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协议的标准版本(九篇)

时间:2023-08-23 15:52:41 作者:储xy 合同范本 借款协议的标准版本(九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借款协议的标准版本篇一

中国银行个人商业用房借款合同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币别)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元整。

第二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为______月(自贷款发放之日起算)

第四条 借款用途

此贷款只能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

第五条 本合同所称债务是指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偿还、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六条 提款方式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转账形式划入甲方账户或(开发商)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不得提取现金。

第七条 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_(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归还。

第八条 还款计划

甲方从贷款发放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每月的还款日为日。

甲方还款采用如下第种方法:

1.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按照现行利率,甲方每月应归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元。

2.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法,甲方分次归还贷款本息应为:

第九条 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采用如下第____种方式担保: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偿债能力明显下降,或抵押物、质押物贬值、毁损、灭失,致使担保能力明显减弱或丧失时,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更换保证人或提供新的抵押物、质押物以担保本合同项下债务。

第十条 提前还款

1.借款人如需提前还款,必须在还款日前____天提出书面申请;还款计划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达成书面协议。

3.经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的部分,借款人不得要求再次提用。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3.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关经济收入的证明;

4.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

5.乙方有权在约定的还款日从甲方开立在乙方的存款账户内直接划款。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的一方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3.1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3.2 甲方逾期未付本金或利息超过____日;

3.3 甲方逾期未付款项总额达____元人民币;

3.4 甲方在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3.5 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6 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

3.7 甲方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和协议;

3.10 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行为。

第十四条 费用

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________________,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五条 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2.向 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需履行。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或受权签字人)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借款协议的标准版本篇二

借款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公路建设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_________万元,期限为_________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1.1 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1 “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3 “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1.1.4 “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实施账户监管的银行。

1.1.5 “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1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

1.1.6 “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7条归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

1.1.7 “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迟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

1.1.8 “项目”指_________公路。

1.1.9 “建设期”指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

1.1.10 “经营期”指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开始至运营期结束。

1.1.11 “完工”指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交付使用。

1.1.13 “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1.1.14 “项目资本金”指在_________公路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非债务性资金。

1.1.15 “担保性文件”指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而签署的保函、保证、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

2.9 目前无重大经济纠纷发生。

3.1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的贷款。

3.2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能用于_________公路项目建设。

3.3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4 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批准的借据为准;其他记载事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4.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同意。

4.2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实际贷款余额和占用天数计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4.3 贷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

5.1 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办理下列事项:

5.1.1 贷款证交由贷款人审核;

5.1.3 生效的建设承包合同;

5.1.4 生效的原材料供应合同;

5.1.5 项目财产保险单;

5.1.6 所有依法生效的担保性文件。

5.2 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2.1 担保合同合法有效;

5.2.3 未发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筹解决;

5.2.4 未发生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

5.2.6 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

5.2.7 已按第7.3条的规定开立账户。

6.1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提款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6.2 本合同项下贷款分次提取,即:

……………………………………………

6.3 借款人确需推迟提款日期的,应在提款日前_________天征得贷款人的同意,并支付贷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损失(推迟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贷款人所受利息损失)。

6.4 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

6.5 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贷款,应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终止日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方可取消。

6.6 借款人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内,未办理提款手续且未申请推迟提款的,贷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贷款人有权取消未提取的贷款。

_________还款日_________还款本金数额

6.8 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可以在该笔贷款到期日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展期申请,贷款人同意后,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展期协议。

6.9 借款人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

6.9.1 _________公路建成通车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6.9.2

6.9.3

……………………………

6.10 第6.9条所列资金尚不足以归还贷款的,借贷双方应及时协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资金偿还贷款本息,或者由保证人清偿。

6.11 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申请,经与贷款人协商同意后,可以提前还款。对于提前偿还的款项,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12 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必须在结息日进行;本金金额不得少于_________万元。

6.13 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与本金一并归还。

6.14 借款人提前归还的本金,应按本合同6.7条规定的还款计划倒顺序减少贷款本金。

6.15 若某个提款、还款、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若下一个银行营业日为下一个公历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则该提款、还款日提前至上一个银行营业日。顺延或提前的,相应加收或减少利息。

