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班员工管理制度(热门14篇)

时间:2023-12-22 19:24:05 作者:JQ文豪 工作计划

规章制度的制定应该充分考虑人性和行为心理,避免过于严苛或过于宽松。请大家认真学习和遵守规章制度,共同维护好组织的和谐稳定。

托管班管理制度

一、教学内容:

(1)复习旧课本--查漏补缺,衔接新课本--预学新知。

复习旧知识,学习新知识以学校同步教材为本。梳理学生上学期在学校学习的知识,指导预习新学期的学习内容,创造良好的学习气围,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2)辅导假期作业。

帮助和督促学生每天认真完成假期作业,随时解答学生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3)丰富的趣味课堂。

根据学生的差异情况,有目的地开展多种趣味课堂,提高学生的学习和动手技能,丰富学生的知识,拓展学生视野,为学生以后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并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

(4)在老师的带领下,有效地开展一系列室内活动(如五子棋,乒乓球,军旗,象棋等),一方面有利孩子们劳逸结合,另一方面也为了孩子们更好的学习。

三、托管对象:小学生(一年级至六年级学生)。

四、托管费用:月托管1000元/人(含餐费,资料费)。

五、开课时间:x年6月--9月。

六、暑假托管班作息时间表:

忙碌的一天就要结束了,放松一下吧,等待爸爸妈妈下班后一起回到温馨的家!

注:此日程表仅供参考,在课程不变的前提下,上课时间段会有适当调整;。

报名电话:

联系人:莫老师。

地址:xx市xx区环市一路号卡(即农林小学侧)。

托管班管理制度

托管是一家集同步预科,应试冲刺,作业辅导和学生托管为一体的学生服务中心,是察右前旗第一家多功能学生服务中心。中心运营四年来一直秉承着“用爱呵护成长,用心点亮未来”的理念,为广大学生及家长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一、1-6年级作业辅导班,作业辅导与讲解,知识点回顾,暑假作业。

二、各年级预科班,预习下学期各科知识,由北大附小,清华附小等高级讲师为学生视频授课,专业老师课后辅导。

三、暑期托管班,提供食宿,作业辅导。

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

开课时间:7月12日----8月12日。

联系电话:杨老师。

寇老师。

栗老师。

地址:实验小学斜对面巷内托管。

托管班管理制度

二、老师各司其职:

二、接学生回校注意细则

1、接送学生的首要任务是安全,如出现问题由接送老师负主要责任。

2、学生放学后到本校托管班展示牌面前集合,并分年级排队,学生达到一定人数则由事先安排的老师依次带回学校,不得让学生单独行动。

3、接孩子时必须携带托管班学生签到表及托管班接送牌,如故意不带或忘记携带,按考核制度处理。

4、托管各班主任应清点人数,对于原因不明而未到的学生必须及时与其家长或班主任联系,确保事情的真实性,并在备注中作好记录,不能遗漏任何一名学生。

5、不能让学生在学校门口集合排队及回校过程中吃任何东西,如有学生要买文具、食品等需先向老师说明,经老师允许才能去买,购买食物必须是面包,牛奶等能充当午晚餐的食物,其他食物一律禁止购买。

6、护送学生回校的老师必须事先确定好回校路线,回校途中时刻注意每一个学生的安全,不能让学生追逐打闹,超对或掉队。

7、过马路时必须先由老师拦住来往车辆,确保没有危险,再让学生迅速且有秩序的通过马路。

1)由父母将学生准时送到托管中心,交到托管老师手中,并确认签到。

2)安排学生进入教室,调整状态,准备开始做作业。

3)若家长让学生自行到校,务必提前电话联系托管老师。

4)自行到校的学生,由托管老师电话告知家长:学生已安全到校,请家长放心。

1、托管教师严禁直接或间接告诉学生答案

2、到托管班后,教师应首先提醒学生将当天记录作业的本子(家校本)交到讲台,再统一安排学生去上厕所,洗手,然后吃小餐点(面包、牛奶),时间为10分钟(注:“垃圾食品”一律不得带进托管班);在此期间老师应检查家校本,以确定学生的家庭作业情况,掌控学生作业时间。

3、餐点10分钟后,老师应提醒学生开始做作业;先做需要动笔或较难的作业,再做需要读或背诵的作业,让学生学会抓重点。

4、学校所有作业完成后,老师应安排学生写字帖或口算,若同一时间完成作业是同学较多,则令其做本校自备试卷。没有完成学校作业的同学继续做作业。

5、老师每天应将学生完成每一项作业的情况或建议,记录到学生家校作业本上,做到家长接送学生时给予及时沟通。

6、每天托管时间最晚到7:30,尽量不要滞留学生超过晚上8:00。

7、学生作业完成后必须确保是由家长或家长指定的家人来接学生,并让家长在离校签到表上签字。

1、上课期间,班主任和配班老师都应管理课堂纪律,班主任负主要工作,配班老师配合班主任进行班级管理。托管班级纪律参照如下几点:

2、上课期间,学生不得随意走动,如有特殊情况应先举手示意。

3、上课期间,学生不得大声喧哗,交头接耳,不得大声读书或背书,如有读书或背书任教师,需向老师告知,可根据情况另外安排。

4、任课老师应提醒学生:写完一项作业后举手交给老师检查,学生继续写下一门作业。

5、任课教师应提醒学生:写作业过程中遇到不会写的题目暂时空着,先完成会做的,最后再举手示意老师讲解不会做的难题。让学生学会独立完成作业和节约时间的习惯。

6、任课教师不应该只将注意力和视线放在一个学生身上(如:给某个学生讲题时间过长而忽略其他学生;或者仅仅只在某个学生周围游走等),而应尽量在讲台位置坐着或游走,做到给学生讲题的同时兼顾其他学生的纪律。

7、教师可安排学生进行比赛。(如;作业完成速度、质量;默写、背诵等),以此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同时提高学生完成作业的速度和质量。

1、与家长的沟通:

每天家长来本校接走学生时,班主任或配班老师应立即与家长沟通(沟通内容可为:该生在学校及托管班的课堂表现、作业完成状况、学生的性格特点、薄弱学科等),让家长了解学生在本校的情况。

2、老师之间的沟通:

