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监理安全管理制度(模板19篇)

时间:2024-01-08 21:00:19 作者:ZS文王 行政公文

宏观层面上,规章制度能够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维护公共秩序和公正。为了提高大家对规章制度的理解和遵守,我们整理了一系列常见问题的解答。

安全监理管理制度

(1)监理项目部应由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日常资料登录和管理工作。项目总监应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安全监理工作资料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

(2)监理项目部对施工单位需提供的安全生产验收资料及相关要求应于工程开工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安全监理工程师在日常监理工作中应做到外业和内业资料同步,必要时应要求施工承包单位停工补齐相关的安全工作资料。

(3)监理项目部在日常工作中应对相关资料按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对所使用的各类规范和标准应注意检查其有效性。如有作废应明确标识,并回收作废文本予以销毁。

(4)对已生成的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资料应确保签字和盖章正确,不得出现无权和越级签字的现象,同时做好文件收发记录。各类资料应编号,并建立文件资料目录。

(5)施工承包单位按相关要求须报请项目监理机构审核的相关资料应请施工承包单位履行必要的'书面报验手续,相关资料应齐全并且责任人员签字盖章完备。

(6)涉及安全监理工作的各项审批材料,按规定要求所需的各项证明材料,关键性的资料应有现场原始的检验记录,必要时按规定留存相关的影像资料。

安全监理管理制度

1、监理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2、项目监理部(组)全面实行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度,项目监理部(组)与各监理人员签订安全生产监理责任书。

3、为确保工程施工安全生产,项目监理部(组)具体实施,由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监理责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如设)和各专监及监理员具体负责各区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责任制。

1、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由项目监理部(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召开。

2、工作例会每月一次;遇特殊情况可适时召开会议。

3、例会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关于综治安全工作的文件批示,汇报交流综合安全情况,分析研究综治安全形势,研究制定管理措施,布置下一阶段综治安全管理工作。

4、年度的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计划由各级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上一级的要求和实际情况提出书面意见后报单位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以文件形式下发贯彻执行。

5、安全生产例会由本级领导小组成员和各项目部安全分管领导(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及指挥部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参加。

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多途径、多方式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全体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一)、对项目监理部(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

(二)、派驻工地现场的监理人员要经培训,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取得相关的安全资格证书。

(三)、现场每月不少于一次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1、本建设工程近期安全生产状况,存在的问题和所要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2、对事故案例分析教育;

3、安全生产方面的图展、观看录像、知识教育;

4、国家、上级部门、公司最近的安全法律、规章、制度;

(四)、各类形式的安全教育,受教育者应签到,教育活动内容要有书面纪要,并存台帐。

(一)、公司工程监理部以定期、不定期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检查各项目部、各工区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至少每月二次,检查情况由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填写于台帐中,记录受检查项目的安全情况。

对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采取以下程序进行整改:

1、 签发整改通知书给各项目部,限期按指定要求进行整改。

2、 收到整改通知书的项目部在指定时间,按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和确定责任人,并用书面形式回复项目监理部(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3、 整改期限过后,整改单位用书面形式将整改完成情况报项目监理部(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必要时公司工程监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整改事项进行复查,若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则重复上述程序,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必要的处罚。

(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步骤要求:

1、项目部对各工区的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二次,并应根据生产情况、季节特点进行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2、各区域的监理人员经常检查安全,每道工序进行时应检查安全问题。

(三)所有层次的安全检查工作,分为台帐资料,现场两部分。

1、台帐资料的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建立情况;

(2)、管理制度文件的存档、保管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签订情况;

(4)、按制度规定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5)、台帐资料的整理、分类情况。

2、现场的检查内容。

(1)、场容、场貌、文明安全状况;

(2)、安全防护设施、装置的齐全完好情况;

(3)、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4)、特种作业的岗位人员持证情况;

(5)、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情况;

(6)、现场用电安全状况;

(7)、各施工作业区的便桥、支架搭设、高空作业、道路交通等危险源的安全状况。

3、检查工作要严、细,对发现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教育职工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对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缺陷、问题认真对待,要有针对性地改进。

(四)、各级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要有书面记录资料。

1、项目监理部(组)组织的检查必须记入安全工作台帐。

2、各区域监理人员的检查应在监理日志中有相应内容。

(一)、现场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坚决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监理人员应要求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坚持安全工作原则,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有权进行制止。

3、要求施工人员进场作业,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听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服从安全人员的管理。

4、进场作业必须配戴安全帽,登高作业应系好安全带,不准穿背心、拖鞋进入作业场所,不得在作业场所内乱窜乱跑、打闹嘻戏。

5、严格执行爆炸物品管理制度,认真按爆破操作规程和爆炸物品管理制度执行,杜绝违章作业,违章使用。

6、要求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参加人身保险。

(二)、奖罚

1、监理人员的奖励和罚款每年初根据不同的安全风险与工作难度而定。

2、年终考核得分为60分者,不奖不罚;60分以上者,每增一分,奖励该部门最高奖励金额的2.5%;60分以下者,每少得一分,罚最高罚款金额的2.5%,罚至最高罚款金额为止。

