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法制专题讲座心得体会(案例13篇)

时间:2023-10-21 19:36:35 作者:ZS文王 心得体会 专业法制专题讲座心得体会(案例13篇)

培训心得是对培训方式、内容和效果进行评价的一种方式。教学反思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不可忽视。

法制专题讲座心得体会

今天下午在在我校进行了一个交通安全讲座,我校邀请了县交警队同志到我校。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应大力宣传和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积极营造良好的氛围,杜绝各种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切记,珍爱生命。

我认为开展这次活动相当有意义,我学校门口就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拉沙的大车整天川流不息的,奔驰在校门口的路上,这就不得不天天给学生讲交通安全了,学校领导也天天在全校师生前讲,在开班主任会上也强调交通安全,我们班级也开了不少关于交通安全的班会,但我们讲的无非就是走路时要靠右走等最为基础的安全常识。

在本次活动学生和老师都收益匪浅,讲座的一开始警官提出一个问题,再凶猛的老虎一次只能吃掉一个人?而一起交通事故可以引起一人、几人甚至几十人的伤亡,这就映众了车祸猛于虎这句话。通过本次讲座知道了一些日常生活存在的安全细节,警官通过列举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交通事故,如何应对交通事故,认识一些安全标示等等。本次讲座中间还穿插着知识竞赛的形式进行,学生的参与度高涨。我相信通过本次交通部门的专业知识讲座,能帮助学生提高交通安全素质。

珍爱生命就是要快乐的生活着每一天,每天都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每天都生活在欢声笑语中,每天都生活在美好的`世界里,这样的生活多么幸福,多么惬意啊!然而当我们每次听到或看到安全事故发生以后,才知道现实是多么的残酷。

我国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高达10万以上,位居世界第一。值得我们每个人深思的是,看了那么多发生在交叉路口,十字路口,人行道上的交通事故,我们深深地感到其实危险是无处不在的。教官讲了交通知识:十二岁以下的儿童不要在马路上骑自行车。过马路一定要走人行横道,一定要左右观望,等到确保没有车辆时再安全通过,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能报一丝丝侥幸心理。

综观几起交通事故,我们不难发现,我国交通事故频发的根本原因,就是人们不珍惜生命,不遵守规则。生命对于一个人来说,只有一次,应该爱护,应该珍惜。出入平安,这是大家都希望的所求心。然而,很多人却为图“方便”或为了眼前的利益而违反交通法规。殊不知,许多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源于某些不经意的违法行为。在他们当中,有一部分是对交通法规不甚了解,对安全常识掌握不多,有一些人是抱着侥幸心理,明知原故犯的。所以学习和遵守交通法是每一个人珍惜自己和他人生命,使交通秩序安全有序所以必须履行的义务。有人比喻,道路交通法规是用亲人的泪水,死者的血泊,伤者的呻吟和肇事者的悔恨挽来的。然而,社会上有些人却不愿学习,要他学也想学,而筹到付出了金钱,鲜血或生命的代价才开始后悔当初没有学习交通法规。可是,结果连生命也没有了,后悔的资格也没有了。不遵守交通规则,就是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刚才所讲的几起事故的当事人或死亡,或受伤或进了监狱。

我们生活在这样美好的世界里,一定会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就像派出所教官所说的为了我们自己,也为了我们的家庭,一定要记住这些血淋淋的教训!

法制专题讲座心得体会

日至日,市局组织系统相关人员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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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法制工作培训,我有幸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虽短,但给我留下了非常难忘的印象,五天来,我认真聆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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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人就中国法制社会、职务犯罪、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以及证据的基本理论等知识的讲解,增强了我的法律应用能力,受益匪浅。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体会。

