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社区开展绿化养护工作计划 绿化养护工作计划通用

时间:2023-08-18 02:52:07 作者:江sx 工作计划

当我们有一个明确的目标时,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想要达到的结果,并为之制定相应的计划。怎样写计划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计划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计划书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23年社区开展绿化养护工作计划 绿化养护工作计划通用篇一

我校自改建以来,始终重视校园绿化及品味建设,尤其对校园绿化管理工作高度重视,由总务主任负责指导检查工作,加强管理。切实保障绿化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力求校园绿化尽善尽美。

我校改建时就进行了绿化布局,地面有草坪、绿化带、长廊有紫藤,使整个校园春有碧草、夏有鲜花、秋有硕果、冬有绿叶,三季有花,四季常绿。今年我校还将调整绿化布局,查漏补缺,增添花草树木,使校园充满勃勃生机,处处春意盎然!

我校常规教育之一就是教育学生爱护花草,不践踏草坪,不折损花草,常浇水、多施肥。每年植树节我校都要在全校范围开展全民爱苗护绿活动,意在号召全体师生爱护花草,珍爱绿色,增强师生的环保意识。我校还积极利用国旗下演讲、宣传栏、黑板报、主题班队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教育,树立爱护花草、珍爱绿色的意识,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绿化的校园氛围。我校将新学期开学第二周定为校园绿化宣传周,将三月的第二周确定为校园绿化活动周,加大绿化宣传及活动力度,使绿化意识深入人心、落实在行动上,力求做到校园人人爱绿化、处处有绿色,步步有景观。

学校每年投入5万元资金,用于绿化维护与保养工作。具体绿化工作如下:

1、2-某月对校园现有的花草树木进行一次修剪,剔除病、死、枯、树枝,把死了的花草树木补栽上。

2、某月把基建牵设到的花草树木移栽好,并给所有的花草树木施一次肥。

3、5-某月对校园所有的.花草树木进行一次病虫害防治。

4、7-某月对校园所有花草树木进行正常的维护和养护,并在某月份对所有花草树木进行第二次病虫害防治。

5、某月再对校园所有的花草树木施一次肥。

6、某月对校园所有花草树木进行剪枝修整,做好花草树木的安全越冬工作。

2023年社区开展绿化养护工作计划 绿化养护工作计划通用篇二

1、 浇冻水:根据近几年的气候条件,12月份很有可能还不能冻土,所以根据需要继续安排大量浇冻水,一直持续到土地结冻。

2)目测:水渗后返水至少湿过半个土埂;

3)返水后可将整个鞋底均匀润湿;

4)大地封冻后,草坪冻至地表,其他植物下的土壤以下均冻实。

注意:1)每次浇完水后水管要泄水;

2)浇水时一定要套袋;

帽,修剪时要在老员工的指导下完成。

3、 打药:对积雪的地方打药防治雪腐病。

卫生:及时清理工地上的垃圾,保持绿地的清洁。

2023年社区开展绿化养护工作计划 绿化养护工作计划通用篇三

1、 浇水:对树木、草坪、花卉要勤检查,发现旱情及时浇足水。浇水时间要选择在早或晚进行。

2、 修剪:雨季将来临,可将过大过密树冠适当疏剪,部分花灌木的修剪(丁香、紫叶李等的花后修剪)。由于气候炎热草坪渐渐进入休眠期,对草坪修剪应适当提高修剪高度,留茬高度一般为6cm。

3、 耧草:由于进入了高温高湿季节,为了增加草坪的透气性,改变草坪内的小环境,防止病害产生,应在修剪后进行耧草,一般方法为正耧一遍之后,再倒耧一遍,或顺时针一遍,逆时针一遍。

4、 打药:全园组织一次消杀。对树木要进行病虫害防治,草坪应以重点预防褐斑病和夜蛾为主,每次修剪和耧草之后打杀菌类药剂预防病害,并打有机磷类或菊脂类杀虫剂,如有草坪出现病害或虫害,应及时打药治疗,可适当增加打药次数和药剂浓度,病虫害十分严重时可进行灌根。注意防治蚜虫及红蜘蛛,可在农药内加少量洗衣粉。