7.1 为保证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落实,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委托贷款人根据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借款人按第7.3条开立的账户进行监管。

7.2 账户监管包括:

7.2.1 监督借款人专款专用,对非用于本项目的开支有权拒付;

7.2.2 监督借款人按规定的用款顺序支付款项;

7.2.3 有权从偿债基金账户直接划转资金以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债权。

项目完工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本项目下的所有保险赔款;

借款人从任何其他渠道收取的本项目下的所有其他款项。

7.3.3 开立于_________的偿债基金账户,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其他债权。借款人应在还本结息日将当期应当偿付的款项存入偿债基金账户,并享有_________天的宽限期。

7.4.1 项目建设期:

a.按借款人的工程预算应付的工程款

b.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

c.其他支出

7.4.2 项目经营期:

a.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额

b.本合同项下的到期本金额

c.本合同项下应支付给贷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额

d.按借款人的营运预算应付的营运开支

e.其他支出。

7.5 在贷款人发出违约通知后(除非该违约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债权,否则借款人从第7.3条所列账户的所有提款应事先取得贷款人的同意。

7.6 贷款人对为实施本合同约定的账户监管而采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担法律责任。

8.1.1 在项目建设期间内,_________向贷款人提供资金承诺,保证在发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计划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时,通过各种方式融资,补充资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见附件一)。

8.1.3 借款人以依法获得的_________公路收费权质押作为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见_________公路收费权质押合同),并承诺该质押担保不因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而撤销。

8.1.4 项目建成后,还款期内贷款本息的偿还,由_________向贷款人提供担保,保证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承担连带责任(见附件二)。

9.1 所作的陈述与保证真实无误;

9.3 按照本合同和借据中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9.5 保证资金状况没有发生不利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变化;

9.10 借款人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或出现财务状况恶化、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应当在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9.11 借款人应当及时就已发生或者将发生的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向贷款人通报。

10.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应当发放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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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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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向贷款人认可的保险公司办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保险。险种为_________险、_________险、_________险;保险余额应与本文同项下项目的总价值相等;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并根据有关规定续保,直至贷款还清为止。

12.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项目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借款人应将其所得保险赔偿金存入第7.3.2条规定的基本结算账户,由借贷双方协商决定用于项目毁损部分的修复或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13.1 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应按日向贷款人支付未提取贷款金额部分的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13.3 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对违约使用部分计收万分之_________的利息。

13.5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7.4条规定的,应向贷款人支付挪用金额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13.7 发生第13.6条规定的情形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置质押的_________公路收费权。

13.8 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规定归还贷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处开立的所有账户上直接扣收。

13.9.1 收到借据后,无正当理由推迟放款的;

14.1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15.1 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沟通均应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挂号信函、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挂号信函之外的其他书面形式送交的,应在事后三天内以挂号信函方式补寄对方。

15.3 本合同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缔约人栏中的记载为准,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对方。

第十六条 其他

16.1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

借款人:_________(公章)

贷款人: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附件一:_________承诺函

中国工商银行_________分行:

为了使_________公路项目能够按照预定的工期完工,本_________承诺当工程成本超过原定计划资金安排或因借款人原因导致资金不足时,本单位将以补充投资或向其他金融机构融资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供项目所需的任何资金。

借款协议的标准版本篇三

合同签订地:xx

甲方(出借人):xx

地址:xx

乙方(借款人):xxxx有限公司

地址:xx

鉴于乙方由于生产经营过程中急需部分资金,本着民营企业之间相互帮扶的原则,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小写:)。

二、借款用途为。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

四、借款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计息时间与还款日做相应顺延。

五、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六、保证条款:

1、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还本付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负。

2、乙方签署本合同时保证已经依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规定获得内部相关权力机构审议通过。

3、乙方签订本合同时,将编号为房地产权属证书交付甲方保管,乙方承诺该权属证书所涉产权无抵押及其他任何权利瑕疵,还清本欠款前不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或抵押。