一、通过培训,使我进一步认识到法制培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建设一支过硬的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加强法制理论培训是非常必要的。因为在我们现阶段行政执法的过程中,虽说我们已经在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清理行政执法依据,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力度和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手段,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但事实上,在我们的执法过程中还是存在一些法律法规的制定上有一些不完备的情况或者漏洞,行政执法队伍业务水平有待提高,行政执法监督亟待加强等问题。而且,从行政执法部门人员的角度来说,只有整个行政机关的大多数人员都有了依法行政的思想意识,自觉地行动起来,这些自觉地的行动才会汇聚成一股汹涌的力量,推进依法行政事业向前发展。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加强法制理论培训显得尤为重要。

二、通过培训,使我进一步地意识到自身的不足。这次培训,老师除了讲药品监管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也讲了一些证据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案件审理等相关的法律知识,这些法律知识由于平时在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中用得不多,所以也不是很熟悉。但是通过老师的讲解,发现其实这些法律之间还是有一定的关联,在处理一些案子的时候,需要对这些法律融会贯通。因此,我觉得平时除了要学习本部门的法律外,也要掌握其他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这样才能更好的开展案件审查工作。总之,这次培训不仅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充实和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与业务能力,提高工作的理解力、执行力和创新力;而且也是对自己以往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

三、通过培训,使我进一步运用所学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和方法。学以致用,学习的主要目的是应用,通过学习结合实际,立足岗位创优,把所学的东西转化为工作开展的思路和方法,促进工作取得实效的本领和能力,提高工作效率,这才是培训的根本目的。作为一名法制人员我深刻地认识到自已身上的责任更加重了,要确保每一件经手的案件均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质量上严格要求,精益求精,力求无错案的发生,使每一个执法案件都经得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该说,这次培训使我认清了自己岗位的重要、认清了自身的不足和努力方向,拓宽了视野,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站在更高的角度去思考自己的职责,严把案件审查关,充分发挥法制员的作用。

四、通过培训,使我进一步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社会在不断的进步与发展,但在当今社会里仍然充斥着各种诱惑,人的思想和观念难免会受到金钱和利益的诱惑与腐蚀。作为一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我们应该深知自己所从事的行业的特殊性,面对各种诱惑,这就更需要我们能够摆正思想,坚定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培训中,老师关于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浅出的讲解,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职务犯罪的危害性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必要性。通过培训,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彻底找出自己思想、作风、制度、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增强自我的法律意识,能够做到面对诱惑不为之所动,严格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

现代社会是知识竞争的年代,只有不断学习,不断掌握新的知识,才能到达新的高峰。这次培训就给了我们一个非常好的平台,营造了”我要学“、”认真学“的良好学习氛围。

法制专题讲座心得体会

上一周,我们学校利用下午第一节课时间,给我们讲了一堂法制报告会。tg这次开会,我的感触很多。

能够说,我们每一个人在生活中都会与同学、朋友,以及社会上的人发生一些矛盾,也许都是一些小事。既然是一些小事,那我想我们就应能够和平能够处理,不需要动用武器,这样会毁了大家。在我的生活中出现过这样的事:一天,一个小组在班里值日,最后只剩下两个人还没有值完。一个男生只是在外面刚刚涮完墩布回来,不留意把水溅到了另一个男生的身上。那个男生随口就说了一句:“喂,你没长眼睛啊,往哪甩呢!”拿着墩布的男生还比较有诚意地说:“对不起,真是不好意思,我必须注意。”可另一个男生却得理不让人,“你一声对不起就完了,这衣服怎样办。”那个男生见情势不对,有点怒火了,这下,两个人便吵了起来,还动用上了扫把。被水溅到衣服的男生用扫把的后面把另一个男生的眼睛给弄伤了。仅仅一滴水的事,就引发出这么大的事,太不值了。

接下来,又tg学生们演的一个“抢钱事件”又揭示了如今社会的黑暗。三个男生管一个男生要钱,不给钱就得挨揍,这简直是天理何在呀!

我认为,一个人如果没钱,他不是最穷的;但如果他连一点宽容都没有的话,那就是真的穷了。

说到尊重,也与宽容紧紧相连。如果你想得到别人的尊重,就就应做到自我该做的事,就就应学会去宽容别人,善待自我。这样才有资格理解别人的尊重,才有资格提“人。”

如果你能够做到宽容一小步,那么社会就会少一份伤害,警察叔叔就会多一些功夫去做别的事。

从这天起,就让我们来靠近宽容,建立和谐社会吧!

