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招生管理制度(优秀15篇)

时间:2023-11-07 10:43:23 作者:ZS文王 文秘知识 小学招生管理制度(优秀15篇)

规章制度是企业内部行为准则的具体规定,它是建立和发展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是一些规章制度的相关案例,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学管理制度

1、认真及时地为教学人员准备仪器、试剂,提前为学生实验摆放好该实验必备的仪器、试剂;适时督促教师按教材要求完成实验教学。

2、每学年初向学校书面申请需购置的仪器及试剂计划,建立好药品购置及消耗帐目。

3、严格执行仪器借还登记制度,建立仪器损坏赔偿专帐,遇有损坏、必须找责任人赔偿。

4、加强仪器室、实验室的规范化建设,合理摆放物品,保证两室清洁、整齐、取放方便。

5、积极为教师授课提供方便,加强业务学习,每学期为教师提供实验改进性建议并自制简单的实验仪器。

6、定期对仪器进行清理,注意防盗、防火、防尘、防潮、防腐、防锈等工作,教育学生爱护仪器、节约药品。

7、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对剧毒、易燃、易爆药品妥善保管;实验时协助教师对学生实验进行指导,要求学生按规范操作,严防事故发生。

小学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实施依法治校,保证学校工作正常运行,使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大丰市西团镇第二中心小学是一所公立全日制完全小学,学制为六年。

第三条学校由大丰市教育局和大丰市西团镇镇人民政府管辖。

第四条学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和谐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学校注重通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使受教育者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努力使学校成为环境精致、管理一流、质量上层的现代化新型学校,为初中阶段教育奠定扎实基础。

第六条学校的校风为“文明、诚信”,教风为“敬业、创新”,学风为“勤学、善问”,校训为“正心诚意”。

第七条学校由大丰市教育局主管,校长由大丰市教育局任命,下设教导处、总务处、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各处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并由校长实行聘任,在校长的领导下履行职责。

第八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行政的负责人,全面负责学校的行政工作,依法对学校实施科学管理。

第九条校长享有以下职权:

(一)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有对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方面重大事务的最后决定权。

(二)人事权:从学校的需要和实际出发,按规定程序聘任中层干部,对教职工进行聘用、聘任。

(三)财经权:学校财务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决定学校内部布局,决定学校基建项目的列项和实施。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筹集、管理和使用学校行政经费。

(四)招生权: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组织招生工作,保证施教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五)奖惩权:校长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职工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的干部、教职工按分管权限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

第十条校长履行以下义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

(二)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并依法保护全体师生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校园校舍、设施装备的建设。

(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互配合,协调一致。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一班人”的集体智慧和力量,廉洁从政,以身作则,并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第十一条学校党支部积极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除完成好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外,还应做好如下工作:

(一)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的党、政、工、团、队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加强对学校干部的培养、考察、教育、管理和监督。

(三)对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重大人事安排和工作安排等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参与决策。

第十二条学校党支部领导下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和自主监督的基本形式,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讨论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工作报告,对学校管理中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根据需要作出相应的决议。

(二)审议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考核方案,集体福利实施方案等有关教职工利益的问题,并作出相应决议。

(三)民主评议和监督学校领导干部,评议结果作为干部奖惩、任免的参考依据,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选。

第十三条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和监督。

第十四条学校接受政府其它职能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五条学校接受社会、家长的舆论监督,听取其合理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第十六条学校依据《小学管理规程》进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活动。

第十七条学校坚持教学为中心,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更新教育观念,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八条学校教育教学必须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使学生全面发展,学有特长,在道德情操、知识视野、兴趣特长、体魄心理等方面达到一定的水准。

第十九条建立健全德育机构及工作网络,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一)各学科课程有机渗透德育,加强班集体建设,做好少先队工作。

(二)贯彻执行《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做到对己讲仪表,对人讲礼貌,学习讲勤奋、校内讲纪律、社会讲公德,树立健康向上的整体形象。

(三)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积极配合,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并积极发挥其作用。

