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市场工作总结 大数据监控工作总结(大全5篇)

时间:2023-09-11 06:05:01 作者:笔砚 工作总结 大数据市场工作总结 大数据监控工作总结(大全5篇)

总结是写给人看的,条理不清,人们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这样就达不到总结的目的。那么,我们该怎么写总结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大数据市场工作总结 大数据监控工作总结篇一

《^v^关于修改的决定》已经2012年7月6日^v^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

一、将第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修改为:“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

将第六项修改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六)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七)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三、将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将第四项修改为:“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维修保养,是否完好有效”。

“(四)是否设有消防车通道并畅通;

“(五)是否组织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

五、将第十六条中的“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通知”修改为“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书面通知”。

六、将第十七条中的“并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处理”修改为“并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处理”。

九、将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中的“书面通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进行整改”修改为“制作、送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十、将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中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修改为“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十一、将第二十三条改为两条,作为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修改为:

“第二十三条 临时查封应当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集体研究决定。决定临时查封的,应当研究确定查封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的范围、期限和实施方法,并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制作、送达临时查封决定书。

“情况紧急、不当场查封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可以在口头报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同意后当场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实施临时查封,并在临时查封后二十四小时内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集体研究,制作、送达临时查封决定书。经集体研究认为不应当采取临时查封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第二十四条 临时查封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需要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报请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实施。

“实施临时查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四)对实施临时查封情况制作现场笔录,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照相或者录音录像。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不执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的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义务且无正当理由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应当组织集体研究强制执行方案,确定执行的方式和时间。强制执行决定书应当自决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制作、送达当事人。

“第二十八条 强制执行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需要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报请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实施;需要其他行政部门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提出意见,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实施强制执行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四)除情况紧急外,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强制执行;

“(五)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义务。

十五、将第三十一条改为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修改为:“人员密集场所在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将第十项修改为:“未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组织维修保养的。”

十六、将第三十四条改为第三十六条,第六项中的“消防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修改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十八、将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中的“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修改为“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十九、《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有关条文序号根据本决定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2009年4月30日^v^^v^令第107号发布,根据2012年7月17日《^v^关于修改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依据《^v^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依法对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第三条 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市辖区、县级市、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确定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公安派出所可以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单位范围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工作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拟定,报省级公安机关确定。

第四条 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与公安派出所共同做好辖区消防监督工作,并对公安派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定期对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监督业务培训。

第五条 对消防监督检查的结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对检查发现的影响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定期公布,提示公众注意消防安全。

第二章 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和内容

大数据市场工作总结 大数据监控工作总结篇二

【出处】

【出处】

健康中国

【出处】

“健康是群众的基本需求,我们要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水平,打造健康中国。”^v^总理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这句承诺得到了热烈的掌声。

大数据分析:

“健康中国”最核心的是加快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让民众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报告》提出要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100个地级以上城市进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破除以药补医,降低虚高药价,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通过医保支付等方式减轻群众负担。

大数据市场工作总结 大数据监控工作总结篇三

今年以来,县大数据局紧紧围绕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整体智治”理念为引领,统筹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智慧城市建设,助推数字经济发展。经过近一年的实践探索,全域数字化治理试验区和数字乡村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获省委书记袁家军批示肯定。乡村治理数字化平台、县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应用、产业链精准合作应用上榜全省政府数字化转型观星台优秀应用。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聚焦精密智控,助推疫情两战双赢。全面落实省疫情防控数据比对分析,在全省首创“健康码+地理信息+网格化”联动管理机制,实现健康码与数字乡村一张图“图码结合”,得到袁书记肯定。全市率先完成标准地名地址库规范化建设,助推“无感亮码”在全市推广。在全市率先推出口罩线上预约,发放近300万个口罩,日最高访问量达百万人次。开发“xx企业复工服务管理系统”,推动企业在线复工服务,帮助企业实现招聘。推出“xx人买xx菜”,助力村民销售滞销农产品。推行掌上办公和视频会议,保障全县疫情防控视频会议380余场次。数字抗疫工作经验入选省《领跑者》。

(二)聚焦数据治理,筑牢政府转型的数字化底座。归集58个部门10亿条基础数据。依托省市公共数据平台,注册共享数据接口400多个,日均调用户籍、法人、健康码等数据和服务上百万次,有效支撑20余个部门业务开展。承办浙江省数据开放大赛地理信息专场赛。修订《公共数据管理办法》《政务外网管理办法》,完成政务网络等级保护三级测评。

(三)聚焦政务服务,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稳步推进政务服务2。0事项运行全覆盖,不断提升群众办事跑零次率、即办率、网上受理率。助力推进图书借阅、政务大厅忙不忙、学区查询、中小幼入学入园缴费等一批百姓好用、易用高频应用上架浙里办。监管事项覆盖率、掌上执法率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项指标均达目标要求。在全省率先开启“信用+环境执法”,推动“标准地”信用监管。全面启用“浙政钉”2。0;助推公务员和事业人员职业生涯全周期“一件事”;完成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协同办事系统迭代升级,部门间办事100%实现网上办。