3、隐瞒事故不报,弄虚作假的,取消全部奖励,并处以罚款1000元。

4、所发奖金,其中50%给签字人,其余发给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人员;所处罚款从部门签字人工资中扣除,不得报销。

5、连续发生同类事故或重大事故的除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外,还须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责任人根据事故的程度和责任大小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6、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凡当年发生安全生产重大伤亡事故的,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评先进。季节性安全工作有布置、有检查,定期研究工作。建立、健全、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检查制度。部门责任人亲自抓,分管人员明确。按规定参加安全业务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件。部门内部坚持正常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事故并报送有关材料,及时报送各类统计报表。

台帐资料具有真实记录和反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情况的作用,在台帐资料的收集整理过程中,有助于本单位自我发现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缺陷和需要改进的工作,有利于提高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同时也是自我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一项有效措施,并为责任追究提供有效凭据。

(一)、本单位必须建立监理安全台帐,由安全监理人员负责当年所有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活动、检查等资料的建立、收集、整理工作。

(二)、要对台帐资料的记录做到完整、及时、准确。

(三)、台帐资料的整理按按相关规定执行,做到分类、按序、有目录、有页码,便于查阅。

1、成立安全事故和“三防”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建立机构和网络。

2、加强施工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管理,制订和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要求施工单位与监理人员一起进行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做到胸有成竹,一旦发生事故,能及时、有序、科学、合理、正确地进行抢险救灾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和恶化。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加强应急处置工作的检查、宣传和教育,树立抢险抗灾意识。

5、及早准备好抢险救灾的物资,并落实专人管理。

6、积极动员全体人员投入到抢险救灾工作中,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做好事故的及时报告、调查、处理、统计、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一)、轻伤事故,应在当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报告。

(二)、各单位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要求施工单位向公司、公司向集团的负责人、劳人部、工会电话报告,并填报《事故即时报告书》,先电传集团总部劳人部,由集团总部报上级及有关部门;同时监理人员应在1小时内向指挥部和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

未发生人员伤亡但经济损失在10万以下的向业主指挥部上报,10万元以上的事故,应在1小时内逐级向上级报告。

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非本项目人员伤亡事故,也按以上程序上报。

事故发生后,要求当事人、当事单位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要组织人员积极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事故调查。

1、轻伤事故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调查处理后,书面资料建档保存。

2、重伤事故三人以下的,由集团总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相关部室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3、重伤三人以上及死亡事故,由集团会同当地市级劳动、公安、检察,经贸委、工会、业主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4、重大伤亡事故由省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公安、工会等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5、当事人和有关单位在接受调查时,应积极配合调查工作的开展,如实反映情况。

(四)、事故处理。

1、事故发生后,应按“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意见,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2、发生事故的单位要对调查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负责落实、处理。

3、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发现的和检查中指出的劳动安全隐患、危害情况不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由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凡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有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公司或者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由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时间要求。

1、重伤事故应在十日内结束。

2、死亡事故应在二十日内,情况复杂的可延至三十日内结束。

3、重、特大事故按上级部门规定。

(六)、事故结案。

1、据事故等级上报相关部门批准结案。

2、车辆交通事故,由事发地交警部门处理,凭责任裁定书结案。

(七)、事故统计。按当事人劳动关系隶属确定,属本单位职工的在安全生产月报、季报中反映;属劳务、协作单位的人员将事故调查材料报公司及上级部门备案。

灭火器的配置、检查、维护由项目部负责人组织实施;要求项目部应急小分队配备的专、兼职消防队员负责日常灭火器材的配置、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对消防器材的保管工作要责任落实到人,保证消防器材的'齐全有效;监理要定期到各项目部、各工区检查消防安全的情况,做到有问题必须整改落实到位。

(一)、根据易燃物面积和危险等因素配置必需数量的消防器材。

1、生活区、办公用房每幢房屋配置1211my4型、4b级(下同)2只以上;

2、生产区的木工棚、材料库、停车库、修理车间、配电房、发电机房、锅炉房、生活区的食堂,按每20―30m2面积配备一只;其它作业工棚按―80m2面积配备一只。

3、炸药库、柴油库(槽罐)、乙炔、氧气瓶储存库,按每处2只以上配备,距油库(油槽罐)出入口5-8米处备沙箱(堆)、铁锹。

4、沥青拌和设备每台(套)配8―10只,或较大容量的推车型灭火机数只按设备周边每24m左右间距均匀分布。

(二)、灭火器的设置要求:

1、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提取的部位,铭牌朝外,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2、灭火器必须固定位置,距地面50―150cm为宜。用挂置方式的不能用铁丝缠绕住手柄。

