撂荒地工作报告 撂荒地整治协议(精选6篇)

时间:2023-09-04 22:45:38 作者:GZ才子 工作报告 撂荒地工作报告 撂荒地整治协议(精选6篇)

在现在社会,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报告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撂荒地工作报告篇一

xx 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xx 市防止耕地撂荒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压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有效遏制耕地撂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按照全区、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的部署,采取有力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切实做好耕地撂荒治理工作,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防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提高产量,为保障粮食安全,助推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二、目标任务

对划定为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的撂荒耕地(指耕地停止耕种连续 2 年及以上导致耕地闲置、荒芜),要从 2022 年 2月起在 1 年内完成治理,确保功能不变;其他撂荒耕地要从2022 年 2 月起在 2 年内完成治理。

三、重点工作

- 2 -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防止耕地撂荒治理工作抓紧抓好。

强调,耕地不能“非农化”、粮田不能“非粮化”,粮食安全是战略问题,稳住农业基本盘。我区当前一些地方存在不同程度的耕地撂荒现象,且有扩大的趋势,不仅影响我区粮食生产稳定、制约农民增收,而且影响农业产业的发展。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解决农村耕地撂荒的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把撂荒耕地恢复生产作为推动当前春耕生产、促进农民增收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大事来抓,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耕地应种尽种,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守住耕地红线,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保障。

(二)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耕地撂荒情况。

- 3 - 撂荒情况调查摸底表(户表)》。以屯(组)为单位,汇总各户信息,填写《2022 年上半年耕地撂荒情况登记表(屯组表)》。二要逐级汇总上报。按村(社区)、镇(街道)、区的顺序,逐级汇总填写《2022 年上半年某级耕地撂荒情况汇总表》,经区人民政府审核后,由区农业农村局于 4 月 25日前分别报送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从 2022 年 6 月起,由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每半年(每年 6 月 30日、12 月 30 日)汇总各镇(街道)提供的最新排查数据,向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报送一次耕地撂荒台账。三要建立耕地撂荒农情数据库。经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后的镇(街道)耕地撂荒情况汇总表,同步由各镇(街道)农情员录入农情信息管理平台,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前直报 xx 区农业信息中心,以便建立全区耕地撂荒农情数据库。

(三)实行分类治理,确保耕地撂荒治理取得实效。

- 4 - 事处)要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对村道、机耕路修建政策及资金扶持倾斜;对具备条件的旱地增加灌溉设施提质改变为水田,实施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提高耕地质量等别;对具备高标准农田建设条件的撂荒耕地,要将其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结合改土改水和培肥地力,改善和提升撂荒耕地生产能力。对因道路、用水、燃气、电力电信、国防工程等项目实施造成农田丢荒弃耕的,要及时督促施工方或项目业主做好耕地修复和复耕复种工作。对返乡农民工承包撂荒耕地的,农业农村部门要在技术上重点帮扶,让他们尽快熟悉技术,取得良好的收成。

(四)规范土地流转,促进撂荒地规模经营。

各镇(街道)要制定出台规模流转土地优惠扶持政策,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对长期外出务工、家中无劳动力的农户,要积极引导流转土地经营权。鼓励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经营主体参与撂荒耕地恢复生产,鼓励镇、村两级采取代耕代种、集中流转、托管服务等形式开展生产,确保耕地应种尽种。探索土地承包权退出机制,对长期无力耕种或因举家外迁造成撂荒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和合理经济补偿基础上,鼓励自愿退出承包权。

(五)落实扶持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

- 5 - 认真落实国家种粮补贴政策,做好耕地地力补贴、粮食生产补贴,稻谷生产者补贴、农机购机补贴等扶持农业和粮食生产政策的落实,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全年粮食生产安全。按照“谁复耕、谁受益”的原则,及时将利用撂荒耕地发展粮食生产的种植者纳入粮食生产补贴范围,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鼓励出台撂荒耕地复耕扶持政策,统筹用好相关资金支持撂荒耕地恢复生产。探索建立撂荒耕地复耕激励机制,对利用撂荒耕地发展粮食生产的经营者在农业相关项目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支持。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农民保护耕地、防止耕地撂荒责任相挂钩,对耕地撂荒的,暂停发放该承包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待复耕后再重新纳入补贴范围。

四、保障措施

- 6 - 问题,保障我区粮食生产安全稳定。

撂荒地工作报告篇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 承包范围及面积

租赁的林地位于 村 (小地名叫 ),总面积 亩,林地的具体位置和四至界址(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以双方签名确认的万分之一地形图(图幅名称:,图幅编号: 实地勾绘的红线范围内为准(详见附图)。其测算方法为:用万分之一地形图勾绘的界线按水平面面积求算。