每天上完课后,老师之间应相互沟通,如:上课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与家长沟通时遇到的问题等),互相分析、讨论解决方法。在上课中遇到的不会解答的问题,应及时查阅参考书,不要把问题留到第二天。

3、与孩子的沟通:

老师应多鼓励学生;根据每个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性格特点,给予适当的鼓励

1、前台行政教师每天负责为学生准备小餐点:面包和牛奶(冬天,牛奶需加热),并发放给要吃小餐点的学生。

1、班主任要确定有无漏发小餐点的学生,并及时告知前台老师,给以补发。

托管班员工制度范文_午托班员工管理制度

1、热爱托管工作,对托管学生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尊重托管学生。

2、主动与托管学生家长配合,及时向家长汇报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情况,虚心接受批评、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3、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做私事。

4、团结同事,有意见通过正常渠道提出,不在背后议论。

5、努力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促进托管学生动手、动脑,使每个托管学生在不同水平上得到健康发展。

6、仪表端庄自然,服饰大方整洁,符合职业要求。

7、举止端正,语言文雅,说话和气,待人热情有礼貌,能主动问候别人。为人师表,在学生面前行为规范,话不俗,语不高。

8、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护各种设施、教具。

二、管理老师岗位工作要求。

1、按照学生作业统计表安排好托管学生课业辅导计划。

2、负责搞好教室卫生清洁工作。保持室内通风、清洁整齐。

3、抓好托管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与家长建立良好沟通关系。

4、关注托管学生的身体康健,天气变化要提醒学生增减衣服。

5、注意托管学生安全,家长来接送托管学生时,要简单介绍托管学生的当天生活、学习情况。

三、与家长的日常沟通工作要求。

1、每日放学,负责接送的管理老师在安全接学生到托管班后,

要以发短信方式告之学生家长。

2、每日家长到托管班接学生时,老师须向家长介绍学生当天在托管班的生活及学习情况,注意收集家长对托管班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记录;对托管期间生病的学生,管理老师还要当面向家长交代所采取措施,建议家长做好相关护理事宜。

3、对于因患病不能来托管的学生,管理老师要与学生家长经常联系,问讯学生病情,关怀患病学生。

4、每周五下午,管理老师要填写《托管学生家庭报告书》,并由学生转交家长签名,在下周一上学时回收家长签名的反馈卡,并存档。

四、学生的接送管理。

1、学生放学,管理老师必须提前至少半十分钟到校门等待;接到学生时,必须核对学生名单,防止漏接学生。

2、接送学生上下学时,全体学生要分列队行走,不允许学生乱跑乱奔;。

五、日常安全管理。

1、托管班必须建立来访人员登记制度。陌生人员来访时,当班管理老师必须问清来意并做好记录,严禁陌生人员在没有老师陪同的情况下参观托管班或接触学生。

2、如学生家长委托他人来接学生时,当班管理老师必须当场与家长进行电话沟通,核实接学生人员的身份,必要时对通话过程要录音,并复印委托人身份证件。

3、学生在托管班发生突发事情时(如发病、受伤),当班管理老师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在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汇报情况,当事态超出老师处置能力并有恶化趋势时,要立即送医院并通知家长。

4、加强对托管学生的安全教育,不允许学生在走廊、楼梯追逐打闹。

5、教育托管学生不要带危险品上学或入班,每天抽检学生所带物品,注意观察托管学生手里是不是有打火机、爆竹、刀子等危险物品,发现后及时收起来,防止发生安全意外。

6、托管班严禁采用药物灭鼠、灭蚊蝇,如必须使用时,要专人保管不得乱丢。

六、消防安全管理。

1、及时检查安全隐患,更换老化电线,消除安全隐患。

2、及时更换破旧的消防器材。

3、注意水、电、火等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卫生管理。

1、室内外卫生每天一次小扫,每周一大扫并进行消毒。

2、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下班后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3、托管学生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要立即隔离,并打电话通知家长接回孩子。

托管班管理制度

为激发和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大幅提高孩子学习成绩,我们数学辅导班特拟订本制度。

一、师资队伍。

我们几位教师均为国家“211工程”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的研究生。

二、数学辅导班目的。

1、辅导学生首先完成教师整理的试题,教师批改并讲解。

2、辅导家庭作业,让孩子牢固掌握当天所学课堂内容,避免出现课本知识的漏洞。

3、提高学习成绩,在完成作业基础之上,结合学生特点查漏补缺,进行巩固深化提高。

4、培养良好学习习惯,通过互动和训练逐步纠正孩子不良学习习惯,培养孩子学习兴趣,增强交往能力、情绪调节能力、挫折应对力等。

三、学生守则。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需家长提前请假。

2、尊敬老师,团结同学。

3、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

4、学生到班后必须按照老师的要求写作业,不得随意走动或外出,不准随意吃东西或做其它与学习无关的事情;更不得在班大声喧哗、追逐打闹。老师辅导家庭作业及其他额外课程时,要集中注意力,认真听讲,不得东张西望及做其他影响学习的动作。

5、作业写完后交由辅导老师检查,并听从老师安排进行相应的预习和复习,达到相应的考核标准后方可离校。

本制度,所有学员必须严格遵守,若违纪三次以上,并与其家长沟通过仍不改正者,取消其辅导资格。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日期:

托管班管理制度

1、确定各年级的放学时间,托管老师每次接学生提前10到15分钟到指定地点,托管老师接孩子时必须携带托管班接送牌。

2、学生放学后到本校托管班展示牌面前集合,并分年纪排队,学生到达一定人数则由事先安排的老师依次带回学校,不得让学生单独行动。

3、护送学生回校的老师必须事先确定好路线,回校途中时刻注意每一个学生的安全,不允许学生乱奔乱跑或追逐打闹,也不允许吃任何的东西。

4、过马路时,托管老师确保没有危险,再让学生迅速且有秩序的通过马路。

5、托管老师应清点人数,对于原因不明而未到的学生必须及时与其家长或者班主任联系,确保事情的真实性,作好记录,不能遗漏任何一名学生。

6、学生作业完成后,学生必须打电话给家长,必须确保是由家长或家长指定的家人来接,并且让家长在离校签到表上签字,如家长因特殊情况不能来接而提出让学生自己回家的,可以与托管老师协商签订安全协议书。

