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秩序专项整治 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优质7篇)

时间:2023-09-15 15:33:21 作者:琉璃 方案 停车秩序专项整治 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优质7篇)

方案可以帮助我们规划未来的发展方向,明确目标的具体内容和实现路径。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方案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停车秩序专项整治 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篇一

20xx年是我县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和省级园林县城的启动之年,为进一步推动“治脏、治乱、治堵”工作,把“三城同创”工作向纵深推进,营造优美、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提高市民整体文明素质,打造宜学宜居,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城市市容市貌现状,制定本工作方案。

通过集中综合整治,实现市容市貌整洁有序,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和交通安全设施得到有效利用,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市民文明程度明显提高,最终顺利通过国家级卫生县城、省级园林县城和省级文明县城达标验收。

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

(一)整治客车站外停车拉客和出租车违章驾驶及车辆、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等行为。

(二)取缔摩托车及三轮车改装成广告车上路。

(三)全面整治城区占道经营的店外店、夜宵、摊点,规范临街门店修车、洗车等经营项目,取消不符合经营条件的门店。

(四)依法拆除城区违规搭建的棚物和有碍市容的建筑物。对城区不按规划部门批准的立面效果图施工的建筑责令立即停工,并限期整改。清洗、改造和刷新主要路段的临街建筑立面。

(五)对县城所有户外广告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陈旧破损、材质品位低下、不按规定设置、有碍市容观瞻、广告用语不准确的户外牌匾、广告标语牌责令拆除更新。

(六)清除各种乱停乱放车辆,所有车辆必须按交警和城管指定的地点集中、整齐停放。

(七)进行市场专项整治。特别是路边市场、占道经营和批发的临时市场及农贸市场周边秩序混乱、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

(八)对县城内所有小餐饮店进行一次全面卫生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督促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予以吊销《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

(九)全面整治城区大街小巷的卫生、不留死角,严禁垃圾乱倒、污水乱泼、油烟直排街道等现象,不能在人行道上洗碗、洗菜。

(十)加强城区绿化带、花坛、行道树的管理,清除花带、花坛内的杂草、垃圾等。

(十一)清理和整治广场周边环境,确保广场干净、文明、优美。

(十二)清理和整治县城及周边村庄环境,做到整洁、美观,无乱倒垃圾现象。

(十三)县城内严禁放养禽畜,禁止在公共场所放养宠物。

(十四)检查督促临街单位抓好庭院卫生、绿化。

(十五)整治城区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

(十六)督促有关单位清理整顿有碍市容的灯光灯饰,添置维修彩灯,霓虹灯,轮廊灯并按时启闭。

(十七)整治城区街道乱堆乱放,建筑物、树木电线杆等乱帖乱画、乱吊乱挂,根治城市“牛皮癣”。同时在小区和路段按比例设置一定数量的信息栏。

(十八)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在建的所有临街建筑工地必须实行封闭式建设,临街一侧必须建高2米以上的围墙,并用石灰粉白。围墙外不得堆放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进出工地路口必须硬化,进出工地车辆轮胎不得带污泥上路。

(十九)督促市政建设单位及时对建设维修遗留的砂石泥土等杂物进行清除,使街道干净、安全畅通。

(二十)整治城区工程车辆带泥行驶砂、石、泥土等物随地漏洒、车辆不盖防护网问题及乱停乱放、不按规定时间进城的现象。

(二十一)督促市政建设单位全面修复破损街道、人行道、窨井盖等市政实施。

(二十二)收容流浪乞讨人员。

创建整治具体分五个片区组织实施。从20xx年7月起到20xx年底,每个工作日将安排单位到具体责任包干区进行整治(城区各单位市容市貌环境和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安排表附后)。

(一)提高认识,迅速行动。本次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和省级园林县城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参与到整治活动中来,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严格执法,长效管理。在整治工作中,加强宣传教育,坚持原则,对屡教不改、违法违规的业主和从业人员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得到长期规范管理。县创建整治指挥部将会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专门组成督查组,对人员到位情况、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及效果进行督查和点评。对组织不力,整治效果不明显的个人与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广泛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加大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表彰先进,揭露陋习,强化社会监督。

停车秩序专项整治 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篇二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违法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乘车安全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黔东南交执法〔xx〕2号)文件要求,结合剑河县交通运输实际情况,现制定本方案。

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督”的原则,重点打击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依法查处长途客车、旅游包车、网约车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经营秩序,确保道路运输安全,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协调、有序发展。

