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抵押合同(优秀20篇)

时间:2024-01-09 23:14:19 作者:翰墨 合同

在商业领域,合同协议是保障交易双方利益的重要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你对合同协议的写作不太熟悉,可以看看以下范文进行参考。

商品房抵押合同

进入公元1998年,种种迹象表明蛰伏多时的房地产市场在千呼万唤之下已渐显跃跃之势。新年伊始,中央银行宣布:今年支持商品住宅消费及配套服务的贷款规模为1000亿人民币,占计划总额的11.11%,到1998年7月1日,延续40多年的福利分房制度也将成为历史。为配合住房制度改革,国家已允许所有商业银行开办个人住房担保贷款。有人断言,我国城市房地产业是继股票之后狂袭城市的一股飚风。随着国外和港、澳、台资本的输入,预售商品房合同大量出现,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也应运而生。由于预售商品房抵押本身的特殊性,更引起了学术界和实际工作部门的广泛观注,因此对这一问题展开探讨颇具现实意义。

抵押权作为一种典型的担保物权,早在罗马共和国末期由裁判官所创制。近现代意义的抵押权是在罗马法与日耳曼法抵押权二者的基础上,经由中世纪后期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发达逐渐形成。通过考察抵押权的沿革史,及其未来的发展趋势,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抵押权标的物的范围在不断扩大。由最初的不动产到不动产物权,如地上权、典权、采矿权、林权等,以至动产也可以有选择地列入抵押物的范围。因此,我们对“抵押物必须是完整有形体并具有固定价值”的说法可以提出质疑。预售商品房虽然尚未建成,但法律对预售商品房进行了严格的限定。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此外,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可见,法律已将预售商品房拟制具有所有权形态的有体物,赋予其独立财产地位。虽然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担保法》均没有明确规定预售商品房可以做为抵押权的标的,但实践中,预售商品房抵押代款早已客观存在,而且一些省、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行业规章中相继作出了允许将预售商品房作为抵押权标的物的`规定,如《福建省抵押贷款条例》、《武汉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广州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特别是1997年5月9日,建设部公布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是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从国外立法例来看,大陆法系的法国等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允许以未建成和待建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抵押。由此可见,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中,我们都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预售商品房可以抵押!而且我国《担保法》列举的不得抵押的财产中,也没有关于预售商品房抵押的禁止性规定。因此在立法上对预售商品房抵押作出系统规范,无疑将是对我国担保法理论与实践的补充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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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预售的《____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 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块土地使用权,并依法进行了土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 为: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_____. 甲方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造《___________________》(暂定名/现定名)商品房,主体寻址建筑 结构为_________结构; 建筑物地上层数为_________层,地下层数为______层。

上述商品房已具备《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的预售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局已批准上市预售 (预售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购买__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幢 (号___层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政府批准的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

据甲方暂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该房屋建筑层高为_____米。

该房屋建筑设计及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二;该房屋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三;该房屋相关情况说明 (抵押关系、租赁关系、相邻关系及小区平面布局)见本合同附件四;该房屋《前期物业管理且务合同》、《使用公约》或有关承诺书见本合同附件五。

第三条

乙方购买该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含附件三中装修、设备价格)是指该房屋和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的总价格。本合同约定的总房价款除该房屋建筑面积的暂测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变动。

第五条

在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甲方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不一致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按下列约定处理:

1、按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计算多退少补;

2、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_____%(包括_____%),不向乙方收取超过部分的房价款;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包括-______%),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行使单方解除权时,必须在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之时或之前提出,否则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第六条

签订本合同时,该房屋建设工程建设到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如期 足额将房价款解入甲方的预售款监管帐户(预售款监管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帐户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预售款按政府规定监管使用。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附件一中约定明确。

第七条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未付款额的日万分之_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超过______天后,甲方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___种方案追究乙方责任:

壹、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价款的___%,甲方有权在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赔偿金额,剩余房款退还给乙方。如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不足赔偿的,甲方有权追索。

甲方如行使解除合同权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签订本合同后,甲方不得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见附件二),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在获得批准之日起____天内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变更协议。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九条

甲方不得擅自变更已经与乙方约定的小区平面布局(见附件四),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变更小区的平面布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如不能恢复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____%违约金。

第十条

该房屋的交付必须符合下列第_____种方案所列条件:

壹、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甲方对该房屋设定的抵押已注销;甲方已按规定缴纳了物业维修基金。

贰、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甲方对该房屋设定的抵押已注销;甲方已按规定缴纳了物业维修基金;甲方承诺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如到时不能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

甲方定于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除不可抗力外。

第十二条

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期限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____天,乙方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___种方案追究甲方责任:

壹、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

该房屋符合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甲方应在交付之日前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该房屋的手续。乙方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______天内,会同甲方对该房屋进行验收交接。房屋交付的标志为___________________.

在验收交接时,甲方应出示符合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条件的证明文件,因该房屋用途为 _______用房,甲方应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质量保证书》和《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说明书》。同时,甲方应当根据乙方要求提供实测面积的有关资料。

甲方如不出示和不提供前款规定的材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房屋,由此而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四条

在甲方办理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了房地产权证(大产证)后_______日内,由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规定的《房屋交接书》。《房屋交接书》作为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的必备文件。

甲、乙双方在签署《房屋交接书》之日起________天内,由双方依法向_________交易中心办理价格申报、过户申请手续、申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小产证)。

第十五条

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转移给乙方。如乙方未按约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甲方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乙方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约定的验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转移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甲方保证在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时该房屋没有甲方设定的抵押权,也不存在其它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房屋交付后出现与甲方保证不相一致的情况,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七条

甲方交付的该房屋系验收合格的房屋。如该房屋的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实际的装修、设备与约定的装修、设备差价____倍给予补偿。如主体结构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标准,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双方商定对标准的认定产生争议时,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八条

该房屋交付后,乙方认为主体结构不合格的,可以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条

乙方行使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权利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起_________天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全部退还乙方,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价款的_________%,在退还房款时一并支付给乙方。

前款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所称已支付的房价款是包括乙方直接支付的和通过贷款方式支付的房价款。

第二十条

甲方交付该房屋有其他工程质量问题的,乙方在保修期内有权要求甲方除免费修复外,还须按照修复费的_______倍给予补偿。

双方商定对该房屋其他工程质量问题有争议的,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

自该房屋验收交接之日起,甲方对该房屋负责保修。保修范围和保修期由甲乙双方参照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在本合同附件五中约定。

