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信访积案化解方案(大全5篇)

时间:2023-10-03 15:37:36 作者:文锋 方案 最新信访积案化解方案(大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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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积案化解方案篇一

为深入贯彻《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委办[2017]24号),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以“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保障发展”为工作思路,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为原则,形成领导亲自接待,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努力探索建立化解城市管理信访积案的长效机制,推动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格局。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开展联合下访,形成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的工作合力。

2、坚持依法按照政策办事的原则。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依法按照政策解决到位;对群众诉求依法按政策不能解决的,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决不能为求得一时一事的解决而突破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引起攀比和新的矛盾。强化思想疏导工作,在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同时,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切实做好情绪疏导工作。对无理缠访闹访和有违法行为的,加强法制教育;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予以处理。

3、强化信息互通。对下访受理的不属于我局管辖处理的信访事项,应及时转送有管辖权的相关责任单位依法处理。

四、方法和步骤

(一)下访时间

每月第一周周一。

(二)下访人员

1、分管下访乡镇(街道)的局领导。

2、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综合执法股、督查中队各派一名人员参加,下访乡镇(街道)的辖区中队要有3名人员参加。

(三)接访重点

涉及本系统的已按“路线图”处理,信访人仍不服的信访事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信访突出问题;带有区域性、普遍性、苗头性的`信访突出问题。

(四)下访活动的组织

1、办公室主要负责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应于下访活动开展前10天与下访街道取得联系,确定下访时间、下访地点,并由下访街道就接访领导、接访时间、接访地点、接访要求等事项进行安排,提前5天在当地进行公示;下访活动开展过程中,引导群众有序信访,维持现场秩序,确保接访活动顺利进行。

2、政策法规股主要负责下访活动中涉及的法律法规问题。主要包括对信访事件适用法律法规的认定,做好适用法律法规的解释,加强法制宣讲,依法处理无理缠访闹访和违法行为。

3、综合执法股负责综合协调下访活动,并于每月第一周周五前将当月参加信访的领导干部姓名、职务、接访时间、地点、受理的信访事项、处理情况及相关数据书面报送区联席办;负责接访工作的登记。

4、督查中队负责督查下访受理的信访案件的处理落实情况,收集汇总相关材料,于每月第一周周四上午前将材料送至综合执法股。

5、各中队负责协助办公室维持现场秩序;负责信访案件的具体办理,并及时将相关材料送至督查中队。

五、领导包案化解信访案件

1、包案分工

我局对信访案件实行逐一包案。领导包案原则上实行一人(辖区分管领导)包一案或包几案,不实行两人或两人以上重复包一案。

2、包案工作内容

包案领导按照“谁包案,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办案方向、具体责任人、具体办案人、结案和汇报时间,并督促案件的办理,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协调。包案领导应深入了解案情,按照法律法规、依照党和国家的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对合理的要求,尽快解决落实;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向群众宣传政策,讲明情况;对个别坚持过高要求,无理取闹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和依法处理。

3、包案完成时限

领导包案原则上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如因情况复杂,经主要领导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信访积案化解方案篇二

信访积案是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突出问题。全镇各级各部门要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市联席会议的部署要求,以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有关法规、政策为依据,以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为根本出发点,以拖久未决,久访未息信访案件为重点,以信访积案当事人停诉息访为落脚点,逐案梳理分析,逐案落实领导责任,逐案明确责任主体,逐案制定工作措施和化解方案,做到确保集体访积案80%以上化解,确保个访积案90%以上停诉息访,确保进京访积案100%以上化解到位。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党政领导负总责的原则。村(社区)、单位要把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担任“第一责任人”,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挂帅办案,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其他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信访积案实行“一岗双责”,落实包案责任,包掌握情况、包解决困难、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理。

2.坚持事发地为主的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化解信访积案工作责任主体,对属于责任主体有争议的疑难复杂信访积案,统一按照“解决问题以事发地为主、以户籍地常住地为辅“的要求,落实信访积案化解责任。

