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精选5篇)

时间:2023-10-03 20:22:57 作者:琉璃 方案 最新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精选5篇)

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都需要设定明确的目标,并制定相应的方案来实现这些目标。方案能够帮助到我们很多,所以方案到底该怎么写才好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篇一

简报一:

新的学期马上就要开始,如何让全市师生吃得更安全?昨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束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为期一周的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强化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管理,确保学校师生食品安全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以全市大、中学校和幼儿机构食堂为对象,主要围绕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从业人员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环境卫生、食品加工操作设备配备、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符合规定,食品、食品添加剂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食品留样等安全制度的落实进行针对性检查。

“开学前期,市食药监局示范区(高新区)分局还在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组织召开了食堂从业人员培训会,对该校后勤管理人员及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了培训。”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说。培训会上,工作人员还对学校明厨亮灶工程、食物中毒预防及事故处置预案等工作进行了要求,使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有了更深入的了解,食品安全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

对于此次检查中发现的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制度不健全、硬件设施设备配备不足、运转不正常等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和隐患,食药监局派专人负责,督促学校彻底整改,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切实提高整治效果,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我们希望通过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保障畅通的食品安全投诉渠道来逐步形成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监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说。

简报二:

今(31)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遂宁市食药局获悉,遂宁市食药监局与遂宁市教育局正式启动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成立了7个督查组,分片区督查各县区的专项检查情况。

日前,遂宁市食药局与遂宁市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决定从9月开始针对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检查行动。此次行动要求各级学校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主动收回食堂对外承包权。检查学校食堂和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持证情况,是否存在滥用添加剂,是否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和记录等内容。务必做到学校食堂全覆盖,发现一起就查处一起。

此外,食药部门还要求将学校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重点,指导学校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培训,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成立7个督查组,分区分片对各县区局、分局的专项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切实保障全市师生餐饮食品安全。

简报三:

季开学在即,为了有效防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8月30日,雁江区新场乡食安办牵头,联合食药监管所、教育管理组、派出所和卫生院等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学校食堂进行了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过程中,大部分学校食堂都正在进行食堂全方位的清扫整理工作,为9月1日正式开学做准备。根据实际情况,检查组主要对学校食堂基础卫生情况、三防设施情况、餐具消毒情况、食堂工作人员健康检查情况、消防用具设施设备使用等情况进行了逐一查看。

检查发现,几所学校食堂的纱窗均有不同程度的破损情况,下水道防鼠栅栏损坏,公示栏上从业人员健康证信息未及时更换,有食堂备餐间未安装紫外线灯,未使用食品保鲜袋包装冷藏冷冻的鲜肉。

针对以上问题,检查组要求学校有关人员务必在9月1日开学前进行整改到位,必须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校长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保障师生在校的饮食安全。

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篇二

通过开展健康食堂创建活动,进一步调动食堂员工和全体师生的积极性,营造开展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氛围,普及健康饮食相关知识,提供健康行为指导,培养师生员工的健康饮食意识,努力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1通过健康食堂的创建活动,带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全面开展。

2全体动员,全体参加,广泛宣传,让100%的师生员工了解此项活动的内容和意义。

3普及健康知识,让食堂员工及就餐对象了解亚健康的危害。

4改变就餐者的饮食习惯,全面提高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

5改变传统的烹调方式方法,合理膳食营养。

6提高就餐者增强高血压,肥胖病的防治知识水平。

3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每半年累计接受2小时以上的合理膳食知识培训。并让厨师掌握制作低盐少油菜肴技能。

4所有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1食堂内安装纱窗、门帘、防蝇灯、挡鼠板等防护设施,确保食堂环境整洁,无蚊、蝇、鼠、蟑螂等。

2坚持每天对食堂内外进行打扫。

3张贴无烟标识,创造无烟就餐环境,聘任控烟督导员。控烟督导员:xxx

4加工食品做到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物隔离存放;生熟用具、容器、冰箱分开使用。

