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优质7篇)

时间:2023-09-07 05:53:42 作者:文锋 工作总结 最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优质7篇)

计划是一种为了实现特定目标而制定的有条理的行动方案。怎样写计划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计划应该怎么制定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计划书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篇一

您们好!忠心感谢您的家庭对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支持和理解。计划生育利国利民,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一、三查工作是计划生育部门的基础工作,作为计生家庭的育龄妇女按时参加计划生育三查是育龄妇女的权利和义务。我镇决定于8月8日开始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三查服务,三查对象是已婚未落实结扎手术未满49周岁的育龄妇女。请您家庭中三查对象携带三查证到指定地点参加三查或镇计生办参加三查,外出务工的育龄妇女请家人通知本人到当地计划生育服务部门参加检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寄回有效三查证明。

二、为了避免给您的家庭成员身体造成不必要的伤害,请您的家庭成员中生育后未落实上环措施的人员到镇卫生院或大冶的各大医院落实上环措施,并将上环手术证明交村计生委员或镇计生办,特殊情况不能落实上环手术的请将医院的检查证明交村计生委员或镇计生办。

起到指定地点参加免费孕前健康检查,检查内容共14项,其中实验室检查9项,病毒筛查4项,b超检查1项,孕前健康检查的对象为:新婚未孕夫妇和符合政策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未孕夫妇。

四、育龄妇女每年参加一次例行妇科病检查是对自已负责,是对家庭负责,希望全镇20至60岁的育龄妇女为了家庭的幸福、为了您自已的健康,从8月8日开始到规定的检查点免费参加妇科病普查普治,免费检查项目共4项。

五、我镇将加大对违法生育人员的查处力度,决定从即日起对20xx年3月1日以来违法生育对象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如果您的家庭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请您自觉到镇计生办按标准缴纳社会抚养费,对不主动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户将依法送交法院强制执行。

“计划生育,人人有责”。真诚希望您的家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一如既往地支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最后,恭祝全镇的广大计生家庭成员身体健康,阖家幸福,百事顺心,万事胜意!

xx年x月x日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篇二

您们好!您们辛苦了!

首先感谢您对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理解、配合、关心和支持。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同时也是每个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我们善意地提醒您,在忙碌的同时,千万别忘了计划生育。一直以来,广大计划生育家庭为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了进一步发挥好奖励扶助政策的利益导向作用,把党和政府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千家万户,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们把对计划生育家庭惠民政策相关内容印制成“一封信”发放到您们手中,望认真阅读并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一、奖励对象条件:

我区实施惠民政策的对象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农村独女户家庭、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农村计划生育二女户家庭、农村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不再生育或抱养的家庭、因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

二、奖励优惠政策:

1、法定奖励政策。

(1)根据《湖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落实农村居民独生子女保健费。即:从领证之日起至独生子女满14周岁止,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

(2)只有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且父母年满60周岁的,按国家规定对夫妻双方每年分别发给720元奖励扶助金。

(3)独生子女死亡或者伤残的计划生育家庭,且父母年满49周岁的,按国家规定对夫妻双方每年分别发给1200元或960元特别扶助金。

2、区定奖励和扶助政策。

(1)对农村独女户家庭,其女方年龄在49周岁内,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已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并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协议的,女方年满40周岁时,由政府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2)对农村二女户家庭,当年落实绝育措施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户1000元一次性奖励。

(3)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并发症对象,由政府给予每年1200元生活补贴。

(4)符合农村奖扶、特扶政策的,提前5年享受奖励扶助金或特别扶助金。

(5)在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中,个人自付的部分(30元/人)由政府出资,个人不在承担任何费用。女方年满40周岁,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已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农村独女户,由一档提升到二档(城镇居民医保),其缴费差额由市区统筹予以补贴。

(6)因病住院治疗,除按国家规定的比例报销外,另由政府按其住院报销金额的10%给予补助。

(7)身患重大疾病的,除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外,由政府一次性给予5000元救助。

(8)农村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抱养的,由政府给予5000元、10000元一次性扶助。(女方年满40周岁)。已按规定享受国家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政策的,不享受此项扶助。

