

(4)建立绩效考核体系;

(5)完善薪酬体系。

3、完善和提升财务管理体系

(1)加强预算管理,编制年度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等;

(2)加强成本管理,加强财务控制,完善财务审批程序;

(3)完善财务管理系统框架,加强财务控制。

4、完善和提升市场营销体系

(1)完善市场营销组织架构,强化营销管理和控制,组建营销队伍;

(2)制定市场拓展方案,拓展和维护营销渠道,构建营销网络;

(3)制定景区营销活动策划方案,策划节事和黄金周旅游产品,增加景区产品线;

(4)制定宣传促销方案,拓展和维护宣传渠道。

5、完善和提升运营管理

(1)制定售验票及监控办法;

(2)加强危机管理,制定景区应急预案;

(3)加强游客管理,完善景区标识牌、知识牌、说明牌和警示牌,以及游客须知。

6、完善和提升服务管理

(1)制定景区服务细则,包括:导游服务细则、游客中心服务细则等;

(2)加强服务监督,制定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3)加强投诉管理。

托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以本公司名义对外从事诉讼、非诉讼、签订合同等法律事务,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委托代理手续。

第三条法定代表人授权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形式委托他人代为行使某种法律行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是法律性文件。

第四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只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和受托人亲笔签字后方能生效。

第五条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行使职权。

董事长可根据需要,授权委托他人作为其代理人,依法行使董事长授权委托的职权。委托书一般一年办理一次,根据具体情况,董事长可对委托内容和权限进行调整。

第六条受托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无经济违规行为,无重大劣迹,能够胜任授权范围内的工作。

第七条对同一事项不能重复委托。

第八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使用范围为公司内外部的法律行为。

第九条授权委托事项实行分级管理,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授权委托管理,报集团政策法律室备案。

第十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依据业务需要,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发。

第十一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如下内容: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单位、职务、授权事项及范围、有效期限、其他特别事项等。

第十二条公司各部门依据业务需要,按照以下程序办理授权代理事项:

3、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审批;

4、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同意的申请表送交到法律工作部门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手续。

第十三条法律工作部门在授权委托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

1、法律工作部门须在接到被授权人提交的申请表后,一日内出具法律意见书;

3、对统一办理的授权委托书登记备案;

4、协助财务、审计、纪委等相关部门对受托人履行委托事项进行不定期审核;

5、保守授权委托事项秘密。

第十四条受托人应在法定代表人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力,需变更授权范围的,由法定代表人做出变更授权委托书,原授权委托书由法律工作部门收回作废。

第十五条公司应按业务的实际需要,严格控制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该期限必须在受托人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期限内。

受托人员依所委托事项的范围、权限完成相关事宜,不得假借授权谋求私利,损害公司利益;不得为自己或第三人经营与其受托事项相同或相近的业务。

第十六条受托人可在有效期满前15天提出继续代理授权的申请,法定授权人根据需要和被授权人的申请在有效期满前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可延长有效期。

第十七条受托人变动时,应及时通知有关各方,并重新办理授权委托书,做好销售、回款等的衔接工作,保证销售、回款的安全性、及时性。违反上述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

第十八条授权委托书原件由受托人持有,合同管理部门及受托人所在部门分别备案,一式三份。

第十九条受托人的授权委托书丢失的,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报告所在部门和合同管理部门,及时补办,并及时通知相关方,避免出现差错。

第二十条受托人要提前终止所代理的授权工作,应提前15天向授权人提出书面报告,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终止工作。

第二十一条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规定受托事项可由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向第三人进行转委托的,受托人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经法定代表人同意的,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负责。

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

第二十二条对未授权转委托的事项,受托人不允许转委托代理。但是受托人有正当理由并有证据证明转委托代理是在某种特殊原因和特殊条件下,为了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才将一部分或全部代理权委托他人代理的`行为除外。

第二十三条受托人转委托的,应与第三人签订转委托协议,交公司法律工作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授权代理通常采用一般代理,需进行特别代理的,须在委托书中明确特别代理权限及事项。

第二十五条委托代理权限终结,受托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授权委托书交回公司政策法律室。