第二十条学校贯彻实施《国旗法》,每周一早晨全体师生集会,举行规范的升旗仪式,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第二十一条学校以班级为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单位。班主任担负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并负有协调本班级各科教育教学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之间联系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学校设立低、中、高年级组,作为该年级段师生的管理组织。低、中、高年级组长在本年级段范围内,在行政、教育、教学诸方面对校长全面负责,对学生的德、智、体诸方面发展全面负责。低、中、高年级组长接受学校行政职能部门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学校按学科设立教学研究组,作为教师集体进行教学研究的组织。教研组设组长一人,教研组长组织本教研组教师开展学科教研活动,贯彻落实学校的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教研组长在学科教学质量和教研成果对校长负责,接受教导处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第二十三条学校执行教学“六认真”要求,抓好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和教育教学质量检查等环节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学校根据上级教育部门规定,选订教材及学习资料,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

第二十五条学校认真搞好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执行集体备课制度,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工作,每位教师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每学期不少于一篇。

第二十六条组织期末考试,做好学生成绩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做好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工作。

第二十七条所有学科实行等级制记分,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

第二十八条学校依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开展学校的体育和卫生工作,加强学生健康教育和心理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二十九条学校教师不得利用寒暑假、节假日进行集体补课,不得歧视后进生,禁止有偿家教。

第三十条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严格转学、休学、借读、复学等手续,规范招生、发证,学生档案管理等制度。

第三十一条教导处认真管理和组织教师使用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注重发挥现代化教学设备的使用效益,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与归档工作。

第三十二条总务处工作必须坚持为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的原则,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克己奉公。

第三十三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根据上级财务管理的政策,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经费开支实行民主管理,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政府机关部门的审查和监督。

第三十四条严格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经审批后依法向学生收取费用。

第三十五条从学校实际情况出发,制订校园建设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合理地进行基本建设和维护管理,创设符合学生身心特点的文明校园。

第三十六条建立校舍、校产管理制度,加强校舍校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及浪费。

第三十七条加强校园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卫生包干和检查评比制度,努力创建整洁、健康、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

第三十八条在不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下,依法开展勤工俭学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严格各项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其收入主要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和提高教职工福利。

第三十九条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电、防毒,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

第四十条各室门窗玻璃齐全,桌椅排列整齐,物品摆放有序。校内师生自行车等按指定地点排放整齐。

第四十一条学校依法聘任具有《教师任职资格》的教师担任教学工作。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二条学校要加强教师的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素质,严格教师管理,依法处理品质恶劣、严重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教师,坚决杜绝教师侵犯学生人身权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四十三条学校鼓励教师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保障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和开展教学、科研、参加进修的权利。保障教师参加学校民主管理的权利。

第四十四条学校每学期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核。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第给予评定,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任、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四十五条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要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尊重和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尊重学生的人格,教师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第四十六条学校要确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建立和完善学生管理制度和安全制度,明确职责。加强学校教学、生活、活动设施的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师生在校的人身安全。

第四十七条学校要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按规定聘请法制校长,定期讲解法律知识,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做好预防青少年学生犯罪工作。

第四十八条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大力表彰,对犯有错误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学校按有关规定不开除学生。

第四十九条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教育行政机关批准后实施。章程的修改由校务会议提出草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教育行政机关批准。

第五十条学校依据本章程,制订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一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其解释权属校长室。

小学管理制度

二、中午放学由第三节课后班主任负责按回家路线有序整理路队;下午放学也由班主任负责整队。(一、二年级提前10分钟整队,三、四年级放学铃声停止时整队,五、六年级推迟5分钟整队。)做到“快、静、齐”,下楼顺序应按照先低后高的楼层顺序,谦让下楼。班主任和任课老师要利用路队整队的机会,加强对学生的纪律与安全教育。

三、出校门时,若遇多路纵队汇集,应以“先到者先行”为原则,后续队伍自觉暂停前进。待先行路队行进完毕,其他队伍再依次尾随离校。

四、路队出校门时,队伍要整齐,行进速度要慢,路队长要带领路队自觉融入到前面班级路队队列当中,使全校各个路线路队自成一队,在队伍中本班路队长一定要严格控制好路队的整齐、纪律、上下队时机等问题,确保本路队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回家路上不玩笑打闹,不离开路队买零食,按时回家。

五、各班应根据生源实际情况,科学的进行分流编队,确保班级队伍有序分流回家。

六、因放学耽搁晚回家的同学,在出班级后自觉形成一队,到家路口后方可离队。

小学管理制度

作业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课堂教学活动的必要补充。学校要遵循教育规律、坚持因材施教,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在课堂教学提质增效基础上,切实发挥好作业育人功能,布置科学合理有效作业,帮助学生巩固知识、形成能力、培养习惯,帮助教师检测教学效果、精准分析学情、改进教学方法,促进学校完善教学管理、开展科学评价、提高教育质量。

