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汇报 信访积案化解方案(汇总5篇)

时间:2023-09-01 11:51:37 作者:纸韵 方案 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汇报 信访积案化解方案(汇总5篇)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时间的安排以及风险的评估等,以确保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汇报 信访积案化解方案篇一

去年,按照中、省、市关于信访工作部署和要求,扎实地开展了重信重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我区集中解决了一批疑难复杂信访问题。但由于各种原因,一些信访积案还没有得到妥善化解,仍然是困扰当前信访工作的一个难题。因此,各镇(办)、区直各部门要在“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中,认真做好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力争解决一批信访积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化解信访积案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方协同配合,坚持以人为本、严格依法按政策办事,坚持多措并举、综合施治,切实提高信访积案的办理质量,彻底解决和化解一批本辖区、本部门的信访积案。

工作目标:通过“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开展,力争年底前在破解信访积案上有所突破,解决和化解一批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积案,解决和化解一批人户分离、人事分离、人事户分离的信访积案,解决和化解一批重复赴省集体访和重复进京非正常访的积案,最大限度地推动案结事了、息诉罢访,最大限度地减少赴省集访和进京非正常访。充分运用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成果,使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制度化,形成预防和处理信访积案的长效机制,继续推动信访形势向好的方向发展,为我区“进位创强”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认真排查梳理、逐案进行责任交办。各镇办要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为具体负责人,抽调得力人员担任工作成员;区直各部门要由一把手负总责,并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本部门积案化解工作。以去年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中尚未解决的信访积案和年1月至年5月重复赴省集体访、重复进京非正常访、进京集体访及“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为重点,对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涉法涉诉、劳动保障、环境保护、教育卫生、涉军稳定、居民小区物业管理、“三农”等方面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和排查梳理,并逐案建立台账。对梳理出的信访积案,一方面要上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另一方面镇办、部门要落实具体责任人、包案领导、稳控措施,并限期办案。

(二)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办理责任。各镇办、区直各部门对交办的信访积案要逐案落实责任主体,具体承办的责任单位要逐一落实承办人员、化解措施、办结时限。凡中、省、市交办的信访积案,各单位必须落实一名班子成员包案处理,对辖区、本部门排查梳理的信访积案,也要逐案落实领导包案。对领导包案情况要上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单位一把手要亲自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转化、包解决化解、包息诉罢访的“四包”责任制,不得由部门或他人代替。对重大复杂的信访积案主要领导要带头包案处理,直接推动问题得到彻底化解。

(三)复查梳理案情,分析查找原因。对交办和排查的信访积案要通过调阅案卷、取证、听取当事人意见、知情群众参与核查等办法,确实搞清搞准案件的来龙去脉,确保核查结果的公正性,核查结果要形成书面报告,并经参与核查人员多数同意,同时将不同意见记录在案。在摸清案情的基础上,召开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有关方面专业人士及经办人参加的集体会商会,针对以往多次处理而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的情况,从法规政策执行的实体和程序等各方面,客观、公正地查找症结所在,把造成信访积案的原因搞清楚。

(四)分类化解,因案施策。各镇办、区直部门要以解决信访积案为目标,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化解方案,明确工作步骤和相关各方的责任、任务。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一次解决到位,不留尾巴;对诉求合理,但坚持过高要求的,在解决其合理诉求的同时,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努力使其息诉罢访;对信访人诉求不合理,但生活确有困难的,要采取政府救助、社会救济、民间互助等方式,使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实现案结事了;对坚持无理诉求并缠访闹访的违法人员,要依法严肃处理;对合理诉求与不合理诉求交织的信访积案,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法定程序和途径,采取联合接访、公开听证等办法予以甄别、认定,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合理的部分解决到位,对不合理的部分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工作。同时,要充分考虑到当事人多年信访对生活带来的影响,在力所能及且不引发攀比的前提下尽可能给予关心照顾。

(五)加大经费投入,积极提供各种保障。中、省、市均要求,从中央到地方都要建立解决凝难复杂信访问题专项资金,为彻底化解“无头案”、“钉子案”、“骨头案”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各镇办、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保障,确保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并取得明显成效。

