撂荒地治理工作汇报(汇总5篇)

时间:2023-09-14 14:21:54 作者:雅蕊 工作报告 撂荒地治理工作汇报(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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撂荒地治理工作汇报篇一

一、指导思想

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xxxxxx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坚持把推进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聚焦治理“六乱”、开展“六清”、抓实“六提”工作要求,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以改善群众生活品质为根本目标,围绕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村庄清洁行动、村容村貌提升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任务,以示范创建为抓手,持续推进“抓党建、固成果、美环境、促振兴”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建设生态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乡村和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22年6月底前,在实现“净起来”的基础上,常态化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实现村村整洁、户户干净;完成232个行政村绿化美化任务,新建省级森林特色小镇1个、省级森林乡村示范村7个、市级森林乡村示范村24个。

10月底前,完成乡镇政府所在地和行政村新建改造公厕任务,完成农村户厕改造5000户,县城垃圾处理中心项目建成投用;19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建成运营;高标准完成19个“四美乡村”示范创建任务,每个示范村“五美庭院”样板户至少达到60%以上,其余行政村“五美庭院”样板户至少达到20%以上。

三、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

一是统筹规划建设农村垃圾收运体系,持续开展村庄清洁和全域无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合理处理生活垃圾和农业废弃物,建立健全符合县域农村实际的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按照农村垃圾治理“设施设备齐全、治理技术成熟、保洁队伍稳定、资金保障长效、监管制度完善”的五有标准,推动“扫干净、清运走、处理好、保持住”四个环节落到实处。

二是借鉴“二次四分法”,在有条件的乡镇、村探索开展垃圾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禁止露天堆放和直接焚烧,推进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和利用。

三是大力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清理,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及村庄内部道路两侧、河道沟渠、田间地头、房前屋后的陈年垃圾,规范整理庭院及房前屋后的柴堆、杂物堆,实现堆放有序、整齐划一,争创全省全域无垃圾治理示范县。

(牵头部门:县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责任主体:各乡镇政府)

(二)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撂荒地治理工作汇报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琼府办〔2022〕22号)精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监督,严守耕地红线,确保粮食安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摸清家底情况,加强规划管控 (一)开展耕地状况摸查,明确实施路径 1.市资规局组织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摸清全市补充耕地潜力状况,构建储备耕地数据库,初步确定耕地整治恢复的实施路径,为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提供支撑。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

2.各镇政府应对辖区内耕地的类别、分布、质量、耕作类型、规模化发展、撂荒情况以及国家法规明令禁止的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

— 2 — (二)衔接国土空间规划,落实保护任务 3.深化“多规合一”改革,发挥规划整体管控作用,统筹划定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 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政府。

4.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应突出严格保护耕地导向,落实国家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结合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

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市水务局。

5.严禁擅自通过规划修编或局部调整增加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6.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应根据规划期内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以及耕地后备资源分布情况,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要求,统筹划定耕地后备资源区边界,确保长期稳定利用耕地总量不减少。

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市水务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政府 二、加强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 (三)严控各类建设占用耕地,严格耕地农业用途管制。

7.严控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坚持关口前移,强化审查把关,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对开发边界外各类以划拨方式供应用地的线性工程和单独选址项目,项目业主须在项目用地报批前对项目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科学性进行充分论证,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

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港航

局、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 8.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调整补划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重大建设项目占用等条件。

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港航

局、市水务局等项目业主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4 — 复原种植条件和符合国家规定的申请条件,并按规定做好耕作层剥离利用和复垦验收等工作。

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港航

局、市水务局等项目业主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0.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进一步完善节约集约用地办法、评价标准。要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

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三、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 (四)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

11.按照国家和省部署,以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等为基数、底图,根据带位置下达我市耕地保护任务,对现有永久基本农田进行优进劣出,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应划尽划。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

— 5 — 和挖塘养鱼,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严禁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

各镇人民政府 (五)明确耕地种植利用优先序。

13.粮食生产功能区要严格用于粮食生产,引导每年至少生产一季粮食。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用于发展稻谷、薯类、玉米等粮食生产和南繁作物育制种。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

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4.农光互补项目不得在带位置管理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和新增耕地上实施,鼓励在“三调”恢复属性等地类上实施。

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

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6 — 15.市农业农村局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我省农业种植结构调整的政策制度体系,及时调整不符合严格管控“非粮化”要求的农业扶持政策,依法、有序、科学指导各市县开展农业种植结构调整。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六)科学实施耕地“进出平衡”。