3、灭火器应设置在干燥、无腐蚀物的地方,否则必须增设防雨设施和保护措施。

4、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22-+550c)的环境内。

5、灭火器前不得有障碍物。

(三)、要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做到配置合理、有效。

(四)、灭火器换药时,可组织消防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项目监理部(组)行使监理项目施工安全监理职责,正式发文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制定专职人员负责安全监理作业资料的整理,分类及立卷归档工作。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相关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要指派安全监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理。

项目监理部(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审批,在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未审查审批前不得开始该项目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项目部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施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方案由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并附安全验算结果,项目负责人审核,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对规定应组织专家论证的,需附专家论证意见),在项目开工前,报监理机构,先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核查,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审核签字后实施。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在实施监理过程对安全隐患的处理办法:

1、有关安全的主要部位、关键部位、加强监理旁站督促施工单位安检人员到位;

2、督促承包单位对脚手架、塔吊、龙门架体垂直度、模板支撑系统、架体刚度、强度、施工用电和漏电系数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者指令停止整改。

3、通过指令性文件对施工承包单位施工安全中存在的问题责令承包单位限期予以改正。

4、要求施工单位对其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等提供合法有效的出厂“三证”。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的监理责任,是由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安全监理管理制度

:指的是在具有重大危险源的设备或场所,对其可能产生不安全及危险因素,通过告知的`形式,向工作人员传达安全信息,避免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一种措施。

1危险源名称、危害物质及数量、存在部位或由何种作业活动导致危险源产生、可能导致的事故、预防控制措施。

2如果重大危险源告知牌按区域或岗位制作的话,如果某岗位重大危险源较少,告知牌有大部分空白的话,可以在告知牌上布置警示标识或说明重大危险源特性及危害。

3、预防控制措施不应只包括作业活动中的注意事项,还应包含教育培训、遵守规程等方面的描述。

aq/t9006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gb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z1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1、应按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制作,美观性、实用性、经济性、权威性与一体。

2、防碎、防潮、防水、防火、绝缘、耐腐蚀、耐晒、耐高温,持久耐用。

3、符合最新国家标准。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

建筑工程施工

金属非金属矿山

烟花爆竹

冶金

煤矿

电力

机械制造企业

水泥、有色、烟草

纺织、造纸、食品等行业。

安全监理管理制度

1、负责本专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日常工作。

2、学习并贯彻执行监理部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章程。主持编制本专业的相关制度、章程和措施。

3、组织执行监理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领导部门下达的有关本部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指令。

4、协助安全监理工程师对涉及本专业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专项管理方案和专项措施的审查,并从专业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

5、协助安全监理工程师检查考核承包方安全、文明施工的专项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6、负责在工程计量和各阶段结算中落实合同规定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部门对承包方的考核。

安全监理管理制度

1负责所监理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的`日常检查。

2学习并贯彻执行监理部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和章程。

3执行监理项目部下达的有关所监理项目和部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指令。

4协助安全监理工程师对所负责监理的项目和部位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和违章行为的制止与纠正,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5协助安全监理工程师对所负责监理项目和部位因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违章而进行整改的监督。

安全监理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必须由总监领导下的全员参与,项目监理机构应将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落实到每个岗位,并认真履行其各自职责,坚守岗位。

2、建立建全安全监理审核验收制度,设专人负责整理内业资料,分类、立卷归档。

3、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本工程要求和特点,协助总监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监理保证计划工作。

4、认真、及时地贯彻执行安全监理方面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有关安全强制性标准。

5、安全监理人员应遵守公司及现场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意识。

6、安全监理人员应对各类安全隐患提出要求,对各类安全措施提出建设性的、科学的建议,预防事故的`发生。

7、事故调查要全面、准确,客观,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公正,独立的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安全监理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是监理公司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监理公司应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做好建筑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

工程监理的每个施工现场,必须建立以项目监理部为主、各方安全责任人和安全员参加的现场安全保证体系。项目总监是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专(兼)职安全员是安jgj59-99全管理具体负责人。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并做到“两审一查三备案”。

公司经理(副经理)。

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中负领导责任。

负责督促项目监理部按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管理,不定期检查各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管理情况,及时将有关安全信息向院主管领导反馈。

负责对项目监理部、项目总监、专(兼)职安全员及其他监理人员进行安全考核。

项目总监。

2.2.1对具体负责项目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为安全第一责任人。

2.2.2不定期检查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并对违规行为提出考核意见。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时,必须将安全工作列为重要内容。

负责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组织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2.3专(兼)职安全员。

2.3.1协助项目总监贯彻有关安全工作方面的指示和规定;

负责对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深入施工现场巡回检查时,应认真做好巡检记录。发现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填写整改通知单,通知施工方进行整改,并报告项目总监。

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3.1监理公司在承接项目监理任务后,根据监理项目的规模,负责确定项目总。

监、专(兼)职安全员,拟定本项目的安全管理重点和安全管理目标,以及安全考核责任制指标等。

项目总监负责组织审批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案)》时,对其中涉及的安全条款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予以签字确认。