二、上课安排。

1、托管老师安排学生进入教室,同时提醒学生把作业本交到讲台上,学生有15分钟的休息时间,期间学生可以上厕所、洗手,学生可以食用托管老师发放的面包牛奶等充饥的食物。

2、休息15分钟后,进入第一堂课,学生按照语、数、外的顺序依次完成当天的作业。

3、5:10—5:20为课间休息时间。

4、每天托管时间最晚到7:30,尽量不要滞留学生超过晚上8:00。

5、老师应将每一天学生完成作业的情况或建议记录下来,做到家长接受学生时给予及时的沟通。

三、上课纪律。

1、上课期间学生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交头接耳,更不得影响其他同学完成作业,如有背书或读书任务,需向老师告知,可根据情况另外安排。

2、学生写完一项作业后举手交给老师检查,学生继续写下一门作业,再做需要读或背诵的作业,让学生养成抓重点的习惯。老师检查作业要仔细认真,不得有遗漏,不得有错误。

4、老师尽量在讲台位置坐着或游走,做到给学生讲题的同时兼顾班级纪律。

5、学生所有作业完成后,托管老师可以安排学生写字帖或口算,或者看课外书(如果是学校的书籍,一定记得还回原位),若同一时间完成作业的同学比较多,则令其做本校试卷,没有完成学校作业的同学继续做作业。

四、沟通。

1、与家长的沟通。

每天家长来本校接送学生时,托管老师应立即跟家长沟通(如该生在学校及托管班的课堂表现情况、作业完成状况、以及每个学生的性格特点、薄弱学科等)。

2、老师之间的沟通。

每天上完课,老师之间相互沟通(如上课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家长沟通遇到的各种问题等等),互相分析、讨论解决方法。上课遇到的各种问题应及时解决。

3、与孩子之间的沟通。

根据每个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性格特点进行适当的激励,出现问题也要适当的批评。

托管班管理制度

这里有着家一样温馨的环境,拥有舒适的教学、生活环境。课程内容涵盖了人生成功的四种教育:感知教育、智商教育、情商教育、创造性教育。赶快加入吧!我们的课程安排会给您的孩子带来享之不尽的快乐成功!

在托管班内,具有优秀的老师,将重点进行作业辅导,兼顾奥数,牛津英语的辅导,行为习惯养成,培养孩子的兴趣、爱好,孩子们不仅能在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中合理安排学习、娱乐时间,劳逸结合,快乐成长,更能自主选择参加丰富多彩的趣味学习和愉快的户外活动,让孩子回归自然,用心去感受大自然,了解科技,参与实践,会让孩子快乐健康的度过美好难忘的一天。

我们的目标是不辜负您的托付,我们的使命是为孩子度过轻松快乐却又满载收获的每一天。

一我们的托管特色:

1给每个学生建档,了解学生基本情况,根据学生的个性化差异发掘其潜力进行培养,并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学习方案。

2对学生的学习课程进行辅导并对学生的学习方法及习惯进行引导和课外课程进行强化。

3固定时间课外兴趣课程,培养学生各方面能力。

4定期的系统复习和考前特训让孩子掌握好知识的同时考出好成绩。

5每天在家校联系本上有我们的回执给您,您写下宝贵的意见给我们,我们不断完善我们的机构和托管流程。

6公寓式教学环境,设施完善,氛围温馨,让学生有一个轻松快乐的环境。

托管时间:周一至周日放学后至八点半。

招生名额:30人。

招生时间:11月15日开始(前3天免费试上)。

托管费用:面议。(免费提供教材,需要提供晚餐者价格另议)。

托管班地址:xx市花苑4栋2单元。

具体流程:请和我们联系。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

托管班员工制度范文_午托班员工管理制度

托班是为解决家长因上班而无法中午接学生的问题出现的学生管理机构,多数是私人机构。今天小编带给大家的是托管班员工制度范文,仅供参考。

一、管理老师。

岗位职责。

1、热爱托管工作,对托管学生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尊重托管学生。

2、主动与托管学生家长配合,及时向家长汇报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情况,虚心接受批评、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3、遵守各项。

规章制度。

不迟到、不早退、不做私事。

4、团结同事,有意见通过正常渠道提出,不在背后议论。

5、努力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促进托管学生动手、动脑,使每个托管学生在不同水平上得到健康发展。

6、仪表端庄自然,服饰大方整洁,符合职业要求。

7、举止端正,语言文雅,说话和气,待人热情有礼貌,能主动问候别人。为人师表,在学生面前行为规范,话不俗,语不高。

8、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护各种设施、教具。

二、管理老师岗位工作要求。

1、按照学生作业统计表安排好托管学生课业辅导计划。

2、负责搞好教室卫生清洁工作。保持室内通风、清洁整齐。

3、抓好托管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与家长建立良好沟通关系。

4、关注托管学生的身体康健,天气变化要提醒学生增减衣服。

5、注意托管学生安全,家长来接送托管学生时,要简单介绍托管学生的当天生活、学习情况。

三、与家长的日常沟通工作要求。

1、每日放学,负责接送的管理老师在安全接学生到托管班后,

要以发短信方式告之学生家长。

2、每日家长到托管班接学生时,老师须向家长介绍学生当天在托管班的生活及学习情况,注意收集家长对托管班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记录;对托管期间生病的学生,管理老师还要当面向家长交代所采取措施,建议家长做好相关护理事宜。

3、对于因患病不能来托管的学生,管理老师要与学生家长经常联系,问讯学生病情,关怀患病学生。

4、每周五下午,管理老师要填写《托管学生家庭报告书》,并由学生转交家长签名,在下周一上学时回收家长签名的反馈卡,并存档。

四、学生的接送管理。

1、学生放学,管理老师必须提前至少半十分钟到校门等待;接到学生时,必须核对学生名单,防止漏接学生。

2、接送学生上下学时,全体学生要分列队行走,不允许学生乱跑乱奔;。

五、日常安全管理。

1、托管班必须建立来访人员登记制度。陌生人员来访时,当班管理老师必须问清来意并做好记录,严禁陌生人员在没有老师陪同的情况下参观托管班或接触学生。

2、如学生家长委托他人来接学生时,当班管理老师必须当场与家长进行电话沟通,核实接学生人员的身份,必要时对通话过程要录音,并复印委托人身份证件。

3、学生在托管班发生突发事情时(如发病、受伤),当班管理老师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在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汇报情况,当事态超出老师处置能力并有恶化趋势时,要立即送医院并通知家长。