组长:石胜平

副组长:肖胜、王民辉、邰文宇

成员:杨民、龙胜菊、刘晓秋、邓世红、刘勇江、龙家琼、张强、杨广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剑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王民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杨民同志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打击在高速路口、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区域违章上下客行为;

3.打击未取得从业资格证和无证上岗行为;

4.打击出租车宰客、甩客、拒载行为。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9日—3月19日)

制定剑河县交通运输局打击道路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打击道路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开展专项整治宣传工作,营造道路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氛围。

2.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3月20日—11月30日)

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整治内容,对道路非法营运进行重点打击,力争取得明显成效,同时加强对全市道路营运市场和其它违法情况的检查和监管,建立长效机制。

3.总结阶段(20xx年12月1日-12月31日)

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检和总结,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促进道路运输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在思想、组织、人员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全力做好本次专项整治工作。

(二)依法行政,严肃纪律。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查处、依法办事。整治工作中必须严肃工作纪律,做到依法查处,不姑息迁就。对非法营运车辆必须坚持“统一查扣、统一存放、统一处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放行。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大力开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整治活动,举报违法违章经营行为,推进剑河县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

停车秩序专项整治 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篇三

全面提升城市治理、管理水平,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学习“乐东精神”,勇于担当,通过改造环境卫生,推进城市管理创新,提升城市科学化管理水平。

围绕全力实现“三个月有改观,半年见成效,年底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目标,明确属地责任,加大行政执行力度,严厉打击占道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马路市场,清除农贸市场内外“脏乱差”现象。要做好调查摸底,形成“一点一策”,剖析问题找准症结后制定具体方案开展整治。各部门要最大限度向一线倾斜,提高一线保障水平,严防死守,群防群控,加大对农贸市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力争达到“双创”要求。

(一)整治对象:镇农贸市场

(二)整治区域范围:农贸市场内部区域;农贸市场四周行道,可供车辆行人通行的连接主要道路的通道,及在上述区域外、可视范围内依存于农贸市场的马路市场占道范围。

(三)整治内容:明确农贸市场内外部环境秩序整治的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消除私设摊位收费现象;配套完善内外部垃圾收集(转运)站、垃圾箱(房、桶、车)等环卫设施设备;清理内外部卫生死角、暴露垃圾、污水满溢等环境卫生问题;取缔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拆除农贸市场周边乱拉蓬布、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的各类违法建设;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

为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区镇推进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协调解决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及时收集信息,编发情况通报,总结交流经验,推动工作落实;

4.完成其他相关任务。

1.镇政府职责:负责牵头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开展综合整治。相应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具体工作。严厉打击取缔市场及周边的乱摆乱买、占道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马路市场。负责签订农贸市场及周边铺面等门前“三包”责任书,组织城管、环卫、工商等部门巡查检查,督促城管部门查处违反门前“三包”责任的经营业主。负责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和升级改造建设,负责对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的检查、督促整改和相关整治工作信息的收集和汇总。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负责农贸市场消防安全的整治、监督与检查。

2.农贸市场管理中心:负责农贸市场管具体理工作,承担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建设、维护和市场经营秩序、市场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建筑物安全的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各项制度。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规定,建立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实行专人负责,分区管理,保持场地清洁卫生。必须明确进场经营者的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进场经营者的经营产品进行检查,并依法对进场销售的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发现进场销售的产品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必须要求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农业、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镇工商所职责:负责查处农贸市场中的假冒伪劣、短斤缺两、商业欺诈、私设摊位收费等行为。组织协调农贸市场内环境卫生整治及流动摊贩管理工作,督促市场业主建立农贸市场内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检查、督促市场业主落实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等管理规定,对违反农贸市场管理规定的市场业主进行依法处置。

4.镇环卫站职责:负责主城区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清扫、保洁,垃圾分类回收及处置等工作。配套完善市场外部垃圾收集(转运)站、垃圾箱(房、桶、车)等环卫设施设备。指导和帮助市场业主完善市场内部的卫生保洁设施设备。主城区外的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清扫、保洁工作由属地负责。

5.镇交警支队职责:负责整顿规范农贸市场周边交通秩序,加强停车秩序管理,完善停车场、停车泊位设施,取缔乱设停车位、乱收停车费行为,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秩序,加强指挥疏散,纠正、教育和查处违法停车行为,防止因人员密集、停车秩序混乱引起的'道路堵塞,加强对高峰时段和假日期间大型活动的管控。