5操作间地面、墙壁、门窗、桌椅,清洁、干净、整齐;个人物品集中摆放。废弃物、垃圾及时清运、日产日清,盛放垃圾容器清洁、美观,定期消毒。

6利用张贴画、板报、电子屏幕等形式,和可自由取阅的健康生活方式宣传资料,宣传膳食营养健康知识,营造食堂营养健康氛围。

7通过摆放体重计、bmi尺、食物模型、膳食平衡宝塔等方式,指导师生员工合理膳食、吃动平衡。

8以食堂为主体,适时开展膳食知识问答等活动,提高师生健康生活方式行为能力。

9加强供餐服务

(1)菜肴、主食品种丰富,少量多样;

保证粗加工粮食类、薯类的供应;

逐步提供奶类、豆类、新鲜果蔬类;

提供主要菜品的营养特点,指导师生就餐。

(2)控制膳食中油盐用量,记录油、盐的购买量和使用量,控制每份菜肴的'油、盐用量,并逐步减少,以达到食用油推荐量(25x30克/人/天)、食盐推荐量(5克/人/天)的标准。

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篇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县教育局决定,在新学期开学之际,组织开展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县所有中小学和托幼机构食堂。

二、检查内容

(一)组织建立及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有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落实了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环节、各岗位从业人员的责任;是否定期检查食品安全工作并有记录;对外承包食堂是否制定准入要求,并把食品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内容,是否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承包人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许可情况:是否持证经营及许可规范。

(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是否建立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及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四)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并具有采购记录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等。

(五)食堂环境: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并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排烟设施。

(六)清洗消毒: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洗涤消毒设施,且数量满足实际需要。

(七)食品制作:食品加工制作管理过程卫生是否达到要求。

(八)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是否做到“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三、时间安排

自查整改阶段: 2014年2月26日—3月9日;

专项检查阶段:2014年3月10日—3月20日。

四、领导小组及检查分工

(一)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朱邦庭 时先荣

成 员:祝延定 刘和才 郭梅花

(二)检查分组

第一检查组:

组 长:时先荣

成 员:刘和才 梅佳才

负责乐桥镇、柯坦镇、龙桥镇、矾山镇、罗河镇、泥河镇、盛桥镇、白湖镇、冶父山镇、庐江中学、乐桥中学、乐桥二中、矾山中学、泥河中学、盛桥中学、裴岗中学、白湖中学、庐江庐南学校、庐州学校、庐北高级职业中学、志成学校等学校食堂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检查组:

组 长:朱邦庭

成 员:祝延定 郭梅花 张俊霞

负责庐城镇、白山镇、汤池镇、万山镇、郭河镇、金牛镇、石头镇、同大镇、庐江二中、庐江三中、庐江五中、庐江六中、庐江八中、白山中学、汤池中学、金牛中学、庐江育才学校、庐江职成教中心、兴华高级中学等学校食堂监督检查工作。

五、监督检查

自2月26日起,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开展自查,认真填写《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附表)(加盖学校公章),交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存档;并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3月10日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教育局在各学校自查的基础上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书面责令学校限期改正;发现存在违法行为屡教不改的,将依法予以查处,并将学校食堂存在问题和查处情况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全县学校进行通报,必要时向县人大和县政府汇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学校食品安全始终是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对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专项检查取得成效。

(三)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巡查工作,督促学校食堂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和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不得采购和使用《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减少加工制作高风险食品;要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严防食品交叉污染,加工制作四季豆、豆浆等食品时必须烧熟煮透;要加强厨房设施、设备的定期维修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四)全力防控食物中毒事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是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重中之重,是食物中毒的重点防控区域,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依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制定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提高防控食物中毒事故的能力和水平;要经常进行自查,采取措施排除隐患;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和应急处置预案培训,一旦发生事故,要迅速控制事态,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并积极做好相关处置工作。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自查报告

学校食堂食品专项检查工作汇报

全市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秋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检查报告