二、 租期及承租形式

1、起止期限:年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计 年 日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由乙方开垦通往租赁山林道路(4米宽,从 至,能满足木材运输基本要求)和让予甲方速丰桉第二次砍伐收益,作为承包金支付方式。

三、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 乙方必须在签定合同

道路标准为:4米宽,从至,能满足木材运输基本要求。

2、乙方租用该山地使用期间,可以根据自己现定的经营项目需要,在租赁范围内,修整道路以及安装水电设施,但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3、乙方租用该山地,如因修路使用到其他的林地、旱地、水田的,乙方理应尊重甲方进行协商,甲方予以配合支持乙方,乙方要按双方商定及有关政策标准给与合理的补偿。

4、乙方租用期间,如出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地震、台风、水灾、病虫害、战争等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而无法经营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终止合同。

5、乙方租用甲方的该山地经营所产生的正、负效益,即自负盈亏,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一切债权债务及其他所有的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6、乙方合法经营上述林地所享受政府的优惠政策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

四、甲方的责任与权力

1、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该山地另行发包或他用,甲方必须教育村民,自觉维护乙方的承包经营权利。

2、甲方保证对发包的山地具有完全的所有权,因山地所有权纠纷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予以赔偿。

3、乙方在争取上级的项目扶持资金等,甲方必须在其能力范围内对乙方手续办理上给予方便。

4、甲方有义务自觉维护乙方的财产安全,不得破坏乙方经营的所有设施。

5、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因灌溉林树、修整道路、安装水电设施所需的条件和便利。

5、如果发生盗伐和山火,甲方有义务组织人员扑救,尽力协助乙方处理工作保护乙方的财产安全。

五、违约责任

1、承包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否则应承担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因政策性因素或其他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视为合同终止。

2、如甲方违反上述合同或违法干扰乙方,或无故解除合同使乙方无法正常种植经营,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甲方赔偿给乙方。

3、开发前如出现与外乡镇的争议地而造成无法经营的面积,经双方协商后,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由甲方划出与争议地同等面积的山地给乙方经营。如乙方经营后出现争议的,由甲方承担争议面积的种苗款,同时由甲方划出与争议地同等面积的山地补给乙方经营。

4、如因政府行为的征地需要,双方均不属违约。

六、纠纷处理

如果发生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调解不成时,由当地政府负责协调解决,调解宣告失败时,双方均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申请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撂荒地工作报告篇三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检查,为保障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政策法规为依据,聚焦农民群众关切的热点,集中清理整治违反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侵占集体资金、资产、侵害农民权益、随意加重农民负担等突出问题,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此次专项检查由县财政局统一部署,审计局、农业农村局配合组织协调和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方案要求,靠实责任,认真组织和指导督促村级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并按乡镇汇总上报专项检查工作进展情况。

2.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专项检查要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关键节点和薄弱环节,结合实际情况,有的放矢,突出重点。同时,要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形成整体合力。

3.严格执法,标本兼治。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不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改革,逐步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

三、检查时限: ***年*月**日至**月**日。

四、检查范围:全县**个乡镇**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年至**年**月**日所拥有的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使用情况。

五、检查内容

(一)资金使用方面

4.现金、存款是否严格执行日清月结、账账相符的对账制度;

5.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8.是否严格控制村集体非生产性开支;

9.是否存在擅自举借新债的现象。

(二)资产资源管理方面

3.村集体的固定资产、产品物资是否做到账物相符;

4.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是否经村“两委”会议研究,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依法签订承包、租赁等合同。

(三)专项资金管理方面

1.农村土地征用补偿费:(1)是否实行了专户储存、专账管理制度;(2)拨付是否及时足额;(3)征地程序是否完备,是否执行征地方案和征地补偿费分配方案公示制度;(4)按政策应该兑付给农民的征地补偿费的兑付情况;(5)留归集体管理使用的征地补偿费的管理使用情况;(6)在土地征用和征地补偿费发放、管理中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

2.一事一议筹资筹劳:(1)筹资筹劳是否按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2)是否突破规定的筹资或筹劳上限;(3)建设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程序通过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4)所筹资金和劳务是否用于村民会议所议定的项目;(5)筹资筹劳过程及资金劳务使用中是否存在违法违纪问题。

3.国家对农户的专项补贴资金:主要对种粮、农机、良种、退耕还林等专项补贴资金进行审计。重点是:(1)补贴资金的拨付、到位情况,是否存在截留补贴资金的行为;(2)补贴资金的发放程序和方式是否符合有关政策;(3)补贴资金是否用于专项补贴,是否存在贪污、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4)符合补贴政策的农户是否及时、足额拿到补贴资金,是否存在克扣农户补贴的行为。

4.农民负担是否有另立收费项目或搭车加码收费的现象。

5.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是否开展专项审计,是否有擅自举债,增加村级债务的现象,是否有违法违纪的人和事。