6.镇食药监局职责:负责对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保障食品安全。负责监督检查市场周边餐饮店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进行检查督导,规范加强市场蔬菜质量监管,监督经营业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农产品检验检测制度严把蔬菜检测质量安全和准入关,做好蔬菜检测、留样和日常登记记录,经检测不合格或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严禁进场销售,并依法予以查处。

7.镇城管中队职责:负责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周边无证经营摊点整治,设立严管区,定期开展集中整治,严格落实定人、定岗、定标准,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制定管理规范,大力整治严重影响交通、城市容貌、环境卫生和市民意见大、反映强烈的马路市场及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疏导点。取缔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行为。拆除农贸市场周边乱拉蓬布、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的各类违法建设。检查经营业主门前“三包”责任落实情况,对违反者依法进行查处。

8.各摊位业主职责:业主是农贸市场管理、食品安全和摊位“门前三包”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诚信经营,认真清扫,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7月)

由镇政府组织落实,相关部门配合,对农贸市场作进一步调查摸底,填报《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存在问题调查摸底登记表》(附件2),上报区政府。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镇政府制定相应的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责任人及倒排时间表,对整治工作可能涉及的稳定风险做好评估并有相应预案,充分考虑群众的生活需求,兼顾生产经营者的利益诉求,采取相应的利民便民措施并做好疏导工作。利用日常整治行动或是召开联席会议,向各成员单位布置摸底任务,督促了解农贸市场整体情况,为开展整治行动卯实基础。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7月)

镇政府、各相关单位要组织开展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栏、挂横幅和电子显示屏宣传等方式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7月至11月)

集中整治阶段,镇政府、各相关单位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最大限度向一线倾斜,提高一线保障水平,严盯死守,群防群控,加大对农贸市场环境秩序的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市场周边的占道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马路市场。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集中整治期间,要确定高标准,保证落实力度,促进整体提升,力争实现“三个月有改观,半年见成效,年底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的阶段性目标。

第四阶段:总结评比阶段(12月)

总结整治工作经验,确定下一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建立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镇领导小组组长负总责,镇政府为治理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的日常检查、督导、反馈及信息报送工作。各成员单位履行各自职责,建立相应农贸市场整治长效机制,做到定岗、定人、定责,确保所负责治理任务考核达标。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具体工作,组长由党委一把手担任,副组长由行政一把手担任,成员由城管、环卫、工商、交警、消防等部门指定专人及农贸市场业主组成。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信息、交流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建立巡查督办机制。由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日常巡查小组,配合六大专项整治行动,每天定时、不定时巡查辖区农贸市场,对不落实农贸市场考核标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进行督导,对不及时整改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及时整治,对仍不及时整治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通报,并上报区主要领导。

(四)建立失信惩戒管理制度。由镇工商局牵头,镇食药监局协助,制定失信惩戒标准,构建信用监管体系,创新信用监管模式,利用市市场管理远程监控管理平台并联接全市“数字城管平台”,形成高效的非现场监管体系,对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和场内经营户进行信用分类监管。

(五)规范信息报送工作。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收集整理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汇总开展整治工作情况并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2.信息报送内容、格式及时间要求,参照《市城市管理六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整治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海城六治办〔20xx〕45号)执行。

(七)保障工作经费。对整治工作所需经费,由镇政府具体研究,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预算。

停车秩序专项整治 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办水上交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即日起至20xx年9月底。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通过水上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我办水上交通安全生产隐患和薄弱环节,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彻底排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依法打击各类水上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一)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各涉水居委会、水运企业,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相关目标责任书的签订情况;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

(二)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布置情况。检查汛期水上交通应急预案制订,应急队伍的充实,船舶等应急装备和物资的准备情况;汛期值班制度的建立健全,值班人员到位情况;高洪水位安全锚泊区的划定和船舶的归位情况。

(三)安全生产责任人和签单人员的工作情况。检查社区、水运企业落实汛期值班情况、安全工作例会和培训会召开情况;签单发航制度执行情况;救生衣行动两个100%的执行情况。

(四)渡口码头和船舶安全管理情况。检查渡口码头“两线一牌”的设置情况;囤船、餐饮船、采砂船、船舶修建企业证书证照是否齐全和系泊设备是否规范,做到锚泊设备和系缆设备配备数量足、锚泊、系缆设备不影响过往船舶安全航行。

