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 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方案(优秀10篇)

时间:2023-10-07 19:42:20 作者:紫衣梦 方案 最新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 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方案(优秀10篇)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写方案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篇一

为加强城市交通治理,整治交通违法,完善交通设施,提升管理水平,优化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财产安全,策应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交警支队决定在中心城区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

支队成立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支队长梁长根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委伍先庆任副组长,支队其他党委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为确保实效,中心城区分为涟钢、城中、城南、城北、城东、城西、交通设施维护、宣传、红绿灯维护、督查、后勤保障共十一个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7月23日至9月21日。

(一)严查违法停车,确保违法停车率低于2辆/5公里,且无占用盲道停车现象。

(二)严查机动车违法行为,确保无显见交通违法行为,主干道机动车守法率达98%以上。

(三)严查行人交通违法,确保行人守法率达80%以上,无闯红灯、翻越护栏现象。

(四)及时维护交通标志、护栏,确保标志无倾倒、缺损现象,护栏无破损、扭曲现象,达到创文验收要求。

(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四)无证驾驶或驾驶无牌机动车辆的;

(五)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伞具、随意穿梭、不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的;

(六)行人闯红灯、翻越护栏、不走斑马线的;

(七)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车辆的,驾驶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车辆的;

(八)六类重点车辆(客车、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面包车、渣土车)的'重点违法行为(酒驾、醉驾、毒驾、涉牌涉证、超载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

(一)强化宣传教育。警媒联动,借助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大造舆论声势,增强公民遵守和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的自觉性。组织宣传车队上街巡回宣传。对严重违反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行为,及时予以公开曝光。把舆论宣传工作贯穿整治活动始终,为提高整治成效,促进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的根本好转提供有力支持。

(二)整治通行秩序。按照市委、政府的要求,采取各项行之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大道路巡查力度,科学安排警力,按照“民警要上路,上路要管事,管事要得法”的要求,全面落实“定人、定岗、定责”的路段承包责任制,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在街头路面,加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巡逻,指挥车辆、行人各行其道,及时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努力营造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三)依法从严管理。切实提高管事率,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拘留、罚款、记分、拖曳违停车等措施多管齐下,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篇二

坚持“人民至上”理念,贯彻落实全市第三季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会议精神、尤其是姜建军市长在会上的“八点"工作要求,按照“大刀阔斧、绣花功夫”的管理思路,聚焦影响我镇交通安全和城市交通拥堵等突出问题,拿实招、求实效,治乱象、理秩序、防事故,进一步形成党政主导,道安办牵头、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大交通”安全管理新格局,进一步提升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水平和能力,进一步提高湛江城市文明度和美誉度,为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通过全面排查整治道路安全隐患、有效震慑交通违法、有效压减交通事故、规范交通运输秩序、补齐农村安全短板、深化摩电整治、推进校园交通管理、提升宣传教育效果,进一步提高交通见警率、管事率,进一步塑造交通管理队伍的良好形象。确保实现“三个上升”(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量同比上升30%。摩托车超员等容易引发较大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量同比上升40%、摩托车上牌考证总量同比上升50%)、“三个下降”(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10%、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涉摩电交通事故同比下降10%)。“三个不发生”(“水体治理工程”路段不出现长时间、大范围拥堵,不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负面影响较大的执法舆情事件)。

为集中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同步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机制,形成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格局,全面提升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镇政府决定成立白沙镇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指挥部,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名单见附件)

(一)整治由市区“水体治理工程”引起的部分道路交通拥堵问题。(我镇辖区部分)

(二)整治十大交通乱象:1.电动自行车逆行、闯红灯、不佩戴安全头盔、超员超载、不按车道行驶;2.农村地区无牌无证摩托车非法上路、超员、不戴安全头盔;3.大货车超载、超限、闯禁行;4.渣土车闯红灯、逆行、非法加高挡板、闯禁行;5.危化品运输车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不按规定路线行驶;6.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机动车“飙车竞速”;7.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法营运,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违反规定进入市区行驶以及水果三轮车非法占用道路乱摆卖;8.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违法停车;9.农用车、拖拉机非法上路行驶,无牌无证驾驶;10.道路中央开口过多。

(三)整治重点地段:白沙中学路段、白沙中心小学路段、白沙二中路段、官茂志山坡路段(新村红绿灯)。

从20xx年9月20日起至10月30日,不分阶段,边动员、边整治、边完善、边固化,全方位推进。

在镇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村委会各主要职能部门按照方案分工,坚持属地管理、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担责,全面认真组织开展整治工作。