作业管理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xxx。

xxx。

xxx。

xxx。

xxx。

1、学校加强对教师作业设置与批改这一教学常规工作的管理,确保教师通过批改作业,及时了解学生对所学知识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以达到检查教学效果的目的。

2、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规定,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

3、教师积极创新作业类型方式,根据学段、学科特点及学生实际需要和完成能力,合理布置书面作业、科学探究、体育锻炼、艺术欣赏、社会与劳动实践等不同类型作业。鼓励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科学设计探究性作业和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综合性作业。切实避免机械、无效训练,严禁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4、学校定期组织教师学习《xx小学作业设置与批改常规要求》,并督促教师在教学实践中认真落实。

5、作业批改要正确规范、评语恰当。通过作业精准分析学情,采取集体讲评、个别讲解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及时反馈,特别要强化对学习有困难学生的辅导帮扶。

6、学校采用教师自查、教研组月查和教导处抽查三环节协作的方式对作业布置与批改的情况进行检查。教导处抽检分别在期初、期中和期末。检查内容涉及学生书写,教师批改和作业量三部分,还包括学生的记作业本、纠错本以及班主任老师平衡作业量表、批改记录本等。

7、由教研组长、学校分管领导将检查情况及时汇总,形成检查报告,报告一般分为综合情况、主要优点、主要不足、改进措施四个部分,该报告及时反馈给教师。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三天内整改,并及时复查。

8、学校建立交流展示平台,展示优秀的作业本、纠错本、批改记录本等,并及时提炼、交流优秀经验,加强教师间的相互学习。

9、每学期进行一次问卷调查,其中包括学生问卷、教师问卷以及家长问卷,或召开教师、家长恳谈会,及时了解各方对于作业设置与批改工作的意见或建议,以便不断完善学校工作。

10、学校及时将教研组长月查和教导处抽查的结果及时公布给教师们,并将作业设计、批改和反馈情况纳入对教师专业素养和教学实绩的考核评价。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学校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充分认识加强和规范学生作业管理的重要作用,成立以校长为主要负责人,分管副校长、教导主任、教研组长为成员的作业管理小组,加强对作业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将作业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为学校作业管理营造良好环境。

2、完善管理机制。将作业设计与统筹实施纳入科研、教研、师训范围,研究建立专门的评价机制,指导教师准确理解课标内涵,明确相关内容和评价要求,不断提升作业设计与命题能力。

3、强化监督考核。学校将作业管理实施情况作为规范办学行为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督导检查。对违反作业管理规定的相关责任人要取消当年度职务晋级、评先评优资格并追究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管理责任、教学责任。

小学管理制度

1、严格采购审批制度,未经单位主管批准,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剧毒、昜燃、昜爆物品。

2、严格进出库登记制度,并有专人、专箱(橱)保存,实行两人同时加锁开、关的制度。

3、领用危险品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实验多余的应及时退还给保管人员入库。

4、使用危险品时要按规范操作使用,学生必须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实验实习。

5、任何个人不准私自收藏、保存危险品,违者由此发生的事故则负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小学学校招生管理制度

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根据国家招生工作政策和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社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为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学校校长张泽金担任,为招生工作总负责人。副组长由分管招生的校级领导担任,为具体负责人。成员由招生办公室、各科室招生能手等组成。招生工作领导组的职责是:研究编报招生计划、审核各种招生宣传材料、审定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工作总结等,并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管理。

2.招生工作领导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招生工作管理与操作,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成员由招生办公室及学校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网上报名录取操作主要由招生办公室负责。

3.招生办公室工作职责:

(1)做好市场调查、编报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工作方案,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招生人员区域划分、任务落实,明确责任,负责招生车辆调剂。

(4)负责录取通知书及其他招生用品的准备。

(5)负责网上报名工作,设立招生咨询电话,对考生提出的各种问题进行耐心解答,同时通过学校网站及时公布招生信息与政策,方便新生查询。

(6)负责新生接待、和各区域新生数据的统计分析。负责录取通知书的打印与寄发。

(7)办理录取审批手续,结算招生费用。处理录取考生的遗留问题。

(8)起草并上报年度招生总结。

(9)完成校长或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1.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廉洁自律,秉公办事。