4、加强对托管学生的安全教育,不允许学生在走廊、楼梯追逐打闹。

5、教育托管学生不要带危险品上学或入班,每天抽检学生所带物品,注意观察托管学生手里是不是有打火机、爆竹、刀子等危险物品,发现后及时收起来,防止发生安全意外。

6、托管班严禁采用药物灭鼠、灭蚊蝇,如必须使用时,要专人保管不得乱丢。

六、消防安全管理。

1、及时检查安全隐患,更换老化电线,消除安全隐患。

2、及时更换破旧的消防器材。

3、注意水、电、火等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卫生管理。

1、室内外卫生每天一次小扫,每周一大扫并进行消毒。

2、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下班后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3、托管学生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要立即隔离,并打电话通知家长接回孩子。

一.学生的接送。

1.接送时段:16:10--16:30;16:30--17:00;17:00--17:30。

2.不得让学生单独行动,由老师带队分批到学校。

3.接学生地点:学校正大门处。

4.在回学校的途中,如有学生要买文具、食品等需先向老师说明,经老师允许才能去买,购买食物必须是面包,牛奶等能充当晚餐的,其他食物一律禁止购买。

5.接孩子时必须携带托管班学生联系表及托管班接送牌,如故意不带或忘记携带,按考核制度处理。

6.接送学生的首要任务是安全,如出现问题由接送老师负主要责任。如果学生因其他原因不能来学校上课的,老师需提前和家长联系,确保事件的真实性。在孩子放学后必须确保家长来接孩子,(家长提出孩子可以自己回家的除外)。

二.上课安排。

1.到学校后学生休息10分钟,在此期间学生用简单的晚餐如面包、牛奶等能充饥的食物,辛辣等“垃圾食品”一律不得带进学校。上课后不准吃东西。

2.休息10分钟后进入第一堂课,学生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的顺序依次完成当天作业。

3.第一堂课上课时间17:00--17:40;17∶40—17∶50为课间休息。

4.第二堂课上课时间17∶50—19:00;。

5.第三堂课上课时间19:00--20:30。

三.课堂纪律。

1.开始上课时把当天记录作业的本子放在课桌的右上脚,供老师记录并确定该学生的家庭作业情况。

2.上课期间不得随意走动,如有特殊情况需举手示意。

3.上课不得大声喧哗,交头接耳,不得大声读书或背书,如有读书或背书任务,需向老师告知,可根据情况另行安排。

4.写完一门作业后,把作业本放在课桌的左上脚,供老师检查,学生继续写下一门作业,如在写作业的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在旁边做上记号,不会写的题目暂时空在那里。

5.爱护公共环境,不得随地乱扔垃圾,不得在课桌,墙上,黑板上乱涂乱画,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6.课间休息时,不得在教室和走廊里大声喧哗,不得玩玩具,更不能相互追逐打闹,其他同学在学习不得去打扰。

四、责任。

1.教师带班均采用责任制,自己所带学生的学习情况跟教师的绩效挂钩。

2.所带学生的家庭作业不得有错误出现,每天必须保证学生的家庭作业及时有效的完成。不得有直接告诉答案给学生的情况出现。

五、沟通。

1.与学校各科老师的沟通:需和学生各科老师进行电话沟通,了解该生在学校的作业完成状况,上课的表现,发言,老师提问时回答状况,并记录到学生学习状况登记表上备查。(一月一次)。

2.与家长的沟通:每个学生在学校的课堂表现,作业完成状况,对每个学生的性格特点和薄弱学科都要有比较详细的了解。每天必须记录到学生学习报告表上供家长了解学生在学校的学习情况。最好每天家长接学生的时候及时沟通,如没有家长接送的,每周必须给家长汇报当周学生的学习情况。以取得家长最大的配合。

3.与老师的沟通:每天上完课后,带课的老师之间相互沟通,交流在带课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到每个老师都能尽可能全面的了解每个学生的情况。对在上课中遇到的不会解答的问题,可向值班老师咨询,不要把问题带到第二天。

4.与孩子的沟通:对学生应采用赏识教育法,多鼓励与激励,摸索学生的性格,根据每个学生的特点进行适当的激励(比如:某某今天的字写的比以前有进步了,背书背的也比以前快了,以后要是把字写的更好的话那就再好不过了),当然出现问题的时候还需严厉的批评,以免小朋友以后范同样的错误。对于同年级的学生作业量相仿的情况下可以让他们之间进行默写、背诵的竞赛,看谁默写的的又快又好背的又快越好。

一.学生的接送。

1.确定各年级学生的放学时间:一小的学生周一周三是下午3点半,周。

二、周四和周五是在下午4点半放学,每次接学生提前10分钟到指定地点。

2.等学生到齐后一起到托管班,不得让学生单独行动。如有特殊情况可和另外一名老师商议,但是必须在有老师看管的情况下分批到学校。

3.在回托管班的途中,如有学生要买文具、食品等需先向老师说明,经老师允许才能去买,购买食物必须是面包,牛奶等能充当午餐、晚餐,其他食物如垃圾食品麻辣等一律禁止购买。

4.接孩子时必须携带托管班学生联系表及托管班接送牌,如故意不带或忘记携带,按考核制度处理。

5.接送学生的首要任务是安全,如出现问题由接送老师负主要责任。如果学生因其它原因不能来学校上课的,老师需提前和家长联系,确保事情的真实性。在放学后必须确保家长及家长指定的家人来接学生,如家长因特殊情况不能来接,必须由老师送学生回家,家长提出孩子可以自己回家的情况除外。

二.上课安排。

1.到托管班后学生休息10分钟,在此期间学生用简单的午餐或晚餐,如面包、牛奶等能充饥的食物,辣条等“垃圾食品”一律不得带进托管班。

2.休息10分钟后尽快进入学习状态,学生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的顺序依次完成当天作业。