3、区定的优先优惠政策。

(9)农村独(双)女户家庭,优先安排贴息贷款,其贷款利息,由政府全额给予补助。

(10)农村独(双)女户家庭,在施行节(绝)育手术时,由政府为其办理节(绝)育手术保险。

(11)农村独(双)女户女孩,报考区内高中的,给予25分的加分奖励;考入鄂州高中或一、二类大学的一次性分别给予1000元、20xx元助学奖励;进入鄂州市“阳光班”的,除享受规定的政策外,每年由政府补助20xx助学金。

(12)农村独(双)女户的女孩以及因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子女,在区内学校寄宿就读的,每年由政府给予500元助学金;符合国家寄宿贫困生活补贴政策的对象,继续享受贫困生活补贴。

(13)符合民政救助政策的,优先纳入低保救助对象。已纳入低保对象的,在规定的类别中,按最高标准执行。对女孩不在身边、缺乏生活保障的独女户老年父母纳入最低生活保障a级范围。

(14)对不符合社会养老条件,但自愿到敬老院等社会养老机构的,按照规定收费标准的30%由政府给予补助。

(15)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林局、水利水产局、科技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免费提供农业种植、养殖、农机等技能培训,免费扶持发展经济项目,免费推介就业。

(16)修建沼气池的,除按国家政策补贴外,由政府再给予500元补助。

(17)从事工商个私经营的,相关职能部门免收证照工本费。

(18)在审批宅基地建房时,区土地、建设部门免收相关证件工本费。

三、资格确认和审批程序为:

1、符合条件的对象个人提出申请;

2、村(居)委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3、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张榜公示;

4、区人口计生局负责资格确认审批并公布;

5、符合条件对象与乡镇签订协议书。

四、奖励金发放办法:

1、区农业银行建立奖励对象个人账户;

3、奖励对象领取奖扶金。

农民朋友们,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三审三公示”的原则和程序确定奖励对象资格,对农村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按规定标准发放奖励金,确保符合奖励政策的对象一个不少,不符合奖励政策对象的一个不多,欢迎您积极参与监督。

农民朋友们,我国人口已经超过了13亿,人口过多是我国社会主义初期阶段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现在许许多多的家庭都尝到了计划生育的甜头,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多子多福”、“养儿防老”等旧观念已被绝大多数群众所摈弃,取而代之的是“少生优育全家福”、“少生快富奔小康”等新观念,愿大家都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共同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华容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祝:身体健康,万事如意,合家欢乐!

xx年x月x日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篇三

我社区用心开展有针对性的计划生育作业宣扬、咨询。抓好节假日的计划生育作业宣扬,及时把握育龄妇女思维意向和变化,用心发挥好单位党、政、工的力量,抓好育龄妇女的效劳作业。此外,今年三八妇女节,咱们发放200余份计划生育宣扬资料面向广大居民及活动人口进行宣扬,受到广大大众及活动大众普遍欢迎。

社区对活动人口计划生育作业高度注重,将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来抓细抓实,完善计划生育办理机构。成立了以社区主任闫文科为组长,副主任张利花为副组长的活动人口办理领导小组,小组清晰了分管领导和详细经办人,增强了责任感,加强了计划生育作业的贯彻执行。做到了安排执行,人员执行。实行层层负责,分级办理,责任清晰,执行到位,有力地保证了活动人口办理作业的有序开展。

办理作业收到较好作用。

xx年我社区活动人口计划生育作业尽管取得了一些成果,但离上级的要求尚有差距,还有一些困难亟待解决,总之,社区活动人口办理作业任重而道远,尽管困难再大,咱们社区全体人员都有决计、有决计把活动人口办理作业做得更好。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篇四

县计生局积极谋求县委、县政府支持,提请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等,深入研究人口形势,周密安排工作任务。以县委、县政府,政府办名义,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实行公共决策人口和计划生育初审制度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出生信息互通共享机制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全面加大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和推进力度,为稳定低生育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xx年度,我县通过强化孕前管理、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群众自治等手段,构筑起防治政策外生育的牢固屏障,低生育水平得以持续稳定。全县总人口857443人,已婚育龄妇女175856人,20xx年10月1日以来,出生人口12731人,其中政策内出生人口10843人,政策外1888人,人口出生率15‰,符合政策生育率达85.1%,统计求实率达97%。各项工作指标均达到或超出市责任目标要求。

1、开展季服务活动。今年我县春季服务活动动手早、安排细、措施新、督查严,两次在市调度会上作典型发言,并受到市计生委领导认可和表扬。整个春季服务活动历时4个月,共普查育龄妇女276291人次,服务率达到98%以上。