2.认真贯彻执行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3.能够严格执行招生纪律,遵守招生工作规则。

4.熟悉招生业务,有较强的社会关系,具有独立解决招生工作问题的能力,能够按质按量完成学校招生任务。

招生计划的编制,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汇总审批的原则,即结合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和各教学系的建议,报学校教务科和招生办公室,由招生办公室汇总编制学校招生计划,经学校研究审批,方可上报主管部门。

招生计划的编制,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科学合理编制。

1.招生办公室负责收集与本校招生工作密切的社会经济发展信息、劳动用工信息、用人单位信息、生源分布状况、本校资源状况等招生信息,进行招生计划的调研。

2.专业教学系每年12月中旬负责向招生办公室提供《新专业设置建议书》,以便招生办拟订招生新专业。

3.新生上年度的报到情况,就业情况和市场的需求状况。

4.学校发展趋势和现有教学资源的匹配状况。

5.办学层次结构及专业结构的合理性。

招生方案是学校向招生人员公布本年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开展招生工作的依据。招生方案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实事求是,不得进行任何虚假宣传或虚假承诺,不得误导新生。

1.将招生责任落实到科室,任务明确到个人,建立招生工作责任制。

2.确定专职招生人员,划分区域任务。

3.制定招生措施,建立招生网络,壮大生源门路。

招生办公室接到报名信息,审验有关证件后,为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办理登记手续,填写《新生预录登记表》后向报名者寄发《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

1.招办人员在新生录取前要进行专项培训,内容:

(1)学生基本信息录入,两种方式:网页录入、excel电子表格导入。

(2)学生基本信息修改及删除。

(3)新生数据下载及打印。

2.招生人员在录取前要与上级招生管理部门核对本年度的招生计划。

3.全面掌握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建立与招生管理部门畅通的信息联络。

招生办公室将《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广西壮族自治区技工学校招生录取新生审批名册》一式三份送学校办公室盖章,经分管招生的校级领导签字后,移交给学生科。

招生办公室于当年11月底根据招生情况写出《招生工作总结》,其内容包括招生总人数、各专业人数、男女生比例、地域生源分析、同期比较分析等,经分管校领导审阅后报校长、学校办公室各一份。

1.招生工作纳入各教学系、科室工作,个人绩效考评范畴,每年底进行考评。

2.本办法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颁发之日起试行。

小学学校招生管理制度

二、扩大招生范围,在抓好招收本地生源的同时,积极招收外地生源,千方百计完成区教体局下达的招生任务。

三、公开招生政策,招生条件及招生计划。

四、规范招生行为,严禁“超买炒卖学生”。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招生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组织经费。学校不得采取经济手段组织生源。

五、坚决打击非法招生活动,学校任何教职工不准向未经教育部门批准的任何非法机构和个人提供生源信息。招生学校不准利用中介机构或个人招拉生源,坚决取缔和打击非法中介招生机构和招生贩子。

六、招生过程钟,必须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尊重学生选择就读学校和专业,不准误导学生,不违背学生意愿。

七、严禁违规收费,招生学校按照物价部门核准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学生费用。

小学管理制度

班级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最基层的组织单位,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在力推进小班化教育的今天,班主任在班级管理中的职责更加显示其重要的指导作用,其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学生进行学习方面的指导,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益。二是以培养学生品德和能力为核心,对学生进行生活方面的指导。

小班化班级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我们在班级管理中必须遵守的基本指导思想和要求。按照学生成长规律及要求,设计小班化班级管理的基本原则,目的在于指导自主参与型的小班化班级管理的实施。

在班级管理中,根据“学生守则”“教学常规”“行为规范”的要求,建立完善的班级管理制度,通过制度化管理,强化学生的法规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制度管理,要力求科学。除其之外,要处理好制度管理与班级管理体制创新的关系,逐步建立一种新的班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构成动态的班级管理系统。

班级管理要“两手抓”,一方面完善管理制度,另一方面要着手创立良好的班级文化。班级文化像“水”,学生像“鱼”;学生在、平等、健康的班级文化氛围中,会表现出一种愉快的心情、积极进取的精神。创设平等和谐的教育氛围,提倡师生之间互相尊重,培养学生的精神是班级管理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三)班级管理个性化。