3.适当安排课间休息。

三.上课纪律。

1.开始上课时把当天记录作业的本子(记事本)放在课桌的右上角,供老师确定该学生的家庭作业情况。

2.上课期间不得随意走动,如有特殊情况需举手示意。

3.上课不得大声喧哗,交头接耳,不得大声读书或背书,如有读书或背书任务,需向老师告知,可根据情况另外安排。

4.写完一门作业后,把作业本放在课桌的右上脚,供老师检查,学生继续写下一门作业,如在写作业的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在旁边做上记号,不会写的题目暂时空在那里。

5.课间休息时,不得在教室里大声喧哗,更不能相互追逐打闹,其他同学在学习时不得去打扰。

四.沟通。

1.与学校各科老师的沟通:需和学生各科老师进行电话沟通,了解该生在学校的作业完成状况,上课的表现,发言,老师提问时回答状况,并记录到学生学习状况登记表上备查。(一周一次)。

2.与家长的沟通:每个学生在学校及托管班的课堂表现,作业完成状况,对每个学生的性格特点和薄弱学科都要有比较详细的了解。并记录到学生学习状况登记表上备查,做到家长接送学生的时候及时沟通。

3.老师之间的沟通:每天上完课后,老师之间相互沟通,交流在上课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到每个老师都能尽可能全面的了解每个学生的情况。对在上课中遇到的不会解答的问题,可及时准确查阅参考书,不要把问题留到第二天。

4.与孩子的沟通:对学生应多鼓励多激励,摸索学生的性格,根据每个学生的特点进行适当的激励,出现问题也要严厉的批评,对于同年级的学生可以进行默写、背诵等方式的竞赛,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提高作业完成的速度和质量。

托管管理制度

2、人力资源部就培训有关问题与委托单位签订培训协议。培训协议应包括培训形式、人数、内容、费用和培训实习期间发生意外事件的处理等有关条款,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3、人力资源部根据委托单位的培训要求,与接受培训的部门制订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应有培训内容、课程设置、教材、师资、场地和考核等内容,并经委托单位认可后,予以实施。

4、在培训期间,人力资源部应对培训计划进行跟踪考查,确保培训质量。

5、培训结束后,对受训人员进行考核鉴定,并填入委托培训鉴定表,反馈于委托单位。

6、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受训人员入店、离店等各项事宜。

7、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工作进行总结,存档备案。

托管班管理制度

1、确定各年级的放学时间,托管老师每次接学生提前10到15分钟到指定地点,托管老师接孩子时必须携带托管班接送牌。

2、学生放学后到本校托管班展示牌面前集合,并分年纪排队,学生到达一定人数则由事先安排的老师依次带回学校,不得让学生单独行动。

3、护送学生回校的老师必须事先确定好路线,回校途中时刻注意每一个学生的安全,不允许学生乱奔乱跑或追逐打闹,也不允许吃任何的东西。

4、过马路时,托管老师确保没有危险,再让学生迅速且有秩序的通过马路。

5、托管老师应清点人数,对于原因不明而未到的学生必须及时与其家长或者班主任联系,确保事情的真实性,作好记录,不能遗漏任何一名学生。

6、学生作业完成后,学生必须打电话给家长,必须确保是由家长或家长指定的家人来接,并且让家长在离校签到表上签字,如家长因特殊情况不能来接而提出让学生自己回家的,可以与托管老师协商签订安全协议书。

1、托管老师安排学生进入教室,同时提醒学生把作业本交到讲台上,学生有15分钟的休息时间,期间学生可以上厕所、洗手,学生可以食用托管老师发放的面包牛奶等充饥的食物。

2、休息15分钟后,进入第一堂课,学生按照语、数、外的顺序依次完成当天的作业。

3、5:10—5:20为课间休息时间。

4、每天托管时间最晚到7:30,尽量不要滞留学生超过晚上8:00。

5、老师应将每一天学生完成作业的情况或建议记录下来,做到家长接受学生时给予及时的沟通。

1、上课期间学生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交头接耳,更不得影响其他同学完成作业,如有背书或读书任务,需向老师告知,可根据情况另外安排。

2、学生写完一项作业后举手交给老师检查,学生继续写下一门作业,再做需要读或背诵的作业,让学生养成抓重点的习惯。老师检查作业要仔细认真,不得有遗漏,不得有错误。

4、老师尽量在讲台位置坐着或游走,做到给学生讲题的同时兼顾班级纪律。

5、学生所有作业完成后,托管老师可以安排学生写字帖或口算,或者看课外书(如果是学校的书籍,一定记得还回原位),若同一时间完成作业的同学比较多,则令其做本校试卷,没有完成学校作业的同学继续做作业。

1、与家长的沟通

每天家长来本校接送学生时,托管老师应立即跟家长沟通(如该生在学校及托管班的课堂表现情况、作业完成状况、以及每个学生的性格特点、薄弱学科等)

2、老师之间的沟通

每天上完课,老师之间相互沟通(如上课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家长沟通遇到的各种问题等等),互相分析、讨论解决方法。上课遇到的各种问题应及时解决。

3、与孩子之间的沟通

根据每个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性格特点进行适当的激励,出现问题也要适当的批评。

委托管理制度

1、酒店接受系统外的'人员培训,需经人力资源部报请酒店领导批准。其他部门一律不得擅自接受外单位委托培训。

2、人力资源部就培训有关问题与委托单位签订培训协议。培训协议应包括培训形式、人数、内容、费用和培训实习期间发生意外事件的处理等有关条款,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3、人力资源部根据委托单位的培训要求,与接受培训的部门制订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应有培训内容、课程设置、教材、师资、场地和考核等内容,并经委托单位认可后,予以实施。

4、在培训期间,人力资源部应对培训计划进行跟踪考查,确保培训质量。

5、培训结束后,对受训人员进行考核鉴定,并填入委托培训鉴定表,反馈于委托单位。

6、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受训人员入店、离店等各项事宜。

7、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工作进行总结,存档备案。

托管管理制度

规范钥匙委托管理工作,确保妥善保管好托管的钥匙。

适用于特定情况下业主委托保管的钥匙及未入住单位钥匙的管理。

3.1公共事务部主管负责组织、安排钥匙的管理工作。

3.2公共事务部管理员负责依照本规程实施托管钥匙的日常管理工作。

4.1管理处可以进行钥匙保管的范围。

4.1.1发展商交楼后,业主未入住时由发展商托管管的钥匙。

4.1.2特定情况下业主特管的钥匙。特定情况是指:业主确实有实际的生活、工作困难确需托管钥匙,又不至于给管理处工作带来额外事端的情况。

4.2发展商托管的钥匙。

4.2.1物业接管验收工作结束后,管理处可以根据发展商的托管要求接管未入住单位的钥匙,详见《物业接管验收标准作业规程》。

4.2.2接管过来的钥匙由公共事务部管理员清楚标明钥匙单位编码并整齐有序的放置在钥匙柜中。

4.2.3钥匙的发放工作详见《入住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4.3业主在特定情况下托管的钥匙。

