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军转干先进事迹 军转干部培训心得体会(通用8篇)

时间:2023-08-31 14:01:31 作者:HT书生 心得体会 2023年军转干先进事迹 军转干部培训心得体会(通用8篇)

在撰写心得体会时,个人需要真实客观地反映自己的思考和感受,具体详细地描述所经历的事物,结合自身的经验和知识进行分析和评价,注意语言的准确性和流畅性。记录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成长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军转干先进事迹 军转干部培训心得体会篇一

我们从部队转业来到地方,必须从零开始,填补空白。通过一周的培训,认真学习了政府职能结构与运作,事业单位制度以及公务员制度的具体细节和行为规范等专业知识。所学课程既符合了今后的实际工作需要,又为眼前的就业选择指明了方向。同时通过老师对《行政能力测试》《申论》的例题讲解和应试方法,进一步加强了自己应对军转考试的信心。

课和优秀转业干部的经验介绍后,进一步对地方的发展情况和地方政府的运作情况的了解,增强了做好工作的信心。强烈地感觉到要以一种发挥自己才智、创业建功、积极为家乡建设做贡献的心态投入到今后的工作中去。

回到地方,最重要的是做到调整心态、心随人转,抱着从头做起的心态,甘当老百姓、甘做新人,尽快熟悉新工作,融入新工作环境,学会不断调整自己,努力改正与新工作环境不协调、不和谐的东西,注意总结经验教训,摸索规律。地方是个相比部队更大的舞台,要有自己的角色定位,要有一种无论在哪里工作都要努力踏实,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心态。

此次培训虽然时间比较短,但是我个人感觉收获很大。今后,我将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并继续深入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掌握新岗位的必备技能,为做好本职工作打好基础,为家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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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转干先进事迹 军转干部培训心得体会篇二

美丽东湖之畔,百年名校之边,作为新进机要人员,我很荣幸参加这次省局举办的培训班。对于我来说,这是一次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全面系统的学习。半个月的学习使我收获颇多。不但使自己理论知识得到丰富,视野得到开阔,实际操作技能得到了提高,工作经验得到充实,而且思想境得到了升华。

甘于奉献的高尚品格。一代代密码前辈们用他们的实际行动,为我们诠释了什么是无私奉献精神。多少次万家团聚的时刻,多少次周末和节假日,多少次父母、妻子儿女期盼的时刻,还有很多很多的时候,他们都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为保证通信的畅通而默默奉献着。

通过这次学习,使我更加深刻地体会到党的密码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作为新进密码干部必须继承前辈们的光荣传统,弘扬机要精神,立足本职,扎实工作,努力做好一个坚持,两个着力,两个确保和三个服务工作。

的能手和尖兵,不怕吃苦,敢于实践,作组织公认的老实人,不能眼高手低,更不能好高骛远,始终坚持“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的心态,切实履行好一个密码干部的职责。

二是正确看待“多”与“少”。众所周知,机要部门是个清水衙门,不会有更多的实惠,作为新进密码干部,平时的工作条件落后,生活贫苦寂寞,但是我们要努力克服困难,迅速适应角色,用一颗真诚、朴实的心投入到工作当中,我们要铭记“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这句格言,不怕给工作多,就怕没事干,多一点朝气少一点暮气,多一点锐气少一点“成熟”,多一点修炼少一点设计,业绩群众公认,进步组织关心,多一点奉献少一点攀比,特别是不要怕吃亏不要怕吃苦,多一点包容少一点抱怨,正确对待他人、正确对待组织,敬业畏权,多一点敬畏少一点傲气,机遇有所不同,自我纠正,敬畏权利敬畏,多一点感恩少一点计较,带着一种感恩的心,方方面面的,多一点忠诚少一点质疑……通过不断地自我调整和加压,加强学习,全面提升自己。

甘于寂寞,甘坐“冷板凳”,不把“冷板凳”当成“冷遇”;“热”就是工作热情似火,作风风风火火,热心热情对待生活中的人和事。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作为新进密码干部,唯有保持“一片冰心在玉壶”的高尚情操和纯洁心境,坚持胸怀理想、脚踏实地,刻苦学习,勤奋工作,才能在实践中锻造灵魂,淬炼品格,提升能力和素质,才能在艰苦的环境中披荆斩棘、健康成长,才能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自己。

军转干先进事迹 军转干部培训心得体会篇三

今年七月,我从武警学院毕业后分配到我们一支队庆宁中队担任排长。

三个多月来,在支队党委和支队的关怀培养下,在中队党支部和队领导的关心帮助下,我认真履行职责,刻苦学习,勤于思考,虑心求教,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善于在工作中寻找差距,在实践中总结经验,经过不懈的努力,克服了管理经验不足,业务基础薄弱的缺点,发扬自身优势,圆满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同时,思想觉悟,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都有了长足的提高,为了更好的完善自己,发掘自身存在的不足,进而总结经验教训,为明年的工作乃至今后的成长进步制订一长远的计划与步骤。

现将这三个多月来的学习、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防腐拒变能力

三个多月来,我认真学习了江总书记的“七·一”讲话精神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不断加强对马列主义、*思想和*理论以及xx大精神的理解,并认真学习了总队政治部开展的理想信念教育。