在班级管理中,不仅强调班主任在管理中的主导作用,更需让全体学生、家长参与到班级管理中去,成为班级管理的主体。倡导把教室还给学生。

(一)模式之一实施“三制”班级管理。

“三制”即值日班长制、班轮值制、人人岗位责任制。

值日班长制:就是按学号人人轮流当班长。值日班长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一切班务工作。

2.早晨提前到校打开门窗,打扫走廊。

3.课间擦净黑板,检查课前准备,维持课间纪律。

4.领队并检查做操情况。

5.放学后,督促检查清洁工作。

班轮值制:就是学生自由组合,组成班,轮流值周。班由值周班长和员若干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2.负责搞好一次班队活动课;

3.组织一次有益于学生德、智、体、美、劳和谐发展的有益活动;

4.做好周未简单的总结。

人人岗位责任制:就是人人是班级的管理者,每个学生在集体中负一定的责任,既管理别人,又被别人管理,以加强学生的主人翁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

说明:以上小班化班级管理制度适用于中高段,低段为培养期,班主任通过指导逐渐放手,形成良性发展的循环机制。

小学管理制度

出租车一律停靠在校门外,外来车辆须经校长等有关处室同意后,方可入内,但必须按指定路线行驶,运输工具或材料的工程车辆可以进入校门,携带物品外出者,应凭主管部门签发的出门单或有关人员委托。

1、学生上午在到校时间前20分钟可进入校园,下午在上课时间前40分钟可进入校园。

2、进入校园后不得无故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出校门,必须经值日领导或班主任老师的许可,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返校。

3、寒、暑假,节假日,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进入校园。

1、上课期间,如遇特殊需要,学生家长进入校园,必须在校门口进行登记。

2、中午、下午放学时,家长需要指定位置接孩子放学,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教学区域。

1、外来人员来访,门卫要问清事由,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系,并填好会客单。

2、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学校教学有序进行。

1、学生及员工携带物品出校门,必须出示有关部门出门证。

2、外单位物品进入校内,严格验看送货单,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做好门前保洁工作,提高警惕,加强防火、防盗、防毒措施,强化安全防患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发现任何意外事故迹象,及时报告学校或公安派出所。

小学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步伐,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及民主政治的建设,实行依法治校,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镇远县蕉溪镇中心小学校是镇远县教育局直属的一所全民事业单位,学制为六年。

第三条学校的校训为“做有文化根基的现代人”,校风为“团结、求实、进取”,教风为“精业、善教、爱生”,学风为“真诚、博学、创新”。

第四条学校由县教育局主管,校长县教育局任命,是学校法定代表人,对学校行政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重大事务有最后的决定权。

(二)人事权。校长有权提名,任免副校长以及中层干部,报县教育局考察,批准后执行。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聘用,有权安排和调整干部与教职工的工作。

(三)财经权。学校的财务在校长领导下实行“一支笔”审批。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校长有权决定学校内部布局,有权决定学校基建项目的列项和实施。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校长有权筹集、管理和使用学校行政经费。

第六条校长履行以下义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制订学校的发展规划,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

(二)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并依法保护全体师生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校园校舍、设施装备的建设。

(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互配合,形成教育合力。

第七条学校党支部积极发挥政治核心和监督作用,除完成好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外,还应做好如下工作。

(一)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的党、政、工、队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加强对学校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

(三)对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重大人事安排等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参与决策。

第八条党组织领导下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讨论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工作报告。对学校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根据需要作出相应的决定。

(二)审议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考核方案、集体福利实施方案等有关教职工利益的问题,并作出相应决议。

(三)民主评议和监督学校领导干部,评议结果作为对干部进行奖惩、任免的依据之一。

第九条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和监督。

第十条学校接受政府其它职能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一条学校接受社会、家长的舆论监督,听取其合理化建议。

第十二条。

学校实行分层负责。

第十三条。

学校实行分层负责。

(一)校长,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支委等参加校长办公会,组成学校决策中心。

(二)学校教导处、总务处、德育办、大队部等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并对校长负责。

第十四条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各种教育途径并重,建设全方位的育人体系。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过程中,以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论为指导,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第十五条学校教育教学必须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使学生全面发展,学有特色,各有所长,让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劳动,学会求知,学会创造,学会健身。开展各种兴趣小组活动。

第十六条建立健全德育机构及工作网络,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学校的德育教育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一)各学科课程有机渗透教育,加强班集体建设,做好少先队工作。