(六)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在信访积案化解过程中,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区联席办将建议区委、区政府予表扬鼓励;对思想不重视、安排部署不力、工作进展迟缓以至于推诿扯皮的单位,要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信访积案化解没有成效,甚至激化矛盾,造成恶劣影响后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依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一)认真做好帮扶工作。对信访积案人员要做到人格上尊重、生活上体贴、生产上扶持,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社会的关爱。对生活困难、衣食无着的,要通过民政救济渠道予以帮扶,进行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对有劳动能力的,要积极帮助其就业或发展生产。对家庭有特殊困难的,要主动关心、照顾。对经过做工作息诉罢访的,要定期回访,继续给予必要的帮助。

(二)加强和改进教育疏导工作。对因对法律法规和政策不了解或理解有偏差的信访积案人员,要通过法律援助、判后答疑、咨询服务等方式,向他们讲清楚有关法律和政策,促其转变认识。对坚持过高要求的,要通过认真细致的思想教育,使其打消不切实际的想法。对患有心理、精神疾病的,要实行人文关怀,及时给予心理矫治和精神诊疗。对要求无理、以“访”谋利或企图达到不正当目的的,要坚决表明态度,避免形成上访有利可图的错误导向。

(三)强化督导检查。区联席会议将适时组织督导组,到重点镇办和部门检查、协调、指导工作,推动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扎实开展,确保不走过场,取得实际效果。各镇办、部门也要针对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中存在的工作难点、新问题、新情况及时沟通区联席办。同时,向区联席办提出意见、建议和问题,以便改进工作、完善政策,促进工作更好开展。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镇办、部门要及时总结推广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和经验。要精心选取非正常上访的典型案例,以适当方式予以曝光,以案释法、以案说理,督促责任单位依法按政策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教育和引导群众以理性合理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信访积案时间跨度长、案情复杂、处理难度大,必须加强领导,周密组织,认真实施。各镇办、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单位一把手要负责本单位工作的组织和推动,要把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汇报,加强协调指导。区级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的作用,以推动全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区委、区政府办下发的《区信访突出问题集中化解月活动实施方案》中(咸秦办字[]27号)排查、交办的17个案件是省、市交办我区的重点突出信访问题和信访积案,请各单位一定要按要求,落实包查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制定稳控措施,着力促进“案结事了”。为了掌握个各镇办、区直各部门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情况和工作动态,年底之前,各镇办、区直各部门要分4次向区联席会办公室报送“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进展情况。

(一)6月10日前,报送《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和有关工作方案。内容包括:传达部署情况、制定的实施方案情况、确定的工作方法和步骤以及积案化解台帐、省、市、区交办案件领导包查和办结情况。

(二)7月10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内容包括:辖区、部门排查情况,领导包案、包查情况、解决和化解信访案件情况、采取的工作措施、好的经验和做法等,并提供排查登记表、未解决案件的具体稳控措施。

(三)8月20日,报送解决和化解案件情况,内容包括:积案化解进展情况、存在问题,有无建议和经验等,并上报书面材料。

(四)11月1日前,上报活动总结材料。

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汇报 信访积案化解方案篇二

信访积案是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突出问题。全镇各级各部门要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市联席会议的部署要求,以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有关法规、政策为依据,以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为根本出发点,以拖久未决,久访未息信访案件为重点,以信访积案当事人停诉息访为落脚点,逐案梳理分析,逐案落实领导责任,逐案明确责任主体,逐案制定工作措施和化解方案,做到确保集体访积案80%以上化解,确保个访积案90%以上停诉息访,确保进京访积案100%以上化解到位。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党政领导负总责的原则。村(社区)、单位要把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担任“第一责任人”,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挂帅办案,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其他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信访积案实行“一岗双责”,落实包案责任,包掌握情况、包解决困难、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理。

2.坚持事发地为主的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化解信访积案工作责任主体,对属于责任主体有争议的疑难复杂信访积案,统一按照“解决问题以事发地为主、以户籍地常住地为辅“的要求,落实信访积案化解责任。