六、检查方式和工作步骤

(一)乡村自查自纠阶段(*月*日—*月**日)

各乡镇要成立村级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组织检查组,对照检查内容,通过村级财务审计、入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重点摸排,全面总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情况,梳理列出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形成自查自纠专题整改报告。自查自纠必须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自查面必须达到100%。

(二)县级重点检查阶段(*月*日*月*日)

在全面自查自纠基础上,由县财政局牵头,审计、农业农村部门配合,组织力量开展重点检查,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日常监管中问题较多、自查自纠不认真的要集中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为100%,着重检查乡村自查是否认真细致,是否存在应付了事的情况;对自查没有问题但重点检查发现问题的乡村要严肃处理。各检查小组要按规定时限汇总填报相关表册,并根据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情况形成检查报告,在重点检查结束时报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整改阶段(*月*日*月*日)

各乡镇、村要针对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形成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切实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规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要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将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形成书面报告,于*月*日前报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要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控制,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检查小组要对确定问题的整改情况逐一跟踪落实,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把专项检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强化责任,精心部署落实。县上将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县财政、审计、农牧及乡镇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和督导组,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专门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乡镇自查工作全面顺利开展。县财政局、审计局、农业农村局要组建工作班子,建立专项检查工作协调机制,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检查工作。各乡镇、部门主要领导对专项检查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强化部门配合。专项检查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各成员单位要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在人员、车辆上给予充分保证,抽调的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准请假,在检查期间,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不得给基层增加负担,以确保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检查工作达到预期的目标。

3.严把政策界限。专项检查工作要始终遵循客观公正、依法合规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找准问题,搞清事实,分清责任,准确把握和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工作规定和制度。对检查发现的因失职、渎职造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混乱、“三资”流失严重的,要查明原因,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对发现的贪污挪用、转移集体资产以及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铺张浪费等问题,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对贪污等问题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进行查处。

撂荒地工作报告篇四

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搞好高收养殖立体化,更好的实施菜篮子工程,根据《^v^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权益,双方协调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财产

甲方把金跃村大湾湾河滩承包给乙方搞养殖基地,土地所处位置于李家山金跃村,土地面积为 年 月 日起将土地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租金及租金交纳的时间

租金为每年伍仟元整(5000元),交纳租金时间为每年1月1日即上年到未交纳下年租金。

第五条。 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 租赁期间,甲方如将出租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包括征用)必须征求乙方的同意,否则不予转租或转移。

第六条。 土地期满及征用约定事项

1、 在租赁租赁期间,如乙方依法征用出租方(即土地)出租方可免去乙方征用时间截止后的租金。土地征用权及相关收益归甲方所有。

2、在租赁期间,如乙方未能征用甲方财产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如双方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财产,乙方所投入固定资产,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在租赁期间除以上条件以外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地,乙方不得改变土地其他性质(既只能是养殖产业)

2、 在租赁期间,如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甲方方可收取每月3%的滞纳金。

第八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期间乙方将租赁财产(既土地)无权转让给第三方。

第十条补充协议

乙方在租赁期间若不投入生产,茺废及闭置土地一年以上,甲方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乙方每年给村民委员会交纳伍佰元(500元)的管理费。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撂荒地工作报告篇五

据地税部门统计,全县2010年以来19个乡镇共184个项目占地666万平方米,其中:已批复322万平方米(矿业企业占地157万平方米),已批复占地总面积中包括建设用地、未利用地59万平方米,实际占用耕地263万平方米,应缴税款5260万元,已缴税款2656万元,欠缴税款2604万元;未批复344万平方米(矿业企业占地251万平方米),按征收标准测算应缴税款6880万元。全县耕地占用税潜在税源为9484万元。

为使耕地占用税专项清理工作落到实处,多次组织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会议,对耕地占用税专项清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县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财政、地税、国土、综合治税办等部门和各乡镇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抽调财政、税管办、地税、政府督查室工作人员组成督导检查组,保证了耕地占用税专项清理工作有序开展。

- 12相关手续,依法补缴耕地占用税,确保耕地占用税款应收尽收。

地税部门要以此次耕地占用税清理工作为契机,建立耕地占用税基本信息台账,同时要总结耕地占用税征管经验,健全完善管理措施、征管制度和流程,做到长效控管。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日

撂荒地工作报告篇六

一、 承包土地地块位置。 该地位于五道沟村。

二、 承包期限。

承包期从20_年10月30日起至20_年10月31日止,共计

三、 承包费付款方式及上交时间。

承包费25亩地5年共计 元(大写: ) 在签订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付清所有承包费。

四、 承包土地的用途。

1、 乙方承包该地块后,只限农业种植使用,乙方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转租权。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九、土地承包期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十、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方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证明人(签字):

签订日期: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