(二)贯彻执行《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第十七条学校坚持每周一早晨全体师生集会,举行隆重的升旗仪式,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第十八条班级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单位。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并负有协调本班级各学科教育教学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之间联系的责任,全面关心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九条学校按学科按年级设立教学研究组,作为教师集体进行教学研究的组织。教研组设组长,教研组长组织本教研组教师开展学科教研活动,贯彻落实学校的教学设计,完成学校的各项教学任务。教研组长以学科教学质量和教研成果对校长负责,接受教科处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第二十条加强学校教学改革和管理,实施新课程,开发校本课程。抓好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和教学质量检查等环节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的规定,选择和征订教材及学习资料。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切实减轻学生的过重负担。

第二十二条认真搞好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每位教师认真写好教学笔记,每学年不少于一篇有质量的教育教学论文。

第二十三条做好学生成绩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做好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工作。

第二十四条教师要树立正确的教学观,对学生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认真填写素质报告单。

第二十五条依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开展学校的体育和卫生工作,加强学生健康教育,组织学生定期开展各种比赛活动,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二十六条学校教师不得利用节假日进行集体补课,禁止有偿家教。

第二十七条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转学、休学、借读、复学等严格手续程序。

第二十八条认真管理和组织教师积极使用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注重发挥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与归档工作。

第二十九条中心校在加强自身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村小教育教学的辅导、督促、检查工作。

第三十条总务处工作必须坚持为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的原则。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作规程,廉洁自律,克己奉公。

第三十一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经费开支实行民主监督,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政府机关部门的审查和监督。

第三十二条加强对完小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法》,严格审批手续。

第三十三条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学生收取费用。

第三十四条从学校实际情况出发,制定校园建设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合理地进行基本建设和维护管理,创设符合学生身心特点的文明校园。

第三十五条建立校舍校产管理制度,加强校舍校产管理。

第三十六条加强校园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卫生包干和检查评比制度,努力创建整洁、健康、向上、和谐的育人环境。

第三十七条加强学生身体健康检查统计、疾病防治及教学卫生工作,增强学生体质。

第三十八条在不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下,依法开展勤工俭学和社会服务,严格各项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为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职工福利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

第三十九条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电、防毒,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

第四十条学校教职工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应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一条学校教职工应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为人师表,敬业爱岗,服从领导,团结协作。

第四十二条学校实行全员聘用制和岗位聘任制,学校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教职工必须履行聘约,执行学校的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计划,完成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十三条学校依法保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第四十四条学校鼓励和支持教师开展教育改革和实验,鼓励和支持教师参与学历进修、学术交流、研讨观摩以及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四十五条学校每学年对教职工的政治与业务水平、工作态度与工作实绩进行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

第四十六条对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或学校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教职工,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工,由学校按程序报请上级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七条对违反《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违反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的教职工,学校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处分处罚或免职流动等处理。教职工对其所受处理不服的或认为其权益受到学校侵犯的,可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四十八条积极开展教工文体活动,促进教工身心健康。

第四十九条学校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管理学籍,建立学生档案。

第五十条学校尊重学生自主发展的权利,学生班队干部实行定期民主选举,使每个学生都得到积极主动的发展。

第五十一条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十二条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家庭济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

第五十三条学生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老师工作。

(二)接受平等教育。对学校或教师的不公正待遇,有权在校内提出申诉。

(三)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备、图书资料。

(四)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等第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五)平等参与学生干部的竞选。

(六)享有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五十四条学生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规范行为,尊敬师长,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勤学苦练,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立志成才。

(四)文明守纪,不随地吐痰,不乱抛纸屑和杂物,不乱写乱画,不在校园内骑车,不损坏绿化,不浪费粮食,不讲粗话、脏话。

(五)维护学校声誉,为学校争光。

(六)学生干部应为同学服务,为集体服务。

第五十五条依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学校协同家庭、社会组成教育网络,成立“家长委员会”,定期举行会议,参与学校的管理及活动。

第五十五条每个家庭都应负担起孩子的家庭教育任务,配合学校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督促孩子完成学习任务。

第五十六条学校主动参与社区教育的各项工作。

第五十八条学校依据本章程,制订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十九条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一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六十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幼儿园招生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广大老百姓接受公平教育的权利,维护幼儿园的良好形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特制定招生工作办事制度。

