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精选15篇)

时间:2024-01-14 09:55:37 作者:GZ才子 方案

合理的活动方案能够提高活动的效率和质量,使参与者得到更好的体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些经典活动方案,希望能够给大家的活动策划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简报一:

新的学期马上就要开始,如何让全市师生吃得更安全?昨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束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为期一周的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强化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管理,确保学校师生食品安全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以全市大、中学校和幼儿机构食堂为对象,主要围绕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从业人员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环境卫生、食品加工操作设备配备、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符合规定,食品、食品添加剂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食品留样等安全制度的落实进行针对性检查。

“开学前期,市食药监局示范区(高新区)分局还在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组织召开了食堂从业人员培训会,对该校后勤管理人员及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了培训。”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说。培训会上,工作人员还对学校明厨亮灶工程、食物中毒预防及事故处置预案等工作进行了要求,使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有了更深入的了解,食品安全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

对于此次检查中发现的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制度不健全、硬件设施设备配备不足、运转不正常等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和隐患,食药监局派专人负责,督促学校彻底整改,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切实提高整治效果,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我们希望通过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保障畅通的食品安全投诉渠道来逐步形成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监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说。

简报二:

今(31)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遂宁市食药局获悉,遂宁市食药监局与遂宁市教育局正式启动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成立了7个督查组,分片区督查各县区的专项检查情况。

日前,遂宁市食药局与遂宁市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决定从9月开始针对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检查行动。此次行动要求各级学校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主动收回食堂对外承包权。检查学校食堂和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持证情况,是否存在滥用添加剂,是否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和记录等内容。务必做到学校食堂全覆盖,发现一起就查处一起。

此外,食药部门还要求将学校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重点,指导学校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培训,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成立7个督查组,分区分片对各县区局、分局的专项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切实保障全市师生餐饮食品安全。

简报三:

季开学在即,为了有效防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8月30日,雁江区新场乡食安办牵头,联合食药监管所、教育管理组、派出所和卫生院等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学校食堂进行了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过程中,大部分学校食堂都正在进行食堂全方位的清扫整理工作,为9月1日正式开学做准备。根据实际情况,检查组主要对学校食堂基础卫生情况、三防设施情况、餐具消毒情况、食堂工作人员健康检查情况、消防用具设施设备使用等情况进行了逐一查看。

检查发现,几所学校食堂的纱窗均有不同程度的破损情况,下水道防鼠栅栏损坏,公示栏上从业人员健康证信息未及时更换,有食堂备餐间未安装紫外线灯,未使用食品保鲜袋包装冷藏冷冻的鲜肉。

针对以上问题,检查组要求学校有关人员务必在9月1日开学前进行整改到位,必须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校长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保障师生在校的饮食安全。

低保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再上台阶,根据介休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介煤安发[2012]99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经研究,决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加强“双基”建设和责任落实为重点,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夯实我公司安全生产基础,把安全生产和质量标准化建设推向深入,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公司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组长:常务副总经理。

副组长:安全副总经理。

成员:总工程师。

工会主席。

机电副总经理。

通防副总经理。

总经理助理。

安检部部长。

技术部部长。

机电部部长。

调度室副主任。

信控中心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部。办公室主任:安检部部长。

(兼)。

专项整治领导组负责对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布署、统一组织,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安排,负责跟踪落实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协调专项整治中情况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

安检部负责督查专项整治过程中所查隐患的整改落实。其它专业部门要配合专项整治办公室,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对连辖区内的隐患进行积极整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工作中的落实情况。

实;技术装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的执行情况;作业现场的日常检查情况。

3、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全,各种图纸资料、设备检测资料、调度台账记录是否完整。

4、隐患排查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作业现场的台帐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报表制度;重要设施设备、重点环节、危险场所和危险品等重大危险源是否建立普查档案,实施监控预警。

5、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开工前是否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在班前进行学习贯彻。是否严格按上级文件要求做到“一工程一措施”,按要求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会审,是否严格按规程要求组织施工。

6、井下瓦斯、水患、火灾、煤尘、顶板、机电、机械和运输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情况,水害防治和井下防灾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进展情况。

7、地面以防范坍塌、滑坡、坠落及防洪防汛为重点的整治情况。

8、应急救援管理情况。应急救援物资配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危险点排查情况,是否制定和落实有针对性的防范及治理措施并按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9、介休市煤炭工业局2012年安全摸底大调查和省安全集中专项整治第九督查组提出的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和重大灾害防控治理的组织实施情况。

10、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认真开展安全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培训、全员培训和特工种人员的培训复训工作,并不定其检查进展情况。

11、安检员配备足并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安检员检查日记和日常隐患五定表是否落实到位。

专项整治按照“各部门自查自整,公司集中检查和逐月循环检查”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1、宣传布署(4月20日以前)。

公司利用安全例会、调度会和班前会等形式在基层连队中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行宣传和动员,使专项整治方式、内容、要求和意义深入人心,并定期将整治进展情况向上级部门汇报。

2、全面整治(4月20日-11月10日)。

4月30日以前,各部门对辖区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5月10日前公司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查出的隐患要求相关部门采取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每月中旬开展一次安全专项检查,并定期开展防治水大检查、“雨季三防”大检查等专项检查。

组织好顶板管理、一通三防、机电运输大会战和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在活动期间做好迎接上级部门组织的专项整治检查准备工作。

3、回顾。

总结。

(11月11日-12月20日)。

公司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回顾总结,并将整治情况以书面材料的方式报集团公司和介休市煤炭工业局。

六、工作要求。

1、整体推进,检查整改。各部门立即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公司于每月中旬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大检查,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要切实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对查出的隐患,各部门要积极整改,安检部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

2、周密安排,突出重点。安检部牵头,督查室监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事故频发、隐患突出的区域,确定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对其进行重点监管。

3、注重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安全例会、调度会、班前会及通讯等形式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宣传,营造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的氛围。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员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4、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期间,要做好专项整治进展情况。

和工作总结等资料的整理汇总工作,并按期向上级部门进行汇报。

各部门要精心组织,统一部署,切实把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中心任务来抓,认真搞好自查自纠,深入一线开展工作。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推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和质量标准化建设再上台阶。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xx区食品安全监管股负责人xxx:通过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治理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重点隐患,净化食品生产经营环境,压实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坚持一手抓治理,一手抓指导,以“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为准则,强化食品安全治理责任意识,以网格化管理为依托,构建食品安全统一监管、综合监管、协同监管工作机制,消除监管盲区,有效防控夏季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

二、行动时间。

xxx:6月初开始,9月底结束。

三、重点任务。

xxx:1。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协调工作机制。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推动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落实食品安全日常管理责任。充分发挥食安办统筹协调作用,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积极发挥“四员”队伍作用,做好农村集体聚餐的备案和指导。对专项整治行动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重点问题进行督查督办。完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升应急处置水平(食品安全协调股、各所)。

2、开展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各所及相关股室要以饮料、糕点、冷冻饮品等风险较大的夏季食品为重点产品,以微生物特别是致病菌污染为重点问题,结合年初确定的整治计划,组织开展夏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其中,对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要依托现有食品检查员和审查员队伍开展许可专项清理,全面清理带病运行的企业。大力开展皮丝生产企业整治提升。专项整治中,发现企业擅自改变功能布局等造成不符合生产条件的,要依法监督企业限期整改;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要停产整改,监督企业持续符合生产规范要求。(食品安全监管股、各所)。

3、开展食品流通环节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各所及相关股室要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校园周边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为重点区域,以冷藏冷冻食品、散装熟食为重点品种,深入开展隐患排查,严查销售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无合法来源的冷藏冷冻食品的行为;严查销售冷藏冷冻食品未按规定贮存或设备设施运行温度未达到要求的行为;严查销售散装熟食没有防尘防蝇防直接接触的措施、熟制食品的食用时限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行为等。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要责令整改并落实到位;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股、各所)。

4、开展餐饮服务环节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严格日常监管,围绕校园及周边、养老机构、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区域,中型以上餐馆、集体用餐配送等重点单位,端午节和中高考期间等重点时段,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熟肉制品、自制饮品等重点品种,超范围经营、中心温度不够、加工时间不够等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按照“翻箱倒柜”的方式,对营业的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充分发挥农村食品安全“四员”网格化监管作用,加强农村家宴集体聚餐指导备案,有效消除集体就餐过程风险隐患。强化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严把“食材溯源、消毒保洁、人员健康、加工操作、就餐环节、食品留样”等关口,进一步压实餐饮服务单位和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安全监管股、各所)。

