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就业调查报告(专业16篇)

时间:2024-01-08 21:39:22 作者:笔舞 工作报告

调查报告可以揭示问题的原因和解决方案,为改进提供思路和建议。请大家认真阅读调查报告范文,并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其中的写作技巧。

城市农民工就业和社保情况调查报告城市农民工就业现状

本次共调查各类农民工29425人。

1、样本分布情况。

按工作岗位分,固定岗位就业农民工23880人,流动就业农民工为5545人,分别占81.16%和18.84%。

按从事工作的行业分,在制造业,建筑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中工作的农民工分别占19.53%、15.12%和14.84%;在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中工作的农民工分别占13.88%、9.75%、8.22%和1.26%;其他农民工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金融业中工作。

按从事的职业分,主要为各类服务员、生产工人、技术工人、建筑工人、专业技术人员等,分别占17.49%、15.46%、13.22%、9.08%。和7.17%。

按东中西部划分,东部地区调查农民工13435人,中部地区调查农民工8980人,西部地区调查农民工7010人,分别占被调查的农民工数的45.66%、30.52%和23.82%。

在调查的29425名农民工中,男性农民工19027人,女性农民工10398人,分别占64.66%和35.34%。

从婚姻状况看,已婚的有18191人,未婚的有10743人,分别占被调查农民工数的61.82%和36.51%。

从年龄上看,16-25岁的农民工有8954人,25-35岁的农民工有10553人,35-45岁的农民工有7516人,45岁以上的农民工有2402人,分别占被调查的农民工数的30.43%、35.86%、25.54%和8.17%。

从文化程度上看,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农民工有756人,小学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有3750人,初中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有15312人,高中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有7848人,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有1759人,分别占被调查的农民工数的2.57%、12.74%、52.04%、26.67%和5.98%。

(一)农民工的求职主要靠亲朋好友。

许多农民工在外出务工经商前并没有联系好工作,进城后,一般经城里的亲戚、朋友或已在城里定居的老乡介绍找到工作。据调查,由定居本地的亲属、朋友介绍的占28.20%,由同样在外务工经商的同乡、亲友介绍的占25.99%,自荐到用工单位工作,占10.51%。另外,还有部分农民工是通过自主就业,招工广告,包工头、老板招募,劳务市场,招聘会,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找到工作,分别占7.94%、7.38%、5.15%、3.85%、2.46%和2.05%。

(二)农民工职业涉及城市生活的诸多方面。

调查结果表明,农民工从事的职业有各类服务员、生产工人、技术工人、建筑工人、专业技术人员、一般职员、办事员、管理人员、居民服务人员、商务服务人员、个体业主、小摊小贩、家政服务人员、市政环卫工人等。

从性别上看,男性农民工从事的职业主要有技术工人、生产工人、建筑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占被调查农民工总数的17.65%、16.66%、12.99%和8.94%;女性农民工从事的职业,依次为各类服务员、生产工人、一般职员及办事员,分别占被调查农民工总数的35.14%、13.27%和10.45%。

(三)农民工工作时间过长。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在城里务工经商的农民工平均每周工作6.29天,平均每天工作8.93小时。

从每天工作时间看,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足8小时的占6.85%,每天正常工作8小时的占53.26%。每天工作9-10小时的占26.28%,每天工作11-12小时的占10.70%。有2.91%的农民工平均每天工作时间在12小时以上。

从每周工作时间上看,46.90%的农民工每周工作7天,36.71%的农民工每周工作时间为6天,15.58%的农民工每周工作时间为5天,只有0.81%的农民工每周工作时间在4天以下。

从调查中了解到,造成农民工劳动时间过长的原因主要是:私营、个体业主追求高产量,高效益,而工人也为了多挣钱,主动延长工作时间。

(一)农民工所在单位提供的工作待遇普遍不高。

据调查,29425名农民工所在的单位提供工作待遇情况是: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占54.01%,能兑现工资的占85.14%,提供加班补贴的占49.87%,有双休日的占11.87%,能提供工伤补偿的占42.84%,可以带薪休假的占20.47%,可提供岗位培训的占47.23%,有住房补贴的占7.58%,提供住房公积金的占4.76%,妇女可以带薪休产假的占被调查的女农民工的比重为20.22%。

(二)半数以上的农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

在调查的29425名农民工中,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有15891人,超过半数。其中,签订固定期限合同的占68.27%,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占10.53%,签订临时合同的占21.20%。

在签订有固定期限合同的10849名农民工中,平均签订合同期限仅为一年。其中,75.68%的农民工签订了9-12月的合同,7.91%的农民工签订了1-2年的合同,只有10%左右的农民工签订的合同时间超过两年。

据调查,签订过合同的农民工对合同的认知程度相对较高,很清楚所签合同详细内容的农民工占了22.94%,比较清楚合同内容的占了41.94%,一般了解合同内容的占了23.02%,不大清楚和完全不清楚合同内容的只占9.05%和3.05%。

(三)农民工购买保险比重较低。

据调查,农民工没有购买保险的情况居多,没有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分别占被调查农民工总数的73.37%、73.77%、84.65%、67.46%。以上四险由单位购买的比例分别为11.89%、12.61%、8.41%和23.09%,由农民工个人自己购买的比例分别为6.56%、7.23%、2.55%和4.62%,由农民工个人和单位共同购买的比例分别为8.18%、6.39%、4.39%和4.83%。

(四)多数单位能够为农民工提供基本安全防护措施和防暑降温措施。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在特殊岗位上就业的农民工中,10.93%的农民工有非常严密的劳动安全防护措施,23.74%的农民工有较为严密的劳动安全防护措施,51.47%的农民工有一些劳动安全防护措施,13.86%的农民工没有劳动安全防护措施。

调查结果还表明,在高温下作业,由单位给农民工采取防暑降温措施的占60.97%,由农民工自己花钱采取防暑降温措施的占19.77%,还有19.26%的农民工未采取任何防暑降温措施。

徐州农民工就业状况调查报告

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今天公布海南农民工就业和收入状况调查报告,报告以-农民工监测调查数据为依据,对我省农民工就业、收入与生活状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报告显示,我省农民工规模不断扩大,收入不断提高,就业以第三产业为主,第二产业比重逐年增加。

农民工规模逐年增加。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一支重要力量。

据海南农民工监测调查资料推算,20我省农民工总量为112.3万人,比增加13.3万人,年均增加6.7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68.1万人,年均增加5.5万人;本地农民工44.2万人,年均增加1.2万人。

就业主要集中在省内。

受特殊地理位置和传统观念的影响,我省农民工就业主要以省内为主,所占比重达90%左右。其中,乡内从业的占48.9%、乡外县内从业的占15.6%、县外省内从业的占27.1%,近几年受本地工资水平不断上升的影响,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就近就地转移,省外务工人数逐年下降。资料显示:年省外务工的农民工仅占8.4%,比20下降0.2个百分点,有回流趋势。

2015年从事第三产业的比重为74.6%,与2013年相比,减少了1.4个百分点;从事第二产业的比重为25%,与2013年相比,增加了1.9个百分点。其中,制造业和建筑业比重分别为8.2%和16.2%,比2013年分别增加0.2和2个百分点。

从从事职业来看,2015年,从事商业、服务业人员占51.7%,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占8.7%,专业技术人员占8.9%,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占3%,其他从业人员占26.8%。

近几年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小城镇加快建设步伐,为外出农民工提供了越来越多的就业岗位,在县市地区及建制镇务工的外出农民工所占比重逐年增加,由2013年的24.7%增加至2015年的28.3%,提高了3.6个百分点。

收入水平逐年提高。

近年来,我省经济保持平稳发展,省政府连续多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农民工收入水平增长较快。农民工监测资料显示:外出农民工人均月收入从2013年的2032元提高至2015年的2434元,三年间增加402元,年均增长9.4%;本地农民工人均月收入从2013年的2118元提高至2015年的2477元,三年间增加359元,年均增长8.5%。农民工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为农民增收做出积极贡献,据监测资料显示:2015年外出农民工除去必要的生活消费支出,人均寄带回金额为5220元,占务工收入的'比重为20.8%,比2013年提高了2.5个百分点。

外出农民工中,月收入2000元以下的农民工比例由2013年的46.9%,降至2015年的28.3%,下降18.6个百分点;月收入2000-3000元的农民工比例由2013年的42.8%,增至2015年的44%,增长1.2个百分点;月收入3000-5000元的农民工比例由2013年的9.4%,增至2015年的24.8%,增长15.4个百分点。本地非农务工农民工中,月收入2000元以下的农民工比例由2013年的53.1%,降至2015年的34.9%,下降18.2个百分点;月收入2000-3000元的农民工比例由2013年的29.2%,增至2015年的38.5%,增长9.3个百分点;月收入3000元以上的农民工由2013年的17.7%,增至2015年的26.6%,增长8.9个百分点。

农民工就业情况调查报告范文

一)的方式,旨在了解这一问题。

二、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的主要内容有:

调查了农民工的职业类型及职业稳定状况、就业培训、公平的就业机会和就业服务的获得、就业获得方式(自己应聘、亲友或熟人介绍、中介组织介绍等)、就业流动的特点(兼业式的农闲时节打工还是钟摆式的常年在外打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等。工资状况调查包括工资水平、欠薪现象、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劳动时间(日工作小时和月工作天数)、劳动强度、节假日加班工资获得状况等。主要采用调查问卷(见附表一)的方式进行,调查日志(见附表一)和调查结果如下:

在学校学到的技术,业绩还算不错,月收入在4000—5000之间。她很满意他的工作,工作条件好,工资待遇也不错。

王云飞,男,30,职高,群众,未婚,家庭成员3人。毕业之后,一直找不到自己喜欢的工作,后来在亲戚的帮助下,进了会宁县邮政公司。经过短期的培训之后,主要负责前台的业务介绍工作。月薪在800—1500。虽然工作环境优越,工作时间也不长,但是工资低,让王先生很郁闷。

杨志龙,男,23,大专,已婚,家庭成员5人(无子)。他的情况和以上的不同,大专毕业后,就结婚了。但那一年恰逢金融危机,一时间就没有找到工作,在家闲待了一年,后来和同学一起经营了一个杂货部。但由于经营不当,被迫关门了。刚刚找到了一份在兰州当保安的工作,还没有上班。听说工资在1500—3000之间,但是杨先生对这份工作相当的不满意。没有工作经验,并且有一定的危险。

张亚丽,女,23,初中,群众,未婚,家庭成员5人。张小姐是一个很厉害的人物,初中毕业后,在自己的努力下,开了一家连锁超市。每天白天照顾生意,晚上到附近的一个电子工业学校学习商务管理。经过自己的奋斗,她的超市生意很好,也有自己的雇员。每个月的收入在5000—6000左右。

三、存在问题。

近年来,农民工的就业和工资待遇有所好转,接受就业服务和培训的人数增长迅速,不少地区在工作中也创造了好的经验,但与上亿农民工的需求相比,还只是点上的突破,远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农民工反映强烈的主要有三大问题。

(一)公共信息渠道不畅,适合需要的公益性服务和培训项目少。

据抽样调查,85%的农民外出务工是靠亲友获得信息,而从公众信息渠道获得就业信息的却很少。一些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虽然开始对农民工免费服务,但岗位类型、服务模式又往往不适应农民工的需要。

(二)市场中介行为不规范,初次求职农民极易上当。

一些非法职业中介机构和一些未经批准擅自扩大经营范围、非法从事职业介绍活动的信息咨询公司,利用农民工求职心切和缺乏辨别能力,以虚假信息骗取农民工钱财。这一情况不仅损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严重挫伤了他们对职业介绍服务的信任。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有很大一部分的农民工通过中介机构的广告来获得工作。但是,根据很多农民工朋友反映,中介机构贴在墙上的广告几年来就没变化过。受金融危机的影响,许多民营企业私自延长工时或是降低工资,这些变化并没有在广告上体现,致使许多农民工上当受骗,对工作的满意度也大幅下降。正是政府部门对于中介机构的疏于监管,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才无法得到保障,因此,必须对农民工的择业服务机制进行整改,才能有效解决农民工就业难的问题。

(三)培训项目与生产和服务实际脱节,不能满足就业需要。

真正有一定技术含量的培训和技能鉴定往往收费很高,农民工难以承受;有些培训机构只追求参加人数,不关心培训质量和就业效果……从全国情况看,虽然接受过培训的农民工人数增加很快,但农民工的整体素质并没有明显改善,企业急需技术工人的突出矛盾并未缓解。

此外,(1)工资低、工资增长缓慢;(2)被随意要求加班加点,不给或少给加班费;(3)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利;(4)恶意拖欠、克扣、拒发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严重。在上述问题中,农民工欠薪问题是社会的热点,也是学者研究的重点,对此,许多学者不无忧虑地指出,“对农民工来说,最为重要的还不是工资多少的问题,而是能否最后拿到自己的辛苦钱的问题”。