1、招生政策公开:凡应当让广大家长和社会了解掌握的招生政策、方针、规定、措施与办法等,一律通过幼儿园网站、幼儿园公示栏等渠道向社会公开。

2、招生计划公开: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向社会公布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

3、收费标准公开:各类收费,如报名、体检、学费、伙食费等项目、标准向社会公开。

4、招生程序公开:招生工作过程的主要工作环节和工作程序向社会公开,让广大家长和社会准确掌握和了解招生工作程序。

5、监督办法公开:在招生工作全过程中,幼儿园积极主动接受监督:一是接受监察部门的`监督,二是接受家长的监督,三是接受社会监督。在招生场所和办公地点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

招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以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xx〕41号)、《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9号)、《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苏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府〔xx〕4号)为指导,结合我校幼儿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苏州大学幼儿园主要以服务学校教职工为目的,招生对象为学校事业编制、人事代理制、外籍教师、编外劳动合同制教职工的子女。

第三条幼儿园招生按年龄编班,大班:5周岁至6周岁,中班:4周岁至5周岁,小班:3周岁至4周岁,托班:2周岁至3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当年8月31日。

第四条幼儿园最大规模为12个班级,每班幼儿数上限标准核定为:大班40人,中班35人,小班30人,托班25人。每年招生时,首先满足3—6周岁儿童入园,如有条件再招收托班,托班招生按报名幼儿的年龄从大到小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第五条幼儿园每年秋季招生,一般3月起在学校“师生网上事务中心”采集幼儿信息,凡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子女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出入园申请,并按时办理相关注册缴费等手续。

第六条幼儿园学期中原则上不收插班生,对于学校新引进人才,如其子女符合入园年龄条件,且该年龄班有空额,可按相关要求随时办理入园手续。

第七条幼儿园招生有空额时,可招收第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幼儿,具体由招生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第八条幼儿园收费按江苏省物价局等部门公布的《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及苏州市相关实施意见执行。

第九条后勤管理处每年根据本办法发布招生简章。

第十条本办法自xx年1月起试行,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小学管理制度

1、以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编写的《小学生家长读本》为教材,参阅其它资料,根据教学计划要求进行备课。

2、备课时应有针对性、可行性,有符合要求的教案。

3、备课内容要详细,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内容选择要恰当。

4、积极编制家教宣传材料,及时更换家长园地等宣传栏。

1、凡我校家长都应积极报名注册,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遵守家长学校相关规定。

2、每位学员都应准时参加听课,不得随意旷课,有特殊情况要请假。

3、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不干扰他人学习。

4、爱护学校公物,不损坏学校财产。

5、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参加家长学校各项活动。

1、认真遵守学员学习各项规定和《家庭教育行为规范》,每学年出勤率达90%以上的,都可参加优秀学员评比。

2、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家教活动,配合支持学校各项教育活动。

3、家庭教育有成果。

4、个人提出申请,学校推荐,家长投票评选。

5、每学年每年级组各评十名优秀学员。

1、按计划组织教学,无故旷课一次扣除当月量化考核25分。

2、认真整理好教学活动、家校联系活动资料,并及时归档,档案不齐全的,每缺一项扣当月考评分5分。

3、对教学工作成绩突出的,优先考虑评优、评模和晋级。

4、学员出勤率低于90%,测试成绩平均分低于90分的授课教师当年考核不评优。

1、家访工作应同学校教育结合起来,及时沟通家校之间的联系,共同教育好学生。

2、每学期对每位学生进行家访不少于一次,遇到特殊情况,必须要随机进行家访。

3、家访要认真准备,对学生有客观的`分析。家访应有目的性,通过家访要解决实际问题。

4、家访工作应有记录,尤其是特殊学生、特殊事件的家访。

1、各项活动都要建立相应的档案资料,注意收集、整理和保存。

2、每学年定期地将各种制度、计划、教案、名册、试卷、宣传材料等及时整理归档。

3、家长学校档案资料要按上级要求单独立卷。

1、按授课计划上课,不得旷课、擅自调课。

2、上课前认真做好清点学员人数,填好考勤登记表等准备工作。

3、认真组织教学,严守课堂纪律。

4、授课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启发式教学,用普通话讲课,板书要精心设计,字迹清晰工整。

5、耐心解答学员提出的问题,帮助学员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指导解决问题的方法,并做好咨询、解答记载。