第二十二条

甲方已选聘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公司对该房屋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并与其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见附件五)。因该房屋规划用途为_____用房,甲乙双方已签订了《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公约》(见附件五)。

第二十三条

乙方购买的房屋及其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可分离。自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转移给乙方。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项下乙方享有的权益(房屋期权),乙方可以依法转让、抵押。乙方依法行使上述权利时,甲方应予协助。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它任何联系,必须用书面形式,且采用挂号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如以挂号邮寄的方式,在摧毁邮后(以寄出的邮戳为准)第_______日将被视为已送达另一方,如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则于另一方签收时视作已送达。

第二十六条

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的补充条款、附件及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佞。本合同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与正文条款不相一致的,以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变更协议进行约定。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清楚明自,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要求索赔。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双方商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由甲方/乙方/双方负责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本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若责任方逾期不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

本合同登记备案后,如发生协议解除本合同的事实时,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0天内双方持解除合同的书面文件到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本合同登记备案的手续。

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或乙方应凭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的送达凭据单方面到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本合同登记备案的手续。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第_______种方案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壹、向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贰、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执壹份。

商品房预售合同

第一条 甲方经批准,取得位于____市用地面积____m2的土地使用权。

地块编号:____使用年期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楼宇,系____定名____,由甲方预售。

第二条 乙方自愿向甲方定购上述楼宇的第____幢____号(第__层)。建筑面积____m2,土地面积/m2(其中:基底分摊____m2、公用分摊____m2、其他____m2)。

第三条 甲方定于____年__月__日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过____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2.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上述原因必须凭____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依据,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订购之楼宇售价为:____单价元/m2,总金额____币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元(小写_____万元)。

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银行:

帐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

分期(一次)付款(见附表一)。

第五条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约利息。如逾期____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楼宇出售他人。

第六条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日期交付给乙方使用,应按合同规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计算付款利息,以补偿乙方的损失。

第七条 甲方出售的楼宇须经××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并负责保修半年,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已付款项及全部利息在30天内退回乙方。

第八条 甲乙双方在楼宇交付使用并付清楼款后,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书》,经市府主管部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发给《房地产权证》,乙方才能获得房地产权。

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楼宇有关联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条 乙方所购楼宇只作____使用,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楼宇结构和用途,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

乙方购置的楼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条 预售的楼宇,乙方不许转让、抵押,否则,后果自负。

第十一条 后面的附表一、二均为本合同内容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按下列( )项解决:

1.由仲裁机关仲裁;

2.由人民法院裁判;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公证机关、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预售合同

第一条甲方经批准,取得位于____市用地面积____m2的土地使用权。

第二条乙方自愿向甲方定购上述楼宇的第____幢____号(第__层)。建筑面积____m2,土地面积/m2(其中:基底分摊____m2、公用分摊____m2、其他____m2)。

第三条甲方定于____年__月__日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过____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2.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上述原因必须凭____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依据,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订购之楼宇售价为:____单价元/m2,总金额____币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元(小写_____万元)。

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银行:

帐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

分期(一次)付款(见附表一)。

第五条乙方如未按本。

合同。

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约利息。如逾期____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楼宇出售他人。

第六条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日期交付给乙方使用,应按合同规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计算付款利息,以补偿乙方的损失。

第七条甲方出售的楼宇须经××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并负责保修半年,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已付款项及全部利息在30天内退回乙方。

第八条甲乙双方在楼宇交付使用并付清楼款后,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书》,经市府主管部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发给《房地产权证》,乙方才能获得房地产权。

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楼宇有关联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条乙方所购楼宇只作____使用,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楼宇结构和用途,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

乙方购置的楼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条预售的楼宇,乙方不许转让、抵押,否则,后果自负。

第十一条后面的附表一、二均为本合同内容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按下列()项解决:

1.由仲裁机关仲裁;

2.由人民法院裁判;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公证机关、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各一份。

商品房预售合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投资数额大、履行期限长,所以,从商品房的开工建设到交付使用往往需要很长的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可能会由于市场行情的变化而引发商品房的价格纠纷。一方面,预售方常以建筑材料的价格上涨或房地产价格的上涨为由要求提高房价遭预购方的拒绝而形成纠纷;另一方面,预购方有时也会以房地产价格的下跌为由要求降低房价遭预售方的拒绝而形成纠纷。目前,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价格纠纷占整个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的一半以上。由于法律对此尚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各地的处理方法不尽相同,有的按原合同的约定处理,有的按当事人分担风险的风险负担原则处理,有的按情势变更原则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价格纠纷的处理作了原则性规定。我们认为,这个《解答》对处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之后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价格纠纷亦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由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价格纠纷的形成原因比较复杂,所以,我们认为,不可能按照一个固定的方法处理,而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加以解决。

其次,应当坚持情势变更原则。情势变更原则是合同履行的一项重要原则,尽管我国现行法律中还没有明确规定这一原则,但学者们都普遍承认之,我国的审判实践也已经运用情势变更原则处理了有关纠纷。在房地产审判实践中,各地也基本上都将情势变更原则作为解决房地产纠纷的一项原则。例如,在商品房的价格因国家政策的变化、地方政府的房地产开发规划变更而引起的情况下,就可以按照情势变更原则处理价格纠纷。在运用情势变更原则处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价格纠纷时,应当特别注意正确区分情势变更与正常的市场风险的区别。

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中,预售方不能交付或不按期交付商品房的纠纷也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这种纠纷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因为预售方的建房资金不到位而引起的,有的是因为预售方将商品房转卖给第三人引起的,等等。对于这类纠纷,较难处理的问题是判定继续履行合同还是解除合同。

在预售方不能按合同交付房屋的纠纷中,多数预购方都要求预售方退还房款(解除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当然,也有的预购方要求预售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这类纠纷,我们认为,应当在坚持合同效力的前提下,切实维护预购方的合法权益。一方面,在预售方有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应当要求预售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否则,如果判定解除合同,退还房款,则可能由于预售方无力退款而使预购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另一方面,在预售方没有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下,而预售方又有足够的资金可以退还房款的,则可以解除合同,退还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预售方既无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又无退款的能力,法院则可以采取一定的保全措施,以保护预购方的合法权益。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应当判决解除合同,责令预售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对预售方已建的商品房或土地使用权依法进行强制拍卖,以拍卖的价款退还预购方的房款。