四、分析总结。

1.找工作难度分析。

从性别角度分析,在下半期的调查中,女性被调查者的情况有所好转,上半期中有50%的女性被调查者认为找工作困难了,下半期中只有30%的女性被调查者认为找工作困难了。从年龄角度来分析,各个年龄段的被调查者认为找工作难度基本不变的比例均有上升。

2.对现在工作的满意程度的分析。

从年龄角度分析,农民工对工作的满意程度有显著变化,下半期调查的不满意程度相对于上半期明显增加。年龄越大,对工作满意程度越低。从文化程度角度分析,满意程度基本不变,农民工学历越低,对现有工作越不满意,大专以上农民工对现有工作的满意度最高。

3.2009年以来工作时间变化的分析。

从性别的角度分析,相对于上半年,认为工作时间变多的男性调查者比例增大,认为工作时间基本不变的女性比例大幅增加;从年龄的角度分析,30岁以下的被调查者中,多数人认为工作时间基本不变,而30岁以上的被调查者中,多数人认为工作时间变长;从学历的角度分析,初中及以下学历的农民工中,多数人认为工作时间变多,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农民工,多数人认为工作时间基本不变。低学历的农民工从事技术含量偏低的体力劳动的可能性更大,在金融危机下,失去工作的风险更大,因此他们选择增加工作时间作为企业继续雇佣其的交换条件。

4.对目前最担心的问题的分析。

从年龄角度分析,最明显的一个现象是相对于上半年的调查,各个年龄段对于拿不到工资的担心均有大幅上升。从文化程度的角度,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被调查者最担心的是失业找不到工作;不同学历的被调查在前后两期的对比中,对于拿不到工资的担心均显著上升。

目前,城市的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就业服务网络已比较完善,而乡镇的就业服务工作却还十分薄弱。更值得注意的是,城市公共就业服务的项目和模式主要是根据本地城镇居民设计的,不适合农民工的需要,使他们“敬而远之”。

二是城乡分割、地区分治和财政分灶吃饭,以及部门间职能交叉、协调沟通不够,成为影响市场管理和工作效率的体制性障碍。目前我国实行各级财政分灶吃饭的体制,一些劳动力主要流入地的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对由当地财政出资,为外地农民工提供免费就业服务有不同看法,认为地方财政支出应主要用于解决本地人的问题。涉及农民工就业服务和培训工作的部门虽然较多,但责任不够明确。在劳动力市场管理方面,立法滞后,缺乏统一的管理规则和制度,部门间也缺乏协调机制。体制性问题使农民工的就业服务和培训工作难以形成合力。

三是企业和社会对农民工的歧视,阻碍相关政策的落实。

尽管农民工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少人思想中存在的对农民工的歧视观念还根深蒂固,严重影响了各项涉及农民工的劳动法规的执行。

五、通过调查,提出建议。

训、维权等各项工作,加强与劳动力输入地的协作,大力发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劳动力输入地各城市要将农民工流动就业纳入就业工作整体计划,在安排劳动力市场建设和职业培训体系建设时必须充分考虑广大农民工的需求。

三是强化公益服务与规范市场服务相结合,推动供求信息的沟通和对接,大力发展适合农民工需要的就业服务。劳动力流出地的劳务输出服务,要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和各类服务机构的作用,政府制定规则,引导资助,并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和相关信息;劳动力流入地的职业介绍服务,要大力发展免费的公共服务,提供供求直接见面的平台;引导推动营利性职业中介机构精细服务,强化信用,提高质量;对民办中介机构,建立信用体系,统一市场管理,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堵住不法分子骗钱的门路。四是制定和实施以项目为龙头的农民工国家培训计划,整合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针对不同农民工群体对培训的需求,设立几大国家项目:一是设立面向几亿农户的电视(远程)培训国家项目,为准备外出的农民提供进城务工常识引导性培训、就业热门行业基本技能培训等课程,使农民足不出户就能免费获得基础培训;二是继续搞好“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国家项目,强化培训与劳务输出结合,鼓励农民参加15至90天的短期实用技术培训;三是设立面向农村初高中毕业生和贫困地区青年的技术工人培训国家项目,强化技术工人订单培训,帮其实现稳定就业;四是设立面向农民工集中行业的农民工岗位培训国家项目,首先选择建筑、煤炭等行业先行,根据不同岗位和技能层次的要求,强制组织多种形式的在岗培训,使职工达到必要的国家职业标准。

徐州农民工就业状况调查报告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一支重要力量。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不仅拓宽了农民就业渠道,为二、三产业发展提供了大量的劳动力资源,并且已逐步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本文以-农民工监测调查数据为依据,对海南农民工就业、收入与生活状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以期为宏观政策制定提供参考依据。

一、农民工基本特征。

(一)农民工规模逐年增加。

据海南农民工监测调查资料推算,20海南农民工总量为112.3万人,比增加13.3万人,年均增加6.7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68.1万人,年均增加5.5万人;本地农民工44.2万人,年均增加1.2万人。

(二)农民工从业比例稳步提高。

年农民工人数占农村从业劳动力比例28.9%,比20提高1.9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占农村从业劳动力比例14.7%,比2013年提高1.5个百分点;本地农民工占农村从业劳动力比例14.2%,比2013年提高0.4个百分点。

(三)青壮年农民工比例逐年增加,女性农民工比例有所提高。

2013年至2015年间,30-50岁年龄段的农民工所占比重分别为42.9%、45.6%和46.6%,比重逐年增加;29岁以下的农民工比例由2013年的46.6%下降到2015年的43.4%,下降3.2个百分点;51岁及以上的农民工比例由2013年的10.5%下降到2015年的10%,下降0.5个百分点。2015年女性农民工比例为39.5%,比2013年增加1.6个百分点。

(四)农民工以初中文化程度为主,专业技术型人才逐年增加。

海南农民工受教育程度以初中为主,每年的比重在60%左右上下波动,2013年至2015年间,初中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比例逐年提高,分别为63.8%、65.7%和67.0%;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所占比例分别为7.1%、8.9%和9.9%。2015年专业技术型人才所占比重为9.5%,分别比上两年提高2.4和4.2个百分点。

(五)接受培训的农民工增加,职业技能水平有所提高。

农民工接受过职业技能培训的比重在提高,尤其是接受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较多。主要是由于近年来海南省政府开展了一系列帮扶农民工的政策措施,如“春风行动”等,加大了对农民工的培训和转移力度,加上农民工自身也意识到增强职业技能的重要性,主动接受职业技能的农民工越来越多。2015年农民工接受过农业技术培训的占5.7%,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接受过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占14.7%,比上年提高3.9个百分点。

1.农民工就业主要集中在省内,本地化趋势愈发明显。受特殊地理位置和传统观念的影响,海南农民工就业主要以省内为主,所占比重达90%左右。其中,乡内从业的占48.9%、乡外县内从业的占15.6%、县外省内从业的占27.1%,近几年受本地工资水平不断上升的影响,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就近就地转移,省外务工人数逐年下降。资料显示:2015年省外务工的农民工仅占8.4%,比2013年下降0.2个百分点,有回流趋势。

2.农民工就业以第三产业为主,但比重逐年下降,第二产业比重逐年增加。2015年从事第三产业的比重为74.6%,与2013年相比,减少了1.4个百分点;从事第二产业的比重为25%,与2013年相比,增加了1.9个百分点。其中,制造业和建筑业比重分别为8.2%和16.2%,比2013年分别增加0.2和2个百分点。

4.外出农民工主要流向地级以上城市,在县市地区及乡镇务工的外出农民工比重增加。2015年,外出农民工于地级以上城市务工的占66.6%,其中:直辖市务工的占3.3%,比重增加0.6个百分点;省会城市务工的占39%,比重下降5.8个百分点;地级市务工的占24.3%,比重增加0.4个百分点。近几年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小城镇加快建设步伐,为外出农民工提供了越来越多的就业岗位,在县市地区及建制镇务工的外出农民工所占比重逐年增加,由2013年的24.7%增加至2015年的28.3%,提高了3.6个百分点。

1.农民工收入水平逐年提高,为农民增收做出积极贡献。

近年来,海南经济保持平稳发展,省政府连续多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农民工收入水平增长较快。农民工监测资料显示:外出农民工人均月收入从2013年的.2032元提高至2015年的2434元,三年间增加402元,年均增长9.4%;本地农民工人均月收入从2013年的2118元提高至2015年的2477元,三年间增加359元,年均增长8.5%。分职业看,2015年平均月收入最高的是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月均3226元;其次是专业技术人员,月均3104元;居第三位的是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月均2609元。农民工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为农民增收做出积极贡献,据监测资料显示:2015年外出农民工除去必要的生活消费支出,人均寄带回金额为5220元,占务工收入的比重为20.8%,比2013年提高了2.5个百分点。

2.中高收入农民工比例增加,低收入农民工比例减少。

外出农民工中,月收入元以下的农民工比例由2013年的46.9%,降至2015年的28.3%,下降18.6个百分点;月收入2000-3000元的农民工比例由2013年的42.8%,增至2015年的44%,增长1.2个百分点;月收入3000-5000元的农民工比例由2013年的9.4%,增至2015年的24.8%,增长15.4个百分点。本地非农务工农民工中,月收入2000元以下的农民工比例由2013年的53.1%,降至2015年的34.9%,下降18.2个百分点;月收入2000-3000元的农民工比例由2013年的29.2%,增至2015年的38.5%,增长9.3个百分点;月收入3000元以上的农民工由2013年的17.7%,增至2015年的26.6%,增长8.9个百分点。

三、农民工生活和福利保障情况。

1.收入增加,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随着外出农民工收入的增加,农民工在外生活消费支出也随之增加。2015年全省外出农民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2675元,比2013年增加1618元,增长14.6%,年均增长7.1%,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从单位或雇主向农民工提供的伙食和住宿情况看,2015年,每天提供三顿饭的占39%,提供两顿饭的占17.5%,提供一顿饭的占8.1%,不提供但补贴部分伙食的占2.8%,不提供也没有补贴的占32.6%;提供住宿的占49.7%,不提供住宿但有补贴的占12.1%,不提供住宿也没有补贴的占38.1%。

2.外出农民工居住条件得到改善,以单位宿舍或合租房为主。外出农民工多数居住在单位宿舍、与人合租住房或独立租房为主,所占比重分别为40.2%、26%和12.7%,随着就近就业人数的增加,回家居住的人数比例逐年提高,由2013年的2.5%上升到5.1%,增长2.6个百分点。

(二)外出农民工权益保障情况。

随着各级政府和部门加大对农民工权益保障的关注和扶持力度,加上农民工自身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海南省农民工的权益保障情况有所好转。2015年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较好,拖欠现象减少,全年仅有0.2%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比2013年下降0.9个百分点。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养老保险的比重分别由2013年的15.9%和12.6%,提高到2015年的18.7%和13%。

徐州农民工就业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通知》要求,市总工会专门成立**市农民工基本状况调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梁欣担任;副组长由市总工会副主席李谷担任;成员有市总工会组织工作部部长张国伟、市总工会办公室主任王丽萍、市总工会生产劳动保障部部长舒建忠、市困难职工援助中心主任曹筱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总工会组织工作部,主任由张国伟担任,副主任由王丽萍担任,组织工作部的工作人员参加,负责开展调查、汇总上报工作。

二、当前**市农民工的基本情况。

(一)用工情况。

(二)农民工队伍结构。

1、在调查的4160人农民工中,年龄最低18岁,最大48岁,多以青壮年为主,平均年龄为31.4岁。其中,男3071人,占总数的74%;女1089人,占总数的26%。男性明显多于女性。

2、从来源地看,本省农民工较多,占农民工总数的67%;非本省籍的农民工,占总数的33%。

3、从文化程度上看,农民工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小学、初中文化程度的农民工各占半数。

4、从从事工种上看,小学文化的农民工多从事体力劳动;初中文化的农民工多从事餐饮服务行业。

(三)农民工的特点。

受调查的农民工基本特点为:文化素质低、观念旧、自我维护意识不强、劳动技能不高、服务形式单一,工资收入较低。主要特点为:

1、目的明显。

大部份农民外出打工的主要目的就是挣钱,虽然体力劳动强度大,并且危险系数高,只要工资收入比在家务农多,无论从事哪类工种都乐意干。

2、地域性、家族性明显。

在厂矿、企业里,农民工多半是以“老乡”为基础结成一个班组。如明威公司下属的三支搬运队,顺祥装卸队的农民工多数来自**本地,巡检司装卸队来自**市小龙潭,建南搬运队则来自建水。而在餐饮服务行业里,绝大多数农民工是通过亲戚、朋友介绍的。调查表明,无论是从事何种行业,他们的就业渠道都体现了地域性和家族性。

3、不稳定性。

“流动大、不稳定”是农民工的共性。调查中发现,餐饮服务业的农民工年纪轻、自主性强,大部份打工者认为工资低,没有必要签订劳动合同。相对于第三产业的农民工来讲,工厂、企业的农民工较为稳定,他们的工资相对要高一点,并且均与用工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有的单位还为他们购买工伤保险和意外伤亡保险,但大部分用人单位存在着季节性用工,农民工的工作仍然不稳定。