4.3.1业主委托保管钥匙时,管理员应按《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一式两联)要求填写日期、单位编号、业主姓名、钥匙数量、托存原因及领取钥匙的要求等项目。

4.3.2管理员应特别向业主说明本管理处不承担为业主保管家庭财产的责任,业主同意后,请业主在《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的“业主签名”栏签名确认。

4.3.3管理员将《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第二联业主保管。

4.3.4管理员将《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上的有关内容登记在《业主托管钥匙登记表》内,并在托管的钥匙上贴上标有业主姓名的标识,然后将钥匙整齐有序的放置在钥匙柜中保存。

4.4.1管理处有维修或空置房管理需要使用托管的钥匙时,由公共事务管理员在借用人办理钥匙借用手续后,将钥匙交给借用人。钥匙借用手续的办理程序为:。

借用人在《借用钥匙登记表》中如实填写借用日期、钥匙编号、数量、预借期、借钥匙原因、借用人联系电话等内容,然后签名确认。

4.4.2办理钥匙退还手续时,管理员应在核对钥匙数量后,在《借用钥匙登记表》中标注钥匙退还日期,并在“接收人”一栏签名确认。

4.4.3公共事务部主管应安排管理员根据各类登记表的.记录检查钥匙的借还情况,发现借期超过三天不还钥匙者。应致电借钥匙部门或个人催还。

4.4.4当接到丢失或损坏钥匙报告时,管理员应按《钥匙管理备忘录》要求记录事件经过并报告公共事务部主管;公共事务部主管与房地产开发商/业主联系,征得同意后,采取补配钥匙或换锁措施确保遗失钥匙单位的安全。管理员将处理结果记录在《钥匙管理备忘录》中。

4.4.5业主或业主指定的领钥匙人前来领取钥匙时,管理员凭《业主证》/领钥匙人的身份证移交钥匙给领钥匙人。同时应在《业主托管钥匙登记表》中标注移交日期,请业主/领钥匙人签名确认。在无任何证件证明索钥匙者为钥匙所属单位的业主/业主指定的领钥匙人时,管理员不得将钥匙移交。

4.5所有与钥匙管理有关的记录由部门归档保存两年。

4.6本规程执行情况作为相关人员的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1《业主托管钥匙委托书》。

5.2《业主托管钥匙登记表》。

5.3《借用钥匙登记表》。

5.4《钥匙管理备忘录》。

6.1《物业接管验收标准作业规范》。

6.2《入住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托管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是指宁波市各级集中采购机构以外,依法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代理机构名录登记(包括浙江省外的代理机构申请取得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相关操作权限的),在宁波市行政区划内受采购人委托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代理机构的机构类型包括:

(二)在宁波市外工商登记注册在宁波市执业的代理机构(以下简称外地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本办法所称的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是指采购资金纳入宁波市各级地方预算管理的政府采购项目。

第三条各区县(市)财政部门依法对代理机构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代理机构日常监督管理以代理机构工商登记注册地和采购项目所属行政区划进行属地管理。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划内工商登记注册的代理机构的名录登记情况、代理机构应当具备的法定条件、内控制度建设、代理的本级采购项目、业务培训、投诉举报处理等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对非本行政区划工商登记注册的代理机构代理本级采购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管理,处理采购项目相关的投诉、举报案件及监督检查工作。

在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代理机构代理的非本级采购项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移交采购项目所属行政区划的财政部门。各级财政部门对关联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处理意见、信用记录和考核奖惩结果全市共享。

第四条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xx〕2号)第二章规定要求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名录登记,未按规定进行名录登记的不得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第五条代理机构的名录登记应当确保真实性和完整性,登记内容应当能全面反映代理机构针对代理采购工作所配置的执业条件和执业能力。

(一)在宁波市临时执业的外地代理机构,除法人主体完成“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录登记外,对其临时执业的工作团队应当在法人主体名录登记的“分支机构”项下,登记临时执业的工作人员清单,并提供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明、技术职称证书(如有)、劳动合同、联系方式及个人业务简历、组织采购活动的临时场所信息等上传资料。

(二)在宁波市长期执业的外地代理机构,除法人主体完成“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录登记外,对其长期执业的工作团队应当在法人主体名录登记的“分支机构”项下,登记长期执业的工作人员清单,并提供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明、技术职称证书(如有)、劳动合同、联系方式及个人业务简历、办公及组织采购活动的场所信息等上传资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录登记信息可共享的除外)。

(三)本市代理机构根据工商登记注册属地原则完成“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名录登记,如果存在跨行政区划在宁波市各区县(市)执业的,应当按各区县(市)财政部门要求在法人主体名录登记的“分支机构”项下,登记在该行政区划执业的工作人员清单,并提供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明、技术职称证书(如有)、劳动合同联系方式及个人业务简历、办公及组织采购活动的场所信息等上传资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录登记信息可共享的除外)。

(四)登记的工作人员不是代理机构正式工作人员的,应当进行说明,并在登记时间的下一个月补充上传劳动合同,否则该工作人员不能代表该代理机构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并在名录登记中删除相关人员的登记信息。

(五)名录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代理机构应当在信息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行更新。

(六)各地财政部门不得强制要求非本行政区划工商登记注册的代理机构在从业地区设立需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也不得要求代理机构在本行政区划进行机构备案等机构信息重复登记工作。

(七)代理机构登记信息不完整的,经财政部门告知其完善登记资料而未按期按要求完善的,财政部门有权关闭代理机构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信息发布、专家抽取等操作权限。