6、对于学员提出的共性问题要作为授课内容进行讲解。

幼儿园招生管理制度

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根据国家招生工作政策和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社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工作机构及职责。

1、为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学校校长张泽金担任,为招生工作总负责人。副组长由分管招生的校级领导担任,为具体负责人。成员由招生办公室、各科室招生能手等组成。招生工作领导组的职责是:研究编报招生计划、审核各种招生宣传材料、审定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工作总结等,并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管理。

2、招生工作领导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招生工作管理与操作,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成员由招生办公室及学校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网上报名录取操作主要由招生办公室负责。

3、招生办公室工作职责:

(1)做好市场调查、编报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工作方案,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招生人员区域划分、任务落实,明确责任,负责招生车辆调剂。

(4)负责录取通知书及其他招生用品的准备。

(5)负责网上报名工作,设立招生咨询电话,对考生提出的各种问题进行耐心解答,同时通过学校网站及时公布招生信息与政策,方便新生查询。

(6)负责新生接待、和各区域新生数据的统计分析。负责录取通知书的打印与寄发。

(7)办理录取审批手续,结算招生费用。处理录取考生的遗留问题。

(8)起草并上报年度招生总结。

(9)完成校长或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招生工作人员条件。

1、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廉洁自律,秉公办事。

2、认真贯彻执行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3、能够严格执行招生纪律,遵守招生工作规则。

4、熟悉招生业务,有较强的社会关系,具有独立解决招生工作问题的能力,能够按质按量完成学校招生任务。

招生计划的编制,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汇总审批的原则,即结合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和各教学系的建议,报学校教务科和招生办公室,由招生办公室汇总编制学校招生计划,经学校研究审批,方可上报主管部门。

招生计划的编制,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科学合理编制。

1、招生办公室负责收集与本校招生工作密切的社会经济发展信息、劳动用工信息、用人单位信息、生源分布状况、本校资源状况等招生信息,进行招生计划的调研。

2、专业教学系每年12月中旬负责向招生办公室提供《新专业设置建议书》,以便招生办拟订招生新专业。

3、新生上年度的报到情况,就业情况和市场的需求状况。

4、学校发展趋势和现有教学资源的匹配状况。

5、办学层次结构及专业结构的合理性。

四、年度招生方案的`编写。

招生方案是学校向招生人员公布本年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开展招生工作的依据。招生方案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实事求是,不得进行任何虚假宣传或虚假承诺,不得误导新生。

1、将招生责任落实到科室,任务明确到个人,建立招生工作责任制。

2、确定专职招生人员,划分区域任务。

3、制定招生措施,建立招生网络,壮大生源门路。

五、新生报名、录取。

招生办公室接到报名信息,审验有关证件后,为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办理登记手续,填写《新生预录登记表》后向报名者寄发《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

1、招办人员在新生录取前要进行专项培训,内容:

(1)学生基本信息录入,两种方式:网页录入、excel电子表格导入。

(2)学生基本信息修改及删除。

(3)新生数据下载及打印。

2、招生人员在录取前要与上级招生管理部门核对本年度的招生计划。

3、全面掌握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建立与招生管理部门畅通的信息联络。

六、招生工作结束后,招生办公室将《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广西壮族自治区技工学校招生录取新生审批名册》一式三份送学校办公室盖章,经分管招生的校级领导签字后,移交给学生科。

七、招生总结。

招生办公室于当年11月底根据招生情况写出《招生工作总结》,其内容包括招生总人数、各专业人数、男女生比例、地域生源分析、同期比较分析等,经分管校领导审阅后报校长、学校办公室各一份。

八、其他。

1、招生工作纳入各教学系、科室工作,个人绩效考评范畴,每年底进行考评。

2、本办法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颁发之日起试行。

幼儿园招生管理制度_幼儿园招生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广大老百姓接受公平教育的权利,维护幼儿园的良好形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特制定招生工作办事制度。

1、招生政策公开:凡应当让广大家长和社会了解掌握的招生政策、方针、规定、措施与办法等,一律通过幼儿园网站、幼儿园公示栏等渠道向社会公开。

2、招生计划公开: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向社会公布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

3、收费标准公开:各类收费,如报名、体检、学费、伙食费等项目、标准向社会公开。

4、招生程序公开:招生工作过程的主要工作环节和工作程序向社会公开,让广大家长和社会准确掌握和了解招生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