第二十六条法律工作部门协助纪委、财务部、审计部应不定期对受托人履行委托事项进行核查,发现有损害企业利益的情况,应做出及时的处理。

第二十七条对于受托人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授权范围,以及委托期限终止后,仍以委托人名义行使委托权利的行为,以及被授权人不履行委托义务或者履行委托事项不符合约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责成当事人及时改正、挽回影响,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不同的行政处分,甚至除名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对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其民事及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行为。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实施前办理的授权委托行为继续有效。未办理授权委托书的应该补办。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公司政策法律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托管管理制度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逐级消防负责人。

二、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场所,除依法履行自身消防管理职责外,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设施应明确统一管理的责任单位。

三、开展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六、确定各类消防设施的操作维护人员,保障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七、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疏散人员,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调查。

八、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九、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十、建立完善防火档案。

托管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是指宁波市各级集中采购机构以外,依法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代理机构名录登记(包括浙江省外的代理机构申请取得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相关操作权限的),在宁波市行政区划内受采购人委托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代理机构的机构类型包括:

(二)在宁波市外工商登记注册在宁波市执业的代理机构(以下简称外地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本办法所称的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是指采购资金纳入宁波市各级地方预算管理的政府采购项目。

第三条各区县(市)财政部门依法对代理机构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代理机构日常监督管理以代理机构工商登记注册地和采购项目所属行政区划进行属地管理。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划内工商登记注册的代理机构的名录登记情况、代理机构应当具备的法定条件、内控制度建设、代理的本级采购项目、业务培训、投诉举报处理等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对非本行政区划工商登记注册的代理机构代理本级采购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管理,处理采购项目相关的投诉、举报案件及监督检查工作。

在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代理机构代理的非本级采购项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移交采购项目所属行政区划的财政部门。各级财政部门对关联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处理意见、信用记录和考核奖惩结果全市共享。

第四条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xx〕2号)第二章规定要求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名录登记,未按规定进行名录登记的不得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第五条代理机构的名录登记应当确保真实性和完整性,登记内容应当能全面反映代理机构针对代理采购工作所配置的执业条件和执业能力。

(一)在宁波市临时执业的外地代理机构,除法人主体完成“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录登记外,对其临时执业的工作团队应当在法人主体名录登记的“分支机构”项下,登记临时执业的工作人员清单,并提供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明、技术职称证书(如有)、劳动合同、联系方式及个人业务简历、组织采购活动的临时场所信息等上传资料。

(二)在宁波市长期执业的外地代理机构,除法人主体完成“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录登记外,对其长期执业的工作团队应当在法人主体名录登记的“分支机构”项下,登记长期执业的工作人员清单,并提供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明、技术职称证书(如有)、劳动合同、联系方式及个人业务简历、办公及组织采购活动的场所信息等上传资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录登记信息可共享的除外)。

(三)本市代理机构根据工商登记注册属地原则完成“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名录登记,如果存在跨行政区划在宁波市各区县(市)执业的,应当按各区县(市)财政部门要求在法人主体名录登记的“分支机构”项下,登记在该行政区划执业的工作人员清单,并提供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明、技术职称证书(如有)、劳动合同联系方式及个人业务简历、办公及组织采购活动的场所信息等上传资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录登记信息可共享的除外)。

(四)登记的工作人员不是代理机构正式工作人员的,应当进行说明,并在登记时间的下一个月补充上传劳动合同,否则该工作人员不能代表该代理机构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并在名录登记中删除相关人员的登记信息。

(五)名录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代理机构应当在信息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行更新。

(六)各地财政部门不得强制要求非本行政区划工商登记注册的代理机构在从业地区设立需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也不得要求代理机构在本行政区划进行机构备案等机构信息重复登记工作。

(七)代理机构登记信息不完整的,经财政部门告知其完善登记资料而未按期按要求完善的,财政部门有权关闭代理机构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信息发布、专家抽取等操作权限。

第六条代理机构应当具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xx〕2号)第十一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本办法规定的具体要求,不具备规定条件的代理机构不得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一)代理机构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代理机构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非法人机构(分公司等)在其合法经营权和机构设立主体的授权范围内可以独立承接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相关法律责任承担按《民法总则》第七十四条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代理机构设立的其他性质的分支机构不得以分支机构名义承接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二)代理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具体包括:

1、建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岗位设置和执业控制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明确操作流程,规范操作程序,完善各工作环节的风险防范机制,实现采购文件制作与审核的职能分离,询问、质疑答复文书的起草和审核的职能分离。