3.坚持情理法结合化解的原则。在逐件核实信访积案案情的基础上,以法律政策为主、帮扶救助为辅,对诉求合理或部分合理的,要依法按政策及时解决;对诉求无政策依据但生活确有困难的,要通过帮扶教育、经济救助等方法,促使上访人主动停诉息访;对无理缠访、闹访、非正常上访且有违法行为的人员,要坚决严肃处理。努力做到“三个到位”,即诉求合理的帮扶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

(二)工作方法

以强化备案、包案、通报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为抓手,以落实领导责任为重点,综合采取会办、求助、教育、法制处理等措施,对信访积案进行集中化解。

1.确定界定。信访积案是指信访问题成因复杂、处理难度大,两年内进京上访、到省上访、到以上上访、来市上访三次以上的信访老案。主要包括重复进京上访、重复到省上访、重要重复来信;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三跨”案件;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的“三分离”案件;未按信访条例或六步工作法终结的信访事项。各村(社区)要进行认真细致的梳理排查和甄别鉴定,将信访积案全部纳入化解规范,打好积案化解的工作基础。

2.分类负责。逐一明确信访积案的性质、责任主体,分类处理、落实责任。对涉及政策层面、影响较大的疑难信访积案,全部落实领导包案,并将领导包案的情况定期汇报;对涉法涉诉等信访积案由相应工作小组牵头处理;对上报的“三跨”、“三分离”信访积案,由镇牵头上报市联席办。

3.备案公布。在过细排查梳理的基础上,实行镇、村(社区)二级信访积案备案制度。即将信访积案的基本情况,包括信访人、信访诉求。信访行为以及处理化解的责任单位、责任人等情况,以备案文件形式在全镇公开,以明确责任、加强监督。

4.一案一策。逐案分析研究,针对信访人、信访诉求、信访行为的差异性,采取听证、阳光处置、六步工作法、救助、法制教育等方法,做到化解方案明确、化解责任明确、化解时限明确、化解结论明确,确保“案结事了”。

1.集中排查梳理阶段。各部门负责组织排查本地区、本系统的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逐件按诱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预测、矛盾纠纷类型、化解结果、稳控情况、责任人等要素登记建档,并将相关情况定期报送镇信访办。

2.领导包案化解阶段。信访积案要全部落实领导包案。重大疑难信访积案要有村(社区)领导包案。包案领导要亲自协调、亲自会办。亲自解决,做到一包到底,直至“案结事了”。

3.督查考核阶段。镇信访办对村(社区)“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总结考评。

信访积案化解工作难度大、任务重,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深入实施。

镇要建立积案化解督查和通报制度,定期对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进行督查,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信访积案全部依法按政策处理到位。对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积案得不到有效化解,造成矛盾激化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将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信访积案化解方案篇三

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是国家信访局20xx年部署的重点工作。根据《国家信访局关于开展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的通知》(国信发〔2017〕2号)、《省信访局关于开展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的通知》(赣信发〔2017〕4号)、《市信访局关于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洪信访发字〔2017〕3号)、《县信访局关于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信发〔2017〕3号)文件精神及部署要求,现制定我委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千方百计化解信访积案和难题,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通过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努力实现我委信访积案“清仓见底”的工作目标。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构建我县打造全市核心增长极的重要战略支点作出我委应有的贡献。

积案化解攻坚年的总体要求是“抓巩固,防反弹;抓落实,防空转;抓难点,防极端”,重点是信访积案化解。《国家信访局关于开展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的通知》明确指出,信访积案是指在《信访条例》规定的时限内没有化解的信访事项。除涉法涉诉以及已经复查复核并报省信访局备案终结的信访事项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信访事项均要纳入积案化解范围:(1)交办转送后超期未办结的;(2)办结后群众重复信访,仍未停访息诉的;(3)对处理结果评价不满意的。做到应查尽查、没有遗漏。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县工信委“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二)注重学习培训

一方面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县有关精神;另一方面积极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积案化解业务培训和指导活动。不断提高积案化解的技能与水平。