5、开展三个重点时段食品专项抽检行动。以城市、乡镇、农村、城乡结合部中小型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为重点区域,以节令性食品、冷藏冷冻食品等为重点品种,组织开展端午节、学校复学复课和中秋节三个重点时段食品和餐饮用具专项抽检行动,覆盖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特殊食品经营、网络销售等不同业态。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媒体、公众号等途径发布食品抽检信息,扩大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对抽检结果为不合格的食品,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加大跟踪抽检力度,倒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安全监管股、各所)。

6、开展特殊食品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1年)〉的通知》要求,督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经营、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落实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年度监督检查频次要求。强化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与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不一致,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固体饮料、压片糖果等普通食品冒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虚假宣传的违法违规行为。贯彻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印发的《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方案》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母婴店、商超等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主体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经营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监管股、各所)。

7、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整治提升行动。加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查。严格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工作。加强对获证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质量监督管理股、各所)。

8、加大食品安全执法办案力度。针对夏季食品安全特点,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批发市场、食品生产企业、超市、餐馆等为重点,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销售过期劣质食品等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对整治中的违法行为,及时立案查处,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禁止以罚代刑。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对违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严厉处罚,实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对再犯从严从重进行处罚。(政策法规股、稽查大队、各所)。

四、工作要求。

xxx:1。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所及相关股室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分析、查找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强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对工作目标进行分解,明确工作重点,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实效,同时要把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纳入食品安全年度考核指标。

2、突出排查重点,治理违法行为。重点排查治理无证经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营“三无”及过期腐败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脏乱差”、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问题。对无证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督促其限期办证;对存在问题需要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到位;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责令停产停业;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仍不达标的,要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或取缔;对食品安全工作不重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或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从严处理,并在媒体曝光;对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所及相关股室要按照专项整治行动序时进度要求,定期进行调度,汇报工作进展,统筹推进辖区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对因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问题不解决,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区局将适时组织对各所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4、广泛宣传发动,回应社会关切。各所及相关股室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通力合作,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作用,积极宣传,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的问题。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按规定给予奖励,特别要重奖“吹哨人”,形成人人参与、全民共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我区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衡水市关于食品安全的文件精神,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粮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结合粮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排查、消除粮食安全隐患,大力整顿粮食流通市场秩序,保证我市粮食市场无霉烂、变质、假冒伪劣食品案件,无重大因粮食安全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区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整治重点。

粮食收购、贮存活动中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粮食安全管理和粮食市场管理,加强粮食质量检测检验,对可能导致食品安全粮食确认被污染粮食依法处理,确保不发生因粮食而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组织领导。

为了认真搞好粮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成立粮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局长刘金福任组长、副局长李诗臣为副组长,业务科、监督检查科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业务科,业务科长刘景荣任办公室主任。

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粮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局长刘金福带队,业务科、监督检查科等相关人员参加。按照政府时间安排要求对全区所有从事粮食收购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进行集中检查,对检查情况记录归档,对不符合食品标准要求的责令整顿,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报送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低保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市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治理组: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特别是抓好“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我局对城乡低保工作进行了专项整治,现将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局党组召开了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一是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研究部署了我市城乡低保自查自纠、清查整改工作;二是制定了《关于开展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通过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为统一思想,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载体,坚持“全面调查摸底、广泛宣传发动、深入查摆问题和征求群众意见”,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城乡低保对象整改。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我局在东风广场举办了社会救助政策专题宣传日活动,一是发放各类政策宣传资料2万余份,悬挂宣传横幅标语100余条,并利用电视、网站、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对《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城乡低保政策进行了广泛宣传,大力营造专项清查整治的社会氛围;二是开通了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接受社会各界对城乡低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示范带动,业务培训。为进一步指导各乡镇(街道)的低保清查整改工作,规范民主评议的操作流程,市局一是制定了《城乡低保民主评议操作规程》,并通过对烟洲镇烟洲村进行示范性民主评议,带动各乡镇(街道)工作人员观摩学习;二是加强了各乡镇(街道)民政办主任的业务培训,然后在全市全面铺开民主评议工作。

(四)严格程序,确保准确。为确保效果,我局要求各乡镇(街道)所有农村低保对象重新评定,严格按照本人申请、乡镇(街道)受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民政审批的程序严格进入,确保对象准确,并对清查整改的结果提出了“三个原则”:一是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家庭要应保尽保,二是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要应退尽退,三是保障人数要在4%的保障面以下,且以户为保的比例不得小于60%。

(五)强化公示,明确责任。为了让低保对象更好的接受群众监督,我局对全市各乡镇(街道)、村组拨付专款,规范制作固定公示牌,要求把救助对象姓名、地址、拟保金额、人数等内容全面公开。对清查整改后仍有低保“乱象”存在的,将责令乡镇(街道)重新整改,对违反政策的将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二、整治进度。

目前,我市已基本全部完成低保专项清查整改工作,进入扫尾阶段。市局对于整改不到位的乡镇(街道)将停发低保金,责令重新整改,并将继续督促各乡镇(街道)做好低保及各项民政工作,践行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三、整治成效。

经过各级部门的努力,目前,全市27个乡镇(街道)已基本完成了清查整改的宣传发动、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等工作,整治成效主要体现在“四个转变”:一是准确率得到提高,“关系保”、“人情保”全部清退,漏保、错保现象减少,特困户全部纳入了农村低保。二是户保率得到提高,以户为保比例大幅上升,“保人不保户”的现象逐步减少,整改效果比较明显。三是政策知晓率得到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程度提高非常显著,政策的界限意识明显增强。四是程序得到进步规范,低保的办理程序通过整改得到规范,公示力度明显增强。

四、存在问题。

(一)“保人不保户”工作有待完善。由于部分乡镇(街道)在操作时,重视程度不平衡,思想和标准不够统一,导致“保人不保户”现象仍部分存在。

(二)操作程序有待继续规范。有的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存在怕麻烦思想,存在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工作走过场的现象。

(三)档案资料有待完善。少数乡镇(街道)由于前期整改工作不到位,需重新进行整改,导致低保对象档案资料填报不及时,影响整体整改进度及低保资金发放。

五、下步打算。

(一)进行城乡低保清查整改工作验收评估。根据《整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市城乡低保清查整改工作即将扫尾,为切实保证本次工作取得实效,促进全市城乡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市局将对抽取的86个村进行检查验收评估。主要采取“听”、“看”、“查”三个方式结合进行,通过对各乡镇(街道)的领导重视程度、资料填报情况和工作整改效果三个方面来鉴定结果。重点验收户保率未达到60%、保障面超过3.5%和群众意见大、频繁上访的村。

(二)继续做好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工作。市局将按照省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应保尽保工作实施方案》(湘民发[2013]59号)和《关于全面做好农村低保对象认定的通知》(湘民发[2014]16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市民政局30%的抽查比例进行后期抽查工作,并做好低保长期动态管理工作,确保对象“有进有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建立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积极协调各乡镇(街道)在便民服务中心加挂“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承担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工作,确保群众“求助有门、受理及时”。

常宁市民政局2014年9月24日。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深入开展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根据市上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行动。现将我镇现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按照市上文件要求,镇政府成立了食品安全“春雷行动”领导小组,明确本镇食品安全工作由镇食安办牵头,负责此项工作;明确镇市管所,派出所,卫生院,农业服务中心、中小学等相关部门迅速组建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相关部门整治内容,责任单位,责任范围,制定实施计划;明确组织实施方案,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做好阶段性成效的工作台帐和月报制度。

二、多措并举,强化宣传。

我镇通过打横幅、村广播、大屏幕、宣传画等一系列手段多方位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烘托气氛。x月10日召开本镇安全工作会,各部门进行交流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集中整治方案。做到人性化执法,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户主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停业整顿,待符合规定,证照办齐后再经营;对不停业整顿继续经营者采取集中整治,一查到底给予取缔。

三、“春雷行动”整治工作。

1、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食品、冷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的个体经营户,督促办理卫生许可证,市管所与食品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

责任书。

;同时检查超市、商店销售米、面、油、酱油、醋五类商品有无质量安全认证标志,对没有标志的商品责令立即撤柜,作退货处理,在检查中发现2起销售未检疫的猪肉,并当场进行处罚,对食品安全流通环节着重抓经营主体资格、前置审批、食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食品有效期等方面的监管取得成效。