3.坚持情理法结合化解的原则。在逐件核实信访积案案情的基础上,以法律政策为主、帮扶救助为辅,对诉求合理或部分合理的,要依法按政策及时解决;对诉求无政策依据但生活确有困难的,要通过帮扶教育、经济救助等方法,促使上访人主动停诉息访;对无理缠访、闹访、非正常上访且有违法行为的人员,要坚决严肃处理。努力做到“三个到位”,即诉求合理的帮扶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

(二)工作方法

以强化备案、包案、通报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为抓手,以落实领导责任为重点,综合采取会办、求助、教育、法制处理等措施,对信访积案进行集中化解。

1.确定界定。信访积案是指信访问题成因复杂、处理难度大,两年内进京上访、到省上访、到以上上访、来市上访三次以上的信访老案。主要包括重复进京上访、重复到省上访、重要重复来信;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三跨”案件;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的“三分离”案件;未按信访条例或六步工作法终结的信访事项。各村(社区)要进行认真细致的梳理排查和甄别鉴定,将信访积案全部纳入化解规范,打好积案化解的工作基础。

2.分类负责。逐一明确信访积案的性质、责任主体,分类处理、落实责任。对涉及政策层面、影响较大的疑难信访积案,全部落实领导包案,并将领导包案的情况定期汇报;对涉法涉诉等信访积案由相应工作小组牵头处理;对上报的“三跨”、“三分离”信访积案,由镇牵头上报市联席办。

3.备案公布。在过细排查梳理的基础上,实行镇、村(社区)二级信访积案备案制度。即将信访积案的基本情况,包括信访人、信访诉求。信访行为以及处理化解的责任单位、责任人等情况,以备案文件形式在全镇公开,以明确责任、加强监督。

4.一案一策。逐案分析研究,针对信访人、信访诉求、信访行为的差异性,采取听证、阳光处置、六步工作法、救助、法制教育等方法,做到化解方案明确、化解责任明确、化解时限明确、化解结论明确,确保“案结事了”。

1.集中排查梳理阶段。各部门负责组织排查本地区、本系统的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逐件按诱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预测、矛盾纠纷类型、化解结果、稳控情况、责任人等要素登记建档,并将相关情况定期报送镇信访办。

2.领导包案化解阶段。信访积案要全部落实领导包案。重大疑难信访积案要有村(社区)领导包案。包案领导要亲自协调、亲自会办。亲自解决,做到一包到底,直至“案结事了”。

3.督查考核阶段。镇信访办对村(社区)“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总结考评。

信访积案化解工作难度大、任务重,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深入实施。

镇要建立积案化解督查和通报制度,定期对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进行督查,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信访积案全部依法按政策处理到位。对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积案得不到有效化解,造成矛盾激化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将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汇报 信访积案化解方案篇三

(一)成立专班化解。县上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的积案化解攻坚领导小组,分管信访工作的政法委书记、县政府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对重点信访积案坚持听、议、明、定、考的“五字工作法”:听取积案化解工作推进情况,加强统筹协调和提供必要支持,强化化解工作的执行力;审议讨论并进一步优化、细化职能部门提出的积案化解方案;明确积案化解的主责单位、次责单位、配合单位;确定化解工作路径、资金来源和时限要求。同时严格考核,确保工作真正取得实效。我们加大了对积案化解的考核分值,并纳入季度加减分进行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激励镇(街)、部门化解信访积案的主动性。 对一些长期得不到的信访积案,采取直接约谈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等制度,确保信访积案化解“清仓见底”。

(二)联合协作化解。我们对一些“骨头案、钉子案”高位谋划、高位推动、集体会审、因案施策,逐案落实责任,明确办结时限,推动问题解决。县政府常务会把信访老户韩马常列入议题,集体会诊,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县委办牵头,县政府办、县国土局、县财政局、县信访局、县水利局以及城关街道办共同参与,出主意,想办法,动员各方力量,先后召开协调会、推进会10余次,走访知情人20多人,听取意见,正面引导,打开心结,使27年上访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三)倾情帮扶化解。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把群众的事当家事,带着感情和责任面对面交心,了解家庭困难,疏通情绪、帮扶解困,确保息诉罢访。城关街道办李宗来因非法传销一案,从2003年开始上访,要求补偿当年扣押车辆造成的经济损失。本人长期因诉求无法满足而反复缠访闹访,包案领导和责任单位积极结对帮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民政救济、司法救助、疑难资金等途径以家庭生活困难的形式筹集15万元,使这一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本人息诉罢访。