三个多月来,我时刻关注社会动态和时事政治,始终站在党的立场上去分析问题、判断是非,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并将政治理论指导实践,实施在具体行动上,从而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和党性觉悟,提高防腐拒变的能力。

二、强化业务基础,提高指挥能力

不久的将来我也要担任一线指挥员,由于我是文书出身,学的又是防火管理专业,对火场指挥和器材装备的性能不够熟悉,深知自身不足,刚下队我就投入到对战备车辆性能和随车装备的熟悉工作中,通过向中队其他干部、战斗班长和士官请教,目前已基本掌握了常用器材装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已跟车,担当副指挥,到火场一线去熟悉装备的使用性能、使用方法和应用范围以及指挥员的现场指挥方法、指挥程序和要求,并在归队后加以总结记录。

空余时间请求与通讯一道外出熟悉辖区内的水源、地形和交通道路,通过这一段时间的了解与学习,业务知识方面已有了长足的进步。

三、踏实工作求实效

来到庆宁中队虽有三个多月,其实在队工作时间只有两个多月的时间,其中八月一日至九月二日是在川沙育英学校带军训,并担任负责人。

军训期间,我严格遵守我们消防部队的有关规定,牢记支队领导的嘱托,发扬在校学习期间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维护了我们消防部队的良好形象。

期间我带领川沙中学参加了浦东新区军训会操,取得了第一名的优异成绩,为我们支队和校方争得了荣誉。

今年是我们庆宁中队的又一丰收年,准备打一攻坚战,业务上已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为了能在后勤考评上也打一个大胜仗,中队全体官兵一齐动手,队长将中队的卫生工作分管给我,这是领导对我的信任,也是对我的考验,深感责任重大。

我以身作则,亲自动手,带领大家出色地完成了所有的卫生工作,为后勤考评的成绩取得做出了我所有的努力。

一、努力学习,快速适应新岗位。

学习是明确政治方向,提高能力水平的重要途径,更是适应新形势、新环境的必然要求。

对我而言,面对由部队到地方的岗位转变,唯恐辜负组织的培养和领导的信任,更加自觉刻苦地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政治水平和综合能力,尽快进入情况,适应新岗位。

为此,我坚持做到勤学习、多思考、善总结,并自加压力,时常提醒自己要认真读好“两本书”,一是读好有字之书,即时刻向书本学习,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工商法律法规和经检办案业务技能,做到基础知识通学、法律知识深学、修身知识勤学、急需知识先学;二是读好无字之书,社会也是一本书,而且更丰富,更有现实意义,所以我一贯做到虚心向身边的有智之师学习,学习他们的理论观点、工作方法、为人处世及语言、文字表达等。

在日常工作中,我坚持做到“五多”,即多看、多听、多想、多写、多做,养成“*、思而入、入而进”的良好习惯。

一年来,我先后写下了上万字的读书笔记,并将之与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

通过不断地学习,本人较快地适应了经检办案和办公室文秘2个截然不同的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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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勤奋工作,尽力做好本职工作。

作为分局负责文秘的我,为了全面熟悉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坚持每晚化2个小时,在互联网上查阅资料,看全国的同行在干些什么,是如何干的,其做法有没有值得我们借鉴的。

进而增强我所起草的材料的贴切性;为了将发生在同事身边的好人好事好做法,挖掘出来,及时报道出去,我常常利用巡查人员空闲时间,向其打听相关细节,晚上回家后马不停蹄地组稿,并以最快的速度向媒体报道。

其中:1篇、省级2篇、苏州级15篇、常熟级11篇;被媒体录用材料9篇,其中:省级1篇、苏州级3篇、常熟级5篇;被上级录用会议材料6篇,其中:1篇获优胜奖、1篇经济户口“网格化”管理材料被市局转发;被市局录用政务信息600余条,我个人撰写了其中的三分之一强,有4条分别被苏州局、省局政务信息网录用。

作为经检办案人员的我,深知熟练掌握法律知识和经检技能是办好案件的坚强后盾。

为打好基本功,我虚心拜经验丰富的老办案人员为师,向业务条线内行里手讨教,并刻苦钻研了相关法律法规,先后研读了《王晓林办案集》、以往经检业务培训班上的讲课资料和苏州局下发的《执法办案手册》,并留心《中国工商报》上有关基层执法办案经验性材料,按类收集整理,并时常拿出来阅读。

在苏局长和顾队长的悉心指导下,我学会了经检办案的基本技能,先后参与了8起一般程序案件的查处,其中:5起为局批的大要案件、3起授权案件。

在不断的办案实践过程中,我得到了锤炼,初步掌握案件查处的流程和办案要令,办案能力得到了提高,已具备能够独立查处案情性质相对简单案件的能力。

三、清正廉洁,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作为一名年轻党员,我时常提醒自己,要按照*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能自觉服从分局党支部和各级领导的指挥,保证政令畅通,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执行好每一项任务;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双“六项禁令”,严格按章办事,在具体工作中,以职责为已任,不借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不谋私;能正确地定位,处理好同志间的关系。

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自觉维护好内部团结。

回顾过去,一年来,本人在某些方面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有些方面做得还不够,比如在发案能力和固定证据的手段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办案经验不足;在撰写调研文章的水平欠佳;在处事过程中时常带有军人作派等。