16.对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实行年度耕地“进出平衡”,通过统筹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整治为耕地等方式,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年度耕地“进出平衡”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编制总体方案报市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进出平衡”拟恢复耕地的数量,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群众意愿、种植作物市场状况等,在做好调查摸底、充分论证可行性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提出,不搞“一刀切”。

— 7 — 槟榔等林果业的以及在2021年9月1日后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槟榔等林果业的要优先纳入方案,加快实施。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七)推动撂荒地复垦复种。

18.各镇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开展撂荒耕地整治,对具备耕种条件的,立即组织复耕复种;对暂时不具备耕种条件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分期分批推进复耕复种。积极通过引导农业种植结构调整、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综合整治及不实补充耕地整改等方式分期分批组织复耕。积极探索市场化方式推动撂荒土地复垦复种,对因土地流转不畅导致撂荒的耕地,可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及托管方式引导土地流转,并支持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全程托管、主要生产环节托管等方式加强撂荒耕地种植管理。对耕种基础设施差,特别是排灌设施瘫痪导致撂荒的耕地,要加强中小型水利、农机通道等设施建设,开展土壤培肥改良、退化耕地综合治理。

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四、确保占补平衡数量和质量 (八)推动集中连片造大田。

19.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快开展耕地后备资源潜力调

— 8 — 查,统筹安排全市补充耕地任务。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0.要严格落实耕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和占水田补水田主体责任,按照“集中连片、设施配套”要求,推动集中连片造大田,主动谋划、加快实施一批补充耕地项目,要高质量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并把新增耕地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重要内容同步实施。

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 9 —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涉及新增耕地和产能提升的,由市农业农村局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申请,经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同意后,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报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复核认定,纳入全省耕地占补平衡年度计划管理。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省农垦投资

控股集团、市乡投公司

(九)完善补充耕地市级统筹。

22.建立补充耕地任务落实情况与指标使用挂钩机制,采取指标奖励、指标扣减的方式对各镇补充耕地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奖惩,压实各镇补充耕地主体责任。对于实施国家重大建设项目造成的补充耕地指标缺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按规定向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申报,争取国家统筹补充耕地指标,确保2022年底前完成补充耕地承诺未兑现指标兑现。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

(十)强化补充耕地后期管护。

— 10 — 后土地按规定交由村级、农场或土地承包经营者按要求种植使用,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情况产生。土地出让收入、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收益、耕地开垦费等资金可按规定用于补充耕地项目后期管护,后期管护资金可纳入项目总预算进行安排。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五、加强动态监测和执法监督

(十一)加强耕地动态监测预警。

2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依托“机器管规划”平台和“田长制”工作机制,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及种粮情况动态监测,对耕地尤其是永久基本农田、新增耕地项目进行重点监测,分析研判耕地流向趋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预警,切实加强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和其他农用地的用途管制。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25.市农业农村局要做好蔬菜基地和高标准农田项目种植情况的日常监测,按要求做好种植管理。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十二)严查违法占用和破坏耕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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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各镇政府要建立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闭环管理的执法监督机制,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要依法依规查处到位,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分步分类处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存量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要对2021年9月1日后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挖塘养鱼的行为,根据《_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责令限期整改、严肃查处。

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27.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快耕地保护督察中发现的先行用地、未批先建、违法违规占耕地绿化造林和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等各类问题整改,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开发区...

撂荒地治理工作汇报篇三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中、*中全会精神和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_土地管理法》《_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把恢复撂荒耕地生产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着力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坚决纠正和解决农村土地管理中出现的弃耕撂荒、毁损耕地等现象和问题,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稳定农村生产经营,为促进产业兴旺、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农业用途、耕地保护与合理利用意识,坚守耕地红线,加大耕地保护执法力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二)坚持乡村主体。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行业部门切实履行耕地保护监管职责,乡村切实担负起耕地保护的主体责任,把解决撂荒问题作为“三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提高认识,担责履职,积极作为,攻坚克难,切实解决耕地撂(抛)荒问题。

(三)坚持因地施策。对整治撂荒耕地实行挂图对表作战,坚持撂荒地落实到乡镇、到村、到户、到地头,明晰撂荒耕地的具体地块、方位、类别、面积等。深入分析耕地撂荒原因,有针对性的制定撂荒耕地恢复耕种计划措施。