各村委会:按照工作部署,加强综合治理。通过广播、微信等方式,做好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輿论氛围;适时组织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劝导本辖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配戴安全头盔方可上路行驶。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整治非法营运(包括残疾人三轮车、摩托车),加强出租车等营运车辆管理,有效治理车辆超载;组织开展货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全面排查企业。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牵头组织对公路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开展治理。

教育部门:加强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打造平安校园;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一盔一带”“警家校”等安全守护和教育活动。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在“水体治理工程”施工期间,整治施工路段沿线违法占道、车辆乱停放现象;加强道路养护,及时恢复道路通行能力。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经销户、车行进行清理整顿和规范监管,严格禁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进入市区销售;督促企业、商家落实无牌无证机动车的“断油”“断修”措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牵头开展渣土车野蛮驾驶、遗漏飘洒等违法行为的整治。督促各小区物业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

财政经济发展部门:保障全镇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所需经费。

应急管理部门: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一)压实行政村和职能部门责任

1.各村委会要成立本次交通秩序整治的专门领导机构,明确领导责任,组织开展本辖区的交通秩序整治。

2.各村委会要针对本辖区实际情况,以问题为导向,制定整治计划,明确目标和任务,落实问责措施。

3.各村委会要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机制建设,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力度。

4.各牵头职能部门要负起牵头整治责任。

(二)宣传开路大造整治氛围

5.各村委会及宣传部门,要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发动攻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6.各村委会及宣传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定期定时曝光我镇道路交通乱象,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宣传道路交通法规,宣讲文明交通要求,提高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交通秩序整治,形成全民共治交通的局面。

7.小区、学校、机关、企业、商场、医院、市场、村口都应因地制宜设置交通安全劝导员,广而告之目前正在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同时劝导不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不得上路行驶。

(三)疏堵保畅提升通行能力

8.公安交警部门采取定人、定岗、定责等办法,建立“凡堵必有警”的指挥疏导和24小时交警铁骑队机动巡逻勤务模式,把警力投入到拥堵路段和时段上,提高拥堵及交通事故处置效率,确保整治期间市区拥堵情况明显好转。

9.宣传、公安部门要充分利用交通电台、交通信息引导提示、施工围栏及新媒体等,加强安全驾驶提示,科学引导绕道行驶。

10.城综执法部门要整治施工路段沿线违法占道、乱停乱摆乱卖现象,加强道路养护,及时恢复道路通行能力。

(四)铁腕整治道路交通秩序

11.公安、交通部门要对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重型货车重点车辆管理,强化对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重点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未处理的源头清理。

12.公安部门要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整治,重点整治无牌车上路、无证驾驶、闯红灯、超员、不按车道行驶、不戴安全头盔及非法改装机动车“飙车竞速”违法行为,压减涉摩托车涉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

13.公安部门要推出摩托车登记上牌便民措施,提高摩托车登记上牌率、驾驶人考证率。要加大力度推进《湛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尽快启动全镇违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14.公安部门在城区重点突出查处涉酒驾驶机动车、车辆乱停放、不礼让斑马线;在农村地区重点突出摩托车无牌无证驾驶、超员搭乘,拖拉机(含变形拖拉机)违规上国道、省道及车载人。

15.公安部门要加强对行人、非机动车教育管理,严查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跨越隔离护栏等,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行驶、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五)严格规范管理运输秩序

16.交通、公安部门进一步开展清理违规挂靠经营、不进站营运“野鸡车”、动态监控平台监控不落实等客运整治,强化对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及安全隐患排查。

17.交通、公安、住建部门开展对货运车辆(含渣土车)超载超限、违规加高车厢栏板,货物飘散,特别是“百吨王”严重超载超限货车的查处,追溯超载超限源头,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措施。

18.交通、公安等部门要加大对货运行业乱象问题专项整治,以货车非法超限超载治理、货车非法改装、买卖“路牌收取保护费、黑油站”非法贩油等货运乱象问题为重点,查清问题,全面整改,斩断非法利益输送链条,有效遏止货车违法超限超载和非法改装问题,彻底取缔黑加油点,有效恢复货运市场秩序。

19.交通部门要组织开展重点客、货运企业源头单位安全排查,加大对客货运站场、企业的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经营的,通过约谈、整顿、处罚,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六)整治拖拉机农机行驶秩序