3.3,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结合工程的`难点、重点,对安全难度系数大的施工操作。

方案应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如土方工程支护方案,模板工程施工方案,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方案,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焊接工程施工方案等),由项目总监审批后方可允许施工。

3.4)《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案》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允许施工单位开工。

4、安全教育。

4.1各施工监理工地必须建立每周安全例会制度,布置检查安全工作。

4.2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

产的重大意义、一般安全知识、重大事故案例、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注意事项。

4.3安全教育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加,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做到多样化、制度化、经常化。

安全监理管理制度

(一)组织措施:

1、项目监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监理人员分工,落实安全监理责任,责任落实到人。

2、项目监理办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安全施工检查或专项检查,并形成纪要。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组织施工单位研究整改措施,并督促、检查整改效果。

3、将施工安全作为监理例会研究、部署项目监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总结安全生产情况,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布置安全监理工作重点及落实措施。

(二)技术措施

1、制定项目安全监理目标,做到项目安全监理目标明确。监理措施得当有效。

2、编制项目《监理规划》,项目安全监理进行总体策划。

4、安全生产监理关键点及其实施:

4・1安全监理关键点:如下表

4・2安全生产监理的实施:

安全监理关键点是监理办进行安全巡视检查控制的`重点。每项关键点都要求施工单位先自检、自查。对自检自查出来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认真整改。安全监理人员在施工单位自检自查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抽查。对抽查存在的问题及隐患,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形式,指令施工单位整改,并复查整改效果,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三)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

1、未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的;

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暂停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4、未依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标准实施监理的。

公司对疏忽职守,不认真履行施工安全监理职责的监理人员,决不手软,一经发现,严厉处罚。

安全监理管理制度

一、目的:安全施工,预防为主。

二、责任分工:

1、项目总监:全面负责工程安全监理工作;

2、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负责本人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监理工作;

3、安全监理工作,人人有责。

三、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检查:

1、施工单位的安全保证组织机构;

2、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4、安全规章制度;

5、安全技术交底;

6、培训上岗情况;

7、项目总监主持检查工作,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合检查;

8、需要业主配合时,必须通知业主参加;

9、开工报告批准前,完成检查工作;

10、检查记录必须项目总监签字。

四、安全监理预防重点:

1、人员安全;

2、支撑系统的安全;脚手架的安全;

3、提升机械设备的安全;

4、用电安全;

5、防火;防毒;防爆炸。

五、安全预控监理工作:

1、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进行预控;

2、对安全监理预防重点进行预控;

3、预控函件事前发出;

4、填写预控函件跟踪记录。

六、重点安全验收检查:

1、脚手架搭设、提升验收记录;

2、龙门架、井架搭设验收记录;

3、塔吊安装、升节验收记录;

4、人货两用电梯安装验收记录;

5、深基坑支护验收记录;

6、其他需安全验收的设备、设施的验收记录;

7、项目总监负责组织对施工单位验收情况的检查;

8、填写检查记录表;

9、设备、设施使用前完成检查工作;

10、对存在的问题,发出整改通知;

11、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七、安全生产旁站监理:

1、基坑(槽)、管沟土壁支撑施工及挖土作业;

2、防腐蚀工程;

3、拆除工程;

4、大型机械设备(塔吊、施工电梯、井架、桩机等)的安装与拆除;

5、高支模施工、模板支撑体系的安装与拆除;

6、大模板的.吊装、堆放;

7、脚手架安装与拆除;

8、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安全装备;

9、焊接工程安全保证措施;

10、其他工程:爆破、挖孔桩及燧道等的气体测试、吊架的安装与拆除等。

八、巡视安全检查:

发现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应立即向项目总监报告,由项目总监采取应急措施,并迅速发出整改通知。

九、定期、定点安全检查:

1、每月定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2、按照《湖南省施工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记录表》或附表进行;

3、项目总监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工作;

4、需要业主配合时,必须通知业主参加;

5、对存在问题通报业主、各参建单位,及时发出整改通知;

6、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对两次整改未达到要求的,须签发停工令。

十、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1、不能有效制止施工企业违规活动时,应将情况上报业主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

2、凡上报政府主管部门事项,应同时报告工程部、公司。

十一、安全事故处理:

1、事故发生后,对其影响范围发出停工指令;

2、停工指令报业主;

3、发出监理通知,督促施工单位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督促施工单位上报;

4、四十八小时内写出事故分析报告,报工程部、公司;

5、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工作。

二、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以及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技术标准并督促其实施;

五、 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部应安全专人有重点的旁站。

七、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每月向公司报告工地安全生产情况。

安全监理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工程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以及该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

一、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现场安全负总责,开工前工程项目总监必须组织监理部安全监理员编制安全监理方案。

二、总监理工程师开工前首先必须熟悉工程项目特点和周边环境,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五项专项方案、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并写出审查意见。