4、保证人条款:本借款保证人以个人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保证责任范围:本保证责任系乙方在年月日前未能偿还甲方欠款导致的甲方经济损失的保证赔偿责任,本保证责任不因本借款合同其他条款的无效而丧失法律效力。

七、法律责任

1、本借款仅供乙方短期资金融通使用,乙方违约后,甲方有权随时以本合同追究乙方违约责任,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或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甲方本金及利息损失,甲方案件调查取证费用,律师代理费用,保全费用,相关手续办理费用,诉讼费用等。

(1)乙方无法与法定代表人取得联系或无法与乙方控股股东取得联系;

(2)乙方被申请破产或出现明显资不抵债的情形;

(3)乙方作为500万元以上的大额诉讼的被告时;

(4)其他影响乙方债务偿还能力的情形。

八、条款效力

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本民法典律责任赔偿结算条款及争议解决条款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xx乙方(签字、盖章):xx

签约代表:xx法定代表人:xx

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借款协议的标准版本篇四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借款用途

张××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万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借款协议的标准版本篇五

甲方(贷款方)

乙方(借款方)

一、乙方必须按月交清每月应付借款利息,如逾期未交,逾期利息部分可由甲方计算复利。

四、如超过2个月(含2个月)以上未交应付利息,或超过2个月(含2个月)未按计划归还本金,甲方有权依法处置乙方的抵押物,提前收回借款本息。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借款协议的标准版本篇六

乙方:

甲乙双方就委托贷款事宜,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就其委托款项,对外发放短期贷款。

二、甲方必须在乙方开立基本账户,委托款项存入该账户。

三、乙方就为委托款项可以发放下列形式贷款:

1、存单质押贷款;

2、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贷款;

3、城区房地产抵押贷款;

4、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其他贷款。

四、乙方利用甲方委托款项可直接发放存单质押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贷款;发放城区房地产抵押贷款必须甲方书面确认;甲方可直接指定借款人,书面通知乙方对其发放贷款。

五、委托贷款利率

1、委托贷款利率范围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1.5倍。

2、逾期、挤占挪用贷款,按照国家逾期、挤占挪用利率计付利息。

3、国家贷款利率调整,委托款项贷款利率作相应调整。

六、甲方按照贷款利息收入的25%-30%向乙方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

七、利用委托款项发放贷款,乙方应严格审查借款人资格及借款资料,确保贷款发放合法。

八、对委托款项贷款,乙方应尽力清收。对借款人信用状况变化威胁款项安全的,乙方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文书生效后,乙方应在法定期间内申请执行。

九、甲乙双方按月对帐,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账户资金变动的对帐单等资料。

十、乙方每季扣除委托贷款手续费后,将利息剩余款项直接转入甲方基本账户。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二、委托款项贷款到期,借款人申请展期的,经乙方同意,可以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超过贷款期限。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十四、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合同期限为三年,期满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续期。

十六、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或其受权委托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别提示]乙方已提请甲方详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并对甲方就本合同条款提出的疑问予以详细解释,乙方已经理解甲方对合同条款所作的解释及对疑问的解释,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全部条款及特别提示理解一致。

乙方:

借款协议的标准版本篇七

一、借款人同意将全部(或部分)抵押给放款人。 在贷款期间(指贷款本息未全部清偿前,下同)抵押品归放款人所有,借款人只能在正常营业下,运用抵押品进行经营管理,无权对抵押品进行出售和转让。借 款人在运用抵押品的过程中,应注意维修和爱护使用,避免不应有的损失。

二、借款人在贷款期间,抵押财产必须全部向中国人民公司投保财产险,抵押品的保险单的受益人应转让给放款人(保险单应交放款人保管)。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本息清偿前,对抵押品按期续保,保险费由借款人负担。一旦发生险灾,保 险赔款应先归还放款人的贷款本息(包括逾期)。

三、放款人对借款人来说是第一人,未经放款人同意,借款人不能将抵押品再抵押给第三者,或将抵押品转让、变买处理,也不得将放款人的应收款和任何物抵押给第三者。

四、借款人如果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及逾期罚息,或因违反贷款协议及财产抵押契约的各项规定,给放款人造成经济损失,放款人有权不必征询借款人的意见,可以自行处理抵押品,包括将抵押品再抵押出去,或将抵押品变卖处理,抵押品 价值原则上按原值的%作价,但为照顾到借款人的利益,经放款人同意,借款人可自行变买抵押品,处理抵押品的收入,优先归还贷款的本息及逾期罚息,剩余部分交借款人处理。