商品房预售合同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制定。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有关房地产转让的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印制的合同条款为提示性条款,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

二、购房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签订得具体、全面、严密。

三、在签订预售合同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向购房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许可证真实性、合法性及该商品房屋是否存在重复预售和被司法机关查封等权利转移受限制的情况,购房人可向该商品房屋所在地的区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查阅。

四、为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可以将预售广告、售楼书约定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附件。

五、预售的商品房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正在建设中的房屋(或已建成但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证明的房屋),该房屋的面积、交房日期质量等方面都存在着不确定因素。房屋买卖双方在签订前,应对下列问题予以充分了解:

1、商品房预售时房屋的建筑面积是暂测的,房屋交付时则以房屋所在地房屋、土地或房地产主管部门认定的测绘机构实测建筑面积为准。预售合同中须明确载明房屋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用分摊建筑面积。暂测面积与交付时实测面积不一致,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_______________________×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2、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对商品房屋的质量的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保修期限自竣工合格验收之日起计算。

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购房人购买的商品房屋得保修责任从房屋交付之日起承担,保修期自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不得少于两年。

3、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按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关于'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处理。

六、双方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可选择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选择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选择申请仲裁的,可向本市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向外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本市的仲裁委员会全称是青岛仲裁委员会。

七、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以便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权益。不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当发生重复预售、抵押等事实时不能对抗第三人。根据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可由合同当事人双方共同办理,也可由购房人一方单独办理。

商品房预售合同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经批准,取得位于______市用地面积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甲方定于______年__月__日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过______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2.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银行: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

第五条?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约利息。如逾期______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楼宇出售他人。

第六条?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日期交付给乙方使用,应按合同规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计算付款利息,以补偿乙方的损失。

第七条?甲方出售的楼宇须经________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并负责保修半年,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已付款项及全部利息在30天内退回乙方。

第八条?甲乙双方在楼宇交付使用并付清楼款后,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书》,经市府主管部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发给《房地产权证》,乙方才能获得房地产权。

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楼宇有关联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条?乙方所购楼宇只作_____________使用,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楼宇结构和用途,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

乙方购置的楼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条?预售的楼宇,乙方不许转让、抵押,否则,后果自负。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按下列(?)项解决:

1.由_____机关_____;。

2.由人民法院裁判。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公证机关、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商品房抵押合同

放款人:

借款人:

借款人为购买(以下称“房产商”)的(以下称“房产”),向贷款人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xx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贷款币种:

1.2贷款最高额为元(大写元)整。

1.3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________年。自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分期等额归还。

第二条:利率和利息的计算。

第一个计息期的b为该贷款发放日的b.b采用个月浮动。

2.2贷款利息以贷款的实际发放天数计收,以360天为________年。

2.3结息方式:

第三条:贷款条件。

3.1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

a.《房产抵押贷款申请书》和《贷款申请人资料》;。

b.与房产商签订《预购房屋合同正本》或《购房契约》;。

c.房产商出具的购房预付款的凭证。

3.2借款人到贷款人指定银行开立购房专户,今后有关购房费用,均通过该帐户结算。

第四条:提款。

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根据“预购房合同”规定,当贷款人收到房产商付款通知书后,主动将贷款划入房产商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并借记借款人帐户。向借款人发出付款通知书。

第五条:还款。

5.1借款人应遵照本通用版合同.3条款规定,按时偿还。

5.2每次还款日前十五天之内,借款人应将本期归还的贷款和支付的利率存入购房专户。由贷款人在还款到期日,主动在购房专户中扣除其款项,无须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六条:提前还款。

6.1借款人如果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必须在三十天前书面通知贷款人。

6.2提前还款只限于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的`贷款或下期的还款。

6.3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支付提前还款金额的0.5%至1%补偿金。

b.借款人在获得超过________年后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缴付提前还款金额0.5%的补偿金。

第七条: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7.1手续费:贷款合同签订后,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之内向贷款人支付贷款金额的%手续费。

7.2在购房与贷款过程中所涉及的契税、保险、法律手续、抵押登记、抵押物的处置等费用,均由借款人支付。

7.3由于借款人违约行为使贷款人遭受损失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有关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第八条:保险。

第一受益人,并将保险单正本送交贷款人。

第九条:借款人的保证。

9.1保证按合同规定,按时按金额还本付息。

9.2向贷款人提供一切资料真实可靠,无任何伪装和隐瞒事实。

9.3抵押房产的损毁,不论任何原因,均须负责赔偿贷款人的损失。

第十条:贷款人的责任。

10.1按合同有关规定,准时提供贷款予借款人。该贷款人以购房者的名义转入房产商在贷款人处的帐户。

10.2借款人按合同规定,付清贷款总额,利息以及其它应付款项之后,将抵押的《房产买卖契约》或《房产权证书》交还给借款人。

第十一条:违约及处理。

11.1下列事项构成违约:

(2)借款人失去执行合同的能力或某些事件之发生使得本合同之执行成为违法或不可能;。

(3)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或附件的其他条款。

11.2违约的处置:

(2)当借款人发生上述11.1(1)和或11.1(3)的行为时,经贷款人书面通知后从违约之日起60天内借款人仍不纠正;或借款人发生11.1(2)行为,贷款人有权宣布全部贷款到期,同时,要求借款人偿还已发放的贷款金额及利息。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按其解释。

需经借款人和贷款人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双方签署书面协议。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商品房预售合同

出售方:(甲方)

地址: 电话:

购买方:(乙方)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 月 日

国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制定。

甲方经市府国土局批准,取得位于深圳市 用地面积 的土地使用权。

地块编号: 使用年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楼宇,系定名为 ,由甲方预售。

乙方自愿向甲方定购上述楼宇的第 幢 号(第 层)。建筑面积 ,土地面积/(其中:基底分摊 、公用分摊 、其它 )。

甲方定于 年 月 日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过 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2.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3.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上述原因必须凭深圳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依据,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订购之楼宇售价为: 单价 元/,总金额 币 千 百 十 万 千 百 十 元整(小写 万元)。

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银行:

帐户名称:

分期(一次)付款(见附表一)。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约利息。如逾期 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楼宇出售他人。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日期交付给乙方使用,应按合同规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计算付款利息,以补偿乙方的损失。