参加法制专题讲座心得体会

近日,我有幸参加了一场关于法制的专题讲座,这是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在这次讲座中,我不仅了解了法制的基本知识,还对法律原则和法律意识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下面,我将分享我在这次讲座中的所思所感。

第二段:认识法制的重要性。

在讲座的一开始,主讲人强调了法制对于社会的重要性。他给我们举了一个例子:一个没有法制的社会,将会面临无法无天、乱象丛生的局面。法制的存在可以维护社会的公平和公正,规范人们的行为,建立起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对法制保持敬畏之心,同时也要主动学习和了解法制知识,做到对法律有基本的了解和认识。

第三段:学习法律意识。

在讲座的过程中,我们学到了法律意识的概念以及它的重要性。法律意识是指一个人对法律的认同和尊重程度。而拥有良好的法律意识,意味着我们能够依法行事,尊重法律的权威,同时也能够维护自身权益,避免受到不公平待遇。经过学习,我明白了作为一个普通公民,要想拥有正确的法律意识,我们首先要了解并遵守法律,同时还要增强法律意识,学会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问题。

第四段:强化法治信仰。

在讲座中,讲师还强调了法治信仰的重要性。他指出,一个完善的法制体系需要公民的关注和信任。只有当我们相信法律的公正和权威,才能够真正落实法律,保障我们自身的权益。因此,我们应该努力强化法治信仰,要善于通过法律的方式解决问题,而不是通过违法手段。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共同建设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

第五段:总结。

通过参加这次法制专题讲座,我对法制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了解。我明白了法制对于社会的重要性,学到了法律意识的培养方法,同时也意识到了加强法治信仰的重要性。未来,我将努力学习法律知识,提升法律意识,更好地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希望能够为社会的法制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我相信,只要每个人都能够具备正确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我们的社会必将更加美好。

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心得体会

为了能够构建平安、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有效地预防青少年犯罪,今天召开法制报告会,我认为很有必要。这对提高未成年人思考道德水平和法制责任,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法制意识,接受法制教育,自觉遵纪守法,学会利用法律进行自我维护,做一名知法、守法的合格学生,会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让法制走进校园,这对于建设和谐平安校园,改善校园环境,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浓烈氛围,为我们绿春教育的良性发展会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今天,我要讲三个问题,一是对未成年犯罪有关的法律给大家作一下简要解释,使大家明确应该如何遵纪守法;二是简要分析目前校园及周边治安形势,引起大家高度重视;三是要向同学们提出一点希望,希望同学们立志成材。

一、与未成年人犯罪有关的法律。

党的xx大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xx大、xx大又提出了依法治国与依德治国的有机结合,这就是说,只有依据法律、依靠崇尚品德的人才能治理好国家。实际上我们每一个人,每时每刻都生活在法制氛围中。

法:是体现现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判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准则的总称。

自建国以来,我国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各种法律。

法规相继出台。尤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完善了各种法律法规,教育法律法规也基本得到完善,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又于1999年6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于1999年11月1日实施。

这部法律的颁布,预示着我国把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纳入到法制化轨道,今天第一个问题就是针对这部法律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和大家探讨。

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偷钱、在游戏厅、网吧过夜现象);。

2。携带管制刀具(如带匕首等);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制向别人索要财务(在学生身上发生特别多,以大欺小);5。偷窃、故意毁坏财务;6。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8。进入法制法规规定的未成年人不适应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等;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第十六条规定:中小学生旷课,学校应及时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取得的联系。

未成年人擅自外出,夜不归宿的,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所在寄宿制学校应及时查找,或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或在24小时内通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或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十八条规定: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及学校发现有人教唆、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对未成年人人身受到威胁时应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其人身安全。