三、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组织实施的危险性较大的工序,委派安全监理人员实行现场跟踪旁站监理,如:深基坑开挖与劫掠工程、孔桩工程,起重设备安装与拆卸工程、大型模板安装和拆除工程、施工用电安装与拆除工程、脚手架搭设与拆除工程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施工单位指出,必要时下发安全隐患通知单,并将情况及时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四、安全监理人员必须督促施工单位定期对施工机械起重设备进行检修保养,并做好检修记录。

五、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已安装完毕的起重设备,督促施工单位请有关单位进行检测备案,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已搭设脚手架工程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施工用电定期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即时下发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将情况及时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八、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到位。

九、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现场安全定期巡视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必要时下发安全隐患通知单,并将情况及时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十、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单位存在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及时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汇报,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向监理单位书面汇报,由监理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十一、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定期每周到工程现场检查指导现场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并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十二、工地安全例会制度,每月10号、20号、30号召开专题安全会议,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总结、要求限时整改并及时检查整改情况,及时做好记录。

十三、对不履行安全责任的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按照监理单位管理处罚制度进行处罚。

建筑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1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入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2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米区域内禁止行人,人工绞磨拉直,不准用胸、肚接触推杠,并缓慢松解,不得一次松开。

3展开盘圆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

4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掌克子和打锤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锤区域内的`人和物体,切断小于30厘米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箱笼罩。

5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倒和塌落。

6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7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米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起;柱筋在4米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8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9绑扎高层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边柱钢筋,应搭设架或安全网,绑扎时挂好安全带。

10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落到离地1米以内始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监理安全管理制度

1、监理单位的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各项管理工作的总负责人,全面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按监理规划进行管理。

2、各工程项目监理机构要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组长成立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并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审批文件、委托合同、施工合同、工程特点等组织制定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中组织落实。

3、执行监理工作中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4、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5、在施工监理过程中,监督、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时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绝停工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及主管部门报告。

1、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开工前安全生产的准备工作和办理各种安全手续。审查施工单位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是否取得相关部门的资质证书,持证上岗情况。

2、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督促施工单位要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要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状。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单位进行施工。

3、审核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施工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抢险方案。

4、核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临时设施的设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5、监督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实施。制止违章违规作业,督促施工单位进行自查。

6、对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要定期每天巡查一次。发现严重违章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要检查整改效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由总监下达暂停令并报建设单位。拒不整改,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告。

7、复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和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验收资料不全的,禁止施工单位使用。

监理员安全管理制度

1负责所监理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的日常检查。

2学习并贯彻执行监理部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和章程。

3执行监理项目部下达的有关所监理项目和部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指令。

4协助安全监理工程师对所负责监理的项目和部位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和违章行为的制止与纠正,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5协助安全监理工程师对所负责监理项目和部位因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违章而进行整改的监督。

监理项目部管理制度

为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护监理项目部办公设备、财产和员工的安全,杜绝事故发生,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要把防火防盗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经常检查监理项目部的安全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防范和改正措施。

二、监理项目部晚上要有专人值班,值班人员要检查和关注电使用等有关的安全情况。

三、中心试验室试验人员使用试验仪器时,使用完毕要检查电源、门窗关闭等安全情况。

四、除试验检测需要外,各监理人员不得在试验室使用容易发生火险事故的电炉、烘箱等实验仪器如有违反,一经查实,一律以违纪处理。

五、办公室和试验室负责人要经常检查仪器设备,及时清理和淘汰过期老化的电器设备。

六、办公室、试验室的装修,必须报总监批准,在获得批准之前,不得擅自装修。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接拉电线、水管。

七、监理项目部一旦发生火情、和失窃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迟报和瞒报。

八、凡发生火情、失窃事故,根据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追究责任,做出纪律处分和赔偿损失处理;损失重大、后果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3年11月15日。

安全文明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提高施工管理水平,维护城市市容整洁,保障人身和公共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以促进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施工单位应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有关内容,严格按照规范、甲方要求统一现场ci形象以及施工人员着装,落实现场安全管理措施,并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

1、各施工单位应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审查有关安全措施并组织重大的安全活动,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组织安全技术培训。凡是新进场的操作工人,必须进行登记备案和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2、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主持制定本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和项目安全管理奖罚措施,并张贴于工地办公室,同时发放到每一个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

3、由项目经理、生产经理负责组织专职安全员、工长和班组长定期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每天由专职安全员不停地对工地进行巡回检查,对不合格的安全设施、违章操作的工人,应及时下发书面整改通知,落实到责任人,并监督整改。

4、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建立防火责任制,将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管理计划。工地负责人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的同时,应进行防火教育。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带好安全帽、工牌。施工现场应建立现场出入登记制度,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如有外单位参观人员应通知甲方相关负责人,经甲方允许方准进入。