(四)律师引导化解。坚持法治信访、分类处理的原则,将问题复杂、专业要求高、化解难度大的信访突出问题,我们聘请律师通过法律引导以案调解,成效明显。县供销联社信访老户任乃全要求解决养老保险问题,其反映的问题年代久远,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加之本人诉求较高,问题久拖不决。县上成立的工作专班多次给其做耐心的思想疏导工作,但收效甚微。县委副书记傅宇听取案件汇报后,要求转变工作思路,让律师参与调解工作,从法律层面寻求解决问题的突破口,通过不懈努力,使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五)听证评议化解。坚持组织相关单位或专业人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人士参与,通过听证评议,在澄清事实、还原本质的基础上,形成处理意见,有效化解信访积案。诸如城关街道办李安儒要求解决做临时工期间养老保险问题。我们采取听证评议会的方法,邀请李安儒本人,单位同事,当事领导,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公证员在信访局接待大厅采用个别谈话和集中会商的办法,使事情本相得以还原,他也不再固执己见,事情达成了圆满解决。

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汇报 信访积案化解方案篇四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加大信访积案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关于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安排,近期,我深入区信访局、住建局、西峰镇等单位,对信访积案化解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选题的背景意义

近几年,随着我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建设、棚户区改造、土地流转、征地拆迁等方面信访问题突出,而且各种矛盾突发性、关联性增强,呈现出不同时代的矛盾相互交织、不同领域的矛盾相互转化、不同群体的矛盾相互影响的明显趋势,矛盾产生的主要根源已经由“落后的社会生产”转化为“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加之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新兴媒体对社会生活的影响不断扩大,各种社会矛盾相互碰头叠加产生放大效应,信访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和考验,积极化解信访积案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二、肃州区信访工作现状

今年1-9月,全区信访形势总体呈现“三个上升一个下降”的态势,即:赴省进京上访上升、信访总量上升、赴市集体访下降、来区集体访上升。

截至目前,全区信访总量为**批**人次,同比去年**批**人次,批数上升21.5%,人数上升7.8%。进京非接待场所上访*批*人次,同比去年0批次,批数、人数分别上升100%;
发生赴市集体访*批*人次,同比去年*批*人次,批数下降13%,人数下降11.9%。发生赴区集体访*批*人次,同比去年*批*人次,批数上升8.7%,人数基本持平。初信初访229件,办结190件,正在办理39件,办结率83%。

*年共摸排信访积案*件,现已化解*件,正在办理的*件,其中:区级领导分三批包案*件(第一批*件,第二批*件,第三批*件),目前已化解*件,正在办理的*件;
通过信访问题补助资金化解信访积案*件(含领导包案的*件;
信访局按上提一级正在攻坚办理的*件(含领导包案的*件)。

三、信访积案的特点

分析近两年的信访积案,尽管诉求内容、群体构成、形成原因多种多样,但仍具有共同特征。

(一)信访主体特殊,问题复杂。“年老体弱、生活拮据、固执己见、心理失衡”是这些上访群体的主体,反映的问题历史久远、涉及面广以及知情人退休或去世等原因,往往比较复杂。

(二)政策依据缺乏,化解难度大。信访积案绝大多数涉及个人、家庭或者群体的切身利益问题,时间跨度较大,部分信访人的诉求有一定的合理性,但缺乏政策和法律依据,个别老上访户具有强烈的对立情绪,调解难度大。

(三)上访方式多样,重复上访。上访人为了获得利益的最大化,择机、择时、择地采取反复上访的方式向各级责任稳控单位施压。有些上访户对解决问题的方式反复不定,随着时间的增长,诉求内容又有所增加,标准又有所提高,循环往复,不断重复上访。

(四)负面影响大。一些群众除采取闹访缠访或串联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外,还在网上发帖,故意夸大歪曲事实,引发社会关注,给政府合理处置带来一定的外部舆论压力,负面影响较大。