第十九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让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第二十二条规定:继父母、养父母对其抚养的未成年人的继子女、养子女,应当履行在法律真凭实据,父母对未成年人子女在预防犯罪方面的职责。

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在中小学附近开设营业性的歌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厅。

以上,讲的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的7条,这部法律共8章57条,都和同学们的日常生活有密切的关系,希望同学们能认真学习这些法律条文。

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心得体会

今天是xxxx年5月30日,我校专管安全教育的吴连文副校长抽出时间为我们做了一次《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听后使我们明白了什么是法律,什么是违法的,遇到坏人坏事该如何应对。那一个个鲜活的例子犹如一面警钟,告诫我们不能犯法,不然就追悔莫及了。让我们的少年儿童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之人。

有位学生说:以前总认为如果有人打了我,我也必须还手,就算是把人打伤了也没事,谁让他先来侵犯我的。可听了讲座我才知道这种想法大错特错了。如果把人打伤了,两个人都有责任。就算没打伤也违反了校纪校规。这就说明了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是必须的,让学生明白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同时进一步为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强化法律意识,丰富青少年的学习生活。

针对目前社会出现的青少年犯罪现象,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兼备的青少年才能更好地适应社会环境。对此,在教育课上,吴副校长从法制教育的意义、违法犯罪的危害性、如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等方面做了生动的阐述,并通过旁征博引,列举具体典型案例,以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学生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法制讲座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加上他风趣幽默的论述和具体生动的.事例引起了在场青少年的极大共鸣,让老师们也增长了知识,起到了良好的效果。为全校的老师和同学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法制专题讲座心得体会

上周,学校开展了学法知法活动。我通过倾听学习,受益非浅,对依法执教、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等概念的内涵有了更深层次的诠释。下面,我就谈一谈学习的感想:

错误,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对于情节极为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在学法过程中,我更进一步认识到,在教学生活中,教师要平等对待学生,关注个体差异,因材施教。特别作为一个班主任更应该对班级里的每一个学生多接触,多了解,和学生们主动沟通,谈谈学生在生活中的困难或疑惑不解的问题。对学生能够善于引导,让学生自己去发现和知道是非对错。在这个过程中让学生主动参与了过程,能比较好的完成学生德育工作的教育。

对于教师本身,一要注重自己的师德学习,二要努力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技能。在《教师法》中,这两点是教师的为师之本。平日里要主动多参加培训和业务学习,多向优秀教师和老教师请教他们的经验和优秀的教学方法,多听一下优秀教师的课,增强自己的`业务能力。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让我们与法同行,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合格的人民教师。

同学们在学校的安排下,聆听了法制宣传讲座。警官给我们讲了许多案例。其实,在我们身边也有很多的例子。

时间虽只有短短的一个小时,但我的感想却颇多。 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认为: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虽然我们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但也时常受到侵害。现在尽管有老师、家长的保护,但他们不可能时时刻刻都在我们身边呵护着我们,况且总有一天我们会离开父母,离开学校,踏入社会,独立生活的。所以,自我保护也就成了我们中学生防止自身受到伤害的必要措施了。中学生大多时间都在学校,所以往往我们受到伤害都是因为同学之间的冲突造成的。 这次法制讲座给同学们上了一堂很好的“政治”课,使同学们深深感悟到遵守校规校纪的重要性。

今天,我们学校请来了两位检-察-院的叔叔和阿姨给我们讲有关法律的一些案例和有关法律的自我保护或自救的小知识。

开始演讲了,阿姨告诉了我们许多有关法律的案例,例如:有三位同学,在未成年时去抢劫,虽然被发现了,但是按照法律,未成年人在不满14周岁时,是不负任何法律刑事和责任的,但是,他们接受了少管所的教育,出来后,他们不以为然,以为法律不但不能对他怎么样,而且还以为法律不能够制裁他们,14周岁后,他们又去抢劫了,这次,他们已经满了十四周岁。最后,那三个人天天享受着“铁窗生活”其实,早知今日,又何必当初呢,那三个人他们之所以会去抢劫、之所以会去“铁窗生活”,那是因为他们错失了最最宝贵的东西,而那样东西正是人们心中所期盼、所等待的“自由”。