20.农业农村部门要联合公安部门开展集中整治拖拉机(含变形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强化拖拉机登记、年检、报废等源头管理;农业农村、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道路执法检查,每月开展联合统一执法行动不少于2次,重点查处拖拉机假套牌、超载、拼装改装、报废车上路等违法行为,坚决遏制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七)排查治理道路安全隐患

21.交通及公路事务、公安部门认真开展全镇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公路、城市道路、农村公路集中排查,查找事故多发以及高风险隐患点段,及时封闭不必要的道路中央开口。全面排查和整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缺失。不规范,以及破损、遮挡视线安全隐患。

(八)强化学校师生交通安全管理

22.教育部门要联合公安部门,重点排查各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地区交通安全隐患,加强校园交通安全宣教与管理,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发展壮大家长志愿者队伍力量,共同参与维持校园周边交通秩序。要组织学校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航动,督促教师、家长骑乘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要戴安全头盔,不超员搭乘;禁止中小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来校上学。公安部门对于整治行动期间查处的`在校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以及不戴头盔、超员拱乘行为的,一律抄报当地教育部门和所在学校。

(九)落实“停售”“断油”“断修”措施

23.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公安部门严管违标二、三轮电动自行车的违法售卖源头,限令商家停售违标车辆;督促企业、商家落实无牌无证机动车的“断油”“断修”措施。联合城综部门严管电动三轮车非法占用道路乱摆卖及非机动车道乱停车行为。

(十)落实经费保障措施

24.市财政部门要保障市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经费的落实。

(十一)落实各项问责措施

25.建立对公务车辆、公职人员、教师学生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通报抄告和多次违法的当事者向市整治指挥部书面检讨的制度。

26.对整治期间仍发生较大交通事故的村委会,进行挂牌整治或者延长挂牌时间。对存在失管失职的单位或个人,提请启动问贵机制,取消年内评优评先资格,降低绩效工资等次,对问责干部两年内不予提拔使用。

27.对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提请市政府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或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对仍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由相关职能部门和纪委监委共同介入进行深度调查。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村委会及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担起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主体责任,做实交通安全管理各项措施,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谋划、亲自协调,及时推动工作落到实处。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支持和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共同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并在应急措施、人员和经费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保障,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

(二)坚持齐抓共管。各村委会各单位要坚持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按照统一实施、分工协作、上下联动、左右联合要求,搭建好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指挥部“四梁八柱”架构,既要充分发挥县、镇两级道安办统筹协调、组织实施职能作用,也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责作用、合力作用。

(三)突出问题导向。要深入分析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紧紧围绕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明确整治工作目标、列出整治权责清单、制定整治措施步骤、压实整治工作责任,迅速部署开展整治工作,力争通过这次整治形成一批可推广经验和常治长效机制。

(四)严格规范执法。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要坚持严格执法、严肃处理,严禁任何人说情,坚决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要依法依规开展整治工作,杜绝因工作方法不对、执法态度恶劣、执法不规范引发群众对立情绪。

(五)强化监督问责。对整治工作不力、不履职不尽责的单位和个人要实施刚性问责,倒逼工作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建立公职人员和公车交通违法抄报制度,在专项行动期间,凡是涉及交通违法的公职人员以及公车一律抄报所在单位,一个单位发生多人多次交通违法或同一公车涉及多次交通违法的,单位领导要向市、镇指挥部作检讨,并对违法行为人给予纪律处分。

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篇三

自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对浰源镇摩电交通安全问题实行专项督办。通过专项督办,实现“一降、一升、一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即:摩电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现场查处摩托车无牌无证、未佩戴安全头盔、超员载人、摩电逆行、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等五类违法行为同比上升,不发生摩电驾驶人负同等以上责任或存在摩电超员违法情形的较大交通事故。

(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行动。

1.开展专项宣传活动。在全镇范围通过微信群、广播、入户宣传、学校专题讲座等形式,围绕“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主题,制作并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案例警示片,置放宣传展板、摆放宣传画册、发放宣传传单,广泛宣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引导群众不购买、不使用违标车辆,提高广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结合平安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整治专项宣传工作,营造浓厚工作氛围。

2.开展干部职工带头遵规守法活动。积极开展交通法制教育,确保干部职工带头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禁遮挡号牌、挂套牌、无牌无证的车辆和不戴安全头盔的驾乘摩托车驶入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

3.开展在校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行动。加强在校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养成遵守交规的习惯,引导接送学生的家长驾乘摩托车时要严格遵守执行“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规定,积极引导在校学生养成良好的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行为。

(二)开展提升办理车牌证照服务质量行动。

严格电动自行车管理。严格按照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xx)落实注册登记制度,推动快递、外卖企业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率先使用合标电动自行车。