在来年的工作,我将继续保持成绩,在不断的学习、写作过程中,提高撰写调研报告的能力;在不间断的办案中,提高独立办案能力,力争做一名优秀的案件主办人。

在乡党委、乡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支持下,我以“服从领导、团结同志、认真学习、扎实工作”为准则,继续发扬部队那种“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特别能忍耐”的革命精神,牢记组织和领导的重托,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立足基层、磨炼意志,扎扎实实做事、勤勤恳恳为人,勤奋敬业、锐意进取,自身的政治素养、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等都有了很大提高,树立了军转地的良好形象,较好地完成了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充分肯定和好评。

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注重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提高。

坚持认真学习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精神和马列主义武装自己的头脑,不断加强自身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上级工作会议精神,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加以贯彻,保证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

近7个月来,共写心得体会、学习笔记、及种类信息累计10000余字。

通过扎实的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为自己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学以致用,取得了明显效果。

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同时,注重更新知识结构,重点加强业务和政策法规及“双语”知识的学习,努力做到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精益求精,不断探索,使自己更加胜任本职工作。

二、坚持严于律己,努力做好表率。

一年来,我不断加强思想作风建设。

严格按照胡同志提出的“勤于学习、善于创造、乐于奉献”的要求,始终把耐得平淡、舍得付出、默默无闻作为自己的准则;始终把增强公仆意识、服务意识作为一切工作的基础;始终把作风建设的重点放在严谨、细致、扎实、求实上,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始终保持军转地干部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努力成为其他同志的楷模。

通过一年来的工作实践,我深深体会到:作为一名军转地干部,基层的锻炼是一笔宝贵的财富。

要想在政治上靠得住、有本事,应具有“三心”。

一是崇高的事业心。

事业心是成功者的基石,胜利的源泉。

在基层工作的我们由于工作对象的特定性及工作环境的艰巨性与复杂性,需要我们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只有这样,人生才会显得充实,精神才会有所寄托,困难才能得以克服。

二是爱心。

爱心的具体表现形式本人认为应是以人为本,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

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思想活的灵魂,是*理论的精髓。

作为一名干部应有一种视人民为父母,时刻关心人民冷暖的爱心,以一种实事求是的态度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以一种主人翁的态度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三是进取心。

作为一名干部应该通晓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精神,要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一般的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有一定的了解;对社会生活的实际知识需进一步掌握;尤其在少数民族地区,更要学好“双语”,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与农民沟通和交流。

与此同时,知识更新的速度不断加快,这就必然要求我们挤出时间充实自己,继续接受教育,勤奋刻苦地学习新知识,新技能。

既要向书本学习,又要向他人学习,向社会学习。

总之,一年来,我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和自身修养有了一定提高。

但距领导和同志们的要求还有不少的差距:一是“双语”水平有进一步加强。

二是政治理论学习的系统性和深度还不够,特别是具体事务性工作多的时候,对自己在理论提高方面要求的标准不够高;三是工作中有时有急躁情绪,工作方式方法有时不太细,需要进一步改进。

四是如何在岗位工作中坚持与时俱进、大胆创新做的有欠缺,意识还不够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以对工作、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脚踏实地,兢兢业业,尽职尽责地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做一名优秀的留疆战士,做一名优秀的年轻干部,不辜负党和组织对我的期望。

军转干先进事迹 军转干部培训心得体会篇四

20xx年12月17日,我有幸参加了全县中小学德育管理干部培训班的学习。深知应该珍惜这次的学习机会,我和我校的德育校长从黎明启程赶去县里到夕阳西下才踏上回家的班车,从始至终一直坚持积极听取了每一位德育领导干部的专题讲座,收获颇多,回来的路上我们还一直交流着听课心得,深感责任重大。

一、抓活动开展,促养成。

七中的“班团队建设和班级文化熏陶”,十花道的“快乐成长”校本研发,明德小学“一系列的文明礼仪”教育活动。都让我感受很多,只有活动开展得好,我们的学生是有可塑性的。为了更好地贯彻“以人为本”的观念,学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关注学生的成长,关注学生的品德修养习惯养成,通过各大传统节日获新闻载体为学生创造活动锻炼和受教育的机会。

二、立足实际,把握重点

总结会上任冬主任根据当前德育工作的现状提出希望,牢牢把握德育的重点,立足学校实际,顺应新时期学生发展特点,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观念。我们是从事阳光育人的事业,强化自身对德育的认识,做好角色的转换,今天是受训者,明天就是培训者和践行者。学校的每位教职员工都应当是德育教育的宣传者、践行者,即“全员德育”理念要在我校基本形成共识。为了更好地创设学校优良的育人氛围,打造一支优秀的教师队伍,学校将继续深入推进“全员育人”工程,深化教师对“全员育人”的认识。

三、扎实长效抓好德育工作

1、提升全体教职员工“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认知水平,运用宣传媒体、教职工大会等方式加大力度宣传“校内事事皆教育”、“德育无小事”理念,结合学校开展的各类学生活动让教职工近距离感知德育教育的重要性。