甲方出售的楼宇须经深圳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并负责保修半年,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已付款项及全部利息在三十天内退回乙方。

甲乙双方在楼宇交付使用并付清楼款后,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书》,经市府主管部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发给《房地产权证》,乙方才能获得房地产权。

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楼宇有关连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条 乙方所购楼宇只作 使用,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楼宇结构和用途,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

乙方购置的楼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

预售的楼宇,乙方不许转让、抵押,否则,违反市府有关规定,后果自负。

后面的附表一、二均为本合同内容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应提请深圳市仲裁机关仲裁或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房地产审判庭裁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公证机关、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各一份。

出售方: 购买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商品房预售合同

出卖人(简称甲方):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简称乙方):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全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郫县德源镇禹庙街 的土地使用权,甲方应向乙方出示相关文件。

第二条 房屋全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全售房屋。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即郫县德源镇禹庙街民乐居第六层住房,属砖混结构,层高为 , 建筑总层数为6层。

该房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第四条 价款

甲乙双方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款,单价为每平方米为人民币元 的总价款为 元。

此款一次性付完。

第五条 房屋交付

甲方以于 年 月 日将房屋交付乙方,以全售合同为准。

第六条 屋质量及基本情况。

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屋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该套房屋为清水房,砂浆地坪、拉毛、电通、水通、有通讯、电视全埋管全留。厕所只用蹲便器一个,防盗门一扇,不作分户门,层面软性防水性材料,可作屋顶花园,铝合金窗,临街面为外墙涂料。涉及的水、电、气户头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产权登记及费用

房屋产权由甲方统一办理,属村镇产权。如今后土地所有权性质发生变化,即转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其房屋产权登记时涉及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房屋质量保修

房屋质量保修按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或按《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商品房抵押合同

甲方:代款方(抵押权人):

乙方:借款方(抵押人):

丙方:担保方(开发商):

一、总则。

甲、乙、丙三方就乙方申请购房贷款事宜,经协商一致,共同签订本合同。

二、代款金额、期限、利率及还款方式。

1.代款金额()币大写:仟佰拾万仟元整小写:元整。

2.甲方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乙方购房款名义,交存(转)入丙方在行的存款帐户上。

3.贷款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4.贷款利率为年息%,起息按贷款实际发生日起计息;计息按贷款余额计算。

5.还款。

(1)乙方以一次或分期付款的方式进行还本付息。

(2)首期还款日:年月日,计元。剩余款期分期并于每月日前偿还。

三、抵押物状况。

四、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提供贷款。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

3.丙方应将贷款用于乙方所购商品房建设工程并保证按期交付房屋。

4.甲方和乙方有权检查和监督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

5.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之前,如乙方不按期清偿债务,丙方保证代乙方履行该项义务。若丙方履行该项义务后,丙方可按有关规定处分抵押物。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归还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若有逾期,则按日支付应还金额‰的违约金。

2.乙方到期不清偿债务,丙方又未履行代乙方还款义务时,甲方有向丙方追偿乙方所欠全部债务的权利并可申请处分抵押物。

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可按有关规定协商处理相关事宜。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的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选择以下第()各方式解决。

1.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约定事项。

八、附则。

1.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房地产登记机关存壹份。

2.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章,并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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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购商品房抵押合同

参与抵押行为,常常需要用到抵押合同。你知道吗,法律规定抵押物在抵押合同期间,非债权人同意抵押人就抵押物价值已设置部分再行抵押,其行为无效。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预购商品房抵押合同”,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抵押人(购房人甲方):地址:电话:

抵押权人(贷款人乙方):地址:电话:

为确保主债合同的履行,甲方自愿将所购商品房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所购商品房抵押。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已与公司签订合同编号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经房管部门合同备案,其房屋信息如下:

第三条已作抵押的预购商品房由甲方占用与管理,甲方应。

第四条在上述商品房买卖、损毁或者被征收、拆迁的情况下,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甲方不得单独支取相应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乙方有权要求提前清偿上述借款。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依法定程序处分上述商品房,并可要求提前清偿上述借款。

1、甲方在债务履行期内连续月未能按约归还借款的。

第六条甲方在领取所购商品房权属证书后,须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第七条抵押关系存误期间,抵押合同发生变更的,甲、乙双方应当自抵押合同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抵押变更登记。

第八条抵押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甲、乙双方应当自抵押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持有关证件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九条抵押权与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第十条违约责任。

抵押人(购房人甲方):

抵押权人(贷款人乙方):

抵押人(购房人):(甲方)地址:电话:

抵押权人(贷款人):(乙方)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我国《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充分理解本合同条款后,同意按如下条款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为确保借款合同(年字第号)的履行,甲方自愿将所购商品房抵押,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全面充分了解该商品房具体情况后同意接受甲方所购商品房抵押。

第二条:本合同所对应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数额为(大写)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甲方已与公司签订合同编号为的《商品房买。

第四条:本次商品房抵押所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项下的金额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五条:已经抵押的房屋由甲方占用与管理,甲方应维护该商品房的安全与完好。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依法定程序处分上述商品房并可要求提前清偿上述借款。

甲方在债务履行期内连续月或累计月未能按约归还借款的。

第七条:甲方在取得该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后,须转为房地产抵押登记。

第八条: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分摊或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第九条: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本抵押合同如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甲、乙双方应当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的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抵押的房地产,因自然损耗或甲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房地产价值明显减少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其行为并恢复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甲方对抵押房地产价值减少无过错的,乙方只能在甲方因损害而得到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房地产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十二条:甲方转让抵押的房地产,应通知乙方,并告知受让人房地产已经抵押的情况,甲方未通知乙方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第十三条:抵押人死亡,依法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时,其房地产合法继承人或者代管人应当继续履行抵押合同。

第十四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房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十五条: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商议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郑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管理登记部门存档一份。

抵押人:(签章)。

抵押权人:(签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甲方:代款方(抵押权人):

乙方:借款方(抵押人):

丙方:担保方(开发商):

一、总则。

甲、乙、丙三方就乙方申请购房贷款事宜,经协商一致,共同签订本合同。

二、代款金额、期限、利率及还款方式。

1.代款金额()币大写:仟佰拾万仟元整小写:元整。

2.甲方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乙方购房款名义,交存(转)入丙方在行的存款帐户上。