4、劳动技能匮乏。

农民工文化素质低,大多数农民工缺乏劳动技能,服务形式单一,只能从事简单体力劳动,甚至有的少数民族妇女还不会说汉话,存在语言沟通障碍,给用人单位的管理带来困难。调查表明,农民工法律观念淡薄,自我维护意识不强,在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不能够有效地自我保护。

农民工是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对城市建设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我们不能不注意到农民工的贡献是在工作环境差,各方面条件不利的情况下做出来的。从调查中发现农民工普遍受到不公平待遇,如:调查中用人单位对调查不予支持配合、数据的真实性有待考证。由于农民工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直接影响农民工本人及其家庭生活,影响其子就学问题,为社会的稳定留下隐患。

(一)就业渠道不规范。

绝大多数的农民工是通过老乡、亲友介绍等方式就业,无论是乡(处)的劳务输出,还是用人单位的输入,在管理方式上都存在着一定的问题。这反映出组织农民外出务工合法机构少,从业的选择余地小,农民工需求的市场信息不畅,政府引导就业工作不力,管理服务工作相对薄弱,合法职介机构作用发挥不够。

(二)收入分配及社会保障情况。

我市农民工的`月平均工资为479元/月,基本能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平均日工作时间在10.3小时内,统计结果表明,在4160名农民工中,有2445人签定了劳动合同,签定劳动合同率为58.8%。但签定的劳动合同中还存在约定条款不规范、不平等、内容不具体的问题,部份农民工没有与雇主签订平等的劳动合同的意识。

(三)劳动安全和卫生保障情况。

在危险系数较大的工厂、矿山、建筑行业,农民工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不能按时领取,从事高危工作时得不到有效保护,存在职业病隐患和安全隐患。居住地的卫生条件也无法保证,大多数农民工衣着陈旧,居住简陋,饮食简单,住宿问题急须解决。

(四)民主权利及精神文化权益保障情况。

据调查,在农民工数量多,且相对集中的地方,用人单位并没有成立基层党支部、团支部的组织,农民工们没有任何组织生活可言,业余生活单调。少数建有工会组织,建有“职工之家”的,能通过开展活动来丰富职工业余生活。绝大多数农民工在业余时间的主要消遣方式是闲聊和睡觉,年纪较轻的多半是结伴进城游玩,基本上没有其它的精神文化娱乐方式。

通过调查中反映出,大多数用工部门和农民工队伍负责人眼里,农民工只是单纯的劳动力,基本上不用管他们的培养和教育。而大多数农民工从不自己主动学习,没有学习的观念意识。

(五)农民工维权工作。

随着中央到地方对农民工问题的关注及一系列针对农民工政策措施的出台,政府和用工单位也开始重视农民工的维权问题,共同做了许多工作,农民工维权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拖欠工资现象得到遏制。

在调查者看到,并无长期拖欠工资现象,只有极少数的不能按时发放工资,但可以通过预支生活费等方式得到货币,生活得以保证。

2、生活费、子女学费有了保障。

由于拖欠工资现象得到遏制,农民工的生活费、子女入学费得到了很好的保证。自学校实行“一费制”后,农民工子女入学与市民同等待遇,大大减轻了农民工的负担,解除了农民工的后顾之忧。

3、用工方对农民工待遇有所提高。

近年来,随着各种新型管理理念的冲击、工会组织的介入,用人单位逐渐接受了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用人方及工会等组织在逢年过节时经常举行农民工座谈、聚餐,给农民工发放过节所需物资,通过农民工自己的基层工会组织不定期的开展工会活动,同时还能对家庭困难的农民工进行帮扶。

四、目前农民工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1、农民从农村到城市务工,参与城市就业的平等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建议劳务输出方要与用工单位协调沟通,组织一个有效的就业管理渠道,更好的维护好农民工各项权益。

2、农民工依法享受社会保障的权益得不到落实。建议政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各级组织及劳动部门加强对农民工权益的维护力度。

3、对农民工的就业服务、职业指导工作方式和手段相对滞后,致使农民进城务工盲目性较大,成功率较低。建议加强指导和扶持力度。

4、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不够系统,熟练工人培养速度过慢。建议加强培训面和培训力度。

5、在稳定农民工队伍,留住农民工人才方面缺乏有效的措施和手段。

6、农民工是危险行业、危险工种和职业危害严重作业场所的主要劳动力,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大大高于其他群体。相当一部分农民工在恶劣的劳动条件下工作,农民工队伍负责人无法按质按量的提供基本的劳动防护用品,加之经常性的加班加点,农民工在身体疲劳,又缺乏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下,很容易造成工伤事故。建议相关部门加强监督力度。

农民工的问题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这不仅涉及到农民工的切身利益,而且也关系到用工企业、政府有关部门和市民的利益,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是一项难度很大的系统工程,也是全社会面临的重大课题,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研究、共同努力、共同推动,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努力。

徐州农民工就业状况调查报告

河南省是一个农业大省,农村人口多,农民比例大,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城镇化、工业化步伐不断加快,我省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他们以自己的辛勤劳动为我省及务工地的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新一代河南农民工得到各地的普遍认可和好评,涌现出了李学生、魏青刚、周国允等一大批先进典型。为了解我省农民工的就业现状,记者采访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务输出处的有关人士。综合河南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农民工生活质量调查,形成了本文。

就业现状:集中在沿海经济发达省份。

资料显示:我省总人口9768万,乡村人口6774万,农村劳动力4752万人,需要转移的富余劳动力2800万人。截至底,全省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总量达1746万人,比增加189万人。其中省外输出1090万人,省内转移652万人(含县内就地转移357万人),境外就业(含外派劳务)4万人。

在外省务工的农民工,集中分布在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深圳、广州、东莞)、江苏、浙江、新疆等经济发达的省市及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塘等经济发达地区。在国外务工的农民工,主要分布在东南亚、日本、韩国、中东、非洲等地区。主要从事建筑、运输、矿业、制造、电子、纺织、服装、烹饪、保安、采棉、机械、维修、船员等行业。

农民工外出务工的组织形式主要为政府劳动部门、有关单位集体组织或自发外出务工,其中有组织的农民工输出所占比例较小。18个省辖市农民工外出务工人数不平衡、情况不相同。周口、南阳、信阳、驻马店、商丘、开封、濮阳等农业区外出务工人数占全省外出务工人数的近70%。而郑州、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许昌、漯河、三门峡、济源等工业基础较好的地区外出务工人数占全省外出务工人数的30%。

目前我省农民工外出就业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品牌,在叫响全国的“林州建筑”、“长垣厨师”、“鄢陵花工”三大劳务品牌的基础上,又培育了“遂平家政”、“汝阳电子”、“xx县涉外”、“平舆防水”、“唐河保安”等一大批势头强劲的新品牌。近年来,我省劳务输出规模不断扩大,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劳务收入逐年增加。全省已有1746万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已由的20%提高到36%,成为全国第一劳务输出大省。20全年劳务收入955亿元,比20增加225亿元,人均年劳务收入5727元。

我省相关部门在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外出务工人员中组织开展“为当地作贡献、为河南添光彩”的“双为”活动,提高农民工的社会地位。新一代河南农民工得到各地的普遍认可和好评,涌现出了李学生、魏青刚、周国允等一大批先进典型。

主要特点:就业领域涉及生活诸多方面。

农民工就业多数不稳定,流动性大。农民工以非正规就业为主,多数是临时工、季节工、承包工、劳务工、时工、派遣工等,很多与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只是口头协议,劳动关系呈现动态化。据调查,有18.7%的农民工在一个单位工作时间不足一年,38.5%的工作时间在1至2年左右,工作时间超过5年以上的较少。

农民工的从业领域涉及城市生活的诸多方面。调查结果表明,农民工从业主要集中在煤炭、冶金、化工、机械、纺织等条件艰苦、污染较重的行业和城市基本建设、第三产业等收入较低的岗位上。据调查,我省农民工在建筑业务工的战到27.74%,矿产采掘业的占10.39%,纺织业占20.55%,餐饮商贸占23.11%。

农民工多以血缘、地缘和业缘关系聚集。据调查,农民工有组织输出的只占36%,其他则投亲靠友、自找门路或者通过务工地劳务市场介绍务工。在城市陌生的社会环境中,他们为了生存与发展的需要,逐步形成了以血缘、地缘、及业缘为纽带的聚集现象。农民工中男多女少,以中青年为主。从性别上看,男性农民工从事的职业主要有技术工人、生产工人、建筑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女性农民工从事的职业,依次为各类服务员、生产工人、一般职员及办事员。我省农民工中男性占62.93%,女性占37.08%。但在一些具体的行业差别大,如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中,99%为男性。女性多数在纺织及餐馆等服务业中居多。农民工年龄在18~45岁之间的,占整个务工人数的76.89%。他们年轻力壮,身体素质较好,文化水平较高,容易掌握劳动技能,又有吃苦耐劳精神,在职业竞争中具有较强的优势。

农民工的文化素质低于城市同龄劳动力。我省农民工以初中文化程度的最多,占60.78%;其次是小学和高中文化程度者分别占18.16%和18.73%,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文盲、半文盲这两极的人员比例都很低。从流出地来说,这部分群体文化素质并不算低,而且是农民工中具有较高文化素质和思想意识较新,适应环境能力较强的群体。但与城市同龄劳动力相比,其素质仍然较低,对高层次就业岗位的选择余地非常小,绝大多数只能从事那些技术含量低,脏、累、重、苦、险和城市人很少问津的工作。

长期滞留者增多,但真正融入城市社会者较少。据调查,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的加快,一部分工作稳定的农民工逐步在城市扎下根来,“举家迁徙”的现象也在不断增多。但由于他们工作环境差,劳动强度大,社会地位较低,他们要想真正融入城市社会还有一定的困难。

权益保护:合法权益受侵害现象依然存在。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进行了不懈的努力。但是由于农民工在城市劳动力市场中的弱势地位和其他方面的一些原因,在不少地方和单位,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和现象依然存在,有的还相当严重。

就业歧视依然存在。当前,限制农民工进城务工制度性障碍正在逐步取消,但对农民工进城务工管理部门较多,需要证件多,相应的收费也多。据了解,外出务工必须办的证件主要有:外出前由当地有关部门开具身份证明、务工证、婚育证;到就业地后需办理暂住证、就业证、计生证、健康证等证明、证件,人为地提高了农民进城就业的门坎和劳动成本。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福利、同工不同权利的现象依然广泛存在。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据调查,企业没有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合同的达71.79%,对有些农民工而言,有活干、有钱挣就行了,签不签合同关系不大。就是签订了合同的农民工,还有12.1%的人不太清楚合同内容,无法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即使企业与农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许多合同文本不规范,存在着很多无效条款和霸王条款;有的用试用期作幌子,到试用期快结束时,马上辞退,重新招录;有些单位履行合同走形式甚至不履行的现象仍然存在。拖欠和克扣工资现象依然严重。尽管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这个矛盾已经得到很大程度的缓解,但问题依然严重。据问卷调查,有23%的农民工被不同程度地拖欠过工资。超时劳动的现象普遍存在,劳动报酬偏低。一些雇主随意延长农民工的劳动时间,增大劳动强度。问卷调查显示,有60%以上的农民工每天工作在8~10小时以上,甚至更长,有81%的人每周休息不足两天。有一半的农民工拿不到加班补贴,57%的农民工得不到工伤补偿,近八成的农民工不能带薪休假,90%以上的农民工没有享受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还有八成的女职工无法享受带薪休产假制度。有3.96%的农民工月劳动报酬不足300元,24.22%的人月工资报酬在300元至500元之间,46.31%的人在500~800元之间,800~1000元的占17.56%。有些企业生活条件差,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隐患突出。劳动强度大,劳动保护条件差,工伤事故比例高,职业危害比较严重,是农民工较多反映的问题。据了解,在安全生产事故中,农民工因工致残、死亡的人数占大多数;职业病人数较多。不少用人单位尤其是非公企业,忽视对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有的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参加社会保险率低。74.81%的农民工未参加任何保险,其中,有73.37%、73.77%、84.65%和67.46%的农民工没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劳动力市场供过与求,用人单位处于强势地位,农民工只好接受许多不平等的条件,为以后权益受侵害留下了空隙;二是农民工文化水平不高,在证明劳动关系的问题上取证难;三是部分用人单位为节省生产成本或经营困难,在为农民工提供工作场所、环境条件、安全卫生保障等方面大打折扣;四是部分用人单位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经营资格,或存在违法经营情况,使农民工各项权益无法保障;五是相关部门对劳动力市场及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技能培训:半数农民工参加了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是提高农民工岗位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增强农民工就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调查的农民工中,尽管有一半的被调查的农民工参加过职业技能的培训,但大多也只是临时的、短期的岗前培训。近三成的农民工拥有专业技术证书。在调查的29425名农民工中,有9196名农民工拥有专业技术证书。在9196名拥有专业技术证书的农民工中,拥有初级证书的占59.43%,拥有中级证书的占34.45%,拥有高级证书的'占6.12%。一半以上的农民工参加过简单的劳动技能培训。在调查的农民工中,有50.20%的农民工参加过职业技能培训,其中,男女农民工各有51.41%和47.99%参加过培训。从文化程度上看,文化程度越高的农民工群体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人员越多,其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民工中有74.02%的人都参加过职业技能的培训,而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农民工中只有18.65%的人员参加过职业技能培训。农民工提高职业技能的主要方式是参加短期职业培训,快速上岗。调查了解到,农民工提高职业技能的主要方式有:参加短期(半年内)职业培训、自学专业知识、个人拜师学艺、接受长期(半年以上)职业教育等,分别占39.4%、24.1%、16.4%和9.7%。