2、落实利导政策。认真落实各项奖励、优惠、优先政策。20xx年度计生家庭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10元奖励人员已确认2354人,金额26.3万元,各乡镇已兑现奖励金19万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扶(自20xx年每人每月由60元提高到80元)对象1504人,兑现金额144.3万元。农村独生子女中考照顾加分76人,高考照顾加分108人。为9名考入大学的农村独女和双女户家庭女孩发放关爱女孩助学金1万元。

3、强化综合治理。以政府办名义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出生信息互通共享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法院依法加大对计生非诉执行案件的立案、裁定、执行力度,坚决顶住说清风,大力提高征费到位额度;卫生部门落实出生实名登记制度、中期引产批准书制度;公安部门规范新生儿落户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工作;民政部门加强婚姻登记和收养管理;法院、公安、卫生、民政、工商等相关部门在每月5日前分别就征费强制执行、新生儿落户、人口出生、婚姻和收养登记、外来人口办理执照等人口信息向计生部门进行通报。

4、实施后进转化。与组织部门后进支部转化相结合,健全村级组织;实行县、乡、村三级干部联系分包制度;明确乡镇党委书记是后进转化第一责任人,动员乡镇行政干部和计生队伍合力攻克计划生育后进村。将后进村治理列为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向县委、县政府述职的重要内容。

1、建强基层队伍。实施“强基提质”工程,通过各种途径对计生专职人员进行经常性教育培训,提高计生专职队伍素质。从征费中抽出20%部分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结余部分用于解决历史拖欠问题。坚持和完善村专干“县管、乡聘、村用”职业化管理模式和“月报、月训、月发”制度,稳定村级计生工作队伍。

2、浓厚宣传氛围。多年来,计生工作把宣传教育放在首位。今年我们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在大广高速立交桥、吴马庄等显著位置设置大型计划生育公益广告牌、宣传橱窗618块。清理更新计划生育固定标语5000多条。印制了1万多本计生挂历、5万多本计生折页、10万多份计划生育定向宣传单、1200多本《大名人口计生风采录》。共创建228个婚育文明村,16000个婚育文明家庭,452个人口文化图书角。今年以来,共在市级以上媒体刊播110篇,其中主流新闻媒体21篇,有力地宣传了全县计生工作。

3、加强技术服务。不断加强县乡服务站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和功能设置。今年以来共落实计划生育手术14172例,当年生育夫妇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86.43%,实现了计划生育基本技术免费服务全覆盖。“民心工程”共免费服务150729人,服务率90.81%,查出妇科疾病22038人,治疗20441人,转诊1597人。

4、提升流管水平。结合季服务活动摸清流出人口、空挂户等特殊人群底数,对流动人口数据库进行核查,逐级纠错,挤掉水分。与省内外38个县签订了双向协作协议书,交流信息资料,实现了“信息互通、工作互动、优势互补、感情互融”。

5、坚持依法行政。纪委监察局、检察院、审计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检查,严查重处私征乱支、坐收坐支、搭车收费及放孕收费行为,清查并杜绝“违法施政”行为的发生。对违法收费案件进行全县公开处理,起到了良好的反面典型震慑作用。

6、推进行风建设。组织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政务公开,定期参加“行风热线”节目,认真回答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了隐患排查、积案化解、前置介入、等制度体系,继续发布实施有奖举报制度,做好信访稳定工作。今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13个乡镇计生办在乡镇基层站所排名第一。

在各乡镇间开展计划生育重点工作“月月比比看”活动,比征费到位率情况,比“两非”案件进展情况等,每月一通报。以“月月比比看”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实。

1、规范加强征费工作。进一步完善“四在县”模式,以规范秩序、提高标准为着力点,不断规范加强征费工作,遏制外生。法院执行局全面介入征费强制执行工作。为加强典型案件带动效果,先后制发6期征费执行布告,每期印发1000张,达到了执行一案带动一片的效果。

2、全力筹备优生检查。这是国家省、市、县拿钱给计划内出生夫妇免费开展的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我县今年已被纳入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县,建成了高标准p2实验室,购买了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尿液分析仪等器材和药品试剂,今年已服务11962人,目标人群覆盖率达80.08%,查出高危人群800人。