(三)开展销售领域清查行动。

1.强化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监管。组织对全镇电动车销售点进行排查摸底,掌握销售商店数量、销售车辆种类,引导经营者按照《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xx)的规定范围销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对目录外的摩托车和未进行ccc认证的违标电动自行车责令停止销售并依法处罚。

2.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引导经营者根据我镇交通实际情况减少大功率摩托车销售,履行进货查验责任,把好全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进货关。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侵权假冒、来源不明等违法产品,以及无照经营或通过虚假宣传、虚假表示等方式误导消费者的违法经营行为。查获不合格电动车时,严格查找车辆销售发票,并对违规销售点依法予以处罚。

(四)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

1.严查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以街镇中心为交通秩序整治重点区域,向农村地区延伸,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和成效,抓好严管路、示范路建设,严查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驾驶、不戴头盔、超员超速、酒驾醉驾、闯红灯、加装遮阳伞等交通违法行为。

2.加强违法违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清理。全面清查无牌无证、假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违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僵尸”车,督促驾驶人依法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合规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

3.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停车秩序管理工作。按照配建停车场为主体、路外公共停车为辅助、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设施规划原则,优先解决医院、学校、集中居住区等地区停车难问题。研究制定停车秩序管理措施,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通行和停车的管理工作。

(五)开展限制无牌无证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使用行动。严格落实加油站不给无牌无证车辆提供加油服务有关规定,督促加油站在显眼位置悬挂、摆放对无牌无证机动车“拒绝加油”的`横幅或告示牌,将“拒绝加油”的执行情况纳入成品油行业质量信誉考核。

(六)开展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占道经营行动。开展查处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上乱摆摊设点的无牌无证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和擅自占道销售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的行动,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决定成立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名单见附件)

办公室设在道安办,由黄拥军同志负责协调日常工作。

(二)加强协调联动。加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强化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整治,构建完善综合治理格局。

(三)加强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的督导,并对工作落后、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结合职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指定专人负责情况信息收集报送工作;12月30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典型案例、经验做法、整治简报等情况随时报送。

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篇四

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人民满意城市的要求,扎实做好以“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督”为原则的整治行动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辖区群众交通事故的思想意识,优化、提升城市交通环境,为雁塔区建设成为实力最强、环境最美、特色最鲜明、人们最向往的城市新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通过开展多角度、深层次、大范围的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力量在全办辖区内迅速掀起整治行动的宣传高潮,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交通整治的良好氛围,创建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了解、关心和支持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我办辖区内的交通秩序。

(一)宣传时间:月8日至月19日

(三)宣传形式:组织人力在丈八南路、太白南路、各村村委会及驻地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装备宣传车,进行巡回宣传,扩大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知晓率;在人群较为密集的城中村村口设立宣传站、宣传栏,摆放展板,每个村至少悬挂2条标语、横幅,把《关于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发放到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交通综合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对辖区内参与非法营运的车主和从业人员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并对调查情况进行制表登记,将宣传资料分发到每个从业人员,确保每份宣传资料均有回执单,切实增强整治行动的知晓率。

(一)各科室、各村要立即动手,根据宣传方案要求,集中宣传不少于3次。

(二)各科室必须按照区整治办公室所发放的表格要求,认真开展摸底调查登记工作,将从业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车辆情况、知晓整治工作程度等详细情况填写清楚,于月11日前上报整治办,并且面对面地进行宣传教育工作。

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篇五

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开展对校园周边环境无照经营集中整治的统一部署的'会议精神,我局经研究,制定无照经营整治行动方案。此次整治行动由我局执法分局牵头,各工商所具体落实,具体行动方案如下:

校园周边餐饮、副食无照经营户。

从9月10日至9月17日结束。

本阶段为集中检查整治阶段,执法分局牵头,各工商所按照各自辖区分工负责,对校园周边餐饮、副食经营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无照经营户坚决取缔。

对无照经营行为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取缔。

(一)各工商所要将校园周边无照经营纳入网格监管重点,加强巡查,实施动态管理。

(二)要同卫生等部门建立信息定时交换制度、互通信息,及时打击无照营行为。

(三)12315投诉台要将群众对无照经营行为的投诉、举报及时受理、报送案源信息。

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篇六

为进一步强化管理,解决集镇车辆乱停、乱占、非法营运、停车不规范问题,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为落实我镇集镇交通环境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任务,保障整治工作有序高效推进,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0xx年11月8日至20xx年12月31日为集中整治时间,20xx年1月1日起集镇停放车辆收取停车费,力争通过专项行动规范乱停乱放,创造优美环境,改善集镇形象。