第六条代理机构应当具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xx〕2号)第十一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本办法规定的具体要求,不具备规定条件的代理机构不得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一)代理机构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代理机构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非法人机构(分公司等)在其合法经营权和机构设立主体的授权范围内可以独立承接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相关法律责任承担按《民法总则》第七十四条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代理机构设立的其他性质的分支机构不得以分支机构名义承接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二)代理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具体包括:

1、建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岗位设置和执业控制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明确操作流程,规范操作程序,完善各工作环节的风险防范机制,实现采购文件制作与审核的职能分离,询问、质疑答复文书的起草和审核的职能分离。

2、建立执业行为准则和执业培训制度。制定从业人员与采购人、供应商、评审专家以及其他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交往的行为准则和违规行为处理规章制度,制定在岗监督、离岗审查和项目责任可追溯制度,以及定期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相结合的培训制度、重要部门和重点岗位人员培训合格上岗制度。

3、建立决策控制管理制度。有条件的单位应当建立独立的技术(法务)总控部门,没有条件的单位应当建立决策总控管理制度进行定岗定责,对重大事项、调查取证、质疑答复等工作进行单位总控。总控部门建设将纳入代理机构监督信用评价的目标要件内容。

(三)代理机构应当配备不少于5名的.专职从业人员。专职从业人员是指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直接参与采购项目代理活动或对采购项目代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包括代理机构的财务、后勤及商务等非直接参与采购项目代理工作的人员。专职从业人员应当参加市财政部门组织的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业务培训根据市财政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分批次进行,批次业务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考试合格的培训人员颁发《宁波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业务培训证书》。新成立的代理机构或新进驻宁波市从事代理业务的外地代理机的执业人员,应当及时向市财政部门报送业务培训人员清单,由市财政部门根据培训计划,统筹安排培训。

(四)代理机构应当具备独立办公场所(自有和租赁),对外地代理机临时承接宁波市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不要求具备独立办公场所,但应当向采购项目属地财政部门报告组织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计划和采购代理活动组织场所的相关信息。

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代理业务必需具备相应的开标和评审场地。开标和评审场地应当各自独立,评审场地应当相对封闭,具备实现评审过程保密和评审现场不受干扰的条件。开标和评审场地以及相关需评审的样品摆放场地应当配置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实现采购活动全过程音视频记录,音视频记录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部分代理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全部入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以下简称进场交易)的,可以不要求配置开标、评审等采购活动组织场地和录音录像监控设备,但不得承接非进场交易的采购代理项目。进场交易的采购活动音视频记录资料应当在采购项目结束后,向进场交易的场所管理部门索取并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第七条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代理机构的专业特长和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从登记名录中自主择优选择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摇号、抽签、遴选等方式干预采购人自行选择代理机构。但各区县(市)财政部门基于本行政区划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统筹管理以及采购代理费用支出控制的需要,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服务定点入围采购,实行服务定点入围采购的评价标准应当遵循以下几方面原则:

(一)以代理机构内控制度建设及制度实际执行能力和水平、代理机构的专业特长、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结果的评价比较为主,不主张对代理机构的机构规模、业绩数量或特定金额的业绩进行评价比较。

(二)以委派的代理服务团队配置水平、团队项目经理的业绩和能力、团队其他执业人员的技术能力、服务水平和业务培训情况的评价比较为主,不主张对代理机构注册地域和服务网点情况进行评价比较。

(三)强化入围代理机构专业特长的多样性,定点入围采购原则上只要求代理机构对定点入围的采购需求进行承诺,不应当采用入围数量限制或数量淘汰的定点入围方法。

(四)原则上不选用被记录信用管理“黑名单”的代理机构。

采购人自行通过竞争方式遴选代理机构的,也应当参照上述评价标准。

第八条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办理采购事宜,应当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xx〕2号)第十三条规定要求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委托代理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二)采购范围、预算金额和采购方式;

(三)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采购需求制定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约定;

(四)采购文件编制、确认和澄清的程序和责任主体的约定;

(五)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组织过程中的权责约定;

(七)采购合同签订、履约验收、采购档案保管移交等方面的权责约定;

(八)供应商询问、质疑处理和接受财政部门投诉(举报)调查的权责约定;

(九)代理项目完成期限、代理费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约定;

(十)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途经约定;

(十一)按《合同法》规定的其他合同组成要件。

第九条委托代理费用实行市场定价,但可以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xx]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结合采购项目的复杂程度,合理确定委托代理费。采购预算已包含委托代理费用的,委托代理费应当由采购人支付;采购预算未包含委托代理费用的采购项目,委托代理费可以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但必须在采购文件中明确“供应商报价应当包含代理费用”的报价条款和代理费用的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

代理机构收取的委托代理费应当随采购结果一并公开,不得多头重复收费。

第十条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定委托协议书后,应当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技术和商务的要求,结合技术调查和市场调查情况,负责组织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工作。采购项目实施过程应当确保以下几方面工作节点:

未经采购人书面确认的采购文件不得发布。

(二)采购信息公告。采购信息公告应当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范,公告内容完整、公告预留的供应商响应时间应当符合法定要求(等标期)。采购文件发售时间截止后,对采购文件进行资格条件或重要技术商务条款进行修改的,应当延长采购文件发售时间或者允许潜在供应商售领采购文件。

(三)供应商询问处理。代理机构对供应商针对采购活动提出的询问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52条和《宁波市政府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处理工作指引》(甬财政发〔20xx〕465号)的有关规定,依法、及时、准确、实事求是地做好询问答复工作,确保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要求。

(四)供应商质疑处理。在采购过程中发生供应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报告,并按委托代理协议约定的质疑处理权限,依法进行质疑答复,不得超越权责包办质疑处理工作。质疑处理应当本着解决问题纠纷和化解矛盾为原则,质疑答复应当确保针对性和合法性。

(五)采购评审现场。采购评审现场应当做好人员进出的登记工作,与评审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评审人员不得随意进出评审现场,评审过程中评审人员离开评审现场应当做好书面记录,并记录离场的事由。

采购人委派采购人代表参加采购项目评审的,应当要求采购人出具《采购人代表授权函》,授权函应当明确采购人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采购人委派评审现场监督人员(下简称现场监督人员)的,人数不得超过2名。代理机构应当对现场监督人员在评审现场进行登记,并向现场监督人员介绍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工作纪律。现场监督人员不得参与评审问题讨论或者发表与采购项目有关的言论,现场监督过程中发现采购活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反映。