四、信访积案形成的的原因

从信访积案形成的原因上分析,既有历史、政策、群众思想观念等方面的因素,也有干部作风方面导致的原因。

一是部分信访群众法制观念不强。部分信访群众法律知识欠缺,法制观念不强,以及断章取义理解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在自身利益受损后,存在信访不信法的错误思想,本来应当通过行政复议、仲裁或诉讼渠道去解决的,但是执意走信访渠道解决,一些法院已经判决过的信访案件,信访人不服判决,但又不走法律程序去解决,始终抱着有事找政府,以及“以访压法、以闹求决”的心态,导致一些信访问题久拖不决,将新案变老案、老案变积案。

二是处理信访积案的事实依据缺失。由于一些信访积案时间久远、案情复杂,处理信访积案必须以证据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政策依据等要求高,但随着时间的不断变化,致使一些信访积案争议双方都找不出能证明权属的相关证据,其缘由无从或很难查实,按照目前政策规定,难以满足信访人诉求。此外,一些“三跨三分离”信访案件涉及面广,有些在外县市甚至在外省,协调难度大,造成问题久拖不决。

三是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弱化。近年来,我区因城市扩建、棚户区改造等涉及群众面广,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相关部门监管预警机制缺失,不能在前期进行准确预判预防,导致此类群体性信访问题持续不断,出现的问题得不到及时妥善处理;
一些单位和干部缺乏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重视不够,在处理时重程序受理,轻实体化解,以答复意见代替处理意见,在办理过程中对案件调查不深入不细致,结案草率,本来可以及时就地解决的问题,因工作人员不尊重事实规律或进行风险评估,使问题长时间得不到解决, 留下“后遗症”,久而久之,变成了积案。

一是接访下访,领导包案化解。严格落实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把开门接访和带案下访结合起来,把事先排查的重点信访问题和平时遗留的老大难信访案件,纳入领导公开接访及领导带案下访活动之中,通过接访下访将情况摸清、政策吃透、症结找准,做到心中有底、脑中有方、化解有策。坚持领导包案制度和化解信访积案“四定”(定包案领导、定化解措施、定稳控方案、定解决时限)、“五包”(包掌握情况、包思想转化、包解决化解、包息诉罢访、包教育稳控)和 “五个一”(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工作班子、一套解决方案、一份会办纪要、一套稳控措施)工作机制,从关注民生、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加大直接调处力度,改变“层层转交办”、“多头不负责”的被动状况,让“百姓跑”为“我们干”,分门别类采取措施化解。

二是走访约访,集中会诊化解。对集体访、越级访的信访积案,由包案领导主动走访约访,亲自到信访群众家中,与信访当事人进行深入交流、有效沟通,面对面倾听群众心声,了解民情,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及时发现群众的新问题、新诉求,能及时解决当场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全部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稳控单位,下发案件交办单,按期解决。加强包案责任单位、属地单位之间的沟通联动,定期召开信访联席工作会议,听取化解进展情况汇报,研判分析案情,细化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教育疏导措施,会商督办,助推各类信访积案妥善化解。

三是纾难解困,信访救助化解。坚持在每宗积案中都倾注情感和力量,摸清信访群众反映问题的症结,掌握每个案件的来龙去脉、信访群众的心理轨迹、要求的底线,认真分析信访对象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开展信访救助奠定基础。充分发挥信访专项补助救助资金的作用,对一些诉求无政策依据,通过法律途径难以解决,但生活确有困难,信访人提出帮扶申请,愿意接受国家信访救助后息诉息访的,通过采取信访救助、社会救济、民间互助等方式进行化解。

四是依法依规,疏导援助化解。严格把法律和政策作为积案化解和信访稳定工作开展的准绳,对多年缠访闹访的重点人员从政策疏导、思想引导和心理宽慰等入手,主动上门劝导感化,力促问题有力有序解决。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方式,有效整合信访、维稳等资源,充分发挥民情分析会、律师参与调解矛盾纠纷等制度,最大限度地整合社会资源参与化解。积极引导群众通过信访复查复核、行政复议、司法诉讼、仲裁等渠道来解决。同时,坚决处置严厉打击违法闹访、进京非访、组织煽动群众群访等行为,切实维护信访秩序。