2、加大食品源头污染,添加剂使用和过期变质食品专项整治力度。对8户农家乐,卤菜加工4户、餐饮业16户,3所学校进行监管检查,在检查中发现1户卫生许可证未年检,9户未办理卫生许可证,我们立即通知市管所、卫生院,督促食品加工户办理卫生许可证,取得合法经营,对食品添加剂使用严格按标准操作,严禁使用敌敌畏,苯醇、非食品物和过期变质食品,如发现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依法追究责任。

3、对生猪屠宰户严格实行检疫检验,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工作台帐,对屠宰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使广大群众吃上放心肉,严格实行查证。验据、检疫、检验制度,各尽其责,对违反食品安全的屠宰户坚决查处到底,给予重罚,由于管理到位,目前未发现一例有病疫进入市场。

4、强力推行无公害蔬菜生产操作技术规程,严格执行蔬菜使用农药管理规定。禁止使用高毒有机磷农药,宣传禁药的危害性与危险性,使放心蔬菜让广大人民群众吃的放心。镇3所学校严格按照阆中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操作执行,并实行事故报告制度,制定紧急预案,完善一系列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库存环节监管和校园内小卖部进货渠道管理,申请镇政府会同相关执法部门对校园外的小吃部、小卖部进行集中整治,取缔4家无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小吃部,责令3家小卖部立即办理卫生许可证,通过整治,保证师生饮食安全。

根据上级部门文件精神,按照xx县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的要求,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并将该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坚持以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水平为核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专门成立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展此项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在“乡政府统一领导,专职干部全面负责,相关部门具体落实,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推动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xx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各项要求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好转,公众食品安全意识明显增强,牧区、中心小学及郭庆联校食品安全氛围基本形成。

二、主要成绩。

﹙一﹚组织领导得到加强,责任得到明确。被督查单位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明显增强,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人,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办公会议议事日程,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部署。并对责任目标细化分解,乡政府与3个村委会、中心小学及联校签订责任书,共签订责任书4份。针对牧区监管力量薄弱的实际,我乡成立食品药品管理站,配备食品药品协管员,各村委会主任为信息员,有效解决了监管力量薄弱的问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村、组二级监管网络,实现具体事务有专人抓,彻底改变了过去基层食品安全业务没有专职人员抓落实的局面。

﹙二﹚制度建设逐步完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在建立工作制度的基础上,我乡制订了。

工作计划。

宣传。

工作方案。

应急预案。

等文件,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我乡将食品安全列入村规民约,通过自律的方式,全面落实牧区家庭自办宴席管理的工作责任。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管机制。我乡结合实际和职责,制定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使应急处置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提高了应急处置水平和能力。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我场始终把专项整治放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首位来抓,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今年来,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加大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力度,深入开展了十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使全乡的安全生产形势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现将今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为切实做好20xx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实际,明确了工作重点,强化了工作措施,成立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配备了专职安全生产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完善制度,细化措施。按照条块责任分工的原则,将全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分为十条七块,一把手负总责,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本辖区的安全生产负责,各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将具体责任落实到每个单位和个人。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为抓好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我场主要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健全了全场安监组织网络。设立了安全办公室,负责全场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3个行政村也相应建立了以村主任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各基层单位也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二是层层落实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逐级明确责任分工。与各基层单位各行政村签订了《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三、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情况。

年处,开展了以“实施安全生产法,人人事事保安全”的“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安全办工作人员在政府驻地设立了安全生产知识宣传站,全面宣传《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县安委办的相关文件精神和政策法规,通过悬挂过街横幅十余条、粘贴宣传标语数十处、散发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资料上百份,培训人员近500人次。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力推进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加大惩处力度,严厉打击食品领域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根据《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x市监〔20xx〕211号)的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本专项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今年国务院对各省区市政府的食品安全考评体系中各项考评指标对标找差,针对薄弱环节,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场监管局落实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行动、“铁拳”行动、“联合双打行动”、“长江禁捕打非断链”等执法行动要求,梳理查处案件的重点类型、重点区域、重点环节,认真组织查处食品违法案件。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做到快查快办快结,争取在案件上有新突破,执法上有新提升。

二、专项行动开展时间。

20xx年10月15日至20xx年12月10日。

三、保障措施。

组长:xxx。

常务副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

组员:相关业务股室、执法大队负责人,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四、职责分工。

(一)执法稽查牵头负责专项行动组织实施,协调推动工作。协调相关股室指导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执法问题。

(二)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企业信用监督管理股组织查处食品生产经营中非法添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未落实一品一码食品安全追溯管理等违法行为。

(三)知识产权运用保护股组织查处食品商标侵权、广告违法案件。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落实好“诉转案”机制,积极发现案源。

(五)执法大队负责督促指导协调涉刑案件移送工作,并按照专项行动的要求,适时组织专项抽检。

(六)登记注册股、企业信用监督管理股要配合办案单位落实“处罚到人”。

各相关股室要聚焦重点产品、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紧盯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中易发生违法行为关键点,深挖案件线索,及时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并跟踪督办指导。发现重大案件线索,及时移交执法大队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目标,认真落实专项行动要求。

各业务股室、办案单位要根据国务院对各省区市政府的食品安全考评体系食品案件考评指标,确定查办案件重点,靶向精准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要对呈现规模化、组织化、链条化的案件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舆论高度关注的食品违法案件,发挥综合执法优势,集中执法办案力量,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区域性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和食品安全系统性风险,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

(二)突出重点,查处违法案件。

对重点场所、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违法行为从严从快组织查处。

1、重点场所:小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农村集市、食品经营户,校园周边餐饮店、大中型餐饮单位、小型餐馆、高速服务区、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流动酒家、养老院、医疗机构、建筑工地食堂、网络订餐线下餐饮服务单位等。

2、重点品种:生产经营粮食加工品、酒类、食用油、饮料、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水果制品(蜜饯)、肉制品、炒货食品、糕点,进口产品、冷藏冷冻食品,食品添加剂、凉拌即食食品、生鲜肉品和水产品、豆制品、蔬菜、米面制品等食品安全隐患较为突出的食品品种。

3、重点环节:生产经营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仓储销售及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等环节。

4、重点问题:“两超一非”问题(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问题),掺杂掺假问题,食品生产“小、散、乱、差”问题,食品污染问题。

(三)严格督査,加强执法办案情况通报。

建立督查机制,由挂钩执法大队、各基层所市局领导带队,根据国务院对各省区市政府的食品安全考评体系食品案件考评要求,在专项行动开展期间不定期对各基层所、执法大队进行督查检查。执法稽查每半个月通报一次各办案单位查办案件的进展情况。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活动总结

根据上级部门文件精神,按照xx县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的要求,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并将该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坚持以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水平为核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专门成立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展此项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在“乡政府统一领导,专职干部全面负责,相关部门具体落实,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推动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xx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各项要求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好转,公众食品安全意识明显增强,牧区、中心小学及郭庆联校食品安全氛围基本形成。

二、主要成绩。

﹙一﹚组织领导得到加强,责任得到明确。被督查单位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明显增强,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人,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办公会议议事日程,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部署。并对责任目标细化分解,乡政府与3个村委会、中心小学及联校签订责任书,共签订责任书4份。针对牧区监管力量薄弱的实际,我乡成立食品药品管理站,配备食品药品协管员,各村委会主任为信息员,有效解决了监管力量薄弱的问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村、组二级监管网络,实现具体事务有专人抓,彻底改变了过去基层食品安全业务没有专职人员抓落实的局面。

﹙二﹚制度建设逐步完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在建立工作制度的基础上,我乡制订了工作计划、宣传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等文件,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我乡将食品安全列入村规民约,通过自律的方式,全面落实牧区家庭自办宴席管理的工作责任。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管机制。我乡结合实际和职责,制定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使应急处置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提高了应急处置水平和能力。

乡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盛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盛市、县和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安排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失信惩戒与正面引导相结合的工作原则,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狠抓大案要案,全面加强以食品为重点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产品质量、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通过专项整治,认真解决当前产品质量,尤其是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取缔产品制假制劣窝点;关停无证生产加工企业;规范食品小作坊的生产销售行为;减少和消除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上的盲点盲区;曝光制假制劣不讲诚信的单位和违法分子黑名单。在开展集中打击和整治工作同时,创建一批食品生产放心园区、乡镇和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宣传一批质量管理和区域性质量安全整治先进典型和经验;促进我县产品质量,尤其是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促进优势产业健康发展;增强我县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同时,通过加强新闻舆论宣传,切实维护我县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质量信誉,推动我县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增强消费者信心,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整治工作重点。