(六)采购评审结果。评审结果应当按法定要求报采购人书面确认,采购人未按法定要求进行采购结果确认的,应当要求采购人说明情况并向财政部门报告。经采购人确认的或采购人逾期未确认的采购结果应当按法定程序要求进行结果公告,代理机构不得随意暂定或延期发布采购结果公告。

(七)采购档案。采购活动结束后,采购档案应当整理归档,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档案。采购档案应当包括采购活动过程中与采购项目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资料)。供应商响应资料正本档案原则上由采购人建档保管(采用电子档案方式保存的除外),采购人可以通过委托协议约定,委托代理机构代建响应资料正本档案,代理机构注销时,应当向相关采购人移交档案。

第十一条代理机构信用评价按失信惩戒、守信奖励、整改修复原则进行信用管理。信用管理按照基础信用分、信用扣分、信用加分进行量化计分,通过信用分值计算构成代理机构的信用指数(信用分值计算标准另行制定)。

代理机构在执业过程中信用指数低于基础信用分的,代理机构注册地(或采购项目属地)财政部门应当责令代理机构进行整改,未按规定进行整改的,记入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并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进行通报。

第十二条采购代理机构信用评价指数主要包括:

(五)代理机构对信用扣分的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整改主动积极,措施有效,并参加信用修复培训,能有效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的,给予信用扣分50%的信用修复加分。

第十三条采购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采购代理机构的设立登记情况、执业能力、执业状况和执业结果等与政府采购代理行为相关的内容(各项评价内容的细化要素另行制定)。

(一)代理机构设立登记评价内容包括:

2、有关名录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采购代理机构自行维护和更新情况;

3、其他反映采购代理机构设立的情况。

(二)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能力评价内容包括:

1、法定要求应当具备(配备)的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设施、设备等场所条件;

2、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情况;

3、所属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专业技能和参与财政部门的培训情况;

4、财政部门在日常监管、专项检查、考核评价中提出的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

5、其他反映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能力的情况。

(三)采购代理机构执业状况评价内容包括:

3、其他反映采购代理机构执业状况的情况。

(四)采购代理机构执业结果评价内容包括:

1、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效果。包括政府采购预算资金节约情况和采购执行效率;

3、其他反映采购代理机构执业结果的情况。

第十四条财政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评价内容,对采购代理机构实施部分专项评价或全面评价。

第十五条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应当坚持健全机制、规范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采用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

第十六条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应当按规定要求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以政府采购相关工作人员为主。执法检查人员的抽取数量根据检查工作需要确定,同一检查组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出现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因实际困难不能参加检查工作或需要回避等情形,应通过随机抽查信息平台及时抽取,补齐执法检查人员。

第十七条监督检查对象为代理本级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相关名录库信息应录入双随机抽查信息平台,并根据变动情况动态调整。在检查对象确立前,应当对拟检查代理机构的历史检查情况进行梳理(定向检查除外),防止出现多头或重复检查。

第十八条对存在违法违规线索的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由采购项目属地财政部门开展定向检查,违法案情复杂或违法案情重大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市级财政部门组织专案小组进行专案定向检查。各区县(市)财政部门对市级财政部门移送的政府采购项目违法违规线索应当依法落实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结果报市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对采购项目日常监管事项,采购项目属地财政部门应当按“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等方式开展不定向检查。

各区县(市)财政部门结合日常监管,可对采购项目执业人员(或团队)进行考核记分管理,考核记分记满的,可以要求执业人员(或团队)进行整改,但不能因对执业人员(或团队)进行整改,暂定或禁止其所属代理机构的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权力。

第二十条市级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部工作要求和全市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年度工作安排,组织对全市代理机构的执业情况进行抽检,检查内容包含代理机构的所有代理采购项目、项目属地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情况和政策法规执行情况。

第二十一条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代理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严格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七十八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宁波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xx年3月1日开始实施。

托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钥匙委托管理工作,确保妥善保管好托管的钥匙,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xx物业公司所管辖区内特定情况下业主委托保管的钥匙及空置房钥匙的管理。

3.1客服主管负责组织、安排钥匙的管理工作。

3.2档案资料员负责依照本规程实施托管钥匙的日常管理工作。

4.1物业管理中心钥匙保管的范围

4.1.1发展商交楼后,业主未入住时由发展商托管的钥匙。

4.1.2特定情况下业主托管的钥匙。特定情况是指:业主确有委托要求或实际的生活、工作困难确需托管钥匙,又不至于给物业管理中心工作带来额外事端的情况。

4.1.3未售出房屋。

4.2客服中心接管过来的钥匙由档案资料员清楚标明钥匙单位编码并整齐有序的'放置在钥匙柜中。

4.3钥匙的发放工作详见《入住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4.4业主在特定情况下的钥匙管理

4.4.1业主委托保管钥匙时,管理员应按《业主留钥匙登记表》的要求填写相关项目。

4.4.2管理员应特别向业主说明本物业管理中心不承担为业主保管家庭财产的责任,业主同意后,请业主在《业主留钥匙登记表》的业主签名'栏签名确认。

4.5托管钥匙的管理

4.5.1物业管理中心有维修或空置房管理需要使用托管的钥匙时,由物业管理中心管理员在借用人办理钥匙借用手续后,将钥匙交给借用人。钥匙借用手续的办理程序为:借用人在《钥匙借用登记表》中如实填写借用日期、数量、借钥匙原因、借用人联系电话等内容,然后签名确认。

4.5.2办理钥匙退还手续时,管理员应在核对钥匙数量后,在《钥匙借用登记表》中标注钥匙退还日期,并在'接收人'一栏签名确认。

4.5.3客服主管应安排管理员根据各类登记表的记录检查钥匙的借还情况,发现借期超过三天不还钥匙者,应致电借钥匙部门或个人催还。

4.5.4当接到丢失或损坏钥匙报告时,管理员应征求业主同意后,要求损坏或丢失方重新换锁,保证房屋安全。并将处理结果记录在《业主留钥匙登记表》上形成备忘录,入业主档案袋中。

4.6所有与钥匙管理有关的记录应由客服中心归档、保存。

《业主留钥匙登记表》

《钥匙借用登记表》

《入住管理标准作业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