2、提高任课教师对德育教育的认识深度,利用各类教师学习资料,要求教师自学与互学相结合,从实践层面做好学生德育工作。

3、强化班主任德育理论水平,积极探索做好班级德育管理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

(1)班主任应抓好日常班级管理。配合学校“学生一日常规”检查工作,包括按时到校,大课间,眼保健操,劳动卫生,自修课等。学校德育领导小组将继续组织师生进行考核。根据学生具体情况,班主任应主动地、认真地研究班级自主管理方法,发挥学生自主管理作用,提高班级管理的效果。班主任与学生共同研究班级核心理念、班级公约、班级目标等班级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班级文化,营造温馨和谐、积极向上、集体观念浓郁的班级氛围。

(2)加强班主任工作学习研讨,提高班主任专业能力。学校将进行灵活多样的班主任培训活动,以期有益于班主任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定期召开“班主任经验交流座谈会”,研讨班主任工作如何有效开展,并推荐经验型班主任开展丰富多样的校内或校际交流,打造一批在县内有影响力的、有着先进理念和丰富实际经验的优秀班主任队伍。坚持每学期的德育工作总结,更好地改进学校德育工作。

4、落实德育民主管理途径,拓宽德育交流渠道。让每一位老师有机会发言,谈学校德育工作,通过各种途径交流学校德育工作面临的问题以及存在的不足,以利于学校德育工作的不断完善。

我虽然从事德育工作时间不长,但通过本次培训,让我体会到了这一点,德育工作是我们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对于社会的发展而言,教育放首位;而对于教育而言,德育是首位的。我想,面对处于不断发展而又缤纷复杂的现代社会中的一个个灵动的个体,我们的教育更不能停滞不前,我们要抓好德育教育,除了要下功夫去完成好每一个工作内容之外,还要不断的反思提升自己的认识和能力。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更应该重视我们的这一项工作,脚踏实地地的把它做实做细。

军转干先进事迹 军转干部培训心得体会篇五

为增强转业干部在地方工作能力,提高综合素养,更好地适

应地方工作需要,更快地从国防建设转换到地方经济建设工作中。参加了军转干部培训中心组织开展的在岗培训。通过公务员工作方法,公共服务、法制政府与依法行政等相关课程的学习,在辅导员的悉心指导下,使我在政治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工作方式方法以及办文办会办事能力等方面都有了一定的提高。

一、熟悉了肩负的责任,提高了思想认识。通过学习,我逐渐认识到作为公务员为人民服务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不仅要有主观上的热情和干劲,还要求有扎实的业务知识和公务员所必须具备的知识和能力,才能真正达到为人民服务的要求。公务员的核心是人民公仆,最主要的目标就是为人民群众提供最大、最多、最好的服务,全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求我们不仅要学好科学发展观,更要贯彻落实好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工作。特别是作为公务员,深知食肩负的责任重大,要求我们不仅要具备精通业务知识、法律知识和行政工作能力,还要具备较强危急险重的处置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才能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1过工作和学习,使我进一步认清了工作属性,增强了事业心责任感。

三、调整了心态,完成了角色转变。在工作和学习中,充分认识到这次在岗培训,既是一个学习的过程,也是一个心理调适过程,同时也是角色转变过程。军转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军人有自身的优势和价值,只要保持良好的心态,继续发扬部队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就能顺利实现角色转变,尽快融入新环境,在新的岗位上发挥优势,再创新的业绩。通过网上学习和同事们的悉心指导,使我对地方经济建设和公务员队伍有了比较深入的了解,顺利完成了从军到民角色的转变,为今后更好地完成本职工作打下了基础。

四、增强了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依法行政是我国政府的一个基本特征,是建立合理的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公民关系的前提。尤其是此次《公务员法与公务员制度》、《公共服务、法制政府与依法行政能力》等相关课程的学习,使我认识到自己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感到,作为一名政府工作人员,就更得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的力度,力求做到扎实学、真正懂、灵活用。只有这样才能加强自身的法律知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才能加强廉正勤政建设;才能真正践行好“三个代表”,贯彻好科学发展观;才能保证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队伍争光;才能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塑造清白做人、廉洁奉公的公务员形象。

军转干先进事迹 军转干部培训心得体会篇六

第一、坚持以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在思想上保持先进性。

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向,以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努力提高理论素养,提升思想境界,掌握先进文化,提高自身素质。同时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善于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结合起来,自觉运用科学理论去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保持昂扬斗志和进取精神。

第二、加强自身思想道德建设,在道德修养上保持先进性。

一个真正的党员干部,要想具有先进性,保持先进性,代表社会前进的方向,就必须在思想道德文化建设方面用共产主义道德要求自己,使自己在现实生活中成为高尚道德的示范主体。首先,在个人要求方面,党员既要模范执行党的现行政策,又要发挥高尚道德风格。在执行党的现行政策的前提下出现同样的机会谁先占、应得的利益谁多得、社会的弱者谁照顾、必要的牺牲谁承担等政策规范不到的问题时,党员干部就要发扬高尚道德风格,先人后己,必要时放弃自己的利益,无私奉献。其次,在道德教育方面,党员既要讲党性,又要讲良心,要以最纯洁的良心支配自己的道德行为,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起既高大,又亲近的道德榜样。