五是正确引导,宣传教育化解。积极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源头治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普法宣传员、中心户长楼长、网格员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信访条例》,使其熟悉信访人的权利和义务,明白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督办程序及法律责任等,引导其通过正确途径和程序反映问题,教育其正确使用民主权利,规范自己的信访行为,依法依规上访。对一些诉求不符合政策且长期无理缠访、闹访的人员,邀请其亲属共同做思想工作,将政策和法律宣传到位,告知其违法上访的严重影响,促使信访人自觉放弃不切实际的想法和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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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汇报 信访积案化解方案篇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按照**关于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安排,近期,我深入区信访局、住建局、西峰镇等单位,对信访积案化解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选题的背景意义

近几年,随着我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建设、棚户区改造、土地流转、征地拆迁等方面信访问题突出,而且各种矛盾突发性、关联性增强,呈现出不同时代的矛盾相互交织、不同领域的矛盾相互转化、不同群体的矛盾相互影响的明显趋势,矛盾产生的主要根源已经由“落后的社会生产”转化为“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加之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新兴媒体对社会生活的影响不断扩大,各种社会矛盾相互碰头叠加产生放大效应,信访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和考验,积极化解信访积案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二、肃州区信访工作现状

今年1-9月,全区信访形势总体呈现“三个上升一个下降”的态势,即:赴省进京上访上升、信访总量上升、赴市集体访下降、来区集体访上升。

截至目前,全区信访总量为**批**人次,同比去年**批**人次,批数上升21.5%,人数上升7.8%。进京非接待场所上访*批*人次,同比去年0批次,批数、人数分别上升100%;
发生赴市集体访*批*人次,同比去年*批*人次,批数下降13%,人数下降11.9%。发生赴区集体访*批*人次,同比去年*批*人次,批数上升8.7%,人数基本持平。初信初访229件,办结190件,正在办理39件,办结率83%。

*年共摸排信访积案*件,现已化解*件,正在办理的*件,其中:区级领导分三批包案*件(第一批*件,第二批*件,第三批*件),目前已化解*件,正在办理的*件;
通过信访问题补助资金化解信访积案*件(含领导包案的*件;
信访局按上提一级正在攻坚办理的*件(含领导包案的*件)。

三、信访积案的特点

分析近两年的信访积案,尽管诉求内容、群体构成、形成原因多种多样,但仍具有共同特征。

(一)信访主体特殊,问题复杂。“年老体弱、生活拮据、固执己见、心理失衡”是这些上访群体的主体,反映的问题历史久远、涉及面广以及知情人退休或去世等原因,往往比较复杂。

(二)政策依据缺乏,化解难度大。信访积案绝大多数涉及个人、家庭或者群体的切身利益问题,时间跨度较大,部分信访人的诉求有一定的合理性,但缺乏政策和法律依据,个别老上访户具有强烈的对立情绪,调解难度大。

(三)上访方式多样,重复上访。上访人为了获得利益的最大化,择机、择时、择地采取反复上访的方式向各级责任稳控单位施压。有些上访户对解决问题的方式反复不定,随着时间的增长,诉求内容又有所增加,标准又有所提高,循环往复,不断重复上访。

(四)负面影响大。一些群众除采取闹访缠访或串联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外,还在网上发帖,故意夸大歪曲事实,引发社会关注,给政府合理处置带来一定的外部舆论压力,负面影响较大。

四、信访积案形成的的原因

从信访积案形成的原因上分析,既有历史、政策、群众思想观念等方面的因素,也有干部作风方面导致的原因。

一是部分信访群众法制观念不强。部分信访群众法律知识欠缺,法制观念不强,以及断章取义理解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在自身利益受损后,存在信访不信法的错误思想,本来应当通过行政复议、仲裁或诉讼渠道去解决的,但是执意走信访渠道解决,一些法院已经判决过的信访案件,信访人不服判决,但又不走法律程序去解决,始终抱着有事找政府,以及“以访压法、以闹求决”的心态,导致一些信访问题久拖不决,将新案变老案、老案变积案。