(五)施工作业安全情况。检查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项目,做到施工作业水域通航安全措施落实,维护责任主体明确,无人为碍航物。

(六)航电安全情况。检查航电枢纽等水利水电设施汇洪放水提前预警和传递机制的执行情况,做到放水提前告知,接警处置迅速。

(七)监管人员的履职情况。检查渡口、旅游景区码头、重点时段辖区现场值班情况,做到有效监管。

按照“分极属地、条块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社区、水运企业对本辖区内的水上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总责,具体对本辖区内的水上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促进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作用,各涉水居委会、水运企业负责人要切实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涉水居委会、水运企业迅速成立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工作措施、时间进度安排等,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确保大检查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成效明显。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涉水居委会、水运企业,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大检查工作。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负起工作责任,防止出现检查不细致、走过场的现象。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报安监办公室。

停车秩序专项整治 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篇五

(一)全面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整治

(二)全面深化道路运输安全风险整治

(三)全面深化风险路段整治

(四)全面深化交通违法整治

(五)全面深化非法营运整治

(六)全面深化摩托车(电动车)事故隐患整治

(七)全面深化高速公路通行风险整治

(八)全面提升交通应急救援能力

(九)全面提升智能交通安防水平

(十)全面提升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停车秩序专项整治 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篇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公安部《关于开展学校门口交通秩序专项治理的通知》(公传发〔20xx〕45号)精神,紧紧围绕“平安校园”建设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提升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巩固提升我县“一盔一带”、“车让人、人守规”等工作成果,深化文明交通实践活动,有效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有序,特制定本方案。

紧紧围绕“安全、文明、绿色、畅行”的交通出行理念,以“文明交通大提升、校园管理上水平”为目标,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原则,建立健全“警、校、家”协同共治机制,全面深入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升行动,为广大师生、家长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

1、组织开展源头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形成自觉遵章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2、协同共治和典型引领,使“一盔一带”文明交通深入人心,发挥师生及学生家长群体示范引领作用,力争在6月底前中学学生及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家长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达到90%以上,安全带使用率达到98%以上,遵章率达到95%以上。

3、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优化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组织设计,有效预防交通事故。

4、优化勤务布防和严格规范执法,使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更加安全、畅通、有序。

组长:赵 磐 雷张涛

副 组 长:赵 凯 权静宇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特巡警大队、各乡镇派出所、县教体(教文)局及直属各学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张晓东兼任,副主任由县教体局安全法制科负责人常东波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收集、工作推进、检查督导等工作。

各乡镇派出所、中心校也要成立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升工作领导机构,组织推进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一)强化勤务布防,确保上下学期间校园周边交通秩序良好

1、公安部门要灵活调整警力部署,认真落实护学岗警力安排,要确保辖区内影响交通的中小学及幼儿园、上下学高峰时段警力全覆盖,并根据周边交通情况,灵活安排疏导警力。

2、公安部门要加大对校园周边道路违停特别是双排、三排停车的纠处力度,有效预防交通拥堵和事故,确保上学、放学时段校园周边停车秩序良好。

3、公安部门要积极协调辖区内学校,强化校门值班制度。在上下学时段,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安排校(园)领导在岗带班、至少2-3名教师值班,维护门前交通秩序,协助执勤交警做好交通疏导、劝导工作。

4、公安部门要结合辖区学校实际,在上学、放学期间开辟“绿色通道”,有条件的可在学校门前设立学生专用通道、车辆临时停放点、摆放交通禁鸣、减速警示牌等,并不断加大对校园周边道路的巡查管控力度,进一步提升通行效率,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二)上好“安全教育课”,建立常态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

1、全县各乡镇中心校和局直学校指导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抓住“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有利契机,结合日常安全教育,面向师生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培养交通安全习惯,将“一盔一带”、交通安全知识纳入课程内容,切实提升学生及学生家长交通安全防护意识,做到“知危险、会避险”。

2、全县各中心校要会同公安、交通部门对校车运输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源头监管教育,确保安全带功能完好,大力倡导校车驾驶员规范使用安全带,并在学生上车后由随车看护人员提醒并督促乘车学生自觉使用安全带,做到不系安全带不发车。