第三、增强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在工作上保持先进性。

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是党员干部保持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党员干部要保持工作上的先进性,一要积极工作,埋头苦干,以自身的工作实绩为身边的群众做好表率。如果本职工作都做不好,根本谈不上先进性。我们要继续发扬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精神,艰苦奋斗的开拓精神,努力把党交给我们的工作任务做好。二要认真实践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能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对党员干部来说不单是个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问题,更重要的是工作职责、工作内容,是检验工作成效的基本准则。

第四、坚持开拓创新、廉洁奉公和艰苦奋斗,在作风上保持先进性。

作风是党员干部党性的体现,优良的作风是我们党保持先进性的有力保证。党的优良作风要靠每一名党员来保持和发扬。党员干部要有好的思想作风,实事求是,光明磊落,不搞弄虚作假、阳奉阴违那一套,坚决反对官僚主义、教条主义;要有好的工作作风,扎扎实实,不懈进取,追求实效,去除花架子和形式主义;要有好的生活作风,求真务实,言行一致,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当老实人。

军转干先进事迹 军转干部培训心得体会篇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军转(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市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本市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军转(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军转办)负责。

天津警备区负责全军转业到天津市干部的移交,并配合各级党委、政府做好军转(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

各区县、各部委办、局(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大专院校、中央驻津单位的组织、人事(干部)部门,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

第四条 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是国家和军队的一项重要制度。国家对军转(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

第五条 接收安置军转(军队转业)干部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党政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军转(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

第六条 对在军转(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个人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市委、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接收条件

第七条 军转(军队转业)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市予以接收安置:

(一)原籍本市或从本市入伍的;

(四)夫妇同为军队干部,同时转业,其中一方原籍或入伍地系本市的;

(七)父母常住户口在本市,并且身边无子女的;

(八)配偶父母常住户口在本市,并且是独生子女的;

(九)父母常住户口在本市,本人尚未结婚的;

(1)自主择业的;

(2)在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以上的;

(3)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4)因战因公致残的。

第八条 军转(军队转业)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市不予接收:

(一)年龄超过50周岁的;

(二)二等甲级(含)以上伤残的;

(四)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留党察看期未满的;

(五)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六)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或者被劳动教养丧失干部资格的。

第九条 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或者国家经济建设需要,成建制成批军队干部的转业安置,需要本市接收的,按国家军转(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十条 普通高等院校毕业且取得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特殊专业技术、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经市军转办批准,可不受接收条件和安置计划的限制,另行办理。

第十一条 担任师级职务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干部,年龄超过50周岁,但符合其他接收条件,又确因本市工作需要的,经批准,可以接收安置,另行办理。

第三章 安置地点

第十二条 本市接收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原则上回原籍或入伍 时的区县安置,也可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可到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配偶系独生子女的,可到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第十三条 在市内六区安置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由市军转办统筹安排,不受区域的限制。

第十四条 转业时应回各县安置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符合国务院、中央军委国发(1989)14号文件中规定的在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边远三类地区和一、二类岛屿的,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5年的,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可照顾在和平、河西、河东、河北、南开、红桥或塘沽、汉沽、大港区安置。

第十五条 普通高等院校毕业且取得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特殊专业技术,接收单位急需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经市军转办批准,可跨区县安置。

第四章 工作分配与就业

第十六条 担任师级职务或军龄不满20年的营级以下职务(含科级以下文职干部或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下同)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采取计划分配的方式安置。

担任团级职务或军龄满20年的营级职务军转(军队转业)干部,可以选择计划分配或自主择业的方式安置。

第十七条 军转(军队转业)干部中,师级职务的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安置,团级以其以下职务的分配计划由市军转办编制下达。

中央驻津单位和市属单位驻各区县直属机构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接收计划,由市军转办统一下达给其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 计划分配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各级党委、政府应当根据其德才条件和在军队的职务等级、贡献、专长安排工作和职务。

担任师级领导职务或者担任团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最低年限(3年)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一般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接收师、团级军转(军队转业)干部人数较多、安排领导职务确有困难的单位,可以安排相应的非领导职务。

其他担任师、团级职务或担任营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最低年限(3年)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参照上述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合理安排。

第十九条 在西藏或者其他海拔3500米以上地区连续工作满5年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应当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或者非领导职务。对正职领导干部安排正职确有困难的,可以安排同级副职。

第二十条 各单位应当采取使用空出的领导职位或者先进后出的办法,安排好师、团级职务军转(军队转业)干部的工作和职务。因领导职数限额或接收师、团 级职务军转(军队转业)干部较多的党政机关,安排领导职务确有困难的,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批准,可适当增加首次任命的相应的非领导职务职数。

党政机关接收符合安排领导职务的师、团级军转(军队转业)干部,按接收军转(军队转业)干部数量的15%增加行政编制。

师、团级职务军转(军队转业)干部的安排应当与本区县、本系统、本单位领导班子建设通盘考虑,有计划地选调师、团级职务军转(军队转业)干部,安排到区县局领导班子或者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领导班子任职。

第二十一条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一般应当按照其在军队担任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国家承认的专业技术资格,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工作需要的可以安排行政职务。

担任行政职务并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志愿,可以安排相应的行政职务或者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十二条 党政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年度增人计划和自然减员补充计划,应当首先用于安置军转(军队转业)干部。编制满员的事业单位接收安置军转(军队转业)干部,按照实际接收人数相应增加编制和工资总额计划。