下面,我就与大家谈谈自我保护的知识。

很多同学之所以会被坏人杀害,是因为不懂的自救,同学们不知道在坏人来临之际,不懂得找机会逃跑、不懂得自我保护意识,反而还凑到坏人跟前看热闹,结果,被歹徒夺去了一条宝贵的生命。还有的是,如果一人独自在家,碰到有不认识的人来敲门,一定要打电话通知父母,不要自己随意、盲目的开门,这样,很有可能会造成失去生命的危险,也给歹徒制造了机会。

三个小偷因为失去了自由,去抢劫,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被关进了永远的苦海——“铁窗生活”。听了这次讲座,我受益匪浅,我们要尊法、守法、爱法,成为一个好少年!

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心得体会

上周的`星期五下午,学校请了新渥派出所的杨警官和羊警官来我校进行了法制教育。

我们来到内操场,调整气氛后,便开始了今天的法制教育讲座。杨警官首先说了几个案例:小明和小青是两名在校学生,经常向别人勒索钱币,特别是比自己小的低年级的小学生,有的2元,有的5元,有的甚至17元……不交钱就实施暴力,让那些小学生不得不交钱。后来总计上百元。最后,他俩受到处罚。

第2个案例是人身安全。陈某和罗某是“有名”的小混混,经常打架,群殴,这些不良的行为。有一次,陈某和罗某的好友,在外面打架输了,叫陈某和罗某去帮忙复仇,他们拿着刀去复仇了,最后,那位原来胜利者却死亡了!陈某和罗某犯故意杀人罪,处有期徒刑13年,赔偿人民币10万元。

第三个案例连后悔都来不及了。一个正在读书的姑娘,因为天生缺陷残疾,经常被别人嘲笑,特别是她的同学——杨利。有一次,杨利给她取了一个外号,让一群低年级小学生在校门口喊。那天放学,姑娘一出门,一群小学生就围过来,大喊她的外号,姑娘恼羞成怒,想:一定是杨利,就计划着复仇!一天,姑娘请他去林子里玩,他去了。刚开始他们还有说有笑,到了林子深处,姑娘沉下脸来,说:“你为什么要嘲笑我并取我外号。”随后,便拿出水果刀,向杨利刺去,然后又用力数刀,结束了杨利的生命。在这场原是杨利的错的案中,却那姑娘被处有期徒刑19年之久。

警官说,大多青年犯罪都是因为思想不成熟,听别人挑拨。因为他们性格自私,自己有太多不良习惯不改正,父母娇生惯养,没有社会责任感。看了不良视频,立刻产生了幻想,这样就会走上歧途。小时候犯错,说声:“对不起!”只要改正,可能就过去了,因此我们从小就该懂得,“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当然,平时我们不良习惯有:

1、不认真学习。

2、弄虚作假。

3、不讲公德。

4、盲目跟别人攀比。

5、以大欺小,以多欺少,以强欺弱。

6、跟别人称兄道弟……。

该怎样改正。

假如自己快是受害者了怎么办呢!被歹徒盯上了怎么办?要冷静,向人多的地方走,求助路人、邻居、朋友,先把少量的钱给他,尽量拖延时间,记住他的样子,协助破案,有机会一定要报警……最后校长又重复了:“这些犯罪的犯人都会接受法律制裁的,不要以为敲诈别人一元、两元没什么大不了,其实你已构成了犯罪。”

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不会因为你是高高在上就放给你,不会因为你有权有势利就原谅你,更不会因为你有钱就饶恕你!总之,我们从小要学会懂法,就一生受用。

法制专题讲座心得体会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法制教育对于种子是阳光,对于树林是水,对于稻田是肥料……而对于我们小学生,是走到的殿堂的梯子。法制教育是不可忽视的。所以,学好法制教育就是学会做人,它教会我们遵守守则;它教会我们不要迷恋电子游戏机;它教会我们不吸烟;它教会我们不喝酒;它教会我们不打人;它教会我们不小偷小摸。