农民工就业培训问题调查报告

近几年,各级政府部门大力实施再就业培训工程,开办各类面向下岗人员的培训班,产生了良好的培训效果。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发现再就业培训存在不少问题亟需引起重视。

一是缺乏统一规划与管理。当前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还未形成一个有效的统一培训体系,严重降低了培训效能。再就业培训多采用统一的培训课程、培训期限和培训方法,无法使下岗职工的技能素质、知识水平达到现有就业岗位的客观要求,从而难以提高下岗职工的再就业率。

二是培训内容和市场脱节。由于部分培训机构缺乏市场调查的基础,加之就业需求预测手段比较落后,造成了培训专业设置与劳动力市场信息不对称,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和重复性。大多数培训中心培训内容都比较陈旧,模式单一,不能准确判断劳动力市场需求的方向,许多专业重复设置,浪费了大量的培训资源,致使劳动者参加培训后,仍难以找到工作岗位,制约着再就业培训工作的开展。

三是培训及师资力量薄弱。现在由于缺乏资金投入,基础设施不够完善、设备陈旧,致使再就业培训规模小、项目少、档次低。再就业培训缺乏高层次师资力量,仅停留在初级技能的培训上,缺少中级和高级的技能培训,由于办学基础条件不同,造成办班机构在培训项目、种类、层次上存在较大差异,影响了与不断发展变化的劳动力市场需求接轨的进程。四是落后的思想和就业观。部分农民工仍然想依靠组织和原企业安排,自主择业意识不强;知识老化,缺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的能力;没有摆脱传统观念的束缚,对培训工作认识不够到位,对技能升级和有关思想道德、安全、维权等方面的培训积极性不高。

基层建议:一是因材施教分类培训。注意量体裁衣,因人而易。对文化水平较低没有专业技能的农民工,主要开展体力劳动为主的简单技能或实用技术培训;对具有一定文化水平的,对其进行一定专业深度或科技含量的专业技能培训;对有一定资金积累,并有创业意愿的,对其进行创业培训,提高创业能力。

二是注重实效按需培训。在培训内容上,要明确以提高职业技能为主要内容。专业的设置力求与劳动力市场需求结合,突出实效性与实用性。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注重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建立企业与培训机构的合作机制,把发展农民工的技能特长与农业生产和新农村建设的需求相结合,开展经济作物种植、畜禽养殖、农副产品深加工等实用技术培训。

三是加大政府扶持力度。要建立多领域、多专业、多层次、多方式的培训体系,集中培养、借调再就业教育师资力量,给予经费补贴。由此吸引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参加,提高再就业能力。形成激励、引导和竞争机制,带动更多的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参与培训,提高培训的规模和效果。

四是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提高农民工对职业技能培训的认识,下岗职工要转变思想,积极争取,尽快就业下岗职工应转变就业观念,及时看清形势,不等不靠,积极参加转岗转业培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的职业技能,积极参加由国家、社会、企业和职业培训机构提供的职业培训机会,不断增强自我技能,增强社会市场适应能力,尽快地重新就业。

农民工就业情况调查报告范文

前言:就业是民生之本。做好就业工作,需要全面分析当前所面临的形势,既要看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又要把握促进就业的积极因素和有利条件,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一直以来,农民工的就业问题就备受关注,它不仅事关着国家的稳定与和平,也关系着国家经济的发展与进步。毕竟中国的农民数量有8亿多甚至更多,若是这么一个庞大的群体没有很好的就业,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三汇是达州的一个小镇,人数也是以农民居多,人数在五万多以上。近几年这里很多农民外出打工,留下的是老弱病残:当然也有些人就在村子边附近打打零工,做做苦力活,以维持生计。总体来说,情况不容乐观。一来,一部分农民工南下打工,把自己的儿女交给长辈管理,使自己的上老下小成了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二来,那些在村附近打工的人两头忙乎:家里和工地,而且还不一定有稳定的收入。虽说是在工作,可那哪是所谓的就业啊。他们享受不到城市人民上班该享有的福利和待遇,情况好的能顺利的拿上工资,若是碰上倒霉的,拖欠工资那也是常有的事。

为了解我所在的城市农民工生活质量状况,在2013年2月10日到2013年3月1对达州市渠县三汇镇的农民工进行了一次工作生活质量状况的调查。

调查结果表明:当前农民工工作和生活条件普遍较差。他们劳动强度大,生活开销大;文化程度低,社会保障低;工作环境差,生活条件差;文化娱乐少,技能培训少。尽管如此,但多数农民工仍认可目前生存的现状,对未来生活充满希望。

一、调查基本情况。

(一)调查范围、方式和内容。

本次调查范围为:全镇包括各乡镇的农民工。

调查采用面访方式:采取街道社区拦截调查和入户调查方式。

调查的主要内容是:农民工的就业情况,包括生活情况、获取报酬、就业保障、住房、子女教育等情况。

(二)调查样本的抽取。

1、在固定岗位上就业的农民工样本的抽取。

以镇为总体,分两阶段抽取城市农民工进行调查。先抽取在固定岗位上工作的农民工,然后从中选取一定数量农民工进行调查。在抽取农民工时按照该单位农民工从事的主要职业,适当考虑了农民工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的分布。

在抽取各乡各个社区的农民工样本总量时,考虑到各个村分布得比较广,人口不是很密集。所以每个乡和社区都抽取200人作为调查。

2、自由就业的个体农民工样本的抽取。

以镇总体从街道社区中选取自主就业的农民工,适当考虑农民工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的分布。各抽取了30到50人调查。

(三)调查的样本情况。

本次共调查各类农民工2356人。

注:此图为三汇镇灌丫口的一个自主创业的农民工。

1、样本分布情况。

按工作岗位分,固定岗位就业农民工683人,自主就业农民工为345人,分别占65.16%和43.84%。按从事的职业分,主要为各类服务员、自己经营副食店、卖菜、打杂等,分别占11.49%、10.22%、9.08%。和17.17%。

按乡镇划分,汇西调查农民工356人,汇北调查农民工275人,汇南调查农民工277人,分别占被调查的农民工数的45.66%、30.52%和23.82%。

在调查的2356名农民工中,男性农民工1553人,女性农民工803人,分别占64.66%和35.34%。从年龄上看,25-35岁的农民工有人373人,35-45岁的农民工有人746,45岁以上的农民工有人1119,分别占被调查的农民工数的35.86%、45.54%和58.17%。

从文化程度上看,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农民工有856人,小学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有人914,初中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有人452,高中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有134人,分别占被调查的农民工数的33.57%、47.04%、26.67%和15.74%。

(一)农民工的求职主要靠亲朋好友。

调查结果表明,农民工从事的职业有各类服务员、生产工人、技术工人、建筑工人、一般职员、办事员、管理人员、居民服务人员、商务服务人员、个体业主、小摊小贩、家政服务人员、市政环卫工人等。

从性别上看,男性农民工从事的职业主要有技术工人、生产工人、建筑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占被调查农民工总数的17.65%、16.66%、12.99%和8.94%;女性农民工从事的职业,依次为各类服务员、生产工人、一般职员及办事员,分别占被调查农民工总数的35.14%、13.27%和10.45%。

(三)农民工工作时间过长。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在镇上务工经商的农民工平均每周工作6.29天,平均每天工作8.93小时。从每天工作时间看,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足8小时的占6.85%,每天正常工作8小时的占53.26%。每天工作9-10小时的占26.28%,每天工作11-12小时的占10.70%。有2.91%的农民工平均每天工作时间在12小时以上。

从每周工作时间上看,46.90%的农民工每周工作7天,36.71%的农民工每周工作时间为6天,15.58%的农民工每周工作时间为5天,只有0.81%的农民工每周工作时间在4天以下。

从调查中了解到,造成农民工劳动时间过长的原因主要是:私营、个体业主追求高产量,高效益,而工人也为了多挣钱,主动延长工作时间。

注:此图为一个卖菜的老爷爷,卖完了菜回去的场景。

这个老爷爷说,他的儿子在外面打工,留下了他跟他的孙女两人在家,自己种了些地,然后平时会到街上来卖卖菜,自己攒点钱。说实话,在走访调查这些老农民工的时候,看到他们很心酸,感觉他们这么大年纪了,却还要在外面奔波,受累,吃也吃不好。忙忙碌碌的活了这么久,什么时候才可以不那么累呢,生活条件才可以提高一点呢。

(四)农民工购买保险比重较低。

据调查,农民工没有购买保险的情况居多,没有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分别占被调查农民工总数的73.37%、73.77%、84.65%、67.46%。以上四险由单位购买的比例分别为11.89%、12.61%、8.41%和23.09%,由农民工个人自己购买的比例分别为6.56%、7.23%、2.55%和4.62%,由农民工个人和单位共同购买的比例分别为8.18%、6.39%、4.39%和4.83%。

(四)多数单位能够为农民工提供基本安全防护措施和防暑降温措施。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在特殊岗位上就业的农民工中,10.93%的农民工有非常严密的劳动安全防护措施,23.74%的农民工有较为严密的劳动安全防护措施,51.47%的农民工有一些劳动安全防护措施,13.86%的农民工没有劳动安全防护措施。

调查结果还表明,在高温下工作,由单位给农民工采取防暑降温措施的占60.97%,由农民工自己花钱采取防暑降温措施的占19.77%,还有19.26%的农民工未采取任何防暑降温措施。

注:图为调查走访的时候,看到的一些老年人及他们所居住的地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民工存在思想障碍,致使就业问题难以落到实处。由于受农耕文化和传统观念的影响,我镇农民小富即安的保守思想比较严重,多数人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偶尔有想改变生活的,也都是有想法,没行动,或是眼高手低,用通俗的话说就是小的看不上,大的挣不下。农村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技能偏低,急需对其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但是将农民集中起来组织培训困难较大,因为按照职业培训规定,每期培训最少要达到120个有效课时,也就是15天以上,但这部分人员多数是家庭的主要劳力、生活的支柱,不要说花钱培训,就是吃住用全免费的培训,也往往因为怕耽误农活而不愿参加,政府又不设立培训务工补贴,致使培训率相当低。

2、民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体制机制亟待完善。尽管省、市、县各级都出台了农民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但农民工在某一行业、某一地方干,一般都是短期行为,即使常年外出务工的,也很少在一个行业呆很长时间。针对短期务工的农民工,上级的各项优惠政策操作性不强,很难把这些优惠政策落到实处。由于农民工和用人单位双方均缺乏参保积极性,短期务工又具有形式多样、地点不稳定等特点,再加上社会保险跨区域接续措施不完善,致使国家出台的好政策不能真正落实到每个农民工身上。

3、农民工自主创业的政策环境不宽松。融资难、资金短缺,已经成为农民工创业的主要障碍,而针对农民工自主创业的小额贷款发放门槛太高,农民工一方面缺少信用担保体系,没有贷款的资质,另一方面信贷部门出于自身利益考虑,都愿意把款贷给大商人、大企业,很少有信贷部门愿意把贷款发放给白手起家的农民。而且银行在贷款时针对农民工信誉不高,还贷能力不强的现状,在贷款给农民工时就先把一年的利息全部扣下,致使农民工款贷的多,到手的少,这样成本也就越高。然而这样的问题已经出现,我们就不能视而不见,最好的办法就是想方针措施解决它。当然我们要对症下药。

四、对策与建议、强化就业服务,让农民工就业有门路,求职有信息。在输出地和输入地之间搭建劳务对接平台,引导农民工有序外出。另一方面,可以在本地大力开发岗位,促进返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这既促进了家乡的基本建设,又保证了农民工的更好的就业。

(二)、开展大规模的农民工职业培训,提高农民工就业技能,储备一批技术人才。我们都知道,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只有农民的文化素质提高了,才能使他们有更多就业的机会。

(三)、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鼓励农民工自主创业。一是建立农民工创业服务机构。依托劳动就业部门,成立返乡创业者指导(服务)中心,为创业者提供项目信息、开业指导、小额贷款、政策咨询等便捷服务,帮助他们办理相关证(执)照。二是要主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市场前景较好的农副产品加工业、交通运输业、餐饮旅游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使农民离开土地向城镇集聚;三是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工业园区建设,规划建设农民工创业园,积极引导企业向工业园区集聚,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创造更多的就业空间。