3.贷款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4.贷款利率为年息%,起息按贷款实际发生日起计息;计息按贷款余额计算。

5.还款。

(1)乙方以一次或分期付款的方式进行还本付息。

四、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提供贷款。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

3.丙方应将贷款用于乙方所购商品房建设工程并保证按期交付房屋。

4.甲方和乙方有权检查和监督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

5.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之前,如乙方不按期清偿债务,丙方保证代乙方履行该项义务。若丙方履行该项义务后,丙方可按有关规定处分抵押物。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归还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若有逾期,则按日支付应还金额‰的违约金。

2.乙方到期不清偿债务,丙方又未履行代乙方还款义务时,甲方有向丙方追偿乙方所欠全部债务的权利并可申请处分抵押物。

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可按有关规定协商处理相关事宜。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的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选择以下第()各方式解决。

1.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约定事项。

八、附则。

1.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房地产登记机关存壹份。

2.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章,并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后生效。

甲方:代款方(抵押权人):

乙方:借款方(抵押人):

丙方:担保方(开发商):

商品房预售合同

甲方(卖方):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

乙方(买方):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预售的《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块土地使用权,并依法进行了土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_____。

甲方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造《_________________》(暂定名/现定名)商品房,主体建筑物的建筑结构为________结构;建筑物地上层数为______层,地下层数为______层。

上述商品房已具备《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的预售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局已批准上市预售(预售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购买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幢(号)______层__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政府批准的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_____。

据甲方暂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建筑层高为_________米。

该房屋建筑设计及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二;该房屋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三;该房屋相关情况说明(抵押关系、资料关系、相邻关系及小区平面布局)见本合同附件四;该房屋《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使用公约》或有关承诺书见本合同附件五。

第三条乙方购买该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不包含房屋全装修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方暂测的房屋建筑面积,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不包含房屋全装修价格)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全装修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含附件三中装修、设备价格)是指该房屋和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的总价格。本合同约定的总房价款除该房屋建筑面积的暂测与实测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在作变动。

第五条在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甲方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不一致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按下列约定处理:

1、按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计算多退少补;。

2、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_%(包括_____%),不向乙方收取超过部分的房价款;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_%(包括-_____%),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行使甲方解除权时,必须在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之时或之前提出,否则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第六条签订本合同时,该房屋建设工程建设到_______________。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如期足额将房款价解入甲方的预售款监管帐户(预收款监管机构:________________、帐户名称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预收款按政府规定监管使用。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附件一中约定明确。

第七条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未付款额的日万分之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超过_____天后,甲方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案追究乙方责任:

壹、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价款的_____%,甲方有权在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赔偿金额,剩余房款退还给乙方。如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不足赔偿的,甲方有权追索。

甲方如行使解除合同权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贰、

第八条签订本合同后,甲方不得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见附件二),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在获得批准之日起_____天内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变更协议。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甲方不得擅自变更已经与乙方约定的小区平面布局(见附件四),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变更小区的平面布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如不能恢复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_____%违约金。

第十条该房屋的交付必须符合下列第_____种方案所列条件:

壹、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甲方对该房屋设定的抵押已注销;甲方已按规定缴纳了物业维修基金。

贰、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甲方对该房屋设定的抵押已注销;甲方已按规定缴纳了物业维修基金;甲方承诺在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如到时不能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叁、第十一条甲方定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除不可抗力外。

第十二条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期限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日万分之_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______天,乙方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案追究甲方责任:

壹、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贰、第十三条该房屋符合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甲方应在交付之日前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该房屋的手续。乙方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______天内,会同甲方对该房屋进行验收交接。房屋交付的标志为__________________。

在验收交接时,甲方应出示符合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条件的证明文件,因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用房,甲方应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质量保证书》和《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说明书》。同时,甲方应当根据乙方要求提供实测面积的有关资料。

甲方如不出示和不提供前款规定的材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房屋,由此而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四条在甲方办理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了房地产权证(大产证)后______日内,由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规定的《房屋交接书》。《房屋交接书》作为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的必备文件。

甲、乙双方在签署《房屋交接书》之日起______天内,由双方依法向____________交易中心办理价格申报、过户申请手续、申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小产证)。

第十五条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转移给乙方。如乙方未按约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甲方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乙方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约定的验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转移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甲方保证在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时该房屋没有甲方设定的抵押权,也不存在其它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房屋交付后出现与甲方保证不相一致的情况,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七条甲方交付的该房屋系验收合格的房屋。如该房屋的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实际的装修、设备与约定的装修、设备差价__倍给予补偿。如主体结构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标准,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双方商定对标准的认定产生争议时,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八条该房屋交付后,乙方认为主体结构不合格的,可以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条乙方行使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权利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起______天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全部退还乙方,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价款的___%,在退还房价款时一并支付给乙方。

前款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所称已支付的房价款是包括乙方直接支付的和通过贷款方式支付的房价款。

第二十条甲方交付该房屋有其他工程质量问题的,乙方在保修期内有权要求甲方除免费修复外,还须按照修复费的___倍给予补偿。

双方商定对该房屋其他工程质量问题有争议的,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自该房屋验收交接之日起,甲方对该房屋负责保修。保修范围和保修期由甲乙双方参照国务院分布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在本合同附件五中约定。

第二十二条甲方已选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公司对该房屋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并与其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见附件五)。因该房屋规划用途为_________用房,甲乙双方已签订了《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公约》(见附件五)。

第二十三条乙方购买的房屋及其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可分离。自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转移给乙方。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项下乙方享有的权益(房屋期权),乙方可以依法转让、抵押。乙方依法行使上述权利时,甲方应予协助。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他任何联系,必须用书面形式,且采用挂号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如以挂号邮寄的方式,在投邮后(以寄出的邮戳为准)第_____日将被视为已送达另一方,如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则于另一方签收时视为已送达。

第二十六条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的补充条款、附件及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与正文条款不相一致的,以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变更协议进行约定。

第二十八条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要求索赔。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__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双方商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由甲方/乙方/双方负责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本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若责任方逾期不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本合同登记备案后,如发生协议解除本合同的事实时,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0天内双方持解除合同的书面文件到_______________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本合同登记备案的手续。

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或乙方应凭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的送达凭据单方面到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本合同登记备案的手续。

第三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壹、向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贰、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壹式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执壹份。