(一)派出所:负责处罚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成立专门整治道路交通工作组,对集镇道路交通秩序进行维护;警务助理配合日常夜间巡逻。

(二)道交办:交管站督促永安社区客运站加强对营运车辆站内安全管理、严格履行出站安全检查、组织驾驶人员安全学习;加强对营运车辆行车路线管理,联合派出所对站外违停行为进行处罚;组织网约车驾驶员进行约谈,督促网约车严格落实网上下单,合法营运,严禁违停,并联合派出所对违停行为进行处罚;联合派出所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取证,并移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行查处。

(三)城乡管理中心:负责整治集镇乱占停车位、占道经营等行为。

(四)永安社区

1.宣传发动。11月20日前由包组干部组织召开辖区内群众代表会、听证会;11月30日前由居委会组织召开居民代表、党员代表会听取关于集镇范围露天停车场停车收费群众意见,积极处理群工矛盾。

2.停车管理

(1)按镇党委政府统一安排部署,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集镇范围内停车秩序、临时停车位的管理和群工工作。

(2)停车位收费标准通过听证会认定收费标准。

(3)集镇辖区内露天停车场按需设置车位义务管理员,实行两班轮换值守,车位义务管理员主要在沿街热心公益事业、身体健康的群众中挑选。

(4)车位义务管理系群众自发义务服务活动,由永安社区统一管理,适当给予服务补贴,补贴标准由社区“三委”研究后报居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3.利益链接机制。所有停车位经党委会审议后划转永安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原则,作为集镇环境维护专用。

为确保集镇交通环境大整治专项行动对标对表按时完成,镇级将加大对此项工作的问责力度,推动部门履职尽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解决集镇车辆乱停、乱占、非法营运、停车不规范问题放在重要位置,切实扛起为人民服务的政治责任。

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篇七

牢固树立“人命关天、安全为天”,“事故可防、事在人为”,“有责必履、执法必严”的理念,齐抓共管,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着力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严格源头监管,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大重点车辆、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确保综合管控效应明显提升。

成立以局长於旌方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系统各相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会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办。联系人:,具体负责“百日会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一)排查整治一批重点运输企业

1、大力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督促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大力开展“营转非”客车清理,严把驾驶人聘用管理关和营运车辆安全状况关。(责任单位:运管所)

2、加强重点运输车辆安全监管

对运输企业所属客货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校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安全性能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杜绝隐患车辆上路行驶。全面排查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挂靠情况,对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道路运输运输企业,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取缔。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国务院“84220”规定。(责任单位:运管所)

3、加强重点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对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准驾车型不符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严格依法处罚并通报企业,督促企业解除聘用合同。对于因企业负责人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交通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导致客货运车辆发生事故构成犯罪的,以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罪追究企业负责人的刑事责任。(责任单位:运管所)

4、加强重点客货运车辆动态监管。深入客货运企业检查三类以上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辆和校车是否按规定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监控主体责任,落实专人实行24小时动态监管,及时发现、提醒、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对规定不落实的,严肃追究企业管理责任,责令立即整改、停止营运。(责任单位:运管所)

5、开展重点车辆违法清理。每月对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车辆进行排查,发现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和交通违法未处理3次以上等情况的,责令运输企业及驾驶人限期清理。(责任单位:运管所)

(二)排查治理一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6、排查公路安全隐患底数。6月底前,按照《公路安全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组织力量集中对所有省道、县乡公路、村村通交通安全隐患点段和事故多发点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公路安全隐患底数,健全隐患基础台账。(责任单位:公路局、农村局)

7、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开展乡道及以上农村公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平面交叉等重点隐患大排查,建立底数台账。报请政府,落实整改资金,逐步开展隐患治理,改善道路通行环境。(责任单位:农村局)

(三)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8、加强重点运输企业及驾驶人交通安全警示和提示教育。每月深入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公司等重点运输企业,采取集中授课、典型案例宣讲、满分学习教育等形式,加强对重点运输企业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提升重点驾驶人群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文明交通常识知晓率。(责任单位:运管所)

(四)严厉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9、组织开展整治行动。紧紧围绕道路交通事故防控中心任务,针对影响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协调公安等部门开展整治行动,严厉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构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

