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厂区停车收费方案(优质5篇)

时间:2023-09-28 17:10:30 作者:BW笔侠 方案 2023年厂区停车收费方案(优质5篇)

方案可以帮助我们规划未来的发展方向,明确目标的具体内容和实现路径。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厂区停车收费方案篇一

从2月13日起,对主城区的乾佑街道、迎春路、西新街以及临河路实行停车收费制度。

为了利用城区公共停车泊位资源,提高周转使用率,缓解城区“停车难”和交通拥堵等问题,对主城区实行停车收费制度。据了解,城区收费路段收费标准按照1小时内(含1小时)收费2元,每增加一小时加收1元,不足一小时按1小时计算,每泊位每次停车收费不超过5元,收费时段为每日7:00-21:00。

厂区停车收费方案篇二

确保收费合理并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蜀跃东路街面车场的收费管理

3、职责

3.1收费员负责按规定标准收取车场(库)有偿使用费

3.2财务内勤负责核对费用的准确性

4、内容

4.1收费依据

4.1.1《成都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4.2停车场(库)收费

4.2.1临时车位收费(停放不足15分钟(含15分钟)的车辆,不得收取停车费用)

4.2.2.临时车位收费一般按小时收费(详见收费标准)

4.2.3当外来车辆需使用临时车位时,车辆管理员应引导车辆有序整齐停靠在临时车位

4.2.4车辆管理员应准确记录车辆进出时间并按既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车场有偿使用费

4.3注意事项

4.3.1临时停车场须张贴收费标准

4.3.2临时停车场临时车位应设置车位线,车位线应保持清晰

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厂区停车收费方案篇三

紫盖山广场停车场位于市紫盖山广场门前,占地面积0.8亩。根据市领导工作安排,市园林局于20xx年5月29日移交至宜城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宜城市智泊停车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84ma49bxjt06)管理,现宜城市智泊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对其完成配套设备改造升级,可提供车位17个。

(一)申请情况

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第十四条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的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0xx年9月15日宜城市智泊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了《关于临时停车场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的请示》。

(二)停车场现场踏勘情况

我局2名工作人员分别对紫盖山广场停车场进行了现场踏勘,停车场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合适场地,申报场地与现场踏勘位置相符;

2、设有明显的车辆通行和停放位置的标志及标线;

4、停车场道路均已刷黑,内设计费、监控设施,绿化、亮化等工程完善到位;

5、实行专人巡检、无人化收费,使用软件支付系统,无缝对接支付宝、微信支付、银联接口,为用户提供多样化支付选择,无需取卡,零停留,轻松入场,停车场出口通行效率高。

6、内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安全防范、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已建立。

(三)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1、定价权限。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规定:“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及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车实施服务收费标准”定价部门为:市(州)、县人民政府,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工作,我局有定价权。

2、是否属于政府定价。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第五条规定,下列场所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可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办公场所配套建设或内设的停车场;

政府的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

3、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和《宜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宜价字〔2018〕31号)等相关规定。

4、定价原则。一是规范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原则。通过采取规范使用、合理定价等手段,有效缓解紫盖山广场附近“停车难”的问题,实现停车资源的优化配置及有效利用,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二是科学合理,推进改革原则。制定收费标准,综合考虑停车场所的设备设施、服务条件、服务功能、地理位置、供求关系及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推行“差别化停车服务收费政策”。实行半小时内停车政策,其目的是更好地服务市民有效规范停车秩序。三是用者付费,倡导绿色出行原则。车主使用公共停车资源应当支付使用费,引导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出行,优化交通出行结构,减少机动车流量,降低路面交通饱和度,提高道路通行速度,缓解交通拥堵状况。四是累进加价,设置最高限额原则。短时停车行为实施较低收费,长时停车行为实施较高收费,可让车主享受短时停车的优惠,达到收费政策惠民目的。

紫盖山广场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方案:

1、小、中型车3小时内(含)收费5元,3—24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全天最高限额20元。

2、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360元。

3、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4、对悬挂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3小时内(含)收费2元;3—24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0.5元,全天最高限额10元。

5、停车半小时以内免收停车费,停车时长超出半小时的,前半小时纳入计费停车时长。

6、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7、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随身必备的专用车辆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8、车型大小具体分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机动车类型划分的规定确定。

9、实施收费时,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按明码标价规定公示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12315)等有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拟定标准于印发之日起执行。

20xx年9月30日。

厂区停车收费方案篇四

航空路等八个停车场均由襄阳灵秀家园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07ma49mxrh3t)管理,采取无人值守方式营运。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情况