第二十三条 党政机关接收计划分配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对担任团级(含技术9级)及其以上职务的,采取考核选调的办法安置;对担任营级(含技术10级)及其以下职务的,采取考试考核和双向选择的办法安置。凡未取得国家公务员录用资格的,不得分配到党政机关工作。对有的岗位,也可以在军转(军队转业)干部中采取竞争上岗的办法安置。

第二十四条 按计划分配到事业单位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参照其军队职务等级安排相应的管理或者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并给予3年适应期。

按计划分配到企业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根据军转(军队转业)干部本人志愿,安排管理或者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并给予2年适应期。

军转(军队转业)干部可按照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或者有固定期限劳动、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违约解聘、辞退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第二十五条 鼓励计划分配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自谋职业。凡自愿自谋职业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可将人事档案存放在本市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保留干部身份,由该机构为其提供人事代理服务,并享受市财政一次性发给的自谋职业资助金。

第二十六条 自主择业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的就业指导,由市军转办或所在区、县的人事部门负责。提供就业咨询,发布就业信息,向用人单位推荐,组织人才交流,建立自主择业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人才网,为其就业创造条件和机会。

第二十七条 党政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从社会上公开选用、录用和聘用人员时,对适合军转(军队转业)干部的岗位,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用、录用、聘用自主择业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并依法维护和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八条 自主择业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申请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企业,符合条件的,凭有关转业证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优先办理。从事个体经营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对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6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自主择业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须持有师以上部队发给的转业证件,税务机关对此进行相应的审核认定。

第五章 待遇

第二十九条 计划分配到党政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其工资待遇不低于接收安置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标准确定,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计划分配到党政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退休时的职务等级低于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的,享受所在单位与其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退休待遇。

本条规定不适用于到地方后受到降级以上处分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

第三十一条 计划分配到企业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其工资和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所在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军转(军队转业)干部的军龄,计算为接收安置单位的连续工龄(工作年限),享受相应的待遇。在军队从事护理、教学工作,转业后仍从事该职业的,其在军队的护龄、教龄应当连续计算,享受接收安置单位同类人员的待遇。

第三十三条 自主择业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从批准转业的下一年度1月1日起,由市军转办逐月发给退役金。团级职务和军龄满20年的营级职务军转(军队转业)干部的月退役金,按照本人转业时本市驻军同职务等级军转(军队转业)干部月职务、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为计发基数80%的数额与基础、军龄工资的全额之和计发。军龄满20年以上的,从第21年起,军龄每增加一年,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1%。

(一)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或者被大军区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分别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5%、10%、15%。符合其中两项以上的,按照最高的一项标准增发。

(二)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15年、20年以上的,分别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5%、10%、15%。符合其中两项以上的,按照最高的一项标准增发。

本细则第三十三条和本条各项规定的标准合并计算后,月退役金数额不得超过本人转业时本市驻军同职务等级军队干部月职务、军衔、基础、军龄工资和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之和。

第三十五条 自主择业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根据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生活费调整的情况相应调整增加。月退役金低于本市当年政府机关相应职务等级退休干部月退休生活费数额的,由市财政发给差额补贴。

自主择业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自主择业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被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或者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选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从被选用的下月起,停发退役金,其工资等各项待遇按照本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执行,不再享受自主择业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的有关政策。

第三十六条 自主择业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去世后,从去世的下月起停发退役金。区别不同情况,一次发给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抚恤金标准:被批准为革命烈士的,为本人生前40个月的退役金;因公死亡的,为本人生前20个月的退役金;病故的,为本人生前10个月的退役金。丧葬补助费标准:本人生前12个月的退役金。

自主择业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的遗属生活确有困难的,由市军转办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发给生活困难补助金。

第三十七条 计划分配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享受所在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政治待遇;自主择业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享受本市相应职务等级退休干部的有关政治待遇。

第三十八条 军转(军队转业)干部在服役期间被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比照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享受相应待遇;被大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立一等功,以及被评为全国模范军转(军队转业)干部的,比照市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享受相应待遇。

第六章 培训

第三十九条 军转(军队转业)干部的培训工作,是军转(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积极支持,提供必要保障。

军转(军队转业)干部培训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由市军转办负责。

第四十条 对计划分配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进行适应性培训和专业培训。培训工作贯彻“学用结合、按需施教、注重实效”和“培训、考核、使用相结合”的原则,按部门或者专业编班集中组织实施,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

军转(军队转业)干部参加培训期间享受接收安置单位在职人员的各项待遇。

第四十一条 自主择业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的就业培训,贯彻“个人自愿,按需培训,依托社会,政府协助”的原则进行,主要依托军转(军队转业)干部 培训中心或委托大专院校、成人教育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具体实施。负责培训的部门应当根据社会人才需求合理设置专业课程,加强定向职业技能培训,以提高自主 择业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就业竞争能力。

第四十二条 军转(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主要承担计划分配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的适应性培训和部分专业培训,以及自主择业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的就业培训。

军转(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从事社会服务的收益,主要用于补助培训经费的不足。

第四十三条 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师资、教学设施等方面,支持军转(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对报考各类院校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应适当放宽年龄条件,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对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应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投档。