(三)做好集中化解

1、因案施策,集中化解。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时间,对信访积案产生的原因进行专题研究分析,找准问题症结,协调有关方面,因案施策、多措并举,集中化解。

2、做好迎检基础工作。做好“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文件资料的整理、信访积案化解台账立档,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迎接各级督导检查。

(一)各包案组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做好各自维稳对象及重点包案对象的维稳工作。

(二)根据既分工又协作的工作原则,对重、特大突发事件或特殊疑难事件的发生,由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安排,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三)要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采取听证、救助、协商、调解、评议等方式方法,加大化解信访积案力度。

(四)要把“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作为今年信访工作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成立工作专班,专题研究方案,精心组织落实。主要领导亲自包案,化解重大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实行通报、约谈、问责,以责任到位真正促进工作到位。

信访积案化解方案篇四

平塘县严格按照“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要求,多措并举,下大力清理化解信访积案。目前,全县清理排查出的21件信访积案正在积极化解之中。

该县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细化信访工作分解任务,将责任明确到具体单位、部门、岗位和人员。并在各乡镇成立以乡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积案化解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排查信访苗头和隐患。对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容易升级激化,并带有普遍性的疑难复杂问题,由属地主要领导带头实行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问题、包息诉息访的“四包”责任制,一包到底。

在州、县、乡三级联动的基础上,该县进一步建立健全乡(镇)、村信访网络,各村明确一名信访联络员,建立和完善以信访、综治、民调、司法为主体的“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基层党员干部调解矛盾纠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塘边镇新店村退伍军人龚显恩反映的土地承包问题,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最终得到处理。老知青刘开叶反映多年的生活困难问题也得到妥善解决。

该县还把信访工作作为乡镇和部门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个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有政策法律依据应解决的问题坚决督促到位,彻底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就做出承诺限期解决;对复杂疑难问题,采取分割剥离的办法,有序解决。大塘镇西关村村民石霞多年反映的土地纠纷问题,案情复杂,时间跨度大,通过县专项工作小组多次专题研究,最终得到合理解决。

信访积案化解方案篇五

各村(居)委会、镇有关单位:

根据省联席会议4月3日下发《关于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赣信联发[2009]2号)、《关于报送“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情况通知》(赣信联办[2009]22号)和《关于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安信访联发[2009]1号)文件要求,为妥善化解信访积案,逐步消化问题积累,减少重复上访、缠访闹访和非正常上访,经镇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在今年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今年是建国60周年,是应对国际国内环境重大挑战、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实现新发展的关键一年。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推动“事要解决”,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存量”,努力探索形成化解信访积案的长效机制,推动信访形势向好的方面发展,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信访积案是指时间跨度长、处理难度大,案情复杂、久拖未决的信访事项。根据《关于集中开展重信重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信联发[2008]4号)和《江西省关于全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赣信联发[2007]8号)文件精神,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坚持以人为本,以“事要解决”为核心,依法解决问题,教育疏导与困难救助相结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着力化解一批本地本部门的信访积案,化解一批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积案,化解一批人户分离、人事分离、人事户分离的信访积案,化解一批“无头案”、“钉子案”、“骨头案”。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责任,整合资源,做到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有效地减少重信重访,形成“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

(一)抓重点,明确任务。各地各部门要以尚未化解的信访积案为重点,着力化解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涉法涉诉、劳动保障、环境保护、教育卫生、“三农”等方面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逐案明确责任主体。具体承办的责任单位要逐一落实承办人员,化解措施、办结时限。对“三跨三分离”信访积案,由同级或上级联席会议明确主办责任单位和协办责任单位;发生信访问题的地方或部门是解决信访问题的责任主体,要主动协商有关单位或部门推动解决,信访人户籍地和常住地要积极配合、协助化解。

(二)抓包案,推动化解。信访积案化解要按照重大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由领导包案处理的制度、全部落实领导包案,并采取适当方式公开包案情况。包案领导要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转化、包解决化解、包息访息诉的“四包”责任制,不得由部门或他人代替。对重大复杂的信访积案,主要领导要带头包案处理,直接推动问题得到彻底化解。