附件一。

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粘贴处)(双方骑缝签字或盖章)。

附件二该房屋建筑设计及平面图。

(粘贴处)(双方骑缝签字或盖章)。

附件三该房屋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

(粘贴处)(双方骑缝签字或盖章)。

附件四该房屋相关情况(抵押、租赁、相邻及小区平面局)。

(粘贴处)(双方骑缝签字或盖章)。

附件五该房屋《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使用公约》或有关承诺书。

(粘贴处)(双方骑缝签字或盖章)。

补充条款。

(粘贴处)(双方骑缝签字或盖章)。

补充条款。

(粘贴处)(双方骑缝签字或盖章)。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或名字):

法定代表人签署:乙方本人签署:

法定代表人的。

委托代理人签署:委托代理人签署:

法定代理人签署: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签于:签于:

商品房预售合同

出售方:(甲方)。

地址:

电话:

购买方:(乙方)。

姓名:

性别:

出生:___年___月___日。

国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定。

第一条甲方经市人民政府国土局批准,取得位于___市,用地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地块编号:___,使用年限年___,自起至止___。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楼宇,定名为___,由甲方预售。

第二条乙方自愿向甲方订购上述楼宇的第幢号___(第层)房。建筑面积___,土地面积___(其中___,基底分摊___、公用分摊___、其他___)。

第三条甲方定于___年___月___日将该楼宇交付乙方使用。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过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2.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上述原因必须凭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依据,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订购之楼宇售价为:单价元/,总金额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银行:账户名称:

分期(一次)付款(见附表一)。

第五条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约利息。如逾期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楼宇出售他人。

第六条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日期将该楼宇交付给乙方使用,应自合同规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计算违约利息,以补偿乙方的损失。

第七条甲方出售的楼宇须经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并负责保修半年,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已付款项及全部利息在三十天内退回乙方。

第八条甲乙双方在楼宇交付使用并付清楼款后,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书》,经市政府主管部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发给《房地产权证》,乙方才能获得房地产权。

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楼宇有关联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条乙方所购楼宇只作使用,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楼宇的结构和用途,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乙方购置的楼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条预售的楼宇,乙方不得转让、抵押。否则,违反市政府有关规定,后果自负。

第十一条后面的附表一、二均为本合同内容的组成部分。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公证机关、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各执一份。

出售方(甲方):购买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

商品房预售合同

出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

出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国籍: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制定。

第一条甲方经市府国土局批准,取得位于深圳市__________用地面积__________m2的土地使用权。地块编号:__________使用年期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楼宇,系定名为_________,由甲方预售。

第二条乙方自愿向甲方定购上述楼宇的第______幢______号(第______层)。建筑面积______m2,土地面积______/m2(其中:基底分摊______m2、公用分摊______m2、其它______m2)。

第三条甲方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过______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2.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3.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上述原因必须凭深圳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依据,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订购之楼宇售价为:____________单价____________元/m2,总金额______币______千______百______十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__十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万元)。

分期(一次)付款(见附表一)。

第五条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约利息。如逾期______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楼宇出售他人。

第六条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日期交付给乙方使用,应按合同规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计算付款利息,以补偿乙方的损失。

第七条甲方出售的楼宇须经深圳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并负责保修半年,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已付款项及全部利息在三十天内退回乙方。

第八条甲乙双方在楼宇交付使用并付清楼款后,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书》,经市府主管部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发给《房地产权证》,乙方才能获得房地产权。

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楼宇有关连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条乙方所购楼宇只作____________使用,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楼宇结构和用途,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

乙方购置的楼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条预售的楼宇,乙方不许转让、抵押,否则,违反市府有关规定,后果自负。

第十一条后面的附表一、二均为本合同内容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应提请深圳市仲裁机关仲裁或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房地产审判庭裁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公证机关、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各一份。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附表一。

建筑期购楼分期付款。

一、第一次付款自签约日起______日内付全部价款的______%;______币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万元)。

二、第二次付款自签约日起______日内付全部价款的______%;______币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万元)。

三、其余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______%;_____币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万元)。

附表二。

本合同售价中已包括的主要项目(略)。

商品房预售合同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制定。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有关房地产转让的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印制的合同条款为提示性条款,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

二、购房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签订得具体、全面、严密。

三、在签订预售合同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向购房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许可证真实性、合法性及该商品房屋是否存在重复预售和被司法机关查封等权利转移受限制的情况,购房人可向该商品房屋所在地的区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查阅。

四、为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可以将预售广告、售楼书约定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附件。

五、预售的商品房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正在建设中的房屋(或已建成但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证明的房屋),该房屋的面积、交房日期质量等方面都存在着不确定因素。房屋买卖双方在签订前,应对下列问题予以充分了解:

1.商品房预售时房屋的建筑面积是暂测的,房屋交付时则以房屋所在地房屋、土地或房地产主管部门认定的测绘机构实测建筑面积为准。预售合同中须明确载明房屋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用分摊建筑面积。暂测面积与交付时实测面积不一致,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_______________________×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2.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对商品房屋的质量的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保修期限自竣工合格验收之日起计算。

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购房人购买的商品房屋得保修责任从房屋交付之日起承担,保修期自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不得少于两年。

3.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按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关于'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处理。

六、双方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可选择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选择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选择申请仲裁的,可向本市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向外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本市的仲裁委员会全称是青岛仲裁委员会。

七、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以便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权益。不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当发生重复预售、抵押等事实时不能对抗第三人。根据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可由合同当事人双方共同办理,也可由购房人一方单独办理。

甲方(卖方):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预售《___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通过土地使用权方式取得区/市地块土地使用权,并依法进行了土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___。

甲方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造《_____________》(暂定名/现定名)商品房,主体建筑物的建筑结构为_____________结构;建筑物地上层数为_____________层,地下层数为_____________层。

上述商品房已具备规定的预售条件,_____________已批准上市预售(预售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购买区/市路号《_____________》__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户(以下简称该房屋),政府批准的规划用途为_____。

据甲方暂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另有地下附属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价格详见补充条款)。该房屋建筑层高为___________米。

该房屋建筑设计及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二;该房屋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三;该房屋相关情况说明(抵押关系、资料关系)见本合同附件四,(相邻关系及小区平面布局)见本合同附件六;该房屋《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使用公约》或有关承诺书见本合同附件五。