(四)、落实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稳定在岗农民工就业岗位,促进就业形势稳定。目前,一些省份已经制定实施困难企业稳定岗位计划,并建立了面向企业的普遍走访和重点联系制度。部署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保障农民工求职的合法权益。近年来,农民工权益受损的事情层出不穷,如农民工讨债的事情一直以来都是农民的心头大患。

上图是来自网页的截图,从这些话当中可以体会内心朴实善良的农民工,他们心里那种对子女的期望,和对自己的责备的心情。

五、分析和总结。

通过此次调查,我发现,农民工的就业情况和生活状况,知道了他们工作享受的待遇很不好,社会保障也不健全,业余生活比较单调,社会关系也比较差。此外,他们的文化素质也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当遭遇到侵权的时候也很难用法律武器以自卫。对于这些问题,我认为首先要提高他们的素质,增加他们的法律知识,其次政府也应当为这些农民工营造一些良好的就业环境,来定制一些相应的政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另外,也要对农民工进行一些培训活动,提高农民工的技术水平,还要让他们在工作之余也有足够的休息时间。此次调查让我也真真切切的体会到了他们的不容易。所以我想我们大学生应当更应该好好努力。去创造更好的未来。

农民工就业培训问题调查报告

摘要:通过此次调查,我们对农民工在收入方面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对农民工的欠薪、讨薪问题予以了特别关注。在调查的基础上,我们从从业情况、工资状况、讨薪问题三个方面进行了相关的分析研究,认为至少在xxxx地区的农民工遭受欠薪和被迫讨薪问题已经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改善,但是在其他应享有的基本待遇上仍没有得到公正的对待,普遍忍受着没有福利和保险、没有休假、长期超时工作以及没有加班补贴的待遇。我们希望对农民工问题不只是关注,而是更多地通过社会各界的努力来改善农民工的现状。

关键词:农民工、工资报酬、欠薪问题。

一、调查背景和调查方式。

二、调查的数据分析。

本次调查分别针对农民工、企业(用人单位)、政府部门设计了三种问卷,主要从从业情况、工资状况、讨薪问题三个方面进行了调查研究。

(一)民工的从业情况。

1、农民工大多是通过劳动市场找到工作单位的,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是通过亲友、同乡介绍工作的。

2、从事的职业主要有建筑工人、工厂临时工、餐厅服务员、家政服务人员、城市环卫工人等。而且农民工从事的工作大多工作条件比较差、工作强度大,有些甚至工作环境极为恶劣,是城市居民所不愿从事的工作。没有休息日、工作超时、没有加班补贴更是家常便饭,比比皆是。

3、对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合同情况的调查发现,由于政府部门加大了建筑行业、加工制造业等农民工相对比较集中的企业的监督管理,现在签订劳动合同、临时雇佣合同的比例大大提高了。但还是有不签合同的情况,往往出现在打短工、由熟人介绍工作、以及在无照经营的个体经营加工户打工的农民工身上。有的是因为不知道有订合同这回事,有的是根本不把签合同当回事,还有的则是因为老板根本不理会这种要求。而且,即使有签订合同,也往往是企业指定的,存在大量不合理、不合法的霸王条款,明显不利于保护农民工权益。

(二)民工的工资状况。

1、农民工工作报酬的计酬方式主要为计件制和计时制,计时制有按小时和按日两种。

2、农民工的平均月工资按工作的强度、技术要求、个人能力等有较大差别,从800元到3000元不等。但是一般都没有奖金、公积金、社会福利、医疗保险。

3、薪资的发放有三种情况:打短工的一般是在完工以后一次性发放,不过可以预支一些作为生活费;建筑行业一般分为两部分,每月发放一部分生活费,年末或工程结束时再发放另一部分;工厂以及服务业一般按月发放,但会扣留一定的保证金。

1、出现工资拖欠的比例不高,而且多为无照经营的个体经营加工户、黑工头等不正规的雇主。工厂、工地往往会因为资金没有到位而出现短时间拖欠工资,但都能很快补发。

2、老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原因,主要有技术上的和道德上的两方面:技术上的原因有上家汇款迟延导致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企业经营不善导致资金周转困难等;道德上的原因比较复杂,有的是工头卷款逃跑、有的是老板无视农民工的权利而肆意侵害其利益。

3、农民工在遇到长时间老板拖欠工资时,所采取的手段五花八门,包括直接向老板抗议、请工会之类的组织进行调解、向新闻媒体曝光、找政府部门投诉、求助于司法、仲裁等,其中,比较极端的有“跳楼秀”、绑架老板、报复包工头等,但一般很少会有人选择这种方式。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大多数农民工选择向政府部门投诉,因为一旦发生拖欠,向老板抗议或进行调解很少有实际效果,申请仲裁和诉诸于司法对农民工来说都成本太高,要上媒体又需要事情具有一定的新闻性,而找政府部门不但成本较低且成功几率也比较高。

4、各地方政府都有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并设有监察大队(纠察大队)专门处理这类案件,以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基本权益,减少侵害的发生。从调查来看,各地政府部门都能比较及时有效地处理问题,一经调查认定,坚决追讨回欠款,案件成功解决的几率在98%以上,而且对违规单位有处罚、教育等手段。为了减少事件的发生政府还有日常的巡查,主动进行监察工作,平时也经常展开针对性的宣传教育。

三、调查得出的结论。

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各地离乡务工3个月以上的农民有近1.4亿人。他们承担了城市中大部分城市人不愿干的累活、脏活,却只拿着微薄的工资,过着艰难的生活,而且还时常遭受不公平的待遇。农民工的工资报酬相比与他们工作的强度是很低,这仅仅是农民工收入问题的一个方面,但有时就连这微薄的工资农民工也难以得到兑现!

通过对四个地方的实地调查,我们发现,由于政府近年来的大力整治与监管,农民工遭受欠薪和被迫讨薪问题已经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改善,遇到欠薪的主要是没有合同规范以及雇主为不法经营或经营混乱的农民工。但是,农民工在其他应享有的基本待遇上仍没有得到公正的对待!即使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也对其中明显不合理、不合法、差别对待的霸王条款无可奈何。他们已经普遍习惯了没有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没有休息日和假期,长期的超时工作却没有加班补贴的不公平待遇。如今背井离乡的农民工已成为城市最大的弱势群体!他们的生存现状,与他们做出的贡献形成巨大反差。如果放任这种不公正持续下去,致使农民工不满情绪上升,是大大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的。

农民工之所以会受到这种不公平的待遇,从其自身的来讲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农民工缺乏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受到侵害也不会维护自己利益,使侵害他们权利的人和准备侵害他们利益的人有恃无恐、趁虚而入;第二、农民工缺乏能够维护自己权力的组织,农民工在维护自身权益的过程中身单力薄,处于劣势地位。

由于经济状况、地理条件等原因,农民工大都文化程度不高,缺乏一定的专业技术,法律意识普遍淡薄。而且,由于来城市打工的农民来自五湖四海,从事的职业五花八门,没有一个有力、团结的组织来保护他们的权益。所以,使得农民工始终生活在城市的最底层。他们付出了艰辛的劳动,理应得到社会的尊重和认可,但实际上却没有最基本的国民待遇,依然被排除在城市各类保障体系之外。他们从事条件最差、负荷最重的体力劳动,而用工单位却不愿投入更多成本给予改善。

我们认为,社会在得到农民工如此多的给予之后,理应付出对等的回报,给予他们更多实际的关爱和帮助。首先,就应该切实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让他们享有法律所赋予公民的权利,对于侵害其劳动权利的个人与单位,进行有效的惩处,切实保障每个公民的权利。

四、我们的总结:好政策还须落到实处。

春节已经过去两个多月了,新旧农民工也早已进城务工,开始了又一年的辛劳。有关农民、农民工的问题也开始摆到我们的面前了。国家一直以来都很重视民工问题,今年的“一号文件”又强调了多项关于农民工的问题。在这个文件中,提出了很多对农民对城市民工有利的政策,例如税收改革、科技投入、保障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等等。

我们认为,要解决农民工问题,就要保证“一号文件”的政策落到实处,真正帮助农民、农民工提高生活水平,切不可流于形式。要在农村里解决好“三农”问题,改革各种制度,让留在农村里务农的农民的生活慢慢改善。而对进城务工的农民,首先要解决好城内市民的观念,给予他们认同,让他们在城里也能找到“归属感”;其次就必须真正做到改善农民工在城里的就业、保险、子女教育等的问题。

相信要是这样双管齐下,一定能让农民无论选择留在农村还是闯荡城市,都能有基本的保障,这样才会有利于我们社会的稳定、经济的繁荣和国家的长远发展。党的执政,切不可只重视浮于表面的喊口号,出台一些形象工程性质的政策,而应重视让农民朋友这一基础地位阶层的生活得到切实保障,提高他们的地位,通过宣传改变大家的观念,共同关心这一庞大的弱势全体。

[1]伍泽平.破解“三农”问题的思考[j].达州新论,2006,(02).[2]李慧.关于解决三农问题”的思考[j].新疆职业技术教育,2008,(03).[3]葛志华.转型之痛“三农”问题的由来与终结[j].江海纵横,2007,(03).[4]解决“三农”问题的神来之笔——如何理解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j].江海纵横,2006,(05).[5]孙春明.“三农”问题与城市化进程[j].武汉建设,2008,(04).[6]刘涛.“三农问题”的困境及其对策[j].商业经济,2009,(02).[7]阴月灵.现阶段解决“三农”问题的对策研究[j].法制与社会,2009,(06).[8]寇丽.对我国的“三农”问题的解析[j].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9,(01).[9]谭凌宇.中国现代化进程中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路径[j].文史博览(理论),2009,(02).[10]张西茹.“三农”问题要发展需要职业教育做支撑[j].西北职教,2006,(10).

徐州农民工就业状况调查报告

为全面深入地掌握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和生产生活状况,建立农民工基本状况名录库,分析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发挥工会“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作用。根据云工[20xx]总字6号、红工发[20xx]13号文件通知要求,xx市总工会结合我市实际,下发了开工字[20xx]19号《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基本状况调查的通知》,要求各基层工会认真及时地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并写出调查报告,现将各基层工会调查情况汇总上报州总工会。

一、组织领导。

根据《通知》要求,市总工会专门成立xx市农民工基本状况调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梁欣担任;副组长由市总工会副主席李谷担任;成员有市总工会组织工作部部长张国伟、市总工会办公室主任王丽萍、市总工会生产劳动保障部部长舒建忠、市困难职工援助中心主任曹筱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总工会组织工作部,主任由张国伟担任,副主任由王丽萍担任,组织工作部的工作人员参加,负责开展调查、汇总上报工作。

二、当前xx市农民工的基本情况。

(一)用工情况。

(二)农民工队伍结构。

1、在调查的4160人农民工中,年龄最低18岁,最大48岁,多以青壮年为主,平均年龄为31。4岁。其中,男3071人,占总数的74%;女1089人,占总数的26%。男性明显多于女性。

2、从来源地看,本省农民工较多,占农民工总数的67%;非本省籍的农民工,占总数的33%。

3、从文化程度上看,农民工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小学、初中文化程度的`农民工各占半数。

4、从从事工种上看,小学文化的农民工多从事体力劳动;初中文化的农民工多从事餐饮服务行业。

(三)农民工的特点。

受调查的农民工基本特点为:文化素质低、观念旧、自我维护意识不强、劳动技能不高、服务形式单一,工资收入较低。主要特点为:

1、目的明显。

大部份农民外出打工的主要目的就是挣钱,虽然体力劳动强度大,并且危险系数高,只要工资收入比在家务农多,无论从事哪类工种都乐意干。

2、地域性、家族性明显。

在厂矿、企业里,农民工多半是以“老乡”为基础结成一个班组。如明威公司下属的三支搬运队,顺祥装卸队的农民工多数来自xx本地,巡检司装卸队来自xx市小龙潭,建南搬运队则来自建水。而在餐饮服务行业里,绝大多数农民工是通过亲戚、朋友介绍的。调查表明,无论是从事何种行业,他们的就业渠道都体现了地域性和家族性。

3、不稳定性。

“流动大、不稳定”是农民工的共性。调查中发现,餐饮服务业的农民工年纪轻、自主性强,大部份打工者认为工资低,没有必要签订劳动合同。相对于第三产业的农民工来讲,工厂、企业的农民工较为稳定,他们的工资相对要高一点,并且均与用工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有的单位还为他们购买工伤保险和意外伤亡保险,但大部分用人单位存在着季节性用工,农民工的工作仍然不稳定。

4、劳动技能匮乏。

农民工文化素质低,大多数农民工缺乏劳动技能,服务形式单一,只能从事简单体力劳动,甚至有的少数民族妇女还不会说汉话,存在语言沟通障碍,给用人单位的管理带来困难。调查表明,农民工法律观念淡薄,自我维护意识不强,在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不能够有效地自我保护。