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第十四条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的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0xx年2月15日,襄阳灵秀家园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了关于制定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的定价申请。

(二)停车场现场探勘情况

我局2名工作人员对停车场进行了现场踏勘,停车场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合适场地,申报场地与现场踏勘位置相符;

2.设有明显的车辆通行和停放位置的标志和标线;

3.配有巡检人员定期巡检;

4.计费设施已安装到位;

5.内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安全防范、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已建立。

(三)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1.定价权限。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及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车实施服务收费标准”定价部门为:市(州)、县人民政府,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工作,我局有定价权。

2.是否属于政府定价。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第五条规定,下列场所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可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政府的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

以上停车场符合上述规定,应纳入政府定价。

3.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xx〕46号)、《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等相关规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xx〕46号)差别化停车有关要求,综合考虑停车设施等级、服务条件、供求关系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区分不同区域、位置、时段、车型和占用时长等,拟定以下收费方案。

(一)停车收费标准方案

(1)小、中型车3小时内(含)收费5元,3—24小时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夜间(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0.5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20元。

(2)大型车3小时以内收费8元,3—24小时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夜间(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40元。

(3)小、中型车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200元;大型车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500元。

(4)停车30分钟内,免收停车费。

(5)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2.钻石大道停车场、钻石大道北生态停车场

(1)小、中型车4小时内(含)收费5元,4—24小时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夜间(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0.5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15元。

(2)大型车3小时以内收费7元,3—24小时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夜间(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35元。

(3)小、中型车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150元;大型车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300元。

(4)停车1小时内,免收停车费。

(5)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二)优惠减免政策

1.对悬挂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停车前2个小时免收停车费;第二个2小时减半收取停车费。超时停车,按正常标准收取停车费。

2.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3.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残疾人专用通行证驾驶残疾人本人专用车辆,免收停车费。

4.车型大小具体分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机动车类型划分的规定确定。

(三)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

实施收费时,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按明码标价规定公示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等有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一)风险评估情况。一是停车服务车位增加,能更好地服务于民、方便于民,有利于社会效益提升;二是优惠幅度更大。全省执行30分钟免费停车,对新能源汽车,多数规定2小时免费,第二个2小时减半收取停车费。停车超过4小时,按正常标准收取停车费。综合评估,本方案无风险。

(二)执行时间。拟定标准于印发之日起执行。

(三)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xx年7月25日。

(一)邮寄:

(二)联系人:

(三)邮箱:

厂区停车收费方案篇五

大厦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提要:

1、执行公务的军警车(含o牌车),救护车,殡仪车,可免费,但必须由当班领班在计时卡和小票上注明签署。

2、由部门主管以上人员签署的公司业务车可免费,但必须在小票和登记本上注明。

3、严禁在岗私自对所停车辆免费,一经查出,除由当事人补回停车费外,不必须按奖惩制度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收费标准

1、月保:汽车400元/月,摩托车60元/月。

2、临保:汽车2.5元/1小时,12小时最高限价为7.5元;摩托车2元/12小时。

3、已售车位:140元/月(管理费)

(二)免费处理

1、临保时半小时内(含半小时)者免费。

2、公司车辆可免费,必须在登记本上注明,以便查核。

3、持有雅筑xx免费停车卡(每张停车卡面值10元),收取后必须妥善保存,和计费小票订在一起,并在登记本上注明,同时在免费卡的背后注明车牌和时租卡号,以便财务查核。

4、执行公务的军警车(含o牌车),救护车,殡仪车,可免费,但必须由当班领班在计时卡和小票上注明签署。

5、由部门主管以上人员签署的公司业务车可免费,但必须在小票和登记本上注明。

6、严禁在岗私自对所停车辆免费,一经查出,除由当事人补回停车费外,不必须按奖惩制度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收费岗之交接班规定

收费岗除遵守安管员交接班管理制度外,不应遵守如下条款。

1、交班时,交班人必须将在库车辆、月保卡、时租卡数量及票据使用情况如实填写,在交接班之记录本上,并在交班人一栏签名,接班人核对无误后在接班人栏签名。

接班人负责。

3、接班后如发现有登记错误,应立即报告领班进行处理。

4、交班人必须在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岗。

(四)财务结算,稽查制度

1、早班领班必须在每日上午十时前将前一天收费交到财务部,如财务休息,则应交至管理处值班人员当天存入。

2、当班领班必须每日、部门主管每周、财务每月检查核算车辆收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