第七章 社会保障

第四十四条 军转(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按照统筹规划、优先安排、重点保障、合理负担的原则给予保障,主要采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现有住房或者租用周转房,以及修建自有住房等方式解决。

军转(军队转业)干部全迁户和其他有特殊困难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如确无住房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暂时有困难的,可租住由市军转(军队转业)干部服务中心提供的周转房,租住办法按市军转(军队转业)干部服务中心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五条 计划分配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到接收单位工作后的住房补贴,由接收安置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解决。

自主择业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及其配偶均未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安居工程房价购买住房,或者未参加集资建房,或者未按规定的普通公有住房租金标准 承租公有住房,或者虽按规定的普通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了军产住房,但拟退出或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现住房的,未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 位录用聘用期间的购房补贴,从批准转业的下一年度1月1日起,按照本市党政机关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 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住房补贴的规定执行。被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录用聘用以后期间的购房补贴,按照所在单位的规定执行。其服现役期间的住房公积 金,根据本人意愿,可计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计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在其购建住房时,有关部门应优先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四十六条 军转(军队转业)干部的军龄视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其服役期间的医疗等社会保险费,转入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四十七条 计划分配到党政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享受接收安置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医疗、养老、失 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计划分配到企业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自主择业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后,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1999国务院令第259号)、《失业保险条例》(1999国务院令第258号)等法规的规定,依法参加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缴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并享受相应养老、医疗、失业保障待遇,其社会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从其在当地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八条 自主择业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未被党政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并领取退役金期间的医疗保障,按照本市党政机关与其军队职务 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办法另行制定。自主择业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被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录用聘用后,按照本市的有 关规定,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医疗待遇。

第八章 家属安置

第四十九条 军转(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的工作,由市军转办编制分配计划,会同军转(军队转业)干部分配计划一并下达。

各级劳动、人事部门应当参照本人职务等级和从事的职业合理安排,与军转(军队转业)干部同时接收安置,发出报到通知。接收单位相应增加工资总额。

对安排到实行合同制、聘任制企业事业单位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应当给予2年适应期。适应期内,非本人原因不得擅自违约解聘、辞退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第五十条 军转(军队转业)干部随迁配偶、子女符合就业条件的,各级劳动、人事部门应当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帮助其实现就业;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经济实体的,按照国家和本市促进就业的有关规定减免税费。

第五十一条 军转(军队转业)干部配偶和未参加工作的子女可以随调随迁,公安部门凭市军转办的报到通知和落户介绍信及时办理迁移、落户手续。随迁子女需要转学、入学(不含在大、中专院校就读)的,由各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安排;报考各类院校时,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军转(军队转业)干部身边无子女的,可以随调一名已经工作的子女及其配偶。

在办理军转(军队转业)干部及其随调随迁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落户和转学、入学事宜时,不得收取国家和本市政策规定以外的费用。

第五十二条 军转(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配偶、子女,已经参加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其社会保险关系和社会保险基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一并转移或者继续支付。未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自主择业军转(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

第五十三条 自主择业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的统计、预算、申报、审核、发放、调整和住房、医疗等社会保障问题的协调、指导就业、档案管理以及 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由市军转办和市军转(军队转业)干部服务中心负责。政治学习、政治活动和党组织生活,以及其他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由其常住户口所 在街道、乡镇负责。

第五十四条 自主择业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的核定、调整,由市军转(军队转业)干部服务中心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承办。发放方式采取委托银行代发,个人按月到指定银行领取。

第五十五条 自主择业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死亡后,其家属应及时通知市军转办、组织关系所在街道、乡镇和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并持死亡证或其他有效证件领取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第五十六条 自主择业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办理因私出国(境)、婚姻、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等事宜,涉及人事档案内容的,由市军转(军队转业)干部服务中心依据档案出具有关个人情况证明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助办理有关手续;涉及政治面貌和现实表现的,由组织关系所在街道、乡镇和常住户口所在派出所负责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十七条 自主择业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后,被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或者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选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由选用单位到市军转(军队转 业)干部服务中心办理档案接转手续。被企业、事业单位聘用的,应及时通知市军转(军队转业)干部服务中心。聘用单位发放住房补贴和提供医疗保障的,从被聘 用的下月起,市军转(军队转业)干部服务中心停发住房补贴,不再提供医疗保障。

第五十八条 自主择业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所在街道、乡镇在市军转办的指导下,切实做好对自主择业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掌握 他们的就业及工作变动情况。自主择业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应自觉服从组织关系所在街道、乡镇党组织的领导和管理,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各种活动。

第十章 安置经费

第五十九条 军转(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所需经费,除由中央财政和军费预算支付的部分外,自主择业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补贴、医疗保障所需经费、计划分配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自谋职业资助金等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

第六十条 军转(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经费,由市军转办统一管理。需要市财政列入预算的部分,市军转办应根据年度军转(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如实申报所需经费数额。经市财政审核后应及时划拨。

第六十一条 军转(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经费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截留、克扣、侵占,有关职能部门对安置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当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章 管理与监督

第六十二条 各级党委、政府应当把军转(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作为考核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评选双拥模范区、县的重要条件。