6、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三宝”、“一机一闸”和做“四口五临边”的防护工作。

7、施工前,施工单位应逐级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并对所使用的现场脚手材料、机械设备和电气设施等进行检查,确认其符合要求后方能使用。

8、施工现场的场区应干净整齐,施工现场的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和建筑物临边部位应当设置整齐、标准的防护装置,各类警示标志设置明显。严禁操作人员任意拆除或变更安全防护设施,施工作业面应当保持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余料及时清理、清扫,禁止随意丢弃。

9、、在施工现场设置食堂及就餐场所的, 应当符合卫生管理规定,制定健全的生活卫生和预防食物中毒管理制度。

10、在特殊的季节,做好施工方案或相关措施;同时对施工人员的劳动休息制进行合理的调整。

11、脚手架搭设技术要求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搭设脚手架,所采用的各种材料均需符合质量要求。脚手架基础必须牢固,搭设前经计算满足载荷要求,按施工规范、技术方案搭设,做好排水措施。

12、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1、在施工现场设置职工生活区的, 应当建立健全宿舍管理制度,宿舍应安排每天值班打扫名单。禁止明火取暖和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应当在施工现场外设置生活区的,实行封闭管理。

2、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防止污水、污泥污染周边道路,堵塞排水管道。采用明沟排水的,沟顶应当设置盖板。禁止向饮用水源水域排水。

3、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在建筑物临人行通道等处,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并悬挂明显标志,必要时应派专人监护。

4、施工产生的渣土、 泥浆及废弃物应当随产随清。

5、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 建筑材料、设备器材、现场制品、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等物料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存放,并设置标签。禁止混放或在施工现场外擅自占道堆放建筑材料、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

6、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并堆放整齐,挂好标牌。

1、施工单位执行批准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总包单位负责督促和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措施落实情况,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2、监理单位的检查监督

(1)负责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监理细则,并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开展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总结。

(2)每周组织监理例会,对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配合处理。

(3)对现场巡视和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责令现场整改或限期整改,并开出整改通知单,跟踪落实。

3、甲方项目部的检查

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文明管理检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员共同参加。项目部根据《安全文明检查评分表》对施工单位进行检查评分,评分结果由三方现场签字确认,项目部可据此对不达标单位进行经济处罚。

项目部应对需要整改的安全措施,督促施工单位落实。

4、事故处理

当现场出现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采取处理措施,同时通知监理单位、甲方项目部及相关政府部门,监理单位及甲方项目部协助施工单位处理事故。

项目部同时报工程管理部,并按权限提请相关领导审批:

一般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除上述情况外,甲方项目部无需立即上报的.事故处理方式:

项目部协助事故处理,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项目部组织事故调查并检查整改情况,审核事故处理报告,报工程管理部审核。

为保证公司装饰施工中的安全和文明施工,制定本制度。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施工队员严格按安全操作规范施工、文明施工。

2、工地在醒目位置设立警示牌,无关闲杂人员不得进入工地,由项目负责人负责此项工作。

3、公司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4、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5、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6、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7、工程部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8、项目负责人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工程部和副总经理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9、工程施工前,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10、项目负责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11、项目部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12、项目部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14、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15、工地每天的清洁卫生要做到下班后专人打扫,材料堆放整齐。

16、在工地醒目的位置张贴《工地规章制度》,由项目负责人负责此项工作。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各生产检修单位在交叉作业中的各自安全责任,提高生产检修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检修的管理水平,避免因交叉作业引发事故,保证检修项目和生产检修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障机械、设备免受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车间、车间内外承包、检修及协作单位。

3.1术语和定义。

3.1.1凡一项作业可能对其他作业造成危害、不良影响或对其他作业人员造成伤害的作业均构成交叉作业。

3.1.2交叉作业的范围是指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的有关工作,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和干扰其工作的。主要表现在设备检修、设备安装、起重吊装、高处作业、脚手架搭设拆除、焊接(动火)作业、生产用电、其他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作业等。

3.2交叉作业的分类。

a类交叉作业:相同或相近轴线不同高处的同时生产或检修作业。

b类交叉作业:同一作业区域不同类型的队伍同时作业或检修。

c类交叉作业:同一作业区域不同部门(车间)同时作业或检修。

d类交叉作业:同一项目由不同部门(车间)同时生产或检修。

3.3交叉作业的管理原则。

3.3.1同一区域内各生产或检修方,应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建立联系机制,及时解决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并尽可能为对方创造安全工作条件和作业环境。

3.3.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生产或检修应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在无法避免交叉作业时,应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双方在交叉作业或发生相互干扰时,应根据该作业面的具体情况共同商讨制定具体安全措施,明确各自的职责。

3.3.3因工作需要进入他人作业场所,必须以书面形式(交叉作业通知单)(附件),通知单一式两份生产或检修双方及部门各执一份双方确认签字;说明作业性质、时间、人数、动用设备、作业区域范围、需要配合事项。其中必须进行告知的作业有:设备(检修)安装、起重吊装、高处作业、焊接(动火)作业、生产检修用电、材料运输、其他作业等。