3、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一是强化教育培训。承办了全市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培训会,聘请省计生委宣教处副处长杨秋义来县讲课,对邯郸市各县(市、区)进行了强化培训。二是强化责任包保。对所有包保对象进一步梳理,对包保责任进一步明确,对包保制度进行了进一步扩面完善,增加了对独女户、双女户的包保,有效防止“两非”案件的发生。三是提升防控手段。今年,我局拨付经费研究开发了“三级两全包保责任制”平台,能够方便、快捷查询全县包保对象的综合信息和个案信息,生成报表,对已怀孕人员全程监控,及时作出预警,有效预防“两非”案件的发生。四是严打“两非”行为。人口计生与卫生、药监、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了4次大检查,共查处案件10例,其中“两非”典型案例3起,处理3人,查扣b超2台、吸引器1台,罚款7.8万元。有效遏制了出生性别比持续升高势头。五是强化区域协作。今年我县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跨区域协作电子信息交流平台,增强了跨区域协作的深度、广度、质量和效果,受到省、市人口计生委的认可。4月份在邢台召开的全省性别比治理工作会议上,作为经验材料进行交流。

20xx年我县人口计生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育龄群众婚育观念尚未根本转变,“两非”打击难度大,后进村“拖腿”及征费执行难等。

20xx年度人口计生工作总体思路是:扭住根本,突出重点,攻克难点,打造亮点,夯实基础,全面发展,争取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扭住根本点,稳定低生育水平。坚持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落实重点管理、一票否决、追踪奖惩制度,确保人口计划高质量落实。二是抓死关键点,强化社会抚养费征收。狠抓程序质量,规范征管秩序,强化强制执行,提高征收标准,切实发挥其遏制外生的经济杠杆作用。三是突破难点,破除后进村“短板效应”。夯实计生工作组织基础,综合施治,合力突破后进村。四是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盯死孕情丢失,严格包保责任;开展专项治理,严打重处“两非”。五是营造亲民点,积极推进优生检测。强化宣传教育,调动广大育龄群众积极性;加强硬件、软件建设,形成雄厚的物质技术基础;规范和创新运作机制,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六是打造亮点,完善“包保”平台。强化资金投入和技术研发,进一步完善“三级两全包保责任制平台”,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助推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探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机制。加强对新建小区、企业等流动人口聚集地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堵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漏洞;对流出人口强化区域协作交流,进一步摸清核实流出人口信息,推进流动人口“一盘棋”进程。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篇五

1.社区基本情况:我们北海社区位于美丽的人工湖畔,辖区面积8.3平方公里,管辖区域:东起通天路、西至长江路、南起新兴街、北至乌苏里大街,共有居民楼40栋172个单元。截至4月25日共有居民3093户,8044人。

2.清查统计数据:流动人口:1051户,2635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686人,期内出生7人,其中男孩5人,女孩2人,其中计划内一孩4人,计划内二孩3人。为已婚育龄妇女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378本。办证率达98%,查验率97.13%。

3.清查工作:针对外来人口休闲时间少的情况,社区工作人员利用早晚的时间深入辖区,并将出租户作为清查的重点,对于敲不开门的家庭,我们坚持2遍以上的走访,在清查时我们力求做到:楼不落户,户不落人,人不落项。并在清查时做到三个同步:入户走访与记录信息同步,搜集的人口信息与填写的手工户卡同步,手工户卡与微机录入管理同步。对于发现问题情况及时上报并通过国家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及时协查反馈信息。

4.宣传服务工作:入户时发放《决定》及婚育新风进万家的等计划生育宣传单。只要能敲开门的,我们就在发放宣传单的同时面对面进行宣传,家中无人的也将宣传单及学习资料粘到门上,努力做到宣传的全方位覆盖。同时做到以人为本,积极推行个性化宣传服务,对育龄人群,开展婚前教育,提供生理健康等方面知识;对新婚夫妇,进行优生优育知识宣传,提供知情选择的避孕节育知识;对超出常规性服务范围的,逐项登记并及时落实有效服务措施。入户期间共发放计划生育宣传单3000余份,发放婚育指南98本,儿童早期教育读物100余本。避孕药具210盒。开展关爱他乡人活动一次。

5.存在的问题:《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持证率低,我们不能很好的了解和掌握她们的婚育情况。特别是现孕的和新出生的,在无证的情况下我们很难判断出生育的政策属性。