1、重点产品。重点产品,即食品、农资、消费品。消费品要突出实施生产许可证和3c认证管理的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产品。

2、重点单位。即有过质量违法行为、消费者投诉、媒体曝光过的企业、生产假冒伪劣的黑窝点。凡涉及安全类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企业,不论规模大小,一律作为重点查处对象。

3、重点区域。即假冒伪劣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地区,无证生产问题突出的地区,监督抽查合格率较低的地区,安全类产品存在区域性问题,以及容易出问题的生产、加工比较集中的地区。狠抓特种设备整治,重点治理近年来机械事故频发的冶金行业以及房屋、市政、交通、铁路、水电等建设施工起重机械,加大车用气瓶、危化品气瓶,以及游乐设施的专项整治力度,消除事故隐患。狠抓煤炭整治,重点打击流通领域煤炭掺杂掺假违法行为,确保电煤质量。

三、整治工作任务。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开展对食品企业和小作坊依法进行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生产加工企业,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全面推行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到今年年底,促使“三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齐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1、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积极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对实行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等管理的产品,严格企业生产条件审查,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严格产品出厂检验,严把市场准入关。

2、开展以小麦粉、大米、酱油、食醋、食用植物油、乳制品、

肉制品、饮料、白酒、糕点、豆制品、米线、饵块等13类食品为重点的产品质量专项整治。

(1)突出对“辣子鸡”及高风险食品的整治。一是开展对xx辣子鸡生产加工企业的整治。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对辣子鸡质量、计量、生产许可证标识等专项执法检查。开展辣子鸡产品质量全面监督抽查工作,对质量安全指标不合格(如:苏丹红、亚硝酸盐、重金属等),一律严厉查处。二是针对白酒生产销售企业多、分部广、风险大的特点,加大对白酒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对证照齐全尚未达到市场准入条件的小企业、小作坊,有检验能力的严格实施产品出厂强制检验,没有检验能力的企业,必须送法定检验机构开展委托检验,经检验合格的产品,限定在所在乡镇区域内销售。

生产合格产品的,必须暂扣证书并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符合吊销证照条件的报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吊销证照。

(3)对证、照齐全,但尚未列入无证查处阶段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督促企业限期取证;对已列入查处阶段的产品,严厉查处无证生产违法行为。

(4)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

小作坊,要将企业名单报告当地政府,并分别通报工商、卫生等监管职能部门,建议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照;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

3、开展对危化品工业甲醇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的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对违法销售、使用的企业或个人,分别通报监管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对使用工业甲醇作原料勾兑白酒的生产企业或个人,一经查实,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4、加大食品质量监督(定期)抽查力度。严格按照《xx年xx省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验)产品目录》和《xx年xx市重点产(商)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计划》规定的产品范围和抽查频次,以婴幼儿配方乳粉、小麦粉、大米、酱油、醋、灭菌乳、巴氏杀菌乳、碳酸饮料、矿泉水、纯净水、方便面、饼干、冷冻饮品、白酒、葡萄酒和啤酒等16类食品为重点,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抽查。到年底,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定期监督检查率达到100%,其他食品企业定期监督检查率达到95%。

5、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用非食品原料、发霉变质原料、过期变质食品、病死畜禽用于生产加工食品,滥用色素、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篡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包装材料,有毒有害杀虫剂,掺加吊白块、苏丹红等违禁物品,伪造冒用质量标志等违法行为。坚持治理整顿与扶优扶强相结合,通过整治,关闭一批不具备产品质量安全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关停一批无证生产食品的生产加工企业,查处并移送一批涉嫌犯罪的大案要案,曝光一批制假制劣企业黑名单,创建一批食品生产放心园区和乡(镇),保护和扶持一批优质产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使突出的区域性、行业性质量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使优势产业得到健康发展,增强我县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竞争力。

6、建立健全“小作坊”监管制度。一是完善“食品添加剂”登记备案制度。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到当地质监部门登记备案;二是建立基本质量安全卫生条件改造制度。小作坊必须达到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最基本质量安全卫生要求,才能从事食品生产加工;三是限制销售范围制度。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以方便当地群众日常生活需要为主,其产品销售范围不得超出乡级行政区域;四是公开承诺制度。小作坊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向社会公开承诺并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义务,承诺不使用非食品原料、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回收食品做原料等。

7、深入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千万工程”。对全县食品生产比较集中及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一地一品、一地多品、多地一品等重点区域,作为开展整治的重点,在整治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乡(镇)活动。

(二)开展对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重点整治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

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产品。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及使用不合格原料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扩大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覆盖面,增加抽查频次;严格发证后管理,严格监督检查后处理。到今年年底,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基本解决无证生产的问题;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

一是抓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及涉及安全、能源、环保产品等重要工业产品的监管工作。摸清生产企业的数量、生产规模、生产品种、生产条件、产品质量状况等底数,强化证后监管,全面建立生产许可证、3c认证企业质量档案;加大对企业产品质量抽查、巡查、回访和监督抽查力度,使获证企业生产的产品抽查合格率达90以上,重点区域的制假售假重大违法案件基本得到遏制。

二是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行为。重点开展对涉及安全、能源、环保产品的无证查处。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吊销证照、断水断电等手段,加大对无证生产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今年底基本消除无证生产行为。

二是严厉打击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生产、销售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经营活动中使用无证产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

三是强化对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对在有效期内的中国名牌、云南名牌产品特别是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对出现产品质量严重下降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报请上级批准机关取消其名牌荣誉称号。

(三)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整治。

抓住秋播秋收农忙时,集中力量开展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及零配件专项打假工作。严厉查处制售有效含量不足的化肥、国家明令淘汰农药、安全性能不合格农机,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及利用标识进行质量欺诈等违法行为。同时,把农资整治与秋季“农资打假下乡”结合起来,会同有关部门在农资销售使用的旺季,加大对重点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与打假活动。尤其要深入乡村、农户,扩大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覆盖面,保证秋季农业生产。到今年年底,制售假劣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及零配件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案件大幅减少;对辖区内化肥、农膜生产企业产品抽检率达100。

(四)开展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整治。

按照省局《起重机械专项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要求,突出抓好重点设备、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的监管。继续深入开展电站锅炉、危化品气瓶以及游乐设施等专项整治,消除事故隐患;开展对机械事故频发的冶金行业、建筑行业、交通、铁路、水电等建设施工起重机械进行治理攻坚,对非法生产起重机械等三种严重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坚决取缔并追究法律责任。到今年年底,起重机械注册登记率、持证上岗率、定期检验率基本达到100;电站锅炉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作业人员持证率达到100;车用气瓶和危化品气瓶充装人员持证率和罐车充装单位设备使用登记率达到100;游乐设施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严厉打击流通领域电煤掺杂掺假违法行为,对煤质发热量低于3000大卡的,一律按掺杂使假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到今年年底,确保电煤质量有较大好转。

四、整治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整治工作从xx年8月下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具体分为宣传动员、调查摸底、集中整治、总结验收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8月25日—9月5日)。

一是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全国和盛市、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广泛宣传《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全面提高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遵法、守法意识,营造政府重视、企业参与、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迅速掀起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高潮。

二是组织学习。重点学习全国和盛市、县质量工作会议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通过学习,让干部职工做到“四个明确”:一是明确抓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二是明确我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三是明确上级抓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措施办法;四是明确自身在抓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上的责任和义务。把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上,统一到国家质检总局和盛市、县委、县党委、政府的目标要求上,动员干部职工自觉、积极投身到专项整治行动之中。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9月6日至9月30日)。

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五个方面”质量安全整治的内容,组织力量,对整治区域、重点单位、产品进行一次“拉网式”清查,全面调查、清理、核实、登记,掌握真实情况,建立企业质量档案。在此基础上,明确责任区域内整治的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10月1日—12月6日)。

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切实开展好“五个”方面的专项整治。要充分行使《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赋予的进入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查阅、复制、查封、扣押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违法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查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等监管职权,坚决铲除制假窝点,彻底摧毁其制假能力。突出抓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点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坚持全面覆盖与重点攻坚相结合等方法,以使用环节为切入点,重点对起重机械、车用气瓶和危化气瓶,以及游乐设施进行专项整治;曝光制假制劣不讲诚信的企业和违法分子“黑名单”;对生产、销售存在安全隐患和可能对人体健康、生命造成损害的产品,严格实行产品召回制。