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篇四

xx县辖区内的所有职业学校、中、小学和托幼机构食堂(以下简称学校食堂)。

通过对我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进一步明确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职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进步食品安全设施配置水平,规范食堂加工制作行为,从源头上预防食品中毒事件发生,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进步。

(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建立情况。认真核对学校食堂组织制度是否是健全,是否是建立校长(负责人)负责制,是否是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进学校平常管理中,学校订托管食堂、承包食堂、供餐单位是否是有准进制度,对食堂是否是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情况。认真核对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是过期,是否是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题目;对新开办的食堂,要严格依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公道、设施设备不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职员配置不到位、不具有相应条件的学校食堂,一概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三)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情况。认真核对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干产品是否是严格索证索票,货证票是否是符合,是否是建立进货验收台账,食品仓储是否是符合要求,有无过期食品,使用的食用油是否是符合《张家口市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管理规定》要求。大众食品采购是否是相对定点,有无采购协议。重点检查有无来源不明的禽畜肉制品、火锅底料、散装调味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等。

(四)催促学校食堂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纵规范》。重点检查是否是违规加工制作冷荤凉菜、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五)加工场所及进程卫生情况。认真核对学校食堂内外环境是否是定期整洁,是否是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孽生条件的防护措施;透风和排气是否是良好,食品加工进程能否做到标识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寄存,避免交叉污染;加工场所各功能间是否是齐全;食品加工进程能否烧熟煮透,学生餐菜谱设置能否避免风险菜,是否是按规定留样,是否是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是正常运转,能否保持冷躲设施定期清算;是否是配备有效消毒设施和保洁设施;卫生打扫工具是否是有专用寄存场所。

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篇五

根据州食药监局和州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深入开展对学校食堂的集中整顿,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对持证学校食堂监督覆盖率达100%,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100%。严格督促学校食堂认真组织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与培训、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整治,切实改善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与环境卫生条件,使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基本建立,相关制度规范逐步完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落实,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止,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全县中、小学校,以及托幼食堂

三、组织实施

为了加强我县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有关问题,决定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法制办主任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管理管理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10日之前完成)

1、县教育局、县食药监局、县卫生和计生局对辖区内学校食堂进行认真摸底动员,督促学校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成立食品安全组织领导机构,强化学校法人代表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使其进一步掌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正确认识本次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开展排查,组织辖区范围内学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准,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重点对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培训情况、餐饮具消毒保洁情况、食品原材料索证索票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制度执行情况,以及重点食品和关键食品加工环节进行排查,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并提出监督指导意见,督促学校及时整改到位。

3、督促指导学校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成立应急组织机构,结合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落实食品安全应急措施,开展应急求援演练,建立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能及时控制、有效处置。

(二)监督执法阶段(9月11日-10月20日)。

1、针对自查自纠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督促整改落实,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并抄报主管教育部门,对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2、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严格许可准入,严格审查学校食堂经营者资质,严禁学校将食堂承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人员经营,依法查处学校食堂无证经营行为。完善食品安全抽查和监测制度,全面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依法查处采购、使用非食用原料、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三)总结评估阶段(10月21日-10月30日)。

县卫生和计生、食品药品监督、教育部门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鼓励先进,督促整顿工作不扎实、效果不显著的单位进行整改,领导小组将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1、县卫生和计生、食品药品监督、教育部门要从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实施,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2、为保障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卫生和计生、食品药品监督、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落实整治工作任务和责任。

(二)落实责

任、加强协作

2、县卫生和计生局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配合协作,互通信息。对管辖范围内学校食堂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开展学校食堂和幼儿园食堂特别是农村寄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畜禽肉类及其制品、食用油、调味品等原料采购、贮存和使用的监管,加强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整治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中毒事件的,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三)加强宣传与信息报送工作

1、要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加大对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消费的意识。要积极推动和大力开展餐饮服务企业诚信、讲自律的活动,切实增强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要认真处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对典型案例和大案要案予以曝光。

2、要做好专项整治的信息报送工作。对整治中发现和查处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出现的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于10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