(五)持续开展联合治超行动

10、按照市政府的相关部署,以205省道超限超载检测站固定治超站点为依托,联合公安、国土等部门,持续开展联合治超行动,实现“城市形象有效改观,公路设施有效保护,通行条件明显改善,交通事故明显减少”的目标。(责任部门:治超办)

一是重点打击路面超限超载行为。重点查处车货总重超过55吨和超限超载率100%以上的严重超限超载车辆,特别是运输砂石料、钢材的重型车辆以及无覆盖车辆,同一车辆连续两次以上(含)因严重超限超载、抛洒滴漏被查处的,一律按处罚标准上限严处。对货源单位允许非法改装车辆进、出场(厂)配载货物的,抄告其主管部门依法严处。

二是重点打击非法改装行为。对于路面查处的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要依据规定予以处罚和切割。

三是加强重点货源单位源头监管。要加大对货源单位的源头监管,督促源头单位落实岗位责任制,杜绝非法改装车辆和超限超载车辆进、出场(厂)。

四是严厉打击恶意闯卡、遮挡牌照等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一)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会战”,是市委、市政府为有效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势头,彻底扭转被动局面而做出的重要部署。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尤其是相关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具体指挥、具体检查,细化措施、落实责任、主动谋求与相关部门的`配合,狠抓落实。

(二)摸排底数,找准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全面摸清辖区内重点运输企业、重点运输车辆、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事故易发段底数,切实把握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基本情况,认真组织分析和研判,找准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管控措施。

(三)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把握系统“百日行动”工作重点,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突出挂靠车辆及所属企业安全监管,严把“两客一危”、农村面包车、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关口,加大事故多发、易发地段整改,切实做到隐患漏洞整改“零容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执法”,履行管理职责“重实效”。

(四)强化督查,从严追责。县局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定期组织督查,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对于监管制度和责任不落实、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单位和企业,一律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彻查责任,严格依法依规予以责任追究。凡是管理混乱、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必须黄牌警告,限期整改到位;凡是不安全的客货车辆必须坚决停运,不准上路;凡是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运输企业必须挂牌整顿,坚决追究责任;凡是构成犯罪的必须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篇八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及主要任务分工、重点项目的工作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xx—20xx年全区旅游系统行业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到20xx年,三年专项行动期间,按照重点实施“一局一行动”和“全覆盖、零容忍、细排查、重整治、促提升”的要求,全面排查治理旅游系统行业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推动文旅职能部门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健全旅游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监管长效机制,夯实旅游道路交通安全基础,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旅游交通责任事故的发生,推动全区旅游交通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

(一)整治范围

全区旅游系统行业,重点检查全区旅行社旅游包车、a级旅游景区内旅游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二)重点项目

以实施“一局一行动”项目为载体,区文旅部门牵头开展旅行社租赁旅游包车治理行动。加强旅行社购买交通服务环节的管理,加大旅游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督促其租赁有资质旅游车辆,为游客提供有效安全保障。区文旅部门加强与各有关部门和镇、街道联系协调,抓好落实,并根据实际深化行动部署。

(三)工作任务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文旅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和文旅等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集中力量开展旅游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对本辖区内旅游企业的监管,彻底遏制旅游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全区旅游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有序。

2.加强督查,消除隐患。区文旅部门要强化安全督促检查,按照公安、交通运输有关道路交通、旅游车辆管理的规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全面落实旅游道路交通安全、旅游包车客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一是重点检查旅行社租用旅游包车是否租用有资质的旅游汽车运输公司的车辆和驾驶人,监督使用的.旅游车辆是否存在违规行为,旅游包车协议或合同签订是否规范,在检查过程中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和整改;协助旅行社进一步完善旅游包车管理制度和租用旅游车辆协议,加强对旅行社以及导游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明确相应职责和监督责任,使导游懂得如何提示、纠正驾驶人的酒驾、超速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督促指导a级旅游景区做好景区内旅游道路及配合相关部门协助做好景区周边道路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三是积极开展旅游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3.加强协作,联合整治。区文旅部门要积极配合交通、公安、应急等部门联合开展明察暗访,对旅游客运企业、车辆、驾驶人以及旅行社租赁旅游客车、a级旅游景区内旅游道路有关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做好暗访记录。

4.加强宣传,开展指导。区文旅部门、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做好预防交通事故、文明出行等宣传小册子的发放,倡导文明出行,提高全民交通文明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要利用各种渠道,常态化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全力提高交通安全宣传的覆盖面、到达率和知晓率。专项行动期间,局分管领导要带队到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开展精准的工作指导,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发现好的做法和存在问题,督促落实整改问题。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区文旅部门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三年专项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明确目标责任,制定具体方案,加强组织部署。区文旅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管,定期研究,全力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自查活动,及时采取隐患整改措施;制定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和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计划。区文旅部门要深入基层和一线,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加强监督和指导,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严肃追责。

(三)标本兼治,构建长效。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旅游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要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治本之策,加快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构建旅游道路交通安全长效管理保障机制。

专项行动期间,请各旅游企事业单位于每月7日前上报当月专项行动工作小结;每年11月27日前上报当年度工作总结。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联系电话、传真!