通过此次流动人口清查工作,使我们较好地掌握了辖区内流动人口的各项资料,并且有效地提高了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规、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方面知识,做到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同时也拉近了居民与社区之间的关系,有效促进了社区各项工作的开展,今后我们将继续本着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在今后的工作中虚心学习,克服困难,不断总结经验、努力做好北海社区流动人口的动态管理与服务。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篇六

20xx年,我镇流入人口922人,其中育龄妇女370人,持证353人,持证率为96%。已婚育龄妇女323人。在已婚323人当中,持婚育证明人数为312人,持证率为96%。流出育龄人口147人,办理婚育证明人数147人,持证率为100%。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42人,持率为100%,信息录入147签订孕检合同142份。

我镇今年流动人口工作主要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提升年活动为目标,深入推行流动人口网格管理,建立和完善“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工作机制,定期清查情况明为重点,为此我们把建立和形成有效地计划生育工作机制作为年度流动人口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全镇上下形成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重点抓、计生干部具体抓、社区干部包片包点、社区民警、“4050”楼栋计生信息员协同抓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为了使我镇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顺利开展,镇政府在经费紧缺的情况下,在五个社区建立流动人口品牌阵地,在胜利镇及五个流动人口示范点成立流动人口协会,定期宣传计生政策、发放药具,为流动人口切实提供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的服务,通过计生协会让我们能够及时了解掌握流动人口的动态。

一是把好建档立卡关。我镇每月在各社区采取“拉网式”排查的方法,由计生干部、信息员,分组分片,进搂入户,对辖区内流入和流出的18-49岁育龄妇女和流动人口进行全面的清理清查,并登记造册,建立一人一档,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把好查证验证关。我镇各社区坚持做到半月一清查,一月一核实。镇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性的清查活动,逐门逐户查证验证,做到了社区不漏巷、巷不漏户、户不漏人,全面、准确地掌握了流动人口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信息。

三是把好查环查孕关。镇计生服务站每季度组织一次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的查环查孕、生殖健康普查服务,对没有采取避孕节育措施的,指导其落实有效措施同时建立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档案,杜绝了因环、孕检不到位造成流动人口计划外怀孕、生育的现象。

四是把好合同管理关。我们在调查摸底、建档立卡的基础上,与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对象逐一签订管理合同和孕检服务合同,有效地增强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的针对性。

一是今年我镇共出黑板报84期,橱窗42期,悬挂横幅15条,印制并发放流动人口各类宣传材料5000多份,举办“五期”教育培训班15期,播放生殖健康知识电教片、电影21场次,在各社区醒目位置张贴流动人口温馨提示21块,在流动人口集中的西市场、开元广场等地方联合镇司法所、计生局和其它乡镇开展流动人口集中宣传服务月、及流动人口管理办法等活动,共发放药具2000余盒,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800余份;并在上桥社区打造计生婚育文化长廊,宣传各类流动人口知识;民生社区建立了“计划生育幸福家庭加油站”,将育龄妇女孕育的过程、才艺的展示、幸福的瞬间、知情选择、计生服务集中进行展示,引导广大育龄妇女要遵守计生政策、珍惜生活点滴、活出自我风采。

二是采取送资料送服务上门。我镇专门制作了精美的流动人口宣传袋将口杯、凉水杯、牙签盒、水杯、围裙宣传品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各类政策宣传单等放入其中,亲自送到流动人口育龄群众手中,并为已婚育龄妇女发放流动人口服务证,及时做好三查服务记录。

在抓好流动人口管理的同时,我镇坚持以人为本,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寓管理与服务中,切实搞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今年我镇根据各社区流动人口特点在原有流动人口服务点的基础上又新成立了两个流动人口示范点。一是依托民生社区新建的社区阵地,建立了“计划生育幸福家庭加油站”。将育龄妇女孕育的过程、才艺的展示、幸福的瞬间、知情选择、计生服务集中进行展示,同时,按照政府诚信、群众守信、居民互信的“双向承诺”诚信计生工作模式,成立了民生社区流动人口诚信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流动人口分布成立了5个流动人口诚信计生小组,与89名流入成年育龄妇女签订了计生协议书份,实现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自我管理、自我监督。

建立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点5个,规范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档案,定期查验婚育证明,发放各类宣传材料,举办计划生育培训班,开放图书阅览室,大力营造计划生育舆论氛围,强化了计划生育基础性工作。并先后接受自治区、吴忠市各级领导的观摩验收;二是在中华社区成立了“中华社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点”。首先,积极创建流动人口计生“网格化”管理服务模式。将整个辖区合理划分为7个片区,形成了由社区书记负总责,6个社区干部为片区片区长,下设7个片区网格员和管理员的四级管理网络,每个网格责任人同时承担“网格”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