二是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用非食品原料、病死畜(禽)生产加工食品;严厉查处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用劣质原材料生产加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安全类产品以及数额较大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案件。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执法犯法等行为的发生。对大案要案要做到“五不放过”:案情没有搞清的不放过,假冒伪劣商品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制假售假责任者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支持或参与制假售假的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12月7日—12月30日)。

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针对本辖区产品尤其是食品、消费品和特种设备生产、使用企业在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和办法,强化监管力度,巩固整治工作成效,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迎接上级有关部门对我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的专项检查和验收。

五、保障措施与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周密安排。及时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确实可行的整治行动方案,成立办事机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设专人负责、专人联络,做到任务明了,职责明确,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确保整治工作各项任务目标的实现。

2、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按照统一部署,把专项整治行动与富民惠民措施相结合,与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相结合,敢于创新执法打假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新局面,敢于创新执法打假工作的传统方式方法,勇于探索工作方式,树立敢打必胜的信心和能力。

3、严明纪律,严格执法。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要求,严格执法界限,严明执法纪律,明确执法规范,强化对生产经营者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的惩处力度,该重罚的要重罚,对触犯刑律的,要坚决追究刑事责任,决不能以罚代刑、一罚了事,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4、加大力度,务求实效。一要狠抓制假源头,铲除制假窝点。对发现的制假制劣窝点,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铲除不安全产品的生产加工源头。对发现有证有照企业造假的,该吊销生产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坚决建议吊销相关证照。在监督检查中,实施精准打击,各个击破,做好源头管理工作。二要查办大案要案,切实做到“五不放过”,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配合,够移送条件的案件,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三要建立名优企业联系制度,加强与名优企业联手打假。积极探索更加有效的机制,保护名优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知识产权,坚决遏制制假售劣违法行为。

5、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切实落实责任追究。在整治工作中,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对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行为的,要依法严格责任追究制。对措施不力、整治不到位,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甚至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区域,将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要结合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责任落实到每个人,严格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即:一是没有按要求对辖区内企业和小作坊普查建档的;二是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予以许可的;三是未按法定职责实施检查的;四是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和处罚的;五是擅自降低处罚幅度和种类,以罚款代替其他处罚的;六是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而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的;七是重点地区没有开展区域整治或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八是接到举报不及时受理和调查的;九是瞒报、迟报、谎报监管信息的。

6、加强信息沟通,确保信息畅通。对本单位和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要做好收集、整理,及时向县政府和市整治办以及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每天上午9:00以前,向市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上一天所在单位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每周五报一次动态信息。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事故突发事件,要立即上报县政府和市整治办。

整风肃纪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县教育局《关于“整风肃纪、创优环境”深入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月活动的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职员工的作风建设、纪律要求和工作效能,我校决定,从现在开始在全校开展一次以“整风、肃纪、提效”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活动。

一、目的意义。

为了使我校广大教职员工的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工作效能建设得到不断加强和改进,

教学。

整体质量和办学水平迈上一个新台阶。面对提升教育品牌形象、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艰巨使命,我校的教师队伍在作风建设、纪律要求和工作效能等方面存在一些与之不相适应的问题。我校开展的“整风、肃纪、提效”主题活动,就是要集中整改和解决教师中存在的精神不佳、执行不强、落实不力、效能不高、纪律不严、作风不实、职责不清、形象不优、思想不纯等突出问题,增强我校教职员工的责任感、纪律性和执行力,以更大的决心、更多的精力、更新的举措,奋力开创我校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二、工作重点。

1、转变会风。重点整治:部分中层领导干部和教师会议缺席、迟到早退,会议时间接听电话、随意走动、“开小会”。措施:开会时通信工具一律关闭或设置振动,保持会场安静。对无故缺席或擅自中途离会的要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会上检查。

2、强化执行。重点整治:只占位、不做事,一些既定的教学工作和事项,不能雷厉风行、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领导或教师催得紧就抓一下,不催不逼就不管不问,有的甚至要经领导亲自过问才肯办。对无正当理由拖着、顶着不办的,执行力不强的,要进行通报批评直至工作调整。

3、提振精神。重点整治:一是“浮躁”,对教学工作冷淡厌烦,责任性不强,要求不高,得过且过,应付了事;二是“懒散”,图清闲,怕麻烦,教学工作不积极主动而是消极被动,推一下动一下,存在活思想,只讲课不落实,成绩一塌糊涂的。对于以上情节严重的,要进行问话,直至调整。

4、从严纪律。重点整治:工作纪律上存在的上班迟到早退、签到代签、不请假脱岗溜岗,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牌打游戏、看电影等,到茶楼宾馆、歌舞厅、按摩洗浴等场所打牌休闲娱乐等问题。

5、提高效能。重点整治: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找家长谈话借机索要钱物,利用手中的权力捞取个人好处的;把教育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利益化,不给好处不办事;其他违反教育规章制度,侵害学校利益、影响教育发展环境的行为。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风问题、纪律问题也要进行整改和整治。

三、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12月上旬)。由政教处牵头,每位教师在作风、纪律、效能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差距,进行梳理,剖析原因。

(二)规范提升阶段(12月中旬)。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进一步规范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强化整改,保持长效。

(三)检查问责阶段(12月下旬)。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检查落实,办公室检查签到、请假、坐班情况等。严查违反有关规定要求的领导和教师,进一步强化我校的教师作风建设,使广大教师的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有一个大的改观。

四、领导机构。

为切实推进“整风肃纪、创优环境”主题活动的扎实开展,我校专门成立了领导组强化组织领导。

长:李桂庆(校长)。

成员:冯志华、刘学臣、王磊、全体老师。

五、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要把这项活动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教职员工思想政治建设的重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学校领导要以身作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营造氛围。要开辟专栏,在校园网、宣传栏进行深度宣传。及时反映活动进展动态,特别要利用正反典型开展教育、深化效果,并面向全体教师公开通报,广泛接受社会和广大家长监督。

3、强化检查。通过突击检查、随机检查,掌握每位教师的常规工作状态,对发现的问题随时通报,并相应落实处罚措施,对广大家长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切实防止搞形式、走过场。这次主题活动的情况要在年度考评、绩效考核中充分体现。

4、推动工作。主题活动的有效开展要与搞好教学工作紧密结合、统筹推进。真正把作风建设活动的实际成效体现到各项工作中,促进教学质量和工作效率全面提高,推动我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合力谱写北小教育新篇章。

大三家镇中心小学。

2015年12月。

整风肃纪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强化我校全体师生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促进学校纪律作风、校务环境的改善,结合我校实际,现决定开展整风肃纪专项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领导责任。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本次整风肃纪专项活动由申校长牵头,校长室值日领导具体负责实施,政教处值日主任及值日班主任组长负责日常巡查、处理并及时公布。按“首问负责制”(值日领导及值日老师跟踪处理当天所有事件)的原则全面履行职责,做到思想重视,措施有力,落实有效,确保活动扎实有序推进。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严肃校风校纪,整顿不正之风”为主题,查找问题,分析症结,发动整改,群策群力,最终形成校园之内的不文明现象人人抓,人人管。实现我校干部和教师思想作风明显改善、工作作风明显改进、纪律观念明显增强、执行能力明显提升、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工作行为明显规范。

三、解决的重点问题。

整风肃纪坚持自我整改与监督查处相结合,坚持教育引导与从严从快处置相结合,坚持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的作风问题,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整顿并取得实效。

5、违反手机管理规定,把手机带入校园不关机甚至随便使用;

7、乱扔垃圾,主要是各种食物袋、纸屑,有些同学已养成随手丢垃圾的习惯;

9、开始出现严重违纪事件。3月份出现打群架现象,4月份连续出现两次翻围墙到女生宿舍的事件,性质恶劣,顶格处理相关学生。

四、主要措施。

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回顾性的整理xx初中规章制度,在大家讨论的基础上,用留废退,并制度性的决定至少每两周校长室会办一次。