五、本契约的各项抵押条件是连续的,在贷款未清偿前一直有效。在此期间如借款人地址、名称、机构等发生变化,本契约应继续执行。

六、在执行本契约的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执,经友好协商不能解决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的规定,双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契约由双方法定代表报经借款人所在地公证机构公证(公证费由借款人负责)后生效,成为对双方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八、从放款人收回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罚息)之日起,本财产抵押契约即告失效,原移交给放款人的财产保险单应退交借款人。

九、本契约一式三份,借款人、放款人及公证机关各执一份。

借款单位放款单位 代表法人代表 公证机关 年月日

借款协议的标准版本篇八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商业银行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急需资金,以出质人个人储蓄存款/国债为质押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有关规定,经贷款人、借款人、出质人三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贷款人同意贷给借款人个人贷款,借款人取得借款主要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金额:(币种及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质押率: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放款日期以贷款借据为准,还款日如遇银行节假日,则相应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第四条 借款利率:_______月利率:________%,按日计息,按月结息,在借款期限内如遇基准利率调整,贷款期限未超过一年的合同利率不变;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次年______月______日调整利率,上下浮动的比例不变。

第五条 质押担保

1.质物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凭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利率: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日:____________________

到期日:____________________

2.出质人自愿以其处分权的上述财产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诉讼费、律师代理费、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和实现质权的费用等。

3.质物移交时间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4.当质物出现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时,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借款人不提供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剩余贷款本金和利息,或处置质物,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的债权。

5.质押的撤销。借款人向贷款人还清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后,贷款人将质物退还出质人。对已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的,由贷款人、出质人向登记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六条 借款归还

1.借款期一年(含一年)的,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借款期限一年以上的,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的偿还,以方式还本付息。

3.提前还款:借款人若要提前还款,须提前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向贷款人提出申请。征得贷款人同意后,借款人可以提前还贷,贷款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4.逾期还款: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归还贷款,即为贷款逾期。对逾期贷款,贷款人将自逾期之日起按约定利率加收50%罚息。逾期超过一个月时,出质人授权贷款人无征求借款人和出质人的意见,由贷款人主动将本合同约定的质物按序号由小到大顺序变现,以归还贷款人的贷款本息及罚息,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借款人和出质人负责。

第七条 贷款人义务

1.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借款足额提供给借款人。

2.妥善保管质物。

3.当本合同项下的质押关系解除后,贷款人须将质物返还给借款人、出质人。

第八条 借款人义务

1.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2.在贷款人处开立存款帐户或办理银行卡,并授权贷款人可从该帐户或银行卡划付与借款有关的款项。

3.所借款项用于本合同约定用途,不得挪作他用,并随时接受贷款人对其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

4.在变更通讯地址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

第九条 出质人义务

1.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质物移交贷款人保管。

2.需要办理质押登记的,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3.在变更通讯地址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

第十条 出质人声明

1.质物即质押的存款/国债为合法取得,出质人有权独立处置,否则,出质人将对本合同约定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2.本合同约定的质押担保是不可撤销的,只要上述贷款本金利息及所有费用尚未还清,质押担保将继续有效。

3.贷款人对质押担保所享有的权益不会因为对本合同的修改、补充、删除而受任何影响。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质物发生转期,则转期后的质物即自动替代已作质押的质物。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出质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变现、转让质物。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分质物:

1.逾期超过一个月的;

2.本合同贷款总期限届满,但借款人尚有欠款未还的;

4.借款人的继承人或遗赠人拒绝履行偿还贷款本息义务;

5.质物价值明显减少且借款人不提供相应担保的;

6.借款人或出质人不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

7.处分质物所得价款除支付处分质物所需的费用外,优先用于清偿贷款人贷款本息及逾期利息等,如处理后有余款,贷款人将其退还出质人;如不足以清偿,贷款人对借款人有追索权,直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的变更,须经贷款人、借款人、出质人三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协议。