2、建立执业行为准则和执业培训制度。制定从业人员与采购人、供应商、评审专家以及其他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交往的行为准则和违规行为处理规章制度,制定在岗监督、离岗审查和项目责任可追溯制度,以及定期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相结合的培训制度、重要部门和重点岗位人员培训合格上岗制度。

3、建立决策控制管理制度。有条件的单位应当建立独立的技术(法务)总控部门,没有条件的单位应当建立决策总控管理制度进行定岗定责,对重大事项、调查取证、质疑答复等工作进行单位总控。总控部门建设将纳入代理机构监督信用评价的目标要件内容。

(三)代理机构应当配备不少于5名的.专职从业人员。专职从业人员是指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直接参与采购项目代理活动或对采购项目代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包括代理机构的财务、后勤及商务等非直接参与采购项目代理工作的人员。专职从业人员应当参加市财政部门组织的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业务培训根据市财政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分批次进行,批次业务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考试合格的培训人员颁发《宁波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业务培训证书》。新成立的代理机构或新进驻宁波市从事代理业务的外地代理机的执业人员,应当及时向市财政部门报送业务培训人员清单,由市财政部门根据培训计划,统筹安排培训。

(四)代理机构应当具备独立办公场所(自有和租赁),对外地代理机临时承接宁波市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不要求具备独立办公场所,但应当向采购项目属地财政部门报告组织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计划和采购代理活动组织场所的相关信息。

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代理业务必需具备相应的开标和评审场地。开标和评审场地应当各自独立,评审场地应当相对封闭,具备实现评审过程保密和评审现场不受干扰的条件。开标和评审场地以及相关需评审的样品摆放场地应当配置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实现采购活动全过程音视频记录,音视频记录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部分代理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全部入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以下简称进场交易)的,可以不要求配置开标、评审等采购活动组织场地和录音录像监控设备,但不得承接非进场交易的采购代理项目。进场交易的采购活动音视频记录资料应当在采购项目结束后,向进场交易的场所管理部门索取并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第七条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代理机构的专业特长和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从登记名录中自主择优选择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摇号、抽签、遴选等方式干预采购人自行选择代理机构。但各区县(市)财政部门基于本行政区划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统筹管理以及采购代理费用支出控制的需要,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服务定点入围采购,实行服务定点入围采购的评价标准应当遵循以下几方面原则:

(一)以代理机构内控制度建设及制度实际执行能力和水平、代理机构的专业特长、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结果的评价比较为主,不主张对代理机构的机构规模、业绩数量或特定金额的业绩进行评价比较。

(二)以委派的代理服务团队配置水平、团队项目经理的业绩和能力、团队其他执业人员的技术能力、服务水平和业务培训情况的评价比较为主,不主张对代理机构注册地域和服务网点情况进行评价比较。

(三)强化入围代理机构专业特长的多样性,定点入围采购原则上只要求代理机构对定点入围的采购需求进行承诺,不应当采用入围数量限制或数量淘汰的定点入围方法。

(四)原则上不选用被记录信用管理“黑名单”的代理机构。

采购人自行通过竞争方式遴选代理机构的,也应当参照上述评价标准。

第八条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办理采购事宜,应当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xx〕2号)第十三条规定要求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委托代理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二)采购范围、预算金额和采购方式;

(三)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采购需求制定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约定;

(四)采购文件编制、确认和澄清的程序和责任主体的约定;

(五)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组织过程中的权责约定;

(七)采购合同签订、履约验收、采购档案保管移交等方面的权责约定;

(八)供应商询问、质疑处理和接受财政部门投诉(举报)调查的权责约定;

(九)代理项目完成期限、代理费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约定;

(十)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途经约定;

(十一)按《合同法》规定的其他合同组成要件。

第九条委托代理费用实行市场定价,但可以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xx]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结合采购项目的复杂程度,合理确定委托代理费。采购预算已包含委托代理费用的,委托代理费应当由采购人支付;采购预算未包含委托代理费用的采购项目,委托代理费可以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但必须在采购文件中明确“供应商报价应当包含代理费用”的报价条款和代理费用的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

代理机构收取的委托代理费应当随采购结果一并公开,不得多头重复收费。

第十条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定委托协议书后,应当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技术和商务的要求,结合技术调查和市场调查情况,负责组织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工作。采购项目实施过程应当确保以下几方面工作节点:

未经采购人书面确认的采购文件不得发布。

(二)采购信息公告。采购信息公告应当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范,公告内容完整、公告预留的供应商响应时间应当符合法定要求(等标期)。采购文件发售时间截止后,对采购文件进行资格条件或重要技术商务条款进行修改的,应当延长采购文件发售时间或者允许潜在供应商售领采购文件。

(三)供应商询问处理。代理机构对供应商针对采购活动提出的询问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52条和《宁波市政府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处理工作指引》(甬财政发〔20xx〕465号)的有关规定,依法、及时、准确、实事求是地做好询问答复工作,确保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要求。

(四)供应商质疑处理。在采购过程中发生供应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报告,并按委托代理协议约定的质疑处理权限,依法进行质疑答复,不得超越权责包办质疑处理工作。质疑处理应当本着解决问题纠纷和化解矛盾为原则,质疑答复应当确保针对性和合法性。

(五)采购评审现场。采购评审现场应当做好人员进出的登记工作,与评审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评审人员不得随意进出评审现场,评审过程中评审人员离开评审现场应当做好书面记录,并记录离场的事由。

采购人委派采购人代表参加采购项目评审的,应当要求采购人出具《采购人代表授权函》,授权函应当明确采购人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采购人委派评审现场监督人员(下简称现场监督人员)的,人数不得超过2名。代理机构应当对现场监督人员在评审现场进行登记,并向现场监督人员介绍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工作纪律。现场监督人员不得参与评审问题讨论或者发表与采购项目有关的言论,现场监督过程中发现采购活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反映。

(六)采购评审结果。评审结果应当按法定要求报采购人书面确认,采购人未按法定要求进行采购结果确认的,应当要求采购人说明情况并向财政部门报告。经采购人确认的或采购人逾期未确认的采购结果应当按法定程序要求进行结果公告,代理机构不得随意暂定或延期发布采购结果公告。

(七)采购档案。采购活动结束后,采购档案应当整理归档,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档案。采购档案应当包括采购活动过程中与采购项目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资料)。供应商响应资料正本档案原则上由采购人建档保管(采用电子档案方式保存的除外),采购人可以通过委托协议约定,委托代理机构代建响应资料正本档案,代理机构注销时,应当向相关采购人移交档案。

第十一条代理机构信用评价按失信惩戒、守信奖励、整改修复原则进行信用管理。信用管理按照基础信用分、信用扣分、信用加分进行量化计分,通过信用分值计算构成代理机构的信用指数(信用分值计算标准另行制定)。

代理机构在执业过程中信用指数低于基础信用分的,代理机构注册地(或采购项目属地)财政部门应当责令代理机构进行整改,未按规定进行整改的,记入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并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进行通报。

第十二条采购代理机构信用评价指数主要包括:

(五)代理机构对信用扣分的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整改主动积极,措施有效,并参加信用修复培训,能有效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的,给予信用扣分50%的信用修复加分。

第十三条采购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采购代理机构的设立登记情况、执业能力、执业状况和执业结果等与政府采购代理行为相关的内容(各项评价内容的细化要素另行制定)。

(一)代理机构设立登记评价内容包括:

2、有关名录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采购代理机构自行维护和更新情况;

3、其他反映采购代理机构设立的情况。

(二)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能力评价内容包括:

1、法定要求应当具备(配备)的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设施、设备等场所条件;

2、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情况;

3、所属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专业技能和参与财政部门的培训情况;

4、财政部门在日常监管、专项检查、考核评价中提出的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

5、其他反映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能力的情况。

(三)采购代理机构执业状况评价内容包括:

3、其他反映采购代理机构执业状况的情况。

(四)采购代理机构执业结果评价内容包括:

1、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效果。包括政府采购预算资金节约情况和采购执行效率;

3、其他反映采购代理机构执业结果的情况。

第十四条财政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评价内容,对采购代理机构实施部分专项评价或全面评价。

第十五条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应当坚持健全机制、规范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采用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

第十六条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应当按规定要求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以政府采购相关工作人员为主。执法检查人员的抽取数量根据检查工作需要确定,同一检查组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出现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因实际困难不能参加检查工作或需要回避等情形,应通过随机抽查信息平台及时抽取,补齐执法检查人员。

第十七条监督检查对象为代理本级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相关名录库信息应录入双随机抽查信息平台,并根据变动情况动态调整。在检查对象确立前,应当对拟检查代理机构的历史检查情况进行梳理(定向检查除外),防止出现多头或重复检查。