(二)狠抓落实整风活动要求。每天由值日校长牵头,对校园日常生活每个环节进行巡查,提出相关要求和建议。

(三)搭建整风肃纪工作与师生沟通的平台。网址:

http://152.168.102.251。

(四)校园网上曝光整风活动中的反面典型。

(五)加大投拆受理查处力度,建立完善问责机制。值日领导与值日班主任要认真受理和办理各种违纪违规事件。将根据本校特点制定具体的问责制度,完善问责机制。

五、活动范围和方法步骤。

全体师生。整个活动分为学习动员、自查自纠、检查总结三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3年5月4日—2013年5月10日)在学习动员阶段,采取多种形式和载体,深入宣传整风肃纪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活动安排;采取学习校纪校规、重点对象专题辅导、宣传简报、网站内容展示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师生认真学习。同时,要联系实际,围绕查找影响和妨碍纪律作风的突出问题,认真组织开展整风肃纪大讨论活动,必须得出结论,解决是人为造成还是客观事件阻碍。增强全体师生参与整风肃纪专项活动的紧迫感和主动性。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3年5月13日—2013年5月17日)印发《学生信息详细了解表》、《自查、互查情况表》、《学生自带手机情况了解表》、《学生宿舍情况了解表》,开通意见收集平台http://152.168.102.251,向全体师生征求意见、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汇总。要教育引导全体师生结合工作实际,深刻查摆自已在学习、工作、生活、自身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制度,按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分别提出整改项目、目标要求、完成时限和具体措施。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3年5月20日—2013年5月31日)。

立足于巩固、完善和提高,对整风肃纪活动情况进行认真研究和全面总结;要以整风肃纪活动为契机,在建立整风肃纪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不断巩固整风肃纪活动成果。

六、工作要求。

1、注重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学校印发的材料、网站平台、集中会议等作用,加大对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切实增强全体师生参与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出“文明顺应潮流,落后遭人唾弃”的浓厚氛围。

2、突出整改落实,解决实际问题。在活动开展中,要按照方案的安排和要求,将查摆问题和整改提高两项内容贯穿整风肃纪活动的始终,实现动态管理,动态推进。坚持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分类排队,逐项落实。

3、加强督导检查与考核,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校长室与政教处将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各学校整风肃纪活动开展情况的督导与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将整风肃纪活动情况纳入到各学校工作评估,与综合评定考核、年终优秀格次评定等次相挂钩。

射阳县xx初级中学。

2013年4月26日。

村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0〕17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主要任务分工的通知》(国办函〔2010〕43号)精神,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各项任务,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管,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顿工作目标。

通过保健食品安全整顿,依法打击保健食品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保健食品违法乱象,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二、整顿工作重点。

依法对获批注册但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进行全面清理换证;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和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整治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和利用公益讲座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查处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查处普通食品宣称特定保健功能的行为。

三、整顿工作措施。

各省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集中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办大案要案,使保健食品市场秩序明显得到改善。

(一)依法对获批注册但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进行全面清理换证。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做好保健食品清理换证的准备工作,摸清本地区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基本情况,待《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出台后,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清理换证工作。

(二)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和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认真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检查,规范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的标示内容。从源头入手,组织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进口代理商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处理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非法标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与批准内容不一致的行为。

各省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统一组织和部署本地区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着力解决本地区保健食品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社会反映强烈、违法宣传涉及较多的品种加大抽验力度,重点检测与保健食品声称功能相关的药物成分。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严厉打击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行为。

(三)整治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和利用公益讲座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强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监测,重点整治保健食品广告中宣称疾病的预防、治疗功能以及以专家或患者名义进行功效证明等夸大宣传的违法行为。加强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保健食品在宣传资料中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的违法行为。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投诉举报提供的线索,联合有关部门对通过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严肃查处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

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执法,对在整顿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照《食品安全法》、《广告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

1.对生产的保健食品在标签、说明书中非法涉及疾病的预防、治疗功能等未按批准内容标示的以及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要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相关许可证。

2.对保健食品广告夸大宣传功能的,一律曝光违法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并移送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3.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保健食品以及利用公益讲座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一律依法严肃处理。

4.对普通食品违法宣称具有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及时依法处理。

5.对保健食品安全整顿中发现有涉嫌犯罪的,要一律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四、整顿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把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抓好保健食品安全整顿的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各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逐级落实整顿任务,及时组织检查和评估,确保整顿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努力构建科学监管、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新闻宣传。各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大食品安全整顿宣传工作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整顿工作,不但要及时曝光违法企业、违法产品,而且要适时宣传整顿工作的进展和成效。

(三)加强协作和检查评估。各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地区间、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对涉及其他地区和部门的违法案件,要及时向有关地区和部门通报有关情况,提出协查要求;对接到情况通报和协查要求的,要及时办理并按要求回复。各省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整顿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整顿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适时对各地的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开展检查和评估考核。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健食品监管部门按要求定期上报《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情况统计表》(附表),并于2010年12月10日前将开展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乡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解决当前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全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工作会议精神及《东莞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镇实际,镇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到今年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总体要求。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联合行动,普查建档,分类整治;要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加强巡查监管,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规范管理与帮扶发展相结合,把我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加强督促检查,使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主要任务。

1、主要任务:

(1)开展农产品安全生产的执法检查,全面开展对农产品生产过程用药检查;查处畜禽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禁用兽药和苏丹红等化学物质的行为;查处蔬菜生产环节使用禁用、限用农药等行为;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药物和化学物质的行为。

(2)强化农(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加大我镇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品种、范围和频次,及时对当地生产、销售的大宗农产品和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和现场检查,对监测不合格率较高的区域和单位进行跟踪督导整治,依法处理不合格的农(水)产品及其经营者。

(3)开展认证农产品专项检查,强化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的监督管理。

(4)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落实蔬菜生产环节属地管理责任制,明确产地所在村、土地发包方及蔬菜种植户在蔬菜生产质量安全上的责任;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监控系统,实现检测数据管理信息化。

2.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蔬菜、生猪及其肉品、鸡肉和其他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农产品;农药、兽药、饲料和肥料、种子等农业投入品。

重点单位:主要农产品(含水产品)生产基地、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点)、科技示范园区,以及农产品种养企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兽药、农药、饲料和肥料、种子等农资生产、经营场所(厂、门店),特别是近年来农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多、社会反映强烈的农资品种和生产经营场所。

重点区域:主要农产品(含水产品)产区、农产品消费和集散地。

3.工作目标:

到今年底,全镇大型农产品(含水产)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点)使用违禁药物问题基本解决;蔬菜、畜禽、水产品的农药、兽药、渔药残留阳性率进一步下降,其中:全镇蔬菜农药残留抽检阳性率低于8%,全镇生猪“瘦肉精”检测率(含快速检测)不低于4.5%,生猪养殖场“瘦肉精”残留阳性率低于1%,生猪屠宰环节“瘦肉精”残留阳性率低于4.5%,全镇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原料注册场、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及个体小型养殖场的禁用渔药残留抽检总体合格率达到95%以上;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禁用禁售的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

(二)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镇工商分局、经贸办牵头)。

1.主要任务:

(1)依法对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进行整治,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加工企业。

(2)大力推行食品生产许可工作,完成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发证工作。严格市场准入,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

(3)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各种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基本遏止滥用防腐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对质量问题突出的行业实施专项整治,实现行业规范化管理。

(4)加强日常监督力度,贯彻落实“六项制度”监管措施,深入开展普查、巡查、抽查、许可和回访工作;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物质备案制度,建立、实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食品召回制度,保证食品安全水平逐步提高。

2.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肉制品、豆制品、水产加工品、白酒、饮料、儿童食品、食用植物油、调味品。

重点单位:生产必备条件差、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差、隐患多、质量问题突出和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的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

重点区域: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集中区域,行业比较集中,监督抽查合格率较低的区域以及消费者投诉较多、被媒体曝光较多的区域。

3.工作目标:

到今年底,我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产品上加贴qs标志;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彻底解决我镇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问题。

(三)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镇工商分局牵头)。

1.主要任务:

(l)严把市场准入关,坚持依法登记,先证后照,证照齐全,确保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检查食品经营者是否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不合格食品召回和退市等自律制度;检查市场开办企业、柜台出租企业、展销会举办企业是否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3)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加大监测的后续处理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食品经营违法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查处;以中秋、“十一”、元旦为重点,突出抓好应节食品整治;结合“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

2.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饮用水、奶制品、月饼、糖果、饼干、方便面等。

重点单位:农副产品和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

重点区域:农村和城乡结合部。

3.工作目标:

到今年底,大型商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镇、村和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

(四)餐饮消费安全整治(镇卫生防疫组牵头)。

1.主要任务:

(l)全面开展餐饮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清查,规范餐饮业食品卫生许可程序和资料归档保存,并对卫生许可证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日常监管的力度。

(2)对餐饮业、自制食品的商场、超市及学校饭堂的食品原料使用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食用油、肉及其制品、不合格调味品、过期重复使用原料、滥用添加剂、不按规定要求索证等行为。