5、 杂草:草坪内打选择性除草剂(巨星等),及时消灭绿地内的野草,防止草荒。

6、 雨季准备:雨季将临,应预先挖好排水沟,作好排水防涝的准备工作;另外做好防风工作。

7、 卫生:加强卫生管理,包拈草坪和绿篱内的生活垃圾,以及修剪后留下的绿化垃圾。

2023年社区开展绿化养护工作计划 绿化养护工作计划通用篇四

第一条为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发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等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市市区城市规划区内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与管理。

本规定所称城市园林绿化是指城市规划区内的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含道路、居住区和单位附属绿化,城市新改扩建项目配套绿地)、其他绿地及各类规划绿地。

第三条市园林管理局为市城乡建设局管理的事业机构,是市区城市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区的主管部门(下称“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和宣传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订城市园林绿化发展战略,组织修编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负责绿线和绿色图章管理、城市园林绿化行政执法管理、城市绿化行政许可管理、市本级园林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开展绿化达标创建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园林绿化科技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规划,指导和规范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等。

市发改、财政、国土、规划、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城管等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城市园林绿化相关工作。

第四条市辖各区应当明确本行政区域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在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组织领导本辖区的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并明确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落实工作经费,承办城市园林绿化各项具体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协助市辖各区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督查辖区内的居住区、单位绿化建设和管护工作,协助调查绿化违法事件。

第五条市区各建设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目标责任制,保证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与城市建设同步发展。

第六条市区各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或者其他绿化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损害绿化及绿化设施的行为。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一节绿地系统规划

第七条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由市规划部门和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等共同编制,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八条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统筹协调市及市辖各区、各建设主体制订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计划和指标要求。市辖各区及各建设主体应当在近期建设计划实施的上一年度拟定、汇总城市园林绿化年度建设项目,并经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审查后,报市人民*批准实施。

第九条市辖各区及市各建设主体应当根据年度建设项目计划制订年度项目实施方案和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年度项目实施方案须经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审查后,报市人民*批准实施。需变更的,应当按近期建设计划明确的指标要求调整,并按原程序报批。

第二节城市绿线

第十条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以及对城市生态和景观产生积极作用的区域的管理控制线。

第十一条城市绿线规划由市规划部门会同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根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组织编制,经过专家论证后,报市人民*批准实施。

第十二条城市绿线划定后,由市规划部门和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共同负责绿线的控制和管理,并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对城市绿线的控制和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变更城市绿线,须经市规划部门和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会审同意,报市人民*批准。

第十三条新建工程项目的用地选址,不得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因城市规划调整需要变更城市绿地的,必须征求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的意见,并补偿重建绿地的土地和费用。

城市旧城区、城中村改造应当确定专门用于城市绿化建设的绿线控制区,确保绿地率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

第十四条市规划部门在审定各类新、改、扩建设项目总*面规划方案,确定绿地指标时,按省和市相关规划标准要求,确定项目配套的绿地率指标和其他相关绿化要求,并征询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十五条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根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近期建设计划和年度项目建设时序进度,限期迁出。

第三节绿色图章

第十六条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园林绿化工程和新、改、扩建工程的配套绿化工程,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时,其园林绿化工程规划方案和施工设计图须报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审查。

绿化工程设计审查实行分级管理。市本级所有绿化工程由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审查。市本级及市辖各区范围内居住区绿化、单位绿化和5000*方米以上的公共绿地、主次干道绿化,须经各辖区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审查。审查合格的,审查单位签署合格意见,加盖“绿化审批专用章”。不合格的,签署整改意见,建设单位整改后应当按原程序报审。

第十七条市规划部门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建设单位应提供经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并盖有“绿化审批专用章”的绿化工程规划方案,否则不予办理。

*门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建设单位须提供经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并盖有“绿化审批专用章”的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图,否则不予办理。

第十八条园林绿化工程规划方案审查的主要内容:绿地四址和范围、绿地率指标、园林绿化工程的建设风格、园林植物配置、园林植物多样性和适生性、投资概算等。

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的主要内容: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方案的一致性、园林植物清单(包括品种、规格、数量)、施工设计说明、园林小品(风格、形状、体量、色彩等)、工程预算。园林绿化工程中的建筑结构、消防等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负责审查。

第十九条各类含有绿化的综合用地折算绿化用地面积的计算标准,由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制订。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办理园林绿化工程规划方案审查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园林绿化工程规划方案审查申请表。