农民工调查报告

农民工城市边缘人的角色注定了其问题的复杂性,作为具有复杂社会背景的特殊群体,数目庞大的农民工权利的实现程度和生活状况的改善程度无疑对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有着不容忽视的影响。

农民工群体是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而出现的特殊现象。在目前的学术界,我们对进城务工的农民在身份的界定上存在着二元性,即他们既有农民身份又有工人身份,有工人之实却无工人之名。再加上户籍制度的限制,农民工很多应有的权利并没有真正得到落实,为了切实调查农民工实际的生存状况和权利实现情况,20xx年1月、2月、7月和8月,笔者利用寒暑假时间,组织学生在山东、河南、甘肃、陕西、山西、新疆等省、自治区进行了农民工生活和工作状况的调研,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的形式,由于选取的学生都有充分的条件接触到农民工群体(如家人或亲戚是农民工),所以,问卷的回收率和有效问卷所占的比例都很高,共发放问卷350份,有效回收329份,有效回收率为94%。这一调查虽不足以反映我国农民工的整体状况,但整个调研完全是一种纯民间的行为,且学生们的参与热情和责任感都很强,因此,通过对这些问卷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一些有关农民工的更接近真实的信息,为城乡二元体制的改革提出思考。在此,也感谢我同事杨洪晓,学生郑扬、薛泽林、范才营、侯莉媛、李莉、王苗苗等为该调研所做的贡献。

被调查的群体既有第一代农民工,也即年龄较大的部分,其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上。也有新生代的农民工,也即比较年轻的那部分群体,年龄在20岁到30之间。其文化程度也呈现出参差不齐的特点,初高中比例相对较高,占到了总数的45%,中专以上的有38。8%。分析认为,这些拥有高中及高中以上学历的人应该多属于第二代农民工,也即农村里那些初中或者高中毕业后因升学无望而辍学的年轻一代,他们直接告别乡村,进城进厂打工以挣钱补贴家用或为自己未来积蓄资本。从总体上来说,现代的农民工群体其文化素质是要高于改革开放之初进城的第一代农民工,表现在学历相对较高,对新事物、新观念接受能力更强、对一些问题的看法更为开放。从收入角度来看,月收入大多集中在1000—3000之间,其比例高达76。1%,收入在3000元以上比例只占到了9。2%。这就反映出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群体收入水平不高、经济地位较低的现状。我们认为,这是由于在第一代农民工逐步退潮之际,新一代的农民工大多是刚刚开始在城市的打拼历程,因技术、人脉等各种原因,致使这一代年轻的群体收入水平不会太高,也拉低了农民工群体的总体收入水平。

对于农民工的工作状况,我们立足于对农民工进城后的职业性质、工作报酬、工作时间等几个维度进行分析。在关于农民工职业状况的调查中,我们发现有18。8%的人选择了建筑业,有10%的人选择了文教卫生,12。5%的人选择了批零贸易和餐饮业,选择其他选项的占到了总数的30%。可以看出,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所从事的行业还是处于低端层次,行业水平不高。由于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工作流动性较大,更换工作的频率较高,其行业性质呈现出极大的不稳定性特征,也正是由于这种不稳定性导致了很多农民工对自己的行业界定存在模糊,进而使得他们在被问及自己的行业性质时,“其他”这一选项所占比例较高。从劳动时间上来看,每周的工作时间在45小时以下的占到了12。5%,45—55小时与55—65小时的均为28。8%,而65个小时以上的比例则为30%。根据国家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加班时间不超过2个小时)。由此可见,农民工的工作时间是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的,他们是在为城市的发展和低廉的工资而透支着自己的劳动力。考虑到其收入情况,对比之下就不难发现,农民工群体的付出与所得也是远远不成比例的。

边缘人的社会角色决定了农民工群体在城市生活中注定处在一个弱势的地位,故其权利的保障不仅仅是法律问题,也是一个社会的道德问题。在调查中,我们从经济权、健康权、社会保障权等三个角度出发,对农民工的权利的实现状况进行调查。

首先,从劳动合同的情况来看,63。7%的人是没有正式的书面合同的,这其中,甚至有17。5的人连跟用人单位基本的口头约定都没有。这是因为农民工大多是依靠亲戚、朋友、熟人、同村人的关系而“跟随”进城或进厂,亲友之间的信任取代了他们之间的法律承诺。甚至他们会认为提出签订劳动合同有伤情面,但是这种非正式的、以人际关系为基础的非契约性约定是没有坚实的维权根据的。在随后的调查中就可以发现,工资曾经被拖欠的农民工达到了总数的63。8%。其中的20%甚至是经常性的被拖欠。而在维权手段上,51。3%的人选择了协商、调解,忍气吞声的占到了总数的25%,为第二大比例。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只有18。8%,甚至有少数人采取了暴力解决的途径。可以认为,农民工群体的经济权利并没有得到切实的保障,其法制维权意识有待提升,维权手段有待改进,维权途径有待完善。从健康状况的角度来看,生病了会去医院的人只有31。3%,43。8%的人选择了“只有重病的时候才会去医院”。甚至有人即使在重病的情况下也只是靠买点药硬撑过去。由此可见,农民工的生命健康权无疑是处在被忽视的地步,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无法参加城市医疗保障的农民工群体只能在医院高昂的医疗费用面前望而却步。从社会保障的角度来看,有35%的人选择了没有参加任何形式的社会保险,在剩下的65%的群体中,医疗保险与工伤保险明显较为突出,前者为总数的53。3%,后者为28。8%。但是在现实中,农民工所参加的医疗保险大多属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范围,也就是其参保的地域仍然是其出生的乡村,这种状况下的医疗保险并不能减轻其在城市的医疗负担。至于工伤保险,参与者也多为第二代农民工,因为相对父辈而言,其风险意识相对较高,但是其参加比例却仍然较低。

作为城市的“外来者”,农民工在城市中对自身地位如何界定,城市生活给他们带来的总体感受无疑是在探讨农民工问题的过程中绕不开的重要环节,根据我们关于农民工与城里人关系的调查。在与城市人的关系上问题上,大多数人还是选择了“不好不坏”这一选项(53。8%),相处融洽的人占到了37。5%的比例,只有少数人选择了不协调。但是从城市地位的自我感知这一角度来看,大多数人却依然有较大的失落感(37。5%),认为自己得到不公平待遇的占到了28。8%,为所有选项中的第二大比例。还有少数人认为城市人看不起自己。也就是说,虽然大多数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可以跟城里人在生活上可以比较融洽的相处,但是这种表面的和谐并不能改变他们心中的巨大落差。也反映出进城的农民工在忍受着经济压力的同时也要忍受着被歧视的心理压力,有学者也同时把城里人的歧视以及农民工务工的心理落差视为农民工进城务工的“心理成本”。

关于这一问题,我们从家庭顾虑、居住条件、子女问题、现实困难等四个角度进行调查。首先,从农民工家庭顾虑这一方面来说,占到首要比例的是“家中老人需要照顾”(65%),外出务工后,家中的父母就成了农民工心中的首要牵挂,如何尽孝成为在异地的农民工群体的首要难题。担心“家中土地无人耕种”的比例为38。8%,因为受到传统因素的影响,农民始终把土地视为自己安身立命的根本。而选择“在城市受到歧视”这一选项的比例为25%,担心自己没有什么技能和身体状况的分别为22。5%和20%。除此之外,担心自己子女教育问题的比例仅次于老人问题,其比例高达55%。在随后的关于子女教育问题的详细调查中,56。3%的人其子女还是在“在家乡的学校上学”,这就是农村大量留守儿童产生的原因所在。而在打工本地上学的比例只占到了17。5%,当地的学校不愿接纳农民工子女,高昂的借读费、寄宿费也是农民工所无法承担的。此外,孩子失学的比例占到了10%,(分析认为,这部分主要是第二代农民工的子女,因年龄原因,可能还没有上学)。当问及子女教育面临的主要困难时,“升学难”成为困扰农民工的首要因素,占到了总数的50%,而选择“学费太贵”这一选项的比例为40%,“公办学校进不去”的比例则为10%。在关于农民工居住状况的调查中,住在单位宿舍的占到了总数的28。8%,为所有选项中的最高比例。选择在外租房的为27。5%,暂住在雇主家的比例为8。8%。这种情况与后面的农民工所面临的现实困难的调查结果形成呼应,当问到您进城务工时所面临的实际困难时,没有住房的占到了53。8%,成为农民工面临的最大问题。其次是“生活没有保障”和“远离家乡思念亲人”,这两项比例分别占到了38。8%和33。8%。而“工作比较危险”和“工作不稳定”的分别为30%和28。8%。可以看出,农民工所面临的大多还是很现实的、与自己安身立命相关的问题,他们远离家乡,既对留守在家中的老人孩子充满牵挂,又面临着住房、收入、医疗、工作不稳定等各种难以抗拒的现实压力,其负担之重可想而知。

在我们随后的关于农民工迁居城市的原因调查中,“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更好的教育水平”成为了首要选择,这两项的比例分别为72。5%和57。5%。选择较高的社会地位的比例则只有13。8%。由此可知,农民工进城务工的目的很是单纯、朴素。较多的就业机会可以让他们获取高于农村务农的收入,从而满足家庭的开支并摆脱贫穷的困扰。而较高的教育水平则是为了子女的成长考虑,他们不愿意让自己的下一代也像自己一样苦苦打拼在城市的边缘。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悲苦使得他们任劳任怨,他们把上下两代人的负担全部扛在肩头,只为让自己的子女能够通过读书学习改变命运,让自己的下一代能够与城里人生活在同样的一片蓝天之下。但是我们却看到,快速发展的城市、飞速前进的中国经济并没有给他们想要的生活,因为经济地位的低下、户籍制度的不合理限制,他们始终享受不到一个真正的“市民”的待遇,更不要奢谈公民的尊严。我们认为,任何一个民族的正常发展,都不能靠牺牲一个阶层来换取另一个阶层的福利,改革开放三十年来,2。3亿的农民工群体用自己低廉的劳动力支撑起了整个国民经济大厦,获取一定的收入诚然是他们的原始初衷,但是他们却同时也为这个国家的进步与发展贡献了自己的青春、血汗甚至是生命。因此,当社会发展到今天,当这个国家的物质财富已经极大的充裕,当和谐社会成为我们的建设目标,如何才能通过有效的改革,废除不合理的制度限制,保障这一庞大群体的切身利益,给他们以国民的真正待遇,让他们也活的更有地位、更有尊严,不仅仅是社会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这个以工农阶级为基础的国家对这一群体的一种补偿。

农民工调查报告

在最近公布的《中国尘肺农民工生存状况调查报告(xx)》中的数据显示,中国尘肺病农民估计数量在600万人左右。尘肺病的死亡率高达22.04%,更为严重的是,每年仍有2万名新增尘肺病患者。

欧洲和美洲国家的经验是,尘肺病问题由国家通过立法手段遏制和解决,日本最后一例尘肺病在1970年,美国尘肺病在1930年代已经消灭。目前在我国,与尘肺病的严重性相比,它的社会关注度相对较低。尘肺病患者90%是农民,他们从事矿山开采、路桥隧道开凿、金属冶炼等行业,缺乏安全和权益保障,维权艰难,更缺少发声途径。曾经很多人不知道这种职业病,但经过近些年的尘肺病农民工维权事件、媒体报道等,尘肺病的知晓率已经有所提高。

“高达82%的尘肺病农民工最终在家里去世,因为他们在患病晚期已经没有条件住进医院接受治疗了”。

“去世尘肺病农民工家庭情况十分糟糕,所调查的家庭没有一家有存款,75%的家庭有欠债,28.26%的家庭变卖过家产”。

在7月5日发布的《中国尘肺病农民工生存状况调查报告(xx)》中,一组组数据敲击着人们的神经,这是接受调查的501个尘肺病家庭的真实写照,也折射出全国逾百万尘肺病患者的现实生活。

陕西镇安一村庄共200户人家,尘肺病家庭达70户。

“在调查的样本中,尘肺病农民工平均年龄48.5岁,其中最小的只有25岁;去世的尘肺病人平均年龄仅47岁,最小的32岁,尘肺病让他们提前结束了人生!”