细化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及时研究解决耕地撂荒整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实行村级日报告制,乡镇分村建立工作台账,确保耕地撂荒整治取得实效。

三、整治重点

一是限期解决长期撂荒耕地复垦复耕恢复种植问题,该复耕的及时复耕,该收回的收回,该撤销合同的撤销合同。二是强化耕地保护法律政策执行,加大监督管理和排摸巡查力度,依法处置弃耕撂荒、毁损耕地行为。三是规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严格落实“多种多补、不种不补、谁种谁补”要求,结合乡镇实际,实行差异化补贴方式,对撂荒的耕地一概不予兑付耕地地力保护与提升补贴资金。对享受补贴又不从事农业生产,并造成耕地撂荒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充分调动各方保护耕地、应种尽种的积极性。

四、时间步骤

撂荒地治理工作汇报篇四

日前,我镇积极采取措施,分类指导,大力推进撂荒地复耕复种,提高土地利用率,做到应耕尽耕、应种尽种,让撂荒地活起来,严防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助力推进乡村振兴。

种植为我国大业之一,发展好第一产业才是强化农村经济之根本。守一片蓝天、护一方净土,只有唤醒群众自主复耕复种,才能让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共赢。立足发展新阶段,贯彻发展新理念,通过召开村民大会等形式构建群众发展新格局。经过前期撂荒地摸排清底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为群众制定科学合理的种植计划和后期指导。确实无力复耕复种的,委托亲朋好友或街坊邻居代耕代种,也可以自愿流转给当地种植大户以及有意愿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复耕复种。

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村整合撂荒地复耕复种。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资金、资源将撂荒耕地科学合理整合托管复耕,再通过外来种植户流转或村集体自行经营的方式治理撂荒耕地。撂荒耕地经村集体托管耕种后,收益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为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壮大集体经济又添新途径。

立足镇实际,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利用微信推送、公众号宣传,主要通过成立“进安镇撂荒地复垦宣传工作小组”深入一线,走村入户宣传等方式,将撂荒地复耕复种政策宣传到每家每户,做到应耕尽耕、应种尽种,切实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和支持率。同时,为进一步加大土地流转力度,在保持土地不被损毁,补贴力度不变的前提下,鼓励各村对无能力耕种农户的撂荒地按照合适的价格进行流转、招商引资,保障农户利益,增加农户收入。

知责任者,大丈夫之始也;行责任者,大丈夫之终也。前期在撂地复垦工作开展中面临很多困难,进安镇迎难而上,立即成立基本农田“田长制”工作责任领导小组,制定《进安镇人民政府田长制实施方案》《进安镇人民政府关于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工作管理制度》,开展进安镇田长制公示牌挂牌工作,压实责任,签订进安镇撂荒地复垦复种责任书。按照“一周一上报”原则,定期对土地复垦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公布工作进度,正确处理土地复垦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强化各村(社区)土地复垦责任落实,确保在五月底按时按质完成土地复垦任务。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唤醒群众复垦意识,应用现代化技术,改善生态环境就是生产发展力。只有以绿色为转型驱动,才能促进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积跬步方以至千里,要坚持一抓到底,啃下硬骨头、抓出新成效、就能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

撂荒地治理工作汇报篇五

我区共有统计上报撂荒耕地亩,其中万安镇亩,白马关镇亩。

截至8月底,万安镇、白马关镇组织农户和种植大户通过种植大豆、水稻、玉米等粮油作物完成复耕复种亩,另有亩用地已取得征地批文,共完成复耕复种亩。

(一)严格落实责任。成立了罗江区农户承包耕地撂荒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抓、干部包片、协同推进”的责任体系。把耕地保护、撂荒地治理作为当前的重大事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来抓,细化目标任务,具体落实到村(社区)、到农户,层层推动、抓紧抓实。

(二)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级媒体、微信群、村村响、流动宣传车、村组会议等形式,加大《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撂荒地整治政策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教育引导农民履行承包责任,爱惜土地、管好土地、种好粮食。

(三)强化考核激励。将农户承包耕地撂荒整治工作纳入各镇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对完成任务、成效明显的镇,在涉农项目资金安排上优先支持;对存在弄虚作假、措施落实不力、监管不严的镇,不纳入年度涉农考核评优并严肃问责。

坚守“粮食安全”红线,坚持把农户承包耕地撂荒整治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进一步建立健全撂荒地整治工作和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整治工作体系,确保全区粮食扩面增产、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