(二)建设项目批准相关文件。

(三)《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点》复印件一份。

(四)建设用地范围红线图复印件一份。

(五)园林绿化工程规划方案说明一份。

(六)园林绿化工程规划方案蓝图二份(注明绿化指标:总用地面积、净用地面积、绿地面积、绿地率、植物品种),含光盘一份(用绿色多段线围合绿地)。

(七)设计单位园林绿化设计资质复印件一份。

以上资料是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查。

(一)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申请表。

(二)经审查通过的园林绿化工程规划方案。

(三)施工图设计说明。

(四)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设计蓝图二份(注明苗木清单:园林植物的品种、规格、数量等)。

(五)绿化工程预算。

第二十二条园林绿化工程应当按照经审查通过的规划方案和设计施工图实施,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原程序重新报审。

第二十三条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园林绿化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申请验收。

经验收合格的,在绿化竣工图上加盖“绿化工程验收合格专用章”。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在限期内整改后,按原报审程序办理。

验收不合格的,该建设项目不得交付使用,相关部门不得办理验收备案。

第二十四条建设单位申请绿化工程竣工验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三)园林绿化工程竣工图二份(注明竣工绿化指标:总用地面积、净用地面积、绿地面积、绿地率、绿化覆盖率;标明植物清单:植物品种、规格、数量)。含光盘一份(用绿色多段线围合绿地)。

(四)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第二十五条各级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实行资料共享。

第二十六条园林绿化工程规划方案和设计施工图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的设计施工的,由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责令停工、限期整改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各级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应当对已验收的园林绿化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对破坏和擅自占用绿地的行为,应当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节建设

第二十七条建设单位必须同时将配套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资金列入整体工程总概算,实行专款专用。园林绿化工程的投资应当与主体工程相适应。

第二十八条*投资和国有单位投资的园林绿化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招投标有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园林绿化工程规划方案和设计施工图报经审查同意后,建设单位应当统一安排工程施工,保证园林绿化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完成。确因季节原因不能同时完成的,园林绿化工程竣工时间不得迟于主体工程建成后的六个月。

第三十条园林绿化工程(含单位和居住区绿化)开工前必须告知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由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负责技术指导。

第三十一条园林绿化工程包括施工期、成活率养护期和缺陷责任养护期三个阶段。成活率养护为竣工初验后一年内的养护管理,缺陷责任养护为根据合同约定对经过成活率养护期后的绿地上的苗木养护管理。

园林绿化工程养护期(包括成活率养护期和缺陷责任养护期),一般为两年,大树为三年。

第三十二条自本规定颁布之日起,凡城xx规划区内现有单位和居住区绿地率低于国家规定指标的,应当制定补绿工作目标计划,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拆违还绿、见缝插绿、硬地补绿、垂直绿化、屋顶绿化,逐步达到规定指标。

第三十三条市区建成区内闲置土地,应当限期绿化,对依法收回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城市园林绿化。

第三章管理与保护

第一节养护

第三十四条园林绿化养护单位应当按照《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规定的养护内容和省及本市有关绿化养护技术标准进行养护。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负责对园林绿化养护的技术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并根据《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及时不同养护等级的绿化养护定额价。

第三十五条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负责划定市区园林绿化养护等级,负责制订市区绿化养护检查、考核、评比办法标准。

第三十六条市辖各区应当实行园林绿化管养分离,市场化运作,合理确定养护经费,优选养护队伍。

第三十七条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园林绿化应急管理机制,对园林植物防汛抗台、防寒越冬、病虫测报、重大活动保障提出科学的应急措施,并严格执行。

第二节保护

第三十八条城市规划区内的各类绿地及树木不论所有权属,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移植、砍伐。临时占用城市绿地,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的,须经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批准。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须经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批准。

第三十九条根据有关法规,市辖各区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应当做好本辖区内的园林绿化行政许可工作和执法工作,并接受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指导和监督。

市园林、规划、城管、*等相关部门,在按照各自职责实施绿化执法、处理绿化违法事件时,应当相互通报。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节资质管理

第四十条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对全市园林绿化设计、施工、养护、监理等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对相应资质的企业业绩、信用等实行跟踪管理,建立信用档案。