(3)按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规定,检查餐饮单位的餐具消毒情况,对餐具集中消毒单位配送的餐具消毒情况进行抽样检查。

2.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餐饮业卫生条件、餐具消毒、原料采购等。

重点单位:小型餐饮业、学校食堂、工厂饭堂。

重点区域:农村、城乡结合部。

3.工作目标:

到今年底,彻底解决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的问题;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100%。

(五)药品质量安全整治(镇国药、卫生防疫组牵头牵头)。

1.主要任务:

(l)开展药品注册核查及一、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资料核查,打击虚假申报行为。

(2)开展注射剂类药品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向注射剂(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对药品生产企业进行gmp飞行检查,开展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复查工作,以国家及省重点监管、发生严重不良反应被举报有违规行为的企业进行质量管理体系专项监督检查。

(3)认真执行《广东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修订)》,严格市场准入;重点规范经营主体行为,进一步完善特药监管;加强对高风险医疗器械品种的监管力度,开展对植入医疗器械在流通环节的专项检查。

(4)加强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提高临床合理用药和安全用药水平。

2.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大容量注射剂、中药注射剂、多组分注射剂、生物制品、特殊药品、植入医疗器械、避孕套等高风险品种。

重点单位:高风险品种的生产、经营企业。

重点区域: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高发地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

3.工作目标:

到今年底,完成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和对境内在审、已获准注册的医疗器械注册资料的真实性核查工作;建成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

(六)猪肉质量安全整治(镇经贸办牵头)。

1.主要任务:

(1)制定《**镇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猪肉质量安全、生猪屠宰进行全面专项整治,我镇与屠宰企业签订《保障生猪稳定供应和质量安全责任书》。

(2)建立和完善举报制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保证举报查处率100%;加强镇屠宰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增强思想和业务素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线。

(3)完善镇定点屠宰场设置规划和硬件设施建设并认真检查督促落实,实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完善定点屠宰场的生猪进场检查检验制度和肉品销售台帐管理制度,落实病害无害化处理制度,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工作的监督检查。

(4)认真贯彻屠宰方面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针对某些薄弱环节,加强政策研究,探索新的整治和管理方法。

2.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出场生猪产品。

重点单位:镇内定点屠宰场。

重点区域:镇内偏僻结合部、旧村落出租屋等私宰行为高发地方。

3.工作目标:

到今年底,我镇进点屠宰率达到98%以上,私屠滥宰、定点屠宰企业违规违法查处率达100%;完善生猪进厂验收制度、台帐管理制度及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实现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100%,出厂肉品检验合格率100%。

(七)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镇工商分局、质监站牵头)。

1.主要任务:

(l)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全面建立质量档案并进行现场核查,逐步实现动态监管。

(2)扩大监督抽查覆盖面,加大后处理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监督抽查检验的能力和水平。

2.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产品以及国家质检总局《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实施细则》里列入的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危险化学品、电热毯、防爆电器、农业生产资料等产品,特别是纳入生产许可或3c认证管理的上述产品的终端产品。

重点单位: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非法生产或获证后降低取证时生产条件的企业或黑窝点;近两年各级监督抽查问题较突出的获证企业;曾经有过质量违法行为、消费者投诉和媒体曝光比较集中、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

重点区域:无证生产企业集中地区;监督抽查合格率低地区;已形成产业集群区域的中小企业、质量不稳定企业比较集中的地区(视普查建档的情况确定重点区域整治范围)。

3.工作目标:

到今年底,我镇家用电器等终端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做到“一企一档”;基本解决纳入生产许可、3c认证管理的企业无证生产问题;加强获证企业证后监管,证后监管覆盖率达到100%;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监督抽查覆盖率达到100%,抽查合格率提高到90%以上,其中大型企业达到95%以上;已售出的危及人身安全的不合格产品100%召回;重点区域的制假售假重大违法活动基本得到杜绝。

1.主要任务:

(l)对出品玩具获证企业进行专项整治,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期间产品不得出品,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吊销其出口质量许可证。

(2)对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和整治,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期间产品不得出口,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注销其卫生注册登记资格。

(3)加强实施出口运输包装加贴检验检疫标志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检验合格的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依法严惩出口食品不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施标志的违法行为。

(4)加强对出品灯具、小家电、摩托车、儿童服装、与食品接触器皿、家具等高风险敏感产品的重点监管,提高抽查率和检出率,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出国门。

(5)通过拉网式清查加强对备案或注册养殖场、蔬菜种植场及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备案和注册种养殖场、注册出口食品加工企业,坚决依法予以严惩。

(6)对进口废物原料的码头进行全面清查,对涉嫌非法入境的废物原料,坚决予以100%退货或销毁;对进口废物原料卫生检疫监管工作进行全面摸底检查,规范卫生处理的流程及检验秩序,确保工作质量。

(7)全面推广和应用加工贸易地区检验检疫执法监管辅助系统,建立和完善电子通关联网核查制度,全面加大对进出境货物的抽查和稽查力度,逐步实现对进出口商品质量风险预警,落实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处进出境商品的全面质量监管。

(8)全面清查异地转单进口货物、异地货源及市场采购出口货物的检验落实情况,严格落实产地检验监管制度,提高检出率,确保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落到实处。

(9)加大对逃避检验检疫行为的稽查和处罚力度,利用全申报系统核销数据,对集装箱等法检物报检进行一次专项稽查与清查,对查出问题立案调查,确保违法违纪行为得到严肃查处。

(10)结合年审,对代理报检公司进行一次拉网式全面清理,通过签订《承诺书》及开展知识竞赛等形式对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报检员扣分制度及诚信分级管理等措施,严防“飞单”现象的发生,规范代理报检行为。

2.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进出口食品及其他涉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进出口产品。

重点单位:凡有过进出口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国外政府机构和国家质检总局通报有过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进出口企业;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黑名单”企业;在检验检疫监管中发现生产不合格出口产品的企业;逃避检验检疫监管的进出口企业和代理报检机构。

重点区域:整治工作中要重点把好口岸查验关,批次管理关,源头管理关和标准适用关。

3.工作目标:

到今年底,非法进口废物100%退货或销毁;备案种养殖场、注册出口食品加工企业100%得到清查;出口玩具获许可证企业100%得到清查;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进出口高风险敏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提高到一个新水平;逃避检验检疫监督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三、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10月1日至10月15日):各村委会及有关部门要逐级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提出工作方案,并进行宣传动员和部署。

(二)第二阶段为普查整治阶段(10月16日至12月10日):开展联合检查,全面摸清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情况,建立档案,分类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切实解决我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第三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12月11日至12月31日):总结经验,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制定检查验收和考核办法,对专项整治工作逐级验收,对工作开展好的村、部门进行表扬,对工作开展差的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形象出发,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按照全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迅速成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专项整治行动。各村、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领域、本行业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

要切实落实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根据属地监管原则,将专项整治的任务逐级落实到各村委会及相关部门,分片负责,落实责任。全面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305号),加强对生产经营者的监管,进一步强化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惩处力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加大惩处震慑力度。

各有关部门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及时解决整治中的难点问题,做到步调一致,切实提高整治效能,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要加强协调,督促检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认真分析舆情动态,及时研究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二)普查建档,分类整治。

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国发[]23号、国办发[2007]57号文、《东莞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本方案要求,针对不同生产经营单位的性质、产品和服务,制作相应的检查表,在证照办理、生产经营条件、管理制度、工艺技术、质量和安全标准等方面提出明确的要求及其依据。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片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地毯式联合检查,按照每一家经营单位一张表格的方式,填列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并按要求逐项对照,分类提出整治意见。

对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生产经营条件达不到基本要求、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要坚决取缔,并依法严肃处罚,涉嫌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证照不齐或虽具有证照但达不到发证条件的,要责令立即停业整顿,限期整改。对生产经营质量安全责任不明确,制度不完善,未采用相关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经营,质量不稳定的,要加强指导,限期整改。对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原材料和半成品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责令召回产品,并严肃依法查处。

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企业登记数据,全面普查建档,实现信息共享。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质量安全数据库,实现动态监管。对生产经营单位责令整改的,要明确时限,并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人。

(三)指导帮扶,建立机制。

要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指导和帮扶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和小作坊全面改善生产经营条件,改进工艺技术,健全管理制度,提高产品质量。