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篇九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要求,有效化解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市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以下整治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市安委会20xx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部署,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牢牢守住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底线,按照市政府《关于做好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努力把安全生产风险和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各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按照市文化和旅游局下发的《20xx年全市文化和旅游安全工作实施意见》(同文旅发〔20xx〕23号)要求,突出专项整治、突出风险防控、突出隐患整改,全力确保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

(一)深化旅游景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

安全责任制落实:各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工作。坚持抓旅游景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指导企业健全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切实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

消防安全:各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配合主管单位指导旅游景区制定完善、科学的消防安全制度,明确的责任分工,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做到定期维护、更换;配合应急管理等部门,对旅游景区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全面排查各类火灾隐患。旅游景区对消防人员进行定期培训,训练一支有知识、能自救的队伍,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

道路交通安全:各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督促旅游景区根据交管、运管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完善内部自备的旅游运营车辆管理制度,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和设施、设备的检查;对景区内道路、涵洞、交通标识等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最大承载量:各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指导旅游景区在显著位置公布最大承载量和相关应急措施,在人员密集场所安排专人进行疏导,增设景区临时停车场、售票口、卫生间、蛇形防护通道等公共服务设施,在景区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及时向社会公告,同时报告当地政府,并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严防拥堵、踩踏事件发生。

高风险旅游项目:各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协调配合交通、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体育等部门,对索道、缆车、漂流等高风险旅游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项目一律关停。

食品安全:各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配合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加强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有效保障广大游客餐饮安全。

防恐防暴:各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配合公安部门指导旅游景区建立健全防恐防暴领导小组和应急队伍,制定防恐防暴应急预案和值班巡逻制度,在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增强安检和巡查力度,确保遇有暴恐事件,能够迅速反应、妥善应对、及时报告。

特种设备:各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旅游景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确保旅游景区采购、租赁、使用的特种设备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并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

森林防火:各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配合应急管理、森林草原部门指导旅游景区做好森林火灾防范工作,加大防火巡查力度,强化火源管理,严格控制游客带火种进入景区,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组织火灾隐患自查整改,进一步加强专(兼)职森林消防队伍、微型消防站等灭火救援力量,提高灭火处置能力。

硬隔离设施设置:各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根据实际,督促各旅游景区在开放式广场和人员密集场所全部设置硬隔离设施。各旅游景区要聘请专业人员对硬隔离设施设置情况进行设计论证,切实符合相关要求,起到防护作用,设置工作要在4月30日前全部完成。

安全标志:各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指导景区合理设计景区内的游览线路,设置明确、清晰的景区游览指示牌、安全警示牌和提示牌,增加重点路段、道口的警示标识,提高游客的流动率,避免误导游客,造成不必要的拥堵。

安全教育培训:各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指导旅游景区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安全培训计划,突出抓好全员安全知识、岗位技能和应急处置的培训,保障培训时间和质量,严格培训考核并健全培训档案。

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各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指导旅游景区修订和完善各类安全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应急演练和培训,使每名从业人员熟练掌握救生器材使用,熟悉逃生路线和救援措施,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置能力。

(二)旅游客运道路交通安全“体检”工作的目标任务

各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紧盯重点环节、紧盯重点部位、紧盯重大风险,配合交管、运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省文化和旅游行业开展旅游客运道路交通安全“体检”工作。

旅行社:一是旅行社在编排旅游线路时科学安排旅游行程。二是旅行社租用车辆选择手续齐备、保险有效、信誉好、车况好的旅游客运汽车公司,并与其签订正规的《旅游团队承运合同》,划分安全责任。三是组织旅游团队出行前,对承运车辆情况进行检查(有无年检,gps系统能否正常运行,每个座位有无安全带,灭火器、应急锤配备是否到位,轮胎磨损情况),查看承运车辆驾驶员资质,并了解个人安全驾驶记录情况,查看承运资质牌是否符合承运要求。四是导游人员在出发前查询出行的线路有无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出行时段是否存在雨雪雾等影响安全的天气。五是旅游团队出行中,导游人员认真履行“交通安全宣传员和监督员”的提示职责,督促游客系好安全带,提醒司机不得酒后驾驶、超速驾驶和疲劳驾驶。遇有恶劣天气、临崖、临水、盘山路、背阴路要提醒驾驶员谨慎行驶,绝不能冒险行驶。六是因特殊情况造成游客滞留的,要安抚游客情绪,合理安排住宿、就餐。