通过网格责任人定期入户走访,及时采集、核实、通报、统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达到流入地点、时间清、就业单位清、婚育变化清、节育措施清、奖罚情况清,达到对企业用工和租住房屋内的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对象信息准确掌握,成为本网格的“活户籍、活档案、活地图”。其次开展人性化均等化服务。认真落实“人性化管理、亲情化服务”的要求,为流动人口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

依托新社区阵地建立了流动人口温馨“悄悄话室”;依托镇2条宣传长廊开展了大规模的计生知识、流动人口政策等的宣传,内容涉及计生政策及法律法规、办事程序、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诚信计生、幸福家庭、关爱女孩、流动人口等人口与计划生育新思想、新观点;利用社区计生服务室为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开展免费三查服务800人次;在辖区流动人口集中的地方设立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点5个;规范了的流动人口档案;定期查验婚育证明;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00余份;帮扶慰问困难流动人口2户,并加强知情选择服务,使流动人口真正感到“人人为我”的良好服务氛围。今年以来,我镇共为12对流动人口符合条件的育龄夫妇到利通区计生服务站参加了免费孕前健康检查,有效的降低了新生儿出生缺陷。

今年以来,通过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平台的管理和应用,借助全员人口信息平台,及时组织人员录入流入、流出人口信息,与工商部门积极协作,认真做好工商平台信息反馈,做到接收信息准确、反馈信息及时无误,提交流入到我镇的省内人口信息709条,提交接收反馈率达100%,。5月初再次被国家计生委确定为利通区流动人口动态监测点,我们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抽样调查要求完成了此项工作,现已接受国家计生委的审核和评估。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对流动人口只能采取督促办证,不能采取有效的强制措施,导致办证难

4、流动人口信息平台,人员一走,信息平台无法删除。

5、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无法征收,原因现居住地罚款单户籍地不予承认,人家无法办理入户手续。

建议:

1、公安部门与社区计生干部共同入户,进行登记

2、卫生部门对流入育龄孕产妇生育的人员婚育证明进行核查,提高流动人口的办证率。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篇七

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的统一安排,20xx年,我市开展了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工作。为了做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工作,根据国家和省、xxx市计生委要求,我市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工作,建立流动人口动态监测体系,科学把握流动人口总量,建立和完善“适时采集,动态监测综合分析科学决策”的全员流动人口统计监测体系,实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盘棋”的工作目标。要求各监测点要认真组织编制抽样框、选派和培训调查员,现场问卷调查,及时准确在线录入调查问卷等工作,按国家计生委的同意要求,切实把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求监测点强化责任加强培训,认真落实。

为使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工作持续稳定开展,从寺庄镇选调了有责任心强、工作细致、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每个调查点选派两名调查员负责入户调查工作,市计生局组织参加全市现场入户,调查员的业务培训,包括调查的方式,调查问卷的填写,问卷的质量审核,问卷的录入等内容。

在现场调查以前,每个调查员都先对调查点上的被访者进行摸底排查,排查的内容主要是:被访者的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是否还在本地居住进行大量细致的摸底排查,为了提高效率,对工作地址离租住房屋较远或工作无定点的抽样流动人口询问对象进行“预约”方式,与调查对象约定时间和地点,对于应在工作时间未预约到的调查对象的采取了替换调查对象。

我市的2个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样本在入户问卷调查时间同时进行,2个样本点分2个调查小组,在实地调查中,各调查员按预约时间上门,并向调查员发放“致调查对象的一封信”、流动人口服务指南、避孕药具和围裙、纸杯等,现声免费解答政策咨询,工作态度热情耐心,认真细致。业务指导员深入调查现场参与调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随时掌握工作进展,全部问卷共用5天时间全部填写完毕。

在入户完毕后,悼念起全部问卷进行交叉问卷检查,对存在问题的问卷,做到及时回访、更正。然后由市计生局复审。在复审后,录入padis全国平台流动人口系统相应模块,录入工作于6月5日前全部完成。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工作,能够及时,持续动态地跟踪流动人口基本信息,掌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情况,不断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引导人口有序迁移、合理分布,同时也能够更好地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