(四)聚焦成果实效,做实场景化多业务协同应用。依托城市大脑,构建统一的政府信息化项目集约管理体系,推进一批跨部门的多业务协同流程再造和数字化平台化集成应用。探索空间数据助力全方位治理,构建产业链精准合作应用系统,牵头推进“数字乡村一张图”乡村应用全覆盖,并向浙江、江苏、安徽、广东、四川等地复制推广。发布国内首个数字乡村建设与治理指导性地方标准规范。相关做法在全国作经验交流,入选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和2020年全国数字乡村建设典型案例。迭代优化市场化运作“我xx”本地化数字生活服务平台,陆续上线求职招聘、“玩德好”旅游、本地优品、垃圾分类等多项功能和主题服务,累计服务超百万人次。

二、明年工作思路

20xx年,县大数据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委部署要求,以建设全域数字化治理试验区为契机,争先创优、勇当先锋,加快推动数字赋能县域改革,让城乡变得更聪明一些,持续做好统和通的文章,切实提升数字治理的获得感,为我县打造“整体智治”县域样板贡献更多标志性数字化成果。

一是谋划实施“十四五”规划。前瞻务实编制“十四五”整体智治现代政府建设规划,以全力打造“整体智治”县域样板为目标定位,以全域数字化治理试验区为抓手,以数字乡村建设为契入点,凸显人的现代化,理清县域数字治理思路、体系、方法、路径。

二是分类发力数字治理。迭代优化“数字乡村一张图”,增强“用”的功能,实现“人、事、地、物”精准可查、异动管理一键可知。构建党建引领下的数字生活新服务进社区,依托县域空间治理和数字乡村延伸,实现数字社区网格化管理。优化园区布局和服务园区企业。

三是统筹一体化支撑。加快全域数字开放平台优化融合,用于支撑好县域空间治理应用、“数字乡村一张图”,实现“一张图”统筹全域地理信息资源和公共数据服务。修订政府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统筹全县各类智慧应用一体化开发建设,避免重复建设,提升项目实效。牢牢把握联合国全球地理信息知识与创新中心落户、xx纳入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北翼”规划、北斗产业布局等契机。全力推进自动驾驶云控平台建设并投入使用,赋能地信企业为代表的数字企业延伸核心能力,形成拳头产品和xx品牌,统一输出标准,加快复制推广。

四是强化工作保障机制。聚焦全域数字化治理试验区建设和政府数字化转型重点多业务协同应用项目,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形成流程管理闭环机制。强化“数据专员”队伍建设,定期培训提升数字素养。

大数据市场工作总结 大数据监控工作总结篇四

2021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市大数据中心以^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v^^v^视察安徽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紧紧围绕“智慧芜湖”三年行动计划,以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全力建设城市级大数据中心,全面构建数据共享应用基础能力,全方位支撑智慧城市建设,为我市打造“四个名城”贡献“数据”力量。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二)加强政务云管理,提升资源管控效率。

(一)加快数据采集共享,强化城市大数据建设。

一是推动市县一体化平台建设。会同长三角信息智能创新研究院共同制定并发布《市县一体化数据中心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并积极与南陵县、繁昌区对接建设需求,不断推进市县一体化和“汇、融、治、用、安”于一体的城市数据中台建设。二是强化数据治理力度。完成政务信息资源治理与大数据开放应用(二期)项目建设,优化完善丰富人口画像、企业画像等智慧城市画像体系,梳理形成标准化、规范化数据接口和服务,全面支撑数据应用服务。三是提升数据安全防护能力。基于“二期”项目,常态化开展数据安全运维及运营服务,每月发布各类数据安全监测报告,筑牢数据安全防线,加强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力度。

(三)全面深化数据开放开发,释放数据应用红利。

大数据市场工作总结 大数据监控工作总结篇五

(一)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继续推进桥口区智慧城市建设

积极推进《桥口区新智慧城市建设行动纲要》的实施,与区大数据局共同编制《桥口区智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积极争取政府债务的财政支持。根据校园周边环境改善的相关工作要求,加强校园周边视频监控系统的运维管理,提高和保证视频监控在线率,调整和补充部分新学校的监控点,开展校园前人脸识别系统建设的现场调查和初步技术方案设计。继续做好社会保障视频监控系统、智能社区等重点项目的运行保障。

(三)快速部署政府服务系统

???(五)稳步推进数据资源共享工作

依托全区电子政务云平台,推进数据资源共享工作,促进部门信息互通共享:一是完善区级数据资源平台与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接口,以保障市、区两级数据更好的共享利用;二是进一步梳理区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前已实现了43个部门常态化的数据共享机制,采集各类表样321张,数据信息328万余条;三是全力配合区政数局,完成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每月考核任务,完成“三清单一目录”上报工作,并同步挂接到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截止目前,市平台信息资源目录数达217条;四是为硚口区大数据综合应用平台(一期)项目做好平台建设的技术支撑工作,保障系统平台按规划方案稳步推进。

??(六)密切配合开展信息化项目技术审核

会同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做好全区信息化项目技术审核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强化信息资源整合和数据资源利用。截止12月下旬,共审核全区信息化建设项目方案44个,指导和协助项目申报单位调整方案超过40个,严控项目分散式建设和超标准建设,有效保障了“专项债”申报的重点工作。

???(七)全面落实日常维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