旅游景区:一是景区内部自备的旅游运营车辆,按照市场监督管理、交管部门的要求,设置专门的安全机构实施管理,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按制度运行。二是景区内部自备的旅游运营车辆,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灭火器、应急锤、座位安全带等设备齐全。三是景区对自备旅游运营车辆驾驶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四是对景区内道路、涵洞、交通标识等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清理路面的积水、落石等影响车辆安全通行的障碍物。

(一)自查自纠阶段

20xx年3-4月,各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对照目标任务制定本辖区的专项整治和安全“体检”工作方案,并开展自查自纠。

(二)集中整改阶段

20xx年5-6月,各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针对自查自纠发现的突出性、代表性问题,制定时间表、路线图,集中进行整改整治。

(三)检查验收阶段

各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对专项整治和“体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存在的不足,建立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提升行业安全管理水平。20xx年7-8月,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组织相关部门对专项整治和“体检”工作进行抽查。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各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把深化旅游景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旅游客运道路交通安全“体检”工作的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和保障,要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真正把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以实际行动践行“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活动,努力开创全市文化和旅游安全工作新局面。

二是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各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和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深化旅游景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旅游客运道路交通安全“体检”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工作目标、保障措施、治理时限和工作要求,确保工作实效。

三是要严格监督检查,强化考核问责。各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严格督导检查,强化考核落实,市文旅局对专项整治和安全“体检”工作组织不得力、开展不深入、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的,要严格追责问责。

四是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上报情况。请各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将专项整治和安全“体检”工作方案于20xx年4月16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从4月份开始,每月2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按附件1、2的要求报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

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篇十

坚持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集中治理与长期治理相结合,经济处罚与说服教育相结合,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相结合,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改善道路行车环境,增强全面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遏制交通安全事故,营造造良好的交通环境,降低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20xx年1月11日至20xx年4月10日,为期90天。

第一阶段(1月11日至2月底),宣传发动、调查摸底。

第二阶段(3月初至3月底),分工负责,集中整治。

第三阶段(4月初至4月10日),检查验收、总结现固。

20xx年刘坪镇道路交通秩序专项专项整治行动由镇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负责,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交管站,办公室主任由张鹏担任,办公室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通过整治行动,争取将非法拼改装车辆、报废车辆和无牌无证车辆彻底消除,超员、超载、超限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制,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和偷逃交通违规行为得到有力打击;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明显减少,主要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有效落实。通过集中整治,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全镇交通秩序规范,交通环境优良,道路安全状况得到彻底改善,重点对以下几种违规行为及对象进行严厉查处。

(一)、无牌无证车辆;

(二)、报废车、拼改装车上路;

(三)、农用车、拖拉机违规载人;

(四)、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超限超载车辆;

(六)、非法载运学生车辆;

(七)、乱停乱放车辆;

(一)宣传发动,营造氛围。按照“广泛宣传,加强配合,统一行动”的.整治要求,本着“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宣传,重点区域有层次宣传”的原则,紧紧围绕建立健康、规范、有序道路交通秩序,不断创新宣传形式,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要把宣传活动贯穿集中整治的全过程,动员各村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工作,确保整治效果。

(二)仔细排查,摸清底子。各村各单位组织力量,按照不漏单位,不漏村、不漏户的要求,进行逐一排查,全面摸清整治的情况,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形成系统可靠的基础资料,为整治工作提供依据。整个摸排工作由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镇交管站具体负责。调查摸排工作必须严格细致,做到谁摸排谁负责,各村于2月底前完成摸排工作,并将摸排情况报镇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分工负责,集中整治。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布置,分工负责,制定措施,抓好落实。镇交警中队、道路交通管理所、交管站、等部门抓好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协调推进。对无证驾驶等严重违规违章行为要严肃查处,对阻碍执行公务及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交警中队、学区等单位抽调精干力量,抓好落实,进行共同检查、联合执法。

(四)检查验收,总结工作。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单位、各村要向镇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写出验收申请,进行检查验收,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扎实整治不彻底的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顿,并将整改情况纳入全年年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