在发布《中国尘肺病农民工生存状况调查报告(xx)》时,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卢晖临面色凝重。

这份调查报告由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大爱清尘基金近100名志愿者完成。近1年中,他们深入安徽、甘肃、贵州、湖北、湖南、四川、陕西、云南等8个农民工输出大省,抽取20个尘肺病较为集中的村庄。

值得注意的是,在去世尘肺病人中,76.9%在诊断时已经处于三期(即晚期)。

来自陕西镇安的农民工王明升就是三期尘肺病患者,他的父亲和弟弟也不同程度患有尘肺病。为了一家人的生活,病情较轻的父亲仍在做泥瓦匠赚取微薄的收入。

不过,王明升觉得自己不是最不幸的,至少在好心人的救助下,他们还活着。他所在的村里有200户人家,尘肺病家庭有70户。其中一个家庭4个孩子全因尘肺病相继离世,只剩两个年事已高的老人。

以门诊为例,33.13%的人一分钱未报销,47.46%只报销1000元。

“早期尘肺病人只要及时诊断、治疗,对生命不会有威胁。一旦到了晚期就没有任何方法进行治疗了。”无锡人民医院副院长兼胸外科主任陈静瑜,做过不计其数的肺移植手术,他深知尘肺病对生命造成的伤害。但现实却是,由于大部分尘肺病农民工入不敷出,治疗对他们来说早已成为“奢侈品”。

受访的尘肺病农民工中,年平均收入只有1万余元,平均每月收入不足1000元,最少的年收入为0元。而他们的年平均支出达到24804.9元,是年平均收入的近2.5倍,最多的更高达31万元。

调查发现,看病占了尘肺病农民工的大部分收入,平均达到12364.8元。相对的,能够获得报销的比例却并不理想。以门诊为例,一分钱也没有报销的为33.13%,只报销1000元的为47.46%。

受访的尘肺病农民工家庭中,95.7%没有任何存款,甚至有近72%的农民工负债累累,70%的农民工没有获得低保,大部分过着入不抵支的生活,小部分人仅能维持收支平衡。有22.3%的农民工为治病变卖家产,16.14%的尘肺病家庭子女辍学。

为了节省开支,尘肺病农民工选择减少或放弃治疗:57%的人有病痛但无钱去门诊治疗;超过90%的人没有到医院进行过任何疗养和康复训练。

这些都是压倒他们的最后一根稻草。

74.3%未申请过赔偿,申请者中82.7%未获得赔偿。

对尘肺病农民工来说,及时获得赔偿将带来生的希望。但调查报告指出,只有25.72%的尘肺病农民工申请过赔偿,74.3%的人没有申请过;仅有17.3%的人表示获得了赔偿,82.7%的人表示没有获得。

“可以看出,一方面尘肺病农民工由于受教育水平的限制,争取赔偿的意识不强;另一方面主要还是争取赔偿困难重重使他们望而却步。”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孟燕华在报告中指出,九成受访者认为申请赔偿是十分困难的。

在有维权经历的25.72%的农民工中,申请赔偿到获得赔偿平均需要16.94个月,时间将近一年半。其中,花费时间最长的达72个月。在争取赔偿的花费上,平均为6529元,最多达9万元。

争取赔偿的过程中,有31.5%的人依靠有关部门,35.6%的人主要靠自己,13.7%的人依靠社会组织。

尘肺病农民工认为申请赔偿困难的主要原因包括:不知道向谁申请赔偿;无劳动合同,没有证明,无法获得正式的职业病诊断证明,导致难以获得工伤赔偿;经济困难;申请时间及拖延时间长;用工单位推卸责任;有关部门不作为,互相推脱等。

过半尘肺病农民工从事高粉尘工作xx年以上。

卢晖临告诉记者,接受调查的尘肺病农民工中,99.33%长期从事高粉尘工作,从事xx年以上的占到52.09%。98.9%的人只接受过初中以下教育。收入高、进入门槛低和老乡介绍,是农民工选择高粉尘工作的主要原因。

高粉尘工作主要集中在矿山(87.7%)和工地(7.19%);有80.73%为民营小企业;83.07%的尘肺病农民工从事过两个以上的高粉尘单位,其中更有15.35%的人频繁换工作,已记不清工作过的单位数量。

粉尘防护措施不到位是造成农民工罹患尘肺病的重要原因。调查显示,62.67%的尘肺病农民工在工作中没有佩戴防护面具,25.34%的农民工只戴了一段时间。

对于为什么没有佩戴防护面具,74.16%的人表示用工单位没有提供,14.23%的人觉得戴不戴没关系,11.61%的人觉得难受和不方便。

此外,一些用工单位防护措施缺失、掩盖高粉尘对工人的危害等行为,加剧了粉尘对农民工的威胁。受访农民工表示,83.41%的单位没有向工人宣传粉尘的危害,81%的单位没有粉尘作业的安全规定,80.14%的单位没有检查工人是否佩戴面具,接近九成的农民工从没有进行过入职和离职的身体健康检查,93.2%的尘肺病农民工没有与用工单位签订过劳动合同。

农民工调查报告

农民工工伤保险是指农民工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职业性疾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在农民工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国家和社会为农民工及其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以保证农民工或其遗属的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从近年我县工伤事故发生情况看,农民工工伤事故发生人数约占到了工伤事故总人数的65%左右,且农民工在工伤认定、医疗救护、康复及待遇补偿方面颇费周折,因而农民工的职业安全与工伤保险在我县发展县域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的建设过程中成为政府不可忽视的紧要问题,由此可见,农民工的职业安全与工伤保险是城市化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问题,为此,今年5月我对上饶县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现状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对我县现在农民工工伤保险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分析、思考,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通过调查发现,全县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占了近50%,参保的企业也有58%没有全员参保,有92%的农民工不知道有关伤亡补偿的标准,65%的农民工不清楚是否参加了工伤保险及相关的社保政策制度,很多农民工把工伤保险混同为商业性保险,甚至认为工伤保险是“正式工”的事,与自己这些“临时工”是不沾边的,而且这些人当中相当大一部分人有“拿人工资,替人做事”的思想,既然拿了别人的工资就理所应当为老板做事,即使发生了事故,也是自己不小心,活该自己倒霉,赖不上别人,由此可见许多农民工对工伤保险缺乏必要的了解,对能够切实保障自身权益的工伤保险也迫切需求。

1、企业认识不到位。

调查中发现,很多用人单位普遍存在交工伤保险不划算的错误认识,而且他们认为,农民工素质低,人员流动性又大,人员不容易管理,为他们参加工伤保险的话会增大企业成本,不利于企业在竞争中的生存和发展,因而不愿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且在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时,许多企业不但不积极救治,反而百帮拖延、拒绝支付农民工补偿、医疗救治等合理费用,根本不知给农民工买工伤保险本来就是用人单位的应尽义务,而且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不仅是社会的责任也可以稳定职工队伍,只有做好了工伤保险工作,维护好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利益,才能提高职工的工作热情,从而使企业更好更快的平稳发展。

2、非法用工现象严重。

在发生工伤事故的单位中,有些单位连营业执照都没有,根本不具备用人资格。特别是在建筑领域,存在着严重的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现象,包工头大量存在,使得许多农民工发生工伤后不知向谁索赔,而在发生了工伤事故后,大多数用人单位在农民工尚未完全痊愈的情况下就让农民工出院,致使农民工身体康复期变长,严重的甚至可能留下后遗症,还有少部分用人单位以农民工对工伤的发生有过错为由要求农民工自己承担医疗费用或单位承担少量的医疗费用,这给农民工造成了很重的经济负担,所以说非法用工问题政府方面绝对不容忽视,应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

3、农民工发生工伤后,未参保的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向农民工支付工伤待遇。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如果用工单位不给劳动者上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要向达到伤残等级的劳动者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相关工伤待遇。然而在调查中发现,发生工伤后,许多用人单位也只是为农民工治疗工伤,对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及其他工伤待遇根本不予支付,在工伤私了过程中,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地位也往往是不平等的,用人单位凭借着自己的优势迫使农民工让步,有的老板公然叫嚣:“你私了可以,你要是告我,老子奉陪,非得把你拖死不可!就是法院判你胜,我也不给你钱,看你能拿我怎么办!”在这种情况下,有许多农民工被迫接受和解,而少部分不满和解条约的农民工通过打官司,千辛万苦拿到法院的判决时,部分用人单位却拒绝履行法院判决所确定的给付义务,往往采用拖延、逃避的方法来应付,这更加重了农民工的负担。

制改革的需要。维护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对大力发展经济和构建和谐社会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落实农民工工伤保险事业迫在眉睫,需要全社会来共同努力。1、要加大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

要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开展政策咨询解答、深入企业和乡镇宣传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工伤保险政策,让广大农民工都正确认识参加工伤保险是法律的规定,有利于雇佣双方,形成积极参保的浓厚氛围。还应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加大工伤保险普法宣传,使广大职工能够自觉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使广大企业能够从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以可持续发展的眼光对待工伤保险工作,充分认识到给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到对工伤农民工给予合法补偿和积极救治的重要性,为维护工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2、各部门应加大协调配合力度,充分发挥政府的监管作用。

各相关部门如劳动保障、安全监察,财政、税务、环保、卫生、建设等单位要相互支持,各尽其职,密切配合,分别把好用人单位参保关,互相监督和制约,确保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对于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有关部门有权向其进行行政处罚,在当前维护工伤农民工合法权益具体工作环节中,比如在工伤认定、待遇补偿方面,政府方面应为工伤农民工依法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同时,还应组成一个由政府负责组织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权威机构,以切实维护好工伤农民工的权益。

3、要加强机构队伍建设,不断拓展工伤保险工作。

各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应增强责任感,解放思想,拓展思路,与时俱进,把工伤参保、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支付等工作切实落实到实处,另外,在做好农民工工伤补偿工作的同时,还应积极开展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完善制度和机制,加快推进工伤保险事业的全面发展。

农民工调查报告

据统计,截至20xx年12月底止,我镇市外农民工返乡人数为823人,其中返乡创业0人,返乡就业823人。其中,男534人,女289人;16—35岁返乡农民工为442人,36—45岁的251人,46岁以上的130人;大专以上的3人,高中及同等学历的55人,初中及以下的为765人;从事信息产业的3人,从事机械制造业5人,服务业5人,其它行业810人。

(二)就业情况。

统计数据显示,我镇返乡农民工在家乡创业的积极性并不高,全部选择在区内就业。返乡农民工中以青壮年劳动力为主,占总数的84%,且文化水平均偏低,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的仅占7%左右;从就业方向上看,从事高端产业的农民工极少,由于文化素质低,缺乏专业技能,高达98.4%的农民工集中在劳动强度大,危险性高、劳动保障差、收入不稳定的采矿、建筑、餐饮服务行业工作。

(三)返乡原因。

经过抽样调查,大部分农民工返乡,选择在家乡就业的原因大体分为三类:一类是因为家中上有老下有小,无人照料,放弃外出打工机会,以方便照顾家庭选择回乡就业;一类是因为自身的职业技能和知识文化水平偏低,无法适应现代企业用工需要。在调查部分返乡农民工是否有创业意向时,大部分农民工均表示,创业一是缺乏启动资金,二是风险太大,三是自身无创业经验和能力,不敢贸然选择创业。个别文化层次稍高,经过外出打工锻炼了专业技能的农民工,表示有创业的想法,但是苦于无创业资金又怕担风险,难于实现创业的理想。一类是城市租房等生活高,压力大。

统计数据和抽样调查结果表明,我镇返乡农民工就业面狭窄、职业技能低下、文化水平偏低、创业意识淡薄,只求找到一份养家糊口的工作,不求自身的长远发展和从业技能的提高,仅仅把返乡就业作为无奈之选,靠体力劳动和简单劳动赚取微薄的工资。而对于目前市内用工需求旺盛的电子信息产业和机械制造、服务业等,由于大部分农民工知识水平低、缺乏从业技能,无法到这些大企业应聘工作获得高工资高福利待遇。

一方面是产业发展需要大量的技术人员,一方面是返乡农民工从事高风险低工资的体力工作;一方面是劳资双方的关系紧张,众多不规范的用工单位侵害农民工权益的事情屡屡发生,一方面却是劳动保障完善、用工规范的大企业招不到符合要求的工人。产生这样的困境,表明目前的返乡农民工就业工作存在问题:

(一)服务方式方法陈旧,信息渠道不畅通。

市、区出台了许多促进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如何保证这些政策快速、及时、有效、全面的发挥效益,普惠群众,这就需要广泛的宣传。在调研中发现,大部分返乡农民工根本不知道市、区出台的优惠政策,也不知道如何获知就业创业信息。大部分人找工作依然是经过亲友熟人介绍。而对于就业服务信息平台上的用工信息,很大一部分人无法及时获取。举办招聘会、发布就业信息,发放宣传资料,这样单一传统的就业服务方式,不能及时高效的为农民工提供就业服务。

(二)注重提高就业率,忽视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

百分之九十的农民工,受教育程度不高,走出去打几年工,也没学到什么技术,回到家乡也只能从事没有技术含量的工作。我们在提供就业服务时,出发点更多的是放在让农民工找到工作上,而不是促使农民工干一行,擅长一行,在一个行业里长知识长技能取得长远发展。因此,往往存在这样的情况:这个农民工今天找到了工作,可是没多久又失业了,于是又找工作,循环往复。我们统计的就业率短期内看是较高的,可是与实际情况差距很大。帮助农民工找到工作不难,难的是使农民工稳定就业,学到技能以脱贫致富。