第十八条对存在违法违规线索的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由采购项目属地财政部门开展定向检查,违法案情复杂或违法案情重大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市级财政部门组织专案小组进行专案定向检查。各区县(市)财政部门对市级财政部门移送的政府采购项目违法违规线索应当依法落实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结果报市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对采购项目日常监管事项,采购项目属地财政部门应当按“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等方式开展不定向检查。

各区县(市)财政部门结合日常监管,可对采购项目执业人员(或团队)进行考核记分管理,考核记分记满的,可以要求执业人员(或团队)进行整改,但不能因对执业人员(或团队)进行整改,暂定或禁止其所属代理机构的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权力。

第二十条市级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部工作要求和全市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年度工作安排,组织对全市代理机构的执业情况进行抽检,检查内容包含代理机构的所有代理采购项目、项目属地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情况和政策法规执行情况。

第二十一条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代理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严格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七十八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宁波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xx年3月1日开始实施。

托管管理制度

规范钥匙委托管理工作,确保妥善保管好托管的钥匙。

适用于特定情况下业主委托保管的钥匙及未入住单位钥匙的管理。

3.1公共事务部主管负责组织、安排钥匙的管理工作。

3.2公共事务部管理员负责依照本规程实施托管钥匙的日常管理工作。

4.1管理处可以进行钥匙保管的范围。

4.1.1发展商交楼后,业主未入住时由发展商托管管的钥匙。

4.1.2特定情况下业主特管的钥匙。特定情况是指:业主确实有实际的生活、工作困难确需托管钥匙,又不至于给管理处工作带来额外事端的情况。

4.2发展商托管的钥匙。

4.2.1物业接管验收工作结束后,管理处可以根据发展商的托管要求接管未入住单位的钥匙,详见《物业接管验收标准作业规程》。

4.2.2接管过来的钥匙由公共事务部管理员清楚标明钥匙单位编码并整齐有序的放置在钥匙柜中。

4.2.3钥匙的发放工作详见《入住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4.3业主在特定情况下托管的钥匙。

4.3.1业主委托保管钥匙时,管理员应按《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一式两联)要求填写日期、单位编号、业主姓名、钥匙数量、托存原因及领取钥匙的要求等项目。

4.3.2管理员应特别向业主说明本管理处不承担为业主保管家庭财产的责任,业主同意后,请业主在《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的“业主签名”栏签名确认。

4.3.3管理员将《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第二联业主保管。

4.3.4管理员将《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上的有关内容登记在《业主托管钥匙登记表》内,并在托管的钥匙上贴上标有业主姓名的标识,然后将钥匙整齐有序的放置在钥匙柜中保存。

4.4.1管理处有维修或空置房管理需要使用托管的钥匙时,由公共事务管理员在借用人办理钥匙借用手续后,将钥匙交给借用人。钥匙借用手续的办理程序为:。

借用人在《借用钥匙登记表》中如实填写借用日期、钥匙编号、数量、预借期、借钥匙原因、借用人联系电话等内容,然后签名确认。

4.4.2办理钥匙退还手续时,管理员应在核对钥匙数量后,在《借用钥匙登记表》中标注钥匙退还日期,并在“接收人”一栏签名确认。

4.4.3公共事务部主管应安排管理员根据各类登记表的.记录检查钥匙的借还情况,发现借期超过三天不还钥匙者。应致电借钥匙部门或个人催还。

4.4.4当接到丢失或损坏钥匙报告时,管理员应按《钥匙管理备忘录》要求记录事件经过并报告公共事务部主管;公共事务部主管与房地产开发商/业主联系,征得同意后,采取补配钥匙或换锁措施确保遗失钥匙单位的安全。管理员将处理结果记录在《钥匙管理备忘录》中。

4.4.5业主或业主指定的领钥匙人前来领取钥匙时,管理员凭《业主证》/领钥匙人的身份证移交钥匙给领钥匙人。同时应在《业主托管钥匙登记表》中标注移交日期,请业主/领钥匙人签名确认。在无任何证件证明索钥匙者为钥匙所属单位的业主/业主指定的领钥匙人时,管理员不得将钥匙移交。

4.5所有与钥匙管理有关的记录由部门归档保存两年。

4.6本规程执行情况作为相关人员的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1《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