今天下午第二节课,学校组织了法制讲座活动,我受益匪浅。

不要自以为是地说:“我们是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关系。”在此,我要严肃地告诉你:“不,你说错了。18周岁以下的我们是不能犯这5种罪的:杀人、放火、抢劫、吸毒、故意伤害造成他人重伤。”也不要满不在乎地说:“我一定不会做这些事情。”

犯罪嫌疑人刘某(男,16岁,湖北省仙桃人),xxxx年10月20日凌晨2时许,伙同夏某、陈某、黄某等人经过事先预谋,由陈某携带一把西瓜刀,四人窜至厦门湖里某处的路面,寻找作案目标,准备实施抢劫时,被治安巡逻队发现,当场抓获。刘某锒铛入狱。

听了这次讲座,我深刻地明白了不能冲动、不能不懂法、更不能不守法。我国每年有15万左右18岁以下的少年犯罪,不知把多少花季少年送进了少管所、工读学校,或许有人认为,反正未成年人犯了法会从轻处罚而无所谓,但是可曾想到这会使多少父母悲痛欲绝,给多少家庭蒙上了阴影。

有的简直是对家庭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呀!我们这个年龄段是最危险的年龄段,易违纪、易上当受骗、易掉以轻心等,若不严格要求自己,学会保护自己,则易造成违法甚至终身遗憾的犯罪行为现在青少年犯罪率明显升高,就是由于我们遇事不冷静,心灵不成熟,判断能力弱,防范意识不强,纪律观念淡薄等造成的。

我们要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战斗。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法制专题讲座心得体会

一、通过培训,使我进一步认识到法制培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是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的法定责任,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强公民意识教育的重要基础工作,是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明确规定把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作为对学生实施法制教育的主要途径,要求“将法制教育与学科教学相结合,渗透到相关学科教学中”。这一要求,阐明了今后学校的法制教育实施方式和教学方法,对我们今后的教育工作具有很重要的指导性。

三、通过这次的培训,让我深刻认识到当今法制教育在日常教学过程中渗透式教学刻不容缓,让我更明白教师“教书育人”的真正含义;让我认识到学生不仅知识水平的高低跟我们教师有关,他们的自身素质、道德观念在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我们教师对他们教育了多少。所以,现代的教师不仅要传授给他们文化知识,还要时时进行渗透法制教育,将教学与法制教育有机地结合,让我们一起共同努力,创建一个新型法制型社会,从学校开始。

总之,法制在学科教学中的渗透是一个大课题,有待于我们广大教师去探讨和研究。我们要切实按照这次培训所提出的要求去做,在法制渗透方面探索一些可行的途径,把传授科学知识同法制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让学生全面发展,为社会主义教育培养合格人才。

法制讲座心得体会

昨天,学校组织观看一次别开生面的《法制教育讲座》,中国教育学院的两位博士深入浅出的分析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青少年如何维权》等法律法规的实施,举证了大量的案例,充分说明了少年儿童如何正确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使我受益匪浅。

中国古语有云“棍棒出孝子”“严师出高徒”。但是,这种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不仅会对学生造成身体和心灵的双重伤害,而且也反映了部分教师法律观念和法治意识的淡漠,不利于教师形象的树立和维护。

首先,教师体罚学生体现的是一种人治,与法治格格不入。“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在成人的世界里,对错误的纠正依赖于党纪国法、各项规章制度;在孩子的生活内,也应该建立适当、及时并切实发挥作用的班规、校规、教学常规等各项制度,并依照相应制度规定使犯错者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不是任由教师的主观意愿随意体罚学生。

其次,教师体罚学生是对学生权利的忽视。包括学生在内的每一个独立的个体,都平等地享有法律所赋予的人格、身份、财产等广泛的权利,包括家长、教师在内的任何人都没有侵犯孩子合法权益的权力。随意体罚是对学生身体健康的伤害,无疑是对他们权利的忽视。