3、全县各中心校和局直学校要指导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在4月15日前,与本校所有学生家长和教职工签订“一盔一带”及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共建承诺书,承诺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时骑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汽车司乘人员自觉、规范使用安全带(含后排乘客),接送学生规范有序停放,不双排、三排停车,不影响堵塞道路。服从执勤及值班老师和志愿者的管理,自觉维护学校周边道路有序畅通。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乘12周岁以上儿童,以身作则,为学生、子女做好示范。

4、公安部门要和辖区中小学、幼儿园“结对子”,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主题宣讲活动,每月至少开展4场次,重点讲解交通安全常识及法律法规,以典型案例有力诠释遵章守法的重要性。

5、 公安部门、各乡镇中心校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公益广告等媒体传播平台,通过专题报道、播放宣传教育视频等方式,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活动,并制作适合学生观看的交通安全动画短片、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等,在学校安全教育课及校园公共视频宣传设备上滚动播放,加强学生自身交通安全常识和防护意识。

1、全县各派出所、交警大队、特巡警大队要持续加强校园周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集中整治,严查校车超员超载、逆行闯灯、随意变道、不系安全带等影响学生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对辖区校车进行全面排查,在加强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的同时,坚决取缔学校周边无资质的“黑校车”。

2、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8部分:学校区域》(gb5768、8-20xx)、《中小学与幼儿园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ga/t 1215—20xx)有关规定,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护栏、信号灯、警示牌、减速带等交通设施进行集中调研排查,针对交通设施缺失、损坏的,及时形成优化报告报相关部门完善,全力打造“平安上学路”。

(四)建立常态化监督考评机制,纳入“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1、公安部门每天至少选择一所学校幼儿园,会同校方在上学、放学时段,在校园门口周边开展校、警联合纠正劝导工作,对未落实“一盔一带”安全承诺或存在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学生家长进行登记,并通报学生所在班级家委会,由家委会督促学生家长及时整改。

2、公安部门要会同辖区教育部门,对辖区学校头盔、安全带使用率、遵章率及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交叉测评,(每月抽查测评学校不少于2所),并于每月月底前形成当月测评报告,汇总上报县教体局和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对头盔佩戴率低的学校进行通报,同时公安交警部门向学校发出《“一盔一带”及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共建整改建议书》限期整改。

3、公安部门要会同中心校,切实开展文明交通示范校园创建工作,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向辖区交警部门提供拟创建学校名单,辖区交警部门联合教育主管部门对相关学校进行实地调研评定,对符合要求的联合授予“一盔一带”文明交通示范校园称号。

4、县教体局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学校进行通报表扬,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平安校园”创建考评指标体系。

(一)提高站位,乘势而上。文明交通关乎法律遵从度、百姓安全度、城市文明度、治理精细度,是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和减少交通事故伤亡的重要保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部署,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组织推动,确保行动形成声势、取得实效,全力推进全市校园周边交通大提升。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大局意识,明确责任分工,迅速行动起来,相互之间要加强沟通、通力协作,在全县幼儿园、中小学校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履职尽责,规范执法。各部门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原则,不断总结、改善管理措施和力度,坚决防止因措施不当引发负面舆情和媒体炒作,最大限度实现执法效果、社会效果和事故预防效果的统一。

(四)灵通信息,及时报送。全县各派出所、交警部门、中心校和局直学校要分别明确一名联络人,负责收集、整理、报送相关信息、资料,各中心校和局直学校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开展情况、示范校园创建情况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12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停车秩序专项整治 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篇七

一、市区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占用城市主次街道、花园绿地、商业街区等公共场所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不得违法占用道路或者侵占公共停车位从事商业活动。

二、为方便自产自销菜农、下岗职工、失地农民、残疾人等困难人群自谋生计,x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商贸城、小商品集散地、体育场、悠闲娱乐广场、人民广场设置了x个临时便民市场,各流动摊点业主可入场规范经营。

三、市区内所有沿街商铺要认真落实“门前四包一禁止”管理责任,严禁店外经营、加工、制作、摆放、修理、堆物等,严禁使用扩音设备和高音喇叭,严禁乱贴乱画,自行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辆必须整齐停放在划定区域内,始终保持责任区内卫生整洁、秩序良好、设施完善。

四、各流动摊点和沿街商铺业主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撤离所占用的城市道路、花园、广场和街区,入市入店经营,妥善处置出店物品,积极配合整治工作。届时,对占用城市道路、广场和街区的流动摊贩,以及出店经营的商户,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将依法清理取缔。

城区市容秩序整治工作汇报

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总结

市容环境整治大会表态发言

村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