要充分利用此次普查成果,明确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责任,加强日常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特别加强对上述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地区的监管。要加强对依法取缔、停产停业单位的监管,严防违法生产红营现象产生。要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质量安全记录,对有良好安全质量记录的产品生产经营者,在市场准入、检验检测、出口通关等方面提供便利。对具有不良记录的生产经营者,要加强巡查抽检的力度和频度,并向全社会公布。要抓紧研究和建立质量追溯和召回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形成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

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投入力度,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加强产品质量安全应急能力建设。同时,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行业自律作用,抓紧修订我市特色产业,行业急需的强制性标准和地方性标准,创建一批食品安全放心社区,放心街道。

(四)加强宣传,积极引导。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深刻揭露制售假冒伪劣的社会危害性,及时报道典型案件,曝光制假售假人员、单位和问题严重的地区、市场,大力宣传整治行动成效。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各有关部门每个月至少联合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发布权威信息,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要广泛深入宣传国务院第503号令,加强对中小企业负责人的培训,加强对法律法规政策、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质量控制的方法和技术、质量安全标准等的教育,提高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的自觉性和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的能力。

(五)加强督查,务求实效。

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在明确责任的基础上,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要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的检查和督促落实,凡不按本方案要求制订措施、普查建档、落实整改、落实责任、依法监管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产品安全事故频发、区域制假问题长期不能解决、或是发生恶性质量安全事件的村,要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在行动中搞地方保护主义、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活动、推诿扯皮的政府工作人员、部门邻导和有关责任人,要坚决严肃查处,依纪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甘肃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瘦肉精”监督管理,确保广大群众吃上“放心肉”,根据省商务厅决定从2011年6月1日起至2012年6月1日,区商务局将在我区开展为期1年的“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

一、指导思想与目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务院和甘肃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甘肃省家禽屠宰管理办法》及国务院和商务部关于加强生猪、畜禽肉品管理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在全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中深入开展以打击屠宰含有“瘦肉精”的畜禽、私屠滥宰、制售病害肉等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出厂肉品质量安全,真正让广大群众吃上“放心肉”。

二、工作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6月10日至30日)。

依据省商务厅《实施方案》,紧密结合我区实际,突出整治重点,明确整治目标。加强对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细化工作责任。要采取召开会议、进厂宣传等方式,使屠宰企业从业人员充分认清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积极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安全食用肉品常识,提高病害肉的鉴别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7月1日—2012年1月10日)。

按照整治目标和任务,重点开展以下整治活动:

1、“瘦肉精”排查工作。着重查找屠宰企业是否屠宰含有“瘦肉精”的畜禽;是否配备有检测“瘦肉精”的基本设备(如试纸等);检测“瘦肉精”的人员是否经过省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如发现问题肉品是否按照无害化处理要求进行处理等。

2、屠宰秩序整顿工作。重点查找屠宰企业是否严格落实畜禽进厂检查验收、肉品检验检疫、无害化处理、肉品销售台帐管理等制度措施;是否存在私屠滥宰、制售病害肉等现象,如存在上述现象制定哪些整改措施。

3、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结合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中一时查找和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能解决的要尽快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制定整改期限。整改期限内仍然完不成的,要取消定点屠宰资格。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1月10日至2月10日)。

区商务局将会同区畜牧、质监、等有关部门组成验收小组,对“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检查验收。同时,要做好迎接国家、省、市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是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和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过问。细化工作制度,明确工作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加大保障力度,强化监督抽查。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做好人员、经费、设施设备的保障工作,对未配备“瘦肉精”检测设备的屠宰企业要督促尽快完善。根据责任分工制定“瘦肉精”监督抽检计划,按照风险可控、监管有力的原则,科学确定抽检比例;对定点屠宰企业的重点环节要加大抽检力度,提高抽查频次,扩大检测范围。省厅将委托权威检测机构每季度对各市州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抽检,并进行通报。

(三)加强监督执法,严厉打击惩处。区商务、公安、畜牧、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加强沟通配合,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实现“瘦肉精”各监管环节的紧密衔接。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及时通报案件线索,严肃查处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以及伪造检验检疫合格证书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从严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要注重“瘦肉精”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强调查研究,总结推行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健全工作制度。要强化“检打联动”,发现肉品等样品抽检不合格的,要追根溯源,依法严厉查处。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大力普及肉品消费常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加大普法教育力度,编印普法宣传小册子向养殖户、屠宰企业、肉品经营户等发放,宣传“瘦肉精”的危害以及严厉打击非法制售使用“瘦肉精”的法律法规,提高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及时公布典型案件,以案说法,形成高压态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实行“黑名单”制度,及时曝光非法生产经营者和问题肉品。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奖励机制,鼓励舆论监督,形成“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5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遏制细菌耐药,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2011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鲁卫医字„2011‟68号)、威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1年威海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威卫医„2011‟24号)和文登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1年文登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卫发„2011‟51号)结合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现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重要内容,围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进行集中治理,务求实效。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的医改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针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存在的突出问题,抓住采购、使用、监测、考核奖惩等关键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和控制措施。

(二)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加强临床科学应用抗菌药物的指导,针对不同专科、不同疾病的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诊疗方案。

(三)坚持考核奖惩的原则。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考核评价、奖惩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管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全过程,加大考核奖惩力度,维护制度的严肃性,确保实现整治目标要求。

三、

活动目标。

(一)抗菌药物品种控制在35种以内;

(七)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使用情况规范查处率100%;

(八)抗菌药物收入占医院药品收入的比例下降8个百分点以上;

四、重点任务。

(一)加强抗菌药物购用管理。抗菌药物目录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对照上述目标要求,及时清退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或有耐药倾向、性价比差和违规促销或有违规促销倾向的抗菌药物品种;必须按本方案的规定,严格控制本单位抗菌药物购用品规数量;建立超目录抗菌药物核准制度。确因临床工作需要,需采购的抗菌药物品种、规格超过本实施方案规定的,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详细说明理由。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其申请抗菌药物的品种、规格的数量和种类。

建立临时采购程序。因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求,需使用本单位采购目录以外的抗菌药物的,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临时采购必须由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的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本单位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讨论通过后,由药学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申请、讨论、批准材料由医务科负责保管,医务科并指定专人跟踪监督。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一年内不得超过5次,如果超过5次,要组织讨论是否列入本单位抗菌药物采购目录。调整后的采购目录抗菌药物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二)认真落实分级管理制度。重新完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抗菌药物分级目录,对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进行严格限定,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三)加强i类手术切口抗菌药物使用管理控制用药种类及用药时间。

(四)降低住院患者抗生素使用率。

(五)加强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和细菌耐药监测。接受抗菌药物治疗住院患者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分别不低于30%,根据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合理选用抗菌药物;开展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定期发布细菌耐药信息,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针对不同的细菌耐药水平采取相应应对措施。

(六)落实处方医嘱点评制度。建立完善处方医嘱点评制度,组织感染、药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或职能科室人员对抗菌药物门急诊处方、住院医嘱实施专项点评。每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医嘱。根据点评结果,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师进行全院表扬、公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五、方法步骤。

(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2011.6-2011.8)对广大医务人员开展科学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学习与培训活动,培训的重点内容包括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原则、细菌耐药预防、相关制度规范、相关法律责任等。

(二)全面开展基本情况调查(2011.6-2011.8)开展本单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专项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一是抗菌药物品种、剂型、规格、使用量、金额;二是使用量排名前10位的抗菌药物品种;三是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四是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五是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治疗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及时间。通过基本情况调查,发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抓好整改。

(三)监测评估(2011.8-2011.12)。

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通过监测结果,及时分析临床各专业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使用是否科学合理;分析抗菌药物使用趋势,及时发现使用量异常增长、使用量排名半年以上居于前列且频繁超适应症超剂量使用、企业违规销售以及频繁发生药物不良反应等情况,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由医务科牵头,药学、财务、护理、院感、门诊、急诊等相关部门和科室参与的专项整治活动实施组织机构,统筹协调推进整治活动的开展。

(二)严格考核奖惩。把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情况作为医疗机构创先争优的重要指标,作为医师定期考核、绩效考核、职称晋升的重要内容,要坚持原则,奖优罚劣。

(三)坚持持续改进。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提高合理用药物水平,遏制细菌耐药,控制医疗费用,创新工作方法,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从阶段性活动逐步转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2011.6。

附件1:

领导小组名单。

邢本妍市卫生局政工科科长。

林治萍市卫生局医政科科员。

张丽娟市卫生局医政科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医政科,林治萍兼任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