2.借款人如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取得借款人、出质人的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借款人、出质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生效。本合同同时终止。

第十三条 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解决的,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协商或诉讼期间,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或出质人变更住所、法定名称,应在变更后三天内通知贷款人。否则,贷款人以原法定名称向原住所发送的有关文件,视同送达。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依法设定质押权、质物交付贷款人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及其他费用全部还清时终止。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各方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出质人对本合同全部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在签署本合同时,各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无异义,并对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指印)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指印)

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借款协议的标准版本篇九

本借款合同由以下当事人在自愿遵守《中国建设银行汽车消费贷款办法》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签署。

各方当事人承诺恪守信誉,严格履行。

第一条合同当事人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开立基本存款帐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币别

本合同项下借款为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分期用款亦实行同一到期日。

第四条借款用途

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用款

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效提款期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天,在有效提款期内,借款人一次提用。超过有效提款期,借款人未提用的借款被视为自动取消。本合同的借款金额以实际提款金额为准。提款是指从贷款帐户划款到借款人帐户。

第六条,借款利率

月利率__________‰。如遇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则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第七条利息和利息支付

借款利息从借款转入借款入帐户之日起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实行按季付息,借款人均须在每一付息日(每季末20日)如数支付该期借款利息。贷款人有权从其任何帐户中直接扣收。

第八条还款

借款人须按本合同约定的分期付款日,将全部借款偿清。分期付款采用递减偿还法,计算公式为:每期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期数+(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利率(月利率分期付款以月为单位计算。

具体分期还款计划为:

1) 年月日

2) 年月日(3) 年月日

4) 年月日(5) 年月日

6) 年月日(7) 年月日

8) 年月日(9) 年月日

10)年月日(11)年月日

12)年月日(13)年月日

14)年月日(15)年月日

16)年月日(17)年月日

18)年月日(19)年月日

20)年月日(21)年月日

22)年月日(23)年月日

24)年月日(25)年月日

26)年月日(27)年月日

28)年月日(29)年月日

30)年月日(31)年月日

32)年月日(33)年月日

34)年月日(35)年月日

36)年月日

借款人可部分或全部提前归还借款本息,但须提前通知贷款人。

借款到期日起,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任何帐户按先利息后本金的顺序直接扣收。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借款人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力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单位和贷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三)借款人和贷款人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转制变更时,由变更后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享有应有的权利。

第十条借款担保

一)对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及费用,借款人应选择下述一种或两种方式提供担保。1.第三方保证方式担保;2.抵押方式担保;3.质押方式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 (和)《抵押合同》或(和)《质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二)以第三方保证人方式提供担保的,保证人应负连带责任。

三)借款人以所购汽车向贷款人设定抵押的,借款人需办理汽车抵押登记及保险手续,并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贷款人为该项保险的第一受益人。在抵押期间,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在保险期内,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毁损,均由借款人负全部责任;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保险,所需一切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四)借款人死亡或经有权部门宣布失踪,借款人财产的合法继承人应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

第十一条借款人和贷款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借款人有权要求贷款人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二)借款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四)借款人应按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贷款人有权对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六)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的资金及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七)贷款人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违约及其违约处理

一)借款人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均构成违约:

1.借款人不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偿还借款本息和违约金。

2.保证人不履行保证责任。

3.借款人的财产或质物被占用、征用、查封、冻结、没收、转移、破坏、毁损、弃置、丧失使用功能。

二)违约发生后,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纠正违约;

2.停止借款人提款;

3.宣布全部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全部清偿;

4.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6.以法律手段追偿贷款。诉讼活动所引起的一切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9.贷款人对逾期贷款向借款人按每日万分之四收取违约金。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通知

本合同项下任一当事人的通知须按第一条所列的地址进行。任一当事人变更地址、电话或传真号码须事先通知其他当事人。

第十五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借款人一份,贷款人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附件

借款人的借款申请书、提款通知书和其他贷款人认为应成为合同附件的文件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借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贷款人:中国建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年月日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