再次,教师体罚学生是对法律的漠视。我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都明确规定,教师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而在我国的传统观念里,师长拥有绝对的权威和权力,在加上“为了让他进步”的理由,使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导致体罚现象禁而不止。

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大背景下,作为人类灵魂工程师的教师承担着“传道、授业、解惑”的重任,在法制教育中也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教师应当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并以言传身教的方式将法治的精神传递给自己的学生,相信这样一种法制教育终会化为春雨,润物无声。

法制专题讲座心得体会

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尤其是我们青少年。

今天学校邀请了在监狱工作的蒋警官为我们做了《法制讲座》报告会,作为即将步入社会的学生,我很珍惜这次来之不易的机会!这次的讲座很精彩,让我受益良多!

蒋警官用他十几年的从警经历和工作经验,用同学们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做了深刻的讲解,教育我们不要走上歧途。

通过讲座,使我们明白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规定了我们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必须做。不遵守法律轻则违法,重则犯罪。

听了讲座,使我认识到青少年的自我保护能力较差,辨别是非的能力较弱,再加上一些不法之徒的引诱、教唆,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呈上升趋势,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必须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对法律的认识,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

通过这堂讲座让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作为一名青年学生,作为一名国家公民,我们应该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争做新时代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好学生、好公民。要珍惜在学校的美好时光,“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认真学好文化知识和操作技能,时刻树立“违法乱纪可耻,遵纪守法光荣”的思想观念,时刻做到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治素养,自觉维护法律权威。

法制讲座心得体会

学校为提高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的法律意识、自身权益维护意识;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争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学校特邀召市派出所龙泉警官、召市交警中队副队长罗兴中警官于3月26日下午2:00在操场举办了“法制安全教育讲座”。讲座不仅给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活泼的思想教育课,而且对同学们进行了意义深远的守法教育。通过两位警官的解读,使同学们充分认识到日常生活中,防微杜渐,知法懂法的重要性,同时也为今后学会自我保护、提高避险、应急处理能力打下了思想和理论基础。

讲座的主要内容是围绕如何增强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并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当前学生犯罪案件、各种事故的特点,对同学们进行以实用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法制知识教育;通过事故分析,对同学们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同学们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

通过讲法律、讲故事、事故分析、法律知识宣传的活动形式,充分调动同学们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帮助同学们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和掌握基本避险常识,深受大家的好评。

通过此次法制安全教育讲座,使大家明确了学法懂法,知法守法、自我保护的重要性,进一步激发同学们学习法律知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同时同学们也都纷纷表示,这次法律校园教育讲座,使大家懂得了许多的法律、避险知识,树立良好学生形象,坚决抵制不良风气,机智地防范各种不良行为的侵害,为创造和谐、平安校园作出努力。

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当然尤其是我们青少年。

今天给我们做《法制知识讲座》报告会的是一位外穿着警装,内穿一件白色衬衫的黄警官。我听完了法制知识讲座的内容,感触很深。

他先讲了哪些是违反法律的行为,还教育我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他做了深刻的解释,教育我们不要走上歧途。

听了今天的报告,我感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什么呈上升趋势,主要是他们法律意识淡薄,有的不懂法,还有的不知怎样做是对的,怎样做是错的;什么是自己应有的权利,什么是自己应尽的义务。没能真正理解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不能在社会行为中自觉地运用法律知识来规范自己的言行。用法律武器与一切违法犯罪的现象作斗争。

学校、家庭和社会应注重引导未成年人了解自己的生理和心理特征,调解自己的情绪,加强自己抗挫能力的培养,以适应社会上各种环境的考验。因为,未成年人正是长身体的时期,他们已开始产生强烈的独立意识,不想事事依赖成人,想独立去处理一些问题,但是,他们的认识和判断能力又跟不上独立意识的发展,往往分不清是非,易偏激和固执使自己的行动带有很大盲目性,这就需要我们成人对他们进行整体引导,逐步提高他们能分析和去解决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