第三条 乙方购买该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不包含房屋全装修价格)为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方暂测的房屋建筑面积,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不包含房屋全装修价格)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全装修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含附件三中装修、设备价格)是指该房屋和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的总价格。本合同约定的总房价款除该房屋建筑面积的暂测与实测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变动。

第五条 在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以认定的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甲方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不一致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按下列约定处理:

1.按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计算多退少补;。

2.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_______%(包括___________%),不向乙方收取超过部分的房价款;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_______%(包括-___________%),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行使甲方解除权时,必须在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之时或之前提出,否则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第六条 签订本合同时,该房屋建设工程建设到。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如期足额将房价款解入甲方的预售款监管帐户(预售款监管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户名称、帐号:___________)。预售款按政府规定监管使用。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附件一中约定明确。

第七条 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未付款额的日万分之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超过天后,甲方有权选择下列第种方案追究乙方责任:

一、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价款的___________%,甲方有权在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赔偿金额,剩余房款退还给乙方。如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不足赔偿的,甲方有权追索。

甲方如行使解除合同权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变更协议。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 甲方不得擅自变更已经与乙方约定的小区平面布局(见附件六),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变更小区的平面布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如不能恢复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_______%违约金。

第十条 该房屋的交付必须符合下列第种方案所列条件:

一、取得了房地产权属登记证明;甲方对该房屋设定的抵押已注销;甲方已按规定缴纳了物业维修基金。

第十一条 甲方定于年月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除不可抗力外。

第十二条 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期限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日万分之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天,乙方有权选择下列第种方案追究甲方责任:

一、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 该房屋符合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甲方应在交付之日前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该房屋的手续,乙方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天内,会同甲方对该房屋进行验收交接。房屋交付的标志为。

在验收交接时,甲方应出示符合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条件的证明文件,因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用房,甲方应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质量保证书》和《___________使用说明书》。同时,甲方应当根据乙方要求提供实测面积的有关资料。

甲方如不出示和不提供前款规定的材料,乙方有权拒绝接受该房屋,由此而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四条 在甲方取得了房地产权属登记证明后日内,由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规定的《房屋交接书》。《房屋交接书》作为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的必备文件。

甲、乙双方在签署《房屋交接书》之日起___________天内,由双方依法向。

交易中心办理价格申报、过户申请手续、申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小产证)。

第十五条 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转移给乙方。如乙方未按约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甲方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乙方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约定的验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转移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甲方保证在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时该房屋没有甲方设定的抵押权,也不存在其它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房屋交付后出现与甲方保证不相一致的情况,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七条 甲方交付的该房屋系验收合格的房屋。如该房屋的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实际的装修、设备与约定的装修、设备差价倍给予补偿。如主体结构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标准,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双方商定对标准的认定产生争议时,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___________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八条 该房屋交付后,乙方认为主体结构不合格的,可以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条 乙方行使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权利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起天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全部退还乙方,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价款的%,在退还房价款时一并支付给乙方。

前款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所称已支付的房价款,是包括乙方直接支付的和通过贷款方式支付的房价款。

第二十条 按本合同约定,甲、乙双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在单方解除合同以前,对方已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的,支付的违约金金额应在按本合同约定的赔偿金额中扣除。

第二十一条 甲方或乙方对相对方行使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有异议的,应在接到对方有关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之日起天内,向按第三十三条选定的解决争议机关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二条 甲方交付该房屋有其他工程质量问题的,乙方在保修期内有权要求甲方除免费修复外,还须按照修复费的倍给予补偿。

双方商定对该房屋其他工程质量问题有争议的,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 自该房屋验收交接之日起,甲方对该房屋负责保修。保修范围和保修期由甲乙双方参照国务院发布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在本合同附件五中约定。

第二十四条 甲方已选聘物业公司对该房屋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并与其签订了。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见附件五)。因该房屋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_用房,甲乙双方已签订了《___________使用公约》(见附件五)。

第二十五条 乙方购买的房屋及其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可分离。自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甲方与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转移给乙方。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他任何联系,必须用书面形式,且采用挂号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如以挂号邮寄的方式,在投邮后(以寄出的邮__戳为准)第___________日将被视为已送达另一方,如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则于另一方签收时视为已送达。

第二十七条 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的补充条款、附件及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与正文条款不相一致的,以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变更协议进行约定。

第二十九条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要求索赔。

第三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双方商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由负责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本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若责任方逾期不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登记备案后,如发生协议解除本合同的事实时,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0天内双方持解除合同的书面文件到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本合同登记备案的手续。

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或乙方应凭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的送达凭据单方面到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本合同登记备案的手续。

第三十二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第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壹式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执壹份。

附件一。

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附件二。

该房屋建筑设计及平面图。

附件三。

该房屋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

附件四。

该房屋权属情况(产权、抵押、租赁)。

附件五。

该房屋《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使用公约》或有关承诺书。

附件六。

该房屋相邻关系及小区平面布局。

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住宅房屋拆迁房屋补偿协议)。

法定代表人的。

网上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

商品房预售合同

出售方(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性别:

出生年月日国藉: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邮码:电话:

第一部分协议书。

第一条甲方经批准,取得位于____市用地面积____m2的土地使用权。

地块编号:____使用年期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楼x,系____定名____,由甲方预售。

第二条乙方自愿向甲方定购上述楼x的第____幢____号(第__层)。建筑面积____m2,土地面积/m2(其中:基底分摊____m2、公用分摊____m2、其他____m2)。

第三条甲方定于____年__月__日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过____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2、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上述原因必须凭____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依据,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订购之楼x售价为:____单价元/m2,总金额____币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元(小写_____万元)。

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银行:

分期(一次)付款(见附表一)。

第五条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约利息。如逾期____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楼x出售他人。

第六条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日期交付给乙方使用,应按合同规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计算付款利息,以补偿乙方的损失。

第七条甲方出售的楼x须经××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并负责保修半年,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已付款项及全部利息在30天内退回乙方。

第八条甲乙双方在楼x交付使用并付清楼款后,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书》,经市府主管部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发给《房地产权证》,乙方才能获得房地产权。

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楼x有关联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条乙方所购楼x只作____使用,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楼x结构和用途,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

乙方购置的楼x所占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条预售的楼x,乙方不许转让、抵押,否则,后果自负。