公安、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编制、财政、教育等行政部门,以及街道、乡镇党委、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和保证军转(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十三条 严格安置工作纪律,各级党委、政府应加强对军转(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对拒绝接收军转(军队转业)干部或者未完成安置计划的部门和单位,要追究领导责任,并限期完成安置任务。

第六十四条 军转(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单位应按照市军转办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安置任务,并按时上报《军转(军队转业)干部工作安排呈报表》、《军转(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工作安排呈报表》和《军转(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专业登记表》。

第六十五条 军转(军队转业)干部及随调家属,应按市军转办的报到通知要求,按时到市军转办和接收单位办理落户、报到手续。

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经市军转办核准后,退回军转(军队转业)干部移交部门,不再安置。

第六十六条 军转(军队转业)干部到接收单位报到前发生的问题,由其原部队负责处理,处理后发现具有本细则第八条中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情形之一的,经市军转办核准后,退回军转(军队转业)干部移交部门,不再安置;到接收单位报到后发生的问题,由接收单位负责处理,涉及原部队的,由原部队协助接收单位处理。

第六十七条 退出现役被确定转服军官预备役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到接收单位报到时,应当到所在区县人民武装部进行预备役军官登记,履行其预备役军官的职责和义务。

第六十八条 凡违反本细则规定,对军转(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九条 凡在军转(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本市接收条件的,一经发现,退回军转(军队转业)干部移交部门,不再接收安置;涉及其他问题的,应及时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处罚。

第十二章 附

第七十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2001年及以后本市接收安置的军转(军队转业)干部。以往本市有关军转(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规定,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第七十一条 本细则由市军转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原题目:天津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来源: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泰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军转干先进事迹 军转干部培训心得体会篇八

各位评委、各位领导:

以一名即将转业军官的身份参加市政府组织的干部公开招聘,我充满信心,对市民政局长的一职竞聘,我更有把握。我在部队期间的工作表现、立功受奖、任职经历等情况在招聘表上已有详细记载,我就省略不谈了,以便节约时间。我只谈一谈我能够当好民政局长一职的有利条件。

我对民政工作有深层次的理解。我从军二十多年,是民政工作的直接受惠者。当我在对南疆自卫还击作战的前线正在浴血杀敌时,年迈的母亲突患脑溢血病,是家乡民政局的同志闻迅赶到我家,连夜送到县医院抢救,使老人转危为安。当爱人为长期分不到房而忧愁时,是民政局的同志四处奔走,苦口婆心地做有关方面的工作,最终经市长办公会特批了一套住房,解除了我的后顾之忧。在我担任连、营、团三级主官的岁月里,是各地各级的民政部门直接地关心照顾着我们的家庭亲属,帮助我们官兵家里解决了很多的实际困难,这对稳定军心起了重要作用。试想,如果没有民政部门把温暖送到每个官兵的家里,后方不稳,军心必乱,那部队是绝对带不好的。有道是“挨过寒冷的人才最感觉太阳的温暖”、“患过病的人才最理解医务工作的重要”。我们长期扛枪杆的人也才最能感受到民政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也才能有无穷无尽的工作动力。

我对民政工作对象有深厚的感情。民政工作是服务性的工作,只有对服务对象怀有深厚感情才能做好、做细、做扎实。民政工作的对象是“最可爱的人”和“最可怜的人”。最可爱的人,不说大家都清楚,那就是正在服役保卫祖国的军人及家属,也包括那些已经从部队离休、退休、复员、转业、失散、伤残的军人。最可怜的人,主要指那些残疾人、受灾的人和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人。对军人的感情,自不必说。特别是那些离、退、复、转、残的老前辈、老首长、老战友,他们是打天下的功臣,是共和国的奠基者,是中华民族的英雄,是对人民奉献最多的人,我愿意为他们服务,愿意竭尽全力让他们生活得幸福美好。对那些残疾人、受灾的人、生活比较困难的人,他们是人民群众中的一部分,我们应该对他们更多一些的爱心,更多一些的照顾,更多一些的温暖,这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要求,是党的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化。我们部队每年都要为那些残疾人、受灾的人和生活比较困难的人捐款、捐物、办实事。我到民政部门工作,是会把我市“扶贫济困”的工作再上新台阶的,这也是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方面。

我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宣传鼓动能力。我担任过班长、排长、指导员、组织股长、教导员、党办秘书、宣传科长、群联处副处长、团政治处主任、师政治部副主任、团政治委员。可以说从班到军哪一级都呆过。在各级的各个岗位上的实际锻炼,养成了我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民政局的工作是一项涉及范围很广的综合性工作,上至中央、省级的政府、领导,中至本级政府的各个委、办、局、室,下至市辖区域内的家家户户。这就需要有很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才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才能利用好一切可利用的条件,才能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做好民政工作。同时民政工作也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也是需要吸引社会力量支持的工作,也是需要苦口婆心地耐心说服解释的工作。这就需要有一定的宣传鼓动能力。这正是我长期从事政治思想工作的强项。我初步设想,既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大型传媒工具来为民政工作大造舆论,又要主动登门向政府领导、各个部门、各个企业做宣传说服工作,争取他们从人力、物力、财力、智力上来支持民政工作,还要逐户做好优抚对象的思想工作,帮助他们转变观念,拓宽思路,广开门路,提高他们的自救、自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