3.3.4双方应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作业的技能,自我保护意识,预防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和综合应变能力,做到“四不伤害”

3.3.5交叉作业双方检修前,应当互相通知或告知双方部门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班长检修作业的内容、安全注意事项。当生产或检修过程中发生冲突和影响生产或检修作业时,各方要先停止作业,保护相关方财产、周边建筑物及水、电、气、管道等设施的安全;由各自的负责人或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协商处理。生产或检修作业中各方应加强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可预见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生产检修安全和质量。

3.4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

3.4.1双方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高处作业时,应在作业前对生产检修区域采取隔离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警戒线或派专人警戒指挥,防止高空落物、生产检修用具、用电危及下方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3.4.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焊接(动火)作业时,必须事先通知双方负责人,作好防护,并配备合格的消防灭火器材,消除现场易燃易爆物品。无法清除易燃物品时,应与焊接(动火)作业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并采取隔离和防护措施。上方动火作业(焊接、切割、气割)应注意下方有无人员、易燃、可燃物质,并做好防护措施,遮挡落下焊渣,防止引发生火灾。焊接(动火)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必须及时、彻底清理焊接(动火)现场,作业证上签字负责人做好确认,不留安全隐患,防止焊接火花死灰复燃,酿成火灾。

3.4.3同一区域内的生产检修用电,应各自安装用电线路。生产检修用电必须做好接地(零)和漏电保护措施,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各方必须做好用电线路隔离和绝缘工作,互不干扰。敷设的'线路必须通过对方工作面,应事先征得对方得同意;同时,应经常对用电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4.4生产检修各方应共同维护好同一区域作业环境,必须做到生产检修现场文明整洁,材料堆放整齐、稳固、安全可靠(必须有防垮塌,防滑、滚落措施)。确保设备运行、维修、停放安全;设备维修时,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派专人看守、切断电源、拆除法兰等),谨防误操作引发事故。

3.5各类交叉作业安全责任规定。

3.5.1a类交叉作业中,上部检修部门(车间)为责任方,其生产检修人员应为下部生产检修人员提供可靠的安全隔离防护措施,确保下部生产检修人员的安全,下部生产检修人员在隔离设施未完善之前不得生产检修。

3.5.2b类交叉作业,由检修部门(车间)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在生产检修前对各方做明确的安全交底,着重明确各方责任、安全责任区;确定防护设施的维护与完善。各方必须严格按交底执行。

3.5.3c、d类交叉作业双方各部门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明确各方安全责任。

3.5.4交叉作业的各生产检修队伍在作业前必须对员工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教育,并做有针对性的分项、分工种、分工序的安全技术交底。各单位负责人要经常检查、指导员工工作,及时纠正员工的违章行为。

3.5.5公司各级部门、人员均有权对各类交叉作业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生产部,由生产部向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对于接到通知书后仍然不按期落实的生产检修单位,立即将其停工,按严重违章处罚。

本标准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违反以上标准的,给予50--500元的罚款。

项目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1、凡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2、公司应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1)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必须进行安全论证;

(2)设计单位在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时,应同时编制《安全专篇》;

(5)建设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后,安全设施必须与生产设施同时投入使用;

(6)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作好变更记录,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3、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等项目的设计,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1)设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护、消防等设计规范和标准。

(2)设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时,必须有鉴定报告。

(3)新产品转入批量生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采用成熟的工艺方法。

2)工艺条件的选取应符合安全要求。

3)具备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可靠的控制手段、报警装置及发生事故的紧急处理装置等)。

4)设备选型和建构筑物,应符合防火、防爆、工业卫生等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5)设计文件要有安全可靠性评价。

4、审查初步设计或方案时,应有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部门参加评审工作,凡未经上述部门签署同意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5、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水平的设施和技术。

6、施工过程中,应有人负责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的缺陷。

7、公司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部门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凡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没有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试车,或经考核达不到原设计要求的,项目均不能验收。

物业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强化科技理念,优化服务产业,以科技为先导,以技术为核心。为公寓业主提供一个高品质、强安全的现代化居住环境。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管理的各项目的安全监控治安管理。

1、保证小区安全、和谐;

2、协助公安机关打击治安犯罪,保障业主生命财产安全。

(一)监控管理与设备维护。

1、管理人员素质要求:

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和高智能化的先进设备,是物业管理可靠的保证。一个高水平技术部门的技术保障,可使智能化系统长期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强化管理人员的素质和综合管理水平尤为重要。管理人员的文化水平必须达到大专以上,并长期从事智能化设备的开发工作,具有丰富的实际操作能力,熟悉设备性能,了解内部结构。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安全监控中心的运行与管理。