第十一条后面的附表一、二均为本合同内容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按下列()项解决:

1、由仲裁机关仲裁;

2、由人民法院裁判;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公证机关、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商品房预售合同

第一条甲方经批准,取得位于____市用地面积____m2的土地使用权。

地块编号:____使用年期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楼宇,系____定名____,由甲方预售。

第二条乙方自愿向甲方定购上述楼宇的第____幢____号(第__层)。建筑面积____m2,土地面积/m2(其中:基底分摊____m2、公用分摊____m2、其他____m2)。

第三条甲方定于____年__月__日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过____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2、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上述原因必须凭____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依据,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订购之楼宇售价为:____单价元/m2,总金额____币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元(小写_____万元)。

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银行:

帐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

分期(一次)付款(见附表一)。

第五条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约利息。如逾期____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楼宇出售他人。

第六条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日期交付给乙方使用,应按合同规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计算付款利息,以补偿乙方的损失。

第七条甲方出售的楼宇须经times;times;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并负责保修半年,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已付款项及全部利息在30天内退回乙方。

第八条甲乙双方在楼宇交付使用并付清楼款后,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书》,经市府主管部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发给《房地产权证》,乙方才能获得房地产权。

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楼宇有关联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条乙方所购楼宇只作____使用,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楼宇结构和用途,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

乙方购置的楼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条预售的楼宇,乙方不许转让、抵押,否则,后果自负。

第十一条后面的附表一、二均为本合同内容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按下列()项解决:

1、由仲裁机关仲裁;

2、由人民法院裁判;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公证机关、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预购商品房抵押合同

法定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

电话:

借款人(抵押人)

电话:

住址:

本人有效身份证编号:

借款人为购买(以下称“房产商”)的(以下称“房产”),向贷款人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xx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贷款币种:

1.2贷款最高额为元(大写元)整。

1.3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________年。自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分期等额归还。

第二条:利率和利息的计算

第一个计息期的b为该贷款发放日的b.b采用个月浮动。

2.2贷款利息以贷款的实际发放天数计收,以360天为________年。

2.3结息方式:

第三条:贷款条件

3.1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

a.《房产抵押贷款申请书》和《贷款申请人资料》;

b.与房产商签订《预购房屋合同正本》或《购房契约》;

c.房产商出具的购房预付款的凭证。

3.2借款人到贷款人指定银行开立购房专户,今后有关购房费用,均通过该帐户结算。

第四条:提款

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根据“预购房合同”规定,当贷款人收到房产商付款通知书后,主动将贷款划入房产商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并借记借款人帐户。向借款人发出付款通知书。

第五条:还款

5.1借款人应遵照本通用版合同.3条款规定,按时偿还。

5.2每次还款日前十五天之内,借款人应将本期归还的贷款和支付的利率存入购房专户。由贷款人在还款到期日,主动在购房专户中扣除其款项,无须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六条:提前还款

6.1借款人如果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必须在三十天前书面通知贷款人。

6.2提前还款只限于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的贷款或下期的还款。

6.3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支付提前还款金额的0.5%至1%补偿金。

b.借款人在获得超过________年后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缴付提前还款金额0.5%的补偿金。

第七条: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7.1手续费:贷款合同签订后,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之内向贷款人支付贷款金额的%手续费。

7.2在购房与贷款过程中所涉及的契税、保险、法律手续、抵押登记、抵押物的处置等费用,均由借款人支付。

7.3由于借款人违约行为使贷款人遭受损失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有关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第八条:保险

第一受益人,并将保险单正本送交贷款人。

第九条:借款人的保证

9.1保证按合同规定,按时按金额还本付息。

9.2向贷款人提供一切资料真实可靠,无任何伪装和隐瞒事实。

9.3抵押房产的损毁,不论任何原因,均须负责赔偿贷款人的损失。

第十条:贷款人的责任

10.1按合同有关规定,准时提供贷款予借款人。该贷款人以购房者的名义转入房产商在贷款人处的帐户。

10.2借款人按合同规定,付清贷款总额,利息以及其它应付款项之后,将抵押的《房产买卖契约》或《房产权证书》交还给借款人。

第十一条:违约及处理

1

1.1下列事项构成违约:

(2)借款人失去执行合同的能力或某些事件之发生使得本合同之执行成为违法或不可能;

(3)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或附件的其他条款。

1

1.2违约的处置:

(1)当借款人发生上述1

1.1

(2)当借款人发生上述1

1.1

(1)和或1

1.1

1.1

(2)行为,贷款人有权宣布全部贷款到期,同时,要求借款人偿还已发放的贷款金额及利息。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按其解释。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需经借款人和贷款人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双方签署书面协议。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商品房预售合同

出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

出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国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制定。

第一条 甲方经市府国土局批准,取得位于深圳市__________用地面积__________m2的土地使用权。地块编号:__________使用年期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楼宇,系定名为_________,由甲方预售。

第二条 乙方自愿向甲方定购上述楼宇的第______幢______号(第______层)。建筑面积______m2,土地面积______/m2(其中:基底分摊______m2、公用分摊______m2、其它______m2)。

第三条 甲方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过______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2.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3.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上述原因必须凭深圳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依据,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订购之楼宇售价为:____________单价____________元/m2,总金额______币______千______百______十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__十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万元)。

分期(一次)付款(见附表一)。

第五条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约利息。如逾期______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楼宇出售他人。

第六条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日期交付给乙方使用,应按合同规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计算付款利息,以补偿乙方的损失。

第七条 甲方出售的楼宇须经深圳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并负责保修半年,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已付款项及全部利息在三十天内退回乙方。

第八条 甲乙双方在楼宇交付使用并付清楼款后,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书》,经市府主管部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发给《房地产权证》,乙方才能获得房地产权。

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楼宇有关连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条 乙方所购楼宇只作____________使用,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楼宇结构和用途,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

乙方购置的楼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条 预售的楼宇,乙方不许转让、抵押,否则,违反市府有关规定,后果自负。

第十一条 后面的附表一、二均为本合同内容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应提请深圳市仲裁机关仲裁或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房地产审判庭裁决。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公证机关、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各一份。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附表一

建筑期购楼分期付款

一、第一次付款自签约日起______日内付全部价款的______%;______币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万元)

二、第二次付款自签约日起______日内付全部价款的______%;______币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万元)

三、其余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______%;_____币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万元)