第四十一条所有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养护、监理都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禁止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从事园林绿化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养护、监理等活动。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养护、监理以及现有绿地的养护与监理规范由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制订。

第四十二条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和培育绿化工程相关的市场体系,规范园林绿化的花木生产、规划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养护管理、公园服务等行为的市场监管。外省园林绿化企业进入本地市场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十三条鼓励有相应专业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和专业服务机构参加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养、保护等工作,提供有关专业服务。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

第四十四条市人民*对市辖各区和各居住区、单位行政主管部门的园林绿化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组织园林绿化考核,由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负责提出具体考核办法,报市人民*批准,具体考核工作由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组织,考核结果报市人民*。

第四十五条市人民*依据考核结果定期表彰一批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园林绿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办法和名额分别由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负责提出,报市人民*批准。

市人民*每年开展绿化达标创建活动并组织考核验收,对绿化达标和园林式居住区、单位予以授牌,对授牌居住区和单位绿化养护不到位或达标复查不合格的,予以摘牌。

绿化年度考核结果和绿化达标创建验收结果,作为创建文明单位和达标创建的环境指标。

2023年社区开展绿化养护工作计划 绿化养护工作计划通用篇五

五月份 气温急骤上升,树木迅速生长。

1、对观花灌木进行花后修剪,并剪除残花,如连翘、榆叶梅、碧桃等。对其他树木可进行春季修剪,主要是徒长枝的修剪,新植树木及时剥芽。

2、及时修剪草坪,一般修剪10天左右修剪一次,修剪高度控制在5-8cm为宜,遵守修剪三分之一的原则。剪草前应先清理草坪,清除草坪中的树枝、石块等杂物,剪下的草屑及时清理,保持草坪的清洁、整齐。

3、及时清除草坪中杂草,控制杂草的生长。

4、注意病虫害的防治,除了防治蚜虫外,此时草坪易发生叶斑病、白粉病和锈病,此类病害是由真菌、病毒引起,有很强的传染性,且危害性极大,可造成草坪大面积死亡,在五月——九月期间均有发生。要给予充分重视,早发现早防治。有条件单位每隔10天左右可喷洒一次多菌灵及粉锈宁预防病虫害的发生。

5、此时期是花灌木生长旺盛期,需水量大,因此及时浇水十分重要。但要注意不要积水。

6、对损坏严重的草坪进行补植或播种。

2023年社区开展绿化养护工作计划 绿化养护工作计划通用篇六

我校自改建以来,始终重视校园绿化及品味建设,尤其对校园绿化管理工作高度重视,由总务主任负责指导检查工作,加强管理。切实保障绿化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力求校园绿化尽善尽美。

我校改建时就进行了绿化布局,地面有草坪、绿化带、长廊有紫藤,使整个校园春有碧草、夏有鲜花、秋有硕果、冬有绿叶,三季有花,四季常绿。今年我校还将调整绿化布局,查漏补缺,增添花草树木,使校园充满勃勃生机,处处春意盎然!

我校常规教育之一就是教育学生爱护花草,不践踏草坪,不折损花草,常浇水、多施肥。每年植树节我校都要在全校范围开展全民爱苗护绿活动,意在号召全体师生爱护花草,珍爱绿色,增强师生的环保意识。我校还积极利用国旗下演讲、宣传栏、黑板报、主题班队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教育,树立爱护花草、珍爱绿色的意识,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绿化的校园氛围。我校将新学期开学第二周定为校园绿化宣传周,将三月的第二周确定为校园绿化活动周,加大绿化宣传及活动力度,使绿化意识深入人心、落实在行动上,力求做到校园人人爱绿化、处处有绿色,步步有景观。

学校每年投入5万元资金,用于绿化维护与保养工作。具体绿化工作如下:

1、2-某月对校园现有的花草树木进行一次修剪,剔除病、死、枯、树枝,把死了的花草树木补栽上。

2、某月把基建牵设到的花草树木移栽好,并给所有的花草树木施一次肥。

3、5-某月对校园所有的花草树木进行一次病虫害防治。

4、7-某月对校园所有花草树木进行正常的维护和养护,并在某月份对所有花草树木进行第二次病虫害防治。

5、某月再对校园所有的花草树木施一次肥。

6、某月对校园所有花草树木进行剪枝修整,做好花草树木的安全越冬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