对辖区内已安装的电视监控、云台、红外线周界防护、户内已安装的可视对讲、三表远传等设备每天开机运行、检查设备工作状态、信号传输质量,并做好操作记录。

当设备出现报警信号时,监控设备操作人员应立即区分报警种类、报警地点。如属误报自行消除;系统故障派人前去处理;确有情况迅速通知事发现场最近的治安管理员赶赴现场处理,必要时可以派快速应急队伍救援。

3、设备的安置区域及功能。

(1)、对公寓辖区内的三个大门主要出入口,进行24小时屏幕监控,监视进出行人及车辆。并将影像资料、录像保存,以备查证。

(2)、对楼宇单元主出入口,实行24小时随时监控。监控主出入口人员,并将影像录像资料保存,以备查证。

(3)、在辖区周界范围内安装的红外线周界报警设备,主要防止外来人员翻墙入内,实施犯罪,破坏辖区内的治安秩序。

(4)、建立固定专职巡逻人员负责辖区内治安巡逻,人机相辅,确保辖区内无死区,无盲区。

(二)、对辖区内车辆的管理:

对辖区内的车辆,实行登记制度,将车主的资料输入电脑,并发放车辆出入ic卡。车主一旦不慎丢失,应立即向管理中心汇报,避免出现更大的经济损失。

(三)、三表远传、自动抄表系统的管理。

对三表远传系统采取统一收费原则。管理处密切配合各级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当设备出现异常和接到用户反应时,控制中心立即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并派人做好修缮维护工作。

(四)、智能化设备的`运行、维修和维护。

1、为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安《闭路监控系统操作规范》和《三表远传系统操作规范》,每日进行自检,检查该系统各项功能运转是否正常,将检查结果填写在运行记录表中。

2、设备操作人员在操作系统及设备出现故障后应首先区别故障类型、类别、区为,并及时排除。当排除不了故障时,应立即通知有关专业维修部,属保修范围的通知保修单位,尽快修复,投入运转。并记录在设备维修手册中。

3、设备维修人员每日对该系统的周边设备、外接设备、电缆及接线端子,进行常规检查。设备是否完好,传输质量优劣。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在检查记录表中。

根据控制系统的构成,分析设备的组成,制定一套适合于某小区的可操作性强的管理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的修改完善。

1、建立运行管理制度、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2、制定监控管理控制中心安全操作规程条例。

3、制定设备维修、维护、保养制度,设备巡检制度。

4、制定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处理程序和事故处理报告工作制度。

项目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为了减少或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园区企业新、改、扩建项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本园区企业新、改、扩建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入生产使用全过程。

1、园区企业负责人履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主体责任。

2、园区行政部负责园区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监管。

(1)总要求

1.凡园区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企业,从可行性研究至竣工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都必须严格按照建设企业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进行建设与管理。

2.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企业的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企业概算,园区企业负责人应保证安全设施资金的足额投入。

(2)可行性研究

1.园区企业需要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由主要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

2.对于安全风险较大的建设企业,如危险物品仓库,喷油车间等,在进行企业可行性研究时,应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专门论证。应委托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对建设企业安全设施的安全性和可操作性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安全生产对策的具体方案。

3.对于安全风险较大的建设企业,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应对建设企业安全生产设施的科学性、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安全生产措施方案。

4.对于安全风险较小的建设企此,在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时,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对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及安全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并编制安全设计专篇。

5.负责可行性研究的机构和负责安全生产评价的机构不能是同一单位,且要具备相应的资质。

6.主要负责人应将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交园区行政部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设计

1.园区企业需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应委托有资质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设计。

2.设计单位应严格依据可行性研究和安全评价的要求进行安全设施设计,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3.安全设施设计应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

(4)施工

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施工前,园区企业应报相关政府企业立项审批,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2.施工时,应聘请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并聘请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不能是同一单位。

3.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供应等单位,应严格依据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供应,确保安全设施设计方案的有效实施。

(5)验收

1.建设企业竣工验收前,园区企业应委托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2.园区企业应将安全验收评价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安全设施专项验收。

3.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设施单项验收合格后,园区企业应向建设单位申请对建设企业进行总体竣工验收。

(6)投入生产和使用

建设企业必须通过安全设施单项验收合格和建设企业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正式投产使用后,不得将安全设施闲置不用或拆除,应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

(7)生产设备设施的变更

1.生产设备设施的变更包括设备设施型号变更、配件更换、电气设备变更、安全设施变更和设备设施更新改造等。

2.施工过程中或设备设施生产使用过程,若需要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变更时,应对变更的内容重新进行设计,并填写《设备设施变更申请书》,经过原设计单位签字同意。

3.在生产设备设施变更的全过程中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8)“三同时”档案管理

园区企业ehs(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人员收集与“三同时”相关的资料,并建立“三同时”资料档案,永久保存。“三同时”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安全评价中介机构、可行性报告研究、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企业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设计图纸、施工万案、施工许可证:材料供货证明资料;安全设施单项验收合格证明、建设企业总体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安全设备设施变更申请和变更意见书;与“三同时”相关的其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