5.2《业主托管钥匙登记表》。

5.3《借用钥匙登记表》。

5.4《钥匙管理备忘录》。

6.1《物业接管验收标准作业规范》。

6.2《入住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托管管理制度

规范钥匙委托管理工作,确保妥善保管好托管的钥匙。

适用于特定情况下业主委托保管的钥匙及未入住单位钥匙的管理。

3.1客户服务中心主任/主管负责组织、安排钥匙的管理工作。

3.2客户助理负责依照本规程实施托管钥匙的日常管理工作。

4.1管理处可以进行钥匙保管的范围。

4.1.1发展商交接后,业主未入住时由发展商托管的钥匙。

4.1.2特定情况下业主托管的钥匙。特定情况是指:业主确有实际的生活、工作困难确需托管钥匙,又不至于给管理处工作带来额外事端的情况。

4.1.3由于工程遗留问题,暂时留在客户服务中心用于工程整改的托管钥匙。

4.2发展商托管的钥匙。

4.2.1物业接管验收工作结束后,管理处可以根据发展商的托管要求接管未入住单位的钥匙,。

4.2.2接管过来的钥匙由客户助理清楚标明钥匙单位编码并整齐有序的放置在钥匙柜中。

4.2.3钥匙的发放工作详见《入住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4.3业主在特定情况下托管的钥匙。

4.3.1客户助理应特别向业主说明本管理处不承担为业主保管家庭财产的责任,业主同意后,请业主在《委托书》上委托钥匙栏中注明托管的`数量并签字。

4.3.2管理员将《委托书》其中的一份交业主保管。

4.3.3管理员在托管的钥匙上贴上标有业主房号的标识,然后将钥匙整齐有序的放置在钥匙柜中保存。

4.4.1管理处有维修、工程整改或空置房管理需要使用托管的钥匙时,由客户助理在借用人办理钥匙借用手续后,将钥匙交给借用人。但需进入的是已入住业主而暂未使用的房屋,必须事先与业主联系,征得同意后,才能办理钥匙借用手续,(如遇紧急情况,经管理处主任同意后,可先行进入,事后必须通知业主,争取业主的谅解)钥匙借用手续的办理程序为:借用人在《钥匙借用登记表》中如实填写借用日期、钥匙编号、数量、预借期、借钥匙原因、借用人、借出人等内容,然后签名确认。

4.4.2办理钥匙退还手续时,管理员应在核对钥匙数量后,在《钥匙借用登记表》中标注钥匙退还日期,并在'接收人'一栏签名确认。

4.4.3客户服务中心主任/主管应安排管理员根据各类登记表的记录检查钥匙的借还情况,发现借期超过三天不还钥匙者,应致电借钥匙部门或个人催还。

4.4.4当接到丢失或损坏钥匙报告时,管理员应按《业主托管钥匙登记表》中备忘录栏要求记录事件经过并报告客户服务中心主任/主管;客户服务中心主任/主管与房地产开发商/业主联系,征得同意后,采取补配钥匙或换锁措施确保遗失钥匙单位的安全,管理员将处理结果记录在'备忘录'栏中。

4.4.5业主或业主指定的领钥匙人前来领取钥匙时,管理员凭领钥匙人的身份证移交钥匙给领钥匙人。同时应请业主/领钥匙人签名确认,并标注移交日期。在无任何证件证明索匙者为钥匙所属单位的业主/业主指定的领钥匙人时,管理员不得将钥匙转交。

4.5所有与钥匙管理有关的记录应由客户服务中心归档保存两年。

4.6本规程执行情况作为相关人员的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1《业主托管钥匙登记表》。

5.2《钥匙借用登记表》。

6.1《入住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托管管理制度

2、人力资源部就培训有关问题与委托单位签订培训协议。培训协议应包括培训形式、人数、内容、费用和培训实习期间发生意外事件的处理等有关条款,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3、人力资源部根据委托单位的培训要求,与接受培训的部门制订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应有培训内容、课程设置、教材、师资、场地和考核等内容,并经委托单位认可后,予以实施。

4、在培训期间,人力资源部应对培训计划进行跟踪考查,确保培训质量。

5、培训结束后,对受训人员进行考核鉴定,并填入委托培训鉴定表,反馈于委托单位。

6、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受训人员入店、离店等各项事宜。

7、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工作进行总结,存档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