(三)忽视对农民工创业潜能的激发。

自去年我市及我区鼓励扶持微型企业的一系列政策出台之后,返乡农民工的创业积极性被大大激发,各种微型企业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创立起来。可即使在这样的有利条件下,我镇报名创立微型企业的返乡农民人数仍然是寥寥无几,与其他乡镇街道庞大的微型企业数量相比,我镇的微企数量显得微不足道。这就暴露出来我们对农民工创业工作的关心重视不够。一方面有政策宣传不到位的原因,一方面是创业信心不足。

随着重庆市这几年以来的快速发展,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日新月异,特别是信息产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技术工人。同时,经开区体制调整以及市政府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也为我区发展带来了新机遇。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如何吸引本地农民工在市内区内就业或创业,为家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充足优质的劳动力资源,显得尤为迫切。人力资本是城市发展中必不可少的重要资源,充分发掘人力资源这一生产力要素,对于城市繁荣、家乡富裕、农民增收至关重要。

(一)改进政府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与效益。

一是密切关注与监督返乡农民工的情况。基层政府及工作部门要有自己的监测网络,坚持对农民工返乡情况的长期跟踪掌握,了解其动态的所需所想所求,做好农民工思想的引导工作。二是及时跟进服务。对滞留在家乡的返乡农民工,要及时跟进,特别是对有资金积累、有市场信息、有管理经验、有创业需求的务工人员要实行特别的联系与服务,为他们创业提供方便。三是改进服务方式与手段。要了解农民工乐于获取信息的途径与方式,通过电视、公共信息电子平台、手机信息、远程教育平台等方式为农民工提供就业信息。丰富就业创业宣传手段和方式,提高宣传的效果,扩大政策的公开程度、政策知情的范围,解决返乡农民工就业政策信息空白与不对称问题,帮助返乡农民工正确理解掌握政策,用上用足国家政策。坚持活动与平常工作的统一,持之以恒抓好日常的服务工作,切忌运动式工作方法。

(二)改革培训机制,提高培训效益。

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的联系,确定我镇返乡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的重点,提高培训的实际效果,使得农民工能够学以致用。一是整合培训资源。整合各部门的培训资源,统筹培训的资金、物力等,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切忌撒胡椒面式的资金分配。二是务求培训实效。培训要与我市、我区的主导产业、产业集群相结合,为产业发展提供技术人力;改革短期培训,短期培训以实用技术为主,兼顾法律知识,培养农民工适应社会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坚持以长期培训为主,并将培训与技能认定相结合,真正提高培训技能。

(三)鼓励就业为主,引导创业为辅。

一是对有创业能力的,引导创办企业。开展多形式、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使返乡人员掌握创业技能,了解与创业相关的工商、税务、信贷知识等相关优惠扶持政策。积极开展创业指导、项目推荐、政策扶持,为创业者提供办理小额贷款“绿色通道”,做好创业的后续服务工作,帮助他们实现成功创业。二是鼓励支持返乡农民工大力发展种养殖为主的农业开发项目,支持、引导与鼓励返乡人员回归农业。三是对符合创办微型企业条件的返乡农民工,要积极向其宣传讲解有关微型企业创办扶持政策及申办程序,帮助其分析适合在我镇发展的餐饮、避暑休闲、特色旅游产品及高山特色农产品等项目,协助起草创业策划书等以及构思产品或服务的包装宣传营销等环节,为创业者提供充分的智力支持。

(一)希望出台对农民工进行系统、长期培训的政策措施,提高职业技能,从普通“劳动力”变为“技术”个人。

(二)希望出台保障农民工地位的政策措施,实现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

促进返乡农民工在家乡就业创业,是一项富民强镇的民生举措。激发农民工回乡创业在促进城镇经济发展和城镇化的同时,又为当地农民创造了新的就业岗位,为解决农民工就业和增收提供了有效途径,使农民就地就近进入二三产业,为我镇及我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我们要不遗余力地逐步完善和加强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的新政策,提高服务水平,讲究服务方法,真正使就业服务工作为民解难、为民谋利。

农民工调查报告

国家统计局29日发布《20xx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称,20xx年各行业农民工收入均保持增长,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864元,比上年增加255元,增长9.8%。同时,各行业农民工收入均保持增长,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966元,比上年增加273元,增长10.2%。

根据抽样调查结果,20xx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7395万人,比上年增加501万人,增长1.9%。其中,外出农民工16821万人,比上年增加211万人,增长1.3%;本地农民工10574万人,增加290万人,增长2.8%。

值得关注的是,各行业农民工收入均保持增长。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864元,比上年增加255元,增长9.8%。分行业看,各行业农民工人均月收入均保持增长,增长较快的是制造业、建筑业与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同时,报告指出,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收入增长较快。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966元,比上年增加273元,增长10.2%;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761元,比上年增加227元,增长9%;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797元,比上年增加246元,增长9.6%。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增速分别比在中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高1.2和0.6个百分点。

时下正值酷寒的严冬季节,当大多数市民呆在暖乎乎的被窝里时,而那些民工兄弟却饱受严寒的在冰冷冷的工地上干工,境况类似这样的年轻民工数不胜数。宾馆的服务员,小区的保洁员、建筑工地的工人,理发师……这些在千千万万城市居民生尖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小人物”,大部分来自外地,干着绝大多数城市人不愿干的活。据调查表明,绝大部分的外来人口都是从事建筑、美发、保洁、收旧等行业,其中80%以上是35岁以下的青年人。他们从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达55.7%,未婚青年占了61.5%,60%的人每月收入在500元以下。到达城市打工的37%的民工中,只有不到20%的人是通过职介所介绍找到工作的,大部分是通过亲朋好友来到xx打工的。

他们在城市中是怎样生活的呢?

在书上看到报导,跟5个老乡租住在xx一带的小李今年20岁,初中毕业后在家乡学了点裁缝手艺,跟随家乡某私营老板来到xx做服装。常常是每天干14个小时才拿15元钱,饭菜每天几乎都一样,小李干了一年实在觉得辛苦,就“跳槽”到了一家个体小饭店。这里跟服装店差不多,也是早晨七八点钟工作,晚上11点左右睡觉。不过,收入稍高点,每月能拿到600元,这样,小李已经感到很满足了。小李每月除了要寄300元给弟弟上学外,自己只有150元生活费,交了80元的房租后,可以自由花费的只有70元。因此,她很少买衣服。调查显示,外来务工青年每天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的达75%,其中8%的人工作时间超过12小时。但他们中却有76%的人工作时间超过12小时。但他们中却有76%的人每月用在教育、文化、娱乐等方面的开支低于50元以下,来外地找工作期间身上带够一个月花费的仅占12.9%,一旦找不到工作,他们的生活就将陷入极困难境地。一旦有了工作,他们还要将收入的一大部分用来支持家里。

外来务工青年的精神生活跟同龄的城市青年相比有较大差距,他们缺乏务工青年自己的文化和教育活动阵地。据我们了解到的务工青年一般把大部分时间用在工作上,其余的一般就是聚在一起聊天,打牌、看电视,他们一般不关心时事新闻。虽然很多人都想去看些文学、技能介绍等方面的书,但苦于没钱或没时间,只得去买些地摊上的书,或者干脆趁休息时间跑到书店看免费的书。

民工中,绝大多数没签用工合同。一项调查中,当被问及“您希望组织对你提供哪些帮助”时,有30.1%的务工青年希望能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据了解,外来务工青年中75%的人工作不稳定,56%的人未签劳动合同,52%的人加班后没劳动报酬。

而且,务工青年法制观念和知识也很薄弱。据调查显示,绝大多数务工青年通常与用工单位口头协商工资待遇,只有不到44%的人签订了用工合同。用工单位为他们缴纳失业保险金和工伤医疗保险的寥寥无几。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33.2%的人感到孤立无助,只有13.3%的人想到去找工,青、妇、组织。

由于工作不稳定,外来务工青年的子女上学也成了大问题,他们的孩子不得不打游击,很多务工青年子女就读的外来务工子弟学校,既无法跟城市学校相比,又无法跟他们家乡的学校相比。

农民工调查报告

我们学校现有在岗教师128名,学生1051人,下设5所村小,学生居住在三个乡镇26个村。其中,农民工子女127名,来自全国12个省市、自治区,占全校学生总数的12%;农村留守儿童12名。最近,我们进行了一次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调查。

我们学校地处近郊农村,6所学校分布于新城子现代副城周边。事实上,已成为大量接纳农民工子女的小学。我们学校的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体现,不是简单的城乡差异,而是本地学生与外地学生间的差异。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更值得我们深入研究。

我们采用了问卷调查的方法。对全校所有的农民工子女的问卷和统计资料进行了分析。

农民工子女实际上包括了两个群体,一个是流动儿童,一个是留守儿童。从这样一个整体的概念出发,这两个群体都是我们所要关注的。这两个群体之间,从整个变化态势来讲,是动态的,今天的流动儿童可能会成为明天的留守儿童,今天的留守儿童也可能成为明天的流动儿童。

(一)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成因。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围绕解决“三农”问题和增加农民收入,加之城市劳动力的缺乏,广大农民纷纷进城务工就业。随之而来的人口迁移带来了许多社会问题,尤其是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日趋突出。

(二)农民工子女教育存在的问题。

1.心理问题突出。文化背景各异、学习方式不同,农民工子女心理发展不平衡。农民工子女大多来自经济条件比较差、物质和精神生活相对贫乏的偏远农村,且农民工子女都是从农村的学校直接进入本地,他们和真正的农民并不相同,而是介于城市和农村这两个群体之间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无法在短时间内适应生活,不同的口音、不同的教材、不同的教学进度以及不同的教学方式使得他们的成绩较本地孩子差,使农民工子女极易产生自卑、自控能力不强、意志力薄弱、戒备能力强等不良心理。来自本地孩子的歧视,内心世界对社会差别感受到的强烈不平等,也让农民工子女承受着一定的心理压力。

2.安全无法保障。流动人口的工作大多不稳定,工作变动导致了居住场所的不固定,而且流动人口出于经济上的考虑,租住房往往都是在环境较差、出行不便、租金低廉的地方。这样一来,学校和家庭无法建立稳定的联络方式,致使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无法有机结合起来,学生脱离家长监护问题非常突出,而且导致学生的出行安全无法保障。

3.教学内容相异。一般来说,农民工子女大多是从偏远农村的学校转入我校。他们的文化基础较差,所采用的教材版本往往不同(尤其是英语教材),不同的教学进度、不同的教学方法以及不同的学习环境导致流动儿童在学习、生活等各方面都出现了不能适应的现象。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没有学习热情,缺乏成就感,情绪不稳定,如忍受性低、孤独感强等;二是缺乏团体归属感,易产生不良情绪如反抗倾向、被压迫感等。同时,农民工子女还普遍存在自信心不足、自我评价偏低、自卑、自闭、压抑等心理特征。这些原因导致流动儿童产生厌学态度。

4.家长思想观念落后。家庭能否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学习上的帮助对学生适应性有显着影响。调查表明,大多数家长对其子女的教育还是非常关注的,但是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家长不能对子女的学习进行有效的辅导。流动人口多半来自经济、文化较为落后的农村,较低的文化程度和生活上巨大的压力让他们没有能力、时间和精力来科学合理的教育孩子。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严重脱节,家里根本没有读书学习的氛围,以致流动儿童在学习心理上也存在一定问题。

(三)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建议。

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的解决,不仅是对农民工子女权益的尊重,更关乎国家、社会的长期稳定和长远发展,因此全社会应一起来关注农民工子女的教育,让所有的农民工子女都能在共同的蓝天下一起成长。

1.制度创新问题。我们国家已逐渐加强政府的公共服务,义务教育就是最重要最基本的公共服务。国家已经规定了两个为主的原则,就是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以政府为主,这体现了政府公共服务的基本价值,要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的职能和公共服务的能力,以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就是要改变当前以户籍人口为准的教育管理体制。我们管理模式是以户籍为主的,要适应流动人口的现实,就要改成以常驻人口为准,把常驻人口纳入地方公共服务的范围,纳入政府的教育的日常管理。

农民工子女教育不仅是一个教育问题,也不仅仅是教育制度的创新问题,它是一个社会问题,也是一个经济制度的问题,我们不能仅仅就教育问题来谈教育的制度创新,因为教育经费的转移支付只是技术性的问题,不是起决定性的作用,我们当务之急,是有质量的教育公平。我们最重要的还是要经济制度的改革,要消灭城乡两元制度,这个制度不改革,经济不发展,城乡的差异造成了农民工子女教育永远解决不了,为什么农民要进城,就是因为经济水平的差异,经济制度的差异,是一个长期的问题。

2.正确认识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首先,教育是“全民教育”,农民工子女享有受教育权利,而且是平等的教育权利。其次要认识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工子女正逐步递增,搞好农民工子女教育已是一个克不容缓的问题。这不仅是教育问题,也是推动城市建设和发展、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公平的客观需要。农民工子女比较懂事,有良好的自强自立意识,但也有孤僻、自卑的性格倾向和与社会对立的不良情绪,他们需要得到健康、积极、向上的教育。总之,农民工子女也是公民,他们的父母也是国家的建设者,政府义不容辞地有为他们提供教育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