(三)抓措施,重在落实。承办责任单位和包案领导要深入分析案情,批准问题症结,因地因人因事制宜,采取针对性、实效性强的化解措施。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一次性解决到位;对坚持过高要求的诉求,在解决合理诉求的同时,要耐心细致地教育疏导,理顺情绪,并促使案结事了;对诉求不合理但生产生活确有困难的,要综合采取政府救济、社会和民间救助等多种方式帮助解决,努力使其息诉息访;对极少数屡教不改,制造事端、坚持无理诉求肆意缠访闹访的涉嫌违法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法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以案释法,做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

(四)抓机制,增强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机制优势,形成上下联动,各方配合,共同化解信访积案的强大合力。要分期分批排查突出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组织联合会办督办协调处理重点疑难案件,督促抓好信访积案的化解落实。要建立健全办理、复查、复核三级终结机制。对信访积案逐案按程序予以终结。注重运用信访听证等方式,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司法工作者、老医务工作人员的作用,做好老上访户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心理疏导、困难帮扶工作,做到案结事了、息访息诉。各村(居)委会、镇有关单位具体组织协调化解本单位、本地的信访积案,要协同配合,加强合作,齐心协力推动问题解决。

(五)抓投入,提供保障。各村(居)委会、镇有关单位要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支持,确保此项活动顺利实施。筹集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专项资金,为化解“无头案”、“钉子案”、“骨头案”提供救助金。明确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办法,做到既有利于问题解决,又要防止引发新的攀比。

(六)抓督导,确保实效。联席会议在活动期间将组织有关部门,采取重点指导、协调调度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到重点地方和部门指导工作,推动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扎实开展,确保取得实际效果。进一步明确各村(居)委会、镇有关单位化解信访积案工作的绩效纳入全年信访工作考评的内容。

信访积案化解工作难度大、任务重,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深入实施。镇联席会议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工作,各村(居)委会、镇有关单位“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应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要切实把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活动情况汇报,及时进行指导,推动化解。对化解信访积案工作重视不够,推诿扯皮、“挂帐空转”,甚至弄虚作假的地方和部门,要视情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极端事件或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要认真总结推广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分析研究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进一步研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一)各村(居)委会、镇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定专人负责此工作。镇联席会议办公室特定期对“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对近期群众信访问题进行了排查梳理,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尽快妥善处理到位(见附表一)。

(二)请镇包案领导按照“一岗双责”原则,及时组织有关责任单位开展调处化解工作。各责任单位应积极主动向镇包案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力争将包案信访件(见附表一)在60日内(2009年8月30日前)处理完结。届时,各责任单位须将处理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经包案镇领导审核并县有关领导签名认可,加盖单位公章,送县“活动办”(联席会议办公室)。

一是2009年7月10日前,报送该《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情况和有关工作方案。内容包括:传达部署情况、组织实施工作情况及确定工作重点和方法步骤、本村(居)今年1至6月排查出来的信访积案情况(见附表二)等。

二是2009年7月30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内容包括:排查梳理情况、领导包案情况、解决和化解信访积案情况、采取的工作措施以及好的经验和做法,本村(居)、单位今年7月份新增排查化解积案情况(见附表二)等。

三是2009年9月15日前,报送解决和化解积案情况,内容包括:信访积案化解的进度、研究和提供专项资金情况、及好的经验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本村(居)、单位8、9两个月新增的排查化解积案情况(见附表二)等。

各地各单位收到本方案后,应抓紧部署实施,按要求及时报告信访积案化解活动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可随时报送。要高度重视报送材料质量,客观反映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和水平,确保报送材料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措施得力、效果明显。为加强报送工作,加强协调联络,请各村(居)委会、镇有关单位确定一名干部负责这项工作,并填写附表三,于7月10日一并报镇“活动办”(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人:熊有典,电话:0971—3422150,传真:0971—3425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