二是处理信访积案的事实依据缺失。由于一些信访积案时间久远、案情复杂,处理信访积案必须以证据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政策依据等要求高,但随着时间的不断变化,致使一些信访积案争议双方都找不出能证明权属的相关证据,其缘由无从或很难查实,按照目前政策规定,难以满足信访人诉求。此外,一些“三跨三分离”信访案件涉及面广,有些在外县市甚至在外省,协调难度大,造成问题久拖不决。

三是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弱化。近年来,我区因城市扩建、棚户区改造等涉及群众面广,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相关部门监管预警机制缺失,不能在前期进行准确预判预防,导致此类群体性信访问题持续不断,出现的问题得不到及时妥善处理;
一些单位和干部缺乏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重视不够,在处理时重程序受理,轻实体化解,以答复意见代替处理意见,在办理过程中对案件调查不深入不细致,结案草率,本来可以及时就地解决的问题,因工作人员不尊重事实规律或进行风险评估,使问题长时间得不到解决,留下“后遗症”,久而久之,变成了积案。

一是接访下访,领导包案化解。严格落实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把开门接访和带案下访结合起来,把事先排查的重点信访问题和平时遗留的老大难信访案件,纳入领导公开接访及领导带案下访活动之中,通过接访下访将情况摸清、政策吃透、症结找准,做到心中有底、脑中有方、化解有策。坚持领导包案制度和化解信访积案“四定”(定包案领导、定化解措施、定稳控方案、定解决时限)、“五包”(包掌握情况、包思想转化、包解决化解、包息诉罢访、包教育稳控)和“五个一”(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工作班子、一套解决方案、一份会办纪要、一套稳控措施)工作机制,从关注民生、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加大直接调处力度,改变“层层转交办”、“多头不负责”的被动状况,让“百姓跑”为“我们干”,分门别类采取措施化解。

二是走访约访,集中会诊化解。对集体访、越级访的信访积案,由包案领导主动走访约访,亲自到信访群众家中,与信访当事人进行深入交流、有效沟通,面对面倾听群众心声,了解民情,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及时发现群众的新问题、新诉求,能及时解决当场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全部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稳控单位,下发案件交办单,按期解决。加强包案责任单位、属地单位之间的沟通联动,定期召开信访联席工作会议,听取化解进展情况汇报,研判分析案情,细化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教育疏导措施,会商督办,助推各类信访积案妥善化解。

三是纾难解困,信访救助化解。坚持在每宗积案中都倾注情感和力量,摸清信访群众反映问题的症结,掌握每个案件的来龙去脉、信访群众的心理轨迹、要求的底线,认真分析信访对象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开展信访救助奠定基础。充分发挥信访专项补助救助资金的作用,对一些诉求无政策依据,通过法律途径难以解决,但生活确有困难,信访人提出帮扶申请,愿意接受国家信访救助后息诉息访的,通过采取信访救助、社会救济、民间互助等方式进行化解。

四是依法依规,疏导援助化解。严格把法律和政策作为积案化解和信访稳定工作开展的准绳,对多年缠访闹访的重点人员从政策疏导、思想引导和心理宽慰等入手,主动上门劝导感化,力促问题有力有序解决。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方式,有效整合信访、维稳等资源,充分发挥民情分析会、律师参与调解矛盾纠纷等制度,最大限度地整合社会资源参与化解。积极引导群众通过信访复查复核、行政复议、司法诉讼、仲裁等渠道来解决。同时,坚决处置严厉打击违法闹访、进京非访、组织煽动群众群访等行为,切实维护信访秩序。

五是正确引导,宣传教育化解。积极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源头治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普法宣传员、中心户长楼长、网格员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信访条例》,使其熟悉信访人的权利和义务,明白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督办程序及法律责任等,引导其通过正确途径和程序反映问题,教育其正确使用民主权利,规范自己的信访行为,依法依规上访。对一些诉求不符合政策且长期无理缠访、闹访的人员,邀请其亲属共同做思想工作,将政策和法律宣传到位,告知其违法上访的严重影响,促使信访人自觉放弃不切实际的想法和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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